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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按照建设“平安费县”的目标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安全的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维护教育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二、应急处理预案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全镇各小学、幼儿园内或学校组织的师生活动中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房倒塌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溺水事故、通道、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触电事故、伤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他涉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1、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职能
①迅速及时地向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②应急求援命令、信号,迅速组织有关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抢救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③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治安。
④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⑤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⑦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⑧实时公报,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进行公布。
四、现场处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由组长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警戒维护、紧急抢救、信息联络、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事宜。
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织能:
1、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发生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执行组长的命令,指挥现场处理。
2、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险情蔓延、扩大。
3、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救护装备物质,指挥现场。
4、具体负责善后处理工作。
1.1目的
为了科学有效地控制我区范围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危害,保护我区范围内省市领导机关、金融中心、交通枢纽的安全运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应急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辩识与控制,消除事故隐患,将事故概率降到最小。加强对通过我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控,防止在我区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因道路、水上交通事故引起重特大事故对我区造成的危害。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组织与队伍的建设,搞好应急宣传与演练,将事故损失降到最小。
1.2.2以人为本,先人后物:事故应急求援工作以抢救人员和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中心,优先抢救和保护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恶化,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1.2.3重点保护,严格监控: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加强对我区重点地域,重点道路、重点单位的监控与保护,保证我区范围内省、市领导机关、居民密集区域、交通枢纽、金融中心和大型商业中心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全区区域、道路、单位重要性分级见附件9.6)。
1.2.4反应快速,协调有力:建立事故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对事故做到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保证强有力的组织、指挥协调。
1.2.5统一指挥,属地原则:事故发生后,按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辖区街道(乡、园、局)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本预案,上报市政府启动市预案。上一级指挥机构有权指挥下一级应急救援组织。救援组织及救援人员首先立足于本企业、本地区。
1.2.6保障有力,常备不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保障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人员、资金、物资器材等资源保障,专业抢险队伍定期演练,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准备。
1.2.7资源整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协调配合;充分依靠和发挥公安、消防部门在处置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的骨干和突击队作用。
1.2.8应急救援遵循以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1.2.9事故发生单位承担施救费用。地方财政给予应急支持。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3.2指导参考依据
《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4现状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年版)所列品种,我区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有300多个品种,涉及到化工,医药、机械、轻工、农业、商业、环保、建设等各个领域,按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涉及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等类。由于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复杂以及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使得在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及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稍有不当,就有可能引发泄漏、爆炸和火灾等连锁事故,就会对人民生命财产、生活环境和社会安定造成重大危害。
近年来我区的化工产品生产得到快速的发展,产品品种增多,生产规模增大,主要产品有高分子UV涂料、油漆及添加剂,尤其是高分子涂料生产过程中,其原材料、中间品、成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中,存在一些重大化学危险源。
由于我区特有的区域环境,不可能有专门的化工生产经营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分布于我区各处,尤其是多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市场,湖南亚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大门皮革市场、马王堆油漆涂料市场、新合村、南湖汽配城及周边的配套仓储等。本区内拥有部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用户,包括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铝型材生产企业、高等院校、医院和科技院所等),相当一部分加油站、充气站位于居民区和商贸区中,已构成重大危险源。我区危化品重点区域为:
1、东岸乡范围内工业园、村、村的公司等四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区域和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铝材公司、鞋业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区域;
2、大学、农科院、杂交水稻研究所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和放射物使用区域;
3、市场、建材城、油漆涂料城、建材市场、汽配城、新合村汽配市场为主的油漆、涂料经营市场及周边的油漆仓储区域;
4、各加油站、充气站、点和以曙光集团为重点的工业充装厂为主的易燃易爆气体危险源。
5、曙光集团、农业大学、仓库等七处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
据统计,我区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5家,经营市场6家,剧毒危化品使用单位2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门面226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5家,加油站15家,储存量1200吨(主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见附件9.5)。
由于我区主要位于城市中心区,区内城市主干道14条,并且部分道路是主要运输干道,如长潭高速公路、107国道辅道、五一路、远大路,人民路、解放路、二环线、火星路,展览馆路、车站路、路、路等,以及大量城市主干道间的联络道,穿区而过的河,构成了连接市各单位及与外区、县、市的运输通道,危险化学品在通过我区运输途中对我区产生很大的危险。
1.5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1.5.1事故类型
1.5.1.1重大危化品泄漏事故及由此引发的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
1.5.1.2重大危化品火灾事故及由此引发的爆炸、或由此引起的泄漏污染及中毒事故
1.5.1.3重大危险化学品爆炸引发的火灾、泄漏及导致的中毒伤亡事故
1.5.1.4重大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火灾和由此引导致的污染、中毒事故
1.5.2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及事故可能影响的范围。
1.5.2.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离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易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建筑设施及设备损坏
1.5.2.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的伤害或财产损失
1.5.2.3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域久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1.6适应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区危险化学品救援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的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危险化学品运输途经我区区域范围时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
辖区内发生重大、特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按上级预案和本预案执行,本预案与上级预案相冲突的,按上级预案执行。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详见附件9.11应急组织框架图,9.12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置结构图)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1组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成立区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常设协调议事机构,在区应急委员会的领导和市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机构的指导下,统一领导全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任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助理调研员、区安监局局长任救援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发展与改革局、区工业经济局、区商务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交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等单位为成员。
2.1.1.2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领导和协调全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制订、修订、实施本预案;研究、报告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负责调集和落实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专业队伍、专项资金和专用设备,检查督促全区各街道(乡、园、局)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上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汇总报告事故救援情况。汇总全区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并组织有关专家及时进行评估分析,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协调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程序的具体启动工作。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统一部署、指挥、协调实施本预案,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和占用场地,适时批准启动和终止本预案,启动和终止本预案的命令;适时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2.1.2区应急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2.1.2.1机构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办),作为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由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2职责
协助正、副指挥长工作。负责指挥、副指挥长命令的下达及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定期或不定期向市政府提供我区重、特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检查各成员单位、企业单位是否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备案;检查预案的模拟演习,评估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做好事故(险情)信息的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的报道,统一对外经指挥部审定的事故信息;办理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和系统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督促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按照指挥部指令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协调组织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并负责在事故后组织归还或补偿;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处理具体工作;
b、具体职责是:
a)组织制定、修订区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b)组织实施区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c)指导、监督各成员单位、街道(乡、园、局)安全应急机构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d)指导、督查全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方面的科技、宣传、教育、演习等工作;
e)组织、协调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系统、通信信息系统、物资保障系统、抢险救援系统、灾后重建系统的建设;
g)汇总全区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并组织有关专家及时进行评估分析,提出处置建议。
f)组织、协调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程序的具体启动工作。
2.2应急组织机构的建设
2.2.1基本原则与要求
1)工作移交与指挥转移: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工作交由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
2)全区建立区、街道(乡、园、局)两级应急领导机构及其日常工作机构,分级领导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办理日常工作。
3)依序替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因故缺位时,由副职按序替补到位,防止出现指挥中断、秩序混乱的现象。
4)按照整合资源、提高效率、节约行政成本的要求,建立统一的指挥场所,装备基本满足要求的指挥系统,调配精干的人员,建立健全完善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服务、救援物资、装备资源档案库和完整的信息库、完善的网络。
2.2.2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区政府办:参加、组织和协调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组织调集应急队伍和抢险救灾物资;负责应急救援对外联络工作。
区发展与改革局:负责安排应对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审核重大危险化学品源项目建设;做好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供应的计划、协调工作。应对突发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物资供应及交通、通信保障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治安保障、交通管制、事故区域警戒维持事故现场社会秩序、事故证人及责任人的监控与保护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突发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资金保障等工作,监督检查应急救援资金,救灾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
区民政局:启动突发灾害的社会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和全区灾情;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灾民吃、穿、住、医的生活救助;申请和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管理、分配救灾物质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并协调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并协调事故现场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毒物鉴定,并制订救治和防中毒方案,组织协调调配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短缺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
区安监局:负责起草、修订、实施本预案,负责接收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安监局报告,组织、指挥和协调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方案的实施和区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的执行,负责制定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专项资金和专用装备的储备计划,检查督促各有关专业部门和从业单位开展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
区工业经济局、区商务局:参与全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救和恢复生产,、组织、监督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储备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所需的救援装备与物资。
区科技局: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科技储备与科技保障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制定并采取防止危险化学品污染扩大的对策和措施,负责事故现场洗消和清理工作。
区交管局: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保障工作。
区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驻长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抢险救灾工作。
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工伤医疗保险与救助工作,协助处理相关理赔事宜
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的火灾扑救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院人员(包括伤亡人员)的紧急转移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洗消清理。
区交警大队:负责因交通运输事故引发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交通管理、区域封闭与隔离,协助应急救通运输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协助进行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的维护现场、协助公安部门工作,协助进行事故现场洗消和清理工作。
区宣传部:负责做好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宣传报道工作。
2.3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3.1组成
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区危化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指定人员担任。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善后处理组、技术咨询组、宣传报道组和事故调查等10个专业救援组,各组组长由相关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担任。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现场指挥一名,由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2.3.2主要职责
2.3.2.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对全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处置工作负总责,对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对应急处置中难以解决的问题或按规定需报告的事项,及时向区政府、区突发公共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请求援助,直接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负责信息的统一。
2.3.2.2专业救援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区政府办为组长单位,其它各组组长为成员,负责救援一线和指挥协调工作,传达贯彻指挥部各项决定、指令联系和督促各组工作,确定事故应急救援控制范围,汇总事故现场各项信息,授予权公布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安全保卫指挥组:公安部门为组长单位,当地街道居委会为成员(必要时包括区城管委),负责事故现场安全警戒、交通疏散、秩序维护、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和周围物资的转移。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负责区域的封闭与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必要时调动区城管大队(全区道路疏散分流方案见附件9.7,全区区域性封闭与封锁程序见附件9.8)。
医疗救护指挥组:区卫生局为组长单位,有关医疗机构为成员,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处置受伤和中毒人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协调农林水利、环保及其他相关部门,评估测定事故的危害程度,提供医疗保障应急处置与救援方案,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环境监测指挥组:区环保局为组长单位,有关化学品检测机构为成员,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各种环境监测设施,及时对大气、水体、人体、动植物、土壤进行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资的成份及浓度,确定污染与危险区范围,评估事故造成的环境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制订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物资供应指挥组:区工业经济局为组长单位,商务、交通、安监、公安部门为成员,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及有关街道、乡、局和社区、村以及企业调配、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工具和救援物资,安排好抢险救援人员的膳食。
善后处理指挥组:事故发生地街道为组长单位,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为成员,负责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其所在地、部门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安抚、解释和善后处理工作,启动社会力量,为受害人提供社会救助。负责安置事故区域内人员紧急避难转移疏散安置工作。
抢险救援指挥组,根据事故类别,分别由公安、消防、交警为组长单位,根据事故类别由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执行总指挥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反馈现场信息,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如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置后报告。事故单位为成员,必要时由区突发公共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市政府商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支援。负责事故现场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救援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隔离事故系统与其它生产、生活系统,抢救事故现场的人员、设备、物资和其它财产,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冷却、喷水隔爆、人员搜救,负责被污染区的洗消工作和现场清理工作用于。
事故调查指挥组:区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公安、消防、交警、工会、工业、商务、事故单位为成员,负责事故情况的调查、取证、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的定性及处理建议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区安监局牵头,有关单位参与,组织相关专家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技术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为组长单位,负责处理事故新闻等相关事务。
3.预测、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区安监局负责确定信息监测办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核实、分析、评估收集可能引发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必要时,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对发生的事件趋势进行预测。
区安监局和各街道(乡、园、局)安监站负责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采集、处理工作。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根据不同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性质和特点,以辖区内各重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点部位为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广泛收集各种可能引发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可能性很大的,应在2小时内分别向区应急委、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与市以及其他区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可能引发影响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
3.1.2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负责接受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和重大事故的举报和上级部门通报,并将报警信息立即报告指挥长、区应急办和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同时报告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及隐患发生地街道(乡、局)。各街道和区有关部门收到事故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和风险分析,并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区安监局等部门报告。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隐患及事故应急举报电话为:
(值班)(传真),
电子邮箱地址:。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3.1.3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或者事故隐患发生的企业名称、时间、地点、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资大量泄漏,交通事故引发)或者事故隐患情况、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途经我区范围内的重大危险化学品运输状况(类别、品种与品名、数量、运输船舶、车辆型号、车辆牌照、时间及途经路线)。
3.2预警
3.2.1接警
区安监局、各街道(乡、园、局)安监站负责接警工作,公安、消防、交警、卫生部门通过119、120、122、110公共信息电话负责接警并向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报告。区安监局和街道(乡、园、局)应急办在接到报警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处置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工作机构报告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实行首问接警制,任何接警单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信息接报工作。
3.2.2处警
3.3.3.1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或者事态发展,立即向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报告,情况紧急时,由区安监局和街道(乡、园、局)应急办组织力量赶赴事发地,进一步查明情况。
3.2.2.2及时向区应急办反馈处警情况。重大情况1小时内向区应急办预报告,2小时内正式报告。并按照预警等级的确定原则、信息确认与程序等确定预警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并决定是否向区应急委、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程序的建设。
3.2.2.3事故应急救援信息传递主要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负责。
3.2.2.4紧急出动指令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发出。
3.2.2.5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的发出与接收,救援行动的发出与接收都必须有记录、录音,无法及时记录时应随后追记。
3.2.2.6应急响应程度启动后,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即召集相关成员单位组建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3.3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3.3.1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逐步建立全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管理平台和日常监测信息数据库,适应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定期分析通报制度。构建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与街道(乡、园、局)应急办、安监站和企业之间信息传递网络,实现信息共享。
3.3.2建立和完善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网络。必须建立定期信息分析通报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装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值班电话和值班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能够接通,确保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测信息网络的畅通和及时报送。(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名单见附件9.1)
3.3.3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并利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资源,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与技术专家组成员间的联系应保持畅通(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9.2)
3.4预警级别及
3.4.1预警级别的确定
按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确定主体:一般预警由区政府确定;较重预警由市政府确定;严重预警报请省政府确定;特别严重预警报告省政府后报请国务院确定。
3.4.2预警级别的确定程序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收集、核实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后,组织专家研究,提出建议,报应急委决定。
3.4.3预警级别的信息
预警级别确定后,除因涉及国家安全等原因需要保密的外,由确定预警等级的区政府或市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直接涉及公众利益或需要公众广泛参与应对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警信息由市政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传播等渠道广泛,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预警级别由省政府或国务院确定的,除由国家、省、市级媒体预警信息外,还应当通过各街道(乡、园、局)、社区(村、分场)、企业下发通告、宣传墙报等方式相应预警信息。
3.4.4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信息内容包括:
a)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性质、原因;
b)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地及范围;
c)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估计;
d)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措施和控制情况;
e)应急事件发生后的个人防护自救办法
f)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其他情况。
3.4.5预警级别信息后,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涉及的街道(乡、园、局)应急办和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对事件发生地采取以下措施,并做好相关信息跟踪监测:
a)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b)及时向公众可能受到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
c)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d)要求处置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可以动员、招募后备人员;
e)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正常;
f)调集所需物资和设备;
g)保护现场。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的部门必须负责事故现场保护。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3.5解除预警
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预警级别信息险情完全解除后,由区政府申报市政府同意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公共传媒解除警报信息。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解除预警工作。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流程见附件9.13)
4.1.1级别的确定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流行强度和影响范围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Ⅳ级应急响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或者可能造成1-2人死亡;
2)已经或者可能将造成较大环境危害,较大财产损害和社会影响。
Ⅲ级应急响应就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或者可能造成3-9人死亡;
2)已经或者可能将造成重大环境危险、重大财产损害或重大社会影响。
Ⅱ级应急响应达到下列条件:
在Ⅲ级应急响应基础上,事故事态可能会持续发展,已经或者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
Ⅰ级应急响应应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已经或者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
已经或者可能将造成特别重大环境危害,特别重大财产损害、特别重大社会影响
4.1.2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评估与确定
一般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由区应急委确定。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市应急委,在市人民政府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估后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4.1.3启动条件
4.1.3.1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信息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等级,按照应急响应级别传递信息和开展应急预案启动申报工作,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本预案由指挥长根据区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启动决议,签署命令后启动。
4.1.3.2上级预案和区总体预案启动时,本预案同时启动。本预案启动时,相关街道乡局应急预案同时启动。
4.1.3.3启动方案
一般事故(Ⅳ级)进入Ⅳ级响应后,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并向区政府和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订应急响应的有效措施,调动相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事故救援和下一级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事故信息由区政府向媒体和公众。
重大事故(Ⅲ级)进入Ⅲ级响应等级时,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救援,并向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根据事故状况立即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及时组织调动其它相关单位部门,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当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的趋势时,请示市政府组织增援队伍,并请求启动上级应急预案。
特大事故(Ⅱ级)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等级时,指挥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全面启动区总体预案,并请求进行全面的增援,并进行全面的动员,调动各方面力量赶赴现场,实施全面的紧急救援。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等级或Ⅱ以上等级时,指挥部门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请求进行全面的增援,并进行全面的动员,调动各方面力量赶赴现场,实施全面的紧急救援。并请求市政府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
4.1.4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履行下列应急响应职责:
a)接警后,立即向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危险化学品救援应急办报告,并根据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别及应急工作规模,迅速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b)对本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c)对本区在应急处置中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向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办汇报,请求予以援助。
d)必要时,直接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e)完成区应急办安排的工作。
4.1.5情况报告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向区应急办和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应急办公室报告,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应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主要报告以下内容:
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b)、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别、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c)、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f)、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g)、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1.6特别情况的处理
发生在本区内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其中人员涉及外区、市的上报市应急委,并与相关地区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跨部门的,同时启动相应专项预案,应急工作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
某项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偶合事件的发生。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有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的,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由区人民政府及区外侨办、台办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上报市人民政府,并做出相应处理。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建立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有邮电、无线通信网络和公用信息网为应急指挥和信息报告服务。现场应急指挥部用手提/台式VHF或无线电话通信联络,配置电话同步录音装置、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确保准确接收信息。
4.2.2昼夜值班。事故单位和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事发地基层组织、区、街道应急办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要加大监测。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在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的街道应急办要综合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每日向区危化应急救援办报告,重要信息要立即报告。同时,区危化应急救援办每日向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办报告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的有关情况,遇重要信息立即报告(应急事故信息流程图见附件9.14)。
4.2.3加强现场信息的采集。现场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简要经过及原因简要初步分析,人员伤亡、失踪的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人员疏散情况,待救援人员数量及危险程序情况;危险源的现状、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医疗救治情况;现场疫情处置情况;现场救援进展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情况;现场环境监测情况、现场救援面临的困难及需支持的事项等。现场信息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采集,并与区应急办保持不间断联系,随时报告现场信息。
4.2.4事故损失信息采集
事故损失信息包括:灾害损失情况,因灾需救济的情况及已救济的情况,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安监部门、民政局和当地街道负责在第一时间采集灾害损失信息,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区应急办、区政府,并同时报告市政府、市民政局、市安监局。
4.2.5信息处理。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工作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常规信息、现场信息、灾情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告相应的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区应急办,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
4.2.6通讯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区安监局负责建立全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的通讯电话本
建立省、市、区、街、重要企业五级应急救援通讯网络,
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电话
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电话
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电话
4.2.7区外信息通报。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涉及或影响到本行政区域外的,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与所涉及或影响的区人民政府取得联系,通报有关情况,并同时向市应急委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4.3.1.1事发地先行处置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事发地的基层组织要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拨打报警电话,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组织人员疏散,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并立即向区、街道及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办报告。
4.3.1.2组织应急救援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接到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指派设立现场指挥部,专门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救援专业队伍任务,并及时向市重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对于比较集中、固定的事发现场,已造成人员伤亡或对公众生命健康直接造成严重威胁的,要立即调集本辖区范围内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进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急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提出防范措施。
各专业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情况制订现场救援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严格按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指挥部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4.3.2扩大应急
4.3.2.1请求支援或申请启动高级别预案
当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增援队伍,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度,并及时请求市应急委支援。必要时,由区人民政府请求市人民政府提高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别,启动高级别预案。
4.3.2.2提请市人民政府申请进入紧急状态
当涉及本区部分地区或涉及本区全部行政区域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对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构成重大威胁,采取常态下的措施不能有效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由区人民政府报请市人民政府按程序申请进入紧急状态。
4.4指挥与协调
4.4.1应急领导机构与现场指挥
a)重大、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或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区、街道应急救援工作均应接受省、市应急委的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调度。
b)在应急救援现场,进入现场的救援队伍、人员和物资都必须服从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省、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领导到达现场后,由省、市、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决定现场指挥人员的调配。
c)较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区危化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全面负责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区危化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调度。
d)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街道应急办全面负责辖区应急工作,区危化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并及时向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各部门、单位要服从区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调度。
4.4.2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及职责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咨询小组。职责是:平时为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邀参与应急指挥工作,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4.5紧急处置
(区应急工作程序手册见附件9.9,应急处置工作手册见附件9.15,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见附件9.10)
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通知有关专业救援机构和所在地政府机构、区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办。
事故单位是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的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立即组织本单位和就近医疗救护队伍抢救现场受伤人员。
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订事故的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事故和救援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补充救援措施。
危险企业和当地救援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抢险救援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向上级危险化学品应急组织明确要求增强救援。
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力量清除现场应急抢险通道上的障碍物,由当地街道、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保险抢险通道、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畅通无阻,有权应急征用有关设备与设施,有权按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施工。
4.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评估事故对救援人员的危害途径,制定人员进行和离开事故现场的标准程序。确保救援人员和被救人员的安全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特点,采取确保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和基本生产保障措施(应急情况下的群众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以及疏散撤离方式、程序、组织、指挥,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紧急避难场所)。
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利用省市二级120急救中心和市危化生产安全救援基地资源,在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后,组织120急救中心和有关医院立即到事故现场抢救,并开辟专门通道,保证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
当危化事故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现场救援指挥部要组织增援力量。加大救援物资调拨供应力度。并及时请求其它区和市政府支持
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及社会稳定时,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向区政府报告,并通过市政府,请求武警、军队参加治安保卫,
4.9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组织专家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对应急预案的适用性进行评估。
4.10新闻报道
4.10.1新闻报道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广泛宣传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及应急处置情况;广泛宣传区政府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应对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情况;广泛宣传人民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民警和广大人民群众在抗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表现的英勇无畏精神和感人事迹;广泛宣传人民群众捐款捐物支援灾区等情况,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时个人防护及自救措施与方法。
4.10.2实行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新闻制度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部制订新闻报道方案。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区委宣传部、本预案牵头单位形成新闻通稿。除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信息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通过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
4.10.3新闻报道工作组织
各级各类媒体记者赴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事发地采访报道,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4.11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遇难、遇险人员全部抢救出来后,现场救援工作结束。按审批程序要求,由区总指挥长签署命令后,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社会相关信息,组织各类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事故单位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社会生活秩序以及事故后期的善后工作,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5.1.2区民政局、有关部门和相关街道按职责分工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向社会公布。
5.1.3民政系统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有关单位、街道(乡、园、局)和社区(村、分场)、企业应当支持、配合做好安置、安抚工作。
5.1.4卫生部门要做好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及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5.1.5由各街道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或由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责任单位自行清理。若因调查需要暂缓清理的,应组织保护好现场,待批准后再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5.1.6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进行灾后重建工作。若需要由上级政府、部门制定方案的,由上级政府、部门制定方案,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实施。
5.1.7做好在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被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道路等公用设施被损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报告,组织力量修复。道路、桥梁、水库大坝、围堤等被毁坏及河流被堵塞的,各街道、乡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并向市有关部门申请组织修复。
5.1.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物资劳务征用补偿、赔偿工作。
5.1.9事故单位妥善处理事故受害者,对事故受害者依法给予赔偿。
5.2社会救助
5.2.1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
5.2.2民政部分要组织公益性社会团体、组织、企业和个人要开展经常性的募捐活动,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吸纳捐赠救助款物。
5.3保险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要认真组织协调各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定损理赔。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因定损理赔需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情况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5.4调查、处理
5.4.1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完毕后,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重点要查明导致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原因,并形成调查报告。有关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调查,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
5.4.2对责任事故,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5.4.3通过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修订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6.保障措施
6.1信息与通信保障
6.1.1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间、当地政府、事故企业、各应急小组之间应尽量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保持通讯和信息畅通。
6.1.2建立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完善与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市、区各相关职能单位、街道、重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信息、网络连接。开发和建立全区重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资、救援技术专家等的信息数据库,掌握救援抢险队伍、救援物资储备等情况,危险源数量、分布、运输路线、潜在影响和应急措施。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装备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装备数据储备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特点和存放位置,制定信息数据库的管理、数据更新和报告制度,利用省、市、区现有资源共享(见附件9.3应急救援装备分布情况一览表)。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上一级相应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机制,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出现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不足等时,能及时调用或借用相关物资和装备。
6.2.2应急队伍保障
6.2.2.1按照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由各成员单位为主,逐步建立统一的处置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专业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队伍,建设局、城管局负责组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抢修队伍,公安部门负责组建消防、公安防爆、治安队伍,交通局负责组建运输保障队伍、工业经济局、商务局利用现有企业资源负责组建事故处理队伍。
6.2.2.2开始应急行动后,各街道(乡、园、局)、企事业单位、公安、城管和专业抢救队伍要保证应急响应所需的充足的人力资源配备。
6.2.2.4区专项应急工作职能部门要与上一级相应职能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当处置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专业救援队伍或技术力量不足时,能得到上一级部门的支援。
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必要时由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向市应急委报告协调武警部队、驻长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和支援抢险救援工作。
6.2.2.5逐步提高各类专业应急队伍的装备水平,配备基本的先进救援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以及防护装备。各专业应急队伍应制定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队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各抢险救援队伍的总体情况、编成要素、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的能力,每年年初要向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变更要及时报告。
6.2.2.6最大限度整合、利用市、区、街道、企业应急处置队伍、物资与设备资源。区安监局负责建立应急处置资源详细档案,与加强协调联系,保证调用及时、迅速。
6.2.3交通运输保障
6.2.3.1区交通局要确定交通运输保障队伍,掌握车辆、船只的提供单位、数量、功能、驾驶员名册等各种情况。并逐步建立交通保障动态数据库。
6.2.3.2交通管制。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委报告、指令122交通指挥中心或交通、交警部门,对突发事件现场和通往现场的重要道路或航道实行交通管制,根据交通封闭和疏散方案组织交通分流与疏散,避免因交通影响造成其它影响。根据需要组织开设应急救援“专用通道”。
6.2.3.3道路设施受损时,各相应部门要迅速组织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道路通行。
6.2.4医疗卫生保障
6.2.4.1区卫生局要建立医疗卫生保障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利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急容量、救治能力和专家资源。
6.2.4.2紧急处置中的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组织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工作和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区医院、各街道医院及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6.2.4.3配置应急救护资源,区卫生局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制订医疗卫生队伍、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等方案。
6.2.5治安保障
6.2.5.1公安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工作。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城委局、各街道派出所、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及事故发生单位协助,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护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各街道、社区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必要时可协调其他队伍协助警戒。
6.2.5.2应急处置警力不足的,可向市或省请求援助,由市或省调配警力予以援助。
6.2.5.3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应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6.2.6物资保障
6.2.6.1区安监局负责建立应急行动物资储备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特点和存放位置,制定信息数据库的管理、数据更新和报告制度,利用省、市、区现有资源共享(见附件9.4应急救援物资分布情况一览表)。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和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与上一级相应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机制,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出现物资不足等时,能及时调用或借用相关物资。
6.2.6.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领导组和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有关部门接到物资供应指挥部下达任务后,因,应提供的物资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延误时机,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2.7资金保障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工作和物资储备所需的资金,由区计划统计物价局制定计划,同级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筹安排预防和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所需工程建设、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和专业队伍建设以及人员培训等项资金。
6.2.8社会动员保障
按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是否需要人民群众参与及需参与的程度,相应确定动员的对象和范围。对需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或只有群众参与才能确保应对有效实施的,应深入发动群众,充分重视和利用好民力,是否进行动员及动员对象、范围,由区政府决定或者由区政府报市应急委决定。
社会动员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具体实施。
6.2.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6.2.9.1区、街道两级应急办应建立所辖区域内的紧急避难场所和可成为紧急避难场所的(如广场、公园、体育馆、学校教室、宾馆、酒店)信息库,掌握其地点、功能、可容纳人数、目前使用状况等。特别安排部分紧急避难场所兼具指挥场所功能。特别安排部分紧急避难场所供全区重点保护单位使用。
6.2.9.2有关职能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时应主动征求区、街道应急办的意见,充分考虑因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安置人员的需要,使人防设施、部分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具有接纳紧急避难人员的功能。
6.2.9.3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规划、建设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指挥场所,并配备相应的通信设施、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以备出现紧急状况时省市党政机关能及时迁入,指挥处置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6.2.9.4因自然灾害等需要较大规模安置受害群众,实行紧急避难安置工作实行以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地安置为主,妥善安置群众生活的原则。安置分为紧急避难安置、临时安置和较长时间安置
紧急避难安置和临时安置可采用征用和适当补偿征用方式征用教室、宾馆、酒店。征用经营性场所和学校教室须经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并报告市应急委。
较长时间安置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搭建帐篷等方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6.2.9.5应急行动时,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是否组织进行危险区人员疏散,人员疏散安全方案由区民政局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6.3.1加大科技含量,有关职能部门逐步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并加强先进技术的利用和配备。
6.3.2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要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和科研力量,在对国内外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处置的先进管理模式进行比较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建立本区综合紧急处置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进行探讨研究。
6.4技术保障
建立技术扶持机构、技术咨询机构、技术专家和应急救援咨询组专家数据库,确定专家所学专业、技术专长、多种联系方式,并依托技术咨询机构,保证应急响应的技术支撑。
6.5气象保障
由区安监局负责与市气象局协调,为指挥部提供应急决策和响应行动所需的气象资料。
6.6法制保障
6.6.1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并对实际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市应急委报告。
6.6.2加强执法,预防事故发生。有关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预防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法律、法规,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6.3要严厉打击在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趁“乱”制造事端、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民心的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紧急处置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6.6.4要充分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应急中的紧急处置权,依法规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的行为,确保紧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
7.1.1公众应急信息交流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向社会宣传有关应急预案、报警电话和接警部门。
加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应对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各职能部门、各街道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要把一些常见的多发性事件的预防,应急知识编成小册子,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加强防灾自救、互救的宣传和辅导,有关业务部门要上基层进行业务指导。
要把有关应急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全民普法内容,特别是要把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的特殊义务作为普法的重点,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配合、支持、参与应急工作的意识。
7.1.2学生应急常识教育
区教育局应制定学校应急工作教育规划,要加强对中、小学生有关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应对知识的教育。
7.2培训
由区安监局和专业救援部门组织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常规性培训,将有关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管理课程列入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应急处置和指挥能力。
7.3演习
7.3.1单项演习: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不少于一次实战演习,通过演习提高抢险救援队伍的抢险能力和处置过程中的应变能力,各部门的整体协调配合能力。专项应急指挥部要有详细的演习计划,有明确的演习目的和内容,要注意演习人员的自身安全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演习后要对应急方案进行评估。
7.3.2对涉及到人身安全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专业救援抢险队伍的抢险演习,要有针对性,要考虑到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不断更新演习的内容,也要考虑到突发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制定多套救援抢险方案。
7.3.3综合演习: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每年进行一次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通过综合演习,评估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7.3.4演习内容包括: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火灾控制、设备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有可能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专业救护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防护,受伤人员的搜救,现场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
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习
主要演习专业救护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防护,中毒人员的搜救,现场救援,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
7.3.5模拟演习必须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演习一并进行,演习前要制订周密的演习计划的程序,检查演习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习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结合演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本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并将演习情况向市应急委报告。
8.附则
8.1名词术语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无论是天然的或是人造的;
危险化学品:指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目录参见《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
危险化学品事故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者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事故;
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是指由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或威胁本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8.2预案管理
8.2.1备案与批准
本预案由区人民政府。
8.2.2修订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情况,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预案修改由区应急办修改后报区政府审核批准下发实施。
8.3监督检查与奖惩
8.3.1监督检查主体
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办负责本预案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8.3.2奖惩
对严格执行本总体应急预案,在应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应急工作中、不听从指挥或,给他人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区人民政府制订并解释,具体由市区危化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承办。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应急预案自年月日起施行。
9.附录
9.1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
9.2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成员联系表
9.3全区及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装备一览表
9.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一览表
9.5全区主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一览表
9.6区区域、道路及单位类别重要性分级
9.6.1全区地区重要性分级
9.6.2全区道路重要性分级
9.6.3全区单位类别重要性分级
9.7全区道路疏散分流方案
9.8区域性封闭与封锁程序及主要内容
9.9应急工作程序手册
9.10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办法
9.11应急组织框架图
9.12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置图
9.13应急响应程序图
9.14应急事故信息流程图
(一)重点加强婴幼儿主辅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继续落实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制度,做好农村家宴食品卫生指导服务,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率达90%。
(三)做好白酒、肉及肉制品、“大桶水”等大宗食品食材,以及食品包装等相关材料的监督检查,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
(四)全面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强化小卖铺、小商铺、小餐馆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五)强化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一是开展“违禁超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白酒、酱油、醋中塑化剂、鲜乳中黄曲霉毒素M1、调味料中苏丹红和罗丹明B、婴幼儿奶粉中阪崎肠杆菌等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
二是开展“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密排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小作坊小摊贩小市场、食品初加工集中点等领域,严厉打击过期食品、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组织开展好清剿“黑窝点”攻坚战。
三是加强农村家宴管理。集中整治农村家宴中的不规范行为,落实5桌以上聚餐申报制度,对厨师进行食品安全强制培训,对农村流动厨师实行备案管理,定期开展健康检查,督促实行亮证经营。重点强化许可准入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四是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实施期间,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加强各监管部门和监管环节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进一步落实报告、通报、交办、督办和联系会议制度,真正形成监管合力。
严格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药械质量监管,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提升药品稽查工作效能。加强药品广告监管。
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对缓解体力疲劳、减肥和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和宣称美白、祛痘、祛斑、染发类等化妆品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加大对假冒伪劣保化产品的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秩序。
加大《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力度,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素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宣传,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宣传教育,组织集中培训,加强舆情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修订完善《__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__镇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应对处置机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研判和应急处置,加大正面引导力度。
一是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各村(社区)、镇属相关单位及食安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兼职人员,完善制度,明确监管责任。
关键词:校车;成因;防范;处置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事故防范,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全面落实校车安全主体责任,是教育部门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2年3月28日开始实施。我们认为,教育、公安和交通等部门可以通过指导相关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安全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意识,解决学校(幼儿园)存在的校车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提高和规范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校车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一、校车事故的成因分析
纵观历次校车事故及其原因,我们不难看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 校车驾驶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驾驶员不按规定发生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逆向行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如2011年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一幼儿园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事故造成19人死亡;校车发车前没有进行车况检查等而发生故障;非本车驾驶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而驾驶行车等发生事故,如2012年江西贵溪市春蕾幼儿园院长驾驶幼儿园的面包车发生侧翻事故,导致11名儿童死亡。
2. 遇到雾天、路面结冰、特大暴风雨、暴雪等恶劣天气而发生事故:雾天行车超车超速,不按规定控制时速等导致事故,例如2010年12月27日,湖南省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4名学生当场死亡。据了解,受清晨浓雾影响,一辆由松江镇东塘村开往因果村的三轮车运送20名小学生,在驶到因果桥时,发生交通意外,整车坠入河中;暴风雨行车没有集中注意观察,没有控制车速和操作不当等导致事故;冰雪天行车,行车前没有做好防范措施;行车时操作不当等导致事故,如2014年4月一辆载有海南澄迈县一所小学学生前往文昌旅游的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8名小学生当场死亡。事故原因为雨天路滑,弯道司机操作不当;发生重大灾害性天气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时擅自发车等发生事故。
3. 护送老师的管理不到位发生事故:护送老师责任心不强,缺少管理,发生在车内嬉戏、打闹等行为而受伤或滞留校车内发生死亡。例如2011年9月13日,荆州市两名年龄不到4岁的幼儿,被幼儿园校车接到幼儿园门口后,竟被接车老师遗忘在校车上。当日,荆州市的气温高达31℃。在校车内闷了8个小时后,两名幼儿的遗体才被发现。
二、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的分析,我们认为,要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要针对性地细化各类安全保障措施:
1. 加强驾驶员的交通法规知识培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校车管理制度。校车发车前要加强车况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坚决杜绝校车“带病上路”。 加强校车使用管理,每辆车由指定的专门司机负责驾驶,非本车司机不得驾驶校车。
2. 雾天行车,开小光灯、防雾灯、示宽灯,多鸣短声喇叭,听到来车喇叭声应鸣号反应,沿路右侧行驶,但不要太靠近。严禁超车超速。2、按视线掌握车速,视线在30公尺以内,时速不准超过20公里,视线在20公尺以内,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视线在5公尺以内,应靠边暂停行驶,待视线好转再恢复行驶。
暴风雨即将来临时,要沉着、冷静,注意观察并降低行车速度,随时准备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暴风雨中,应根据道路和视线情况降低车速,并开小光灯,视线在30公尺以内,时速不准超过20公里,视线在10公尺以内,应及时选择安全地点靠边停驶(停驶车应开小光灯)。道路积水,时速在20公里以内缓行,并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通过积水路段,不得中途熄火,积水高度超过车轮半径时应选择高处停车待命。车辆涉水后,驾驶员应在行驶中轻踏刹车板,使制动效能提早恢复后再正常行驶。郊区行车或会车,不得紧靠路边,防止路边土质松软下塌,在通过桥梁、险路、积水及路旁山坡易塌方地段,必须实地勘察,掌握安全情况后方可通过。雨天行车,在未出车和下雨之前驾驶员应检查雨刮器是否良好有效,挡风玻璃是否清楚,否则应及时修复和擦净。密切注意观察,防止因视线被遮而不易发现车辆的行人与非机动车碰擦而发生事故。
挡风玻璃及驾驶室边窗必须擦试干净(如结冰或霜,可用盐水)。离合器及刹车踏板必须清洁,上车前先清除自己鞋底冰雪,防止踏滑。车辆必须装好防滑链方可行驶,行驶中要加强检查防止松动和脱落。遇到大雪覆盖道路,道路情况不明不得行驶,上下陡坡时应提前使用低速档(尽量不在坡道上换挡)防止倒溜和起步困难。在冰雪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准超过20公里,要缓慢均匀的加速,减低车速应利用发动机牵阻作用,停车时要尽量使用手制动。行驶中前后车保持50公尺以上的安全距离,加大横向间隔,密切注意车辆行人动态,发现情况提前减速、鸣号、礼让三先,防止事故。行驶中方向盘转动量要小,不猛打方向,转变时应减低速度,加大转向半径。进站时应提前减速、换入低速档,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严禁空档滑行进站,停站不要太靠边防止侧滑,遇候车学生多,适当提前停车,防止乘客拥护,扒车滑倒发生事故。冰雪融化后,郊区道路行车停车不能紧靠路边,如遇有冰冻难化地段,仍按冰雪地行车规定行驶。
发生重大灾害性天气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时要停止校车运行,并及时告知家长妥善做好学生的安全出行,必要时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推迟上课时间或者停课。
3. 校方要对校车护送老师加强教育,护送老师要负责乘车学生的上下车安全,负责监督校车驾驶员安全行驶,负责填写《接送学生日志》,对没有按时乘车的学生,护送老师负责与家长联系并确定学生去向,负责车内安全监督,及时处置接送途中突发事件。
三、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先期处置机制。接报后,事发地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10”报警,出现学生受伤情况要拨打“120”积极组织开展救援。学校第一责任人及学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初步判定事故级别等基础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确定事故等级后,学校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到达现场后,应立即调动车辆转送学生。组织学生换乘车辆时,学校领导和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设立警示标牌,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如有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市级以上医院救治。对初步判定为一般、重大、特大校车事故的,学校应立即向局校车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和政府部门报告,并在30分钟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配合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工作;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扩大应急。学校要及时通知受伤人员的监护人或其家属,并做好受伤人员监护人或其家属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对一般事故以上等级的,或因校车事故产生或者衍生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态的,学校要立即同时向局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政府和市应急办报告。
(4)应急结束。在校车事故处置工作中,经鉴定险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当地校车安全事故防范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同意,按相应级别宣布应急工作结束,通过一定方式并予公告。
综上所述,各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的人力、物力和管理资源,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对校车事故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进行量化、细化;要搭建工作联动平台,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工作组织、推进、保障、考核、评价、激励等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确保管理到位、有序推进;要加强协同促推进,强化协作抓落实,形成合力出成果,共同推进校车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良好格局的形成。
参考文献:
[1]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对策研究――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为背景 - 幼儿教育・教育科学 - 2013(4)
[2] 浅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与实施 -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 2013(2)
[3] 校车驶入“安全通道”――解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湖南安全与防灾 - 2012(5)
[4] 我国校车安全管理中的关键问题与对策研究 - 广西社会科学 - 2013(4)
是安全意识、安全措施,是平时的安疏散演练。在这所有大量危房的学校每年却要进行一次安全演练,当地震来临时,全校两仟多名师生才能快速、秩序、安全地完成疏散。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应急演练讲话稿,方便大家阅读与鉴赏!
应急演练讲话稿1各位领导、老师、全体同学们:
为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有效的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种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发生,我校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开展了这次防震避险及紧急疏散自救互救演练活动。
本次防震避险及应急疏散演练,全体工作人员能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入各自岗位,全体学生在老师的指挥下按照紧急疏散安全路线,迅速离开危险场所,紧急撤离到安全地带,全体师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安全疏散。在演练过程中保持了安全良好的秩序和快速的反应能力,这是我校长期以来重视安全工作及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取得的成果,让人感到欣慰和满意。
本次演练活动,参加班级24个,疏散师生590余人。演练内容有四项:地震避险演练、火灾疏散演练、自救互救演练及灭火器的使用。出动消防车两辆,警用车两辆,救护车一辆,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居安思危,才能有备无患,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希望全体师生以本次演练活动为契机,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防患于未然。希望本次活动能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使更多的人学会紧急应对突发事件,超前防范,努力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祥和的校园环境!
本次活动,我们得到了天桥岭林业公安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安局巡警大队、林业局职工医院、学校法制副校长、家长学校校长等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此,我代表全校师生向给予这次活动大力支持的部门及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演练活动教育局领导、天桥岭镇领导高度重视,亲临活动现场,毗邻学校的领导也到场进行了观摩。在此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平平安安!
谢谢大家!
应急演练讲话稿2我医院于20_月6月17日进行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为了巩固演练工作成果,改进不足,促进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院应急管理能力。现将此次演练总结如下
一、演练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这次演练是我院结合我团道路交通实际开展的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从演练的效果来看,这次演练指导有方、准备有序、组织有力、扎实有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整个演练工作体现了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院领导对这次演练高度重视,从各方面保障了演练工作的需要。同时,为了加强演练组织领导,确保演练活动顺利实施,成立了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医院急诊急救事件应急演练实施方案》所涉人员为成员的演练指挥部,负责演练的指挥、协调等工作。
(二)突出重点,安全真实
为了增强演练效果,提升救援能力,这次演练着力在“突出重点、安全真实”八个字上下功夫。“突出重点”就是在立足我团道路弯多路窄实际,突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重点;“安全真实”就是从实际出发,按应急预案的程序实地、实兵、实装、实操地真实演练并对所有环节认真分析其可能存在的危险性,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演练的实施
17日中午接群众报告,在我团七连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鉴于上述情况,院领导小组通知工作人员到岗到位,实施交通管制,保护事故现场。现场处置组组在路口设立警戒线,安排专人看守,维持现场秩序。医疗救治组立即进入现场,开展伤员抢救、应急救援等工作。
三、取得的具体成效
这次演练具有很强的实战性和创新性,演练取得圆满成功,达到预期效果。主要反映在:
(一)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施训的演练理念。
这次演练贯彻实施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应急处置原则,参演人员齐全,内容丰富,场景逼真,对促进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现了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的演练目标。
这次演练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严密,准备工作充分,程序设置合理,安全保障可靠,过程公开透明。通过演练检验了各级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了应急救援各小组应急物质、装备、技术的准备情况,并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忧患意识,普及了应急救援知识,提高了指挥人员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应急演练讲话稿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__中心__举行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各参演单位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和密切配合,演练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圆满成功。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对本次演练的成功表示祝贺!并向组织、参加演练的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表示慰问,向圆满完成救援演练任务的消防指战员表达敬意和感谢!
通过这次模拟储油罐储油外泄起火的应急救援的成功演练,验证了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检验了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以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作战能力,锻炼了队伍,积累了演练救援的实战经验,也必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在演练取得成功,收到可喜效果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这次演练毕竟是一次模拟演练,与实际事故救援还存在相当大的区别,实际事故救援会遇到更大的困难,可能会超出我们的预期和想象。因此,提示我们,要更加百陪小心地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和监管,防微杜渐,下大力气治理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还要看到,虽然我们在演练前克服了诸多困难,包括场地、设施和气候等不利因素,经过了周密细致的研究和部署,但在实际演练中,仍暴露出配合和衔接等方面的不足,这更提示我们组织应急演练的必要性和急需性,今年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可以说,__中心__在演练方面走在了前头,发挥了表率和示范作用,我也在此衷心希望,__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标兵。
“有备则无患,远虑解近忧”,安全生产工作就要未雨绸缪,多作准备。我们要把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紧密结合,牢牢抓在手上,通过不断演练,锻炼队伍,打造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而必胜的强有力的保障队伍,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谢谢大家!
应急演练讲话稿4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刚我们大家观看了这次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此次演练得到了市局各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的大力支持,得以圆满完成。在此,我代表__区交通运输局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演练是__交通运输系统今年进行的最大规模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是为了进一步提各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作战能力而举行的。通过这次演练,各参演单位和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运用应急救援知识、救助程序、救援方法,完善了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紧密性和可靠性。同时,也使我们积累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经验,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一旦真正发生突发事件,无论事先如何演练,也有可能发生意外情况。因此,这就要求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一是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防微杜渐;二是要针对交通运输的业务特点,不断细化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和流程,确保各项方案可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力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知识和防灾自救知识的教育和考核,提高全员应急救援水平,随时做好应急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准备工作,做到在突发事故面前判断准确,快速反应,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各位领导们,同志们,这次演练是对我们前期工作的总结和检验,同时更是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必须以这次演练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确保交通运输系统急事件处置能力稳步提高。
最后祝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应急演练讲话稿5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各班上早读课的老师和同学们请注意:下面我们准备进行应急疏散演练,没有老师在班级的,请班长马上出来走廊向我打个招呼。早读课的老师请您听广播指令组织同学们安全疏散到操场。这是落实一岗双责的检验。
老师们、同学们,为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积累集体疏散、应急组织等实战经验,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今天我们联星小学利用课间操时间进行逃生应急演练的活动,请老师们、同学们务必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与此次演练。下面我先讲讲演练的一些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一次进行地震应急演练。当发生地震时,警报声响起的时候(这个报警声我们用哨子声音代替),同学们听到急促的哨声后先蹲在台底利用书本和桌面保护好自己的头部,当剧烈的震动过后,一般2分钟之后快速逃出教室,并按照指定的疏散线路疏散到操场,疏散过程要注意保持安静和冷静。要特别注意在下楼梯过程禁止推搡,打闹、嬉笑等危险行为,如有人在楼梯不慎摔倒,他后面的同学应该大声呼喊有人摔倒了,后面的同学不可以压过来,以免造成严重的踩踏事故。发现哪位同学在下楼梯时不按照要求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该同学的责任。提醒同学们到了一楼以后不可以慢吞吞的走,不可以大声讲话,应该快速跑到升旗仪式的自己班所站的位置,到达制定位置后班长马上清点人数,并如实向赖老师汇报情况。下面请在早读课的老师再强调疏散要求,(时间2分钟)我们准备进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次进行消防应急演练,就是当发生火灾时,我们要听从指挥,用湿布或湿毛巾捂住自己的鼻子弯着腰前进,并快速从教室疏散到操场。下楼梯要求与地震演练要求一样。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和教辅材料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情况。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将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违背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4.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5.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6.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建立中职生均拨款制度。
7.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二、校舍安全管理
8.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尤其对高校老校区危旧房屋建立整治规划,及时维修、改造和加固,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
9.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10.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1.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埋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2.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3.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严防溺水事故,坚决避免群体性溺水事故。是否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杜绝中小学校宿舍明火取暖现象。
14.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处理学校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并落实处置备案制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5.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地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
16.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如。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学校素质教育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安全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是十分重要的,我校认真贯彻上级领导关于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列为学校的头等大事,与学校德育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防为主,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活动,落实各项防卫措施,制定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防震逃生预案、消防卫生事故应急预案、防火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食品中毒应急预案等,使创安工作得到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全校师生的法制观念、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消防意识等其它安全意识显著增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都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师生安全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专(兼)管人员、主管领导和分管校长,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学校校长直接抓,分管组长具体抓,教导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各项安全制度,实施扎实到位。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安全保卫人员、德育处、各室负责人员、后勤人员、班主任等签订相关安全责任合同,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教师期末考核内容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恶劣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在各级工作检查中,受到批评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如下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不参加优秀班集体评选、不参与优秀班主任评选、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签订责任书。学校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在学期初与学生家长明确学生安全责任意识,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火防灾、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安全用电、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规章制度。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为了及时快捷地开展工作,学校成立了现场指挥组、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抢救组等临时性机构。并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处理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每学期都进行紧急疏散的预演,收到良好的效果,为预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奠定基础。
三、社会学校家长齐动员,群防群治群利。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我们积极于本地卫生所积极配合防流感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一系列道德、法制教育活动,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上好安全知识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我们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活动月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交通、大型活动的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到河塘等地嬉戏玩耍,同学之间要相互提醒,劝阻和制止,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履行监管责任,将防止溺水事故的有关事项告知家长,建立家校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团队活动、活动课、安全教育课、德育活动、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校园广播网、黑板报、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举行主题班会、讲座、安全征文与知识竞赛组织学生观看《小学生安全教育专题影片》、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利用安全教育月学校全体师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学校利用周一升旗活动时间强调安全事项。通过告家长安全通知书、向家长发放安全警示案例,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通过多方面的教育提高了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我校一直本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强化安全检查,及时整治整改。
加强学生校纪、校规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全面提高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学生处多次利用晨会、班会、班主任会、黑板报进行各有侧重点的法制观念,安全知识教育。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校在安全保卫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但是安全保卫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1、社会育人环境存在不利于师生安全的因素。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的集中综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有明显的好转。但是,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和不良文化对师生安全的影响还比较大学校周边还存在安全隐患。
2、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不断增大。学生在家庭中往往受保护较多,而缺乏生活经验。学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多数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低,大大增加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
一、 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莲 山 课件 ]
我校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都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形成了学校校长直接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各项安全制度,实施扎实到位。
1、坚持以班主任为安全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负责本班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坚持长期领导、教师值周制度,发现校园中存在的及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做到对突发事件的早汇报、早处理。
2、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与不定期自查机制。即重大节日、长期放假必查,阴雨天气、发现隐患自查。
3、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4、班主任每季度上交安全工作小结至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三、紧把安全教育关
我校始终坚持把安全宣传作为工作的支点,开展丰富多采的安全教育活动,将“安全”二字印在学生心中。
1、今年3月25日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校组织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测试》,完成应急疏散演练一次,各班召开“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安全主题班会并上交教案12份,小学语文教研组出安全黑板报一期。
2、5月12日是“全国防灾减灾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学生强化夏季安全教育,如:交通、饮食、溺水等。派出所协助组织“消防紧急疏散演练”,用时1分17秒。
3、六月是“安全生产月”,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相应活动。悬挂横幅一幅,出“强化安全基础 推动安全发展”主题黑板报一期。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6月19日,全校师生进行安全疏散演练,法制副校长刘世凤做活动总结。
四、强化安全检查,及时整治整改。
1、加强学生校纪、校规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全面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德育处多次利用晨会、班会、班主任会、黑板报进行各有侧重点的法制观念,安全知识教育。
2、开展常规检查。本学期开学以后,学校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积极配合派出所对消防、用电等设施进行检查。上半年对微机室、实验室、围墙、厕所、工地(学生宿舍、风雨活动室)等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同时,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综合整治。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向上级反映,及时整改。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社会育人环境存在不利于师生安全的因素。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和不良文化对师生安全的影响还比较大,试图干扰学校及学生的人员还存在,社会上的网吧、台球、游戏室对学生的影响还非常大,学校周边的饮食摊和食品店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不断增大。学生在家庭中往往受保护较多,而缺乏生活经验。学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多数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低,大大增加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
一、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化风险治理
(一)继续加大学校及周边餐饮安全监管力度。巩固前期“护校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学校食堂不断改造、完善自身经营条件。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实施中小学校餐饮安全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食堂的餐饮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堂内部经营管理,确保“祖国的花朵”安全健康成长。
(二)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旅游主管部门对全县各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餐馆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打造一个农家乐示范区,健全旅游主管和接待部门、餐饮监管部门和餐饮单位责任体系,建立部门联合督导机制,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责任,促进全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三)提升小餐饮安全水平。调动多方积极因素,发挥与城市管理、环保、工商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将小餐饮的整规提升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内容,指导帮扶小餐饮改造软硬件条件,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等级,实现无证小餐饮每年至少下降10%的目标。
(四)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在做好百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庆时段、旅游旺季等人流集中时段和夏季食物中毒高发时段等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鲜肉和肉制品、现制果汁、散装酒和自酿酒、自制调味料和火锅底料等重点品种的监测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发现和查处大案、要案。
二、以规范经营行为为基点,强化日常监管
(五)加强原辅料采购监管。严把源头关,重点监督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情况,细化相关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记录和使用登记行为,做到进货有台账、登记全、可追溯,使用有记录、信息准、可查询,严防不合格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六)规范餐饮单位加工制作行为。督促餐饮单位建立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加强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高风险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七)有效转化量化分级管理成果。在全县持证餐饮单位100%完成首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的基础上,做好2014年动态等级评定工作。根据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分析研判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引入奖惩机制,将量化分级管理与日常监督、许可经营相结合,促进餐饮单位提高安全水平。通过公示牌、餐饮单位电子屏幕、部门政务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单位量化评定的相关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稳妥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按照《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操作规范》,健全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运行机制,督促落实餐饮单位、活动主办单位和监管部门三方责任,确保重大活动餐饮安全“零投诉”、“零事故”。
三、以运用科技手段为支撑,科学高效监管
(九)有效开展监监督抽检工作。增强抽检工作的灵活性,将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可疑问题食品及时送检,充分发挥监督抽检为执法办案提供依据的技术支撑作用。
(十)积极发挥快速检测作用。充分利用快检装备,加强对快检人员快检能力的培训,加大快检在监管中的筛查力度,充分发挥快检技术和快速筛查模式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专项整治、执法办案、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及时控制可疑问题食品,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推动信息化、动态化监管。构建信息化监管网络,运用、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基础数据库,提高监管效率。协调行业组织,逐步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在学校、企业单位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推动建立电子监控管理系统,对餐饮单位的加工制作行为实施在线监控,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
四、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根本,不断夯实基础
(十二)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总局配套制定修订的制度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实施细则,严格许可标准,规范许可行为;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调研,探讨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办法,摸清农村流动厨师情况。
(十三)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文书制作、案例分析、快检操作和应急处置等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积极准备参加2014年省局下半年组织的全省系统餐饮监管知识技能“大比武”活动,努力锻造一支通法律、懂技术、善监督、能写作的综合性监管队伍。
(十四)提高餐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按照《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餐饮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加大信息的搜集和分析研判力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及时开展事故分析和总结评估。
(十五)强化执法打假。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的衔接力度,重视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借助社会舆论等各方力量,发现案情、拓宽案源,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持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五、以构建共治格局为导向,落实各方责任
(十六)凝聚监管合力。加强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环节、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力协作,凝聚全程监管合力。发挥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效应,创新衔接机制,加大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和案件协办力度,建立综合督查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覆盖全县的生产、流通、餐饮全过程、全品种、全行业的食品安全大监管模式形成。
(十七)建立健全餐饮安全诚信体系。完善诚信信息共享和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快餐饮单位信息信用采集工作,将量化评定等级纳入其中,使餐饮单位的信用和安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核。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餐饮单位名单,对纳入“黑名单”的增加监督检查和抽验频次,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使不法分子“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督促餐饮经营者自觉落实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