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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
②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③组织全体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④组织学生进行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燃气源等演练。
⑤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并做到及时更新。
2、应急预案
①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②迅速组织师生从最安全的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③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④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拨打120电话。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并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竞赛。
②定期检测校内所有用电器、电线、触电保护器,是否正常。
2、应急预案
①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②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 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③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在案发的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三、食品卫生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①定期对食堂人员进行体检,定期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②教育学生不吃生水、不吃生冷变质食物,不在小摊上买零食,以防食物中毒。
③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不挑食,少吃零食。
④做好学生中餐的管理工作,重视中餐的质量与营养。
2、应急预案
①发现有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情节严重的,立即送往医院诊疗并告知家长。
关键词:煤气安全事故诱因危险特征预防措施应急措施Analysis of gas generating furnace gas safety accident risk characteristics and prevention and emergency measures
Yang Jianhong
Abstract:this paper introduces gas furnace in the production operation and shutdown for maintenance process often occurs in the gas accidents, gas safety accident analysis of causes and risk characteristics, and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risk characteristic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preventive measure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response and handling of sudden gas safety accidents, timely and orderly, science, effective organization of emergency rescue, to minimize casualties and property losses, ensure gas furnace operation security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Key words:gas accident inducements of risk prevention measures and emergency measures.
煤气发生炉是以气化焦煤、焦炭等原料作为燃料,生产易燃易爆煤气的设备,广泛应用于机械、冶金、化工、玻璃、建材、轻工、食品、纺织等工业。煤气发生炉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危险性,如果生产装置发生故障或人员操作不当、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就可能因煤气泄漏,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其危害后果主要会导致在煤气站内的作业人员、周边其他生产线作业人员中毒、死亡、受伤,生产设备、设施和物品损毁等。
1.煤气事故类型、危险特征
1.1煤气发生炉事故类型
1.1.1煤气发生炉火灾事故
1.1.2 煤气发生炉火灾事故的危险特征――易燃
发生炉煤气易于燃烧,自身温度在350 °以上,遇到空气即可燃烧。
1.2.1 煤气发生炉爆炸事故
1.2.2 煤气发生炉爆炸事故的危险特征――易爆
煤气中一般含有9%――10%的氢气,并含有一氧化碳20%、甲烷等,它们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其爆炸范围较大,为20%――70%。
1.3.1 煤气发生炉中毒事故
1.3.2 煤气发生炉中毒事故的危险特征――有毒、无色有臭味
发生炉煤气中含有的一氧化碳成份,它最终能使人缺氧窒息中毒,并且由于煤气比重为0.80――0.9,较空气轻,易于扩散。当空气中CO含量达到1600PPM(2000)mgm3)时,可致人死亡。室内空气中允许的CO含量为24PPm(30mg/m3)。
2.煤气发生炉事故危险特征产生的诱因
煤气发生炉在生产运行和停炉检修过程中,影响煤气发生炉事故危险特征产生的诱因很多,经过分析研究,主要有以下四个诱因是影响最大的:
2.1诱因一工厂突然停电。
无计划突然停电,发生炉内是正压,煤气有可能倒流入煤气管道内,在来电生产时,引起火灾或爆炸;或者停电处理不及时,造成发生炉或系统负压,空气从不严密处漏入引起火灾或爆炸。
2.2诱因二―煤气炉出现负压情况。
煤气净化设备和管道有时出现负压,在水封失效或泄漏的条件下,将空气吸入体系内,遇电火花、摩擦火花或局部过热达到着火温度均可引起火灾或爆炸。
3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3.1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国家安监局相关的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煤气系统设备安全状况,防止煤气设备带病运行。
(2)加强岗位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或冒险作业。
(3)加强岗位操作人员应急意识教育,定期开展煤气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操作人员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
(4)完善煤气设备安全防护装备,煤气站应安装双路电源供电;在煤气炉底部和顶部分别安装防爆口、放散阀和蒸汽灭火系统;一旦发生险情操作人员首先打开放散阀把煤气放空,降低煤气炉和管道压力,然后打开蒸汽阀通入大量蒸汽稀释管道内煤气浓度,降低煤气爆炸危险。
(5)在煤气操作室和生产现场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提高煤气泄漏预警,防止煤气中毒。
3.2 事故应急措施
(1)如果发生煤气中毒、火灾或爆炸事故,现场人员首先一方面组织抢救伤员,一方面用电话向本单位领导、安全环保部(急救援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报告。
(2)相关部门接到报警后要迅速向上级领导报告并立即赶往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抢险小组开展抢险工作。
(3)上级领导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根据事故的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指挥抢险工作。
(4)煤气设备、管道着火时,现场人员应用干粉灭火器或湿黄泥灭火,如不见效,可向管道内通入大量蒸汽使火熄灭。
(5)直径小于100mm的管道着火时,可直接关闭阀门灭火。
(6)直径大于100mm以上的管道,严禁突然关闭阀门灭火,以防回火爆炸。
(7)煤气大量泄漏着火时,应采用关阀降压通入蒸汽灭火。降压时,压力应逐渐下降,不致造成突然关死阀门引起回火爆炸,其压力不能低于5~10mmH2O。
(8)煤气设备烧红时,不得用水骤然冷却,以防管道和设备急剧收缩造成变形和断裂。
(9)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残余煤气处理干净,如因爆炸引起着火则按前面煤气灭火方法灭火。
(10)发生煤气中毒,抢救人员要佩戴空气呼吸器,将中毒者迅速及时地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抢救场所应保持清静、通风,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11)中毒轻微者,可直接送往附近卫生所急救。
(12)中毒较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通知120赶到现场急救。
(13)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急救车送往较远医院急救。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应尽量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最好有附近卫生所的医务人员护送。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看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还看了: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2.解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2017版
Key words: coal mine enterprise;contingency plan;emergency;emergency exercise;emergency rescue;problem;improvement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TD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14-0089-03
0 引言
随着我国煤炭生产呈规模化现代化的趋势,煤矿安全总体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影响煤矿安全运行的因素较多,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就是灾难性事故,所以必须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演练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应对突发事故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事故应急演练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和检验预案及培训效果,进而更好的应对突发事件。因此,相关企业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开展高水平的演练以检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国家、省及中煤集团有关规定,平朔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矿、二级单位,结合预案每年都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应急演练,通过开展事故预案演练,提高实战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但笔者通过多年事故应急演练评审、煤矿企业事故应急演练参演体会、对煤矿企业进行应急救援分析,发现煤矿企业在应急演练中普遍存在重视不够、重“演”而轻“练”,重“演”而轻“实战”的问题。只有达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预案培训学习、制订科学的预案和脚本、科学调控、提高应急救援联动能力等方法,才能使煤矿企业开展科学性、实效性较强的应急演练,并且找出应急程序中的不足,对已经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使应急预案更加完善,操作性更强。
1 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演练是指针对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预警行动、事故报告、指挥协调、现场处置等活动。为了保证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各部门能够熟练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应定期开展针对不同事故类型的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同时在演练实战过程中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并对演练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充实、完善。
1.1 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重要性
事故应急演练是检验预案,发现应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合理完善预案的重要手段,如果缺乏必要的实际演练,应急预案往往只是纸上谈兵。
通过演练可以检查应急抢险队伍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及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之间相互支援及协调的程度;检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能力,包括组织群众应急响应的能力和组织指挥专业抢险队救援的能力。应急救援预案必须通过实际演练才能证实其可行性,从而真正的发挥作用。同时通过演练还能够锻炼和提高相关人员的救援技术和业务能力。
1.2 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类型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可按不同标准将应急演练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按照演练内容划分,可将其分为综合演练和单项演练;按照演练形式划分,可将其分为现场演练和桌面演练。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演练类型并不是绝对独立的,可以相互组合采用。
1.3 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的组织
无论演练规模如何,一般参演人员都是分为两部分:一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者,他们占演练人员的大多数。要求所有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者都必须是现职人员,都是有机会直接参与到实际的事故当中去的人员。二是考核评价者,即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或专家组,对演练的每一个程序进行考核评价。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之前应做好准备工作,演练后考核人员与演练者共同进行讲评和总结。另外在不同的演练课目中尽量安排不同的人员负责主要任务,以使更多的人员得到实际锻炼。
组织工作主要包括: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的准备工作;选择适合该演练事故类型的模拟演练地段;制定适合该演练事故类型的演练方案;组合相关人员学习制定好的演练方案;布置演练场所,同时筹备演练所需物资和设备;提前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参与演练,听听他们的宝贵意见。
1.4 编制演练方案应注意的问题
应急演练的形式多种多样,在编制演练方案时应结合演练的事故类型/目的等选择最佳的演练方式,最大限度地确保演练起到应有的效果,演练方案应包括应重点考虑以下内容:
①事故细节描述。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只有清楚了解和掌握事故发生经过,才能避免造成更严重的事故.对事故发生和发展、扩大的原因及过程要进行简要的描述。使演练参加者可以据此来理解和叙述执行该种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和相应的防护行动。
②日程安排。最好依照真实事故的条件安排演练时间,但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适当的延长或者压缩演练时间,以演练的需求而定。需要注意的是安排好演练日程后,为了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做好充分的准备,应提前告知演练各项事宜。
③演练条件。最好选择比较不利的条件进行演练,比如夜间,低温或者高温环境等,如此有利于应急演练人员能力的提升。但若演练人员或者各项工作准备不充分时,为了检验预案的可行性或为了提高演练人员的技术水平,也可选择条件较好的环境进行演练。
④安全措施。现场模拟演练要在绝对安全的条件下进行,认真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和安全保障,确保演练的安全性。同时由于演练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周遭的居民,必须安排专人告知周遭居民,并将居民需要知道的事项一并告知。
⑤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的考核与总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过实践考验,证实该预案切实可行后才能有效地实施。因此,演练中应由专家和考评人员对每个演练程序进行考核与评价。演练以后要根据评价的意见进行认真的总结,找出问题并提出修改建议。经过验证发现修改意见确实可行的话,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同时上报给上级领导。
⑥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的时间。一般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级别、种类的不同,对演练的频度、范围等提出不同要求。企业内部的演练可以与生产、运行及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2 应急演练普遍存在的问题
2.1 领导、职工思想重视度不够
多年以来应急救援演练质量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提高的原因是相关人员从思想上不重视,突出表现在一些领导根本没有意识到演练的重要性,甚至没有成立相应的机构,每到演练时都是走走过场,撑撑场面,因此这些单位难以在演练中真正提升自身的应急救援能力,无法发挥演练的真正作用.演练只停留在形式上,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指挥部人员对演练方案不熟悉,掌握不透彻,且演练前未充分沟通,导致在指挥、岗位坚守、相互配合协调、响应速度、启动指挥等方面存在问题;②应急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明确,对预案熟悉程度不够,不按设计脚本执行;③应急人员思想意识出现偏差,认为演练是走走过程,导致实战时不严肃,不认真对待,演练中没有进入应急状态;④记录演练情况或汇报情况不完整,不利于评价、总结改进、归档、预案修订。
2.2 演练内容过于简单、方案有待规范
现实中很多单位虽然意识到了应急救援演练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缺乏经验等原因,导致其在确定演练内容时过于简单,不切和实际,无法真正发挥演练作用。比如在设置火灾事故时,只明确了火灾大小/火灾位置等,对于诸多自然条件都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比如风向/风速/燃烧物质/消防通道等,导致救援行为缺乏技术性和可信度。演练中,假设的灾情都比较简单,基本没有设定灾情发展变化中易引起的次生灾害,如可燃液体燃烧、压力容器爆炸、建筑物倒塌以及特殊情况下高层建筑的人员疏散等,由于演练灾情设定都过于简单,没有起到做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作用不大。
2.3 演练组织没有统筹规划
部分煤矿企业在演练过程中存在以下三乱:一是演练进程乱,缺乏科学调控,导致演练无法正常进行;二是现场车辆调控乱,在演练现场车辆较多(包括观摩车辆和参演车辆),尤其是大型综合性演练,一旦没有科学调控好现场车辆,就会阻碍到演练的正常运行;三是人员调控乱,大型演练涉及到很多人员(包括观摩人员和参演人员),只有科学调控这些现场人员,才能确保演练的正常运行。
另外,为了保证演练的安全性和可行性,也应该科学设置相关演练情景,综合考虑各项可能发生的因素,最大限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4 演练协调联动有待加强
在目前的应急救援演练中,交代了各参战力量的任务分工,却忽视了相互间的协同作战;特别是在力量的部署上,各职能部门和各矿之间演练协调联动有待加强。资源还缺乏有效整合和统一协调,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很容易使救援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明、机制不顺、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难以协同作战,发挥整体救援能力。
3 改进建议
3.1 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
企业领导首先要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行动上真正投入进去,并且在宣传上下功夫,利用板报、标语、专刊和印制宣传册子、竞赛答题等不同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知识宣传活动和应急预案培训工作,在内容、形式、方法上都突出“面向实战,讲求实用,追求实效”的原则,才能充分发挥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到控制事故扩大,降低人员伤亡与事故损失,提高抵御风险能力的目的。
3.2 制订科学的预案和脚本
演练方案和脚本是整个演练的灵魂,演练方案确保演练准备、演练实施、演练评估及总结有序进行,演练脚本确保演练每一个环节都能高质量完成。演练方案和脚本的编制直接决定着演练效果。一是从制订科学预案入手,夯实应急救援演练基础。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实施演练前提。制定符合客观实际的应急预案,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结合应急预案进行编制,要与应急预案相统一;二是结合易发事故进行编制,对平时易出事故地点、易出事故环节进行有针对性设计;三是结合参演人员的素质设置演练情况;四是结合演练场地设置演练情况,有什么样的场地,就要设置符合现场特点的演练情况。
3.3 科学调控,演练有序
要精心组织,使演练有序进行。组织实施演练时,必须做好三个调控。
①演练进程的调控。根据演练情景的设置、应急队伍采取的相应行动效果,科学调控应急救援演练进程。
②对现场车辆的调控。控制演练车辆就要科学规划场地,确定演练车辆停放区域和观摩车辆停放区域,并划出停车位。
③对现场人员的调控。根据演练需要确定演练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估人员的具置;根据场地特点和观摩人员多少确定观摩人员位置,需要转移场地时,要有专人引导和管控观摩人员,并设立标志牌。
3.4 提高应急救援联动能力
通过政府、集团公司统一协调,依据有关规定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及物资、设备器材实现联动,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集团资源的作用,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应急处置救援资源,形成"大应急、大处置、大救援"的工作格局,提高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才能既练组织指挥,又练战术动作;既练工作程序,又练协调配合。
4 演练实例分析
①2015年,中煤平朔集团公司共有13家企业单位组织了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主要包括火灾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汛期安全等多方面的内容,涵盖了诸多领域的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使职工掌握了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提高了职工自我防护、自救互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思想行动方面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开始后,平朔集团公司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平朔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平朔安〔2015〕3号),全面部署2015年全公司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求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开展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按照各单位的应急预案,精心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加强领导、保障落实,提高综合实战能力。二是突出重点、内容丰富。部分企业根据从业人员的实际需要,组织举办了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并聘请有关专家讲解,并现场演示应急技能,采用横幅、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宣传事故预防及应急避险知识。各加油站及相关危化企业都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围绕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②以往大多数企业虽然都制定了相应的演练方案,但是演练方案并不规范、不具体,缺乏演练脚本,演练方案缺乏实际操作性。部分企业甚至不编制演练脚本,缺少对生产安全事故整体过程以及重要环节的描述。针对这些问题,2015年平朔集团公司要求各企业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制订科学的演练预案和脚本,报公司总指挥部组织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各企业预案和脚本进行评优评先活动。活动开始后,各企业都成立了演练筹备机构,精心准备演练工作。根据企业规模有选择性地成立指挥控制组、策划组、执行组、评估组、保障组等。演练方案和脚本编制初步完成后,经反复推敲,不断修改完善。各单位的演练方案和脚本在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大大增强。
③思想上重视了,有了科学的预案和脚本,还必须进行科学调控才能演练有序。2015年在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期间,平朔公司各企业通过解说或演练人员的台词,现场人员明白了演练的进程、演练的内容及演练节点。在企业应急响应队伍、医疗、救护、消防及企业职工的协作配合下,充分展示了演练人员的专业技能,演练有序运行,达到预期目的。
④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大类突发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按照不同事故级别对应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以前公司各企业演练时的事故级别比较低,各企业进行的事故演练,多数是现场处置方案和本单位的综合预案演练,参加演练的人员和资源仅是本单位的,没有涉及与公司或当地政府的合作演练。《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平朔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中规定了哪些单位的演练是属于集团公司级别的,需要由市政府或集团公司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加强应急联动机制。2015年,平朔集团公司井工三矿在井下举行矿井水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在朔州市政府和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司各职能部门及技术、财务、装备、供电、供水、卫生、物资、通信等部门的共同配合下,按照各部门在应急救援行动中的具体任务分工,实施了一场接近实战的救灾救援演练,提高了政府和公司门对重大生产事故的协调作战能力。
平朔集团公司计划2016年6月至8月开展13家企业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包括顶板事故、水灾事故、火灾事故、火工品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油库消防、液氨罐区泄漏等事故应急演练,在部署今年的应急演练中,集团公司认真总结了以往工作中的良好实践和有待改进的地方,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年度演练计划设定的事件,在应急救援的程序、组织、设施、能力、培训等方面进行改进,确保将应急演练成为持续改进、推动工作的有力手段。
5 结语
①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只有达到干部职工思想上高度重视,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是减少事故损失、避免事故扩大的必要手段。通过演练,可以有效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全面加强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和队伍建设,提高粮食行业全体人员的应急防范意识,培养全体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我保护和救援能力。
二、演练对象和计划
(一)演练对象:全县粮食经营企业
(二)演练计划
1、安全事故包括:防洪安全应急演练;防火安全事故演练;安全生产演练(如粮堆倒塌,造成人员被埋事故);在使用有毒化学杀虫药剂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中毒事故演练;其他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2、各粮食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演练计划,至少自行组织完成一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并根据演练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大力宣传本次活动目的意义,提高认识,制定演练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健全预案,以练促提。健全完善演练方案,合理设置险情,增加预案演练的可操作性。通过演练,提升员工自救、互救能力,提高人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今年以来,我局一直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盘抓紧抓实,特别是在道路交通领域,认真对照“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职责,深刻汲取今年福建“4.13”等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训,与交管大队、交通局等兄弟单位密切配合,“减量控大”,认真做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一,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为加强和规范我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今年3月份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区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其中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区公安交管大队)、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区交通运输局)3个专项和部门预案进行了明确和分工。5月份专门印发了应急预案演练三年规划的通知,根据我区实际将上述3个预案分别列入全区第二批(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第三批演练计划(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交通类应急演练工作明确了时间表。
第二,狠抓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4月份根据区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印发了《关于在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会同交通、住建、商务局等单位,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大型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夯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交通领域,我们与交通局抽调11人成立联合督查组,通过现场“看、问、查”方式,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检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台账、江西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双十五”落实情况、疫情防控以及应急预案建立情况等,检查企业39家,其中企业自查并整改隐患21个,工作组排查并整改隐患4个,约谈企业负责人1名。
第三,坚持协同推进严防安全事故发生。针对今年特殊形势,在“五一”小长假期间、全国“两会”等敏感时期,都会与交警大队、交通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特别是客运有关企业以及值班值守情况调度检查,确保了上半年全区安全稳定。
为做好下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我局下一步主要是做好一下3个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好一项宣教活动。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和质量万里行”宣传教育活动,配合交警、交通等单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危险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范围和条件
本《预案》所称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本乡区域内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范围
1、爆炸事故。发生爆炸事故后,如不采取措施,可能
导致严重后果的;
2、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
3、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
4、公路和交通运输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事故的;
5、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电力事故或因电力设施严重损坏引起事故的;
6、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
7、化学危险品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8、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9、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企业安全事故的;
10、其它各类重大恶性事故的。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1、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2、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
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3、总指挥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均由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三)本《预案》重点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建筑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力事故,化学危险品重大事故等。其它事故有相关部门按照相应的规定及预案组织实施。
二、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乡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和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二)乡政府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由乡长担任,如乡长不在本乡境内时,总指挥由分管副书记代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干部担任;成员由乡安委、安监站、企业办、综治办、派出所、武装部、交通、小城镇建设、卫生、供电、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乡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兼任,副主任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总指挥、副总指挥未到现场前,根据事故类别,由各实施方案的指挥者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五个指挥组,其主要职责是:
1、警戒保卫指挥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它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调协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具体实施工作由岳村派出所负责、乡武装部协助。
2、抢险救灾指挥组:抢险救灾指挥组办公室分别在以下部门:民用爆炸物品、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由企业办负责,工程建设事故由小城镇建设办公室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其它特种设备事故由安监站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由乡防保所、岳村乡卫生院负责;电力事故由供电所负责;其它事故分别由乡有关站所或乡政府指定部门负责。
3、医疗救护指挥组:负责组织抢救队伍,紧急调动救护所需药品,利用各种医疗设施,具体实施工作由乡卫生院负责。
4、环境监测指挥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控措施,对有毒有害物质对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造成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及时采取与区环保局联系等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具体实施工作由安监站负责。
5、物资供应指挥组:根据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及村、企提供各类应急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实施工作由民政所负责。
6、善后处理指挥组: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派出所、民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保险公司及其它相关部门、村、企,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所在村、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具体实施工作由乡综治办负责。
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一)总指挥部职责
1、启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二)办公室职责
1、协调各指挥组的工作形成有效指挥体系;
2、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
3、根据事故发生的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
4、紧急调用各种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
5、根据事故动态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安抚工作;
8、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9、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
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10、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乡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
乡安监站办公室值班电话:
(二)事故报告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做到:
1、立即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况,向110或119紧急报警,同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乡政府办公室和乡安监站办公室。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和初步估计;
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重大安全事故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乡政府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事故报告由总指挥部办公室填写报告单位。
(三)乡政府办公室、值班室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分管领导,同时通知派出所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乡安监站接报后,也应立即前往事故发生地,了解事故情况,组织救援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五、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本《预案》分设八类事故处理方案。
1、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公共聚集场所的火灾、爆炸事故按派出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2、民房火灾事故、意外引起的其他重大事故按所在村委会等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3、工程建设事故按小城镇建设办公室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4、锅炉、压力容器和其它特种设备事故,按企业办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先预实施;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乡防保所、卫生院的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6、电力事故按照供电所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7、化学危险品重大事故及其它事故按乡安委会制定的预案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六、事故应急措施
(一)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动作,总指挥部及各指挥组有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损坏的相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派出所及时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由卫生部门及时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
(五)党政综合办公室在总指挥和乡分管常务工作的领导指挥下,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七、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镇政府对镇区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实施抢救处理的一种应急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不同情况应随机进行其它方法的处理。
(二)各站所及村、企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意识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而有切实可行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乡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五)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需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有关部门接到总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后,因玩忽职守而延误时机,使物资、人员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记者(以下简称“记”):高主任您好,2015年7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请问这一通知的具有怎样的意义?我国目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现状是怎样的?企业和属地政府的应急预案普遍存在哪些问题?
高双喜(以下简称“高”):党的十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落实企业和地方政府应急管理责任的重要抓手,对科学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着重要意义。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都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近年来,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应急预案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推动31个省级单位印发了实施细则;颁布了国家标准GB/T 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印发了《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规范性文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从无到有,初步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级各类企业共编制应急预案595.4万个,重点行业企业、中等规模以上企业做到了应急预案全覆盖。
但是,当前应急预案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差,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等工作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应急预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树立“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理念,只重视“有”不注重“用”,重预案编制、轻预案实施;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应急预案编制前的危险因素辨识、风险评估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事故分析不到位,不同层级、不同种类应急预案内容存在重复;日常监督指导不到位,对应急预案衔接要求不明确,导致政企之间在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环节的处置工作存在脱节;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当事故时有发生;执法检查不够,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没有把预案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专项督导、检查少,对应急预案、演练、培训工作督促推动、处罚力度不够,未能形成震慑力。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深入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使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政府预案与企业预案的有机衔接,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从落实责任、优化预案、加强预案实施、强化执法等环节着手,起草了《通知》。
记:《通知》中对于应急预案管理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为什么要提出这些要求?有哪些需要重点注意的地方?
高:《通知》是第一次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的关于应急预案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应急预案工作的总体要求,细化和完善了应急预案管理责任体系,突出了应急预案优化修订的程序和方法,注重了应急预案的实施,强化了应急预案责任追究。
关于总体目标,《通知》明确提出了“预案不完善就是隐患”的理念,有利于解决应急预案编制、实施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不重视、不投入、不落实等问题,并提出了应急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的制修订目标。
关于应急预案管理责任体系,《通知》进一步强调了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各级政府安委会、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应急预案工作方面的责任。这些要求的提出,是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贯彻落实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有力举措,是解决企业当前应急预案工作相对弱化、预案质量较差、预案实施不到位的有效途径。
关于应急预案的优化修订,《通知》明确提出了应急预案制修订必须基于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必须科学确定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并确保相互衔接,实现应急预案的专业化。同时,为推动应急预案的简明化和卡片化,《通知》还要求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风险特点科学建立应急预案体系,简化内容,并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这些要求是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应急预案普遍存在的“厚、虚”等问题。
关于预案实施,《通知》明确了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具体方法、途径,提出了宣传教育要“五进”(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培训要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细化了应急预案演练的频次,强化了政府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演练。这些要求是针对当前应急预案“束之高阁”、不学、不练、不用而提出的,是确保应急预案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重要举措。
关于应急预案监督检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应急预案备案的“分级属地”原则,强化了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特别是强调了要在应急处置评估中加强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记:企业和属地管理部门在现有的应急预案基础上应如何改进,以实现应急预案的简明化和实用化?
高:《通知》从5个方面对应急预案的简明化和实用化进行了要求。
一是简化预案文本。考虑到目前应急预案中存在大量重复性和指导性内容,《通知》明确了应急预案要以应急处置流程为主线,对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通用措施等指导性内容尽量整合简化。为此,企业可根据本单位风险特点,确定是否编制专项预案,小微型企业可以仅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大大简化了预案文本。
二是科学建立应急预案体系。《通知》明确企业发生任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责任人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所属的应急组织机构。
三是明确预案编制程序。针对当前部分企业应急预案简单照搬照抄等问题,《通知》明确要求预案编制必须建立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必须结合本单位、本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种类和特点,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
四是强化应急预案的衔接。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应当相互衔接,为此,《通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增加预案衔接的内容,强化了企业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
五是优化应急响应标准。改变过去按照事故死亡人数与损失程度而确定的预案分级响应标准,实施按照事故危害程度是否超出企业厂区范围、企业应急能力能否满足应急处置需要这两个条件来确定响应级别,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记: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如何强化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高:应急预案的宣教、培训和演练,关系到企业和政府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的掌握、应用程度。为此,《通知》要求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资料,要借助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同时,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开展应急预案宣传。
属地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培训纳入“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培训,确保预案涉及的人员熟知预案核心内容。
要建立应急预案演练相关制度,制定应急演练规划或计划,建立资金保障,确保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1次应急演练,企业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各类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同时,要强化对应急演练效果的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记: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监管与执法,将采取哪些新措施?
高:应急预案工作涉及多个行业,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努力,落实责任,加强管理。《通知》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属地监管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将应急预案工作纳入本级安委会工作内容,定期要求,不断督促,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理顺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机制。在正在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将进一步细化关于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的要求,确立应急预案的分级属地备案原则,明确各类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受理主体,并将应急预案备案作为明年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
完善预案监管制度。在正在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将进一步明确应急预案工作的处罚条件、金额等内容,使应急预案执法有法可依。同时,推动地方安监部门将应急预案执法检查纳入执法计划,扩大处罚范围,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从重预案编制到重预案实施。
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加快研究应急预案评估方面的标准,开展应急预案定期评估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完善事故后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总结评估机制,明确对因预案工作不到位导致应急处置不当的要严肃处理,并有针对性地对典型事故开展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形成震慑力。
记:下一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将开展哪些工作,落实《通知》中的要求?
高:首先,抓好宣贯落实。通过互联网、报刊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将《通知》迅速传达贯彻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所有企业及职工,使“应急预案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其次,做好示范引导。继续推广神华神东公司、中石化天津分公司应急预案优化试点经验,在煤矿、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全面推广。继续开展好油气管网领域应急预案优化工作试点,并适时在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试点,全面带动地方应急预案优化工作。加快修订《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9个安全监管总局部门预案,为地方政府应急预案编制提供指导。
作为环境保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编制科学周延、切实可行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助于严重雾霾来袭时的未雨绸缪和有序应对,其本身当具有前瞻性、操作性及有效性等内在要求。而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所谓“应急预案”,恐难以契合本单位实际,其图形式、走过场,中看不中用的“应景”之意不言而喻,受到环保部门通报批评和社会舆论强烈质疑,当属情理之事。
编制环保应急预案不同于书写一般性的行政公文,理当体现出符合当地情况的个性化特点和能够落实于“实战”的适用性要求。也许,在具体的编制过程中,不排除一些单位可能要学习和借鉴到外地的成功做法或既有方案,但这种“学习”只能属领会其要领的“参考”属性,岂能是奉行全盘接收的“拿来主义”,甚至连他县的地名都原封不动地抄袭过来,此等敷衍塞责的不良作风,必须予以谴责和矫正。
更为重要的,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对应急预案的概念界定、具体内涵、操作程序及组织实施等都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规范。其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而应急预案的“照搬照抄”,不仅悖逆了规章要求,更触碰到了求真务实的行为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