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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质量;规范
DOI编码:10.3969/j.issn.1674-5698.2016.01.012
1引言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是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由具有一定植保专业技能的人员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组织,利用先进的设备和手段,对病虫防控实施农业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的生产服务性活动[1]。农业病虫害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合作经济组织、部分龙头企业或其他社会力量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在提高重大病虫防控效果、促进粮食稳定增产、降低农药使用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据农业部统计,到2011年6月,全国经工商注册的病虫专业化防治组织达1万个以上,拥有大中型植保机械120万台套,从业人员近100万人,日作业能力超过3,000万亩[2-3]。为规范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行为,提高专业化防治组织的服务质量,2011年农业部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从宏观管理层面对防治服务组织的管理与指导、防治作业、监督与评估等方面进行了规定[4]。但在防治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合同管理、防治方案设计、信息服务、应急管理、投诉处理、满意度调查等方面没有进一步的细化要求。目前,我国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及服务质量方面尚无国家标准,导致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活动中出现服务质量不规范、服务效果差等问题时,无标可依、无据可循。因此,有必要尽快研究和制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服务质量要求国家标准,用以指导和提升我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制定原则和依据
2.1科学性原则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571号公告)》为主要技术基础,统筹结合湖南、浙江、安徽等各地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或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参照GB/T24620-2009《服务标准制定导则考虑消费者需求》等国家标准对服务活动各环节的统一要求,从服务提供角度,构建标准技术框架,编制具体要求,保证质量规范技术内容的科学性。2.2实用性原则充分考虑了我国各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或管理办法中对服务组织的具体要求,全面凝练各地基层和一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植保站等)在基本条件、组织运行和管理、作业服务、效果评价等服务提供过程中的服务规范和实践经验,吸收了《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571号公告)》的核心技术要求,增加了关于防治服务组织的管理体系、社会责任、信息服务、应急管理、投诉处理等内容,列出了服务满意度、病害防治效果、虫害防治效果等主要服务质量指标及其计算方法,以保证质量规范的适用性和实用性。2.3协调性原则作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的基础通用性标准,在术语、基本要求、合同管理、方案设计、作业服务等标准条款内容方面,与我国现行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及GB/T8321.1~9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系列国家标准、NY/T1276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等标准协调一致、配套使用,相互支撑。
3技术框架设计
质量规范主体技术内容包括组织基本要求、合同管理、方案设计、信息服务、作业服务、档案管理、应急管理、投诉处理、满意度调查、主要质量指标、资料性附录等11个部分,力求涵盖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提供的全过程。
4内容要素及技术要求
4.1组织基本要求(1)总则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需要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贯彻国家倡导的“科学植保、绿色植保、公共植保”理念,以服务农业生产和提高防治服务质量为中心,且需符合国家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2)基本条件服务组织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的提供主体,应在组织资质、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作业能力、员工保护、管理体系、服务内容等方面达到开展相关服务的基本条件。如:组织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质;具有经过植物保护专业技能培训的防治技术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作业条件和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的日作业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必要的防治设备及人员安全防护条件;具有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等。4.2合同管理服务合同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供需双方确立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文件。服务合同内容应包括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防治方案、防治面积、防治物资、防治效果、收费标准、缴费时限、赔偿标准、违约责任、免责内容、纠纷调处办法、投诉反馈时限等。4.3方案设计防治方案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解决服务对象病虫害问题的一系列综合措施,是开展病虫害防治服务的技术依据和科学规范。方案设计应根据服务对象的农作物病虫害发生的种类、程度、危害、预期目标等信息和农业植物保护机构的指导意见,经科学分析与评估而制定,其内容应包括防治目标、防控技术、防治服务流程、田间作业程序和作业要求等。4.4信息服务信息服务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为服务对象提供快捷化和便利化服务的重要基础,也是服务供需双方互动交流的渠道。信息服务渠道应包括网络、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服务窗口等多种方式。提供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完整、实用,且防止服务对象信息的泄露及不正当使用。4.5作业服务作业服务要求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实施过程的重要技术规范。需对防治用品、田间作业、质量跟踪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如:所使用的农药、施药设施设备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有安全隐患的防治作业时,应在相应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需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周边其他作物及蜜蜂、蚕、鱼、虾、蟹等生物的安全;妥善处理剩余农药及废包装、废容器、冲洗施药机械废水等废弃物;提示和帮助服务对象填写田间作业服务确认单;作业结束后及时跟踪调查防治效果等。4.6档案管理档案管理要求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内容及过程的真实性和可追溯的重要依据。应确保防治服务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服务合同、田间作业服务确认单、满意度调查表、田间作业照片及视频等资料需及时整理、归档并保存两年以上,便于查找和提供利用。4.7应急管理应急管理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中发生意外服务事故时采取处理措施的活动。防治服务组织应对潜在和可能存在的防治服务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并针对不同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当风险发生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评估应急预案效果。4.8投诉处理投诉处理是快速和稳妥的解决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质量投诉的重要途径。防治服务组织应提供可靠、便捷的投诉渠道。当服务对象对防治效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及时主动与服务对象沟通,按双方合同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反馈给服务对象,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发生。4.9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衡量自身服务效果,评价服务绩效的重要措施。服务组织要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调查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并客观分析满意度调查信息和服务对象投诉信息,持续提升和改进自身服务质量。4.10主要质量指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质量指标主要包括病害防治效果、虫害防治效果、服务满意度等。服务组织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或补充,并明确指标的具体数值。计算方法如下:(1)病害防治效果[4]以病情指数表示。1)当病情基数在处理前为零时,按式(1)计算:防治效果(﹪)=[(对照区病情指数-防治区病情指数)/对照区病情指数]×100(1)其中:病情指数(﹪)=[∑(各病级的样本数×相应发病级数)]/调查样本总数×最高发病级数]×1002)当防治处理前病害已发生时,按式(2)计算:防治效果(﹪)=[(对照区病情指数增长率-防治区病情指数增长率)/对照区病情指数增长率]×100(2)其中:病情指数增长率(﹪)=[(用药后病情指数-用药前病情指数)/(100-用药前病情指数)]×100(2)虫害防治效果[4]以被害减轻率或虫口死亡率表示。1)以被害减轻率表示时,按式(3)计算:防治效果(﹪)=(对照区被害率-防治区被害率)/对照区被害率×100(3)其中:被害率(﹪)=被害株数/调查总株数×1002)以虫口死亡率表示时,按式(4)计算:防治效果(﹪)=(防治区虫口死亡率-对照区虫口死亡率)/(100-对照区虫口死亡率)×100(4)其中:虫口死亡率(﹪)=死虫/(死虫+活虫)×100(3)服务满意度统计期内服务对象满意数占调查所得回复总数的比率,按式(5)计算:服务满意度(﹪)=满意数/回复总数×100(5)4.11资料性附录为了增强质量规范的指导性和实操性,研究制定了《水稻病虫害防治服务合同(样本)》《田间作业服务确认单(样本)》《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样本)》等3个资料性附录,以便于使用者在实际应用中参考。
5结语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是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解决农民一家一户分散防病治虫难题,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分析和借鉴国内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相关法规和各地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质量规范,对于规范我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的建设和运行,改进和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服务质量,引导和推动我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技术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的意见.农业部农农发[2008]13号[Z].
2李力,乔金亮“.田间保姆”为农民分忧解难.新农村周刊,2011,8,1.
3陈仁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组织全国超万个[N].人民日报,2011,6,16.
4农业部第1571号公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2011.
一、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要求,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减灾工作。同时,要强化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全面落实以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防汛制度,按照防汛应急预案要求,对抢险队伍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监测巡查、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都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早检查、早准备、早部署,牢牢把握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主动权;各级领导干部和防汛责任人要及时深入防汛抗洪救灾第一线,靠前指挥,现场指导,提高突发事件处理的效率。
(二)强化监测,及时预警。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雨情、水情和汛情发展变化,加密监测次数,及时分析会商,增强防御洪涝灾害的超前性、预见性。特别要加强局部性、突发性灾害的监测预报,准确分析影响时间、程度和范围,及时预测发展趋势,将预报结果及时通报各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为防洪指挥调度和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搞好群防群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等各种途径,滚动播报雨情、水情和灾情,及时向群众灾害预警信息。防汛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准确掌握汛情、雨情、水情,科学判断灾情发展趋势,重要汛情、灾情要及时报告,对灾情险情上报不及时的要通报批评,发生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要依据行政问责办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巡查,及时处置。各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及已建水电站、病险水库、江河堤防、防洪城镇、学校等重点防洪部位的巡查和监测,制定切实可行的抢险应急措施,一旦发生险情,及时抢护和预警,迅速转移危险地区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小(2)型水库和重要坝塘的度汛安全,各县要督促防汛责任人再次进行检查,落实度汛措施。发改委、经委要组织人员对水电站、尾矿坝的安全度汛工作进行检查,特别要抓好在建水电站、水库及围堰的防洪度汛安全,加强对水电站滑坡隐患点的观测预警。交通部门要组织群众做好乡村公路的排险工作,减少洪涝灾害损失。
(四)加强防御,减少损失。国土、水务、气象等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前的水情雨情,按照《省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山洪灾害的预测预警,强化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灾害的群策群防力度,对存在隐患的区域,要增加人员加密观测,实行24小时监控,根据情况变化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发现重要情况要迅速发出警报,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努力提高山洪灾害的预警预报和应急避险能力。同时,要深入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宣传,提高群众防灾意识,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
(五)以人为本,搞好安置。各县各有关部门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全力做好灾民安置的各项工作,千方百计安排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就医。财政、民政等部门要依照灾情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和物资,为抗灾救灾提供物质保障;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灾区的疫病防治工作,防止灾后疫病发生;公安部门要抓好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同时,组织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开展抗灾自救,帮助群众做好恢复生产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切实抓好大春作物中耕管理工作
(一)抓好农作物田间管理。目前,大春作物已进入中耕管理关健时期,各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作物中耕管理的领导,农业、烟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组织科技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苗棵进行查苗排队,做到稳定一类苗,微补二类苗,整改三类苗,进行科学合理施肥,注重排水排涝,实现平衡生长。
(二)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与防治。各县人民政府及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稻飞虱等重大植物疫情和作物病虫害的严重危害性以及当前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迅速组织力量,加强防控技术培训,指导农民及时进行防治,在有条件的地方采取统防统治。特别是对稻飞虱、稻瘟病等主要病虫害,要重点预测,重点防治,控制病虫害大面积漫延,尽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强化农资调运与监管。各县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农作物需求统筹抓好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确保大春作物中耕管理对农资的需要。工商、质监、农业、供销、物价和公安等部门要共同组织开展好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搞好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杜绝假冒伪劣农资流入市场,确保农资品种对路、数量充足、质量优良、价格稳定,保护好农民合法权益。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拓宽渠道,夯实基础。各村要把粮食生产摆到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首位,以“稳面积、扩复种、提单产、增总量”为重点,合理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扩大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效益。
二、全面宣传落实好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今年国家扶助粮食生产的政策继续加强,惠农补助奖励资金进一步增加,所以我们要把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告诉种粮农户,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降低补贴标准、改变补贴用途、克扣农民补贴,及时足额将惠农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三、全面推进早稻集中育秧工作。千方百计扩大“单改双”种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严禁土地撂荒,同时,要充分利用冬闲田、荒坡、荒地扩大马玲薯、玉米、豆类、小麦等其它旱粮作物,增加粮食总产。
四、进一步强化粮食生产的服务力度。加强对农资的调控与监管,保持农资市场价格稳定,确保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时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防工作,帮助农民解决粮食生产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五、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全力做好主要农时季节农业气象灾害趋势分析,及时制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主动避灾、科学防灾、有效减灾。要加强农情信息体系建设,加强干旱、洪涝、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指导,及时预警信息。指导农民增强抗灾意识,切实做好抗旱防涝准备工作。
1、目的意义: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情造成的危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农业生产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和《**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2、指导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检疫防御防灾体系和应急减灾体系,全面提升对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能力。
3、适用范围:农业有害生物(包括病原微生物、昆虫、线虫、蜱螨、鼠和植检植物等)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一种防治难度大、对本地区农业危害严重,并造成(含可能造成)经济或生态损失的自然灾害。在本县一个行政区内1种本地危险性农业有害生物在短时间内突然爆发成灾50公顷以上,或本县1个乡镇行政区农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100公顷以上,或本县1个乡镇级行政区新发生(发现)外来(含检疫性,下同)农业有害生物时,认定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应当启动本预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4、工作原则: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按照县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责。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原则。
二、灾害等级
根据重大农业有害生物发生程度、传播特征和涉及范围,将灾害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较重(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等级,并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特别严重(I级):下列情况之一划为I级灾情。
(1)水稻稻瘟病、细条病;甘薯丛枝病、蔓割病、甘薯瘟;花生锈病、褐斑病等任何1种病害发生成灾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普遍率(病叶率)大于2%,发生态势为5级,流行范围在5个乡镇行政区以上。
(2)水稻三化螟、二化螟、稻飞虱、卷叶螟;甘薯小象虫、旋花天蛾、斜纹夜蛾;花生蚜虫、蛴螬、甜菜夜蛾等任何1种农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发生态势5级,发生范围在5个乡镇行政区以上。
(3)鼠密度超过10%(百夹捕获率)的发生成灾面积达到300公顷以上,或鼠密度超过5%(百夹捕获率)发生面积超过2000公顷以上,发生区域在12个乡镇行政区以上。
(4)茶小绿叶蝉、茶叶螨类、茶丽纹象甲、黑刺粉虱、赤星病、炭疽病、茶饼病;斜纹夜蛾等任何1种病虫成灾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发生态势为5级,流行成灾范围在5个乡镇行政区以上。
(5)龙眼木毒蛾、蛀果虫、鬼帚病;柑桔黄龙病、溃疡病;蔬菜小菜蛾、甜菜夜蛾;水果食心虫等任何1种病虫成灾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发生态势为5级,流行成灾范围在5个乡镇行政区以上。
(6)本县发生(发现)我市未分布的外来农业有害生物。
(7)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级灾情的。
2、严重(II级):下列情况之一划为II级灾情。
(1)水稻稻瘟病、细条病:甘薯丛枝病、蔓割病、甘薯瘟;花生锈病、褐斑病等任何1种病害发生成灾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15--24%以上,普遍率(病叶率)大于2%,发生态势为5级,流行范围有4-5个乡镇行政区。
(2)水稻三化螟、二化螟、稻飞虱、卷叶螟:甘薯小象虫、旋花天蛾、斜纹夜蛾;花生蚜虫、蛴螬、甜菜夜蛾等任何1种农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15--24%,发生态势5级,发生范围有4-5个乡镇行政区。
(3)鼠密度超过10%(百夹捕获率)的发生成灾面积达到200公顷,或鼠密度超过5%(百夹捕获率)发生面积超过1500公顷,发生区域有4个乡镇行政区。
(4)本县发生(发现)我市未分布的外来农业有害生物。
(5)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I级灾情的。
3、较重(III级):下列情况之一划为III级灾情。
(1)水稻稻瘟病、细条病:甘薯丛枝病、蔓割病、甘薯瘟;花生锈病、褐斑病等任何1种农业有害生物发生成灾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10--14%以上,普遍率(病叶率)大于2%,发生态势为5级,流行范围有3个乡镇行政区的。
(2)水稻三化螟、二化螟、稻飞虱、卷叶螟:甘薯小象虫、旋花天蛾、斜纹夜蛾;花生蚜虫、蛴螬、甜菜夜蛾等任何1种农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10--15%,发生态势5级,发生范围有3个乡镇行政区的。
(3)鼠密度超过10%(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150公顷,或鼠密度超过5%(百夹捕获率)发生面积超过1000公顷以上,发生区域有3个乡镇行政区。
(4)本县已发生(发现)的外来农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到100公顷以上。
(5)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II级灾情的。
4、一般(IV级):下列情况之一划为IV级灾情。
(1)水稻稻瘟病、细条病:甘薯丛枝病、蔓割病、甘薯瘟;花生锈病、褐斑病等任何1种农业有害生物发生成灾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5--9%,普遍率(病叶率)大于2%,发生态势为5级,流行范围在2个乡镇行政区。或1个乡镇行政区1种上述病害在短时间内突然爆发成灾30公顷以上。
(2)水稻三化螟、二化螟、稻飞虱、卷叶螟:甘薯小象虫、旋花天蛾、斜纹夜蛾;花生蚜虫、蛴螬、甜菜夜蛾等任何1种害虫发生面积超过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的5--9%,发生态势5级,发生范围在2个乡镇行政区县(市、区)以上。或1个乡镇行政区1种上述害虫在短时间内爆发成灾30公顷以上。
(3)鼠密度超过10%(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100公顷以上,或鼠密度超过5%(百夹捕获率)发生面积超过750公顷,发生区域有2个乡镇行政区。
(4)本县已发生(发现)的外来农业有害生物在短时间内爆发成灾10公顷以上。
(5)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V级灾情的。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一)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农业与茶果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植保植检站、计委、财政、公安、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经贸、工商、科技、环保、卫生、民政、物资运输管理部门(包括交通、铁路、邮政等)、植物及其制品使用部门(包括外经、电业、电信、供销、商业、移动通信公司和联通公司等)、教育、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和驻**部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处置工作,封锁令、启动应急预案,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植保植检站:编制完善县级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建设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立重大病虫害的快速扑灭机制,储备应急处置所需人力、物力、技术、信息等资源;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计委:负责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基建、物资储备等重大项目的审批和立项。
经贸委:确保灾害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补给;适时组织市场调控。协调外经、电业、电信、供销、商业、移动通信公司和联通公司等部门的防灾减灾工作。
财政局:负责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灾害处置财政支持机制。
科技局:负责组织省内外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技支撑;培养组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专家队伍;安排防灾减灾科研项目。
**市动植物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入境农业有害生物检疫把关和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工商、交通、铁路、邮政、民航、外经、电业、电信、供销、商业、移动通信公司和联通公司等: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市场检疫检查、检疫复查、疫情封锁等检疫执法工作以及除害安全保卫等工作。
卫生、民政部门:负责灾害应急救治和灾后救济工作。
新闻宣传、教育部门: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教育普及工作。
环保局:负责组织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的环境监测和环境危害评价及防治工作。
公安、驻**部队: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派出灾害救援队伍;负责做好辖区内灾害先期应急处置。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灾害处置进度和程序,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二)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现场处置指挥部
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县领导小组成员和灾害发生乡镇主要领导组成灾害现场处置指挥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灾害处置方案。
(三)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日常工作机构
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与茶果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内,负责日常工作。
四、应急响应
1、特别严重(I级)灾害应急响应:接到报告后,确定为I级灾害的,县农茶局(植保植检部门)应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成立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现场处置指挥部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省市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和省农业厅市农业局请求支援。
2、严重(II级)灾害应急响应:乡镇级政府立即启动本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乡镇政府应在6小时内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县农业与茶果局报告。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成立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现场处置指挥部开展处置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告省市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和省农业厅。
3、较重(ⅡI级)灾害应急响应:政府立即启动本级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乡镇政府应在12小时内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和县农业与茶果局报告,并视紧急需要及时向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提出扩大应急请求。领导小组接到扩大应急请求后,及时启动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赶赴现场,协助乡镇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现场指挥部,或成立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现场处置指挥部开展处置工作。
4、一般(IV级)灾害应急响应:乡镇政府立即启动本级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乡镇分管农业的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成立乡镇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现场处置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在24小时内向县级政府总值班室和县农业与茶果局报告。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必要时派出督导组和专家组协助处置。
五、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县、乡两级政府要根据灾害发生形势和专家意见,建立健全农业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县级植保植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加强系统内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应急减灾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2、技术保障:有计划地从高校、研究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培养组建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专家队伍,为灾害调查、应急处置和灾害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3、物资保障:建立药剂药械库,配备应急救灾车辆,储备常用药剂、药械、油料等专用物资。
4、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救灾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并给予优先安排。设立合理专项资金用于紧急防疫物资购置、扑杀补贴、疫情处理、疫情监控等工作。专项资金由植保植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使用意见。
5、监测保障:负责本辖区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的县乡两级业务部门要不断强化监测网络建设,配足配强农业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省级中心测报点和市级中心测报点专职测报人员,充分发挥兼职测报员、基层农技员、广大农民对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作用。并根据重大农业病虫动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监测点和监测对象,确保监测预警及时、准确。
6、协防保障:由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半年或一年召开一次外来农业有害生物检疫防范协调会议,通报有害生物入侵防范信息,协调解决防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县植保植检站按照一车一证的要求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开展市场检疫检查和复检工作,共同构建农业有害生物检疫防御控灾体系。
7、值班通讯保障: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正常上班时间值班电话为**节假日和下班后值班电话为23267110;建立健全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配备专用电脑与"县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值班信息专网连接,确保灾害预警和处置信息畅通。
8、限时报告:发现灾害或疑似情况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其中植物疫情应以密码电报形式上报。)乡镇业务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将信息来源、危害区域、灾害程度、发生性质的初步判定、拟采取的应急减灾措施及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及时报告县农业与茶果局。乡镇政府根据灾害等级,在规定时间内向总值班室和县农业局报告。县农业与茶果局根据核实情况提出预警处置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和市农业厅报告。
9、宣传、通报及其他保障:加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经权限机关同意,有关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及时对灾害发生和处置情况或奖惩意见进行通报。
六、附则
1、本预案中农业有害生物种类及其危险性、成灾面积统计标准、监测方法和管理权限等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执行。
2、县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可根据演练情况或实际变化需要,对本预案进行完善和补充,并报县政府备案。
3、对参加灾情应急防治工作的人员,各级财政应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因参加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4、对在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农茶局提请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防治过程中隐瞒、缓报、谎报或因延误处置灾害,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七)总体要求。现代植保体系是适应经济、社会和生态总体要求,以服务现代农业为主要任务,以现代科技、现代装备、现代人才和政策保障为支撑,实现农作物病虫害可持续治理的新型农业防灾减灾体系。通过集成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与现代物质装备,实现植保体系监测预警信息化、物质装备现代化、应用技术集成化、防控服务社会化、人才队伍专业化和行业管理规范化。着力促进防控策略由单一病虫、单一作物、单一区域防治向区域协防和可持续治理转变,着力促进防控方式由一家一户分散防治向专业化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控转变,着力促进防控措施由主要依赖单一化学农药向绿色防控和综合防治转变。
三、建设重点
(八)建立健全植保信息化平台。完善国家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防控指挥调度网络和检疫监管网络。国家重点加强跨国境、跨区域迁飞性、流行性和检疫性病虫的区域性监控站点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因地制宜加强当地病虫害监控网点建设,建立县级标准观测场和乡镇观测点,重点作物、重大病虫和重点疫区要增加监测站点的密度。充分应用物联网、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以及雷达遥感监测等现代信息手段,加快构建国家和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病虫诊断和防控指挥系统、检疫审批和疫情追溯系统,全面提升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指挥和检疫监管等信息化水平。
(九)强化重大病虫害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县级以上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指挥体系,加强重点区域的应急防治设施设备建设,完善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分类管理。着力加强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小麦条锈病等跨区域迁飞流行性病虫害的区域联防联控,推进源头治理和统防统治;着力加强蝗虫、草地螟、粘虫等暴发性、突发性害虫的应急防控,建立一批高效应急防治队伍,做好应急防控演练,增强突发灾害应对能力;着力加强小麦赤霉病、稻瘟病、小麦吸浆虫、农区鼠害等常发性重大病虫害防控指导,提高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控能力;着力加强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和非疫区建设,完善疫情与扑灭补偿机制,提升重大疫情阻截防控能力。
(十)加强植物保护执法监管。严格引进种子种苗的检疫审批管理,建立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的追溯体系,加强重点种苗繁育基地的检疫措施。严格种子繁育企业、种子批发市场、销售大户等关键环节的检疫管理,建立有效防范植物疫情传播的联合执法与检打联动机制。加强植物检疫员队伍管理,严格考试、考核、准入和退出制度,规范植保植检执法队伍的持证上岗、着装管理和执法行为。强化农药监督管理,加强农药质量监控、风险评估和使用指导,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药坑农害农等不法行为。
(十一)强化植保科技创新。加强植保科技创新和团队建设,密切农科教和产学研协作,加强病虫害发生规律、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强农作物区域性重大病虫综合防治试验室和野外观测站建设,大力研发植物疫苗、病虫分子诊断、抗病虫品种、航空植保、物联网应用等高新技术,着力研究解决植保基础性、前沿性和实用性技术问题。加快植保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鼓励科研、教学单位专家深入基层开展植保新技术示范推广。加强病虫害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关键实用技术的集成应用,做好农机农艺融合和良种良法配套,强化科学用药指导和农药抗性监测评估,大力推广绿色植保技术,全面提高农药利用率和病虫害科学防控水平。
(十二)加强植保公共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县级以上植保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植保机构的公益属性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综合防治、植物检疫、农药应用指导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基层植保实用人才队伍,县级植保机构原则上每10万亩作物不少于1名植保专业人员,环境复杂或病虫害多发重发地区应适当增加植保人员;重点农业乡镇原则上不少于1名植保员,逐步建立村级农民植保员队伍,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深化植保用人制度改革,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植保公共服务队伍,确保县级以上植保专业人员比例不低于80%。着力培养植保科研人才、执法管理人才、对外交流人才和推广应用人才,不断提升植保队伍的整体素质。
(十三)大力扶持发展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培育多元化、规范化的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鼓励支持科研单位、教育机构、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和基层农技组织等开展植保社会化服务。完善病虫害防控补贴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病虫防治服务的方式,推广技物结合、全程承包防治等服务模式,优先支持粮食主产区、经济作物优势区和重大病虫源头区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的备案制度、效果评价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推进专业化防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规范服务,强化病虫害信息服务和指导,引导植保专业服务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提升植保社会化服务水平。
(十四)着力改善植保物质装备条件。继续实施植保工程项目,强化重大病虫监测防控设施建设,完善县级病虫监控站点建设,在迁飞性流行性病虫发生的关键通道建设一批国家级的区域应急防治中心和航化作业场站。配备病虫调查监测、信息传输、检验检疫、防控处置等仪器设备;大力改善重大病虫防控作业条件,因地制宜装备大中型高效植保机械,鼓励有条件地区发展无人机、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防治病虫害。加快高效环保型新药剂、新剂型、新器械的研发。积极支持开发病虫害监测防控专用产品,推进害虫天敌、生物制剂和高效低毒农药等绿色植保产品产业化发展,不断丰富植保物质基础,改善防灾减灾手段,提高现代植保物质装备水平。
(十五)大力开展植保从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各级植保服务人员的分级培训制度,县级以上植保公共服务机构的在岗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每5年轮训一次;乡镇植保员和村级农民植保员,每个聘期培训不少于一次。省级植保机构人员和市级植保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由农业部统一组织实施,其他人员培训由地方各级农业行政部门或植保机构组织实施。积极组织开展病虫害综合防治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活动,强化对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从业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植保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新技术的应用普及率。
四、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完善县级以上重大病虫防控指挥协调机构,密切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切实落实重大病虫疫情“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防控机制,将病虫害监测防控、疫情处置和农药管理等工作纳入农业部门考核事项。在病虫害防控关键时期,要加强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关键词 气候变暖;农业;影响;应对措施;安徽滁州
中图分类号 S16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1-0198-02
农业是对气候变化敏感的行业,气候变暖对农业造成的影响有利有弊,但弊大于利。气温不断上升,积温增加,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延长农作物生育期,喜温作物界限不断向北移动,农作物产量增加,有利于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但气候变暖现象增加农业生产不稳定性,农作物产量、布局和结构发生变化,部分农作物品质下降,含水量增加,农作物病虫害加剧,影响农业收入。本文利用滁州市近53年气象资料分析滁州市气候变暖对农业的影响,以推动当地农业可持续发展。
1 滁州市气温变化特征
1.1 年际变化
1961―2013滁州市年平均馕鲁手鹉暝黾忧魇疲ㄍ1),气候倾向率为0.26 ℃/10年。1961―1969年滁州市年平均气温不断降低,从1961年的16.63 ℃降至1969年的14.28 ℃,共下降2.35 ℃;1969―2013年滁州市年平均气温不断上升,年平均气温最小值出现在2007年,为17.02 ℃,1997年前有8年年平均气温为正距平,而1997年以后,滁州市年平均气温要高于近53年平均值。
1.2 年代际变化
20世纪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滁州市年平均气温逐渐降低;80年代初至21世纪初年平均气温逐渐上升,2001年后再次呈减少趋势。其中70年代滁州市年平均气温最低,仅15.25 ℃;21世纪后年平均气温最高,为16.34 ℃。说明滁州市从1970年后增温明显,增温趋势从2000年后相对减弱。
1.3 四季变化
滁州市季平均气温与年平均气温变化趋势一致,都呈逐年增加趋势。以春季增温趋势最为明显,气候倾向率为0.33 ℃/10年;夏季平均气温增温趋势较弱,气候倾向率为0.09 ℃/10年。1961―2000年气温有较大波动,但变化趋势不明显,2000年后增温趋势显著,2013年平均气温最高,为28.40 ℃。秋季和冬季的气温也呈逐年增加趋势,气候倾向率分别为0.28、0.32 ℃/10年,年际变化都是先减少后增加。
2 气候变暖对滁州市农业的影响
2.1 对农作物的影响
气候变暖提高大气CO2浓度。在一定情况下,CO2浓度越高越有利于植物生长,但不同农作物对CO2浓度增加反应不同。CO2浓度的增加将会使植物光合作用的最适温度增加。CO2浓度越高,细胞内外的CO2浓度差就越大,对于提升植物光合速率较为有利,进而增强水分利用率,但是气温升高时会增加蒸发量,又会降低水分的有效性。若气温增加、水分减少,农作物将会减产,反之增产[1]。
2.2 增加农业成本
气温上升后将会加快土壤内有机质微生物的分解,导致地力下降。以氮肥为例,经过相关部门的研究表明,温度每升高1 ℃,被作物直接吸收利用速效氮的释放量将会增加4%左右,同时释放期也将缩短。为了确保原来的肥效,就需要增加4%的肥料用量。CO2的浓度越高,其光合作用越强,进而增加根部生物量,虽然补偿了土壤内的有机质,但若遇到干旱现象,会抑制根生物量的积累和分解。为了满足农作物的需求就要施用更多的肥料,增加施肥量也代表着增加经济投入,增加农业成本。
2.3 加剧农业病虫害
随着滁州市气候变暖现象不断加剧,将会破坏水热平衡和季节分配,进而加剧病虫害的发生危害。冬季气温越高,越有利于害虫和虫卵越冬,死亡率降低,从而引发病虫害;同时病虫害抗药能力不断增强,增加了防御难度,严重威胁着农作物的正常生长,这种现象在小麦和棉花种植区内表现尤为明显。由于气温升高,使得小麦和棉花的病虫害加剧,再加上农作物复种指数提升,对农作物病虫害的越冬繁殖十分有利,造成病虫害基数增加[2-3]。
3 气候变暖的主要应对措施
3.1 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布局
结合滁州市现有的气候条件,对农业种植结构进行合理调整,选择优良的农作物品种,扩大晚熟品种的种植面积,增强农作物的抗旱和耐高温能力,确保农作物稳产丰收[4]。
3.2 积极培育适应气候变化的作物新品种
加强培育具有抗旱、抗高温和抵抗病虫害的作物新品种,使其更好地适应气候变暖现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各个地区排涝、抗旱能力,提高农业气象灾害的防御能力。在对农田水利进行建设的过程中应重视科学和节水灌溉的理念,使农业生产技术朝着智能化和自动化的方向发展,并能研制出与气候变化相适应的农业生产新工艺。
3.3 做好农业气象灾害的防御
滁州市政府部门应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频繁出现的农业气象灾害;气象部门还应加强气象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并进行深入研究,提升气象预报的准确性。除此之外,还要拓宽气象灾害信息的渠道,使农民可以及时接收到气象信息,降低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5-6]。
4 参考文献
[1] 田祥东,韩景红,韩依水.浅析气候变暖对农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农业与技术,2014(4):1.
[2] 龚年祖,胡珊珊,金华星,等.1961―2013年滁州市气温和降水变化特征[J].中国农学通报,2015,31(35):198-203.
[3] 盖小波,蔡冬梅,黄丹萍,等.大连气温变化趋势分析及对农业的影响[J].安徽农业科学,2009(30):14772-14774.
[4] 彭长林,曾建华.吉安地区气温变化及其对农业的影响[J].江西气象科技,1995(3):29-31.
为遏制林果病虫害日益严重的发生势头,保护林果资源,发展林果生产,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局安排部署,在全市“十五”森防检疫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加强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控灾,创新务实,开拓进取的基本思路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全市林果病虫害发生与防治现状
我市现有林地面积320万亩,其中林木面积200万亩,果树面积120万亩,“十五”期间全市每年林果病虫害发生面积达150多万亩,在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广大群众的艰苦努力,通过加强林果病虫监测和对主要病虫实施工程治理,使全市的林果病虫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监测覆盖率、种苗产地检疫率、无公害防治率逐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省林业局下达给我市的“十五”目标管理指标。全市共有11个县级森防站,森防检疫人员68名,已建立森林病虫测报点620个,其中国家级中心测报点3个,测报人员860名。“十五”期间通过强化森防体系建设,使市站和10个县森防站达到了国家级森防检疫标准站标准,林木病虫害防治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队伍体系和检疫执法体系得到了显著加强。目前,我市森防检疫工作虽然发展较快,整体抗灾减灾能力不断加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①林果病虫害发生面积不断增加,成灾害虫种类增多。随着全市造林和果树生产的发展,林果资源面积增加,林果病虫害发生面积也随之增加。2005年全市林果病虫害发生面积已达160多万亩,成灾病虫种类已由过去的4?5种,增加到10种以上,以光肩星天牛和桑天牛为主的常发性害虫发生面积居高不下;苹果绵蚜、二斑叶螨等危险性害虫已在我市大面积发生,美国白蛾对我市的威胁日益加剧,以春尺蠖、杨扇舟蛾、杨小舟蛾为主的食叶害虫不断暴发成灾,损失极为严重;以杨树溃疡病为主的林木病害呈迅速上升趋势。林果病虫害的发生严重威胁着我市林果资源的安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②基础设施差、我市森防检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还相当薄弱,特别是一些县级森防站,队伍不稳定,缺乏必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甚至有的连工资都不能保证,直接影响着全市森防检疫事业的发展③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近几年来,虽然经过努力争取,在中央和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林果病虫害防治投入有了较大幅度增加,但与全市森防检疫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仍缺口很大,全市每年仅防治公益性的森林病虫害就达100多万亩,以每亩每年需20元计,年需2000多万元,再加上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资金缺口就更大,由于防治经费不足,致使市县森防部门无力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基础设施条件相当落后,先进的测报、防治、检疫技术难以推广应用,这些都制约着我市森防检疫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的提高。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及奋斗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市林业建设总体目标,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和行业管理,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突出防控重点,实施工程治理,强化营林措施,促进森林健康,保护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目标任务:到2010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其中食叶害虫达到100%),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实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可持续控制。
三、规划内容:
1、杨树病虫害工程治理:杨树是我市的主要造林树种,目前全市杨树资源面积达200多万亩,但由于80%以上为杨树纯林,生态体系脆弱,杨树病虫害连年发生,且逐年加重,为有效控制杨树病虫害的严重发生态势,“十五”期间在国家和省大力支持下,启动了杨树病虫害工程治理示范县项目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示范县四个(饶阳、武邑、桃城和深州),“十一五”期间将加速示范县建设步伐,充分发挥示范县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森防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从防治队伍建设、防治机制、应急预案、防治技术培训、新技术新药械引进推广,监测预警体系等多方面强化杨树病虫害防治工作,到“十一五”末全市十一个县市区全部实施杨树病虫害工程治理,实现杨树病虫害可持续控制,完成该项工作五年共需治理资金800万元,按国家、省、市1:1:1比例,各投入260万元,年均52万亩,不足部分由群众投工投劳解决。
2、*市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
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监测网络,根据林木资源变化,及时调整测报站点,确保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依托,以市县重点测报站和监测点为基础,建立病虫害测报信息管理网络系统,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主要林木病虫害发生情况、发展动态,进行区域性短期预报或预警,并结合全市各地林木资源状况、气候气象条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全市主要林木病虫害的长期趋势预报,为省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健全林木病虫预测预报档案和数据库,并采用高新技术开展监测和预报工作,到“十一五”末,使全市林木病虫预测预报网络体系形成规模、仪器设备现代化、技术先进、测报和监测能力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完成上述任务5年需投资400万元,年需投资80万元,由国家投入。
3、进一步强化森防检疫标准站建设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是森防管理体系的主体,是加强森防工作的基本保障。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2005年全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市县森防站的行政管理和执法水平,按照国家林业局提出的标准站建设原则和标准,强化建设,使标准站上档次,上水平,主要任务为完善和配备检疫检验室、防治试验室、档案室和必要的信息传输、交通、通讯设备、测报、检疫、防治器械等,同时实现测报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等规范化,需建设资金660万元。省、市、县投资分别为150万元、250万元、260万元。
4、强化监测,严防以美国白蛾为主的危险性检疫对象入侵。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建设和开展群防群治为主要内容。在与沧州毗邻的7个县增加监测点,尤其要加强对木材、水果和蔬菜集散地及主要交通道路强化监测,每年在全市范围内5月份和8月份开展两次大规模专项调查,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要完善美国白蛾应急反应体系建设,从防治组织、资金、物资等多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灭疫。
5、大力推进依法防控。首先要加强检疫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和办事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每年要组织全市森防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培训,逐步实现关键岗位资格证书确认,每年开展1?2次检疫执法大检查。根据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制定行业技术标准、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快实现森防检疫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对林果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都要把林果病虫害防治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防灾减灾计划,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监督检查,按森防目标管理和工程治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检查,严明奖惩。
2、健全机构、稳定队伍。市县森防站承担着行政管理、行业执法及技术指导服务三大职能,因此市县森防站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增加森防人员,要做到专职专责,不能随意调换。
3、严格要求、强化管理。首先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监测预报放到森防工作的首位,做到及时准确预报,指导防治。二是对杨树病虫害工程治理等重大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制定详细的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按标准检查验收,三是加强督导,搞好检查验收。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年终搞好全面检查验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要把粮食生产列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把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乡、到村、到户,确保完成今年全市163万亩粮食种植任务。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粮食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杜绝耕地抛荒现象的发生。
二、落实惠农政策。采取更加扎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订单直补、农机具购机补贴、再生稻推广补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等各项惠农扶粮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将国家、省、市惠农扶粮政策宣传到乡镇、村、组,做到家喻户晓。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降低补贴标准、改变补贴用途,做到各项政策不走样、不缩水、见成效,保证种粮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提高粮食单产。以粮食高产创建为抓手,集成配套“五新”技术,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大力推动“五新”技术进村入户,重点推广优质高产良种、超级稻高产栽培、水稻精确定量栽培、再生稻高产栽培、马铃薯脱毒种薯和稻草包芯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控等关键增产技术措施,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种粮大户,提高粮食生产规模效益。
四、加强基础建设。严格执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完善节水灌溉、道路等设施,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规范化农田,稳步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继续实施沃土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增施有机肥,扩大绿肥种植面积,实施秸秆还田,不断提高土壤肥力。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继续保持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对于巩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性,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责任落实、政策扶持和科技服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单产,提高粮食优质率,确保粮食自给水平的稳定。要将落实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点,把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户,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全年13.9万亩粮食种植任务的完成,稳定粮食生产。要建立粮食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年底区政府将通报完成情况。
二、落实惠农扶粮政策
要采取更加扎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订单直补、农机具购机补贴、再生稻推广补贴、水稻种植保险、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等各项惠农扶粮政策。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国家、省、市、区一系列惠农扶粮政策宣传到村、组,做到家喻户晓。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降低补贴标准、改变补贴用途,做到各项政策不走样、不缩水、见成效,保证种粮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着力提高粮食单产
要以粮食高产创建为抓手,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进一步提高我区粮食单产水平。要扩大创建规模,推进机制创新,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高产创建,推进高产创建示范片与龙头企业、种子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相结合。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整合资源,集中资金,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申报推进整建制高产创建。高产创建要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不断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努力打造高产示范基地。要大力实施种子工程,抓好水稻、甘薯、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工作,加快粮食作物品种更新步伐,为提高粮食作物单产水平奠定一个好基础。
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执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要抓住大兴水利的契机,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整合投入、连片推进的建设要求,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完善节水灌溉、道路等设施,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规范化农田,稳步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同时,实施沃土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增施有机肥,扩大绿肥种植面积,实施秸秆还田,不断提高土壤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