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电气消防培训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测是预防电气火灾发生的重要手段。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与消除隐患是在当今电力普及应用的情况下预防火灾发生的一项必要措施。那么,如何进行电气自动化设备消防安全检测呢?
一、电气自动化设备消防安全检测的目的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是根据电气设施在运行过程中热辐射、声发射、电磁发射等现代物理学现象,采用国际先进的高新技术仪器、设备,结合传统的检查方法对电气设施进行全方位的量化监测。从而更加全面、科学、准确在反映电气火灾隐患的存在、危险程度及其准确位置,并及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从而消除隐患,避免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电气化作为社会进步的标志,各种电气设施越来越多地步入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但如果电气设备使用、管理、操作、维修不当,造成电能未受控制的意外释放,则会给人们带来灾难。同时它也因各种原因诱发了大量的火灾隐患,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触目惊心!而电气火灾隐患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潜伏期“,肉眼检查往往难以发现,这就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准确、可操作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方法、手段和法规并成立相应的专业检测机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作为社会发展的需要,显示出其在现代消防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是电气防火安全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一是防止电气系统及电器设备因各种故障及运行不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二是防止出现电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二、加强电气自动化设备消防安全检测的策略
1、加强宣传教育,实行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
要想有效地控制电气火灾宣传教育工作尤为重要,可通过各种煤体宣传,举办技能培训班等多种方式,使大家认识到电气火灾的危害,提高公共娱乐场所电气设备的技术管理水平。对电工、电焊工及电气操作、运行、管理人员等特殊工作实行持证上岗。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这是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公共娱乐场所不论在建筑设计、装潢维修和正常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都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杜绝不合格电气设备进入娱乐场所,杜绝违规操作和有关电气设备隐患的失控漏管。
2、细化电检的规程
(1)明确检测对象。
电气系统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只有明确了检测对象,才能避免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的盲目性,不至于把不属于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范围的对象纳入检测工作。笔者认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对象主要包括两类:即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包括变配电设施、各用电设备及电气控制装置。电气线路包括供配电线路、接地装置及线路保护装置与措施(例如穿管措施);
(2)划定检测项目。
在检测对象的基础上划定不同检测对象 的检测项目。从实际出发,电气安全事故并不仅仅包括消防安全这一项,其检测项目应该有所属限定性而不应是一个包罗万象、无特定性的普适规范。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检测项目应该只是和消防安全有关的项目。如电气过热、积热不散、放电、绝缘或接地故障及保护措施缺失,都应该是检测项目的重要内容;
(3)明确检测方法、程序及工具。
这是规范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各检测机构都按照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程序及工具开展工作,才能有效保障检测结果的科学可靠。检测方法可以分为直观检查和器具检查。检测工具应包括各种电工测量仪器和测量过热或放电可能的专用设备;
(4)明确被检测对象的规范化技术要求、检测结果的比对判定方法。
被检测对象的规范化技术要求即电气安装的规范要求,将检测结果与其比较,得出符合与否的结论,从而最终判定系统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判定时,应对不符合项进行划分,一般划分为一般缺陷和危急缺陷,检测结果根据缺陷数量判定为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
3、加强消防监督,强化依法管理。
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应对辖区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建档立案,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专家论证和分析原因,拟定整改方案,依法限期责任单位将隐患清除,对距离消防机构远,规模较小的公共娱乐场所,电气消防安全监督,可由公安机关授权于属地派出所,由派出所派专(兼)职消防民警,依照消防监督程序,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因消防责任不落实违章操作造成的电气火灾,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另外可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专项治理,以杜绝因电气灾害引起的群死群伤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国家应该抓紧出台相应的宏观管理措施,以规范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市场,使执法工作更具操作性
(1)规定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公司的成立条件及成立程序。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对减少和降低电气火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工作应该有其从业条件,并非是任何公司都可以开展。笔者认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公司的基本成立条件应该是:公司人员必须掌握消防技术规范、检测技术规程,必须熟练掌握检测方法、检测程序,会熟练使用检测工具;公司必须有一定的民事责任承担能力,必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及全套检测装备;成立程序应该先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后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检测机构进入检测服务市场的强制性核准制度,即:具备计量认证资质、取得计量认证法定地位的机构,才能为社会提供检测服务。
(2)建立培训考核制度。
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公司取得从业资格后,每年应该由公安消防机构对其员工进行全面考核,对其设备进行检查,综合以上情况以判定公司是否具备继续从业的条件;
1.1管理操作问题
建筑电气包括施工供电,操控电气机械运转等方面。是工程的重要项目,其中消防安全工作一直是重点。这是一项由多个环节组成的工作,很多施工单位抓不住工作的重点,缺少规划,注重整体的安全标准而忽视小细节,为消防安全埋下了隐患。为保证施工安全,在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拥有明确的标准很管理目标。一些工程团队为追求施工效率,不按照标准操作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承受的输出功率都有额定值,超过这个范围会造成负载大烧毁主板,严重的会起火。我国的常规家庭用电是220V,而建筑临时用电通常是380V。建筑用电不可接普通家庭供电电源,一些工人在小规模施工中不遵守规定,私自接电,造成严重后果。配电柜搭建周围要避免出现火光及高温操作,如焊接等。根据不同部位设备的摆放位置及使用特点设计不同的闭合电路,发生危险时局部电路损坏不会造成整个系统瘫痪。设备工作一段时间后如果温度过高要停止操作,及时散热。在各电气使用场地安装火灾预警系统,发生危险及时疏散人员并做出应对。还要留设有应急照明系统,安装进行试验,确保其安全使用。总电源附近不能堆放其他金属设备,操作电气设备时按要求穿防静电服,带橡胶手套。检查电气工人上岗资格证,并在施工前进行系统的培训。
1.2电路铺设问题
布线是电路连接的重要阶段,施工中导线多数会在地下或者边墙内进行穿插,设计要合理,尽量减少线路的交叉重叠。建筑物的大型消防系统也是需要用电的,对线路的保护也比普通电力系统更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导线外部必须套有PVC管,发生火灾时可以将火与导线隔离,起到防护作用,一些施工团队往往忽视了这一问题,在布线时直接使用了普通低等材质的塑胶管进行防护,只能起到隔离潮湿侵蚀作用,真正发生危险时,如果火情足够大,很容易就会被烧断,光缆是由很多根导线组成的,其中任何一根出现损坏断裂,整体的消防系统都会崩溃。消防线路设计在整个工程设计中所占比重较小,常常会被忽略,都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和电学知识进行现场设计作业,没有完善的规划致使一些现场布线走向凌乱不堪。同一点线路如果交叉数量多在通电时各导线的热量容易堆积在一起,达到一定温度时容易引发火灾。工程前期设计时就应该加入布线方案设计,否则很容易造成建筑结构阻挡导线最佳分布路径的情况。涉及到两条导线的连接问题时,接点处的绝缘胶布要粘贴牢固,覆盖面积宽于接点一定距离。一定要检查好确定导线没有问题再进行铺设。
2建筑电气消防设计要点
2.1建筑照明系统消防设计要点
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中通常只留有应急照明,考虑到突况供电形式的特殊,常用照明设备不会在设计中出现。日工工作中,工作人员适应照明灯的光亮程度与照射角度,火灾疏散时突然改变,对原本熟悉的环境也会陌生,容易造成恐慌。这是日后设计中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消防系统的建设应该是应急设备与常用设备并存。但这种常规照明在火灾发生一段时间后就会断电停止工作,由于不是首要消防照明系统,所以在规划中做到分析即可,不需要投入更多的财力进行优化。阻断开关处要设有照明系统,电气设备发生火灾后首要任务就是切断电源,如果配电柜附近漆黑,操作人员很容易触电,发生危险同时电源不切断不能对用电设备起火部位进行灭火处理。对于照明灯的功率、亮度需按照规定标准进行选择,不能盲目设计造成损耗增大能源浪费。
2.2消防配电设计要点
在进行供电配电系统设计时,要首先对整个建筑项目进行综合分析以及合理斟酌,确保两个系统的有效连接,保证能够持续给电气建筑消防系统供电,从而保证系统的消防功能。消防过程中,若是外电源突然之间中断供电,应急柴油发电机必须能够带动全部消防电气设备自行启动,并确保这些设备能够正常运转。然而,由于柴油发电机自身的功率特性,使其最大限度只能带动建筑内50%左右的负荷启动,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那么发电机在刚刚启动后便会自动熄火,这样会造成消防电气设备无法正常启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在设计时,让消防电气设备分批起动。但需要注意的是,若柴油发电机组的总容量是按照平时的负荷进行选用的话,容量比消防负荷大一倍以上时,则不可采用分批延时启动。充分发挥消防系统和电气设备的作用,确保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展开,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保证人身财产安全。
2.3线路敷设要点
目前,很多建筑电气设计消防设计采用的都是穿PVC管的方式对线路进行保护,并且这些线路大部分都是从吊顶上走线。我国民用建筑电气消防设计规范中明确规定,消防联动控制、通信应急照明、自动灭火控制等线路,必须采用穿金属管的方式对线路进行保护,并且应当暗敷与非燃烧体结构之内,保护层实际厚度不得小于30mm,如果有特殊要求必须采用明设的方式进行线路敷设时,应当在金属管上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然而,这一点却被大多数设计人员忽视。为此,在具体设计中,相关设计人员应对此点予以足够重视,但凡新设计的建筑,都必须按照规定中要求对线路采用穿金属管或是阻燃效果好的PVC保护管,并在墙体等位置处进行暗敷走线,若是进行工程改造,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暗敷时,必须对保护管进行防火处理,可以采用防火涂料喷刷等方法。
2.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要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设备需要安装在自动配水系统设备附近时,应当做好防水、防潮处理。雨淋报警阀开启有以下两种控制方式:其一,由系统保护区就近的烟感、温感探测器构成与门,当其动作后,便可通过控制电路开启报警阀;其二,有喷水灭火系统内任意一个探测器进行报警,当确定发生火灾后,报警控制器便会发出信号开启雨淋报警阀。通常情况下,在没有特殊要求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采用第二种控制方式。这是因为在保护区内无人值守的情况下,由消防控制室进行控制才是最及时、最有效的。
3结论
1建筑结构安全隐患
古建筑一般采用木质或者砖木结构,耐火点低,极易造成火灾,而且古建筑形体高大,坐落严密,楼间距可能无法满足现今法规标准要求,火灾时容易蔓延,小火变大火,增大火势控制难度。另外古建筑通常构建在商铺及居民区内,周边往往有与之同一时期的古街道,这些街道通常未经规划设计或是在设计上无法与现今法规标准契合,在救灾时会受制于街道太窄或被商家招牌或摊贩阻挡,消防车等设施难以部署。
2人员密集安全隐患
灯会时具有人员密集、人数众多、小孩众多等特点,火灾发生时,人员由于恐慌,极易造成踩踏事故[3-4],增大人员疏导难度。另外由于道路阻塞,可能会阻止消防车等消防设施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错过火势控制最佳时段。
3可燃材料安全隐患
灯会中,灯布、支架采用大量的可燃易燃的布展材料,这些材料与古建筑木质结构交织在一起,增大了古建筑的火灾负荷,一旦这些可易燃材料、或者古建筑着火,火势容易蔓延,烧成一片。
二、消防安全策略
1提高灯展区域古建筑耐火等级,降低火灾荷载
大型灯会举办前应用消防安全工程学的原理,用性能化分析的方法对灯展区域的古建筑火灾危险性及安全度进行分析。首先确定其耐火极限,并按照现行的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校核该建筑的防火分区、疏散系统等是否能与其原有的耐火等级相匹配,如匹配可不对其结构作防火处理;反之,则应采用对其结构进行防火保护或处理来提高其耐火等级。当建筑的耐火等级较低,消防设计的其他部分也不能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时,应采取增设消防设施的方式来达到防火,即在不破坏古建筑的原有结构、不影响灯会展出期间满足古建筑装饰效果的前提下,增设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主的防火装置和排烟系统。
2提高电气防火安全意识,加强电气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大型灯会灯展形式多样,灯展区域的用电装置也日益增多,供电线路的容量、用电时间的不确定性,使电气火灾存在了一定的隐患,特别是灯展在晚上举行.需要持续供电。为保证灯展期间用电安全,可提高电气线路装置工作通电利用率,即除灯展区域不能停电,对于其它供电网络就不需要全部供电,不工作的电气线路装置应不予通电,从而降低电气火灾的隐患,同时有利于找出由于其它因素而诱发的火灾原因,真正找出造成火灾的元凶。对灯展区域的沿街商铺做好媒体宣传,举办扎灯艺人、景区员工消防知识培训等方式,使灯展参会人员充分认识到电气火灾的危害,掌握基本的安全用电常识。提高防范电气火灾的消防安全知识。对电工、电焊工及电气操作人员等重点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在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上,经营单位要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有严格的检查、奖惩措施,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排除。
3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准确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火灾事故
由于灯展历时时间较长,一般为20天,除了要面对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外,还要遇到不同于一般的消防安全问题。影响灯展安全的因素多种多样,这使得灯展安全管理更具特殊性和复杂性。根据南京夫子庙灯会以往存在的安全因素分析研究,得出灯会中古建筑安全影响因素综合评价(见表1),得出各危险因素对灯展安全的威胁等级。根据以上综合分析,由于灯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需要医疗急救、气象预测预报、交通管理、生命线工程抢修等各相关部门的参与,所以,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应急管理的特征,制定相应的灯展应急预案。并按预案提前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各部门的协同配合。
4加强消防监督巡查和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把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和灯会期间防火安全检查紧密结合起来,消防监督人员需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责任,及时整改。对火灾易生的重点部位立即整改,在灯会期间要坚持昼夜巡逻。组织灯会工作人员、沿街商铺负责人、扎灯艺人学习法规和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通过培训使他们懂得用火安全管理,懂得常用电气的安全使用,懂得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会正确地报火警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和疏散人员和重要物资。
1.必要性思考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发展社会消防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消防安全资源,向公共消防安全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社会弱势群体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消防安全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管理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消防安全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2)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单纯靠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势必导致失控漏管;仅仅靠运动式的排查、整治,只能带来社会暂时“平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不断创新社会火灾防控模式,适应新形势发展。
(3)推进消防社会化进程的需要。消防社会化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逐渐演变成社会个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行为准则的过程,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只有改进消防安全管理理念、方式和方法,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加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活力,才能适应消防社会化的需求。
2.当前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2.1 政府主导机制滞后
一些地方政府注重发展经济,忽视消防基础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投入,农村、城乡结合部、乡镇一级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未审先建、消防科学与技术2014年9月第33卷第9期未改即用等违章建筑、员工住宿与生产经营合用、群租房屋、通天房等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形成大量历史遗留问题,亡人火灾多发高发。地方政府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角色大多情况下属于“被动干预”,往往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后才引起重视。
2.2 消防监督管理体制不适应
(1)公安外部消防监管职能交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安监、质监、工商、建设等部门工作职能交叉较多。
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和管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建筑外墙保温、外墙广告、居住出租房屋等消防安全监管职能重叠、重复执法,不但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管理系统性不强。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相互之间配合不多。
(2)公安内部监管体制不协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灭火救援职责,职业的特殊性、专业性决定了其难以完全执行部队条令条例、地方政府规定及警察管理制度。消防部门属于武警部队性质,执行现役军官法和兵役法规定,服役时间短,流动频繁,难以保留人才;部队管理与社会行政管理结合的角色,难以适应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作为公安机关的下属部门,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却又属于政府综合监管部门的职责,作为政府的二级部门,难以调动其他消防监管和应急救援资源和力量。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人事矛盾突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防火、灭火救援任务艰巨。就浙江省温州市来说,全市火灾隐患总量多、覆盖广,监督任务重,现有的防火警力与承担的执法任务极不相匹配。目前温州消防执法人员73人,人均管辖约1945家企业、5890家出租房、5186家个体工商户,管辖范围内违章建筑有3X107m2,2013年承担辖区5000余起火灾事故调查任务。此外,沿海地区及内地经济较发达的城市消防执法人员还承担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这些地区消防中队受编制限制,人员数量较少,面对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大队一线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基本都纳入执勤备战力量编成,随第二、三车辆出动。
2.3 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无序
许多单位和业主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盲目发展生产,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浙江省温州、台州等一些乡镇和城郊结合部的企业普遍存在违章搭建问题,占用消防车通道,导致防火分区、安全疏散不符合规范要求,严重影响消防安全。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3月13日,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部署开展的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台州市组织安监、建设、工商等24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拆除违章彩钢板建筑58355m2,拆除门窗障碍物6513m2。2014年1月15日至5月8日,浙江省台州温岭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并拆除存在隐患的违法建筑的企业9160家,建筑面积超过3.5X,存在火灾隐患的居住出租房7373户,建筑面积达559800m2。
2.4 火灾源头管控机制不合理
2.4.1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难以保证
(1)消防备案抽查制弊端凸显。备案抽查制导致大量中小型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工程等区域消防安全基本上处在失控漏管状态。受政策扶持、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家庭作坊、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屋、乡镇中小型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市场准入门槛低、成本低,火灾荷载多、隐患量大,既无法通过市场自我调解管理,又缺少法律监管强制手段予以全面治理,消防设计、施工质量难以保障,火灾隐患十分突出。
(2)技术审查存在局限性。现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行政审批制度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做到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相结合。技术审查专业性强,涉及消防技术标准繁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警力不足、整体专业性力量不强,难以适应职责要求,施工现场检查难以保证。
2.4.2 火源管理存在盲区死角
对于浙江省2013年火灾事故分析,违反电气安装使用规定和电器故障等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占全年火灾事故总数的34.8%。但是,目前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单位或者场所必须配备电工,达到一定年限的建筑必须定期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配备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等必要的电气防火措施。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监管人员缺少电气技术和防火技术的专业知识;在执法过程中,火源整治要求相对单一,难以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
2.4.3 消防产品管理机制不健全
在消防产品监管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对质监、工商(现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监管职能的规定虽然变得清晰,但协同执法机制欠缺,尤其质监、工商对公安部的行业标准GA《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定》效力不予承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违法消防产品采取扣押措施后无法移交,最终让使用领域违法消防产品再次进入流通领域和其他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保证、强制报废制度缺少法律规定,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质量、完好率不高。
钢结构建筑防火涂料施工技术标准、对施工人员在操作上的技术要求及施工质量保证年限均属法律空白,防火涂料“一涂定终身”的制度设计存在先天性缺陷。
2.5 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
(1)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专业性强、技术性强,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有较高要求。各级政府及文化、建设、经信委、新闻出版、民政、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网格化管理中的网格员,大多缺少消防专门培训,只能检查发现一些基本的、较小的隐患,管理针对性不强。
(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监测、施工图审查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一直以来没有消防资质、资格许可管理制度,成立、运行、管理缺乏法律具体规定,市场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受利益驱使还出现提供虚假、失实证明性文件的现象。尽管公安部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对部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许可条件予以明确,但市场基础培育、人员素质培养还处在起步阶段。
(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流动性大,接受专业技术培训的途径较少、工资待遇较低等现实条件,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单位自我火灾防控能力普遍不高。
2.6 管理责任机制不完善
(1)政府及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追宄机制没有统一完善的标准。火灾事故监管责任追宄没有统一的依据和尺度,消防管理职责没有边界,消防安全监管人员基本上是承担无限监管责任。实践证明,责任追宄机制不合理直接导致工作推倭、责任扯皮、人人自危,严重影响消防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单位主体责任机制不能体现“单位全面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一是违法成本与违法所得之比较低。经济的发展促使超高层、大跨度、大空间、深地下等综合体建筑层出不穷,此类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后收入可观,《消防法》规定的处罚额度最高只有三十万元,难以起到震慑作用。二是单位火灾事故责任不清。根据《消防法》法律责任有关规定,一个单位如果存在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即要受到法律制裁;而发生火灾事故未构成刑事责任的,仅仅设定了警告或者处分,与责权一致和公平正义原则要求不一致,与“单位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原则初衷相违背,难以实现法律的震慑、教育及警示作用。
3.对策探析
3.1 改革消防安全职责体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明确各级政府职责。通过出台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导职责。可以,September2014,Vol33,No.9参照国外消防救援管理体制,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整合各部门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职责,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开展防火、灭火救援工作,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2)理清消防监管职责。通过立法授权省人民政府出台政府各部门、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消防工作职责,实施项目化管理,作为火灾事故追责的依据和尺度。火灾事故监管责任的倒查和追责应充分考量社会面火灾防控的客观情况、监管主体能力的局限性及监管行为与火灾事故之间的因果联系,消防监管责任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党纪政纪制度设计的公平正义价值,应符合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导向,不应适用无限责任。执法人员在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过程中,只要诚实无恶意,不应负个人责任,即使存在责任也应当是单位责任。如,2005年美国NFPA防火规范技术委员会起草、标准委员会并实施的《通用防火规范》第1.9条规定,只要执行规范的人员“在履职的过程中诚实无恶意,不应对因履行职责或者由于履行职责的原因或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行为疏失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个人责任”;“在执行本规范相关法律、法令时出现的上述行为或疏忽而提出的诉讼,应由其所在机关进行辩护直到诉讼最终结束,产生的任何判决结果由其所在机关承担”。
(3)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单位主体自我管理职责的落实是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消防社会化的落脚点,是落实“单位全面负责”消防原则的必然要求。只有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规定更加严厉的制裁措施,单位主体消防安全职责才能履行到位。因此,对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规定及一些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在立法时考虑根据违法成本实施倍数罚款,不设罚款上限;对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引发火灾或者火灾损失扩大的,可考虑对单位及消防安全监管机构责任人员设定罚款或拘留处罚,以强化法律的震慑作用。
3.2 改革火灾源头管控机制,减少亡人火灾发生
3.2.1 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长效机制
(1)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范围。将容易引发亡人火灾事故的生产、经营、储存、住宿合用场所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改建工程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范围,实施重点源头管控,以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依法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把关过的建设工程,可以改行政许可为备案抽查制,压缩行政许可权限,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2)规范消防行政许可的审批主体。立法授予乡级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对具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储存、住宿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行政许可权及对应的消防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权,以解决基层监管力量有责消防科学与技术2014年9月第33卷第9期无权、消防执法效率低下、执法力量人少事多的问题。
(3)建立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批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对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将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文件作为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的依据,消防机构对申请资料的形式合法性及技术抽查结果负责。如果立法授予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消防行政许可权,则可以规定,消防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消防安全技术合格意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合格报告可以作为消防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
(4)强化设计、施工、监理、勘察、施工图审查、消防设施检测、评估等单位的火灾事故责任。通过立法,细化《消防法》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规定,明确检测主体、时间、程序和责任,确保建筑消防安全质量不良状况得到及时发现和改正。同时规定,设计、施工、监理、勘察、施工图审查、检测、维护保养、评估等机构,不依法履行职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发展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强化法律责任,促进设计和施工质量提升。
3.2.2 规范火源管理
对火源的管理,必须深入研宄火灾发生的规律,针对致灾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在电气火灾源头管理上,对使用一定年限一定规模的建筑可以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电工实施常态化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并配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等设备。在生活用火方面,应当禁止在城市的建成区放飞孔明灯、在民用建筑疏散通道上停放电瓶车充电,对违者可以设定一定的法律惩戒措施,以减少此类火灾事故发生。
3.3 完善管理模式和手段,提高火灾防控效能
(1)健全“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在各综治委网格化管理基础上,建立以安监、消防、消防工作站、公安派出所、专职消防队为核心的基层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隐患排查、抄告、整治、监管、督查、培训等工作制度,完善网格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在乡镇一级构建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同时,多措施、多途径为网格员提供消防安全管理的专门培训。
(2)推广应用便捷高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手段。物联网技术、安全出口逃生报警门锁、火灾远程监控、自动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并无法律强制要求配置。可以通过立法将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场所火灾公众责任险纳入强制保险范围。通过建章立制,采取降低火灾事故强制保险费率、减少消防监督检查频次、给予更加优惠的消防安全公共服务质量等途径,鼓励、引导单位推广应用。
(3)建立健全社会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实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及委托依法成立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评估,将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以及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监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消防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单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火灾事故情况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作为对单位信誉评级、银行贷款、保险费率、财税奖补等的参考依据。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乘坐轮船飞机出行、出国出境、参与政府采购、大型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予以一定期限的限制。
(4)完善单位片组管理模式。单位片组管理模式是指相同行业、距离较近的单位组成消防安全片组,定期组织片组消防活动,相互监督管理职责落实、交流管理经验,实现片组自律、自我管理的一种消防安全管理方式。
建议片组管理由行业、单位配备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电工、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等专业管理人员具体实施。
通过单位片组外部监督、内部自我管理、事故责任强化,实现单位自我管理。同时,对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单位和场所,将其加入片组管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管理能力水平作为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必备条件。
3.4 突出专业化教育培训机制,强化管理能力建设
(1)建立消防安全专业化培训机制。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职消防队组成人员、保安人员、消防安全教员,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维修以及施工图审查人员,消防产品的检验维修人员、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从事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电焊、气焊操作人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从事建筑内部装修装饰的设计、施工技术人员等,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力量,必须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化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通过继续教育制度保持其能力水平。
(2)实行基层定点消防宣教培训。依托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培训机构、基层培训点,建立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室,为当地所有居民和外来人口提供免费消防安全常识培训服务,作为各县级人民政府法定职责。公众可通过填写申请书、观看消防安全宣传视频、实地操作灭火器、答对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取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凭培训合格证办理流动人口登记证和暂住证。
【关键词】建筑电气;火灾现状;问题;防控对策
引言
当前社会发展,使其建筑行业飞快发展,但是建筑电气故障是我国建筑火灾的主要原因,通过建筑电气火灾规律与特点提出主要问题。根据我国国情要求积极推进建筑电气火灾认识工作,建筑电气火灾不仅一直呈现居高不下的局面,而且损失惨重的重特大火灾往往也由电气火灾所造成。可以说建筑电气火灾已成为影响我国社会消防安全的主要因素。根据建筑电气低压系统的构成,分析建筑电气火灾发生的机理与成因规律出发,引发火灾的典型建筑电气故障,根据建筑电气火灾原因和电气火灾统计数据的结果,利用人工神经网络进行模式识别,对建筑电气火灾发生后现象分析作为输入量,由于所采用的算法具有精度高、收敛快等优点,我们能很快得到故障发生的起始点,及火灾发生的原因,进而为建筑电气火灾调查与技术鉴定提供参考依据。
1 建筑电气火灾的现状
国内外建筑电气火灾是日益突出的问题,国内外学者通过研究进行了大量的建筑火灾比较。我国学者对建筑电气火灾的预防问题研究较多,但是没有从根本上对建筑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国外科研较为广泛,在建筑电气火灾等方面进行较为深入的了解与研究。
国外发展现状:在建筑电气火灾中,电气线路与设备问题引起的火灾占用大部分比例,目前国外建筑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电气火灾问题,已经集中到一起进行分析,国外通过技术鉴定可以判断火灾引发是由短路、接触不良与装置不正确引起的。其中短路引起的火灾较多也受到高度重视,电片与插排之间接触不到位长时间接触也会造成火灾,在建筑中现场能够看见的电线它们之间都是存有电路痕迹,国外建筑电气火灾痕迹物证受到鉴定,通过对线路检查来判断火灾的形成。目前欧洲国家在建筑电气火灾发生原因调查上,已经有专业的鉴别技术,20世纪后期,欧洲国家研究建筑电气火灾现场一些导线的结构,根据痕迹鉴定火灾是短路形成或接触不良形成。一些发达国家消防设备比较完善,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已经超越我国标准水平,一些自动灭火器以普及到家庭,因而在建筑中减少了电气火灾发生。
我国发展现状:建筑电气火灾原因的认定是调查的重要部分,火灾的调查是要与相关部门之间合作,进行勘察询问等内容,对火灾发生的原因给予判定意见,通过技术部门对火灾发生的起点找线索,通过对周围的物品鉴定判断进行进一部分析。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火灾认定工作也不断进步,打破了传统的鉴别方式科学的技术方式已经完全可以取代原始的鉴定思路,通过现场考察与技术相结合对建筑电气火灾进行准确的鉴定。建筑中生产用电增加,施工电量增加,超负荷和电气设备带病运行的可能性大,增加了发生电气火灾的概率。夜间建筑电气火灾,绝大多是由于操作人员下班后没有及时切断电源,从而留下隐患,特别是停电时未关闭电源,来电时设备长时间运转或者电热器具长时间通电发热引起火灾。所以夜间发生火灾不能及时发现,极易造成重大损失。
从国内外发展趋势看,建筑电气火灾物证鉴定技术的研究,一方面要从定性研究向定量研究发展,另一方面,要将各局部特征与鉴定结论相结合对整个建筑火灾现场物证鉴定结论,提高技术鉴定与原因认定的相适用性与准确性,提出典型建筑电气火灾故障分析及模式识别的研究。
2 建筑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
建筑电气防火监督管理职责分配不明确,配合难度加大,检查人员不重视对设备上检查审核,对使用的产品没有标准的型号,造成在使用过程中一些不合格产品流入到建筑中应用,对安全隐患建筑违章设计与建筑施工运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造成大量电气火灾隐患,电气火灾技术防范措施滞后,电气防火行政法规体系不健全,建筑使用不当缺乏安全用电常识,容易引起电气火灾的重要原因。建筑电气火灾发生原因有两部分,一是在使用中电气设备出现故障,二是电气线路出现短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一些设计施工单位与从业人员在改扩建与装修设计工程时忽略了电气系统的设计造成电线电缆截面偏小,不按规定穿管保护,不同电压级别线缆混放等问题
3 建筑电气火灾的防控对策
通过建筑电气产品市场进行监督,质量部门对产品的购买与检测落实到工作中,提高电子产品的质量能够安全的运用,相关部门制定标准的生产质量,加强对流通领域电气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打击各类假冒伪劣电气产品。强制要求电气产品生产企业在产品使用说明和铭牌注明防火注意事项。积极推进电气防火新技术、新产品。培育发展电气防火检测服务组织,广泛开展电气防火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宣传防范建筑电气火灾的措施,普及安全用电常识与防控建筑电气火灾的技术措施,提高群众安全用电意识。同时,劳动与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电工的防火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安全防火意识和技能,减少因电气线路施工、电气产品安装不合格产生的火灾隐患。完善建筑电气防火体系,通过当前的消防安全法,进行强制的监督力度,积极借鉴国外的一些安全经验,设计合理的电气系统,保证电源的使用安全,强化电气防火监督管理通过政府机制与公安消防相结合。检查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针对建筑电气火灾存在的规律与特点,进行切实的建筑设计施工,在设计验收中使用环节与电气产品生产环节,形成建筑防控电气火灾相结合力,电力管理部门对建筑电气防范工作相监督。
4 结束语
我国建筑电气火灾的安全范围广泛,造成的危害较为重大,一定要对火灾问题高度重视,加强防范工作。加强建筑电气火灾防控工作,要普及电气火灾科学化知识与认识防灾工作,对防治工程化及隐患整改超前化进行防范措施。通过系统化对电气火灾宣传教育普及化,加强电气系统防火的安全性,通过有效遏制建筑电气火灾源头的多发,对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预防建筑电气火灾系统首先要从设计电气系统进行全面控制,在日后的安装与使用过程中便于维护进行有效的防护工作,通过政府机制对建筑电气火灾进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建筑行业电气监管工作,在工作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普及宣传教育,使其火灾从根本上杜绝,防止火灾发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杨在塘.建筑电气消防安全培训读本[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2]陈南.建筑电气防火技术[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
[3]张学楷.电气规范对低压线路故障防火保护措施的调整与完善[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0.
1.1消防警力资源严重不足
据统计,我国现阶段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不到万分之零点九,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均在万分之十以上,多数发展中国家也都在万分之三至五以上左右,我们现有消防警力不足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发展中国家的五分之一。尤其是基层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警力资源严重不足,笔者所在的县级消防监督机构,一般只有3名消防监督员,除了日常对消防安全重点位的监督抽查工作以外,还要担负建设工程的审核验收、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等任务,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难以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1.2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干部整体业务素质还有待加强
当前各地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干部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消防战斗单位的指挥员;二是地方院校的毕业生。第一部分在当前阶段相对占大多数,他们一般是战士出身,考学提干后先在中队任职,受消防部队是现役体制的制约,达到一定年限和级别后直接到防火工作,起点较低、业务不熟。第二部分人员随着近年来消防部队接收地方院校大学生干部数量的逐渐增多,所在比例逐年增大。地方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干部虽然素质文化较高,但消防专业知识较少,且从事基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经验欠缺,发展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干部整体业务素质偏低,很难适应当前日益繁重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
1.3消防技术人才缺乏
消防工作是一门边缘学科,涉及物理、化学、生物、电力、建筑、治理等各个方面的知识,需要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但是,目前全国培养消防专业人才的院校大多是本科学历教育,,难以培养和造就消防工作需要的更高层面的专业技术型人才。
2.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应对措施
2.1加强消防科技建设
这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消防工作发展的持续动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基础硬件建设。配备“九机”和“三仪”,即: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电视机、放像机、照相机、摄像机和可燃气体测量仪、检漏仪、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检测仪器等设施,同时还应配有必要的交通、通讯设备,进一步提高消防机构办公条件和工作效率;二是加强消防信息科技手段的研发和应用;三是大力发展高科技消防检查仪器和检测手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如消防安全检查设备、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设备等,尽快改变目前消防监督检查只凭目测、手量等方式进行消防检查的落后局面;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及时准确地发现火险隐患和火灾预防中的问题,使消防工作水平实现质的飞跃。在选择高科技技术手段及设备时,一定要注意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性强的设备和技术手段,不可一味追求科技含量和档次,否则就会产生一种新的浪费。
2.2加强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以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是要狠抓自我改革,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高效、快捷的专业消防队伍;二是要狠抓社会单位治理改革,加强单位规范化自我治理体系建设;三是要狠抓公安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治理机制建设,强化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能。
2.3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消防监督队伍素质建设
一是要大力加强在职干部的素质培训。要建立消防监督员定期专项业务集中培训制度,分别在各总队、支队进行培训,或者在全国现有的消防院校开设消防监督及执法的短期培训班进行业务轮训,或通过高科技手段实现消防监督培训的远程教学,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还要积极鼓励干部自学,其自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二是要加强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培训、考核、聘任。要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干部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三是要大力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引入非消防体系的专业人才有助于消防监督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使监督工作与被监督工作更为有效地结合。要不断引进消防部队急需法律、信息、计算机、工民建、化学等方面的人才,经培训后将其放在他们所专长的一部分消防监督工作岗位上,发挥其带头作用,推动消防事业发展。论文参考。四是要培养高学历、专业化的技术人才。我国目前的消防教育体制存在着高学历教育比例偏低,办学力量过于分散等问题。要加快发展消防教育事业,设置高学历消防教育专业,培养高素质的消防技术干部,以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消防工作的新要求。
【关键词】消防监督工作;治理机构;检查;形式;困难;对策
近年来,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层面发生了巨大变化。与此同时,与人民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消防监督工作,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主要就目前消防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应采取对策进行了探究。
一、消防监督工作的形式及其实施主体
1、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定义
消防监督检查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消防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
2、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施主体
消防监督检查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实施。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3、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二、消防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消防警力严重不足。我国现役和公安消防人员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不到万分之零点九,而发达国家政府消防工作人员占人口比例均在万分之十以上,多数发展中国家也都在万分之三至五以上,我们的消防警力只是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发展中国家的五分之一。
(二)消防监督干部整体业务素质不高。当前,全国各地消防监督干部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消防战斗单位的指挥员;二是地方院校的毕业生;三是武警学院的学员。第一部分占绝大多数,他们是战士出身,提干后先在中队任职,一定年限后直接到消防监督部门工作,起点较低、业务不熟。第二部分人员,近十年来数量逐渐增多,他们虽然素质较高,但消防专业知识差,发展有一定的局限性。第三部分人员,既有文化功底,又有专业知识,但数量较少,大多数消防大队、科缺乏这类人员。因此,基层消防监督干部的整体业务素质偏低,很难适应当前消防监督工作的需要。
(三)消防技术人才缺乏。消防工作是一门边缘学科,涉及物理、化学、生物、电力、建筑、治理等各个方面,需要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如火调、建审、法制、宣传、化危、质检等。
三、消防监管机制和手段滞后于社会变化发展的问题
(一)社会单位数量大量增加,“保姆式”的消防治理已经过时。在公安部61号令实施前,重点单位的监督治理,就是由消防部门大包大揽,全权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监督人员长期包重点单位,导致治理和监督的角色错位,单位将自身应抓的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检查等消防安全工作全部依靠于公安消防机构落实。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单位数量大量增加的情况下,消防监督部门的这种保姆式的消防治理手段难以真正发挥效能。
(二)社会单位的内部自我治理体系尚未有效建立,有些方面甚至日益弱化。公安部61号令实施后,在许多单位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而且,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单位原有的消防自我治理手段不断弱化:不少企事业单位机构合并、裁减人员,企业消防保卫部门有的被撒销,不少专职消防人员被分流下岗;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工作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可能致使大量火险隐患滋生。
(三)消防科技水平较低。消防检查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和检测仪器设备,许多基层消防大队、科在消防监督检查、火灾现场勘查中,尚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耳听的阶段,完全凭感觉和经验办事。基层消防监督部门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水平程度低,电脑配备少、联网更少,资源难以共享,法律文书手写,办事效率低、质量差。尤其在火灾原因鉴定方面,许多基层大队尚未建立火灾原因鉴定室,先进的鉴定设施缺乏,鉴定结论缺乏科学性、权威性和说服力。
(四)社会消防安全意识缺乏。当前,在我国发生的火灾事故中,80%以上的是人员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社会的整体消防安全意识不高。
四、加强消防监督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一)加强消防科技建设,走“科技兴消防”之路。这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消防工作发展的持续动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基础硬件建设。配备“九机”和“三仪”,即: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电视机、放像机、照相机、摄像机和可燃气体测量仪、检漏仪、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检测仪器等设施,同时还应配有必要的交通、通讯设备,进一步提高消防机构办公条件和工作效率;二是加强消防信息科技手段的研发和应用;三是大力发展高科技消防检查仪器和检测手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如消防安全检查设备、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设备、火灾原因鉴定设备等,尽快改变目前消防检查只能凭借目测、手量等方式进行消防检查的落后局面;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及时准确地发现火险隐患和火灾预防中的问题,使消防工作水平实现质的飞跃。在选择高科技技术手段及设备时,一定要注意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性强的设备和技术手段,不可一味追求科技含量和档次,否则就会产生一种新的浪费。
(二)加强消防治理机制改革,以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要狠抓自我改革,加强消防监督规范化建设,建立高效、快捷的专业消防队伍;二是要狠抓社会单位治理改革,加强单位规范化自我治理体系建设;三是要狠抓三级消防监督治理机制建设,强化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能。
关键词:消防工程 检测 未来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社会中介组织是指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和信息咨询及培训、经纪等各种服务,并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公司是专门服务消防管理的中介组织(机构),主要对验收工程和建筑内部的消防自动系统实施技术检测,为消防监督机构和建筑业主提供消防自动系统运行情况,承担着部分社会消防管理职能。在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不断加快,消防监督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社会面上火灾隐患大量存在,各类事故频频发生的今天,培养和壮大消防中介组织,借助社会力量不断强化对企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是推进消防监督机构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举措。 一 面临的不足1、市场管理无序,社会竞争不规范。在许多地区,消防中介组织行业门槛较高,地方保护主义也很激烈,跨地市尤其是跨省经营非常困难,造成单位可选择余地较小,形成一定范围内市场垄断。在此情况下,导致消防中介组织独家经营,更多时候不是去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而是在怎样搞好与行业主管部门关系上下功夫。而有些地区则相反,只要有检测资质都可以开发检测业务,又造成了检测公司之间恶性竞争,“低价位服务,低质量检测”现象时有发生,不能确保消防安全检测的质量。
2、专业人才缺乏,队伍素质不强。一个检测机构的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作为从事消防安全检测的人员,应该具有比较丰富的基础理论知识和防火的专业知识,同时,作为直接从事检测的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不少中介组织成立之时就缺乏必备的专业人才队伍,成立后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考试又跟不上,由此造成中介组织的服务质量不高,中介组织形象和社会信誉也大大降低。
3、检测仪器监管不足。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服务的主要技术特点是对隐患进行“点对点”的检测,如果没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可以说,检测毫无意义。有些检测机构就是在不完全配备或没有配备仪器的情况下开展检测工作的。象这样的检测质量是可想而知的。并且,由于这些检测机构的仪器不配套,投资成本低,检测的服务价格低,使检测市场进入了一种无绪竞争状态,也严重影响着新的检测技术引进和开发工作。
二、关于加强对建筑消防安全检测机构行业的建议我国消防工程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检测行业充满发展的潜力和希望,社会生活对检测的需求更加迫切。因此检测行业的发展方向是实现检测产业化,最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公正性的中介机构。因此检测机构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做到:
1.更新观念,准确定位。首先,要树立服务观念。长期以来,我国检测业将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与服务性对立起来,而随着我国检测业与国际接轨,检测市场化的推进,检测人员必须更新观念,将检测定位为一项特殊的技术服务。既然是服务就必须讲究信用、态度和服务质量,这种服务不是指牺牲检测公正性去迎合某些客户的需要,而是在确保检测公正性的前提下提高检测服务的满意度。只有提供满意服务的检测单位才能在公平的检测市场环境下生存发展。其次,树立现代企业管理观念。作为检测机构来讲必须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观念,借鉴和利用一切企业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手段来促进检测机构健康发展。
2.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未来检测单位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人才的竞争。国外同行一旦进人我国市场首先展开的便是人才争夺战。目前我国的消防工程检测行业的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而且我国大专院校也没有开设相关的专业,所以对于我国的检测行业来讲最缺乏的是专业人才,而检测人才的培养是整个检测行业发展中的关键环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检测人员内部培训机制和人才培养机制,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上建立一套完善的培训制度。经培训合格,并通过全国有关资格考试后,才可上岗。现行培训制度以上岗培训为主,缺乏专业的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国家应在消防专业院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职业消防培训机构,使其能培训更多的消防专业人员。承担消防安全评价、检测、验收,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咨询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消防安全评价结果负法律责任。
3.完善立法,规范行为,科学规划,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对消防中介组织进行合理规划和指导,还要严格控制消防中介组织的数量,防止过多过滥。只有明确消防中介组织的组织规则,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执业登记,才能便于合格的中介组织按照规则成立自己的组织。明确消防中介组织的行为规则,才能够保证消防中介组织行为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使其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树立自律意识,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对单位消防安全的条件进行评价是现代消防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建立消防中介组织的行为规则的关键,因此要建立消防安全评价制度和科学评价体系,这样有助于各级政府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宏观指导和监督。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可比性的消防安全等级评价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价制度,并由相应的消防安全中介组织来实施。
参考文献:
[1] 黄金印, 傅智敏, 张兵. 消防专业教学改革探讨[J]. 武警学院学报, 2004, 20(2): 64-67.
[2] 顾慧丽. GB 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国家标准使用手册[M].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6.
【关键词】机电工程师;现场管理;方法
Talk about how to do a good job-site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ngineers
Wang Xing-li
(Shaanxi Han and Tang Dynasties Computer Co., Ltd Xi'an Shaanxi 710061)
【Abstract】How do on-site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ngineers is a crucial sit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lly from the several aspects of how to conduct on-site management.
【Key words】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engineers;The on-site management
机电工程师主要职责是监控工程质量,是工程施工中工程质量的第一监督人。它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还需要其非常清楚施工法规。如何做好现场机电工程师是现场管理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项。
1. 机电工程师监督范围电气安装、调整试验、设备验收,弱电工程的安装、调试验收
2. 机电工程师监管内容
2.1 设备材料进场验收。2.2 工序交接确认。2.3 设备安装。2.4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2.5 低压电动机检查接线。2.6 不间断电源安装。2.7 低压电气动力设备试验和试运行。2.8 母线安装。2.9 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2.10 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2.11 灯具安装,开关、插座安装。2.12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2.13 接地装置安装;建筑物等电位联结。2.14 电梯安装。2.15 电气消防火灾报警联动系统。2.16 弱电综合布线。2.17 弱电各系统安装。2.18 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3. 监管目标
3.1 施工质量控制目标: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90%;分部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3.2 施工投资控制目标:总体投资要按施工合同要求进行资金控制。
3.3 施工进度控制目标:按项目确定的总进度计划和电气专业进度计划完成电气工程施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时间。
3.4 施工合同管理目标:严格管理,争取不发生工程暂停事件,配合总监处理好工程暂停事件;严格工程变更的管理;处理好工程的费用索赔、工程工期的延误、合同的争议及解除等。
4. 机电工程师工作方法
4.1 制定工作程序:根据施工内容、施工环境及施工人员素质,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4.2 准备阶段的工作方法。
4.2.1 熟悉设计文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2.2 参加设计交底会,审核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核意见并及时更改。
4.2.3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审核并报监理工程师签认。
4.2.4 检查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4.2.5 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工地会议。
4.3 施工阶段的工作方法。
4.3.1 制定并实行好工地例会制度,做好与土建交接检查工作。
4.3.2 工程质量控制的工作方法:
(1)要求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质量的措施报送要真实。
(2)对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所报送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3)审核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购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购配件/设备,及其质量证明资料。
(4)对进场的实物按合同的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的规定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验。
(5)对未经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购配件、设备拒签,并将监督施工项目部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购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6)定期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
(7)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做好计量记录。
(8)对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9)对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10)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缺陷要 及时整改。
(11)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要按照确定的处理方案对处理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4.3.3 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法。
(1)开工前,项目经理部要对项目施工人员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项目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负全责,各机电工程师各负其责。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能开工。
(4)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及时整改。
(5)机电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
(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7)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或监理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
(8)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9)制定安全施工管理奖罚制度,对成绩优异的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10)检查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检查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图;检查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要素、职能分配表;检查项目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施工单位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表。
(11)检查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
(12)检查安全设施,保证安全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到位。
(13)强化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检查分包施工安全管理。
(14)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15)检查事故隐患控制记录:事故隐患处理表、违章处理登记表等。
(16)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目录及记录说明;新进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7)注重项目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18)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5. 结束语
小树的成长离不开园丁的培育,感谢公司领导的栽培,公司同事的热情帮助,使我少走了很多弯路,加速了我的成长,教会我很多工作技能。工作是严肃的,我们只有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才能干好工作,工作是学习的过程,只有我们做好了学习笔录,才能掌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