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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各方主体适用本办法。各方主体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企业、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单位等。
第三条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考核标准,定期对各方主体进行分值量化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做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从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在本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业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工程投标前,应持其资质证书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备案。
第六条发包人依法发包建筑专业工程的,应通过有效竞争与中标的专业工程承包人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并由发包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总承包单位经发包人同意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专业工程分包的,应通过有效竞争,总承包单位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工程分包人签订书面分包合同,并由总承包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承包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需要分包建筑劳务的建筑施工企业,应通过有效竞争,将建筑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并由建筑施工企业与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合同。
第七条发包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时,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的总额(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除外)不得少于工程概算总额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概算总额的30%,该项到位资金应有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八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而谋取中标。
投标人参加工程施工投标时,应向发包人提交银行出具的工程概算总额的2%以下,但最高额不超过80万元的《投标保函》。
投标人中标并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人将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银行备案后,其出具的《投标保函》终止生效:未中标人向银行出具未中标通知书后,银行应给予办理《投标保函》终止手续:投标人中标后,未按中标要求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银行按《投标保函》的约定履行支付义务。
第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分包合同,以下同)应参照使用国家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书面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应将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承发包双方不得另行签订压级、压价、抬价、改变付款方式等严重背离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不得约定垫资或以物(房)抵工程价的条款。
第十一条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或工程总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发包人应提交银行或第三人出具的金额不低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15%的《工程款支付保函》。承包人也必须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银行或第三人出具的金额不低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函》。
第十二条发包人应在《工程款支付保函》到期当日或担保额度发生实际支付后10日内,向承包人重新提交银行或第三人出具的《工程款支付保函》;未按时提交保函或提交保函的金额低于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比例数额,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设计变更或由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以及工程款支付不及时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予以签证顺延工期,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发生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经签证确认工程量增减的,所增减的工程价款与工程进度款,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同步按期拨付。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信用监管,建筑业企业应与建筑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筑工程款应优先保障建筑务工人员的工资发放,并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其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恶意拖欠。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市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发包人不依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拖欠承包人工程款的,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严重拖欠建筑务工人员工资的,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完竣工决算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发包人或由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把有关工程决算文件资料提交给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予以确认。确认结论可作为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第十七条发包人在审核承包人报送的决算资料时,不得将未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违约责任与应支付的工程款相抵销,
第十八条承包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凭工程质量验收证明终止《履约保函》。发包人凭承包人开具的发包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保修款除外)的证明终止《工程款支付保函》。
第十九条承包人对建设工程保修期限内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承担工程维修责任。承包人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承担维修任务、维修款从保修款中支付。承包人不履行工程维修责任时,发包人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人维修,工程维修费用经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由承包人承担。
第二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在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时,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实际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承包单位改正,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发包人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实行监理的工程,未经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承包单位不得将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发包单位不得支付工程进度款,也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分包工程未通过有效竞争办理备案手续的,发包人将工程发包、承包、转包或违法分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包人另行签订压级、压价、抬价、改变付款方式等背离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以及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垫资或以物(房)抵工程价的条款,依据《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工程合同价款2%—5%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单方或双方未出具保函,或者保函低于规定数额的,视为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资料不齐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报告不予备案,可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用人企业未按照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计入不良行为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承建未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不予当年资质年审或不予资质备案,并予以公示。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取消其1—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布。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取消其2—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关键词】建筑业;信用;管理体系;探索
信用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是社会大环境对建筑企业的客观要求,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自律行为,是规范市场竞争的必要手段和主要内容。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信用视为企业的生命。
一、企业的信用管理现状
目前,建筑业受房地产价格飙升的影响,僧多粥少的局面直接导致了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甚至是恶意竞争。例如招投标时不顾工程预算一味压低报价,工程施工时偷工减料降低工程成本,后期物业管理严重缺乏等等,严重混乱了建筑市场秩序。而对于建筑企业本身而言,不能严格履行合同,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资信水平,反过来造成了工程承包难、应收帐款回收难等一系列恶性后果。
造成企业信用管理现状的原因非常复杂,不同的行业以及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原因,总的说来可以从企业经营环境的影响和企业自身信用管理两方面进行分析,找到原因。
二、信用管理体系的基本内涵和主要构成
通过对企业信用管理的现状,以及产生的原因、造成的结果所作的分析,应当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信用管理涉及到的部门很多,包括企管部门、财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施工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每个部门都应该明确自己在信用管理系统中的责任,制定相应的信用管理制度,这样才能保证信用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建立一个资信水平高、施工能力强的建筑企业。
三、信用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实施
建筑业企业的信用管理因为涉及到工程建设过程,因此要从企业管理、现场管理、市场行为管理、社会职责履行情况管理四个方面来构建实施。
(一)企业管理
1.财务信用管理
企业要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控制财务风险。
2.统计管理
企业统计信用管理,是指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与统计信用有关行为的管理。加强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增强企业统计信用观念,可促进企业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建立健全统计信用管理制度,对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统计资料审核、交接、档案和保密等项的管理都要进行详细的规定。二是将统计信用管理纳入公司的精细化管理。三是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
3.客户资信管理
客户是企业的重要资源,而客户的资信状况则直接关系到这一重要资源的质量。
客户资信管理的基本原则就是建立客户资信数据库系统,集中对客户资信风险进行评估和审核。
客户资信管理主要需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首先要解决企业的信息搜集渠道问题;第二,解决客户信息集中管理及管理方式的问题;第三,解决如何判断客户可能存在的风险,即明确风险的判断标准及方法。第四,确定不同客户的信用额度。
4.人事用工信用管理
企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工信用管理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用工备案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制度;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确定工资奖金收入,不得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不得违背职工意愿,擅自变更劳动合同;要保证职工的劳动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提供健全的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依法参加并按时足额交纳职工社会保险。
(二)现场管理
1.工程、产品质量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增强综合竞争能力和提高效益的基础是优良的建筑工程质量,而优良的建筑工程质量依靠以下几项提供保障: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二是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进行施工;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和施工队伍素质;四是加强全过程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五是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六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通过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商必须开具工程保修书。在保修期内,因勘察、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施工承包商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这也是实现工程质量信用管理的最终体现。
2.工程安全文明管理
对施工工程现场进行安全文明管理,是实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实现安全文明施工,要从以下几点做起:一是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二是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三是要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有条件的要争取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四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实施分阶段动态管理,如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将工程分为桩基施工、地下室施工、上部主体工程及装修施工等三个阶段;五是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制度;六是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
(三)市场行为管理
1.招投标管理
招投标管理相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可以分为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和工程投标管理两大部分,主要是工程投标的管理。
工程投标管理:工程投标应该由专业的人员负责,从日常的信息收集、资格预审资料的准备、标书的制作、参与投标及合同签订等全方面进行控制。要作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要准备精干的投标班子,包括决策者和负责施工图的预算编制和成本估算的具体业务人员;第二,做好施工图预算和单价分析;第三,投标报价。
投标过程中要注意不能有以下行为:(1)以超越企业施工资质投标;(2)有低于成本价格恶意竞标;(3)不相互串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4)不以他人名义或其他方式骗取中标;(5)不故意高出限价恶意造成废标;(6)不随意放弃中标侯选资格。
2.合同信用管理
合同信用管理的最基本目标是实现合同交易的安全完成,是企业信用的最直接体现。
“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方大公司连续多年被淄博市评为“守合同重信用诚信企业”,市场信誉度连年提升。做好合同信用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合同管理人员落实;第二,抓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第三,抓好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
3.施工程序信用管理
签订工程合同以后就全面投入到工程建设当时,开工前需要经过充分的准备,要求各种施工手续齐全,人员及施工机械、工程材料有详细的需求计划并能按工程进度陆续到位,各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完成并通过审批,需要分包的工程范围明确,责任明晰。重点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不违法分包工程;第二,具备施工许可证及各种按规定应该办理的手续;第三,项目经理资质达到要求,工程技术及安全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第四,按规定进行工程备案,工程结束后按规定存档备查。
四、切实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
关键词:工程咨询 信用评价 指标体系 信用管理
一、引言
建设工程咨询业是一种依托信息、技能和经验,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信息、数据、分析和决策的智力密集型服务业。由于它的业务范围几乎覆盖了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其诚信的缺失对项目产生的影响波及面更广、连锁性更强,因此,信用问题对工程咨询行业十分重要。目前,浙江省信用办每年针对建设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都有专门的信用评级。该信用评级直接影响企业第2年的工程招投标,因此极大地促进了建设企业、施工企业与监理企业对信用管理的重视程度。而工程咨询企业原有的发展就处于良莠不齐的状态,加之没有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导致工程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与建设企业、施工企业脱节,严重影响了建筑行业信用管理的均衡发展。因此,根据工程咨询企业自身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具有现实意义,对推进浙江省工程咨询业信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设工程咨询业失信的行为与原因
(一)失信的行为
建设工程咨询业的失信行为主要表现为:工程造价单位合同履约率低、非法挂靠等行为造成工程成本缺乏合理控制:招标机构制定的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不科学,或者在招标过程中泄露信息,造成不公平。影响公平竞争,影响招标结果;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程序、方法不合理或不符合要求,导致质量隐患,等等。因此,咨询服务的质量对工程项目建设是相当重要的,应该对各种咨询服务的质量信用进行管理,
(二)建设工程咨询业失信的原因
相关资料显示。由于失信行为,每年我国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55亿元,逃避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累计拖欠的工程资金总额达6000-10000万亿元。这不仅造成市场混乱,更严重的是带来了约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10%-20%的巨额低效经营成本,给建筑业的发展带来很大风险。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失信行为主要原因:
1 全社会对工程咨询行业地位的认同度不够。在我国,政府和各类建设项目业主对于专业化、社会化工程咨询服务的优越性认识不足,自营式的工程项目管理仍较为普遍,工程咨询服务收费低、收费难的问题相当突出。我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营业额占项目投资的比例目前大约在3%左右,不足国际平均水平的一半。
2 工程咨询市场发育不完善,工程咨询企业规模有限。目前我国大部分工程咨询企业属于私营企业或合伙制企业,大规模的工程咨询企业数量非常有限。很多规模小、人员结构参差不齐的咨询公司为了揽取业务,不惜以压低咨询收费为主要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某些不具备工程咨询执业资格与能力的人员也在从事工程咨询业务,这严重地扰乱了工程咨询市场秩序,使工程咨询业信用管理处于混乱状态。
3 工程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没有建立,缺乏明确的信用评价体系,使得工程咨询企业信用缺失并未对企业造成失信成本,进而纵容了部分不良工程咨询企业的违规行为。
三、浙江省工程咨询业信用评价系统设计
(一)建立浙江省工程咨询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
建立以工程咨询企业为主体的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该数据库是反映工程咨询企业在经营中的信用行为及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在业务交往中信用行为的综合记录。主体信用信息系统由身份信息、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统计及评估信息构成。其中,身份信息系统包括企业的基本状况以及从业人员的基本状况:良好信用信息包括企业受到的表彰以及获得的各类工程质量奖项,等等:不良信用信息包括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或合同管理、劳动用工的行为及行贿、受贿、渎职等违法行为:统计及评估信息主要包括根据浙江省工程咨询业信用评价体系及评分模型分析评估出的企业的信用信息。
(二)建立浙江省工程咨询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信用评价分析模型
1 建立浙江省工程咨询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对浙江省部分工程咨询企业从业人员的调研结果及浙江省颁布的有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如下评价指标体系。
2 选择信用评价分析模型。目前国内学者对企业信用评分的研究很多,大多集中在“回归分析”、“人工智能”等方面,但这些模型对于个别样本进行判定时准确性很高。工作量适中,对于大量评价样本进行评价时存在工作量过大的问题。因此,浙江省工程咨询业信用评价方法建议选用层次分析结合模糊数学的方法,该方法原理简单,使用也较为便捷。首先由政府部门选取专家库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级指标的权重,其次对数据库搜集的各企业信用指标相关内容进行综合分析打分,最后运用模糊数学确定出最终的信用评分值。
(三)建立浙江省工程咨询业信用信息公告平台
浙江省目前已经建立了信用网站,并定期公布部分企业的信用状况。可以在原有的浙江省信用网站中开辟工程咨询企业信息公告平台,将工程咨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信用等级及其他有关资信报告通过互联网,予以公示。对信用不良、扰乱市场健康发展者,相关部门应对其经营行为以及市场准入资格进行限制。
四、结论
本文以浙江省工程咨询业为研究对象,建立了完整的信用资料搜集、指标评价以及信用信息公告的浙江省工程咨询业信用评价体系。其中在信用评价指标建立部分,将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与执业资格人员信用评价指标结合在一起,建立了实用、完善的评价指标,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1]黄金枝,建设工程咨询行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建设监理,2008(11)
[2]范志清,王雪青,李宝龙,基于物元分析的建筑市场执业资格人员信用评价研究[J],管理科学,2009(7)
一、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评价有效机制
1、严格贯彻执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强化对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检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企业的信用管理。重点加大对企业的资质、市场行为及质量安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将检查结果依照评分标准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评价,定期对社会信用评价信息。
2、以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强信用评价结果的管理及运用。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市场准入清出、招投标评分、差别化管理、评优评先和扶优扶强的重要依据,并及时将企业信用情况上报市住建委或外地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形成企业信用管理全覆盖,以此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促使企业诚信守法。
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整顿力度
3、以规范市场为主线,扎实开展“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年”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格执行当文,加大巡查力度和频度,严厉查处违反规定无证施工或未批先建的行为;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当文件,强化监管机构责任落实和日常市场行为巡查,加大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责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专项整治出借资质、施工企业不履责等突出问题;四是加强劳务分包管理。
4、以工程招投标为龙头,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能。一是严格实行招标文件备案管理,规范肢解发包行为,规范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及合同的主要条款。二是继续加强对商品房开发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凡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请有资质的招标机构组织招标,必须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拦标价,招标文件和拦标价应办理备案手续。
5、全面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一是继续做好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二是逐步参与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计价监管,对招投标前预算清单的编制和竣工后工程结算的编制进行程序性审查。三是搞好价格信息的采集工作。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在市造价信息品种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补充编制我市包括市政工程材料价格在内的信息。由本市建筑材料生产厂家提供材料出厂价格,编制厂家提供的地材价格信息,并录入我市推广的节能建筑材料和其它建筑产品或材料等。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行安全程序化管理
6、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严格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分解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重大安全隐患督办等管理制度,督促建设单位、施工、监理等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事故责任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7、进一步强化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负责人现场督办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消除。
8、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建立我市重大危险源评审专家库,落实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加强高大模板方案编制及审核、专家论证等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治理。
9、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水平,把安全标准化作为质量验收的前置条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
四、以质量安全为核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10、调整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施“项目到组、责任到人”的监管模式。完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和建筑节能验收,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监管,尤其是加强对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一是开展对结构用建筑材料、楼板厚度等结构实体质量的专项整治。二是积极支持和督促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的办理,使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合法运作,从而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三是抓好检测服务工作。
11、引导企业创建精品工程,提升工程质量。一是加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力度,将分户验收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加强对施工现场墙体材料使用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监督参建各方履行质量责任,严肃查处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责任单位。
12、加强装饰装修管理,倡导低碳、环保、绿色装修。一是加强住宅小区室内装修管理,出台相关文件并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对公建二次装饰的督办力度。三是加强装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13、继续加强质量创优活动,完善创优方案。将工程质量精品创建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引导企业积极创优。鼓励建筑业企业积极申报市级及以上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不断提高我市建筑行业科技运用水平。
关键词:建筑市场信用档案档案信息
前言
虽然,信用档案信息系统作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平台也已引起全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全国很多省、市、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相继在其网站上开通了信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但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信息处于各自为政状态,缺乏统一的信息管理与平台。目前,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单位有很多,如省、市、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各部门及单位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彼此之间互不联系,相互割裂。这种情况的后果是既造成系统的重复建设,也不利于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整体的评价。正是由于信用管理系统处于分散型的管理状态,对于公布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大多缺乏统一的监管措施和手段,致使一些无效信息长期放在网上,不利于整个信用体系的建设。二是信用信息征集力度不足,内容过于简单陈IEI,查询方式不够灵活。从各地网站的信用档案专栏上公布出的信息来看普遍存在信用信息内容过于简单陈旧、查询不够灵活的问题。一些网站只是将处罚文件加以简单罗列,根本不具有分类查询功能,有查询功能的也只是企业简单信息、往年业绩等,而且数据很长时间没有更新,整体缺乏对处罚记录、履约记录等征信过程中更广泛的信息及时录入和更新。三是缺乏有效的应用已经成为制约信用档案系统建设的瓶颈。目前,很多地区不能将信用档案系统与资质监管、评优评奖等联系起来,致使很多信用档案系统不能发挥作用,很多系统流于形式,成为“鸡肋”,更不能起到奖优罚劣,警醒企业的作用。四是没有通用的数据接口,数据共享性差。现有的一些信用信息系统特别是省、市级的系统虽然具有数据采集功能,但是数据录入完成后就与录入单位没“关系”了,缺少有效的下行机制,直接影响了信息录入单位的积极性,也成为信息更新不及时的一个重要原因。
对于目前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和发展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我认为应在完善机制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要建立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和完善、灵活
信息数据库由于信用管理系统处于分散型的管理状态,各单位对建筑企业处罚项目各不相同,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一样,为了能使各单位的信息得到共享,这就需要整合各部门现有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一套完整、统一的信息平台,并建立完善而又灵活的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建设是整个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数据库建设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建立统一、完善的企业编码和信息数据库。为了能使建筑企业在信用档案信息系统中具有唯一性,就必须建立独立完备的企业编码和信息数据库,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企业信用情况的整体综合评价。它的建设也是实现整个系统“四个统一”的基础。
2、按类别建立不同的数据库。系统应按不同类别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如按处罚或奖励文件建立信用档案文件数据库,按处罚或奖励的企业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按处罚或奖励的建筑市场的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建造师等各类注册人员)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等。只有按类别建立详尽的数据库才能使信用档案信息系统提供完备的各类信用信息。
3、各个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应尽量的格式化、规范化。基础数据库应按一定的格式和规范加以建设,应具有一定的通用性,也是将来数据共享的基础。目前,可参照建设部((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基本标准分别建立建设单位以及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等企业不良行为数据库,并以此为蓝本建立企业获奖情况数据库和个人信用情况数据库。
二、要配合建设部对监管主体与职责的要求建立多用户、多部门、分级别的权限管理模式
由于信用记录的录入分属不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使公布出去的信用信息做到及时、完整、真实,必须建立完善的用户及权限管理系统。系统应根据不同部门建立相应的用户并赋予一定的权限。如对下属单位只具有信息的输入、上传、修改和删除本部门信息的权限,而上级主管部门有对记录真实性进行核查并最终决定是否的权限。通过建立多用户、多部门、分级别的权限管理模式可以减少或杜绝一些不实信息的,也可避免本部门信用信息被其它人员篡改,进而有效建立起信用的责任机制。
三、要建立灵活有效的浏览和查询系统
信用档案信息系统能否被有效利用的关键就是看其是否具有一套灵活有效的浏览和查询系统。浏览和查询系统应分别满足建设系统内部查询和对社会公众浏览查询功能。内部查询主要是对信用档案的利用情况加以查询,如信用评价情况等。对社会公众浏览查询应满足以下几个功能:
1、诚信行为记录公布。根据建市[2005)138号文的要求,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制度,这就要求系统按照文件要求建设一套完善的记录公布模块。:
2、信用信息分类查询。系统应具有按不同类别,如大的方面按企业、个人、文件等查询,细部按企业名称、企业类别、所属地区、文件编号、处罚(奖励)单位、处罚(奖励)时间、有效性等的查询功能。
四、要扩大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应用范围,使其日常化、制度化
信息平台的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业务监管体系的联动作用,并依托有形建筑市场建立完善的录入制度,不断扩充自身功能,扩展应用范围,要与招标投标、资质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奖等相结合,逐步实现信用评价、自动评分等功能。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发展对策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除对构筑物外观、结构尺寸等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测外,其它所用各种原材料(如钢材、水泥等)及中间产品(如混凝土拌合物、钢筋焊接接头)和工程构筑物的物理性质、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份的检验,均需由专业检测机构完成, 其检测结果是判断其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所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作的好坏(准确性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和质量评价的符合性。为此,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对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至关重要。
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存在的问题
1、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
从目前情况来看,检测市场不管是否已经推向中介市场,建设部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都出台了各种文件和措施,规范质量检测行为,明确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数据承担法律责任,以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各种材料产品进场复检的内容(技术指标)不规范
检测单位应按规范、标准规定的进场或出厂检验内容填写委托单,使检测既及时又满足质量控制的需要。有的材料产品规范规定了进场复检内容,规范没有规定的,按材料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内容复检。
3、质量检测部门内部缺乏科学系统化管理
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对于样品检测流程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实际工作漏洞百出"例如在材料抽样检测时,没有按照规范及材料要求抽取相应的样品数量,或者施工单位的样品检测和实际进场材料根本就是两种规格产品,导致实际施工材料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而质量检测人员也往往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够确定所提供样品的真实性"施工单位为应付过关,有时也会用对样品进行特殊加工处理,以满足检测需要,检测人员很难做到对于样品的全程跟踪取样,对此做出的样品检测实际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4、结构实体检测及验收不规范问题
忽视试块须满足的条件,即养护的条件满足折算的标准养护龄期(20度*28天),即不超过 600 度天,超过的或过低的都不能正确反映结构的验收强度。即不能作为有效试块用于结构实体强度的验收。没有进行标准养护强度的折算,即同条件试块强度乘折算系数(1.1)折算成标准养护的强度,才能按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发展对策
1、建立检测信用档案
良好的信用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信用档案,包括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业绩、检测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记录等。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是对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是健全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检测市场秩序的治本举措,也是检测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全面建立检测机构信用体系一直是我们工作的一条重要主线。完善检测信用管理,建立诚信获利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信用管理调控市场的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质量检测信用好的单位,扩大其社会信誉度和知名度。使信用好的检测单位享受到诚实守信带来的好处,使信用差的检测单位体会到失信带来的社会、经济成本的增加。将检测单位的信用作为资质就位、业务增项和行业评估、评比的重要依据。对信用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现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的检测单位,坚决要降低等级和清出目录。引导检测单位提高技术水平,增强检测单位的综合实力。
2、检测机构的内部管理工作要加强
质量检测机构需经常进行计量认证以及 ISO 质量检测体系的贯标工作,并且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质量检测保障体系,把每一项管理工作落实到质检工作的相关责任环节。从建立规章制度、人员配备、设备管理以及分析技术标准化等环节实施强化工作 ;最后形成现场检测、分析数据以及出具检测报告都能够由专人来处理,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其责任,这样就可以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以及公正性。
3、降低政策风险, 提高检测质量意识
必须加强政策上的引导, 大力推行检测行业类的标准规范与国际接轨, 采用及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 引进及采用国外及国内先进的仪器设备, 加强人员的技术学习。我国检测行业最缺乏的是通过质量体系的运作来保证检测公正性和权威性。然而可以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摸索, 尽快缩短与国外同行之间的差距, 以降低检测行业在政策变动上所带来的风险。
4、运行检测质量体系
以建立一流实验室为目标,以《校准和检验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等为依据,对构成质量体系的各个要素进行认真严格的有效控制,抓好组织机构职能建设和人力资源配置,扩大检测项目数据自动采集比率,建立试验室网络监控系统,规范检测工作流程,减少检测工作的主观因素影响,不断完善并有效运行检测质量体系,确保检测工作质量,推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水平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魏德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体系改革之探讨[J].建设监理,2002,03.
[2]龙维务.浅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工程建设,2007(03).
一、房地产开发中市场主体信用缺失的主要表现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政府职能部门在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实施行政许可,并负有后续监管的责任。由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是建立在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负责的基础之上,因此,不再对有关数据进行计算,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不再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图建筑面积进行核算,使得机会主义者有空可钻,提供虚假数据。而且,行政机关存在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使得建设、施工单位有机会随意变更规划指标。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中各市场主体信用缺失,主要体现在:
1.违法建设。体现在不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前期手续不齐全,产生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2.前期阶段。体现在有些建设单位虚报建筑面积,施工图实际的建筑面积大于申报《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面积;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图纸不是经过审查的图纸,造成两套不同图纸而超建的现象;绿地率达不到规划要求。
3.实施阶段。体现在有些建设、施工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有意无意地违反设计条件,如擅自变更轴线位置、加层建设,使得实际建筑面积超过《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面积。
4.竣工阶段。体现在有些建设单位携款逃跑、下落不明,建设项目无法按正常程序办理验收手续,导致购房人无法办理产权证,有些还给物业管理带来“后遗症”。
二、信用缺失原因的经济学分析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上述现象的产生与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和有限理性有关。
1.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信用缺失的原因。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信用缺失的本质是经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按照威廉姆逊的定义,机会主义倾向指人们借助不正当的手段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倾向。目前,政府管理不到位给机会主义者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信用缺失的原因。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信息不对称是房地产开发中市场主体失信的根源。信息不对称,使市场主体机会主义倾向得以显现,这种倾向分为事前、事后两种,事前称为逆向选择,事后称为道德风险。
因此,需要建立一种机制,使失信受损、守信受益,让人们真切地认识到诚信可以给自己带来利益,是一个永远受用的无形资产。
三、解决思路
为解决上述失信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可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形式,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以法律为保障、道德为支撑的有效管理体系。
1.建立系统、完善的行业信用法律体系。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法律规章,但这些法律规章并非专门针对信用,对企业的信用行为没有建立起与“规范授信、平等授信机会”相应的法律准则和约束体系。而且,目前并没有一个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的综合管理部门,各系统的信用信息得不到有效整合,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监管机制。因此,我们必须加快信用立法步伐,制订行业信用方面的专门法律,并建立有效整合信用信息的综合管理体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有法可依的法律环境。
2.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审批管理。对建设单位虚报建筑面积、设计单位超面积设计的情况,可以通过加强政府审批、审查部门间的协作,共享建设审批成果来加以解决。即在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技术审查时,审图机构除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外,还应对建筑面积进行核算,确认是否超过规划局批准的建设工程方案所核定的面积指标。建设单位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同时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核算的建设面积,作为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控制的依据。规划部门确认施工图审查意见书的面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面积一致时予以发放批文。对出现两套不同图纸而超建的现象,可以通过完善施工图审查的操作办法来加以解决。
3.加强违规查处力度。有效发挥法律和市场机制对失信行为的双重惩罚机制,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保护守信企业、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为房地产开发中各市场主体信用制度建设奠定基础。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的行为,包括设计单位不按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立项、规划等批准文件及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对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超建、扩建等违反规划指标要求的或不办理建设项目前期手续,施工单位不履行监管职能或监管不到位,目前法律规章均有明确的罚款、降低资质直到清除市场等处罚规定,关键在于行政执法机关能否掌握到失信行为,并严肃查处。
关键词:工程造价;信用;管理;预算
伴随着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的改变和变化,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与工程结算审核等的需求日趋专业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应运而生。我国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从产生到发展,正日益走向成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得以迅速发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一方面是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下产生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为建设单位的微观管理提供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服务,为正确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面对新的形势,国内造价咨询企业不仅要面对行业之间的相互竞争,大量外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进入带给我国咨询企业学习先进经验的机遇的同时,竞争的加剧也必然令整个行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因此,国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但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企业的技术能力,同时还需要加强企业的管理,其中,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用完善的法规和科学加以引导,规范和保障造价咨询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参与建设项目信用管理[1],通过良好的信用建立企业的业务平台,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1信用管理的必要性
信用管理往往容易被企业忽视,但实际上,信用管理对于企业极其重要。第一,信用管理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在行业内的可信度,并积累企业的无形资产;第二,信用管理可以有效地防范来自企业内外部的失信风险;第三,信用管理可以建立有效的危机应对机制、现代信息沟通机制和人才发现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第四,信用管理可以提高在同行业企业的竞争力。因此,加强信用管理,努力提高信用评价等级,是当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点。企业按市场需求开展企业信用评级活动。只有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才能增强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发展优势。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管理也是转变造价管理部门职能的重要举措之一。造价管理部门可充分发挥其在信用建设上的主导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咨询企业信用法规体系,并且强化信用监督,通过对危害社会信用的各种行为做出的整治,达到规范造价管理部门行为,提高造价管理部门公信力的目的,从而构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信用激励机制,在咨询业内着力创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充分发挥造价管理部门信用管理职能。
2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
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必须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首先,政府要从政策方面引导,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造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培育市场机制,利用政策手段把造价咨询业务最大限度地推向市场[3]。政府应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做坚强的后盾,加强信用管理,使市场有序健康地发展。其次,相关立法机关及管理部门应从企业的角度制定行业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工程造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连同造价协会等相关部门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及检查监督制度。实行多方面配合,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工作成果和执业行为进行检查、监督,真正落实信用评价体系的实施,为工程造价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再次,企业也应具体制定企业内部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保证审价结果的公正性[4]。同时,企业需制定咨询服务效果评价标准,加强企业内部从业人员的信用道德教育,并将信用服务纳入相关的考核标准,注重信用服务的考核。
3强化内部信用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整体素质
目前,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相对业务范围比较单一,虽然表面看起来热闹,但是实际上主要还是集中在工程实施阶段的预算,标底的编审和工程结算的审核等方面上。但从目前发展趋势看,工程造价管理正在经历几个阶段,从简单的工程概预算管理到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到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造价管理,到国际流行的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而大部分造价咨询企业在从事服务时,其业务范围仅局限于简单的概预算编制,应发展到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造价管理、建设工程全面工程造价管理以使社会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也增加了咨询企业的业务量。目前,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竞争激烈,优胜劣汰的局面已经形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提高信用等级,树立品牌,就要抓好内部管理,走高水平、优质服务的道路。只有通过严格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实力,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才能将企业做大做强。从发展趋势看,今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是全方位的投资咨询服务。国外一些大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因长期在市场经济下运作,总结了很多宝贵经验值得借鉴,如企业管理方法、咨询技术、企业文化、职工激励制度等,都可以学习借鉴,提高自身水平。行业内部可以加强各单位和人员的诚信学习,通过举办讲座,普及诚信教育,在行业中营造诚信氛围,定期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对评出的3A企业应在行业内大力宣传,对落后的单位严格批评,增强大家的信用意识。
4加强工程师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
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普遍存在造价工程师缺乏,专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不少企业采用造价工程师挂名,而让一些资历及经验较浅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实际工作。很多企业认为员工只要能熟悉图纸,会计算工程量,会套用定额及取费计算总价即可,而忽略了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培养既能熟练地掌握专业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和相关法律的复合型咨询人才。因此,目前很多造价咨询企业只能靠降低成本进行恶性竞争,导致整个行业在社会上被误认为是一种技术含量低,且无信用机制约束的简单劳动。造价工程师签字制度的实施使得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多元化、广泛化,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同时为发承包双方提供科学公正的服务及权威的建议,更体现了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的要求。通过造价工程师的签字,也使其与咨询成果一并记录在案,具有可追溯性,即使多年以后,也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此,造价工程师需具备足够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信用服务意识,重视咨询质量,遵守职业道德,维护企业信用。同时,企业也要加强培养一线工作人员,即专业造价从业人员,使企业内部的专业技术人员既懂工程、懂经济,又懂得信用服务对于企业自身的重要性,从而培养拥有一支懂技术、精业务、责任心强、经验丰富、讲信用、重服务的工程造价管理队伍,不仅加强了整个企业的专业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并且为提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水平,推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5建立信用奖惩机制
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造价咨询企业有权无责,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编审定价的权,而无对咨询业务报告所负的责,其实这点也是因为信用管理不良导致的,因此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正常发挥作用的保障。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分别制定出工程造价企业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良好行为记录表和不良行为记录表,利用网络建立信用平台,按年度进行网上登记、审核。对企业及从业人员可以通过信用平台对守信者的良好行为应予及时表扬、肯定并记录、公告,使守信者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企业得到不断发展壮大,从业人员也能建立良好声誉,使社会对企业及个人的行为有所了解,在选择业务上作为参考依据。同时,对于失信者的不良行为也应在信用平台上进行批评、记录并公告,使失信者受到法律、行政、经济、道德等多方面的惩罚,企业与个人付出与其失信行为相应的经济和名誉代价,使其想要发展,必须加强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否则将被市场淘汰。想要让信用平台充分发挥其用途,必须建立有效的信用奖惩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其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控制作用。综合来说,奖励机制可通过良好记录公告,造成企业之间的隐形竞争,从而为整个行业发展起到正面引导作用。惩罚机制则可从两方面展开:一方面通过政府管理部门做出行政性惩罚,通过行政管理手段限制企业和个人的执业行为,达到制止违规或失信行为;另一方面对信用不良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严重的若违反法律的,则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6结语
信用管理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极其重要。从长远发展眼光来看,想要让一个企业乃至整个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得以健康、长足地发展,除了有效提高从业人员、技术团队的技术水平,提高企业、行业的管理能力外,还需要加强企业、行业的信用管理,这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真正重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政府加以积极引导,加强监督、宣传,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互相配合,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才能稳步发展,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才能进一步规范化。
作者:偶丹萍 单位:江阴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
参考文献:
[1]阎琳,余书印.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实行共享礼仪制度的探讨[J].企业经营管理,2007(8):17-18.
[2]岳丹丹,刘燕.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探讨[J].经济师,2013(7):32-35.
[3]吴怀俊,马楠.工程造价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
[4]江苏省工程造价优秀论文汇编.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4.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工程质量不断受到人们的重视。工程质量检测是人们对工程质量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工程质量的优劣主要是靠具体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数据来评定的,这些质量检测方法和检测数据是否科学、准确、真实、有效,越来越成为工程建设者关注的焦点。如何加强对该行业的监管,确保其能向社会提供准确、科学、公正的检测数据,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在上文也有所涉及,在此进行详细的分析。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具体的方面阐述:第一,对于质检工程的质量安全的保障是非常重要的。在工程实施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对于有问题的工作马上拆掉重新来做。对于操作失误的技术问题及时纠正并给于处罚。第二,对于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专业性训练的重要性。很多质检人员进入工作岗位不再愿意进步,不再有学习的意愿,因此在质检工作当中还是很早以前的技术水平,对于这些人员应该给予及时的点悟,对于新进来的质检人员需要对其进行全面的培训,因为现在的学校教育存在和现实严重脱节的现象,学校里很多知识能够用到的不是那么多,需要进入企业全面学习,总体提高质检人员的素质非常重要。第三,对于建筑设备和场地的把关也是很重要的方面。建筑设备能否良性运转关系到建筑工程的最终完成水准。
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现状分析
1、建筑市场不规范
首先,施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率低:主要专业技术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率不足,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承包现象,致使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不能建立健全;作业人员素质低下,工程质量安全难以有效控制,甚至个别工程出现严重结构安全隐患。其次,分包行为混乱:专业分包程序不规范;劳务分包难以推行,绝大多数未实行劳务分包,小包工头、临时拼凑施工队伍较为普遍。
2、建筑材料控制不严
首先,建筑材料未按规定进场检查验收,如散装水泥厂家提供的合格证或出库单收集不齐、不及时,以至于代表批量内后续进场的散装水泥无法验证为同厂家、同品种、同等级、同编号。其次,存在漏检、检验不及时等情况,如水泥、砂、石子、砌体材料等未按规定的数量取样检测;结构植筋、外窗三性、混凝土保护层等未经检验合格进入下步施工。第三,见证取样人员素质低,不懂取样标准和方法,甚至连送样委托单填写不熟悉、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送检材料、试件的真实性难以得到保障。
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对策
1、加大市场行为的管理力度
在查有实据的情况下,吊销一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自身技术水平低的检测单位,查处一批利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单位和个人。会同物价局对检测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这样可以使检测单位责任、利益一致,在开展检测业务的同时,可以积累资金、加大投入、引进人才、更新设备,以促进和提高桩基检测的技术水平。要进一步打破垄断经营,建立一个开放、公平、公正、自律的市场,确保检测行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2、完善检测信用管理
良好的信用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信用档案,包括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业绩、检测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记录等。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是对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是健全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检测市场秩序的治本举措,也是检测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完善检测信用管理,建立诚信获利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信用管理调控市场的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质量检测信用好的单位,扩大其社会信誉度和知名度。使信用好的检测单位享受到诚实守信带来的好处,使信用差的检测单位体会到失信带来的社会、经济成本的增加。将检测单位的信用作为资质就位、业务增项和行业评估、评比的重要依据。对信用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现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的检测单位,坚决要降低等级和清出目录。引导检测单位提高技术水平,增强检测单位的综合实力。
3、提高从业人员整体技术素质和政治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专业技术学习研讨活动,结合各地区地质、环境条件的特点及工程建设中成功、失败的经验教训,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术研讨;在开展检测技术研讨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工作。开展科技攻关活动,鼓励全体检测人员多实践、多总结、多探讨、切磋技艺,促进检测人员整体水平的提高。加强对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牢固树立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观念,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
4、企业内部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最终是否顺利交工的关键性环节。关系到上上下下各个部门的利益,因此对其的重视程度非常高。采取了一系列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的具体措施:首先,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设备、人、方法、环境以及材料的管理,加强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全方位控制。其次,加强建筑工程检测人员综合素质以及技术水平的培训。检测人员是建筑工程做好工程检测工作的关键,毕竟检测人员才是建筑工程检测的最终实施者,强化检测人员综合素质以及技术水平的提高,是做好建筑工程检测的重要步骤。另外建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责任制,加强建筑工程检测人员责任意识,将建筑工程检测工作进行区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努力实现建筑工程检测的规范化管理。
5、加强施工企业各部门质量检测协调与沟通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测管理并不是单独孤立的,它需要各个部门以及所有人员的共同努力才可以完成,例如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测管理中的交叉环节则需要部门之间的协调。为此,建筑工程项目企业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协调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测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对于出现的质量检测管理问题做到协调解决,保证质量检测管理顺利开展。其次,创新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测管理新模式,认真做好质量检测管理每个环节的工作,从体系结构、人事制度以及技术上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质量检测管理水平。再次,发挥监理单位的技术监理。监理单位是做好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检测管理的重要环节,监理单位应认识到自身在质量检测管理中的重要地位,明确自身的监理权利,充分的履行自身的质量检测监理职能。
四、建筑工程常用的几种检测方法
1、红外热像技术
建筑工程的红外检测技术一种利用红外辐射对建筑物工程进行检测和测量的专门技术,它的原理是温度在绝对零度以上的物质会产生分子运动,而分析运动过程中会辐射出红外线,如果物质内部存在或者缺陷,其特征将会使得热传导发生改变,从而造成物质表面温度分布不同,通过利用红外检测设备可以确定物体的缺陷部位,目前在建筑工程上主要使用红外热像检测仪。用于建筑物墙体剥落、空鼓、墙体及屋面渗漏。房屋保温气密性、火灾混凝土损伤、碳纤维加固质量等领域。
2、超声波无损检测技术
超声波在建筑成功领域被用于检验岩石的抗压强度以及判断岩石性质。它的原理是,超声波传输过程中也服从波的传播规律,在路面检测时,首先发射超声波到材料介质,通过接受反射波的相关技术系数指标,判断路面损耗情况。在路面检测时,在被检测区域不同位置设立传感器,通过对超声波传播的时间、速度和位移变化计算出超声波波速,利于波速和介质的参数关系测定材料的弹性、抗压强度和折压能力,并也可以检测介质的缺陷。
3、频谱分析检测技术
频谱分析检测技术是利用了在不同的建筑工程介质中传播表面波的频率。在路面施加一垂直力,就可以形成一个振源,并以振源为中心沿着地表深度向四周扩散。通过调整力锤重量或不同的锤头可以获得含有各种频率成分的瑞雷面波信号,在不同位置设置传感器可以检测到波传播的频率,借助于频域的互谱分析和相干分析技术,可以达到测试不同深度分层介质力学参数的目的。
4、路用雷达检测技术
探地雷达是一种利用高频电磁波进行地下结构体探测的高科技术,被广泛地应用于公路质量检测、地下管线探测、水库大坝状况检测、岩溶地质勘探等领域(昌彦君等,2011)。路用雷达检测技术是利用电磁波发射到地下,当电磁波遇到不同介质的结果层,就会将一部分脉冲波能量反射回地面,可以根据反射回波的速度、时间、波幅与波形,得到目标介质的空间位置和结构。目前雷达在地面建筑工程检测中应用广泛。
5、热箱法
相比于热流计法,热箱法基本不会受到温度的限制,适宜在室外进行测量,要求平均温度25℃以下,并且热箱内的温度大于室外最高温度至少8℃,因而测试比较方便,其检测原理是通过人工制造的一维传导环境,来测定热箱内电加热器发热所通过的围护结构的全部热量以及其所测量围护结构冷热表面的温度,来得到被测部分的传热系数。值得注意的是,进行一套房间的检测需要诸多的设备,并且安全搬运的工作量很大,热桥和不规则部位无法进行测试。另外,国内外也有关于用热箱法现场测试围护结构热阻和传热系数的研究报告或资料,但尚未发现现场测试使用热箱法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国家货权威机构的标准,国内关于热箱现场测试的相关研究尚在进行中。
结束语
为确保工程质量,政府首先应该明确工程检测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所必须承担的责任,使其协助其他责任主体共同施工,为工程材料的质量负全部责任,保证工程长期有效使用;其次,要使工程检测人员建立责任意识,以饱满的热情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科学对待工作中每道环节中的每个细节,真正做到:标准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随着工程检测责任的明确,很多问题将在市场良性竞争中得到不断合理解决,检测水平也将得到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徐学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的问题分析[J],城市建设,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