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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对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可能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一定数量死亡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危害,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的食品安全情况实施全程预防、全程控制。
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三、明确职责、落实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明确职责及响应。
四、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法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六、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救助体系
一、浮梁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
(一)指挥部领导成员: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当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对口负责人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二)成员单位: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电信局等部门组成。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2、制定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3、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4、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升、降应急响应级别和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相关部门的职责: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县卫生局: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病员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依法开展对突发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3、县发改委:负责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及有关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必要时采取响应措施进行调控,保证供应,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
4、县经贸委: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
5、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生猪屠宰加工以及流通领域内畜禽产品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县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7、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协助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及食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9、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对污染物的处置工作,依法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
11、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违纪等问题的检查监督和查处。
12、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13、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4、县电信局:负责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和删除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1、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应急处置决定和指示,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应急委员会、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根据授权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通信、经费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法律法规、救护知识宣传、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8)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进行检查和评估;
(9)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主任与副主任
(1)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2)副主任:由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负责人担任。
3、联络通讯情况
(1)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系人名单
(2)主要成员单位举报电话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浮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浮梁县朝阳大道68号)
电话: 2620836
传真: 2620829
(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和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
(1)组成: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部门牵头负责组织。
(2)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与案件查办组
(1)组成:事故发生环节的相关监督职能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3、医疗救治组
(1)组成: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综合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2)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5、专家咨询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造成的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6、现场检测与评估组
(1)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
(2)职责: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现场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7、信息组
(1)组成: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或者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负责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监控、管理工作;对境外媒体的造谣和歪曲性报道,组织驳斥澄清。在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日常管理机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为:
1、组织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核查;
2、负责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
3、组织编制和修订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建立和管理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5、指导各地实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
1、职责:
(1)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2)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4)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
2、专家库
运行体系
一、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
(一)监测与预警
1、监测: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1)县农业局: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
(2)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2、预警
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教体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初步确定预警级别,拟定处理措施,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预警信息和建议,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二)报告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
明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时限及责任主体。
1、报告单位及人员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饮单位及人员;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及人员;
(3)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及人员;
(4)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及人员;
(5)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单位、个人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4、报告程序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向县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县级人民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ⅳ级以上(含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至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报告要求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进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管理职责的行为。
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
1、通报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1)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应急委员会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通报,对可能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地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3)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并通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
3、特殊通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县应急委员会批准决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新闻通报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上报县应急委员会,由县政府办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做好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四级,ⅰ级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ⅱ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决定,ⅲ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决定,iv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决定。
1、特别重大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ⅱ级)
特别重大和食品安全事故事故(ⅰ 级ii级)涉及我县的,县应急指挥部在国家、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迅速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2)县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启动相应专业组开展应急处置,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3)县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和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有关部门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理。
(2)被确认为ⅲ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立即启动《景德镇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并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1)县政府应急响应:县政府负责全县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本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和其它紧急处理工作。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响应: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的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作出初步评估,按规定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二)指挥协调
1、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组织实施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援救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现场处置,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三、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置
县应急指挥部责成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县应急指挥办公室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组织研究改进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并抄送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应当经县应急指挥部审定同意后,向社会。
(二)通信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及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县直部门、单位、专业队伍应建立通畅的通讯方式,确定固定联系电话并保持24小时有人值守,明确带班领导,配备相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参与现场处置的专业队伍应配备无线通讯工具,以适应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
(三)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人员、组织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五)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县应急指挥部或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六)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七)经费保障
县政府应保障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县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对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专业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应急预案》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
县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的使用与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八)演习演练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演习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演练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价,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九)宣教培训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
我乡已建有乡应急总体预案(即乡应急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了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乡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乡水上应急救援预案、乡处置应急预案、乡重大疫病防治应急预案、乡森林防火安全应急预案、建立了乡防灾救灾水上应急演练预案、乡孝德文化旅游节安全处置应急预案等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在08年的时候还因特殊突发事件建立了飞船着陆应急救援预案、唐家山堰塞湖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等14个预案。
学校也根据乡政府和教育局的应急预案总案制订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被盗案件应急预案、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学校紧急事态预案、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实验伤害事故的防范及处置预案、外来人员安全管理预案、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应急预案、教学楼紧急疏散预案、用电、用水安全预案、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体育课意外运动伤害应急预案等19个预案。
菜刀厂根据乡政府的应急预案总案制订了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被盗案件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外来人员安全管理预案、用电、用水安全预案、工伤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7个预案。
页岩砖厂根据乡政府的应急预案总案制订了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被盗案件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放炮作业安全应急预案、用电、用水安全预案、工伤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7个预案。
社区建立了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防洪抗汛抢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应急预案、铁水火龙表演安全应急预案等7个预案
我乡从2005年至今根据县府应急总案,结合我乡实际基本建立起了应急预赛建设的体系,主要是采取政府牵头,分级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并在近几年通过各种活动逐步对各项预案进行了完善和修订。特别是通过孝德文化旅游节,全国内河水上救援应急演练等大型活动,对我乡建立的应急预案进了验证和修订。
二、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预案编制缺乏专业性
由于我们乡人员少,专业人才特别缺乏,而各种预案的制订都需要有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所以编制的预赛的专业性不够,很多预案的编制都仅停留在安全性的考虑上,而应急防控,应急救援等专业性要求相对较强的环节就显得不够细。
2、预案编制验证和修订困难
由于很多预案都是根据县级总案和上级部门预案编制,如地质灾害,自然灾害,重大食品安全、重大疫病防控等,这些预案本身是针对特定的条件的,不发生就没办法验证其是否科学合理,而无法验证就更谈不上修订。而一旦发生,预案的执行也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
3、预案物质的准备和储备困难
由于预案的执行本身也需要一定的物质准备和储备,这就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而乡级财政资金困难是普遍现象,这就导致很多预案的物质准备和储备不足,如果预案发生,而物质准备不足,就会给预案执行带来影响。
4、预案经费的解决困难
没有专项的预案经费解决渠道,预案的经费只能通过挤占其他资金的方式来解决,这就导致预案经费总是处于紧张状态,也会影响预案的执行。
三、预案编制的建议
第一条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应急办公室设在专职安全办,
应急电话:
第二条 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含公司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重大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公司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总经理报告,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公司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人力资源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四条 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
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2、公司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公司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公司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3、公司要迅速组织员工抢救,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设备安全事故
1、公司要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完好情况,做好电工一线工人的培训工作,适时进行资格证书的审查。
2、事故发生后,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及时抢救受伤员工,并报打120请求援助,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公司各部门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公司,经同意后方能实施,公司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2、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3、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公司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公司者,公司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公司,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公司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员工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及时报打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1.1编制目的
建立完善我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度与运行机制,完善指导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我乡应急管理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1.3适用范围
在食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4.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全乡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
1.4.2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取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4.3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1.4.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本预案,各责任单位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组织体系
2.1成立我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我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乡应急指挥部)由乡人民政府乡长熊伟任总指挥,分管食品卫生的林继平主席任第一副总指挥,张建新、沈华、黎晚生、谭日红等任副总指挥,林继平兼任现场总指挥。派出所、卫生院、中心校、食安办、党政办、农业办、工商所、财政所、畜牧站、农技站、广播站、乡电信公司、乡移动公司、乡联通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乡食安办办公。电话:传真:
2.2乡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上级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乡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况;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村食品安全应急分队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2.3成员单位职责
食安办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系统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以及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及医疗救治,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
农业办:负责组织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等。
畜牧站: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需物资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参与牲畜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工商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中心校:负责协助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农技站: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等工作。
广播站:负责制定信息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乡电信公司、乡移动公司、乡联通公司:负责事故处置中的通讯保障工作。
2.4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向上级应急指挥部以及相关成员单位办公、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5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市应急指挥部。
2.5.1事故调查组
(1)组成: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乡应急指挥部指定食安办、工商所、农业办、卫生院等部门牵头负责。
(2)职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5.2事故处理组
(1)组成: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单位为主负责;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监督召回有缺陷的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2.5.3医疗救治组
(1)组成:由卫生院负责组织;
(2)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加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2.5.4现场检测评估组
(1)组成:由乡食安办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及时上报检测评估报告。
2.5.5综合组
(1)组成:由党政办负责组织;
(2)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协调各组的工作,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2.5.6信息组
(1)组成: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
2.5.7警戒保卫组
(1)由派出所负责组织;
(2)职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2.6日常管理机构
乡食安办负责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
其具体职责为:组织协调和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核查;负责全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运行体系
3.1预警
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报告
3.2.1报告程序与时限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乡人民政府、食安办及相关部门报告,并陆续作出阶段性报告。
(2)乡政府和食安办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安委报告,初次报告应在1小时内,并陆续作出阶段性报告。
(3)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陆续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4)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5)总结报告
包括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2.2报告对象
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食品检验机构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2.3报告范围
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患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4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按规定路线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5通报方式
(1)有关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乡食安办通报;
(2)乡食安办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向事故相关地区的相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周边相关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3)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安办要及时向宣传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分级实施应急响应,VI级食品安全事故由乡人民政府响应。
(1)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乡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
(2)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乡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向乡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员单位1小时内到达乡应急指挥部指挥中心。
(3)乡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立即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应急指挥监管、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5)随时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救援。
4.1.2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1.3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
4.2指挥协调
4.2.1乡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决定启动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4.2.2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向乡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乡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4.3紧急处置
4.3.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4.3.2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响应的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文献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置
食安办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资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乡合管办)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予以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食安办负责对整改和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5.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食安委。乡食安办根据应急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组织研究改进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并抄送市食安委。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乡食安办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由负责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应当经应急指挥部同意后,方可。
6.2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会同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6.4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应急指挥部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物资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及、医疗器械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
7、演习演练与宣教培训
7.1乡人民政府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
7.2乡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决杜绝”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对确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或非正常发生的各类事故,采取果断有效的处置措施,尽可能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岗位责任,逐步实现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杜绝责任性事故,把发生率控制到最低限度,尽可能不发生师生伤害事故。
(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尽可能减少对师生的伤害,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此引发的各种附带损失或影响。
三、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突发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校舍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师生活动安全事故、治安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学校内部群体伤亡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等。
四、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实行部主任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10分钟内当面报告或电话报告部副主任、当天值日行政。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学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对交通安全、疑似疫病等必须进行隔离,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部主任接到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依照领导小组的安排,各处置小组立即紧急行动,指导学校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有秩序地疏散,迅速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其它形式发出紧急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区域。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灭火活动,教职工可利用一切灭火设备灭火,及时拔打“119、110、120”请求援助,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灭火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指挥组织学生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立即保护事故现场,迅速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及时拔打“110、120”请求援助。
2、学校要迅速抢救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医院救治,对不能自行组织受伤学生赶赴医院救治的,原地等待救护车。
(三)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2、拔打“120”请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学校小卖部、食堂的经营活动,由饮食卫生监管人员封存现有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呕吐物)。
5、立即组织由专人负责的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6、注意稳定师生情绪,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四)活动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迅速组织抢救受伤师生,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保护好事故现场,拔打“110、120”请求援助。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必须组织有关人员随机观察,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受伤学生的情绪稳定和思想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楼道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值日人员和岗位责任人要沉着冷静,果断处理,制止事态发展,有秩序地疏散学生,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立即赶赴现场,制止混乱,平息事态,拔打“110、120”请求援助,全力抢救受伤的师生。
3、学校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信息,保护好事故现场。
(六)其它安全事故。
学校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应急处置,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年级组长、纪律干事、班主任
邵武七中2007年中考安全工作及应急预案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中考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为中考排除一切障碍,确保中考万无一失,使06年中考争取好的成绩,特制订《邵武七中2006年中考安全工作及应急预案》。
一、成立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校在中考期间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游才全
副组长:姚金辉范丽鸣丁一意
成员:萨燕群陈缀红杨贻敏李小华王扣兰杨寿福
二、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突发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暴雨、洪水地质性灾害等安全事故。
三、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①学校中考工作人员指挥负责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立即报告教育局和有关部门。
②发出紧急集合信号,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③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①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门。
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③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④及时通知受伤者家长。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⑤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3、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①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卫生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②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⑤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⑥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4、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应急预案
①发现不良分子对我校学生进行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要采取积极措施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或疏散。同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②受伤师生及时送医院就诊救治,及时上报教育局。
③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④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暴雨、洪水地质性灾害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①中考途中发生暴雨、洪水等地质性灾害,各班主任要认真清点学生人数,核查学生安全情况,
②对无法及时赶到考场的学生,各班主任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和教育局汇报,
③对遇到房屋因雨水浸泡,出现漏雨,墙裂,地基下沉和山体滑坡等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正确、科学引导学生撤离疏散,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报告程序:(此项工作由下段领导负责)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责任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学校学生在中考时发生以上安全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和上级有关部门。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
五、具体措施:
1、各位领导、班主任和相关老师,要加强责任心,不可马虎大意,确保考试完满成功。
2、班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学生,在规定的地点按时收交或发放并保存好学生准考证,负责检查学生休息,不得使学生有一人掉队,及时处理学生间存在的可能影响考试的安全隐患,发生意外事故或伤害,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作好善后工作,不得影响中考。其他教师要各负其职,以身作则,以大局为主,克服困难,顺利完成中考任务。
3、对在考试中,有意犯错误,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可请来家长停止考试,对于学生犯有重大责任事故,违反法律的可交司法部门处理。
4、对于个别班主任或有关人员,因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学校另作处理。
1.1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城市供水安全应急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供水安全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保护企业、市民用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长效管理,落实责任。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突发性城市供水系统的应急处置活动。
1.5事故分类
供水事故按影响范围大小和历时长短分为3个等级:
(1)特别严重(Ⅰ级):指由于自然灾害,造成城市管网严重毁坏,短期内不能修复,或者由于水源严重污染和枯竭,短期内不能建设新的水源工程,造成大范围停水7天以上,影响人数3万人以上的事故。
(2)严重(Ⅱ级):指由于供水管网局部损坏或者抽水机具发生故障,造成较大范围停水3-7日,影响人数1-3万人的事故。
(3)一般(Ⅲ级):指由于供水管网局部损坏或者抽水机具发生故障,造成小范围停水3日以内,影响人数在1万人以下的事故。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区政府成立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本区供水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水务局局长
成员: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交警支队大队等部门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职责
(1)决定本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停止;
(2)指导和协调区供水系统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区供水系统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4)其他有关城市供水系统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副局长兼任。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分析、报告本区供水事故信息;
(2)向各成员单位传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收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汇报工作进度;
(4)协调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工作,配合供水企业做好管网、设施抢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发展趋势、灾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抢险救援对策和措施,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组织事故调查;
(6)负责事故信息报送和;
(7)办理应急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的职责
区水务局
负责组织协调供水企业和各相关部门做好现场抢险修复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安排区级供水事故应急资金预算,审查应急治理项目用款计划,及时拨付应急资金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区安监局
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区卫生局
负责抢救伤员、医疗救护、灾区防疫;
公安分局
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查处破坏供水设施的案件;
环保分局
负责对水污染、环境污染的监测及治理;
交警支队大队
负责事故地区交通管制。
2.4供水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区水务局制定的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地、切合实际的抢险应急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机具,交通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对用户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5专家组及主要职责
由城市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电力工程,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领导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在发生突发性供水事故时,用水单位和群众可用电话向区有关部门报警。报告的内容包括:
(1)造成事故的单位及发生时间、地点;
(2)造成事故的原因、经过,影响范围和人口,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应对事故采取的抢救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2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信息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供水事故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1)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及时做出反应。
(2)相关单位要加强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供水部门做好影响范围内供水调度和应急措施的准备工作;区水务局会同供水管理单位或部门根据事态发展态势,做好启动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限制或暂时停止企事业单位用水方案的准备工作。
(4)相关单位做好应急保障队伍、应急设备物资等的准备工作。
3.3预警级别及
按照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把供水突发安全事故的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Ⅰ级、Ⅱ级、Ⅲ级分别由省、市、区按级别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城市供水系统发生事故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供水单位立即进行先期处置,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区水务局报告。
4.2分级响应程序
4.2.1Ⅰ级、Ⅱ级响应行动
本区发生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事故后,供水企业按照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并迅速上报区水务局,区水务局立即报告区政府和市建委,请求启动上级政府相关应急预案。与此同时本区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区水务局牵头,组织成立本区供水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本区突发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2.2Ⅲ级响应行动
本区发生一般(Ⅲ级)事故后,供水企业按照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并迅速上报区水务局。区水务局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分析研判,认为必要时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建议启动本预案。区政府依据区水务局报告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启动本预案时,由区水务局牵头,成立区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3信息报告
供水系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水企业报告事故情况。供水企业接到报告后,立即指派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当事故等级为Ⅲ级或Ⅲ级以上超出自身处理能力时,供水企业应立即上报区水务局和上级单位,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
供水企业事故报告应依具体情况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报告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的简要经过;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事故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9)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4响应行动
4.4.1供水企业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搜集工作;
(4)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4.2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3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上报区人民政府、市建委和上级主管单位。
4.5应急通讯
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合理安排人员,保持通讯渠道畅通、信息沟通及时。
4.6指挥协调
4.6.1区水务局接到供水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4.6.2区水务局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区人民政府、市建委。
4.6.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7扩大应急
因突发安全事故情况严重,本区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时,本区应急指挥部和区人民政府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市建委报告,请求紧急支援和启动上级相关预案。
上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来到事故现场后,本区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本区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应急救援力量配合进行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助行动。
4.8新闻报道
区供水事故信息的公开要报区政府决定。区新闻办对区供水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9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5应急结束
5.1总结评价
5.1.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书面报告。
5.1.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2调查报告
5.2.1供水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应利用通信和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掌握信息并加以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文字、音像等形式的基础材料、数据、情况。
6.2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强化以消防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充分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供水事故的应急工作。各类抢险救援队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备先进的救援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6.3物资保障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领导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6.4宣传、培训与演习
6.4.1应急培训与演习
区水务局结合本区供水供应的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相关局办或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应急培训、演练活动,不断提高本区的应急响应能力。
供水企业对所有参与供水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6.4.2宣传教育
公众信息交流的对象应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主要内容是供水安全使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区水务局和供水企业负责进行。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水务局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或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019年6月18日)
各镇乡、街道的同志们,各企业的朋友们:
首先,祝贺本次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今天xx水泥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有限空间事故演练活动,是深入开展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体系,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流程,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和实战水平的重要举措。区应局对搞好这次演练活动十分重视,同时通过砺锋水泥公司的精心安排、认真筹备,整个活动组织周密,指挥得当,参演人员熟悉预案,密切配合,使演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水泥公司一直以来都重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在此,我代表区应急局向筹办这次演练活动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地感谢!借此机会,我就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 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一)充分认识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是切实履行好政府及企业职责的重要体现。区委、区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了以区政府应急办、区应急局为牵头部门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和以xx、xx、xx等骨干企业救援队伍为主要力量的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加强事故灾害的预测、预报,目前全区应急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基础还较为薄弱,应急管理措施、应急培训教育等工作有待继续加强。因此,各镇乡、街道办、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建全完善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综合处置能力。确保一旦有事,能够快速应对、有效处置。
(二)大力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及管理。各镇乡、街道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尽快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应急预案管理、评审、备案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综合处置能力。二是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要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征用和紧急配送体系,为应急处置提供物资保障。三是强化应急宣传教育体系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扎实抓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全力抓好汛期等重要节点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近期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等会议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区近期雨季情况,各镇(乡)、街道、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汛期等重要节点期间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盯紧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确保“汛期”及重要时段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力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深刻吸取其他地区有限空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结合全区实际,以我区安全生产“一二三”工作法为抓手,务必建立健全企业有限空间“五制度一规程”管理体系,强化“双控体系”在有限空间作业中的运用,做好有限空间应急救援、安全培训、审批作业常态化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治理有限空间场所,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三)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行动”。 各镇(乡)、街道、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继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双控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分析工贸行业特点,结合实际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排查治理一批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安排部署并参与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如实报告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并亲自抓好隐患整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应急救援的制度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当与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国家建立矿山、危险物品、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油气田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建立或者确定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器材。
三是政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必要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用于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是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五是应急救援费用的承担。因事故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解决。
六是加强联动机制。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新法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
把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的监督指导,确保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100%,并逐步拓展覆盖到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的衔接,要探索应急预案“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的方法,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
针对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力量分散,调度指挥、资源整合不畅的现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市级与区县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分析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形势,及时通报有关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的信息,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及企业在应急处置方面的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协同响应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构建应急救援区域联动工作制度,努力形成资源共享、装备互补、运转高效的应急协作体制。
(三)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督促企业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的指导、监督,尤其是督促高危行业企业、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的重点是企业全体员工的逃生疏散演练和重点部位、岗位的应急处置演练。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应急救援意识。
(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平台建设坚持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注重与其它系统的融合互通,避免形成信息孤岛。一期项目的主要任务是搭好平台,实现核心功能的正常运转。软件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友好的操作界面,可实现应急资源的快速直观查找、移动值班、按需要自动统计有关事故信息和应急资源信息,实现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的功能需求,同时可将安监人员从繁琐的事故报告、统计中解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