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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安全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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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安全应急预案

第1篇: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过河隧道;盾构;浅覆土

1 工程概况

北京地铁10号线二期石榴庄~大红门站区间全长1086.5m,区间由西向东下穿凉水河。凉水河为北京南城的主要泄洪通道,平时多是城市排放的污水,常年有积水。区间隧道与凉水河斜角56°,两侧为石坎,河床有混凝土方砖铺砌,有淤泥,隧道覆土约7.0m,覆土较浅。盾构穿越地层主要为砂卵石地层,其中盾构隧道上部主要位于黏土层中,下部为卵石层。

2 工程重点、难点

由于盾构过河段覆土较浅,盾构推进时如果盾构施工控制不当将引起周围土体扰动,可能导致桥桩不均匀沉降、桥桩失稳、河床坍塌、发生透水等工程事故。特别是在盾构在穿越河流底部时,如有围岩顶板下沉会对河床产生危害甚至破坏,河水下渗也可能危及隧道施工,进而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因此在盾构下穿河段过程中,如何采取相关技术措施减小沉降,确保凉水河及凉水河桥的安全将是本区间工程的重点。

3 盾构穿越凉水河施工措施

3.1 做好施工前的调查准备工作

施工前详细调查该区段水文地质,详细踏勘凉水河及凉水河桥的结构与现有的状态,尤其是对于河底隔水层的连续性、渗透系数、厚度以及各层的渗流情况,并将此数据情况作为盾构下穿时的重要参考。

3.2 调整好盾构姿态

盾构进入河底前要预先调整好盾构姿态,以较好的姿态下穿河底。在掘进过程中,盾构司机根据测量偏差及时调整盾构的掘进方向,尽可能减少掘进过程中的纠偏,杜绝大幅度的纠偏,以确保盾构平稳通过该段。

3.3 合理设置土压力

在盾构推进的过程中,根据监测数据及时调整土压力值,科学合理的设置土压力值及相宜的推进速度等参数,防止超挖和欠挖,以减少对土体的扰动。在盾构过凉水河桥地区,盾构覆土厚度为7m,根据计算土压平均值控制在0.08~0.09Mpa之间。穿越时应降低推进速度,严格控制盾构推进方向,减少纠偏,特别是大量值纠偏。

3.4 同步注浆的控制

盾构下穿凉水河期间地面沉降控制值为±20mm,桥桩累计沉降控制值为10mm,桥桩差异沉降为5mm。考虑到此区间地面沉降控制标准较高,且河底至盾构拱顶间土层相对较薄,因此应加强掘进过程中的同步注浆的控制,本区段同步注浆拟采用膨润土、粉煤灰、砂、水泥为主要材料的液浆,每1m3浆液配比为:水泥260kg:膨润土80kg:粉煤灰340kg:中粗砂750kg:水520kg;浆液特性要求胶凝时间初凝为5~6h,终凝为10~16h,固结体强度为24h达到0.3MPa;固结率为95%,即固结收缩率5%;稠度为120mm;浆液稳定性应满足静置不沉淀、不离析或在胶凝时间内静置沉淀离析少。盾构下穿凉水河段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注浆压力和控制注浆量,注浆量控制理论值应为建筑间隙的150%~180%,同步注浆时要求在压入口的压力大于该点的静止水压及土压力之和,做到尽量填补而不是劈裂,因此要求注浆压力控制在0.20~0.30Mpa。注浆压力过大,管片外的土层将会被浆液扰动而造成较大的后期地层沉降及隧道本身的沉降,并易造成跑浆;注浆压力过小,浆液填充速度过慢,填充不充足,会使地表变形增大。

3.5 二次补浆采用双液补浆

二次注浆选用水泥-水玻璃双浆液,每1m3浆液配比水泥:水:水玻璃溶液的比例为1:1:2;每两环进行一次补浆,补浆量为同步注浆量的30%,注浆利用低压、少量、多次注浆的方式及时补充因原有浆液固结收缩所产生的空隙。盾构推进过后每5环进行一环环箍注浆,每环6个孔每孔注入1.0m3。注浆压力为0.3Mpa。

3.6 控制好盾构姿态,确保盾尾间隙均匀

盾构推进过程中的同步注浆及二次补浆是控制地面沉降的主要方法[1,2]。以往的经验显示,盾构推进过程中的盾构姿态不好易造成盾尾处漏浆,地面沉降,因此在盾构下穿凉水河桥期间,确保盾构推进轴线与设计轴线相吻合,盾尾四周间隙均匀。同时,在盾构通过河床时,要加强盾尾的密封与管片的施工控制,掘进时要定时定量均匀压注盾尾油脂,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盾尾油脂压注量来防止浆液通过盾尾流失,盾尾油脂量比正常推进每环多20Kg可以较好的控制盾尾的漏浆量。如果管片间隙出现渗漏,要及时堵漏处理,以免漏水引起河底下沉而对河底产生破坏。

3.7 加强监控量测管理,实现信息化施工

在盾构穿越凉水河期间,严格按照监测要求对凉水河桥进行监测,对监测数据及时分析处理并反馈。及时掌握盾构推进对桥梁及河道的影响,不断优化盾构推进参数。同时加强地面巡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3.8 土壤改良效果模拟

在模拟段施工中,将有针对性的对土壤改良添加剂(泡沫或膨润土)配方及相应的改良效果进行跟踪记录,以寻找合适的土壤改良方式。详细分析模拟段施工资料,制定实际盾构穿越凉水河及凉水河桥施工参数。在盾构抵达凉水河前,应会同各方详细研究分析模拟段的施工参数,比如土压变化、注浆情况、土体改良情况及地面沉降等实际资料,从而制定盾构穿越凉水河及凉水桥施工参数。

4 制定应急预案

针对本工程特点及各种不利因素,制定各项应急预案,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程序,成立应急组织,并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在河流附近备好应急物资如海绵条、粘土及铁锹、编织袋、水泵、船等工具设备。可事先在河岸两边空旷处准备袋装粘土,一旦河底发生坍塌立即向河底抛填袋装粘土,确保盾构顺利通过。在盾构下穿河流之前,应对各项应急预案中的应急物资进行实物检查,并将应急物资存放在现场操作区域范围内,将险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5 盾构机过河过桥整机检修

对推进系统的泵组、PLC模块控制,各类电磁阀,换向阀,比例分配阀以及推进油缸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油压不足及相关阀失效的情况下立即检修或更换;盾构机的电机与液压系统,应邀请盾构机制造厂家售后专业工程师过来检修,必须确保整个过河段正常作业;检修同步注浆系统泵的缸体,密封,及注浆管路是否有堵塞或破损等现象;检修拼装机线位开关,电磁阀及换向阀,刹车开关,以及拼装机遥控器是否正常工作,各油管是否老化;运输系统皮带输送机属于易破损构件,在过河前必须检查;自动导向测量系统过河前要调整好姿态,避免在过河过桥时在进行姿态调整。针对损坏或易破损的构件备好配件有针对性的准备一些施工中经常可能出现的易损构件,必要时可以及时更换,以免影响施工。

6 结语

在通过浅覆土河道的隧道施工中,要综合平衡考虑全线的地质、水文、地面构筑物、地下障碍物等情况选用盾构机型,然后根据所选的机型与河道覆土、水文情况、航道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安全施工并保证以后运营时的隧道安全。采用土压平衡盾构机进行河底浅覆土隧道施工时要验算隧道上覆土的安全厚度。在盾构推进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盾构推进参数,对减小轴线偏差、控制地面沉降、保证盾构机及隧道安全有重要影响。

参考文献

[1] 陈馈,洪开荣,吴学松.盾构施工技术[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

[2] 杨书江,孙谋,洪开荣.富水砂卵石地层盾构施工技术.人民交通出版社,2011

第2篇: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目标任务

(一)整治河道水面环境。通过河道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河道表观环境质量,清除沿河沿岸枯树杂草、死角垃圾。打捞水面漂浮物,确保河道环境整洁优美。

(二)提高河道管理效能。全面落实户轮流值班制度,劝导村民群众、游客减少乱抛乱扔垃圾入河,营造全民参与河道管理的良好氛围,形成河道长效管理网络。

(三)严禁污水直排入河。加强控源截污工作,全面普查入河排污口,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截断沿河排污口。

(四)加强污水管网建设。以河道整治、河岸栏杆整修、背街临河餐饮废水排放治理为抓手,突出治理背街沿河立面环境。

二、整治范围

镇所有河道,重点为集镇区范围内河道、主要沿街沿路河道。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镇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河长办,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机构,高标准抓好辖区内河道专项整治工作。

(二)职责分工

按照“辖区负责、部门联动、重拳出击、齐抓共管、疏堵结合”的方法,负责辖区河道监管、巡查、制止非法采砂行为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河道平整、场地绿化等工作。

河长办: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及督导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河道水面保洁、侵占水面违章建设整治、河道疏浚整治、控源截污、集镇背街临河餐饮入河排放口治理、进一步完善河道长效管理网络建设。

景区执法大队:联合河长办、派出所对挑出、侵占水面违章建设行为进行执法整治,对沿河餐饮油污排放口进行治理。

派出所:负责对滋扰生事、涉嫌水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针对突发人为、自然因素发生的危险和不稳定行为进行全面救助和控制;负责发生洪涝灾害时现场救灾的人员疏导和抢险救灾工作。

旅游公司:加强对景区内河流污水排放、违法违规建设等行为进行劝导和上报;落实专人对河道进行清理、保洁,严禁施工企业乱倾乱倒、乱挖乱砍;加强河道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河道整治工作。

农村经济科:负责防洪度汛相关应急工作,对防洪应急物资储备、人员责任落实等加强管理;加强河道疏浚、隐患排查和整治进行督促和指导;完善相关防洪应急预案。

食药站:加强对沿河餐饮业等商家的管理工作。

各村(居)委会:具体负责实施辖区内相关河道专项整治、管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8月20日-8月25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调查摸底,确定整治重点、细节内容,制订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各项措施。对河道污染点位、隐患部位、重点方位进行摸排,并报镇河长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8月26日-9月6日)。要充分利用此次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契机,强化河道长效管理,把清除白色垃圾等河面漂浮物和河坡生产、生活垃圾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结合河道水面保洁、河道整治、控源截污、背街临河餐饮油污排放口治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河道清洁整治活动,对重点整治对象做好跟踪督查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9月7日-9月16日)。集中打捞河面漂浮物和河坡垃圾是河道整治一项阶段性工作,在所有河道清洁整治达标后,要使河道长期保持清洁畅通,关键是抓好河道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所有的河道都要落实专职河道管理队伍和人员。要做到河道长效管理的组织、人员、经费、责任、考核全部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河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是为了进一步营造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充分认清开展河道环境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好责任,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动态,研究解决整治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定期将当月专项整治情况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第3篇: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一些行业(领域)事故频发,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县生产经营建设领域仍然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治理整顿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市考指标的顺利完成,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坚决地予以纠正。

当前我县正处在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在的发展阶段,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生产安全事故易发的特殊阶段。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要牢固确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机统一,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以及市安委会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开展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查出一处,治理一处。县政府将成立七个督查组,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各督查组牵头单位要将检查情况于前以书面形式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督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建筑施工及电力通讯安全检查组

负责检查建筑施工现场,电力、电信及河道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建筑施工现场提升设备和“三保四口”的安全管理情况;农村居民建房安全情况;山区水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河道安全整治及采石采砂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城乡供电及电力电信设施安全情况。

第二组: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组

负责检查各危化品企业、锅炉及各类储油储气装置安全情况。重点是旅游企业,特别是宾馆、饭店、重要旅游娱乐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路、电梯的安全运营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现场安全情况;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及安全设施情况。

第三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

负责检查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是客运车辆源头管理、安全设备、财产保险情况,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重点检查108国道、107省道、矿区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严厉打击哑竹路、哑翠路、辛家寨乡什字、焦油路、终台路、终集路、尚九路等重点路段以及沿山各峪口各类农用车辆拉人载客行为;严查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病车、黑车接送学生行为;严厉查处摩托车无照驾驶行为。

第四组:校园安全检查组

负责检查学校安全。重点是各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情况,危漏校舍改造、新建校舍安全管理情况;学校消防安全、厕所改造、食堂卫生、楼梯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情况。

第五组:旅游安全检查组

负责检查旅游安全。旅游景区的吊桥及游乐场所的安全状况,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严禁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检查各旅游场所、风景区的事故应急预案,严厉打击黑导阻拦外地游客车辆的行为。重点检查黑河水苑山庄、铁甲树山庄、熊猫山庄消防及楼观台森林公园旅游线路防护设施安全情况。

第六组:工矿企业检查组

负责检查各类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重点是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尾矿库的安全管理、砖瓦窑的安全管理、职业病防治、矿山井下工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等情况。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或健康的重大隐患治理责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七组: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检查组

负责检查全县民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各类炸药库“三防”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乡镇烟花爆竹日常经营管理情况,检查各商场、网吧、宾馆、饭店、超市、影剧院、图书馆、医院、车站、教堂、社区等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城河商业街、云塔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及家福乐、爱家、隆发、百惠超市消防安全。

三、强化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出台《县安全事故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对出现安全生产工作不作为、不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力、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打击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状况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出台《县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对全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从开始设计到竣工验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促使企业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提高本质安全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基层安监建设。在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配备安全生产监督员。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要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行政村(社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超过10户的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安监员。由县安监局组织,对村和社区安监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明确安监员职责,切实提高安监员安全生产和管理知识水平,确保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

(四)积极开展乡镇委托执法试点,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县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试点工作办法》,明确委托执法的目标和要求、被委托单位的基本条件、执法范围、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在全县选择9个安全生产基础好、具备执法条件的乡镇开展委托执法试点。在取得经验后,在全县推广。

第4篇: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8月29日凌晨4点半,云南省XX市XX县XX村附近,在建XX铁路XX寨隧道三号斜井口处山体滑坡发生泥石流,导致施工驻地工棚被泥石流冲毁,当时致4人死亡,2人受伤,4人失踪。

中铁X局X公司XX铁路X分部得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启动救援应急预案,做出了相关安排:一是火速救援,距离事故处近5KM的把边江大桥工区负责人XXX带领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进行救援;二是安排人员对施工驻地、施工现场、房前屋后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自身人身及施工现场安全;三是立即成立“党员突击救援队”,疏通通往事故现场主便道。主便道多出塌方,疏通主便道,才能更好的救援,为伤者节省时间。另外一方便道比主便道长30km左右,进出时间要增加90分钟以上。

与此同时,距离事故处5KM的把边江工区立即成立“抢险救援队”,当天上午8:15,由工区负责人XXX带领挖掘机、装载机设备3台套,小车5台,作业人员36名,管理人员22名、司机8名(合计人员66名)赶往现场进行救援。途中多出塌方地段安排专人指挥两台装载机清理道路冲积物,挖掘机沿途清理水沟,以确保通往事故地点道路畅通。由于受灾面积大,塌方地点多,救援人员徒步到达现场后,与现场单位对接并立即投入抢险清理工作,一是立即安排专人指挥机械对事故现场泥石流进行清理;二是安排我方车辆将1名伤员抬出送往医院;三是将36名工人进行分组分工,20人分为五组,每4人一组,由组长带队顺河道向下游进行寻找失踪人员,剩余人员在现场协助机械进行清理;四是由项目书记带队的“党员突击队”对进入该工地的主便道安排机械进行打通救援,以便车辆进出方便,更好的对事故现场进行伤亡人员的输送、机械设备的运输、人员的出入。

事故发生后,中铁X局救援员工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并成功找出失踪人员1名。救援期间,始终在救援一线,救援人员不信谣、不传谣,不往外传播任何信息。项目部全体搜救人员高度警惕、积极救援,充分发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得到了业主和被救援单位的高度赞扬。

第5篇: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中型水库;运行;科学调度;探讨;宣恩县

中图分类号:P34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水库基本情况

龙洞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位于宣恩县城上游2km处,1987年5月1日开工,1995年11月竣工投产发电,电站装机容量2.6万千瓦,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735平方公里,龙洞水库对数螺旋线型混凝土双曲拱坝最大坝高74.6m,属不完全年调节。正常蓄水位550m,相应库容5165万m3,总库容6823万m3,坝顶高程557.6m,设计洪水位552.48m,校核洪水位556.7m,死水位535.5m。在大坝左、右岸坝段544.0m高程,各开设一净宽12.0m的溢洪道,在505.0m高程处各开设一个出口控制断面尺寸为4×4.5m2的深(底)孔辅助表孔泄洪。

桐子营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在龙洞水库上游,2005年4月30日开工,2013年1月29日投产发电,电站装机容量24MW,桐子营水库大坝坝址控制流域面积503km3,挡水砼面板堆石坝位于桐子营大桥上游1.4km处,坝顶高程620.80m,最大坝高65.8m,坝顶长度227.9m,坝顶宽6.0m,上游坝坡1∶1.4,下游坝坡1∶1.4,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618.00mm,相应库容6807万m3,总库容7730万m3,设计洪水位618m,死水位598m,属年调节。溢洪道堰顶高程608.0m,溢洪道孔口宽度3х12m,有三孔弧型闸门控制。

水库的防洪调度必须从水库所在流域全盘考虑,要兼顾上、下游利益,为确保水库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满足水库上下游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对防洪的要求,除通过工程措施保证设施完好、闸门顺利启闭等提高防洪能力外,就必须通过科学合理的调度, 综合分析工程安全状况、上游移民征地、下游河道防洪标准、下游水位顶托、水库的蓄泄能力和下游防洪要求等因素后确定水库的运行方式,虽然目前,新建设的水库溢洪道还未下闸,但对流域水库联合调度,提高对洪水的防御能力势在必行。

2水库地理位置和重要性

龙洞水库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是忠建河流域防洪体系的骨干工程,也是实现宣恩县政府提出的“流域、梯级、滚动、综合”三级开发的战略构想的关键性工程。建库近20年来,曾先后抗御多次特大洪水,保护下游县城人口、耕地及重要的交通、通讯干线等重要设施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水库还是县城6万人的和工业园区的水源地,水库自兴建后,为流域内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由于龙洞和桐子营水库为库套库工程,遇到特大洪水或水库溃坝将引起连锁反应,危及下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洪责任重大,必须制定完善特大洪水的工程防洪预案。因此,搞好水库的运行调度,不仅关系到其企业的经济利益,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宣恩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3水库运用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1预测能力与防洪重任不适应,不满足当前的水库洪水调度要求

从水库运行情况看,水库的管理自动化还待建设、改造和完善,提高水库水情、雨情、工情等信息的自动采集、传输、处理的时效,虽然建成了监控系统,但在实际运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集水雨情自动测报、大坝安全监测、闸门监控等多个子系统为一体的防汛信息管理系统还未全部形成,这样也不便于水库运行管理。一是人工收集水雨情资料及气象预报等,影响洪水预报的时间和精度。二是影响防洪综合调度,技术支持手段落后,不能及时提出在不同降雨强度、不同洪水情况下的水库洪水调度比较方案。无论从时间、资料容量、测报精度还是预见期,都难满足水库防洪的需要,水库重要的地理位置、预测能力和担负的防洪重任不相适应。水库由于运行管理缺乏先进的科技手段的支持,保证不超前弃水浪费水资源,又不滞后泄洪,为调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水库防汛指挥调度的现代化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3.2安全与效益、防洪与兴利之间存在矛盾

水库防洪调度的任务是在确保工程本身及上下游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水库的调洪库容和兴利库容进行合理安排,以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兴利调度的任务是充分利用水库的调蓄能力对河川径流在时空上进行重新分配,来满足用水的需要。龙洞及桐子营水库承担的防洪任务重,兴利要求也高,存在防洪与兴利的矛盾。水库洪水调度严格按照设计的汛限水位进行控制,如果不考虑实时降雨预报和洪水预报成果(或没有降雨预报和洪水预报成果)只要水库超过汛限水位,势必造成汛前、汛期弃水。倘若汛期来水较少,汛后就无水蓄,也会造成水资源的浪费。

3.3未完成工程存在隐患

有水库还未竣工,安全测报设施正在建设不完善,实时信息的采集、传输及处理的自动测报系统未形成。水库尚未经受过设计正常蓄水位的考验,水库大坝渗流还在监测处理。

3.4水库调度人员和技术力量待加强

随着科技进步,水库防汛调度技术也在不断地发展更新,新建水库的建成和运行,而水库缺乏既掌握最新的防汛技术知识又具有水库调度实际工作经验技术人员,必将给防汛调度工作带来难度。

3.5水库水污染威胁供水调度安全

由于上游沿河两岸分布着集镇和一些小企业,排污水对水环境造成破坏。猪禽粪便全部流入水库,流域内使用化肥、农药等都将给库水形成污染。水源保护区是宝贵资源,当水体污染及其危害导致水的功能区潜在退化,污染速度大于水质的再生能力,水源将不再是一种可再生的资源。生态系统恶化和生物多样性破坏是对群众利益的巨大损害。近几年来,水库在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上认真贯彻上级治水新思路,经过努力,库区水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水库水质明显改善,达到了国家地表水饮用水标准。从现场调查来看,水库目前水质状况对于城镇供水,水环境形势还是比较严峻的。

4、科学调度的对策与措施

4.1加大科技投入,用新技术提高预报调度精度和效率,建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完善防汛调度指挥系统

为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大科技投入,开展水库防汛调度的研究,水库要加强预报预测能力建设,及时掌握上下游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信息,引进先进的水库防汛调度管理技术设备,提高洪水预报精度,自动采集资料、水利计算和数据库管理,延长洪水预见期。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效益,提高防洪管理现代化水平。建议采用高速、精度高的洪水预报调度模型,作为水库自动测报系统的有益补充,为水库的防洪调度提供较为可靠的依据,研究提出已有降雨情况下和后续不同量级雨量下的调度措施,快速制定调度运用方案,对水库科学调度。目前,我国部分水库建立了人工神经网络模型可由库区降雨确定洪水调度方案,进而评价水库联合调度的减灾效果,可快速进行多方案比较,选定合理调度方案。还可采用雷达测雨资料进行降雨预报,使洪水预见期短,预报精度低等问题基本上的到解决。根据水库运行调度显示,要实现防汛调度指挥科学化目标要求,需要不断改进水库综合调度手段,建成操作性强、科学可靠的防汛决策指挥系统。

4.2进行水库洪水风险管理研究,动态控制管理水库水位

国家防总印发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试点工作意见中指出,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是指水库在汛期,根据实时雨、水情,利用预报成果,在不降低水库防洪标准,确保水库、上下游地区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经科学论证并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方案确定的控制范围对汛限水位进行浮动的调度过程。这也是全县龙洞、桐子营等梯级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研究课题,从汛期分期、分期设计洪水及分期汛限水位确定,降水预报、洪水预报成果可利用性分析,水库汛限水位动态控制范围值确定,多个方面分析论证水库汛期水位的合理调整方案,特别是对于龙洞下游库水位结合防洪设计标准情况,提出水库联合调度运用方案有很大现实意义,这为水库综合调度,以后指挥防汛抗洪、抢险救救援提供了决策依据。还要通过分析流域洪水灾害成因及特性,推算出包括不同特征频率和溃坝在内的洪水过程线,绘制水库洪水风险图,形成流域洪涝灾害管理系统,包括流域洪涝灾害致灾因子、孕灾环境、承灾体信息以及灾害风险评估,区划。还包括遭遇不同程度洪涝灾害时应采取的风险回避、分散、预警、转移等对策。

4.3完建工程,对主要建筑物完成鉴定

确保大坝安全是水库管理的首要任务。对大坝已出现的问题,按照设计部门设计方案进行整险加固。大坝安全评价,按照时间要求,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根据《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对水库大坝分为十个专题进行安全评价。根据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的规定,报由省水利厅审定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除险加固处理。

4.4增强水库调度人才的培养

管理单位在招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外,还要加强熟悉情况的水库调度人员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水库洪水预测、预报、调度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水库调度管理人员的工作稳定,有效地开展水库防洪调度提供重要人才保障。

4.5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力度

改善水库水质,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水库还应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力度。一是抓流域内污水排放达标,二是控制一切有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非法取土、违章建筑、乱倒垃圾、非法养殖等行为,三是加大水政执法力度。

5进行水库调度运用情况

5.1调度的原则

(1)调度方案的制定科学合理,遵循水库设计方案的原则。

(2)防洪与发电,必须优先满足防洪的原则。

(3)多种措施相结合,保障措施得当,有应急方案。

(4)优化调度方案,水库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发电,多出效益。以现有的配套雨量站和遥测数据,充分利用水文、气象预报信息,雨情、水情和工情分析预报准确,为合理调度提供依据,科学进行调洪,在超标洪水入库之前,提前预泄腾库,严禁陡开闸门,造成下游河道人为洪峰。

(5)水库汛期限制水位及水库运行计划按批复的调度方案执行。

(6)水库运行期间保坝的原则。

(7)兼顾县城供水。

5.2河流洪水特征及水库防洪特征水位

据1959~2001年8个站的降水资料统计,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1496.8mm,年际变化在1040~2150mm之间。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雨季4~10月降水量占全年的83%,主汛期5—9月(但龙洞水库上游9月份出现多年最大场次暴雨)。单站年降水量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在1.8~2.6之间。年降水量最大值为晓关站2422.9mm(1983年),最小值为咸丰站895.7mm(1988年)。

本流域的暴雨多为涡切变型,实测最大24h降水量为咸丰站1983年9月8日369.1mm,最大72h降水量为咸丰站1983年9月8~10日414.2mm。1983年大洪水洪峰流量是宣恩水文站建站以来实测的最大流量,最大24h雨量占最大72h面雨量的74.6%。暴雨中心多发生在桐子营以上龙坪镇附近,由上而下呈递减趋势。

由于流域内山高坡陡,洪水汇流快,峰高量大。龙洞水库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2878m3/s,5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3402m3/s;桐子营坝10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2344m3/s,2000年一遇校核洪峰流量3848m3/s。

5.3依法防洪调度

5.3.1制定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及防洪调度应用计划

为确保水库大坝出现紧急情况,出现垮坝,发生超标准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时,能够及时撤离转移受威胁区域的群众和重要财产,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开展水库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至关重要。因此,水库应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以满足水库防洪安全工作的需要。在汛期,水库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及防洪调度应用计划,对水库实行效益调度。加大防洪减灾知识宣传,采取形式多样、内容浅显易懂的方式,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避灾自救意识,让居民熟悉预警信号,向市民介绍面对突发灾难的应急对策,也提醒市民加强危机意识,在常年宣传普及之下,使防洪救灾意识深入人心,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3.2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运行管理

水库运行管理注意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合作,提高水、雨情预警预报精度,建立和完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采集数据,收集信息,利用测报系统监视流域降雨、洪水。

5.3.3依法科学调度

水库的科学调度是一个不断加强的工作,按照有关编制大纲章节和要求修改《应急预案》及《调度方案》,按照设计批准的参数进行调洪演算及报告编制。

龙洞水库下游距离2km是县城,河道穿过城镇中心,防洪形势毅然严峻。根据防汛部门的批复,龙洞水库汛限水位为550m;发生50年一遇以上(含50年一遇)大洪水时,水库在保证大坝安全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减轻洪水对下游造成的损失,在洪水来临之前,可根据下游河道安全泄量提前预泄水位至535.50m;发生20年一遇的洪水时,水库下泄流量要控制在1400m3/s以内,水库最高蓄水位控制在553.39m以内;发生10年一遇的洪水时,水库下泄流量要控制在1400m3/s以内,水库最高蓄水位控制在553.34m以内;发生10年一遇以下洪水时水库下泄流量不超过下游安全泄量。

按照调度方案2010年龙洞水库泄洪4次,泄水量4750.12万m3;2011年泄洪4次,泄水量6692.29万m3;2012年泄洪4次,泄水量7018.55万m3。在2010年7.14、8.25洪水,2011年6.18、10.2洪水,2012年5.12、5.24、9.12等洪水调度中,虽然水库上游降雨强度大,由于结合上游工程拦蓄、来水、区间水量及下游水位情况,采取比较合理的防洪调度,基本上考虑了防洪和效益双赢,没有造成较大损失。桐子营水库溢洪道暂未下闸,水位达高程608m以上自然溢洪。

通过水库泄洪调度表明,在水库调度实际操作中,还应根据现有的遥测的雨情、洪水来势和库水位,防汛办批复的调洪原则,科学分析相关资料,对比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洪方案,必要时采用预泄或提前腾空库容,进行错峰,在确保大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轻下游的灾害损失。

在发生特大洪水时,水库在保证大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减轻洪水对下游造成的损失。遇重大险情时,加强对大坝的水工观测,做好度汛险情分析、监测及建筑物的抢险救灾工作。若遇大坝、溢洪道等主体工程发生险情,按照预警方案,通过新闻媒介和水库防空警报器发出险情警报,车载喇叭等通知,各抢险队进入抢险工作,按照撤离方案,转移路线迅速撤离。

6结语

宣恩县城上游中型水库,为保证防洪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引进预报调度新技术,建立现代化自动测报系统,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升防洪运行调度和科学决策水平,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作者简介]:陈海(1976-),男,工程师。

参考文献

[1] 曹永强,殷峻暹,胡和平. 水库防洪预报调度关键问题研究及其应用[J]. 水利学报,2005,36(1):51-55,61.

[2] 任明磊,何晓燕.水库防洪调度的认识和探讨[J].人民长江. 2011,42(增刊Ⅱ):58-60,103.

[3] 熊立华,郭生练.王元.神经网络在洪水实时预报中的应用研究[J].水电能源科学. 2002(3):28-31.

[4] 张新建,王林旺,杨致强.水库汛限水位研究与应用思考[J].中国防汛抗旱.2011(6):13-15.

第6篇: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大型污水管道;接驳碰口;污水系统的调度;植筋

1.工程概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11 号线为深圳市轨道交通三期线网中第一条实施的快线,并兼顾机场线功能。是连接福田中心区、前海湾中心区、深圳空港、西部组团的快线,是穗莞深港西部客运交通走廊。

其中南山站是11号线的一个重要的交通枢纽站,车站为明挖地下三层结构:负一层为下穿隧道,双跨箱型结构,双向8车道,宽37.4米;负二层、负三层为14米宽岛式站台车站,标准段为双柱三跨结构,附属采用单层外挂。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YCK14+550.400,长度310米,车站标准段线间距17.2米,标准段宽度29.8米,车站有效站台长度186米。

本工程为南山站地铁主体及南山站―前海湾站10号联络通道开挖施工或交通疏解工程而引起的污水市政排水管线改迁工程项目。设计排水管线主要埋设在桂庙路南北两侧,污水主管线(DN2200)1W102~1W203段合计为791米,其中1W207~1W113段设计埋深为5.24~6.63m,其它长约603m采用顶管施工。

要废除原有DN2200污水干管,启用新建的DN2200污水干管,需接驳碰口12处。其中DN600以上接驳碰口8处,DN600以下接驳碰口4处。污水碰口管径较大,施工难度大,根据设计要求碰口处采用混凝土检查井或混凝土箱涵,工程量较大、工期长。碰口施工的时间从泵站停泵到完成碰口的时间为3天。这样势必大量污水外流,造成环境的恶性污染、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我们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加强与水务部门的协调等措施,在24小时内完成了接驳碰口任务,得到了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肯定。

2.施工方案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11602标污水碰口施工为南山站至南前区间明挖段,所经道路有深圳市南山区桂庙路、南山大道、南新路等,东起文心二路,西至南新路呈东西走向,共有12个碰口点。

本次污水管涵改迁主要为:桂庙路北侧污水管DN1200从南山大道东侧1W105改道桂庙路北侧后再接入至北侧DN2000污水管1W100,南侧污水管DN2200从北侧1W203绕道南侧后再接至北侧DN2000污水管1W102,污水管碰口有4均在桂庙路北侧,分别为1W100、1W105、1W102、1W203,污水管为钢筋混凝土管。具体见下图所示。

2.1 工程特点、难点与施工对策

2.1.1工程特点

排水管线碰口作业作为管道安装施工末端的一个环节,也受到其他市政管线交叉施工作业的影响,其施工场地、碰口节点复杂程度各不相同,需要其他单位的互相配合才能顺利完成,否则必然也会影响后面工作的进行。

碰口点主要位于车行道内,需要围挡道路进行施工,这就决定了碰口施工时间短,安全文明措施到位,尽量少的影响交通和安全、环境,因此针对施工中关键问题,就是采用最适当的施工工艺,快速安全的完成碰口作业。

2.1.2工程难点分析及对策

难点一: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分析:现场位于商住小区和城市主干道旁,施工场地周边交通繁忙,距离周边居民房很近,人流密集,碰口作业时间必须要尽可能缩短,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对策:成立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管理班子,精心组织施工。选取科学合理的工艺,包括碰口点基坑尽量采用快捷施工的支护方式,施工设备占地小;安排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有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要落实。

难点二:危险性大

分析:根据周边情况复杂,现场土质差,基坑深,雨污水管内有毒气体浓度高,易发生气体中毒事故。

对策:对旋喷桩、水泥搅拌桩等止水和支护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及时做好纠偏措施,确保基坑安全;对于雨污水管碰口,下井作业前,各种防护设施配备齐全,做好强制通风措施,并检测井下的气体浓度达标后才能下井作业,深基坑作业的各种安全保证措施要落实到位。

难点三:碰口施工时间短

分析:碰口作业的工程量虽然不大,但却是本工程的难点之一,由于市水务集团公司对排水断水施工的时间有很严格的要求,稍有意外,就会影响整个市区的排水处理的正常生产,对居民日常生活带来很大不便,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

对策:作业前,核实每个碰口点的具体情况,编制详尽的施工方案和应急措施,提前报送水务集团公司审批,实际碰口作业中严格按方案操作,准备好施工机械,尽量缩短凿除旧钢筋砼的时间,缩短断水排海的时间。

难点四:污水管处满管水状态

分析:桂庙路上的排海干渠位于深圳市南山污水处理长的前端,承载着深圳市福田区、南山区两个区的大部分污水,每天的污水流量大约为30万吨/日。

对策:与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紧密配合,通过关停上游污水提升泵站,加大下游污水泵站的流量等方式,减少排海干渠的污水量,以方便施工排水。

2.2 节省时间措施

(1)、为确保管渠分流点降水效果,由市水务部门提供大型抽水设备,协助抽水。

(2)、为减少接驳碰口施工对旧箱涵和新建接口井的振动破坏,对碰口井内的旧箱涵采用机械式的切割方式拆除。

2.2 施工方案

因为污水管埋深较大,管及检查井内聚集大量有毒有害的气体,碰口作业中严格注意施工安全,避免气体中毒事件发生,总的工艺流程如下:

施工围挡施工探测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通风排水气体检测碰口作业

碰口前联系水务主管单位了解清楚周边管线清楚,编制详细的碰口方案,并将方案提前7天报送至水务主管单位审批,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时严格按方案和时间作业,按施工要求准备好人员、材料、设备等。施工期间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做好应急预案。

对新增检查井碰口,在碰口前,在碰口点先砌筑好检查井,将新建管道接入检查井内,做好管道连接检查井的接口防水措施。

碰口作业前,先将现有市政污水管上游及下游的检查井打开,自然通风30分钟,然后用鼓风机强制通风30分钟,采用气体监测仪测量管、井内气体浓度达到标准要求,才能下井作业。

碰口时,井下搭设好脚手架,采用风镐机凿除井内现有管道或渠道,并平整管口,下半段混凝土可保留作为检查井流槽使用,然后再完成检查井的流槽、抹灰、盖板、回填等工序。

2.3施工期间的污水排海系统调度与降水方案

2.3.1污水排海系统概况

污水排海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73.6万m3 /d,服务范围东起皇岗路(包括福星泵站),西至南山区前海、妈湾的特区中西部区域。排海干渠全长40.5公里,包括泵站27座,沿途收集、提升污水至南山污水厂处理。

污水排海系统示意如下:

2.3.2碰口施工期间的污水泵站调度安排及入河污水量估算

桂庙渠是污水排海系统中的主干渠,日均过水量超过30万吨,一直处于较高水位运行,无法通过常规调度手段大幅降低水位,必须通过后海泵站停产截断排海系统上、中游段来水方可能满足碰口施工的水位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1)福田河流域范围

福田河从北至南沿线分布有黄木岗、红荔、田面、福华和福星泵站共5座截污泵站,此五座泵站水量少,施工期间拟正常运行。

(2)皇岗河流域范围

滨河、皇岗泵站停产,污水将通过溢流口汇入皇岗河,预计入河污水量约为7.6万吨/天。由于皇岗河目前水质较差,且大部分河段为暗河,对环境感官影响不大。

(3)新洲河流域范围

新洲、石厦泵站停产,污水将通过截污管进入新洲河,受此影响的入河污水量约6.4万吨/天;

部分污水通过新洲河沿河截污管排入新洲河。由于下游的凤塘泵站须停产,且污水水位须达到黄海高程1.2米以上才可通过应急排放口溢入凤塘河,势必导致上游管网水位过高,部分污水将通过截污点汇入新洲河DN2000截污干管,并溢入新洲河,受此影响的入河污水量约5.0万吨/天;

新洲河口截污泵站停开污水泵,运行两台排河泵,分流新洲河DN2000截污干管的污水,减少新洲河段污水溢出量。通过排河泵排入新洲河河口的污水量约3.2万吨/天;

福田保税区泵站停产后污水(约1万吨/天)将溢入深圳河,因其下游新洲泵站计划停产,故施工期间该泵站拟全停;

施工期间排入新洲河的污水量合计约为14.6万吨/天。

(4)凤塘河流域范围

凤塘泵站停产,当污水水位达到黄海高程1.2米以上可通过应急排放口排入凤塘河,预计排入凤塘河的污水量约为15万吨/天。

(5)大沙河流域范围

为避免污水溢入大沙河上游段及华侨城南湿地公园,龙井、华侨城泵站拟正常运行;

白石洲停产,污水将从大沙河东岸截污口溢入大沙河,入河污水量约4.5万吨/天;

后海泵站停产,污水将从泵站应急排放口及上游截污管溢入白石路雨水方渠排入大沙河,入河污水量约为16万吨/天。由于应急排放口口径较小(DN1200),标高较高(管底高程1.55米),污水溢流受限,为避免排海干渠沿线路面污水外冒(如白石洲村段),计划开启排海干渠过大沙河倒虹管前的检修闸门以泄流;

施工期间排入大沙河的污水量合计约为20.6万吨/天。

(6)登良、前海泵站运行调整

后海泵站下游片区汇入排海干渠的污水量预计约15-20万吨/天,施工期间登良泵站和前海泵站拟进行如下调整:

登良泵站尽可能加大提升量,保持低水位运行,避免登良泵站支渠污水倒流入桂庙渠,同时尽可能分流进入桂庙渠的污水,泵站拟控制在-2.5以下运行;

前海泵站作为桂庙渠降水位的最主要措施,必须加大提升量,尽可能保持在-3.21以下运行。(是否能达到,需要进行测试,必要时在上游管渠对污水进行分流,详见下文“三、管渠分流方案”)

(7)施工期间排入各河道(皇岗河、新洲河、凤塘河、和大沙河)的污水量合计约为58.8万吨/天,建议河道管理部门施工期间开启各河的河口闸门,以便污水快速、有效地排出(注:如停产时间安排在每天0:00至10:00,污水外溢量大体相当于全天停产溢水量的35-40%。

2.3.3管渠存水抽排方案

为减少施工时间,在施工时设立四个施工范围内截污干管中的污水抽排点,地点如下:抽水点应尽量位于南海大道以东

(1)桂庙北侧文心五路北抽水分流方案,此处可将桂庙污水干渠中的存水抽排至附近雨水渠,直接起到抽空桂庙污水干渠水的作用。

(2)桂庙路路北侧南海大道西抽水分流方案,此处可将桂庙污水干渠中的存水抽排至附近雨水渠,直接起到抽空桂庙污水干渠水的作用。

(3)桂庙路路北侧南山大道西侧抽水分流方案,此处可将桂庙污水干渠中的存水抽排至附近雨水渠,直接起到抽空桂庙污水干渠水的作用。

(4)桂庙路路北侧常兴路西侧抽水分流方案,此处可将桂庙污水干渠中的存水抽排至附近雨水渠,直接起到抽空桂庙污水干渠水的作用。

3. 应急救援措施

3.1基本要求

编制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组建急救队伍,施工现场配备经培训过的急救人员。施工期间,配备专用救护车辆,配备急救药箱和担架,药箱内配足急救药品。

3.2预防控制措施

(1)下井(管)作业前,要进行自然通风,并配备足够通风设施和强制通风。

(2)下井(管)作业前,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达标后方可下井。

(3)下井(管)作业期间,保持井(管)内的通风。

(4)下井(管)作业期间,持续监测井(管)内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

(5)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准备好应急救援用品,井上接应人员不得离岗。

(6)下井作业时间每次不得超过40分钟。

3.3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受伤害者(包括通知医务人员到现场抢救),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送伤者到医院。

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持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第7篇: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西江及其主要支流、中小型水库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时,对群众生命安全形成严重威胁的紧急情况下,对灾民实施的紧急转移工作。

(一)西江及其主要支流、中小型水库灾民紧急转移安置任务

1.西江干流。古劳镇、龙口镇:十八丈水位(珠基,下同)7.6米,需转移人口27842人;沙坪街道、雅瑶镇:水闸水位7.01米,需转移人口123275人(具体见附件1)。

2.中小型水库。全市中小型水库81座,当全部水库满库容运转,水库水位超警戒线时,共需要转移水库下游群众236870人。其中中型水库2座,分别是四堡水库、金峡水库,临险共需要转移群众33039人;小一型水库18座,临险共需要转移群众135093人;小二型水库61座,临险共需要转移群众68738人(具体见附件3、附件4-1、附件4-2)。

3.西江一级支流沙坪河。当发生橙色以上暴雨预警信号时,沙坪河水位(升平站)达6.5米以上时,需要转移沿岸群众182737人。其中沙坪街道(含沙坪城区)需要转移沿岸群众148397人,古劳镇需要转移沿岸群众24343人(具体见附件2)。

(二)全市山洪地质灾害灾民紧急转移安置任务

1.全市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1处,当发生橙色以上暴雨预警信号时,需转移人口共194户806人。其中沙坪街道5个村有易山体滑坡处所,古劳镇8个村有易山体滑坡处所,宅梧镇7个村有易山体滑坡处所,共和镇6个村有易山体滑坡处所。(具体见附件6)

2.发生橙色以上暴雨预警信号时,相关镇的厂矿企业暂停生产,员工转移到安全地方。

(三)全市危房灾民紧急转移安置任务

全市现有危房1538户5079人,当发生黄色暴雨预警信号时,需要紧急转移836户2786人;当发生橙色暴雨预警信号时,需要紧急转移989户3359人;当发生红色以上暴雨预警信号时,需要紧急转移1538户5079人(具体见附件7)。

二、组织机构

(一)市政府成立防洪抢险转移遇险群众指挥部

总指挥:陈民军(副市长)

副总指挥:涂阳运(市人武部部长)、林慧梅(市府办副主任)、李国坚(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李小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盛驹(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黄诚志(市经贸局局长)、易柏成(市教育局局长)、任文(市民政局局长)、崔常平(市财政局局长)、杨衍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汝富(市建设局局长)、陈绍忠(市交通局局长)、钟木兴(市农业局局长)、郑华坚(市卫生局局长)、陈仲廉(市环保局局长)、陆卓强(市市政局局长)、郭松民(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李一河(市信息产业局局长)、任炳恩(市公安局副局长)、胡国明(市水利局副局长)、张春雄(市水利局副局长)、吕建荣(市人保财险公司总经理)、方荣超(市电信分公司总经理)、李伟健(中国移动*分公司总经理)、陈永鹏(中国联通*分公司总经理)、张立群(*供电局局长)、王春昌(市气象局局长)、各镇镇长、沙坪街道办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李国坚(兼),副主任:胡国明(兼)。指挥部下设3个工作组:

1.转移洪水上涨受淹和水库险情群众工作组。组长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有关镇(街)镇长(主任)担任。

2.转移地质灾害地带群众工作组。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有关镇(街)镇长(主任)担任。

3.转移危房居民工作组。组长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有关镇(街)镇长(主任)担任。

(二)防洪抢险转移遇险群众指挥部职责

1.接受市委、市政府防洪转移遇险群众紧急任务,研究确定行动方案;

2.防洪遇险转移预警信息;

3.调度人力、物力,组织遇险群众紧急转移安置;

4.实施灾区安全管制,维护灾区秩序和社会稳定;

5.组织调运救灾物资,保证紧急状况下灾民生活供给;

6.组织灾区卫生防疫,确保大灾无大疫。

(三)成员单位职责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市有关部门和民兵应急分队在市防洪转移遇险群众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遇险群众紧急转移工作,其职责是:

1.市府办、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抢险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

2.市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的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要求、命令和指示,组织驻*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队伍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积极参与抗洪抢险救灾、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3.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市防洪抢险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审查上报工作,协调做好灾区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

4.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供电部门在防洪抢险工作中的电力供应,协调商业部门做好灾区居民日用生活消费品的供应工作。

5.市监察局:负责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事项。

6.市教育局:负责对学生进行防洪抢险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市学校的安全检查、演练和受灾期间的教学工作,根据实际制定在校师生应急安全转移方案,做好灾后校舍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三防物资以及破坏三防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抢险期间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

8.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实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协助核查、灾情;及时向市及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灾情及救灾工作信息;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对救灾款物的使用进行监督。

9.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防洪抢险救灾资金,会同市有关部门分配三防抢险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

10.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因暴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应急监测,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协助抢险救灾以及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与安置。负责对损坏的航道设施进行抢修,保障航道安全畅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上应急救助工作。

11.市建设局:负责在建工程、燃气储备库的安全工作,收集受灾信息,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撤离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其他防洪抢险工作。

12.市交通局:协调组织交通单位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抢险安全。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制定、实施抢险救灾交通保障预案,组织交通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的运输保障抗洪抢险转移遇险群众的工作。抢修水毁道路、桥梁,全力保障辖区内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

13.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防洪抢险工作,为全市重大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协调组织全市各镇(街)水利部门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14.市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指导农业防洪抢险和灾后农业救灾及生产恢复。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负责农业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工作。

15.市林业局:负责安置地点的林木临时协调处理。

16.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赶赴抗灾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17.市环保局:负责监管、防范、应急处理意外和突发性水体污染事故;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测保护,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安全。

18.市市政局:负责监督、检查、保障沙坪城区地下排水管(渠)设施的安全运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工作。

19.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在受灾期间,加强对危险品仓库及其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督、指导。

20.市信息产业局:协助统筹规划和协调三防部门信息网络建设,合理配置资源,保障三防部门的信息安全。保障重要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紧急情况下调用无线电的使用频率,保障应急通信工作。

21.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储备供应。

22.市人保财险公司:做好宣传、动员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家庭参加灾害保险;在灾害发生后,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23.市电信分公司:负责所辖电信设施的安全,保障三防通讯畅通,优先传递防洪抢险的信息。

24.中国移动*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抢险,做好受灾期间灾情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和灾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25.中国联通*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维护和抢险,做好发生灾情时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和灾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26.*供电局:负责保障抢险救灾及电排设施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备抢修工作。

27.*海事处:指导、督促船舶落实防台风措施。紧急时期实施水上交通管制,清理大桥上下游、水闸附近等重点水域停泊船只,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及时有效组织水上救助工作,避免或减少辖区水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8.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警报工作。对灾害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预报,并及时向市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积极参与三防会商,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

29.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负责本辖区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的防洪抢险转移遇险群众安置工作。在市防洪抢险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四)设立灾民紧急转移分队

1.紧急转移安置工作队。市、镇(街)两级分别成立紧急转移安置工作队,由民政、水利、国土资源、财政、农业、粮食、交通、公路、卫生、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检查督促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2.紧急转移安置队。由受灾的镇(街)、村(居)委会干部、党员、团员和基干民兵组成,由镇(街)统一组织,分管救灾工作的镇(街)领导担任队长,具体承担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任务。

3.紧急转移突击队。由市民兵应急分队牵头,由市民兵应急分队和市公安局干警组成,担负防洪转移遇险群众的急、难、险、重任务。力量不足时,按程序向上级请求增援。

三、款物筹备

(一)救灾资金筹备

1.地方财政预算列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体制的要求,市、镇(街)两级财政列支一定数量的救灾预备金,专项用于自然灾害救济。

2.发动社会捐助。(1)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2)遇到特大自然灾害时,发动社会力量集中捐赠,所捐款物全部用于抢险救灾。

3.申请上级补助。根据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灾情动态,在本地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及时向上级政府申请救灾专款和物资。

(二)物资装备筹备

1.救灾车辆、船只安排:小车5辆,抢险救灾船只12艘,其中大船3艘、冲锋舟3艘、橡皮艇6艘,由市防洪抢险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必要时请求上级援助。

2.救灾通讯设备安排:市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等单位在抗洪救灾期间,要保证救灾工作信息通信的畅通,并安排一定数量的通信工具,以备抗洪救灾工作的急需。

3.其他救灾设备安排: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必需的雨具、手电筒、救生衣等,由各级三防指挥所筹备。一旦灾情发生,统一调配使用。

(三)应急灾民生活物资筹备

1.应急生活物资筹备

(1)市救灾物资仓库储备。市民政局救灾仓库储备一定数量的专用帐篷、衣被等物资,用于灾民生活紧急调拨。各镇政府、沙坪街道办应做好各项救灾物资的储备。

(2)指定储备。由市防洪抢险指挥部统一协调,储备一定数量的用于搭建安置灾民临时住房、燃料的各项救灾物资,保证随调随有。紧急情况下,各镇(街)之间可以相互调配使用储备物资;仍有困难时,可向上级请求支援。

(3)开展社会捐助。当遇到超标准洪水,给灾区造成重大损失时,市政府可发动群众开展集中性社会捐助活动。所募集款物,全部用于灾区群众生活安置。

2.应急食品筹备

(1)粮食和食品储备。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和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生活必需物资,必须做到随时供应。

(2)开展互动互济活动。在紧急情况下,广泛开展“无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互济互助活动,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筹集食品和饮用水,解决灾民的燃眉之急。

四、遇险转移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一)预报预警

1.降水预报。由市三防办与市气象局协调联系,负责降雨预报工作及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的确定。

2.汛情预警。汛情预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三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预警的可以针对本市全境,也可以是某一区域。

(1)预警级别

黄色汛情预警(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黄色预警。①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②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③西江水系将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④山体滑坡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50毫米以上、100毫米以下,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橙色汛情预警(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橙色预警。①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②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③西江水系将发生50年一遇以上、10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④山体滑坡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全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00毫米以上、150毫米以下,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⑤小流域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发现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溢、溃堤,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红色汛情预警(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红色预警。①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②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厘米以上。③西江水系将发生10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④山体滑坡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50毫米以上,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可能性极大。

(2)汛情预警的和解除

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防汛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机关等。主要途径有电视台、广播、短消息等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

黄色汛情预警(Ⅲ级):由市三防办和解除,并报市府办备案。

橙色汛情预警(Ⅱ级):由市三防办提出预警和解除建议,报市三防总指挥批准后由市府办或授权市三防办和解除。

红色汛情预警(Ⅰ级):由市三防办提出预警和解除建议,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府办或授权市三防办和解除。

3.预警响应

黄色汛情预警响应(Ⅲ级):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中型水库及重点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见附件5)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根据情况,各镇(街)及水管单位组织对危旧平房、公路桥梁、水利工程、山体滑坡易发区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巡查,根据降雨趋势,市三防办检查相关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的情况,询问实时汛情、险情、灾情;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各镇(街)及水管单位及时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建议群众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橙色汛情预警响应(Ⅱ级):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各级责任人、各镇(街)领导、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各级防汛抢险应急分队全部在一线待命;市三防指挥部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重大险情区域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做好军地联合抢险的准备;建议群众留在家中,不要到户外活动,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停留。

红色汛情预警响应(Ⅰ级):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各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建议市民留在家中,注意收听有关防汛信息。

4.预警级别的变更

随着汛情预警信息的不断变化,根据汛情预警指标及实际情况,市三防指挥部组织对防汛突发事件波及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判断,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二)防汛突发事件分级

市三防负责防汛突发事件级别的确定。依据防汛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三个级别。

一般防汛突发事件(Ⅲ级),指事态较为复杂,影响程度较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①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造成短时较大险情和灾情;②西江水系及小流域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等险情;③中型水库及重要小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较大范围险情;④因突降暴雨山区发生较大范围山体滑坡,局部泥石流,出现小范围裂缝等险情,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⑤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需要调度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力量和资源共同进行处置。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Ⅱ级),指事态复杂,发生大范围的暴雨洪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①因强降雨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险情和灾情;②西江水系及小流域堤防局部地段已经或可能发生溃堤、决口等重大险情;③小型以上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重大险情,危及水库安全;④因强降雨山区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等重大险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⑤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需要调度市级多个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力量和资源共同进行处置。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Ⅰ级),指事态非常复杂,发生全市性的暴雨洪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①因强降雨或河水上涨,大范围危旧房屋倒塌,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村庄、圩镇大面积积水,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和威胁人民群众生活安全;②西江水系及小流域已经或可能发生决口、溃堤等多处重大险情和灾情;③小型水库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④山区出现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大面积山体滑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⑤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将对本市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共同进行处置。

(三)应急响应

启动预案。市、镇(街)要密切关注本辖区的灾情,当发生黄色以上暴雨预警信号时,立即作出反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市政府根据洪涝灾害发展和损失程度决定启动本级防洪转移遇险应急预案,并迅速灾情信息,对全市防洪转移遇险群众工作实行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

救灾动员。市防洪转移遇险群众指挥部根据市政府指示,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现代通信手段向社会公布灾情,紧急动员,引导和教育灾区群众自觉服从指挥,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和支持抗洪救灾和紧急转移工作措施的落实。

紧急转移灾民。当洪涝灾害对群众生命构成严重威胁,需转移安置群众时,要按照市预定方案采取村对村、户对户的对口安置以及预先设定的临时安置地点,迅速有序地进行转移安置。由市防洪转移遇险群众指挥部根据情况决定启用紧急转移分队,组织实施灾区群众安全转移。

应急食品供应。各级民政部门要保证第一批应急生活物资及时运送到位,并安排好后续生活的供应工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合理设置食品供应站,每人每天供应0.5公斤主食等生活必需品。

伤病人员救助。抗洪抢险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对抗洪抢险过程中出现的创伤、溺水、突发性疾病及因灾造成的疫情,市、镇(街)卫生防疫部门要立即组成医疗队,实施医治,并负责检查、监测环境、饮用水源、食品卫生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病的爆发和流行,确保大灾无大疫。

防洪抢险应急响应一般为3级:

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Ⅲ级)的响应

(1)市三防指挥部响应

①指挥到位。市三防办主任在市三防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②下达命令。按照有关防汛专项预案,对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各镇(街)、各水管单位下达命令。

③进驻现场。市三防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进驻现场,协助各镇(街)、各水管单位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④信息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原则上每2小时上报一次。

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市三防办立即报告市政府。

(2)各镇(街)防汛指挥所响应

①指挥到位。各镇(街)防汛指挥所副指挥在各自指挥所负责指挥。必要时,各镇(街)防汛指挥所的指挥负责指挥,或按照市三防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执行。各镇(街)指挥所抢险队及防汛物资第一责任人要全部上岗到位。根据情况,各镇(街)指挥所提前在重点防汛部位上岗到位,确保通信畅通。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情况。供电、供水、供气、医疗防疫、运输等后勤保障。

③信息报告。已经或可能出现险情的镇(街)防汛指挥所密切注视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每2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响应动态。

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特别是出现严重险情和灾情,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三防办。

2.较大防汛突发事件(Ⅱ级)的响应

(1)领导响应。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在市三防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决策。必要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2)市三防指挥部响应。①立即召开市三防指挥部成员会议,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动员各方面力量投入抗灾救灾。以市三防指挥部名义,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抗灾救灾情况。

②下达命令。市三防指挥部按照有关防汛专项预案,对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镇(街)防汛指挥所和相关部门下达命令。

③进驻现场。市三防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相关镇(街)防汛指挥所组成现场指挥部。

④信息报告。市三防办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原则上每1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上报汛情。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市三防办立即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3)各镇(街)防汛指挥所响应

①指挥到位。各镇(街)防汛指挥所的指挥在各自指挥所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三防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执行。根据情况,各镇(街)防汛指挥所提前在重点防汛部位上岗到位,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情况;相关物资储备要保证随时到位。

③信息报告。已经或可能出现险情区域的各相关镇(街)防汛指挥所密切注视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每1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三防办。

3.重大防汛突发事件(Ⅰ级)的响应

(1)领导响应。党政首长或总指挥在市三防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决策,各党政领导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一线指挥处置。

(2)市三防指挥部响应。①立即召开市三防指挥部成员会议,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动员各方面力量投入抗灾救灾。以市三防指挥部名义,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抗灾救灾情况。

②下达命令。市三防指挥部按照有关防汛专项预案,对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镇防汛指挥所和相关部门下达命令。

③进驻现场。市三防应急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相关镇(街)防汛指挥所组成现场指挥部。

④信息报告。市三防办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原则上每1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上报汛情。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市三防办立即报告市三防指挥部。

(3)各镇(街)防汛指挥所响应

①指挥到位。各镇(街)防汛指挥所的指挥在各自指挥所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三防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②执行。根据情况,各镇(街)防汛指挥所提前在重点防汛部位上岗到位,确保通信畅通。重点防汛部位要提前调集防汛抢险人员到位,同时要派出巡查组,随时掌握情况;相关物资储备要保证随时到位。

③信息报告。已经或可能出现险情区域的各相关镇(街)防汛指挥所密切注视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每1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三防办。

(四)响应结束

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市三防办确定应急响应结束。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市三防办报请总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防汛转移遇险群众责任追究制和过错问责制

(一)建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转移遇险群众责任制,责任到人。由市领导包镇(街)、包中型水库,镇(街)领导包小一型水库、包重点工程、包险段、包村,村领导包小二型水库、包户、包地块,形成市、镇(街)、村三级防汛转移遇险群众体系。

(二)市与镇(街)、镇(街)与村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第8篇: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水功能区;水生态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09-0069-02

1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主要内容

分析项目所在地的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状况,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对项目的污水排放方案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合理性进行论证。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五部分:(1)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功能区(水域)管理要求和取排水状况分析;(2)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后污水排放对水功能区(水域)的影响范围;(3)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域)水质和水生态影响分析;(4)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5)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2 入河排污口设置实例论证

本文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为例。

污水处理厂敷设DN1200尾水排放管道,管长至岷江约1000m,根据岷江水位尾水通过切换井,分别经高位扩散管和低位扩散管排入岷江,顺江岸右岸下移至滋泥坝,约1000m。

2.1 废水来源

乐山市城区按旅游城市发展,不发展工业,现有的工业企业也都迁出市区,集中在工业区内。按照排水规划,工业区的污水单独建厂进行处理,不进入本项目。因此,本项目接纳的污水为城市生活污水。

根据乐山市环保局核定,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2.2 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取排水状况

(1)水域管理要求。本项目论证范围为岷江乐山马鞍山至老坝子河段,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水功能区划报告的批复》,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岷江乐山老江坝过渡区。上游为岷江乐山马鞍山排污控制区,下游为岷江乐山五通桥饮用、工业用水区,该水功能区包括五通桥区牛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五通桥区竹根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其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因此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标准。

(2)水域纳污能力。该项目以本项目排污口作为环境敏感点,以及至黄水坝(即水功能区界尾)为环境敏感点进行水体纳污能力计算。

本次纳污能力计算采用《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25173-2010)中河流二维模型。

根据模型,可得该论证范围水域纳污能力:COD5020.68t/a,氨氮479.936t/a。

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后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705t/a、170.5t/a。考虑排污口上游有第二污水处理厂,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825t/a、273.8t/a,该条件下,该纳污河段COD和氨氮总排放量分别为3530t/a、444.3t/a,COD和氨氮排放量能满足纳污能力的要求。

(3)论证范围内取排水分布情况。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于岷江乐山老江坝过渡区,该过渡区内无取水口。论证范围内,在排污口下游有五通水厂和牛华水厂等取水口,取水口均在排污口下游。

论证水域内现主要有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分布在岷江右岸,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分布在岷江左岸。

2.3 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和水环境影响分析

(1)数学分析模型的建立。采用《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GB/T25173-2010)中河流二维模型分析对岷江水功能区的影响。

(2)影响范围预测。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排污口以下不同距离CODCr仅在排污口附近较小区域内(长100m,宽10m)形成一定的污染,NH3-N仅在排污口附近较小区域内形成一定的污染,控制断面各点NH3-N浓度值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Ш类标准值。

当事故排水时,排污口以下不同距离CODCr,在排污口下游约长5000m宽50m的区域内CODCr浓度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值;NH3-N在排污口下游约长1000m宽20m的区域内浓度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值。

(3)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分析。根据上面的分析计算,排污口退水在水质要求逐步提高的情况下,正常排放下在退水到达工业用水区、生活用水区时,符合《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涌斯江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的通知》(五府发[1996]35号)。而在事故排放状态下,完全避开涌斯江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

(4)对生态的影响分析。污水处理厂退水最终进入岷江,该项目正常排污情况下,对岷江影响范围较小,所以整个干流水质类别将不会发生明显变化。对该江段生物群落结构和生物量不产生明显影响。在排污口附近水生生物种群结构可能发生一定变化,如清水种减少,耐污种增加。

(5)对防洪影响分析。排污管的焊接、防腐、下管的施工,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每根排污管有4个出水口,间距2m,基础厚0.3m砼,呈梅花型布置,保证管道安全合理。管道以i=9.6%埋深河床中,其河底形势趋向于自然河床,对防洪安全没有影响。

(6)入河排污口对第三者的影响分析。经本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水质全部达到城市生活杂用水标准,故而对下游工业取水无影响。

集中式供水源地牛华水厂,五通桥昌源水业,其取水都来自涌斯江。而根据岷江水功能区划,在黄水坝到老坝子功能区水质要求为III类水,而根据保护水源地的严格要求,以及正常情况排放下,其在取水口断面上游CODcr,NH3-N浓度均能达到III类水质要求。

排污口排放污水对下游河流水质能控制在Ⅲ类水质以内,水质浓度预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标准。对农业灌溉影响较小,建议在改扩建工程建设时对该排水沟采取防渗措施。发生事故排放时,业主单位要启动应急预案,进行补救,确实产生赔偿的要进行合理赔偿。

2.4 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水功能区划、防洪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的要求,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合理、可行的。

2.5 水资源保护措施

(1)工程措施。乐山海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所收集的废水经处理后达一级A标后达标后排入岷江。该项目废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A/A/O+深度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以改良A2/O+高效活性砂滤池工艺为主体的三级生化处理方案,设计规模10万m3/d。

(2)非工程措施:

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宣传、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条例,搞好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的各种环境管理制度;监督环保设施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行,保证“三同时”验收合格;对项目涉及水域要进行系统的水质监测,并协助当地环保部门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对进入污水管网系统的所有排污单位的废水量和水质进行登记注册,对其污水预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建立完整的生产、环保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培训职工,提高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

污水事故排放应急措施。事故主要可能发生在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及厂内设备故障。进水管道的预处理设施故障而发生的污染事故;污水处理工程因设备故障或检修导致部分或全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极端情况下,污水处理池可能出现崩溃事故,大量污水进入河道排污管道漏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该项目须增加一座事故排放池,使事故排放的废水进入排放池内,待污水处理场恢复运行后再将排放池内的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第9篇:河道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保障通信安全和畅通,提升通信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的领导,制定支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政策措施,将通信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协调解决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

第三条 省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全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国家安全、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林业、新闻出版广电、旅游、文物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学校、农村及贫困地区的通信设施建设力度,完善电信普遍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建设、用地、补偿、供电保障等方面为电信普遍服务提供支持。

第五条 通信设施属于公共基础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依法进行的通信设施建设和维护活动,不得危害通信设施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通信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向通信设施所有权人、管理人、省通信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 鼓励民间资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通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 省通信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全省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通信设施建设规划。

编制通信设施建设规划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共建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

第八条 通信设施建设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

通信设施建设应当与当地城乡建设风貌相协调,新建基站和天线应当小型化、美观化。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区等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通信设施,应当采用景观化或者隐蔽化建设方式。

第九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通信管线纳入地下综合管廊(沟)建设。城市建成区内已有的架空通信线路应当逐步入地。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规划入地路由的,通信设施建设单位不得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架空通信线路。

第十条 下列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通信设施:

(一)开发区、园区;

(二)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铁路;

(三)机场、车站;

(四)学校、医院、公园、文化体育场馆;

(五)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商务楼宇、商场、人防工程;

(六)旅游度假景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前款所列建设项目内配套的通信设施建设,应当征求省通信管理部门意见并纳入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统一施工和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配套通信设施应当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建设单位应当将通信管线、电信间、设备间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的通信设施进行验收,并在验收通过后十五日内将验收文件报省通信管理部门备案。

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将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验收文件未经备案的通信设施接入公用电信网。

第十二条 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及所属的公共机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为公共通信设施建设免费提供必要的场地。

其他公共区域建设通信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公共通信设施建设开放,并提供场地、用电、平等接入等便利条件,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通信基站、铁塔、管道、杆路、室内分布系统、干线光缆等设施,应当实行统一建设或者联合建设。已有的通信设施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开放共享。

鼓励通信设施与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广播电视、电力等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共建共享。

省通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行业间公共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机制,制定本省通信设施与市政设施等其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目录清单,并适时修改完善,促进资源节约利用。

第十四 条通信管道、线路通过或者跨越铁路、公路、河道、林地、桥梁、涵道、地下通道、城市道路、城市管网、电力管网、城市绿化等设施的,由建设单位与相关单位协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相关单位应当提供通行便利。

第十五条 通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通信施工单位在通信设施建设过程中,应当文明、规范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影响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正常生产生活。

施工结束后,应当将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建筑物、林地、绿地、道路等予以恢复;不能恢复的,根据损坏程度依法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 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服务。

商住楼、办公楼、住宅区等建筑的开发人、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为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平等的通信设施接入和使用条件,除场地租赁费及保障通信设施正常运行的必要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与商住楼、办公楼、住宅区等建筑的开发人、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签订具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不得阻碍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阻挠或者危害通信设施建设的行为:

(一)擅自移动或者损坏杆路、设备、工具、器材等;

(二)破坏或者封堵施工现场、道路,切断施工电源、水源;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十八条 通信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

移动通信基站投入使用前,通信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对电磁辐射进行检测,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并对检测结果真实性作出承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进行监督检查,对电磁辐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依法处理。

第三章安全保护

第十九条 通信设施所有权人应当对通信设施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保护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提升通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能力。

通信设施所有权人应当定期检查、检修和维护通信设施,在通信设施或者围墙、栅栏上设置警示标识,标明所有权人等信息。

通信设施所有权人进入放置通信设施的场所进行正常维护和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通信设施周围应当设立安全保护区。通信设施安全保护区的范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架空设施保护区:城镇区内、外架空通信线缆分别向两侧水平延伸0.75米、2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二)埋设设施保护区:地下通信线路两侧各3米。

(三)地面设施保护区:室外通信设施及配套设施水平向外延伸1米,野外通信基站(机房、杆塔)水平向外延伸3米。

第二十一条 在通信设施安全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挖沙、取土、堆土、采石、钻探、打桩、挖沟,倾倒垃圾、矿渣或者腐蚀性化学物品,修建粪池、牲畜圈、沼气池等;

(三)点火烧荒、爆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二十二 条禁止下列危害通信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侵占、盗窃、损毁通信设施;

(二)侵入并危害通信网络系统;

(三)擅自改动、迁移通信设施;

(四)在通信铁塔、杆路、基站等通信设施上张贴广告标语,悬挂广告牌,搭挂物品,栓系牲畜;

(五)擅自攀爬通信铁塔、杆路、基站、拉线或者进入地下通信管道、通道;

(六)擅自接入通信供电系统取电或者中断通信设施电力供应;

(七)移动、涂改、拆除或者损毁通信设施标识;

(八)向通信设施抛掷物体;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二十三条 在通信设施安全保护区,经依法批准实施可能影响通信设施安全或者通信质量行为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告知通信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通信设施安全防护等费用。

第二十四条 因城市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要改动、迁移通信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通信设施所有权人,就经济补偿、设施防护、选址重建等进行协商,需要重新建设通信设施的,应当先建后拆,确保通信畅通,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协商不一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协调。

水、电、气等管线需要与通信线路、管(通)道交叉、跨越、平行建设时,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间隔距离。不能保持规定安全间隔距离的,后建单位应当与先建单位协商,采取措施,保障通信线路、管(通)道安全,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十五条 通信设施报废后,向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企业销售的,应当出具书面证明。废旧蓄电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交具有蓄电池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收购废旧通信设施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废旧金属收购、再生资源回收的规定,如实登记出售者基本信息和废旧通信设施的来源、规格、数量等情况。登记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对无合法来源证明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六条 通信设施所有权人在应急情况下进行通信设施抢修时,可以在城市道路、绿地等公共设施上先行施工,并及时通知市政、园林、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等部门;施工结束后,依法补办相关手续,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执行特殊通信、应急通信和抢修、抢险任务的通信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在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可以不受各种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的限制。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省通信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通信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阻碍通信设施建设或维护活动的;

(二)拒绝为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平等接入和使用条件的;

(三)妨碍用户自主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

(四)违反通信设施共建共享有关规定的;

(五)不按规定对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定期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的;

(六)未设置警示标识,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明显隐患的。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通信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将配套通信设施建设纳入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

(二)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建设配套通信设施的;

(三)未验收投入使用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通信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将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通信设施接入公用电信网的;

(二)签订具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或者阻碍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的。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坏通信设施或者阻断通信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通信设施,是指组成通信网络系统的所有设施,包括通信设备、通信线路和配套设施。

通信设备是指基站、中继站、微波站、地球站、直放站、室内分布系统、无线局域网(WLAN)系统、有线接入设备、公用电话终端等;

通信线路是指通信光(电)缆、供电电缆等,交接箱、分(配)线盒等,管道、槽道、人井(手孔),电杆、拉线、吊线、挂钩等支撑加固和保护装置,标石、标志标牌、井盖等附属配套设施;

配套设施是指通信铁塔、收发信天(馈)线,公用电话亭,用于维系通信设备正常运转的通信机房、空调、蓄电池、开关电源、不间断电源(UPS)、太阳能电池板、油机、变压器、接地铜排、消防设备、安防设备、动力环境设备等附属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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