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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和城市设计的区别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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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规和城市设计的区别

第1篇:控规和城市设计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城市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

引言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如何有效落实城市设计的相关概念,保障规划控制对城市形态的良性指导,不仅是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值得研究的难点问题。现代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两者之间有明显的不同,同时两者又是相互交融与互补的,在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建设专项规划中都包含了城市设计的内容。

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产生与发展

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我国的城市建设领域出现了新的情况,即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国有土地的有偿出让与转让、房地产市场的出现、住房制度的改革等一系列的变化,使得各方关系更加复杂,众多矛盾不断出现,我国旧有的城市规划工作方法不再适应需要。在规划上,总体规划急需下一层次的规划来对它进行深化解释。而传统的详细规划着重于总平面布局和空间形体组织,缺乏整体性,无法深化总体规划,导致总体规划与传统的详细规划不论是时间上还是内容上的跨度越来越大;在管理上,规划与管理严重脱节,规划设计不能适应管理的需要。于是,我国规划界迫切需要一种能够承接总体规划与修建设计,联系规划与管理的全新的规划类型。

1986年8月,建设部在兰州召开了全国城市规划设计经验交流会,会上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介绍了虹桥开发区规划,规划将整个地区分为若干地块,采取国际惯例对每个地块提出了八项指标,本次规划已初具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雏形。此后,清华大学与同济大学分别在对桂林、厦门的规划工作中进行了通过建立指标体系来引导规划建设的探索。而广州市在街区规划中通过了《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两个地方性城市法规,通过立法程序确立了街区规划的权威性。这些都对当时我国的城市规划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使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传统的详细规划有了本质上的区别。1988年,《城市规划》编辑部和唐山市建委联合举办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题研讨班,广泛交流了国内的实践经验,系统介绍了国外的理论与实践,我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理论体系正式建立,并在此后的应用中不断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概念也被建设部在1989~1993年的城市规划工作纲要中明确提出,并列入1991年10月1日施行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

2.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市规划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控规在规划体系中承上启下的衔接作用。控规初期产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解决总体规划与传统的详细规划之间跨度大、不好衔接的问题,因此当初的讨论焦点就集中在了控规的衔接作用上.有专家提出总规应为控规提供该地区在总规中的性质、地位等总体要求,及居住人口的大致规模和周围道路、工程管线的规划来帮助控规起到衔接作用;而有的专家从理论上论证了控规必须具有衔接作用,认为总规是一种粗线条的规划,而传统的详细规划着重于总平面布局和空间形体的组织,需要控规在用地性质、土地使用强度、城市设计等方面进行控制;还有专家从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建筑规划、建筑设计、环境设计之间的联系和约束,联系实际详细论证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该起到的衔接作用。上述观点都强调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大重要作用,即深化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意图,把土地使用性质、各项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具体落实到每一块开发建设的地块上。又把各项重要的规划设计要素抽象成明确的指标和设计要求,以作为下一步修建设计、建筑设计和建筑管理的依据。

3.城市设计的概念

有关现代城市设计的定义及其在城市建设各个层面中的内容,国家尚未出台有关城市设计层面的相关规范。按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中城市设计定义是:“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做的整体构思与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笔者尝试着给城市设计做出如下表述,城市设计是根植于社会和环境的脉络,为公众创造一个舒适宜人,方便高效,景色优美,且富有文化内涵和艺术特色的城市空间环境,城市设计应遵循以人为本,整体环境设计,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同时,城市建设应富有动态与弹性,视其具体情况可随时进行合理的调整与补充,从而保证城市整体艺术水准和环境质量。

4.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

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主要是对城市局部地区的空间环境作进一步控制与整合,将同地与空间转化易于限定和控制的符号、文字、数字,用分析和规划控制引导指标形成对不同层次间的界定与表达、并要近远期结合,针对不同地段的城市空间做时序上的统筹安排,并提出不同的控制意见,同时由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地块划分较为机械,小地块之间互联不够,运用整体城市设计的手法可解决控制性详细规划系统内部无法克服与协调的病端。

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首先进行宏观层面的城市设计运作,即城市设计的深层内涵研究,以此确定其具有决定意义的“依据”内容。如构建适宜的布局结构、整体景观设计等,宏观层面研究工作内容是城市设计运作的核心工作。控制性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城市历史环境特色的研究、自然环境的保护与利用、结构骨架构思、绿化及步行系统设计、景观视廊的组织、城市结点系统的构思等。

结构骨架是宏观层面城市设计研究中的重点内容。结构骨架属于该阶段城市设计的精髓,良好的结构骨架具有潜在的价值作用。景观视廊的设置,保证了城市空间环境中,主要景观与最佳观赏点之间的有机联系,扩大了城市空间界限,赋予了城市空间层次与特色,是城市设计重要的组织手法。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城市主要视廊通道应在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得以深化和具体化。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根据环境条件进行景观视廊组织。

微观层面城市设计内容是相对于“宏观层面”而言的,这部分内容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叠合。它是对城市特定元素的设计,是城市公共空间的具体化,应归入“引导”控制的范畴之中,涉及内容列举如下:空间组织、景观组织、建筑群体形态、环境设计、轮廓线组织、重要“节点”等。微观层面城市设计中尤其要注意设计的弹性,以便于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衔接。

城市设计的研究成果,应通过抽象、概括转译成控制指标体系,具体落实到相应的建设地块上进行控制,以便作为土地招议标底条件和融入修建I生详细规划,在建设中付诸实施。相关研究应在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并进行优化选择,确定相关的定量数据。

在具体的运作中,通常先确定规划区域的结构骨架、各地块的用地性质、道路绿化系统;再从城市设计的角度考虑不同空间序列的关系,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反复调整修改、使两者互相融合;最后以指标的形式确定下来,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具体设计。需要特别指出的一点是,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尤其应注重整体的有序性,避免在细枝末节上进行过多的雕琢。

5.总结

第2篇:控规和城市设计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网络型城市;规划编制;城市特色;海盐县

根据嘉兴市的发展目标,未来5年嘉兴市将基本确立作为区域交通枢纽的重要地位,成为一座以“一主五副一新城”为主框架的现代化网络型大城市到2011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城市化水平超过70%。

海盐县作为这一现代化网络型大城市主框架下的副中心该如何对自身正确定位,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抓住机遇,承担好自己在区域中的角色,使城市的发展实现有效的飞跃。现从城市规划的编制、管理等方面作一探讨。

一、海盐县现状分析

海盐县位于浙北杭嘉湖平原,处在嘉兴市域东部,东南濒临杭州湾,西与海宁毗邻,北与嘉兴秀洲区、平湖接壤,陆域总面积529.73平方公里,属浙江省嘉兴市下辖五县市之一。

(一)背景

1.长三角经济区联动发展,城市区域化、区域城市化日益突出;嘉兴现代化网络型大城市整体发展的要求。

2.交通区位条件的改变:杭州湾跨海大桥、杭浦高速、海盐港区的建设以及各级航道的改造建设。

3.海盐自身发展的要求:向工业化后期迈进。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县域内交通基础设施大建设的到来。杭州湾跨海大桥极其北岸连接线、绍嘉高速跨海大桥、杭浦高速公路等的规划建设,使海盐成为沪-杭-苏-甬四大城市的一小时交通运输中心,由交通末梢变为交通节点的“双刃剑”效应。

2.全国重要核电基地所在地。核电对海盐的经济总量的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并对本地的科技、商贸、建筑行业祈起到一定推动作用,但影响了主城区向南发展。

3.城乡发展相对均衡。对于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但不利于增强海盐中心城镇的带动能力和集聚能力,难以形成有序的整体发展格局,阻碍了城乡统筹发展。

4.新一轮产业转移的到来。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相对低廉的文化、劳动力、土地等成本优势,是承接产业转移的绝佳地。

二、规划编制状况

(一)初步形成较完整的城乡规划体系

2000年以来,海盐县的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果。近年来,县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分别组织编制完成了《海盐县城市总体规划》、《海盐县域总体规划》以及城东、城西、城南、城北、中心区控制性详规、大桥新区控制性详规,城区可开发建设区域控制性详规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完成了《海盐县城市交通专项规划》、《海盐县绿地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下辖各建制镇完成了总体规划的编制或调整,村庄布点规划和建设规划也已完成,初步形成了县域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相配套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为规划审批、管理和执法监督提供了依据,为海盐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超前服务。

(二)规划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海盐县城市总体规划》急需修编:上一轮总体规划于2001年开始编制,于2003年编制完成。由于编制年代较早,杭州湾跨海大桥、杭浦高速、绍嘉高速、杭州湾围垦工程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基础资料的相对薄弱,使得在总体规划编制中对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以及产业发展战略等方面的分析研究不够全面,内容有所缺失,且与该轮总体规划相配套的近期建设规划已过时效,故海盐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及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迫在眉睫。

2.部分控规的调整和完善:一是因编制的年代、设计单位的不同及时间要求等各方面的因素,原有各地块控规不同程度存在道路管线的衔接不顺畅、一些基础设施没有实现共享、地块的功能定位不够合理、在城市总体中的职能分工不明确等问题,编制的内容和深度也未达到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如城东区控规编制时尚无围垦项目,故没有涵盖围垦区;城南新区和城西区的次干道和支路在道路定位、路幅、管线综合方面存在问题等。二是对城市肌理及城市特色的研究缺乏。控制性详细规划过分追求“可操作性”,只满足开发建设的基本功能,而对城市景观和人的行为环境较少涉及。由于没有与城市设计很好地结合,易造成城市景观混乱,城市特色消失。三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忽略整体控制,只专注地块控制,妥协于市场选择的无序性和随意性,造成规划管理的混乱;且由于缺少对政策与经济的研究,使规划成果缺乏科学依据。为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必须在城市规划编制阶段加强经济分析工作,使城市规划具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四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控制指标的制定重视不够。导致控制指标直接套用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等,或凭“拍脑袋”制定控制指标,而缺乏认真、仔细地研究。因此规划编制缺少技术支撑,规划深度不够。如:居住用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按照国家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应指标直接确定,而不考虑规划地块的用地面积大小以及所处的位置。五是各乡镇的控规编制还未全面展开,导致乡镇规划的随意性和可变性较大。所以在县域总规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应对各控规进行梳理、调整和完善和补充。

3.乡镇总规的调整和完善:在县域总规的指导下,根据县域总规所确定的空间发展战略和目标,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定位和职能,在规划政策方面加强对重点乡镇的支持力度。根据长三角地区乡镇的发展特点和海盐地域面积小,人口规模小的实际情况和交通发达的特点(县城到各乡镇半小时经济圈),乡镇的用地均衡无法套用城市用地均衡要求,在海盐目前的状况下,乡镇工业用地占有的面积较大,而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占有的面积较小,乡镇相当于工业功能区的特点,探索乡镇发展的出路。  4.村庄布点规划和建设规划有待完善:海盐的村庄布点规划由于时间要求紧以及政策上的不连续性导致村庄规划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可操作性不够,由于村庄规划全面铺开过速,在技术、政策等方面存在经验不足,导致在规划编制工作上调查、分析、研究不够,布点规划可操作性不理想。二是村庄规划缺乏特色,例如海盐县内有蚕区、棉区、水稻区、渔区、山地种植区、畜牧养殖区等不同特色的村庄,这些地区村庄的集聚方式、布局方式、建筑形式、传统习俗都存在着不同,未能在规划中充分加以考虑。三是对于新老村庄的舍取未作充分考虑和斟酌。

三、规划编制必须注重城市特色的塑造

城市特色是指一座城市的内容和形式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的个性特征,是一个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它反映了城市特有的风采、特有的韵律,也是城市的精华和象征。中国的许多城市从来是甚具特色的,如山城重庆、古城西安、园林城市苏州等,这些根据地理环境因地制宜的城市布局和鲜明特色,独特巧妙、多样统一的建筑风格,造就了它们今日的辉煌。虽然经济和建筑科技全球化趋势不可逆转,但海盐如同其它城市一样,应该懂得保护城市风貌和城市特色。

(一)加强城市设计

环境景观作为现代城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正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城市建设的重点已经有原来的标志性建筑转向环境景观的改造。

城市设计应与控制性详细规相结合,在城市重要地块如主要商业街区、商务区、广场或重要城市节点应作城市设计,这样能使控规强制性要求和相关指标表现得更为直观,且能使不同相邻地块在城市景观和建筑形式上更为协调。

城市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应体现城市的记忆。在老城区应体现城市的文脉,保持地方文化的历史连续性,其设计应采取保留与具象的原则。在新城区城市设计受到的约束较少,可以采取意象或抽象的表达手法体现城市记忆。

(二)注重城市空间设计

海盐县城具有独特的江南水乡小镇的韵味,体现了幽静和舒适、干净,不显得喧哗和嘈杂,主要在于城市的尺度把握的较好,包括道路的尺度、建筑的高度和水系的密度等方面没有大的破坏。但随着旧城改造的加快,这一平衡存在危险,必须引起重视。如市河盐嘉塘的街道海滨路和朝阳路的路幅以及两岸的建筑的高度较为适宜,相对来说一号地块(老世纪联华商主楼)和中茂花园的改造尺度是这一路线上的败笔,应引以为戒。

(三)注重城市色彩把握

笔者不提倡采用城市主导色彩这一类提法,笔者认为当今存在城市主导色彩的城市均有一定历史,其产生的原因不外乎两个,统治阶级统治的需要或就地取材方便使然。当今的城市应该是体现活力和色彩的,但应当对城市色彩予以重视和研究。类似海盐这样的江南小镇,在老城区即环城河以内应体现城市的文脉,保持地方文化的历史连续性,以灰色系为主;在新城区,色彩的运用可制约因素较少,只要与环境景观设计相协调即可。

(四)充分把握体现地域特色

过去在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只注意把握了江南水乡、文化名城而忽视了县城滨海这一特色和资源的利用。现政府已充分认识到了这一重要性,滨海产业带的发展、临港产业的鼓励开发、滨海港区规划和滨海新城规划的编制,将使海盐步入一个新阶段。

四、结语

从城市规划的效能来看,城市规划的制定不应停留在对远期目标的设定和土地使用方面,而要注重规划体系的完善以及实施性规划和开发控制体系的衔接。而规划体系的完善和科学合理的各类、各层次规划是城市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城市发展最终是受经济发展制约,并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海盐应抓住现有的机遇,不断完善规划体系和各类、各层次规划,为海盐县城乡建设的发展、腾飞打好基础。

参考文献

[1]南京大学城市规划研究院.海盐县县域总体规划.2007,(8).

[2]郭泳言.城市色彩[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第3篇:控规和城市设计的区别范文

引言

城市自形成以来,因科技水平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逐步成为巨大的、动态的三维空间实体,映射出日益完整的功能系统以及形态结构。构木为巢、凿穴而居的远古人类,怎会不对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瞠目结舌?而在现代城市中生活的我们,也已开始研究未来城市的组成部分——地下空间。

1.背景

1.1现实背景城市是接收几乎人类一切的巨大载体,从成立、成长再到成熟,走过的不同路口决定了城市的延续方向。我国的大城市经历了轰轰烈烈的建设和开发,在日新月异的面貌更新中,终于要面对自身存在的地域和空间的限制,接受土地被规模建设不断吞噬的困境和空间的重构要求。在这样复杂多样的背景下,地面空间成为城市开发建设这个“跷跷板”的支点,已经被深度发掘了潜能;地上高层建筑的建设已深深压下“跷跷板”的一端,层次丰富的城市天际线成为城市面貌的“代言”;而“跷跷板”另外一端的地下空间开发正在蓄势待发,城市的地下资源利用在逐一拉开序幕。作为辅助城市规划建设的手段,城市设计以规划为前导,在不同的层面通过相应的语言范式衔接,塑造城市面貌。同时,城市设计以广义建筑学中的核心元素的身份,统领并协调建筑学、地景学和城市规划的要点,对城市进行综合性的开发指导。将地下空间的规划融入城市设计的手法,为城市做出多元化的回应,有利于城市结构的建构和整合。1.2研究背景1.2.1存量更新下城市建设的方向在功能主义的规划途径下城市经历了增量扩张的时代,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既是对城市空间利用的另辟蹊径,更希望借此缓解城市目前的巨大压力。1.2.2地上地下一体化发展的需要地下空间将会被赋予多项职能,既有自带属性包括轨道交通、市政综合管廊、储藏设施和人防设施等,也会承接一部分地面上的外溢功能,包括大型公共服务空间、商业设施等。功能丰富化促进空间建设的多样化,将众多的功能结合地上地下一体化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的竖向结构,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1.2.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施层面城市设计的指引缺失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多个城市已经编制了地下空间相关利用规划,但是实践中的规划内容多停留在总体层面,关于地下空间资源如何结合城市设计在实施层面的利用,其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扩展;同时,地下空间建设在城市设计方面的引导性、可操作性较差。地下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从合理有序地开发地下空间的角度出发,需要加强并规范城市设计的成果内容。

2.研究综述

通过对历来的地下空间相关文献的整理分析,国内外关于地下空间的研究方向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工程技术类,以人防工程、轨道交通以及综合管廊三方面为主,研究者多属于结构工程、市政工程、桥梁和隧道工程等领域。二是空间规划类,以陈志龙等专家学者为代表,研究方向包括地下空间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并在相关的编制方式、结构框架和控制指标等方面取得研究成果,偏向宏观层面。三是以地下建筑为侧重点,包括地下建筑分类、环境设计和地下综合体设计开发等,属于微观层面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我国关于城市设计层面的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开发利用,主要穿插在地下建筑和地下空间相关规划的研究中,但是因为关注层面的不同而具有差异化。2.1地下建筑学层面地下建筑学层面主要基于物理环境和工程结构的设计两方面,对包括声音、采光、消防和生态方面的研究。城市设计作为方法手段,穿插在地下建筑学层面的研究中,但是相关的研究比较少。例如清华大学的童林旭教授在地下建筑学[1]一书中指出,“对城市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分工,一体设计,分期实施,是一条重要的经验。”林瑜将地下综合体的设计结合城市设计中的各项要素整合,将原本单纯的各项功能的内涵延展,联系地上地下空间的复杂关系[2]。袁红等提出,由于地下建筑与地上建筑的表达要素有所区别,地下空间的设计要更强调室内设计、交通联系、与地面城市的立体关系,并通过地下城市设计方法形成地下城市意向[3]。2.2地下空间规划层面相对于地下建筑层面,在规划领域中的地下空间城市设计研究更加深入。研究城市设计的角度也是多维的,大致可以分成两类。2.2.1按照空间功能的分类(1)交通空间关于地下交通空间的研究自始以来便是专家的关注点,从宏观角度上与城市格局的互动关联探析到具体项目的地下空间交通组织模式研究,从轨道交通的发展路径到步行系统的构建,研究范围和深度不断拓展深入。例如沈佳对宁波行政中心广场地下空间开发项目进行交通组织模式研究,提出地下人车分流的构想[4]。马晓东等以济南火车站站前枢纽开发设想为例,提出交通枢纽站点高效步行系统构建的重要性,并以地下空间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5]。(2)商业空间对于地下商业空间的研究,主要有两个研究方面。一方面,是对地铁站点的地下商业协同及配套设施的研究。例如马归民等人对天津市津汇广场地下商业空间进行分析,从空间和社会学两个层面,探索轨道交通站点地下商业空间开发的活力因素[6]。李秀敏等以重庆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为对象,将轨道站点分为五类进行商业业态的布局研究[7]。另一方面,是对城市地下空间环境设计的研究。例如王惠强调地下商业建筑入口空间人性化设计的重要性,研究并提出过渡空间和入口空间的设计策略,以保证更加舒适的环境设计[8]。袁红、赵世晨以重庆商业空间中心区为研究对象,强调城市地下空间结构应与地面相适应[9]。(3)公共空间2011至2012年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明确提出,微观城市设计工作的核心是城市公用空间的精细化设计[10]。杨天娇、吕海虹等以北京中关村丰台科技园为例,基于城市设计的手法,在空间尺度、空间主题、空间界面和环境景观设计四方面,探讨了地下公共场所的弹性引导性要素[11]。2.2.2按照法定规划层次分类(1)总体规划层面总体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更加注重整体框架的系统性,对于城市设计的考虑更多停留在指导的意义层面,相关点较少。例如谢英挺以厦门为例,提出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地下空间平面形态、竖向结构等涉及城市设计因素的内容[12]。赵光、范杰等以天津为例,依据不同的编制侧重点和不同的时代环境,对三次总体规划进行了梳理,其中就地下空间的布局形态,要求更多地与地面空间的功能结构对应[13]。(2)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控规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更加针对以开发地块为单元的设计和规划,具有实践性的借鉴意义。例如周觅提出地上地下一体化城市设计是直观模拟空间的有效方法,在整个地下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过程中都应有涉及[14]。茹文、陈红等提出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地上地下有机协调的重要性[15]。

3.发展方向

对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在地下空间规划实施层面的相关概念、意义并没有明确的界定,针对具体项目的设计和实施尚有很大的研究空间。3.1结合专项规划进行复合开发对地下交通设施、地下防灾设施、地下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分别进行规划,并对地下空间的业态进行分析与预测,确定相应的发展策略。需要根据城市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在城市设计层面的一方面或多方面给予关注强调。3.2分区针对性指引策略对老城、新区的地下空间建设采取不同的分区发展战略。老城以枢纽节点区域的地下空间更新、改造为动力,实现功能的整合与环境的优化;新区建设时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的立体开发,保证上、下的协调发展和高效衔接。3.3开发时序与规划补位,优化空间竖向布局与其他规划相衔接,明确地下空间近期、中期、远期的建设内容。近期统计地下空间的项目,远期结合地面的规划前景提出发展目标。实施与管理借鉴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推进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保障顺利实施。

4.小结

第4篇:控规和城市设计的区别范文

本次学术年会的主题是:“建筑如何使城市更美好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之后城市建筑创作价值取向的思辨”。会上作为主题性发言的内容有(按发言顺序):“后(期)城市化与城市设计――后世博的城市思考”(卢济威)、“世博会感悟――通过亲历世博之体会探讨重大事件背后建筑与城市区域发展的关系”(汪孝安)、“城市历史保护与建筑设计”(王景慧)、“城市建筑的诠释与设计”(韩冬青)、“建筑创作提升城市空间价值”(戴志中)、“建筑的个性与表情化”(江兵)、“建筑设计的理性框架”(孙一民)、“建筑对位”(钱方)、“健康城市与健康建筑”(曹晓昕)、“建筑师的‘个体追求’与时代意义”(罗隽)。在自由论坛发言时,老、中、青委员和代表,结合实际,就美好城市、美好建筑的文化内涵,以及在建筑创作中如何保持清醒的头脑,为城市更美好而创作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争议和交流。

出席本次年会的还有全国各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建筑学院的院长、总建筑师、建筑师、专家学者:王小东、顾奇伟、赵万民、景泉、李秉奇、何锦超、陶郅、范欣、周定友、余英、王晓东、王陕生、董明、徐全胜、杨洲、褚平、黄春风、刘海波、项志峰、吴雪岭、唐文胜、纪伟东、刘玉龙、邬志刚、夏健、余海、胡东祥、黎明、王舒展、杨明、张学锋、孙守东等200多位委员和代表。与会人员还对重庆市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考察:江北嘴cBD、重庆大剧院(GMP}华东院)、重庆科技馆(法国ASI重庆市设计院)、江北城基督教堂、天主教堂(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国泰艺术中心(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洪崖洞、解放碑GBD、人民大礼堂、三峡博物馆(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磁器口古镇。

2010年3月5日建筑理论与创作学组的学术年会探讨了世博建筑文化与当代设计理念,在上海世博会前夕聚焦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和建筑设计。2010年10月31日上海世博会闭幕,2010年11月27日广州亚运会闭幕。继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中国大城市相继成功举办了系列重大活动,国际性的活动带动了城市的快速发展,在加大城市关注度的同时也提升了建筑创作的活力。2011年5月7目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建筑理论与创作学组学术年会在重庆召开,主题定为“建筑如何使城市更美好――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之后城市建筑创作价值取向的思辨”。建筑理论与创作学组一如既往的保持了高度的敏锐性,持续将建筑创作与城市问题结合在一起,建筑的创作伴随着城市的生长,一年一度的学组年会通过一次次的学术研讨也见证了城市与建筑历史的进程。

对建筑与城市之间关系的探讨由来以久,城市中建筑创作的质量已成为热点问题中的焦点。上海世博会的主题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北京奥运会和广州亚运会也都分别提出了对于城市的美好愿景。城市的品质、特色都离不开建筑创作的质量。近年来城市大型活动带来了对“建筑个性”的过度追求和盲目跟风,在很多地方给城市的历史文脉、空间格局、整体风貌乃至市民生活都留下了难以弥补的遗憾,究其原因,是复杂的和多方面的。作为在“城市画面”上动笔的建筑师来说,最为缺少的也是最容易忽视的,恐怕还是对城市这个复杂有机体及其相关理论深入系统的学习和深刻体察。本文摘选几位嘉宾的发言,按照现象一理论一实践的框架与读者分享与会嘉宾的观点。

现象

1.孙一民:建筑设计的理性框架(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经过奥运、世博、亚运之后,大型盛会遗产很多,建筑方面的遗产我们也应该反过来想想,哪些东西在影响着我们,在怎样影响着我们。

我最熟悉的是体育建筑,第一届奥运会的举办场地体现了奥林匹克运动精神最早的启示,它几乎就是一个构筑物,主体是运动员、观众,建筑是退后的。1960年奥运会的罗马场馆是建筑史里面的经典之作,那时候感觉建筑不过分,很经典。到了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西方基本上把现代奥运走到了死胡同,最奢华的奥运其实是从西方世界开始的,奥运建筑是在奥运会结束将近20年后才完成的,蒙特利尔为了奥运会背负的负税也是一、二十年才还清的,这其中还不包括年轻人的流失。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是美国人吸取西方关于大型活动的社会经验之后,一种完全不同的解决办法。新闻媒体非常轻蔑当时的主场,因为它的样子歪歪扭扭的,一直像没完工的样子。在当时来看大部分观众还是露天的,按照现在体育场的要求,屋盖覆盖率远远达不到。更令人惊讶的是,奥运会之后一年主场建筑的半壁江山就消失了。这是因为从最初就将它未来的功能定位在棒球场的格局,主场很大部分都是装配的,奥运会结束后的柱子留下来,拆卸一部分就成为一个棒球主场了。从这里我们就能看到西方社会对大型盛会是什么样的态度。

这几年连续大型事件驱动,我感觉到更多的是沉重,从这里发现很多大型公共建筑设计的盲目性。很多核心城市举办完大型活动,其他城市跟着以同样的方式拷贝这样的建设模式,决策、策划基本上没有太多的科学依据,越来越主观了,建设初期的论证也非常缺乏,直接导致最后标准不当。大家参与评标时经常会发现,尤其大型公共建筑,所有参赛单位没有一个贴近标书要求的,即使超标了都还要继续评,明明是二级城市体育中心,却做出一套豪华设施。现在体育建筑为主的大型设计里面,越来越不谈结构本身,越来越忽略功能,大家谈的是表皮和概念。

说到建设标准,1999年广州九运会体育场的规模是8万座,2001年正式公布的投资在15亿左右,当时已经是天价体育场了。两年之后“鸟巢”招标,规模同样是8万座,标准是40亿。我一直没机会看到关于造价40亿的8万座体育场的可行性研究和策划报告。从奥运会开始前到现在,每年到8,9月份看到“鸟巢”、“水立方”的使用情况,2008年前后是最好的。去年“鸟巢”BOT单位已经转换成政府作为主体了,赛后使用还需要继续投入,到目前为止收入主要靠活动门票,很难经营下去。最近有学生做论文去北京也做了调研,北京奥运投资新建的12个场馆里最好用,最平稳转入赛后运营的还是那四所高校馆,当时造价最低,平均起来

2亿,相当于“水立方”1/5的价格,“水立方”现在做无限期关闭改造,数据拿不出来,也不知道再投入多少才能再使用。广州市1987年全运会建设天河体育场(6万座),2001年建奥林匹克体育场(8万座),越秀山体育场(2万座),黄埔区体育场(2万座),再加上广州的10所大学平均每个大学还有两个体育场,也就是说在这个岛上有接近30多个体育场。亚运会的时候,又继续在上面建设自行车比赛馆,所有决策过程中。不能一句话全推给行政领导,专业人士有没有推波助澜7我相信是有的。

最近这几年体育馆建筑发展为1.8万~2万座的规模,经常谈到NBA1.8万座的标准,NBA是什么概念7几乎大部分NBA的老板都是同时有冰球队的,据说NBA的创始是因为冰球老板觉得自己的场馆到了夏天的时候没用,所以大家联合起来搞成职业篮球赛,这是最早的起源。这几年我国建这种标准的场馆,原来只有2个,首都体育馆和上海大舞台,奥运的时候新建了五棵松体育馆和国家体育馆,同样也是1.8万座的,这样一来北京市有三个体育馆是1.8万座。活动从哪里来?美国洛杉矶湖人队主场所在的体育馆是2万座的,同时作为快船队的主场,两个队的主场,一个馆一年开250场比赛。对于美国来说1.8万座的场馆一天转换两个功能,下午打篮球,比赛结束马上把活动地板拆掉换成冰球馆,晚上就可以用了。现在中国NBA标准的场馆各个城市都有,重庆、大连、沈阳等等,不知道比赛从哪里来?NBA季前赛在中国举办两场,广州、上海、北京都举行过,但是没有谁家能年年办的。CBA北京只有一个首钢队,从来不去这种场馆比赛,CBA平时比赛超不过3000名观众,而国内最集中CBA球队的地区是东莞,有两支球队,主场是4000座的体育馆。因此我不知道现在类似建NBA标准体育馆这样的决策到底从哪里来?

广州这次亚运会在水边举行,大家在电视屏幕上可以看到很漂亮的城市关系。但实际上这个设施同样是一个问题,最初这个方案就是临建设施,但是最后做来做去从临建转向固定化,投入相当大,这套设施加上舞美,总投入接近“鸟巢”的造价,拆与不拆都难。

建筑师到底是做什么的?这是很古老的话题。我们一直习惯于做设计,但这几年从策划、可行性研究到决策,尤其对大型公共建筑来说又多了设计咨询,这才是一个完整的建筑过程,建筑师是否可以改变一下只谈设计的习惯?创作谈多了,在有些领域会受到影响。比如我们在学校谈到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时,只谈创作,认为和文学院和艺术学院是一样的,这代表国家科技投入到建筑专业少了,事实上这两年这个问题很严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里,建筑设计方向题目越来越小,建筑学科在萎缩。相比之下,土木工程已经变成大的学组,可以做十年一个阶段重大课题学科群的研究。而我们连重点课题建筑设计都没有,这样的学科状况长久下去是很危险的。我想建筑师一是要关心自身所在学科的发展,二是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其实在做策划和决策时,建筑师的角色在过程中可以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个作用很重要,我们大部分人关注的只是设计层面,对推波助澜的作用关心得少。对于相当多的大型公共建筑来说,每个阶段都能感受到很多资源浪费,这往往是监理不够、咨询不够。现在的建筑师有机会做大尺度的建筑,如果再没有基本的理性框架的话,会是怎样的状态?尤其在今天非常浮躁的社会大背景下,能否坚持一点科学理性对每个建筑师的工作影响是很大的,说得直白一点,过分盲目对形态的控制,过分依赖所谓计算机参数化、各种程序,有一天肯定要吃亏的,最重要的是,无论多少,坚持一点理性精神。

2.曹晓昕:健康城市与健康建筑(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院副总建筑师)

现在谈健康建筑都是要低碳、减排,今天我想谈谈衡量健康的标准是什么。从一个故事谈起。前些日子因为工作原因去宋庄,艺术家杨梦圆有一套宅子,自己有地,会种菜,用最好的土。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浇菜,上午浇一次下午浇一次,精心栽培。但是这种真正意义上健康的菜种出来的结果和他想象的有非常大的差异。他所认为健康的圆白菜或者我以前认为健康的圆白菜应该像菜市场里那种长得很圆,包裹得非常紧。如果没有这次谈话,大家去菜市场买菜一定挑选这样的圆白菜。但实际按照很好的肥料、很好的水、很好浇灌出来的圆白菜并不是那么圆,并不是那么紧,而是非常疏松的。根据每天阳光的不同,圆白菜有可能长成歪的。结果他跑去问附近真正的职业农民,你们的圆白菜怎么种成这么圆、这么紧?农民告诉他我们做了技术处理,喷了一些相对的药,药是否对莱和人有害,我也没有时间详细论证。至少来讲,真正健康自然生长的圆白菜不是我们想象的这样的形式的圆白菜。另一个菜农告诉他,我自己吃的菜都不是紧的,都不是圆的,都是自然生长的,是从视觉判断来讲相对不好的菜。这件事给我特别大的振动,我们认为的健康,我们认为的好的形式,是不是对于事物是非常好、非常健康的形式呢?那次和艺术家的谈话,让我终身难忘。

农民说市场需要紧的圆的圆白菜,才喷药和做技术处理,我就联想到建筑设计。我们有很多非常时尚、流行,包括扎哈,哈迪德这样的国际明星建筑师做得非常好卖的形式,是否在做建筑设计时给建筑“喷药”做了一些技术处理呢?我从圆白菜身上联想到非常深刻的问题。我承认视觉是认知城市和建筑非常主要的方式,这种认识成为建筑的标准是否健康呢?这是我们需要探讨的。

未来的城市可能是五彩斑斓甚至于向高空发展,各种各样想象中的未来科技,像飞碟一样,流线、参数化设计的楼,会充满整个城市。参数化设计我自己是肯定的,它为建筑提供了可能性,但是否提供这种可能性的同时,建筑趋势就一定要往这方面发展呢?我持有特别否定的态度。这对中国面临大面积城市建设来说是有害的,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在欧洲或者西方所面临的建筑问题,它只是一个点的问题,最后是修补的过程。因为整个城市基本上已经形成了,它只是做一些点的补充。在中国面临大量的居住、就业以及大面积城市化的问题,是面的建筑和点的建设规模,我们想的手段或者面对的问题都是不一样的。在大量居住的实际问题还没有得到满足的时候,我们谈所谓参数化设计,甚至于作为一种潮流,每次投标都有大量的人模仿这样的事情,对于建筑学的发展不一定有好处。在这里请建筑师们能够更为清醒看待中国的建设问题。各个领域的实践都证明了,包括核能等其他方面高技术都是双刃剑,控制不好的话,往往会因为对技术狂热的追求伤及自身。现在有了科技的手段,建筑可以做一些更强的视觉模仿,或者把人的想象、象征性延展到最大,这是否是我们生活所需要的呢?所有的建筑师都会在做项目时面临这样的问题。真正

的建筑师应该深入到社会生活,用建筑表达社会和支撑社会。

刚才孙一民老师说得特别好,一个项目当不为人或者为事情活动服务的话,这样的建筑是不健康的,1.8万座的体育馆实际上脱离了我们的社会系统,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建筑有理由判断是不健康的建筑,任何主义应当使人成为事件的中心而不是建筑本身。

健康建筑需要健康的价值观,这是建筑的伦理问题,因为提到伦理问题,就会有社会伦理作为某种介入点介入。在我看来,什么是更为健康的价值观呢?无论是城市还是建筑,应该充满了包容、宽容以及体现个体的尊严,这实际上是更为健康的价值观。

理论

1.卢济威:后期城市化与城市设计(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

(1)世界城市化发展的历程

城市化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和流动的过程,是城市人口比重逐步上升的过程,通常以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从工业革命开始全球的城市化发展不断加速。到现今,全球城市化已近50%,就是说整个地球已有一半人住在城市,所以学术界认为21世纪是城市世纪。

虽然各国和地区城市化发展水平不一致,但具有普遍的规律性,美国学者诺瑟姆(Rav M.Northam)提出“城市化过程曲线理论”。城市化过程呈现早期发展慢,中期快,晚期又缓慢,甚至停止的特点。当城市的城市化水平到达50~60%时发展就会减速。

发展的规律显示,城市化水平处在50%~60%的前后,不仅发展速度变化,而且发展特征也变了。城市化50%以前,以城市扩张和新城建设为主,以后以城市更新和新城建设并重,且随时间推移,旧城更新的比重会越来越大:城市化50%以前,城市发展是粗放型的,以后以环境品质优化为主。由于城市发展的特征变化,也会引起城市规划与设计理念的变化。我们可以将城市化水平进入50%或50%~60%之后称为后期城市化阶段。

北美和欧洲等西方先进国家率先进入后期城市化阶段,早在20世纪50~60年代城市化水平就达到60%,20世纪80年代达到70%,世纪末普遍达到80%,德、英、澳等国甚至到85%。

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滞后,但1980年以后开始加速,城市数目从1980年的223个到1998年的640个,18年城市数增加了近二倍:20世纪90年代开发区成为这时期城镇化的主要形式,仅1992年到1993年,全国一年间县级以上开发区就达6000个,占地面积超过当时城市建设用地的总面积。1998年的城市化水平达到30.4%,2010年达47%,预计2013年达50%,2020年达60%,很快就会进入后期城市化阶段。

(2)西方后期城市化的城市建设模式和设计理念

二战之后西方国家经历了治理战争创伤以后,经济空前发展,在进行城市郊区化和新城建设的同时,大量地进行城市更新、市中心复兴、贫民区改造等,同时以提升环境质量为目标的步行区、城市广场和滨水区建设等也不断发展。

西方后期城市化是建立在以下两个背景发展起来的:其一:是西方从工业时代向后工业时代转变的过程,工业时代的机械决定论哲学观向后工业时代的系统论、复杂系统哲学观转化。机械决定论反映在城市发展模式上的是功能分区、汽车交通至上,反映在规划理论上就是现代主义规划。其二是20世纪70年代世界范围发生能源危机和生态环境危机,相继于1972年出版了罗马俱乐部的《增长的极限》、《只有一个地球》等有关生态问题的著作,1972年6月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发表了《人类环境宣言》,并指出:“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已成为人类一个迫切任务”,1981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出“可持续发展”(SustainabIe Development)理念,即,我们今天的发展应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引起城市发展和规划对生态问题、抑制气候变暖等问题的强烈关注。

西方国家为了适应后期城市化的发展,在半个世纪中,城市环境建设和规划设计理念也发生了一系列事件和变化。

①从20世纪中叶开始,在城市建设方面经历了三大运动

旧城更新运动。历史保护运动和步行化运动,都是适应后期城市化的需要,对全球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②美国战后为了优化土地利用、提升居住条件、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复兴城市中心,包括对贫民区改造等进行了一系列城市建设,更新过程碰到很多问题,规划、设计师们习惯地运用现代主义、适合在新城建设的方法,进行大拆大建。追求清晰的功能分区、严重破坏原有的城市肌理,从而伤害了城市的活力,在社会界和专业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和争论,1962年加拿大学者简,雅各布斯(Jare Jacobs)发表了《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克里斯多弗,亚历山大(Christopher Alexander)发表了《城市并非树形》等著作,对现代主义规划思想进行了激烈的批判。相继在规划界形成了建立在对现代主义批判基础上的后现代主义规划思潮。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探索,在北美出现的《新城市主义》(New Urbanism),期望从批判中寻求新的理念,从破转向立,具有代表意义,而且影响到世界范围。新城市主义针对城市社会发展过程暴露的问题,系统地调整和建立城市建设和设计理念,提出:从郊区化转向区域城市,从城市蔓延转向紧凑发展;从社会隔离转向邻里回归;从功能分区转向功能空间混合,从依靠私人汽车转向TOD模式等。

③这时期的欧洲,在城市的人性化、步行化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实践,同时,提出从“城市更新”向“城市复兴”转变的理念,以延续其悠久的历史文化。

④为了适应后期城市化城市建设模式发展的转变,现代城市设计作为一种手段受到广泛的重视,美国哈佛大学于1960年开设了城市设计学位课程,并于1967年由乔纳森・巴奈特(JonathenBarnett)创建了全美第一个城市设计机构――城市设计工作小组。日本,横滨规划局于1968年由田村明提出“城市创造”理论,1971年成立日本第一个城市设计专门的城市设计组织,1980年发表了“城市设计宣言”。英国,1979年由皇家规划师协会组织了一个拥有40余名规划师,建筑师的“城市设计小组”(UDG),并于1987年发表了“城市设计议程”。现代城市设计是后期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3)转变中的我国城市建设模式和设计理念

我国即将进入后期城市化发展阶段,其城市建设和设计理念也应跟随着转变,归纳起来主要向生态城市、人性化城市和活力城市发展。生态城市是城市与自然关系的可持续追求:人性化城市是城市以人为本的追求:活力城市是全球化背景下提升城市竞争力的追求。

①生态城市由粗放型向集约化的紧凑城市转变,由平面型向立体基面的立体化城市转变,由孤立运用地下空间向地下城市化转变:由匀质城市向公交枢纽集聚化转变;由硬质城市向绿色城市转变。

②人性化城市由静态历史文化保护向新旧共生动态历史文化延续转变:由汽车主导向机动化背景下的步行城市转变;由适应汽车视觉大尺度城市向适应体验和交往的亲和城市转变。

③活力城市:由简单的功能分区向空间交混的活力城市转变;由单纯景观城市向景观与活力共生的行为城市转变;由城市要素分离向要素整合的有机城市转变。

我国有城市设计发展的土壤因为我国土地公有制,现在还在高速建设过程;再有政府对城市建设的主导作用。当前我国的城市设计还存在着若干误区,包括形态模式化,认为城市设计是控规加景观设计;理念与城市形态不对应等。城市发展理念世界各国有共同性,但因为时空的差异不会完全一致,我们应该探索中国特色的城市建设和设计理念,在实践中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共同努力。

2.韩冬青:城市建筑的形态诠释与设计(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秩序依然是中国当代城市环境建构的基本目标。建筑师作为城市物质空间环境设计的主要参与者之一,有必要对城市物质空间形态达成科学的整体的理解,并进而探索能积极融入健康的城市环境秩序的设计策略与方法。

物质空间形态分析包括三种取向,即形态描述、形态成因和形态诠释。形态描述以环境形态的局部和整体关系及其历史演变的客观呈现为目的。结构分析、要素分析、认知分析和历时演变构成描述性分析的基本框架。形态成因从建成环境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关联性揭示现实形态现象背后的复杂动因,它以“人――社会――环境”组成的复合认识标准为架构。形态诠释是对物质空间形态的主观理解和推断。它以人对环境的能动作用作为理性基础,具有明显的主观投射特征。形态的专业化描述和诠释必须借助于图示或图解。形态诠释是形态设计的重要基础。以下10组词中,前7者主要用于理解和诠释环境秩序的形态特征,后3者则是对设计思维的策略提示。

(1)梯级:“建筑――地块――街区――地段――城市”自下而上构成了认识和把握城市物质空间环境的不同梯级。建筑师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应当判断其设计对不同环境梯级所产生的作用与影响。尤其要建立地块、街区层面上的城市公共空间意识。

(2)结构:结构是把握环境总体内部秩序关系的重要线索。城市环境形态的基本结构具有多重复合的特征,自然结构、路径结构和人工斑块结构相互作用,构成了物质空间形态的基本架构。

(3)类型:城市的物质空间环境由具体的物质元素经由系统的结构形成。这些物质元素(如建筑物)具有各自的类型特征。对类型品质的判断和类型整体特征的呈现是城市中大量的背景建筑的主要评价标准。类型方法提供了揭示建筑与历史记忆、地域特征和行为模式相关联的内涵特征的技术支持。类型与结构相互支持。

(4)几何几何特性是城市中不同斑块特性的重要表征,地块和街区的边界及其内部物质空间元素的方向秩序的建立是获取环境秩序的重要手段。

(5)密度:密度也是城市斑块特性的重要表征之一,密度与人的步行过程及城市体验相联系,是塑造宜人空间的关键策略。

(6)尺度:尺度总是基于人(人群)和运动速度而言,是城市斑块三维特性的重要表征。在当代,尺度的多层级特征日趋显著。

(7)范式与变形:范式经由历史经验的积淀而获得。范式的选择取决于与设计目标的对应性和与现实场地及背景的适应性。在范式转化为具体形态结构的过程中,现实条件、资源约束和开发意图等各种主客观因素成为结构调适的修正性因素,这一过程实质是一种拓扑变形过程。

(8)分层与叠合,复杂系统可以被理解为参与其建构的各单项子系统的空间复合现象。根据分类原则将各单项系统分解为层,用以观察其自身的量、形、质,进而通过相互叠加研究各子系统之间的交互影响及组织关系。

(9)镶嵌与缝补

如果把城市作为一种基底,那么建筑设计则可被视为一种镶嵌式的形态干预策略。这种设计策略以对既有环境秩序的总体价值的肯定为基本前提。

(10)隐匿与重塑如果将既有环境与新的添加物或自然与人工视作两元关系,那么在既有环境中添加新的元素,隐匿是一种以弱逞强的策略。而当代地形学理论支撑的景观都市主义理想则意在使人工与自然的关系重新回到一元。

3.王景慧:城市历史保护与建筑设计(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委员会主任)

城市中的建设活动应当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今天谈一谈建筑设计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法律为《文物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他们共同构成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其中分为三个保护层次:文物古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历史古城――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从点到面扩大了保护范围,关键的意义是根据它们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保护方法。

(1)文物古迹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在修缮、保养、迁移以及使用时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不得损毁、改正、添建或者拆除。要原址,原状、原物保存全部历史信息。在这个层次上建筑师可能遇到的有文物复建和名胜重建。当前,对文物环境的破坏有高层建筑的遮挡,也有以保护为初衷的大广场,改变文物的尺度感,还有不恰当的美化,破坏了历史的环境风貌。《国际文物古迹保护及修复的》(威尼斯)规定:古迹不仅包括单个建筑,还包括它们处的环境,一般不得迁移:修复要以历史真实和可靠文献为依据,修补要和整体和谐又要有所区别,不可以假乱真:要保护古迹在各个时期的叠加物。对遗址要保护其完整性,用正确的方式清理开放而不应重建。“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相同的性质,所不同的是出于更好处理保护利用的关系而采取两种保护方法。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原则上,历史建筑要按历史信息的含量来确定保护的部位和利用的强度,保存信息、延年益寿、科学利用。在保存外观的基础上,内部可以很好地改造利用,这方面建筑师有很大的创作空间。具体的方法可以设想两种思路,一种思路是根据有价值历史信息存在的部位决定更新利用的部位,根据历史信息要素的保存程度决定干预的程度,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另一种思路是分析归纳类型的共性,提出保存的要点。以部位分可以包括建筑的平面布局、立面形式、结构。室内装修、室内设备等,以类型区别可以包括乡土

建筑、城市民居、近现代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名人故居等。

(2)历史街区:历史文化街区

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制定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保护历史遗存的真实性,维护风貌的完整性,维持功能的延续性。采取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方式改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

国际上历史街区保护的概念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二战以后经济复苏,大批人口拥入城市,开始了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当时普遍的作法是拆毁旧区,拓宽道路,建设高楼。但是不久人们发现这样做的结果是城镇历史的联系被割断,特色在消失。人们意识到,除了保护文物建筑之外,还应保存一些典型的历史街区,以显示城镇历史的印记。

最早立法保护历史街区的是法国,1962年颁布了《马尔罗法》。该法将有价值的历史街区划定为”历史保护区”,保护区内的建筑物不得拆除,维修要经过“国家建筑师”的指导,并可以得到国家的资助。

英国在1967年颁布《城市文明法》,规定要保护有特殊建筑艺术价值和历史特征的地区,主要考虑的是其“群体价值”,包括户外空间、街道形式以至古树等。法令也规定保护区内的建筑不得拆除,新建,改建要有详细方案报批,还规定不鼓励在这类地区搞再开发。

日本在1975年修订《文化财保存法》,划定“传统建筑群保护区”。区内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及改变地形地貌、砍伐树木等活动要经过批准。城市规划部门要做保护规划,列出要保护的传统建筑和构成历史风貌其他要素的清单。制定保护整修的计划,改善基础设施,作好消防安全、交通停车、旅游展示等方面工作。

198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通过了保护城镇的古老中心区和其他保存着历史风貌地区的《华盛顿》。在这里,保护的内容与《威尼斯》不一样,重点关注的是地段空间格局、地段与周围环境的空间关系,还特别强调保持该地段历史上的功能和作用。文件要求居民积极参与,精心建设和改善地段内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保护工作必须成为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

我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原则:①保护历史的真实性,要保存真正的历史原物,对历史建筑进行抢救、维护、修整,不可将仿古造假当成保护的手段。②维护风貌的完整性,不但要保护历史建筑,还要保存构成整体风貌的所有要素,包括道路、街巷、院墙、小桥、溪流、驳岸,乃至古树等。③维持生活的延续性,这里的居民要继续按自己的意愿生产、生活,要维持原有社会功能,促进地区经济活力。不可将原有居民大量外迁,成为专供参观的旅游景点。

当前的不当做法,一是企业操办,追求回报,拆平房建高楼,毁掉历史文化街区:二是“人房分离”,全部迁民,房屋再建,外观相似,物是人非:三是拆真造假,搞仿古一条街。《保护条例》规定,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实行分类保护。具体做法已属“文物保护单位”的,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保护、修缮,保存着历史风貌的”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外观形象,依原状维修,室内可以按现代生活的要求进行改建,增加必要的设施,不要拆除重建:外观与历史风貌相协调的新建筑,可以保留或整饰;与历史风貌相冲突的新建筑,应该进行改造,有条件时减层或拆除:构成历史风貌的其他环境要素,保护与整治。

(3)历史古城: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城市、镇、村庄,可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①保存文物特别丰富,②历史建筑集中成片;③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④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建筑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在实际工作中,应仔细地认定保护对象应属哪个层次,采取相应的方法十分重要。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要“原物保护”,保护全部历史信息:属于历史文化街区的,要保护外观整体的风貌,不必强求所有建筑的“原汁原味”,可称“原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中非文物古迹、非历史地段的大片地方,可以有新的建设,但要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可称“风貌保护”。所谓延续风貌不是一定要仿古,建筑师有很大的创作空间。中国的建筑师对现代与传统相结合的设计方法自20世纪以来做了不懈探索,经过了从形似到神似的过程,包括有外观仿建、部件提示、抽象造型,最后到追求一种民族建筑传统的精神印象,有许多成功的作品,现在的建筑师应该借鉴、发展,再有新的创造。

实践

1.汪孝安:建筑综合体与都市区域发展(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

近些年来单一功能的建筑常常被大型的具有综合功能的建筑综合体所取代,如办公、酒店和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型综合体、会展建筑综合体、文化娱乐综合体等等。这些建筑综合体其共同的特征就是建筑规模庞大,业态组合灵活,不但具有较强的自身发展活力,而且对于周边区域的发展也具有较强的辐射作用,在新的城市区域发展进程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城市格局的调整,交通系统的完善,生活方式的改变等等均促成了建筑综合体的发展,以上海地区为例,这些综合体已成为都市各区域的活力核心,带动了各自区域富有特色的发展。而世博会的选址和一轴四馆永久性场馆及虹桥交通枢纽等的建设,则揭开了上海新一轮城市发展的序幕。

虹桥交通枢纽的建成,已经带动了虹桥地区的整体发展,依托虹桥枢纽交通强大的辐射效应,位于一侧的虹桥商务区的商务组团和商业组团的建设也已经启动。

世博园区选址对于上海城市总体发展的带动作用已经显现,5.28km2范围,270多家企业以及18000户居民搬迁,推动了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区的南向发展。世博核心区一轴四馆永久性场馆,世博轴的建筑面积达到28万m2,中国馆、主题馆、世博中心和文化中心建筑面积也均在13万m2~16m2左右,就其建设规模和影响力而言,已具有城市综合体的显著特征。世博轴作为世博期间园区八个出入口中最主要的出入口,承担了23%的进园人流,极端高峰日通过世博轴的入园人数达到16万人次,而世博后则将作为后世博区域开发的中心商业轴线,带动周边地区的商业发展:世博中心其国际会议中心的定位,全方位服务于世博会的筹备和举办,世博期间用作为新闻中心,各个国家馆日活动和演出的礼仪场所,并为会后的使用打下

了良好的基础。世博中心2 600会堂,1000mm2大型国际会议厅,4800m2宴会厅,7200m2多功能大厅等等复合型的功能配置使本区域的国际高端会议的定位得以充分体现;世博文化中心在方案推进的决策过程中功能定位发生了巨大变化,场馆由4000座调整为18000座,并从单一的剧场重新定位为多功能的综合体业态,逐步形成了“文化娱乐集聚区”的全新建设理念。一座基于世博会中及会后长远的使用需求,凸显文化内涵,融观演、体育、娱乐、商业和观光于一体的面向大众的复合型文化建筑综合体。立足长远的务实的功能定位原则,成为本届世博会永久性场馆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建筑师参与了功能调整策划的全过程,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作为文化娱乐综合体,国际上也有类似的成功案例,如1999年建成的美国洛杉矶的史泰博中心,将洛杉矶市中心由商业和工业中心转变为娱乐中心,其地产价值在5年间增长了300%,并持续增长,全面运营后创造了3100个工作岗位;又如英国伦敦的The O2,利用原来的千年穹顶进行综合改造。其在2007年开张伊始,就创下了多个演艺史上的纪录,吸引了世界一流演艺活动造访伦敦,推动了伦敦东部格林尼洽半岛的开发,同时也是成功申办2012夏季奥运会的关键所在,全面运营后创造了3430个工作岗位。

世博永久性场馆满足世博会功能的建设目标应当已很明确并已付诸实施,但从这些场馆的规划、建筑功能定位的角度去观察,还是能明显地感受到规划者和决策者对于园区后续利用与都市区域整体发展的理性思考和长远的目光,比如总体规划的“国际文化商务交流中心”的园区定位、大规模滨江公园绿带的建设;中国馆、主题馆未来的展会功能,世博轴的交通商业综合体、世博中心的多功能会议中心定位等,都体现了立足长远的功能定位和决策的原则。同时,在建设过程中引入未来管理运营方参与场馆的定位决策和功能细化或直接主持工程的建设,也是本届世博会永久性场馆建设的一大特点。如世博文化中心,早在方案调整阶段,就已经开始酝酿成立场馆的管理公司,并确立了“文化娱乐集聚区”的定位原则,这种具有带动周边区域发展潜力的文化综合体项目的建设,已经为后世博期间的区域发展埋下了伏笔,是场馆在世博会后平稳过渡到常态管理并发挥都市区域核心功能以带动园区的整体开发,实现都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在后世博规划中显示,未来世博园区将规划形成“五区一带”,包括文化博览区、城市最佳实践区、国际社区、会展及其商务区、后滩拓展区及滨江生态休闲景观带。世博会效应所带来的浦西滨江从南外滩至徐汇岸线区域开发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半年以后的世博园区――重新开门迎客的中国馆依旧观者如云;世博文化中心更名为梅赛德斯一奔驰文化中心,并在世博会后实现了无缝过渡,直接进入商业演出和运营:原非永久性场馆部分保留的讨论仍在进行中,世博期间受到观众欢迎的场馆如沙特馆等,据说准备重新开门迎客,世博核心区功能完善的前期程序也已经开始启动……

尽管世博会后的园区从表面看仍显得有点萧条,但却似乎能从中感受到管理者对于黄浦江沿线有限资源开发的谨慎态度,相信经过深思熟虑的后世博有着值得期待的未来。

2.钱方:建筑对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

北京、上海、广州几个大的建筑事件对中国建筑发展影响很大,我是来自西南院的建筑师,成都与这些大事件都不相关,西南院在中国城市建设的大环境中处于冷静客观的态度中,我想提供给大家一点不同的视野。过去城市化的发展从总体看,其形成过程是历时性的。以上海浦西为例,在发展过程中它是以市场因素来决定,慢慢逐渐形成的。它所反映出来的很强烈的特征是市场的活力与城市的聚集效应比较充分。近现代,尤其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其形成过程更多地体现了共时性特征。“共时性”城市化的进程多为政府主导行为的建设,体现在城市规划与城市设计的要求中。这种发展特征获得的结果,从上海浦东来看,GDP拉动比较显著,但从城市聚集效应和生活活力来看,相对则较弱。所以我们提倡城市设计应“上承下行”,上承即通过城市设计与规划管理的结合,让规划思想落地:下行为建筑设计很好地执行与延续城市设计的理念。

这其中涉及到上对下的限制约束,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的关系是弹性与动态的:城市设计约束、不引导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成果也是对城市设计的响应不验证;而建筑设计通过在内部优化形成独树一帜的商业空间,将多个城市片段紧密连接在一起,使得建筑设计响应了城市设计的限定,同时又强化了建筑的个性,实现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的“对位”,更增强了该区域的活力。成都的生活是慢生活,成都被网友评为最悠闲的城市,他的这种自在的生活方式,即以无需对自然资源的过多索取而获得较高精神满足的生活方式,它是符合生态学原则的生活理念,满足可持续发展的策略。作为一个建筑师,真正好的设计是贴近生活的,能够理解生活的设计。

下面通过在成都市南部新区建设内的两个实践来谈谈体会和反思。成都市高新区核心的定位是商务科技和软件园,在设计过程中始终贯彻以城市设计为主导进行开发和推动,城市设计是动态的控制过程。第一个案例是高新区内的金融城总部商务区,原先是成都市的行政中心,现在转换为金融机构的办公中心,我们对原来地块进行局部的调整,通过插入两个超高层修正原有的业态。这个区域的城市设计的基本理念是有一个U型的通道,大尺度的城市界面、车行道在外。内部主要活动区域以block(区块/街区)的形态进行小尺度建设。原来的U型通道只有12m宽,现根据业态和容积率的控制将空间界面退让调整为120m。这个区域的定位是不应当都建成城市标志建筑,而应当是有背景建筑和突出的建筑,为了避免城市钟摆式运动,我们向规划局建议引入多元的业态。第二个案例是天府软件园,处于高新区南区,是一个软件孵化园。成都高新区在全国虽然不是走在最靠前的,但是经过我们大家这些年的努力,现在已经排到了全国第四的位置。一期的城市设计是由清华大学建筑设计院来完成的,后期我们参与建设,整体的建筑造价并不高,但却是不缺乏个性的背景建设。

通过这些实践我们得到一些反思,一是以个人或少数人价值为标准的设计有上升的趋势;二是重形态、轻业态与交通问题;三是某些区域空间尺度人性化不足;四是配套市场化不足,日常生活活力不足。这些问题仅靠建筑师来控制、实现还是有难度的,与市场和政府主导的政策方向做好结合是很重要的环节。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可以实现这样一个理想:一个好的建筑设计,不是以个人喜好标准为目的的设计,应该是对城市生活有深刻感悟而求解的过程。

第5篇:控规和城市设计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竖向设计;标高;防洪;排涝;排水渠;回填土

1.项目建设及设计情况简述

徐州市贾汪区新城安置房位于贾汪中心城区的新城片区,距离规划的行政服务中心直线距离700米。地块西侧为临城河,兼顾城市排洪,沿临城河政府已建设临城河带状公园,北侧为已建的阳光世纪苑小区,东侧为腾飞路,南侧紧邻规划的人民医院,小区由新华路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南地块面积9.45公顷,北地块面积8.72公顷。小区外部景观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现状地块内无建筑物,内部有一污水主干管东西穿过,还有三条河沟东西贯穿连通临城河,作为地块排水设施。由于贾汪区为煤炭转型城市,城市内部棚户区面积较大,区政府为改善居住环境,决定三年内改造完成棚户区拆迁,再造一个新贾汪。在拆迁中进行安置房建设,则选择新城区最好的地段作为安置房选址,以便顺利拆迁安置。新城安置房建设拟打造成为美观、生态、实用、有个性特色的生活居住环境。

贾汪区总体规划刚刚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尚未结束,该项目所在区域的场外标高均未制定,所以在项目设计时,竖向规划需要着重考虑。

在缺少总体控规和详规(即缺少竖向设计分析、土方平衡分析、灾害防治评价(如防洪排涝)等内容,缺少主、次、支三级道路的标高、各用地区块场地标高的定制)的情况下,该场地标高定的是否合理,与主、次、支三级道路的关系等方面,与总体规划的关联分析如何;是否满足防洪排涝要求等,均没有相关论述。显然,该场地标高的制定带有盲目性,因此,需对此标高在总体布局的竖向设计方面、土方平衡方面、防洪排涝方面等进行评价并得出结论,以满足施工要求。

2.城市各规划阶段的编制内容及要求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竖向规划设计。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说明书、图纸。

3.竖向规划设计的内容、要求

对于竖向规划基本技术要求,在《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99中有明确的规定,城市用地竖向规划的名词解释为:“城市开发建设地区(或地段),为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自然地形进行利用、改造,确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石方等而进行的规划设计”。

竖向设计的基本内容:A、选择场地的竖向设计形式和平土方式;B、确定场地平土标高,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力求填挖总量最小,并接衡;C、确定建构筑物室内外地坪标高,广场和活动场地的设计标高,场地内道路、铁路的标高和坡度;D、确定场地合理的排水系统,保证地面排水通畅,不积水。

竖向设计的一般要求:1、满足建构筑物的功能布置要求;2、充分利用自然地形,节约土石方工程量; 3、满足各项技术规程、规范要求,保证工程建设与使用期间的稳定和安全; 4、解决场地排水问题;5、满足工程建设与使用的地质、防洪排涝等水文的要求; 6、满足建筑基础埋深、工程管线敷设的要求。

4.确定竖向设计高程一般步骤

道路是场地设计的骨架,首先进行场地主、次、支三级道路定线。场地四邻规划现状或控制的高程是确定场地竖向设计高程的坡向主要因素。场地道路出入口衔接场地外市政道路的高程,是场地内道路与整个场地竖向控制高程设计的条件、依据和控制高程。竖向设计高程步骤:一般先作道路,后作场地。根据设计规范道路和排雨水坡度的规定,按照场地坡向道路与节省土石方要求,考虑建筑室外场地处于较高地形为前提。也就是说,从确定主要道路中线交点、折点、起伏变化点的标高开始,计算出道路分段长度与坡度,使道路成为一个高低不同各点相连的立体网架。这个立体网架控制着整个地形,一切工程标高都与它发生关系,受它的影响和制约。在场地地形处理标高过程中,可以反过来再调整道路的标高。一般来讲与道路相邻的场地标高要高,而建筑室外标高更高,建筑室内标高为最高。

这样由道路至地形,再由地形至道路,经过几次反复调整,并结合不同方案土石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比较,最后确定合理的结果。

5.新城安置房场地标高设定原则

确定道路及场地标高,应符合下列要求:满足生产、运输要求;使场区不被洪水、潮水及内涝水淹没;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尽量减少土(石)方、建筑物和构筑物基础、护坡和挡土墙等工程量;填、挖方工程,应防止产生滑坡、塌方。充分利用和保护现有排水系统。当必须改变现有排水系统时,应保证新的排水系统水流顺畅;适应场区景观要求;分期建设的工程,在场地标高、运输线路坡度、排水系统等方面,应使近期与远期工程相协调;改建、扩建工程应与现有场地竖向相协调。

5.1满足防洪排涝要求的标高

目前本规划用地的西边位于承平路上的过水闸涵有3座(北区2座,南区1座,闸涵宽度为2.0m),根据已批复的《徐州市贾汪区城市防洪规划》,上述过闸涵的作用有两个,一是临城河水位高时(洪水来时)闭闸,使承平路以西的地面不受淹,即老城区不受淹;二是临城河的水位低时开闸,排泄承平路以东的地面雨水(涝水),即起挡洪排涝的作用。

本建设用地坡度的变化为北高南低、东高西低。这种坡度的变化趋势向外扩至北至世纪路以北、东至泉河路以东、南至新夏路以南更大的范围。显然,本建设地块基本处于上述范围的最低点。上述三个闸涵承担着世纪路以南、泉河路以西、新夏路以北约164.4hm2地面的涝水排放。一般来讲,临城河洪水来时,本建设地块处在相对最低点,闸涵关闭时会出现水涝。相对于农田,闸涵以东的地面出现局部的、短暂的水涝是允许的,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用地性质的改变,本地块将涝田改为安置房建设用地,不允许出现水涝的可能,故上述三座3个闸涵就失去了排涝的功能,仅起到防洪的功能。

北区的2座涵闸位于临城河2号橡胶坝河段以内,为美化环境,此河段的规划正常蓄水位为34.00m,北区位的2座闸涵建在此河段。2号橡胶坝的下游,拟建3号橡胶坝,规划正常蓄水位为33.50m,南区的1座闸涵建在此河段。从防洪角度看,规划区内道路及场地标高应高于临城河蓄水位0.50m,建设地块场地的设计标高在35.20~33.90之间,正常情况下,不能满足通过闸涵向临城河内排放雨水。

根据《徐州市贾汪区城市防洪规划》(以下简称防洪规划),本建设用地的北区规划有七中南中沟。该中沟规划为“底宽60m,底高程28.90m,边坡1:3,滩面高程32.69m,滩面宽度10m”。按此数据计算,地块将有102.74m的宽度被七中南中沟所占,建设用地北区将有2.54hm2的土地被占。如考虑建设七中南中沟,将对城市建设用地带来影响,建设用地规划与防洪规划发生冲突。

根据防洪规划服务于城市建设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的竖向设计依赖于防洪规划的原则,又因用地性质发生的变化,建议调整防洪规划。

5.2满足排水要求的标高

城镇排涝是解决城镇范围内雨水过多或超标准暴雨以及外来径流注入对城镇的威胁,一般通过河流、沟渠或管道排入承纳体;城镇排水则是解决城镇范围内的各产业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等对城镇的威胁,包括接纳、输送、处理、排放的行为,一般多通过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或雨污合流管道排入承纳体 ,二者的共同目标均是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将城镇范围内的积水排出,使雨水不致给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不便,涝水不致造成大的灾害,废水、污水不会影响环境卫生。一般情况下,影响排涝、排水工程规模的主要因素是雨水,因此,本文以下所指的排水主要为排雨水而不涉及污水。

城镇排水是将城镇地面雨水产流,利用地面返坡、落水井、雨水管网等排水设施排入支、干流沟渠或河道;城镇排涝是将汇入雨水骨干管道、河道沟渠、湖泊水塘的超过正常蓄水位的水量排至域外。城镇排水的建设内容为城市小区的排水管网建设.计算内容侧重小汇流面积雨水管渠的流量计算;城镇排涝的建设内容为内河、排水沟渠整治和排涝闸站的建设,计算内容以水文计算为主,通过产、汇流计算推求设计流量。两者虽有区别,但从产流、汇流到设施等方面也有密切的联系,一般情况下,城镇小面积(2km2左右及以下的各小区)雨水通过管渠等排水设施排入沟、河道的过程或行为即为城镇排水,而城镇排涝则是将城镇各小面积雨水的承纳体多余的水量所形成的涝水及时排出的过程或行为。

理想的场地排水方式为重力自流排水。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场地内雨水管最小管径为300mm,当采用塑料管时最小坡度为0.002,当采用其它管时最小坡度为0.003,新城区安置房场地东西长约260m,南北宽约960m,中间由城市主干道新华路分为南北两块,场地雨水的受纳水体为临城河,由于场地用地西侧的3座闸涵失去了使用功能(前已述及),本建设用地雨水排放及建设用地东侧腾飞路及其东侧的雨水排放急需解决。综合分析,可在腾飞路东侧建设2m宽雨水沟,由北往南,排入新夏路已建雨水沟(3.6m宽),远期穿过新夏路排至3号橡胶坝以下(水位高程31.5米)。新建雨水沟即可收集腾飞路以东、泉河路以西的地面雨水,又可满足本建设工程地面雨水的就近排入,结合场地坡度变化(北高南低),还可使场地设计坡度与总市政雨水沟的排水坡度一致,减少建设场地的土方回填量。

5.3满足最小土方回填量的标高

小区南北地块总的地面坡度设计为千分之二,每个地块由北向南以及中间向两侧环形车道,地面坡度为千分之二和千分之五,因地制宜。设计道路标高比地面标高低10cm-15cm。由于小区地块南北狭长,竖向设计分区域进行。小区原状地形标高从南到北在34.50m~32.50m之间,高差2米,坡度2%。一般而言,建设期间由于基础、管(线)沟的开挖而形成的余土,建筑垃圾的产生可使场地标高抬升0.2m,若小区不考虑回填土方时,按千分之二的坡度设计标高,此时可满足重力自流排水要求,但不能满足防洪要求;考虑防洪排涝要求时,回填土高度达1.0m,回填土方量约为18h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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