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村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村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村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村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

第1篇:村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我区以新城区建设、假设全国文明城市和迎接“”、“绿博会”为契机,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目的,以加强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创建卫生村工作。主要进行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经费到位。区政府、各相关街道、行政村结合区情实际,研究制定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把创建卫生村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和责任状,切实加强对农村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创建工作的有序进行。在农村创建卫生村工作中,各级财政增加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创建工作的开展。据统计,在今年创建卫生村工作中区、街道两级政府共投入资金80余万元。一是根据工作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行政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成立创建工作专业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创建卫生村工作,明确责任制。二是将创建市级卫生村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村经济和精神文明考核中,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责任到人,针对市级验收标准要求,明确阶段性完成时限和质量指标。

二、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改善村民生活质量。我区涉农街道主要是区划调整后划入我区的街道,农村基础卫生设施简陋、水平低下,外来务工人员较多,村内环境卫生亟待改造。在创建卫生村工作中,各行政村加快村容村貌建设步伐,整治村级环境卫生。主要是:一、扩大保洁员队伍,实施长效管理。与保洁员签订责任书,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任,做到道路天天有人扫、垃圾日产日清。二、整治村容村貌,提高整体卫生水平。不定期组织对主要道路周围环境卫生、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的综合治理。行政村多次组织“清杂物、清垃圾”为主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整治村内卫生死角、暴露垃圾等,打捞河道漂浮物,彻底整治全村的环境。即统计,在创建卫生村工作中,三个村共清运垃圾杂物、河道漂浮物2800余吨,共动用各种车辆1800余台/次,清理较大河塘7个、清理河道共11余公里、总面积达55000平方米。三、加强对废旧收购、加工户的管理,采取取缔、疏导、隔挡三结合的措施。制定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与废旧、收旧加工户签订卫生管理协议,门前实行三包,把污染降低到最小限度。截至目前,三个行政村已外迁收旧户20户、签订卫生管理协议700余份、发放有关收旧户管理的各种形式通知1100余份。使村容村貌有明显的改善。

三、加强硬件建设,改善农村基础卫生设施。我区涉农街道农村现有基础卫生设施硬件条件比较差,农村创卫工作量极大。在农村创建工作中,我们注重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按时按质完成创建市级卫生村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各行政村均制定了村级发展规划,加快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农村改水工作,继续开展二次改水工作,进行农村供水管网的改造升级工作,保证村民饮用水的安全。共铺设更换供水管网10余公里。三是根据村民分布情况修建符合标准的封闭式垃圾池,共修建封闭式垃圾池165座。加强在村民集中居住区的垃圾池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有人收集、有车运送。四是取缔露天粪坑,推广无害化户厕改造。重视开展农村改厕工作,继续开展农村改厕推广工作,建设卫生无害化厕所,推广普及三格式化粪池,严格清理道路两侧的露天粪坑。据统计,三个村共修建无害化卫生户厕619座;取缔露天粪坑513个;修建封闭式储粪池252座。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村民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普及健康知识、培养健康行为、提高村民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是农村创建卫生村的基础和保证。为了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各行政村一方面配备了专职健康教育人员,新建健康教育专栏,为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保证。另一方面,同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健康教育工作协议,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课,向广大村民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同时,针对儿童、妇女、老人等各类特殊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通过长期地、坚持不懈地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了村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为开展创建卫生村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2篇:村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省级生态县建设”战略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委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委创建省级生态县的目标顺利实现。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按时完成县交办的生态县创建各项任务。

(二)4月底前完成危险废物处置资料:县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情况汇总表;处置单位接收和处置全县医疗废物量汇总表;县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书复印件汇编;县医疗废物转移连单(存各医疗机构)。

(三)4月底前完成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指标完成情况汇总、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计划、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我县近三年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证明、村镇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等文件准备。

(四)4月底前完成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标完成情况概述;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统计表;全县改厕工作总结;农村常住户数统计;使用卫生厕所农户数统计表;全县改厕投资明细表;全县改厕工作取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有关农村改厕工程验收资料;政府及部门下发的有关农村改厕,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方面的政策文件准备。

(五)4月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末梢水水质达标率汇总,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汇总等资料。

(六)6月底前完成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规范化建设,完成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水规范化处理设施建设,并规范运行。

(七)6月底前完成打造卫生改厕观摩点(每个乡镇2各以上),确保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1.县疾控中心根据《省农村应用水水质卫生检测实施方案》,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提高农村饮用水监测的覆盖率。

2.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信息收集,做好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部分分散式供水点供水方式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详细掌握全县农村供水有关数据资料。

3.结合生态县创建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创建生态乡镇、村供水工程水质的日常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及时对所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对水样监测不合格的供水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2016年安排创建生态乡镇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大于95%。

(二)农村卫生厕所整治工作

1.县爱卫办要在认真总结多年来项目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中央项目督导组专家的意见,重点把好中央项目村的落实、项目村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改厕健康教育三个关,进一步提高项目技术指导能力,确保中央项目质量。

2.普及全县农村的公厕、户厕无害化改造工作,积极扶持中心村的改厕工作,在中心村全面清除简易厕所、露天粪缸,按人口比例规划建造无害化公共厕所,确保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在95%以上。

3.完成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标完成情况概述。

(三)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

2.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并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考核,同时督促各医疗单位将医疗废物按规定统一收集,并交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理。乡镇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等偏远地区必须达到《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县环保局和卫计委同意后方可就地进行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3.卫生监督所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强化对全县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检查,要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全县各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4.督导乡镇医院医疗废水规范化处置,村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生态县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和内在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创建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统一到位,宣传服务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查

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高标准完成卫计系统创建生态县的各项工作目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委统一时间要求完成各自任务,疾控中心负责对全县饮用水水质的检测及相关材料的收集。爱卫办要高标准完成农村改厕工作,并做好数据资料的统计与收集。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做好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督查工作。各医疗机构加强对本单位的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的自查工作,确保两废处置规范有序,相关登记汇总资料齐全。卫计委创建办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对创建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第3篇:村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通过地方病防治网络建设、健康教育、地方病普查等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县地方病发病情况,明确防治任务,落实防治措施,努力创建我县最佳的管理形式和防治模式,建立稳定的地方病防治长效机制,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使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二、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

(一)县级工作任务及要求:

1、业务培训

举办县、乡、村地方病防治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县、乡、村三级地方病防治人员熟练掌握碘缺乏病、氟中毒、布病、鼠疫、大骨节病五种地方病的防治知识,掌握碘缺乏病、氟中毒、大骨节病、布病的流行病学调查、诊断与鉴别诊断、病情监测、预防控制、防治效果考评等各项业务的具体操作技能。

2、业务指导

指导乡、村地方病防治人员开展地方病病情调查,摸清全县地方病的患病情况。协助乡、村完成地方病病情资料整理、归档、图表上墙等工作任务。

3、健康教育

培训和提高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理论和基本知识,编写、制作健康教育资料,组织指导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健康教育,使全县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90%以上,家庭主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0%以上。

4、组织、协调和督导全县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建立地方病防治展览室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二)乡、村工作任务及要求

1、建立和完善乡、村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2、建立乡(镇)地方病防治网络。

3、开展碘缺乏病、氟中毒、大骨节病、布病普查。

调查对象:本辖区内吴起户籍人口。

调查方法:按调查时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进行检查,填写“地方病普查表”,按被检查人员的户籍所在地填写“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各乡镇将非本辖区户籍人员的“地方病普查表”交县疾控中心,疾控中心以乡(镇)为单位分类后交给各乡镇统计汇总。城镇人口按户口所在地所属的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填写“地方病普查表”。

普查率:必须达到户籍人口的95%以上。

通过普查要摸清病情本底,对现症患者登记建册,并将病情及其动态变化、防治资料制作成图表上墙。

4、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即病区移民搬迁、退耕还林(草)换粮、硒碘盐供应、现症患者治疗等综合措施,协助县级单位开展病情及硒碘盐监测工作。

5、开展地方病健康教育。

(1)教育形式: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办板报、举办村民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在目标人群中开展健康教育。

(2)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通过健康教育,使群众了解“一盐防三病”的科学知识;知道环境缺碘、缺硒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和食用硒碘盐的好处;知道高氟水对人体的危害和改换低氟水源的办法。通过健康教育活动,使干部和学生的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村民(以家庭主妇为主)达到80%以上。

(3)中小学地方病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90%以上。

(4)家庭主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0%以上。

三、实施步骤

全县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培训阶段(2010年4月20日—5月31日):

主要工作任务是:各级成立机构,完善组织网络,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培训人员,制作调查表格等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必须在5月底前做好人员培训并将本乡镇的示范县建设领导机构、网络和实施方案报县地病办。

第二阶段为地方病普查阶段(2010年6月1日—7月31日):

主要任务是人群病情普查,填写调查表格、登记现症病人、资料统计汇总及总结上报和资料归档管理。对查出的病人进行汇总和分类汇总。

第三阶段为展室建设阶段(2010年8月1日—9月30日):

主要任务是县、乡、村展示材料,即档案材料的整理、资料图片的收集及展室的安排布置,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都要建立展室。同时,对普查中发现的各种地方病给予积极治疗、控制。

第四阶段为自查验收总结阶段(2010年10月8日—10月31日):

主要任务是各乡(镇)通过自查,认为达到建设标准后向县示范县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请,县示范县建设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和街道办逐个进行达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漏补缺,最后完善,确保2010年10月底前全县示范县建设达到标准要求,并做好总结和上报工作。

第五阶段为市、省验收阶段(2010年11月1日—11日30):迎接市、省检查验收。

四、检查验收标准

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考核标准:

(一)县、乡、村领导是否重视示范县建设,是否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机构是否健全,人员、经费是否落实。

(二)防治和管理人员是否落实,能否胜任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病防治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

(三)对地方病防治工作是否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防治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地方病防治任务能否按期完成。

(四)健康教育项目是否落实,中、小学生地方病健康教育开课率(有课程表、教案、学生成绩),群众防病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

(五)是否做到病情本底清楚,资料规范完整,并能装订成册,实行档案化管理,病情变化防治资料是否制成图表上墙,使人一目了然。

县级:①地方病防治展室内容:全县地方病概况图、病情分布图、防治图片、病情图表,健康教育知识及宣传图片上墙,防治资料装订成册归档。②县示范建设办公室:有关法规、职责上墙,配置有必要的办公设施。

乡镇卫生院:地方病概况(以病情为主),人口统计表(分0-6岁,7-15岁,16岁以上年龄组),四病(碘缺乏病、氟中毒、大骨节病、布病)动态变化示意图,现有地方病患者的治疗计划、治疗统计、汇总表以及健康教育知识及相关图片上墙;配置地方病防治专用柜,将病情普查原始登记册、现有地方病的所有患者花名册(包括治疗)、移民搬迁登记册、退耕还林(草)换粮登记册及各项工作安排总结归档管理,用专柜保存,有专人管理。

村卫生室:人口统计表(分0-6岁、7-15岁、16岁以上)、健康教育知识(包括相关画图张贴)、现患病例花名表、治疗统计汇总表四表上墙;病情原始普查表、现患病例花名表、治疗花名表、移民搬迁花名表、退耕还林(草)换粮登记表五表装订成册。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必须在县政府和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此,县上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和协调乡镇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实行分级负责、逐级督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达标。

(二)技术保障

卫生局从疾控中心和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抽调医学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县地方病示范县建设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县地方病防治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

六、职责分解

示范县创建工作由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牵头,地病办组织协调,县疾控中心具体负责,各乡镇共同参与实施。

(一)乡、村职责

1、乡镇政府(街道办)职责

(1)成立乡镇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落实领导及工作人员。组建乡村地方病防治网络。

(2)制定本辖区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及地方病防治计划。与行政村签订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目标责任书。

(3)培训村级卫生人员和参与普查的人员,要有教材、有记录、有培训花名册。

(4)制定本辖区地方病调查方案,开展病疫情调查,摸清病情本底,对现症患者造册登记,并将病情及动态变化等防治信息制作成图表,及时上墙。

(5)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参加并完成病区移民搬迁、退耕还林(草)、合格硒碘盐供应。协助完成辖区现症患者治疗,协助县级单位开展病情及硒碘盐监测工作。

(6)开展健康教育。10月底前对乡镇所在地的所有干部举办地方病防治知识培训班两次,并考试,试卷保存。组织乡村干部在各自然村举办村民培训班一次。在乡镇街道悬挂横幅一条。督促检查所在地中小学完成地方病健康教育课任务。

(7)向县地病办提交示范县建设阶段工作总结。

2、村委会职责

(1)成立本村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本村地方病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2)组织本村病(疫)情调查,摸清本村病(疫)情本底。

(3)制定本村综合防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4)刷写固定标语1-2条。

(5)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改水、搬迁等工作任务。

(6)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图表上墙,建立展室,提交工作总结。

(7)完成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任务。

(二)卫生部门职责

1、县卫生局(包括地病办):

(1)加强对卫生系统各单位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抽调必要人力、备足物资参加创建活动。

(2)按照本方案及地方病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对

全县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必须有督导检查记录。

(3)定期对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县政府提出建议。

(4)提供全县地方病健康教育资料。

(5)联系其他部门,为地方病防治工作提供卫生技术支持。

(6)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

(7)组织人员对各乡镇的创建工作进行县级考核验收。

2、县疾控中心

(1)提供地方病防治计划,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提交地方病防治阶段总结,按创评标准提出评估意见。

(2)为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提供卫生技术支持。负责示范县建设的质量控制。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交来的各种调查表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令其重新调查。

(3)负责业务培训。举办防疫专干、乡村医生地方病防治知识培训班和示范县建设卫生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四种地方病(碘缺乏病、地方病性氟中毒、大骨节病、布病)的流行学调查,诊断与鉴别诊断、病(疫)情监测和预防控制、防治效果评估等基本知识,并能具体操作。

(4)制定碘缺乏病、氟中毒、大骨节病、布病调查方案。印制各种调查表格。自行设计的表格须经市疾控中心审查后方可使用。

(5)组织并指导地方病普查。指导各级地方病防治人员开展地方病病(疫)情调查,摸清全县地方病病(疫)情状况;指导乡、村医疗卫生单位完成地方病防治相关资料整理、分析、归档,及时完成图表上墙。

(6)开展地方病健康教育。制定全县地方病健康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培训各级地方病防治人员,提高健康教育知识水平和宣传能力。

(7)协调和督导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建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工作展室,充实和完善各种地方病防治资料,加强归档管理工作。指导和帮助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展室。

3、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1)成立相关组织,落实具体科室和具体人员负责本单位地方病防治工作综合管理。街道办辖区域的地方病防治综合管理工作由吴起镇防保站负责。

(2)完成服务区内地方病病(疫)情的监测,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登记、上报病(疫)情。

(3)按规定要求发现地方病病人,及时分诊、转诊、治疗、管理。

(4)完成服务区(责任区)地方病普查任务。原始调查资料、汇总资料、病人花名册全部录入微机。7月31日前向县疾控中心提交示范县建设的各种调查表、统计表、汇总表及其电子版。街道办辖区病情普查的卫生技术业务由疾控中心、中医院、妇保院按所承担的防保责任区分别负责,调查资料交吴起镇防保站汇总管理。

(5)在服务区内开展面向病人和各层次群众的健康教育。每月办板报或墙报一期,底稿保存。

(6)制定本院(站)地方病防治工作方案和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

(7)全面收集本院(站)地方病防治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完成图表上墙。

(8)乡镇卫生院和吴起镇防保站要建立乡级展室并帮助村卫生室建立展室。吴起镇防保站将街道办所辖行政村作为吴起镇的村级单位对待,统一汇总、统一管理,建立一个乡级展室。

(9)向县疾控中心提交示范县建设的阶段工作总结。

(三)教育部门职责

1、要按照要求加强各级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力量,配备相关教学设备,完成地方病健康教育授课课时任务(每学期安排碘缺乏病、氟中毒、大骨节病、布病健康教育课各两节),有教案,并纳入教学计划综合考核。10月底前组织学生考试两次,试卷保存。

2、城镇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农村达到80%。学生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3、组织学生向家长宣传地方病防治知识。利用学校这一阵地,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四)扶贫部门职责

1、严格执行地方病病区移民搬迁计划,并按时完成任务。

2、凡属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地方病危害因素。

(五)盐业部门职责

1、加强盐政管理,严厉打击制售私盐,依法规范市场。

2、合格碘盐覆盖率必须稳定保持在90%以上。

(六)林业部门职责

严格执行地方病区退耕还林(草)、换粮政策和计划任务,及时兑现有关优惠政策。

(七)水利部门职责

将病区改水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将病区改水项目选项、立项、建设、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地方病防治卫生技术标准,并及时联系卫生部门进行卫生评估。

(八)广电部门职责

1、开办地方病健康教育广播电视栏目,每周2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

2、宣传地方病防治管理、法规、科普知识,及时报到示范县建设进展情况的新闻等,在上级评审期间达到宣传。

(九)财政部门职责

足额预算人均1元的地方病防治经费,及时拨付示范县建设配套经费。加大对地方病防治专项事业费和设备的财政支持力度。

(十)畜牧部门职责

加强对人畜共患病的监测管理,严防畜间疫情向人间传播。

以上部门除了完成上述工作外,必须完成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成立本部门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领导机构,做到专人领导、专人负责。

第二: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向地病办提交工作总结。

第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4篇:村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关键词 一县一业;水果出口;苹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山西翼城

中图分类号 F326.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5-0270-02

翼城县位于山西省临汾市东南部,县内海拔800~1 200 m的地域面积广阔、土层深厚、光照充足、雨量适中、昼夜温差大,是苹果生产的优势区域。全县苹果栽植历史悠久,20世纪70年代兴办集体果园,90年代开始规模化发展。2009年以来,全面实施“强力壮大林果产业”发展战略,全面推动果业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县水果种植面积12 166.67 hm2,其中苹果种植面积达1万hm2,挂果园面积6 666.67 hm2,苹果产量18万t。2012年翼城县被省政府确定为苹果生产“一县一业”基地县,58个村被确定为苹果“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1 000 t以上的果品贮藏库9家,全县苹果生产专业合作社达143家,1 333.33 hm2无公害苹果园通过认证,舜都牌翼城苹果在中国(太原)农产品博览会上荣获金奖,2015年获得GAP认证面积133.33 hm2。近年来,全县每年有1 000 t苹果出口到东南亚、俄罗斯等。现通过深入调查,对翼城县发展“一县一业”创建国家级水果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做法探讨如下。

1 严把关口,健全农业投入品控制体系

1.1 建立投入品监管组织体系

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的意见》,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积极组织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班,年培训500人次,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各类资料逾5万份,有效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

1.2 建立农资质量监管监督体系

对农资特别是果袋、化肥、农药等投入品实行定点供应,由县农业执法大队协调工商、公安、植保植检等执法部门,每年有计划、有安排、有步骤地宣传教育、依法监管、严处。不断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对全县的农资市场进行定期综合整治,对全县所销售的包装物、农药、化肥和禁用农药进行专项检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和宣传教育,提高经营户和果农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了违禁投入品的流通和使用。

1.3 建立农残监测体系

于2013年成立了农产品质量监测站,负责全县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的检验检测工作,省、市级检测机构连续5年多批次对翼城县示范园内果品进行检测,均未检出农残超标。

1.4 组织实施投入品专项整治

县农委农业执法大队坚持每月开展1次不少于10 d的投入品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每年连续开展“3・15农业投入品打假”“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治理”“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投入品行为,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2 提升品质,健全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

2.1 强化技术培训

在苹果标准化管理技术培训推广方面,根据区域对幼树和结果大树分别制定标准化技术管理规程,先后邀请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的专家,采取集中培训和实地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多形式、多层次地对果农进行培训。在新型职业果农培育和认定方面,不断加大对生产经营性果农的培育力度,2014―2016年共培育新型果农近1 000人,通^影响带动,有效提升了全县果农的生产经营水平和生产安全水平。

2.2 推行标准化生产

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着力推行苹果无公害生产技术,做到了“六个坚持”:一是坚持集中连片建立示范区。形成了覆盖全县6个乡镇共6 666.67 hm2的优质苹果示范区,示范区土地平整,土层深厚,肥力好,且栽培品种优良,授粉品种搭配合理;二是坚持实施了果园生草、培肥地力,构建了“果+灌+草”“畜+沼+果”的生态果园模式;三是坚持实行病虫害统防统治。以县植保站、县果树中心、村级果业合作社为主体,按照“试点引导,逐步推进”的原则,每年建成8~10个病虫害统防统治指导队,全县统防统治果园面积达8 000 hm2以上;四是坚持强化常规管理,突出了“全园套袋、旱作覆盖、以产定果、培肥地力、树形改造”5项关键技术;五是坚持狠抓科研攻关,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择对优质苹果示范区建设、生产影响较大的课题1~2个,开展科研攻关,刊出科研报告10多篇,在果园起垄旱作和果实套袋、沼液沼渣使用等研究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六是坚持推行食品(苹果)安全生产,从节水灌溉、无公害农药使用、果实套袋、果园种草、增施有机肥等方面入手,加大实施力度。果园生草全覆盖、果园节水灌溉2 666.67 hm2,增施有机肥果园5 333.33 hm2。

2.3 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

在全县大面积推广苹果套袋,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套袋率达到98%,示范区90%果园实施了果园生草技术。以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重点,农业防治为基础,安全使用化学农药防治。在果树病虫管控过程中,将“化学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预测预报”5项措施综合配套应用,保护生态环境,保证果品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同时,通过除袋后摘叶、转果、铺设反光膜等措施,明显提高果实外观品质。

3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3.1 制定工作方案

出台了《翼城县出口水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定期召开推进会、调度会,建立健全了推进落实机制,研究部署阶段性任务,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定期通报各创建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其间,省市各级领导、专家和侯马检验检疫局对翼城县的创建工作非常关心,多次到现场给予精心指导和帮助,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翼城县的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

3.2 落实工作责任

在创建工作中严格落实责任。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采取村级领导包户、部门领导包园区、乡镇领导包村、县级领导班子包区域与包乡镇的办法。县、乡、村、户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1]。同时严格考核奖惩,年终统一考评。

3.3 领导高度重视

2009年,县委、县政府确定了强力壮大林果产业的发展战略,成立了经济林建设领导组,短短几年全县苹果经济林建设规模扩张到1.2万hm2。在产业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抓管理、创品牌、拓市场等产业化工作也在同步推进。2013年,翼城县专门成立了由县长杨春权为组长,侯马检验检疫局局长丁三寅、分管农业副县长杨文明为副组长,水利、环保、公安、农委等14个单位为成员的创建国家级苹果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县苹果质量安全出口示范区的各项创建工作。

4 完善网络,健全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示范基地印发了《基地果园管理手册》,由基地苹果合作社引导果农使用,要求果农规范、详实、完整地填写管理内容。果园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存期限最少2年。同时,通过填写管理手册对农户果园果袋、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和果品的采摘、销售、贮藏等生产流程进行全程监控[2]。

5 加强监管,构建疫情疫病监测控制体系

5.1 建立四级监管机制

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意见》,构建起部门、乡镇、村委会、经营者4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同时重点抓好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在各乡镇、重点基地园区选聘了90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每个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监督员,从而实现监管组织网络全覆盖[3]。

5.2 建立完善疫情疫病监测控制体系

制定疫情疫病监测计划和控制措施,县农委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同时依托各乡镇专职、兼职植物检疫员和村级植保员,逐步形成有效的县、乡、村3级联动机制,实现对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进行及时监测,以及对防治技术的宣传与推广。

5.3 积极开展果品例行检测工作

制定年果品质量检测计划,每月进行检查督导。以果品农药残留检测为突破口和总抓手,以基地产品和认证产品为重点,要求基地园区对上市果品做到全部检测,乡镇对上市果品进行例行抽检,农贸市场每天对进场果品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从而有效实现果品从田间到市场的全程检测[4]。

5.4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建立了严格的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未按规定及程序履行职责,从而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植物疫病蔓延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具体责任,涉嫌犯罪的更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

6 防控风险,健全预警通报和应急管理体系

6.1 健全应急预案

制定了《翼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总指挥,县农委主任为副总指挥,农业、药监、质监、工商、畜牧、卫生、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6]。

6.2 严格执行应急程序

全h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县农委负责全县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日常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随时做好预警和应急准备,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7]。

6.3 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加强对消费者应急处置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和报告系统,健全应急技术支持体系[8]。

6.4 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以“堵住源头不输入、一旦输入不扩散”为目标,采取封锁、隔离、封存、扑杀、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疫情稳定、供应安全和社会稳定。

7 参考文献

[1] 臧宏伟,刘传德,王志新,等.水果质量安全风险来源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5(17):324-325.

[2] 汪保记,王梅英.砀山县水果质量安全现状、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学通报,2014(9):128-129.

[3] 王丽会.新疆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建议[J].对外经贸,2014(2):44-46.

[4] 欧安,李红权,蒋方军,等.湛江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监管对策研究[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3(5):1596-1600.

[5] 林洪,杜淑媛.我国水产品出口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问题与对策[J].食品科学技术学报,2013(2):7-10.

[6] 邹树丹.广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地化管理实践与对策[J].广东农业科学,2012(4):221-223.

第5篇:村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1.着眼于服务第一要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法律服务为人民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一是围绕“重点”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整合律师、公证、调解等资源,积极宣传城市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的政策,规范拆迁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拆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共参与县领导接待12次,参与解决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和社会治安突发事件4起。二是积极办理各类公证案件,有效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今年以来,共办理公证案件587件,其中涉外公证168件、涉港澳台公证8件。三是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今年2月,我局整合资源,建立了法律服务中心,采用“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开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等窗口,建立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服务群众办事。推行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使法律服务中心成为司法行政更好地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服务重要窗口阵地。我局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运行迄今已有九个来月了,据统计,日前分流人民调解纠纷案件54件,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7件(其中刑事辩护41件、民事158件,公证援助18件),接待法律咨询579人次,咨询引导有偿法律服务200件(其中律师法律服务109件、公证服务87件、司法鉴定4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78份,接待社区矫正咨询服务37人次、安置帮教咨询服务33人次。法律服务中心在群众中的影响逐步扩大。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169个行政村和7个社区配备法律顾问,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实现关口前移,降低法律风险。五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推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模式,发展完善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制度,简化审查程序,将特困企业职工、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以及新失业人员等纳入重点援助范围。继续关注玩具企业民工讨薪讨债以及企业向公民个人借款引发的纠纷,及时给予群众最大限度的法律帮助。今年以来,共承办案件217件,其中民事176件,刑事41件,公证援助18件。

2.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加强人民调解和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夯实“第一道防线”根基。一是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结合“两排查一促进”活动,以开展“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和人民调解“十大”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5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0.9%,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30件,调解成功率为98.6%;涉及当事人3489人,协议涉及金额1776.39万元,预防纠纷829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件1人,防止民转刑12件3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0件112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29人。二是全力做好人民调解员的分级培训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我局自5月11日举办的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培训班开始到10月底,全县各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10个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763人都进行了分级培训,培训班全部由经验丰富的法官、律师、基层科工作人员讲解。授课内容分别为《人民调解法》和贴近农村、农民生活的常用法律法规,以及《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同时深入细致地培训了调解的原则、方法、程序、步骤、技巧及注意事项等几个方面内容。今年的培训班打破了以往的纯理论教育形式,注重联系人民调解的工作实际,抓住薄弱环节重点讲解。培训内容深入浅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案例分析及讲解贴近实际,操作运用性强。在培训过程中,我们先后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三是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根据上级要求,明确司法所组织、队伍、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整合资源,加强协作,多沟通,多汇报,多争取,实现司法所基础设施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工作法制化、所务管理正规化。今年,司法所被省厅评为四星级司法所。

3.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截止目前,全年共接收72名,解矫65名,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49名,其中缓刑120名,假释11名,暂予监外执行3名,剥夺政治权利15名。重新犯罪1人,重新犯罪率0.46%,在册刑释解教人员549人,重新犯罪7人,重新犯罪率1.3%。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做好此项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矫正对象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全过程监管措施,使日常监管和服务机制更加到位,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同时要全面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在今后改造中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端正矫正态度。二是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狠抓执法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按照20:1配备协管员,1:1配备志愿者,社区矫正监督考察小组不少于3名成员的要求落实队伍,提升队伍工作能力和素质。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村、社区、企业社区矫正工作站的建设。积极依托和整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社会管理创新载体,以及村(社区)综治工作站、治保调解组织和乡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各类资源,扎实推进村(社区)帮教工作站建设,努力将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第一线,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失控和再犯罪。四是全面排查社区矫正对象。以开展“六查五包四化解”活动为载体,结合5.22事件,加强重点对象、危险分子的排摸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拿的出;落实重点对象的管控措施,内紧外松,不离视线,把责任分级落实到村、到点、到人,因人设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通过“读心教育”,确保再犯罪现象控制在可控范围;要宽严相济,温暖帮矫,更多关心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增进感情联络,通过帮助解决子女就学、就业安置、落实低保、民政救济等形式开展“感化式”帮教;强化与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的“无缝对接”,避免在人员交接的重要环节出现“脱漏管”;重视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一人一档”规范管理工作,全面记录、更新各项管教措施,做到有卷可查。五是为了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出台了《县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

4.着眼于推进依法治县,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制宣传效果。一是深化“法律六进”,创新载体,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主题活动。我局成立的普法小分队,积极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村,为他们送去最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在今年3月,我县在全市建立了首家纳税人学校,县160多名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代表等走进县国税局接受了“国税抵扣”、“税收法规”、“电子申报缴税”等方面的税务、法律知识培训,并面对面与国税干部进行咨询和交流;4月份,我县举办了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宣讲调解法,提高了调解人员面对各种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方法和技巧;5月份,组织全县中小学开展以创“平安校园”为主题教育的演讲比赛,提高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他们掌握了必要的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和防范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技能,增强了学生自救互救的能力,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7月份,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法学讲座,邀请大学夏立安教授讲授《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制保障》,县、部门、乡镇、街道领导共200余人听取了讲座。同时今年还积极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省《统计法》和《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知识竞赛、金融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法治”摄影书画比赛等活动。在“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法治”摄影书画比赛活动中我县选送50余张(幅)书画、照片参加比赛并取得优良成绩,获得优秀组织奖,获摄影类三等奖一人、优胜奖一人,获书法类优胜奖一人,获绘画类三等奖一人、优胜奖六人。二是“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做好省级、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推荐申报工作。现凤凰山街道柘园村被新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村,紧水滩镇金水坑村推荐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11月,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考核组莅临该村检查考核后予以高度肯定。积极部署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优化市场经济环境,有效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今年,我县衡大木业有限公司被评为为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截止目前,全县共创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29个,达标率73.71%,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8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个。创建市级“诚信守法企业”3个。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农家院”创建试点工作,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今年我局认真按照《关于开展市“普法农家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普法农家院”创建有关工作,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文化示范户、农家书屋、农家乐、村级组织现有办公活动场所等资源,配置书报架、书桌、电视、多媒体、法制宣传栏等必要的普法设施,在农村建立自主管理,以普及法律为目的的公益性法律服务设施,努力改善农村法治环境,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需求,使人们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治的氛围,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现已初步完成了枫树湾等三家“普法农家院”创建工作。

5.着眼于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律师为县委、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促进领导决策的科学化和法制化。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全年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6.着眼于队伍建设,全方位开展三项活动。

一是全方位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谋求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为落实县“思变思进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今年3月份,组织局中层干部赴长兴学习考察,在学习考察中开阔眼界,以长兴司法局为标杆,全方位查找自身思想观念、作风状态、方法措施、工作成效等方面的差距,深刻认识自身不足与差距,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干部学习会、座谈会和讨论会等多种形式,明确学习的目标和方向,明确改进的方向、方式、方法。出台了《县关于司法行政服务“奋战之年”的若干意见》,弘扬“冲、拼、抢、闯”的精神,把大讨论活动的成效落实到更好地为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上。

二是全方位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出台了《县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时进行了动员部署,重点抓好干警集中开展大学习活动,组织广大干警进行集中系统学习,深刻领会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

三是全方位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密切党群关系。按照《“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云农办【2013】4号)和《组织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云综委【2013】2号)两份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广泛深系点紧水滩镇乌弄坑村、渡蛟村进行走访。通过采取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职责,下发《农户基本情况反馈表》了解民情民意。积极为村集体项目联系部门争取项目支持,为渡蛟村解决了几年来村干部想解决而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村民自来水管网整体改造工程以及茶叶基地水利喷灌工程项目的资金问题;帮助乌弄坑村解决B类灾害区避灾中心建设的资金缺口问题,帮助解决了该村归正人员暴力精神病患者叶宗呈困难户的司法救助资金,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民心,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同时我们还开展“两排查一促进”活动,结合司法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把走访与排查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与刑释解教及社区矫正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结合起来,与完善村级民调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等结合起来,逐户走访,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共排查矛盾纠纷869件,成功调处848件。通过活动,不仅排查了一批农村不稳定因素,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而且推动了当前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的落实,转变了机关工作方式,密切了党群关系。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1.社区矫正监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虽然目前我们已经建立公、检、法、司情况通报、矫正工作站与乡镇司法所情况通报、矫正工作站与派出所核查核对等制度,但在具体工作还存在制度执行难到位、衔接不及时等问题。社区矫正中心和4个直属所承担了全县4个街道6个乡镇乡镇矫正对象的监管任务,工作压力大。

2.调解工作面临更多更大的考验和挑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力量薄弱,农村调解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低的状况,难以保证矛盾纠纷得到及时高效的调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机制还不够完善,调解衔接面过窄、信息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依然存在。指导协作机制不够健全,调解经费保障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3.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几年,我局人员调动频繁,专业人员紧缺局面尚未得以解决。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公务员、法援律师均为1人,其余为临时聘用人员。我县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2003年成立时,合伙人三人,2006年一合伙人退伙,即将导致律所不符合设立条件,只得到外县邀请一执业律师参加合伙,才予以维持。几年来,执业律师总数只增加一人,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一直还限于传统的诉讼业务。现有人员状况不利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队伍的稳定,不足以保证所有案件得到及时高效的办理,也不能满足建立乡村、企业法律顾问的需要。

4.经费紧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2013年工作要点

1.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重点加强人民调解能力建设,充实调解员队伍。加强与卫生、环保、城建、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快专业调委会建设,有效化解劳资、医患、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做好诉调衔接工作,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避免和减少群众集体上访。

2.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建立有效的社区矫正社会监督、管理、教育、矫治机制,强化社会教育改造罪犯的功能。加大走访力度,通过教育学习、心理咨询等方式增强矫正效果。逐步建立完善罪犯劳教人员刑释解教时狱(所)内外“无缝连接”机制和帮教机制,切实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延伸工作,适时组织探监,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

第6篇:村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省、市食安办对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期,我区对照《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验收细则(2018)》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状况

(一)我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

(二)9月30日至10月3日,省食安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区创建情况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经反馈,我区群众满意度测评已顺利通过。

二、党政同责落实情况

(三)党委政府重视

为推进创建工作有效落实,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31个部门、13个镇政府(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领导小组,下设12个工作组,分线作战,统筹推进;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出台《淄川区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与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工委)、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部门签订《2018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区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了2017、2018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先后多次召开推进会、调度会,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制定《创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责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在全区督导、检查、通报;结合“十个新突破”、“十个率先突破”考核,将创建工作列入各镇办、区直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增强了全区上下抓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创建督查工作,从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创建工作的有效落实。

按照《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的意见》,认真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监管工作,对全区85家小饭桌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进行公示。

(四)加强队伍建设

淄川区现有总人口73.46万,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281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数量达到了3.8人/万人,满足实际监管工作需要。我区13个食药监所均配备了5名正式在编监管人员和2名专职协管员,人员实际到岗率100%;全区462名兼职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覆盖全部村庄和社区,每年开展协管员培训、考核,报酬补助全部落实到位;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立完善“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镇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村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员”的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淄川区专门设立淄川公安分局直属大队,是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门机构。

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我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每年都组织监管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五)设备装备达标

目前我区13个基层所办公及业务用房面积均已达到320平米创建要求,每个所均配备了90余万元的执法装备。

(六)加强经费保障

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经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区累计投入2040余万元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其中,投入600余万元建设检验检测中心;投入130万元用于基层食药所规范化建设;投入300余万元对全区老旧食堂进行了改造;投入110万元,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安装工作;投入900余万元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逐年加大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2016年投入经费263万元,抽检2991批次;2017年投入298万元,抽检3325批次;2018年计划投入340余万元,抽检4900批次。

(七)加强能力建设

我区对食药、质监、粮食、卫计等部门的检验人员、设备进行整合,组建了正科级机构区检验检测中心,投资299.44万元新购置各类食品检测仪器设备19台(套),现共有食品检验设备143台(套)、价值511.32万元。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7年新购置设备10台,价值106.15万元,实验室A类和B类设备配置率86%;2018年设备采购招标工作计划于10月30日开标,11月2日左右签订合同,设备到位后,实验室A类和B类设备配置率将达到100%。

(八)积极开展创新工作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信息处理平台。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云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包括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检测数据监管系统、移动稽查数据管理系统、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和对外信息公示服务平台等内容的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性监督管理(追溯)平台。

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通过前期调查摸底,我们分期分批对77家学校食堂(含幼儿园)、120家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

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九)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突出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两个源头,强化风险管理理念,从根本上保障我区食用农产品安全。一是认真履行高毒、高风险农药属地管理责任,做好高毒、高风险农药管理工作。重点加大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百草枯水剂等剧毒农药的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药害事件;二是紧抓春管、三夏、三秋、冬种等关键时节,以农资经营门店、乡村流动商贩为重点区域,对重点农资商品、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着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和在农产品生产、存储、保鲜环节中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落实农药经营备案制度,对全区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逐个进行清理整治,坚决依法取缔不合格经营门店,确保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达标率100%。

强化食用畜产品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源头生产水平。一是积极引进推广养殖新技术,充分利用饲料中适量添加微生物对抗生素类药物的拮抗作用,倒逼养殖环节对各类药物的使用进行源头减量,有效防范了过量使用药物对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不良影响。二是以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为切入点,不断加快标准化健康养殖模式的推广应用,目前全区已创建国家级示范场3家、省级示范场8家、市级示范场4家。三是加大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申报无公害畜产品认证。

(十)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在屠宰场点常年派驻检疫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实行同步检疫。积极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资格审查清理,规范屠宰企业“代宰”行为,对全区3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部进行审查换证,建立并落实了“八本台帐和”“病害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交接单”。

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与齐城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理协议,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收集、登记、处理和产品去向等台账;发展无公害畜产品认证,目前全区规模养殖场无公害认证比率已达到70%以上。

(十一)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投入120万元新购置餐厨废弃物收集车3台、收集桶1030个,目前我区有4台餐厨废弃物收集车投入运行,日收运能力达到18吨以上;按照先大后小、先多后少、先城区后乡镇的“三先”原则分批推进,专人负责集中签订收运协议。同时,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台帐和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台帐,进一步完善餐厨废弃物处理体系。

(十二)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改造一批规模较大、各方面条件相对好的单位,兼并整合一批中型单位,打击一批脏乱差的小作坊”的工作方案,通过合资入股、代加工、全面托管等方式,全区2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整合成为4家企业。其中,经济开发区亿诚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投资380余万元,新建厂房2000余平方米,新上75米的全自动生产线、日处理能力30吨的污水处理设备和光氧催化空气净化设施,建成了设施设备先进、生产规模大、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大型生产企业,在省、市各级监督检查中得到了一致好评,在全市同行业中树立了标杆。

四、严格实施全程监管

(十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

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制定和落实各类业态标准化现场检查固定表格或程序,纳入监管的单位全部建立信用档案;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对风险高、信用等级低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巡查不低于4次。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达到100%;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单位达100%;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健全,严格监管参与互联网销售、网上订餐等形式的本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良好行为规范,对照《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量化分值表》,采取网上检查和实体门店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区11家外卖餐饮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了检查结果;落实网络订餐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建立健全网络订餐业户台账,并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约谈机制等;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

(十四)管理提档升级

行政区域内只有鲁维制药达到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标准,企业积极推行HACCP或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认证;规模以下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风险清单,全部实现规范化生产。

(十五)“三小”管理规范

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小餐饮、小摊贩以及城区早晚市、流动菜(果)贩等进行了专项治理。根据我区实际,在合适地段、位置设置了两处疏导点,引导食品摊点、食品加工点、流动菜(果)贩进入疏导点和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对纳入登记管理的398家小作坊建立管理档案,对已实行登记和备案管理的1242家小餐饮、73个食品摊点完善管理档案,全部落实“六项规范”。

(十六)开展综合治理

淄川区政府建立了综治办、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城市管理部门、食品监管部门等共同参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中小学食堂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落实到位。

(十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在区政府官网将日常监管信息全部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十八)监督抽检

淄川区食品检验量平均每年达到4份/千人以上。每年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并完全落实;按相关规定在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公布抽检结果。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率达100%;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对外公布;对本地发现或外地通报的违法行为和问题食品,及时开展上下游责任溯源追查,产品召回、问题食品销毁、责任查处等后处置工作及时彻底。

(十九)重典治乱

按照年度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强化“三安”联动,加强行刑衔接,创建以来,公安、食药、盐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0余次,移交食品案件线索9条,立案12起,刑事拘留1人,判决3人。

(二十)产业发展

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指导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对市场环境卫生设施、检测设施、公共设施、摊位设施、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更换2000平方米果蔬封闭交易棚棚顶,购置冷藏车辆、笼车,新上信息系统及相关设备;新建2个交易大棚,对市场内消防设施、经营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地面和排污设施等进行了升级改造。

推进产业园和加工基地建设。在前期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淄川区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入固定区域集中生产规划方案》,以群众消费量大的产品或传统特色食品为主要品种,改造或利用现有设施建设特色食品加工基地。目前,我区在罗村镇道口村建成道口咸菜生产加工区,不仅使传统名吃“道口咸菜”得到了规范生产,而且为分散咸菜加工小作坊发展提供了低成本生产经营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了规范化、园区化、工业化、集约化。

开展农贸市场规范化创建。制定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创建实施方案,督促参与创建单位澳翔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食品安全自查、食用农产品检测、准入、退市、召回、销毁、市场卫生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入场经营者档案,签订责任书,在市场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及不合格产品处理结果等,并通过座谈、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对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不定期对超市的快检工作进行规范化指导,督促超市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在超市现场组织“你送我检”活动,对百姓送检的生肉、蔬菜等进行快速检测,并当场进行公示;引导超市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购进货验收记录台帐,规范散装食品区域标识标签和现做现卖区域操作环境卫生。

为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我区分期分批对77家学校食堂(含幼儿园)、120家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实施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二十一)应急管理

对食品安全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编制《食品药品应急演练操作手册》,建立统一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体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提高我区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战能力,2017年12月19日,在区人民会堂一楼会议厅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培训活动。演练活动主要采取桌面推演的方式,对《淄川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同时,在演练过程中围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各环节相关知识对参加人员进行了培训。

五、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二十二)规范企业管理

依法应获行政许可方能生产经营的单位,均全部取得许可证件,并持续符合许可条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台帐、产品追溯等管理制度。

(二十三)市场开办者责任落实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市场开办者依法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文件或资料;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并检查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能够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配备了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在市场醒目位置及时公布抽样检验结果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结果。

(二十四)追溯机制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建立并落实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召回制度,完整记录相关情况;被召回的食品全部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十五)品牌建设

制定下发《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川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政字〔2016〕148号)、《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食安山东”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川政办字〔2017〕123号),分级分类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并按计划全部落实。

六、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二十六)诚信体系

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失信单位纳入监管重点、加大检查力度,每年至少巡查四次以上。

(二十七)责任保险

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我区山东曼公酒业有限公司、淄博聊斋酒厂、淄博山里红老酒坊酒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入保。

(二十八)监督举报

制定《淄川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门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转办机构和人员,12331、12315、12316、12345等投诉举报电话全覆盖并保持24小时畅通。《举报奖励办法》出台以来,我区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2.5万元,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监督,营造了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利氛围。

在我区主流媒体《淄川工作》设立食品安全专栏,每年召开两次新闻会,对食品安全重要信息进行社会。

(二十九)宣传教育

印发《共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淄川——致全区居民的一封信》30余万份,发放到全区每户居民;印制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区宣传画2万余份,在全区462个村居食品药品宣传栏进行张贴;举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校园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活动,下发《关心学生身体健康共创食品安全先进区》宣传材料7万余份;印制《淄川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教材》4000余册,制作食品安全宣传片2期,对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进行培训,组织各类培训40场次,培训食品监管、从业人员3000余人次;在显著位置安装大型立式宣传牌、大型LED宣传屏、固定宣传标语、城区道路护栏宣传牌共计1500余处,营造“共建食品安全先进区,共享平安幸福淄川”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7篇:村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为总目标,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示范区要求,坚持“重点推进、示范先行”的原则,到xxxx年,在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城乡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xxx%,垃圾收集率达到xxx%,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xx%。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乡镇实施,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做到上下结合,整合资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着眼当前,兼顾长远,科学系统地规划、利用、建设经济适用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基础设施。

(四)坚持城乡一体、长效管理的原则。把长期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试点先行,全面铺开,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全面提高我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队伍建设。

每个乡镇(街道)要明确x名班子成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各乡镇(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要确定x-x名专职干部具体负责垃圾清运处理、车辆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各行政村按垸落和人员情况合理配备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垃圾清扫、农户垃圾收集、清运及垃圾桶清洗保管、回收可利用废品等工作。

(二)设施配置。

按照《x区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规划》总体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配备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设施,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或地埋式环保垃圾桶,不断提升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械作业能力,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三)垃圾分类。

按照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原则,从垃圾产生的源头抓起,以农户为主体,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鼓励推行生活垃圾家庭初分和保洁员再分的两次分类方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离和就地减量,减少进入末端的垃圾处理量。

x、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制品等可回收利用类垃圾农户自行收集,村组保洁员定期收购后,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回收,并在全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价格指导、统一规范经营。

x、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由农户单独收集后就地处理,结合粪便、污泥及秸杆等农业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处理,包括家庭堆肥处理、村庄堆肥处理、利用农村沼气工程厌氧消化处理、以小组为单位指定公共存放点就地消化处理。

x、砖、瓦、石块等无机垃圾宜作为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利用;未能回收利用的砖、瓦、石块等无机垃圾以小组为单位指定公共存放点,在土地整理时回填使用。

x、对有毒有害垃圾,尤其是废弃农药及其包装物,应当就近收集,选择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场所分类存放,妥善保管,由村组保洁员及时交由乡镇(街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进行无害化处理。

x、对其它不适宜回收、不可降解的垃圾由各村统一收集到清运点。

(四)运行管理。

x、分级负责。按照“区、乡镇、村组”三级负责机制,采取“示范引领、分步实施”的办法,确保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有序开展。

x、市场运作。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理要实施市场化运作,各乡镇(街道)对于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作业,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司运营,政府部门给予监管。

规范管理。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的日常运行,实行“区级主导、乡镇(街道)主管、村级主抓”,以乡镇、村组基层单位为主体,广泛发动群众,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制定出合民意、适乡情、切实有效

“美丽家园、清洁乡村”

的管理办法。

(五)资金保障。按照“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区政府实施“以奖代补”、镇村自筹资金和村级“一事一议”等方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资金保障体系。

四、时间安排

(一)xxxx年x月--xxxx年x月,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编制规划。

(二)xxxx年x月--xxxx年xx月,在x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在x镇x村、x村,x城村、x村、x铺村,x村、x村等x个试点村建设村级回收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价格指导、统一规范经营。

(三)xxxx年x月--xxxx年xx月,全区“三镇一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镇推进工作全部完成,xx%以上行政村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覆盖率达到xx%。

(四)xxxx年x月--xxxx年xx月,所有行政村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覆盖率达到xxx%。全区农村环卫保洁队伍逐步稳定,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达到湖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示范区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专班由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督办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x新闻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对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跟踪报道。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村组、文明户的创建活动和卫生

、卫生户评比表彰活动。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顺利推进。

x、区考核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考核工作。

x、区宣传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宣传工作。

x、区农办: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督促村组建立完善保洁体系。

x、区发改局: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

x、区财政局:研究财政支持政策,整合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管。

x、区监察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督查工作。

x、国土分局:负责协调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地计划。

x、环保分局: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x、区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规划布局、场站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督办等日常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检查验收工作。

xx、区教育局:负责乡镇中小学校园环境卫生,对学生进行爱护环境卫生宣传和教育工作。

xx、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完善农村公路网络,负责公路主干线沿线的垃圾清扫、收集和运输工作。

xx、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河道的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河道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xx、区农业局:结合农业环保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xx、区林业局:结合造林绿化项目推进全区乡村绿化、美化工作。

xx、区卫计局: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城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xx、区供销社:结合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xx、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好乡镇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中转站(地埋式垃圾环保桶)运行管理等工作,对各村垃圾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第8篇:村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一、工作安排

(一)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销售食品行为。加大对分散在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食品违法行为。

2.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以实施“两店一场”建设工程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着力加强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覆盖面扩展和巩固提高工作,做好农村放心示范店、农资连锁店的发展工作,逐步消除“空白点”,力争至20*年底,每一符合创建条件的行政村至少有一家“放心示范店”,农资连锁店增至60家;大力推进食品配送工作,向村级放心店食品统一配送率力争达到75%以上;加强对连锁超市、农资连锁店的引导规范和对放心店的动态监管;突出抓好农贸市场的改造和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各镇(街道)中心农贸市场规范化创建工作,启动村级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网,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实施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网的功能,积极探索基层群众监督资源的有效整合,落实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制度。

3.大力开展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加强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推广性信息素、防虫网、频振式杀虫灯等生物防治方法,有效减少农药使用量,20*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万亩,推广性信息素3万亩。深入开展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加大对制售假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兽药、渔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渔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全面整顿农资市场,规范农资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和质量抽检,全年抽检农资40批次。推广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农民渔民合理使用农药、兽药、渔药、化肥、饲料及保鲜剂等投入品,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从源头上解决区域性初级农产品污染问题。

4.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和无害化生产。围绕我市优势农业和品种,加快质量安全认证步伐。全年新增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万亩,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0个以上。加快生产标准的制订、修订,新增农业生产标准5个。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加工,深入指导农民规范生产经营,建立生产档案。全年新增标准化生产面积1万亩,全市优势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

5.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继续实施对蔬菜等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磺胺类药物等污染和水产品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监测结果,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广泛推行产地标识、条型码等标识方法,积极探索初级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1.强化对重点食品行业的监管。按照食品风险分类分级和分类监管的原则,突出监管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高风险食品和问题食品的监管,使黄酒、酱腌菜等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对高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一年不少于6次,对中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一年不少于2次,对低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一年不少于1次。

2.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和无证查处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完善对制假行为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做好食品QS工作,老五类、新十类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获证率在100%以上,十三类食品获证率在50%以上。完善食品安全分类分片监管模式,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性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推进食品质量普测工作,全年企业质量普测覆盖面90%以上,主要品种覆盖面50%以上;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82%以上、质量指数92以上。加快实施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许可、强制检验等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和原辅料的备案审查、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企业的备案管理,落实备案制度,全部企业备案率80%以上,新增企业备案率100%。加强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审查制度,开展对部分试点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开展食品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的标准化意识,推动企业自觉实施食品标准。实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制度,提高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自检自测能力。

3.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整治。今年继续开展“百千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和无证查处工作,着重检查城乡结合部,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同时,继续整治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质量问题。

4.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的监管。研究制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有关措施,落实产品目录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制度、小作坊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及镇(村)质监员(协管员)为主体的小作坊巡查制度,建立健全以各镇(街道)负总责,小作坊业主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镇(街道)质监员、村协管员为巡查主体的责任体系。完善分类分片动态监管机制,全面完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普查普测、分类处理和建档工作,加大对B、C类企业和重点食品的整治力度,加强对D类企业关停的指导协调,坚决取缔无证无照、不具备食品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流通经营秩序

1.继续推进“三绿工程”建设。加强对酒类和肉类食品批发、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集中开展酒类市场和肉类市场专项整治。定期组织生猪屠宰和食品流通企业开展清仓查库活动,使上市销售食品进货渠道规范、质量安全保证。加强对畜禽屠宰加工行业的监管,建立现代化屠宰中心。继续加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力度,“瘦肉精”平均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

2.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要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准入关,始终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结合今年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对食品经营主体进行逐一排查,一旦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理,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加大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完善“四位一体”食品质量监测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覆盖面,建立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依法组织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以及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

4.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以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开展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完善落实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问责问纠等自律制度,使食品经营者切实对消费者负责。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确保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四)严格卫生许可和监督,加大食品消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

1.全面开展卫生许可监督检查。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食用植物油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儿童食品、餐饮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抽检力度,组织开展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样检查,使年监测餐饮具数量不少于1500件,合格率85%以上。结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年检,对全市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食堂)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新审批单位的审核发证工作,使全市餐饮单位卫生条件与相关标准符合率85%以上,督促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单位进行整改。以农村集贸市场和学校、幼儿园周边为重点,开展无证餐饮单位查处工作,取缔清理无证食品流动摊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开展农村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根据集贸市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方面的卫生规范,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尤其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自办宴席等集体用餐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的集中监督执法检查,打击农村各类食品违法行为,清理不符合条件的餐饮单位,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3.全面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前两年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基础上,对有条件的餐饮单位推行“五常法”管理和“HACCP”管理试点,通过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使我市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增加新的内涵,推进餐饮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自律。加大对C、D类单位的监督力度,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整体水平。建立餐饮业、食堂食物中毒追究制度,积极探索校园食品长效监管机制。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效能

1.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体系建设。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汇集、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慈食安委〔20*〕5号)要求,健全信息管理协调机制,组建好信息员队伍,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平台,编好《*食品安全信息》,创造条件开设与各监管部门联网的“*食品安全信息网”,实现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供面向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信息服务。

2.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根据上级总体部署,制定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纯净水等行业开展试点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3.强化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与预警预报机制。研究制定《*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通过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控制、处置的实践,加强应急准备和反应能力,不断提高应对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4.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考核评价。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品种综合评价的抽检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的监督评价,及时出台相应规范,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对各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尤其是大案要案的督办力度,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机制。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建立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在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下,建立部门联动和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搞好专项整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和参谋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的机制与措施,探索建立信息等资源共享机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9篇:村级卫生村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一、生猪生产基本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地处浙、闽、赣、皖四省交界,承东启西,连南贯北,是连接长三角、泛珠三角和海西经济区的重要节点城市,素有“衢通四省”之称。区域面积1 748 平方公里,下辖10 个镇、8 个乡、2 个街道、1 个办事处、272 个行政村、3 个社区,总人口40 余万,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区,也是全国250 个生猪调出大县和国家商品猪基地县。2013 年,生猪年饲养量199.24 万头,生猪年出栏120.68 万头,年末存栏78.56万头,能繁母猪存栏8.45 万头;在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衢江区生猪养殖模式仍以落后的“大群体、小规模、高密度、开放式”为主,全区共有生猪养殖场户23 295 户,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0头以上(生猪存栏100 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有1 356 户,仅占全区总养殖场户的5.82%,而散养户所占比例高达94.18%。由于散户养殖多、规模养殖少、养殖基数大、养殖水平低等因素,生猪死亡的绝对量较大,给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一直以来,衢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出台了《衢江区关于加快推进生猪产业减量提质转型发展的意见》、《衢江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着力做好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2013 年发生的“黄浦江漂浮死猪”事件,又把养猪业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衢江区委、区政府面对严峻的病死猪防控形势,进一步加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实现了“不让一只病死动物丢弃、不让一只病死动物入水、不让一只病死动物漂流出境”的“三不”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 年9 月, 被农业部列入全国19 个省份、208 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试点县之一。

二、收集处理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形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小组,制订病死动物防控工作方案,村级成立病死动物收集处理小分队,建立了巡查机制。

二是签订责任书。定期召开各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责任书,乡镇与所辖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各行政村与养殖场(户)分别签订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责任书,层层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

三是开展告知承诺活动。由区农业部门牵头,组织各乡镇对养殖场(户)发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和《衢江区畜禽场(户)养殖安全承诺和出栏保证书》,由每个养殖场(场)对落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不使用违禁药物、动物防疫措施等义务作出承诺。

(二)特事特办,建设全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畜禽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3〕58 号)文件要求,特事特办,衢州市衢江区泰华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项目于2013 年12月底完成项目立项;2014 年1 月24日通过了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技术与设备的专家论证;2014 年2月8 日开工建设;按照“奔跑、提速”的工作要求,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业主抢抓进度,项目建设主体工程于2014 年6 月底前完工,7 月份投入使用。按时完成浙江省政府下达的“2013 年底前完成项目立项,2104 年6 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的总体建设目标。

衢州市衢江区泰华动物无害化处理厂位于衢江区高家镇后方村,占地面积21.62 亩,建设规模为生产加工车间及配套建筑2 350 平方米,厂区分为办公生活区、绿化隔离区和生产处理区。引进北京爱牧生物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封闭式高温干馏一体化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设施设备,年可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8 000 吨,项目总投资为2 100 万元。

(三)论证筛选,引进先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

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上,衢江区本着“技术成熟先进、工艺严谨流畅、资源循环利用、处理成本合理”的原则,经多方考察、专家论证后,引进北京爱牧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封闭式高温干馏一体化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设备。该技术利用导热油循环加热系统,对病死动物进行高温高压干馏灭菌,经烘干后脱去油脂和废水;固体产出物经生物发酵后用于加工有机肥,油脂用于循环加热,废水经处理后循环用于车辆清洗。整个处理过程实现固体产出物循环利用、油脂循环利用和废水循环利用的“三循环”特色,从而实现以废治废、清洁生产、节能减排。

(四)因地制宜,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

针对衢江区“散户养殖多、规模养殖少、养殖基数大、养殖水平低”的养殖特点,在病死动物收集处理机制上,建立了“政府监管、企业运作、财政扶持、保险联动”的机制。

1. 明确营运主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泰华动物无害化处理厂为全区病死动物收集处理的营运主体,负责病死动物的统一收集和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

2. 收集处理模式。结合衢江区散户养殖量多、规模养殖量少的实际,在各乡镇建设乡镇级病死动物统一收集点(每个收集点的建设内容为:建冰库30 立方米、管理用房50 平方米、收集点总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上)。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收集与处理运行体系实行养殖场(户)主动报告、乡镇统一上门收集、无害化处理厂定时转运处理、乡镇政府负责收集环节监管、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集中处理环节监管的运行模式。

目前,21 个乡镇已组建配有专用车辆的病死动物收集队伍35 人,无害化处理厂已购置专用运输车辆4辆,每天2 趟分4 条线路赴各乡镇及时转运病死动物,确保病死动物不在收集点过夜。各环节的交接过程建立登记台账,做到养殖场(户)、乡镇收集员、无害化处理厂、乡镇监管人员、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统计数据环环相符,基本形成“主体上报、乡镇收集、区级处理”的病死动物收集与处理体系。

3. 具体操作流程。

(1)农户报告。死亡生猪的养殖户,向村信息员(防疫员)报告。(2)登记核实。由村信息员(防疫员)进行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有死亡生猪养殖户姓名、联系方式、死亡生猪数量、死亡生猪重量、是否挂有耳标,同时到现场核实、并对死亡生猪耳标进行消号。

(3)收集清运。村信息员(防疫员)登记核查消号结束后通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派收集人员到户收集,并填写“病死猪日收集表”,“病死猪日收集表”载明病死猪数量、体重、免疫情况等信息,并由养殖户、村信息员(防疫员)和收集人员三方签字确认,由收集人员将病死猪补助资金发放至养殖户后,将病死猪运至乡镇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场。

(4)台账核对。乡镇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场管理人员,对收集来的病死猪进行数量、重量核对,若相符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管理人员在“病死猪日收集表”上签名,并将每日各村病死猪日收集数量进行汇总,编制《乡镇(办事处)病死猪日收集台账》,每日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后填写《乡镇(办事处)病死猪无害化日处理台账》,每月末将月收集、月处理报表报所在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人。

(5)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厂每日定时到各乡镇收集点转运病死猪,转运时由乡镇监管人员在场清点核实后,填写“转运交接单”。病死动物运回无害化处理厂后,在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场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进入冰库暂存。

各环节的交接过程建立登记台账,做到养殖场(户)、乡镇收集员及无害化处理厂的统计数据环环相符,基本形成“主体上报、乡镇收集、区级处理”,病死动物收集全面、处理及时的病死动物收集与处理体系。

4. 落实监管责任。由各乡镇负责对病死动物收集环节工作的监管,各乡镇按生猪饲养量大小不同,明确1 ~ 4 名在编在岗的乡镇干部作为乡镇无害化处理监管员,负责对收集情况、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及公示等工作。由区农业和区财政负责无害化处理环节的监管,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建立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场监督室,派驻4 名工作人员进厂对无害化处理过程全程监管,全程实施监控。

三、取得初步工作成效

养殖农户只要通过电话报告,一般当天就有人上门收集病死动物。因病死动物在养殖环节就被收集,农户报告还能得到相应补助,收集、处理人员和营运主体通过开展工作均能获得相应的补助经费,有效地促进了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