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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型酒店;内部控制;问题;对策
一、经济型酒店及内部控制的概念
我国经济型酒店是指以大众旅行者和中小商务者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客房为唯一或核心产品,价格低廉、服务标准、环境舒适、硬件上乘、性价比高的现代酒店业态。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的有效进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规避财务与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
二、我国经济型酒店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由于经济型酒店的业务比较单一,其核心业务是提供住宿,故以住宿业务为切入点就经济型酒店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述。
2.1现金管理混乱。经济型酒店为了促销经常会有各种价格优惠,如与旅行社之间的协议价、门市价、计时消费、住店奖励等,结账方式也多种多样,如信用担保、挂账、现金支付、信用卡支付等。在客房定金,预收定金的稽核,换房的内部控制,小票发票的记录、保管、核对方面管理不到位,收银人员交接班的制度形式化等,以致收入不能及时、足额入账,超支、坐支的现象更是普遍。
2.2应收账款管理缺失。由于酒店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标准往往是销售额和销售量,只要实现销售收入而不管后续的资金回收问题,再加上很多酒店不注重应收账款的管理,没有建立相应的应收账款回收预警机制和对策,致使很多长久拖欠的款项变成呆账坏账,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短期还款能力和资金周转,对酒店的长远发展不利。
2.3成本费用管理不合理。经济型酒店在财务管理中主要考虑的是节约费用,降低成本,这本不错,但一味的强求反而会适得其反。有时候酒店的采购人员为了个人的私利或者完成酒店的成本费用指标,在采购的过程中以次充好,再加上后续的入库审核不到位,长此以往酒店的服务质量和声誉受到影响。
2.4舞弊现象严重。没有内部控制制度会导致一些员工甚至管理人员利用管理上的漏洞,以不同方式牟取私利,如在采购程序和采购过程中缺乏内部控制制度,从采购、申请到订货、验收、入库、出库以至货款结算由一人或两人完成,缺乏中间环节的牵制,就容易发生各种舞弊行为。
三、我国经济型酒店提高内控管理水平的建议
3.1不相容职务分离。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审批与执行的分离,如审批客房价格浮动区间临时性权利的职务不能负责直接收费;(2)业务执行与审核的分离,如负责管理客房用品仓库的人员不能负责盘点;(3)业务的执行与记录不能又同一个人担任等。
3.2建立授权审批制度。应该对经济型酒店一些基础性的操作权限加以定位,即以规章制度对服务人员的职权作明确的界定。在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经办人员要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而对于一些需要进行灵活处理的不在经办人员授权范围内的业务内容,或需要上级主管决定的特殊事情,如客人对客房质量不满要求降价或退房等,就要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3.3监测会计系统关键控制点
(1)加强现金管理。经济型酒店对现金流通要求较高,要求备足日常经营所需的现金,确定最佳的现金持有量,对所有的有关现金的环节作出制度性的规范,并进行实时监控,如库存现金每日盘点,按期编制现金流量计划与供应商付款计划,并及时向财务总监报告付款情况等确保酒店正常经营。同时笔者建议将现金管理作为财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提高财会人员对现金管理的重视程度。
(2)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实务中为了维持客户关系,保证长期合作,经常会有赊销的情况发生,这样就形成了应收账款。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每个酒店都会设有相应的管理规定,除此之外还要注意赊销的“度”,这有两方面的含义:首先要设定一个应收账款累计总额,该总额设定的前提是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一旦超过这个总额警戒线,就要报上级主管审核;其次财务部门应该建立信用档案,重点关注那些信用较差的还款单位,为他们设定一定的忍耐区间,包括信用区间和时间区间,在忍耐区间内允许对方拖欠,超出区间范围则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加紧催收。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还应该重视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定期检查有无异常应收账款现象,有无重大差错、、内部舞弊、故意不收回账款等情况,一旦查出不合理不合规之处,管理层及营销部门应及时研究建立符合本酒店的应收款防范机制,确保应收账款的回收。
(3)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成本费用的控制仅靠财务部来远远不够的,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经营第一线的员工最了解酒店的基本情况,他们熟悉自己工作岗位的经营程序和服务规程,清楚经营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因此最有办法控制物料消耗,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从源头控制成本费用。同时将成本费用的控制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并实施一定的奖惩措施,形成酒店“全员重视成本费用,全员控制成本费用”的良好格局。
(4)加强收入管理。收入管理的目标是要让收入最大化,而经济型酒店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房费收入,包括团队收入和散客收入。可成立由经济型酒店各部门成员参与的收入管理团队,团队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房价变化和销售策略的改变对销售部产生的影响,出租率会对客房部和大厅服务的工作产生的影响等,审查近期的出租率、客房收入、日平均房价和产出率统计,与预期相比较,找出差异的原因所在。密切监视散客需求,因为散客的需求有时候会极大的影响客房的出租率,若散客需求大,导致客房的出租率高于预期,则收入管理团队可以据此调整房价,反之则给予一定的折扣,以促进收入的最大化。
四、总结
本文所述主要针对经济型酒店内部控制方面的主要问题,并从内部控制的角度给出了相关的建议。但是内部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制度的建立还远远不够,还要有切实有效的实行,只靠少部分的努力也远远不够,还要建立全员控制,只有全体员工建立起对酒店的责任感,才能使内部控制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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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会计控制内涵的发展 首先对内部会计控制这一概念进行阐述的是美国的经济学专家,他们认为内部会计控制的基础是内部控制,它是随着后者的不断演化而逐渐调整和补充的。1958年,美国CPA委员会在其颁布的《审计程序公告第29号》中,首次对内部控制进行了划分,将其分为两个方面: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从而“内部会计控制”首次作为一个标准的概念被提了出来。1963年,该组织在其同一份报告的33号文件中对内部控制相关的两个概念进行了阐述。这一报告对内部会计控制做出的定义是:内部会计控制主要指的是组织的策划和对这一组织资产的维持,要求采取一切可以调动的方法和有关环节对会计记录是不是可靠加以保证。”其详细的内容可参考图1。1973年,CPA组织的下属部门针对审计程序推出了《审计准则公告第1号》文件,在这个文件中对“内部会计控制”这一概念再次进行了阐述,其新的内涵变为包含:“和财产保证有关以及关于财产的资料可行性的组织策划,同时还要为完成这一任务作出科学的探究,制定一套科学的制度:对不同的经济任务加以整理时,要依据不同的授权进行;保存经济资料时要确保资料的正确、可信和完善;制作会计报表时要深究会计工作的基本准则,或者是得到相关许可的程序;对财产的运营管理负责;在对资产进行处置时必须要得到管理单位的相关授权。”
(二)内部会计控制与内部控制的关系 在会计内部控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会计控制概念的发展是其不可缺少的基础和方向引导。内部控制这一说法在提出之初就把账本内容的审核、账面内容和实际资产的统一性以及财务会计资料的可信性作为其存在的基础,对那些与“内部控制”有关的资料和“内部会计控制”画上了等号;1934年,《证券交易法》首次出现在美国。在这部法律中,两个概念基本上是混为一谈。这也表明在这一时期,内部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这两个概念是基本一致的,它们所指的基本上是一个内容。由于从理论角度对内部会计控制概念的研究逐渐推进,人们开始对其概念的内涵进行确定。不过,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其研究的视角还是以会计内容为主。伴随着这一个概念外延的不断延伸,内部控制包含的内容逐渐增加,而内部会计控制慢慢变成了前者所包含的一个方面。特别是在1953年之后,CPA委员会正式通过报告的形式把内部控制划分成了两个不同的方面,为以后的审计标准执行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不过尽管从理论上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了划分,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很难真正区分哪些资料的管理属于内部控制而哪些又该归属于内部会计控制。在之后的1986年和1999年,国际审计组织和美国审计总署分别出台了相关文件,把“内部会计控制”重新归纳为“内部控制”,取消了对内部会计控制的认可。
二、基于会计信息监督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构建
(一)设计思路 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构建的思路主要包含对目标的设计和程序的调整。目标的设计主要指的是目标控制,其基本的要求是:一个单位或者是部门在开展工作时要有一定的阶段性和明确的目标,工作过程要有一个科学的规划。同时还要有专门的工作部门对这些规划的落实与否实行督查,把审查的结果进行上报,以对目标进行相应的调整。在目标明确之后还要对相应的执行程序进行控制,其具体的工作内容是指对业务开展过程加以调整,避免出现重复业务和无效业务,对整个控制目标进行巩固。其次,在确定好目标和执行程序之后,还要对其存在的环境进行一定的整理。对于会计控制来说,控制环境是其一切程序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对其前进的方向和如何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此外,内部会计控制还要思考这项制度存在的危险程度和对其有威胁事件的管理原则问题,以及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传播与协调问题。
(二)体系构成
(1)目标设定。好的会计制度可以对企业的运营进行良性的规划和调整,让它朝着期望的目标发展。因此,会计制度的执行目标应该就是对企业的经济资料进行检查,找出里面的错误,防止问题的发生。对企业的会计资料进行分析,既可以对企业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威胁加以预防,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因此,企业会计控制就是使用合理的会计计算和管理方式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规划和管理。其中,环境也是企业会计控制中一个重要部分,是企业进行会计控制时必须要考虑到的内容。对企业发展产生影响的有外部环境也有内部因素,而前者多指的是企业所处的大的经济背景和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它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一般都是一些限制和规范,是企业自身无法改变的。所以,研究对会计控制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集中在内部,它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是可以改变的,是需要研究的重点。
一是公司治理体制。主要是指经营者在管理企业时所作出的一系列制度规划,是对企业内部职权的划分和各个部门之间限制关系的设计,是对相关考察制度和激励措施的制定。良好的治理体制可以确保会计控制制度体现其存在的价值。会计在企业经营运用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可以给经营者提供丰富的资料,是其治理企业的重要工具。好的治理制度包含民主的决策体制、高效的执行体系和严格的监督制度以及及时的反馈体系。而好的会计制度可以很好的保证公司治理制度的完成。
二是组织结构。一般情况下,董事会是企业治理体系的核心组织,在董事会下面还设置有审计、执行、监督等专业的管理部门,以协助董事会做好各项工作。在这种制度背景下,审计部门和董事会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协调的关系,但其对会计工作进行管理的关注点是不一样的。董事会关注的重点是会计部门开展的财务活动,对账务方面存在的风险加以掌控,同时对相关的会计从业人员进行审查和管理,是整个会计管理体系中的最高部门;审计的主要工作则是对会计工作内容的审核以及账目资料的监控,预防金融诈骗的发生。
三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想要让市场经济走向正规和繁荣,必须要坚持依法治理的路线;想要增加内部会计控制的能力,就一定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针对我国国情,首先要加强会计控制自身相关制度系统的构建,让其适应我国经济的基本现状;其次要加强我国在这方面的相关立法工作,制定规范的法律法规体系。
(2)风险管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遭遇到许多风险,既有外部的,还有内部的。企业在市场中进行着激烈的竞争,其中各种复杂的不可预测因素提高了风险的发生频率,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企业自身的会计控制目标的实现,使企业的内部控制面临着相当严峻的考验。所以,如果企业想要使自身的会计控制效果及效率能够得到很好地改善,就需要对相关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与控制,其中包括外部与内部的双方面影响因素,这样的内外压力的存在迫使企业不断完善会计控制体系的内容,所以,外部与内部因素对会计控制的风险产生重要的影响。外部风险一般都是指企业自身以外的一些影响因素,包括政府相关政策的变动、经济市场的不断变化以及相关的一些自然条件的改变等。对应的内部风险一般都是指企业自身的一些情况,即企业的资金与员工情况等,具体来说包括企业进行运营所需要的资金流动情况的变化、进行产品制造的投资成本的改变以及员工专业素质等。为了能够使管理进程得到不断地完善,COSO委员会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努力,提出可以将风险管理作为内部影响因素进行不断的控制。这主要是以企业内部的组织与部门为对象,进行的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处理。这对企业自身目标的实现以及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3)预算控制。通常的情况下可以把预算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具体就是财务预算、经营预算以及资本预算。在此简要介绍经营预算。经营预算通常的情况下是指企业在运行过程中进行各种事项所对应的预算。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对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从资金结构方面进行相关的预算,包括固定资金的购置与变动,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企业资金的变化情况。进行预算编制时是以企业经营目标为基础的,从企业经营目标的角度出发,经过不断的分解将得到的结果分配到不同的预算中去,这样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预算的整体效率,能够对其进行更好地控制。当然企业这种经营目标必须通过制定企业经营业务来实现,但必须要以会计系统作辅助。
(4)责任会计控制。责任会计是指结合会计数值与经济责任,联系会计控制和业绩考核,来对企业内部的部门效益责任与业绩进行相关的考核,另外还要制定相应的评价机制,当然这些都是在规定的要求下进行的,即分权管理原则。通过运用责任控制可以对企业目标的实现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可以使企业运行需要的各种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除此之外,对整个会计控制系统来说,责任控制起着重要的联结作用,首先它是能够联系企业业务与外部的管理系统,使企业内部资源达到很好的集成化,另外它还能够把控制评价和预算控制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总之,责任会计控制在实现企业目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增强企业竞争力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5)评价与报告。在会计控制制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评价机制,即进行控制评价、决策支持与报告的支持系统。这个系统对会计控制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不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进行控制系统的输入工作,而且可以很好地进行控制信息的输出工作。
通过图2不难发现,在这个反馈控制系统中,从控制评价的角度出发,对系统进行初步地评价,从而使报告得到相关的有效数据,同时得到对应的决策支持。另外,评价系统与决策支持系统之所以能够很好地联系在一起,这都要得益于报告系统,因为它可以通过对这两个系统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最后进行相应的统计以及整理,从而将得到的结果输送给决策支持系统。
(三)会计信息监督为目标导向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 从图3可以发现,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控制整体,而且是在经济业务循环的平台上建立起来的。通过构建相关的会计控制体系,在会计信息监督的基础上,对企业运行相关的各种控制因素进行分析,然后再运用相关的控制方法,如风险管理与责任会计控制等。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需要由相关的内部会计控制做保证,而会计信息监督的主要作用就是对企业内部的会计控制信息进行监控,从而不断完善内部的会计控制制度。而会计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得益于对企业内部各方面的控制因素进行深入的探讨与分析,从而能够很好地实现企业的控制目标。另外,在体系的构建中添加了企业文化这一影响因素,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了企业的文化底蕴,对员工提高自身素质起到了很大的激励作用。
三、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构建实例
(一)宝钢开发公司采购业务内部会计控制规定 笔者通过实际案例来说明所构建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的实效性。宝钢集团无论是在经济规模还是在经营水平方面,都在业内得到了很好地认可。该公司在进行运营的过程中,企业的内部组织与结构都是在有序的进行。在生产的开始阶段,也就是准备阶段进行的是原材料的采购,由于在进行采购的过程中许多方面都和母子公司有密切的联系,同时采购业务是一个相对复杂的业务,采购业务进行过程中涉及到许多影响因素,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企业的资金变动,最终影响到企业的管理,可见通过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企业的采购进行控制非常必要。宝钢集团通过对企业内部各种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作出了以下规定:(1)通过设置相关的控制点来保证采购业务能够顺利进行。(2)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资金管理漏洞,采取职责分离的制度。即将关系密切的部门或员工之间的职责进行分离,如验收保管和采购人员、采购保管和会计记录人员以及收款与付款人员等。(3)将责任落实到员工个人,即建立相关的比价制度。如果在企业的运行过程中,市场的价格与企业的规定价格有出入,则需要对相关的业务人员进行处理,并且追究相关责任。(4)对原材料进行采购时,需要做出对应的效益预测。企业的有关人员要不断对企业产品的库存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选择合适的交易时间与地点,在很好地完成每笔交易的同时,也要作出相应的前期预测,并且将二者进行对比以得到相应的结论。
(二)宝钢开发公司采购业务流程介绍 图4所示是宝钢开发公司的采购业务整个流程。第一,在每年的年初企业的相关部门需要制定一个整年的采购计划,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还要制定必须的需求计划,并且要把相关的需求情况提供给企业内部的供应科。第二,当供应科得到这些实际的需求数据后,对其进行审批,通过深入的分析与评估,来确定最终的原材料采购计划,然后由该科科长签字同意,并且要递交到上级领导那里进行核准,最后供应科将制定好的订货单递交给母公司进行处理,其中产品的具体价格需要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来定。假如企业是向外部的公司进行原材料的采购,就需要让对应的供应商提供对应的询价单,通过对其中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和对比,来确定满意的供应商,满足条件后就可进行合同签订,将完成的合同递交给相应的企业部门即可。第三,保管部门需要对到达后的货物进行验收工作。一旦验收合格后,就要制定出对应的收货单,然后将其递交给相关的部门,并且由他们进行其他的事项处理,如进行验货、付款等。第四,会计主管需要对相关的凭证进行深入的分析与审核,审核成功后才可以进行记账工作。如果遇到材料的质量出现问题,则需要进行折价计算,并且将相应的情况记录下来。
(三)宝钢开发公司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分析及有效性评价
如图4所示,不难看出宝钢公司在采购方面有固定的控制点,一共有七个。其中有五个是控制单位,也就是会计部门、供应科、保管部门、生产部门以及运输部门。企业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对其进行约束,能够很好地实现人员责任的分离,从而保证企业业务的正常运行。同时,公司也有比较完善的责任控制制度和相应的预算管理机制,可以对公司的运营成本进行很好的控制与管理。针对不同的原材料采购情况,公司对其中的不同流程进行专业化分析,并且制定相应的制度,从而保证不同情况下的采购业务能够有序地进行下去。当然这些流程和制度的制定,都需要遵循对应的会计信息监督规则。另外,宝钢开发公司通过建立相关的有效性评价定量分析模型,可以对企业的采购情况进行很好地控制。
宝钢开发公司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符合政府的相关规定与要求,而且在实践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简单易行。但这个制度也存在着一些漏洞,其中之一就是相关的设计依旧没有离开权利制衡因素。通过利用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应的定量分析模型,可以对其进行很好地有效性分析,得到了超过81分的不错的成绩。因此可以看出,宝钢开发公司采购业务中的相关制度与机制比较完善,而且符合政府在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同时对内部会计控制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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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营风险;经营损失;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外部监管
一、企业经营风险的几个基本问题
经营风险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或失败、人力和系统以及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企业的经营风险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受经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偏差以及经营环境变化的影响,使企业经营状况与预期目标出现偏差。
二、经营风险的重要性
在经济全球化与多元化的大背景下,企业的生存环境更加复杂,来自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影响因素在决定一个企业生死存亡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直接或间接作用。人们愈发的感受到了除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以外,其他风险的重要性,尤其是经营风险,已经成为一些主要金融机构面临的核心问题。1995年2月,英国历史上最悠久的银行之一巴林银行宣布破产倒闭,其原因是该银行一名衍生证券交易员尼克•里森违规进行超额交易,投机失败,并将损失一直隐瞒在秘密账户中长达两年之久,导致巴林银行因此事损失13亿美元。2007年,哇哈哈与达能的产权之争爆发,这是一场股权争夺战、商标争夺战,同时也是一个典型的由合同风险和法律风险引发的争议。2008年的中国奶制品污染事件起因是多名食用三鹿奶粉的婴儿被查出患有肾结石,随后在奶粉中检验出化工原料三聚氰胺。2000年后,中国奶制品市场需求急剧扩大,三鹿因为占领市场和价格竞争等因素,公司内部忽视生产流程与质量监管,最终漏洞爆发,危害上万名婴儿健康,品牌一夜间崩塌,使得民众对国产奶粉的不信任感延续至今。这些轰动一时的事件都体现了经营风险的破坏性,它不仅会带来巨大的直接的资产损失,还能通过各种渠道给相关主体的无形资产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企业风险管理研究
20世纪初,风险管理研究在西方刚刚起步,美国的风险研究专家威雷特最早对风险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1921年,奈特提出了风险预警的概念。20世纪中后期,风险研究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涌现的一些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指导意义。四种被广泛应用的研究成果分别是内部控制、全面风险管理、战略业绩评价系统(SPMS)和平衡计分卡。
(二)国内企业风险管理研究
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长与需求拉动,很多企业逐渐发展壮大,风险管理也愈加受到重视。为了引导风险管理的展开,规范风险管理的执行,政府先后了相关政策法规。2006年6月6日,《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出台,对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提出政策性指导。2007年6月1日,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操作流程,明确权责,提高商业银行应对风险的能力。2008年4月1日,中国证监会《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期货公司设立首席风险官,监督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避免大的金融事故的发生。
四、企业经营风险管理
(一)企业经营风险管理的程序
经营风险管理的一般步骤是:识别;评估;监督;控制及缓解。选择一个恰当的定义是应对经营风险的前提,在此基础下,才可以进行经营风险的衡量与识别。相反地,如果缺少相关的风险定义,就不能使风险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容易造成风险管理者之间责任的混淆与意见的分歧。衡量是更好地管理经营风险必不可少的步骤。在对经营风险进行识别之后,就需要对其进行衡量,但在很多情况下,经营风险并不能够被精确测算,这时候就要估计经营风险。估计的方法分为从上至下模型与从下至上模型。应对风险的措施有风险接受、风险降低、风险规避和风险转移等,管理当局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风险评估结果,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采取一种或多种手段控制风险,把损失降到最低。
(二)降低经营风险的方法
经营损失一般可以分为三类:损失期望值、意外损失、重大损失。值得一提的是,购买保险来转嫁风险的做法并非万无一失。首先,要保证保险的赔偿能够及时,否则如果出现资金链断裂,得不到融通的情形,将会影响企业的运作与自救。其次,赔偿额度上,不能得到全额赔付,或者产生争议,也不利于企业的调节。逆向选择也会导致保费的提高。高风险企业往往比低风险企业更倾向于购买保险,保险公司在一定区间内无法分辨出企业面临风险的高低,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保险公司会提高平均保险费用。由此可见,选取有弹性、多方面的管理手段是有必要的。内部控制是企业经营风险管理的主要手段,COSO的报告指出,内部控制的目的在于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果和效率以及对现行法规的遵循。具体方法包括:
1.明确权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内部各层各级人员的职权与责任,防止职权覆盖,例如进行交易的人不能同时担任结算与会计工作,及时发现监督漏洞并弥补,防止推诿或监督不力等现象的发生。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由公司的董事会、经理和其他员工共同实施,公司所有人的权限都是由组织赋予的,应当受到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有效的内控制度是防范经营风险的保障。
3.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管理系统。提高公司内部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对风险进行有效地识别、衡量、监督与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将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降低到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4.合理设定公司目标。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阶段目标均要与其所处的经营环境和自身条件相匹配,应理性、全面地评价自身情况,制定合适的发展目标,不可过于冒进和落后,减少内外部风险因素的干扰。其他如内部核查、充分完整的书面记录、恰当的授权、程序规范等。由于成本效益、内部管理人员素质及能力等问题有可能使内部控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外部监管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补充作用。企业经营风险的降低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稳定与发展,还关系到债权人对债务的收回,股东的收益,投资者的信心以及整个资本市场的稳定性。它不仅仅是一个企业想要达到的目标,同时也是债权人、股东、政府共同关心的问题。
具体内容包括:
1.债权人监管。债权人的监管主要体现在债务契约对公司决策的约束力上。中国上市公司的负债主要来源于银行,银行可以根据不同公司的信用等级而提供相应的借款额度与借款条件。往往对于风险越大的公司,银行的约束越强。
2.股东监管。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较为集中,单个股东控制一个公司的大部分股权的情况较多。虽然一股独大的现象可能影响到很多小股东的利益,但在降低经营风险方面,因为股权其中,大股东的动力多,控制权大,监督力强,以及公司内部快速有效地执行力更能起到降低风险的作用。
3.政府监管。近二十年来,中国政府多次关于企业风险管理的相关文件,提出一系列的管理标准,加强对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经营风险的引导。政府对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提供帮助,甚至介入调整,避免可能出现的事故对市场产生大的波动,维护市场秩序。政府不仅提供了法律层面对风险管理的规定,在风险事故脱离单个主体控制并可能对市场产生巨大影响的情况下,同样能够发挥其他方面不能做到的力挽狂澜的作用。企业在不断成长壮大的同时,自身要考虑的风险因素也随之增多,由于经营风险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可以使一个企业树立的形象瞬间倒塌,甚至破产倒闭、一蹶不起,经营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很多企业关注的重点。为了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与加强外部监管应当双管齐下,一句话虽短,但是企业、政府等要做的还有很多。
作者:宋雪菁 韦庆云 单位:江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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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部审计;信息化;发展策略
引言
随着经济和时代的发展,对于会计工作,会计电算化已经逐渐代替了传统的手工操作。传统的审计方法、审计环境和审计手段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这也就给内部审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内部审计人员如何在复杂多变的经济条件下适应信息化,并且更好的发挥职能和作用。所以,内部审计信息化是一条必然的发展方向。
一、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发展概述
(一)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概述
1.审计信息化
审计信息化是指被审计对象进行财务工作和经营时,审计人员为了实现其审计目的,收集必要的审计证据,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对企业的运营的合规性以及利用计算机以及网络生成的财务信息进行审计的工作。信息技术在经济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使审计环境和审计对象发生变化,作为经济监督重要组成部分的审计工作,必须进行变革,审汁作业方式必须与时俱进,全面实现审计信息化,才能有效解决我国审计力量薄弱与审计任务繁多之间的矛盾。
2.内部审计信息化
内部审计信息化广义地讲,是指内部审计组织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组织计划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的全过程,以及以确认审计风险或评价企业信息战略、优化组织运营为目标,对组织营运所依赖的信息系统进行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国内有观点认为内部审计信息化的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过程,即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二是指内部审计部门以组织的信息系统为对象,以风险评估或内部控制检查为手段,对该系统所产生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性做出确认,或通过优化企业信息管理,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即信息系统审计。
(二)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发展必要性
1.是适应审计环境变化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多元化和计算机的迅猛发展,企业各个方面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财务会计管理等软件趋于普及,企业确认客户订单,安排工厂生产,控制采购计划,财务账户处理等都由计算机软件自动完成。为了适应计算机软件新环境的变化,企业内部审计也只有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内部审计信息化,才能把审计人员从大量枯燥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更好的实现企业内部审计的目标。
2.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在以前的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时大部分是手工操作。审计人员需要翻阅大量的纸质材料和文件。但是在信息化深入内部审计后,计算机的使用替代了审计人员了大部分手工操作。利用计算机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信息传递、数据统计以及数据分析等等,大大减轻了审计人员的负担,也提高了内部审计的效率。
3.解决了审计力量和审计任务这一矛盾问题
过去,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主要依靠详查法,审计人员逐一排查或者抽样检查堆积如山的各类凭证,报表等。在当前审计人员和审计力量相对薄弱时期,这一方法往往会造成审计成本增加,审计效率降低,审计工作质量低下等。加快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发展无疑可以提高审计效率,扩大审计工作范围,有效化解审计力量不足等问题。
4.适应了现阶段的审计体制改革和业务发展的内在要求
实现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可以积极开展绩效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为企业实现价值增加并提高企业运作效率。绩效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具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通过计算机系统不断收集信息、指标评测、模型计算,得出全面、客观和科学的评估结果,以及及时的风险监测线索,这是传统的现场手工审计和审计人员的个人判断所无法完成的。
5.有助于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机制
首先,伴随企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正在不断更新。规章制度和操作方法有了新的内容,企业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相互制约机制的形成,标志着贯穿于监督与管理全过程的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逐渐完成。同时,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方面也可以加快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机制的构建。
二、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发展现状与不足
(一)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意识提高但认识程度仍然不够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应用和“金审工程”的建设,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正逐步受到重视。但是现阶段,一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和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信息化的重要性认识仍然不够,管理层不愿投入更多的金钱和人力建设内部审计信息化。缺乏对审计信息化发展的信息和远见,认为与其花费时间学习计算机信息化技术,不如用手工审计方法多完成一些审计任务,对审计信息化仍持观望的态度。
(二)现阶段中国缺乏统一的内部审计信息化的准则和标准
对于经济和计算机信息化的发展,审计在审计方法,审计环境和审计范围等方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原先的内部审计的准则和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内部审计信息化的要求,而关于内部审计信息化的准则和规范还没有出台,这就阻碍了内部审计信息化的进程。另外,如果内部审计人员对计算机知识缺乏足够的理解,以及不安全的数据采集方式可能会带来对企业机密与商业机密的泄露。
(三)缺少相应的内部审计信息化实践经验
我国内部审计信息化起步晚,所处的发展层次较低,审计实践较少,从而阻碍内部审计信息化发展的建设。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研究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的理论性的东西相对不少,但是实用性、可操作性的东西并不多,且可以借鉴的经验相对匮乏。另外,许多正在开发研究的,或者已经研究出成果的审计软件,看似对内部审计工作很有帮助,但是实际上与审计工作应用差距还是较大的。
另一方面,我国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较高的往往是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而其他类型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如何建设发展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
(四)培养了一批审计人才但是信息化发展条件下的内部审计人才仍然缺乏
1.对计算机知识的掌握率不高
虽然全国审计机关都通过各种途径来推广审计计算机系统的应用,而且计算机知识较为丰富的大学生也给审计人员注入了新的血液。我国内部审计协会致力于推动国际内部审计的考试(CIA),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但是应该看到的是,部分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计算机水平仍然停留在较低的水平阶段。
2.能够熟练运用审计软件的人才较为匮乏
随着“金审工程”的逐步建设,审计署也着力于改进和开发原各特派办和地方审计机关开发并研制的审计软件,现阶段已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的审计应用软件。但是真正具有较高软件应用水平的人员仍然不多,大多数审计人员对软件的使用仅仅停留在表面和较为肤浅的应用程度上。
3.既精通财务审计知识又熟练掌握计算机信息的复合型人才缺乏
目前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大多数审计人员对财务知识比较精通,但掌握的其他专业知识少之又少,尤其是计算机信息方面的知识。
三、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发展策略
(一)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重要性的认识
需要进一步转变企业管理层和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观念,加大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的宣传力度,使企业上下全体都能正确认识内部审计信息化的重要性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认识提高有助于建设内部审计信息化的审计环境,因而加快内部审计信息化的建设进程。
比如国家大力宣传“金审工程”,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的程度,对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各定下标准,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并每年进行计算机等方面知识后续教育和考核。
(二)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审计信息化的标准与规范
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审计信息化的准则与规范是内部审计信息化发展和实行的重要保障和坚强后盾。我国审计信息化制度并不规范,在审计信息化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审计信息化的规章制度也需要不断的细化和完善。制定《内部审计信息化指南》等,明确内部审计信息化具体要求。另外,在制定准则与规范时,我国需要结合中国国情并且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制定出注重内部审计信息化概念,内部审计流程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等的标准与规范。
(三)建立内部审计的软件平台,提高审计软件的通用性和实用性
由国家审计部门组建专业团队,利用其计算机编程技术和相关审计知识,开发审计软件,并确保审计软件的实用性。同时应当考虑到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定期进行改进、完善和升级。另外,应当鼓励有实力开发软件的公司进行开发推广,尽快发展完善中国内部审计市场,在竞争中逐步完善。
(四)注重企业内部审计人才的培养工作
内部审计人才在内部审计信息化进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1.加大对内部审计人员信息化建设的认识。一方面,注重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思想认识的教育和培训,使审计人员真正认识到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到内部审计信息化将给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思维模式带来重大影响。
2.完善企业人才培训制度。可以一方面在审计小组中配备信息化审计专业人才负责审计技术难题,其他审计人员可以只精通学会审计软件的操作。另一方面,应当根据具体的审计问题,先学习信息系统问题,既可以节约时间也可以更加专业,掌握的更加牢靠。
3.企业可以拓宽用人范围。一方面应当加大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另一方面,可以对一些专业的人才可以聘用来为审计工作服务。另外,也可以采取激励措施来提高审计工作人员建设信息化的热情等。
(五)加强企业信息系统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检查
在内部审计信息化环境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可以极大的降低审计风险,所以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利用自身优势,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基本情况以及相关控制措施,可以先通过实地观察、问卷调查、实施穿行测试等手段对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一般控制进行测试,根据查出的问题来确认应用控制的审计重点。
结束语
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给金融经济等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和环节都带来了巨大变化。信息化的进程已经势不可挡,这给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信息化审计的发展是审计所需,信息化内部审计的发展也是企业内部审计所需。我们必须转变的审计理念是,仅在审计工作硬件的配置上符合信息化要求并不是内部审计的信息化,仅利用计算机实现数据的输出输入、数据存储也不是信息化,信息化是要利用计算机对数据资料的分析处理、对审计软件的合理利用等更高层次的审计电算化应用。如果做不到这些,内部审计信息化就无法促进内部审计对企业实现价值增值,从而只能增加审计成本和企业的投入。
虽然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我们仍然需要对内部审计信息化不断的研究和完善,做好企业内部审计信息化各方面的准备,跟上经济和时代的发展,更充分的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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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保护和监督机制的完善倍受关注。如何平衡财产权与控制权之间的关系,如何减抑内部人控制的消极现象,如何有效防范经营管理人员滥用权力,是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内容。与此相关,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其中一个重要举措,正在各地试行并悄然升温。近两年来,沪、深两市已有十多家A股公司引入“外脑”**. 2000年4月,国家经贸委在全国企业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后将在大型公司制企业推行独立董事制度;证监会与国家经贸委新近公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的第六部分提出“逐步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制度”,规定了独立董事享有四大权力***;《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一节第十五条要求“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坚决避免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00年9月送审稿)已有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较为具体的规定。此前,《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任意性规定),一些在海外上市的国有公司已开始按所在交易所的要求设立类似的“独立的非执行董事”。(如香港联交所要求其上市公司至少有两个以上独立的非执行董事。)不过,总体上看,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才刚刚起步,正处于尝试和摸索当中。有关法律制度尚未成型,实践操作也比较混乱。一些地方和企业纷纷延聘的各类 “独立董事”真可谓五花八门,甚至检察官也欣然前往、慨然受命[①].设立独立董事的初衷也不一而足,有的是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有的是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约经营管理人员”;有的是为了“预防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监督国企运营”;有的则是利用董事的“社会形象”来提高公司的“社会公信力”[②]等等。实际上,独立董事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连一些担任独立董事的人本身也不甚了了。我国为什么要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其意义何在?独立董事的人选(资格)、人数比例、任期、酬薪、职权、责任如何?尤其是该制度与我国监事会制度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均有待讨论。本文先简述英美公司法上的独立董事制度并分析其存在的机理;然后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监督机制的法律建构及其不足,最后探讨独立董事制度与上市公司监事会制度改革之间的关系,结论认为,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从完善公司的监督机制出发,应明确界定并合理整合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的功能,分清其不同性质。在二者之间,不宜忽视、更不能撇开上市公司既存的监督结构。首先应着力于现有监督资源的充分挖掘、有效利用和积极改进,不可迷信独立董事、更不能以之取代监事会;其次,在改造监事会制度的过程中,可以考虑借鉴英美独立董事制度的一些长处,即在经营层面上(业务决策和执行监督)引进“独立董事”,以“独立董事”机制强化董事会的内部控制;以适当比例的“独立监事”来重塑现有监事会的结构,通过监事会的“实在化”和规范化,使监事会能真正监其事、负其责。
一、英美公司法上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存在机理
独立董事概念来自英美*.不过,英美公司立法上并没有董事种类的明确划分,而且,“董事”这一指称本身也没有特别的定义。例如,依英国1985年公司法,董事是指“任何在事实上具有董事地位的人,而不论这些人在具备此种地位时的称谓如何。”[③]在实践中,公司章程特别是学者们在理论上对于董事会的构成员有不同分类或提法。其中,在英国法上,常见的有经营董事(executive director )与非经营董事(non-executive director )(又称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全职董事(whole time director)与兼职董事(part time director)之分[④].在美国法上,与上述经营董事相当的是管理董事(management director)*,与非经营董事相当的是外部董事(outside director)。但美国法上的外部董事又与内部董事(inside director)这一概念相对应。据公司法学者的解释[⑤],内部董事一般指公众持股公司中,具有管理层行政职位(executive position with management)的董事。可见,在这一意义上,内部董事基本上与管理董事无异。但是,美国法上广义的内部董事不仅包括作为公司高级雇员的董事,也包括与公司之间存在某种经济利害关系、因而受到公司管理层影响的其他人。例如,因向公司管理层提供服务(业务)或咨询而与其有经济利害关系的投资银行家、律师、供应商或其他人。外部董事指公众持股公司中不具有管理层行政职位的董事。广义的外部董事包括外部相关(affiliated)董事和外部非相关(unaffiliated)董事。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与公司有切实利害(经济)关系(significant economic relationship)。因而广义的外部董事包括上述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投资银行家、律师、供应商和其他人。它与狭义的内部董事相对应。而狭义的外部董事仅指外部非相关董事。它与广义内部董事相对应。
美国法上的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是指公众持股公司中非公司官员(officers)或行政人员(executives)的董事。他们需在公司进行的交易活动中没有实质性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害关系。[⑥]可见,独立董事与兼职董事、外部董事相近,但亦有所区别。一般来讲,在外延上,前者较后二者要求更严、范围更窄;在内涵上,前者着眼于价值判断,强调董事与公司之间在利益(主要是指公司商务活动中的利益)上的独立性;后二者中,兼职董事强调董事的服务时间或方式;而外部董事则着眼于董事与公司组织本身或经营管理层(内部人)之间的关系。所以严格地说,独立董事仅与狭义外部董事(广义外部董事当中的一部分)的外延相同,而内涵则有异。一些著者有时笼统地将独立董事与外部董事等同起来、互换使用,这是因为美国法上所称外部董事一般指其狭义。独立董事的显著特点是:(1)独立董事是公众持股公司中的董事会或委员会成员;(2)独立董事不得为该公司雇员或经营管理人员;(3)在公司交易活动中无实质利害关系(或与公司管理层无重要经济联系)。这当中,根本点在于独立董事之“独立性”。至于怎样才算“独立”并无严格统一的标准。例如,在通用汽车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中,独立董事意味着与公司没有业务或其它的关系(通用汽车公司董事会备忘录)。美国机构投资者协会(CII)建议提名委员会、报酬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所有董事均为独立董事,要求独立董事“与公司唯一的联系即其董事职位”[⑦].美国法学所(ALI)在1994年颁布的《公司治理原则》(第1.34条)中提出,外部董事的独立性须根据他们与执行董事和管理层有无“重要的关系”(significant relationship)来判定,所谓“重要的关系”包括:“在过去三年内曾受雇于该公司;是公司业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地与公司发生金额超过2万美元的交易;受雇于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或投资银行”等等。美国律师协会(ABA)在“ABA Guidebook”中认为:“只有董事不参与经营管理,与公司或经营管理者没有任何重要的业务或专业联系,他或她才可以被认为是独立的。被认为与独立不符的环境和各种关系通常包括:(1)与某个主要的高层管理人员存在密切的家庭或类似关系;(2)与公司具有对公司或该董事有重大意义的业务或专业联系;(3)与公司存在持续的业务或专业联系,不论该联系的意义是否重大,只要其持续地与高层管理人员打交道,例如公司与投资银行或公司律师之间的关系。”而且,上述条件只是“独立”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美国NYSE、AMEX和NASDAQ公布的最新规则(2001年6月14日生效),对审计委员会之“独立”(independence)的定义均包含以下基本标准:(1)与公司无商业关系(businessre lationship);(2)非公司雇员或公司行政官员(executive officer)的直系亲属;(3)与公司任何行政人员(executive)之间不存在“交叉性报酬委员会”(crosscompensation committee)*的联系。但具体而言,NYSE公布的规则与后二者又稍有不同**.总之,一般来说,所谓“独立”,主要指实质意义上、与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层(尤其是在公司商务或交易活动中)利害关系上的独立,或者说,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disinterested)。
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功能在英美法上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传统上与独立董事近似的是公司外部的所谓“挂名董事”或“顾问董事”,其专职工作一般是其他公司的专职董事或高级官员,他们作为非执行董事的兼职工作时间则非常有限。其作用也仅止于出席董事会,就公司业务提供咨询、建议,因而一般被视为善意的业余者或旁观人[⑧].在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10(a)条即规定40%以上的董事须为“独立人士”,但这类董事的实际作用仍十分有限。近几十年来,尤其是八十年代以来,随着管理层权力的愈益扩张,对内部人控制进行反控制的需要也在增长,股东权利运动亦随之兴起。正是英美公司发展的现实背景-主要是大公司日趋严重的权力滥用问题-成为独立董事作为一种制度全面强化之机捩。1992年,英国著名的“Cadbury Report”(即《社团法人管理财务概述》)在其“最佳经营准则”中提倡“董事会中应有足够多的有能力的非执行董事,以保证他们的意见能在董事会的决策中受到充分的重视。” 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应该至少有2名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有2名是完全独立董事。“Cadbury Report”的有关内容被伦敦证券交易所吸收到上市规则中,并且融合进了实际的市场操作。其后,美国Hampel Committee于1998年发表“Hampel Report”报告,基本支持“Cadbury Report”的构想(同时亦认为企业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运用)。实际上,早在1977年,美国NYSE即要求每家上市公司,必须在限期内设立一个专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独立于管理层,独立进行判断。1998年,美国NASDAQ在其公司治理要求中进一步明确,申请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必须至少有2名独立董事,他们不能是公司或其子公司的经理或雇员,也不能是和公司有关系且这种关系会影响他们作出独立判断的人士。世界银行1999年一项研究表明:“独立董事与较高的公司价值相关,具有积极的独立董事的公司比那些具有消极的非独立董事的公司运行得更好,国际机构投资者将日益需要公司的董事会中包含越来越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⑨]
在许多欧美国家,强化独立董事制度的趋势比较明显。这主要表现为:(1)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增加。美国企业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较多,有的甚至超过一半。如摩托罗拉公司董事会14位成员中有9名独立董事;美林集团董事会16位成员中有11名独立董事。据1989年洛尔施(Lorsch)的研究结论,《财富》前1000家公司的董事会中74%为外来董事[⑩].1993年美国的一项调查表明,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中,设置审计委员会、报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分别占98.5%、95%和60%.这三种委员会中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分别占到100%、100%和80%[11].世界经合组织(OECD)在“1999年世界主要企业统计指标的国际比较”报告中专门列项比较了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成员所占的比例,其中,美国为62%,英国为34%,法国为29%.(2)独立董事法律地位上升。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以法律文件*的方式分别提出了上市公司董事会及有关委员会的设置标准,明确了独立董事的构成要求(比例)和资格限制等。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最新规则,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三名独立董事,而且该委员会所有成员必须通悉财务(financially literate),其中至少有一位是财务专家,同时详置具体要求[12].(3)独立董事作用范围扩大。从挂名、顾问到实司其职、从业务咨询到业务监督、财务监督以及某些重大或特别事项的表决,相应成立提名委员会、报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为解决专门事项而临时设立的各特别委员会[13].其中,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的提名;报酬委员会批准管理层的酬薪;审计委员会的职能最为突出,它主要负责荐举独立的审计师、核查审计报告,并与独立审计师共商审计计划和公司内部控制事宜,以阻却管理曾对外部审计人的不当控制;特别委员会决定派生诉讼、公司兼并等重要事项。(4)独立董事责任的加重。即对于独立董事注意义务或善管义务独立董事的注意义务标准尽管与集董事和职员身份于一身的执行董事有所区别,但独立董事亦为董事,因而必须履行作为董事应有的注意义务。例如,美国新泽西州商事公司法中,要求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所有董事必须遵守通常注意义务标准,不得因其挂名、顾问而例外,而且,任何股东皆有对其提起诉讼的权利。由于责任重大,独立董事往往购买保险以防不测的风险责任。
英美公司法采用独立董事制度及其近年来的发展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主要原因在于:首先,所有权与经营权(控制权)分离、现代公司管理的专业化和技术化要求以及大量股东对投机利益的追求等,使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可避免地旁落于经营管理人员之手,造成股东大会乃至董事会的形骸化[14].而为了公司利益,对这种控制权的反控制实属必要。但由于英美大型公众持股公司的股东人数众多、股权高度分散,“大量股东使成本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15]事实上不可能由各个股东分别或共同监督和控制。而且,由于搭便车问题的存在,单个股东进行监督的动力不足,因此聘人看守经理人员成为必要(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等)。从公司以外借助“外脑”力量,对于弥补自身信息、经验等业务或技术上的不足-尤其是对于克服内部利益掣肘-不失为明智选择。而且,通过对外部董事的构成、来源等的营造,也是发展公司的公共关系和树立良好公众形象的一个重要途径。(在美国,担任独立董事的主要是资深的公司高级主管或大学教授,也有政府部门的退休官员等。)其次,与德、日等国不同,英美公司的治理结构一直采用单层制或一元制(英美法一贯强调股东自治,一般认为股东自然会关注管理层的制约)。即只存在股东大会与其选举产生的董事会这一层结构关系。既不存在双层制或二元制条件下那种位于股东大会之下、董事会之上的监事会;也不存在并列制或混合制条件下那种与董事会平行的监事会。从公司组织上看,监督机构内含于董事会之中。从这种既定传统的结构关系出发,为了加强对公司内部人(经营管理人员)的权力监控尤其是财务约束,有必要在董事会内部以相对“独立性”的力量增加监督资源、强化制衡关系。这样,一方面尊重传统、保留传统的制度优点(如经营权力自主、节约成本等),避免过度变革带来结构性震荡;另一方面,尽力克减权力专横与滥用、相关利益者共谋的道德风险或自我监督的不力等弊端。当然,实际上,英美公司监督机制的构成并不单在公司组织内部完成(参见本节后面有关内容)。最后,八十年代以来兴起的股东权利运动也促进了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这一运动使董事会在最为重要的公司事务管理方面受到股东会的约束,股东在董事寻求表决时能够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条件,法庭则通过严格执行董事义务来维护股东利益。九十年代,美国出现许多著名的公司纷纷解雇首席执行官的。可以说,“即使在股票所有权高度分散的美国,所有权的作用也是存在和巨大的。”[16]而独立董事一般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提名,然后经股东会选举或同意,大股东没有特别理由不得予以否决,从而较少受内部人干涉而能代表公司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保护股东利益(主要是保护小股东利益)的要求。例如美国公司里的执行董事中,许多人本身就是大股东,经常出现的情况是董事长既是大股东又是CEO,因此,非执行董事主要是代表这些执行董事之外的投资者的利益,其实主要是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但是,必须明确,独立董事制度尽管在英美确有其存在的余地并且有所发展,但如果我们将其置于英美公司监督机制的大背景上考量,就不难发现,独立董事发挥的监督作用必须依赖于一定条件。而且,这种作用即使是必要的,也是比较有限的。首先,英美公司监督机制*并非主要由独立董事制度完成,更非单由独立董事制度完成。独立董事所组成的委员会或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委员会“与其说是董事会这个管理机构的组成部分,不如说是公司负责执行业务的管理机关的组成部分。”[17]独立董事的监督只是业务执行层面上、董事会内部的督导与约束。准确地说,是“透过执行(经营决策)的监督”。因此,独立董事所发挥的作用与其说是监督作用,不如说通过科学、公正的业务参谋、指导、决定而发挥董事会内部控制作用。
其次,独立董事功能的发挥有赖于与一系列相关的制度安排和环境条件之结合,舍此,独立董事的作用将顿失依凭、无由施展。这些相关因素主要有:(1)股东大会、董事会尤其是股东本身的制约能力。股东大会仍享有重大事务的决定权(如董事任免、重要财产处分等),并明确某些重要权力由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共享;董事会(内部董事和高管人员)自身具有直接的经营、执行方面的自律约束;股东拥有的现实救济手段比较广泛,例如中小股东享有提起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的权利、提案权、请求公司或多数股东购买股份的权利、、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英国),另外还有累计投票制、限制多数股股东表决权、多数股股东对少数股股东负有特别义务等法律安排。(2)臻于完备的具体规则。例如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规定的各种自律性规则、严格的信息公开制度、独立审计员制度(英国)、各项制度的具体操作规程等等。所有这些规则均融入有力的利益督导机制,由于对利害之趋避,这些规则往往能发挥积极的约束作用。(3)董事信义义务之传统。这一传统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均有重要的现实影响。一方面,相关的制度安排和法律规定、公司章程有关具体程序、责任等内容周密详备,便于操作;另一方面,以信义为内容的非正式规则(即有关董事忠诚、注意义务的理念、定势或者习惯、传统等)也发挥着积极的“制度”性作用[18],即能够降低成本。(4)经理市场的竞争。英美经理人才资源相对丰富,流动的人才机制是经理人员难于安枕无忧。(5)股票市场的压力。英美股市相对发达而规范,具有高度流动性。通过购并、接管形成更换经营管理层的压力。(6)破产风险的激励。破产将使经理人员饭碗被端、声誉受损,这是约束经理人员的重要力量。(7)机构投资者的监管。尽管与德国等相比,英美商业银行的监督作用相对较弱,而且,机构投资者并不总是与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一致,但由于银行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具有真正的商业化理性,而且实力强、影响大,其作为债权人或股东,能以有效的方式深入公司内部、关心并监督(或指导)公司经理层的行为,在参与公司治理、制衡公司内部权力方面有一定积极作用。
最后,还需指出,独立董事制度自产生以来,学界对其一直臧否不一、褒贬有加。不仅是该制度的某些缺点颇受诘难,甚至该制度存在之必要也遭到怀疑。关于董事之“独立”及其作用,反对意见主要有:(1)独立是不可能的。 “独立”难有明确、严格的标准;即使有这样的标准,也是不便操作的。更主要的是,“独立”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独立董事即使不为酬薪,至少也可能为自己所关注的权力、声誉、地位等所左右。而且,独立董事要想发挥作用,就必须出席董事会,且不得不与管理曾经常接触,以了解公司业务乃至秘密。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做到“独立”?事实上,独立董事往往与其他董事具有共同利害,他们所思所为大致如出一辙。(2)独立是不可靠的。即使做到严格按要求选任独立董事,而且独立董事确也“独立”行事,但这种“独立”对于公司究竟价值几何?“提倡设立独立董事的人的致命错误就是将‘独立’与公正混为一谈。”“如果独立董事独立于管理层,那么他事实上不对任何人负责,没有理由相信这样一个人会比执行董事带来更好的业绩。”[19]另外,独立董事有无足够的时间、精力和必要的素质、能力,从现实来看也不无问题。不少独立董事逃避风险、见风使舵,看行政总裁脸色行事,实际上仍受制于管理层。他们的作用仅是过阅一下提案或者仅是“坐在桃花心木桌子旁享用免费午餐”[20]而已。因此,一些执行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司照样存在监督不力问题。(3)独立是矛盾的。在独立董事自身的报酬与监督动力之间、监督效力与“介入”深度、独立程度之间往往存在极大的矛盾。如果独立董事在公司有所取,则难保其决策不偏不倚;如果无所取,则又可能不负责任。同样,如果介入公司管理过深,则不可能保持中立;如过对公司事务知之甚少,则又不可能实施有效监督。因此,独立董事不得不经常面对两难境地而无所适从。(4)独立是不足够的,在某种情况下甚至有害无益。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公司首先应作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21]而存在,许多公司不设独立董事照样富有成效、甚或更有成效。尽管为了抑制权力滥用的危险,监督和控制确有必要,但公司完全可以通过独立董事以外的方式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独立董事的存在一方面并没有改善公司监督,另一方面却增加了管理费用和实质不公,公司的控制者得以在“公正”的外貌下心安理得地推卸责任。有学者认为,“总的来说,独立董事的机制在美国算不上是成功。”而在香港,“独立董事不仅是不必的,还是有害的”。一系列的实证研究结果显示,迄今为止,独立董事只是在特定交易中可能起积极作用,但作为一种制度的总体效果至少是“不清楚的” [22].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体系;小微企业;贷款风险
1引言
在社会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小微企业是社会经济体系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为国民经济增长提供了较大的帮助,但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问题。小微企业在运行中,一部分企业管理模式并不适合企业发展,经营期间也会存在着资金短缺的问题。小微企业在我国信贷市场中,一般情况下都是向其他中小微企业进行借款来获取资金支持。小微企业一般存在着企业和个人资产不明确、财务账目混乱的问题,为保障供应链能够稳定发展,必然需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的问题,进而保证供应链金融发展效果。
2供应链简述
站在商品从生产到销售整个过程的角度上来说,供应链就是某个商品从材料采购,再到半成品、成品,最后借助网络平台销售出去,经过物流的运输到达消费者手中的过程。也就是说,供应链是将商品材料供应企业、商品制作企业、商品分销企业、商品零售企业以及消费者集中起来形成一个链。在整个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竞争能力比较强,一般规模比较大,也正是因为核心企业地位的强大,它们一般都会在商品交货方面或者是价格等条件上占据一定优势,通常情况下会对上下游企业提出较高的条件,而这些条件最终会为其他企业的盈利带来一定的压力。而承受这些压力的正是上下游企业,多数是小型微利企业,这一类企业在银行融资方面优势并不高,在得不到金融资金支持下,很容易导致企业资金运转紧张的局面,进而导致供应链平衡问题,这些是供应链金融体系产生的一个内在因素,许多金融机构针对这个需求点,结合各种资源为这一类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形成了一个供应链内提供金融资源,供应链外提供服务的局面。一般在小型微利企业经营中应用供应链金融体系比较多,在供应链中,小微企业可以与核心企业直接合作,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小微企业贷款困难的问题,同时也可以为企业节省贷款成本。在供应链中,金融机构是以一个合作受益者身份存在的,因此,金融机构若是想获取更多利益就需要保证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尽可能地将供应链中单个企业面临的问题,转化成整个供应链能够控制的问题,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贷款风险几率。
3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
就小微企业而言,银保监会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为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和方式,在整个供应链中,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充分融入核心企业当中,整合供应链各个企业合作过程的相关信息,对物流和资金信息进行深入分析,为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将现金管理、结算、融资等集中起来,形成一套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小型微利企业融入供应链金融中,促使供应链金融发展快速增长,但同时也为供应链金融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和管理问题。例如,企业以虚假交易活动信息、不真实的债务协议等,骗取融资资格,导致供应链金融风险增加。
4供应链金融体系内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类型
4.1操作带来的风险
一般情况下,操作风险有2方面,分别是商品监管不力产生的风险和内部操作、管理产生的风险。所谓的商品监管风险就是银行掌握的商品信息与商品在仓库的实际信息不相符,这种情况一般是信息滞后产生的,这种过错无论出现在哪一方,都会对另外一方产生影响,由此导致质押商品监管问题。内部操作风险指的是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不完善导致风险存在,而管理风险通常是因为管理不到位产生的影响,实际上,发生这样的问题主要是管理层对企业内控意识不高导致的,久而久之,供应链金融体系在企业正常运作时,就会存在诸多风险。
4.2市场带来的风险
在我国,金融市场波动比较大,导致金融汇率不断变化,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企业质押物价格在某个时间内呈现出较大的波动,因此,金融机构在确定企业质押商品的同时应当对商品价格波动进行分析,对于价格上下浮动较大的商品,以及一些处理起来比较难的商品并不适合作为质押物,金融机构应当明确这一点。如果金融机构强行处理这些商品就会出现风险问题。例如,不合适做质押物的商品在进行质押期间,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质押物价格下降,这样就导致了质押物与贷款额不相符的情况,若是企业不肯再提供质押物,那么就会出现金融风险。
4.3企业信用带来的风险
小微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其自身经营和管理能力与其还贷能力有直接关系,因此存在着一定风险。例如,企业商品不是由正规渠道得来的,就很容易被没收,进而导致企业产生损失,由此引发金融风险。再如,企业并不具备商品的使用或者质押权利,那么商品自身就有非法性质,这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也可以说是企业的交易信用不良,日常经营中就会存在诸多问题,导致风险增加。
4.4法律带来的风险
现阶段,供应链金融体系得到了快速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法规的制定就比较滞后,跟不上当前的发展趋势,为此,供应链金融体系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法律上的风险。就以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而言,实施目标主要是动产质押,在《担保法》中形成了明确的规范,但是在实际执行上,存在着部分条款和规范概念模糊、过于原则化,并且执行效果不理想、强制性不高等问题。另外,合同条款不明确也会导致风险发生,还有商品的所有权问题也会产生风险,由于法律不健全,对风险的法律保障就不存在了,长期以往,只能促使风险不断增加。
5小微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体系内风险管理的对策
5.1对市场准入标准加以明确
为有效减少小微企业的信贷风险,信贷机构需要对自身在信贷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找到产生的因素,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建设有效的信贷市场准入体系。首先,对小微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定其企业信贷等级,建设科学的准入资格,促使小微企业能够符合贷款机构的放贷要求。其次,应当保证供应链上的企业能够相互联系,将核心企业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以此来引导其他企业,进而实现提升管理效果的目的。最后,信贷主体企业需要保证自身市场竞争力,以此保证具备还款能力,保持自身良好的信贷信用。整个供应链核心内容就是核心企业,同时也是制定和执行制度的一方,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具有担保的作用。为此,有关机构应当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关注力度,在交易的基础上,加强对质押物风险防范的措施。另外,作为商业银行来说,在选择抵质押物方面,应当选择一些市场量比较大的资产,且该资产的价额变动不大。此外,在验收资产时,应当严格审查资产的来源是否合法、真实,进而降低信贷风险发生率。
5.2优化管理现金流的方式
贷款机构内部都应当设立现金流管理控制制度,与贷款企业签订明确的贷款协议,贷款过程中,除了要严格按照规整制度流程进行信贷业务,还需要跟进企业经营动态,在提升现金流管理的基础上,确定资金流动方向。为了能够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发生,金融机构可在企业同意后,对企业内部资金动态进行监督,对资金实际使用和流向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督效果,保证企业还款信用。此外,金融机构还需要深入分析企业财务信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检视财务报表,进而保证企业还贷能力在可控制范围内,综合评价小微企业信贷资质,将贷款风险降到最低,为贷款机构的经济效益提供保障。
5.3建设线上金融业务
为促使供应链上的各方企业能够有效连接,金融机构应当适当采用对策,将核心企业以及上下游企业相连接起来。金融机构可以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来保证供货企业、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都能够顺利运行。金融机构在取得信息资源后,还需要对其进行统一管理,最终进行分类管理。企业在日常运行过程中,还需要简化工作流程,保证供应链能够融入企业经营中,进而减少融资成本,实现规模效应。另外,供应链金融要想在企业中得以实现,就需要借助科学的力量,建设互联网平台,在供应链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的基础上融入网络平台,对买卖双方进行有效的协调,提高信息作用。在保证供应链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做好风险识别和警示工作,保证供应链运行效果。
5.4有效规避信用风险
就目前而言,很多金融机构的业务已经逐渐朝小微企业方向发展,导致供应链金融模式产生了较大的变化。为有效避免金融银行信贷风险,可以对产品进行多品种设计,可以设立以下几种业务:第一,资产证券化,所谓的资产证券化指的是金融机构为转移风险,可以将企业中的应收账款作为信贷抵押担保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证券的发行销售应当公开化。第二,设置衍生产品,这种业务是防范商品风险的一种方式,通过购买产品的期权,从而降低供应链金融风险,在购买时需要注意看跌期权,以此防止由于价格上下浮动而产生的信用风险问题。第三,保险商品,是为了防止商品发生意外而出现风险的方式,也是转移风险的一种手段,金融机构可以要求企业为信贷抵押物品提供相关保险,并且获取商品转让后的损坏赔偿权。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商品在运输或者库存期间发生意外,都有保险公司承担损失,而这个损失则由金融银行收取,进而保证金融机构的资产安全。第四,金融机构可以采用外包非核心业务的方式来提高自身竞争优势,金融银行可以与物流公司进行合作,通过物流公司对商品的运输和保管能力提高商品安全性。另外,金融银行也可以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线上业务办理功能,利用网络技术的科学严谨性,对信贷风险进行科学防范。
5.5信贷合作后的风险防范
在信贷中,企业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考虑,就信贷问题建立起风险管理意识,达成协议后,信贷机构需要对风险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对企业经营过程进行监督。信贷业务完成以后,贷后风险管理主要是对企业发展开展跟踪和监督工作,其中包括商品物流、资金使用流向、质押商品有效性等,现实中,企业与信贷机构之间会形成合理的合同关系,合同中将会明确显示各方权利义务,为企业自身经营情况提供保障,同时信贷机构还应当积极去监督、分析资金使用情况。此外,信贷机构还需要对企业质押物提高重视,密切关注其价格和安全性,建设一套健全的市场价格信息方案,若是质押商品的价格过低,信贷机构可以要求企业增加质押商品,这一点应当自签订合同时加以明确。另外,信贷机构还应当对物流公司实施监督工作,进一步降低信贷风险发生率。
5.6加强法律层面的管理
企业风险管控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建立在企业整体管理体系中,供应链金融管控属于特殊风险管理,因此不仅仅是要融入企业管理中,还需要制定特殊的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基础在于供应链金融体系运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现阶段,供应链金融体系中具有较多的银行、企业参与,一旦发生纠纷问题,就为调查取证带来了一定难度,所以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各项业务的开展都合法,同时强化内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就政府而言,应当对供应链金融整个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审查交易是否真实、合理,并对此进行分析。另外,银行保险机构也应当积极与各个相关部门进行交流、沟通,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此外,应当重点把握供应链数据分析,保证网络良好,为小微企业信贷提供便利,可以在供应链金融体系中融入物联网技术,也可以进一步提高区块链技术。
6结论
综上所述,对中小微企业来说,供应链金融不仅能够帮助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同时也能够有效缓解企业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采用供应链金融体系进行信贷业务,不仅能够降低金融机构在贷款中存在的风险,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收益,但是在供应链金融体系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了各种各样的风险问题。为此,需要提高防范风险意识,采取动态监管方式找到供应链金融体系中的风险隐患,采取一系列手段进行及时处理,提前做好预防措施,最大程度上降低损失度,促进供应链金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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