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

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

第1篇: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

根据对近几年几篇文献的探究,笔者结语了一些关于特殊困境儿童及社会保障的统计数据和资料,以便发现这三类特殊儿童目前发展的一个趋势和变化。

1.1农村留守儿童的背景资料

全国妇联2008年2月27日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推断,全国农村的留守儿童约为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约4000万人,特别是湖南、河南、安徽、四川、江西等省份留守儿童比例非常高。后来在2013年5月10日最新公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全国农村17岁以下留守儿童数量超过6102.55万,加上城乡流动儿童共有9683万,并逐年扩大。

1.2孤残儿童的背景资料

根据民政部2008年启用的全国孤残儿童信息系统的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失去父母和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孤儿约71.2万名。根据民政部的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10年底,我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共收养孤残儿童10万人。

1.3自闭症儿童的背景资料

2001年全国0—6岁残疾儿童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0—6岁精神残疾现患率为0.101%,约有精神残疾儿童10.4万人,其中绝大多数为孤独症儿童。另外,我国政府2006年在《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与配套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建立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中心,以期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的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服务体系。

2研究现状及原因

2.1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及原因的结语

根据笔者对文献的梳理和结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生活问题、安全问题、心理问题,教育问题和医疗问题等五个方面。

2.1.1生活问题

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不在孩子身边,绝大部分隔代照料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其主要生活来源以“劳动收入”为主,或者是其他家庭成员的补给,极少部分祖父母还会有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离退休金。总体上来说,这些儿童的祖父母面临着沉重的生活负担和压力,导致留守儿童出现生活困难的问题。

2.1.2安全问题

由于隔代监护,缺少了父母有效的监督和指导,这就导致了对留守儿童监护力度的减弱。祖辈监护人大多年事已高,精力有限,防范能力弱,再加上尚未成年的留守儿童身心发育都还不成熟,对安全隐患的认识能力有限,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低,更容易导致被拐卖,溺水,受等人身伤害。

2.1.3心理问题

根据埃里克森的人生发展阶段理论,儿童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阶段,他们没有形成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是非善恶的判断能力还很弱,所以模仿能力和可塑性非常高。对于留守儿童来说,缺少了父母,家庭,社会的陪伴和教育,就不能很好地完成生理和心理的转变和过渡,会更容易产生孤僻,焦虑,自卑,偏激等不良心理倾向,甚至产生越轨行为。3.1.4教育问题由于父母长期不在孩子身边,留守儿童处在一种不稳定,临时的家庭结构中,从而导致留守儿童的教育系统不稳定。而且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及时的监督和交流,部分监护人文化程度较低,忽视了对留守儿童的管教,使孩子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降低,加之农村基础教育设施落后,师资匮乏,加重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2.1.5医疗问题

由于留守儿童不能得到父母长期良好的生活照顾,这就大大增加了留守儿童营养不良,身体健康受害及患病的可能性,加上农村医疗基础设施落后,更有些家庭贫困而买不起药。

2.2孤残儿童现状及原因的结语

根据笔者对文献的梳理和结语,发现孤残儿童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生活环境问题、医疗康复问题和教育就业问题三个方面。

2.2.1生活环境问题

由于我国被遗弃的儿童的数量逐年增长,给福利机构带来很大的压力,多数儿童福利机构都存在收容能力不足的问题,远远不能满足床位需要,而且受到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等因素,这些儿童福利机构的运作成本在不断加大,经济压力在不断增加。而且还有许多家庭寄养和无人收养的孤残儿童处在及其贫困的生活条件和恶劣的环境下。

2.2.2医疗康复问题

对于孤残儿童来说,主要的问题以心脏病、肢体畸形、脑瘫、先天性精神残疾为主,其中残疾儿童比例非常大,对于他们的手术和康复工作具有很大的风险和难度,而且在每人每月固定的日常生活所开销的费用基础之上,可用于医疗和康复的费用明显不足,而且福利机构康复设备和康复人员的不足也限制了孤残儿童的康复问题。

2.2.3教育就业问题

针对孤残儿童的发展过程,其中主要面临的教育和就业两大问题。虽然国家已经对孤残儿童在政策和社会福利上有许多层面的补助,比如免收书费和学杂费,给予经济资助等等。但是还会出现继续教育阶段困难,特殊教育学校数量有限等现实因素。

2.3自闭症儿童现状及原因的结语

根据笔者对文献的梳理和结语,发现孤残儿童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法律问题、医疗康复问题,经济问题和教育问题四个方面。

2.3.1法律问题

目前自闭症并没有被列入《残疾人保护法》的保障范围,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来保障自闭症儿童的各项权利。用法律来明确规定自闭症儿童应享有的权利,对于完善我国自闭症儿童社会保障是十分必要的。

2.3.2医疗康复问题

据调查,全国现在自闭症康复公办机构不到30家,家长创办的机构占70%,能接纳自闭症儿童总容量非常有限,根本得不到任何康复和教育服务。

2.3.3经济问题

自闭症儿童的家庭基本上存在严重的经济来源不足的问题,除了满足日常的开销之外,大多数费用都花在了儿童的治疗和康复上,从而造成家长严重的经济负担和生活压力。

2.3.4教育问题

自闭症专业师资力量薄弱,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较少,自闭症专业教师薪资福利较低,得不到国家的社会保障,这些对于自闭症儿童的教育问题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3研究结论

3.1困境儿童范围的广泛性

笔者在研究过程中发现了不同类别的困境儿童,比如重病儿童、重残儿童、孤残儿童等等。这些真实的个案都来源于社会生活中活脱脱的写照,还有更多偏远地区或者未能主动联系的困境儿童及家庭需要社会的关注,其家庭的问题会更加严重和急需解决。

3.2困境儿童服务的多样性

困境儿童服务主要涉及医疗,教育,康复,生活,就业等几个方面,具体而言,包括对这几个方面的日常开销以及国家政府在这几个方面给予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对困境儿童的服务可以在多个方面进行干预和介入,对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的关注也是一个新的议题。

3.3困境儿童立法的滞后性

通过笔者对文献和访谈的结语发现,目前中国并没有制定一部《儿童保护法》。儿童社会保障这个领域与妇女社会保障,医疗社会保障,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关联,所以在困境儿童社会保障的立法上,需要明确和说明各部门的管理职能,避免出现法律盲区和不合理的分工,最终导致困境儿童的权利未能受到保护。

3.4建议和措施

目前我国儿童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是处于一种初级阶段,在覆盖范围,资金筹集,保障项目,待遇水平等方面还有待完善。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为出发点,明确管理部门,加大对特殊儿童的关注和投入,并尝倡导宣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环境,逐步完善中国特殊儿童在经济,生活,心理,医疗,康复,教育和就业等方面的社会支持的综合体系。国家和政府应该完善特殊儿童立法保障和特殊教育体系,来维护这些特殊儿童在经济,生活,心理,医疗,康复,教育和就业等方面的权益,制定行业标准和扶持政策,并进行适当的评定和监管。大力加强专业人士队伍建设和专业治疗救助人员的培养,能够对特殊儿童在物质上和精神上提供双方面的支持与帮助,另外还要不断在科研和学术上大力投入,为研究工作提供方向。大力普及宣传困境儿童及家庭的特殊情况,号召社会大众减少甚至消除对他们的歧视和排斥,让这些特殊儿童可以尽快地进行社会再融入的过程。

3.5未来研究方向

目前对于困境儿童心理层面的研究非常少,包括对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孤独感,自闭症,社会融入和心理支持等方向,这同时需要社会大众消除自身的社会偏见和刻板印象,所以这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研究的课题。

4结语和反思

第2篇: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

【关键词】儿童特殊教育 心理辅导方式 策略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10 -0246-01

前言

特殊儿童在当今社会的发展过程属于一群特殊的社会群体,其在社会发展中所受到的重视程度也要高于一般儿童。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问题对于儿童今后的成长发展均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对儿童特殊教育的心理辅导方式及策略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1.儿童特殊教育的心理辅导方式

1.1 儿童特殊教育的心理辅导方式

大多数的特殊儿童在其接受特殊教育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学业成绩不理想及人际交往能力偏差问题。针对此种状况,对儿童特殊教育的心理辅导方式具体为采用专注、倾听、反应、引导以及探究等方式。这些心理辅导方式均较为传统但其最终效果依旧无法忽视。专注以及倾听等心理辅导方式所具有的效果最为明显。大多数的特殊儿童在其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人际交往能力是一大问题。因此,大部分的特殊儿童并没有许多关心特别好的朋友,在生活学习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自然无法对人倾诉。久而久之,大量的负面情绪积压于心,一旦处理方式存在失误,则极有可能在人际交往过程中表现出敌意,致使人际交往的效果越发消极。针对此种状况,儿童心理辅导教师首先应加强与特殊儿童之间的沟通交流,熟悉了解到其所希望进行人际交往的人员类型,尽量寻找一些与之相关的人员与特殊儿童进行交流。如此一来,儿童较为容易将自己的心扉敞开,将自身存在的心理问题一一倾诉给心理辅导专员,由此将心理辅导方式的整体效果达到最佳。

1.2 行为纠正疗法

在对特殊儿童进行心理辅导的同时也不应忽略对其进行相应科学的行为纠正疗法。首先应帮助儿童将其心理问题存在的根源进行找出,促使其真正认识到造成自身人际交往状况偏差的主要原因是态度问题,并不能将过错完完全全推给身边的同学。对于一些存在争执的问题也不能以恶制恶,而是采用一种积极的态度及行为去面对问题,从而科学的解决问题。另外还应让儿童真正明白的是,如果想要得到一个优良的集体环境,应积极地为之努力。只有通过将自身的行为进行科学正确的纠正,才能够为自己的学习创设一个和谐良好的环境。

2.儿童特殊教育的科学策略

2.1 为儿童提供合适的心理宣泄场所

学校需建设可供特殊儿童心理宣泄的场所 特教学校的校园环境除了满足特殊儿童日常的需求之外,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给特殊儿童建立一个可供宣泄情绪的场所[1]。与普通儿童相比,特殊儿童无法像其一般进行不良、负面情绪的发泄,因此可以采取一些略带艺术性的发泄方式。如视力存在障碍的特殊儿童可引导其应用吹拉弹唱等音乐活动进行负面情绪的宣泄;而聋童则可通过进行一些体育活动来将自身的负面情绪进行科学排解。不良及负面情绪的长期积压而无法宣泄会使得儿童内心产生郁结心理,对于儿童的成长发展而言会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这些负面情绪同时爆发于特定类的场合,则极易产生一种的人格,在对儿童的成长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同时,更加会对社会的安定发展形成阻碍。因此,在儿童的特殊教育实施过程中,可以对学校的自身条件进行充分的利用,从而设置出一些专属类的教师,为其配备相关设施,引导学生将自身的不良负面情绪进行完整的宣泄。

2.2 借助相关福利机构平台及专业团队

对境外相对成熟的儿童特殊教育相关做法进行丰富经验的吸收及借鉴,将福利机构作为一个广阔的平台,将其对于儿童特殊教育的作用进行最大化的发挥。从构建规范机构的多重障碍儿童教育康复体系统、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等入手,积极进行特殊教育实践,为推动特殊教育的顶层设计,完善我国内地特殊教育法规贡献一份力量[2]。

另外还应积极选择一些业内较为知名的教育学者及社会工作者,将多方面的社会力量进行集聚处理,组合成一个专业性的特殊教育团队。之后再和不同种类的特殊教育相关机构进行积极的交流与合作,构建起一个大型的特殊教育相关网络,为社会中的相关儿童提供相应科学的特殊教育,并为其提供相关的咨询及安置服务。

3.结语

当今社会中的特殊教育主要是针对社会中存在的一种特殊社会群体而设的。这些特殊儿童或多或少的在身体或心理上与其他普通儿童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针对其的教育方式也存在着较强的特殊性。对儿童特殊教育的心理辅导方式及策略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对于加强其有效性而言,具有重要的作用及意义。

参考文献:

第3篇: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

关键词:特殊教育;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

中图分类号:G7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3)04-0155-03

家庭支持服务是指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提升家庭照料特殊儿童能力的一种服务形式。家庭支持服务意味着专业支持、资源、服务、财政补助以及其他形式的帮助。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残障人士的教育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这样的背景下,不少高校纷纷开办特殊师范教育专业,同时相应的社会服务和专业实践也开展起来。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往往只限于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教班或各级各类康复中心等几种形式的专业见习与实习,这极大地影响了特教师范生专业实践能力的提升,进而影响特教师范生择业和从业的竞争力。为了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激烈的院校及专业竞争中获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空间,除传统的服务与实践形式外,将特殊儿童自然生活和生长的家庭作为师生双方见习、实习、科研的基地,为特殊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专业的支持,是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完善和创新实践教育体系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新选择。

一、开展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的必要性

1 是培养应用型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需要

特殊教育是实践性、操作性相当强的专业,对于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和地方性教学型大学的特殊教育专业而言,至少在本科和专科层次的人才教育方面都面临着培养操作型和实践型特教师资的问题。为了凸显人才培养的实践性和临床性,必须不断拓展专业实践和社会服务的形式,为特殊儿童家庭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并将其作为优质的专业实践基地。

2 是搭建特殊教育理论和实践沟通桥梁的需要

家庭是每个人自然的成长及教育的环境,它对个体的影响是长久的和潜移默化的。家庭教育在行为习惯的养成、道德品质的培养、人格的塑造等方面都有着其他教育不能替代的独特作用。家庭教育具有自然性和浸润性等特点。从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的角度来审视特殊儿童家庭时,不难发现,特殊教育专业课程中涉及的早期干预、行为矫正、个别化教育、家校合作等理论都可以在其间找到鲜活的例证,所以特殊儿童家庭是沟通特殊教育理论和实践的重要桥梁。在开设特殊师范教育专业的高校所在的城市,一定活跃着特殊儿童及其家长的身影。因此特殊儿童家庭相对于其他形式的专业实践基地而言,具有自然性、群众基础广泛等特点,这是将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作为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实践形式的一个重要原因和有利条件。

3 是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拓展专业服务领域、提升社会服务品质的需要

一方面,目前国内高等特殊教育师范生的培养大多采用从理论到理论的模式,特教专业师生接触特殊儿童的机会很少,由此导致他们严重缺乏特殊教育临床教学和管理的相关经验;另一方面,目前特殊儿童及其家庭得到的社会支持相当有限,各种特教资源,尤其是公益性特教资源稀缺。在研究领域,研究者关于特教师范生实践能力培养方式与途径的探讨几乎都集中于特殊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殊班级、残疾人联合会下属的康复机构或私立的康复训练机构等,关注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对特教师范生实践能力提升的研究尚不多见。但是随着“家校合作”“家庭支持”等观念逐步深入人心,高等特殊师范教育应进一步关注特殊儿童家庭,为他们提供优质的特教专业服务。对于开设特殊教育专业、但是没有属于自己的特殊儿童教学实践基地的高校来讲,更应采取多种措施,激励特教专业师生深入特殊儿童的家庭,通过提供多种形式的家庭支持,拓展专业服务领域,提升社会服务品质。

二、开展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的内容和形式

1 家庭支持服务的对象

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家庭支持服务的对象主要是6~12岁有多种特殊教育需求的各类有身心障碍的儿童及其家庭。特殊儿童的发展是其生理、心理及人生不同成长阶段的全人、全生涯的发展。因此,对于有足够师资力量和专业知识储备的高等院校来讲,可以把服务对象向两端延伸,将3~6岁处于早期干预阶段的特殊幼儿以及处于职业教育阶段的特殊青少年及其家庭作为家庭支持服务的对象。

2 家庭支持服务的形式

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开展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时,应尊重、遵循特殊儿童及其家庭自然生活及成长的社会生态环境,强调以个案儿童、个案家庭为中心。因此,“到宅服务”是比较理想的支持服务形式,即以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师生为主体的专业人员直接深入特殊儿童的家庭,利用高校丰富的诊断评估资源,教育康复的教材、教具和特殊儿童家庭的玩具、学具等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训练,对其家长进行多方面的培训和指导。

3 家庭支持服务的内容

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开展家庭支持服务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访谈

即特教专业的师生深入个案学生家庭,与其家长交流和沟通,以此了解某一时期该生在教育训练、人际互动、身心发展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家长此间的问题、困惑以及收获体会。在总结双方以往交流互动成败得失的基础上,拟订下一阶段的家庭支持服务计划。家庭访谈应贯穿于为家庭提供专业支持服务的始终。每次访谈都应作周密的安排,做到目的明确、内容针对性强,并作好记录和整理。

(2)家长咨询

家长咨询是指个案儿童的家长向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的师生提出问题、以求得到解决问题的服务方式。在咨询服务中,特殊儿童家长往往关心下列问题:教育特殊子女的方法、技能、态度;孩子的学习、康复状况;针对专业人员所设计的教育方案的问题与疑惑;寻求专业人员在理念和态度上的支持;等等。特殊教育专业的师生应尽力解决家长的疑难问题,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教养观念,教给他们教育特殊子女的正确方法和技能,为家长营造倾诉的环境,以缓解其心理压力。家长咨询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书信和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

(3)家长培训

家长培训是指以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的师生为主体,对特殊儿童家长进行教养态度、教养理念和教养方法等方面的专门训练,以此提高他们的教养能力,增强家庭支持服务的效果。家长培训可以将若干个家庭集中起来,统一培训,也可以每个家庭逐一进行。培训课可既包括理论讲授、经验分享式的交流,也可以进行现场示范和观摩式的指导等。此外,在培训地点、时间的选择与安排等方面也应作详尽的规划。

(4)个训指导

个训指导是指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的师生深入个案儿童家庭,直接为其提供一对一的教育服务。在家庭支持服务的过程中,特殊儿童家长最关心、最关注的是其子女的成长与进步情况。但是受自身文化水平、时间、精力以及特殊儿童障碍复杂性等因素的影响,他们往往不能独立、科学地为其子女做有效的个别化教育训练。因此,以特教师生为主体的家庭介入式个训指导,在直接对特殊儿童进行康复训练的同时,也为家长提供了良好的示范,是争取家长支持与信任及巩固和深化双方合作关系的切入点。

三、开展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的步骤

开展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应树立“促进特殊儿童发展、提高家长教养能力、提升特殊儿童及其家庭的生活品质和打造特殊教育实践与研究平台”的观念。整个支持服务过程要经历组织动员、接案、诊断性评量、召开个案会议、拟订服务计划、执行支持计划和总结评量等步骤。

1 组织动员,作好总体规划

在正式进入特殊儿童家庭以前,应作统筹规划,选派本专业的骨干教师作为家庭支持服务的直接负责人,由这些教师组织动员其他教师和同学,组建个案支持小组,并向他们解释家庭支持服务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步骤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2 确定个案家庭

家庭支持服务以各类特殊儿童自然成长和生活的家庭为基本单位。开展该项工作之初,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发放传单、开展调查、与其他特教机构联合举办家长会等途径,与本地区特殊儿童家长及家庭广泛接触,向他们宣讲家庭教育、家校合作的重要性,高等院校与家庭合作的意义、内容和具体方式等。在家长与个案小组师生充分沟通后,并在自愿提交申请书的基础上,经现场调研,再确定某一家庭为支持服务的个案家庭。

3 评量特殊儿童个案及其家庭的多方面需求

家庭支持服务应以个案家庭的需求为突破口,只有真正了解了他们的需求,才能达到为其排忧解难的目的,家长和整个家庭才愿意长期合作,否则家庭支持服务往往会因为缺乏实质内容而流于形式,导致双方的合作关系不能坚持长久。为此,需要采用多种标准化或非标准化的方式,全面了解个案儿童及其家庭的教育、医疗、康复和经济等状况,尤其是要了解作为直接教养者的父母等人的需求。对个案家庭的评量应由特教专业师生组成的个案小组负责,若条件允许,还可以吸纳当地的医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康复训练师等社会人士,共同组成诊断评估小组。同一小组内的不同成员对个案家庭需求的某一侧面作分评量,最后由小组负责人整理、统合评估结果,在此基础上,制订出较为科学合理的个别化家庭支持计划。

4 召开个案家庭诊断研讨会议

评量结束后,为了整合多方面资料,全面透彻地了解个案儿童及其家庭的需求,个案小组负责人集本组成员、个案小孩的家庭成员、参与评估或后继服务的社会人士及相关的行政领导等,召开个案家庭社会支持需求研讨会,深入分析个案儿童及其家庭生活和生存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同时明确所需支持协助的种类、程度和各支持主体之间的协作方式,最终形成一份家庭需求诊断报告书。

5 拟订个别化家庭支持计划

诊断研讨会议结束后,个案小组应着手拟订个别化家庭支持计划。其内容包括:个案儿童生理状态、心理表现、学业成就、社会适应等方面发展水平的简要描述;促进个案儿童身心发展的家庭资源及其利用方式;家庭支持服务的目标、程序和日期;家庭支持服务的种类、强度、频率和实施方式;各类支持的实施场所和环境要求;家庭支持服务的起始时间和限定期限;各支持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以及相互协作的方式;经全体人员确认并签字后,该计划方可实施。

6 实施家庭支持计划,做好总结评量

个别化家庭支持采用循环推进、长期追踪的方式实施。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和相关社会人士首先分别介入个案家庭,为其提供个别化的支持服务;学生2―3人一组介入,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全程参与针对家长的教育咨询与辅导、针对个案儿童的评估、拟订个别化教育计划、设计并实施教学等活动;随后教师和相关人员逐步撤出该个案,由学生小组独立承担相关的教育服务;特教教师选择第二个家庭并为其提供服务;第二组学生介入,教师指导他们逐步参与各项服务活动,教师和相关人员逐步撤出此个案,由第二组学生独立承担相关的支持服务……由于特教专业的招生规模一般都较小,学生人数很少,如此循环几轮后,所有的学生都可被分配到相应的个案家庭了。至此,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便由点及面地真正开展起来了。对于教师而言,还需要定期巡回指导各学生小组和个案家庭,了解他们彼此间的问题与困惑,即时给予分析和解答,对家庭支持的成效进行及时评量与总结。

四、开展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盈利与公益问题

针对开展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究竟要不要或应不应该向家长收取一定费用的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我们认为,应该秉持公益、义务的原则开展服务。向特殊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支持服务,受益的并非只是服务的接受者,作为服务提供者的特教师生,在此过程中也会在专业情感、专业理论、实践操作能力等方面获益,这种收获是很难用金钱来衡量的。开展特殊儿童家庭支持服务的初衷是在服务社会的同时,为特教专业的发展搭建一个平台,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

2 家庭支持服务与其他专业实践形式之间的关系

家庭支持服务只是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专业师生社会实践的一种形式而已,它有着自身的独特优势,但绝不能取代特教学校、康复训练机构等其他途径的实践形式,它们是互为补充的关系。为了更好地发挥专业实践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应将校内、校外、家庭、和康复机构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充分结合起来。

3 支持主体的角色定位

作为支持服务主体的特教师生,在提供专业支持、与特殊儿童及其家长互动的过程中是服务的提供者,是家庭的合作者和支持者,切忌抱一种居高临下的“专家”姿态对其指手画脚,应该在充分尊重其原有生活和生存状态的前提下,积极倾听他们的意见,理解并尊重其文化习俗,通过对话解决彼此的矛盾和分歧,构建若干他们所需、自己可为的自然和社会支持系统,发挥好自己在特殊儿童与家庭、特殊家庭与学校、特殊家庭与社会互动中的纽带作用。同时应处理好与家庭其他支持主体的关系。

第4篇: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

一、我国现有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分析

近十年来我国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虽有区域性差异,但毕竟形成了一些模式化产物(尽管现行模式仍存在一些问题)。理论研究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3](P.39),提出了关于构建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的各种理论,同时各式各样的模式也在不同程度地运用于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观瞻十年来,运用于我国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实践的基本模式大致有五类,分别是生物-医学模式、心理学模式、教育学模式、社会学模式和针对复杂巨系统的“综合集成研讨厅”模式[3](P.40)。生物—医学模式基于生物心理学的观点把心理问题看成是一种疾病,更重视特殊儿童生理躯体上的问题表现,主张通过诊断、干预和治疗等技术解决儿童的心理问题,以减轻儿童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促进其心理功能的恢复和协调。20世纪70年代前,我国对特殊儿童的类别诊断、鉴别与心理评估主要依赖于生物—医学模式;70年代后许多研究指出,医学疾病评估测试系统难以精确地反映特殊儿童的心理障碍程度,尤其是对特殊儿童情感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忽视,直接弱化了对特殊儿童心理问题的干预程度。心理学模式以心理健康为取向,以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等为理论基础,以消除或缓解某一方面、某个层面的心理问题为目标,重视运用心理技术,多采用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方式方法。这一模式虽重视特殊儿童的心理特点与身心发展,但运用于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中难免会聚焦问题矫治,易陷入被动的心理治疗策略应对。况且该模式对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者本身的要求较高。既要有专业的心理学知识,又要有特殊教育的知识储备[4](P.46-55),否则,其实际作用将大受限制。

教育学模式强调将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环节中,促进儿童各种心理品质的协调发展[3](P.41)。学校教师要主动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原理、要求纳入教育过程,以学生的发展为目标,主要采用心理辅导的方式方法。通过相关课程讲授、活动的开展、心理素质的训练、心理潜能的开发以及教以简单的自我调适方法等来提高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这一模式运用于特殊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中,需要对教师进行专门培训,使其能在教学中针对特殊儿童的心理问题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或是配备专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担此重任。社会学模式依据社会心理学关于人际交往和社会影响的原理,注重教育活动双方的社会角色、性别差异、文化素养、价值观念、个性倾向、社会习俗等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5](P.11-13),以及社会环境对教育结果的影响[6],认为心理健康教育必须重视家庭、社会资源的利用,实行家校合作、学校与社区合作[7]。由于此模式特别关注儿童出现的行为、情绪等问题,因此,运用于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中,往往是当出现问题时才进行干预。建立在复杂系统观和WSR系统方法论基础上的“综合集成研讨厅”模式[2](P.8),特别适合于复杂巨系统(即社会系统)工程设计和家庭—学校—社会(社区)或城乡一体化建构分析研究,已在汶川地震灾后儿童心理重建[8](P.4273-4276)、农村留守儿童及流浪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创新、自闭症及多动症等儿童心理康复实践创新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值得在今后的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教学、管理中深化与完善,重点是建立长效机制和突破方法论瓶颈[9](P.4630)。

不可否认的是,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还处于探索阶段。但心理健康教育模式不失为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规模化产物。现有的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均存有合理的成分,但也有其局限性。局限性主要体现在:(1)以单一学科为基础。上述前四种心理健康教育模式主要是依据某些学科理论或一般系统论来划分的,只有最后的系统“综合集成研讨厅”模式基于复杂系统科学理论及其方法论,均具有一定的适应性。(2)针对性不强。现行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多半是在普通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基础上提出的,最后的系统“综合集成研讨厅”模式则合理配置了普教模式与特教模式两种优质资源。从共性上说,特殊儿童首先是儿童,依此观点将普通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嵌入特殊需要儿童心理健康教育中,固然有其合理成分。但从差异性上看,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相比无论在行为、情绪、个性等方面都有相当大的不同,照搬模式显然不足以应对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需要。(3)实践操作性弱。科学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应该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如果缺乏实践操作的平台,而只有理论架构,那只能是流于形式或表面化,即使名义上设立了心理咨询室或开设了课程,但囿于教育者自身观念束缚、知识储备不足、模式运用单一等,心理健康教育并没有真正发挥其对特殊儿童的成效。

二、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的多元整合

1.多元整合的学理探析

当今世界正处于一个多元文化互相激荡、碰撞的时代,各种文化并存并相互影响。教育、心理与文化唇齿相依,使教育、心理各个方面都深受多元因素的影响。面对社会的进步和知识的不断更新,人们意识到传统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已不能适应时代的挑战,必须走向多元视角,倡导多元主体、多元视角、多种方式和多样内容已成为当前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的一种主导有效的方式[10](P.17)。心理健康教育是培养人、引导人的一种社会活动。人的心理活动复杂性、教育活动的复杂性以及社会的复杂性,决定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复杂性。因此,心理健康教育模式不可能是单一的、线性的,必然是多元的、非线性的。每一种心理健康教育模式都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在一定条件下都是合理的和有意义的,但是心理健康教育的对象是人,人是随着时间和环境不断变化和成长的,那就要求心理健康教育模式也要随着主体不断的变化。每当一个模式固定下来、僵化了、不变化,必然出现阻碍发展的现象[11]。理想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应当是经多元整合的、形成系统的整体结构,惟有此才可能发挥更大的整体功能作用。所谓“多元”是指生物学-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文化学、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等跨学科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各有特色,各有侧重,要从多学科的角度去构建心理健康教育模式,从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所谓“整合”是指要强调一个系统整体的协调和综合优势的发挥。其实质就是力求避免用静止的、孤立的、片面的观点来看待心理健康教育因素,而要用动态的、整体的、联系的观点来认识心理健康教育过程[12](P.172)。心理健康教育模式的多元整合是系统论、整体论等的充分展示,客观上反映了人的心理、教育活动和社会发展中复杂性的必然要求或选择。多元整合的系统模式强调整体性的协调,并不是简单的拼凑或是合并,而是各类型、各层次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机结合与和谐发展,取长补短,灵活运用。

2.多元整合的主要内涵

(1)视野的整合。人,可以从生物、精神与文化等各个层面来定义,或是这些层面定义的结合。生物学上,人被分类为人科人属人种,是一种高级动物。精神层面上,人被描述为能够使用各种灵魂的概念,在宗教中这些灵魂被认为与神圣的力量或存在有关。文化人类学上,人被定义为能够使用语言、具有复杂的社会组织与科技发展的生物。心理健康教育的对象包括特殊儿童,那就不能将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简单地定位于心理学或特殊教育学研究领域,而是要把基于生物学-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系统科学与系统工程等学科视野对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加以整合,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集约型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结构。

(2)目标的整合。心理健康教育在特殊教育领域占有一席地位,源于人们对心理疾病危害性的认识。家长和学校教育工作者都关注到特殊儿童的心理问题,一般是把关注的焦点放在个体心理问题上,目的是促进其心理健康。多元整合模式要求人的现代化和个性社会化,要求不仅仅解决特殊儿童单一的心理问题,而是要塑造特殊儿童的健康人格,发挥特殊儿童的潜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促进特殊儿童发展,在目标设置上,要做到全面性、发展性、整体性,充分考虑到特殊儿童知、情、意、行的协调发展,提高特殊儿童主动性和适应能力。

(3)资源的整合。特殊儿童的心理成长是与学校、家庭、社会(社区)三方面综合教育分不开的。仅仅单方面地依靠学校教育,是很难有效促进学生心理品质健康发展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要相互配合,达到资源的整合。学校可对家庭进行教育指导,也可通过互访、家长会或家长委员会等方式与家长保持联系和互助[12](P.173);学校也可与社会教育相配合,鼓励和组织儿童参加校外机构组织的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要求,为特殊儿童争取更大的社会支持;家长可通过政府部门、慈善机构和社会团体寻求更多的专业支持和帮助。只有实现家庭、学校、社会(社区)三大场域里心理健康教育资源与自我适应资源的整合,才能探索和建构起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合力机制[10](P.17)。

3.多元整合的实施途径

(1)学科渗透整合。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要将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特殊教育学校的全部课程中。除了特殊学校专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外,还要整合学科课程、活动课程和潜在课程,使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得以全方位的展开,通过学科教学渗透进行。较之于一般儿童而言,特殊儿童存在更多、更复杂的心理问题,对其心理健康教育需要创设活动平台,促使其直观感受和活动参与,尽可能在体验、合作和自我反思中优化其心理素质[13]。教师应善于挖掘各科教材中的学科资源,结合特殊儿童心理特点设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为特殊儿童创造适宜的学习环境,寓心理健康教育于文化知识教育和生存能力教育之中,减少其负面情绪,以利于调整其学习状态,提高教育效果。

(2)方法渗透整合。鉴于特殊儿童的身心障碍特点,以各种适合特殊儿童的活动为载体,来提高儿童自我教育的能力。活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项的心理咨询或辅导活动。要及时观察特殊儿童的表现,及早进行干预,通过矫正特殊儿童偏差行为和消除心理问题,达到促进特殊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多元化目标。辅导活动要采用多种方法整合,除心理谈话法外,可整合适合特殊儿童的绘画疗法、音乐疗法、戏剧疗法等非言语层面的治疗方法。另一类是校园活动。教师可开展体育竞赛、艺术表演、手工活动以及各种形式的班队活动,将心理健康教育的原理、目标纳入到各类活动过程中,通过活动来培养特殊儿童良好习惯、个性、交往能力等多方面的健康心理[4](P.275-296)。

(3)资源渗透整合。特殊儿童的心理发展受到其自身身心特点和学校、家庭、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搜集特殊儿童的心理资料、建立心理档案,有利于掌握特殊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全面、系统、准确的资料有利于确立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设计活动方案,保证有效指导。心理健康档案不是单向的、静态的文件保存,而是多元的、动态的资源整合。要根据儿童的发展状况,及时完善心理健康档案,而且要注意家庭、学校、社区等资源之间的互动情况,充分发挥资源合力的优势,做到师生合作、师师合作、家校合作和社校合作。

(4)目标渗透整合。心理健康教育要获得真实效果,就必须统一规划和合理安排,与其他课程或活动有机结合、多渠道融合,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而不能游离于学校原有工作范围之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不仅仅缓解特殊儿童的心理问题,而是要达到培养特殊儿童健康人格全面发展的多元目标。注重潜能开发和心理素质培养的发展性目标、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解决心理问题的预防性目标、定位于心理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的矫治性目标,应整合在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中。

4.多元整合的实施条件

(1)教育行政部门大力支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需要由领导、教育科研工作者、教师等组成紧密结合、高效精干的团队。若把心理健康教育视为一种学校行为,则领导的亲自参与和全力支持显得尤为重要。鉴此,要求教育部门和行政领导在认识到位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强有力的支持(包括物质上、精神上和政策上的支持),只有领导的态度明确而坚定,行动果断而稳健,并建构起生态化支持系统,才能迅速打开心理健康教育的局面[11]。

第5篇: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

[关键词]、民族地区、民族特殊教育

[中图分类号]G75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1 ― 0005 ― 02

一、前言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多语言多元文化的国家,少数民族教育是我国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及其他相关民族政策的扶持下,使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和发展。 2015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中提出“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在民族地区的地市州盟和 30 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区旗建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配齐特教专业教师,完善配套设施。鼓励和支持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提高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的教学质量”。这使得社会各界越来越多地开始关注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本文主要利用现有文献资料探讨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教育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从理论视角对这些问题加以分析与阐述,以期引起更多学者对民族特殊教育领域的关注。

二、理论视角下的民族教育与特殊教育

学说是指导中国革命和社会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因此在中国教育实践中也同样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理论学说对民族地区特殊教育的指导意义可以从民族学说和人学等两个理论视角进行解释和阐述。

(一)民族理论视角下的民族教育

民族理论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创立的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科学理论。民族理论是研究民族和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科学,它科学地揭示了民族的形成、发展和消亡的规律 ,发现了民族压迫的社会根源和阶级实质, 阐明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现实意义,论证了无产阶级革命和被压迫民族争取解放斗争的相互关系以及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统一的共和国的思想(金炳镐,2007)〔1〕。根据民族理论,我们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又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既体现了民族理论的实质,又结合了中国当代民族问题的实际, 是对民族理论的发展和具体化,因而它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民族学说以科学严密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基础,宽广扎实的历史学、人类学基础以及预示人类进步方向的社会发展学说为基础,是民族教育研究的学科理论基础(宝玉柱,2009)〔2〕。建国以来我国民族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保障和发展了少数民族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历史和实践证明了民族理论在实践指导的正确性。

(二) 人学理论视角下的特殊教育

人具有两种属性,一种是自然属性,一种是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揭示人和其他动物所共同具有的性质。社会属性揭示出只有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才能相互确认作为人的全部方面。对于人的本质属性的认识是理论非常重要的方面。马克思认为人的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揭示出了作为一个人最根本的一个方面。王培峰(2010)〔3〕运用人学视角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属性进行了如下阐释:残疾儿童少年自然属性中存有生命体器官缺损或资质、能力的不足等自然存在的差异,这主要是生物遗传性获得和环境因素的后天性获得;残疾儿童少年的社会属性的差异,如态度、情感、价值观、素质、能力、社会行为等的不同,尽管受其自然存在差异的影响,但不是他们自然存在差异的必然结果,而是在社会实践、社会关系中,由社会分工及其活动、劳动(如隔离的特殊教育等)造成的,是社会实践的产物。马克思认为人们在社会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既是人存在与发展的一种表现,又是人存在与发展的一种需要。这就告诉我们残疾儿童的特殊性可以从其自然属性上理解,但同时也要了解社会关系层面赋予残疾儿童的“特殊性”,而后者是影响残疾儿童存在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我国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少数民族地区关于特殊教育的观念相对落后

关于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教育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非残疾群体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在我国,对特殊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虽然比起建国初期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有区域差异。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几个省份处在中西部社会经济、教育文化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地区公众对特殊教育的认识程度。非残疾群体(公众)对民族残疾群体的观念深刻影响着该群体平等地接受更好的教育服务的机会。因此解决民族残疾群体教育的实际问题,须从改善普通公众对民族残疾群体的看法和观念入手。这里指的“普通公众”也包括民族残疾群体的家长、监护人等与残疾群体密切接触,并发挥着重要作用的社会角色。二是残疾群体自身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少数民族地区六岁以上残疾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教育文化程度相对落后影响其对自身处境和未来发展的客观评价和主观态度,并在大多数时候易被非残疾群体的观念和看法所影响。

(二)针对少数民族特殊教育的社会支持体系不完善

在我国,少数民族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较为薄弱。这直接或间接导致民族残疾群体成为处境不利的社会群体,进而影响其整体的生活质量。民族残疾群体的生活质量无法得到保障直接影响其接受教育的能力和机会,并在两者之间形成恶性循环。对民族残疾群体的社会保障不仅依靠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在更大程度上依赖少数民族地区的区域性政策支持。而现阶段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机制对民族残疾群体的倾斜或特殊政策较少、针对民族残疾群体的服务性机构(如重度残疾人的社会福利院、庇护安养机构、就业指导机构、康复训练机构等)鲜少、支持性机制(如康复医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扶助救济服务等)运作缓慢,限制了民族残疾群体教育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三)现阶段我国的特殊教育无法满足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

针对少数民族的教育必然涉及与民族性有关的概念,少数民族特殊教育也不例外。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与非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有着较大的差别,而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其民族性上。其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残疾的诊断与评估的影响;二、双语特殊教育的需要。针对第一个问题,当涉及到民族性问题时,一般常模化的针对主流群体的诊断与评估标准常常无法准确、公正和公平地判断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残疾程度和特殊教育需要。另一个问题是双语特殊教育需要的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在民族学校实行民族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但是目前关于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双语教学尚无系统的研究结论,加之具有特殊教育技能的双语教师的匮乏、双语教材教具的开发编写困难等问题,适合少数民族特殊儿童的双语特殊教育成为了民族教育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之一。

四、理论视角下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发展的特征的讨论

(一)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内在发展动力的双重性

民族学说的基础是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就告诉我们需要用辩证的眼光和发展的眼光来解释和分析民族地区特殊教育的发展。因此可以将民族地区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上述特殊问题理解为少数民族特殊教育特有规律的现象反映。少数民族特殊教育的现象既能够反映少数民族教育的本质特点,也能反映特殊教育的本质特点。少数民族教育是我国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发展过程也符合教育的一般规律。从这种角度理解的话,少数民族教育构成了教育普遍性与特殊性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特殊教育同样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的组成部分。王培峰(2010)认为残疾儿童少年在自然存在方面的特殊性与其作为人之本质的普遍性,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矛盾对立的统一体。残疾儿童少年自然存在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矛盾运动构成着他们存在与发展独具的内在动力系统要素之一。民族地区特殊教育的特殊问题是在以上两种内在动力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双重性发展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二)少数民族特殊教育的内在多元性

用发展的观点正确阐释了民族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认为民族的差异、民族文化的差异最终要用民族所处的物质生产条件去解释。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的历史、地理、文化、经济等因素构成了其独特的文化形态。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属于这种独特的文化形态,是民族文化在民族教育与特殊教育交叉领域中的集中体现。文化多样性日益受到关注的今天,民族教育也在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课题。如何看待文化的多样性便是其中重要的课题之一。郭献进(2011)〔4〕认为少数民族教育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教育内容的文化多元性,各类民族学校一方面按照国家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进行教学,同时也进行着本民族或其他民族文化知识的教学。而民族特殊儿童除了具有文化多元性以外还具有属性多元性,即残疾属性与文化属性。可以说民族地区特殊教育无论是其教育对象还是其教育内容而言都具有较鲜明的内在多元性,进一步说,是其教育对象的多元性决定了教育内容的多元性。

(三) 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性

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是建立在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发展基础上的。因此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教育发展与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相互关联的。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落后与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观念的滞后密切相关,这就导致了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教育发展上的不均衡性。为了削弱民族地区发展的不均衡性带来的消极影响、保障民族地区发展的平等性,社会主义国家通常以法律、政策保证民族之间不产生阶级压迫,以经济、文化上的帮助和民族的自立自强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民族的繁荣和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与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相互关联性是国家对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

〔参 考 文 献〕

〔1〕 金炳镐. 民族理论发展史〔M〕. 北京: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07.

〔2〕 宝玉柱. 民族教育研究〔M〕. 北京: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09.

第6篇: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

本研究主要从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入手,选取甘肃省L地区的3所特殊教育学校为代表,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本地区特殊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1.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1.1师生比例失调,特教教师数量不足

据统计,截至2011年4月,该地区三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在校学生406人,而专任教师只有88人,在校师生比约为1:4.6。这与我国其他较发达省份的标准仍有很大差距。例如,浙江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比为1:3,学前和高中教育阶段师生比为1:2.5。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就更大了,例如日本规定特殊教育学校一个教师负责指导1.7个学生。由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特点、教学方式和手段的特殊性,这要求特殊教育学校要比普通学校拥有更大的师生比。由此可以看出,这三所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数量明显且严重不足,无法满足该地区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要求,制约了该地区特殊教育的向前发展。

1.2教师的性别结构不合理

特殊教育学校男女教师比例不协调,教师性别结构不合理的情况在所调查的三所学校中普遍存在。下面以该地区Q市特殊教育学校为例来说明。

表1 Q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性别结构统计

据统计,在Q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中,女教师有29人,占总人数的63.04%,而男教师仅有17人,只占总人数的36.96%,见表2。教师性别结构的不平衡势必会影响学生在性格、兴趣和能力等方面的培养与发展。女教师过多可能导致男孩子缺乏男性榜样,在教育教学中过多的“女性化”可能会影响孩子个性塑造,导致在处理问题时更倾向于女性方式和思维。

1.3教师的年龄结构不合理

在所调查的三所学校中,教师的年龄构成具有以下特点:青年教师明显不足,老龄教师所占比重较高。

例如Q市特殊教育学校46名教师中,如表3所示,30岁及以下教师只有9人,占总人数的19.57%;31至39岁的教师10人,占21.74%;40至49岁的教师18人,占39.13%;50至55岁3人,占6.52%;55岁以上教师高达6人,占13.04%。而且该校教师的平均年龄为43岁,55岁以上教师所占比重较高,该校教师的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大力培养青年特教专业教师,才能为特殊教育注入新鲜血液和活力。

1.4教师专业化程度较低

特殊教育专业化发展水平较低是该地区三所学校师资建设中一个共同且较突出的现实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4.1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学历层次偏低

学历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教师的文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既可以表征一所学校教师所受正规教育的程度、文化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和学校的教学质量,同时也能昭示出教师队伍发展的潜能和方向。

表2 Q市、P市2所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学历构成情况统计

从学历构成来看(见表2),该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尤其缺乏高学历的教师,专科学历的教师成为该地区特殊教育的主流梯队。另外从访谈中得知,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第一学历普遍较低,例如Q特殊教育学校第一学历大专及以上的只有3名,仅占该校教师总数的6.5%。通过访谈还发现,在本科学历和专科学历教师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高等教育,而是通过自考,成人教育等方式获取的本专科文凭。因此,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的学历层次,优化师资的学历结构,从而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就显得迫在眉睫。

1.4.2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专业素养较低

三所特殊教育学校中有相当多的人未接受过系统的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他们有的是学其他师范类专业,更有甚者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就连最起码的心理学、教育学都没有系统学习过。

表3 Q市、P市特殊教育学校特教院校毕业教师情况统计

如表3所示,两所特殊教育学校的87名教师中,特教院校毕业的仅有14人,只占教师总数的16.1%。通过访谈还发现这14人中还包括了特殊院校毕业但所学专业为非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

可见,该地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与特殊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还相距甚远。事实上,作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面对的对象非常复杂,作为一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不仅要掌握普通的教育知识、技能,还要掌握特殊的理论知识、技能,才能胜任特殊儿童的教育教学,才能保证特殊教育的质量。

1.5教师培训情况不容乐观

面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低下的现实,加大对教师的职后培训就显得尤为必要。通过访谈了解到,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们也非常渴望接受专业培训,尤其是高水平的培训,他们感到非常需要特殊儿童心理学、特殊学校教材教法、儿童诊断与康复训练、学前教育、语言训练以及特殊仪器设备的操作与使用等方面的知识。但到目前为止,这三所学校中,只有部分教师在兰州聋校接受过短期培训,受过半年以上特教专业培训的教师很少,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在所教学教实习数日便匆忙上岗。

1.6有特长的教师不足

特殊儿童将来走向社会,一技之长也很重要,而调查发现,特殊学校很缺乏职业技能师(因教师的准入制度影响等因素)、康复医疗师等,影响到残疾学生早期干预、早期康复训练。大部分残疾学生在音体美方面有着很高的天赋,但由于缺少高水平有实际训练能力的教师,影响了特殊儿童更大潜能的发掘。

1.7教师队伍的不稳定性

调查发现,特殊教育学校中教师的流动性较大。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由于面对特殊群体,同样的教学内容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加之师资数量不足,特校教师的教学负担就更重了;第二、由于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学习效果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显现,特校教师就更容易产生挫折感;第三、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待遇有待提高。多年来,我省一直执行的是上世纪50年代国家制定的15%的特教津贴标准,这与我国其他部分省份25%和30%的标准相距甚远。教师队伍的不稳定必然影响到特殊教育的长久、持续、健康发展。

2.意见与建议

基于该地区特殊教育师资建设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培养特校教师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2.1招生方面

特校教师培养单位应注意适当控制男女生比例。基于目前特殊教育学校女性教师明显多于男性教师,男性教师缺乏的现状,在招收特殊教育本科专业学生时,应适当向男生倾斜。

2.2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

逐步、适当地扩大特殊教育专业的招生规模。特殊教育的发展虽然相对薄弱,但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应首先保证特殊教育质量,使其有一个较高的起点,在此基础上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弥补我省特殊教育师资数量不足的情况。

2.3在课程设置上,要有针对性、灵活性

①应加强音、体、美等特长教学;②开设残障儿童生活自理培训法以及残障儿童劳动技能培训法等课程;③开设特殊儿童社会交往课程,为引导特殊儿童更好的融入社会做准备;④开设心理健康课程,为学生将来走上特教岗位,积极投身特教事业做准备;⑤开设特殊儿童诊断与康复等相关设备的操作与使用方面的课程;⑥注重特教专业学生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培养;⑦针对特教学校的特殊情况,开设特校行政管理课程;⑧加强特殊教育专业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尤其是针对特教学校高中阶段理科综合教师不足的情况,开设课程时可以适当增设设一些理科综合知识的课程。

第7篇: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

提倡“教育均衡”和全面构建“教育新常态”是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可是,留守儿童的教育已成为农村教育新常态实施的“绊脚石”。由于工作的不稳定性、经济收入问题、入城读书限制条件等等原因,农民工不得不把子女扔给了家里老人监护或寄养亲戚,于是就产生“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当前,留守儿童的共享教育已成为了一个重大问题,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1 共享教育在农村小学留守儿童教育中的现实意义

共享教育是指要用共享的发展理念来引领教育公平与教育精准扶贫,让全体社会成员“一个也不能少”地享受优质均衡的教育成果,为所有的孩子提供相对均衡、相对优质的教育。这意味着,无论是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特殊儿童还是贫困儿童,都应享有与其他儿童平等的教育权和发展权。这一理念的提出,彻底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均衡教育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共享。

2 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剖析

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相当复杂的,性格缺陷、行为偏差和学业成绩差是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最突出问题。

(1)孩子的教育、情感的培养、性格的养成离不开父母的关爱、呵护和照顾,但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的不完整或者缺失,使留守儿童的成长受到了很大的影响。由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留守儿童长期在缺少父母关爱的环境中成长,孩子缺少必要的家庭氛围,情感世界出现空白,存在着严重的“亲情饥渴”,看着别的孩子与父母亲密接触,自已更显孤独和失落,有一种被遗弃的感觉。无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如何待他,都代替不了父母。父母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生活的影响较为复杂,其中情感缺乏问题是最严重也是最现实的问题。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往往焦虑紧张,缺乏安全感,人际交往能力较差。

(2)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少年由于年龄、文化程度的原因,自律能力很差。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儿童和监护人之间关系特殊,只要不犯大错,监护人对孩子的行为一般都采取认可态度。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约束管教,部分留守儿童纪律散漫,存在行为偏差。

(3)作为一个特殊的监护群体,这些老人普遍年龄大,身体差,特别文化水平较低,不但在学习上无法给留守儿童进行有效的帮助和辅导,而且与留守儿童思想观念差异也很大,存在明显的沟通障碍,教育管理上方法欠妥,存在较多的弊端。隔代抚养溺爱大于教育,对孩子的心理缺乏了解和认知,习惯用自己陈旧的观念和经验去教化孩子,不懂得学习兴趣的培养,学习方法的指导。

(4)由于家庭教育的缺乏,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需要通过教师、集体的温暖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很少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很少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相关的丰富多彩的心理教育活动,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来自集体的温暖,从而促进身心的健康成长。

3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对策

要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除了政府的重视加大投资、学校采取一系列措施、家庭配合教育外,作为教师更有责任为他们创造良好教育和健康成长的环境。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1)用师爱守护留守儿童。留守儿童因为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亲情缺失,他们经常有一些想法和心里话却无法或不便和长辈、亲戚们沟通倾述,所以,这时作为老师的我们一定要扮演好慈父爱母的角色。去体贴照顾好这些孩子,并努力改善师生的关系,经常与他们谈心、沟通和交流,用师爱来填补缺失的父爱和母爱。也使我们能成为他们学习、生活上的参谋、顾问和助手,以此增强他们学习、生活的信心和热情。

(2)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补偿缺失的亲情。由于缺少了父母的时刻陪伴与关爱。留守儿童一般不苟言笑,对生活缺少热情,对学习缺乏兴趣。我们要通过主题班会、联谊会、借传统节日举办一些比赛等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比如:儿童节举办班内的联欢会,全程由学生策划、布置、主持、参与;班主任收集学生的生日,到哪个学生生日,其他同学可以制作生日卡片、手工品、绘画、书法作品等作为礼物赠送……让学生感受生活的美好,学习的乐趣,引导学生互助互爱,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来自集体的温暖,从而促进身心的健康成长。

第8篇: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

在芸芸众生中,生活着一群孩子,他们天真无邪,无忧无虑,他们中有一部分孩子的童年比一般人要漫长很多很多,有一部分孩子欣赏不到这万千世界的姹紫嫣红,有一部分孩子聆听不到鸟语歌唱,还有一部分孩子永远都享受不到奔跑的滋味,他们都是一群特殊的孩子。

随着社会的进步,这类孩子的教育越来越得到关注,作为一名特教老师,更加深刻的感受到,特殊孩子的教育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共同配合,通力合作才能有所成效,尤其在孩子处于早期教育阶段,家庭教育更是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可是,不幸的是有的特殊孩子得不到良好的家庭康复教育,当家长面对自己的孩子时,会有各种各样错误的心态,或放弃,或怜悯,或焦虑,很少有家长可以正视现实,一步一个脚印带着孩子一天一天的进步,这学期笔者就亲身经历了一位过分怜悯自己孩子的家长,并与之发生了一段不愉快的插曲。

案例:某日上午课间,学前孩子们正在户外游戏,家长们也陪同看护,其间,有一调皮的唐氏宝宝从滑梯上滑下,却在滑下瞬间故意将口水吐向其他的同学,笔者看到此景后,迅速上前教导该生,由于该生曾今不止一次出现这样的举止,于是笔者严厉指责着他,并尽力追随该生逃避的眼神,说道“下次你再乱吐口水,老师就要打嘴了。”当然,打嘴这样的体罚不会真实发生,只是想因此警告该生,并且惩罚他只能在旁观看其他伙伴们玩滑梯,未料,该生母亲此时在远处看到他的孩子正在放声痛哭,这位母亲的内心充满着对老师的责备以及对孩子的怜爱,碍于面子,当场并未和笔者反目,但是回到家之后与爷爷奶奶一交流,第二天一早,就将昨日之事告知校长,谴责笔者缺乏教师师德,体罚孩子,于是一场口水大战迅速上演,通过沟通,笔者让校长和该生家长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教育家长在孩子的学前阶段务必做到遇错即纠,这对于孩子将来的发展至关重要!家长起初依然抱着自己的孩子已经残疾,对于他们不可以再采取批评惩罚的心态,经过沟通家长最后向笔者道歉,并承认自己的错误心态。

一件小事折射出了太多的教育问题,也让笔者认真地进行了反思。在对于特殊孩子的教育方面,家庭和学校主要存在着以下分歧,并且学校工作需要家长的理解和配合:

1 家校间心态不同

家庭是儿童生命的摇篮,是人出生后接受教育的第一场所,即人生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即启蒙之师。我国古谚有:染于苍而苍,染于黄而黄。当一个婴儿出生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最先得到的就是父母的舔犊之情。可是一旦发现自己孩子异常的时候,最焦虑、最失望的也是父母。

1.1承受力

一个孩子对于一个学校只有千分之一,百分之一,对于一个班级最多也只是十分之一,然而,一个特殊的孩子对于他们的家庭而言,却是百分之百,很多家长都无法面对这一事实,因此,当老师遇见特殊孩子时,我们的心理不会有太多沉重的负担,我们只需要向这些孩子们倾注自己的心血,全心全意地付出,至于结果如何,只需要坦然面对就好,但是对于家长,他们家庭的兴衰或许就全指望在孩子的身上了,因而家长对于孩子学习的结果,其承受力要远远低于教师。

1.2理解力

很多家长都认为自己特别了解自家孩子,因为与孩子朝夕相处着,孩子们耍些小聪明,就能被火眼金晶的家长们一眼识破,在这方面很多家长都特别骄傲特别有成就感,但是特殊孩子的特殊性,他们中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情绪问题和破坏,就比如他们上课乱跑或家里乱扔东西或上课训练时不服从指令时,就会有两种极端的家长群体,一部分家长立刻挥起拳头向孩子打去,想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此时孩子就会马上听话,效果可谓立竿见影,实践证明这种方式在短期内效果很明显,但是长此以往会给孩子留下阴影,长大后极有可能形成暴力倾向;另一部分的家长则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帮助孩子向旁人解释犯错理由,认为孩子什么都懂就是调皮了点。

对于这两类家长,作为教师的我们都有必要义不容辞地对其进行教育,虽然教师与每一个孩子相处的时间不如家长多,但是教师接触的孩子人数,以及所拥有的解决孩子出现各类问题时的方法和经验,并不比家长少,再加上教师的专业素质,经验交流与深入学习,这些足以让教师对孩子的理解高于大部分家长。家长需要在教师的引领下学会用科学的方法教育自己的孩子,让孩子在正确的方向上前行!

这里分享一个笔者亲身经历的故事。某学生在入学时,非常娇气与任性,在班级中常扮演着小霸王的角色:点心要第一个吃,边吃边玩手中的玩具;在课上,玩具要第一个得到;在游乐场玩耍后不愿离开。如果没有满足他的要求,他就以哭闹或者躺地上耍赖的方式,求得老师的认可。时间久后,得到了几位任课老师的共同关注,经过商量探讨,几位老师齐心使用“冷处理”的方法消退了他的不良行为,久而久之,该生耍赖的行为减少了。可是,家长却不断反映他在家中常躺地上耍赖,甚至马路上也会如此,通过沟通后,老师恍然大悟,原来家长一直不忍心孩子长时间的哭闹,一般哭闹后就满足他的需求,特别是躺地上耍赖,家长不是怕他着凉就是怕影响了周围的路人,孩子哭一小会或者一哭就立即满足了他,久而久之,孩子在学校表现有了进步,但在家中却依然我行我素,所以,家长错误的教育心态严重制约着孩子的健康发展。

2 家校间教育方式不同

特殊儿童的本质尚属儿童,普通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他们都完全具备着,因此对于特殊儿童的教育应立足于促进特殊儿童身体、认知、个性、社会性和情感等方面的和谐发展,这就特别需要家校密切配合,制定出明确的教育内容、手段及要求。

2.1教育内容

教师针对班级学生的平均能力,制定出让大部分学生都可

(下转257页)

(上接236页)

掌握的教学内容,充分发挥教师的专业素质,在教育过程中,教师为了顾及整体教学效率,无法面面俱到,但是可以通过和家长的沟通,把教育内容和孩子的学习情况传递给家长,让家长在家里对孩子完成补习强化工作。

孩子从学校回到家后,根据目标和计划将教学内容融合到生活中穿行,避免单一内容教学给孩子带来的压力和枯燥感,同时还可以根据孩子的情绪变化适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康复的强度。父母适当的示范可以增强孩子的学习兴趣,同时也增进了父母和孩子的感情。

2.2教育手段

学校是一个正规的教育机构,在学校内绝大部分规定是针对每一个孩子的,孩子们必须履行这些规定,课堂上必须遵守纪律,培养孩子良好的纪律意识,教师必须要有威信,才能让学生听从指令,顺利完成教学计划。

而对于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所采用的教育手段则必须灵活。由于家庭毕竟不是教育训练机构,往往更具有亲情,因此家长要处理好亲情与教育的关系,切忌溺爱。家长在教育手段上应尽可能地运用鼓励、奖励、激励的方法,利用一些强化物刺激他们的学习欲望,另外,注意强化物要由物质强化向精神强化过渡,使整个教育活动既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又更体现亲情。

这里再分享一个笔者在外出学习时听到的一个比较成功的典型案例:众所周知,培智生写字是个大问题,如何突破这一瓶颈期是很多家长和老师们头疼的事,学生王某每次面对写字时,就开始哭闹并把笔狠狠的向地上扔去,于是要求他自己把笔捡回来以此达到惩罚,但是这孩子却逐渐喜欢上了捡笔这一过程,他觉得特别好玩,无比享受这一过程,因为他可以借机用捡笔代替写字了,对此现象老师进行了灵活处理,他买了几十只铅笔,每当王某扔铅笔后老师就再次拿出铅笔给他,慢慢的孩子发现扔铅笔已经没有用了,于是他从被强迫着一节课写一个字开始,慢慢地写的越来越多,后来令老师和家长惊喜的是,王某竟然爱上了写字,并认识了不少字。

3 家校间期望不同

部分家长面对着这些特殊孩子,都有同样的想法和感受,他们看不到孩子的未来,只希望孩子活在当下,快乐过好每一天,他们觉得现在给孩子愈多,孩子就会愈快乐。其实真的如此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么做只会把孩子宠坏,培养出一些坏习惯,更会让孩子停滞不前,万事都将依赖着家人,如此做法的后果将在不久的未来承担。

第9篇: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范文

一、什么是全纳教育?

全纳教育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在全纳教育概念提出之前,许多国家已经实施了一些具有全纳意义的教育改革,如英国的“一体化教育”,美国的“回归主流教育”,中国的“随班就读教育”,我国台湾地区的“融合教育”,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特殊需要教育”等。这些教育改革都为全纳教育的兴起和发展打下了必要的基础。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了“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并通过了《萨拉曼卡宣言》,会上首次正式提出全纳教育的概念,并号召世界各国广泛开展全纳教育。在《萨拉曼卡宣言》中,提出了全纳教育的五大原则:(1)每个儿童都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2)每个儿童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3)教育要考虑到每个儿童的特性和差异。(4)学校要满足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的需求。(5)全纳学校要接纳所有儿童,反对歧视。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全纳教育的内涵。

1.全纳教育关注的对象是各种各类儿童

全纳指的是全部接纳,即学校有责任和义务接纳所有适龄儿童入学,而不应因其身体、智力、语言、文化、种族、社会经济地位等方面的差异或是障碍而拒绝其入学。全纳精神的本质是“人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的民主平等思想。

全纳教育在21世纪已经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弱势群体不仅仅局限于身残智障的群体,在我国,更充分关注到那些社会经济地位处于劣势的群体,比如进入城市生活的农民工子女。全纳教育也开始关注一些相对的“强势群体”的教育需求,如对智力超常的天才儿童的教育与培养。

2.要避免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因为差异而受到歧视

关注学生的多样性、差异性,是全纳教育的核心理念。我们必须接纳孩子的各种差异,避免让这些孩子因为差异而受到排斥和歧视。教育工作者不能把学生学业成绩好坏、学习知识的快慢等,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要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为其设定适宜的发展目标,采取有效的教育方法,要真正因材施教,满足个体个性化的教育需求。

比如对待农民工子女,要尽量在课堂上多给他们回答问题的机会、适当讨论与他们的农村生活背景相关的事物,为其提供更多的心理和社会支持等等。要让每个学生都能认识到世界的多样性,都感到自己是集体的一个成员,都是受欢迎的。

3.全纳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学生提供适宜其发展的优质教育

全纳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让教育机构简简单单地把各种类型的个体都接纳进来就完事,而是要根据每个个体的特殊需要,为其提供更高质量、更适宜的教育课程,使个体获得自身真正需要的高质量的教育。

如对于智力超常的“强势群体”,究竟是组建少年英才班,还是让他们继续和同龄人一起学习,然后辅以额外训练和培养,还存在很大的争议,这是我们在实施全纳教育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全纳教育与特殊教育、普通教育的关系

1.全纳教育与特殊教育

人们之所以常常把全纳教育和特殊教育一起理解,是由于全纳教育的提出和发展与特殊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全纳教育提出之前,我们主要根据医学和心理学专家的诊断结果,考虑到一些特殊的孩子不能完全适应在普通学校的生活,就采用相似性原则,为他们设置了各种类别的专门学校,比如常见的聋哑学校、培智学校等等。按照这种教育思路,人们主张给这些孩子更多的关爱,培养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让他们学会一些沟通的技巧或谋生的技能,以使他们将来更好地融入社会。

然而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在特殊教育机构学习,并不完全有利于特殊个体的身心健康发展,反而可能使他们越来越受到主流社会的排斥和拒绝。因此,近年来许多专家学者提出,专门学校并不是解决特殊个体教育问题的最圆满的方法。主张特殊个体和普通个体一起学习、合作、生活的全纳教育理念,逐渐受到专家学者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关注和认同。这种尊重首先在称谓中得以体现,人们已经不再使用“残障”或是“异常”等带有负面倾向的标签性词汇,而是改用比较中性的“特殊群体”一词来称呼他们。

根据全纳教育的思想,特殊学校应逐渐减少,甚至可以走向消亡。事实上,近年来国外许多国家的特殊学校都在大幅度减少,大量的残疾学生都已进入普通学校学习,这已成为国际教育发展的一种趋势。

2.全纳教育与普通教育

随着特殊学校的逐渐消减以及越来越多具有特殊需求的学生进入普通教育机构,全纳教育不再仅仅是特殊教育领域的问题,它已给整个普通教育领域带来巨大挑战。在全纳教育理念下,普通教育需要做以下几方面的努力:

(1)创建良好的接纳氛围

要让每一位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都有接纳和照顾特殊个体的准备和爱心,不排斥他们,给他们更多的关爱。要想形成这种爱心氛围,就要让每个人都深刻认识到全纳教育的人性化,让教师认识到自己有义务、有责任了解这些孩子的特殊教育需求,通过提高自身有关特殊教育的业务素质,结合多年的普教经验,满足孩子们的个性化教育需求。

最重要的还要让教师认识到,特殊儿童不能来学校就读,不能完全归因于这些儿童的特殊性,教师自身业务能力的局限也是导致这一现象存在的重要原因。

(2)培养专业的高水准接纳能力

一旦所有的普通学校都建成全纳学校,能够接纳各种类型的特殊学生,并能提供高质量的适宜教育,就不仅涉及对特殊学校的投资转向普通学校的问题,更涉及培养一批能同时适应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需要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的问题。这些问题不是通过简单的投入资金就可以解决的。由此所带来的教师薪酬、业务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也需要我们长期关注。

(3)设置适宜的教育课程

由于全纳学校要接纳所有的儿童,因此全纳教育学校应该构建一种能成功地教育所有儿童的、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模式。这种教学不仅要承认儿童之间存在差异是正常的,更重要的是必须据此来适应儿童的需要。因此,全纳学校的课程应该是灵活的,应该能适应不同能力和兴趣的儿童的需要,而不是让儿童去适应各种课程。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我们对

特殊儿童的世界和普通儿童的世界不能分裂来看,学校需要呈现给他们一样的活动内容和快乐氛围。所不同的是。特殊个体接受知识的程度、学习的快慢、获得知识的方式与普通个体不同,因此,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应该在接受常规课程的基础上(而不是在接受不同的课程的情况下),得到额外的教学帮助。

三、我国全纳教育的实施现状

全纳教育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西班牙和中国等众多国家得到认可和推广,各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政策和措施各有异同,我们不再赘述,在此仅谈谈我国的情况。我国目前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开展全纳教育。

1.全纳教育从幼儿教育阶段开始

众多心理学研究结果表明,0~7岁是个体神经系统结构发展的重要时期,是个体心理、生理、动作发生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个体神经系统的可塑性较大,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强。在这一时期及时鉴别儿童身心。发展中的异常,而后给予适当的干预训练,会促进个体身心和谐积极发展,为日后对其进行因材施教奠定扎实的基础。

全纳教育的起始点越低,越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弥补个体差异带来的缺陷,挖掘个体的发展潜能。目前北京市已在每个区县都设置了一个定点幼儿园,作为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示范基地。

当前在接纳特殊个体的过程中,很重要的内容是制定个别教育计划(IEP)。IEP的制定需要由主管领导、专职教师(助理教师)、融合班教师、家长(监护人)等共同参与完成。主要内容包括:个体受教育的现状,个体的短期干预目标和学年度干预目标,为个体提供的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措施,计划实施的预定日期和期限,教学目标和评价标准,IEP委员会成员同意实施计划和评估结果的签字。实施过程中强调阶段性总结与研讨,包括向家长反馈前一阶段IEP的实施情况和下一阶段的教学任务,倾听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全纳学校是落实全纳教育的重要途径

建设全纳学校是具体落实全纳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全纳教育理念在实践中的重要体现。根据我国的教育现状,将所有普通学校都建成全纳学校是不太现实的,但我们可以采取建设试点基地的措施,根据各省、市、区教育的实际情况,建设全纳学校。我国现有全纳学校的数目屈指可数,教育质量也需要大力提高,但这一类型的学校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2007年,一些学校开始无条件接纳各种各样的儿童,不管这些儿童是智力存在障碍还是家庭贫困,都能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学校根据所接纳的特殊个体的具体情况,安排多种就读模式。比如:(1)以融合为主,以个别训练为辅的形式,适用于轻度有特殊需要的个体。(2)半日融合半日个别化指导相结合,适用于中度有特殊需要的个体。(3)反融合,即人数较多的特殊个体与人数较少的普通个体共同活动。(4)普通学校以外的专业康复机构训练与普通学校融合相结合,适用于中重度有特殊需要的个体。(5)不定期的个别训练辅导,适用于具有某些特殊需要的普通个体,比如存在智力超常、学习困难、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等现象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