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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的定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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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的定义

第1篇:自然科学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历史学;科学;体系;规律;验证

“历史学是科学还是艺术?”这个问题在史学界已争论了多年。各种观点被不同的人所接受,但也存有不同的争论和质疑。首先,历史学是需要艺术的,尤其在历史学撰述和历史学教育上。不仅是历史学,可以说所有的学问,都需要艺术,都有艺术的影子。科学和艺术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渗透的。但历史学不是艺术,这一点不作赘述,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的是历史学的科学性质。历史学是不是科学?这实质上是关于科学的定义问题。然而,并没有一个公认的关于“科学”的定义,不同的学者对科学的定义有不同的看法。但是,“科学”所包含的三种特质却是被大众所接受的,即:科学是专门的知识体系;科学是研究事物的规律性的学问;科学能被验证。接下来,我们试着围绕这三种特质,对历史学的科学性质进行论述。

一、历史学是专门的知识体系

历史学在成为一门学科之后就已经有了自身的专门的知识体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二、历史学是一门研究事物的规律性的学问

有人认为历史学不象自然科学、甚至某些社会科学――如经济学――那样能够得出明显的规律,有甚者认为不存在什么历史规律或者历史学的规律。我们知道,“研究事物的规律性的学问”必然包括以下几层含义:科学研究的对象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科学研究必须是旨在探讨对象发展规律的认识活动;科学研究的完成必须以揭示出事物的规律为前提,然后按照事物本身的规律(即内在联系)去说明事物的原貌。

结合历史学来看,历史学的研究对象确是客观存在的东西,而且这个客体还分成有三个层次:首先是作为历史原型客体的延伸体的现实社会,接着是作为历史遗存客体的实物和文字史料,最后是隐藏在前二者后面的历史原型客体;历史研究的目的何在?无非是借鉴过去、服务现在、启迪未来,其终极目的并非为研究而研究,而在于“古为今用”,所以对于历史的研究,无论其巨或微,都要求研究者试图去发现对现实或未来(未来的现实)有用的东西。这些有用的东西便是规律――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无论其巨或微。这样的一个研究目的也便是历史学家的工作重心;对于历史研究的完成必须还历史的原貌这一点是易于理解的。

由此可知,历史学是一门研究事物的规律性的学问。但又有人认为,历史学的“规律”与自然科学的规律是截然不同的,或者说历史学不具有自然科学那样的规律,因此便认为历史学规律是不存在的。对此我们必须承认,历史学规律与自然科学的规律是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的:前者较为抽象,后者较为具体,比较数字化、比较精确;但不能由此出发否认历史学的规律性。二者出现不同是因为规律的差别性,不能因为有差别就否认其共性。

三、历史学能被验证

有人把历史学与自然科学进行了一番比较:历史不能重演,而自然科学可以通过实验重复进行,因此得出结论“历史学不能被验证”。相比较而言,如果从哲学的高度来看的话,自然科学的研究也不是一种真正的重演。不是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吗?同样的,后面的实验与前面的实验并非同一次的实验。也就是说,自然科学实验在这一程度上说是不可能重复的。

有人认为,即便承认“历史能重演”,历史学研究也还是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自然科学研究能比较轻松和清晰地得到验证,而史学研究很难办到。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知道,相对于自然科学研究的实验来说,历史事件的经过时间跨度本身便是非常大的,所以其验证也是需要很长的时间周期或者是需要对跨度非常大的时间进行分析研究的。

还有人认为:历史学研究受人的主观意识或客观条件的影响太大,以至于各种各样的解释层出不穷,有的正确,有的片面,有的是错误的,所以历史学是不科学的。对于这个观点,我们认为,科学研究的主体既然是人,那么就必然受人的主观意识和人所处的客观环境所制约,且不分是何种科学,也不能因为程度的不同而否认其科学属性。而且,科学是发展的,科学无止境,并没有终极的真理存在。历史科学亦在其中。之所以会有不同的历史学解释存在,是因为人们对历史学的认识有所不同,或对或错,或是有程度上的区别。自然科学也不例外,牛顿在他那个时代不可能提出相对论,牛顿的物理学体系到现在也被证明是有局限性的,而“燃素说”则早以被证明是伪科学。

综上所述,历史学(这里的“历史学”指的脱离某一学者或学派的历史学体系而抽象出来的历史学概念)是一门研究社会历史并揭示其规律的社会科学。

四、历史科学与唯物史观

然而,历史学的科学性问题到此并未完全得到解决。历史学成为一门科学,是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开始的。1845-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标志着唯物史观的正式创立。马克思、恩格斯从现实的人的物质活动,尤其是生产实践活动这一历史运动的终极与起因出发,发现人们在社会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中必然结成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一定的物质关系,这就是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此基础上又产生了一定的上层建筑。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是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进行的,历史发展的规律就是这种矛盾运动的规律。由此,唯物史观向人们揭示出了人们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特别是物质生产实践活动,通过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普遍规律,从而指引历史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

【参考文献】

第2篇:自然科学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社会科学;误译;重新审视

将近一百年之前,说:“有一个名词在国内几乎做到了无上尊严的地位;无论懂与不懂的人,无论守旧和维新的人,都不敢对它表示轻蔑或戏侮的态度。那个名词就是‘科学’”。

接近一百年之前说的话依然是当今中国的真实写照。

可是什么是科学?社会科学是科学吗?至今中国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

学术界一致认为自然科学是科学,可是一直存在着社会科学是科学和非科学之争。

2003年《科学中国人》开辟专栏,讨论“社会科学是科学吗?”。

“社会科学是科学吗”是一个问题,被《科学中国人》作为专栏讨论题目。它本来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因为问题的答案已经明显地处于问题之中,可是《科学中国人》把它作为一个问题来讨论,说明问题的答案成问题。

“社会科学是科学吗?”相当于“茶杯是杯子吗?”、“教科书是书吗”、“书桌是桌子吗?”等一样的问题。这类问题的答案一定是肯定的:“茶杯是杯子吗?”的答案一定是茶杯是杯子,“教科书是书吗”的答案一定是教科书是书,“书桌是桌子吗?”的答案一定是书桌是桌子。

“社会科学是科学吗”的答案一定是社会科学是科学。“社会科学”四个字直白地说明社会科学是科学,为什么有争论呢?为什么《科学中国人》开辟专栏,讨论“社会科学是科学吗?”?因为《科学中国人》发现有些科学家和学者认为社会科学不是科学,所以把它作为一个问题来讨论。

笔者研究发现,“社会科学”是social science的误译。英语socialscience被误译为“社会科学”导致社会科学是科学和非科学之争。

误译引起争论。

汉语中很早就有“科学”这个词,那时候的“科学”一词指的是“科举之学”。日本人借用汉语意义为科举之学的“科学”,之后又将现代科学意义赋予了“科学”。严复和梁启超将现代意义的“科学”从日本引入中国。

当今中国学术界的主流观点是,“科学”是总称,是广义,总称“科学”之下有两个分支科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通常的说法是,科学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或者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是科学。

中国学术界的说法与英语和法语世界的说法截然不同。英语和法语世界的说法是,“科学”仅仅指的是自然科学,“科学”是狭义,中国称之为社会科学的SOCial science不是科学,也没有“科学”这个总称词。

追根溯源,汉语“科学”一词源于英语,因此中国学术界许许多多的学者认为,科学只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不是科学,因此“科学”只有狭义,即自然科学。

深入研究发现,social science被误译成“社会科学”是争论的根源。汉语“科学”一词的模糊含义由错误翻译引起。

social science被误译成“社会科学”的原因是译者违背了翻译的一条基本原理。

翻译有一基本原理:多义词整体无对应词,如果要翻译整体多义词,唯一的译法是照搬照抄原词再加音译。

以汉语的多义词“书”为例:

汉语 书 1)书本:教科书:2)书信:家书;3)证书:专利证书。

正确翻译是:

英语 书shu 1)book:textbook;2)letter:home letter;3)certificate;patent certificate。

汉语的多义词“书”,作为整体在英语中无对应词,对应词的位置是空缺。要翻译“书”,只能原文照抄加音译译成“书shu”。然而整体“书shu”下面的各个词义都像上面一样意译出来了。

错误翻译是:

英语 book 1)book:text book;2)book:home book:3)book:patentbook。

错误翻译的错误是:

用book(即汉语“书”的第一词义book)代替多义词的整体“书shu”因此,汉语“书”与book等同起来了。结果,凡是“书”,都用book翻译,于是就有了text book(书本),homebook(家书)和patent book(专利证书)这样的翻译。

英语book也是一个多义词,第一词义是“书”,第二词义是“本”;story book和note book中的两个book字形完全一样,意义不同,因此story book和note book分别翻译成了“故事书”和“笔记本”,而不是像把natural science和social science翻译成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那样,将story book和note book翻译成故事书和笔记书。

英语science是个多义词,常用的词义有二个。

1.Science is connected withdiscovering knowledge aboutthe world by making tests andproposing general laws to accountfor what happens,科学致力于通过实验及提出普遍规律来解释世界,从而获得关于世界的知识。【韦氏高级英语英汉双解词典】

2.ls there an adequate basisfor a science of internationalpolitics?国际政治作为一门学科是否有足够的基础?【牛津高级英汉双解词典(第六版)】

上面例句中的两个science被分别译成“科学”和“学科”,这两个science不是整体science,而是整体science下面的两个词义。

英语多义词science作为整体,在任何译入语中,都无对应词,只能原文照抄加音译译为“science赛恩斯”。可是实际翻译中,往往错误地用“science赛恩斯”中的一个词义,如用“科学”翻译成整个“science赛恩斯”。请看:

正确翻译是:

英语 science 1.naturalscience;2.humanities,subject,disciple。

汉语 science赛恩斯 1.科学(自然科学);2.人文社会学:学科、学。

错误翻译是:

英语 science 1.naturalscience;2.humanities,subject,knowledge。

汉语 科学 1.科学(自然科学);2.人文社会科学。

错误翻译中,因为整体词“science赛恩斯”被它下面的第一词义“科学”代替,换言之,“科学”成为了总称词,整体词science下面的各个science都因此变成了“科学”。

social science被日本人误译为“社会科学”。

因为“科学”变成总称词,socialscience译为“社会科学”便顺理成章。

中国所有的词典以及别的出版物毫不例外地都将SOCial science译为“社会科学”。

可是英语social science中的science不是“科学”,英语“科学”即自然科学,是“science赛恩斯”的第一词义;英语social science中的science词义是第二词义“学”、“学问”(知识)。

“学”、“学问”(知识)与“科学”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词义完全不同。

将social science翻译成“社会科学”显然是错误的,因为naturalscience中的science的词义是“科学”,science是natural science的简称;因此social science中的science的词义再也不可能是“科学”了,“科学”已经是多义词science的第一词义了,被第一词义独自占用了。将socialscience翻译成“社会科学”,“社会科学”的意义就是社会自然科学了。“社会自然科学”肯定不符合逻辑。

牛津英语双解词典第六版说的非常清楚,“science赛恩斯”的第一词义是(自然)科学,第四词义是人文社会学。

《韦克皮蒂百科全书》

(Wikipedia,the freeencyclopedia)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social science中的science不是“科学”,是“可靠的、可以传授的知识”。

到底是谁首先误读误译英语science和social science?

无法考证谁首先误译,可是可以考证是日本人首先误译。中国的先贤们如严复、梁启超、将日语中源于英语、误读误译于英语的“科学”、“社会科学”引入了中国。在他们那个时代,先贤们没有充分的时间考究和推敲“科学”、“社会科学”的译文的正确性。

日本人误读误译英语的“科学”(science),日语科学与英语科学分道扬镳了。英语“科学”(scierice)指的是自然科学,是狭义,socialscience中的science不是科学,英语“科学”就是自然科学,不是总称,不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日语“科学”是总称,总称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汉语的科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来自日语,与英语也分道扬镳了。

误读误译英语science和socialscience是翻译中的一种趋势,过去有,现在依然有,日本有,中国也有。

中国一教授堪称学界大师,可是他对英语science的错误理解和翻译就是这一趋势的典型。拙文引用并评论学界大师的理解和翻译错误,迫不得已而为之。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

该教授2003年在《科学中国人》发表《社会科学的位置》,说:

“根据英语原文词典The AmericanHeritage Dictionary对science的定义说,科学是对自然现象的观察、认识、描述、实验研究和理论解析,按照这样的一个解析,社会科学便不是科学了。”

教授的理解正确,“科学是对自然现象的观察、认识、描述、实验研究和理论解析”,“科学”是“science赛恩斯”的第一个词义,指的是自然科学,不包括所谓的社会科学。

接着教授引用同一本词典对science的定义说:“其实,科学这个词有广义、狭义,在科学下还有另一义项,说科学是知识特别是通过经验获取的知识,”

教授上面的话说明,教授在阅读理解翻译science时犯了以偏代全的错误。这句话有两个错误。

错误1:“在科学下还有另一义项”的说法不正确,因为英语中,在科学下只有一个义项,就是科学,即自然科学,没有另一个义项。可是英语中,在science(赛恩斯)下还有另一义项,因为science(赛恩斯)是个多义词,除了科学之外,还有另一个义项,即学、学问。

“在科学下还有另一义项”应改成“在science(赛恩斯)下还有另一义项”。

错误2:教授的“说科学是知识特别是通过经验获取的知识”中的“科学”指的是英语science(赛恩斯)的第二个词义,在这儿,教授将science(赛恩斯)的第二个词义翻译成“科学”代替“学”、“学问”。这儿的“科学”应改成“学”、“学问”。“学”、“学问”是science(赛恩斯)的第二个义项。

整个句子应改成“在science(赛恩斯)下还有另一义项,即‘学’、‘学问’,指的是知识特别是通过经验获取的知识”。

教授犯了用science的第一词义“科学”代替整个science(赛恩斯)和将science第二个词义翻译成“科学”代替“学”、“学问”的错误。

教授见到science就将它一律翻译成“科学”。

教授根据这一句错误话:“其实,科学这个词有广义、狭义,在科学下还有另一义项,说科学是知识特别是通过经验获取的知识”,得出错误结论说:“社会科学是科学,广义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者同样重要,不可或缺,这才是正确的认知。”

将英语social science翻译成“社会科学”是误译,正确译文是“社会研究”。

social science中的science不是“科学”,是另一个词义,即“人文社会学”的“学”、“学科”,因此social science可以翻译成“社会学”和“社会学科”。将social science翻译成“社会学科”完全可以,然而“社会学”已经是sociology的译名了,social science就只能翻译成“社会研究”,

《朗文当代英语大词典(英英、英汉双解)》P1670解释socialstudies说:“social studiesn[p]=social science”(“社会研究”等于social science――笔者译)

该词典在解释social sci ence的时候说:“social science【u】又作social studies”(social science[不可数]又作社会研究――笔者译)

根据上面词典的解释,socialscience就是“社会研究”。

“研究”和“科学”都可以作为学术活动的名称。

“自然科学”是对自然物质世界的研究的名称,“社会研究”与之并列,是对人和社会的研究的名称。

1928年在中国成立的”中央研究院”的名称一直用到1949年,其中的“研究”就是“科学”的代名词,。“中央研究院”1949年改名为“中国科学院”;“中央研究院”中的“研究”与“中国科学院”中的“科学”含义和内容相同。

终上所述,用“社会研究”取代“社会科学”最恰当不过。

汉语“科学”几经变化,受日语的“科学”的影响,也受英语的“科学”的影响,汉语词典的“科学”是俄语“科学”的复制和翻版,因为,汉语近代受前苏联的影响最大。关于汉语“科学”一词词义的变迁,需要专文论述,本文受篇幅限制,只能谈及。

本文的小结是:

第3篇:自然科学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体系音乐学 自然科学 研究方法 逻辑推理 实证

一、体系音乐学的产生、概念

体系音乐学由德国音乐家阿德勒在1885年的《音乐学的范围、方法和目的》一文中首次提出。阿德勒体系是以历时性研究和共时性研究为依据的分类标准,分为历史音乐学和体系音乐学。此后的维奥拉体系将音乐学的各学科分为三大类:音乐史学、体系音乐学、音乐民族学和民俗学。由此,体系音乐学开始以它丰富而个性的内在特征处于音乐学领域。

一般说来,表示研究手段的词放在前面为修饰语,表示研究目的之词则放在后面为中心词。如“民族音乐学”这个词组中,“民族”是修饰语,“音乐学”是中心词,它是采用民族学的方法,对音乐进行研究的一个学科。[1]相对于体系音乐学来说,“体系”为修饰语,“音乐学”为中心词。体系音乐学就是研究音乐学体系方面的文化知识。那体系(system)从词义上讲是一个科学术语,泛指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如工业体系、思想体系等。体系音乐学是和自然科学相联系,以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来研究音乐学各学科之间的内在关系。

(一)自然科学的定义

科学主要指精确科学(如化学、物理等),自然科学的相关科目可以进行定量定性分析,针对所观察的事物,凭借逻辑推理便可得出可验证性的结论的推理方式和方法。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多数相关科目是不能用这种逻辑推理的方式和可验证性的结果进行研究和评价的①。

(二)自然科学的认识对象

自然科学的认识对象主要是物质自然世界,基本目标是发现自然界的真理,揭示自然界的奥妙。自然科学家通过对个别的、具体的、大量的自然现象进行分析研究,运用实验观察、逻辑归纳和推理分析的方法来构建起具有普遍性和一般性的科学体系,再用得出的一些抽象的概念、原理去解释分析具体的自然现象。

(三)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

一种理论与结论要被科学界普遍接受,要成为一种科学真理,一方面在思维理性上必须符合逻辑法规,具有逻辑上的严密性和统一性,经得起逻辑的分析与推导;另一方面,在实践上可以被确证,可以被反复检验。[2]

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可归结为两大类:以逻辑推理为特点的思辨方法;以实践验证为标准的实证方法。

二、体系音乐学的研究范围

体系音乐学是音乐学中的一个大的分支,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有关音乐的自然科学基础和原理的一些学科;第二:有关音乐的精神科学层面的几门学科。[3]

在笔者所参阅的文献资料中,前者包括音乐音响学、律学、乐器学音乐地理学等学科。后者包括音乐心理学、音乐美学、音乐社会学等学科。

三、体系音乐学的研究方法

体系音乐学的研究方法是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基础上加以变化。归结起来为两大类:思辨性和实证性。笔者认为,对有关音乐的自然科学基础和原理的一些学科而言,大体可采用实证性原理;辅以思辨性研究方法;对有关音乐的精神科学层面的几门学科来讲,可采用思辨性原理进行研究,辅以实证研究方法。

(一)有关音乐自然科学基础和原理方面学科的研究方法

以音乐律学为例。律学是用数理方法来探讨音程关系以及音高、音准的规定性学科,此方面的研究定要运用物理学和数学的方法,研究者要通过实践计算的方法计量各种音程的大小。我国古代的五度相生律、纯律、三分损益法,直到平均律,律学家们都为了黄钟还原而潜心研究着。

(二)有关音乐精神科学层面的几门学科的研究方法

以音乐美学为例,音乐美学是从美学角度揭示在音乐艺术的创作和欣赏中人类审美活动的最根本的规律,感性、主观的因素多一些。音乐美学的研究方法有三种。一:哲学的方法,探讨音乐美和审美的基本规律就需要采用哲学的方法;二,社会学的方法,将音乐作为社会的一部分,探讨音乐与社会的关系,比如音乐的社会功能,音乐与现实生活的关系等;三,心理学的方法,借助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对音乐美学诸种问题进行生理、心理层面的研究。

俞立森在《教育科学研究的方法》中,提出了“构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体系的设想”[4],并将教育科学的研究方法分为三大类:一是求“理”的方法,是指追求用来指导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原理的方法;二是求“问”的方法,即要借助研究客体来作用于研究问题;三是求“学”的方法,即渴求学问的获得。文中提到的研究方法虽没有直接说明是针对体系音乐学的研究方法,但是秉着兼容并蓄的原则,有效地利用这些方法,对研究者来说也会得到颇多的收获。

四、结语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国内音乐学研究工作并没有象史学或文学一样受到广而大的关注,此方面的一些研究文献多数还是从西方国家引入,没有形成我国独有的观点,在这方面需要各界的关注和众多学者的努力。针对学科的理论构架和研究方法,有必要且必须努力地从其他人文科学学科得到借鉴,但借鉴不等于是原样照搬,要针对音乐本身的学科特点、分支学科的研究对象及目的,对已有的方法加以改造和创新,使之成为益于音乐学研究的新方法。

参考文献:

[1]杜亚雄.音乐学论文写作教程 11页

[2]王耀华,乔建中.音乐学概论19页

第4篇:自然科学的定义范文

自然科学方面的问题往往是有依据的。它从提出假设,实验论证,到结果出来,再多次实验以确保自然科学方面的确定性。这种严谨的理性思维使人们更容易达成普遍共识。当人们亲眼见其结论的得出,逻辑链的完整,普遍共识也随之而生。然,对于道德伦理,没有清晰而又明确的定义,没有准确的区分要求,没有复杂的推理过程,有的是人感性思维。

个体的不同,价值观也必然是不同的。在每个人能的逻辑意识中,对任何事物,对任何行为所设立的标准线,最低点是截然不同的。而自然科学方面的问题往往需要的是一系列毫无漏洞的推理过程,与人的价值也并无多大关系。例如是否要扶起摔倒老人的问题,价值观不同,他们的想法也不同,则道德存在分歧。

当人的经历不同时,他们所经历的就会影响主观想法,从而造成了道德的分歧。仍以是否扶起摔倒老人为例。倘若家中有一至亲曾因陌生人的帮助而脱离生命危险,他也必将仁爱之心推而广之。道德的分歧也因人而异,所属立场不同而存在。道德分歧的普遍存在也因为社会的跟风现象,大众的从众心理。由于无需像证实自然科学的问题一样的严密,道德分歧的存在也可以往往因为人们想选择自己加入道德伦理的争论。更有甚者,只为特立独行博眼球而产生分歧。

面对严谨的科学问题,人们往往找不到分歧点,寻不到其岔路口,而往往达到共识,但对于道德伦理方面的问题,融入主观思想,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的发展需要思想的多元化,一个趋同的社会无法带来向前进步的勇气。我们需要分歧带来的进步,但道德伦理的发展应该往好的方面,例如相信性本善,以仁义之心面对社会。

禁锢于规则和理性的自然科学问题是不可撼动的,但是,对于道德伦理方面的问题,道德分歧的存在或许对于社会进步是必要的。

第5篇:自然科学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交叉学科 哲学 方法论 发展趋势

人类进行跨学科性的研究已有较长时间的历史,但真正称得上是跨学科的,还是在近代有了分门别类的学科建制以后才逐渐成形的。其中最著名的当属笛卡儿将代数学与几何学交叉而发明的解析几何,它不仅一改两千年来这两门学科彼此分离的局面,而且为微积分的发明创造了条件。此后,随着科学的发展相继出现了多种形式和领域间的学科交叉,使交叉学科研究成为科学中的一种常见现象。那么,究竟什么事跨学科呢?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解读跨学科研究。

一、跨学科研究的内涵

对于什么是学科,最为简明的解释是:学科即特定的研究领域。跨学科的定义与学科相对应。它涉及跨越学科界限,开辟新的领域,处理现实世界的问题。跨学科的基本立场是:世界及其所有问题既不是也不能根据历史演进的以及人类创造的学科结构来进行限定。它主张动态、灵活性,旧的假设和思想倾向。

随着科学的发展,相继出现了多种形式和领域间的学科交叉,使交叉学科研究成为科学中的一种常见现象。早期,人们对交叉科学和跨学科基本上市不加区分的。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有学者开始用“跨学科”一词取代了“交叉科学”。今天看来,交叉学科或科学研究还属于跨学科研究的初始阶段,因为这样一种研究仅限于已有的学科之间,而学科是人为设置的,这样的学科划分形成限制人们走向更大范围更高境界的跨学科性的研究

二、跨学科研究方法的特点

跨学科研究方法可根据视角的不同,由低到高,概要地分为方法交叉、理论借鉴、问题拉动、文化交融四个大的层次。方法交叉有方法比较、辐射、移植、聚合等,这些通常发生在各学科之间,其中每一方面和环节都包含着非常丰富和细致的内容。这些是在跨学科研究中最基本,也是应用最广泛的方法。如计算机科学中著名的模拟退火算法,是根据材料学中固体物质的退火过程与一般组合优化问题之间的相似性发展起来的。

理论借鉴主要指知识层次的互动,通常表现为新兴学科向已经成熟学科的求借和靠近,或成熟学科向新兴学科的渗透与扩张。某些边缘学科的创建基础是成熟的学科,比如新兴的分子生物学,其进展依靠成熟的物理学和生物学基础。

问题拉动是以较大的问题为中心所展开的多元综合过程,有纯粹为研究客观现象而实现的多领域综合,也有探讨重大理论问题而实现的多学科综合,更有为解决重大现实疑难而实现的各个方面的综合。比如如何解决人类在太空生存的问题便是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问题,需要在物理学、生物生理学、环境学等以及它们衍生的边缘学科寻求解决之道。

文化交融是不同学科所依托的文化背景之间的相互渗透与融合,这种融合并不是一个单独的过程,因为学科间的任何互动都有文化的因素参与,但真正的文化交融又是一个更深更广的过程,是跨学科研究的终极目标。典型的例子如一些社会科学课题,如果不深入理解相应的文化背景,就很难到达预定研究结果。

所以说,跨学科研究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知识和技术的复用和创新。

三、哲学与其他学科的跨学科研究

从人文科学的角度看,跨学科研究有着久远的历史。例如,有学者认为哲学即应被看做是跨学科的,因为它跨越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哲学与其他学科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下面只从几个方面来概要的说明哲学与其他学科的跨学科研究。

哲学与文学的跨学科研究。对于文学与哲学关系的研究,一定要考虑到各种复杂性以及文学与哲学的双向互渗。哲学是一个民族智慧的眼睛与大脑,没有这双眼睛的探路并且经过大脑的思考,一个民族就会走弯路;文学则是一个民族之感觉与直觉的表现,是一个民族最敏感的神经。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与哲学的一般关系,应该是哲学指导文学,文学表现哲学。

无论是中国的孔子、孟子、老子和庄子,还是古希腊的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都对后来的文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除了产生于勾栏瓦舍之中的话本小说颇受佛学影响之外,中国正宗的诗文,不是接受孔孟哲学的指导,就是接受老庄哲学的启示,很少文本能够例外。中国的所谓“文以载道”、“文以明道”,就是要求文学以哲学为灵魂并且表现哲学。文学绝不是被动表现哲学的工具,单纯“文以载道”的文本向来也没有多少艺术价值。伟大的文学往往不是单一哲学的传声筒,更不是那些干巴巴的哲学教条的形象图解。

哲学与自然科学的跨学科研究。自然科学与哲学的关系是具体和一般,实践和理论的关系。从自然科学的某个具体研究,例如做一个实验,推导一个公式等等,也许与哲学的关系并不是很大,对研究者哲学素养的要求也是不很高,但如果要探索自然科学中的普遍及深层次规律,则与研究者的哲学思想就有很大的关系了。例如,牛顿力学在低速宏观的体系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说明了牛顿力学中的绝对时空观以及形而上学的哲学观的适用范围和精确度。

另一方面,自然科学实践也为哲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例证。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关系十分密切,优越的哲学思想会导致自然科学的重大突破;自然科学的发展也伴随着哲学思想的升华。

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这是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跨学科研究就是坚持联系观点的发展结果,是科学发展与技术进步的必然趋势。跨学科领域的研究是对单一学科研究的挑战与革命,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实质性突破,必将对未来科学与技术产生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刘霓.跨学科研究的发展与实践[N].国外社会科学,2008:51.

第6篇:自然科学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物理 苏科版 主动学习

【中图分类号】G63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31-0158-01

当今社会上存在这么一个现象,学生初中物理的学习和高中物理的学习上存在一个断层,很多学生无法去适应这个断层,导致两者无法衔接,我本人通过多年的教学经历,自己也有一些见解,希望去探索并解决这个问题,以下将从五个方面来探讨我对初中物理教学的一些个人见解。

一、充分激发学生自身的学习兴趣

能做到使学生对当前学习的科目感兴趣非常重要,而不仅是使学生努力学习,而且只有学生真正的有了对物理学习的热情,我们才能更好的去向他们传授知识,这样就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当前社会,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到了初三,大部分是女同学,对物理完全丧失了学习的兴趣,甚至一提到物理就说自己害怕,头疼。究其原因,很多情况都是在初学物理的时候对这门自然科学认识不深刻,没有真正的理解这门科学,甚至有的学生把物理当成文科去死背公式概念,结果结果公式背了不会用,概念自然也很难深刻理解,理所当然的这些学生也无法正常的学习物理这门课。所以第一堂课非常重要。比如,在第一堂物理课,我总会问:“同学们这是我们第一次学习物理,大家有人知道什么是物理吗?”虽然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是蕴含着对学生对物理好奇心和思维的激活的培养,学生的回答当然是各种各样的都有,也有一部分学生会简单的从字面上解释:“物理应该是世间万物的真理吧。”这么说其实没有问题,物理研究的就是各种事物现象背后所存在的客观的,自然的规律,既不是公式也不是概念,研究的是规律,因此物理学习学的就是规律,而公式与概念只是规律外在不同的表现方式,讲到这里,一般很多学生就有了学习物理的兴趣,放下了对物理学习的惧怕的心理,与此同时,也为下阶段的学习打好了基础,埋下了对物理学习深深的向往。

二、让学生理解物理学习的意义,防止厌学情绪

在初二开设物理以后,很明显的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要求有了一个很大的提高,因为物理是自然科学的龙头学科,所以在内容上肯定是相当丰富,从学习上来说又是一门全新的学科,物理教学有别于基础学科的教学,物理这门学科比较接近实际生活,应用性比较强。因此,在课堂上讲解知识点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前因后果的讲解,避免学生对物理概念的死记硬背,那样只会事倍功半。所以,我在平时的物理课堂教学中,经常会说一些让学生感到有用的小知识。举个例子,我在讲解一些定义定理的时候,经常会介绍一下发现定理时的经过或者和发现定义定理的物理学家有关的一些趣闻,这样做可以激发学生对物理学家的崇拜的情绪,举个例子,在讲解牛顿第一定律的时候,简单的介绍一下牛顿获得的一些荣誉,对人类文明的贡献。讲到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现象的时候,可以介绍下瑞士物理学家克拉顿在19世纪20年代进行电磁感应的实验失败的原因,加深学生课堂的理解。表面上看似在课堂上浪费了几分钟的宝贵教学时间,实际上学生如果开始崇拜某一个物理学家,自然在一定程度上就会相应的热爱物理,毕竟爱屋及乌。

三、适当增加选编习题的时代感、生活感

过去的教学中,我们是以书本为中心,总是把物理定义和结果填鸭式的灌输给学生,教学生用什么方法解题,用解题的能力来衡量学生对物理的把握程度,过分的强化了解题能力的培养。不可否认,要想深入掌握和理解物理结果和定义,教学过程中需要一定量的习题作为训练,但问题是现在的学生生活在一个技术、经济、信息飞度发展的信息社会,选择什么样的习题才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假如我们所选编的习题都缺乏科技感、社会感、生活感和时代感,甚至是一些纯粹脑筋急转弯式的题目,他们脱离了实际,过度的强调解题方法,很多抽象化的东西,缺乏形象的活生生的例子,使物理越走越远,越来越深奥,这些东西使物理成为了书本上的物理,变得死板,生硬,出现这种情况就是真正的物理教学误区了,违背物理从社会、从生活中来的本意。所以,多选择一些生活中的实例变得非常重要。

四、重视平时物理实验落实

由于受实验条件与我们现行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教师平时不是很重视教学中的物理实验,很多情况只在黑板上枯燥的进行实验讲解,这样会导致学生对实验的生疏,对实验大题产生惧怕心理;又由于对真实的物理实验过程不熟悉、不了解,所以,真正遇到实验题的时候自然感到很烦。实验题是操作出来的,而不是简单的黑板教学,学生只有在实验室亲自操作过、实践过、体验过物理实验,这样在他们做题时才能真正的得心应手;如果不这样,时间长了,学生自然会变得对纸上的自然科学感到厌烦失去兴趣,对真实的物理世界失去探索热情,渐渐地失去对自然现象的发现与探索,导致学生对自然科学的认识性错误。

五、不断加强自我总结,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课堂的教学核心在于教师少讲,学生多练,真正的让学生成为课堂学习的主体,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师不再是知识的传授者,而要慢慢地转变为知识的引导者。在这方面,我认为相对反复磨知识点,培养学生的学习的方法更有效。教育的终极目标就是教是为了不教,主要就是让学生学会自己学习。举个例子,在复习课上介绍解题的方法一般占用很多的时间,也经常会取得非常好的效果。同时,教学工作要做到经常反思。比如,经常性的假如生活中的小知识,缓解学生课堂上的学习疲劳,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以上所述,是我结合以前的工作经验对初中物理教学的一些心得,目的在于创新和探索课堂教学的高效性。

参考文献:

[1]黎坚.施教之法,贵在启导[J].中学物理,2011(1):28-29。

第7篇:自然科学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生态位理论;湿地植物;种群

中图分类号:Q9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3-0243-2

生态位(niche)这一概念是现代生态学领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是现代生态学最重要的基础理论之一,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生态位的研究已经渗透到动物生态学、森林生态学、城市生态学、生态农业等方面。目前,生态位理论已广泛地应用于物种间关系、生物多样性、群落结构及演替、种群进化和生物与环境关系等研究方面,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生态位理论在鸟类生态的研究中应用的实例较多,在植物生态学研究中的应用则较少,主要集中在森林生态学、草原生态学,在湿地生态学研究中偏少。近年用生态位理论来研究湿地植物种群生态位已成为湿地生态科学的热点内容之一。

1 生态位研究进展

1894年,密执安大学的Streere观察了在菲律宾各岛的鸟类分离而生活的“生态位”现象,没有做更加详细的解释;1910年,Johnson最早用了niche术语:“同一地区的不同物种可以占据环境中的不同生态位”,Johnson没有给出生态位定义且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1917、1924、1928年J.Grinnell在研究加利福尼亚长尾鸣禽的生态位关系时,使用生态位术语并首先给以定义,他将生态位定义为“某一物种在群落种所处的位置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实质是一个物种所占有的环境地位,即微环境(microenvironment)”,后来研究者称它为空间生态位(space niche);1927年,C.S. Elton,给生态位下的定义是“一个动物的生态位表明它在生物环境中的地位及其与食物和天敌的关系”,后来研究者称它为营养生态位(trophic niche)或功能生态位(functional niche);1957年,G.E.Hutchinson提出生态位的n维超体积(n-dimensional hyper-volume)模式,他认为生态位是每种生物对环境变量(温度、营养、湿度等)的选择范围,因为环境变量是多维的,称为超体积,后来研究者称为超体积生态位(hyper-volume niche)。Odum(1959)、Whittaker(1973)、Colinvaux(1986)、张光明、王刚(1984)等从不同的角度分别给出生态位的定义。目前,对生态位下定义研究者很多,但最具代表性的当推C.S.Elton、J.Grinnell和G.E.Hutchinson三人,后来研究者分别称他们所下定义为“空间生态位”、“功能生态位”和“多维超体积生态位”。

2 生态位理论在湿地植物种群研究中的应用

2.1 在湿地植物种群的生态适宜性研究中的应用

物种生态位宽度的宽窄决定于物种对环境资源的适应能力和利用,环境资源的变化与生态位宽度的变化密切相关,环境改变引起物种对资源的利用和对环境适应性的变化。对湿地植物生态位宽度和生态位重叠值进行测定值较好地反映了湿地植物的生态适应性。水、氮、磷等矿质元素对湿地植物的分布生长造成影响,当这些元素发生改变时,湿地植物的分布生长也会发生改变。土壤水分能够分配和调节水资源、营养元素以及氧气的浓度的有效性,两典型样地土壤水分的差异影响湿地植物对营养元素和水分的有效利用,引起湿地植物对水、氮、磷等矿质元素环境的生长适应性产生差异。湿地土壤的营养及水分因素是影响湿地植物生长的重要生态因子,影响着湿地植物的生长和分布,以及湿地植物物种对环境生态位适应的程度。如果湿地植物受到这些生态因子的长期影响,那么这些湿地植物就会表现出不同的生态适应特征。水、氮、磷等环境条件的改变降低了物种的生存适合度,可使物种对资源利用分化或生态位发生移动,从而使物种间的生态位重叠程度降低,在环境资源范围变窄时,广布种往往扩展其生态位,而特化种一般收缩其生态位宽度。

2.2 在湿地植物种群种内或种间竞争研究中的应用

种群竞争与生态位重叠的关系是一个及其复杂的问题。生态位宽度较窄的湿地植物种群与其它湿地植物种群的生态位重叠较小,生态位宽度较宽的湿地植物种群利用资源能力较强,分布较广,与其它湿地植物种群间的生态位重叠较大,但具有较窄生态位宽度的湿地植物种群之间的生态位重叠并不一定低,具有较宽生态位宽度的湿地植物种群之间的生态位重叠并不一定高。当不同湿地植物使用同一环境资源资源维度时,湿地植物种间发生生态位重叠,一般在环境容量饱和的情况会出现生态位重叠的现象,从而会导致种间竞争排斥,最终造成生态位相似的湿地植物生态位位移或置换特征而生存或导致部分死亡。生态位重叠值大小能够说明湿地植物种群间在环境资源维度上分布的重叠程度,也能说明湿地植物种群在环境资源维度上的使用情况。具有近相似环境资源维度要求的湿地植物种群或生态学特征相似湿地植物种群,在湿地植物群落中生态位重叠较宽。

2.3 在湿地植被恢复研究中的应用

在湿地植被恢复时应该要考虑各个种群之间的湿地植物种群的生态位宽度、湿地植物种群的生态位重叠和生态位相似性比例,以及湿地植物种群之间是否有利用性竞争的生态关系,如果是竞争性的生态关系,那么至少要求将如土壤盐分的某一资源维度的不要重叠。在湿地植物种群修复时,应充分研究湿地植物种群的生态特征,避免原有湿地植物与引入湿地植物之间产生较大的生态位重叠,防止湿地植物种群间出现激烈竞争。基础生态位窄的湿地植物种群适宜于生长在湿地植物群落结构复杂的生境、资源丰富中,基础生态位宽的湿地植物种群能在严酷的生境中生存。为加快湿地植被的演替,则应合理地选择,引入基础生态位较窄的种群,因此,在滩涂地上恢复湿地植被,一般应选择基础生态位较宽的湿地植物种群。

2.4 在湿地群落演替动态中的应用

湿地植物群落是对资源环境梯度的集合现象,随资源环境梯度变化而湿地植物群落自身的生态特性也变化,随资源环境梯度变化在群落演替中表现的更为突出。湿地植物群落演替过程中,可依据湿地植物种群生态位宽度宽窄、重叠程度高低及其动态变化,确定湿地植物泛化种和特化种,以及湿地植物在不同演替阶段内的变化。湿地植物群落包括建群种和优势种的数量功能变化、湿地植物群落的种类以及资源环境梯度演化等。

3 结语

在湿地植物种群研究中生态位理论有重要而广泛的应用,依据对湿地植物种群之间生态位宽度及生态位重叠的计算,能够更深入地认识湿地植物种间或种群内的竞争,更深入理解植物种群在群落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提供了科学依据。在解释湿地群落演替动态机理生态位理论提供了一个重要方法。

参考文献

[1] 孙鸿良,齐哗,胡涛.生态位理论及其在生态农业建设中的拓广与应用[J].农业现代化研究,1987(04).

[2] 袁志忠,何丙辉.生态位理论及其在植物种群研究中的应用[J].福建林业科技,2004(02).

[3] 李自珍,赵松岭,张鹏云.生态位适宜度理论及其在作物生长系统中的应用[J].兰州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3(04).

[4] 王子迎,吴芳芳,檀根甲.生态位理论及其在植物病害研究中的应用前景(综述)[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0(03).

[5] 林开敏,郭玉硕.生态位理论及其应用研究进展[J].福建林学院学报,2001(03).

[6] 李鑫.生态位理论研究进展《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03).

[7] 黄梓良,胡永颜.不同更新方式对林地植物群落物种多样性的影响[J].亚热带植物科学,2001(02).

[8] 王子迎,吴芳芳,檀根甲.生态位理论及其在植物病害研究中的应用前景(综述)[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0(03).

第8篇:自然科学的定义范文

关键词:普特南;自然种类词;本质

中图分类号:N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23(c)--0081--01

一、从自然科学的角度看自然种类

普特南提出应该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看待自然种类词的意义和自然种类的本质,即自然种类词的外延由其本质决定,从哲学角度来看,自然种类的本质就是其内部构造。

普特南的自然种类本质学说能够解决描述理论所不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然而对于自然种类词的本质属性,笔者却认为,究竟何种属性才是某一自然种类的本质属性,这一点是很难确定甚至无法确定的。对于普特南所说的化学结构即为自然种类的本质的说法,笔者认为存在漏洞:同一自然种类也可能包含不同的化学结构,并且,相同的化学结构并不一定表示同一自然种类。

首先,同一自然种类也可能包含不同的化学结构。以普特南的“孪生地球”为例,在地球人的化学还未发现地球上的水与孪生地球上的水有不同的分子结构之前,地球人也会把孪生地球上的江河湖海里面的液体叫做“水”,并且,即使发现它的结构是XYz,他们也可能继续这么做。最可能的结果是,地球人可能公布说一些水是由H20分子组成的,一些水是由xYz分子组成的,但二者都同样是水。事实上,现实中我们关于很多自然种类都是这么做的,仅仅是水的例子就够了:在现在的化学发展背景下,我们都知道,水并不都是H20分子组成的,还有由D20组成的水,以及由T20、HDO、HTO、DTO等分子组成的,也就是说,我们所认为的水的化学结构有很多种,在我们发现这一点以前,我们把水叫做“水”,而在发现这一点以后,我们并没有把不是H20分子组成的水排除在外,而仍是称其为“水”。而若是依照普特南的说法,只有H20分子构成的才是水,那么在现在的化学发展背景下,我们恐怕只能通过化学实验才能找到水了。由此可以看出,在确定物质名称的用法时,化学结构并不一定是决定性的。

其次,相同的化学结构并不一定表示同一自然种类。我们知道,金刚石和石墨显然是两个不同的自然种类,甚至可以说是完全没有关系、相去甚远的两个自然种类,然而对化学有一点了解的人都知道,石墨和金刚石的化学结构都是C。对此不必过多描述,很显然,尽管我们知道了石墨和金刚石拥有相同的化学结构,我们并不会把它们当成是同一自然种类,并且由此,很显然,自然种类词“石墨”和“金刚石”的指称对象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物质,我们不可能将其混为一谈。

二、对“相同液体关系”的探讨

此外,普特南还提出了一种“相同液体关系”的说法,用以支持其自然种类本质的内在结构理论。假设,有人指着一杯水说“这种液体是水”,则这个实指定义表达了成为水的充分必要条件,即,与那个杯子里的水有相同液体关系。普特南认为可以把相同液体关系理解为一种跨世界关系:如果可能世界W1中的一种液体(在W1中)具有与可能世界W2中的一种液体(在W2中)相同的重要物理性质,那么,W1中的这种液体与W2中的那种液体就具有相同液体关系。由此得出,在任意一个可能世界,一种物质是水,当且仅当它与我们在现实世界中称之为“水”的物质具有相同液体关系。

根据普特南的结论,在现实世界中,我们发现了水的微观结构,即水是H20,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在任何可能世界中,水的本质都是H20,换句话说,水(在现实世界中)是H20,那么,在任何可能世界,水都是H20。

对此,笔者有一点疑问。继续使用普特南的水的例子,那么我们很显然就能想到冰、水蒸汽这些物质,很显然,这些物质与水的化学结构是相同的,即都是H20,我们称其为不同物理形态的水,但这与普特南的“相同液体关系”却无法兼容,因为它们首先就不是液体,何谈“相同液体关系”?

第9篇:自然科学的定义范文

[论文摘要]迪尔凯姆和韦伯都是社会学成为学科的创立时期的两位主要代表人物。两位大师都从自己国家的理论传统中继承了精华的部分,加上自己的研究与发展,在社会学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方法论理论。这些也形成了社会学的两大方法论原则的传统。本文就迪尔凯姆和韦伯的方法论原则作了一些比较。

社会学从产生之处发展到现在,一直沿袭着两种传统——实证主义传统和反实证主义传统。实证主义崇尚的是社会唯实论,认为在进行社会学研究时,可以象自然科学那样进行定量分析,并借助自然科学的方法来对社会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数字来反映社会背后的事实。而反实证主义则是持社会唯名论的观点,认为社会本身不是客观存在的实体,只是一个概念,客观存在的只是促成社会的个体--人。它们认为研究社会不可能象自然科学研究自然现象那样通过试验和数字反映出来真实社会,研究社会就要研究社会行动背后的意义,而意义只有通过理解的方式才能完全被掌握。这是两大理论传统的根本区别。曾经有人试着去融合两者之间的差别,但都是不成功的。下面就将这两大理论传统的主要代表人物--迪尔凯姆和韦伯的方法论思想作一拙劣的比较。

一、社会学研究对象的比较

迪尔凯姆在其著作《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将社会学研究对象确定为“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他是这样给社会事实下的定义:“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1]而韦伯的社会学被称作“理解的社会学”,他的社会学定义是“社会学是一门致力于解释性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对社会过程和影响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2]根据这一定义,可见韦伯将人的社会行动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从两人给出的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差别着实可以看出两人所代表的不同理论传统之间的区别。迪尔凯姆以社会事实为自己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相对于韦伯的人的社会行动而言,是宏观层面的。从这一点可以理解迪尔凯姆理论中的社会是客观存在的,而韦伯则认为只有个体是真实存在的,只有研究人的社会行动,对其作出解释性理解。通晓其背后的意义,并最终作出因果性说明。这才是社会学研究的全过程。韦伯也因此把对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作为社会学研究的两大任务。从两者对社会学研究对象界定上的区别,可以看出两大流派之间的差别。这两大学派自产生之时就存在着这样的对立。

二、社会学研究方法论原则的比较

1、迪尔凯姆方法论原则中第一条也是最基本的规则是:要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他强调事实先于观念、存在先于本质,对现象的观察应排除通俗观念的干扰,直接透入现象本身的实相。他认为应该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研究。在韦伯的理论体系中,他提出了另外一种方法论原则,即建立“理想类型”。韦伯指出,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具有独特性和主观意向性,要想保持绝对的客观性是非常困难的。韦伯意识到,社会学要想成为真正的科学,就必须像自然科学那样建构一套精确而严谨的概念体系,即理想类型,来增强客观性,减少主观随意性。“理想类型”是指从事社会学研究的学者都普遍认可和接受的一系列概念体系。这样可以避免每位社会学家都有自己一套的概念体系,从而设社会学者之间的交流以及社会学理论的融合带来障碍,阻碍社会学向前发展。韦伯提出要建立理想类型首先要做到价值中立,要消除研究者价值观的影响。类似的,迪尔凯姆也提出过相关的论断。迪尔凯姆指出,要保证在社会学研究中,把社会事实作为物来考察,首先要遵循“必须始终如一地摆脱一切预断”。迪尔凯姆认为这是一切科学方法的基础。正是因为预断观念是“摆在我们与物之间的隔”,妨碍我们客观地观察社会现象。迪尔凯姆要求社会学家“无论是在确定自己的研究对象时,还是在进行论证的过程中,都必须绝对禁止使用科学之外的和不是为科学所需要而制造的概念。” 转贴于

两位社会学大师同时又意识到完全做到“价值无涉”是不可能的。韦伯指出,社会学家在选择研究课题,可以通过自己的价值观取向,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方向。而在这之后,所有的研究都要尽量做到“价值中立”。迪尔凯姆指出,“在社会学上,由于感情的参与,打破一切预断这个枷锁特别困难。”“我们对于政治信仰、宗教信仰和道德规范形成的观念同它们所代表的客体是一样,深深地印在我们的脑中,并具有一种不容反抗的权威。”在这一点上,两位大师的观点是一致的。他们都提出了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同时又意识到实现这一原则的困难性。

2、解释社会事实的原则与理解的原则的对立。在迪尔凯姆看来,划分社会类型是为了便于解释社会事实而对社会现象进行归类的方法。这位社会形态学向“解释社会学”迈进了一步。对此,迪尔凯姆提出了解释社会事实的两大原则:第一,“一种社会事实的决定性原因,应该到先于他存在的社会事实之中去寻找,而不应到个人意识的状态之中去寻找。”迪尔凯姆在批判了各种对社会现象解释的还原论的基础上得出这一原则的:他指出,像古典经济学和斯宾塞那样根据个别现象来解释社会事实只会把社会学降低到心理学的水平。迪尔凯姆对上述准则作了如下补充:“一种社会事实的功能应该永远到它与某一社会目的的关系之中去寻找。”第二,对社会事实的完整解释必须包括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他说:“当我们试图解释一种社会现象时,必须分别研究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和它所具有的功能。”迪尔凯姆指出不仅要对社会事实的原则和功能进行分别研究,而且在顺序上还要加以注意,应先研究原因,在研究功能。这种研究上的先后顺序不仅符合社会事实产生的实际过程,而且符合现因后果的逻辑。

韦伯的原则是一种理解的原则。他认为社会行动是有意义的,且意义是可以被理解的。既然社会行动的本质是其蕴含的精神内涵和文化意义,那么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来研究社会学则是无异于方枘圆凿。研究社会学方法别无他途,只能是理解和说明。韦伯将理解分成两类。第一类是对主观意义的直接观察理解,即通过对社会行动的直接观察就能理解其意义。第二类是解释行理解,即根据动机来把握行动者赋予行动的意义。韦伯到此并没有止步,他进一步指出对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结合起来,是两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从而形成一种尽可能客观的科学的社会分析模式。

迪尔凯姆和韦伯在这一点上可谓是泾渭分明。这一点正体现出实证主义和反实证主义的区别所在。在后来发展起来的社会学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也都是在这两大方法论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如常人方法学,就是在韦伯的理解社会学方法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3、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对立。迪尔凯姆坚持“社会唯实论”。他认为社会是客观存在的,社会不能简单的化约为一个个单独的个体。任何社会现象的产生原因都是另一个社会现象,而不是一种个人心理现象。社会不是个人的简单集合,任何还原论的方式都不能提供对社会及其现象的理解,对个人的研究只有在对于整体社会研究具有意义时,才是必要的。迪尔凯姆的实证主义试图以自然科学为蓝本构建社会学的知识体系,认为实证精神具有的客观主义的原则能够确保社会学的科学性质,认为知识的可靠性取决于研究的经验基础及研究使用的方法。

韦伯坚持“社会唯名论”。他认为社会不具有实在性,只是一个名称而已,并且可以化约为单独的个人层面去研究。他指出,并不是所有的个人行为都是社会行为,只有行为者赋予其主观意义的个人行为才是社会行为,才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社会过程可以被还原为个人间的交往行动,从而得到解释,因而社会学研究应当是个人层面的,研究人们之间的交往行为是解释社会现象的根本途径。韦伯的人本主义认为社会现象由人类行动构成,社会学要以人的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对行为的意义作出解释性理解才能揭示社会过程的因果性。人的行动受自由意志的支配的主体其动机、意图等只有通过理解方法才能把握。当然,两位社会学大师有关社会学研究方法方面的思想远比上面阐述的丰富的多,也深刻的多。笔者只是在这样一次的比较中,更加深刻的认识了两种理论传统的方法论基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