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社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XIAOXUEO”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大树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化方案,大树镇于2021年1月15日下发了大树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保障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大树镇于2021年3月3日下发汉大府发[2021]4号好春耕和“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大树镇9个村社区都召开了一次冬春火灾防控部署会,主要对近期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落实责任,会同大树镇派出所严厉打击野外用火,分别对两次野外用火行为进行了打击,现场罚款共计400元。
利用大树镇安全网格化的作用,大树镇安办协同村上安全网格员摸排重点场所和人群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和森林防灭火安全,检查地点包括:企业厂矿1家、钓鱼接待的农家乐4处、学校1所、“金钟山”宗教场所、“月亮湾”风景区。大村镇安办着重排查大树加油站和3处烟花爆竹零售摊点的消防安全隐患,现场发放各类安全宣传资料150余份,发现各类消防安全隐患5处,均能立查立改。大树镇与重点防火单位金钟山和大树加油站签订2份消防安全责任书。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为做好我市“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根据《广东省减灾委员会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减灾委电﹝2017﹞2号)要求,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减轻社区灾害风险 提升基层减灾能力”的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社区是基础、基层是关键,突出社区面临的灾害风险,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扎实推进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及时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着力提高社区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增强基层减灾能力,切实减轻灾害风险。
二、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减灾委具体负责活动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国家、省减灾委工作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各镇街(园区)、市减灾委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和单位职能,开展本镇街(园区、单位)防灾减灾日活动各项工作。
三、活动主题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活动主题为“减轻社区灾害风险 提升基层减灾能力”。
四、活动时间
按国家减灾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我市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在宣传周期间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活动
5月12日(星期五)当天,在莞城东门广场(人民公园东门)开展防灾减灾现场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在现场设点,派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和咨询,普及防灾减灾常识(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二是设立消防安全咨询服务台,摆放消防宣传展板,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向群众介绍各种消防器材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演示(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三是搭建救灾帐篷,讲授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播放宣传片,派发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册。邀请现场市民体验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救护技术(市红十字会、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市应急避灾中心负责)。四是发放《xx市民文明出国安全应急手册》,向市民普及海外领事保护政策,以及出国安全应急知识(市外事侨务局负责)。五是组织我市社工机构展示参与减灾救灾工作成果,向现场参与群众派发宣传单,开展现场线下和微信线上知识问答活动,让防灾减灾的宣传覆盖更多的人群(市社工协会负责)。六是展示救生装备、绳索救援装备、无线电应急通讯,水域救援等装备;开展应急通讯架设、绳索救援、特殊地形伤员转运、院前急救等演练,并发动群众参与体验(市救援辅助协会负责)。
(二)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紧密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媒体播放公益宣传广告、宣传标语,扩大宣传覆盖面,为全市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xx日报、xx广播电视台、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负责)。二是开放气象天文科普馆、消防安全教育基地、消防主题公园、消防安全微型体验点,开展气象科普知识讲座,开展地震科普教育亲子游园活动专题活动,进行气象、消防、地震安全宣传教育,组织群众现场学习和体验气象、消防、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并派发减灾宣传纪念品(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地震局负责)。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推送安全教育宣传动画片,开展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周活动(市教育局负责)。
(三)开展“防灾减灾”科普活动
一是举办xx2017“科普讲座进校园——地震来了怎么办”讲座、“科普大篷车”活动、地震应急演练、地震科普知识竞赛等活动,向我市青少年学生普及地震原理及自我保护知识(市科协、市地震局负责)。二是充分运用农民工业余学校和“平安卡”培训考核的作用来增强全市建筑工程从业人员的防灾减灾知识和提高全市建筑从业人员的综合应急救助能力(市住建局负责)。三是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安全校园行”、“传递平安”、“金点子”家庭消防安全项目等活动,开展典型火灾案例“精准说防”专题活动(市公安消防局)。
(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在全市各镇(街)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居民住房、学校、工厂、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出租屋和三小场所的隐患排查(市公安消防局)。二是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风险点危险源、人防工程、在建工程安全大检查,排查风险,落实整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市国土资源局、市人防办、市住建局、市地震局、各镇街、园区)。三是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建筑安全、校园安保“三防”、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面向全市高一年级学生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市教育局、各镇街、园区负责)。四是组织开展防汛安全、农业灾害风险、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快隐患工程整改,实施渔港检查,全方位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市水务局、市三防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各镇街、园区负责)。
防灾减灾日活动期间,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动员社区居民、社工、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重点做好城市交通、学校、医院、居民区、大型商场、车站、影剧院、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损失(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负责)。
(五)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
一是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组织全市中小学师生集中开展地震疏散演练(市公安消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局、市教育局负责)。二是开展水上遇险应急救援演练,溺水应急救护演练,现场演绎各种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操作步骤(红十字会)。三是开展xx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相关环境应急预案指导镇街和环境风险企业开展应急演练,环保灾害宣传(市环保局负责)。四是结合我市在建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在项目现场开展建筑工地“防灾减灾日”暨工伤预防应急救助演练(市住建局负责)。五是开展机动指挥所紧急拉动、开设与撤收训练;利用融合通信系统融合短波、超短波、卫星等多种通信手段,实现音视频等信息互联互通的指挥调度训练;进行“三位一体”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指挥调度训练(市人防办负责)。六是组织举行xx大堤和松木山水库防汛抢险应急演练以及冲锋舟抢险演练(市三防办负责)。七是修编《xx市粮食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市发改局负责)。
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地震、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灾害以及火灾、煤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和综合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基层单位要组织社区居民、工厂企业职工等参与应急救灾和疏散演练,强化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负责)。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减轻社区灾害风险 提升基层减灾能力”主题,参照市的做法,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和工作措施,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抓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落实,确保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经费
防灾减灾是一项常态化工作,需要落实经费保障。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设备设施和救灾装备的经费投入,建立防灾减灾经费保障制度,保证防灾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有序,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冬春季节气候寒冷干燥,群众生产生活用火用电大量增加,加之春节前后上坟祭祖、生产积肥、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集中,人流物流量大,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期。各镇、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厌战思想,充分认识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精心制定防范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督促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冬春季火灾防控纳入本部门、本行业的管理内容,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完善冬春火灾防控预案,狠抓工作落实。
二、开展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镇、县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针对冬春季防火工作特点,准确研判、评估消防安全形势,在11月底前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中小学校、宾馆饭店、敬老院、医疗机构、网吧游戏厅、饮食摊点、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各类林场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消防基础设施损坏、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等问题。要结合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隐患台账,督促责任单位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时限及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各级“两会”及重大活动前后,要组织安全联合巡防排查,确保万无一失。
三、广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各镇、县消安委办公室、县文广旅游局、县教体局、县经贸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网站,通过开办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大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网站”。要结合冬春季火灾形势和防控薄弱环节,围绕“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等主题开展“119”消防日活动,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增加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和“96119”热线举报火灾隐患,发动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各镇、各相关部门和各行业系统要突出实战性、操作性进一步修订完善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灭火救援区域联防机制,提高区域应急联动能力。要重视消防装备建设,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装备的灭火性能。要加强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综合性灭火演练,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和灭火水平。要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力量加强社区、村庄消防安全巡查,形成群防群治整体合力。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切实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调集力量进行有效扑救和成功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严格落实。制定了《xx区住房和建设局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x住建【2016】x号文通知我区各施工企业,要求各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专门制定《深圳市xx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行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各瓶装燃气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严格实施。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发出《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手册》160册,悬挂安全标语挂幅共85条,宣传挂图100幅,微信手机信息430条。2. 结合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通过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指导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黑板报网络等方式,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标准,严格落实我区物业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机制。3.要求各燃气企业紧密结合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夏季防火宣传教育培训。一是要紧密结合夏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编印一批消防宣传资料,发放到用户手中,切实提高用户的防火警惕性。三是开展针对夏季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6月13日,我局参加东门文化广场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并联合燃气企业,开展现场安全宣传、现场咨询服务等工作;6月7日,组织辖区内各燃气企业在深圳市燕山燕鹏石油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开展消防应急实兵演练;6月24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桂园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有奖竞猜、游戏体验、派发手册等方式提供居民的安全用气常识。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是在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局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事故为重点,于6月2日-6月23日,对我区48个建设规模较大的报建项目开展了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中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停工通知书1份,省动态扣分通知书2份。目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已严格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二是对辖区各瓶装燃气储备站、供应站、服务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辖区各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通过企业自查、主管部门督查的方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督现场整改和立即下发《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持xx区燃气行业的安全稳定形势。在要求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我局采取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由xx区住房和建设局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彭龙副局长带队,燃气管理大队和xx区辖区各燃气企业为成员,对辖区内燃气企业消防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各燃气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防雷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以及日常检查记录;检查了各燃气企业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了各燃气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四是检查了乱拉乱接的用电现象,加强对服务点电动车辆充电设备的管理;五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我局同各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演练活动。三是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6月,我局会同街道办事处,抽查了辖区10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检查等内容为重点,推进安全巡查规范化,建立季度执法检查制度,落实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等;特别是指导各物管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备案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此次检查共开出一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抄送区安监局、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及市物业管理协会,提醒相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跟进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我局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我局已将近期下发的安全管理法规、规范、通知及时传达给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广泛宣传讲解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以取得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二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各施工单位已按要求组织一线作业人员认真学习,并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结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降低各类安全事故。并按要求在施工现场悬挂安全标语、挂幅共85条,各项目自制安全月板报44幅。三是开展观摩交流活动。组织监管中心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于6月2 日参加201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交流会。活动参观了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鹏瑞深圳湾壹号广场7#塔楼(南地块三期)”项目。通过这次活动,增强了监管中心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一是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已按要求于“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识灾、辨灾、防灾、逃宰、避灾和自救、互救、共救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全区在建项目共开展演练45场。二是督促各燃气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一系列的燃气行业应急演练。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检查了各燃气企业制定应急预案以及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情况;同各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演练活动。
(六)加大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工人的安全教育、“平安卡”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明显的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全区在建项目共开展工人培训65场次。二是督促各燃气企业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应急知识和应急技能。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 全力推进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为全面提高建筑工地安全防护标准化水平,全力推行《深圳市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实体标准化指南图集》。我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加强安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不断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施工现场每一部位、每一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专人负责跟踪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检查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一)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根据“边组建、边磨合、边运行”原则,主动承担消防、森林防火、防汛防台防旱、地质灾害防治、减灾救灾等方面工作职责,并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及时与经信、民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接相关工作职能,按时完成三定方案编制和人员转隶工作。重新调整了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县三防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健全完善应急值守、情报会商、协同联动等工作制度,出台了《岱山县三防指挥中心联动运作机制》和《岱山县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岱山县海上小型无证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首次对4个乡镇、8家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巡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地。积极筹建县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依托县大数据中心“城市大脑”建设,拟整合公安、交通、海洋渔业、海事、城管等部门资源,完成指挥大厅建设,具体方案正在设计中,将集信息采集、数据分析、风险研判、预警、应急指挥于一体。
(二)强化预案编制管理,进一步健全应急救援工作体系。组织落实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起草修订县级总体应急预案(草案),对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进行梳理,明确部门专项应急预案管理清单25项,涉及专项应急预案管理单位15家。重新梳理机构改革后的应急联动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和24小时值班信息,共确定应急联动单位51家,开展应急联动拉练4次,确保应急联动工作开展有序,应急指令畅通。摸清应急救援队伍家底,现有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1队8组159人,其中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1支65人,消防车11辆;专业应急救援队16队455人;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队伍46支396人;乡镇应急救援队伍15支455人。今年9月,新组建成立了县内第一支社会应急力量-岱山民安公益应急救援队,为应急救援力量添新军、作补充。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增添应急救援设备,投资1079万购置55米进口云梯消防车1辆,已完成合同签订。
(三)夯实防汛基层基础,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对全县838名各类防汛责任人进行重新明确,对84个社区(村)和1个经济合作社的防汛防台形势图进行补充完善。组织修订了《岱山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基层防汛体系及防汛物资储备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易洪易涝区、避风渔港、避灾场所等157处,检查乡镇、社区村21个,发现各类安全隐患47处。有效应对6轮梅汛期强降雨和5个台风侵袭,2次启动防台风Ⅰ级响应,共转移群众55540人(包括渔船人员、鱼山人员),出动抢险救援队伍26支3856人次,未发生大的灾情险情,达成了“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积极推进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对全县37个避灾场所进行调查摸底,通过重新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员、完善标志设施和提升改造,已完成高亭养老服务中心等11个省级规范化避灾场所建设,进一步有效提升我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四)突出重点领域监管,进一步守牢安全生产防线。一是牵头开展海上安全铁拳专项行动。深刻吸取浙岱渔02611号船“3.12”碰撞沉没事故教训,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提高”行动,严厉打击涉海涉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整顿海上交通安全秩序和渔业生产安全秩序,共检查44个渔业村社,核查渔船“一船一档”1967艘,整改问题渔船187艘,强制停航12艘,移送公安7起17人,治安拘留15人;水上交通方面开展现场检查51次,检查运输船舶152艘、港口企业10家,查获违规船舶10艘次,共立案40起。开展海上联合大巡查2次,3名无证船员移交公安边防处理。二是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检查。“3.21”江苏响水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局迅速行动,邀请危化专家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隐患清单表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对危化品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共检查危化生产企业3家、油品储运企业2家、加油站6家、经营带储存企业3家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下发整改指令书5份,均已整改完成。并制订了《岱山县危化船修理安全基本技术要求(暂行)》,进一步规范危化品船修理行为。三是部署落实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整治。深刻吸取宁波宁海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召开全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及时制订下发了《岱山县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岱山县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建立了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包片督导工作机制。目前,各乡镇、部门开展安全联合检查12次,排查企业225家次,排查隐患251处,整改223处,整改率88.8%。
(五)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一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出资139.6万元引进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主要对全县规模以上船舶修造企业、重点危险品企业常年开展专业性、针对性的安全服务。目前,已完成检查指导船舶修造、危化、涉燃爆粉尘等各类企业286家次,帮助企业发现并整改各类隐患826处;核查在修油轮26艘,提出整改项148项;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52家次,取得较好成效,并得到广大企业认可。二是推进科技兴安工作。继续推广使用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系统,并专门发文明确各单位任务,督促各单位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完善事故防控体系,切实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目前,已推广安装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系统1082台,比去年增加了158%。三是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达标创建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矿山、危化、涉燃涉爆等企业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目前,已完成小微企业规范化创建验收20家,在4家矿山、1家洁具、2家涉燃爆粉尘、7家船舶企业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四是加大重大隐患单位治理力度。挂牌督办市、县二级(市2家、县12家)14家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单位,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期限,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完成2处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任务。同时,积极落实《舟山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励办法》,确定2家住建、3家交通、4家工矿商贸为示范企业,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员工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六)加强全程监管,进一步维护安全生产良好秩序。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省“八统一”工作要求,不断精简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推进网上办、掌上办等。目前共进驻中心16主项23子项,进驻率100%,今年已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0家,危险化学品设施设计审查2家,重大危险源备案2家,均做到最多跑一次。梳理并公开了第一批部门间最多跑一次事项4项。强化源头管控,实施重大项目引进安全预审制,严格危化行业安全准入,加强与发改、招商、经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拟引进的招商项目、落户企业开展安全性评估,做到提前介入,已预审项目8个。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的安全大检查,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船舶修造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监管,1-11月共检查企业934家次,查处各类隐患662处,下发整改指令书187份,复查意见书147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1起,已办结21起,处罚单位15家,个人6个。同时,积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推进掌上执法,共抽查企业196家次、日常检查136家次,其中掌上执法193家次。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县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大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0〕5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县域内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消防安全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实施。
第五条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社会公民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七条乡镇(街道)应当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和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消防工作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第八条乡镇(街道)应当设立防火安全领导机构或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区消防工作和火灾情况,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督促火险隐患整改;
(二)根据不同季节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
(三)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四)负责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五)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公约。
(六)负责制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第九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应当规范消防工作站的工作,设立专(兼)职防火安全员。消防工作站在乡镇政府(街道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结合辖区内实际与各级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村(社区)的消防安全检查或业务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
2.检查村(社区)和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每月检查单位不得少于总数的20%,每季度对辖区内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并向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做好书面汇报;
3.负责消防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抗御火灾的能力,重大节日、重点季节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宣传,深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每季度至少1次;
4.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全年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期;
5.积极当好乡镇(街道)参谋,指导村(社区)抓好消防规划,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6.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做好防火墙工程“四个能力”建设。
7.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三合一”、“二合一”、出租房等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积极配合协助火灾事故调查,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9.抓好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档案建设;
10.做好其他有关消防工作。
第十条行政村(社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乡镇(街道)的统一部署,维护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村民(社区)防火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三)协助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报告火灾隐患;
(四)协助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对村民(居民)住宅及村民(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村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七)制定村(社区)消防专项规划,并抓好落实;
(八)村(社区)应当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九)做好其他有关消防工作。
第三章消防检查
第十一条全县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本辖区内公民和各级组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和有关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组织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消防工作站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消防工作落实
1.乡镇(街道)消防专项规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2.消防工作站职责落实情况;
3.辖区内消防基础设施落实情况;
4.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工作开展情况;
5.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署的消防工作工作落实情况,
7.村(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二、企事业单位检查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2.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损坏或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4.是否擅自停用或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5.是否占用、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7.是否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8.是否占用防火间距情况;
9.违章搭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情况;
10.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情况;
11.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12.检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况和辖区内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经营、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场所;
12.其他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村(社区)和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每日应对村民住宅区进行防火巡查,包括以下内容:
1.室外消火栓、灭火器(每家每户配备)等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无损坏、失效、遮挡、埋压、圈占情况;消防水池取水口是否被遮挡,水位是否正常;
2.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宣传标语和标牌是否完好;
3.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每家每户的电气线路是否配套到位,对用火用电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
5.对鳏、寡、孤、独人员是否登记造册,援助措施是否落实;
6.对配备的装备器材每日进行检查是否随时能投入执勤战备,每周进行一次试车试泵,对检查和试车试泵情况登记造册;
7.检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况和辖区内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经营、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场所;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章档案建设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全面规范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乡镇政府(街道办)消防工作档案,由消防工作站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成立消防领导组织的文件,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消防工作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等;
2.消防专项规划;
3.辖区内消防管理网络体系名册、“保消合一”专职消防队、村(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人员名册;
4.消防应急预案;
5.辖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三合一”和“二合”场所名册;
6.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7.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材料;
8.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和疏散演练记录;
9.消防检查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和相关火灾隐患排查统计表等;
10.其他有关消防工作材料。
第十六条村(居委会)有关消防工作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驻本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名册;
(二)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基本情况表;
(三)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包括检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复查意见书);
(四)村民(社区)防火公约;
(五)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记录;
(六)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计划及总结;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村(社区)义务消防队员名册;
(九)村(社区)消防工作管理网络体系人员名册;
(十)村(社区)消防规划及其他有关消防工作的材料。
第五章火灾预防
第十七条全面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
第十八条建立乡镇(街道)“保消合一”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保障“保消合一”消防队工作经费。
第十九条村(社区)要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开展演练,落实消防器材和装备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条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专项规划,并抓好规划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新建、改建自来水管网和道路建设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加强对天然水源的保护,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
第二十二条每个村(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配足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提高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三条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与辖区各村(社区)、规模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村(社区)与驻村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适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每年对各村(社区)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全面加强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出租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出租房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逃生绳(三层以上配备)、逃生面罩。
建立出租房屋台帐,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督促出租人(单位)和承租人(单位)签订房屋出租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十五条开展“三合一”企业的排查整治,严禁各企业在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合用。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确需合用的,应进行物理分割,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设置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条乡镇(街道)、村(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规划和设计,并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资料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未经审核(备案)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八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未经验收(备案)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乡镇(街道)、村(社区)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庆祝会、联欢会、文艺晚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治安大队申报,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三十一条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通道。
第三十二条民宅及企业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和村庄(社区)建设规划之中。
第三十三条中小学校有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责任,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到教学大纲之中。
第六章灭火救援
第三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火灾时,有义务立即向公安消防队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方便。
第三十五条各村(社区)要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乡镇(街道)建立“保消合一”专职消防队。划分工作职责,制定培训、训练计划,确定联络指挥方式。
发生火灾后,村(社区)必须立即组织义务(志愿)消防队迅速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三十六条火灾扑灭后,乡镇政府(街道办)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责任,核实火灾损失。广大村民(居民)应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接受事故调查。
第三十七条对参加扑救火灾有功者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因参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七章奖惩
第三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消防机构的委托,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或《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制度,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外,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各级防火人员有权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报告。对、的,追究责任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乡镇政府(街道办)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乡镇(街道)可按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消防工作制度,有关规范性检查意见书由消防部门统一。
一、工作目标
在城区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实现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并逐年推进深化,力争“十三五”期间社区亡人火灾事故明显下降,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社区创建活动。结合社区建设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广泛宣传,积极部署开展创建活动。
义井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同步推进。积极推动开发社区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将消防工作模块纳入其中,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消防部门要指导社区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消防制度。
(二)加强社区消防应急力量。要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社区微型消防站100%全覆盖。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2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确保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
(三)夯实社区消防设施基础。消防部门要指导社区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和维修保养,强化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对设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且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聘请专业消防检测机构对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测,对损坏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对无固定消防设施的老旧居民小区,要督促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对居民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要加大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关爱力度,积极引导社区在此类人群的居住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置灭火器或安装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
(四)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五)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组织所辖社区居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要对社区电缆竖井、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和维修整改。要对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进行排查,确保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堆放杂物,消防车道不被占用。要对社区内违规停放电动车以及违规充电行为进行摸排。严格依法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行为。发动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要加大对社区内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检查力度,严查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住人、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是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和“小火群死群伤”事故具有重大意义。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认真制定计划,精心组织部署,抓出成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养老院安全达标工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隐患“清零”,根据消防安全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标准化”的要求,促进全县养老机构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安全服务设施标准化,不断提升老年人幸福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盯紧养老服务行业安全。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养老机构审批或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二)抓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养老服务机构推广安装智慧型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强化安全用电动态监测管理。要加强电器产品使用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三)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对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安装建筑消防设施。重点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建筑消防设施老化、损坏未及时维修更换、自动消防设施功能失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业务不熟练,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离岗、脱岗、睡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
(四)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五)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宣贯。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培训班,宣贯《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安全标准,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增树一批示范单位。
(六)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养老机构职工和院民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各养老机构制定应急预案,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开展有针对性的实操实训。
三、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2月至3月)。认真总结2018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制定《深化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
(二)排查阶段(4月到6月)。全面组织基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六个一”活动(向社会作一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全员培训、一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向消防部门报告一次工作)。要对照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排查,完善台账资料。
(三)整治阶段(7月至10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开展“清零”行动,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抄送相关执法部门,推动隐患整改到位。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机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一般火灾隐患要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限期改正等隐患整改法律文书,实现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回头看”,总结固化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补齐短板,全面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县局成立深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王宁胜任组长,胡德平任副组长,组员:李小琼、刘兰、万润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救助局,刘兰为联络员,负责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情况,要与相关部门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应当第一时间约谈机构负责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发现属于建筑、消防、食品卫生、医疗服务、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应当及时抄告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相关查处工作。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告知登记管理机关,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乃至吊销登记证书。
(三)加强信息报送。县民政局继续实行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集中督查通报制度,各乡镇要及时推进整治行动,切实做好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于3月15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报送县民政局307室。从3月至11月,每月22日前将工作小结及附件2和附件3报送至县民政局307室,12月22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附件:1.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联络人员情况表
2.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3.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附件1
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联络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络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附件2
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一(月至月份)
填报单位(公章):
检查情况
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
星级宾馆饭店
易燃易爆场所
客运车站、港口、码头
养老
机构
医院、疾病控制中心
学校(含托儿所、幼儿园)
培训机构、技工院校
施工现场
老旧
小区
群租房
城中村
“三合一”
场所
大型商业综合体
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场所
博物馆和文物建筑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场所
检查单位数(家)
发现隐患数(处)
整改隐患数(处)
注:1、每月报表为累计数据。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场所为电器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
2、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场所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
附件3
全县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二(月至月份)
填报单位(公章):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家)
一般火灾隐患公示
建立信用体系
“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
能实操实训
2019年
2月以前
存量
2019年
2月以后
新增
政府挂牌督办
销案整改
媒体集中曝光
一般火灾隐患公示单位(家)
纳入社会征信记录系统(个)
纳入消防违法行为“黑名单”(个)
培训合格单位(家)
培训合格人数(个)
培训人员成功扑救火灾(起)
县级挂牌
市级挂牌
省级挂牌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安装智慧型火灾探测报警器(个)
安装智慧型电气火灾监控装置(套)
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单位(家)
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起)
培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个)
消防安全达标社区(个)
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个)
注:1、每月报表为累计数据。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动情况,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监督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区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标,通过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摸清水利工程问题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治理措施,切实消除影响工程的安全隐患,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时间安排
(一)大排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
(二)大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
四、方式方法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两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一)在建工程参建各方自查自纠、即查即改。项目业主单位要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要将水利执法检查中的重大隐患作为必查项,通过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动作为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隐患。
(二)各股室各单位集中检查、严格执法。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守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检查,确保查实查深。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排出各种干扰,敢于动真碰硬,形成有力震慑。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五、工作内容
(一)大排查阶段(6月21日完成)
本次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内容为:在建和已成的水利工程、水库、渠道、水电站、农村集中供水站、河道、堤防、水闸、防汛物资储备、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项目。
1.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工地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发电机线路搭接使用安全、项目部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施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措施保障,项目区内的交通、运输车辆,特别是高边坡、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作业区域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管控,对危险源进行分类、分色管理,并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填报危险源和管控措施等情况。(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
2.水库、渠道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水库大坝“三个责任人”落实情况、大坝安全调度运行规程落实情况以及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安全情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状况、水库管护人员日常巡查情况、防汛预案修订完善情况,水库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是否醒目,水库船只是否安全停岸。水库管理用房基础是否沉降,主体结构有无倾斜;房屋墙体有无贯穿裂缝,门窗是否完好;线路是否存在乱搭乱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等情况。(责任单位:灌排中心)
3.小水电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电站的输配电线路,电机组运行情况,控制系统操控情况,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警示牌、标志是否完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值班值守情况,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可用等;小水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岗位职责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上墙,值班制度、值班日记是否完整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排查登记,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建立等情况。(责任股室:水利和水保股)
4.农村集中供水站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全区各集中供水站点安全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泵房机组运行情况,查看供水是否正常,水质是否安全达标,管理人员是否在岗,有无开展管理房日常安全检查登记(包括电路、闸阀安全排查)。(责任单位:水利和水保股)
5.河道、堤防、闸桥、山洪灾害易发区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总体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各山洪灾害易发区应急准备情况,检查有无阻碍行洪违章建筑物、堤防迎水面板有无裂缝、垮塌;堤顶道路有无沉降;框格梁护坡有无沉陷;堤防附属设施(涵洞、涵管、放水闸)运行情况,有无淤堵,锈蚀等。重点检查闸桥启闭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监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电路电气系统是否安全,值班值守是否24小时有人。检查天然水域有无设置禁止垂钓、禁止下河游泳等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检查山洪灾害易发区是否设置转移、撤离标志牌,是否设置应急避险场所,是否落实检测人员,是否有应急储备物资,镇、村(社区)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6.防汛物资储备安全大检查。开展防汛储备物资安全检查,安排专人负责储备物资进出库和日常保管,对进出库物资分类造册,对库存物资数量进行清点登记,实施台账管理,同时加强鼠疫、虫害的预防和治理,防洪物资是否配齐,确保物资储备安全。(责任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7.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办公区域及食堂用电线路、用电设备,全面排查电气设备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存在隐患和问题。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8.食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食堂食材是否新鲜,消洗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开展一洗二清三消毒,是否开展防虫防鼠疫措施,冷热熟食是否分开使用案板,刀具碗筷等设施是否定期开展消毒,厨余垃圾是否按要求进行处理等。(责任股室:办公室)
9.危险化学品大检查。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使用、存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情况;应急管理制度、预案制定不详实情况。(责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
(二)大整治阶段(7月15日前)
各股室、单位要建立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检查表,及时上报汇总表及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到立行立改,达到整改销号。对辖区内重大隐患、隐患情况不明以及其他需要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需书面报质安站,由质安站汇总情况后报局党组讨论研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股室、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大排查大整治。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人员,层层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