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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首套政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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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首套政策

第1篇:公积金首套政策范文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在最近一轮房地产调控中也出台了系列政策,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使用住房公积金建设保障房:2009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禁止无偿调拨使用。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进入2010年以来,根据房地产宏观经济调整的要求,部分城市小幅度提高了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比例;北京、沈阳、石家庄等城市纷纷大幅度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以后首付比例最低为40%;大部分城市停止发放三套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2010年11月2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对第一套房贷按照90平方米上下区别分别为不低于30%和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停止发放第三套房贷。

上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2010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其中规定,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上调0.17和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33%调整为3.50%,五年期以上从3.87%调整为4.05%。2010年11月2日,《通知》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二、住房公积金调整效果分析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是有利于住房市场稳定的。加强保障房建设,有利于扩大住房供应数量,而且保障房本身价格大大低于商品房价格,有利于住房价格总水平的下降,同时也将极大地打击房价疯狂上涨的预期;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尤其是提高二套住房贷款比例和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则会从公积金这个渠道挤出投机需求,确保自住需求;而自住需求是根据自身消费预算约束线作出消费决策的,这种需求与房地产价格成反比,有助于住房价格回调,总体而言,这条政策的作用是降低了住房需求的总量,使得需求曲线向左移动:提高公积金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幅度较小,但提高了贷款成本,有利于减少住房需求。

三、进一步调整建议

1 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经过2010年10月的调整以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仍然较低,以五年期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为例,调整以后存、贷款利率分别为1.91%和3.5%。2010年全年官方公布的通货膨胀率已经接近3.5%,据此判断,则住房公积金实际存款利率为负,而贷款的实际利率接近于零,则意味着购买住房基本上没有利息成本,而存款人的资金则面临着贬值的困境。住房公积金的负利率政策不利于从根本上打击投机需求,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至少应该将存款利率提高到5%以上,对于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该将贷款利率提高到8%以上。

2 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的调整

进入2010年以来,我国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首付比例。有些地方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也做了相应的调整,有的地方提高到30%。这种调整实际上是不利于自住需求得到满足的,应该保持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保持不变;而对于购买第二、第三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则可以进一步提高,这样才有利于打击投机需求,促进住房价格的稳定。

3 使用住房公积金建设保障房的建议

第2篇:公积金首套政策范文

重申二套房贷政策后,对有改善住房需求的二次购房者的影响是较大的,选择什么样的贷款方式能省息?

公积金 省钱首选

钟先生年近40,现就职于一家国企单位,为方便儿子上高中,想在海淀再贷款购置一套房产,需要通过银行贷款100万。但之前钟先生有过一次贷款纪录,虽然已经还清,但是如果使用商业贷款的话,按照现在银行的政策,还是会被算作二套房的,需执行首付四成,利率也要上浮1.1倍。

专家指导:

借款人除了通过商业贷款中的等额本金达到省息目的外,公积金贷款在二套房贷政策从紧时更能充分发挥其省钱优势。理由有三点:

第一,目前来看在京各公司、企业基本都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不论是什么阶层的房贷者都比较适用公积金。另外如果不买房的话,到了房贷者退休年限时公积金缴存余款还可以返还房贷者,好处多多。

第二,公积金没有二套房政策的限制。在未还清贷款的前提下,借款人只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一次,只有在偿还完贷款后才能够再次申请使用,首付和利率不会上浮。

第三,公积金贷款只有一个利率,不像商业贷款那样除基准利率外,还有上浮、下浮利率等。目前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为3.87%,还是比较适合贷款的。

因为钟先生的单位一直为其缴存公积金,钟先生从未提取过,这种情况下使用公积金贷款无疑是钟先生明智的选择,因为公积金贷款是没有首套房和二套房之分的,只要之前的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就可以再次使用,首付和利率均不会上调。

因此建议,在二套房贷政策从紧的情况下,借款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相对会节省很多利息,月供每月相差1484.24元,20年下来总利息可以节省35万多元,这个数字对节衣缩食的借款人无疑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商贷省6万

王帅,现就职于一家外贸公司,收入颇丰,与女友相恋多年,感情稳定。作为“80后”大军中的一员,眼下购置婚房已成了当务之急,王先生之前名下有一套贷款的房产尚未还清,现在看中了位于丰台区一套总价为70万的小两居,全款购房似乎不太可能,王先生想通过银行贷款50万来购房,但受限二套房政策,王先生在选择还款方式上犯了难,究竟怎样做能够节省部分开支呢?

专家指导:

通常情况下人们贷款普遍会选择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借款人每月偿还相同的金额便于还款及合理安排收支,这种方式比较适合收入稳定的人群。但是在“惜贷”,尤其是二套房贷利率严格执行1.1倍的政策环境下,每月还相同的金额,总体算下来利息不菲,并不是很划算。

建议借款人可以突破传统,采用等额本金方式还款,虽然借款人还贷初期会感觉每月负担较大,但随着归还本金的增多,利息减少的优势就会逐渐显现出来。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借款人如购买第二套房产,贷款50万20年,利率上浮1.1倍后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对比,采取等额本金方式还款的借款人总利息将省6万元左右,比较适合在二套房贷利率收紧的市场环境下使用。

小贴士:

借款人平时一定要注意个人征信纪录的保持,因为现在央行的征信系统已经日趋完善,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会更多的参看借款人的征信纪录,在借款人看似平常的信用卡使用,以及水电煤气等的缴费过程中,如果一年中出现连续三次或累积六次的逾期纪录,那么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可能被银行“拒之门外”了。

第3篇:公积金首套政策范文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审查买方资格:住房资格为家庭资格、家庭成员,包括家庭成员、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最快的房屋验证结果为10天;

2、网签:购房者需要准备所需材料,到相应的区县住房管理局办理号码、号码并填写表格;如果买方通过中介,则无需前往现场;

3、评估:评估费用为600元/次,需5-7日出评估报告;

4、第一类是指借款人对贷款银行贷款资格的预审,表明贷款和贷款条件的线。买方应携带相关材料到银行和银行签订各种合同,并进行面试和担保;

5、银行提供贷款:市政公积金贷款市政公积金贷款为5-7个工作日发放;

6、签订贷款合同;

7、税收:与住房交易相关的税收包括契税、增值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综合价格、土地出让金等。物权变更是建立在房地产登记的基础上的。,查封或者政策变更会影响房屋转让;

8,银行贷款:贷款银行通常有15-20天的工作日,但由于银行政策和城市地区的不同,老龄化的影响会有所不同。

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1、只有参与公积金制度的员工才能参与公积金贷款;

2、在申请贷款前还应该连续缴纳至少半年的住房公积金;

3、夫妻双方中某一方如果还未偿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是不能获得住房公积金的;

4、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不仅要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能力,还要偿还其他债务;

5、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公积金贷款优势有哪些

1、手续便捷

借款人只需到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办理一次贷款申请手续,即可携带所有资料。

2、时间短

从银行受理申请到发放贷款只需8个工作日。

3、利率低

购买第一套住房贷款5年以上现行利率3.75%,低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基准利率1.9个百分点。

4、首付低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最低20%;购买符合我市购房条件的第二套及其他自有住房,首付30%即可贷款。

5、抵个税

职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不计入职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6、还款方便

借款人可以用自己和配偶的公积金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也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抵消部分贷款本息,减轻还款压力。

第4篇:公积金首套政策范文

二手房组合贷款目前可执行银行较少,并且业务还没有得到优化,但毕竟是缴纳公积金的居民最省钱的购房融资渠道,如果轻视了它,则要承担少则几万元多则十余万元的利息。易贷中国在部分房贷借款人的在线咨询中得知,不少居民对于二手房组合贷款的一些要点问题并不明晰。在这里,以北京为例我们予以简单解析。

问题一:北京二手房组合贷款的办理方式有哪些?

解读:目前北京市二手房组合贷款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办理。一是通过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担保获得贷款,在契税办理完结、建委出具领取通知单、中介公司出具过户证明后,资金划入卖方账户。二是不通过中介的二手房交易,是以抵押担保模式,在办理完产权过户并完成抵押登记后,资金划入卖方账户。后者相对较为繁琐,因产权办理需完成,购房者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

问题二:哪些人群适合申请二手房组合贷款?只要交纳公积金就可以吗?

解读:一般来说,凡是在北京缴纳公积金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均可享受二手房组合贷款。如果居民的公积金缴存额度较高,那么购买高总价、优质地段房屋的借款人省息受益将更为明显。对于大多数购房者而言,房价越高,需要向银行申请的贷款就越多,如能更多转化为公积金贷款,无疑省字当头。

问题三: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最多可以申请多少?

解读:这是申请群体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北京市公积金贷款单笔发放的家庭上限额度为80万元,但却有条件限制,需要借款人缴存公积金已满一年,并且每月的个人缴存额不低于500元,如果单单申请公积金贷款,很多中低收入人群无法满足融资需求,而组合贷款中超出公积金的部分则可以由商贷填补,直接减轻了二手房购房者的首付压力。

问题四:在申请二手房组合贷款时,申请者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解读:打有准备的仗,方能不慌不乱,组合贷款亦是如此。在申请组合贷款时,公积金贷款材料及商贷材料均需准备,其中主要包括:购房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购房合同正本以及首付款收据等,还有卖方的房产证(含共有权证)、有效身份证明等。提交申请时,交易双方必须已经递交过户申请,并取得交易契税凭证、领证(房产证)通知书、过户证明等。

问题五:较之纯商业贷款,二手房组合贷款到底能省多少钱?

解读:首先应当指出,目前北京市首套房商业贷款普遍执行基准利率,5年期以上6.8%,3~5年期(含)为6.65%,1~3年期(含)为6.4%;而公积金贷款则执行5年期以下4.2%、5年期以上4.7%的标准,两者差异较为显著。以70万元公积金贷款、30万元商业贷款的首套房组合贷款为例,假定贷款期限为25年期,来对二手房组合贷款及纯商业贷款做一对比,如附表所示。

问题六:申请二手房组合贷款,涉及哪些具体费用?

第5篇:公积金首套政策范文

成都首套房贷款额度与贷款类型有关,如果首套房贷款是公积金贷款的话,一般最高可贷房屋总价的80%,如果是商业贷款的话,最高贷款额度一般为房屋房价总额的70%。

需要注意,成都的首套房贷款政策越来越细化,不同房产区域的贷款额度都是不同的,具体额度政策还要咨询房产所在的区域。

(来源:文章屋网 )

第6篇:公积金首套政策范文

“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放松”的中央决策话声未落,各地的首套房贷利率却已萌生降意。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稻葵就公开呼吁,“首套房贷政策应定向放宽”。

事实上,一些地区的部分银行已有所行动了。广州、南京等地首套房贷利率有不同程度的下调,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在部分地区首套房贷由原先的普遍上浮10%已回归至基准利率。

对此,莫尼塔投资公司房地产分析师施琪日前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调研发现,广州这些地区的首套房贷利率下调现象只是个别银行与部分地区,这种现象在全国并不普遍。虽然存款准备金率下调对银行的资金有所缓解,但从房地产成交量来看,目前银行投放给房地产市场的信贷并不多。

首套利率下调是政策微调方向

“如果明年房价下调幅度大,首套房贷利率下调的可能性很大,这可能也是明年上半年房地产政策微调的主要方向。”施琪告诉《投资者报》记者。

这一看法得到了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的认可。他告诉《投资者报》记者,今年年底到明年上半年首套房贷利率会首先松动。但他强调,这有一个过程,并且首套房贷利率下调的幅度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银监会指导意见的明确规定;二是银根放松的步调。如果放松步调快,那么银行放贷就多,其利率下调幅度也大。

另外,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也认为,首套房贷款利率还有下降空间。他表示,就现在情况看,也不排除央行继续降低存准率,释放更多的资金。如果这样,银行资金变得充裕,为了寻找优质客户,很可能下调首套房贷利率。

但光大银行首席宏观分析师盛宏清却持不同观点,他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套房贷利率未来不但不下调,还有上浮趋势。”理由是目前仍旧是负利率时代,银行未来包括吸储的资金成本会提高,这样相应的贷款也就自然变高。“也就是说,面粉贵了,面包也会随之而贵。”

不过,杨红旭却坚持认为,“首套房属于居民自住住房消费,这种刚性需求是合理的,应该得到保护。”

在积极呼吁放宽首套房贷政策的李稻葵看来,对于既能买房、信用又不错的客户应予以放开,帮助恢复房地产交易量,同时带动上游产业的逐渐恢复。

另外,施琪同时指出,明年房地产政策微调主要是首套房贷利率下调,但可能还会出台包括松绑普通商品房标准以及公积金政策等一些措施,“虽然近期有个别城市已出台此类措施,明年的覆盖范围会扩大到更多城市。”

11月末北京与武汉先后放宽普通商品房标准。而公积金政策方面,宁波、南京等城市也有放宽举措。例如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其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人调整为30万元/人。

明年“严控”投资与投机

2011年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明显成效,一线城市稳中有降,而二三线城市则是涨幅趋缓,同时全国房屋成交量也出现明显下滑。

12月9日,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清楚表明,11月全国商品房出现销售量价齐跌态势。房价拐点虽已确立,但调整幅度还很有限,大多城市并没有出现大幅下跌。

为此,12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仍然明确强调,“明年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这释放出的政策信号是在房价未出现实质性下降前,房地产政策放松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松绑首套房贷利率跟明年国家调控目标并不矛盾。社科院金融重点实验室主任刘煜辉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国家调控旨在抑制投资与投机行为,只要银行在执行过程中不要变相操作就行。

同时,受访专家均认为,明年“严控”目标仍是投机投资型需求,即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而目前银行暂停的三套房贷政策在2012年仍将会延续。

而对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房贷利率是否松动取决于明年国内外的经济形势。”施琪说。虽然二套房不是“严控”目标,但门槛却提高了,对于其信贷,国家也是实施严格的管理。

明年三季度或是买房良机

政策不会大放松,而房价走向下降通道,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此时才是买房良机?

“买房最佳时期应该是明年三季度,因为明年上半年房价肯定往下走,但到三季度以后房价会企稳,明年下半年信贷政策放松概率大。”施琪判断。

第7篇:公积金首套政策范文

由于政策的变化,如果此时依然机械地套用梯级购房策略,就会让自己错失享受优惠政策的良机。因此我们给出的建议是,目前在自己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尽量选择购买那些面积较大的物业。而对改善型购房者来说,策略需要略作变通。

梯级购房策略须调整

上海的李量最近一直在为买房而准备着。李量原本打算购买一套小房子用来过渡,等到自己经济条件改善之后再换大房。这种思路是正确的,因为住房消费应该讲究梯级消费。

但是现实问题是,目前政府出台的各项救市政策显然对这种策略有些不利。李量告诉记者,如果自己还坚持先买小房、再换大房的步骤,由于政策对第二套房的控制没有放松,因此当他在此后再次考虑换房时,可能会因为自己已经买过了房,而无法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措施。

李量的想法符合当前的市场实际。根据国家最近出台的一系列救市政策,我们不难发现,对购买首套住房的优惠幅度最大,如公积金贷款可以申请最高额度,贷款利率可以下浮至基准利率的0.7倍,税费予以部分或全部减免等。因此,李量现在有必要对梯级购房理念进行调整。

用足政策上限是首选

那么,现阶段如何安排自己的置业计划呢?专家分析认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应该考虑充分用足政策,购买符合普通住房政策上限的房子,这样可以避免短期内住房条件不够又要改善时可能享受不到第一套普通住房贷款方面的优惠。

如何用足政策?无非是在税费减免、信贷政策方面,越接近政策的上限越有利。当然,这要看政策对哪些房源最为眷顾。也就是说,尽量选择那些被所有优惠政策所眷顾的房源,也就能够得到更多的好处。就目前的情形而言,建筑面积接近90平方米的两房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购买此类房源,不但契税降至1%,还可以尽量多地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商业贷款利率也还有最大幅度的优惠,有些地方政府给予的购房财政补贴也是最高。

就李量而言,专家建议他购买一套面积在80多平方米左右的两房,此类物业既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也可避免在近期换房。

为改善性需求支个招

目前,政府对于改善型住房的界定还不明确,所以,还应根据细则颁布的内容再作应对打算。当然,这也并非意味着当前就无法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如果将改善型住房严格与“首套房”政策挂钩的话,普通购房者可以有以下两种选择:

第8篇:公积金首套政策范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覆盖率;缴存扩面;互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1-0056-02

1 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现状

(1)概述。为推进住房货币化改革,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在学习、消化和吸收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现实国情,我国于1991年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上海率先实行。“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具有强制性、互和独立运作特点。自1994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以来,公积金事业得到迅速发展。截至2010年,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共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43个。

(2)发展现状。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62号令),把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了法制化高速发展轨道,此后住房公积金社会影响力持续增强,覆盖率不断提高,归集规模逐年增加。截至2008年年末,全国累计缴存总额达到20699.78亿元,缴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2008年年末,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7745.09万人,同比增加557.18万人,以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在岗职工人数11184.05万人计算,覆盖率为69.3%。

(3)缴存扩面存在的特点。第一,进展缓慢。虽然住房公积金制度得到迅速发展,但制度覆盖范围有限,缴存扩面进展缓慢。2002年以来,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一直维持在60%~70%,缴存职工人数平均年增长率仅为2.4%。第二,分布不均衡。一是目前公积金建制单位大部分集中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覆盖情况不理想。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就业人员还没有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二是各地覆盖面区域间不平衡,一、二线城市公积金覆盖率比三、四线城市高。

2 造成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进展缓慢的复杂成因

(1)公积金制度本身局限所致。一是制度吸引力被削弱。公积金制度成立之初是作为一种住房实物和住房资金的转换机制而出现,它最初目的是为了解决当时住房建设资金短缺和住房供给严重不足问题,如今市场化住房体制已经确立,住房矛盾发生改变,如何建立健全完备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住有所居”成为新任务。然而,公积金制度完善的滞后性制约了其在住房保障领域内的作用,受益面难以惠及中低收入职工群体,社会颇有微词,公积金制度本身优势和吸引力整体上被削弱。二是条例界定本身存有争议。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各类性质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关于“在职职工”的含义,各界解读不一,“在职不在岗”等特殊人群公积金该如何操作。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为了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然而随着城乡一体化改革,大批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类人成为新新市民,这部分人的公积金权益该如何保障。

(2)政策法律支撑体系薄弱,强制力不足。一是公积金制度立法层次低,强制力不足。虽然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一些若干地方规定的支持,但公积金制度法律支撑体系十分分散与单薄。例如,目前对欠缴、未缴公积金等违法行为的追究难以实现,原因在于上述行为既不归属于劳动法范畴,也得不到劳动仲裁的支持,唯一的解决渠道是依靠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制,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权限不配套。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定位是隶属于政府的事业单位,这就造成了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具备执法权。权限不清晰的窘境导致,当职工到中心维权时,中心的职责不是执法而是协调。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职工的维权时间成本高,为怕麻烦,少折腾,部分职工宁愿放弃本应该享有的公积金权益。

(3)宣传不到位,单位和职工认知欠缺。从笔者一线的工作经历获知,很多职工把公积金等同于社会保险基金(简称社保基金),认为公积金就是社保基金,或是误以为公积金是可以有选择地缴纳,非强制性,只有效益好的单位才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缴纳不缴纳公积金,演变成职工衡量企业良莠的参考依据。本应该享有的权益,变成了一种选择性“被赐予”。此外,对于参加公积金制度能得到什么样的好处,它与一般的商业银行以及社保基金之间的实质区别,绝大多数职工都是一知半解,不知者甚多。

(4)职能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机制,监督有限。当前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升缴存扩面的主要途径有三种:一是通过职工,以点带面;二是通过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与相关部门数据进行比对,核查遗漏;三是阶段性获取工商部门企业注册信息,发信、发函督促新建立企业及时开户。这三种方式虽然都有一定成效,但相对被动,这种事后督查形成的劣势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企业动态信息的掌握较为滞后。另外企业改制、集团重组、委托人力资源等现象的产生也增加了公积金管理中心督查的难度。总而言之,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不能及时共享,缺乏联动监管平台和机制是公积金覆盖率难以较大提升的又一重要因素。

3 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的可行性分析

(1)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储蓄政策,公积金制度是公积金事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石,而制度是需要与时俱进才会永葆生命力和吸引力。当前公积金制度新使命应该是维护缴存职工多渠道享受公积金制度带来的优惠,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具体措施是:第一,修改完善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制度定位,由原来的支持基本住房消费向支持基本住房消费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并重转型,增强公积金制度惠民的公平性;第二,扩大缴存政策辐射范围,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城镇劳动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使每一个就业者都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最终实现城镇劳动者全体缴存;第三,合理调整增值收益使用方向,拓展公积金作用面,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贴息特困缴交职工,使有限的资金惠及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第四,严格执行“控高保低”,在设定最高缴存基数上限的同时,明确规定个人缴存基数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所在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若职工扣除公积金后工资收入低于最低标准的,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缴交,通过动态的浮动机制调动职工缴交积极性。

(2)建立行之有效的利益引导机制。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的关键策略是利益引导机制,把公积金制度的核心竞争力落实在可操作中。具体办法是:第一,创新贷款品种。目前我国公积金贷款的品种比较单一,鉴于当前购房层次的需求,有必要根据市场需求设计不同年限和比率的还贷方式,特别是针对中低收入职工的贷款品种,如可开设还贷递增抵押贷款、分段固定利率贷款等,缓解职工尤其是新就业职工前期还贷压力;第二,差别化信贷政策。充分考虑受益群体之间的经济差异,在积极支持缴存职工通过贷款购买首套自主住房以外,严格抑制投资性住房贷款需求,贷款按购房面积和购房贷款次数实行区别对待,面积越大,利率越高,贷款次数越多,利率上浮越多,有效避免“贫济富”,这样既有利于增强中低收入家庭购房能力,又有利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第三,低价配租。积极拓展公积金在保障性住房上的功能,对低收入无房缴存职工,在公积金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试行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优先配租给缴存职工,并在租金上予以补贴和优惠,但需严谨设置进出机制;第四,储蓄奖励。公积金制度应该是“普惠式”的制度,对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也需要周全考虑,方法是这部分特殊群体在销户提取时按照不低于同期居民储蓄存款利率水平,给予合理的利息补偿和奖励,变“我要你缴”为“我主动要缴”,从而让全民总动员自愿加入到这一制度中来。

(3)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手段。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的重要保障是强有力的法律制约。建议从三个方面重点开展:第一,立法保障,加快公积金立法步伐,把公积金写入劳动法或者是未来住房保障法中,有了立法的保障,公积金才能够有法可依,违法不难究。第二,成立专业稽查大队。集中专业力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那些无视法定义务,应建未建、应缴未缴的企业,一旦查处,在书面警示无效的情况下,坚决依法处罚,决不姑息。对已经享受过贷款又无正当理由停缴的职工应取消其贷款资格。第三,增加企业违法成本,联动查处。目前我国企业不按照规定缴交公积金的违法成本较低,除加大经济处罚力度以外,可尝试与相关部门联动,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不予相关证书年检、政策性优惠等。

第9篇:公积金首套政策范文

在这新旧交替之际,我们梳理和回顾2012年楼市重大事件,并以关键词的形式呈现出来。可谓是温故而知新,回顾过去,就是为了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市场,并准确把握未来楼市的走势。

调控持续

调控方向不变,保护合理自住需求和抑制投资投机需求“两手抓”。

2012 年,中央及相关部委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从紧取向。一方面,多个地方政府为支持合理自住需求,调整公积金制度,提高购置首套房贷款额度,信贷环境整体趋好为房地产市场带来利好;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差异化信贷政策和限购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通过督查等方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此外,继续推进土地市场管理和改革,加大土地供应,特别是加大保障房土地供应量及相应资金支持力度,以增加市场有效供给。

市场回稳

在经历2012年春节长假极度深寒之后,楼市逐渐走出低迷态势,“红三月”、“红五月”以及近来的“暖冬行情”,2012年楼市确立回稳局面。

2012年,随着货币环境稳中趋松,置业者观望情绪逐渐趋于缓解,积压的刚需与部分改善性需求积极入市,交易活跃程度提升,市场回稳。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跟踪监测的数据显示,2012年前11个月,全国50个代表城市住宅月均成交量达2272万平方米,总成交量比2011和2010年同期分别高出24.6%和10.7%。此外,新房价格止跌反弹,百城住宅均价自2011年9月开始连续9个月下跌,但在2012年6月份首次止跌后连续上涨。

首套房贷

首套房贷利率优惠,以及央行连续两次降息,加大地刺激了市场消费的热情。除了房价之外,购房者很关心贷款利率水平,尤其是首套房贷利率水平。2012年3月份,国内多家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出现了明显的下调,不少恢复85折优惠幅度。这与此前的基准利率水平相比,相当于将利息负担减轻了18%左右(贷款年限为30年)。此后的5、6两个月,成交量大幅攀升,6月份成交量创全年新高,与之不无关系。

此外,央行连续两次降息,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刺激住房消费的作用。6月8日,央行时隔三年半后首次降息,7月份再宣布降息,两次降息,市场消费热情再次迸发,年底出现的“暖冬行情”与此关系极大。

地王频现

下半年房企拿地热情高涨,“地王”现象频现。

进入下半年以来,北京、上海、天津、南京等城市接连出现“地王”现象,开发商集体进入亢奋状态,纷纷斥巨资拿地。本刊通过梳理发现,这一轮土地盛宴发生在今年下半年,而且尤以标杆企业表现得最为积极。在2012年7~11月份,以招、保、万、金为代表的十大标杆企业,拿地资金超过1167亿元,是上半年的 2.8 倍,拿地面积为 3424 万平方米,比上半年高 16%。万科今年在土地市场最为积极,截至 11 月底,已完成投资509 亿元,共拿地 2126 万平方米,无论是拿地金额还是拿地面积都为10家代表企业最高。保利位列第二,共计319 亿元、1064 万平方米,拿地金额同比大幅上升68%。此外,与之前大型房企在三四线城市寻求机会的做法不同的是,下半年拿地的主战场集中在一、二线城市。

政策微调

扬州购房补贴、贵阳的购房落户……,将近有超过40个城市出台刺激楼市的地方性政策,这对区域市场的刺激作用极大。

据本刊梳理,楼市调控近一年来,全国已经有超过40个城市出台相关微调政策,各类政策的出发点均集中在鼓励合理需求。如深圳、济南、武汉等30 多个城市集中为公积金政策松绑;厦门、天津、上海等地则调整普通住宅标准,扬州等地出台减税或补贴政策,上调限价、户籍放松等多方面。但触及限价、限购以及限贷等根本性调控措施的政策被叫停,支持首套房的公积金制度调整得到支持和认可。

打折促销

2012年打折促销现象贯穿全年,尤以上半年为甚。不过,随着下半年不少企业早早完成销售目标,房企打折促销兴趣锐减。预计2013年打折促销现象仍然存在,但是更具个性化特征。

2012年上半年基本呈现“以价换量”格局,为了加快资金回笼,房企或采取打折促销活动,或平价入市策略,吸引购房者出手。但下半年形势发生变化,市场上打折现象虽然时有发生,但打折的幅度缩小,出现的频次也大大降低。目前房价面临着一定的反弹压力,因此2013年楼市虽然也会出现打折现象,但不会大面积发生。

泡沫破裂

炒作过于剧烈的城市,终于出现泡沫破裂的那一天。温州、鄂尔多斯两大房价曾经遭遇“爆炒”的城市,终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导致房价大幅下滑,温州的房价与高点时期相比,已经“腰斩”,而鄂尔多斯的房价也一路下滑不止。少数三、四线城市因为购买力透支,在未来,还将面临房价回落的风险。

资金松绑

长期受融资之困的楼市,在2012年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信贷环境逐渐缓和利好市场,支持自住需求回升房地产新增贷款稳步提升,三季度房地产贷款占总贷款余额比重已有所提高。统计数据显示,2012 年二、三季度,伴随市场回暖,同时在降准、降息的信贷环境支持下,房地产新增贷款持续增长,二季度环比增长33%至3226 亿元,三季度增长 29%至4168 亿元,同比增幅达 107%,而余额占人民币总贷款余额的比值也上升0.2 个百分点至 19.7%。随着货币政策微调,流向房地产业的贷款稳步增长,支撑2012年房地产市场形势持续向好。

房产税

房产税是否全面开征,成为民众极为关心的一个话题,而这,显然会延续到2013年。

种种迹象表明,房产税全面开征已经提速,税务总局相关领导在不同场合传达了这样的信息。市场也已经形成共识,全面开征成为必然趋势。房产税怎么征,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面积,二是价格,三是税率,四是对存量还是增量征收。但目前还没有一个具体标准,因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大家仍然会对此倾注相当高的关注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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