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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技术评审意见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转发省防指关于做好2021年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明汛防指〔2021〕4号)、《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明水函〔2021〕1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2021年3月22日,三明市水利局在三明市召开“2021年度三明市中型水库和水电站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技术评审视频会。参加会议的有:12个县(市、区)水利局、40座中型水库和水电站管理单位的代表和评审专家,并成立了技术评审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根据《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试行)》(闽政〔2009〕24号)、《福建省水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审批管理办法(试行)》(闽防〔2010〕1号)及相关规程、规范和有关文件等的规定要求,并结合水库和水电站初设、大坝安全鉴定与除险加固情况和历年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对2021年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技术审查初步意见,会后编制单位根据技术审查初步意见及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交了40座中型水库和水电站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以下简称《防洪调度运用计划(报批稿》),经复审,认为《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相关规程、规范和有关文件等的规定要求。主要技术审查意见如下:
一、汛期分期及起讫时间
2021年汛期时段为4月1日~10月15日。
二、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与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一)斑竹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斑竹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25.50m,堰顶高程为117.0m(溢洪道挂闸)。2014年10月16日通过了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中心第三次大坝安全鉴定(坝监函〔2014〕111号),大坝审定为正常坝,拟计划2021年再次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控制水位123.50m,相应库容1132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125.50m,相应库容1844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三明市城区和下游1个乡(镇)、1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23.5m~125.5m,当预报入库流量小于980 m3/s,控制水位在正常蓄水位125.5m(含)以下运行;当预报入库洪水流量将大于980 m3/s,小于1440 m3/s,将库水位降至125.0m(含)以下;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1440m3/s,小于1820 m3/s时,将库水位降至124.5m(含)以下;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1820m3/s,小于2040m3/s时,将库水位降至124.0m(含)以下;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2040m3/s时,将库水位降至123.50m(含)以下;
(2)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2250m3/s时,控制水位在123.50m(含)以下,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二)东牙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东牙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15.55m,相应库容1840万m3,堰顶高程为315.55m。2014年12月经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三明市东牙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建管〔2014〕79号)安全鉴定为二类坝;2021年2月9日通过了市水利局组织的东牙溪进水口改造工程的下闸蓄水验收(明水函〔2021〕9号);拟计划2021年完成再次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315.55m 运行,相应库容184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富兴堡街道、城关街道等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12省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水位不低于305.0m,7月1日~10月15日水库水位不低于310.0m。
(2)当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时,保持自由泄流,最大限度加大放水,直至水位回落到正常蓄水位。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三)台江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台江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33.5m,堰顶高程为125.0m(溢洪道挂闸)。2014年10月3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拟计划2021年完成再次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33.5m运行,相应库容1833.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镇)、7个行政村和下游三明市城区涉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33.5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33.5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四)竹洲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竹洲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46m,堰顶高程为137.2m(溢洪道挂闸)。2015年9月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第二次定期检查专家组鉴定,大坝为正常坝。水库防洪控制水位145.0m,相应库容1017万m3,正常蓄水位146.0m运行,相应库容137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镇)、2个行政村和下游1个乡(镇)、1个街道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45.0m~146.0m,当预报流量小于1054 m3/s,库水位保持在正常蓄水位146m(含)以下运行;当预报洪水流量将大于1054 m3/s,小于1700 m3/s,将库水位降至145.50m(含)以下;当预报洪水流量将大于1700 m3/s,将库水位降至145m(含)以下。
(2)当水位降至145m,洪水流量继续大于1700 m3/s,通过闸门开度控制按来水泄放洪水,使库水位保持在145m(含)以下;当闸门全开启水位仍上涨,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待洪水消退,水位回落到145m时,控制泄流,待机回蓄。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东牙溪、竹洲、台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五)丰海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丰海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90.5m,堰顶高程为178.5m(溢洪道挂闸)。2020年10月19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一类坝(明水审批〔2020〕53号)。水库汛限水位188.5m,相应库容755万m3,正常蓄水位190.5m,相应库容108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的曹远镇丰海,安砂镇热水、水南、水礁、江芳、曹田、苔茹等七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下游曹远镇丰海、前坪、鸬鹚、埔头、上墩、下墩等六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省道307及工矿企业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88.5m~190.5m,当水库入库流量小于500m3/s时,可根据流域雨水情采取灵活调度措施,水位可控制在正常蓄水位190.50m(含)以下运行。当遭遇暴雨洪水时,水库水位应逐步降至188.50m以下运行。
(2)泄洪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3)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87.50 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文进行了批复。
(六)鸭姆潭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鸭姆潭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76.2m,堰顶高程为171.7m(溢洪道挂闸)。2018年12月2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8〕675号),水库正常蓄水位176.2m,相应库容143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曹远镇丰海、前坪、鸬鹚、埔头、上墩、下墩和下游1个乡镇、1个街道、5个行政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76.2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76.2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2018年度中小型电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七)上坂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上坂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05.0m,堰顶高程为300.8m(溢洪道挂闸)。2017年9月20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7〕495号),4月~6月水库汛限水位303.0m,正常蓄水位305m运行,相应库容1003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1个乡(镇)、3个行政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302.0m~303.0m。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150 m3/s,将水库水位降至302.0m(含)以下,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450 m3/s时,闸门全部开启泄洪,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303.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2)7月1日~10月15日,水库运行控制水位303.0m~305.0m。当预报有大暴雨时,水库水位控制在303.0m(含)以下运行。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八)西门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西门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66.0m,堰顶高程为159.0m(溢洪道挂闸)。2020年12月30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一类坝(明水审批〔2020〕62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66.0m运行,相应库容1031.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镇)、1个街道、6个行政村和下游城区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及205国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66.0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66.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九)贡川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贡川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57.5m,堰顶高程为147.5m(溢洪道挂闸)。2015年1月29日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坝监函〔2015〕66号)安全评定为正常坝,拟计划2021年再次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57.5m 运行,相应库容2786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燕北街道、坂尾村,贡川镇南板村和下游贡川镇居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古城墙及“会清桥”保护文物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57.5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57.5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贡川等5座中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永防〔2019〕8号)进行批复。
(十)水口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水口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31.5m,堰顶高程为321.5m(溢洪道挂闸)。2019年8月27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农电〔2019〕3号)。水库汛限水位330.0m,相应库容1608万m3,按正常蓄水位331.5m运行,相应库容1872.2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夏坊乡的李沂村,下游大龙乡的角溪村的沿河群众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角溪电站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330.0m以下运行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331.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一)芦下陂水库(大坝安鉴,2017年已审查,但未审批,讨论是否需降低水位)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芦下陂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51.5m,堰顶高程为451.5m。拟计划2021年再次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水位451.5m运行,相应库容82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为建宁县盟鹏水电有限公司(焦坑电站)等重要设施和下游坊头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306省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建议安全鉴定未完成前按相关文件要求,降低水位运行。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451.5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451.5m时,加大放水,直至水位回落到正常蓄水位451.5m以下运行。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二)蒙州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蒙州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89.0m,堰顶高程为383.0m(溢洪道挂闸)。2017年9月18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2017〕471号),水库汛限水位388.0m,相应库容1652万m3,按正常蓄水位389.0m运行,相应库容1779.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的新建村、下游的李沂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李沂电站、306省道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388.0m以下运行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389.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三)黄沙坑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黄沙坑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47m,堰顶高程为442.0m(溢洪道挂闸)。2020年12月9日水库通过了由三明市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明水函〔2020〕64号),水库控制水位445.0m,相应库容1424万m3,按正常水位447.0m运行,相应库容162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大陂村、姜坊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姜坊电站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在控制水位445.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445.0m时,采用闸门全开由溢洪道自由泄洪,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447.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黄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明防〔2020〕3号)进行批复。
(十四)琴源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琴源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589.8m,堰顶高程为589.8m。2016年2月26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管〔2016〕45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9.8m运行,相应库容122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1个乡(镇)的6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以控制水位在589.8米以下为原则。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9.8m运行。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589.8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清流县琴源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清汛〔2020〕5号)文进行了批复。
(十五)嵩口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嵩口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85.0m,堰顶高程为278.7m(溢洪道挂闸)。2017年11月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7〕524号),4月~6月水库控制水位284m,相应库容1480万m3,按正常水位285.0m运行,相应库容1670万m3。
2.防洪任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清流县城区及下游1个乡镇的3个村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省道重要设施等。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以控制水位在284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285.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清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嵩口坪水电站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清汛〔2020〕5号)文进行了批复。
(十六)泉上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泉上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64.5m,堰顶高程为463.5m(溢洪道挂闸)。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19年3月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宁水利〔2019〕42号),于2021年1月19日通过由宁化县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宁水利〔2021〕8号)。水库控制水位463.5m运行,相应库容1158.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2个乡(镇)的2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以控制在463.5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水库水位高于堰顶高程463.5m,闸门全部开启,由溢洪道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十七)隆陂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隆陂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19.0m,堰顶高程为419.0m,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19年3月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宁水利〔2019〕 42号),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由宁化县水利局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宁水利[2019]145号)。水库按正常蓄水419.0m运行,相应库容135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2个村沿河的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永宁高速公路和307省道、通讯长线及下游7座电站等重要设施防汛安全。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水位以在控制在419.0m以下运行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19.0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十八)沙坪水库(安鉴工作)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沙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72.13m,堰顶高程为472.13m,除险加固工程于2011年3月16日通过竣工验收。水库控制水位为471.13m,水库按正常蓄水位472.13m运行,相应库容918.0万m3。建议补充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安排情况。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3个乡(镇)的7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下游1个电站、省道221等重要设施防洪安全。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县意见汛期均为471.13m以下运行)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水位以在控制在471.13m以下运行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72.13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十九)桥下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桥下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34.5m,堰顶高程为434.5m,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19年3月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宁水利〔2019〕42号),于2021年1月19日通过由宁化县水利局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宁水[2021]7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434.5m运行,相应库容786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乡(镇)的8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下游4个电站等重要设施防汛安全。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10月水库水位以在控制在434.5m以下运行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34.5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宁化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隆陂、泉上、桥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宁防〔2019〕字第5号)进行批复。
(二十)合水口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合水口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17.50m,堰顶高程为317.5m。2016年11月2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6〕430号), 水库按正常蓄水位317.5m运行,相应库容750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乡(镇)的1个行政村和下游2乡(镇)的2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省道S306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317.5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317.5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建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建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合水口电站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建防〔2020〕4号)进行批复。
(二十一)良浅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良浅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11.2m,堰顶高程为199.2m(溢洪道挂闸)。2016年4月坝监安监函〔2016〕152通过大坝第三次定期检查,大坝审定为正常坝(A级)。水库按正常蓄水位211.2m运行,相应库容1437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1个行政村和下游1乡(镇)、1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到泰宁X751县道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211.2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211.2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2018年度中小型电库大坝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泰防〔2018〕5号)进行批复。
(二十二)水埠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水埠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680.6m,堰顶高程为680.6m。2015年8月24日经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泰宁县水埠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建管〔2015〕65号)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水库按正常蓄水位680.6m运行,相应库容1042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泰宁城区和2个乡(镇)的13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地下电缆、向莆铁路、建泰高速公路和黎泰公路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以控制水位在680.6米以下为原则。水库按正常蓄水位680.6m运行。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680.6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2018年度小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应用计划和中(小)型水库汛期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泰防〔2018〕8号)进行批复。
(二十三)小王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小王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78.35m,堰顶高程为274.05m(溢洪道挂闸),2015年5月29日经三明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大坝安全鉴定(明水管〔2015〕147号)),大坝鉴定为二类坝。水库汛限水位276.15m,相应库容1057.0万m3,水库控制水位276.65m,相应库容1107万m3。水库按正常蓄水位运行,相应库容1283.0万m³。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9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省道岭文线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276.15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2)7月1日~10月15日,按控制水位276.6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小王水库等13座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防〔2018〕8号)进行批复。
(二十四)黄潭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黄潭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86.0m,堰顶高程为176.5m(溢洪道挂闸)。2019年7月经三明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大坝安全鉴定(明水农电函〔2019〕2号)),大坝鉴定为二类坝。 4月~6月水库汛限水位185.5m,相应库容713万m3,按正常蓄水位186.0m运行,相应库容786.5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黄潭镇的将溪、大言等2行政村和下游黄潭镇与下游五个行政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等。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185.5m以下运行为原则。汛期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当水位回落至185.5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2)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185.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五)大言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大言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97.8m,堰顶高程为184.8m(溢洪道挂闸)。2015年1月通过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大坝审定为正常坝。拟计划2021年完成再次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97.8m运行,相应库容1240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个乡、1个行政村和下游2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到泰宁X751县道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97.8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97.8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六)孔头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孔头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75.8m,堰顶高程为163.8m(溢洪道挂闸)。2018年9月大坝通过大坝安全第三次定期检查,为正常坝,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75.8m运行,相应库容2526万m3。
2.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镇、3个行政村和下游1镇、3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到泰宁X751县道、将乐到明溪县的S204省道等重要设施。
3.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75.8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75.8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七)范厝水库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范厝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61.0m,堰顶高程为149.0m(溢洪道挂闸)。2016年1月坝监安监函〔2016〕27通过大坝第三次定期检查,大坝审定为正常坝(A级)。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61.0m运行,相应库容250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1镇、3个行政村和下游将乐县城2镇、4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至顺昌S204省道、向莆铁路、邵三高速公路、将乐工矿企业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61.0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61.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八)高唐水库(安全鉴定,讨论是否降低水位)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高唐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46.0m,堰顶高程为134.0m(溢洪道挂闸)。2015年11月10日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竣工验收(闽水农电〔2015〕10号),拟计划2021年完成首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4月~7月水库防洪控制水位144.0~145.5m运行,相应库容1346万m3、1943万m3,按正常水位146.0m运行,相应库容2144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将乐县城2个镇、4个行政村和下游1个镇、2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将乐至顺昌S204省道、向莆铁路、邵三高速公路、将乐工矿企业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44.0m~145.5m,当预报洪水流量小于800m3/s,控制水位在145.5m(含)以下运行;当遭遇暴雨洪水时,水库水位应逐步降至144.0m以下。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44.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将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高唐电站水库等6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将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二十九)官昌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官昌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44.5m,堰顶高程为440.0m(溢洪道挂闸)。2014年12月31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大坝为三类坝(明水管〔2014〕484号),除险加固工程于2018年6月通过三明市水利局恢复蓄水验收(明水管〔2018〕431号)。拟计划2021年4月进行除险加固竣工验收。4月~6月水库汛限水位442.0m,相应库容1830万m3,7月1日~10月15日控制水位在443.5m以下运行,相应库容2174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1个开发区、1个镇与1个街道的7个村沿河两岸群众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308省道、205国道、向莆铁路、鹰厦铁路、南龙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442.0m以下运行为原则。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2)7月1日~10月15日,按控制水位443.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沙县官昌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沙防〔2018〕11号)进行批复。
(三十)沙县城关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沙县城关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15.0m,堰顶高程为103.8m(溢洪道挂闸)。2013年1月大坝定期检查评定为正常坝(坝监函〔2013〕186号);2021年3月已编制完成大坝安全定检的相关资料,待审查。水库按正常蓄水位115.0m 运行,相应库容1132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三明洋溪镇洋口仔村沿河群众生活与生产设施;下游沙县虬江街道的金泉村、城南居委会、水南村、洋坊村,凤岗街道的大洲村、石桥居委会、城西居委会、府前居委会、庙门村沿河群众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115.0m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115.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沙县城关电站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沙防〔2018〕16号)进行批复。
(三十一)高砂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高砂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03.0m,堰顶高程为89.0m(溢洪道挂闸)。2019年11月通过第三次安全定检,评为A级正常坝, 4月~7月水库控制水位102.0m,相应库容1911万m3;按正常蓄水位103.0m运行,相应库容2489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2个街道(凤岗街道、虬江街道)、5个行政村(琅口居委会、古县村、茅坪村、东门村、大洲村)和下游1个乡镇(高砂镇)、3个行政村(高砂村、龙慈村、樟墩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及205国道、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7月水库运行控制水位102.0m~103.0m,当预报洪水流量小于1200m3/s,控制水位在正常蓄水位103.0m(含)以下运行;当预报洪水流量大于等于1200 m3/s、小于2460 m3/s,将库水位逐步降至102.5m(含)以下;当预报洪水流量大于等于2460m3/s、小于3270 m3/s时,将库水位逐步降至102.0m(含)以下;
(2)当预报入库流量大于等于3270m3/s时,控制水位在102.0m(含)以下,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沙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沙县高砂电站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沙防〔2018〕13号)进行批复。
(三十二)双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双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20m,堰顶高程为314m(溢洪道挂闸)。2021年3月2日通过由市水利局组织的水库下闸蓄水验收(明水函〔2021〕12号),水库控制水位314.0m,水库汛限水位319.0m,防洪高水位320.55m,水库按正常蓄水位320m运行,相应库容2578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1个开发区,1个乡镇3个村的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产与生活设施,以及308省道、205国道、向莆铁路、南龙铁路、鹰厦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在控制水位314.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314.0m时,采用闸门全开由溢洪道自由泄洪,做到“来多水,泄多少”。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建议水库注册登记后抓紧编制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并报相应部门审查审批。
(三十三)双里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双里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91.0m,堰顶高程为491.0m。2019年8月5日,《福建省水利厅印发双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函〔2019〕467号),大坝评定为二类坝。常态化除险加固工程于2020年3月27日通过下闸蓄水验收(尤水〔2020〕35号),于2020年12月28日通过由尤溪县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尤水〔2020〕147号)。水库控蓄水位489m,相应库容679.49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491m,相应库容775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7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2个电站、厂矿、厦沙高速公路、向莆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以控制水位在489.0米以下为原则。4月~6月水库控制水位489.0m以下运行。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91.0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491.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四)兴头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兴头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84.0m,堰顶高程为284.0m,2016年7月7日,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建管〔2016〕47号下达了下闸蓄水鉴定书,2020年12月11日通过了由三明市水利局组织的竣工验收(明水函〔2020〕62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284.0m运行,相应库容1836万m3。
2.防洪任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2个乡(镇)的9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5座电站、厂矿、厦沙高速公路、向莆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水库按正常蓄水位284.0m运行,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284.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284.0m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兴头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9〕8号)进行批复。
(三十五)柳塘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柳塘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582.8m,堰顶高程为576.8m(溢洪道挂闸),2015年12月31日,经三明市组织专家组对大坝安全鉴定(明水管〔2015〕438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2.8m运行,相应库容410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3个乡(镇)的13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下游13座电站、厂矿、厦沙高速公路、向莆铁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按正常蓄水位582.8m控制,汛期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582.8米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六)雍口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雍口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87.0m,堰顶高程为72.0m(溢洪道挂闸)。2020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福建省雍口水电站大坝安全第三次定期检查审查意见》(坝监〔2021〕4号),大坝评定为正常坝。水库控制水位85.0m,相应库容2041.0万m3,水库按正常蓄水位87.0m运行,相应库容2545万m3。
2.防洪对象
雍口电站开发任务是以发电为主,水库不设防洪库容,水库调洪方式以确保水力枢纽本身安全为原则。水库上下游无特定的防洪对象。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汛期水库运行控制水位85.0m~87.0m。当出现小于或等于十五年一遇洪水(Q≤4420m3/s)时,控制水位在正常蓄水位87.0m(含)以下运行
(2)当出现大于十五年一遇洪水,小于二十年一遇洪水(4420 m3/s≤Q≤4760m3/s时,以控制水位在85.0m(含)以下为原则,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3)当出现大于二十年一遇洪水(Q>4760m3/s)时,闸门全部开启泄洪;当闸门已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闸门全开自由泄流。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七)南溪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南溪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826.0m,堰顶高程为826m。2018年1月19日经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鉴定为二类坝(明水电〔2018〕26号),水库按正常蓄水位826.0m 运行,相应库容1139.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上游有福建省侠天下文化产业运行公司经营管理的“侠天下”景区和下游“侠天下”景区以及下游梯级开发的六级水电站。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预腾防洪库容,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826.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正常蓄水位时,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八)双剑潭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双剑潭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716.0m,堰顶高程为716.0m。2019年9月9日《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尤溪县双剑潭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通知》(闽水审批〔2019〕43号),大坝评为二类坝。水库控制水位为714.0m,相应库容790万m3,正常水位716.0m,相应库容880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汤川乡1个行政村和下游中仙乡3个行政村涉及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溪边、江下、溪岭、上坂四个电站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泄洪时以控制水位在714.0m以下为原则。
(2)当水库水位超过714.0m时,加大放水,直至水位回落到汛限水位714.0m以下运行。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尤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柳塘、双里等91座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尤政汛〔2018〕6号)进行批复。
(三十九)坑口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坑口水库主坝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副坝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614.5m,堰顶高程为608.5m(溢洪道挂闸)。2015年8月21日,福建省水利厅印发坑口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闽水建管〔2015〕水管64号文),应急除险加固主体工程于2018年8月8日通过由大田水利局组织的下闸蓄水验收(田水〔2018〕138号),拟定2021年10月前完成应急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根据(闽水〔2002〕78号)的文件精神,4月~6月水库防洪汛限水位611.8m,相应库容2164万m3,按正常蓄水位614.5m运行,相应库容2547万m3,防洪库容153万m3。
2.防洪对象和任务
该水库具有承担防洪任务,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下游大田县城区及3个乡(镇)的11个村沿河两岸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以及涉及泉三高速公路、省道、县道公路等重要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水库以控制水位在611.8米以下为原则。汛期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
(2)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614.5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田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坑口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田防〔2018〕9号)进行批复。
(四十)六角宫水库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库容
六角宫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539.0m,堰顶高程为534m,(溢洪道挂闸)。2016年9月5日福建省水利厅印发坑口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闽水农电〔2016〕8号),大坝认定为二类坝。4月~6月水库防洪控制水位537m,相应库容6003万m3,按正常蓄水位539.0m,相应库容6521万m3。
2.防洪对象
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涉及上游大儒村1个行政村和下游仙峰村、京口村等2个行政村的沿河群众与耕地的生活与生产设施。
3.洪水调度原则或洪水调度方案
(1)不考虑洪水预报和考虑预腾防洪库容,4月~6月以控制水位在537.0m以下为原则。汛期泄洪时,按照水情和泄水闸门启闭程序随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做到“来多少,泄多少”。
(2)当闸门全部开启水位仍上涨时,则保持全开自由泄流。(3)当水位回落至537.0m时,应及时调整闸门开启孔数和开度。
(4)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539.0m以下运行为原则。
4.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水库已完成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大田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关于六角宫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田防〔2018〕12号)等批复。
2021年度三明市中型水库
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技术评审专家组
2021年3月25日
一、行政责任人职责
1.对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水库防汛工作负总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和防汛保安工作。熟悉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主要内容;负责组织水库大坝抢险,现场坐镇指挥;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确定紧急抢救措施等重大决策;负责调动人力、物力、财力有效投入抢险,组织下游群众转移等。
2.根据水库的雨水工情,及时做出工作部署,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调度命令和水量调度命令。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3.熟悉水库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督促、组织做好责任水库汛前检查、汛中防守、汛后修复等工作。督促检查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技术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
4.根据水库工程病险情况,筹集落实资金,整治安全隐患。负责督促保障水库溢洪道及下游泄洪通道畅通。
二、主管部门责任人职责
1.向属地行政首长负责,报告水库安全管理和防汛抗洪工作,督促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协调督促管理单位执行防洪调度计划,为水库安全管理和防汛抗洪抢险提供技术支撑等工作。
2.组织开展水库汛前检查和防汛检查,分析水库安全管理和防汛抗洪抢险形势,建立健全水库安全管理和防汛工作制度。
3.组织分析水库工程安全状况,组织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计划)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完善病险水库、在建水库安全度汛方案,督促落实水情工情观测报告制度,指导编制防汛抢险方案。
4.组织、指导编制水库应急除险和防汛调度、工情水情测报、通讯预警、白蚁防治等设施建设及维修方案。
5.科学调度水库,配合实施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遇超标准洪水或工程险情,及时掌握预警信息,指导保坝安全方案编制。
三、技术责任人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水库工程安全管理和防汛的检查、观测、洪水预报及调度运用等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完善安全管理和防汛工作机制和相关预案等技术工作。
2.精通业务知识,了解责任水库历史,熟悉责任水库现状。充分发挥技术专长,实时跟踪责任水库水雨工情和白蚁危害情况,及时提出决策建议,主动当好参谋,服务决策;指导检查管理单位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安全管理和巡查等具体工作。
3.主动参与汛前检查、汛中防守、汛后修复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技术指导意见。
4.汛期深入一线,根据水库雨水情变化,分析水库度汛可能发生的险情,组织拟定抢险技术方案和措施,指导抗洪抢险。
四、管理单位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职责
1.了解水库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掌握当地气象预报和水库水雨情、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熟悉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计划)、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和巡查报汛制度。
2.严格执行水库度汛方案和防汛调度命令,认真执行水库报汛规定,准确及时记录并上报水雨工情和险情。
3.加强工程维护,经常清除坝面灌木杂草,保持坝面整洁,对坝坡的雨淋沟进行修整,护坡平整,实时观察水库安全运行和白蚁危害情况。及时清理溢洪道子埂或围网,保证泄洪通道正常通畅。
4.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巡查制度,准确及时填写工作记录。非汛期每周至少巡查 1 次。汛期每周至少巡查 2 次;在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或正常蓄水位)时,每天至少巡查 1 次,病险水库每天至少巡查 2 次;当预报有暴雨洪水、水库发生险情或库水位骤升骤降等情况时,应加密巡查次数,至少每天 2 次,紧急情况时,根据需要 24 小时驻坝值守,根据需要随时加密检查。
5.每年汛前、汛中、汛末和白蚁活动期要对水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涵管等水库建筑物的安全状况,将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当工程出现险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尽可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水库安全。遇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水库行政责任报告。
6.严格执行报汛制度。凡遇降雨或库水位在汛限水位(或正常水位)以上时,必须每日上午 8 时向主管单位或上级部门报告降雨量、水位和水库运行情况,发生暴雨时加密报告。其它情况时,汛期每 2 天、非汛期每周向主管单位报告水库运行情况一次。
7.定期对闸门及启闭机等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严禁非专管员启闭输水闸门。维护管理好监测预警设备。
遇设计标准内洪水,水库、水电站、重要河段和重点万方大塘安全度汛,确保集镇和村庄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交通干线和乡村道路畅通;遇超标准洪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并尽最大的努力减轻洪灾损失。确保全镇农田30天不雨不旱,确保40%农田50天不雨不旱;确保50天不雨农村人畜饮用水安全。
二、具体要求
1、成立防汛抗旱及地灾防治领导机构,落实各项责任制,完善防汛抗旱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建一支以基干民兵为骨干60人以上的抢险应急分队。
2、制定境内六座小(二)型水库和洋滩水电站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落实险库、险工、险段和重要地灾隐患点的各项应急度汛措施。六座水库各组建50人以上的防汛抢险队伍,鳖塘、苗家形等重点万方大塘和洋滩水电站各组建30人以上的抢险队伍,负责为白沙水库组建30人以上的抢险队伍,督促县供水公司组建20人的抢险应急分队;6月10日前至少开展一次抢险演练。
3、严格执行县防指批准的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切实加强水工程的管理,加大险病工程巡查和水库渗水情况观察的力度;5月30日前维修好土桥、社屋里两水库的坝面及破损的水泥土护坡,砍伐各水库坝区的杂草,更换好横山路水库斜涵木塞,处理好水牛山水库斜卧涵漏水问题,6月10日前修复丰坑水库溢洪道左侧防护墙。
4、镇政府准备足额的防汛抢险应急经费;按质、足额储备抢险物资:土桥、篁嘉、横山路和水牛山四水库各储存麻袋或编织袋1**条,粗砂、瓜子片、碎石子各10方;丰坑、社屋里两水库储存麻袋或编织袋2**条,粗砂和瓜子片、碎石子、粘土各20方,防渗布200m2,木材1立方,毛竹15根;鳖塘、苗家形等重点万方大塘各储存编织袋500条,砂石料20m3;洋滩水电站储存编织袋2**条,砂石料50m3;防汛物资必须运到现场。
5、督促水库、水电站及万方大塘承包经营者必须以防汛抗旱责任为首位,蓄排水必须服从县防指的调度。水库及万方大塘承包费的30-50%必须用于该工程管理及维修,按年支付。
6、做好台风和地质灾害的防范避灾工作,加强辖区内凫山八亩组滑坡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相关措施和责任,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7、加强防汛值班,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24小时轮值制度,做到及时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各重点工程、地质灾害点必须明确专人值班巡查,杜绝脱岗现象发生。
三、考核与奖惩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上级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防大汛、抗大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是全省有名的“旱包子”,抗旱是农业生产的永恒主题;同时,防汛工作也是点多线长面广,任务十分艰巨,防汛抗旱已成为我市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但从目前情况看还是有少数地方对这项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近些年来,我市相继发生了年大洪水和07年的洪涝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今年汛期刚至,光化办事处徐眼水库就发生险情,虽然通过全力抢险,有效控制了险情,但也给我们的防汛工作敲响了警钟。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认真从历次灾害中吸取教训,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切实把防汛抗旱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居安思危,常抓不懈。从目前情况来看,今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依然面临着非同寻常的严峻形势,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㈠气象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事件增多。去冬今春,我国大部分粮食主产区发生了严重干旱,降雨明显偏少。据全国气候趋势预测分析,今年夏季主要雨区位于华北南部至江淮北部,流域降水可能偏多。加上今年入梅晚、出梅早,梅雨期虽短但降水集中,极有可能发生极端强降水。今年4月18日至19日,我市就发生了一次较强降雨过程,降雨量超过60毫米。各种迹象表明,今年不会是风调雨顺的太平年,发生水旱灾害的几率很大。
㈡水利防洪工程薄弱。在全市57座水库中,有39座小型水库不同程度的存在大坝欠高、溢洪道欠宽、输水管断裂、起闭设备失修等诸多隐患,其中有26座水库为三类病险水库,经不起山洪和“坨子雨”的袭击。全市堤防有5处,长3.9公里的险工险段还没有整治,经不起防大汛、抗大灾的检验。特别是堤防城区霞满楼段驳岸长100米,基脚淘空,成为悬堤;仙人渡镇水厂堤段长500米,崩岸严重。
㈢在建工程令人担忧。在建工程度汛安全历来是防汛工作的重点,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据统计,今年我市在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处,分别是孟桥川水库溢洪道续建工程、唐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冯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新黑龙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我市水利建设历史上最多的一个年份。从目前的建设进度来看,这些在建工程中有大部分不能确保在主汛期前完工,都要跨汛期施工,甚至带险度汛。特别是水库在汛期进行溢洪道施工和输水管启闭设施改建,安全隐患很大。
㈣保障措施力度不够。一是防汛物资储备不到位。按照水利部《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和《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的要求,目前我市防汛物资实际存储总量不到应储量的三分之一,特别是中小水库、堤防险工险段防汛备汛物资种类不全、数量不足、老化严重、储用制度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二是水库“三通”没有全面到位。一些水库“通路、通电、通信”问题没有得到全面解决,大部分中小型水库防汛道路晴通雨阻,对外通讯联络不稳定,一旦遭遇突发状况,信息反馈不灵,物资运输不畅。特别是一些小(二)型水库没有值班场所、通讯电话,没有专门的报灾报险人员,一旦出现险情,不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极容易出现防汛安全事故。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
市委、市政府对今年防汛抗旱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和用水需求放在首位,统筹城乡防洪保安和抗旱减灾,科学防控、依法防控,高度重视和全力抓好和水库的防汛工作,特别要重点抓好中小水库防汛,在建水利工程管理,努力实现“四个确保、一个减轻”:即在标准洪水内,确保不溃一堤、不倒一坝、不损一闸(站),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乡和交通干线防洪安全,确保水利工程控制范围内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兼顾生态用水;出现超标准洪水和严重干旱,要奋力拼搏,千方百计保安全,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围绕目标,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强化各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牢牢把握防汛抗旱的主动权。
第一,确保水库江河防汛安全。从现在开始,要再次对全市的水库和堤防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检查,特别要对26座三类水库隐患风险进行逐库排查。根据检查的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人。一是要迅速制定安全度汛的措施。对一时难以脱险的水库,要严格控制汛期水位,必要时适当降低水位运行,病险严重的要空库度汛。要坚决杜绝小型水库无人管理的现象,已经承包、拍卖或实行股份制的小型水库,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必须把防洪放在首位,严格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防汛措施。二是要抓好防汛工作。对霞满楼段和仙人渡水厂段尚未整治的堤防险工险段,进行突击整治,要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完成脱险整治任务;对于其他未整治的堤段,要加强监视,在险点附近储备相应物资,以备不时之需;针对一些严重病险水库和堤防险段遇暴雨天气,要加强雨水监测,发现情况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避灾。
第二,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目前,全市在建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有4处,是防汛工作的薄弱环节之一。要正确处理工程建设和防汛保安之间的关系,做到建设施工必须服从防洪保安。凡是汛期不能施工的项目,必须坚决停工,保障安全度汛;常年施工的项目,必须要有保安措施,决不能因为施工影响防洪安全;有围堰的项目,决不允许降低标准施工,形成防洪隐患;跨汛期的在建工程必须编制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出现情况要应对有策;施工现场必须要有专人24小时值守,防汛物资器材必须到点到位;未经验收的水利水电工程,不允许擅自蓄水运用。
第三,修改完善各类防汛预案。根据国家颁布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新规定,要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明确不同等次的应对措施,既要有低级别的应急响应,更要有高级别的应急响应。要明确应急响应的工作程序,根据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决定采取不同级别的应急措施。一是对审定实施的预案,要组织专人深入研究,尤其对预警级别、响应等次、调控手段等重点,做到精确掌握,当好决策参谋。二是针对扩大内需涉水项目点多面广的新情况,逐一督促完成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审,既要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腐败工程。三是切实抓好乡镇、城区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努力构建从县(市)到基层乡镇社区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做到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水旱灾害。
第四,抓紧落实防汛抗灾保障措施。一是要抓紧增加防汛物料,特别是防洪的重要部位、薄弱部位,相关物资要保质保量到点到位。要按照堤防每公里2000条编织袋,200方砂石料,200方块石;大型水库1.5万条编织袋,1600方石料;中型水库1万条编织袋,800方石料;小型水库400条编织袋,500方石料的标准储备防汛物资;二是加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建设。依托现有的水利专业施工企业的设备、技术优势,组建专业的防汛抢险队伍,人武部要按民兵建制落实抢险劳力,组建民兵预备役抢险队,搞好登记造册,进一步做好军民联防、警民联防,务必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是对于不通路的工程,要迅速修通简易道路,为应急抢险提供便利;继续抓好通信设施、预警预报、遥测监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防汛信息及时传递;四是要落实信息报送保障措施,务必保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及时掌握水雨工险灾情,为指挥调度和抢险抗灾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服务。
第五,依法加强河道管理。要继续加强河道管理,严厉打击砂霸、石霸等黑恶势力和牟利的违法采砂行为。要严格划定禁采期和禁采区,在禁采期间和禁采区内,禁止一切采砂活动。要狠抓依法清除洪障,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坚持分级督办,限定时间、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大清障力度。
第六,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我市不仅是洪涝灾害易发区域,而且十年九旱,干旱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影响很大。要及时做好抗旱灌溉工程整治,确保水库可蓄水、渠道可输水、泵站可提水。加强专业抗旱服务队伍建设,实现技术指导、设备维护、物资储备等多功能发展,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要根据灾害特点、规律和分布情况,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器材,添置必要的抗旱灌溉机械,以满足抗旱工作的需要。要抓紧编制、修订、审批抗旱预案,规范抗旱预案的动态管理,加强对旱情的预测、分析、沟通,达到应急标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抗旱工作,确保大旱无大灾,小旱不出灾。
第七,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都要加强办事机构建设,配备强有力的专门人员,编制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规范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满足新形势下防汛抗旱工作需要。一是根据备汛进度,编制汛前检查方案,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及时分析问题、处理隐患,整改薄弱环节。入汛后,要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抓好防汛抗旱值班,及时掌握情况,上报信息。二是针对汛情旱情,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和建议,当好决策参谋。按照预案和会商意见,准确预警,规范响应,有序应对,把握预测预报、统筹调度、布防巡查、督查督办、技术指导和决策指挥六大关键环节,不断提高洪水的可控可管可用度,减少或避免水旱突发事件风险。三是加强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切实做到上报和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三、明确责任,严明纪律,确保夺取防汛抗旱全面胜利
㈠要严格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对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指挥重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今日》网站上公示了全市水库、堤防和电站的各类防汛责任人。各地要根据人动情况,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指挥全覆盖网络体系,各乡镇办要将重点堤防和重要防汛单位的责任人落实情况报市防办备案。今天提到的各个险工险段,指出的各个问题,涉及到的单位要组织专题研究,在月底前必须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在本月底前报市防办。对不能按要求解决的,要执行责任追究制。会后,各级防汛指挥人员要到分管的区域,认真开展全面检查,查找薄弱环节,解决实际问题。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行政首长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及时果断处置,确保万无一失。对因情况不准、指挥不灵、调度不力、贻误战机,在标准洪水内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㈡要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分级负责制。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各地各部门分工协作,高效配合,共同抗御灾害。市防办作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办事机构,统筹协调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办发出的调度指令;各乡镇办党委、政府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城区两个办事处是城区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会同水利、堤防部门做好堤防城区段的防汛备汛工作;城建部门担负城区防洪排涝的重任,要积极编制防汛预案并做好排水泵站、涵闸的检修和排污管道的疏通,确保正常运行。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镇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镇辖区内主要有、、“一江两河”以及六条小河流。全镇辖区现有水库9座,堤防2处,渔池塘坝20座,共涉及20个村屯。其中,鱼池塘坝蓄水正常;水库坝体无渗漏、裂缝,起闭机正常运行,同时有一台30千瓦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能够保证安全度汛;半截河水库与相连,无险情;三家子水库、滴达水库、八棵树水库、中学山场水库蓄水均正常;大甸子水库、林胜水库、双丰水库已空库运行多年,无安全隐患。前一个阶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防汛责任落实到位。
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指挥,主管副镇长任副总指挥,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防汛指挥部成员由镇武装部、共青团、派出所、水利工作站和卫生院等相关站办所和部门领导及各村党支部书记组成,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发生汛情及时报告,同时迅速启动抢险救灾预案。严格要求各包村干部与村干部一起包村、包堤、包涵、包险段、包转移,千方百计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二是应急预案完善到位。
为做好全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全镇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安排主管领导牵头,组织专门人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相关措施,努力确保“预警信息尽早、预防预警行动尽快、防汛应急响应及时、防汛应急保障到位”。
三是防汛物资筹备到位。
本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向上争取并安排专项经费购买了防汛物资。目前,全镇已备足备齐防汛抢险的各类物资器材,做到专库存放、专人保管。现已储备两万条编织袋、30千瓦发电机一台、尖锹100把、尖镐50把、救生衣100件。并组建300余人的抢险队伍,同时镇卫生院备有抢险救护车和救护队,镇武装部备有应急抢险队,确保关键时刻抢险队伍能够拉得出、顶得上、抢得住。
四是防汛措施落实到位。
下面,我代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汇报上半年汛情和防汛防台抗旱准备工作情况、当前防汛防台抗旱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上半年汛情概况
今年上半年,全市降水明显偏少,平均降水量仅704毫米,较多年同期平均降水量910毫米偏少22.6%,其中5月份降水量比多年同期平均偏少52.6%,平阳、乐清、洞头和瑞安上半年降水量与多年同期平均降水量偏少30%以上。6月中下旬,雷阵雨天气较为频繁,局部地区短时间雨量较大,最大的一次强降雨发生在6月11日,苍南马站日降水量达199毫米,但没有造成大的灾害损失。今年的梅雨期,属于“空梅”。
截止7月11日上午8时,全市中型以上水库蓄水率为76%,其中珊溪水库蓄水率为83%,17座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为52%。全市大中型水库蓄水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
二、防汛防台抗旱准备工作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自去年汛期结束以来,市委书记王建满、市长邵占维、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德康等市领导频繁调研防汛、水利工作,深入一线检查防汛水利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协调会议,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特别是加快推进“*”防洪保安工程和各项防灾抗灾基础设施建设做出全面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半年,我市防汛防台抗旱准备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点:
一是加快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防洪保安工程建设,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统筹考虑”的原则,积极推进“*”防洪保安工程的建设,突出抓好事关全局的28项“*”防洪保安工程重点实施项目。瑞安市飞云江南岸防洪堤工程已于上个月顺利开工建设。市区灰桥水闸计划今年8月份开工建设,市区江滨路城防工程四期、乐清东排工程等计划年底开工建设。其他在建“*”防洪工程都在加快推进之中。
二是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各地、各单位认真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市防汛、水利部门于3月10—20日组织13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分赴各地对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准备、预案编制等进行重点抽查,对检查出来的40处薄弱环节和问题,市防指下发文件进行督办。6月1日—7日,开展水库安全明查暗访。6月20日,组织市级新闻单位对暗访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6月21日—23日,会同市监察局、市委督察室,分四组对未按要求整改的9处安全隐患点进行行政监察和督办。
三是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安全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千库保安工程建设13座,在建15座,开展前期工作41座。截至目前,全市千库保安工程建设已累计完成82座,累计完成投资1.67亿元。同时,进一步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水库山塘责任制,对全市小(二)型以上水库的各类责任人在*日报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召开全市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会议,对水库安全管理和度汛工作进行部署,并对水库明查暗访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进一步强化了水库安全管理工作。
四是加大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力度。我市流域面积在20-100平方公里的小流域共有99条,总流域面积达5966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8.7%,山区小流域防洪任务很重。我市有8个县(市、区)列入省里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工作,永嘉西溪、文成富岙坑、平阳梅溪、瑞安金潮港、瓯海周岙溪、乐清龙西溪等6个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已基本完成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预案编制工作,并已投入试运行。
五是加强防汛预案修编与演练工作。去年汛后,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桑美”超强台风的经验教训,深入研究防御超强台风的各项措施,深化细化各项防汛防台预案和物资准备,突出人员转移安置方案。按照省防指要求,市、县的防台风应急预案已完成编制,乡镇的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着手开展;大中型水库抢险应急预案基本完成编制,并上报审批。此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了专项预案的编制,如鹿城区修编完善七都和藤桥片人员转移预案,龙湾区灵昆镇编制了防御超强台风应急预案,乐清市编制完成船舶修造业安全度汛应急预案,瓯海区、瑞安市分别开展村级预案编制的试点工作等等。5月底全市11个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防汛抢险预案演练周”活动。通过演练发现问题,并对预案再进行修改完善,提高了预案的可操作性。
六是加强防汛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以《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良好氛围。6月份,市防汛指挥部举办百名重点防汛乡镇长防汛业务培训班,并进行相应的考试,提高了基层领导防汛业务知识、防台应急指挥能力;同时市防汛指挥部联合市气象局,编制了防台风知识挂图1万册,发放到各个乡镇(街道)、村(居)和学校,普及防台知识,增强群众防灾抗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当前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防灾抗灾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防御能力低。许多重点流域没有控制性骨干工程。小流域防灾抗灾基础设施十分薄弱,防御标准普遍偏低。部分沿海沿江堤塘未闭合或防洪标准未达标,标准塘配病险闸的现象较为突出。
二是病险水库、山塘隐患多,防汛压力大。尽管自*年全省启动千库保安工程建设以来,我市不断加大水库除险加固力度,第一批已经完成82座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但仍有30多座未完成,另外,第二批还有近60座水库需要除险加固,离全面消灭病险水库的目标还很远,防汛压力很大。同时,检查中发现部分小型水库管理存在责任制不落实,大坝杂草丛生,启闭机生锈,巡查员对巡查线路、内容不清楚等问题。
三是河道违章建筑和淤积现象较为严重。一些地方违章填河、占河现象得不到遏制,特别是近郊部分地区的老人协会等组织群体性占河比较严重,人为破坏河道行洪安全,水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同时,部分河段卡口、淤积现象也较为严重,降低了行洪蓄洪能力。
四是防灾避灾场所建设滞后,远远不能满足人员大量转移安置的需要。我市多数地方基本没有达标的避灾场所,在防御大洪水和强台风、超强台风需要大规模转移安置群众时,大部分群众只能就近就地在其他相对安全场所临时安置。同时避风渔港建设滞后,海上救助能力不强,不能满足船只避风和海上救助的需要。
五是防汛非工程措施还不完善。乡镇基层一线和厂矿企业的防灾抗灾能力较低,防汛预案编制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一些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我救助能力不强;抢险冲锋舟、橡皮艇等防汛物资和设施储备不足,难以应对抗大灾、抢大险;防汛薄弱地段的监测预警设施还不完善等。
六是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防治难度大。根据国土部门统计,目前已确认地质灾害隐患点1754处,近几年还有新增,点多面广,防范工作难度大、任务重,一旦发生灾情,往往造成严重的后果。
四、下步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各地要按照《防洪法》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要求,逐级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责任制,认真做好各地、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分级管理的原则,逐一落实水工程管理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进一步强化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大千库保安工程建设力度和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年省下达的31座千库保安工程建设任务,确保明年主汛期前全面完成2007年省下达的22座千库保安工程建设任务。各地要严格落实水库山塘安全管理和巡查责任制和防汛各项纪律;严格执行水库控制运用计划;严格落实在建水库特别是正在除险加固水库的度汛方案,完善水库防汛抢险预案,确保水库安全。
三是进一步重视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切实落实小流域山洪灾害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科学划分安全区域和非安全区域,落实各项临时度汛措施。同时,结合“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轻重缓急、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小流域重点堤防工程建设。
四是进一步加快避灾场所建设。按照集中避险和分散避险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一批质量较好的学校、影剧院、会堂和办公房等公共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安全避灾场所,加强对避灾场所房屋建设质量的监管和指导,确保避灾场房屋的质量。对于各避灾场所,要验收合格后予以挂牌,方便灾民转移。
五是进一步加快防汛信息化建设,提高科学防汛的决策水平。组织开展包括防汛、水文、气象、地质、海洋等在内的防汛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开展水利工程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启动主要江河流域调度指挥系统建设,建设市水文水情测报中心,加快水文站网标准化建设。
六是严格落实防汛值班、会商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汛情、政令畅通。要进一步完善防汛、水文、气象、地质、海洋等部门的会商机制,扎实做好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特别是台风暴雨灾害的防御工作。
七是做好水库河网的科学调度。及时掌握供需水动态,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水库安全蓄水工作,加强河网调度及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配置,防汛抗旱“两手抓”,确保安全度汛,确保供水安全。
一、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
1、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双总指挥,以主管水利工作副镇长、武装部长为副总指挥,其它副职领导、站所长及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担任。
2、落实岗位责任制,按文件通知要求落实水库“责任人”和江河堤防责任人,同时还制定了《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镇人员避险转移应急方案》和《镇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3、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储备编织袋6万条,铁线5.6吨,木桩代储17立方米并落实防汛抢险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7台套(1台钩机、1台铲车、5辆自卸车)。
4、落实低洼村屯专人包保,安全转移地点、路线及紧急转移安置点已确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落实并制定水库汛期运行控制计划,及时修订各类预案。
二、各水库检查情况
我镇共有18座小型水库,其中4座小(I)型水库,14座小(Ⅱ)型水库。
1、小(I)型水库蓄水情况:水库170万立方米,水库168万立方米,水库206万立方米,水库108万立方米,相比2019年同期蓄水增加60万立方米,全部处在安全运行中。
2、河水库小流量放水,控制蓄水,待灌溉结束,水位降至正常高水位。
3、14座小(Ⅱ)型水库蓄水全部在安全范围内,相比2019年同期蓄水增加16万立方米。
三、河堤及堤检查情况
该两处河堤目前运行良好,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险情。低洼危险地段已制定转移方案。
四、存在问题
各地要紧紧围绕全市防汛“不死人、不垮坝、不溃堤”的总体目标,切实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努力实现“四大保证”,即:保证全市172万亩农田大春栽插圆满完成;保证全市310座水库安全度汛;保证全市5座水库除险加固(改扩建)工程稳步推进;保证全市水库汛后6亿立方米蓄水正常。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防汛责任。
各地要严格执行防汛工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水库分级管理原则迅速逐库落实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责任人。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相关职责,细化责任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汛前准备、值班人员、队伍组织、物资储备、防洪调度、应急抢险、群众转移各个环节责任目标落到实处。各区县、各乡镇的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必须面向社会公示,每座水库相关责任人必须在水库管理单位上墙公示。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务必履职尽责,上岗到位,全力做好水库防汛和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二)强化调度机制。
各地要组织水务、气象、水文部门加强预测预报,科学分析雨情、水情和工情,科学制定水库调度方案。水库洪水调度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以水库自身安全为前提,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充分发挥水库拦洪、蓄洪、削峰、错峰作用。病险水库必须降低至安全库水位或空库运行。各类水库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运行,绝不允许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
(三)强化安全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各类水库管理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务必按照水库分级管理原则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汛期要进一步强化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汛情和工情。要切实抓好巡坝查险工作,决不放过任何疑点,决不留下一处死角,确保险情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抢护,尽可能把工程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级水务部门、防汛办要密切跟踪,组织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加强监管,经常检查水库防汛值班情况,督促各级责任人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各项防洪保安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应急保障。
各地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编制、修订、审批水库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防洪抢险和人员转移各项措施。要切实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防汛物资务必逐库落实,靠前储备。要组建抢险队伍,做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演习演练,提高实战应对和处理能力。
(五)强化险情处置。
当水库工程出现险情时,管理单位要及时采取应急抢护措施,并第一时间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应根据险情等级及抢护情况按程序逐级上报,不得擅自超越权限越级上报或对外信息。水库行政责任人要迅即组织专家赶赴现场,分析险情特点,制定抢险方案,组织险情抢护,直至险情控制或消除。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经批复的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预案各响应级别的启动条件迅速启动相对应的应急响应,要统一指挥调度权限,临危不乱,依法、科学、有序指挥调度,杜绝“一窝蜂”、“多头指挥”的现象发生。要根据险情发展趋势,在必要时及时组织下游受威胁地区群众安全转移,妥善安置,决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要健全预警信息机制,水库管理单位执行调度命令准备开闸泄洪时,必须提前通知下游地区,确保不因开闸泄洪造成人员伤亡。在险情尚未完全解除的情况下要防止群众擅自返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洪涝灾情统计上报的相关规定,科学、客观地核定险情、灾情,及时、准确地按程序上报。各级政府要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尽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六)强化责任追究。
各地要进一步严肃防汛纪律,坚决杜绝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尽心、指挥不得力、整改不及时、报灾不规范等现象,合力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对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中发生的责任事故要实行“零容忍”,务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近期工作部署
(一)开展一次水库度汛专项检查。
4月中旬,市政府将组织以农口防汛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6个水库安全度汛专项检查组对6个区县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切实抓好水库防汛安全。
(二)组织一次水库度汛业务培训。
4月下旬,市水务局、市防汛办要组织一次有各区县分管防汛区县长、水务局长、分管副局长、防汛办主任、水库所在地乡镇长、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汛责任机制、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预案执行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各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次专业培训。
(三)召开一次水库度汛会商会议。
近期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水库安全度汛会商会议,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2015年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指导全市科学、依法、合理地开展水库防汛指挥调度等工作。
一、工作目标
随着“五一”节的到来,在建工程受节日影响可能出现安全管理松懈,同时,水库、水利风景区旅游人数增加,可能造成安全事故发生。通过“五一”期间隐患排查和汛前及防雷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摸清水利安全隐患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治理措施,切实消除影响工程的安全隐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水利行业全员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内容
本次“五一”期间隐患排查、汛前及防雷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将重点检查在建水利工程、水库、渠道、水电站、农村集中供水站、河道堤防、水闸、防汛物资储备等项目。
(一)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参建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等)辨识、评价情况,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和现场管理情况,执行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排查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检查施工单位转运材料时,是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超载超速、酒驾、疲劳驾驶,施工现场道路的标示、警示牌是否完善,对驾驶员是否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定时检查车况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
(二)水库、渠道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大坝安全调度运行规程落实情况以及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安全情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状况、水库管护人员日常巡查情况、防汛预案修订完善情况,水库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是否醒目,水库船只是否安全停岸,水库调度运行是否按规程规范操作且记录是否详实。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撤人和通报险情,保障人员安全。(责任单位:灌排中心)
(三)小水电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小水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上墙,值班制度、值班日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教育,汛期应急预案的完善等情况。(责任股室:水利和水保股)
(四)农村集中供水站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全区各集中供水站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泵房机组运行情况,查看供水是否正常,水质是否安全达标,管理人员是否在岗,有无开展管理房日常安全检查登记(包括电路、闸阀安全排查)。(责任单位:水利和水保股)
(五)河道堤防及闸桥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河道堤防护坡面板有无裂缝、垮塌;堤顶道路有无沉降;框格梁护坡有无沉陷;堤防附属设施(涵洞、涵管、放水闸)运行情况,有无淤堵,锈蚀等。重点检查闸桥启闭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电路系统是否安全。(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六)防汛物资储备安全检查。开展防汛储备物资安全检查,安排专人负责储备物资进出库和日常保管,对进出库物资分类造册,对库存物资数量进行清点登记,同时加强鼠疫、虫害的预防和治理,防洪物资是否配齐,确保物资储备安全。(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七)防雷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水利设施的防雷装置是否安全;是否建立水利设施防雷安全信息档案;是否建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防雷管理人员;是否将防雷安全列入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房屋防雷装置包括办公大楼、水库监测用房、水闸管理房、水保监测点管理房、防汛物资仓库等。(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利和水保股、灌排中心)
(八)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按照安全度汛的有关要求,加强水利工程工况监测,完善预警通信系统,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进一步检查完善自然灾害各项预案和有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大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熟悉应对措施。结合防汛准备工作,做好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严格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股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节前隐患排查和汛前及防雷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把这次排查和大检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落实人员,定人定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