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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境外应急安全预案范文

境外应急安全预案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境外应急安全预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境外应急安全预案

第1篇:境外应急安全预案范文

国际化经营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传统风险、非传统风险和社会公共安全风险。

传统风险。传统风险主要是指在国内施工和经营管理中常见的风险,如项目履约中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风险以及资金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这类风险在国际化经营中同样存在,但企业对其较为了解,在风险辨识、评价、防范、控制和处理等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并形成了 系列的制度,具有较强的管理和掌控能力。

非传统风险。非传统风险则是在国际化经营中,由于所处环境发生重要变化而带来的种种风险。对于这类风险,我们没有经历过或者经历很少,对风险辨识不足、评价不到位,防范和管理等措施有待完善。有些风险往往让人感到很突然,难以应付。非传统风险主要有战乱风险、政权更迭风险、恐怖活动风险、宗教文化风险、法律与规则规范风险、金融风险等。

对于非传统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是在市场进入前期,分析判定当地的总体政治经济形势,避免涉足有战争威胁、政权不稳、恐怖活动频发、宗教矛盾突出的国家和地区。已进入有非传统风险隐患的地区,要做好应急及撤离预案,充分演练,加强日常管理,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冷静应对;二是在处理当地关系时,开放包容,不卑不亢,对当地宗教、文化和习俗保持尊重和理解,尽可能消除民族敏感性,,广交朋友;三是认真学习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努力提高掌握和运用规则的能力;四是利用货币选择、优化货币组合防范外汇风险,合同谈判阶段采取调整价格方式弥补潜在风险;五是加强人文关怀与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境外员工医疗保障制度,保证境外员工的身心建康。

社会公共安全风险。社会公共安全风险有的是非传统风险的衍生物。政权更迭、恐怖活动、暴乱、宗教文化;中突等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社会治安不力,刑事案件与暴力活动频发;有的是因为自然环境恶劣,致使传染病肆虐,特别是艾滋病、疟疾等传染疾病高发,同时地震、海啸等自然灾难也时有发生。社会公共安全风险不仅给工程建设带来极大挑战,还威胁着普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由于中国水电八局承建的境外工程多为关系当地社会、经济和民生的重大项目, “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风险防范不到位,不仅严重影响企业生存发展,还严重损害国家信誉形象。因此,必须系统全面地进行风险辨别和防范工作,有效管理和化解各种风险,实现国际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完善流程。在国际化经营中,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流程。

在项目履约中,把风险管理作为重要环节,纳入项目管理的日常管理中,并作为评定项目管理团队和责任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

风险描述。风险识别之后,可参照表对风险进行具体描述。

风险评估。对风险事件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的优选顺序。 是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二是风险管理的难度;三是风险的价值,或管理可能带来的收益;四是合法的需要;五是对企业技术准备、人力、资金的需求;六是利益相关人的要求。

量化分析。按高、中、低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烈度对风险进行量化。

应对方式。一是避免。不去进行某项经营行为,以避免其风险。二是自留。由企业自身承担。如在项目发生亏损后,利用企业内部资源调整,采取内部控制措施化解。三是控制与弱化。通过科学管理,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与烈度。四是转移。将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例如采取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等方式。

建立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制度可靠、措施有效。

一是风险源识别制度。建立经营风险源监控长效管理机制,对施工项目级经营风险源的监控工作进行验收、评价,并完成新开工项目经营风险源识别、评价工作。成立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子单位严格按照操作方案、步骤开展风险源的识别、评价或更新工作,统一填报或更新《施工项目经营风险清单》《项目经营风险评估成果表》《项目经营风险应对计划表》,并编写项目经营风险评估报告。

二是风险管理具体办法。印发了《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国际工程风险管理办法》,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并确定风险管理资源配置原则。

三是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印发了《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并注意可操作性,让境外各项目根据所在地特点因地制宜制定相关预案。

四是风险源排查办法。以文件形式下发风险源排查通知,要求境外项目填报《海外项目风险排查表》,定期组织风险源排查活动。

中国水电八局国际项目多处于经济较为落后、社会治安较为混乱的国家或地区。社会公共安全风险是国际化经营中发生频率最高、范围最广的风险。如何有效管理社会公共安全风险,中国水电八局总结出了一些经验。

加强安全培训。中国水电八局编制了《境外安全手册》,作为外派人员首次出国前的安全培训教材,确保每一位出境人员了解和掌握境外公共安全事件防范和应对常识。员工入场,由项目组织入场安全培训,培训内容除传统的项目施工安全教育外,还包括当地的文化习俗及项目周边的治安环境状况。新入场人员的入场安全培训,须考试合格并登记备案后才准许入职工作。

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中国水电八局针对不同的社会公共安全风险,制定了不同的应急预案,并坚持演练,各项目至少半年进行一次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有效性,让员工常态保持高度警惕,取得了明显效果。

加强营地建设与工地管理.重视营地建设,按标准化要求完善营地生活与娱乐设施。设置营地、工地与外界的隔离带,加强营地与工地的保卫,有的项目聘请当地军队进行安保工作。

加强外出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员工非必需外出。实行员工外出申请审批制度;非工作和必需,不批准外出,批准的外出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在外过夜,天黑前应返回营地;原则上不允许中方人员场外驾驶车辆;外出人员尽可能不要单一行动,不去政治或宗教聚会场所,不参与或评说当地的任何政治或宗教活动;外出人员不要理会当地人员的任何事项,不去偏僻危险之地;外出人员身上带一定数额当地现金,应对劫财突发事件,免除受到伤害;因工作必需经常外出的人员,车辆和路线要经常变更,在周边环境特危情况下外出,派专业保安护送;外出要保持通讯电话开启畅通。

正确对待当地员工。由于文化的不同,当地员工的排异性远大于亲和性,误会大于理解。与当地员工相处,工作上保持正常的上下级关系,不能过于亲昵,避免因误会导致争议纠纷。中方员工应不分国籍种族,平等和善对待,不卑不亢,相互尊重; 般情况下,仅保持工作关系,尽可能不进行其他交往;不在工作中或任何场合下,与当地人员开玩笑,并严禁肢体接触;对于违章违纪或工作不满意的当地员工批评或处罚,不可粗鲁行事,应严格依法,按项目相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处理。

妥善处理当地事务。、当地事务包括各类劳资纠纷、海关税收、办理车辆和设备行驶各类证件手续、场内外交通事故场内仅涉及中方员工除外处理、各类案件报告及法庭应诉,跟当地供应商及工程分包商的相关争议等。中方人员由于不懂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程序,直接处理这些涉及当地事务的事宜较为困难。应招聘资深当地律师,专门负责或协助处理当地事务。

实施本土化战略。一是经营管理本土化。运营方式采取当地行业的同行做法,了解当地法律、规范、标准,贴近当地市场。

二是人才本土化。尤其是人力资源方面,探索建立国际化用工制度,实现中外籍管理职员的高度融合,可以有效降低运营管理成本,也会极大降低遭遇突发事件的频率。

三是融洽当地关系。积极配合当地机构的工作,增进友谊往来,为其提供必要帮助,组织增进双方友谊的一些活动球赛、联谊会、节日活动邀请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从事本地慈善活动,树立负责任的中国企业形象。

共享信息资源。我国有很多企业走出国门,彼此应加强交流,共享防范紧急事件的经验和信息,相互学习,相互支持,提高处置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第2篇:境外应急安全预案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提高对外承包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对外承包工程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机制。

第四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遵守工程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信守合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有关对外承包工程的协会、商会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维护公平竞争和成员利益。

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第七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第八条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

(二)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三)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第九条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中央企业和中央管理的其他单位(以下称中央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单位以外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和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和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会同同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受理申请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颁发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的情况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吊销其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第三章对外承包工程活动

第十一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对外承包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有关国家和地区安全状况的评估结果,及时提供预警信息,指导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做好安全风险防范。

第十二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不得以不正当的低价承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不得进行商业贿赂。

第十三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与境外工程项目发包人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十四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将工程项目分包的,应当与分包单位订立专门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不得将工程项目分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部分不得分包给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境内建筑施工企业。

分包单位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或者再分包。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分包单位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或者再分包,并负责监督。

第十五条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外派人员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许可,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外派人员中介服务。

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通过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的,应当选择依法取得许可并合法经营的中介机构,不得通过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

第十六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法与其招用的外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外派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和支付报酬,履行用人单位义务。

第十七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保护外派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根据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保护外派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案,落实所需经费。

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安全状况,有针对性地对外派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增强外派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八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九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存缴备用金。

前款规定的备用金,用于支付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拒绝承担或者无力承担的下列费用:

(一)外派人员的报酬;

(二)因发生突发事件,外派人员回国或者接受其他紧急救助所需费用;

(三)依法应当对外派人员的损失进行赔偿所需费用。

第二十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与境外工程项目发包人订立合同后,应当及时向中国驻该工程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报告。

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接受中国驻该工程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在突发事件防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外派人员保护等方面的指导。

第二十一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境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中国驻该工程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和国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预防和处置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对外承包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定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其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的情况,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统计部门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业务统计资料。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对外承包工程信息收集、通报制度,向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无偿提供信息服务。

有关部门应当在货物通关、人员出入境等方面,依法为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未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擅自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其主要负责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禁止其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期限内对外承包新的工程项目;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吊销其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对工程建设类单位,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

(一)未建立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的;

(二)没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保护外派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者未根据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保护外派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案并落实所需经费的;

(三)未对外派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的;

(四)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在境外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妥善处理的。

第二十六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禁止其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期限内对外承包新的工程项目;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吊销其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对工程建设类单位,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

(一)以不正当的低价承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或者进行商业贿赂的;

(二)未与分包单位订立专门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或者未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

(三)将工程项目分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将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部分分包给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境内建筑施工企业的;

(四)未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分包单位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或者再分包的。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项目转包或者再分包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照前款规定的数额对分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者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二十七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与境外工程项目发包人订立合同后,未及时向中国驻该工程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报告的;

(二)在境外发生突发事件,未立即向中国驻该工程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和国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三)未定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其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的情况,或者未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业务统计资料的。

第二十八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通过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或者不依照本条例规定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者未按照规定存缴备用金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禁止其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期限内对外承包新的工程项目。

未取得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许可,擅自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外派人员中介服务的,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其主要负责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商务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对外承包工程监督管理工作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对外承包工程涉及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员出入境、海关以及税收、外汇等事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以投标、议标方式参与报价金额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规定标准以上的工程项目的,其银行保函的出具等事项,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承包特定工程项目,或者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确定的特定国家或者地区承包工程项目的,应当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十三条中国内地的单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承包工程项目,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3篇:境外应急安全预案范文

【关键词】境外工程;项目承包;风险管理;风险应对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我国境外工程承包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但企业不仅要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还需要面对包括外部风险、合同风险、承包商内部风险等各种风险的挑战,从而面临很大的压力。因此,深入研究境外承包工程风险,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制定风险应对措施是企业的当务之急,不仅是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增强竞争力、系统规避风险的内在需求。

一、境外承包企业面临风险

境外承包工程企业风险主要包括:外部风险、合同风险以及承包企业内部风险等,具体为:

1.外部风险

外部风险是指政治和社会治安风险、政策和法律风险、经济和市场风险以及自然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风险等,这些风险都会对工程项目实施产生影响,形成诸多不确定因素,给企业经营带来风险。

(1)政治风险

项目从投标开始到完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导致境外工程项目周期短则几月,多则若干年甚至更长。在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内,项目所在国的政权稳定与否直接影响项目实施。项目所在国如受到国际制裁或者政权交替,那么项目被迫中止的风险随时都会发生。例如叙利亚内战,政府与反对派的对抗,时刻威胁着境外承包企业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政权的不稳定,会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造成极大的影响。

(2)政策和法律风险

由于政策和法律可以主导和调节市场的稳定与发展,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循国家的政策和法律。而对于境外承包工程的企业来说,所受到的制约是双向性的,给承包商带来的风险是来自两个国家的政策变动和法律调整,如税收政策变动、进出口政策调整、汇率变动等。还有承包项目所在国的宗教、劳工政策、环境保护法等等,都会给项目实施带来未知风险,如果企业没有充分了解和准备,这些风险将会影响企业的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经济和市场风险

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是造成境外承包工程企业经济和市场风险的主要原因,如汇率和利率的变化,物价上涨等。境外工程承包工程款一般以外币结算,汇率大幅波动无疑会使承包企业面临外汇风险,因此结算货币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另外,大部分境外承包工程都在经济不发达的非洲地区,建筑材料和施工机械绝大部分依靠进口,汇率大幅波动及当地物价大幅上涨都会给工程成本控制带来风险。

(4)自然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风险

自然环境风险和社会人文环境风险在境外承包工程项目中是必然存在的。例如白俄罗斯冬季持续时间长,气温低,降雪量大,项目实施难度大。再如毛里求斯,时常受台风侵袭,危及企业财产安全和人员安全。上述这些都会增加企业成本,加大经营风险。另外,节假日、公休、民俗、等也会对项目实施产生或大或小影响。

2.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是指来自承包商和业主方之间的外部矛盾,如责任划分风险、合同价格和支付风险、罚款风险和保函风险等。合同是反映承包方和业主方权利和义务的制约性文件,也是反映双方风险程度责任的文件,其中的每一项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例如FIDIC条款中规定,EPC模式下的合同,由承包商承担因文件缺陷造成的风险,如果由于合同条款的遗漏或错误等产生的矛盾,即使是业主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而造成的承包方工程费用增加或延期,风险也由承包方承担。

(1)责任划分风险

合同一经签订,即明确双方应享有权利和应履行义务。合同变更修改即权利、义务变更,须经双方共同确认。境外承包企业应妥善保管相关合同资料,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避免因违反合同条款给企业带来不必要损失。

(2)合同价格和支付风险

从目前承包工程的业内整体情况来看,固定总价合同是多数业主比较倾向采用的合同形式,因为这种形式的合同不仅结算简单方便,业主的投资额度可以在合同签约时就完全掌握,便于开展融资工作。但对于承包方来说,固定总价合同中存在的价格风险需要自身承担,因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很多风险都是不可预见的,由此产生的费用也是不固定的。而支付风险指的是业主方的支付能力,如业主批复结算单时间、确认结算金额及结算款支付时间等,都会给承包商带来一定的风险。

(3)罚款风险

罚款是指在承包商违反合同时,对业主的损失进行的补偿。如工程延期等。而罚款风险就是指罚款的规定是否具有合理性,包括罚款的基数、比例以及最高罚款限额。以工期延迟为例,如果合同规定,承包商工作范围内的任何部分的工期延误都要在合同总额的基础上对承包商进行罚款,这意味着承包商必须杜绝自身引起的工期延误,否则将承担巨额罚款。

(4)保函风险

银行的保函期限、担保的额度以及保函的生效条件都是产生风险的因素,无条件保函银行需无条件兑现,无需事先取得承包商的同意,承包商没有违约,银行业就无权拒绝付款。虽然事后可以提请仲裁,但这期间的损失还是要由承包方自身承担。转开保函是国际承包工程中比较常见的担保形式,业主对异国的银行信任度不高,转开保函不仅费用高,承包商还要承担业主即索,当地银行即付的风险。

3.承包商内部风险

承包商内部风险就是融资风险、分包风险、施工过程中意外事故和人身伤害风险、采购和储运风险以及人员管理风险等。

(1)融资风险

按工程进度付款是境外工程承包中比较普遍的支付方式,承包方先施工,业主方按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量付款,或多或少给承包商带来资金压力,需要通过融Y来弥补。融资渠道不同也使承包商承担不确定的融资风险。

(2)分包风险

有些项目总承包商根据自身实际或根据业主要求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是否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工程,以及分包款项如何支付、何时支付都是总承包方需要承担的风险。

(3)施工过程中意外事故和人身伤害风险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不仅会影响到工期、工程质量、更影响到企业信誉,同时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

(4)采购和储运风险

影响工程项目的因素还有采购、运输、储备,在这3个环节中同样会产生各种风险。例如承包商所需采购物资大幅度涨价、供应不及时、质量不合格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等因素造成的损失,都需要承包商承担。尤其是所在国高通胀情况下,对项目成本将有很大影响。

(5)人员管理风险

人员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管理和现场人员的管理。例如管理人员的合理配置、职责权限、分工及施工人员管理、技能水平等都考验着承包商的综合管理能力、水平,直接影响到企业经济效益,是承包企业不可回避的风险。

二、境外承包工程企业风险的应对措施

对于境外承包工程的企业来说,走出去就要直面风险,要在提高风险管理意识的同时,增强风险识别和分析能力,并采取相应对策。常用的风险对策有风险回避、风险预防和降低、风险转移和风险承担等

1.风险回避

由于所在国政治动荡,在安全不能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境外承包企业只能采取风险规避的方法,如利比亚、叙利亚、苏丹、伊拉克等国爆发战争,在局势未稳定之前,风险较大的情况下,短期放弃该市场或项目,并持续对该市场或项目保持关注或跟踪。

2.风险预防和降低

境外承包企业应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渠道关注所在国相关媒体报道,随时收集风险信息,开展风险分析与评估,实时动态管理;还要与我国驻当地使馆经商处建立密切联系,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以了解所在国政治、经济、民生等官方信息;同时也要和其他中资机构沟通,全面提升企业风险意识,提前做好防范。承包企业还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工作,组织技术、财务、商务、法律、项目管理等专业人员参加合同评审。合同计价货币尽量选择能够自由兑换的、坚挺的国际货币,同时加入汇率约束条款,规避汇率风险。合同中还要与业主明确风险责任,特别是结算方式选择上应争取对自身有利的条件,例如采用工程进度结算与信用证结算相结合的方式,即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通过信用证结算,这样可以减少承包企业资金占用,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2)由于汇率远期波动无法准确预测,境外承包企业可在编标报价时加入不可预见费,以弥补可能出现的汇率损失;对于有多个驻外机构的境外承包企业来说,有条件的还可成立境外资金结算中心,对各驻外机构的剩余资金统一集中管理,利用结算中心合理调动资金,防范汇率风险。如国内某著名民企就在非洲毛里求斯成立了结算中心;恰当选择金融工具,结合国际汇率变动趋势,规避外汇风险,如利用远期外汇交易、外币掉期业务、提前支付或延期支付等。

(3)在银行的协助下,对保函条款严格审核。同时合理利用预付款保函或质保金保函,提前取得项目预付款或质保金,降低资金回收风险。

(4)做好境外项目资金计划,确保资金安全。企业境外开户银行应选择国际性银行,有条件的可以选择中国银行的分支机构,特殊情况下,可以增加应急储备现金额度保证遇到突发事件时资金的使用;做好资金管理,工程结算款应及时收取,如遇到业主拖欠工程款情况应及时和业主沟通,评估业主资金状况,争取获得询证函、律师函等证据,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业主追讨;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尤其是大宗材料采购要根据施工进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不能盲目采购,占用资金;分包款的支付也应该根据合同及工程进度制定支付计划;合理利用银行信贷,减少自有资金投入量,分散资金投入风险。

(5)材料采购要制定招标制度,对大宗物资采购实行招标,避免采购、使用质次价高材料,影响工程质量,增加工程成本。同时还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尤其是非洲贫困落后地区,极易发生通货膨胀风险,承包企业要制定相应材料采购预案,避免不必要成本费用增加。

(6)境外承包企业应选择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管理者,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及完善的决策机制,尽量规避和降低决策风险;要重视工程项目的劳务人员的培训和选派,做好现场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并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对劳资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发生要快速妥善理。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可以使承包商自身承担的风险降低或避免。而风险转移的对象可以是业主、分包商、保险公司或银行等。

(1)境外承包企业应时刻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动态,加强对汇率走势的研究、分析、预测。在预判到汇率将有较大波动时,可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在合同中加入固定汇率条款或是汇率波动幅度条款,从而实现转移部分汇率风险目的。境外承包企业还可投保外汇风险保险,在发生汇率损失时,可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补偿,相应减少风险给自身造成的影响。

(2)境外承包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人员、技术、资金以及所在国法律的限制,自己独立实施某些分项目可能风险更高。因此企业可以采用分包方式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转移给分包商,以实现降低施工风险目的。例如在白俄罗斯,电梯必须由当地具有资质的公司安装,否则不颁发验收合格证,电梯也就无法投入运营。

(3)境外承包企业可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办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在遇到人员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时,可以获得保险赔付,达到转移部分风险目的。

(4)境外承包企业在所在国政局动荡时,为降低自身风险,可通过租用当地机械设备减少自身资金的投入,将风险转移给当地机械分包商。

4.风险承担

境外承包企业走出去,就意味着风险与机遇并存。当对某些风险有了充分认识后,出于某些特殊考虑,企业也可采用风险承担策略。企业要在制定有效降低、转移风险策略的同时,权衡成本效益原则,确定一个风险承受度。即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比如,可尽量多的雇用当地员工来回避中方人员人身安全风险;多租用当地大型机械设备来转移大额设备损失风险等。同时,承包企业还要制定合理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应有有效应急措施。后期承包企业还可根据合同权利,向业主、保险公司等索赔应有权益。

三、总结

海外巨大的工程承包市场给企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我国承包企业在境外承包工程项目中,要正视风险,分析风险,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合理防范风险,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树立中国的良好形象。

作者简介:

[1]陈红鹏.中国企业境外承包工程风险管控研究[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6(9):47.

第4篇:境外应急安全预案范文

近期,周边国家先后爆发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并且不断扩散蔓延。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多次就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2月14日,农业部召开4省份防堵境外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座谈会,对下一步防控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省、市、区领导指示,为切实做好我镇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防疫情传入,维护全镇畜牧业发展的良好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分析形势,进一步提高防堵境外动物疫情紧迫性的认识

据农业部通报,年以来,全球51个国家和地区报告发生口蹄疫疫情,19个国家和地区报告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在野禽中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特别是近期邻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大面积暴发并仍在继续扩散蔓延,对我国我省构成了较大威胁。

去年11月底以来,已确认口蹄疫疫情144起。疫情已扩散至8个省级地区、63个市郡的148个农场,累计扑杀家畜312万头(只),约占全国牲畜存栏量的1/3,直接经济损失达18亿美元。自去年12月8日至今年2月14日,禽流感疫情已扩散到包括首尔在内的6个地区的43家农场,累计扑杀家禽超过500万只。目前,疫情仍在持续扩散蔓延。

去年4月20日,县都一农场发生型口蹄疫,疫情波及县292个农场,扑杀家畜29万头,县家畜存栏数减少三分之一,经济损失达9亿美元。自去年10月26日至今,岛等8个县先后12次检出野禽感染H5N1禽流感病毒,5个县相继发生家禽疫情,先后暴发11起禽流感疫情,累计扑杀家禽90万只。现县疫情至今仍在持续蔓延。

自去年末市发生型口蹄疫疫情以来,疫情已经扩散到包括在内的8个市道,据已知的情况,大约有1万头牛和猪受到感染,数千头死亡。具体情况不明。已经向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发出求援。成立了以内阁副总理金乐熙为委员长的国家兽医紧急防疫委员会,并宣布在全国进行紧急防疫。

我省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我省与等隔海相望,贸易和人员往来频繁,疫情极易随之传入;

二是我省地处全球主要候鸟迁徙路线之上,是重要的候鸟迁徙栖息地和中转站,与、等国家同处一条迁徙路线,并且目前在同一条候鸟迁徙线上多处发生禽流感疫情或者检出禽流感病毒,病原极易随候鸟传入我省;

三是我省是主要畜禽饲养和畜产品外调与出口省份,个别地区防控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存在疫情隐患,防控形势仍然严峻。

从我镇情况看,防控形势严峻,防控工作急需加强。

一是我镇散养户所占比重较大,在管理上易形成盲区,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疫情蔓延;

二是疫病防控体系不够完善,应急体系建设不到位,应急技术、人员、物资难以形成对重大动物疫情迅速而有效控制,一旦疫情暴发,短时间内不能控制,形成更大范围的扩散,将造成灾难性的损失。

三是数月持续干旱,空气干燥,也为疫病的流行创造了有利自然条件。面对当前国内外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我们必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超前谋划,精心组织,落实措施,严防境外疫情传入我镇。

二、突出重点,狠抓关键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切实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各村要充分发挥各级疫情测报网络的作用,加大疫情监测力度,特别是水网地区、养殖密集区、候鸟迁徙栖息地等,要不断提高疫情监测密度和监测频率,及时作出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要组织做好养殖场、集贸市场和屠宰场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巡视监管,尽快组织开展畜禽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监测,发现隐患,果断处置。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野生动物观测点的作用,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发现异常问题,及时通报。加强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和举报疫情核查制度,及时核查疫情、消除隐患。

(二)扎实做好免疫工作,构筑坚强的免疫屏障。当前,要及时对易感动物免疫状况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及时做好免疫抗体达不到规定要求、接近或超过免疫保护期和新补栏畜禽的补免,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结合即将开展的春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尽快组织对畜禽普遍开展一次强化免疫,确保有效保护,构筑强有力的免疫屏障。

(三)强化流通环节检疫监管,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卫生安全。各村要配合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经营畜禽及时进行报检,加强饲养、屠宰、经营、运输、储藏等各环节的全程监管,重点加强活畜禽交易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定期休市消毒制度。严格做好畜禽运载车辆的监督检查和防疫消毒,对发现的问题动物及其产品,严格按照农业部“四不一处理”规定果断处置,严防疫情传入传播。

(四)加强饲养管理,提高防疫灭病水平。要积极推进畜禽标准化饲养管理,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监督。加强兽医对规模饲养场的监管,及时指导养殖场(户)健全各项防疫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饲养场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推行全进全出的封闭式饲养管理模式。特别是候鸟栖息地、水网等高风险区域,饲养场要加设防鸟网等设施,防止野鸟传播病原。

(五)切实做好应急值守,确保应急处置到位。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体系,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预备队和应急物资储备进行再检查、再充实,做好疫苗、消毒药品、防疫器械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充分做好应对突发疫情的各项准备。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疫情传入,能够立即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切实落实防控责任。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村主任是直接责任人”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到位、疫情报告不及时等造成疫情传入和疫情扩散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切实加强部门配合。畜牧兽医、林业、卫生、工商、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与协作,共同做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指导,强化免疫、检疫监督等措施,加强疫情监测,根据动物疫情发展趋势,及时做好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林业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途经我镇候鸟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趋势汇总分析,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工商部门要做好镇内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加大私屠滥宰打击力度,切实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人间疫情监测工作,确保一旦人被感染时做好应急处置到位。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防疫第一线,突出做好水网地区、畜禽养殖密集等重点区域防控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迅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第5篇:境外应急安全预案范文

关键词:拉美地区风险识别因素风险管理

现状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拉美地区的施工项目取得了可喜的增长。近两年中国在拉美的建设项目之多、资金规模之大、增长之快,都是前所未有的。

风险识别

2.1风险识别(项目风险因素)

任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都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根据本工程的目标、任务、范围、计划、各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值都是风险识别的依据,以下据此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利用常识、经验和判断的方法进行风险识别,本项目的风险主要来源于:

2.1.1人员风险: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长期工作在国外,造成人员休假轮换,队伍相对不稳定。

2.1.2材料风险:本工程所用材料品种繁多,专业分包队伍多,材料供应及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窝工。

2.1.3机械风险:机械设备老化、损坏影响进度。

2.1.4技术风险:施工工艺不够完善,技术准备不充分,施工质量缺陷。

2.1.5安全风险:安全教育及保障措施不到位,安全事故。

2.1.6进度风险:不能按照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2.1.7成本风险:工程量预算不准,导致费用分配不均,成本控制存在风险。

2.1.8管理风险:现场管理制度不完善,贯彻执行力度不够。

2.1.9环境风险:环保措施不到位,影响周边环境。

2.2内部风险

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对上述风险采取回避、减少、接收、转移、预防的方法进行处置。详见表:

2.3外部风险

风险的规避对于海外工程来说至关重要,也是工程成败的关键,因此亚阿线项目在海外工程风险管理上缜密计划,严格执行,在工程质量上、环境保护上、劳务用工上不留瑕疵,不留隐患,为工程的顺利开展创造了优良环境。除项目本身风险,还有存在以下外部环境风险:

2.3.1政治风险事实上,在资源丰富的非洲和拉美等国家,往往政局很不稳定,政权更迭和部族冲突是家常便饭。在政权更迭之后,对外企政策也会相应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一些激进的民族主义者掌握政权之后,他们往往对于外国企业采取敌视政策,认为外企是在掠夺他们的资源,争夺他们的就业就会,使他们变得更加贫困,因此,他们往往会撕毁前任政府的正式承诺甚至书面合同,通过强制性方式剥夺外企的权益,令外企损失惨重。也有一些国家政府的外企政策朝令夕改,令外企投诉无门。

2.3.2投资决策风险

中国B大型钢铁公司与秘鲁国营公司H P的交易可能是一桩遭遇麻烦最大的中国海外投资案例,。最终这一项目在秘鲁的铁矿经营仅收支平衡,导致投资失利。B钢铁也未履行对这家铁矿升级改造的诺言,而是向秘鲁官方缴纳了2500万美元罚款了事。它对中国在南美的声誉损害也极大。因此,决策的正确与否往往决定企业的目标能否实现。境外企业是在不同的国家和社会环境下活动,必须充分了解东道国的经济、政治、文化、习俗等各方面的情况,才能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决策。

2.3.3融资风险

海外工程建设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一是金融障碍,即我国银行由于受传统体制的束缚,还不能对我国跨国公司的海外融资起到足够的支持作用。而跨国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一般不愿支持我国海外企业的融资,担心我国企业规模小、收益低、风险大,会给银行带来损失;二是企业对国际融资环境的研究和重视不足,对国际融资环境还不熟悉,利用国际融资的能力不强。

2..3.4政府管理及服务风险

一方面,由于中国没有对有关国外一般性商务信息和政策法规的情报收集和传递方面,建立一个有效的渠道,因此,走出随意性大,造成海外发展企业方向一致、恶性竞争,影响中国境外工程整体效益;另一方面,保护本国企业境外施工利益的制度还很不完善,没有境外发展法,境外发展保险覆盖面窄,支持力度小,保护协定签订工作滞后。

风险管理

认真研究对策,将风险值降到最低,甚至是零风险,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法:

3.1要了解相关的法律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古人的遗训和目前其他中国企业在海外的教训告诉我们了解当地风俗文化,了解当地法律法规是企业在这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手段。因此我们成立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团队,形成一整套的实用法律体系。这个体系的建立不只是对目前的施工的过程中进行风险规避和企业的自我保护也是对后期存在问题后,对业主单位进行索赔提供有用的法律保障。

3.2加强和使馆和其他中资企业的横向联系,互相交流经验,形成部分资源共享平台

多次拜访中国驻委内瑞拉大使馆和领事馆,及时掌握商务信息和政策法规,研究发展动向,制订科学的发展策略。同时,积极的与中国政府其他驻委机构交流,促进政府间的协调,对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3加强自身的管理,强化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环境保护意识

工程是千秋功业是造福后代子孙的基业,因此不管在哪做工程,安全和质量始终是首要保证的条件。同时,海外工程施工作为中国输出技术打造“中国制造”国际品牌的一个重要手段,我们更是需要严把安全质量关,同时抓住环境保护的不放松,做出精品,做出品牌。不管是管理上,还是技术上坚持做到一流, 为塑造“中国制造”的形象,甚至是中国的形象做出应做的贡献。

3.4黄热病及登革热时期的风险管理

南美洲黄热病及登革热是最流行而且杀伤力最大的传染性疾病。亚阿线施工刚开始一个月的时候,就相继有人被这两种疾病击倒,这时候正是亚阿线大干的时候,工作内容复杂,工作量巨大,加之项目管理人员数量本来就少,使得这个时期的工程管理任务极其艰巨,正在这用人之际的时候,黄热病及登革热相继袭来,这考验着项目部的管理控制能力。项目部针对具体情况马上召开紧急会议,分析影响,统一认识;布置人员,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3.4.1加强门卫进出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出,生活区设立观察室,发热疑似病人要进行隔离治疗。

3.4.2场区内部全面频繁消毒,每天进行人员体温测量。

3.4.3作好解释工作,进行人员心理疏导,稳定人心,引导大家以工作为重,精诚团结度过难关。

3.4.4联系当地政府和医院,争取最大限度的支持。

项目部与当地医院协商,获得他们的大力支持,经过努力,项目参战全体员工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克服了医护条件有限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协同作战,战胜了黄热病及登革热,保证了亚阿线的计划进度,提前一个月进行通车庆典,得到了委内瑞拉总统查韦斯的高度评价。

3.5现场事件处理

亚阿线铁路修复项目之所以没有出现安全事件和大的冲突事件,是由于项目部的未雨绸缪,针对各种常见事件编制了应急预案措施,在紧急事件发生时果断决策及时处理,从而消除了安全和生产隐患。

施工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成立以项目部为主的临时救援小组,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及相应的应急预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意识,当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并填写相关事故报告,事故处理本着“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公平、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当安全事故发生时遵循以下程序:

A、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报告程序: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值班室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部门上级组织及当地主管部门。

B、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临时救援小组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当地救援组织。

四、总结

第6篇:境外应急安全预案范文

1.某输变电工程简介

本次境外工程PUTTALAM1*300M燃煤电厂的工程项目是由国内的一家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CMEC)作为总承包实施此次项目,由恒光电建公司所承担工作范围为约18km光缆的更换,230kV双分裂、双回路约为109km线路施工,210kV“Veyangoda”变电站升压。本公司2007年9月与SPTD签订施工承包合同,2008年3月开始进行建设,2009年11月竣工投产,28个月共835天,积累投入人力资源约12万人。共完成3个131kV间隔,7个230kV间隔,3台230kV变压器,升压230kV变电站与131kV变电站的扩建,以及安装相应的监控与保护装置;230kV变电站的扩建两个230kV之间的间隔;双回路线109km同搭230kV电压级数;换OPGW缆线约为18km,敷设OPGW缆线109km;混凝土浇筑29000m3;135榀的构支架、291基的组立铁塔;发运施工机械、材料、仪器等共56批,人员往返1600多次;1800多件。从上述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此次工程涉及大量的工作人员,同时具有较为繁杂的工程量,因此具有较大的管理难度。因本次工程可借鉴的材料有限,大部分工作都是在不断的摸索中进步,逐渐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方案。

2.境外输变电项目工程管理现状

2.1引入现状

2011年底,120kV以及120kV以上的国家电网公司经营的输电线路已长达620,817km,然而120kV以及120kV以上的设备容量更是214,095万kVA。近年,国内早已成为全球第一大的输变电市场,我国开创全世界高压输电系统的伟大壮举。国家电网在编制“十二五”发展计划中明确的提出实施国际化战略,以建立国际一流企业为目标,这为国际化业务发展与拓展境外输变电市场等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

2.2境外工程、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国外电力工程施工和国内电力施工在技术上、资源上与投资资金等多个方面都有差异,公司在国内的项目建设上,具有成熟的经验与相关的管理手段,早已得心应手,然而在境外工程远离国内,总会有一些意向不到的事故发生,公司在管理上基本不能面面俱到。管理方案上一定要结合实际来制定,保证境外工程管理的顺利实施,不能完全模仿国内的经验.要在施工过程中积累经验。

3.管理工作完善措施

3.1做好前期的考察工作,进行精心准备

境外电力承包工程的地方基本在一些工业、物资缺乏落后的国家以及地区。国家与家之间的地区政治、文化、经济等等多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异。所以要满足业主对工程的基本需求,要求技术人员在项目设计和具体施工时,应该深入到现场,实地考察,保证设计方案的可行性,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主要是考察地质、周边用地以及居民居住等方面的实际概况,以全面优化具体项目实施方案。

(1)对工程施工地区的自然地理情况的了解,比如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文气候与自然灾害等等。如:某地区一年中有四分之三为高实湿或高温的天气状况,且有两个雨量大、来去突然的雨季,但时间持续不长,针对以上这些自然状况,工程施工管理时,应避开雨季在枯水期施工沿泄湖的线路铁塔基础。

(2)对施工区域的交通运输条件方面,交通运输会受到当地天气及降雨等自然条件的影响,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所需材料能准时进入现场,应该保证施工地区的交通,从而保证工程工期。

(3)对就地取材.根据项目要求,工作设备和材料能不能再当地选购进行分析,一部分施工物资本土化可以降低成本。

3.2加强沟通与协调合作

境外工程施工人员需提前做好出国签证的办理,与签证办理机构的联系需加强。境外工程的执行必须要对施工项目所在国家的法规、签证等规定进行研究,及时掌握政策上的变化,同时相应的管理人员去现场,执行负责各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合作,顺利完成签证办理工作。

3.3材料管理需加强

必须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和技术方案的要求,采购、选用和运输优质材料。材料、机械、机具的缺少直接的影响了工程工作的进度,若是在施工地区市场上有合理价格的设备及材料等,可以进行适当的采购,当然尽量的考虑租用,降低工程成本。境外工程距离国内太远,运输各样的材料和机械设备成本太大。

3.4制定安全的管理计划

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只有保证工作人员安全,才能确保工程工期,所以,应该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人员的行为。实施安全管理不仅对外出人员人身安全以及设备安全有着重要的保障,做好安全应急预案也是为公众提供的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保障。3.5加强图纸审核和设计技术对图纸的审核进行对与工程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技术人员在图纸的审查中可以掌握整个项目的工作量与施工过程的重点难点。当然更重要的是发现设计设备与实践情况是否有缺、漏、错等问题,必要的时候需要重新检验计算设备、主材是否符合要求,审核的技术人员必须要严格进行把关。

4.结束语

第7篇:境外应急安全预案范文

1.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以下简称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

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生态环境破坏为原则,对各类发生或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发现、预警、处置,提高全社会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1.2.2分级管理。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指挥、协调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应急、救助、处置等工作。

1.2.3依法规范

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2.4响应保证

在充分利用现有应急反应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等能力建设,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1.3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核材料管制条例》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市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4现状

我区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或诱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主要有以下类型:

(1)工业企业排放工业污染物,造成局部环境质量下降。

(2)城市人口密度过大,城市局部大气环境容量偏小,可能造成大气环境污染事件。

(3)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型企业存在安全、环保隐患。

(4)化学危险品、有害有毒危险品、放射性物质等利用类型繁多,在管理、使用、生产、运输、储备过程中造成的污染事件也有可能发生。

(5)小区开发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改变和破坏。

(6)农业生产可能产生的污染事故。

(7)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恐怖活动等造成、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因意外因素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生态遭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本预案适用本区行政区域内突发一般环境污染事件。辖区内发生较大、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按上级预案和本预案执行,如本预案与上级预案冲突的,按上级预案执行。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市芙区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构

区人民政府成立全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隶属于区应急委领导,为常设协调议事机构,在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领导。负责对全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组织和重大决策。指挥部组成单位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和应急所需确定。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建委、区农林水利局、区城管局、区交管局、区市政局、区财政局等。

2.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区环保局:组织拟定全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在区应急委领导下,建立符合应急预案要求的应急机制和快速反应、协调保障的组织、指挥、协调体系与机构;参与环境污染应急事件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负责提供现场或上报省、市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污染物分析监测、放射源和其他危险废物处置的应急处理监督。

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和企业重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放射源丢失被盗和放射事故报告后的安保应急工作;负责核材料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对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

区卫生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毒性鉴定和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负责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导致的污染事件;协同相关部门处理放射事故和放射源丢失被盗应急防治污染蔓延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建设施工过程中扬尘及其它污染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等。

区城管局:负责城市垃圾贮运、处置过程中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等。

区交管局:负责组织协调船舶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环境污染事件中国家级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抢救、转移、安置。负责流域水力应急调度,参与全区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和农业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应急行动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区市政局:及时发现水源异常问题;负责城市截污工程、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区财政局:保障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所需设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做好上述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履行好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职责。特别是各街道(乡、局)应按职能职责,协助各个部门的相关工作,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应配合相关部门对驻地人员进行管理救援。

2.3组织指挥

成立市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区政府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区长担任总指挥长,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情况特别时,由区长任指挥长,分管区长任副指挥长。突发环境参与部门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环保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4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区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区应急委启动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由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救援组、评估咨询组、应急监测组、后勤保障组、新闻组等应急工作组组成。

指挥部职责:组织各工作组及时集结;指定当地应急指挥部为现场指挥部,并领导其工作,特殊情况下指定现场指挥长;对应急事件迅速做出评估、报告和通报;对应急行动下达指令;视情况,请求省环保局、市环保局、相邻区区政府提供救援支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与应急反应效果,及时调整应急行动计划;负责应急事件的新闻;指导应急事件善后处理。

指挥部办公室

成员:区环保局

职责:负责应急事件信息的受理、核实和汇总;承办指挥部应急处置指令下达、记录和督办。

应急救援组

成员:根据环境污染事件性质和类型,由区环境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职责:负责受指挥部指令,对事件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救援或增援。

专家评估咨询组

成员: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成员。

职责:对应急事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判断、预测,评估应急处置的效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应急监测组

成员:区环境监测站

职责:负责对事件现场的环境监测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受指挥部指令赴现场进行监测或参与上级监测站现场监测;向指挥部提交监测数据与监测报告。

新闻组

成员:政府主管新闻部门

职责:负责对应急事件的宣传、新闻和媒体采访接待。

后勤保障组

成员:根据环境污染事件性质和类型,由区环境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职责:负责保障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救援物品、器材、以及通信、交通、电力、供水等正常运行。

2.5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3环保系统应急处置管辖原则和办法

3.1属地管理原则

区环保局对本辖区内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负责,一旦污染事件发生,有管辖权的区环保局、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应就近先行赶到现场,做好相关紧急处置,并立即报市环保110(电话:)

3.2以污染状况分级处置原则

3.2.1全市跨区域的污染事故,发生地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和区环保局负责人必须同时参与处置。

3.2.2全区跨街道的污染事故,由区环保局主管局长或环境保护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出面,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科技园、湖管理局、乡负责人必须同时参与处置;

3.2.3属于较大、重大、特大敏感污染问题,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及区环保局负责人、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参与处置。

3.2.4其他一般污染事件,按日常管理程序和办法处置。

3.2.5所涉及污染事故的执法主体属其他部门或涉及其他部门的,及时移送或联合有关部门解决。

3.3应急准备

3.3.1区环保局和监察大队、监测站配备应急处置必需夜间照明、烟道气监测、噪声监测采样器材,专柜存放,随时备用,定期检查。

3.3.2消防、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及区局、大队、监测站负责人应急联系办法(电话)存市环保110和区环保110值班室办公桌台面。

4预测、预警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环保、公安、安全监督、建设、交通、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区管内环境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数据的监测与收集。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认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可能性很大的,应在2小时内向区应急委报告,同时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4.1.2相关部门负责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1)环境污染事件、放射源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区环境保护局和区卫生局负责;

(2)船舶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区交管局负责;

(3)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区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2信息收集

4.2.1通过市和区环保部门环保举报电话(市局,区局)以及环保举报热线,接受目击者、当事人、知情人的报警。

4.2.2全区逐步建立统一的环境污染事件电话报警与信息监测、传递、网络,实现信息社会化。

4.3预警分级

按照环境污染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围,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预警颜色应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4.4预警级别确定与

4.4.1Ⅰ、Ⅱ级预警确定与

市环保局在收集到有关即将在我市境内发生可能导致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后,经初步核实,及时报市应急委和省环保局,由省环保局确定橙色、红色预警建议,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

4.4.2Ⅲ级预警确定与

市环保局在收集到有关即将在境内发生可能导致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后,经初步核实,及时报市环境应急委,并提出黄色预警建议,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

4.4.3Ⅳ级预警确定与

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收集到有关即将在区境内发生可能导致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后,经初步核实,及时报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并提出蓝色预警建议,由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

4.4.4途径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

4.4.5预警级别由上级政府确定的,除由上级媒体预警公告外,事件涉及或可能涉及的区政府应当通过媒体预警公告。

4.5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况后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预警公告。

(3)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立即处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态扩大。

(4)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应急状况;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报告事实进展情况。

(5)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防范准备。

4.6预警支持系统

逐步建立和完善本级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体系,形成区环境预警监测、信息收集与传递、预警、应急指挥的环境预警网络。

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和更新辖区内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核定、污染物排放许可、危险废物、辐射、放射源处置等资料档案,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提供支持。

4.7解除预警

指挥部确定预警级别信息险情完全解除后,上报区应急委,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同意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公共传媒解除警报信息。区应急委及区指挥部做好解除预警工作。

5应急响应

5.1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Ⅰ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Ⅱ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污染事件(Ⅳ级)四级。

5.1.1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死亡5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

(2)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遭到严重破坏;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4)核设施进入场外应急状态;

(5)利用放射性物质制造恐怖袭击,或恶意袭击核设施,或丢失、被盗、失控1类放射源或导致1人以上急性死亡或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的事件。

5.1.2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中毒51人-100人;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境受到破坏;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4)核设施进入场区应急状态;

(5)丢失、被盗、失控2类放射源或导致1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或局部器官残疾(含截肢等)或10人以上急性轻度放射病的事件。

5.1.3较大环境污染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重伤5人以下,或中毒21人-50人;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市区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丢失、被盗、失控3类放射源或人员受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5.1.4一般环境污染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污染事件:

(1)环境污染事件造成人员轻伤,或者中毒2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丢失、被盗、失控4、5类放射源。

5.2分级响应

5.2.1响应级别

按4.1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别为Ⅰ级响应(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Ⅱ级响应(重大环境污染事件)、Ⅲ级响应(较大环境污染事件)、Ⅳ级响应(一般环境污染事件)四级。

5.2.2响应级别的确认与实施

Ⅰ级、Ⅱ级响应:由省政府负责确定,省环境应急委组织实施;

Ⅲ级响应(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由市政府负责确定,市应急委组织实施;

Ⅳ级响应(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由区、县(市)政府或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确定,区、县(市)环境应急委和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

5.2.3响应关系

5.2.3.1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确定环境污染事件的环境应急指挥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本级预案。

5.2.3.2省、市高级别预案启动时,区应急预案同时启动。

5.2.3.3确定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当及时请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

5.3环境应急响应程序

5.3.1区环境应急办公室接警后,向区指挥部、区应急委和上级环境应急委报告,启动并实施区环境应急预案,迅速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5.3.2快速集结应急处置工作组,赶赴现场处置。对本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动。

5.3.3组织力量展开先期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3.4对本区在应急处置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向上级指挥部提出请求予以帮助。

5.3.5当现场险情发生急剧变化时,现场指挥部有权采取背离本预案的合理行动,避免事件恶化。

5.3.6完成省、市应急办安排的工作。

5.4指挥和协调

应急响应启动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的指挥工作,酌情派出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

5.4.1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区应急办和区指挥部均接受省、市应急委的统一指挥。

5.4.2在应急救援现场,进入现场的救援队伍、人员和物资都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省、市、区应急委有关领导到达现场后,由省、市、区应急委领导决定现场指挥人员的调配。

5.4.3区应急委全面负责应急工作,区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并及时向应急委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区指挥部的调度。

5.4.4各街道(乡、局)应急办全面负责辖区应急工作。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集结应急处置力量,接受区指挥部的指令。

5.4.5事发地应以优先控制事件恶化和抢救人员生命财产为原则,在事发确定后2小时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救助处置。当上级政府启动预案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5信息报送与处理

5.5.1环境污染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环境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环境污染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接到环境污染事件报警信息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初步核实环境污染事件级别后,应在2小时内分别向本级环境应急委办公室、事发地环境应急委办公室和按环境污染事件响应级别的环境应急委办公室报告。

5.5.2环境污染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

速报从接到事件报警信息后2小时内上报。速报的主要内容为:信息来源、环境污染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人员受害、环境受害(污染区域、流域、面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受害)以及事件潜在的危害等初步情况。报告方式为电话、电话传真。

确报是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核实、确认的数据,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受害程度、应急救援、处置效果、现场监测、污染物危害控制状况等基本情况。报告方式为电话传真或书面报告。

5.5.3特殊情况的信息处理

如果环境污染事件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区人民政府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6应急环境监测

区环保局负责辖区内环境应急响应时环境监测的组织协调工作,技术设备上存在困难的请求市级以上环境监测部门指导和支持本级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现场环境应急监测。

(1)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现场的情况,指示区环境监测站或请求市级以上环境监测机构及时、准确地确定与监测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污染物扩散范围。

(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环境污染事件污染变化情况,并通过专家咨询评估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环境污染事件的发展趋势,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3)区环境监测站应按就近就快的原则,及时赶赴事件现场进行取样监测;对现场监测在技术或设备上有困难而无法进行的监测项目应及时向上级环境监测部门报告,请求增援。

5.7应急处置

现场应急处置主要依靠当地应急救援、处置力量。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立即组织单位和群众开展应急措施。

(1)划定警戒线,对交通进行管制。

(2)紧急疏散现场人员,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人员。

(3)迅速控制污染源,对现场泄漏、排放的危险品、污染物进行消除,转移等安全控制,防止进一步扩散。

(4)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防止疫病、其他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5)安置灾民,保证基本生活。

(6)加强事故现场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实行24小时巡逻,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肇事嫌疑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7)保护现场。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8)根据需要组织进行区域或者居民住宅区、居民及办公楼栋的封闭与封锁。封闭与封锁根据规定程序由指挥部上报应急委,由区应急委主任签署命令后实施。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按环境污染事件的类型和性质,分别由环境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按其职责,相互配合,在指挥部的指挥下组织实施。

5.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故的特点,穿戴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发现场的程序。

5.9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性质、特点,向群众告知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5.10应急扩大

5.10.1当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指挥部可上报区应急委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增援队伍,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度,并及时请求市环境应急机构援助。必要时,可上报区政府申请市政府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级别,启动高级别预案。

5.10.2当涉及本区部分地区和涉及本区全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构成重大威胁,采取常态下的措施不能有效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由区政府报请市政府按程序申请进入紧急状态。

5.11事件通报

事件发生地环境指挥部认为本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可能涉及或影响毗邻辖区的,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区应急委和市环境应急委,由区应急委通报相关地区及上级部门。事件的有关情况需要通报相关部门必须经过审批。

5.12信息、新闻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区应急委,由区政府新闻中心具体负责。

5.13应急结束

5.13.1应急结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应急结束: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级别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

(4)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13.2应急结束确定

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在综合分析有关应急处置效果情况后,认为符合应急结束条件时,在征询专家组意见后,报区应急委领导批准同意,由区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并向社会相关信息。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组织本级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善后处置组,负责受伤人员康复、脱险人员安置、死亡人员家属安抚、灾后环境评估、事故调查、取证,现场清洗、消毒,病情控制,修复被损害设施等工作。

对应急处置工作中致病、致伤、致残、死亡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与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员与物资给予依法补偿。

6.2调查、总结

6.2.1应急行动结束后,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情况进行汇总,派员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进行评估与总结,及时编写《环境污染事件调查总结报告》,报区应急委和上级环境应急处理部门。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调查,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

6.2.2对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法律责任。

6.2.3通过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逐步建立和完善区三级环境应急机构的通信、信息网络;环境应急办公室应配备报警受理、通信传递的专用有线、无线电话、传真机、电脑等设备。

7.2物资装备保障

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利用现有环境应急物资、装备、设施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和更新本部门环境基本应急物资装备,特殊设备和昂贵设备资源尽量与省、市共享;政府有关部门(财政、计统物等)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的保障。

7.3资金保障

7.3.1区环境应急组织体系运转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由区计划统计物价局制定计划,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7.3.2区应急委统筹安排环境应急所需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以及人员培训等专项资金。

7.4技术贮备与保障

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环境污染事件所涉及的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组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咨询专家技术人员数据库;区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对环境污染事件预警、应急处置开展技术学习。

7.5宣传、培训和演习

7.5.1环境应急指挥部应通过各种形式,向大众开展环境应急预防知识和自救技能宣传。

7.5.2环境保护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提高环境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

7.5.3环境应急指挥部应定期组织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综合演练,提高事件预警、应急响应的组织指挥、部门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应对能力。结合演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本预案。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简称环境污染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意外事故的发生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突发性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

危险区域:根据污染范围而划定的防止生命受损的区域。

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对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故发生泄漏时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2.1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区人民政府制订并解释。

8.2.2修订:根据本预案对环境污染事件的适用情况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订。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8.3.1奖励:对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3.2责任追究: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不服从上级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或阻碍应急处置行动,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的个人,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年月日起施行。

9附件

附件1《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

附件2《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扩大审批表》

附件3《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结束审批表》

第8篇:境外应急安全预案范文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不,三星堆博物馆高度重视,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迅速打响了防疫阻击战,周密部署,制定措施,确保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截止目前,三星堆景区未发现病毒感染或疑似病例,实现博物馆景区正常收费运营,疫情防控严密扎实、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旅游接待规范有序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景区防控措施,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第一位,根据省、市等防疫工作有关文件要求,严格管控入园游客,做好游客健康排查。

一是制定疫情防控专项预案,成立三星堆景区管委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安排分管领导组建每日督查专项小组,巡查景区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研判景区运营期间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处理方案,同时建立了领导带班责任制和安全管控24小时的工作制度,确保景区运营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措施落到实处。目前三星堆博物馆景区已投入资金10余万元,并在景区游客中心入口安装了3处测温安检门,配置了手持测温枪10支,强化入馆游客体温检测。

三是设立隔离点2处,重点排查境外、市、省和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来往返人员,发现到景区游客中有可疑人员立即带到隔离点进行隔离,并上报市有关部门。

四是做好景区景点清洁、消毒工作。在游客接待中心大厅、咨询台、各卫生间等处备用消毒液、纸巾供游客使用;安排专人对景区内各区域进行消毒和清扫,观光车每日发车前均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检查,单位接送车辆每出车1次消毒1次,保证每日车辆卫生、安全;对遗址区考古工作人员和区域按照景区防疫要求管控监测。

五是严控游客流量,实行一人一码的登记入场制度,景区单日最大接待量控制在最大人流量的75%以内,严格执行入园游客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查看身份证件、登记等防控措施制度;及时更新防疫最新情况公示。

六是规范车辆停放,每日引导入园游客统一将车停靠至接待中心停车场,人与人间隔一米排队有序进入游客中心,防止在入园关口出现人员拥堵现象。同时在园区各个节点、场馆均派驻安保人员进行旅游秩序维护及扫码引导,避免出现人群聚集的情况。

(二)强化物资保障,确保防疫物资充足,规范内部管理。

一是统一采购向工作人员配发合格口罩,确保员工使用口罩合格、防护有效;酒精、消毒液、体温枪、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充足,全力保障游客安全的同时保护景区工作人员自身安全。

二是加强职工用餐管理管控。为防止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景区采取分餐制,提前1天做好用餐统计,餐品按需供应,由送餐人员统一配送,员工不再集中就餐。除此之外,对厨房、食堂的环境、人员都进行严格管控,每天两次定时消毒;配备体温测量枪,对后勤工作人员进行每日晨检;所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口罩等防护工具,手套口罩做到每餐一换。

三是温馨提醒宣传给力。景区自身通过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广泛宣传,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在LED屏、景区入口、微信工作群等均更新了有关疫情防控、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内容,在洗手区域粘贴“七步洗手法”示意图等标识;同时,也通过微信等方式推文了应急指挥部各项通告等内容,从方方面面进行温馨提醒,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带头减少外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四是加强预案演练,提高景区应急控制能力。为提高景区处置能力,制定方案,根据疫情防控预案的要求,模拟现场适时开展了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提高了景区应急处置能力。

三、下一步打算

第9篇:境外应急安全预案范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社会应急服务联合行动工作的开展,成立*街道社会应急服务联合行动工作题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司法所、*卫生院、东山卫生院、东山自来水厂、东山电信局、*邮电局、东山邮电局、*农村合作银行*支行、*农村合作银行东山支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由夏建富同志任主任,管文鑫、胡海杰任副主任。

在办事处设*街道社会应急服务联合行动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分别设立联动机构。指挥中心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日常指挥、协调、综合等工作。*街道社会应急服务联合行动指挥中心协调联动单位派员处置相关警情,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全力以赴做好各类应急管理工作。

二、明确职责

1、街道人武部:(1)负责组织参加大型抢险救灾工作;(2)组织专业人员指导处置民间发现的军用爆炸物品;(3)参加处置现役军人与地方人员之间发生的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4)组织参加突发事件和的处置工作;

2、宣传办公室:(1)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灾害事故及抢险救援活动进行正面宣传报道;(2)协助处置对新闻媒体的求助、投诉和举报;(3)宣传抢险救援及社会联动工作。

3、纪工委:(1)负责联动成员单位履行应急救助职能的督查工作;(2)受理处置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方面的投诉和举报。(3)受理处置各种行政乱收费的投诉和举报。

4、公安派出所:(1)受理处置有关刑事、治安问题的报警;(2)受理处置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堵塞的投诉;(3)受理处置群众紧急求助事项;(4)受理处置消防安全工作方面的投诉和举报;(5)参与各种灾害事故抢救和处置突发事件。

5、应急办:(1)协调处理社会应急服务联合行动的日常相关工作;(2)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向办事处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办事处领导处置紧急重大事务;(3)审核相关应急预案的更新,指导预案演练和公共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4)协调搞好督查和事件调查评估工作。

6、社会发展办:(1)受理处置学校教师、学生因意外事故引发的投诉和举报;(2)受理处理对学校乱收费、体罚学生等情况的投诉和举报。

7、办:(1)协调处理重要问题和群众集体来街道、区、市、赴省和去京上访及异常、突发事件;(2)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问题。

8、政法民政办:(1)受理处置复退军人、军烈属、伤残军人的求助、投诉和举报;(2)受理处置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请求;(3)受理处置乞讨等人员的救助管理;(4)受理处置殡葬工作、方面的投诉和举报;(5)受理处置救灾救济捐赠款物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9、工业发展办公室:(1)受理处置企业劳资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和工伤事故纠纷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2)受理处置有关机构经办向外国企业在本区机构选派中方雇员业务和境外机构在本区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咨询及培训业务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3)受理处置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4)受理处置企业职工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方面的投诉和举报。(5)受理处置对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污染环境方面的投诉和举报;(6)受理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7)受理处置放射源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事件。(8)受理处置对安全生产的投诉和举报;(9)受理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10)受理处置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投诉和举报。

10、城建城管办:(1)受理处置城区供水、污水处理、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2)受理处置区区环卫设施故障、城区道路损毁、供水故障、排水故障、管道煤气故障等方面的应急抢修、求助、投诉和举报;(3)受理处置对乱倒垃圾粪便、乱摆摊设点等行为的投诉和举报;(4)受理处置对违法建设、建筑工地违规施工行为(不含噪音)的投诉和举报;(5)受理处置对违反建筑垃圾处置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6)受理处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商品房预售、房屋室内环境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7)受理处置房地产权纠纷调解、危房鉴定及处置。(8)受理处置对业务区域内燃气管道及附属设备方面的投诉和举报;(9)负责业务区域内燃气管道及附属设备的故障处理和抢修。

11、业发展办公室:(1)受理处置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投诉和举报;(2)受理处置森林火灾方面的投诉和举报;(3)受理处置森林病虫害的求助和举报。

12、法所:对求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13、商所:(1)受理处置商业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2)受理处置对合同欺诈行为的投诉和举报;(3)受理处置对食品流通领域质量的投诉和举报;(4)受理查处对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经济行为的投诉和举报;(5)受理处置消费者对消费权益被侵犯的投诉和举报。(6)受理处置各种哄抬物价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14、供电所:(1)受理处置群众对供电服务方面的投诉和举报;(2)受理处置对电力线路、设施故障和毁损的投诉和举报。

15、电信分局、邮电所:(1)受理处置对通信服务质量问题的求助和投诉;(2)对紧急救助电话,在必要时应提供用户详细资料及报警定位。

其他部门:对群众直接反映的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配合区社会联动指挥中心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三、健全制度

(一)值班备勤制度。各联动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专门分管领导及联络员,落实值班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处置预案,做到组织领导、人员装备、工作措施、规章制度和物资保障“五到位”。

(二)例会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社会应急服务联合行动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开展社会服务联动工作情况,听取成员单位社会联动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三)信息交流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联动工作的要求,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其他有关信息报区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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