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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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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

第1篇: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为进一步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市场供应,根据全市粮食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一)认真落实对种植粮油农户免征农业税政策。对在计税土地上种植粮油等农作物的,一律免征农业税,县财政部门、各乡镇要认真负责抓好实施,做好减免农业税的调查、核实、政策兑现等工作。

(二)加快落实对种粮油大户的直接补贴政策。尽快落实省政府确定的对全年累计种植水稻、油菜20亩以上(含20亩)的大户每亩补助10元的政策;对种植早稻100亩以上(含100亩)的大户,在享受省直接补贴的基础上,再由市里给予每亩10元的直接补贴政策。县农业部门和各乡镇要抓紧时间进行统计、上报、补贴发放等工作,确保省市的有关补贴政策足额、及早发放到位。

(三)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耕地抛荒。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确保完成今年43万亩粮食播种面积和14.8万吨总产量的生产任务。各镇乡人民政府要对恢复抛荒地耕种负直接责任。要结合开发区清理整顿,对占有未用、征而不用、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及时复耕。对正在实施的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及时恢复耕种。对承包农户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造成耕地常年抛荒的,由当地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户同意后,组织招租耕种,也可交当地种粮大户暂行耕种。各乡镇要认真落实代育秧计划,按时完成1000亩的早稻代育秧任务,确保抛荒地能得到及时复种,育秧成本费由县里给予适当补助。对各地减少抛荒超计划种植的早稻,由县里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认真做好良种供应和储备。县农业部门要创新机制,抓好粮食作物种子储备,确保良种供应;大力推广优质、高产水稻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落实好省、市各级出台的水稻良种补贴政策,对全年累计种植优质水稻面积20亩以上(含20亩)的大户,省政府将给予每亩5元的良种补贴,并及早补助到户。

(五)实行先进适用农机具购置以奖代补。引导和鼓励种粮大户、基层农技人员、服务组织和服务大户购置先进适用农机具,广泛开展代耕、代种、代收服务,提高劳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各地对先进适用农机具购置要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以奖代补。

(六)切实解决种粮大户的生产性小额贷款需要。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投入要继续向农民、农业倾斜,要采取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支农信用卡、农户联保贷款等多种方式,简化贷款手续,开辟贷款“绿色通道”,解决种农户特别是种粮大户的贷款需求。对承包耕地50亩以上种粮大户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按基准利率执行。

(七)加强农技队伍建设,强化农技培训,建立农技人员联大户制度。对种植早稻50亩以上的大户,由县农业部门安排1名专业技术人员挂钩,常年提供免费上门技术指导。

(八)加强农资供应和市场监管。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禁止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控制化肥、水稻种子等农资价格的过度上涨,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农资和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利益。积极拓宽流通渠道,充分发挥供销、农业等部门的主渠道作用,组织好化肥、种子等农资供应。对种植早稻10亩以上的大户供应优惠价柴油和尿素,柴油按2.8元/升的优惠价每亩供应3升,尿素按1500元/吨的优惠价每亩供应50斤。

(九)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保护耕地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保护基本农田“五不准”,即: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二、加强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市场平稳

(十)做好粮食市场供应工作。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应急粮食供应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提高粮食供应应急反应能力。在6月底前,认真落实全县5000吨原粮和100吨成品粮的应急最低周转库存。对最低周转库存实行定单位、定点、定仓、定利费补贴,落实库贷挂钩的办法,纳入储备粮管理。进一步落实应急供应网点、应急加工企业和市场粮情监控点,由粮食部门与其签订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并由县财政作适当的费用补贴。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实施细则》的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加强协调,确保我县粮食宏观调控机制协调快速反应。

(十一)抓好粮油储备规模和粮食风险基金的落实。对省政府下达的新增3000吨储备粮规模,按照早稻谷1500吨、晚稻谷1500吨尽快落实到位。储备粮轮换要严格按计划进行,提前落实轮换粮源,做到“先进后出”,确保储备粮的规模和数量。

(十二)认真落实粮食收购订单。粮食部门要按市场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实行壹号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格制度,今年早稻最低收购价为1.40元/公斤,晚稻最低收购价格另行公布。今年凡用于省、市、县三级新增储备粮和轮换储备粮的“订单粮食”(包括晚稻),在市场价收购基础上,每公斤价外补贴0.14元,在粮食收购时直接兑现给农户。各乡(镇)、涉农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确保我县粮食订单工作在4月15日前全面完成。对订单早稻面积在20亩以上的农户,由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订单给予20%的预付定金,并提供上门收购服务。

(十三)加强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做大粮食市场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最有效措施。我县的粮食批发市场,要围绕扩大规模,引入民资,完善功能,争创品牌,带动基地五个方面做好工作。鼓励各类企业和个人从事粮食经营,促进粮食市场发展,对粮食批发市场的各项优惠政策延长到2005年底,对年经营量达到一定规模,并依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强粮食市场和价格监管,坚决打击囤积居奇、掺杂使假、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

(十四)要充分发挥粮油行业协会的作用,深入开展“放心粮油”进社区活动,确保粮食消费安全。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

(十五)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政府建立粮食工作领导小组,每季要召开一次粮食工作联席会议,建立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全省粮食与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有关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基本农田的保护,杜绝抛荒,确保必要的粮食生产能力;正确处理好农业结构调整与发展粮食生产关系,确保我县粮食安全。

(十六)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各镇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粮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对本乡镇保护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粮食产量负全责;县粮食、农业等部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抓好具体工作落实。

第2篇: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2013年我县共发生突发公共事件62起,与2012年相比,起数增加6.9%。一是自然灾害类中水旱灾害2起,气象灾害4起,地质灾害5起,森林火灾3起,无人员伤亡。二是事故灾难类中交通事故6起,死亡2人,伤2人;民房火灾事故18起,死亡3人;工伤事故3起,死亡3人,伤2人;无校内外学生安全事故。三是公共卫生事件类中发生一起公共卫生事件,经济损失1万元,无人员伤亡。四是社会安全事件中2起;刑事案件立案18起,伤2人。(具体统计结果详见附表)

(二)2013年我县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自然灾害事件中遭受台风和连续强降雨与去年相比减少,自然灾害有所增加,气象灾害增加,由此造成12961.33万元的经济损失。二是事故灾难类事件中发生起数减少,伤亡人数明显减少,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未发生安全事故,全年未发生学生伤害事件。三是公共卫生事件类发生一起。四是社会安全事件中群体性上访事件较去年减少。类刑事案件立案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二、总结评估

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救援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框架体系,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提高了我县处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2013年在市应急办的指导下,重新修订了一些应急预案,促进应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一)完善预案体系建设,促进应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我县在原有预案体系较为完善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县突发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县突发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县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县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县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县农村有线广播应急预警实施方案》、《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共10多份应急救援预案,《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加强应急组织机构、队伍、预案、制度、培训、演练、处置、物资储备等体系建设和编制预案分类目录,进一步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确保预案的时限性。通过逐渐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做到应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健全指挥组织体系,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平台

我县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调整充实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即应急组织体系领导机构)、防灾减灾、传染病防控、医疗救援、自然灾害救援、安全事故救援等方面应急处置领导机构、专家组和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全县应急管理机构队伍网络,加强应急保障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调查评估,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通畅等网络体系和组织建设,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平台。

(三)抓好常态演练工作,提升应急处置救援能力。

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能有效提高应急组织体系的战斗力,也是提升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根本措施。县消防大队、运输管理所、中石油、危化企业、中小学校等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救援体系反应的灵敏度,预案的适用性和针对性,为预案的完善提供实战资料和参考依据,提升了处理危机和事故救援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县政府组织开展了综合应急预案桌面演练,通过演练重点检验我县各有关部门在应对处理突发事故的综合能力,在应急响应、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等方面的应急处置能力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四)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规范应急工作信息报告程序

县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证通信畅通。并严格落实《县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规定的方式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县政府按相关要求向市政府报告。特殊情况必须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按程序电话报告县政府总值班室,随后以规范信息报告样式补报。同时,处置救援情况应及时续报,事件结束后实行终报。对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部位的事件,达不到上报标准的,也要及时向县总值班室报告。对迟报、谎报、漏报紧急重大情况或传达领导及上级批示指示不及时,协调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013年我县各乡镇及各部门、各单位都能坚持信息报送制度(节假日照常值班值守),未出现信息迟报、谎报、漏报现象。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在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做好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救援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有三方面:一是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不足问题突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参与部门多,涉及面广,应急物资储备所需数量多、品种杂、费用高,要达到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指令性计划要求,须投入大量的资金。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物资储备资金都已列入财政预算,但因目前我县财政资金较困难,在应急资金保障上还比较缺乏,距上级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其他如为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购置药械设备资金均无法全部到位等。二是应急组织体系中专家组建设滞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机构是应急组织体系建设中十分重要的一项机构,其职责是为各相关应急机构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决策方案。目前,我县虽有组织防火、防汛、动物防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专业救援力量,但在应急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和专家组机构建设上还十分滞后,还未建立一个较为完整的应急专业人才库。三是应急组织救援演练仍需加强。虽然我县在防火、卫生防疫、公共安全系统方面均有进行常态性救援演练,但相对于整个应急组织体系来看,明显表现出演练系统少,演练规模小,演练周期短等弱点,在实施常规演练方面仍需大力加强。

四、工作建议

(一)依托平台,整合资源,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按照“资源整合、资源共享”的原则,在全社会树立共享观念,逐步扩大共享范围。要求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结合应急预案的具体启动实施过程,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形成汇报材料,由总值班室汇总,分发部门和乡镇,并动员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建议,给予他们法律上的保障和政策上的激励,逐步实现资源共享的最大化,为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支持。二是建立健全快速反应系统,进一步健全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建设,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地方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提高应急信息技术和装备的实用性,依托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建设进行多网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通过加强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同步建设,实现业务系统与技术体系的高度融合,全面提高信息平台的整体效益。三是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署下阶段工作,完善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从制度上规范各部门、各乡镇实现资源共享和资源整合的路径和方式。

(二)健全机构、强化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是一次涉及面广、组成机构多、工作难度大的庞大系统工程。必须从健全机构入手,进一步强化机构内部管理。按照“立足现实、充实加强、细化职责、重在建设”的方针,比照市政府的做法,以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为龙头,以县政府总值班室为枢纽,不断调整机构组成,充实机构力量,以满足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要求总值班室充分履行应急职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要求县直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结合实际,健全办事机构,明确职能定位、业务划分;督促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抓紧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做到预案衔接,不留空档,尽快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多层次、全方位的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同时,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建立并强化县乡两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突出责任意识,从源头上保障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建设的真正落实。并根据国家和省、市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方案,健全我县相配套的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开展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工作,逐步使这项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良性轨道。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在充分利用现有应急队伍的基础上,抓好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加快建立以公安、消防、医疗救护队伍、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为基本力量,以社区自救互救组织、企事业青年职工、青壮年农民和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力量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队伍体系,加强演练,抓好培训,提升救援作战能力.逐步整合现有各专业救援力量,形成一支专用、一专多能的专业队伍,提高应急管理的指挥和处理水平。加快建立专业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第3篇: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惠农政策;财政补贴;粮食安全

“民以食为天”,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依然如此,粮油生产的稳定更是国家安全的基础。超级大国美国一直以来都是粮食出口大国,日本更是通过政府的巨额补贴、奖励休耕等多种措施来保护本国的水稻生产不受外国粮食生产的冲击,我国一直将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第一位。2010 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要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农业部提出2010年要稳定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做到“两个千方百计”和“两个努力确保”,即千方百计保持粮食产量稳定在1万亿斤以上,千方百计保持农民收入增长在6% 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巩固和发展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 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惠农政策的实施概况

目前,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 简称为“四补贴”。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90 亿元、农资综合补贴756 亿元、良种补贴198.5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30 亿元。惠农政策,促进了农民增收和粮食增产,稳定了粮食生产安全, 保护了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使得农民种粮无忧,深受农民欢迎,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迅速提升。对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产生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项补贴地区差距较大,更进一步拉大了欠发达农业县份农民收入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以2008年为例,国家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达427亿元, 产粮重点地区亩均达30元,而庄浪县亩均仅14.54元,不到重点产粮区的二分之一、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的数额,庄浪县就更小。仅各项补贴就直接拉大了与其他地区的差距。

三、政策激励作用减弱。近几年中央集中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基本上都直接惠及农民,特别是面向生产粮食的农户,含金量高、力度大。今年中央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这些政策,支持资金总量在增加,但直接用于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的投入增量在减少,政策激励效应相应减弱。

四、补贴面积核实困难,补贴的公允性受到严重质疑。

在很多产粮区,由于涉及的粮食播种面积大,农户众多,对千家万户农民的种植面积进行核实, 全部依靠基层干部实际丈量,显然是很不现实,只有采取农户自己申报、登记,村民小组为单位公示粮食生产补贴面积、补贴标准与金额;乡镇汇总核实;区里核实确认的方法。一些村干部优亲厚友,将不应该获得补贴的面积也假充补贴面积报了上去,有些村甚至为解决经费不足,虚报面积,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农民虽没吃亏,但影响了惠农政策的严肃性。按照种植面积补贴,低中高产田同样补贴,不能体现粮食质量、产量和管理水平的高低,不利于提高耕地利用效率,也不利于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按照种植核定面积补贴, 改变按交售国库数量补,不利于国家粮食储备,也有悖于国家与粮食面积挂钩、确保粮食安全的初衷。

五、对策与建议

(一)增加直补内容。在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以农资价差为基础的价格补贴政策力度,如加大化肥、良种、农药等生产资料补贴等,以降低农民的种粮成本。

(二) 严格规范村级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严格控制“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和标准,规范完善民主议事和逐级报批程序,村内兴办公益事业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非劳动力年龄段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 元,筹劳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超过10 个工日的规定,按照“民主议事、上限控制、专款专用、审核批准、群众监督“的原则,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收取“一事一议”资金及时向农民开具专用收据。筹劳中,农民自愿以资代劳的, 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三)完善减负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认真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由县减负领导小组定期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进行清理;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村认真落实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度,对各类涉农收费项目、监督电话、收费依据以公示牌形式予以公示;认真执行村级报刊公费订阅限额制,严把村级订阅报刊审批,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和曝光台,加强对村级公费订阅报刊的监督管理, 村级报刊征订数额严格控制在800 元限额以内;全面落实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 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 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对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案(事)件,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努力做到乡村财政透明化。

二是建立农民负担监测的预警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测方案,实行分级负责,建立动态检测网络,实行突发事项、重大事项实时报告制度。并制定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迅速处理化解。

参考文献:

第4篇: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今天,县委、政府决定召开抗旱救灾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省抗旱救灾动员大会精神,总结前阶段抗旱救灾工作,分析当前严峻的旱情,进一步安排部署当前的抗旱救灾,下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抗旱救灾促春耕保民生攻坚战,确保圆满实现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抗旱救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旱灾发生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派出检查组分赴各乡镇检查抗旱救灾,召开抗旱救灾紧急电话会议,下发紧急通知,对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当前旱灾形势和应对措施。加强了灾情上报,积极争取上级抗旱救灾资金。全省抗旱救灾动员大会后,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再次专题研究当前抗旱救灾,成立了抗旱救灾领导组,再次派出了以县级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抗旱救灾工作。

各乡镇、有关部门加强了抗旱救灾的组织领导,实行了灾情日报制和24小时值班制,派出了工作组深入村、组组织抗旱救灾,积极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抗旱应急预案,制定了抗旱救灾计划。水务部门做好了供需水平衡分析,加强了水源调度,严格执行供水计划;加快了水毁工程、引荞调水工程建设进度。林业部门加强了森林防火工作。民政、财政部门及时下发了救灾救济资金和物资。气象部门加强了气象监测和降雨弹等物资的储备,作好了人工增雨的各项准备。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抗旱救灾取得初步成效。

虽然前阶段抗旱救灾工作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目前,旱情还在持续加重,灾情正在迅速蔓延,抗旱救灾形势依然严峻。

以上的地区洋芋种植、高二半山的地膜玉米和江边河谷有灌溉条件的地区大春作物可按节令种植,但如果旱情持续加重,保苗问题将受到严重影响;海拔1500—1800米的二半山地区的大春作物将难以按节令播种。

面对范围之广、程度之深、损失之重、历时之久的旱灾形势,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场旱灾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严重性、长期性和全局性,切实提高抗旱救灾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全民动员、紧急行动、密切配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全力投入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攻坚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

实做好抗旱救灾的各项工作。

二、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抗旱救灾攻坚战

当前,我县的抗旱救灾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县政府决定,正式启动抗旱应急预案特大干旱(ⅰ级)应急响应。全县上下务必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突出工作重点,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做好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各项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确保大春作物按节令播种、确保小春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群众生活有保障。

(一)紧急行动,保障人畜饮水。

保证受灾群众日常生活用水及大牲畜的饮水,是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当务之急和着力解决的首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解决人畜饮水放在抗旱救灾工作的第一位,统筹做好用水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供用水应急方案。一要着力解决好农村人畜饮水问题。各乡镇要进一步对辖区内农民饮水问题进行彻底排查,一旦出现农民饮水困难,要立即采取一切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必须组织机关站所干部职工、村干部和农民采取引水、拉水、背水、挑水等方式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问题。二要认真解决好乡镇集镇供水问题。各乡镇要加强集镇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供水畅通。同时,要准备备用水源,一旦现有水源出现问题,确保能够立即启用备用水源。三要尽快解决好县城供水问题。县水务局要加快引荞调水工程建设进度,必须在3月20日前投入使用,保证运行通畅,彻底解决目前县城供水紧张的问题。同时,各乡镇、水务部门要根据实际,在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满足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和重点行业等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二)突出重点,抓好春耕备耕。

抓好春耕备耕,关系到全县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在强化抗旱力保小春生产的同时,坚持突出粮烟,兼顾蔗、桑、菜的思路,着重抓好春耕备耕工作。有泉水和蓄水水源的地方,要动员农民,采取引水、提水、拉水,甚至背水等形式进行抗旱,必须确保按节令种得下,作物能成活。无泉水和蓄水水源的地方,必须创造条件,即使从金沙江、牛栏江、以及县境内的其他河流拉水,也必须确保粮食作物种植、烤烟移栽、甘蔗种植,以及蚕桑、蔬菜灌溉。同时,要大力推广“保湿剂”、“旱地龙”等抗旱技术,增强农作物抗旱能力,提高科学抗旱水平。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农资储备调运工作,保证春耕生产正常进行。

(三)认真负责,保障群众生活。

解决好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和问题是抓好抗旱救灾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县民政局要及时组织工作组深入灾区,对灾区群众生活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动态掌握受旱范围和受灾程度,以及群众的库存口粮、收入支出、口粮缺口等基本情况,确保救助工作的准确性和效果。要突出抓好五保户、残疾人、孤儿、特困优抚对象和因病因灾致贫的缺粮、缺钱、缺劳力农户的救济工作,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物资用在确实不靠救济就难以生活的困难群众身上,确保这些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有保障。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县抗旱救灾的最大投入,同时,做好募捐工作,多方筹措抗旱救灾资金,为抗旱救灾提供资金保障。

要全面落实好支农惠农资金,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千方百计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

(四)高度戒备,加强森林防火。

持续的旱情,农事用火和高危火险双高峰期重叠,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抗旱救灾与森林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突出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必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一要高度重视。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再分析、再安排、再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落实,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乡镇、村、组层层有具体人员抓防火,确保各项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药山自然保护区周边乡镇要按照辖区负责制的要求,与保护区管理局共同抓好药山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必须确保药山自然保护区不发生森林火灾。二要加强巡查。各乡镇、县林业局、药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加强护林员的管理,增强巡山、守卡、护林的力量,对重点火险区及部位加强巡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会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人武部要及时研究方案,尽快把应急分队人员充实到重点林区巡山护林。三要加强宣传。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标语、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在涉林旅游区、主要入山道口、公路沿线等关键部位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要组织村民收看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农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森林防火的自觉性、主动性。四要管住火源。各乡镇、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要坚决管住在林区烧烤食物、吸烟、烤火以及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非生产性火源。要进一步加强生产用火的监管,严禁火种入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巡山护林员、瞭望监测员要加大火情巡查、监测的范围和密度,强化守山责任,加大巡山力度。要落实专人对重点部位进行看管,切实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防止祭祀、游玩人员失火引发森林火灾。五要作好扑火准备。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加强扑火队伍的训练,提高扑火技能,

储备好扑火器具和物资,严阵以待,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有效地处置,及时安全组织扑灭。

(五)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对当前严峻的干旱形势和今后的发展态势保持清醒的认识,彻底消除侥幸麻痹心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加强抗旱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夺取抗旱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县委、政府已成立了抗旱救灾领导组,负责全县抗旱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也必须组建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抗旱救灾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抗旱救灾第一线,及时了解旱情灾情,与农民一道投入到抗旱保春耕、抗旱保生产、抗旱保民生的工作中去,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解农民之所难,办农民之所需,切实帮

助灾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要结合当前旱情形势,制定相应对策,积极做好抗大旱、防大灾的准备。

县委、政府派出的抗旱救灾工作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并参与乡镇抗旱救灾,对所负责的乡镇,从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到促进措施落实、问题解决的全过程,实行包干负责制。对发现的困难问题,要及时与乡镇研究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工作组要长期驻乡镇开展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准假,必须做到抗灾不结束,工作组不撤出。县四套班子领导在“两会”结束后要迅速深入挂钩乡镇、深入一线检查指导乡镇抗旱救灾,协调解决抗旱救灾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县直挂钩部门必须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在3月10日前带队深入挂钩村抓好抗旱救灾,完成不低于100亩的粮食生产样板建设任务,必须做到挂钩村人畜饮水困难不解决、大春作物种植不完成、抗旱救灾工作不结束,工作组不撤出。抗旱救灾期间,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必须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向田书记和我请假。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对救灾措施不力、延误时机,影响抗旱救灾的,县委、政府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众志成城,形成抗灾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按照一切服从灾区,一切服从抗旱的要求,从财力、物力、技术指导等方面,全力帮民解忧、为民排难,积极主动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共同构筑抗旱救灾的坚固防线。县农业局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灾区一线指导抗旱救灾;同时,做好种子、农膜等物资供应,确保及时投入生产。水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千方百计扩大有效灌溉面积,不断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要储备好抗旱物资,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抗旱需要。物资供应部门要组织好农用物资,做到数量充足、供应及时、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电部门要负责做好电站电网的正常运行,保证抗旱用电、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财政部门要及时筹措、拨付抗旱经费;电信公司要确保通信畅通,优先传递抗旱信息;民政部门要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和物资,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金融部门要根据当前抗旱实际,扩大支农信贷规模,及时投放农户春耕用种、用肥和抗旱用具等小额贷款;气象部门要加强人工增雨作业点的管理,做好人工增雨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缓解旱情;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积极配合做好抗旱救灾各项工作。

第5篇: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同志们:

今天,县委、政府决定召开抗旱救灾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省抗旱救灾动员大会精神,总结前阶段抗旱救灾工作,分析当前严峻的旱情,进一步安排部署当前的抗旱救灾,下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抗旱救灾促春耕保民生攻坚战,确保圆满实现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抗旱救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自去年7月以来,我县气温偏高降水偏少,基本无有效降水。去年12月份气温偏高1.2℃,降水为历年同期平均水平的八分之一;今年1月平均气温达14.5℃,全县无降水,降水为历史上最少的年份,旱情不断加剧。根据国家和省市卫星监测,我县处于重特干旱的最高区域。

旱灾发生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派出检查组分赴各乡镇检查抗旱救灾,召开抗旱救灾紧急电话会议,下发紧急通知,对抗旱救灾和森林防火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当前旱灾形势和应对措施。加强了灾情上报,积极争取上级抗旱救灾资金。全省抗旱救灾动员大会后,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再次专题研究当前抗旱救灾,成立了抗旱救灾领导组,再次派出了以县级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抗旱救灾工作。

各乡镇、有关部门加强了抗旱救灾的组织领导,实行了灾情日报制和24小时值班制,派出了工作组深入村、组组织抗旱救灾,积极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抗旱应急预案,制定了抗旱救灾计划。水务部门做好了供需水平衡分析,加强了水源调度,严格执行供水计划;加快了水毁工程、引荞调水工程建设进度。林业部门加强了森林防火工作。民政、财政部门及时下发了救灾救济资金和物资。气象部门加强了气象监测和降雨弹等物资的储备,作好了人工增雨的各项准备。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抗旱救灾取得初步成效。

截至目前,全县已投入抗旱资金231.8万元,其中,县财政181.8万元,上级资金50万元;投入抗旱人数4.6万人次,派出农科人员263人;投入抗旱设施泵站4处,机动抗旱设备131台套,保湿剂750公斤,旱地龙3吨,抗旱浇灌面积14.7万亩;抗旱用电3.3万度,抗旱用油2.1吨。修复水毁工程54件;临时解决了31710人和12520头大牲畜饮水困难;下拨救济粮14.2万公斤、农村临时救助资金55.4万元;建立县级专业扑火队伍160人,加强了森林防火宣传,设置了721名巡查、瞭望员,13个哨卡,清理管控痴、呆、聋、哑及精神病人1359名,发生火情24起,均在当天扑灭;成功实现1次人工降雨降雪,有效缓解10余个乡镇持续干旱的情况。储备塑管3万米,抽水机120台,喷雾器100台,喷灌机10台,备用水源120万立方米,降雨弹870枚。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虽然前阶段抗旱救灾工作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目前,旱情还在持续加重,灾情正在迅速蔓延,抗旱救灾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受灾面积广,经济损失重。截至3月1日,全县16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总受灾人口达29.84万人,因旱灾造成9.58万人和6.96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3.72万人缺粮;农作物干旱受灾面积29.84万亩,成灾19.3万亩,绝收9.6万亩。其中,小麦受灾5.31万亩,成灾3.98万亩,绝收2.79万亩;甘蔗受灾1.2万亩,成灾0.43万亩,绝收0.12万亩,造成本榨季甘蔗减产1万吨,减收幅度达22%;林业受灾51.38万亩,其中,新造林27.38万亩、经济林5.2万亩、防护林18.8万亩。全县因灾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773万元。

二是旱情将持续,形势更严峻。据气象部门预测分析:我县今年透雨开始比历年同期偏晚,比全省同期偏晚10—15天,于5月下旬到6月上旬初开始;目前继续维持干燥高温天气,无明显的降雨天气过程。根据发展态势,秋冬春三季连旱将严重影响我县大春作物的正常播种节令。全县旱情将呈加快加重发展态势,持续时间有可能更长,灾情更重,损失更大,抗旱救灾任务更艰巨。第一,供水矛盾日趋突出。据测算,我县今年上半年总需水量3.06亿立方米。由于受降水偏少的影响,水库、塘坝、水窖等蓄水工程可供水量仅为0.18亿立方米,泉水供水量为0.88亿立方米,加之境内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可利用程度低,尤其海拔1500—2000米地区和金沙江、牛栏江两江流域的干热河谷地区,农业用水紧缺,供水矛盾突出。第二,人畜饮用水面临较大困难。目前,部分泉眼出水量减小,一些小水窖无后援水,现存水不多,有的水窖已经无存水。持续的干旱给灾区人畜饮水安全带来更大威胁,部分地区人畜饮水出现了严重困难。随着旱情的发展,人畜饮水困难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且大部分饮水最困难的农民居住在二半山区,山高谷深,居住分散,农民抗御旱灾和生产自救能力很弱,引水、取水难,人畜饮水解困难度很大。第三,大春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今年小春减产已成定局,春播耕地缺墒缺水面积大,生产用水短缺问题突出,春耕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就目前情况看,海拔2200米以上的地区洋芋种植、高二半山的地膜玉米和江边河谷有灌溉条件的地区大春作物可按节令种植,但如果旱情持续加重,保苗问题将受到严重影响;海拔1500—1800米的二半山地区的大春作物将难以按节令播种。

面对范围之广、程度之深、损失之重、历时之久的旱灾形势,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场旱灾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严重性、长期性和全局性,切实提高抗旱救灾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全民动员、紧急行动、密切配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全力投入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攻坚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抗旱救灾的各项工作。

二、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抗旱救灾攻坚战

当前,我县的抗旱救灾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县政府决定,正式启动抗旱应急预案特大干旱(ⅰ级)应急响应。全县上下务必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突出工作重点,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做好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各项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确保大春作物按节令播种、确保小春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群众生活有保障。

(一)紧急行动,保障人畜饮水。

保证受灾群众日常生活用水及大牲畜的饮水,是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当务之急和着力解决的首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解决人畜饮水放在抗旱救灾工作的第一位,统筹做好用水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供用水应急方案。一要着力解决好农村人畜饮水问题。各乡镇要进一步对辖区内农民饮水问题进行彻底排查,一旦出现农民饮水困难,要立即采取一切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必须组织机关站所干部职工、村干部和农民采取引水、拉水、背水、挑水等方式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问题。二要认真解决好乡镇集镇供水问题。各乡镇要加强集镇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供水畅通。同时,要准备备用水源,一旦现有水源出现问题,确保能够立即启用备用水源。三要尽快解决好县城供水问题。县水务局要加快引荞调水工程建设进度,必须在3月20日前投入使用,保证运行通畅,彻底解决目前县城供水紧张的问题。同时,各乡镇、水务部门要根据实际,在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满足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和重点行业等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二)突出重点,抓好春耕备耕。

抓好春耕备耕,关系到全县粮食安全、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在强化抗旱力保小春生产的同时,坚持突出粮烟,兼顾蔗、桑、菜的思路,着重抓好春耕备耕工作。有泉水和蓄水水源的地方,要动员农民,采取引水、提水、拉水,甚至背水等形式进行抗旱,必须确保按节令种得下,作物能成活。无泉水和蓄水水源的地方,必须创造条件,即使从金沙江、牛栏江、以及县境内的其他河流拉水,也必须确保粮食作物种植、烤烟移栽、甘蔗种植,以及蚕桑、蔬菜灌溉。同时,要大力推广“保湿剂”、“旱地龙”等抗旱技术,增强农作物抗旱能力,提高科学抗旱水平。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农资储备调运工作,保证春耕生产正常进行。

(三)认真负责,保障群众生活。

解决好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和问题是抓好抗旱救灾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县民政局要及时组织工作组深入灾区,对灾区群众生活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动态掌握受旱范围和受灾程度,以及群众的库存口粮、收入支出、口粮缺口等基本情况,确保救助工作的准确性和效果。要突出抓好五保户、残疾人、孤儿、特困优抚对象和因病因灾致贫的缺粮、缺钱、缺劳力农户的救济工作,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物资用在确实不靠救济就难以生活的困难群众身上,确保这些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有保障。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县抗旱救灾的最大投入,同时,做好募捐工作,多方筹措抗旱救灾资金,为抗旱救灾提供资金保障。

要全面落实好支农惠农资金,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千方百计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

(四)高度戒备,加强森林防火。

持续的旱情,农事用火和高危火险双高峰期重叠,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抗旱救灾与森林防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突出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必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一要高度重视。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再分析、再安排、再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落实,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乡镇、村、组层层有具体人员抓防火,确保各项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药山自然保护区周边乡镇要按照辖区负责制的要求,与保护区管理局共同抓好药山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必须确保药山自然保护区不发生森林火灾。二要加强巡查。各乡镇、县林业局、药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加强护林员的管理,增强巡山、守卡、护林的力量,对重点火险区及部位加强巡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会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人武部要及时研究方案,尽快把应急分队人员充实到重点林区巡山护林。三要加强宣传。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标语、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在涉林旅游区、主要入山道口、公路沿线等关键部位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要组织村民收看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农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森林防火的自觉性、主动性。四要管住火源。各乡镇、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要坚决管住在林区烧烤食物、吸烟、烤火以及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非生产性火源。要进一步加强生产用火的监管,严禁火种入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巡山护林员、瞭望监测员要加大火情巡查、监测的范围和密度,强化守山责任,加大巡山力度。要落实专人对重点部位进行看管,切实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防止祭祀、游玩人员失火引发森林火灾。五要作好扑火准备。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加强扑火队伍的训练,提高扑火技能,

储备好扑火器具和物资,严阵以待,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有效地处置,及时安全组织扑灭。

(五)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对当前严峻的干旱形势和今后的发展态势保持清醒的认识,彻底消除侥幸麻痹心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切实加强抗旱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夺取抗旱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县委、政府已成立了抗旱救灾领导组,负责全县抗旱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也必须组建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抗旱救灾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抗旱救灾第一线,及时了解旱情灾情,与农民一道投入到抗旱保春耕、抗旱保生产、抗旱保民生的工作中去,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解农民之所难,办农民之所需,切实帮助灾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要结合当前旱情形势,制定相应对策,积极做好抗大旱、防大灾的准备。

县委、政府派出的抗旱救灾工作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并参与乡镇抗旱救灾,对所负责的乡镇,从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到促进措施落实、问题解决的全过程,实行包干负责制。对发现的困难问题,要及时与乡镇研究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工作组要长期驻乡镇开展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准假,必须做到抗灾不结束,工作组不撤出。县四套班子领导在“两会”结束后要迅速深入挂钩乡镇、深入一线检查指导乡镇抗旱救灾,协调解决抗旱救灾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县直挂钩部门必须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在3月10日前带队深入挂钩村抓好抗旱救灾,完成不低于100亩的粮食生产样板建设任务,必须做到挂钩村人畜饮水困难不解决、大春作物种植不完成、抗旱救灾工作不结束,工作组不撤出。抗旱救灾期间,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必须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向田书记和我请假。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对救灾措施不力、延误时机,影响抗旱救灾的,县委、政府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众志成城,形成抗灾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按照一切服从灾区,一切服从抗旱的要求,从财力、物力、技术指导等方面,全力帮民解忧、为民排难,积极主动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共同构筑抗旱救灾的坚固防线。县农业局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灾区一线指导抗旱救灾;同时,做好种子、农膜等物资供应,确保及时投入生产。水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千方百计扩大有效灌溉面积,不断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要储备好抗旱物资,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抗旱需要。物资供应部门要组织好农用物资,做到数量充足、供应及时、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电部门要负责做好电站电网的正常运行,保证抗旱用电、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财政部门要及时筹措、拨付抗旱经费;电信公司要确保通信畅通,优先传递抗旱信息;民政部门要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和物资,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金融部门要根据当前抗旱实际,扩大支农信贷规模,及时投放农户春耕用种、用肥和抗旱用具等小额贷款;气象部门要加强人工增雨作业点的管理,做好人工增雨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缓解旱情;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积极配合做好抗旱救灾各项工作。

第6篇: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发展改革工作

1、强化引领意识,抓好规划编制和跟踪服务。

认真开展各专项规划的编制,积极发挥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20*年,以我局为主或牵头编制的规划主要有:《桐庐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桐庐县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桐庐县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桐庐县集中供热规划》等4个规划。前两个规划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两个规划已完成初稿,并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年底基本完成。同时,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跟踪调研和服务,完成《桐庐县20*年社会发展白皮书》、《关于我县20*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20*年总体思路的建议》、《桐庐县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等报告。

2、强化参谋意识,抓好课题调研和经济运行分析。

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当前热点、难点问题,把做好课题调研作为经济管理综合部门履好职责、当好参谋的重要抓手加以落实。在总结表彰20*年取得省发改委县级课题成果一等奖、国家经动委课题成果优秀奖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课题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课题调研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明确任务、强化激励等手段,极大地激发了全局干部开展课题研究的积极性。今年共完成课题研究14个,课题成果或在系统刊物《发展与建议》上刊载,或在县委、县政府政策文件中得以应用,课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都有所提高。以全县经济运行分析为载体,分季度对全县经济运行特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强化项目意识,抓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

一是树立抓项目就是抓投资的理念。建立了项目总库、重大项目储备库、政府性投资项目库和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形成了“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项目前期工作机制。积极做好重大项目的储备、筛选、包装和申报工作,上报20*年省重大前期计划项目11个,新申报省重点项目10个;上报市新一轮“十大工程”项目14个;编排县重点项目79个,计划总投资133.5亿元;政府投资项目87个,计划总投资37.5亿元。

二是根据产业发展导向,把好项目准入关。通过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低水平项目进入,对项目的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具体指标实行控制,进一步优化我县的产业结构。全年共受理工业把关项目84个,通过78个项目,比去年同期增加35个,总投资58.8亿,批准用地2990亩。

4、强化沟通意识,抓好项目、资金和土地指标争取。

20*年我县列入省重点项目9个(实施类5个、B类2个、预备类2个),市“十大工程”项目19个(实施类12个、预备类7个)。向国家、省、市业务口子争取国债、高新技术、信息产业、海洋经济、循环经济等各类补助资金2000余万元,涉及项目20余个。争取到人民医院迁扩建工程、凤川输变电工程、浙富风力发电项目和浙江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等戴帽土地指标542亩。这些补助资金和土地指标的到位,为缓解我县建设资金和土地指标不足,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5、强化重点意识,抓好项目管理和推进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4月份制定出台了《桐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草拟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办法(试行)》和《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和调整概算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和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中期监督和后期验收。

二是切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出台了《桐庐县项目推进年活动考核与奖励实施办法》,将全县89个重点项目纳入我县综合考核;成立了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增加2名人员,配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进一步完善县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县政府常务会议每月例会制和县重点办“四个一”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协调和推进;印发重点项目月报册,营造相互监督和比学赶超氛围;创新项目督查方法,通过《投资工作动态》和两办文件对进展缓慢项目及原因进行通报,制作县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幻灯片进行集中汇报,增强了督查力度,有效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对20*年重点建设项目融资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并形成报告,并在全县金融工作暨银政企垦谈会上通报给各金融机构,为企业融资搭建平台,推进银企对接,积极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全年89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2.2亿元,占年投资计划的84.7%,完成率比上年提高19.1个百分点。

6、强化产业意识,抓好新增长点的培育和项目申报。

把申报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作为引导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认真做好国家、省、市高技术项目的上报工作。今年我县已有浙江蜂之语蜂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5个项目列入了市级高技术项目,共取得市财政补助资金52万元。*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智能化数字汽车座椅测试平台和桐庐冠华兔业有限公司的优质肉兔培育技术集成与产业化成功申报省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分别取得省财政专项补助30万元,实现了省级高技术项目零的突破。对限上信息服务企业建立季报制度。以市“信息港”项目申报为抓手,积极抓好企业信息化项目储备和申报。今年又有1家企业通过“信息港”备案企业,使全县信息化企业家数达到5家。积极发挥现代服务业综合协调办公室的职能,建立并完善全县现代服务业工作相关机制,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及联系人,建立了领导联系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服务业形势分析会等制度,积极参与桐庐县特色潜力行业发展行动计划的调研,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服务业工作上新台阶。

7、强化效能意识,抓好服务改善和环境优化

发改窗口围绕“创新环境、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的要求,以务实、高效、实事求是的态度,扎扎实实推进窗口工作。共受理审批事项278件,办结277件,其中承诺件198件,即办件79件;工业项目预审96件;协调项目23个;参加及组织方案评审61次。平均承诺时间为6.98天,办结2.61天,提前4.37天,提前率达62.58%,排在了县审批服务中心的第一位。发改窗口今年也三次被评为红旗窗口,有关工作人员也被授予服务能手称号。在“千企评百岗”活动中,我局投资管理科在60多个参评岗位中名列第9位,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二)价格管理工作

1、围绕贯彻价格政策,认真开展定(调)价工作。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先后调整了供电延伸服务收费、机动车培训、建设工程监理、居民身份证、生猪检疫收费等标准;规范和完善了就业服务、教育收费价格行为;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机构药品作价办法;核定了部分停车场收费、新建或改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交易收费,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以及小水电上网电价等;组织召开了桐庐县有线电视调价听证会;在做好日常定调价成本监审工作的同时,着重开展了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费成本监审,为定(调)商品和服务价格提供了科学合理的依据。

2、围绕清费减负要求,认真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

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工作,共验审行政事业性单位76个,验审率达100%。验审中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换证和变更收费许可证相结合,二是对重点收费单位实行收费验审和收费监督检查相结合,三是验审与清理规范相结合,对取消、降低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核实调整。

3、围绕保持物价稳定,认真做好价格监测和分析。

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特别是“菜篮子”、“米袋子、”“油炉子”等市场价格的动态,并通过《发展动态》进行宣传。针对上半年猪肉价格异常波动,我局及时向政府提出了监测分析报告和对策建议;针对成品油价格上调,组织召开了出租车、公交公司和县内道路班车业主座谈会,倾听业主由于油价上涨给交通运输业带来的影响,并把相关情况上报给上级价格主管部门。

4、围绕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内部规章制度完善。

深入宣传贯彻《价格法》,不断完善各类内部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我局的价格违法案件《案件审理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桐庐县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应急预案》和《桐庐县物价局审价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一批规章制度,做到定(调)价、案件审理有章可循,严格依法行政。

5、围绕维护合法权益,认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

坚持执法为民的理念,开展了涉农价格和收费、房地产价格、价格欺诈行为、涉企收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石油价格、月饼价格、停车收费以及节日市场价格等专项检查,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件,涉案金额100多万元,实行经济制裁26.7万元。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印制了价格公示宣传资料,先后开展了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农户、进景点、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企业等工作,为价格工作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创造了平台。

6、围绕拓宽服务领域,认真做好价格认证工作。

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工作思路,积极开拓服务领域。在巩固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基础上,拓展价格事务性和工程咨询工作,收效明显。20*年价格认证中心完成涉案认证业务433件,实现业务收入32万元;完成各类事务性价格认证114件,实现业务收入51.2万元;成立*市经济规划研究院桐庐办事处,完成各类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5件,实现业务收入7万元。

(三)粮食管理工作

1、继续完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我局与财政局共同建立的《粮食安全应急预案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从今年开始实施。六月份我们进行了一次专门的检查,从检查的结果看,我县日常社会周转库存(1*0吨成品粮)落实到位;应急加工点(4个)、供应点(21个)、信息监测点(6个)运转正常。

2、保质保量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我县储备粮规模8000吨,到年末,实际库存量8000吨。此外还与13户粮食经营大户签订了1*0吨(成品粮)财政资助的周转粮库存,做到储备粮数量充足、规模到位,有效地增强了我县粮食抵御风险能力,为我县粮食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深入开展争创“星级粮库”活动。结合“粮油仓储管理年活动”,继续认真开展和落实“一符四无”粮仓每月普查和季度鉴定工作。县中心粮库争创“星级粮库”活动开展有序。

4、加强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对所辖三个粮站的陈旧粮库进行了较大规模的维修,共投入维修资金25万余元,陈旧粮库储粮硬件得到改善。完成了中心粮库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和资金拼盘筹措工作,并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100万元,目前项目已进入工程招投标程序,计划20*年年初开工建设。

5、继续做好“订单粮食”工作。协调落实了政府对种粮大户“5+5”的财政补贴政策,开展了一次送政策上门活动,将我县订单粮食政策宣传到种粮大户家中,使种粮大户政策早知道,种粮品种计划早调整,努力提升我县储备粮轮换粮源的自给率;签好一张粮食“订单合同”,兑现好每一个种粮大户的订单粮食补奖资金。今年共与19户种粮大户签订“订单合同”19份,粮食订单数量415吨,已全部收购完毕。

6、继续做好抗灾种子的采购、储备和轮换工作。抗灾种子储备既是一项高要求的储备业务工作,又是一项高要求的政治任务。今年轮出去年入库的储备种子50000公斤,采购轮进今年生产的种子80000公斤。做到种子储备“保质、保量、安全”,随时拿得出、用得上。

(四)体制改革工作

1、行业协会改革全面完成。根据《关于浙江省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转发县发改局等单位〈关于桐庐县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开展并圆满完成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19家行业协会进行了“三脱钩”,2家行业协会办理了注销和撤销登记,3家行业协会按标准要求进行了协会名称、章程等规范,公职人员辞去行业协会职务共有41人。

2、中心镇培育成效明显。我县分水镇和富春江镇获得20*年度中心镇综合改革先进镇。今年,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加快推进中心镇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对中心镇建设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分水镇、横村镇、富春江镇列入今年浙江省中心镇改革试点镇,目前三镇的中心镇建设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

3、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全面铺开。出台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20*年全县实际参保90030户,参保率达到100%,被市政府评为二等奖。截止20*年11月底,共处理火灾、暴雨等农村住房险事故102件,涉及农户23户、房屋224间,共支付赔偿款60.48万元。

4、引导企业上市有序推进。围绕我县“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选择优势企业,加大引导、推进、培育力度,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出台《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切实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经济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20*年已有浙富和金帆达两家公司基本完成了上市前的准备工作,20*年争取有1-2家企业上市,“十一五”期间力争有5家企业上市。

第7篇: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安徽潜山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0-0278-01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与质量的日益提升,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亚于粮食安全、金融安全等,正逐步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在源头,重点在基层。

1 潜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1.1 健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县农委设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并公开招考了2名专业检验人员。乡镇监管工作,主要依托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潜山县2011年底,经县编委批准,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增挂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每个站确定2名工作人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职监管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制订了监管、检测等各项工作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乡镇站年度考核,且层层签订监管责任书,落实监管任务及责任。同时,县农委多方筹集资金,不断改善乡镇监管站工作条件,至2015年,全县16个乡镇监管站都配备了农残速测仪,冷藏柜、标准试验台、空调、电脑、打印机等农残检测及办公设备,建起了检测室。对专职监管人员多次集中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管能力及检测水平。现每年每个乡镇监管站日常检测样品400个以上。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农业部项目支持下,于2015年建成并投入运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及检验检测工作经费纳入了县级财政预算。

1.2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生产者素质

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班,以及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平台、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及大力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及绿色种养技术。让法律法规知识、绿色种养模式、健康安全意识不断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农产品生产者的心中。县农委已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绿色种养技术等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及送科技下乡培训计划,每年开展专题培训讲座都在30场以上。

1.3 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突出源头管控

农产品质量安全很大程度取决于投入品的使用。产地环境、投入品的使用是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影响农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县农委不断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销售、购买及使用环节的监管。重点针对高毒、禁限用农药、兽药、激素的使用及用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的严格执行等。要求全体农资经营单位签订不销售违禁及假冒伪劣投入品的承诺书,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签订不购买使用违禁农资产品的承诺书。同时,农业执法机构与市场监管部门及乡镇监管站密切合作,共同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投入品经营及使用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生产环境,严抓源头管控[1-2]。

1.4 加强检测监测,严格市场准入准出

通过近几年不断加大的政策扶持及项目支持,县、乡2级农产品检测体系日趋完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2015年建成并投入运行。全县16个乡镇监管站及规模农产品生产企业都建立了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所有检测人员全部通过集中培训,均熟练掌握快速检测技术,日常检测工作正常开展。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每年检测、监测样品1 600多个;各乡镇检测室每年检测样品400个以上;规模农产品生产企业在每批产品入市前,全部做到抽样自检,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2 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

2.1 进一步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加快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通晓行政执法和业务知识的管理人才,全面提升监管人员素质。二是加大投入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将基地生产、投入品经营、产品检验等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即时反应机制,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提高农业监管队伍的信息化水平。

2.2 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

农业标准生产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只有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加快农业规模经营,推进标准化示范创建,才能有效保障绿色种养模式的推广应用,切实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近年来,省、市、县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对土地流转规模较大,产业化程度较高,以及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给予重点奖补,极大推动了农业经营模式的转变。2016年,省政府将农业“三品一标”认证,纳入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进一步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针对性,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导向。

2.3 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

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产垃圾对农业环境和农产品污染,开展农田质量普查,摸清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整治工作。结合美好乡村建设,搞好农村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处理利用,为农产品产地的生态化、标准化、无害化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力,重点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瘦肉精”问题、兽药质量安全、假劣农资和水产品违禁药物的专项治理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和抽检;坚持检打联动,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及时依法采取处理措施。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不断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2.4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一方面,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系统,能追溯农产品相关生产、检测、销售记录等详细信息。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建立电子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鼓励农产品实行包装标识上市,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必须实行包装标识上市。另一方面,依法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的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假冒标识行为,切实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5 进一步加大检验检测力度

以省委、省政府将乡镇农产品快速检测体系纳入民生工程项目为契机,改善提升乡镇检测条件和能力,扩大检测覆盖面。在开展蔬菜快速检测的基础上,开展水、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加快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充分利用监测结果的汇总、比较,开展风险分析评估,为有效开展信息预警提供依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6 努力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按照“早发现、早跟踪、早识别、早预警和早处置”的原则,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和采取措施。同时,注重风险评估和后续跟进,防止事态扩展和发酵。对可能造成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积极应对和引导新闻及大众媒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托全社会的力量,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

3 参考文献

[1] 陈晓华.2014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及2015年重点任务[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5(1):3-8.

[2] 陈晓华.2013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形势与任务[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3(1):5-9.

第8篇: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完整版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田水利发展,规范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田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田水利,是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等灾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采取的灌溉、排水等工程措施和其他相关措施的总称。

《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对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已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农田水利是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

发展农田水利,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管并重、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田水利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农田水利的投入,保障农田水利的发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移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田水利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农田水利工作。

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承担农田水利管理和服务的具体工作。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动员和组织村民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负责对农田水利工程实施日常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农田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移民等有关部门编制省级农田水利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设区的市、县级农田水利规划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审定。

农田水利规划经批准或者审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有关规划。

农田水利规划应当注重保护生态环境,考虑农田水利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十条 编制省级农田水利规划,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编制设区的市、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应当征求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基层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等组织,以及村民代表、有关专家的意见。

第十一条 农田水利规划是开展农田水利活动的依据,应当严格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每五年对农田水利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一次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农田水利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批或者审定。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移民等部门,按照农田水利规划,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以工代赈、商品粮基地建设、土地整理等项目中的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地制宜地集中连片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村民投工投劳、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建立多主体、多渠道投资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对社会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办法予以支持。

社会资金捐建的农田水利工程,捐建者可以对捐建工程行使冠名权。

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遵循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工投劳。

第十五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做好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区域的农田水利建设,发挥其在农田水利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开展农田水利建设。

第十六条 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编制实施方案。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内容、规模、施工单位等有关情况,在工程所在地公示。

第十七条 农田水利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标准建设。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程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竣工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其他主体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竣工后,投资者或者受益主体应当组织竣工验收。

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有关部门、投资者或者受益主体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农田水利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管理主体:

(一)政府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工程管理权限设立或者确定管理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二)财政补助或者集体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自行管理,或者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确定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协议;

(三)社会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或者按照投资者意愿确定管理主体或者管护人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应当同时明确该土地上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责任。

第二十条 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主体应当落实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制度,定期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并接受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养护费用,由受益主体承担,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灌排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的财政补助机制。

第二十一条 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或者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本行政区域的农田灌溉用水总量;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农作物灌溉定额,报本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二十二条 农田水利工程实行有偿灌溉供水。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供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农田灌溉用水实行计量收费。无计量设施,不能实行计量收费的,可以按照实际灌溉面积收费。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农田灌溉用水和排水的水质监测。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废水用于农田灌溉。

第二十四条 鼓励并支持农业节水,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发展节水型农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推行渠道防渗、喷灌、微灌、滴灌等工程节水灌溉措施,推广控制灌溉、非充分灌溉、节水点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降低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农田灌溉供水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提供应急用水。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主体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农田灌溉供水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以灌溉功能为主的水源工程,在农田灌溉期,应当优先保证灌溉用水。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移民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田水利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和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队伍,并定期对其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应当承担辖区内农田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维修、养护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队伍、基层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等组织和个人开展农田水利的相关活动。

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队伍应当提供节水灌溉、抗旱排涝、设备维修、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农田水利的使用效率。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农田水利规划实施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护等情况开展定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田水利执法巡查制度和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农田水利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农田水利规划或者违反农田水利规划审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

(二)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三)截留、挤占、挪用政府投入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

(四)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9篇:乡镇粮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 农产品出口;金融危机;人民币升值;绿色壁垒;农业灾害

一、我国农产品出口发展现状与特点分析

2008年是中国历史上农产品对外贸易逆差最大的一年,全年农产品出口累计额为20189143(千美元),进口累计额为58317239(千美元),进出口逆差高达181.3亿美元。2009年农产品进出口累计总额都有所下降,出口累计总额为39173142(千美元),进口累计额为52172107(千美元),出口额下降幅度大于进口额,贸易逆差进一步扩大到约130亿美元。

从贸易分布区域来看,亚洲、欧洲和北美洲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地区,其中我国农产品面向亚洲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50%以上。我国农产品出口前五位的市场分别为日本、欧盟、美国、韩国、香港。我国对东盟和中东的出口额保持高速增长。出口市场相对集中和狭窄使我国农产品贸易潜在风险较大,同时制约其进一步发展。

从农产品出口产品结构来看,我国农产品贸易的“产品集中度”相对较高。主要集中于水、海产品及其制品和瓜果蔬菜及其制品,占比重高达50.18%。这是由我国劳动力丰富这一资源禀赋所决定。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一)金融动荡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动荡不仅给美国经济造成了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也影响了全球实体经济的增长。2009年全球经济增长率为22%,发达经济体经济下降了0.3%,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对外向型农业的冲击不断显现。各种不利因素的叠加使我国农产品出口相对进口增速日趋减缓,农产品贸易逆差不断扩大。

首先,发达经济体的持续低迷使外国消费者消费信心受挫、消费能力减弱,导致中国农产品的外部市场需求不断萎缩。其次,金融危机导致美元疲软,人民币持续升值,提高了中国出口农产品的价格,降低其竞争优势,减少了出口量。再次,金融危机导致贸易保护主义再度抬头,发达国家通过非关税手段为中国农产品出口设置障碍。最后,金融危机导致国内很多中小城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面临资金短缺、效益下滑等生产经营困难,加之我国金融机构对发放贷款,尤其是对风险较大的农业企业信贷支持更加谨慎,使中小农业企业面临融资困难,影响了农业贸易的发展。

(二)绿色壁垒

随着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越来越复杂。以欧盟、美国、日本为首的发达国家对我国农业出口设置技术贸易壁垒,使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水稻、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和茶叶出口频频受阻。许多国家加大对中国出口农产品的检疫力度,以生态环保为由设置绿色壁垒,以合法的隐蔽的形式实行贸易保护。我国农业发展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的确使贸易保护主义有机可乘。

首先,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此外由于食品加工、运输、仓储等环节技术设施落后,导致后续污染严重。其次,我国环境标准过低,农业生产企业认证能力薄弱。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得国际认可的绿色认证不仅要经历冗杂的检验批复程序,还要支付高额的检验费用及使用年费,这使得国内很多企业望而却步。再次,我国农产品检疫系统不健全,这些年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对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三鹿奶粉”事件过后,美国、德国、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家禁止进口中国奶制品,另有许多国外进口商也处于安全考虑取消或减少了中国农产品订单。

(三)劳动力价格上升

作为劳动力最富裕的国家,一直以来我国在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方面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由于近几年城市化迅速发展,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劳动力价格不断提高等因素,我国在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方面的优势有所下降。2008 年开始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意味着中国低劳动力成本时代已逐渐终结。城市在吸纳农村劳动力时通常是通过各种筛选措施挑选农村中的精英人才,这降低了农村劳动力素质整体水平,影响了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四)气候因素对农业的影响

中国处于环太平洋和中纬度欧亚大陆两大灾害带的交汇部,多地震与地质灾害;部分国土为大陆性季风气候,季节与年际变化都很大,旱、涝、冷冻等气象灾害频繁,土地和水等农业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不足,对气候资源的变化与波动十分敏感,我国农业自然灾害频发,各种自然灾害中,对农业产量和粮食安全威胁最大的是干旱。2008年秋季以来,我国西南地区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农作物大面积绝收,千百万人和大牲畜饮水困难。2009年3月22日以来,西南部分地区出现了降雨过程,但旱区大部仍无有效降雨,除重庆农业旱情有所缓解外,西南重旱区旱情仍然持续。这次西南地区爆发的大规模旱灾造成了严重影响,根据统计,云南全省的秋冬播农作物就有3000多万亩受灾,预计全省小春粮食比上年减产50%以上。国家统计局2009年3月22日公布数据显示,3月1~10日200个主产县主要农产品价格中,粮食类普遍呈上涨态势,其中籼稻上涨0.17%、粳稻上涨0.46%、小麦上涨0.43%、玉米上涨0.68%。有关专家表示,西南地区爆发的大规模旱灾与此相关,或将造成价格向上压力。农产品收成减少、价格提升将进一步扩大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

(五)中国――东盟农产品零关税的促进作用

中国――东盟农产品零关税的逐步实施给我国带来了东盟巨大的市场和出口平台,对扩大我国农产品出口规模,提高农产品出口结构多元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很大的推动力。零关税计划于2004年正式启动,2006年1月,中国――东盟协议下的600多种农产品全部实现了零关税。自此,东盟成为美国、日本、欧盟后的中国第四大农业贸易伙伴。零关税的实现不仅大大降低了我国农产品出口成本,还有利于我国借助东盟这个平台过境,避开贸易伙伴国的各种贸易壁垒,通过转口贸易及过境贸易扩大出口规模。

三、扩大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对策

(一)提高农产品质量以应对贸易壁垒

提高农村地区的绿色生态环保意识,完善后期加工、物流流程;建立健全质量监察体系,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及时了解外国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鼓励出口企业积极争取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9000、ISO14000以及发达国家的质量认证,使我国的质量与国际质量标准接轨。从根本上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声誉。

(二)加大政府对农产品出口的支持政策

充分利用我国在WTO框架下“绿箱”、“黄箱”政策空间,建立健全支持保护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政策体系。首先,加强农村、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产成本,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其次,发挥政府服务职能,制定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法规政策,建立完善的信息体系。并研究制定反非关税壁垒的措施,通过谈判通争取与贸易伙伴签订有利于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协议,消除或减少农产品贸易壁垒。再次,加大对农业企业尤其是以出口为主的涉农乡镇企业的信贷支持,减少经济萧条对我国农产品贸易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稳定汇率,防范和化解汇率风险

政府应采取稳定的货币政策,把握好人民币汇率变化的方向与速度,适度放慢人民币升值的脚步,对汇率实施微调、频调,以防止汇率大起大落给中国农产品贸易造成较大的冲击和贸易逆差的扩大。以出口为主的涉农企业应加强汇率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关注汇率变动情况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灵活运用各种规避汇率风险的措施缓解汇率变动的负面效应,减少汇率风险,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四)调整农产品贸易战略,实施多元化出口

由于金融危机造成美日欧等发达国家或地区需求持续低迷,从而给中国农产品出口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要加强与东盟和中东的贸易合作关系,并积极开拓非洲、南美等新兴市场,防止出口过于集中所造成的风险。同时要实现产品结构多元化,提高农产品出口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打造品牌效应。

(五)加强农业减灾工作

建立健全各级农业建在管理机构;针对各地主要灾害编制应急预案;加强农业灾害的检测和预警工作;充分挖掘和集成先有农业建在技术并向广大农村进行普及推广;加强农业备灾,建立抗灾物资储备制度;在全国建立跨流域统筹分配水资源的制度,加大南方季节性干旱地区水利工程实施力度,使有限的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四、结论

由于国际农产品贸易竞争日益激烈;同时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绿色壁垒日渐增高,人民币也面临着巨大的升值压力。中国农产品生产与贸易自身存在很多问题,加之农业自然灾害的影响,中国未来的农业贸易格局复杂多变。政府应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稳定汇率,做好农业抗灾减灾工作,扩大农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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