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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研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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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研究

第1篇:兽医研究范文

沧州地区拥有几十家品牌饲料生产企业,从业人员需求量大,是河北省饲料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畜牧兽医系为适应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满足社会对饲料人才的需求,畜牧兽医专业拟开设饲料分析与检测课程,为饲料相关企事业单位培养一流的化验、检测技术人员,实现学生毕业即就业,学校与企业“零对接”,有效地解决企业所需与学生所学之间的矛盾,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在开设课程前,通过对企业调研,与行业企业专家一起从职业需要的角度出发,分析饲料检验化验员的知识结构和职业能力要求,结合饲料检验化验员的职业标准定位企业的具体岗位需求。饲料原料在进厂前必须进行抽样检测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可进厂备用;经过饲料厂各种工艺加工后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配合饲料也需要进行严格的检测,合格后才能够出厂销售。由此可见,在每个饲料企业中,化验室是最基本的组织结构之一,饲料化验员的工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现在饲料行业规定,每个饲料企业必须要设立饲料检验化验部门,以保证饲料产品的质量。而经调研发现,沧州市共有不同规模大小的饲料企业八十余家,大部分生产企业虽然已经配备饲料化验室,但真正运作使用的并不是很多,岗位空缺严重。根据饲料公司规模大小的不同,每个公司至少配备两名饲料化验员。生产实践需要饲料化验员,所以需要开设饲料分析与检测课程,培养大批具有饲料化验专项技能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

2课程内容的设置

饲料分析与检测最终为饲料质量评价服务,让学生了解和掌握评价饲料质量的指标,如营养指标、卫生安全指标两大基本属性及两大属性中具体的检测内容。参考其他院校的饲料分析与检测课程,本课程内容设置参照陈桂银主编的高职高专教育“十二五”规划建设教材,根据饲料分析检测工作岗位对知识和技能的需求,以饲料检验需要的技术为主线,根据饲料检验化验员典型工作任务组织教学内容,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饲料分析与检测课程内容。本课程内容根据实际生产过程需要设置,应用性极强。在课程讲授过程中,采用先讲实验原理;然后进行操作演示;最后让学生通过实际操作加强训练,熟练掌握各种检测方法。学生毕业即可上岗,实现学生的“零距离”上岗,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3开设课程所需的师资条件和硬件设施

3.1教师团队

开设新的课程,必须有强大的教师团队参与教学。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畜牧兽医系参与该课程建设的教师团队师资力量雄厚,职称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及学历结构合理。拥有教授、副教授各2名,讲师6名;畜牧、畜牧兽医、动物营养与饲料专业的教师均有,完全能够从专业角度满足课程的专业需求;年龄和学历方面,主要以中青年研究生教师为主,他们对新生事物及新理念接受能力较强。该教学团队完全能够承担该课程的讲授及实验环节的指导。

3.2硬件设施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中专转型的高职院校,所以授课以小班教学为主。根据畜牧兽医系近三年的招生情况,平均每年招畜牧兽医专业4个班级,每个班学生数量30~40人不等。针对以上情况,畜牧兽医系主要实验室包括:分析天平室、精密仪器室、动物营养与饲料实训室和数码显微互动实训室。其中分析天平室有分析天平10台;精密仪器室有全自动和半自动定氮仪、黄曲霉毒素测定仪、T6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动物营养与饲料实训室有鼓风干燥箱、茂福炉、粗脂肪测定仪、凯氏定氮装置、恒温培养箱、电动分级筛、标准分级筛、超净工作台、高压灭菌锅及通风橱等;数码显微互动实训室有电脑及数码显微镜41台。由于玻璃器皿等种类繁多,没有一一列出。实验室的硬件设施完全可以满足本系学生小班上课的需求,所以开设饲料分析与检测课程是可行的。

4结语

第2篇:兽医研究范文

针对以就业为导向,对畜牧业兽医专业的教学进行改革,在教学中实施校企合作,通过工作过程来开展项目教学,突出对岗位工作需要的教学,对比以就业为导向的模式与传统模式的教学效果,并归纳总结出该教学模式在畜牧兽医专业中的具体实施措施,以构建出高效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

畜牧兽医专业;就业;教学改革

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的直接目的就是培养工作技能、获得工作岗位,因此,在学校教育中,培养岗位工作技能是其主要目标,也是学生实现稳定就业的前提。为了满足社会市场对人才知识和能力的要求,我国的高等教育模式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进行了创新改革[1]。通常情况下,各个行业的发展也增大了对相关专业人才的需求,而为了满足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畜牧兽医专业的教学模式也面临着改革。党的十七大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2]。畜牧兽医专业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专业,采用传统的教育方法存在的缺陷日益明显,以就业为导向的新型教学模式逐渐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笔者在实际教学中使用该教学模式,根据其效果对该教学模式的创新改革进行了探究。

1畜牧兽医专业的教学内容和就业前景

畜牧业是驯化和培养有经济价值的兽类和禽类,根据其生长繁殖等能力,取得畜禽产品,畜牧业包括马、牛、羊、鸡、鸭、鹅、猪、兔等的饲养,还有鹿、麝、狐、貂、水獭等的驯养。兽医是一种能够对动物疾病进行防治的行业,其主要任务是对家畜家禽疾病进行诊疗、防治、检疫和畜产品卫生检验的研究[3]。由于畜牧和兽医之间具有较大的相关性,尤其是在教学、生产和科研方面的联系十分密切,所以畜牧和兽医成为一个并行的专业。目前,畜牧兽医专业已经成为国家、省级和校级的三级精品课程体系,拥有1门国家级精品课、5门省级精品课和4门校级精品课,其中,国家级精品课程为《牛生产》,省级精品课分别为《动物解剖生理》《动物营养与饲料应用技术》《猪饲养管理与疾病防治》《动物繁殖技术》和《家禽生产》,校级精品课分别为《畜牧场环境控制与规划》《特种动物养殖与疾病防治》《动物解剖与剖检》和《动物育种技术及应用》[4]。在畜牧兽医专业中,其教学培养的核心能力为畜禽的饲养管理与疫病防治,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畜禽养殖、疫病防治、兽药生产与销售以及饲料生产与销售等领域,可以在动物防检站、动物疾控中心、县乡级兽医行政部门、动物屠宰企业、饲料企业、动物医院、兽药企业以及大型规模养殖企业等单位工作,主要岗位有动物疫病防治员、兽医化验员、动物检疫检验员、兽药技术员、执业助理兽医、饲料技术员、动物饲养管理员以及牧场经营管理员等。在我国各个地区,畜牧兽医机构大约有6万多个,然而由于畜牧兽医专业才开展不久,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据统计,目前的技术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仅有17.8%[5],而且很多人员的职业素质普遍不高。因此,在全国各地,该专业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加之城镇宠物饲养日益兴起,为畜牧兽医专业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2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与传统教学的实践

为了探究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模式在畜牧兽医专业中的教学效率,将选择该专业的2个班级为研究对象,2个班级学生的学习成绩、性别、年龄等基本因素的差异经过分析不具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一个班级为对照组,使用传统教学的方法;另一个班级为实验组,使用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2个班级教学内容都为《动物临床诊疗》课程中的治疗技术这一部分,包括投药法、注射法、穿刺术、冲洗法以及输液等技术。教学结束后,对2组学生成绩进行考核并对比分析。

2.1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

首先,要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从而统一“教”与“学”的目标。然后再将教学融入实践生产和管理过程,让学生进行系统化的教学训练,并结合课堂上的理论知识,引导学生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再次,学校也可以趁此机会加强学生课堂与职场互动,使职场和课堂对接、学习内容与工作内容对接,从而拉近学校和职场的距离,有效实现把学生培养成准职业人的教学目标。最后,再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考核评价,评价原则是以能力为主,使用学生自我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将教学效果有效的体现出来,并为学生以后的学习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2.2实践结果

通过对2组学生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对其学习成绩进行统一考核,其评级标准分为优秀(80~100分)、及格(60~80分)、差(40~60分)以及很差(≤40分)4个标准,然后将2组学生成绩统计并对比,其具体教学效果见表1。根据表1的数据分析,实验组学生的学习成绩明显优于对照组,两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模式在畜牧兽医专业中的实施

3.1以就业为导向创新教学模式

开设畜牧兽医专业的院校可以与相关企业进行合作,根据企业中相关职业所需的能力,明确培养目标,在畜牧兽医专业教学中构建出“两轮实践,双元育人”人才培养模式[6]。例如,畜牧兽医专业在第4学期进行分方向专业时,可以安排学生参加生产实习和顶岗实习,学校和企业共同对学生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培养,促进学生与企业的就业意向,同时大大提高了本专业学生的就业率。

3.2科学配置专业课程体系

以畜牧业和兽医的工作过程为导向,确定教学任务,对畜牧兽医专业领域进行重新归纳,形成行动领域。与此同时,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养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贯穿落实,着重培养学生的畜禽饲养管理、畜禽疫病防治能力和家畜繁殖改良等能力,并将家畜饲养工、动物疫病防治员、家禽繁殖工等职业的工作内容融合到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去,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使教学内容与工作内容能够有机的结合,从而培养学生职业能力[7]。

3.3优化教学课程内容

在每个教学领域中,其主要内容要以岗位工作为基础,设计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内容。根据教学课程内容特点,与其他的教学模式相结合,例如项目教学,编制并实施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标准,重视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此外,在设计教学内容中,还要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的培养,以学生为主体,实现“教、学、做”的一体化[8],促进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全面的提高。

4结语

随着现代化生产水平的提高,畜牧业也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相关领域对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就需要我国开展畜牧兽医专业的高校在本专业教学中逐渐重视起来,提高教学质量,从而培养出具有专业的实用型人才。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模式主要是将教学融入实际工作中,使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能够加强其专业实际技能的进步,还能使学生能够在毕业后踏入工作岗位时能够尽快适应,从而有效提高畜牧兽医行业人才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李明,李国江,赵世文,等.基于就业导向的高职畜牧兽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途径的研究[J].黑龙江畜牧兽医,2015(12):158-159.

[2]徐金花.以就业为导向的中职畜牧兽医专业教学改革工作探析[J].西部素质教育,2015(12):61.

[3]何春玫,李红梅.高职院校畜牧兽医专业化学课程的教学改革与探讨[J].畜牧与饲料科学,2010,31(4):188-190.

[4]张元春.畜牧兽医专业人才培养与学科教学的改革[J].新课程研究:中旬刊,2013(12):93-94.

[5]赵春霞.新就业背景下高职院校畜牧兽医教学结构的改革[J].河南科技,2013(24):282.

[6]陈晓华,陈翠玲,陈滨,等.基于就业导向的专业技能人才培养路径———畜牧兽医专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职业,2011(26):38-39.

[7]杨晓花,张其艳.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院畜牧兽医学科教学改革探讨[J].二十一世纪教育思想文献,2007(1):185-186.

第3篇:兽医研究范文

1 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1 基层防疫系统不稳定

基层畜牧兽医队伍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存在差异。首先,由于基层防疫机构工作条件限制,用人机制和竞争机制尚不完善,无法引入学历较高的兽医技术人员, 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都不合理。

1.2 缺乏专业人才与技术

对基层畜牧兽医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培养缺乏有效规划。技术人员知识更新不足,知识结构老化,原有的知识已不适应当今需求,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知识更新培训,但是缺乏针对性,知识更新培训只是流于形式,无法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无法提升技术人员对畜牧业发展形势的了解和判断。

2 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畜牧兽医工作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畜牧业已成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畜牧业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更加突出。但是,目前我县畜牧兽醫管理体系中存在的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晰、法规不完善、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已经影响了我县现代畜牧业的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因此,改革我县现行的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已成为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

3 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建议

3.1 加强行政管理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逐步建立起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体系,稳定和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立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提高畜牧兽医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动物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

3.2 建立健全畜牧兽医工作机构

根据经营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乡镇或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要将原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界定,并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使其走向市场。鼓励和引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创办经营性兽医服务实体。

3.3 健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培训体系

3.3.1 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推广条件,配备必要的工作设施设备、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远程教育等资源,不断提高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的现代化水平,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能力。

3.3.2 县乡技术人员成立科技服务队,村级成立养殖技术服务组,围绕主导产业,通过分层次举办畜牧兽医技术培训班,深入到村户、养殖场进行指导服务。指导农民创办各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切实发挥服务功能,提高农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

3.3.3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收听收看畜牧兽医科技节目,推进农村畜牧业生产信息化,提高农民开拓市场的能力。树立便民服务的思想,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高效、敬业的服务精神,切实做好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

3.3.4 加强队伍建设,适时引进人才,通过以会代训,举办业务培训班、岗位培训班等,对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加强畜牧兽医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畜禽品种改良、饲料饲养、防疫检疫、畜禽产品加工以及市场经济等方面业务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的专业技术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4 建立健全兽医工作体系

建立健全兽医行政管理机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养殖业发展情况和兽医工作需要确定,并按程序报批。上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负有指导职责;各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对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要加强兽医医政、药政管理,实施官方兽医制度。

5 完善兽医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加快兽医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参照《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和国际通行做法,建立完善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兽医管理、执业兽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兽医管理工作中的保障作用。促进兽医管理的有效,健康发展。

第4篇:兽医研究范文

1改革培养目标,使之与国家官方兽医和职业兽医制度接轨

为进入国家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培训、考核、认证制度实施的轨道,应使高等农业院校兽医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国家需求相适应。辽宁医学院通过研究将兽医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国家兽医官与执业兽医师”,并在原有培养方案基础上按照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的要求对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进行重新设计与改革,使之与新的培养目标相适应。

2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为了更好地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接轨,学校应该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教师只有参与到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当中去,才能身临其境,今后讲课也有的放矢。

3立足执业兽医考试大纲,更新教材内容

当前高校动物医学专业使用的大部分教材为统编教材,这些教材广泛收集并借鉴了国内外同类教材的优点,最大程度地反应了本学科发展的新理论、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使教材更适应执业兽医人才培养和素质教育的需要。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要求应试考生能够全面系统地掌握教材中的大部分内容,考察面广、难度大。由于学时所限,教师只能讲解教材中的部分内容,其他部分需要学生自学才能顺利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应立足执业兽医考试大纲,精简教材内容使教师能够在有限的学时里将更多的知识点传达给学生。

4制作多媒体课件,开发应用多种课堂教学方式

充分利用现代化多媒体技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并将多媒体计算机技术引入实验教学管理。课件以文字、图像、声音、视频等多种界面为支撑,将临床病例、微生物的形态结构及其特征以及外科手术图片和过程等方面通过多媒体进行再现,使学生可以通过视听感觉获得知识,同时吸引学生的课堂学习兴趣并加深记忆。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师素质

首先,教师要形成“融素质教育与业务培养于一体、融知识教授与能力培养为一体、融教学与科研为一体”的教育思想;其次,教师应树立全面、正确的师德观,高度认识自己所肩负的育人使命,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第三,教师不仅要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教育理论以不断地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和能力,更要积极开展教研和科研工作,将教研和科研工作当作不断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和素质、推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6建设一批校内外综合实践基地,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

枯燥乏味的理论讲述不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难以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根据临床经验和体会,结合临床讲授,这样有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兽医综合知识试题着重考生理论运用于实践能力的考察,这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大实例讲授的比重。有效地开发课外教学活动,激发自学兴趣。着力建设以动物医院为基础的校内实践基地,以校企联合为校外实践基地,构建新型教学实践平台。通过建立校内外的综合实践基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将来从事兽医行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7根据课程特点,建立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注重能力培养

第5篇:兽医研究范文

关键词:职业教育 考试模式 改革

前 言

专业教育的最终目的要面向社会的生产,为社会生产提供技能型人才。随着我国教育的不断发展,出现了职业教育这一新的教育形式。现代职业教育主要注重培养学生实际操作技能,最终达到就业上岗、服务于社会的目的。与传统的教育体制相比,职业教育有很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更注重知识的应用和生产中的实际操作,因此其教学手段与传统书本式教学方式相比有很大的差异。作为工作在职业教育的第一线的专业教师,要不断的改革和创新,探索出更适合的职业教育教学方法。

学生学科结业成绩以往通过期末一纸试卷作为评定标准,存在着许多弊端,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准确反映出学生掌握职业技能的程度,同时也误导学生热衷于书面文字材料的掌握,忽略了实践技能的掌握,从而在社会生产中无法进行实际操作,背离了职业教育的真正目的。因此,在职业教育中,探索合理的教学和考试模式,更有助于诱导学生对专业技能的学习和掌握,达到职业教育的目的。

《兽医基础》作为一门专业课,是5年高职牧医专业必修课程。《兽医基础》包括病理学和药理学两大部分。其中病理部分主要让学生掌握临床中各种疾病发生的病因和机理、特征性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动物尸体剖检技术方法等方面的知识技能;药理部分要求掌握药物的作用和在临床疾病防治中合理应用等方面的知识技能。最终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在兽医防治中能独立地分析疾病、诊断疾病和防治疾病。而《动物病理》是《兽医基础》的一部分,单独列出为3年高职必修专业课,二者的授课方式和考试模式改革有相似之处。

1.试验对象及条件

1.1试验时间

2006—2007第一学期,2006—2007第二学期

1.2试验班级及课程

2006—2007第一学期,(1)选取高职牧医0531班《动物药理》课程,对照班级高职牧医0532班《动物药理》课程,(2)选取高职牧医0451班《兽医基础》课程,对照班级高职牧医0452班《兽医基础》课程。

2006—2007第二学期,(1)选取高职牧医0452班《兽医基础》课程,对照班级高职牧医0451班《兽医基础》课程。(2)选取高职牧医0552班《兽医基础》课程,对照班级高职牧医0551班《兽医基础》课程。

1.3试验有关条件

1.3.1养殖场、兽医诊疗部门

附近地区各大小的畜禽养殖场,兽医站,作为现场教学、实习操作的必备条件。

1.3.2先进的实验室及设备

包括病理解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药理试验室等。

1.3.3先进的多媒体教室

2.试验方法

2.1考试改革实施前动员

在实施课程考试改革之前,对实验的班级学生、同专业的学生和相关的专业教师及班主任进行了问卷调查,对实验班的学生传达了课程考试改革的具体方法和有关的细则,在得到绝大多数同学们的积极响应后,进一步对试验班级进行课题项目实施。试验班级和对照班级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教学。

2.2教学方式改革

单纯的传统讲授已无法适合现代的职业教育,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机动的将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学生,最终目的就是使学生掌握生产中所应用的操作技能。

2.2.1教学中把握教学内容的侧重点。

《兽医基础》和《动物药理》是一门理论性极强的课程,专业教师在系统的掌握课程理论知识外,教学中更主要的是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随时掌握生产中的需要有重点的讲授知识,增加或减少某些内容。

2.2.2采用多方式的教学手段

(1)直观教学方式:对学生来说抽象的、陌生的、难以记忆和掌握的理论知识,通过在现场教学,使学生很轻松地掌握了所学内容,既直观又便于记忆,也增加了学习兴趣。

(2)归纳总结方式:教学中打破前后章节的界线,将相同相似的知识进行规纳总结,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

(3)双边互动教学:教学中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可以将教学内容采用师生讨论方式。学生提出的问题有时很有创意,教师要把握讨论的主方向,掌握学生所需求的技能和知识。

(4)引入实例分析:在教学中,先讲述临床一个病例的诊断治疗,这样学生感觉自己在完成一个疾病的治疗,带着浓厚的兴趣动听课,去分析,同时也掌握这种疾病的病理特点和所用药物的作用,在讨论和分析中学生主动的掌握药物的作用和临床应用,并且直接给毕业后现场操作打下深厚的基础。

(5)充分利用多媒体先进教学方式:

教师在日常工作中要收集与本课程有关的录像资料、图片,也可以自拍一些病例录像、图片,或制作简单的动画演示,这也是一种变抽象为直观的教学方式,便于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理解和掌握。

(6)教学中大胆增加实践内容,直接掌握生产操作技能。

增加实验教学内容和学时,特别是操作性的实验,对培养学生专业技能有重要的意义。

(7)结合现场教学

将课堂讲授直接改为现场的操作,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和掌握教学大纲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

2.3考试模式的改革

改革课程考试的方式,最终目的引导学生注重实践操作技能。采用多方式的赋分方式用形成式考核取代一次性的笔试。方法具体如下:

2.3.1赋分内容

(1)把学生的平时学习表现、出缺勤和学习态度等情况也作为一项成绩考核的内容。

(2)对学生提出问题,根据答复的即时赋分,或采用作业形式统一提交赋分,每次实践教学中,以学生的口答、操作,给出相应的分数。。

(3)教学中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可以将教学内容采用师生讨论方式,在学习和实践中,能否对理论知识提出新的见解、新的观点,这也作为一项成绩考核的内容。

(4)通过对作业完成情况,实验报告的内容文字表述和认知程度、结论及合理性来具体评分。

(5)有时也可以出一个疾病的病例,师生一起讨论综合治疗方案,在讨论和分析中学生主动的掌握药物的作用和临床应用,或按小考形式提交赋分。

(6)根据学生在现场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方法,特别是能否应用了本课程的知识及原理,作为一项考核成绩。

2.3.2考试成绩评定

试验班级:以上各项综合,采用加权平均数的方式评定出本门课程的最终结业成绩。具体赋分标准为:

结业成绩 = 30%期末统一考试 + 20%实践教学 + 20%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 10%报告及作业撰写情况 + 10%自己的见解和观点 + 10%学习态度表现

注:①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习、教学实习、现场技能等方面的操作。

②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现场答复,现场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方法。

③报告撰写及作业情况:实验、实习报告总结,单元小考及作业。

④自己的见解和观点:包括提出新的见解、新的观点。

⑤学习态度表现:平时学习表现、出席缺勤次数。

对照班级:以期末试卷成绩作为本门课程结业成绩。

3.试验结果及分析

3.1试验结果

试验班级和对照班级的成绩评定方法按照2.3.2考试成绩评定,各项指标具体见表1、表2

表1 2006—2007第一学期考试成绩各项指标

班 级 高职牧医0531(试验) 高职牧医0532(对照) 高职牧医0451(试验) 高职牧医0452(对照)

考试分析

考试课程 动物药理 动物药理 兽医基础 兽医基础

参加考试人数 34 35 34 29

平均分 90.5 79.4 80.2 71.8

90分以上人数 17 2 7 2

80-89分人数 16 12 13 11

70-79分人数 1 10 8 5

60-69分人数 0 11 6 5

60分以下 0 0 0 6

及格率 100% 100% 100% 80%

最高分 98 92 97 94

最低分 75 60 63 23

表2 2006—2007第二学期考试成绩各项指标

班 级 高职牧医0452(试验) 高职牧医0451(对照) 高职牧医0552(试验) 高职牧医0551(对照)

考试分析

考试课程 兽医基础 兽医基础 兽医基础 兽医基础

参加考试人数 29 34 26 37

平均分 90.3 68.2 89.2 74.4

90分以上人数 19 3 10 2

80-89分人数 6 8 14 14

70-79分人数 2 8 2 13

60-69分人数 2 9 0 4

60分以下 0 6 0 4

及格率 100% 82.3% 100% 89.1%

最高分 99 92 98 91

最低分 66 28 71 38

3.2结果分析及讨论

1、通过对考试成绩分析可以看出;试验班级的考试成绩平均分、及格率、高分段人数等各项指标普遍高于对照班级,特别是高职牧医0451、高职牧医0452两个班级,在两个学期中互为试验班级和对照班级,而考试成绩明显不同,作为试验班级时考试成绩的各项指标均明显高于对照班级。

2、现代职业教育强调的是职能的培养,一次性考试不能反映出学生的真实水平,以多方面综合的形成式考试模式替代一次性考试更能明显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真实成果。

3、通过教学方法和考试模式的改革,更进一步引导学生掌握职业技能,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为未来投入社会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公平的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

4、本次教学和考试的改革所需条件简单易行,试验具有可操作性和普及性。

4、结论

1、对牧医专业《动物药理》和《兽医基础》课程的考试改革的试验取得了成功,试验表明,形成式考试模式适合农业职业教育的发展和人才培养。

2、本次教学方式和考试模式的改革能增加学生对职业技能的掌握,更能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这种教学和考试的模式应在牧医专业中推广。

主要参考文献:

[1].董必辉. 2006. 高职教育考试模式改革浅析(J).职业教育研究,(9):P24—25

[2].靖向党,张鸣放.2004.高职高专教育考试模式改革的研究与实践(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P52—55

[3].马德坤. 2005. 试析高职教育考试模式的改革与创新.(J).中国成人教育(12):P18—19

第6篇:兽医研究范文

关键词: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存在问题;建设对策

乡镇畜牧业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为农民收入水平的增高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是乡镇畜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可以为畜牧养殖者提供动物疫病检测、预防的服务,保证乡镇畜牧业能够顺利发展,为农民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文章就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对如何加强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进行分析。

1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1.1缺乏保障制度,防疫工作很难落实

目前我国没有完善的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制度,并且在《动物防疫法》中规定,动物疫病预防,由县级以上政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制定计划,导致乡镇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很多情况下处于被动状态,加之乡镇工作任务繁重,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被其他工作任务牵绊,不能全身心投入到专业技术工作中,对我国乡镇畜牧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2国家对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投入不足

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收支来源单一,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基础设备的更新,国家也没有对乡镇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引起重视,甚至很多乡镇兽医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制约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1.3乡镇畜牧兽医队伍素质较低

首先,我国大部分乡镇条件较差、交通闭塞,很多高校兽医专业的毕业生没有投身乡镇畜牧兽医的意愿。其次,由于畜牧兽医的社会地位不高,学习畜牧兽医专业的学生少之又少。大部分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人员都是初级技术人员,不具备专业的畜牧兽医技术和素养。

2加强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对策

2.1加强乡镇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提高乡镇畜牧兽医素质

乡镇畜牧兽医站应该积极吸纳高校兽医专业的毕业生,提供乡镇畜牧兽医队伍的专业化程度,并且地方政府应该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惠条件,加大乡镇牧兽医的吸引力。其次,要对原有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技术和综合素质,促使其能及时把握市场动态,了解国家政策、制度,推进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1]。

2.2加强资金和技术的投入,推进畜牧兽医推广体系发展

畜牧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并且畜牧业的发展与畜牧兽医推广体系的建设有着密切联系。各级领导应意识到畜牧兽医推广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如:社会信用资金、民营资本等,加大对乡镇畜牧兽医体系的技术和资金投入,更新改进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基础设施设备,加强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为我国农村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保障,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2]。

2.3建立完善乡镇畜牧兽医管理体制

我国乡镇人事、财务等都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协调管理,并且侧重于农业、水利等方面的发展和建设,没有完善的乡镇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体制。我国各级政府应该制定完善的乡镇畜牧兽医建设发展政策,积极展开对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调查和分析,促进管理体制和政策计划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促进乡镇畜牧业和兽医服务事业的发展。

3结语

综上所述,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为畜牧养殖者提供养殖新技术、动物疫病检测、预防的服务,促进乡镇畜牧业顺利的发展,各级政府应加强乡镇畜牧兽医队伍建设,提高乡镇畜牧兽医人员素质;加强资金和技术投入;建立完善乡镇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加强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作者:程忠权 单位: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参考文献:

第7篇:兽医研究范文

关键词:畜牧兽医语言表达能力现状教改

中图分类号:G71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8(b)-0158-02

目前,畜牧兽医系毕业生在就业后由于不能适应新型的大型的企业文化,绝大部分的学生只能从事饲养员的工作,而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管理部,销售部反而招收外专业的毕业生。因此,畜牧兽医专业就业招生存在萎缩现象。针对此现象,特对湖南天心种猪场各部门人员的专业调查研究,对湘西职院畜牧兽医13级临毕业学生进行调查研究。

1研究方法

1.1研究对象以湘西职院生物系畜牧兽医13级学生发放103份问卷,回收103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98份,有效率95.1%。

1.2研究方法

1.2.1问卷调查法

对湘西职院生物系畜牧兽医13级学生发放《畜牧兽医专业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调查问卷》进行调查。

1.2.2数据统计法

把回收好的问卷中各类数据剔除出来,用Excel97-2003进行整理和数据统计分析。

2结果分析

2.1畜牧兽医专业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现状

2.1.1畜牧兽医专业学生基本的语言表达能力现状

从表1调查结果表明13级学生专业学生的基本语言表达能力总体均差。在调查中认为“公众演讲紧张”的男女生的比例分别为90.7%、94.1%。且在有关能够顺畅地表达某一事物时的选项则男女均没有超过30%。只有在问到“强大的气场控制”时比率更低,男生为10.5%,女生为11.8%,这可能与畜牧兽医专业学生家庭条件有关。比较而言,学院开设的畜牧兽医专业中专都是免学费的,这就吸引了大批想学又上不起学的学生。这些学生因为家庭自身的各种因素往往羞于表达。

2.1.213级畜牧兽医专业学生专业语言表达能力现状

从表2的统计结果显示,在“普通话不标准,带有地方口音”、“表达结巴,用语跳跃”、“表达无逻辑”“口水话多,不注意使用专业術语”、“思维不流畅,怯场”选项“不可以”和“基本不可以”的比例之和分别为84.4%、73.8%、61.2%、50.4%和46.6%,表明畜牧兽医专业的学生对专业语言的表达能力水平存在着严重不足,尤其以“普通话不标准,地方口音重”和“表达结巴,用语跳跃”这两方面比例均超过70%以上,应引起足够重视。

2.2畜牧兽医专业学生语言表达能力水平欠缺的原因分析

由表3统计可知“学校的锻炼机会少”和“课堂学生语言表达练习少”的比例为72.8、86.4%;均在70%以上畜牧兽医的教学课堂不仅是传授知识技能,对学生的各种综合能力也有提高作用。现在很多畜牧兽医课堂是教师一直不停的讲,学生听的模式。在畜牧兽医专业课程教学中,语言能力,这是一个软目标,多被当成不必要的,不重要的方面。专业课程的设置是以学习专业知识技能和专业理论为主,而学校的选修课程中较少关于语言表达类的课程,并且不能从时间、师资、教材、教学设备上给予保证,无法做到规范、实效,不能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学校本地教师多外地老师少”本地教师自身就不重视语言的表达与交流能力,更有甚者教授语文的教师竟然用方言教学,有的虽然用普通话但不标准。这样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无法提高。家庭环境影响,中职学校大部分学生来自农村,语言表达能力很大程度受到家庭的影响,表达不规范及浓重的方言很难改过来。

3结论与教改研究

3.1结论

一是13级畜牧兽医专业学生的基本语言表达能力水平总体上比较差。尤其体现在“公众演讲紧张”,“控制气场”方面。

二是13级畜牧兽医专业学生专业语言表达能力差。尤其以“普通话不标准,地方口音重”和“表达结巴,用语跳跃”这两方面比例均超过70%以上,应该要引起足够重视。

三是“学校的锻炼机会少”和“课堂学生语言表达练习少”是13级畜牧兽医专业学生语言表达能力不足最主要的因素,达到70%以上。家庭环境影响,中职学校大部分学生来自农村,语言表达能力很大程度受到家庭的影响,表达不规范及浓重的方言很难改过来。

3.2教改

第8篇:兽医研究范文

关键词:高职畜牧兽医专业?双师?队伍建设

一、“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研究中的特指,是指不仅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精湛的教学技能,而且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以及行业职业素质,具备胜任职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双重能力的复合型教师。

二、高职畜牧兽医专业教师应具备的双师素质

1.具备良好的教师的基本素养

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师德,具备良好的自主学习能力,掌握先进的职业教育理论、先进的职业教育技术手段,并能够将其应用到教学中。由于畜牧兽医专业课程,特别是饲养管理类课程的特殊性,要求教师能够根据课程特点及需要,合理地设计课程,并能够根据课程内容采用现场教学、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开展教学活动。

2.具备扎实的畜牧兽医专业理论知识

畜牧兽医专业的专业教师应具备扎实的饲养管理、疫病诊断与控制、动物饲料配制与检测、畜禽繁殖技术等理论知识。

3.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

高职畜牧兽医专业是一门对理论和实践要求都比较高的专业,教师除了要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实践技能,这样才能适应理实一体化课程教学。高职畜牧兽医专业的教师,其实践技能直接影响着课程开发及专业建设发展。

三、培养“双师型”教师的多种途径

1.校企专业带头人负责实施团队“双师”队伍建设

在“双师型”教师团队的培养过程中,要明确校内专业带头人和校外专业带头人的分工。校内专业带头人主要负责专兼职教师团队的专业发展动态及前沿知识的更新,让团队吸取新的职业教育理念及方法,负责带领团队实施和推进教学改革,负责团队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及获取“双师”资格等,提高团队的教学能力。从行业企业聘请专家作为校外专业带头人,校外专业带头人主要负责团队实践技能的提升,指导团队教师参加生产实践,提升实践课程开发能力、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能力及获取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认可的从业资格,并引导其参与行业生产,使团队成员的实践技能和实践指导能力得到可持续发展。最终,打造出一支结构合理、水平较高、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团队。

2.建立师徒帮带机制,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

笔者所在学校对35岁以下的教师实行师徒双导师制,为每位青年教师配置一名企业技术能手导师和一名校内资深的专业老教师,即两位师父。校方师傅主要负责提高团队专兼职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企业师傅负责指导团队专兼职青年教师到企业一线实践锻炼,提高青年教师的实践教学技能和实践课程开发能力。

3.借助校企合作平台,校企共育“双师”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赖以生存的重要保障之一,笔者所在学校与企业双方达成了共识,以“双师工作室”和与合作企业建立的“教师企业实践锻炼基地”为依托,校企合作共建教学团队建设平台,共同承担团队“双师”培养工作。通过与企业沟通,结合企业生产情况、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需要,开展专兼职教师结对子“换岗”实践,学校选派校内专任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提升实践技能;同时,企业选派已被聘任的兼职骨干教师到学校进行职业教育理论学习,并承担课程教学任务。通过这一平台,提高了专兼职教师团队的课程建设能力和专业建设能力,使团队的双师素质得到了提升。

4.加强师资培训,获取“双师”资格

加强师资培训对教师专业建设能力及整体素质的提升有着重要的意义。师资培训包括校内、校外培训,职业教育理论、理念、方法手段、实践技能培训等多个方面。在团队师资培训中,应重点抓好校本培训,构建学习型团队,建立校内与校外结合,长短、产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互补,教学与科研互动的立体化培训和评价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专业建设需要,结合教师个人的综合能力现状,从不同的层次实施培训,让教师切实得到提高,避免盲目培训。同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双师”资格认定,获取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执业资格或资质。

5.组织教师技能大赛,检验“双师”技能

定期组织各类教师技能大赛,检验教师的各项技能,以赛促练,促进团队综合素质的提升。教师技能大赛包括课程设计大赛、公开课竞技、校企联合专业技能大赛,让专业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通过各类大赛和评比活动,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近年来,笔者所在学校畜牧兽医专业教师在市级、省级、国家级教师职业大赛中均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

第9篇:兽医研究范文

    内容提要: 狭义上的保险受益人是指于被保险人死亡时有权请求和受领身故保险金的人。他只能是被保险人之外的人,包括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投保人有受益人的指定权,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有最终的决定权,受益人指定不明时应合理解释。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是其法定受益人,法定受益人的受益顺序依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同一顺序的法定受益人受益份额相同。保险受益人原则上为可变更受益人,其变更应采书面形式,并自通知保险人时生效。

    在保险法理论与实务上,应如何界定受益人,被保险人可否为受益人,受益人应否包括法定受益人,受益人指定不明时应如何解释,受益人应如何变更等问题长期困扰着人们,影响了人身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有时甚至违背了投保人投保的初衷,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为澄清人们对保险受益人的一些错误认识,完善保险受益人制度,正确适用保险受益人规则,本文拟对上述问题作些探讨。

    一、保险受益人的界定

    (一)保险受益人的涵义

    保险受益人,又称保险金受领人,有广义、中义和狭义三种不同的涵义。广义上的保险受益人不仅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而且存在于财产保险合同中,泛指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请求和受领保险金的人。中义上的保险受益人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请求和受领保险金的人。狭义上的保险受益人则仅存在于含有死亡保险因素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请求和受领身故保险金的人。

    在保险理论与实务上,人们更多的是从狭义上使用保险受益人的概念。江朝国认为,于财产保险,享受保险契约利益之人为被保险人。要保人若和被保险人同一,则系“为自己利益保险”,若不同一,则系“为他人利益保险”;因此,若契约无特别约定,则其受益人即指被保险人,无特别指定受益人之必要。然于人身保险,常有以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事故已发生之要件,故除要保人、被保险人之外,尚须有受益人存在之必要,以于保险事故发生时,受领保险契约上之利益——即保险赔偿金额。此为受益人制度由来之始因{1}。笔者认为,财产保险合同中通常并无保险受益人的概念,请求和受领保险金的权利一般属于被保险人;仅在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合同中偶尔使用保险受益人的概念,但其主要指有权请求和受领保险金的债权人,因此不同于狭义上的保险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虽然有权请求和受领生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疾病保险金、医疗费用保险金和收入保障保险金,广义和中义上都属于保险受益人,但因其请求和受领的并非身故保险金,因而有别于狭义上的保险受益人。美国保险学者认为:“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指定的、在被保险人死亡时领取保险金的当事人。”{2}美国保险法将受益人界定为在被保险人死亡时,由保单拥有人指定的接受保险金给付的人。

    我国《保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从字面上看,其对受益人受领保险金既未以被保险人死亡为前提,亦未局限于身故保险金,似乎是从中义上界定保险受益人的;但是,如果我们结合该法有关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其他规定,就不难看出《保险法》实际上区别了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保险受益人受领的保险金仅限于身故保险金,并以被保险人死亡为前提,系从狭义上使用受益人这一概念。本文仅从狭义上界定保险受益人,并以此为基础探讨受益人问题。

    (二)被保险人能否作为保险受益人

    我国《保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5条亦有同样的规定。笔者认为,规定投保人可以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作为广义和中义上的受益人,并无不妥;但规定被保险人可以作为狭义上的受益人,则明显欠妥。在单纯的生存保险合同中,由于根本不存在身故保险金的给付问题,因此也不存在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在含有死亡保险因素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死亡,即使被保险人被指定为受益人,也毫无意义;因为被保险人根本无法享有和行使其身故保险金的受领权。在死亡保险合同中,同样如此。故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虽然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均享有受领保险金的权利,但二者受领保险金的前提条件和种类不同。被保险人只有在生存时才能享有受领保险金的权利,保险受益人则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这一保险事故发生后才能享有受领保险金的权利。被保险人受领的不是身故保险金,保险受益人受领的仅限于身故保险金。因此,不应因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均享有受领保险金的权利,而混淆二者的关系,得出被保险人亦可为狭义的保险受益人的荒谬结论。狭义的保险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之外的人,而不能是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受益人有别于投保人、被保险人。一般而言,投保人一方面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另一方面享有解除或终止保险合同、请求退还保费、领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续保、指定和变更保险受益人等权利。被保险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通常享有请求和受领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权利;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享有指定和变更保险受益人的权利,请求和受领保险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疾病保险金、医疗费用保险金、收入保障保险金的权利,但不享有请求和受领其身故保险金的权利。受益人则仅可请求和受领身故保险金,不享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上述权利。

    (三)保险受益人是否应仅限于指定受益人

    我国《保险法》第22条第3款将保险受益人界定为指定受益人;该法第64条还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113条也规定:“死亡保险契约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险金额作为被保险人之遗产。”个别学者据此将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解释为法定受益人{3},但多数学者持相反的见解,认为我国《保险法》仅规定了指定受益人,未规定法定受益人;第64条规定的并不是法定受益人受益问题,而是继承人对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的遗产继承问题{4}。

    从实然的角度看,笔者认为,多数学者的看法并无不妥,个别学者的解释则明显与现行法的规定不符。首先,我国《保险法》规定的受益人仅限于指定受益人,不包括法定受益人,所以,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取得保险金是基于其继承人地位而非受益人地位。其次,如果将继承人解释为法定受益人,那么法定受益人受领与指定受益人受领保险金应无本质区别。而我国《保险法》在处理二者关系时规定却明显不同,对指定受益人受领的保险金未将其作为遗产对待,而对法定受益人受领的保险金则明定为遗产。既为遗产,则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适用限定继承原则,如果有遗产税法,则应依法缴纳遗产税。

    从应然的角度看,身故保险金并非被保险人之遗产。遗产系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有遗留性、财产性、个人性与合法性。而身故保险金于被保险人死亡前毋需给付,于被保险人死亡时方需给付,并非被保险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纯属为受益人之利益而设定之债权。死亡保险金既非遗产,又何来遗产继承之说;因此,无论是指定受益人受领的身故保险金,还是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的身故保险金,均非被保险人的遗产,都是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他人利益而设定的债权。我国《保险法》将继承人受领的身故保险金界定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在理论上缺乏科学依据,无法自圆其说。

    在日本人身保险实务上,如果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虽然按照保单条款的规定,身故保险金也是支付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但日本的保险立法未将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来处理;而是将身故保险金的请求权作为继承人固有的权利,而死亡保险金则是其固有的财产。这样处理的理由是,如果将保险金作为遗产,那么,当被保险人生前负有债务时,该死亡保险金就有可能被作为遗产用来清偿债务{5}。

    笔者认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受领身故保险金系基于其法定受益人之地位,而非遗产继承人之地位。根据受益人产生的原因,应将受益人分为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为矫正我国保险立法有关受益人规定的缺陷,完善保险受益人制度,应借鉴日本保险立法和实务的经验,对我国《保险法》第22条第3款修改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基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指定或法律的规定,而于被保险人死亡时对保险人享有身故保险金请求权的人。”{6}第64条可修改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指定受益人丧失受益权、放弃受益权,又无其他指定受益人的,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作为法定受益人。”

    二、保险受益人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保险受益人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可变更的受益人与不可变更的受益人

    这是以保单所有人是否保留变更受益人的权利,而对保险受益人进行的分类。可变更受益人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留变更或撤销指定受益人的权利的情况下所指定的受益人;不可变更受益人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未保留或放弃变更、撤销指定受益人的权利的情况下所指定的受益人。

    笔者认为,我国现行《保险法》上的指定受益人原则上属于可变更受益人,只有当事人明确指定为不可变更保险受益人或明示放弃对受益人变更、撤销的权利时,方可将其指定的保险受益人认定为不可变更受益人。将指定受益人原则上界定为可变更受益人,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根据客观情况或主观意愿的变化随时变更或撤销其原先指定的受益人,一方面尊重了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真实意愿;另一方面可防范指定受益人谋财害命的道德风险。

    (二)原始受益人与后继受益人

    这是依指定受益人的受益顺序,而对保险受益人进行的分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多人为受益人,并可以将指定受益人分为不同的受益顺序。先顺序的指定受益人优先于后顺序的指定受益人受领保险金,只有先顺序的指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放弃受益权或丧失受益权时,后顺序的指定受益人才能受领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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