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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本单位财务部门集中执行。
二、县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的会计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1.二级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单位的规模配备财务人员若干名;其中总账会计应当由具备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担任,所有会计人员必须持会计证上岗。
2.一级医疗机构应配备专职总账会计,必须持有会计证,另配备一名现金出纳人员(兼职)。
3.各医疗机构的财会人员必须到卫生局财务科登记备案。
4.各级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不得请人代帐。
三、各单位财务部门应按照新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业务收支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药品材料明细账等账簿。
四、各单位收款处每日必须打印门诊收入日报表和住院收入日报表,每月打印汇总的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月报表一份,据以制作会计凭证,住院病人出院必须打印日住院费用清单让病人明白消费。
五、财务部门必须配备电脑、网络等,以满足省市卫生部门财务、统计网上直报工作需求。配备会计软件处理会计业务,实行会计电算化。
六、医疗单位财务部门负有对本单位新农合基金支出的监管责任,严禁发生弄虚作假套取合作医疗基金行为。
七、总账会计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报送及时。报表在次月10日前报送卫生局财务科。
八、各医疗单位应做好单位卫生统计工作。按照省卫生厅统计网上填报内容、按时进行网上直报。统计的有关数据应当和会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相吻合。
九、各医疗单位要严格管理会计档案,及时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归档保管。对会计档案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各医疗单位应依法合理取得业务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做好财务核算、财务监督和经济活动分析,接受财政、物价、税务、审计、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提供真实的会计资料,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十一、县卫生局财务部门要履行对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督职责,定期对医疗单位财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及业务知识培训,对医疗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考核。
十二、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医疗单位,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新农合经费报销及卫生事业财政投入等政策规定挂钩。
一、跟踪审查项目
1、列入区财政监督计划的项目,由区财政局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有关规定,发送跟踪审查通知书。各项目实施主体或属地管理单位接到跟踪审查计划表后,应将有关前期资料先报送区财政局:
(1)基础设施建设、绿化项目:项目立项批复相关资料、投资概(预)算及其它前期资料、会议纪要等;
(2)征地拆迁安置项目:红线规划图、前期调研的资金测算报告、拆迁范围内拆迁户名单、拆迁实施方案等;
2、未列入区财政监督计划的项目,应按照《*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造价咨询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办理;
3、暂未列入财政监督计划,但属于省、市、区级重点项目的,或属于经营性地块收储的,如在年内实施,均追加列入区财政监督计划中;
4、各项目实施主体应在项目开工、实施前及时通知区财政局,安排跟踪审查单位进场,协调跟踪审查事宜后,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项目
列入专项检查的项目,被检查单位应按区财政局的要求,提供与专项检查事项有关的资料和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数据,以及相关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有关资料。
三、内部检查项目
对区财政系统的内部检查(机关处室、区会计中心、各镇(街道办)财政所、个管办、收付中心等),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
因区政府的要求,本计划如发生调整,另行通知。
关键词:基层财政;监督;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297(2008)08-101-01
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工作的主旋律,是财政运行机制的重要构成要素。加强财政监督,推进依法理财,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规范财政分配秩序,防止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基层财政部门大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财政监督,规范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基层财政监督的工作方式、监督手段、法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显露了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本文结合荆门市东宝区龙泉街办财政所近年来财政监督工作的管理实践,作出以下几点探析。
一、基层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监督观念淡薄
虽说财政监督已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但少数单位对财政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高,“自收自支”的观念难以去根,对财政监督存在着误解、反感和抵触情绪。从另一方面讲,作为财政监督主体的工作人员缺乏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存在着监督不自愿、监督不够严、监督不坚决等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观念和思路上的误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政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财政监督办法不完善
由于财政监督部门只有监督权和建议权,监督办法缺乏刚性措施,监督检查仍偏于突击性专项检查或任务性的事后监督,日常检查流于形式,且因与其它监督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明确,交叉制约不规范,增加了监督工作的难度。
(三)财政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
由于财政监督的职责权限及法律条款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漏洞可钻,私设“小金库”、立“账外账”的行为屡禁不止。个别单位无视国家财经纪律,在资金管理上圈“自留地”,采用转移、隐匿等手段逃避监督检查,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逃税、骗税,致应收不收或应收未尽收、应罚不罚,造成财政资金流失。而财政内部忽视监督也成为弊端,有的人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利,有“伸手不为人知”的侥幸心理,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纪现象。
(四)监督法规不够健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呈现出复杂化和多元化,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因素,造成了财政预算收入解缴、征管、入库不均衡的现象,财政支出方面透明度不高、资金使用效益低下、挤占挪用等等都成为制约财政监督职能发挥的“绊脚石”,加之关系网、人情网从中作梗,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基层财政监督部门的执法行为缺少法律依据,排干扰能力减弱,惩罚措施和力度不够,财政注重监督的权威性、及时性、有效性大打折扣,致使一些腐败违法事件发生。
二、对策
(一)提高财政队伍素质
财政干部要牢记为民理财的宗旨,树立财政监督的政治观念、大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观念,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力度。作为基层财政部门,高质量、高效益的服务是为政府聚好财、管好财、用好财、理好财的前提,在管理上要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努力使财政支出最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把财政监督管理贯穿到财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拓宽财政监督工作方式
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财政监督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但财政监督的工作方式是否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问题和新要求,是财政管理中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提高财政监督手段,真正形成监督与管理并重,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工作新格局。
(三)创新财政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加强自我约束和行为规范。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是财政部门内部对权力的一种制约,通过对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可以促进财政政策、法规、制度正确贯彻落实,要对财政部门内部机构预算资金、专项资金、以及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快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实施网络跟踪监督,创新高质量、高效率的监督手段。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财政监督效率。
(四)深化改革,依法理财
一、注重机制建设,完善财政“大监督”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监督办法》、《县财政局关于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推进“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积极创新财政监督方法,努力做到财政日常监督不间断、财政专项监督常态化。
一是完善财政“大监督”制度。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继续推进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充分利用财政监督成果,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进一步优化财政监督流程,完善复核审理程序,不断深化财政“大监督”机制。
二是规范各项检查程序。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制定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年度检查计划,按《省财政厅财政检查工作操作规程》规定的工作规则、程序及时开展检查工作,相关检查资料完善、立卷归档工作要严格按《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做好财政检查整改通知书,检查处理、处罚决定的跟踪督查和落实工作,做到 “统一扎口管理,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规范程序,统一处理处罚”四统一。
三是明确监督检点。把预算管理监督、财政收支监督作为财政监督的重点和关键予以安排,继续加大对“三农”、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重点检查和长效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服务和反馈功能,采取通报、公示、召开情况通报会、联席会等方式,促进检查成果的利用,提高社会对财政监督的认知度。
二、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各项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部门预算检查。围绕预算编制与执行,针对预算管理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抽查和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保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以及预算执行的准确性,促进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各业务科室对财务管理归口管理单位预算执行检查覆盖面要达100%。
二是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关系社会发展和民生利益的重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开展财政收入检查。积极探索收入监督检查方式,结合部门预算、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推进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关注财政收入的征缴管理情况,促进财政收入征管质量的提高。
四是加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认真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厅“严肃财经纪律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重点抽查津贴补贴发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设置 “小金库”,是否存在在财务上违规列支礼品、礼金等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将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贯穿于财政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之中,实现财政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的常态化。
五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在健全管理制度和提高财政内部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促进作用。重点对各科室、基层财政所履行工作职责、制度建设、内部控制、资金安全管理、票据管理、会计核算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按时整改,规范财政管理行为,堵塞管理漏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六是开展会计信息检查。拓展会计监督范围,规范会计主体行为,促进会计信息质量逐步提高。
三、注重统筹安排,推动财政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推进依法监督。建立和完善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和财政管理制度,逐步实现财政监督检查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提高检查效率。在财政监督阶段、实施阶段及后续阶段要充分利用部门预算编审系统、预算执行系统、账务处理网络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业已运行的信息平台,创新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式。结合工作实际,推进综合治税、财政补助对象动态管理分析等系统建设,提高财政监督检查效率,推进财政监督信息化进程。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94)财综字第126号,市政府京政发(1992)35号、京政发(1994)71号文件,我们制定了《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
为做好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运用、偿还等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94)财综字第126号、市政府京政发〔1992〕35号、京政发〔1994〕71号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包括全民、集体、民办、私营、股份制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
(二)离退休职工、临时工、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籍职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1993年以前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的归集
(一)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所属归集部及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以下统称归集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
(二)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代扣代缴。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的交存额
(一)职工个人当年度月交存住房公积金金额,等于职工上年(1月至12月)月均工资总额乘以个人交存率。单位资助职工交存住房公积金金额,等于被资助职工上年(1月至12月)月均工资总额乘以单位交存率。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按国家统计局编制字〔1990〕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个人交存率和单位交存率一致,1995年不低于5%,2000年达到10%。
(三)住房公积金月交存额每年核定一次,年度内不作变更。
第四条 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来源
(一)企业首先从单位住房基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二)行政事业单位首先立足于原有住房基金中划转,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在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财政负担的部分,按单位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由市、区县财政分别负担;
(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的汇交
(一)首次汇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须先向归集部门编报“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及“住房公积金汇交清册”,由归集部门根据登记表及汇交清册登录建帐。已登录建帐的单位在每年5月1日至31日,向所属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及“住房公积金汇交清册”。
登记单位一般应具备独立核算的条件。归集部门也可根据职责范围内各单位的具体情况,规定登记单位的条件。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按月汇交。住房公积金个人交存部分,由单位在每月发工资时代扣,连同单位为职工交存部分,一并由单位在每月发薪日后5天内(逢节假日顺延),开具“住房公积金汇交书”和转帐支票(支票起点不受100元限制),送交所属归集部门,记入单位名下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三)单位每月汇交住房公积金时,因职工调入调出、离退休等引起汇交情况变动时,汇交单位须随“住房公积金汇交书”,向所属归集部门编报“住房公积金汇交变更清册”。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计息
(一)住房公积金的计息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住房公积金从存入之日起,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每年度按月交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入当年按银行一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不足一年按银行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后每年度均按银行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一年一结息,本息逐年结转。但在租金提至成本租金以前,承租单元式公房(不含两户以上家庭合租一套单元式公房)的承租人及其配偶,其住房公积金按银行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
(一)归集部门于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单位向个人发送“住房公积金个人对帐单”,并随时依据单位或职工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受理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查询业务。
(二)为便于职工保存个人对帐单,各归集部门无偿向住房公积金交存人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对帐单存夹”。
第八条 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一)申请用住房公积金购建住房、对自有住房进行大中修和偿还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应向所在单位提交有关证明并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所属归集部门支取住房公积金。
(二)在职职工申请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本人分摊租金超过本人工资总额5%的房租时,应在每年一、二月份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依据该职工上年工资总额和上年所分摊房租核定超出数额,然后由职工持所在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在每年三、四月份到所属归集部门支取。
离退休职工,可按规定向其工资发放单位申请本人分摊租金超过本人工资5%部分的房租补贴,补贴资金从单位的住房周转金中列支。
分摊租金等于实纳房租除以家庭同住职工人数。
(三)住房公积金支取后,在个人帐户内必须保留一个月的交存额。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销户
(一)职工离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可持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所属归集部门办理销户。
(二)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归集部门办理销户。
(三)归集部门负责结清所销户内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交存部分和单位资助部分)全部本息余额,退归销户人。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一)职工在本市调动工作,应持调出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归集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交存部分和单位资助部分及应付利息)的转移手续。
(二)职工办理转移的住房公积金,仍按当年住房公积金的计息状态计息。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的封存和启封职工因离职、停薪等各种原因中断交存住房公积金时,归集部门依据单位填报的“住房公积金汇交变更清册”将其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交存部分和单位资助部分)结余本息封存在原帐户内,封存期间按规定计息,符合支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按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办理支取;恢复交存时,归集部门依据单位填报的“住房公积金汇交变更清册”予以启封。一直未恢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销户规定的,可按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办理销户。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管理综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管理综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财政管理综合考评工作,促进财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领导
为加强考评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财政管理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印洪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张艳华、李国强、齐金成、纪检组长张秋艳任副组长,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监督科、监察室、政府采购办等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考评内容
主要包括预算执行、财政改革、资金安全和行风建设。预算执行考评是对财政支出进度、财政支出均衡性进行综合评估,占综合考评分值的40%;财政改革考评是对预算管理改革、国库管理改革、政府采购改革、财政体制改革、财政监督改革进行综合评估,占综合考评分值的40%;资金安全考评是对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实行负分制,总分10分,扣完为止;行风建设考评主要考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中财政部门的评议情况,占综合考评分值的20%。
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按照《实施方案》和《考评办法》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各单项考核进行了责任分工:财政预算执行考评和国库管理改革工作考评由副局长张艳华负责,国库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支出进度实行月调度,季小结,半年预评,全年综合考评制度。预算管理改革工作考评和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考评由副局长齐金成负责,预算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政府采购改革工作考评由副局长齐金成负责,政府采购办牵头。财政监督管理改革工作考评和财政“资金安全”指标考评由局纪检组长张秋艳负责,监督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行风建设工作考评由局纪检组长张秋艳负责,监察室牵头。
关键词:财政 内部控制 实践思考
建立财政内部控制体系是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强化财政内部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和科学理财的重要手段,也是财政内部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一、财政内部管理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1、2002年,我市实行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2004年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2005年实施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全市共有230多个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资金收付工作都集中在财政国库收付中心,集中核算和集中收付以后,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届对此都比较关注,上级领导也十分关心,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是否比以前规范?工作效率是否比以前提高?
2、在以前部门和单位分散收付、分散核算的情况下,部门和单位掌握的资金规模较小,资金风险也由各部门、各单位分散承担。在部门预算和集中收付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基本全面控制了预算内外资金,对资金按统一的预算标准进行分配和管理,财政资金通过国库收付中心直接拨付到单位、项目,财政部门调控财政资金的能力增强了,资金管理的权力集中了,但随之而来的资金管理风险也高度集中了。近几年,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实力也迅速增强,每年有近百亿的可用财力,如此大规模的财政资金统一由财政集中收付,能否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防范财政风险呢?
3、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作为手中握有资金分配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财政干部,常常面对着形形的各种诱惑,如果立场不坚定、意志不坚决,加上监督不得力,在诱惑面前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近几年财政干部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中不难发现,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监督控制措施,是客观上使这些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外部原因。事实深刻地警示我们,缺乏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的产生,作为管理资金的职能部门,如何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预防、内部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中的漏洞,如何促进财政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最大程度地保护财政干部,这也是我们面临的问题。
二、建立财政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下,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更加重要,只有建立制度、执行、考核三位一体的具有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功能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形成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制衡有力的财政管理机制,才能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财政风险,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
1、建立财政内部控制体系是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的需要
建立财政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使相关业务管理科室改进管理、提高效率,从而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更好地履行财政管理职能。
2、建立财政内部控制体系是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的需要
建立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及时预防和纠正财政内部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防范财政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客观和必然的选择。
3、建立财政内部控制体系是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的需要
近几年,我局陆续实施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等一系列财政改革举措,但构建公共财政的现实基础还比较薄弱,在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工作的过程中,我们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碰到的矛盾也越来越复杂,如果我们不注意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不注意规范财政的内部管理,那么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和各种问题就不会得到及时处理,各项改革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就有可能走样、变形,以至影响整个改革的深入,影响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
4、建立财政内部控制体系是推进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
强化财政内部控制和监督,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预防、内部控制机制,保持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威慑力,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唯有如此,才能促进财政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财政干部。
三、开拓进取,稳步推进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根据财政部制订的《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财法[2005]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财政管理与改革的实际,本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把影响面广和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管理中的核心业务-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资金拨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4项管理职能作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自2006年下半年起,分三个阶段全面推进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1、前期准备
一是指派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学习考察小组,分别到江宁区财政局、无锡市财政局学习考察,研究分析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局财政管理与改革的特点,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局内部控制体系制度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内控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框架和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和要求;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内部控制的基本方法和项目控制的基本要求,制订实施前期准备阶段的工作计划。参照上级财政部门相关管理职能规定,调整和优化科室职能,以行政执法责任制、权力公开工作中法律法规清理为基础,对照各项行政职权(行政收费、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确认、其他行政职权)重新梳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度。三是重新梳理业务操作流程,按照人员配备情况,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细分业务流程环节,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程序,并分析各项业务流程环节,识别各环节可能存在的管理风险,将存在管理风险的环节作为控制点,评价各控制点现行控制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按照内控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要求,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2、制度设计
首先是建立制度设计工作目标,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现有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进行修订、整合和优化,明确控制原则,规范业务流程,形成岗位职责明确、纵向直接控制、横向互相牵制、内部循环约束、运转高效顺畅、监督制衡有力的运行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其次是明确制度设计工作思路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通过对授权、办理、核准、执行、记录和复核等管理活动和业务环节进行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全过程监督控制,从而保证财政管理活动的正确性、严密性和规范性。制度设计工作应当遵循相互牵制、程序定位、协调配合、层次效率、计划(预算)、执行、监督三分离等基本原则。相关科室依照各自职责先后制定了财政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财政管理资金拨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4个内部控制制度。
3、评审实施
一是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明确评审中应把握的的基本原则及评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环节;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根据评审的基本原则及评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环节对每个内控制度组织评审活动,先由科室共同评审,再由项目办集中评审,经初步评审后报局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三是经局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颁布实施。
四、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财政内部控制体系与财政部颁布实施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17项具体规范相比有较大的不同,应当认真研究和制定作为纲领性的基本规范,重点在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内容和方法上,特别要强化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2、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应当树立财政大监督的理念,要将业务科室的管理控制、科室之间的关联控制和监督机构的专职监控统筹考虑,并贯穿于制度设计的全过程,还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与共享。
3、财政内部控制与企业内部控制相比,在控制对象、控制目标、控制方法上有显著不同,企业内控侧重于内部会计控制,而财政内控侧重于管理程序控制,特别要注意优化业务流程,强调程序定位控制,还要结合财政管理的特点,满足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符合财政改革和发展的趋势。
4、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是财政内部涉及面较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应当注意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重点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合理划分管理职能,明确分工和工作责任,还要根据人员配备、业务能力、职业素养等情况以岗定人、合理分工,杜绝人浮于事的现象。
5、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要在确立管理目标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管理活动中存在风险的可能性,准确识别风险控制点和风险控制岗位,正确评估风险结果,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既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又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明确各控制项目监督检查的基本内容、方式方法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及其责任追究。
6、财政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要充分考虑金财工程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统筹规划,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到设计上有接口,浏览上有权限,运行上有监控。同时要结合国家财经政策、财政管理与改革的发展变化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
五、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取得的初步成效
1、明确了工作职责
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既优化了科室职能,也厘清了人员分工,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明确了职责权限,形成了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横向制约、纵向控制、相互协调的管理机制。
2、优化了业务流程
内控制度建设对各科室原有的管理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优化和再造,按照充分授权、岗位分离、权力制约、操作规范的设计要求,合理运用授权批准控制、会计核算控制、管理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信息技术控制等一系列的控制方法,结合财政管理与改革发展的实际,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了管理程序。
3、防范了管理风险
通过对财政管理业务流程的优化,准确识别了管理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明确了风险控制点和风险控制岗位,科学制定了风险控制点控制标准,提高了业务操作人员的风险意识,有效防范和化解了财政管理风险的发生。
4、提高了监督效能
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促进了财政大监督格局的形成,使财政内部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变,由静态检查向动态控制转变,由财务检查向制度控制与财务检查并重转变,真正实现了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推动了财政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有效提升了财政监督整体效能。
六、财政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1、管理体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方面仍有不足,特别是在预算、执行、监督三方面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分离。按照相互牵制原则的要求,财政内部各项管理业务活动必须经过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环节方能完成。在横向关系上,至少由彼此独立的两个科室或人员办理以使该科室或人员的工作受另一个科室或人员的监督;在纵向关系上,至少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或环节,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对授权、执行、记录、核对等不相容职务必须实行严格的分离控制。
2、财政大监督理念尚未深入人心,日常监督工作仍需加强。《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以特有的视角和较大的篇幅在全国同类地方立法中首创了“日常监督”一章,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的各项规定,在财政内部全面树立大监督理念,构建大监督格局,高度重视日常监督,把财政监督寓于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的全过程,从制度上改变当前重事后检查、轻日常监督的倾向,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检查相结合的监督体制,逐步建立起财政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3、信息渠道不通畅,内部配合不协调,考核措施不到位,监督方法不得力,降低了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效能。要建立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会办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和整改,保证信息通畅,加强配合协调;要建立具有权威性的内部控制体系考核小组,制订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考核奖惩办法,对内控体系运行全过程实施全面考核、奖惩和督查;要建立电子化财政监督信息系统,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预警和规范性控制,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实行实时监控,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系。
参考文献:
[1]程晓.浅谈如何加强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 2009
[2]杨慧玲.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完善[J].现代商业, 2009
现将效能监察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及各部门效能监察自查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和其他相关领导按照集团公司效能监察工作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合约部、工程管理部、技术室、质检室、实验室、机材室、测量组、安全部、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理职责范围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查的重点是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是否达到制度规定的要求及取得效果。项目领导班子及各个部门负责人都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没有不作为,消极应付、失职渎职等行为。
以下为领导及各部门的岗位职责履行自查情况报告:
1、项目经理:在这个项目开工至今一直对公司经理负责,全面负责项目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工程项目整合型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负责;负责向项目部员工传达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贯彻执行分公司的管理方针,确保了项目部目标、指标的制定;核准项目部的机构设置、职能分配、人力资源,并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负责项目部的内外接口工作,保证了项目对外关系的紧密联系。
2、项目总工:分管项目部的施工技术、质检和试验等管理工作,管理技术室、质检部及试验室的工作,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在开工初期进行了整合型管理体系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分管好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至今项目没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组织精心编制《**大桥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图纸复核和一般设计变更的控制工作;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
3、项目副经理:组织编制了项目年、季(月)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控制了工程机械设备、设施的使用,控制了施工用电;分管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审查合格供方,控制了项目材料成本;分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方面管理工作;所分管的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的建设上一直按照施工规范严格施工,施工队没有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现场桥涵结构物合格率100%。
4、技术室:全面负责项目部工程技术文件和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精心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质量计划,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和技术交底报告;负责施工图的复核审查、发送、保管和整理,组织技术交底会议;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临时、辅助设施等的设计;撰写各类工程技术报告,参加工程验收和技术鉴定会议;负责项目变更意向申报工作;参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工作;建立收集本地区天气、水文情况和相关气象资料,并进行整理与归档;组织项目部有关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工作;及时的完成了项目部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5、合约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了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和本项目的服务采购控制;及时的收集顾客意见,并与顾客沟通,使合同能够及时签订,材料进场时间及时、不拖延;负责HCS系统运用、管理及维护;负责好本部门记录管理。
6、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了本项目年、季(月)施工计划并实施;归口管理整合型管理体系运行方面的工作;组织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化工作,并参与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工作;组织编制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应急计划和程序,并实施应急演练;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监视测量工作;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并对重要环境因素/需控制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监视测量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的绩效;对职业健康安全的事件、事故、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控制;负责材料的采购控制;对顾客财产进行控制;对原材料的产品标识进行控制;负责采购物资的贮存、防护;组织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负责项目部能耗的统计工作。
7、质检部:开工至今很好的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法规结合项目的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全面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立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公司、项目部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制度,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配合上级主管机构的质量监督检查,并跟踪处理有关质量问题,及时完成检查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反馈问题的工作;建立工程质量动态管理,实行工地检查制度,组织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加强内业资料质量管理,规范施工自检、评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定期检查,资料收集、整理评定情况,确保其真实性、可靠性和对工程质量的客观评定;负责产品的检验工作和状态的标识,负责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控制。
8、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部人力资源的调配;配合分公司实施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组织岗位能力的识别工作;对项目部特殊岗位人员进行控制;配合公司/分公司做好有毒有害工作岗位人员职业病的体检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项目部汽车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项目部印章的保管与使用;负责项目部的综合治安及计划生育工作;组织项目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工作;归口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工作。
9、试验室:负责校准、检测试验仪器;抽检或检验原材料、半成品和构件;负责试验记录的控制及分析统计,及时提交试验报告和统计分析报告;定期分析试验数据和结果,应用统计技术,不断提高检测和实验水平。负责试验设备的管理;负责试验方面的内外接口与协调。
10、机材室:负责材料的采购控制;对顾客财产进行控制;对原材料的产品标识进行控制;负责采购物资的贮存、防护;组织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负责项目部能耗的统计工作;建立本项目设备台帐、填报机械使用报表、动态表、保养计划表。
11、测量组:负责现场施工测量工作;对测量设备进行管理,建立测量设备台帐;负责测量设备的使用、保养;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管理。
12、安全部: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工作;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应急计划和程序,并实施应急演练;负责职业康健安全绩效的监视测量工作,组织安全教育;对现场施工重要环境因素/需控制的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对职业健康安全的事件、事故、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控制;负责安全管理系统运用、管理及维护;负责项目部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有关要求做好用工管理
有鉴于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的现状及特点,对现场施工人员中的并非公司内部员工的人员,数量大,来源复杂,且出现工伤等劳动风险的几率较大,必须特别审慎对待,在与分包单位签署施工合同时一一做相应的协议予以明确,防范非劳动关系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而对于大量的施工劳动力,项目部尽量通过有资质的劳务公司,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医疗或者综合保险等社会保险。并接受分公司对用工情况和工资支付的监督。
对于本公司的办公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区分其不同性质: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劳动合同的形式。对于保洁、保安等辅岗位人员办理非全日制用工,属项目施工管理、试验、测量、材料仓管、财务、司机、档案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一律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对于拒不同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一律不与录用。此外,对于愿意长期在企业发展,也属于企业需要长期留任的其他人才,企业在经过严格审查后,可以选择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证基本发展。
不管是本公司职工还是临时用工,项目部通过规范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激励措施,致力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制定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制度、抓好项目材料管理
本项目的工程材料管理人员都是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项目所购买的材料都是经过精挑细选,优质优廉的。
项目部规定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所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所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现场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工程管理人员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
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施工现场如有违规行为,一律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理,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项目财务管理
为明确财务责权,健全财务制度,特设立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此项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施工队工程款、材料费、临时设施费、及项目管理费用。
施工队工程款每个月由合约部按时并经双方签认后进行结算,并通过公司财务部进行结算支付工程款。
进行材料费包括工程施工中直接耗费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低值易耗品(构配件、零部件)及周转材料费用等。
1、外购材料费。各种材料的购买均应先做好采购计划,做出预算并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购买,对于工程建设材料的购买,均应与厂家订立合同后购买,购买时填写材料资金审批表,经项目经理签字,公司审批后发货。
2、采购人员将所采购物料运至项目工地时,采购人员凭物料原始单据及仓管员开具的入库单至财务部核销帐款;采购原始单据上必须注明所购材料的名称、品牌及规格。
清杂费是指直接费用以外用于施工过程的各项费用,主要含:工程临时费用、现场清理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等。清杂费用由各单体工程项目负责人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凭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负责人向经理申报,由公司核批。
间接费用是以项目管理小组为组织、管理施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费、工程项目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工程项目施工搭建临时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例如临时水电费用(见工程项目临时水电管理条例)等。临时设施费用由工程部负责人按工程项目预算进行核批后,各单体工程凭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的相关原始凭证进行核销。超出工程项目预算部分,须由该单体工程负责人向经理申报,由公司核批。
工程项目管理费用是指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含: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交通车辆费、差旅费、临时办公住所费、通讯费、工作餐费等。
1、管理人员薪资是指各单体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每月薪资,主要含:基本工资、效益工资、项目补贴。其中基本工资及效益工资按公司管理条例中规定之岗位级别发放;项目补贴按公司规定的各人标准在每月薪资中体现。
2、办公用品管理费用。主要包括:文具费用、电脑耗材、办公输出等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项目工程量大小,按预算比例划拨至公司帐户,做为工程项目办公用品管理费用。综合管理部依据工程项目办公用品申领单,并结合公司当前配置状况,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在项目经理签核后进行统一置办、配发。特殊情况如需在外自行购置的,应由项目经理向综合管理部另外申请,公司核批,方可自行购置。各单体工程项目相应发生的相关办公用品费用,综合管理部核办后,提交财务部计入公司管理成本。其他办公用品管理按公司相关办公用品管理条例执行。
3、交通车辆费用。是指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管理小组所发生的交通费用,财务部依据综合管理部提供的车辆统计费用,将此项费用计入项目工程项目之管理成本中,并在每月的资金使用计划体现。
4、临时办公住所费。主要包括:办公设施、日常用品、房租水电、煤气等。综合管理部依据各单体工程项目的此项预算及公司资源配置状况,酌情办理部分资源购置及办公设施、日常用品之出入库手续。
5、通讯费用。是指项目管理人员日常对外对外交流所发生的通信费用(手机、固话、上网费用),由各项目经理核批后,该项费用由财务部计入项目之管理成本。
6、差旅费。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地点之外发生的用于工程项目管理及采购事宜的费用,由各部门人员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核批后,以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核销。
各种相关原始凭证,须在票据后详列发生时间、地点、费用发生事由及费用相关人员,由费用发生人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六、制度管理
项目部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的“五统一”管理。并使管理体系有效的运作,确保安全优质地完成施工任务。
通过落实管理机构的职责,达到机构落实、职责分明、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的管理格局,使项目部管理程序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以确保工程施工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成本等目标的实现。
项目部制定了相对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材料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
开工至今,项目部所有员工都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出现违反制度的情况。
七、总结
**项目是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艰巨,因此加强管理,提高效能,促进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显得尤其关键,这次的项目效能监察工作的开展一定能使新中三标项目的效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进和提高。
效能监察自查报告(二)
近年来,财政监督检查股的工作,在财政局党组和财政监督检查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XX县财政中心工作,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于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为目标,创新财政监督机制,规范财政监督行为,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一、财政监督检查职能履行情况
2、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质量为重点,完成了县政府及局领导部署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一是组织开展了县财政安排春节期间维稳解困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检查。对检查出的专项资金分配不合理、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终端项目监管等建议。二是完成了县政府交办的退耕还林专项资金情况调查。对检查发现的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写出了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得到县领导的肯定。三是完成了县政府交办的乡镇七站八所经费财政保障情况的调查,摸清掌握了乡镇七站八所财务收支一手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剖析了站所工作运行资金保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3、落实财政“大监督”理念,积极组织完成了各项财政监督检查任务。一是认真组织进行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检查规范了单位财务收支核算行为,提升了会计数据的真实性,维护了财经纪律,促进了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二是组织财政各业务部门开展了分管资金的跟踪问效检查,促进了财政各业务部门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使财政管理绩效得到了较大提高。三是加强对乡镇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了乡镇财政、财务和会计工作,提升了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
二、财政监督检查股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
财政监督检查股的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同志们的努力下,工作效能逐年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比领导的要求,对比服务对象的要求,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对乡镇财政监督业务指导作用仍需加强;二是程序文书和处理处罚尺度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化建设滞后,数据共享还有待提高;四是促进财政各业务股室监督职能发挥还有空间;五是财政监督公示公告面不够。今后,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监督工作,更好落实财政“大监督”理念,大力抓好监督力量整合,转变监督思维和方式,突出监督重点,依法进行财政监督,积极探索,勤奋工作,不断推财政监督工作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的安排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县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安排和财政局党组的要求,在干部作风方面,我们严格执行局机关“三个三”的规定,着力提升工作效能。一是“三个用心”,即用心履职、用心办事、用心待人;二是“三个增强”,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危机感;三是“三个完善”,即完善学习制度、完善督办制度、完善考评制度。从建立股室岗位责任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财政监督检查人员言行入手,努力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大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强化财政监督机构自身建设,维护和树立财政监督检查干部的良好形象。
1、强化干部作风。以教育为手段,用制度促管理,对部分同志安于现状、按部就班,敷衍马虎、得过且过,心气浮燥、不思进取的现象,狠抓思想教育,明确目标要求,严格制度管人,加强督促管理,努力使干部在思想上有触动,在态度上有转变,在行动上有改进。
2、规范监督行为。以规范化、程序化监督为形式,用科学、民主、依法监督上水平,在财政监督工作中,对要求不严、把关不紧、原则不强、效率不高的问题,认真完善岗位责任制,建立规则程序,加大约束控制,严格规范财政监督行为。在规范行为,依法行政的同时,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主动服务,履行好财政监管职责,维护好县域经济秩序。
3、提升工作效能。以工作效能为目标,用工作责任提效能,对于财政监督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岗位问责考核制度,在财政监督质量考核上,以每个工作人员轮流担任财政监督检查组组长,每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的规定。突出工作人员的责任,强化工作人员的主动性,提升了财政监督工作效能。
4、拓宽监督范围。为使财政监督运行更高效、措施更有力,将财政监督纳入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监控,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由以往只重阶段性、集中性、突击性的检查,转变为事前参与预警、事中跟踪防范、事后审核问效的全过程同步监督检查。二是由以往只重预算内、外财务收支检查,转变为对预算编制、执行、各类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全方位监控。三是实施合力监督。建立财监局和各业务科室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监督机制,同时协调好与纪检、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关系,提高财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四是由以往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只重经济处罚,转变为处罚整改并重,突出财政监督长期效应,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
5、完善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财政监督机制,科学、民主、依法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是财政监督工作效能提高的保证。为此,我们将狠抓了财政监督机度建设:一是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出台《XX县财政局关于构建财政“大监督”体系工作实施办法》、《XX县财政监督检查岗位职责》、《XX县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办法》、《XX县财政监督工作问责考核办法》、《XX县财政监督工作纪律》等办法和制度。二是规范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制定《XX县财政监督精细化管理工作规范》,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职责,法律、法规依据,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四个方面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进行明确和规范。
效能监察自查报告(三)
按照全市关于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我们把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作为改善行政管理、推进机关建设、加强勤政廉政的重要措施,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我局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二、我局遵守和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八条禁令》的贯彻执行,把落实《八条禁令》视为交通党政工作的重点之一,将之列入议事日程。决定将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交通工作目标考核、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为了加强,将《八条禁令》的执行落到实处,市交通局成立了由局和办公室人员组成的纪律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八条禁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定单位主要是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了加大警示力度,我局还制作了“保山市交通局政务公开栏”,将《八条禁令》列于上面,悬挂在局机关办公楼的大厅,让进入办公楼的每一个工作人员抬头便见到《八条禁令》,时刻敲响警钟。为了避免贯彻执行《八条禁令》出现“一阵风”、“走过场”,我局决定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二级事业单位执行《八条禁令》的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时间上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确保一个月检查一次;方式上采用专项检查、明查暗访或纳入其他检查的形式;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工作纪律,有无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外出办私事的情况,以及挂牌上岗和按规定着装的情况。二是检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于局上下达的工作任务是否按时完成,是否存在有安排无落实,或拖着不办、顶着不办、办而不实的情况。三是检查廉洁自律情况,有无收受贿赂,插手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公私不分,用公款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等情况。市局明确规定,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八条禁令》的,视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违反禁令而单位不及时处理或徇私包庇的,要追究相关的责任。自贯彻执行《八条禁令》以来,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令行禁止,未发现违反禁令之事。
三、多方采取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的情况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近年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市交通局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交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偿还欠款和杜绝清欠并重,强调政府带头清欠,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正确处理好清欠与发展交通的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着谁直接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谁负责组织清欠工作的原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通过扎实工作和认真清理,查清全市交通系统拖欠公路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数量和原因,经过积极协调和多方争取,至20**年春节前,共清偿兑现公路工程款2766.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2355.96万元。
通过清欠工作,我们认真分析目前我市交通建设管理工中存在此类问题的原因,加强调查研究,建立起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家投资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交通建设领域的改革,在体制机制的管理方法上进行创新,特别是针对拖欠问题,研究建立科学的交通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体系,推进劳动用工合同制,加强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方式。
四、我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行政许可法》反映了设权应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等权力运行的一般规律。我们交通上的行政许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省、市法制部门确定的时间表,我们重点做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清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二是清理行政许可项目,明确项目名称和实施机关;三是清理行政许可规定。整个清理过程中,都按时、按量和按质填报好各类表格,报市法制局审核。经过清理,市交通局是合格的一类行政主体,市运政处、市地方海事局是法规授权的二类行政主体。共涉及行政许可项目三十五项(市交通局六项、市运政处二十二项、市地方海事局七项)。
五、结合制度建设进行效能监察,建立效能监察长效机制
这次核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政策,核查的重点是对同村重姓名、重身份证号、重补贴账号等农户信息进行筛查、甄别,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整改。鉴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影响大,县(市、区〉政府作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惠农补贴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组织财政、农业、综改办、监察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认真开展核查整改工作。通过这次核查整改,确保本地农户补贴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杜绝虚报补贴面积、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现象,使党的惠农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二、找准问题,切实进行整改
县的工作专班要对所有被核查的乡(镇)进行分片包干,组织人员对每个村组、每项补贴的重名农户逐项核实、说明原因,由工作组负责人签字、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后报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要对审核结果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更正,并以政府名义将审核、整改情况于4月10日前上报省财政厅。市(州)直管区参照县(市、区)做法,由区政府组织审核、整改,并将审核、整改情况报市(州)政府,由市(州)政府汇总后按上述时间要求报省财政厅。
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别情况切实进行整改。对同一农户耕种同村不同组的土地(包括亲戚、他人)而开设多个补贴账户的,要合并成一个账户;对农户承包村组机动田享受补贴的,要与村组签订协议,并与承包人自有耕地面积合并,以承包人姓名申报补贴;村组机动田由农户耕种并以农户个人名义申报面积、领取补贴,但资金入村集体账的,一律由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收回资金返还给农户,并由乡(镇)政府责成村组规范与耕种农户的合同关系;农户重复申报面积、村组虚报种粮面积而领取的补贴资金,一律由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收回;对当年既没种粮也没有享受补贴资金的农户资料应予以删除。
三、强化责任,确保核查整改工作不走过场
各市(州)财政局和省财政厅驻各市(州)财政监督办事处要对所辖县(市、区)的核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和重点抽查,抽查面不得低于每个县(市、区)乡(镇)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