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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企业;风险管理;内部审计;问题;对策
一、内部审计及其在金融企业风险管理中主要作用
1 内部审计的基本理解
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开展的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从机构设置到人员配备等各个环节均属于企业内部行为。针对企业内部审计特点,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出版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将内部审计界定为,“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工作和咨询活动”,内部审计目的在于为组织增加价值同时提升组织运作效率,在此过程中,它以系统化、规范化方法评价企业风险管理、风险控制、风险治理程序等,来达到提高风险管控效率、推动组织目标实现的目的。目前,我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的理解为,“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与评价活动”,在此活动中,企业借助于审查、评价经营活动和内控适当性、合法性、有效性等行为,帮助实现组织目标。作为风险控制的一大有效工具,内部审计在企业尤其是金融企业的县管理中日益发挥出极大作用,金融企业开展内部审计的现象越来越普及,内部审计之于金融企业的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防范等产生了更加积极的影响。
2 内部审计在金融企业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对金融企业而言,内部审计是其进行风险信息沟通及监控检查的有效措施,尤其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金融企业所遇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极大变化,各类风险因素增多,为了更好地改善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金融企业必须将内部审计所具备的更多职责和使命更加充分发挥。
首先,通过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所处环境变化的分析,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是否需要更新、能否监控新的风险等一系列问题,都考验着企业管理者的水平和公司整体运作状况,即内部审计实时识别与检查金融企业风险管理过程。其次,内部审计还在金融企业风险管理中起到管理与协同作用,就目前金融企业组织结构来讲,内部审计机构往往处于企业董事会、总经理与各个职能部门之间,该机构位置的特殊性使内审人员兼具金融企业长期风险策略人、各种展露决策协调人的角色,则内部审计既能客观地站在企业全局角度对金融风险进行分析和管理,又能从企业利益和实际情况考虑,对风险加以识别和评价,并提出防控风险的相关建议和调控措施。同时,内部审计能对金融企业风险管理发挥顾问和咨询作用,特别是内审机构独立于管理部门这一客观优势,使得内审人员可保持客观立场,分析风险假设条件、以科学方法评价风险,还将所作风险评估意见可直接上报董事会,最大程度上化解企业经营风险。此外,由于内部审计可与相关部门有效沟通,且充分利用内审控制的有效性规避行为,则内部审计还在金融企业风险管理中具有实时报告和有效防范作用。
二、内部审计在金融企业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及质量控制
1 当前内部审计在金融企业风险管理中常见问题
由于旧传统与旧体制因素的影响,我国金融企业在公司治理上的不足严重制约着其自身发展和完善,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计划管理、高度集中行政约束都是金融企业存在的明显特征,历经多年改革,我国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已发生较大转变,但向实质性转变进展速度仍显缓慢。加上陈旧观念、落后管理模式的干预,很多金融企业内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水平都有待提高。
再论及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组织框架,其仍然处于初步建设阶段,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滞后,企业所有权、经营权等相互分离与制衡状况不尽人意。比如企业内部控制权威性弱化,内控活动多由经营者主管,在生产经营业务活动中,内部审计控制作用无法充分体现,金融企业在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方面有效性、及时性等都有待提升。
同时,由于金融企业内部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数量偏少,且大多疏于掌握专业化、现代化风险管理理论及风险计量技术,当前多数金融企业风险管理体制独立性仍然薄弱,其受到外界干扰因素也较多,最终造成企业风险管理基础不稳。而一直以来,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方法甚为陈旧这一客观现实,又加剧了金融企业在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度量、风险监测时,科学性、规范性不够,进而给外部监督、市场约束等外部监管也带来一定难度。
2 完善内部审计在金融企业风险管理中的质量控制
长远来看,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已成为我国金融企业改进公司治理结构以及提高企业发展能力、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的基础所在。换言之,在当前国际国内社会经济背景下,我国金融企业应积极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这意味着金融企业必须完成两大任务,一则建立独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则金融企业需致力于先进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和独立风险管理部门的建立,在此前提下,以科学的风险管理模式全面管理各类风险,以科学的风险识别、衡量、监测、控制、转移方法,对风险进行全过程管理,以部门间、上下级之间协调联动管理方式实践企业风险管理职责,并立足于促进业务发展建立增值型风险管理体系。二则改善内控机制,推动公司治理机制的良性运行,现代经济管理学认为,防范金融风险须先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做起,金融企业应借助于科学的决策体系、高效的自我约束及激励机制,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大企业盈利水平、提高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
具体到操作实务,金融企业应坚持以人为本,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政策水平,以客观、公正、廉洁的立场执行审计任务・要求内审人员培养自身过硬的业务能力,熟知风险管理的专业知识,增强企业管理宏观意识,内审人员还应善于学习、强化知识,对审计标准、程序、技术等方面的改进情况详加谅解和掌握,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济活动原理范围内,对企业内部展开经济监督、鉴证与评价活动。金融企业应坚持服务原则,强化内审工作的服务工作,以正确的思想和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高质量的内审服务;针对企业内部不同的部门采取不同的视角,实施客观、独立、有区别的分析研究,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寻求解决对策,以有效防范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内部审计寓审计于日常服务之中,巧妙发挥内部审计的审计与服务职能。金融企业应注重金融监督、优化经营环境,据国际通行的现行会计准则、管理观念,企业应实现与国际社会的良性接轨,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市场约束机制,有效剔除存在严重问题的金融机构,加强金融行业正常化发展,促进金融企业全面提高。
(一)体制性因素
(1)财政无力向国有企业注资。(2)过分倚重于银行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直接融资从无到有,而且发展较快,但至今也未改变间接融资占绝对比重的格局。(3)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明确。
(二)制度性原因
(1)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与赶超型发展战略。(2)国家垄断信贷制度与银行主导型的融资制度。(3)经济主体信用道德沦丧与社会信用环境恶化。(4)银行体系缺失,规章制度不健全,信用基础脆弱。
(三)其他因素
除了体制性原因和制度性原因以外,还有其他一些原因也加大了我国的金融风险,主要有(:1)企业经济效益低下。(2)金融机构防范控制金融风险的意识差。金融机构缺乏风险意识,内部管理混乱,违规经营比较普遍。(3)金融机构粗放经营,管理疏松。此外,经济结构失衡,金融法规不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缺乏法律手段的保障等。
二、防范与化解
(一)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按照党的“十五大”报告的精神来进行。为使国有企业自主经营,就必须进一步明确国家和企业的权利和责任。
(二)对国有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
我国国有银行名义上具有法人地位,实际上却无法人所必须具备的财产经营权,其经营活动也缺乏来自所有者的有效监督约束,以致出现“内部人控制”和不能回避政府干预的状况,无法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改变这种现状的根本途径是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推进国有银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即对国有银行进行产权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三)发展资本市场,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
发展资本市场,拓宽投融资渠道,有利于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居民也可以直接将结余货币的一部分用于投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居民对银行的高债权。
(四)弘扬适应市场经济的信用道德观念
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与金融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重新培养全民的信用道德观念,优化信用环境,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基础。
三、结语
【关键词】中小企业 金融风险管控 国家扶持
我国中小企业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涌现出了众多的中小企业,正是中小企业自身的生命力才推动我国经济飞速的发展。但是随著全球化趋势的加剧,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在这样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之下,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尤其是在金融风险上的问题越来越成为阻碍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再加上中小企业本身所具有的投资规模小、资金以及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等劣势,很难应对随之而来的各种金额风险。因此,在当下社会经营环境之下,如何在扶持中小企业的同时做好金融风险管控,成为中小企业面临的最严峻、最现实的考验。本文将从中小企业金融风险形成原因与表现、国家在做好金融风险管控上的策略以及中小企业自身防范金融风险的举措三方面,来具体分析我国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金融风险问题。
一、中小企业金融风险形成原因及表现
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数量众多,比较分散;覆盖面广,涉及众多经济领域;经营方式灵活,同时在管理上也表现出不够专业化的特点;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和技术成本都相对比较低,多余劳动密集型产业。正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殊性,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资金回笼慢、周转困难,难以适应市场发展速度等问题,从而引发金融风险。
首先,中小企业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主要分为两大方面:一是外部环境的影响,二是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从外部环境上来看,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成为中小企业面临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国家的金融政策、市场规律的作用、国际国内的经济环境等等,都是外部环境缩设计的内容。外部环境所表现出来的多变性,直接影响中小企业的相关财务决策,一旦没有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则必然会引发金融风险,而且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又决定了对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很难做到了如指掌,出现金融风险的几率也就比较大。从中小企业自身来看,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无论是在起步上、规模上、管理上都具有一定的弱势,起步晚、规模小,自然承受风险的能力就弱;在管理上短时间内也很难形成适合自身发展的管理体系,自然在财务管理系统上也不够优化,除此之外,中小企业对于风险的防范意识也相抵薄弱,将更多的工作重心放在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上,这些都会增加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而且,这和中小企业自身所配备的人员也有密切的关系,从领导层面上来看,中小企业的领导大多不是科学的管理人出身;从财务管理人员来看,与大企业相比,人员的财务处理能力也有限,金融防御意识相对薄弱,这些都会导致在财务金融管理上出现混乱的状态,从而引发金融风险。
其次,中小企业在金融风险上存在特殊性,只有系统了解金融风险的具体表现,才能提出根本性的解决方案。第一,中小企业在融资上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一方面,从企业的外部融资上来看,由于受运行规模、投资有限等硬性条件的限制,中小企业很淡争取到股票上市的机会,所发行的企业债券也是有限的,因此,在外部融资上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另一方面,企业的内部融资上来看,中小企业一般建立的时间都比较短,自身的信用保证能力差,很难今早自身的仍唇行融资,导致中小企业本身在融资上就承受着巨大的风险。第二,中小企业在资金的运营管理上存在着极大的风险。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资金的运用管理上相对自由,自由之下必定会带来不合理的表现,表现为营运资金管理水平较低,资本运作不合理,这就很容易导致企业陷入财务困境。中小企业资金管理不合理,具体表现为:企业资金缺少使用计划、缺乏日常管理、流动周转率低、资金结构不合理,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中小企业的金融风险。第三,中小企业在对待金融风险的态度上也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大型企业凭借自身的优势,可以有效地将金融上的风险转化为机遇,而中小企业不同,一旦遭遇金融上的风险,中小企业更多地是承受损失。因此,中小企业在金融、财政的管理上,很好考虑对于金融风险的预测和利用,而更多的是回避,自然也就无法将危机转化为机遇,自我处理、承受金融风险的能力有限。
二、国家在做好金融风险管控上的策略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上,还面临着保护性法律法规不完善、国家管理体制不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等众多外部因素,发生金融风险的几率比较大,需要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如何在扶持中小企业的同时做好金融风险的管控,成为当前国家、政府以及中小企业自身所关注的重要问题。
首先,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尽可能的完善相关的金融政策,给予中小企业更多金融上的扶持。融资渠道非常的关键,尤其是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只有掌握好的融资渠道,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活水”。国家也地方政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积极出台相关的政策,支持中小企业选择上海、深圳等地区进行融资,一方面,可以有效地保证融资渠道的多样化,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更加的规范化、现代化。此外,还可以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债券的形式进行融资,实现企业的债券由规模化管理向质量化管理转变,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对中小企业不利的规模的要求,这样便于一些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来进行融资。与此同时,很多中小企业会试图通过银行贷款的形式来进行容日,这也是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在这一过程中,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国家可以适当扩大贷款的抵押率,当然,要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规模的企业、不同类型的企业来实行弹性的贷款抵押率。这样既能增加中小企业的信用带框,环节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能有效地控制金融风险,不至于风险失控。鼓励中小企业积极进行创新,也是合理管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在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国家可以有效地加大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例如,可以通过奖励资金的形式来刺激中小企业的创新,还可以通过组织各类形式的创新活动,来完善对于企业创新的奖励或扶持,保证中小企业创新的资金,才是最根本的。
其次,国家要继续极大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尤其要增加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扶持。第一,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引导,同时减少行政上的干预。一方面,要在企业发展的方向和动态上进行引导,例如国家有关企业的政策、发展规划以及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企业配套设施建设上的引导,如引导中小企业与国家的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障体系相挂钩,减少企业金融风险给员工带来的危害。减少行政上的干预,旨在发挥市场的禁忌调节作用,依靠企业自身的发展来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第二,针对不同的企业类型,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数量众多,而且涉及面极广,甚至可以说已经覆盖了经济的各个领域,不同类型的企业会面临不同的发展问题,例如,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与西部相对落后地区的中小企业在发展上就面临不同的问题或者是不同程度的问题,因此,在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时,要“对症下药”,这样才能保证资金支持、政策支持的有效性,也对金融风险进行管控要考虑的因素。第三,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着众多的缺陷,无论是在进一步发展上,还是在应对金融危机、金融风险上,能力都是有限的,因此,国家应该将更多地精力放在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上,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则是保护、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三、中小企业自身防范金融风险的举措
提高我国中小企业自身的金融风险意识和管控能力,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性举措,笔者建议,要增强中小企业的金融风险意识,提高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至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对外部环境有一全面的认识,提高企业群体成员的风险意识,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中小企业要想持续发展,必然要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而且外部环境也是中小企业金融风险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对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银行的利率变化、外汇汇率的变化等相关内容,中小企业都要有一个全面、准确、及时的认识,这样才能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企业的金融、财务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从而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此外,在对外部环境有所关注的情况下,还要保持企业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这样才能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开展。企业成员是企业能够持续发展和进步的核心力量,企业成员的防范意识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切实的利益,而且对于企业在面临金融风险时的态度也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且防范金融风险并非是企业财政部门、财政人员的责任,这关系企业中的每一个人:只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有着强烈的风险意识,才能带领全体企业员工做好防范工作;只有企业中的每一个人都E能够参与到金融风险的防范工作中,发挥团队的效应,才能将风险的防范机制做到最好。
其次,中小企业要积极建立并完善企业财务内部的管理机制,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体系,减少金融风险出现的几率。企业内部的控制机制是保证企业管理有序开展的保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政策和管理能否得到落实、企业战略目标能否得到实现,同时,也是合理控制企业财政状况的有效机制。从目前中小企业的内部管理情况来看,主要表现出以下的问题,第一,集权化的管理模式,导致企业在管理上存在极大的缺陷,以至于在资金财政的管理上也存在问题;第二,管理层面的责任制不够完善,以至于企业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引发风险问题;第三,无法形成健康、合理的企业文化,使得企业在战略目标的实现上缺乏软实力的支持。这些内部管理上的缺陷,直接影响到企业对于财政、金融管理上的控制意识,而要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体系,保证企业财政的管理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对于企业财政的管理,不可仅观众资金的输入和输出,还要对于财政上所存在的风险有一定的评估和预测,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减少金融风险出现的几率。从长远来看,风险评估机制至少应该包括风险预测和风险处理两大方面,对于企业所有的业务都要有一个全面的风险评估,这样才能既保证业务开展的效率,同时也能够防范风险的发生;在风险的处理上,要做到正确的区分风险的大小,对风险进行具体的分析,试图将风险转化为机遇,或者将风险的损失降到最低,以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第二,要建立相应的财政监督体系。对企业内部的财政状况进行适当的监督,不仅能够保证企业内部管理的有效性,同时也能确保财政管理在透明的环境中运行,从而减少风险的发生。而且只有对企业内容的管理以及财政的管理进行一定的监督,才能发挥评审和复核的作用,保证实施的有效性、正确性,当然,要对整个企业的内部运行有一个全面的监督,这样才能发挥尽可能地减少风险的发生。第三,要建立企业内部的信息沟通渠道。部门与部门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部门与员工之间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才能对企业运营中发生的突发状况进行及时的处理,保证企业运营机制的开展,这样才能保证财务上信息的流通性。对于企业的财政来说,一个健全信息系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保证资金的合理分配,同时还能够掌握资金的回流情况,以便及时作出相关的调整,这样才能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总之,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以及中小企业自身的缺陷,可见,保障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增强中小企业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管控风险的能力,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同时,需要国家、政府以及中小企业自身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金剑,姚正海,周文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财务风险控制的方法与对策研究[J].商业经济2010(21):52-53.
[2]毕佳.政府对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0.
关键词:小额借款 风险 管理 控制
当前,小额贷款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在具体运营和操作层面始终面临着诸多风险。如何控制和降低金融风险,是一个重大课题。本文主要叙述了小额贷款的操作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小额贷款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内部管理风险
内部管理风险是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管理机构不健全、风险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完善、信贷人员专业能力不强等造成的。
首先,信贷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管理机构至少应包含贷款调查部门、贷款审查审批部门和贷款审计部门。贷款调查部门负责对贷款进行调查和评估,同时做好与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贷后管理。贷款审查审批部门负责对业务部门和调查部门提交的贷款进行审查。贷款审计部门则负责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领导反馈审计结果。但当前一些贷款公司在管理机构上设置不合理或不健全,人员配置也不完善,导致贷款流程不完善,造成一定的风险。
其次,风险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完善。缺乏相应的风险管理与控制方法,业务操作流程不合理,操作不规范,导致贷款管理混乱,贷款风险高。
再次,信贷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强。一方面,存在信贷从业人员道德素质差,有索要回扣、收受贿赂等现象。另一方面,一部分信贷评估人员缺乏专业水平,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学习不够,分析、评估能力差,无法及时有效地发现贷款风险。
(二)流动性金融风险
抵御风险能力与公司资金流动性水平直接相关。由于制度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当发生金融风险时无法扩大资金来弥补资金空缺,容易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三)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
在小额贷款发展的历程中,常常遇到借款人资不抵债、或躲避债务的现象。一方面,这是由于小、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不善或为了贷款而对资产实力进行造假,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小额贷款公司对贷款人的债务信息掌握不全面,不能及时根据贷款人的债务偿还能力或资产实力调整贷款发放。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金融市场(如利率、汇率、信贷资产价格)的波动而可能导致的金融企业蒙受损失的风险。比如,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前的法律环境及金融环境下,随时面临可能被改制转型的风险,或者小额贷款公司受市场经济影响较大,如果经济发展萎缩则贷款难以安全回笼的风险就会提升。
二、风险控制的措施
(一)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做好客户风险分析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制定合理、全面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是提高抗御风险能力的重要工作。主要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应该包含贷款业务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办法、贷款调查评估办法、贷后管理制度、违规处罚制度等。
同时,要切实提高信贷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够认真分析借款人的诚信情况、经营能力及经营情况、资本情况、抵押质押财产价值与性能等,确定是否有按期偿还的能力,确保贷款安全回笼。
(二)建立风险预警系统
建立风险预警系统,能够有效降低小额贷款公司信息不对称性,确保信息收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能够全面监测市场经济形势、宏观调控政策、行业各项活动、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自身流动性水平及运营情况,并对信息指标、参数加以量化分析,从而促进风险控制方案的制订。建立风险预警系统,需要设置专门的金融风险信息采集数据库,通过对信息流加以分析、整合、匹配和分类,对新的政策、法规等加以有效收集。同时,加强对资产流动性、风险备付金比率、短期贷款比率等的分析,促进资金回笼,建立起金融风险预警指标,有效对风险进行预控。
(三)找准市场定位
小额贷款公司要抓住“小”这一特性,遵循“小额、分散、安全”原则,为各类小微和个体业户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不能贪大求全,盲目扩张、滥发贷款,从而增加金融风险。此外,小额贷款公司可积极设立基层营业网点,支持多种经营,使公司的投资多样化、分散化,减少各种贷款的关联性,从而优化贷款结构,分散风险点。
(四)严格程序,健全制约机制
严格办贷程序,首先要做到执行贷款“三查”制度,不能将其流于形式,切实提高放款质量。贷款基本制度包括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审贷分离制度,“三性原则”包括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三性”原则是确保贷款资金实现安全和效益最大化的根本。坚持贷款面谈制度对申请人的还款意愿从细节上进行把握。同时,严格执行贷款调查岗位责任制,通过健全制约机制提高贷款质量。
关键词:金融风险;成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2)05-0079-03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金融业务领域的日益拓展,金融业面临的竞争与挑战及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因素日益增多,金融风险也日益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如何规避和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当务之急。然而,要想有效地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就必须对我国现阶段金融风险的现状和产生的原因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从而才可能制定出有力的措施加以应对。因此,认真研究当前金融风险的成因及防范和化解对策,提高央行的监管水平,维护金融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金融风险的成因
金融风险源于经营金融业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是多年积聚起来的国民经济深层次矛盾在金融领域的综合反映。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方面的,也有主观方面的,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有金融内部管理方面的原因。总的来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逐步走向市场化,但人们的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违规违章经营是造成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逐步走向市场化,金融风险问题也随之突出起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然而,人们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陈旧的金融观念尚难以根本转变,特别是金融风险意识远未树立起来,一些错误的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有的人还认为,办银行是只赚不赔,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赚取利差,做的是无本生意,无风险。有的甚至认为银行的钱是国家的钱,亏了是亏国家的,银行亏损国家承担,国家也绝不会让银行倒闭。因此,一些企业千方百计逃避银行债务,向银行转嫁经营风险,一些银行经营者也同样缺乏风险意识,重业务拓展、轻风险防范,以为贷款放得越多越好,业务做得越大越好,盲目扩张业务,不惜血本揽储,置银行风险于不顾。更有甚者,热衷于违规账外经营,导致金融秩序严重混乱。且由于账外资金大部分又投向高风险的行业,形成呆账,无法收回,形成大量的不良债权,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这些都表明,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不规范运作是引发金融风险的重要因素。
2.银行迈向商业化,但银行商业化经营的外部环境条件尚差
一是行政干扰仍然存在。以前,银行充当着政府的出纳,现在银行的商业化要求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不再充当政府的出纳。但又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一些地方政府仍强令商业银行贷款、直接干预银行经营业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企业对信贷资金“强依赖、软约束”没有根本改变。由于企业改革滞后,尚未真正建立起“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机制。一方面企业盲目扩张的冲动非常强烈,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性很强,长期依靠银行供血维持生存的局面基本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不理想,偿债能力弱,信用观念淡薄,偿债约束软化,银行信贷资产本息难收;三是金融机构之间过度竞争。由于管理失控,近年金融机构急剧膨胀,超过经济发展需要。这些都造成金融资产高风险的状况,给金融业带来了潜在的风险与危机。
3.金融机构业务迅速扩张,但风险防范机制还很不健全,造成金融风险失控
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信用社、证券、信托等地方法人机构,数量多、规模小、资金实力弱,风险防御能力弱;二是金融机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地方法人机构多数股东社员大会、董事理事会、监事会名存实亡,经理权力失去制约。国有商业银行近两年在强化一级法人体制,健全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推行了授权授信制度、审贷分离制度,实行垂直稽核体制,制定了经营管理一系列禁令。但内控机制尚未健全,特别是前几年的金融混乱 留有严重的后遗症;三是风险的补救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在市场上基本上只“进”不“出”,对存在的问题一般采取国家包下来的方式去化解;四是由于一些管理者认为发展市场经济就是放权搞活,把分支机构视为独立法人,加上金融混业经营,管理混乱,使金融风险失控。
4.银行内部管理和内控机制不健全,造成大量的潜在风险
内部权力的相互制衡及相关岗位职责的互相制约是保证银行贷款质量,降低金融风险的坚实基础。但从目前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情况看缺乏科学、严密、有效的内部相互制约机制,包括贷款审批、发放、资金支付在内的一些金融业务活动。制度约束不严,有关人员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执行制度不规范,成了产生金融风险的内部漏洞。而且,一些从业人员素质低下,管理工作跟不上,对金融风险的严重性认识不够,风险控制不健全。商业银行长期以来重展业,轻管理,有些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为了追求本单位、本部门和小团体的利益,冒风险违规经营,加剧了金融风险。
5.人民银行的风险监管力量比较薄弱,金融监管机制不健全,缺乏力度和权威
我国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机制不健全,缺乏力度和权威。我国央行信贷资金管理和金融监管工作一直偏重于业务范围的规模控制和市场准入的机构批设,而对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防范金融风险监管不够。也无法对商业银行的风险作出灵敏的反应。尤其是在当前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混业经营的情况下,更加大了风险防范的难度。这些情况目前虽有一定的改观,但因监管法制不全,监管手段不硬,监管体制不顺,行政干预过大,以及员工素质不高,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还相当薄弱。在监管手段上,现有的金融法规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司法程序和执法主体不明确,操作难度大,加之行政干预大,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特别是对社会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问题,央行的监管更是显得力不从心,对金融分支机构的风险控制和救援手段更是空白,辖区法人机构(如城乡信用社)一旦发生支付危机,既无存款保险制度支持,又无央行给予资金援助,很容易诱发大规模的挤兑及至区域性的金融风险。
三、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主要对策
防范和化解我国的金融风险,必须针对我国金融风险的特殊性,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对于潜在的风险着力于防患未然,对已形成的金融风险力争化解,降低风险度。
1.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理顺银企关系,增强企业偿债能力,使银行和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市场法人主体。因为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实质上是国有企业风险的转移,要防范和化解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从根本上讲是要解决国有企业的风险问题。为此要着力解决两个问题:(1)要积极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改革,完善银行和企业对国有产权的制度,解决银行和企业的激励约束问题。(2)要加强商业银行特别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促进其自律机制的完善和金融监管微观基础的健全。同时要加大金融机构内部稽核监察机构的建设,充实力量,以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所造成的损失。
2.分离商业银行的政策性业务,减少政府对商业银行的过分干预,界定现有金融风险损失的归属,合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于政策性业务造成的风险损失,由国家承担;属于经营性风险造成的损失,应由金融机构自己承担;对于国有企业经营不善造成的损失,应防止其向银行转嫁,硬化企业预算约束。继续深化税制改革,避免信贷资金财政化。对于目前银行对国有企业的不良债权,可以考虑采用债转股以及资产证券化或组建国家特种清债信贷银行等方式解决。
3.制订货币财政政策时应考虑防范金融风险问题,防止金融风险随货币政策的松紧而周期性扩张。大力发展国债市场,为央行公开市场操作提供基础,减少货币政策的负面影响。尽快制定并实施合理消化包袱的财政金融政策,且政策的制定应兼顾各方面的权益,应把握在各方承受能力限度内。
4.加快金融市场建设和发展,使之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和完善。(1)扩大股票和公司债券市场规模,丰富金融产品的品种,改善市场结构。(2)增加金融市场的透明度,规范金融市场信息披露程序,建立健全资信评估体系,降低市场信息成本。(3)加快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立法,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尽快改变金融市场法律法规不健全的现状。
5.借鉴国际上商业银行通行惯例,规范我国银行信贷操作。并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我国的投资银行,建立产权交易市场,规范股市ST、PT制度,让经营不善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及时退出市场,使金融风险及时化解。
6.强化风险预警管理,层层落实风险防范责任制和预警制度,防患于未然。对金融风险要提前做好预防,要制定金融危机的处置预案,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及处置危机的方法步骤。一是要充分做好存款支付的准备工作,按规定交足准备金,留足备付头寸;二是要建立多道防线,各金融单位要保持必要的资金流动性,立足自身解决支付问题,要层层建立金融风险防范准备金;三是要层层签订风险防范责任制,实行风险防范分级负责,把风险防范和化解落实到实处。
7.加强央行对金融机构的监管。(1)应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当作一个系统工程,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科学评估风险状况,不断完善防范金融风险的方法和手段,转变政府职能,改变监管方式;(2)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的管理力度,严格任职资格审查管理,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应依法管理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严把准入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接管、终止、兼并、破产、清盘、拍卖办法。坚决、彻底地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4)应提高金融监管当局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5)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在微观上逐步放松金融管制,在国际上加强金融监管的合作。另外,要适当赋予央行分支行必要的风险救助手段,当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发生紧急情况,能给予必要的救助,如经批准动用存款准备金或发放抵押贷款,解决支付危机,防止引发区域性金融风波。
8.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合理选择市场化改革次序。(1)先充分发展股票市场和公司债券市场,实行利率市场化。由于目前股票和债券市场还不够发达,我国企业融资主要还是依靠银行间接融资,居民的资产选择也主要集中在银行存款上,如果放开存贷款利率,银行就会利用其在金融市场上垄断地位而把利率抬高到市场均衡利率以上,导致贷款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加大,金融风险增加。如果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较为发达,企业就可以自由选择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这样,银行就无法控制市场利率,从而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进而降低贷款风险,增强银行的安全性。(2)先实现利率市场化,后实行货币自由化(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如果利率还没有实现市场化就实行货币自由化,当短期资本大量涌入时,央行只能采取收缩货币供给量来抵消其影响,这将会给国内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如果实现了利率市场化,当国外短期资本流入时,国内货币供给量将增加,利率会自动下降,从而抑制短期资本的流入,而不会对国内经济造成不良影响。(3)先实现长期资本自由流动,再实行短期资本自由流动。这是已被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证明了的。
综上所述,我们要稳定金融,就必须在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中,深化改革,全面建立金融风险管理预警系统。
On the Causes of China‘s Financial Risks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XU Wei-zhong(Henan Institute of Finance Management, Zhengzhou 450008, China)
Abstract:Financial risks derive from various uncertainties in financial operation. Causes can be either objective or subjective factors, external environment or internal management. Under the current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financial risks are inevitable due to unpredictable market changes, increasingly fierce competition, imperfection of competition rules and other uncertainties. Thus,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study the causes of the present financial risks and acquire countermeasures in order to achieve a financial stability.
Key word:financial risks; causes; countermeasures.
(责任编辑:书明 责任校对:蜀丹)
【关键词】金融风险 内部控制 防范 措施
前言
金融风险指的是与金融有关的风险,如金融市场风险、金融产品风险、金融机构风险等。引发金融风险的原因来自与多个方面,如果有一家金融机构爆发金融风险就会影响到多个金融机构,所带来的后果会是非常严重的,有的甚至会给金融机构的生存带来威胁。目前我国正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但是城镇化建设的资金从哪里来,一谈到城镇化,全国一片相应,各地蜂拥而起,大量的花钱,都来搞城镇化建设,但是对于城镇化建设相关问题处理不好,就会促成金融方面危机的发生。一个银行倒闭了就一连串的倒闭,一家企业陷入债务危机,资金链就断了。就目前我国的经济形势来讲,如何使金融产业健康、良性的发展,避免发生金融风险,值得我们深入的研究。
一、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及特性
金融市场为经济发展所需资源的流通和配置提供了场所,并通过信息的传递,确保了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优化,对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即金融具有资金转化和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因此金融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金融可以使投融资水平和效率得到提高;能够促进技术进步,吸引使企业良性发展的优秀人才;还可以使企业组织结构和规模得到改变;能够促进区域经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金融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即可以使要素总量增加,又可以通过通过要素生产效率和投融资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金融对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金融产业受外因影响,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即产生金融风险,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信贷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外汇风险、市场风险、犯罪风险、金融国际化风险等。金融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普遍性、扩散性、隐蔽性和突发性。
二、发生金融风险的根源
我国发生金融风险的可能是在国家及银行,这是有我国的财政、银行及企业的制度所决定的。纵观我国的财政政策及财政规划,从国家财政预算到银行金融的转变,国家把企业资金供应推给了银行,这就为银行发生金融风险提供了前提。政策性贷款存在管理不佳,利用率低下,这就给金融风险增加了发生的途径。国有企业经营不良,但是仍享受着国家优惠的贷款政策,这又是一个增加金融风险的途径。金融风险可能来自借款人不履行约定的还款承诺;来自金融机构支付能力的不足;来自市场利率的变动;来自汇率的变化;来自国家宏观经济金融决策的不适时宜或失误;来自金融机构重要人员的违规经营;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变化;来自金融衍生产品的过度使用;来自金融机构的过快发展等方面。另外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缺失也是发生金融风险的一个关键环节。
三、商业银行产生金融风险的原因
商业银行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内部,如果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问题就会导致金融风险的发生。由于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时间还不算不长,一些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银行内部控制度还不健全,对相应的权力仍缺乏有效的制约方法。稽审及风险监督部门还不能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银行各部门之间、各岗位之间缺乏必要的制约监督机制;没有完善科学合理的业务规程,岗位分工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足够的控制机制;授权机制不完善,管理层对规章制度的建立不过重视,风险管理还相当落后等等都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
四、加强内部控制建设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金融风险危害的认识
要想使金融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与控制,就应从教育着手,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有关金融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尤其是让各级领导干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并做到从自身做起,对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给予关注,充分认识,及早判断,严格遵守金融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把一切金融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银行内部应该建立一套严密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的一种自律行为,是商业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级管理人员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的动态过程和机制。一个有效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主要由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等五个相互独立、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要素组成。其中,内部控制环境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其他四个要素功能的发挥。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制度。银行经营管理制度是建立商业银行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宏观制度基础,它是在国家法律制度约束下所形成的有关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范围的一种制度安排。根据各国法律制度的不同,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制度主要分为分业经营下的专业银行制度和混业经营下的全能银行制度两种模式。因此,在金融国际化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如果缺少防范金融风险的方法,就无法抵御金融风险的发生。所以为避免商业银行发生金融风险,就应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并做到认真执行。第二,建立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是由商业银行既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能够对商业银行产权关系实行有效组合、调节和保护的制度安排。合理的产权制度具有界定商业银行交易界限、规范交易行为、形成稳定的收益预期、提供有效的激励约束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内在功能。第三,构建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治理结构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管理过程中制度执行的基础,它决定了商业银行风险内部控制中的权力和责任分配体系,是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和权利分配体系的具体表现形式。第四,健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管理组织结构体系。内部控制管理组织结构是在特定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下,有关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决策、制订、组织实施和协调的银行内部组织制度安排。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管理组织体系是确保内部控制及时有效的前提条件,也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微观制度基础。第五,形成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文化。风险防范文化是商业银行风险内部控制制度中的一种“非正式规则”,它包括银行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风险观、风险内部控制意识和风险管理职业道德等。这些内容决定了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管理上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道德水准,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有着重要的影响。
(三)建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商业银行为支持国家大型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合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政策调整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在新的经济形势及金融体制下,建立完善的银行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是势在必行的。建立完善的信息监督控制系统,可以实现刚性管理和控制,实现银行业务现代化办公管理的同时,也可以增加内部控制效果,使银行业务经营更加安全和可靠。根据银行业务特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及银行经营特点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有效的实现银行业务风险评价并及时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四)完善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最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手段,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在当今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单纯的管理信息已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企业必须将管理信息、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融合起来,扩大管理的范围和深度,建立起对变化反应敏捷、灵活的管理信息系统(MIS)。完善的、强大的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可以确保安全保障机制安全性的大幅提升,可以满足用户对银行的基本要求。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可以对金融风险的发生做到事前预防,一旦发现金融风险有发生的迹象可以做到及时的控制,同时还可以实现风险发生后的监督和纠正,即对金融风险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控制。在对银行金融风险实施全过程监督和控制的结果就是实现银行长期赢利的目标,并且能确保银行各类报表的质量,完全符合报表可靠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要求。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还可以有效的督促银行认真执行相关的法律、管理条例、政策、计划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及程序,从而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结束语
商业银行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内部,防范银行经营风险,内部控制是根本的、主要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防范金融风险最有效的措施,内部控制建设包括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有效风险监控体系,建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自身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抓好内部控制,就抓住了防范银行经营风险的关键环节。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宏观调控的积极效应逐步显现,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价格调控总体有效,结构调整积极推进。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切实把握好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三者的关系,努力把物价涨幅降下来,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继续采取综合措施,维护我国经济和金融安全。我国应切实采取负责任的财政、货币政策,减少财政赤字,妥善处理债务问题,保持市场投资安全和稳定运行,维护我国金融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云国民.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效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科技资讯》,2010年03期.
[2]汪蓉,葛佳.构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管理机制.《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2009年第5期.
[3]裘冠民,魏喜爱.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青海金融》,1997年09期.
关键词:金融风险 经济 全球化
金融风险,指任何有可能导致企业或机构财务损失的风险。 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对该金融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具体的一家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因此,有必要研究一下对金融风险的预防。
一、我国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金融风险可以分为市场风险、制度风险、机构风险等等,但在我国最大的风险来自于传统体制的影响以及监管失效导致的违规。由于长期以来积累的体制性、机制性因素,包括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建设资金过分依赖银行贷款,银行信贷资金财政化;再加上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庞大的不良债权,导致金融资产质量不高。近年来,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不规范的经营扰乱了正常的秩序,一直存在大量违法违规现象,一些证券机构和企业(包括上市公司)与少数银行机构串通,牟取暴利,将股市的投机风险引入银行体系;一些企业和金融机构逃避国家监管,违规进行境外期货交易,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上市公司不规范,甚至成为扶贫圈钱的手段。加入WTO后,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完全开放的条件下,资本的自由流动将给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监管带来更多难题。
二、我国当前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1.信用体制不健全
中国商业银行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以来遗留的一些特性,导致了中国国有银行业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存在有较大的差距,金融市场上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在短期内无法得到改观,尤其是涉及公司内部经营、个人收入状况等方面的信息。比如,住房信贷和汽车信贷在前几年被认为是风险相对较小、收益较高的优质项目,但近期频频发生的违约现象正在改变这种观念。一些消费者购买多套住宅以至发生偿还危机,客观上也加重了银行业的风险。
2.防范金融风险意识欠缺
从中国的金融发展史可以看到,中国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破产倒闭的先例,我们没有巴林银行教训,没有日本兴业银行的遗憾,更没有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切肤之痛,于是社会各业中,对金融风险的危机意识很是淡漠,如为追求高息收入,高息集资,高息吸储的现象不断出现,甚至还存在着抵押房产,贷款炒股,置风险于不顾,盲目出资,这些都使金融风险的积存和滋生提供了养分。
3.信贷投放过快
应该看到,当前,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积极性仍然高涨。因为资本、经常账户的双顺差,大量外资通过各种渠道流入中国,央行不得不投放大量基础货币进行对冲。从贷款的结构来看,投资的大部分流向许多大型工程和基本建设,中长期贷款比重仍较大。由于长期债券市场的缺乏,潜在的金融风险又集中于银行系统。而银行系统通过发放大量新贷款来稀释不良贷款率的盲目扩张行为也隐含着巨大的危机在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社会信用环境不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商业银行自身的内控机制欠缺和风险管理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过快的信贷投放可能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
三、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策略
1.健全法制法规
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意识的淡薄,银行为了追求利润,不惜降低放贷标准,这一点我国金融机构应引以为戒。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员工金融伦理道德教育,加强普通公民的金融风险意识教育,使其认识到金融风险会对自身及社会带来的巨大破坏,从而有意识地避免风险,做一个稳健的参与人和投资人。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制定金融法律的实施细则,逐步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金融法制环境,依法实施对金融机构的设立审批和市场退出管理。同时,应积极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等级制度,通过社会信用机构建立起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缺失行为进行记录,从而对其获得资金产生一定的限制,对企业和个人形成软约束。
2.完善我国的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建立银行风险预警系统,适时掌握金融体系脆弱性的积累程度,预测金融危机爆发的可能性,为防止或化解金融风险提供科学依据。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主体的内部风险监管制度、授权授信制度、信贷风险与金融交易风险制度,采用定量的方法定期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等级进行测评,并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经济决策和业务管理。
3.稳定发展市场经济
中国还处于经济转轨阶段,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有效建立,诚信意识、内控机制、激励机制、创新能力还有待加强。因此,金融业的对外开放要有目标、分阶段、审慎有序地进行,既要积极、稳妥,又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做到趋利避害。要吸取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避免对外开放过早过急,影响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尤其要注意防范国际短期资本的冲击。资本市场的放开尤其要谨慎,因为对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的限制,往往是国内金融体系较为脆弱的国家抵御国际投机资本攻击的最后一道防线,资本市场一旦放开,再要完全管住资本项目是相当困难的。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从制度上防范于未然。要从根本上消除金融危机的各种隐患,就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大金融体制创新力度,紧跟现代国际金融发展的步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健全现代金融制度。
参考文献
[1] 张建学. 我国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其防范探讨[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 2002, (S2)
关键词:商业银行 金融风险 风险控制 内控机制
商业银行风险是在经营活动中,由于受事前无法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或使未来的实际情况变化与预期不相符,致使其实际获得的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从而导致商业银行蒙受经济损失或不获利,丧失了获取额外收益机会的可能性。中国加入WTO以后,我国金融开放程度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一方面,我国金融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不断创新出新的金融工具。然而,在这个相对开放的金融环境下,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也是与日俱增。一套完善的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体系尚未建立使得商业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加大。许多导致金融风险的潜在因素突出。另一方面,面对国际金融业的激烈竞争,国有商业银行要想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与国际化接轨,就必须进行制度的创新,在经营中加强风险管理。因此,要正确认识我国商业银行当前面临的金融风险,防范和控制新的金融风险产生,及早化解已经形成的金融风险,银行风险控制正逐步上升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系统势在必行。
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金融风险
随着世界金融自由化与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快,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呈上升趋势。从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经营与发展来看,存在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 信用风险
即获得银行信用支持的债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或不愿意遵照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债务而使银行遭受损失,造成逾期、呆滞、呆账等贷款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客户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信用不良,存在着大量的逃废银行债务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普遍较差,不良资产比率始终处于一个较高水平。据统计,截止到2003年6月末,我国金融机构按五级分类法计算的不良贷款合计为2.54万亿元(约合3100亿美元),不良贷款率为19.6%。在全部不良贷款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20070亿元,占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80%,不良贷款率为22.2%。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和存在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资本加大成为了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金融风险。资本金的质量与数量是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的最有力的保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大量不良信贷资产的存在严重降低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质量。使原本就自有资本不足的状况更是雪上加霜,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的最大障碍。
(二) 资本风险
即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不能抵补各项损失和支付到期负债的可能性。资本数量的多少直接反映了商业银行信誉好坏高低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商业银行经济实力的一项主要标志。2003年初银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表明在今后几年中,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但是,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 的国际最低标准,而目前银行的资产增长速度远高于其资本增长速度,资本充足率还将进一步下降。由表1可以看出,从1996年到2000年,大多数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不到8%。另外,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十分缺乏,如果达不到这个国际性的要求,这将必然加大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必然影响到与外资银行的竞争能力。
(三) 市场风险
在国际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大环境下,我国金融机构仍实行分业经营。由于现代金融混业经营业务日趋综合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通过等方式进行保险、证券等业务的交叉。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6月21日出台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就传达了允许商业银行向证券业扩展的信息。2003年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和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两个决定草案也为商业银行选择新的混业经营模式预留了空间。这些信息告诉我们国有商业银行已经进入金融的多个领域。由于它们既是金融市场活动的主体又是参与者,国有商业银行就不可避免的面临着金融市场里存在的风险。缺乏来自外部的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和规范经营控制风险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商业银行将面临着潜在的风险。另外,投资市场(包括证券,期货市场)运营不成熟以及相关的立法的滞后造成金融市场秩序混乱。投资市场的参与者主体企业缺乏有效的信用评级体制,从而危机到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这些都大大增加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
(四) 内部管理风险
内部管理风险即银行内部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不力而形成的风险。产权不明晰造成的国有金融资产的所有者缺位使得国有银行在经营管理上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从而加大了银行的内部管理风险。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银行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构的基础。但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总分行制的经营管理体制降低了资产质量的责任,给总行的统一管理、调度、核算带来了层层阻隔,产生了许多方面的经营风险。尤其是由于银行“内部人”利益等原因造成的金融欺诈和盗窃案件,使银行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现状
随着商业银行风险的增多,国有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和控制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在风险管理上,加强了资产负债管理,普遍成立了资产负债管理机构,建立了资产负债管理控制和监测制度,定期考核资产负债的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适时的加以调整,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在内部控制机制上,初步建立了银行内部监督制度。在各行都普遍设立了稽核部门,对信贷资产质量和银行内部的经营管理实施了监督,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以《公司法》为依据,派驻了监事会,新型商业银行也随着股份公司化的改造建立了比较规范的监督机构体系。并且加强了总行对系统内资金清算、汇差资金、拆借资金和备付金的控制,不断健全总行对资金的统一调度与管理制度。在外部监管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上,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制定颁布了《贷款通则》、《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办法》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等法规,各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也相应的制定了细则或具体办法,初步形成了内控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同国外相比,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这表现为: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对银行风险的认识不充分。一是银行过分看重规模,而对资产质量认识不充分。二是对现代银行的长短期的经营目标认识不足,缺乏银行发展的长远规划。三是我国商业银行对资本覆盖的风险不充分。其次,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不合理。从外部组织结构形式讲,所有者缺位、产权不明、分支机构设置不经济等问题比较严重:内部组织结构上,机构设置重叠、部门和岗位职责不清、相互之间信息互动不畅等现象也比较突出,因而不能对金融风险实现有效的控制。最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手段上比较落后。一是风险管理专业化程度不同.对于市场风险由于缺少科学的定价信用.难以实现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分离.难以实行独立的专险管理。二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量化的技术比较落后。我国银行对于客户的信用评级还比较初级,没有真正建立起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
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体系
全面结合《巴塞尔核心原则》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按照“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监管当局对银行业的有效监管、市场约束的要求,结合新协议广泛涵盖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等管理规范规定,充分坚持有效性、审慎性、全面性、及时性、独立性的原则,建立商业银行科学、高效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
(一) 调整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的股份制度改造或完善。通过改善,力求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相互控股的公司治理结构,为银行对风险控制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解决所有权缺位,产权不明,制衡机制失效等问题。同时,按照业务需要调整分支机构的设置,建立经济、高效的分支机构网络,解决内部控制结构重叠,控制效力低下,控制成本高等问题。建议在总行一级设一个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全行的首席风险控制官担任这个委员会的主席。与此同时,各业务部门和每一个分行都设有风险控制官,但他们都是对上一级风险控制官负责,而不是对同一级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二) 建立和完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对商业银行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原则及内部控制的要素以及具体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现实性。国有商业银行可以根据《指引》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
首先,构建科学的风险决策和预警机制。科学的决策机制可以防止决策中独断专行、或盲目决策的现象。要建立和完善岗位授权授信机制,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与权限,严禁越权从事业务活动。进一步完善经营、审批、监管“三权分离”的管理模式,建立内部平衡制约机制,提高风险决策的透明度,使风险决策趋于理性,并逐渐向专家审批模式的转化,提高风险决策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风险预警制度关键是要建立科学完善的预警指标体系,实现前移风险管理关口,加强风险系统性、准确性的搜索与分析,及时识别风险警情、警兆及变动趋势,并对风险的波动趋势做前瞻性判断,如不同时期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产业政策调整等变动可能带来的行业风险,要做到提前预警,及早关注,争取风险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努力改变风险管理滞后的状况。
其次,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完善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各项指标体系,建立一套专门的信贷资产法律。风险控制主要是通过科学的风险指标体系来实现的,包括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等一系列指标,并根据这些风险指标及时提供的预警信号严格控制风险、消除风险。鉴于目前逃废银行债务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非常有必要依靠法律的力量予以保护。因此,在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金融法规的同时,要建立一部专门维护信贷资产安全的法律来保证银行资产的安全。对于借款不还,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要严格绳之以法。
最后,建立合适的控制风险的奖惩制度。考核风险控制官业绩好坏的主要指标当然是银行的资产质量,而资产质量是由分散的单笔资产业务组成的。对全行总体资产质量状况、单笔贷款的质量状况应当明确记录;对历来风险控制严格、尺度把握准确的风险控制人员,银行要有所奖励。如果经过审计和调查,发现市场拓展人员或风险控制官在一笔贷款运作过程中有故意过失,则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完善外部监管机制
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存在已久,作为过渡阶段,必须解决长期积累下来的不良资产,尽力降低新生不良资产的比重,从而使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巴塞尔协议》标准。其次,要完善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监管。2004年银监会颁布的《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的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提出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十项改革要求。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商业银行财务上的监管。根据《指引》,官方监管机构要指导、帮助、督促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控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调查,对内控制度执行中出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最后要完善我国银行风险评估体系的监管的合理性(反应在是否符合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我国金融法规及现状,设置是否合理)、准确性、敏感性等。
(四)重视和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内涵
银行风险防范最主要是取决于人的因素,因此,防风险、抓内控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抓好防范和化解人的风险。首先,要从银行员工的风险观、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职业道德等方面抓起,通过持续不断地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形成全行齐抓共管的内控建设文化。进一步提高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对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其次,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在用人上注重防范道德风险,选拔能力强、懂业务的人担任领导职务,并加强风险防范与绩效考核力度,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使干部队伍适应各个层面的金融工作。最后,要建立风险管理激励机制。风险管理责任要渗透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每个工作环节,对风险防范有功要给予奖励,反之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风险要坚决给予处罚,形成全员关注和监管风险的格局,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级员工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的长效机制。
笔者认为,未来商业银行的竞争,其核心是风险管理水平的竞争。我国商业银行如何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尤其是现代风险管理水平,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因此,只有不断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体系,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才能在开放的国际金融环境中与国外银行竞争,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风险控制内控机制
商业银行风险是在经营活动中,由于受事前无法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或使未来的实际情况变化与预期不相符,致使其实际获得的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从而导致商业银行蒙受经济损失或不获利,丧失了获取额外收益机会的可能性。中国加入wto以后,我国金融开放程度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一方面,我国金融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不断创新出新的金融工具。然而,在这个相对开放的金融环境下,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也是与日俱增。一套完善的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体系尚未建立使得商业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加大。许多导致金融风险的潜在因素突出。另一方面,面对国际金融业的激烈竞争,国有商业银行要想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与国际化接轨,就必须进行制度的创新,在经营中加强风险管理。因此,要正确认识我国商业银行当前面临的金融风险,防范和控制新的金融风险产生,及早化解已经形成的金融风险,银行风险控制正逐步上升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系统势在必行。
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金融风险
随着世界金融自由化与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快,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呈上升趋势。从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经营与发展来看,存在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信用风险
即获得银行信用支持的债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或不愿意遵照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债务而使银行遭受损失,造成逾期、呆滞、呆账等贷款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客户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信用不良,存在着大量的逃废银行债务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普遍较差,不良资产比率始终处于一个较高水平。据统计,截止到2003年6月末,我国金融机构按五级分类法计算的不良贷款合计为2.54万亿元(约合3100亿美元),不良贷款率为19.6%。在全部不良贷款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20070亿元,占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80%,不良贷款率为22.2%。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和存在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资本加大成为了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最大金融风险。资本金的质量与数量是国有商业银行信用的最有力的保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大量不良信贷资产的存在严重降低了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质量。使原本就自有资本不足的状况更是雪上加霜,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的最大障碍。
(二)资本风险
即商业银行的资本金不能抵补各项损失和支付到期负债的可能性。资本数量的多少直接反映了商业银行信誉好坏高低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商业银行经济实力的一项主要标志。2003年初银监会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表明在今后几年中,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但是,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8%的国际最低标准,而目前银行的资产增长速度远高于其资本增长速度,资本充足率还将进一步下降。由表1可以看出,从1996年到2000年,大多数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不到8%。另外,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十分缺乏,如果达不到这个国际性的要求,这将必然加大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必然影响到与外资银行的竞争能力。
(三)市场风险
在国际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大环境下,我国金融机构仍实行分业经营。由于现代金融混业经营业务日趋综合化,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通过等方式进行保险、证券等业务的交叉。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6月21日出台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就传达了允许商业银行向证券业扩展的信息。2003年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和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两个决定草案也为商业银行选择新的混业经营模式预留了空间。这些信息告诉我们国有商业银行已经进入金融的多个领域。由于它们既是金融市场活动的主体又是参与者,国有商业银行就不可避免的面临着金融市场里存在的风险。缺乏来自外部的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和规范经营控制风险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商业银行将面临着潜在的风险。另外,投资市场(包括证券,期货市场)运营不成熟以及相关的立法的滞后造成金融市场秩序混乱。投资市场的参与者主体企业缺乏有效的信用评级体制,从而危机到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这些都大大增加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
(四)内部管理风险
内部管理风险即银行内部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不力而形成的风险。产权不明晰造成的国有金融资产的所有者缺位使得国有银行在经营管理上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从而加大了银行的内部管理风险。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银行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构的基础。但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总分行制的经营管理体制降低了资产质量的责任,给总行的统一管理、调度、核算带来了层层阻隔,产生了许多方面的经营风险。尤其是由于银行“内部人”利益等原因造成的金融欺诈和盗窃案件,使银行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现状
随着商业银行风险的增多,国有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和控制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在风险管理上,加强了资产负债管理,普遍成立了资产负债管理机构,建立了资产负债管理控制和监测制度,定期考核资产负债的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适时的加以调整,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在内部控制机制上,初步建立了银行内部监督制度。在各行都普遍设立了稽核部门,对信贷资产质量和银行内部的经营管理实施了监督,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以《公司法》为依据,派驻了监事会,新型商业银行也随着股份公司化的改造建立了比较规范的监督机构体系。并且加强了总行对系统内资金清算、汇差资金、拆借资金和备付金的控制,不断健全总行对资金的统一调度与管理制度。在外部监管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上,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制定颁布了《贷款通则》、《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办法》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等法规,各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也相应的制定了细则或具体办法,初步形成了内控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同国外相比,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这表现为: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对银行风险的认识不充分。一是银行过分看重规模,而对资产质量认识不充分。二是对现代银行的长短期的经营目标认识不足,缺乏银行发展的长远规划。三是我国商业银行对资本覆盖的风险不充分。其次,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不合理。从外部组织结构形式讲,所有者缺位、产权不明、分支机构设置不经济等问题比较严重:内部组织结构上,机构设置重叠、部门和岗位职责不清、相互之间信息互动不畅等现象也比较突出,因而不能对金融风险实现有效的控制。最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手段上比较落后。一是风险管理专业化程度不同.对于市场风险由于缺少科学的定价信用.难以实现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分离.难以实行独立的专险管理。二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量化的技术比较落后。我国银行对于客户的信用评级还比较初级,没有真正建立起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
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体系
全面结合《巴塞尔核心原则》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按照“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监管当局对银行业的有效监管、市场约束的要求,结合新协议广泛涵盖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等管理规范规定,充分坚持有效性、审慎性、全面性、及时性、独立性的原则,建立商业银行科学、高效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
(一)调整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的股份制度改造或完善。通过改善,力求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相互控股的公司治理结构,为银行对风险控制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解决所有权缺位,产权不明,制衡机制失效等问题。同时,按照业务需要调整分支机构的设置,建立经济、高效的分支机构网络,解决内部控制结构重叠,控制效力低下,控制成本高等问题。建议在总行一级设一个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全行的首席风险控制官担任这个委员会的主席。与此同时,各业务部门和每一个分行都设有风险控制官,但他们都是对上一级风险控制官负责,而不是对同一级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对商业银行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原则及内部控制的要素以及具体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现实性。国有商业银行可以根据《指引》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
首先,构建科学的风险决策和预警机制。科学的决策机制可以防止决策中独断专行、或盲目决策的现象。要建立和完善岗位授权授信机制,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与权限,严禁越权从事业务活动。进一步完善经营、审批、监管“三权分离”的管理模式,建立内部平衡制约机制,提高风险决策的透明度,使风险决策趋于理性,并逐渐向专家审批模式的转化,提高风险决策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风险预警制度关键是要建立科学完善的预警指标体系,实现前移风险管理关口,加强风险系统性、准确性的搜索与分析,及时识别风险警情、警兆及变动趋势,并对风险的波动趋势做前瞻性判断,如不同时期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产业政策调整等变动可能带来的行业风险,要做到提前预警,及早关注,争取风险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努力改变风险管理滞后的状况。
其次,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完善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各项指标体系,建立一套专门的信贷资产法律。风险控制主要是通过科学的风险指标体系来实现的,包括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等一系列指标,并根据这些风险指标及时提供的预警信号严格控制风险、消除风险。鉴于目前逃废银行债务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非常有必要依靠法律的力量予以保护。因此,在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金融法规的同时,要建立一部专门维护信贷资产安全的法律来保证银行资产的安全。对于借款不还,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要严格绳之以法。
最后,建立合适的控制风险的奖惩制度。考核风险控制官业绩好坏的主要指标当然是银行的资产质量,而资产质量是由分散的单笔资产业务组成的。对全行总体资产质量状况、单笔贷款的质量状况应当明确记录;对历来风险控制严格、尺度把握准确的风险控制人员,银行要有所奖励。如果经过审计和调查,发现市场拓展人员或风险控制官在一笔贷款运作过程中有故意过失,则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完善外部监管机制
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存在已久,作为过渡阶段,必须解决长期积累下来的不良资产,尽力降低新生不良资产的比重,从而使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巴塞尔协议》标准。其次,要完善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监管。2004年银监会颁布的《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的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提出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十项改革要求。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商业银行财务上的监管。根据《指引》,官方监管机构要指导、帮助、督促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控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调查,对内控制度执行中出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最后要完善我国银行风险评估体系的监管的合理性(反应在是否符合巴塞尔协议的要求,我国金融法规及现状,设置是否合理)、准确性、敏感性等。
(四)重视和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