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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商业银行;利率风险
2005年以来,短期融资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多种直接融资工具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开始显现。值得关注的是,多年来发展缓慢的企业债券市场也出现了加速发展迹象,而无论从国际经验还是从国内趋势看,境内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将对商业银行带来机遇和挑战。因此,准确把握境内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脉络和动态,深入研究其对商业银行可能带来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历史分析
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是在政府监管部门严格管理下逐渐规范化发展的直接融资市场。在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中,监管部门对企业债券发行额度和利率的管制、企业整体信用状况不佳和 金融 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成为制约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概念界定
按照1993年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发行的债券均属于企业债券。在此基础上,如果发行人还满足《公司法》中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即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发行的企业债券属于公司债券。
因此,从概念界定上看,尽管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两者均属于企业法人发行的债务契约,债务人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时期,偿还本金并按照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是不相同的,企业债券所包括的范围更广,不仅包括公司法人发行的债券,还包括非公司法人发行的债券。鉴于企业债券这一概念更符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因此本报告将围绕企业债券展开分析和讨论。另外,从 理论 上讲,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也属于企业债券的范畴,但由于金融债券有其自身特殊性,因此未列入本文研究范围之内。
(二)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简要回顾
企业债券(包括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1984-1994年,即企业债券市场的创始及整顿期。1987年《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 (以下简称《暂行条例》)颁布,企业债券发行迅速增长,并于1990-1992年出现了一轮发债,1992年当年企业债券发行总额为684亿元,大大超过原计划发行规模 (王铁锋,2005)。但此阶段,企业债券发行缺乏有效约束,发债企业良莠不齐,部分地方政府也利用企业债券变相集资,“乱集资”现象较为普遍。
第二个阶段为1995~2003年,在1993年《企业债券管理条例》颁布后,企业债券市场运行逐渐规范化,但由于监管部门采取限额管理和审批制的管理办法,市场发展速度缓慢。根据《条例》规定,这一期间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扩大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但实际上发行主体绝大多数为能源、 交通 、通信、重要原材料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国家重点项目,如三:峡工程(超过110亿元)、铁道建设(超过180亿元)等,普通企业发债较少。同时,随着相关 法律 制度的完善和市场的逐步规范,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主体逐渐由以个人投资者为主转向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企业债券亦被允许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企业债券流动性有所提高。
第三个阶段为2004年至今。2004年, 中国 人民银行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为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市场正式流通提供了依据。人民银行并据此批准了7只企业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改变了企业债券只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方式单一的状况。2005年,随着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开闸”,企业债券市场亮点频出。《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经过6年的修订,亦有望在2007年出台,企业债券市场的“黄金期”即将到来。
(三)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内在矛盾
从融资次序理论看,企业债券具有银行贷款所不可比拟的优势。首先,企业债券作为一种标准化的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内以及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其流动性远远高于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一般只有通过证券化才能在市场上公开出售)。其次,由于企业债券市场是一个债权人、债务人和中介商共同“议价”而形成的具有共同约束力的市场,需要定期披露各方面相关信息供市场决策 参考 ,因此在信息对称方面也优于商业银行。其三,企业债券具有信用工具和市场投资工具的双重属性,其利率决定因素包括实体 经济 供需情况以及金融市场动向等,因此利率水平更能反映资金市场的真实价格。从国际上看,许多发达经济体债券市场融资额一般是股票市场融资额的几十倍,而在企业外源性融资中,企业债券融资额亦超过股票融资额数倍。
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规模远远小于银行信贷市场和股票市场规模,其制度建设也较为落后,在融资体系和企业融资结构中始终处于从属地位(见表1)。总体上看,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现实与理论及发达国家经验不相符合,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企业总体信用水平不佳以及监管部门对企业过多的行政干预。因此,有效解决这些矛盾是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关键所在。
1.行政化利率管制与企业债券发行期限中长期化。为规避“高息揽存”现象,1993年颁布的《条例》规定,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 140%。为吸引投资者,企业发债均倾向于将利率定至规定内的上限,这容易导致风险不同的企业债券定价趋同的现象出现,导致风险收益严重不对称(袁东,2004)。
2001年以前发行的企业债券其期限以1—3年以内的中短期为主,2001年以后,部分企业开始发行期限超过7年的固定利率债券,企业债券发行期限出现了中长期化的趋势。主要原因在于,2001年以来,宏观经济增长稳定性不断增强,物价上涨压力较小,金融体系利率水平保持低位,企业有意识地发行中长期债券以规避未来的升息风险。
但是,由于定期储蓄存款最长期限为5年,从而并没有期限与长期企业债券相对应的银行储蓄存款品种。因此,中长期企业债券的利率水平事实上已经规避了《条例》的利率管制,这愈加凸显出《条例》中关于利率管制的滞后性和不适宜性。尤为重要的是,这种对企业债券的行政性利率管制,再加上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下限的严格控制, 使得价格信号失灵,5年期以内的企业债券利率定价基准较为混乱(赵新杰,2006)。
2.银行担保与风险转嫁。《条例》并未对企业债券发行做出强制担保的规定,但人民银行1998年4月8日的《企业债券发行与转让管理办法》则规定,企业发债应提供担保,但经人民银行批准免予担保的除外。 2001年以前,大部分企业债券都是由企业集团或者建设基金进行担保,2001年以后,商业银行逐渐成为企业债券的主要担保者。2002-2005年,企业债券累计发行72只,规模为1 659亿元,其中,银行担保的企业债券60只,规模为1 211亿元,占比分别为83.3%和73%(安义宽,2006)。
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商业银行对企业债券发行提供担保起到了降低企业债券兑付风险,提升投资者信心的作用,但这无形中也将企业信用风险转嫁给银行,商业银行承担了与担保费并不对称的信用风险,风险与收益不相匹配。银行担保也使得发行人和投资者风险意识淡薄,市场对企业债券系统性风险的估计和准备不足。
更为严重的是,银行担保使得企业债券市场成为以银行信用为主体的失衡市场,企业债券的商业信用属性并未得到充分体现,这也不利于市场均衡发展。
3.发行主体的单一性与功能偏差。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始终较为单一,企业债券创始时期,发行额度分配时按照“济贫”原则,把额度分给质量较差的国有企业,后来则将企业债券的发行权集中于少数国有大型企业。国有大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主要目的是弥补固定资产投资和市政建设项目的资金不足。从这个角度看,相当多的企业债券在某种意义上属于市政债券的范畴,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债券。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债券仅仅能够履行其融资功能,很少发挥其改善企业融资结构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功能。
4.多头监管与效率低下。2000年以来,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工作由国家发改委(原为计委)负责,发改委制定债券发行计划,并逐级分配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中国人民银行在企业争取到额度之后,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利率进行审批,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企业短期融资券的监管,中国证监会则负责企业债券的承销审批以及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批。
二、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现状及前景展望
尽管发展遇到制度及市场等重重约束,2005年以来,企业债券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仍不断拓展,机构投资者队伍也逐渐壮大。预计2007-2008年,企业债券市场的监管政策将有重大突破,企业债券市场的制度、产品和机制创新将不断深化。
(一)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现状及特点:2005年至今
1984年,我国首次发行企业债券,从1998年到2005年,国内市场累计发行企业债券1 997亿元。2005年末,企业债券市场余额占债券市场总余额的2.75%。截至 2006年11月末,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市场存量为2 800亿元,占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托管债券总量的3%。在市场总量不断增加的同时,企业债券市场运行机制、市场参与者也呈现新特点。
1.资金用途多样化,期限长期化,品种创新加快。传统意义上的企业债券,其资金主要用途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但 目前 ,企业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已经不仅限于上述项目,还包括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等其他目的。
期限结构方面,截至2006年12月13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中,约有164只发行期限在5年以上,136只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仅有3只发行期限为3年。
品种创新方面,2005年以来,企业债券市场陆续推出了浮动利率债、含选择权债、保底浮动债、期限20年至30年超长期债等新型债券品种。但总体看,由于衍生工具目前在我国尚不成熟,我国金融市场运行也较为平稳,因此产品创新缺乏必要的空间和内在需求。
2.发行数量有所增加,发行者范围有所扩大。2005年以来,我国企业债券发行有所加快。全年发行企业债券37只,发行量为65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4.74%和 100.47%。2006年上半年,企业债券发行32只,发行量为 508亿元。截至2006年12月18日,2006年企业债券累计发行48只,发行量为945亿元。
此外,企业债券发行者的范围也有所扩大。2005年发行的企业债券全部为中央企业债,2006年上半年,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扩大到地方企业,地方企业成为2006年企业债券发行的一大亮点。2006年上半年,地方企业债共发行21只,发行量达到261亿元,超过同期中央企业债的发行总量,达到上半年企业债券发行总量的51.38%。
从行业角度看,2005年以来,企业债的发行主体仍主要集中于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通信、市政建设等大型国有企业或者大型项目上。
3.投资者结构转向以机构投资者为主。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债券投资主体定位于主要在交易所交易的个人和中小投资者。然而,由于企业债券相对于国债等“金边”债券具有更高的风险,因此企业债券投资更适合于有较强分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近年来,机构投资者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份额逐渐增加。2005年12月,人民银行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年第30号),简化了企业债券交易流通的审核程序,从事前审批改为备案制;允许所有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投资企业债券,扩大债券投资主体范围。这项规定的主要创新点就是商业银行被允许投资企业债券,企业债券的投资主体进一步扩大。
目前,企业债券市场的投资者群体包括个人、企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信用社等,范围广泛,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日渐成为企业债券的主要投资者。
2006年1-11月份,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用社、基金四类机构投资者认购总额占到了2006年以来企业债券发行总额的87.2%(见图1)。
4.交易渠道从交易所逐渐拓展到银行间。目前企业债券的交易渠道有两条。一条是通过上海和深圳的交易所进行集中撮合式“零售”交易,一条是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批发”交易。2004年12月,人民银行允许企业债券进入银行间市场交易流通,丰富了企业债券的交易方式。截至2006年2月末,共有33只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规模总计为697.2亿元。由于企业债券更适宜于以报价驱动为主要交易方式的场外市场交易,因此企业债券进入银行间市场交易的速度将继续加快。截至2006年11月末,企业债券托管总量为2 768.99亿元,其中在交易所市场流通总量仅为407.75亿元。
5.企业债券需求旺盛,投资者“惜售”导致流动性相对较低。由于企业债券相对于国债和金融债利率较高,且由于发行主体大多数为信誉优良的国有大型企业,因此信用风险也较低,众多机构投资者对企业债券的需求十分旺盛。其中,出于资产负债“匹配”策略的考虑,保险公司等长期型机构投资者对长期债券分外“青睐”。截至 2006年11月末,保险公司共持有企业债券1 397.92亿元,占企业债券市场存量的50.48%;商业银行共持有企业债券364.81亿元,占企业债券市场存量的13.17% (2005年末商业银行仅持有企业债券82.98亿元);基金持有企业债券223.42亿元,占企业债券市场存量的 8.07%(见图2)。
在长期企业债券供给数量偏少的前提下,机构投资者普遍存在“惜售”心理,多数机构投资者对企业债券采取持有到期的策略,企业债券的供求严重失衡。因此,尽管企业债券本身属于流动性较高的资产,但是现阶段我国企业债券市场流动性相对较低。
(二) 企业 债券市场 发展 前景
企业债券市场担负着促进储蓄转化为投资、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并降低 金融 市场风险的重要职能,2007- 2010年,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1.可能的政策变动预测。在2007年,已经沿用十多年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可能重新修订。企业债券市场在信息披露、利率定价、发行主体资格审定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将更趋完善。
预计企业债券监管政策将有以下主要变动:首先,继续加强企业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要求企业债券发行人定期披露企业债券的主要条款、发行人 历史 财务数据、财务结果 分析 、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发行人业务情况、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法律 意见、税务 问题 等一系列信息。
其次,企业债券发行许可将由 目前 的审批制逐渐过渡到核准制或者注册备案制,并逐步实现规范化和法制化。这项政策如果得以实施,企业债券发行的效率将大大提高。
第三,取消企业债券发行的额度和利率控制。政府部门将逐渐降低、直至取消对企业债券发行总规模的限制,逐步取消对企业债券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140%”的控制。
第四,登记托管体系将实现统一化。柜台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及交易所市场的连通机制将逐步建立,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的联系将越来越紧密。
2.未来的发展前景。在美国等以直接融资为主导的融资体系中,企业债券占融资总额比重大约在25%左右。以银行等间接融资为主导的融资体系中,企业债券依然占有重要地位。例如,欧洲1998-2005年间的债券发行总量中,一般企业发债比重稳定在15%左右(赵兴耀,2006)。
预计未来3-5年内我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增长速度将在10%-30%之间,大中型民营企业将成为企业债券市场的重要发行者。
除政策因素外,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将有以下因素作为支撑。首先,股票市场“全流通”的顺利实施对企业债券市场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其次,企业债券的投资者将继续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在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机构投资者对企业债券的需求正在逐步增加。第三,《证券法》中公司债券的主要发行条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随着我国 经济 的稳健成长,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司(企业)将越来越多。
三、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的机遇与风险分析
企业债券市场发展为商业银行带来广阔的机遇,与此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定风险。商业银行应抓住机遇,规避但不“逃避”风险。
(一)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的机遇分析
发展企业债券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增加盈利来源,有效提升市场价值:通过投资与交易企业债券获得利息收入与交易价差收入;通过发展企业债券承销业务,获得中间业务收入;通过在资产组合中合理配比信贷资产、债券资产以及其他资产,实现风险分散化。
1.优化资产组合,提升资产流动性。截至2006年11月末,商业银行持有企业债券数额仅占其持有债券余额的0.55%(商业银行持有债券余额为65 781亿元)。商业银行持有企业债券情况见表2。
随着未来企业债券的大量发行,加大企业债券投资力度可以减少贷款替代的负面效应,实现资产组合多元化,并有效提高银行资产的收益率和流动性。
首先,随着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部分商业银行贷款将逐渐被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直接融资工具所替代,投资企业债券可以减缓这种“替代效应:’的冲击,弥补优质贷款流失的部分损失,实现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平稳过渡。
其次,增加企业债券投资比重可以增强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便于商业银行改善流动性管理,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信贷资产的综合收益率虽然高于债券资产,但是信贷资产只有经过证券化后方可具备较好的流动性,其流动性显然弱于企业债券。
第三,如果《条例》修订后,监管部门对企业债券利率的行政管制大幅度放宽,企业债券利率有可能出现整体上升的走势,再加上企业债券本身相对于国债和金融债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因此提升企业债券在证券投资组合中的占比有助于提高债券资产的总体收益率。
2.深入发展承销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条例》中第23条规定,“非证券经营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和转让业务”,这条规定使得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不能参与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
然而在经济发达国家,大多数企业债券主要通过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例如,在美国,只有很少一部分评级较高的投资级企业债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绝大多数企业债券都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因此,未来我国企业债券将可能主要通过场外的银行间市场进行发售和交易。目前,商业银行已经成为企业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随着《条例》的修订,商业银行将可能进入企业债券的承销市场。
深入发展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不仅能够增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还能够据此维持与传统客户的业务联系,吸收相应的企业存款并增加债券投资收入。从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的经验可以看出,谁拿到了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资格,谁就能够拿到相对更多的短期融资券,并且有可能夺走其他银行的传统优质客户。因此,企业债券承销业务是一项综合回报率很高的战略性业务,需要商业银行密切关注。
3.降低银行业整体风险,提高银行体系稳定性。从 理论 上讲,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可以避免企业债务融资过度依赖银行,避免金融风险在银行体系内大量集聚,增强银行体系稳定性。这种企业债务融资过度依赖银行的风险在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就已得到体现。危机后,东南亚各国对企业债券市场建设非常重视。
事实上,我国企业债券到期违约率远远低于银行贷款损失率。根据有关材料,90年代是企业债券违约高发时期,1995年底全国逾期未付的企业债券(含短期融资券)占期末余额的比例为11%,到1996年6月这一指标又下降到10%。 相比而言,同期商业银行贷款不良比率为29.2%。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未兑付的企业债券中绝大部分是企业短期融资券,期限为3、6、9个月,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债券,真正的企业债券违约率更低。2000年以后,由于企业债券发行采取了严格的审批制,迄今为止,企业债券发行尚未出现违约情况。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2004年以来出现的商业银行贷款中长期化趋势使得商业银行在中长期面临着很大的市场风险。未来宏观经济如果出现下行走势,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必然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失。而企业债券的发展,特别是中长期企业债券的快速增长,则为分散商业银行所承担的风险提供了有效途径。
4.提高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水平。从企业的角度看,企业债券直接将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紧密相连在一起,其主要用途是弥补企业中长期经营支出。因此其利率定价将不仅仅 参考 金融市场利率,还将参考实体经济的中长期走势、实体经济中资金的供求水平,发行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利率定价比银行贷款包含了更多的信息。
这种价格信号功能能够给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提供更好的比较基准,可以使商业银行的贷款融资成本接近风险调整后的真正成本,使风险高的项目不能借到相对低的利率,提高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水平。
(二)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对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析
从商业银行角度看,投资企业债券与向企业发放贷款的性质基本类似,均属于债务融资,因此,投资企业债券将同样面临信用风险。此外,企业债券作为一种市场工具,也面临着由于价格波动而引发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往往相互作用和 影响 ,从而“放大”风险。
1.从微观角度看,信用风险不容忽视。尽管从宏观角度看,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整体风险,但从微观角度看,信用风险仍然是企业债券风险中最为主要的风险,也是商业银行需要关注的核心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包括违约风险和信用等级降低风险。企业一旦出现较为严重的财务问题,并出现违约,则会出现以下几种可能的结果。一是企业债券发行人资不抵债,企业直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二是企业虽然不至于破产,但是信用水平降级,信用利差随着企业信用等级的下降而上升,导致企业债券价格下降,持有企业债券的机构的资产账面价值将缩水。三是由于债券的投资者广为分散,很难形成一个能代表整体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方案,协调成本偏高,因此企业在出现违约风险时,更容易导致企业直接进入破产程序进行清算,信用风险难以避免。
截至目前,在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上市的企业债券发行者均属于现金流状况较好的国有大型优质企业,信用风险较低。但是随着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如果民营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市场,企业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将会增加。
2.企业债券投资需警惕市场风险。企业债券的市场风险主要指企业债券的价格波动风险和利率风险。具体体现在:首先,利率、汇率等资产价格变动、宏观经济波动对企业债券价格将形成影响,从而影响商业银行持有债券的账面资产价值和流动性。其次,企业债券价格波动进而导致直接融资利率水平的变动,从而间接影响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
现阶段,由于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容量相对较小,品种单一,交易缺乏连续性,无法形成完整有效的收益率曲线。因此,商业银行在进行企业债券投资时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难以精确测算企业债券收益率受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影响的程度,二是难以准确判断企业债券利率波动与国债和金融债收益率调整的相关性。
需要指出的是,短期内,由于企业债券的供给需求失衡情况仍较为严重,因此,长期企业债券收益率被人为降低在一个非均衡的水平。例如,目前发行的20年期固息企业债券利率均低于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这种局面并未反映出长期投资所内含的利率风险。如果利率进入连续上升的周期,商业银行持有的企业债券将遭受账面损失。
3.规避信用因素与市场因素的关联性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是相互关联的。企业出现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信用风险,或者财务指标恶化,出现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能性,则首先直接影响到该企业债券的市场价格和到期收益率,形成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的扩散对企业债券的后续发行形成声誉风险,企业信用等级下降导致债券后续发行的难度增大。
为规避信用因素与市场因素交叉导致的关联性风险,商业银行在投资决策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宏观经济走势、债券价格、债券发行者的财务状况、信用评级水平、债券的发行期限、债券收益率曲线情况及债券发行相关条款等。
4.防范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对银行贷款的“替代效应”。如果企业债券市场在未来3—5年内形成一个较大的规模,则企业债券利率势必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形成重要影响。如果贷款定价相对于企业债券利率偏高,企业选择债券融资的冲动更强,企业债券对商业银行信贷的“替代效应”将增强。商业银行应对这一发展趋势进行预判并做好充分准备。
四、商业银行应对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策略
加快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扭转“股强债弱”的局面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企业债券在金融市场中的战略地位将逐渐加强。面对迅速变革的市场环境,商业银行应重新审视“脱媒”对商业银行的潜在影响,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同时不断提升企业债券资产占比。
(一)认清优劣势,从发展战略角度为企业债券业务定位
在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中外资银行全面竞争的大背景下,企业债券业务不应仅定位于金融市场业务的一项“子业务”。企业债券对于商业银行的价值不仅在于通过投资和交易获利,其对于完善资产组合、增强资产流动性,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商业银行应从发展战略角度为企业债券业务进行市场定位,将企业债券业务作为“入世”后银行业全面竞争的重点之一。
为此,商业银行应认清发展企业债券业务的优势和劣势。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与企业通过信贷业务、中间业务等建立了密切的银企合作关系,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有较深入的了解,因此在企业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商业银行发展企业债券业务的劣势主要在承销业务领域,尽管商业银行具备承销短期融资券的经验,但是在中长期企业债券承销方面的经验和人才储备不足。此外,短期内监管部门是否允许商业银行承销企业债券,仍旧是一个亟待关注的问题。为弥补这种劣势,商业银行应加大对企业债券投资和承销人才的培养力度,培育适应企业债券业务发展需求的营销队伍,并密切关注监管部门的政策动向。
(二)构建企业债券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控制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强项,经过多年来的运作实践,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但是涉足企业债券市场后,商业银行需要面对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交叉性风险,由于这种复杂的风险环境是商业银行在以往的经营实践中很少遇到的,因此对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形成了挑战。
面对这种情况,商业银行须制定包括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二是通过var等定量手段为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设立可容忍区间。一旦超出这一区间,风险管理部门须迅速调整相关参数和变量,将总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三是注意防控企业债券的相关衍生产品的风险。互换、掉期等衍生产品在规避市场风险的同时,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四是仔细 计算 企业债券投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按照有关规定为企业债券投资计提必要的拨备。
(三)加强对企业债券创新产品的 研究
企业债券本身所具有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为企业债券产品创新提供了原动力。企业债券产品创新,包括利用基础 方法 进行的产品设计,如还本和付息方面的创新;也包括利用衍生方式进行的产品设计。20世纪80年代以来,利用衍生工具方法进行企业债券产品创新已经成为国际主流,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结构性债券设计开始兴起,企业债券的衍生产品越来越复杂 (范飞龙,2005)。
目前,我国企业债券产品创新主要包括浮动利率、内含选择权的企业债券产品,产品设计相对简单。随着人民币汇率波动区间的增大,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企业债券的产品创新将越来越活跃。远期、期权、期货、掉期、利率上限、利率下限等衍生工具将更多地与基础性的企业债券相融合,形成企业债券的创新品种。
企业债券产品创新的新趋势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更多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管理手段,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因此,商业银行应调动其市场研究力量,加大对企业债券创新产品的研究力度。
[参考 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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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飞龙,2005.企业债券品种设计与创新分析[j]。证券市场导报, (6):57—64.
袁 东,2004.中国债券流通市场运行实证研究[m],北京:经济 科学 出版社.
王铁锋,2005.中国债券市场投资分析及组合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关键词:证券市场;结构;风险
一、我国证券市场结构分析
证券市场的结构是指证券市场的构成及各部分之间的量比关系。按品种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产品市场;按交易场所结构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就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 市场结构层次存在缺陷
成熟的证券市场通常是由发行市场、交易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构成的多层次结构体系。这种多层次结构为投资者提供了不同回报和承担不同风险以及利用股票期权与股票现货等进行组合投资的机会。但这种多层次结构却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无法发挥风险转移等功能。
2 证券市场过度投机气氛严重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以中小散户为主要市场投资者,散户与机构投资者并存的初创阶段。由于个人投资者缺乏对市场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倾向于短线投机操作,使价格波动过大、市场起伏剧烈,这样本来就不稳定的证券市场进入混沌状态。
3 我国上市公司质量普遍太差,没有投资价值
我国证券市场现有的上市公司中有70%左右为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不灵活,社会负担又比较重,所以资产质量不够理想,因而上市公司的质量普遍欠佳。
4 我国上市公司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配情况:一是部分经营状况欠佳甚至现金流为零的上市公司也派现;二是不少公司虽然有派现,但是每股派现金额很少;三是很多公司在派现的同时推出配股和增发方案,部分公司的大股东享受了派现带来的利益,却在再融资时选择放弃或以固定资产折价入股。以此作为背景,上市公司的高派现分红方案所隐含的信息复杂,并不被一致看好,有的甚至还引起了股价的下跌。
二、证券市场风险分析
证券市场风险本质上是风险因素、风险事件、风险结果递进联系而呈现的可能性。风险因素是风险结果发生的必要条件,而风险事件则是它的充分条件。学者们一般将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分为系统性风险因素与非系统性风险因素。系统性风险因素是指由政治、经济等因素造成的,对市场整体产生影响的风险因素。非系统性风险因素是指由于某种因素的变动而对证券市场上某一企业或某一行业的证券带来收益波动的可能性因素。这种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上市公司本身,具体包括公司财务风险因素、企业的经营风险因素、违约风险因素、流通风险因素和偶然事件风险因素。一种非正常非合理变异了的风险因素在时间上的累积或多种变异了的风险因素聚集必将产生风险事件。
证券市场是一个涉及筹资者、证券商、证券专业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等代表不同利益主体的复杂系统,而且系统内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筹资者通过证券商向投资者筹集资金,也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通过实施配股方案筹集资金。投资者可以在一级市场上从证券商手中买人股票、债券,也可以直接进入二级市场买卖,以获取红利。证券商是连接筹资者和投资人的桥梁和纽带,证券商作为机构投资者又可直接进入市场进行操作。因此,筹资者、投资者、证券商是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操纵者,任一主体行为的不规范,都会引发风险事故,同时,证券市场系统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外部环境的变化,也会对系统产生很大影响。所以,证券市场风险的形成原因有来自系统内部的也有来自系统外部,它是系统内部和系统外部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三、如何规避市场风险
一、债券市场上的利率风险分析
所谓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的变化,使得相关资产的价格或回报率变得更低或负债变得更为巨大。对于债券资产而言,其本质是一种利率敏感性资产。从理论上讲,债券资产价格P总可以表示为:
P=f(R,r.t),且dP/dR>0,dP/<dr<0,
其中,R代表票面利率;r代表市场利率或收益率;t代表债券的剩余期限。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债券的票面利率越低,债券价格越低;市场利率或收益率越高,债券价格越低。显然,市场利率的变动必然引起债券价格的变动,从而会给债券持有者带来风险。
(一)利率市场化和债券市场的发展
近20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进程的持续,利率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利率决定机制逐步实现由行政管制向市场决定过渡。
从债券发行市场看,1995年8月,财政部开始试行采取市场化的招标方式发行债券,目前已经过渡到大部分国债通过无预定价格区间招标方式发行的模式。尤其是2001年开始首次发行15年、20年和30年的国债,国债拍卖发行收益率的市场化进程加快,使得国债利率向基准利率方面迈进。
债券二级市场的日益完善,也对利率市场化进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1988年债券二级市场建立,1991年开始引进回购交易,使得债券日益成为一种被广泛接受的金融资产。到2001年底,债券及回购交易额突破5万亿,同时也被人民银行作为主要的公开市场操作工作。而且债券加购利率已成为一种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利率形式,成为人民银行进行货币政策调控的重要参考指标,并对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产生较大的推动力。
(二)目前债券市场面临的利率风险
从目前我国债券市场的现状看,无论是发行市场还是流通市场都存在着较大的利率风险。
(1)发行市场上的利率风险
发行市场上看,一级市场债券发行频率加快,债券招标发行利率走低。2002年上半年,发行国债与金融债券共17期,发行总量3055亿元,其中在交易所发行200亿元,期限10年,票面利率2.54%;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发行6期1800亿元,加权平均期限为9.06年;国开行金融债券发行6期700亿元,如权平均期限为12.93年。国债及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的发行利率屡创新低,尤其是5月23日发行的30年期国债,招标利率降至2.90%,超出很多投资者的预料。
显然,过低的债券招标利率使得债券资产的价值大大降低。由于国家近期公布宏观经济数据大多向好,通货紧缩的情况明显缓解,市场对未来降息的预期大大减弱,对于长期低息债券的发行的影响开始显现:在2002年7月发行的第9期国债中,计划的260亿发债额度没有用完。市场对于债券发行中利率风险的重视,已经开始对债券发行产生不利影响。
(2)流通市场上的利率风险
从流通市场上看,人民银行的降息举措以及市场对于准备金制度可能改革的预期导致了市场收益率不断下滑。如下图所示,自2002年1-5月份以来,月度债券收益率曲线不断下移,尤其30年期国债招标出2.9%的标面利率后,这种趋势更为明显,只是到了6月份才凭借20年期的收益率走高才使得收益曲线没有进一步走低。6月份成交的50只现券中有47只收益率全部落在3%以下,当月国债加权平均收益率降为2.18%,平均回购利率也由年初的2.204%下降至6月底的1.965%。
收益率曲线的日趋平坦反映了市场长债短炒、短期行为严重,隐含的风险是巨大的。以30年期国债为例,只要利率上调一个百分点,按到期收益率2.90%的久期计算,其市场价格要下降19.95元。
为此,人民银行已经开始采取措施来减轻潜在的利率风险,最近一段时间连续通过公开市场正回购操作回笼资金1000亿元,减少在债券市场上争购债券的资金,从而引导回购利率缓慢走高,最终达到调高债券的收益率的目的。
附图
二、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分析
(一)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及期作用
市场的流动性指的是市场的参与者能够迅速进行大量金融交易,并且不会导致资金资产价格发生显著波动。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通常从密度、深度和弹性三个指标度量市场流动性(BIS,1999):
1.密度:交易价格偏离市场中间价格的幅度,也即与市场价格无关的交易成本,它通常可以用债券买卖价差来表示。差价越小,说明债券交易市场的竞争越激烈,因而债券市场的效率越高。
2.深度:它反映的是不会影响现行价格的市场交易量,可以用某一既定时间中做市商交易报价的交易量来表示;也可以通过债券的周转率反映。
3.弹性:指的是交易引起的价格波动恢复均衡的速度。弹性代表着市场的潜在深度,这一点仅仅从当前交易量指标上很难看出来。目前还没有较好的度量方法,通常是观察债券交易后恢复正常市场状态(买卖差价、交易量)的速度。
作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主要组成部分的国债市场,其市场流动性对于金融市场和货币政策的重要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由于国债风险小、同质性强、规模大,是其他金融资产(如商业票据、证券化资产(ABS)、企业债券等)定价的基准和众多衍生金融资产(例如回购、期货、期权等)的基础资产,同时也是交易者对冲风险的重要工具。一个富于流动性的国债市场,在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国债市场形成的利率期限结构,能够反应市场参与者对利率变化预期和长期利率趋势,这种信息既是其他债券收益曲线形成和利率期货估计的依据,也为货币政策的实施提供信息,从而使货币政策的意图得以有效地传导。
第三,国债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最重要的操作工具;如果国债市场缺乏流动性,央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社会信用总量的能力会受到限制,资产价格容易过度波动;此外,国债还是各国中央银行外汇储备的手段。
一般说来,金融市场在提供流动性方面本身会有一些自发的制度安排,但是一个富于深度和流动性的债券市场对于整个经济来说,仍然可以被视为一种“公共产品”,一方面,它能够为每个市场参与者和整个经济带来好处,另一方面,单个市场参与者缺乏促进和维持市场流动性的积极性,理论部门如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等可以在促进市场流动性方面能够而且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债券市场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金融机构在债券市场上所要面对的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市场/产品流动性风险和资金流动性风险。前者是指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而使得金融机构无法按照公允的市场价值进行债券交易而产生的损失。这种风险在金融机构需要OTC市场中进行动态对冲交易时表现得十分突出。而资金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的现金流不能满足债务支出的需要,这种资金收支的不匹配包括数量上的不匹配和时间上的不匹配。上述情况往往迫使金融机构提前进行清算,从而使帐面上潜在损失转化为实际损失,甚至导致机构破产。目前债券现货市场的流动性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债券市场的人为分割
我国的国债市场目前被人为分割成交所和银行间两个各自独立运行的市场,相对来说交易所的债券市场因素与资本市场在交易报价和资金清算上融为一体,市场交投远较银行间市场活跃。但由于交易所实际上集交易、清算、过户和托管于一身,缺乏相应的制衡机制。而且中央国债公司不能真正统揽债券的统一登记和过户,沪深交易所的债券资产还游离于中央国债公司之外,无法对债券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统一监控,还有可能出现债券卖空的情况,从而市场带来较大的风险。
不过,国债现货市场分割,一个最直接的不足之处就是形成的国债收益缺乏指导性,这使得人民银行透过公开市场操作传导货币政策意图的效果则被大大削弱。
2.金融机构在债券市场上的运作还有局限性
首先,银行体系流动性异常充足。大量闲置资金投向债券市场,造成债券市场需求增加。虽然2002年初实施准入备案制以后,市场扩容速度大大加快,但存款类金融机构比重仍占据大多数。显然,投资者类型趋同。就容易造成在多头市场时二级市场供给不足,在空头市场时二级市场需求不足,形成单边市场。
其次,一些商业银行脱离交易所市场后,还习惯于交易所的交易模式,对银行间市场的询价方式一时难以适应。一些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联社)依然通过多种渠道参与证券交易所的债券交易,这也间接削弱了银行间市场的活跃程度,同时也给自身带来了较大的营运风险。同时,在交易所市场上,部分金融机构将国债市场当成服务于其资本市场的工具,过度投机炒作,造成了国债市场的价格波动异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债市场的健康发展。
3.现货交易得到的收益率无法合理预测未来
实际上债券市场的债券回购业务为市场成员提供了高度的融资便利,使他们可以不受自身资金实力的约束,在理论上可以无限扩大自己的债券投资能力,增加了市场对债券的需求。当前市场有不少市场成员,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通过债券回购融资进行滚动放大债券投资的套利操作,有的甚至将债券资产放大若干倍。因此,很多长期债券收益率在很大程度上受短期回购利率的影响较大。
所以,流动性风险可以看作是一种综合性风险,是其他风险在金融机构整体运营方面的综合体现。例如,债券市场上利率风险的凝聚会直接影响金融机构持有债券资产收益,从而降低了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交易的意愿,使得债券资产的吸引力大大下降,债券市场会出现交投清淡等缺乏流动性的表现。这种市场/产品类型的流动性风险会使得金融机构在将债券变现时产生价值上的损失,如果损失足够大的话,会进一步导致有关金融机构面临资金流动性风险,事态严重时还可能引发“金融恐慌”而导致整个金融系统的非流动性。
三、利率期货交易在规避债券市场风险中的作用
(一)利率期货的功能
利率期货是指以债券类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它可以规避市场利率波动所引起的资产价格变动的风险。利率波动使得金融市场上的借贷双方均面临利率风险,特别是越来越多持有债券的投资者,急需规避风险、套期保值的工具,在此情形下,利率期货应运而生。最早开办利率期货业务的是美国。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受两次石油危机的冲击,美国和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率波动非常剧烈,使借货双方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为了降低或规避利率波的风险,1975年9月,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首先开办了利率期货品种——美国国民抵押协会抵押证期货,随后又分别推出了短期国库券、中长期国库券、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证、欧洲美元存款等金融工具的利率期货。进入80年代,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分别推出了各自的利率期货。
利率期货一般可分为短期利率期货和长期利率期货,前者大多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3个月期利率为标的物,后者大多以5年期以上长期债券为标的物。利率期货交易的基本功能有以下三个方面:
1.价格发现。利率期货交易是以集中撮合竞价方式,产生未来不同到期月份的利率期货合约价格。同时,和绝大多数金融期货交易一样,利率期货价格一般领先于利率现贷市场价格的变动,并有助于提高债券现贷市场价格的信息含量,并通过套利交易,促进价格合理波动。
2.规避风险。投资者可以利用率期货来达到如下保值目的:(1)固定未来的贷款利率:利率期货合约可以用来固定从经营中所获得的现金流量的投资利率或预期债券利息收入的再投资率。(2)固定未来的借款利率:债券期货合约可以用来锁定某一浮动借款合同的变动利息支付部分。
3.优化资产配置,利率期货交易具有优化资金配置的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降低交易成本,利率期货的多空双向交易制可以使投资者无论在债券价格涨跌时都可以获得,以避免资金在债券价格下跌时出现闲置。(2)利率期货可以方便投资者进行组合投资,从而提高交易地投资收益率。(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便进行现金流管理。由于期货交易的杠杠效应能极大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得投资者建立同样金额头寸的速度要比现货市场快的多。
(二)利率期货在于防范债券中场中利率风险的作用
首先,利率期货有助于投资者在认购债券时,规避相关的利率风险。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发行债券事先规定利率,会由于市场利率的走高而出现价格走低的情况。而通过卖空利率期货,就可以有效避险。
这一方法,在国际上也被广泛采用。如1979年10月,所罗门兄弟公司在包销100亿元的IBM的企业债券时,美国联储宣布准备放开利率,市场利率大涨,但所罗门公司由于事先在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中卖出了债券期货,从而成功地防范此次利率风险。1982年12月31日,在CBOT的长期债券期货交易停市时,美国财政部甚至为此推迟了20年新国债的发行,他们认为在没有保值交易存在的情况下,势必会影响长债的发行(杨迈军等,2001)
其次,债券现贷和期货市场上的套利交易有助于促进形成统一的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从而形成一个从短期到长期完整的国债收益率体系。有了利率期货交易,使得“债券复制”操作成为可能。在金融工程中,一笔现券交易和一笔反向的期货交易,会复制出一个收益率不同的“虚拟债券”,从而能够有效地发现市场真实的无风险利率,为整个金融产品体系的定价提供准确的基准(约翰·马歇尔等,1998)。
(三)利率期货交易对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的防范
债券现货市场与期市场之间流动性的相互关系,无论对市场参与者还是监管当局都有重要意义。显然,这两个市场的流动之间存在正向相关关系,因为现贷市场交易量的增加能够带动期货市场为了保值的交易量的增加。尽管从理论上讲,现货(尤其是基准国债现货)的发行与期货合约反映了相同的内在风险,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潜代关系。只不过这种替代关系在市场巨大的套期保值力量面前,其影响十分微弱。
首先,期货交易的“卖空机制”对于现券市场的流动性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债券市场的参与者尤其是做市商能够从事“卖空交易”,有利于提高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如果交易商在期货持有空仓,那么在结算之前必须能够得到所需的债券。因此,如果交易商不能进行“卖空操作”,他们或者需要持有大量的国债存货以应付买单,从而增加做市的成本;或者拖延交易直到得到债券,从而减少交易的“及时性”和交易量,造成市场流动性下降。由于这些原因,发达国家的国债市场中关于国债交易的“卖空机制”,均有一定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第一,交易商可以通过国债回购或借贷市场,减少不必要的国债存货;第二,如果交易商未能按期交割,可以在缴纳一定的罚金之后,适当延期;第三,如果市场对某一品种国债有特殊需求,政府可以续发这种国债。通常,这些措施可以增加市场对空制的信心。
其次,利率期货交易采用的标准化交易方式和保证金制度,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由于期货交易通过交易所充当清算中介,加上向买卖双方收取保证金,从而有效地减少了交易中的信用风险,使得交易的实现更为简化和高效。而同样有债券套期保值功能的债券远期交易,由于合约的非标准化,加上交易双方在到期日之前不需要实际交割,交易中存在较大地信用风险,远期交易始终不如期货交易流动性好。
最后,期货交易拥有广泛的参与者。一般说来,债券交易者的期限偏好、风险偏好、对未来的预期以及对信处的敏感程度均能影响市场的流动性。因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差别能够影响市场流动性。因为不同的市场参与者有着不同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策略,对同样的信息可能作出不同的反应,交易商可以选择更多的债券资产持有结构和交易方式,更容易找到交易对手,可以有效地对冲短期交易风险,减少为预防不可预见的风险而过多持有国债存货。例如Gravelle研究认为,加拿大国债市场上非居民的加入,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Gravelle,1999)。
关键词:企业债券;筹资风险;防范措施
1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特点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利用企业债券筹资所要承担的风险。
1.1 债券融资的风险相对较大
由于债券必须偿还本息的义务性、固定性和难以展期性,决定了债券融资必须充分依托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因此,相对于股本的无偿性、股息红利支付的非义务性、非固定性,债券融资的风险要大得多。
1.2 债券融资的风险具有主观性
债券的各种发行条件如偿还期、利率等因素均是发行者主观确定的。
2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种类
2.1 发行风险
企业债券筹资在发行债券阶段,由于发行单位信誉、债券发行总量以及债券发行时机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债券发行不成功而形成风险。由于债券发行时的经济条件、公众的购买能力和购买偏好、其他的债券发行数量、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个人收入调节税税率、企业形象、企业债券的可转让性等的影响因素,有可能会导致企业花费大量发行的费用、广告宣传费用、各种手续费用等,却没有筹集到需要的资金。
2.2 经济环境风险
企业对所处的经营环境总是无法把握或确定其变化规律的。影响宏观经济环境的政治、文化、金融、税收、政府政策等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
2.3 通货膨胀风险
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债券到期或出售时所获得的现金购买力减少的风险,它是形成债券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一般来说,在适度的通货膨胀下,企业可以通过筹集债券来实现资金保值,从而增加了对债券的需求,导致债券市场价格上涨,但是因受到债券本身利率及市场利率的制约,这种上涨是有限的。如果过度的通货膨胀,任何市场都不会起到保值的作用,从而导致债券市场价格的下跌。
2.4 经营风险
(1)企业销售和盈余是否稳定;
(2)企业是否面临原材料、能源、电力等的短缺;
(3)员工是否有不安定情况或存在罢工的潜在因素;
(4)债券期限安排是否合理。
如果利用债券筹资的目的是新建项目,应考虑债券期限的长短,如果过短,债券期限到时新项目可能刚刚建成,还未投产,或刚刚投产,还未见效益,则还本付息出现困难;如果债券期限过长,则要付出相当多的利息,给企业还本付息带来很大压力,甚至出现危机。
(1)产品是否适销对路;
(2)主要顾客是否稳定;
(3)企业的盈利能力是否稳定。
2.5 可转换债券的转换风险
可转换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标明发行价格、利率、偿还或转换期限,持有人有权到期赎回或按规定的期限和价格将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债券性证券。其风险特征:
(1)转股失败。如果发债企业的股价表现不好或股市低迷,正好股价低于转换价格,投资者就会宁愿承受利息的损失,要求还本付息而不转股,这会直接导致企业的财务负担过重,资本结构变差,从而增大筹资风险。因此转换价格的设计十分重要,尤其是企业分红配股的情况应灵活调整转换价格。
(2) 收益削减。因为可转换企业债券转换后,需在更多的股权人中分配收益,使每股利润稀释,减少企业收益。
2.6 派生性风险
派生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外部的其他因素的变异而引发出来的市场风险。它们通常是无法预期或无法预防的。
3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计量
债券筹资风险的计量通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即将情况的分析判断和数据的整理计算结合进行。
债券筹资风险的计量分析常用概率分析法。由于风险与概率有直接的联系,筹资风险程度可以用概率论的方法即引用期望值、均方差和变异系数来计算。
4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分析
4.1 债券利率不稳定会造成筹资风险
(1)没有恰当地估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生产经营的长远趋势估计不足。如果按现在的情况确定的债券利率是正常的,但发行债券后,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景气,资金利润率下降,但企业仍须按照债券固定的利率支付债息,将给企业财务上带来更大的压力。企业一旦出现财务危机,濒临破产时,债权人则有权优先索偿本息,这样就会加重企业财务危机和加速企业破产。
(2)确定债券利率时没有与企业的销售、利润指标衔接。一般地讲,当企业的销售、利润等指标比较稳定,预计未来的销售和利润将会有所增长且增资的收益率大于债券利率时,企业没有筹资风险。如果未来销售和利润收益率增长低于债券利率时,筹资将会面临风险。
4.2 债券发行时机欠佳造成筹资风险
债券发行时恰逢经济不景气时期,会降低投资人的收入水平,削弱投资人的购买欲望,对债券的销售带来不利影响,难于筹到资金,面临筹资风险;债券发行时,债券的利率应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如果债券发行后,银行存款利率下调以及贷款利率下调,就会使企业发行债券筹资成本相对偏大,带来筹资风险。
4.3 债券筹资顺序安排欠妥造成筹资风险
这主要针对股份有限企业。在筹资顺序上,要求发行债券必须置于普通股票融资之后,即必须先行筹措一定数额比例的股本,然后才可以利用发行债券筹措资金,并且要注意保持间隔期。如果发行时间不当或筹资顺序超前,那么必将带来筹资上的困难,为后面的筹资带来不利影响。
4.4 债券发行条件考虑欠周造成筹资风险
(1)债券发行额,应考虑发行者的资格、信用、知名度以及债券的种类等因素来确定。发行额定得过高,则不仅会造成销售困难,而且对该债券发行后的流通市场的价格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带来筹资困难。
(2)发行人对综合市场形势缺乏判断会造成筹资风险。
(3)债券发行价格与票面利率相配合,来调整认购者的实际收益率,以与当时的市场利率保持一致。如果债券票面利率相对较低,而发行价格没有作到相对较低,则会造成债券难以出售,造成筹资风险。
(4)债券期限的确定与债券销售情况也有一定的关系,如果期限较长,销售较困难,也会有筹资风险。
5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防范
关键词:可分离债券;价值评估;风险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6-0046-03
一、可分离转换债券概述
目前我国推出的可分离交易转换债券,实质上即为附认股权证公司债(Warrant Bond)。权证持有人享有在一定期间内按约定价格(行权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债券一般到期还本付息。由于发行时,权证和债券组合在一起,而上市后,可分离转换债券又自动拆分为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在两个不同的市场上交易,因此也称分离式可转债。可分离交易转换债券的金融创新主要是由于其可分离的特点,因而风险由不同的投资者分担。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受到美国企业界青睐;到了80年代,由日本公司发行的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风靡欧洲,为日本公司在海外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20世纪80年代德国的一些著名公司也纷纷发行附权证公司债;同一时期香港也发行了附认股权公司债,不过当时是由大型上市公司发行的,主要目的是筹集资金。目前香港附认股权证公司债主要是由交易双方签订契约,透过OTC市场交易,而不是通过集中交易市场。
根据目前国际金融市场动态,包括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在内的混合型融资工具,依然是成熟市场一个可供选择的投融资品种,一些新兴证券市场更是越来越多地采用这一品种。最近的四、五年时间里,由于网络股泡沫破灭引致全球股票市场震荡,以可转债为代表的混合型证券优势凸现,其市场规模及融资规模不断创出新的记录。而我国则是去年才允许进行可分离交易转换债券交易。当前我国权证市场的火爆行情,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可分离交易转换债券的投资价值。
二、可分离转换债券价值评估
与传统可转债不同,可分离交易转换债券的债券部分和权证部分是各自交易,可分离交易转换债券的可转债涵义只存在于一级市场。这种分离交易导致了可分离交易转换债券有着自身独特的价值体现。其价值是债券部分和权证部分价值之和,因此需要对两部分的价值进行分别估计,然后加总得到可分离交易转换债券的总价值。下面分别说明债券部分和权证部分定价方法。
(一)纯债券价值
传统的债券估价通常是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方法,即债券当前的市场价值是预期的所有利息和到期本金现金流量折现之和,估价模型为:。其中,C t为各期的现金流量,r t为市场利率,n为期数。在金融市场表现的名义利率由三个成分组成,资金的纯时间价值、通货膨胀率和风险补偿。其中资金的纯时间价值也就是无风险利率是确定有风险利率的基准,无风险利率会因期限的不同而不同,从而形成利率的期限结构。
(二)认股权证部分价值
认股权证是与债券一起发行的,它使所有者拥有在一定年份以一定价格认购一定数量普通股的权利。因此,认股权证在本质上是一份有关普通股的看涨期权。公司把认股权证作为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时的附加优惠条件。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在看涨期权和认股权证间存在着一种微妙的差异。当一份看涨期权证执行时,发行该只股票的那家公司并不受到影响。但是,执行认股权证就意味着公司本身实际上要发行更多的股数。因此,认股权证对发行在外的股份有稀释影响,使认股权证的估价稍低。
关于期权的定价方法有很多,布莱克斯科尔斯(B-S)模型是开创性的,为投资者提供了适用于股票和任何衍生证券且计算方便的期权定价方法,但它过于严格的假设使其在理论和应用上存在缺陷,许多学者对其进行了修正,根据不同金融环境提出了CEV模型、跳扩散模型、二叉树等树模型、利率期权定价模型、波动率变化期权定价模型以及OTC市场上常见的奇异期权如亚式期权,回望期权、障碍期权、彩虹期权、复合期权定价等。有关各类期权新型定价方法的研究仍在不断的探讨和发展中。
在众多的期权定价模式中,最常被人们应用的模式为Cox,Ross&Rubinstein(1979)所提出的二项式定价模式和B-S定价模式,由于B-S期权定价摸型简单好用,广为券商所采用,国内权证定价也多采用此模型。
(三)可分离转换债券的总价值
债券部分和认股权证的总和即为可分离转换债券的总价值。
(四)实际操作期权定价的应用
由于理论模型必然无法包括所有的影响因素,因此实际操作中的定价是基于理论模型算出一个基准值,然后构造一个定价区间,从中选择一个最接近现实条件的债券价值。
三、可分离转换债券风险分析
可分离转换债券的债券部分和权证部分是各自交易。这种分离交易导致了可分离交易转换债券有着自身独特的价值体现,同时风险由不同的投资者分担,使不同的风险偏好者能选择各自适应的风险产品。因此可分离交易转换债券能够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供选择,丰富了市场。同时可分离交易转换债券供需两方面的市场主体都要承担这两部分的风险。
可以从发行人、投资者两个方面分析可分离交易转换债券存在的风险。
(一)从发行人角度来看
1.发行风险。新产品上市,投资者都要有一个认识的过程。由于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与可转债比较类似,这一方面虽然也可以令市场参与者对该产品迅速了解,但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已有参与者较为熟悉的产品存在,因此只有吸引各方参与,才能保证产品成功。这是附认股权证债发行所面临的问题。
2.利率风险。由于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多半不具赎回条款,所以发行人对利率走势的判断必须准确,否则当利率变动时发行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可能不利公司资金成本的降低。当然,发行人也可以增设赎回条款或者浮息条款来防范这一风险。
3.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由于可分离债附认股权中规定的转股价格不能更改,所以发行可分离债将受到本股价格波动的影响。股价超过转股价时,投资人转股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价低于转股价时,投资人不行权将使公司无法实现再次融资的目的。
4.经营风险。由于可分离债中有纯债的成分,发行可分离债将提高企业的负债比例,如果经营不善可能会导致偿本付息时发生财务风险。
5.权证到期是否行权的风险。从目前市场公布的方案来看,关于权证行权募集的资金用途已经确定,如果到期不能行权,可能给公司项目带来一定难度。
6.股本摊薄。和其他股权类融资一样,一旦权证被行权都会使股本摊薄,影响老股东的利益。
(二)从投资者角度来看
分离交易可转债对投资者不利因素为由于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时派送了认股权证,债券部分票面利率一般比普通企业债低。同时,投资者也将面临下述相关风险:
1.信用风险。持有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的信用风险来自于发行人的信用状况。投资者在整个债券存续期内只能享受债券利息;相对于普通可转债,面临更大的不能转股的风险。当发行人出现资信问题时,发行人的股价下跌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不但认股权证失去价值,甚至连债券价值也难以保全。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清偿级别较低,仅高于普通股、优先股和可转换优先股,而且根据规定,发行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的无需提供担保,投资者面临比普通企业债更高的信用风险。
2.利率风险。若发行后市场利率走高,股价成长可能受限,使得认股权证处于价外而没有履约价值,另一方面,投资人也丧失获取高利息收益的机会,市场风险变相增加。
3.股价风险。若认股权证处于价内,非分离型的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的价格将随股价而水涨船高,若处价内,则股价的变动对非分离型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影响较小。同时,股价的波动程度也是权证极重要的价格要素,波动程度越大,权证处于价内的机会越高,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也就越有价值,反之亦然。
4.流动性风险。由于没有做市商制度,二级市场上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的交易量可能不足,交易价格也因此无法反应其理论价格,流动性风险较高。由于权证和债券可分离交易,根据我国的市场情况,可能会出现权证交易火爆而债券交投冷清的情况,导致投资者面临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5.炒作风险。分离式可转换债券的认股权证具有市值较小、杠杆性高、价格涨跌跟随标的股票价格等特点,极有可能成为纵对象,相对于传统的股票风险较大。
四、可分离转换债券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从现实来看,去年11月以来,已经有7只要发行和即将发行的可分离交易转换债券。
下表为已公布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初步方案的公司,其中,马钢股份、新钢钒和中化国际已经过会发行,马钢股份已经公布了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已发行或拟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情况
对可分离转换债券的价值评估及风险深入分析之后,可以简略判断一下可分离转换债券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可分离交易转换债券市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权证市场的行情,而权证的价值又依赖于标的股价和人们的预期。鉴于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成熟性,有严重炒新的倾向,因此近期可分离转换债券的前景十分看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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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彭斌,2005:期权新型定价与应用研究,博士学位论文。
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产生与发展是与我国经济领域重要的金融业改革的脚步相伴随的。1 981年人民银行首次提出开展同业拆借业务,直到1986年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才得以真正 启动。在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银行间同业拆借出现了一些乱集资、乱拆借以 及市场分割分散等问题。人民银行于1993年和1995年两次整顿和规范同业拆借市场秩序 。1996年1月3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终在上海建立。1997年6月16日,在银行 间同业拆借市场基础上,又推出了银行间债券交易(包括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形成全 国统一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而后与陆续成立的银行间同业外汇市场一起构成为我国银行 间同业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参与主体约600多家。2002年4月 ,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实行准入备案制,进一步扩大了交易主体范围, 也活跃了债券交易的内容和程度。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类别主要包括:信用拆借、现券 买卖、债券回购和股票抵押贷款。
2003年末,我国各种债券余额达3.4万亿元,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总拆借额达2.43万 亿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成效规模超过14.7万亿元。2004年第一季度银行间市场债券回 购成交2.48亿元,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交继续增加,累计成交4337亿元,同比增长19 .4%,从同业拆借市场资金融出融入方向来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仍然是最大的净融出 方,资金净融入的主要是券商和基金公司。我国的同业间市场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 具备了相当的规模和资金融通能力,并开始从初期的筹融资功能向更高的投融资功能转 化。
二、证券公司与银行间同业市场
银行间同业市场自成立以来,在综合管理、市场准入、债券发行与托管、结算交易等 各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一套管理体系服务于我国金融创新和金融改 革服务。1999年8月,为拓宽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券商)的融资渠道,发挥券商在资本市 场的功能和作用,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证券公 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标志着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正式纳入法制 管理的轨道。现在参与银行间同业市场操作的券商有59家,约占成员总数的9%。中国人 民银行依法行使对银行间同业市场参与成员交易行为等方面的市场监督和行为规范,防 止风险的扩散。券商如违反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将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暂停其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业务直至取消其市场成员资格等处罚,并同时通报证监会。之后, 中央结算公司又于2000年颁布试行了《证券公司参与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托管结算 业务规程》,对证券公司办理债券托管结算业务进行了专门规定。
券商参与银行间同业市场的操作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和扩大经营品种谋取 新的经营利润,其中最根本的目前还是解决融资渠道的拓宽。事实证明,银行间同业市 场的蓬勃发展,也为券商带来空间的发展机遇,以中国银河证券——中国最大国有的独 资综合类券商为代表的券商群体,活跃在银行间同业市场的舞台上,促进着中国货币市 场和资本市场的结合和融通。然而,发展总是伴随着曲折和艰难,历史和经验告诫我们 :风险和收益并存于任何市场,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发展在给券商提供新的利益和获利空 间的同时,无疑也会带来新的风险。
三、风险与机遇并存
目前券商参与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主要交易项目有:短期信用拆借(多为1天至7天的各资 金拆借品种);购买债券现券(主要是国债现券);国债回购业务和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券商参与银行市场同业拆借和债券交易的风险主要是券商拆借资金,进行债券买卖或回 购交易时,所涉交易资金遭受本金或利息损失的可能性及引起的不良效应。风险主要体 现为法律风险(legal risk)、信用风险(credit risk)和价格风险(price risd)。其中 法律风险为系统风险,信用风险和价格风险为非系统风险。
(一)法律风险(legal risk)
法律风险主要指因政策、法律等因素的变化而可能直接给市场成员带来的损失的风险 。主要表现为当前与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太健全,使资产所有人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 护。由于包括银行间同业市场在内的各相关体市场的发展仍处于发展阶段,主要法律风 险表现在国债现券的所有者与以国债现券为抵押,进行融资的国债回购业务的使用者, 可以在市场中以不一致的角色从事交易活动。这就违背了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所有权和利 益权的相一致有关规定。尤其是不经国债现券的持有人授权情况下进行的以债融资业务 就有欺诈和挪用之嫌。
按现行的交易规则,国债回购实行二级托管和封闭回购,而托管着大量客户国债现债 资源的券商在一定程度和时期内可支配这些被托管国债的使用权。由于国债品种的长期 性(一般有1年、3年、5年、7年、10年、20年),使得券商的这种支配以至循环使用得以 持久。按照1998年6月14日,上交所的有关通知,交易所成员在清算时,都是以券 商为单位实行清算;就是说一家会员不论在交易所有多少席位账号(子账号)在清算时, 这些账户都将归入统一的法人账号进行清算,只要法人账号(主账号)不存在欠库行为, 一般不追究子账户的欠库行为。这就使得券商在交易过程中,可任意使用下属营业部托 管的资金和债券进行统一交易,以此获得规模效益和资源的使用效果。这种交易和清算 模式被称为“席位联合制”,在这种模式下,券商账户中的自营账户和客户委托托管账 户并非分别体现,为放大券商资金规模和实力提供了空间。早期交易所《关于全面制定 交易制度后国债及国债回购交易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已有规定“券商不能擅自挪用客 户账户进行回购交易申报”,但事实上券商挪用客户国债进行回购近年来没有停止过, 这是券商获取大量资源的源泉。这里面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不言而喻。(见图一)
图一:券商国债回购放大资产示意 单位:万元
序次 购买国债 回购融资 解析 备注
第一次 100 98.5 利率3%r182天
第二次 98.5 97.8 利率2.7%r091天
第三次 97.8 97.7 利率2.3%r028天
原始 第四次 97.7 97.6 利率2.1%r014天
资金 第五次 97.6 97.6 利率2%r007天 回购融资手续费略
100 第六次 97.6 97.5 利率1.9%r004天 购买国债手续费略
第七次 97.5 97.5 利率1.8%r003天
第八次 97.5 97.4 利率1.8%r002天
第九次 97.4 97.4 利率1.8%r002天
合计 881.6 879 利率1.7%r001天
分析:
1、仅有100万初始资金,就可拥有881.6万元国债现券使用权,进行879万元的回购融 资操作。
2、在国债持有期内,若市场出现下跌,跌幅约10%,则国债缩水88.2万元[881.6 - 88 1.6×(1-10%)],届各期回购期满,卖出国债还款时,对于券商100万元的资金来讲就损 失殆尽了。(100-88.2 = 11.8万元)
3、这仅仅是券商资金的一次各品种从长期到短期,“包含式”的依次操作,那么从中 若有重复、套利操作。例如:短期回购(1天、2天、3天、4天、7天)到期后,反复进行 操作或中期回购(14天、28天)循环操作则资产放大程度更甚,市场下跌时,倾家荡产的 情况不难出现,富友证券区区5000万元的注册券商,累计做出128亿元回购,不能不叫 人咋舌,风险可测了。
4、这仅仅是券商自有资金,若钻交易所清算的空子,挪用他人托管国债,资不抵债的 效果不可免,转嫁他人的风险可想而知了。
5、如上道理,债券商参与银行间同业操作的资金来源具有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同样 道理适用于银行间债券回购套利操作,价格风险仍然较大。
6、不否认市场上涨时,国债投资放大收益功能,正是这种与本金成几何倍数的利益预 期驱力,使得券商忽略了债券稳定收益,受时间因素价格围绕价值回归的基本特点,升 跌自有道理。
作为客户资产托管方的券商,同时又是银行间同业市场的成员,自然间有条件将这种 融资而得的资金,用于同业市场的各种品种的操作,旨在谋取更高的利润和循环出更多 的融资需求。
例如:以交易所清算得来的“客户资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购买国债现券再进行国 债买卖,赚取差价或用来回购资金,满足融资要求。如此反复,加大了交易所和银行间 同业市场上的法律风险、复杂化了解决风险的途径。其实堵止和防范这一漏洞并不难, 只要抑制券商通过交易所清算系统的不完善获取“不义之金”,使券商的资金来源合法 化、纯净化,那么与之相交易关联的各种市场,包括银行间市场的资金来源就正常化、 合法化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是防止券商获取资金的渠道,避免钻政策的空子。途径:
a、首先,在托管层面上实行国债托管实名制,将国债的二级托管,即先托管给券商, 再由券商统一面对登记公司的模式,改为一级托管,即直接托管到登记公司;
b、在交易层面上,可将国债回购由封闭式改为开放式,即资金拆出方和融入方一一对 应,国债的所有权一并发生转移而不仅仅作为抵押;
c、在国际上看,统一托管是防范风险的必由之路,结合到我国实际,就是由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公司统一运营全国间国债系统。当然这点难度较大,因为交易规则的改变考虑 多方面因素,如银行资金安全、广大投资者利益取舍、众券商代表我国资本市场的参与 者之一的状况和国债现券与回购的缺口程度、解决方式等。
市场的一体化和交易的互通使得法律风险的解决复杂化,但是任何经济行为的前提都 以法律关系的合法保障为前提进行的。随着银行间市场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此类风险 就会大大降低。
(二)信用风险和价格风险(credit risk and price risk) 券商参与银行间同业市场操作面临的信用风险和价格风险都属于非系统风险,即可控 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是指交易者由于不履行交易合同而造成的风险,信用风险是同业拆借市 场目前最主要的风险;价格风险主要是指由于资产价格的波动超出所预计的范围,而给 交易者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价格风险实际上就是利率风险,对券商而言,参与同业操作 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和价格风险往往是相互联系的。
1、价格风险表现
截止到2003年末,全国金融机构拥有的债券资产占所有金融资产的17%左右,券商所持 有的债券份额更是高达23%,这说明券商已充分认识到持有和运作债券的重要性。但许 多券商对所持债券(多指国债现债,姑且不论其债券资金来源)的品种结构和价格走势, 预期分析判断不准确,或只关注即期利益而忽视其安全性和流动性,而造成的不顾资金 安排比例的超量购买,使国债发行后利率下跌,价格投机损失出现,产生价格风险。还 有不少券商还通过回购市场的负债交易即融资来购买操作国债,利用乘数效应,放大持 有自身承受能力数倍及至数十倍的国债资产,一旦市场利率发生变化与券商预期相驳, 则无力偿还回购到期款项,必然由单纯的价格风险转而晋升为信用风险,将自身的风险 扩散转到同业市场的其他机构和成员。所以收益率曲线的扭曲和负债交易的潜在风险都 是笼罩在券商进行银行间同业操作上空的阴霾,也是导致信用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
近期银行间债券市场存在跌势的几点理由:
第一,央行“择机调查存款准备备率”的警示。最近国家信息中心公布2004年5月 份的一些重要经济数据表明,宏观经济通胀趋势明显货币供求过快,央行要加大公开市 场操作力度,调控货币供给,调高存款准备金率,这一强烈信号,使得债市全面下挫, 自6月初以来,债券市场持续回落,从盘面上看,证券长期因息券、老券种跌幅较深, 紧缩银根的预期已开始形成,债券市场走势不容乐观,并还将持续一段时间。
第二,管理层对国债回购摸底。众多券商覆折风波可能引发国债回购交易清算托管制 度的变化,国债投资热情受到打击。因此,财政部自发行2004年第三期五年期国债起, 大幅调高票面利率,票面利率4.416%一则体现宏观调控及吸纳民间货币紧缩银根的目的 ;二则维持投资者国债投资热情,但居民投资者和大批缺乏投资操作观念和技能的企事 业单位投资者“持债分息”思想浓重,限制了债券的流动性,在缺乏一定流动性的市场 中,国债的价格投资风险的波动就不容乐观。
第三,股票发行的模式改变预期,使债券市场面临“失血”的风险,必然导致债券价 格的下跌。新股发行在申购方式上除市值配售外,还将恢复一定比例的资金申购方式。 在2002年以前市场上申购新股时,股票一级市场曾沉淀了5000亿元左右规模的申购资金 。在实施100%市值配售政策后,这批资金部分转向债市等投资方向,恢复一定比例的资 金申购将使债券市场资金流出,投资债券风险有增加的可能。
从理论上讲,利率的波动可以通过金融产品的投资组合和操作技能来分散和消除。但 在当前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上,由于金融衍生品匮乏,多空机制不健全,绝大多数券商的 价格——利率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及制度化尚处于空白阶段,决策缺乏依据,抱着短期 逐利的目的,盲目投资。单凭经验和直觉进行操作,尚未对国债这一国家信誉品种的长 期价值投资特点进行充分的分析,“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升了套利再投资,跌 了补仓摊成本,待到资金弹尽粮绝,积聚的风险一次性算总账了。当前资本市场上,券 商和上市公司因投资资金链断了而引发危机的不乏其名,富友证券、新华证券倒下了。 南方证券、爱建证券倒下了,徐工股份、百科首业巨幅跌停了,有的甚至还威胁了银行 资金的安全。
2、信用风险表现
券商所面临的巨大投资价格风险严峻性,使得它的获利能力和信用能力大大削弱,从 而更加制约了券商的融资渠道。融资难是我国证券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一方面由于券 商融资需求的迅速膨胀,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融资渠道不畅,券商无论从增强资本金实力 扩张业务规模的角度,还是提高资本运营效果,提升企业竞争力的角度而言,都存在强 烈的融资需求。对于做大做强的券商,融资需求尤为强烈。券商中长期融资需求,按国 际惯例来看,主要途径是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和发行中长期债券实现的,美国排名前 十位的大券商均为上市公司,我国上市的券商仅有中信证券和宏源证券两家。2004年3 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长城证券三家综合类券商发行公司债券,总 额度不超过42.3亿元,券商发债的通道已渐渐打开。解决中长期融资的有益探索已悄然 开始。
券商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短期操作的目的,主要是解决增强资本实力,扩张业务 规模,追求企业利润。采用的主要业务品种是信用拆借,债券回购和自营股票质押。根 据2002年10月债券交易巅峰时统计,券商的成效金额达485亿元,占成交总额的24%,极 大地满足了证券公司短期融金的需要。自古以来,“借款”的基础就是信用。社会发展 进步的各个不同阶段,但无论是封建社会、资本社会还是我们亲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经济往来信用不可缺。中国信用体制保障性现阶段的缺失,导致了一系列不良后果, 券商在同业操作市场上的信力度下降就是其中之一。券商发生的信用支付风险表现为融 资渠道不畅,资本市场的低迷,使得券商资产缩水,经营举步维艰,尔后,又迫使进行 融资操作,恶性循环。2004年4月以来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证券市场的低迷,券商 自身经营状况的恶化,(中国)银(行)监会和(中国)保(险)会与证监会一起调查禁止银行 、保险资金以受托理财国债投资的名目与券商签及合作;银监会明令与券商之间的1—7 天期银行间短期拆借是重点审查项目——隔岸救火、自顾安危;券商以股票质押的贷款 ,市场下跌、标的贬值,回购资金因自营的损失或其他原因无论如期归还;持债券价值 缩水,所折算标准券比例下降,欠库时有发生,券商的信用受到空前的挑战。
信用风险的化解有赖于市场资信流通状况的公开和完备市场约束和处罚机制的建立和 完善,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中国货币网上定期公开成员资信状况(包括基本情况、资 产负债、重大事故等)。以便交易成员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到交易对方的情况变化, 减少信用风险的发生。另外交易系统提供交易成员,自主设置资信管理,可根据交易对 于的资信情况随时作出授信调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向交易所债市结算参与机构发 出《关于加强债券回购业务结算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回购欠库处理和到期违约的 处罚程序,这些都是防止信用风险的有效措施。
分析:以实例说明:券商自有资金100万元,挪用投资者债券回债融资100万元,共计2 00万元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各种交易品种操作:
①、券商挪用他人回购所融100万元,首先具有法律风险。
②、券商以200万资金,购买债券再回购,仅如(图1)所例,获得使用国债1763.2万元 ,(881.6×2 = 1763.2万元),回购融资1758万元,(879×2 = 1758万元)资金实力放大 。
③、市场下跌,券商在其他市场,自营投机蚀本,回购融资如上图所计算那样资不抵 债;券商在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买卖遭遇价格利率损失风格,回购市场成几何倍数的资 产缩水,巨亏黑洞,股票减值,质押贷款受限,同业拆借成本增加,融资困难,所有这 一切原理表明券商的价格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发生可能性。若市场下跌5—10%,则1763.2 ×10% = 176.3万元,国债券现券损失已超过券商自身资金实力了。
④、市场繁荣时,则相反,借鸡下蛋、巨款利益驱动。
⑤、通过其他市场和同业市场操作之后,若市场走势与券商预期相反,则功亏一篑的 “巨损”都无法避免。众券商正经历着有史以来最艰难时期原因也在于此。惊暴黑洞倒 下者众,就连曾为全国第三名的华夏证券,虽然经营业务至今闻名全国,但也未逃操纵 债券带来的厄运。
四、风险的防范
1、交易制度完善,确保投资者资产安全,堵住券商漫延风险,违约放大资产的途径, 例如中国银河证券率先采用的“客户资产存管中心制”就是很好的探索。
2、加强券商制度建设,风险意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树立规范,稳健务实创新的可 持续经营理念。
3、从政策上扶持,合理解决证券公司融资渠道这一重要矛盾,避免券商旁门佐道地急 功近利,遭致风险,扩大风险。条件允许时,商业银行可为优质券商开展一些创新业务 ,发放信用贷款,为券商开展并购或承销业务发放过桥贷款。
4、监管方式以政策干预与市场调控相结合,加大监管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指导性,券商 的行为还要受到社会舆论和投资者的监督下,使其规范运作。
【参考文献】:
[1]徐越.银行间同业拆借及债券市场风险分析[j].
关键词:企业债券;筹资风险;防范措施
1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特点
企业债券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利用企业债券筹资所要承担的风险。
1.1债券融资的风险相对较大
由于债券必须偿还本息的义务性、固定性和难以展期性,决定了债券融资必须充分依托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获利能力。因此,相对于股本的无偿性、股息红利支付的非义务性、非固定性,债券融资的风险要大得多。
1.2债券融资的风险具有主观性
债券的各种发行条件如偿还期、利率等因素均是发行者主观确定的。
2企业债券筹资风险种类
2.1发行风险
企业债券筹资在发行债券阶段,由于发行单位信誉、债券发行总量以及债券发行时机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债券发行不成功而形成风险。由于债券发行时的经济条件、公众的购买能力和购买偏好、其他的债券发行数量、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个人收入调节税税率、企业形象、企业债券的可转让性等的影响因素,有可能会导致企业花费大量发行的费用、广告宣传费用、各种手续费用等,却没有筹集到需要的资金。
2.2经济环境风险
企业对所处的经营环境总是无法把握或确定其变化规律的。影响宏观经济环境的政治(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文化、金融、税收、政府政策等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
2.3通货膨胀风险
通货膨胀风险是指由于通货膨胀而使债券到期或出售时所获得的现金购买力减少的风险,它是形成债券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一般来说,在适度的通货膨胀下,企业可以通过筹集债券来实现资金保值,从而增加了对债券的需求,导致债券市场价格上涨,但是因受到债券本身利率及市场利率的制约,这种上涨是有限的。如果过度的通货膨胀,任何市场都不会起到保值的作用,从而导致债券市场价格的下跌。
2.4经营风险
(1)企业销售和盈余是否稳定;
(2)企业是否面临原材料、能源、电力等的短缺;
(3)员工是否有不安定情况或存在罢工的潜在因素;
(4)债券期限安排是否合理。
如果利用债券筹资的目的是新建项目,应考虑债券期限的长短,如果过短,债券期限到时新项目可能刚刚建成,还未投产,或刚刚投产,还未见效益,则还本付息出现困难;如果债券期限过长,则要付出相当多的利息,给企业还本付息带来很大压力,甚至出现危机。
(1)产品是否适销对路;
(2)主要顾客是否稳定;
(3)企业的盈利能力是否稳定。
2.5可转换债券的转换风险
可转换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标明发行价格、利率、偿还或转换期限,持有人有权到期赎回或按规定的期限和价格将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债券性证券。其风险特征:
(1)转股失败。如果发债企业的股价表现不好或股市低迷,正好股价低于转换价格,投资者就会宁愿承受利息的损失,要求还本付息而不转股,这会直接导致企业的财务负担过重,资本结构变差,从而增大筹资风险。因此转换价格的设计十分重要,尤其是企业分红配股的情况应灵活调整转换价格。
(2)收益削减。因为可转换企业债券转换后,需在更多的股权人中分配收益,使每股利润稀释,减少企业收益。
2.6派生性风险
派生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外部的其他因素的变异而引发出来的市场风险。它们通常是无法预期或无法预防的。
3企业债券筹资风险计量
债券筹资风险的计量通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即将情况的分析判断和数据的整理计算结合进行。
债券筹资风险的计量分析常用概率分析法。由于风险与概率有直接的联系,筹资风险程度可以用概率论的方法即引用期望值、均方差和变异系数来计算。
4企业债券筹资风险分析
4.1债券利率不稳定会造成筹资风险
(1)没有恰当地估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生产经营的长远趋势估计不足。如果按现在的情况确定的债券利率是正常的,但发行债券后,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景气,资金利润率下降,但企业仍须按照债券固定的利率支付债息,将给企业财务上带来更大的压力。企业一旦出现财务危机,濒临破产时,债权人则有权优先索偿本息,这样就会加重企业财务危机和加速企业破产。
(2)确定债券利率时没有与企业的销售、利润指标衔接。一般地讲,当企业的销售、利润等指标比较稳定,预计未来的销售和利润将会有所增长且增资的收益率大于债券利率时,企业没有筹资风险。如果未来销售和利润收益率增长低于债券利率时,筹资将会面临风险。
4.2债券发行时机欠佳造成筹资风险
债券发行时恰逢经济不景气时期,会降低投资人的收入水平,削弱投资人的购买欲望,对债券的销售带来不利影响,难于筹到资金,面临筹资风险;债券发行时,债券的利率应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如果债券发行后,银行存款利率下调以及贷款利率下调,就会使企业发行债券筹资成本相对偏大,带来筹资风险。
4.3债券筹资顺序安排欠妥造成筹资风险
这主要针对股份有限企业。在筹资顺序上,要求发行债券必须置于普通股票融资之后,即必须先行筹措一定数额比例的股本,然后才可以利用发行债券筹措资金,并且要注意保持间隔期。如果发行时间不当或筹资顺序超前,那么必将带来筹资上的困难,为后面的筹资带来不利影响。
4.4债券发行条件考虑欠周造成筹资风险
(1)债券发行额,应考虑发行者的资格、信用、知名度以及债券的种类等因素来确定。发行额定得过高,则不仅会造成销售困难,而且对该债券发行后的流通市场的价格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带来筹资困难。
(2)发行人对综合市场形势缺乏判断会造成筹资风险。
(3)债券发行价格与票面利率相配合,来调整认购者的实际收益率,以与当时的市场利率保持一致。如果债券票面利率相对较低,而发行价格没有作到相对较低,则会造成债券难以出售,造成筹资风险。
(4)债券期限的确定与债券销售情况也有一定的关系,如果期限较长,销售较困难,也会有筹资风险。
5企业债券筹资风险防范
5.1提高债券资金成本的途径
(1)合理安排筹资期限。如果企业的筹资期限和使用周期能与生产经营周期想匹配,则企业就可以避免因负债筹资而产生的到期不能支付的偿债风险。对于债券筹资来说,一般多属于长期投资,由于投资是分阶段进行的,企业可以按照投资的进度合理安排筹资期限,即通过资金占用与资金来源期限的合理搭配,用较短期的资金来满足长期资产占用的需要,也同样会使风险保持在适当的水平,同时减少资金不必要的闲置,且能降低资金成本。
(2)注重企业信誉,提高信誉等级。企业信誉对企业的竞争地位使非常重要的,只有恪守信誉的企业才能有长远的发展。企业需要积极参加信誉等级评估,努力提高信誉等级,让企业走向市场,这样才能为在资金市场筹集债券创造条件,才能增加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有效的降低资金成本。
(3)提高筹资效率。首先是正确制定债券筹资计划,企业既要掌握债券筹资的基本法规,筹资程序,还要周密安排债券发行的数量、时间,以制定具体实施步骤,节省时间和费用;其次,要组织专人负责具体实施,以保证筹资工作的顺利开展。
5.2发行可转换企业债券,是部分企业防范债券筹资风险的一条蹊径
(1)对于可转换企业债券的发行进行合理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的设计,以避免转股失败。一般来说,由于可转换企业债券自身的优势,投资者乐于接受,发行风险不大,企业要预防的是转换失败的可能性,因此企业要选择合适的发行时机,确定合适的转换价格,此外为保护双方利益,还要制定有关赎回、回售的附加条款以及转换补贴等措施,以确保转换的成功。
(2)合理利用筹集资金,正确选择投资项目。无论在可转换企业债券转换前还是转换后,企业都面临还本付息的压力,而转换后,又面临更多股东对收益的分配。因此,企业发行可转换企业债券后,要合理利用筹集到的资金投资于利润较高的项目,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收益,从而使债券人增加信心,顺利实现转换,并且避免转换后股利的稀释,可以通过配股继续融资。
参考文献
[1]杜萍,周剑杰.筹资风险与防范[M].北京:经济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出版社,1998.
[2]王化成、张新洪.现代企业筹资实务[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7.
关键词:资本市场;金融风险;规避
中图分类号:F83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92(2009)06-0051-03
一、我国资本市场中存在的金融风险
(一)银行中长期存贷款市场的风险
1.利率和汇率风险。目前我国银行存款利率不仅比国外银行高,有时甚至比国内同期贷款利率高,出现存贷利率倒挂现象。当前比较突出的是一种不正常利率风险即银行同业以及其他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相互“挖墙脚”,竞相高息揽储。这种违规竞争,使利率风险大增。此外,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变动频繁,直接影响外汇资产的市场价值,使拥有大量外汇资产和经营外汇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面临高汇率风险。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没有足够的现金清偿债务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流动性风险很大,严重时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会更大。在我国,人们总是将银行的命运与政府联系在一起,认为银行是国家的银行,政府不会让银行倒闭,不会出现流动性风险。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将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兼并、破产可能成为现实,所以应把流动性风险同其他风险一并重视并予以控制。
3.资金来源缺口。资金来源缺口大,仅靠财政有限的资金注入无疑是杯水车薪,而通过市场融资目前来看也没有好的途径。
4.不良资产。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相对滞后,不良资产的价格发现与最终交易都是件难事,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融资,也不被市场看好。
(二)有价证券市场的风险
1.证券市场结构失衡,债券市场发展缓慢。由于政府对债券市场的严格管制,中国资本市场的债权融资所占比率低,尚不足股票融资的1/3,这和债券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占主导地位截然相反。而且中国企业债券的流通市场极不发达。
2.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不健全。与国外完善的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相比,《中国公司法》和《证券法》虽规定了上市公司退出的标准,但在实际中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缓冲即时摘牌带来社会冲击的考虑,实行了ST 和ST*制度。这一制度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特殊时期稳定了市场,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证券市场的淘汰功能。
3.上市公司国有股比重过大。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将股票市场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筹集资金、解脱困境的重要途径,按所有者性质将上市公司股份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并且规定国家股、法人股不得上市流通。以上原因导致了中国现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现出国有股高度集中且不可流通,可流通的社会公众股只占很少的比例。
二、资本市场开放政策规避金融风险的建议
(一) 银行中长期存贷款市场
1.构建和完善降低金融风险的外部体制。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主体,只有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和运行质量,才能从根本上化解金融风险。可以说,企业经济效益不高是形成金融机构不良信贷资产的主要因素,所以加快企业改革,尤其是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转轨建制,解决其经济效益低下问题,是提高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降低信贷风险的重要基础。
2.发行债券,置换贷款。选择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发行特种企业债券,即将一部分贷款转化为特种企业债券,通过向社会发行债券逐步收回贷款,转化一部分不良贷款。其优点是可行,缺点是受企业的吸引力限制,规模不大。
3.正确处理金融改革与经济改革的关系。在实现经济转型的同时,调整经济结构和信贷结构,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金融机构要支持国有企业搞好改革。银行要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支持国有企业搞好兼并重组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支持国有企业度过难关,这是当前金融工作的头等大事。因为只有国有企业活起来,经济效益提高了,才能缓解银行的压力,从根本上化解金融风险。
4.发挥市场功能拍卖债权。在国际上,贷款债权同其他类型债权相同,都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即可以拍卖转让。这是国外化解和重组债务的一种通用方法。在我国,不允许银行投资,又不允许银行出售债权,那么就使银行除了冲销呆帐以外,根本没有其他转化已有风险资产的出路。所以,应首先允许银行拍卖债权,出售贷款。这可以同目前“抓大放小”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即向中外投资商特别是外商拍卖企业时,可以直接向外商拍卖一部分企业贷款的债权,使外商分担一部分应承担的投资风险。
5.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失业人员没有生活保障,社会就难以稳定,企业必须承担社会保障的任务。而企业的资产绝大部分是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负债,因此,实际上是银行间接挑起了社会保障这副重担。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才能把企业和银行从沉重的社会负担中解放出来,使其实现自主经营、显现活力。
6.商业银行全面推行资产风险管理,督促金融机构降低资产风险,提高资产质量。建立银行信用评级制度。其内容包括资本评级,资产质量评级,资产流动性评级,赢利能力评级和管理质量评级等等。通过对银行进行信用评级,既可使中央银行全面、准确地掌握各银行经营状况,对不同信用等级的银行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也可强化银行对自身经营风险的识别与管理,督促其加强资产风险控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维护银行业的资金稳定,对投保银行的资产风险状况进行严密监督检查。
7.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使利率能真正反映借贷资金的供求关系。适当提高银行的资本金比率和呆账准备金比率并改善其流动性。提高流动性比率意味着银行应持有更多的易流通的政府债券和其他高等级债券,银行可以在二级市场卖出这些债券以增加新的流动性,或者它们在与其他银行进行流动易时可以以这些债券作为抵押。政府在其债券首次发行时,应给予银行更多的优先。
(二)有价证券市场
1.证券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在证券发行审批制度方面,应当逐步弱化行政审查职能,加强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审核作用与承销商的责任和推荐作用等,以有计划、有步骤地向“标准控制”的方向推进。在证券发行定价机制方面,应当在保证证券市场整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承销商的责任,并实现定价技术的不断完善。
2.完善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考虑到稳定市场的需要,中国应当积极发挥杠杆收购、管理层收购在“转为非上市公司”中的作用,并将其与“再次公开上市”制度相结合。
3.运用多种手段解决国有股比重大的问题。在增量方面,应当以“标准控制”为指导思想,允许、鼓励符合上市标准的民营企业上市,逐步稀释证券市场中国有股的比重;在存量方面,在进行国有股减持的同时,逐步放宽包括境外资本在内的各种资本入市的限制,以保证市场稳定。
4.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金融监管。加快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合理引导资金流向,为实现利率市场化创造有利条件。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步伐,在规范证券市场的基础上,适度扩大股票和企业债券市场规模,为企业开辟多种融资渠道筹资渠道,并通过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并保持必要的力度。加强宏观调控,在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和低通胀率的同时,继续保持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保持合理的外贸顺差和充足的外汇储备,从而保持宏观经济的总量平衡和国民经济的内外均衡,进一步增强我国抵御国际投机势力和国际金融风波冲击的能力。
5.减少银行对股市的风险暴露。近年来我国的银行在一定程度上为股票市场的繁荣作出了贡献。银行资金进入股市有两个主要渠道:一是把钱借给了证券公司;二是把钱借给了参与股市的国有企业。银行和企业的国有属性以及我国在执法力度上的不够可能使银行和股市的关系趋于复杂化。而且,银行对股市的风险暴露已经把银行、证券公司、国有企业以及股票投资者的利益捆在了一起,所有这些人都想从高的股价中获利。这样的利益联盟便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它不仅会增加金融体系的脆弱性,而且会妨碍政府实施有效的金融稳定政策。为增强我国银行业的稳健性,作为一项重要的银行监管政策和实践,银行需要减少其对股市及其他高风险金融工具的风险暴露。
6.选择部分商业银行上市,提高资本充足率和资信度。积极推进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上市,并通过资本市场实行上市银行、上市和非上市银行间的收购兼并,以提高国有商业银行、非国有中小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提高资信度。
金融全球化是各国金融主体所从事的金融活动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展和深化的过程,是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必然。资本市场的发展既给我国带来了重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将使我们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也可以说我们的挑战大于机遇。因此,我国要健康地推进金融全球化,尽可能的规避资本市场中的金融风险。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银行中长期存贷款市场和有价证券市场的规范和治理,包括构建和完善降低金融风险的外部体制,发行债券、置换贷款,正确处理金融改革与经济改革的关系;发挥市场功能拍卖债权,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商业银行全面推行资产风险管理,督促金融机构降低资产风险,提高资产质量,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使利率能真正反映借贷资金的供求关系,适当提高银行的资本金比率和呆账准备金比率并改善其流动性等措施,采用积极渐进式的开放模式、制定科学灵活的金融开放政策的基础上,全力提升国内经济实力,健全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健全市场体系,转变监管方式,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为更好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规避金融风险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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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内涵、特点及现状
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内涵
资产池理财产品,是指有别于传统的一对一理财产品,以债券、回购、信托融资计划、存款等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统一资金运用,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持续性募集资金,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理财资金来源和理财资金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
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特点
从目前商业银行运作实践来看,资产池理财产品具有“滚动发售、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 ”的特点。
滚动发售。滚动发售是指连续发售理财产品和到期续发理财产品,保障募集理财资金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集合运作。集合运作是指将基于同一资产池发售的各款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归集管理,统一运用于符合该类资产池投资范围的各类标的资产构成的集合性资产包,该资产包的运作收益作为确定各款理财产品收益的统一来源。原则上同一资产池发售的不同理财产品不单独对应各自资金投向。通过集合运作方式,可以使资产池理财产品在固定收益资产、信贷资产、权益资产甚至衍生产品等大类资产之间进行充分有效的资产摆布,规避某一投向某类资产所产生的过度波动,通过分散化投资有效降低资产组合的整体风险。
期限错配。期限错配是指资产池理财产品资金来源方(即发售理财产品)的期限,与资金运用方(即集合性资产包)的期限不完全相同,资金来源方期限短于或长于资金运用方。由此,可以形成较大的规模优势,并通过灵活的流动性管理沉淀较大比例的资金进行期限错配,利用向上的收益率曲线,有效提高投资者收益。
分离定价。分离定价是指同一资产池发售的各款理财产品收益水平,一般不与该款理财产品存继期内集合性资产包的实际收益直接挂钩,而是根据集合性资产包预期的到期收益率分离定价。这摆脱了传统的理财产品根据资金运用实际收益决定资金来源即理财产品价格的模式,可以发挥银行的资产摆布能力,提高产品的定价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资产池理财产品现状
国外银行资产池理财业务发展概况
银行理财业务在国外称为“财富管理业务”(Wealth Management),一般是指商业银行针对中高净值个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的统称。财富管理业务范围广泛,包括证券经纪、信用卡、个人贷款、保险产品、资产管理、财富配置及投资咨询、私人银行增值服务等等,管理的范围包括客户的资产和负债,而非单纯的资产管理业务。
国外商业银行从事财富管理业务已经有300余年的历史,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快速发展,几乎所有的银行都开始将其作为银行业务运行和服务的一种基本方式。财富管理在欧美大型银行的业务分类中一直占据重要地位,汇丰银行2007年末财富管理业务税前利润占比超过30%,而花旗银行2007年全球财富管理业务净利润占比则高达54.6%。
仔细分析国外银行主流资产管理业务的模式可以发现,其本质上是采取了我们称之为资产池的运作方式,并在自营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建立了极其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保证了利益分配的公允性。在风险控制方面,一般情况下设定了较为严格的杠杆比例,当然,市场情绪较为狂热的情况下,杠杆比例屡被突破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也正是如此导致了金融危机期间的连锁反应。
国内银行资产池理财业务发展概况
相较国外而言,国内理财业务发展明显滞后,尤其是资产池类理财产品更是2007年以来才逐渐兴起的一种业务模式,在此之前,国内银行理财业务以简单的一对一运作模式为主,也就是募集一期特定期限资金后,匹配于相关债券或其他资产,本质上是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投资通道服务,相对缺乏主动的资产管理。目前,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已经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主流模式,据不完全统计,在2009年市场公开发售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中,有约42%采取了具有组合管理、集合运作特点的资产池运作模式,主要投资标的包括信托贷款、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产品。与国外银行理财产品不同的是,国内银行资产池类理财产品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信贷投放的另一渠道,并且在实质上突破了现有存贷款利率的管制区间。尽管国内商业银行以资产池模式为主导的理财业务已经在近两年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在监管政策、风险管理、投资运作等方面依然存在着较大的缺陷,亟需进一步规范。
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产生背景及意义
资产池理财产品产生的背景
利率市场化。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资产池类理财产品成为突破贷款利率管制下限和存款利率管制上限的现实途径,也是巩固商业银行存款市场份额和培养优质客户的客观需要,实质上是银行贷款资产的证券化和储户存款的投资化。
金融脱媒化。随着国内金融市场建设的日益完善,以及金融全球化的影响,金融脱媒日益加速,直接融资比重日益上升,给商业银行传统的以存贷款为主导的经营模式提出新的挑战。
低利率环境。目前债券市场利率水平明显低于同期限存款利率,给银行传统的债券型理财产品带来较大运作难度,通过组合化方式投资于债券、信托贷款等资产,可以有效提升银行理财产品的运作收益空间。
对商业银行的重要意义
丰富商业银行产品线,提升中间业务收入贡献度。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可以有效地丰富商业银行为投资者提供的产品线,以创新带动业务发展,在增加商业银行稳定资金来源的同时,可以显著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对于商业银行的贡献度,摆脱以往过度依赖存贷款利息差的业务模式,增强其应对经营环境变化的能力。
促进产品创新能力,提高产品定价水平。现代商业银行的竞争焦点在于产品创新能力和定价水平,资产池类理财产品的推出可以整合商业银行内部原有的竞争优势,产生聚合效应,将其原本的信贷优势和债券市场运作优势有机结合,在促进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能力的同时,提高其金融产品定价水平,为将来利率市场化环境下的竞争奠定坚实基础。
有利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转型。国内商业银行在长期处于管制利率经营环境下,已经习惯于坐收利差的经营模式,而这种模式已难适应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脱媒化背景下商业银行提升竞争能力和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需要。资产池类理财产品的推出将有效促进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模式和风险管理模式的转型,改进商业银行内部经营机制,使商业银行加速融入现代金融竞争格局。
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运作模式分析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商业银行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在满足银行自身竞争需要和投资者投资需求的同时,实质上是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存款投资化趋势和贷款证券化趋势的集中体现。
存款投资化
投资者通过购买商业银行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摆布自身资金头寸,根据自身需要形成合理的头寸期限结构和收益结构,打破存款类产品的利率上限,并且形成更为灵活的结构安排。在这种运作模式下,理财产品在取代商业银行存款类产品的同时,成为了普通居民重要的投资品种之一。从实际情况来看也是如此,理财产品已经成为了继基金、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之后,国内居民主要的投资品种之一,并且,相比前几种投资渠道而言,资产池类理财产品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稳定地收益来源和更为丰富的投资渠道,使个人投资者也能够介入贷款类产品之中。
贷款证券化
通过将信托贷款置入资产池,并以之为基础发行理财产品,资产池类理财产品这种运作模式极其类似于国内方兴未艾的贷款证券化,信托贷款相当于贷款证券化中的支持性贷款,各期理财产品相当于贷款证券化中的过手证券(Pass-through Security),但相较贷款证券化而言,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更为广泛的投资主体,也具有更为严格的风险管控手段,必将成为市场主流。
通过达到存款投资化和贷款证券化的效果,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已经在国内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方面迈出了重要的尝试性步伐,尤其是在存贷款管制利率体系长期存在且久未撼动的情况下,此举更加具有开创性意义,可以说是为国内商业银行开辟了一块利率市场竞争的试验场。从监管当局角度来看,一定程度上这也应是其所乐见的,毕竟商业银行不可能永远生存于监管当局所划定的圈子内,迟早要直面真正的金融市场竞争,而商业银行定价能力的培育是参与金融市场竞争的必要前提。当然,从博弈论的角度看,监管当局与商业银行关于资产池类理财业务的发展也存在持续性博弈,一方面监管当局要综合考虑资产池理财业务发展对于商业银行效益提升、定价能力提高以及国内利率市场化探索的正面效应,同时还要考虑在目前缺乏体系化监管政策的情况下,这类业务的发展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则通过资产池类理财业务不断试探监管当局对于这类创新业务的监管底线,在不断试探的过程中达到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有机统一。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业务发展方向建议
总体来看,国内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对比国外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历程以及国内基金行业发展历程,具有委托理财特点的资产池理财业务,应在借鉴吸收国内外相关行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走出一条不同的道路,并坚持先规范后发展的思路,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稳健发展。
组织架构方面
独立于自营业务的资产管理部门,专门负责资产池理财业务的发展,在资产管理部门内部建立完善的前、中、后台制衡约束机制,同时根据专业化分工的原则设立专门的产品经理、投资经理、风险经理。产品经理主要负责产品研发和设计,投资经理负责产品的投资运作管理,风险经理负责产品运作风险监控,以确保资产管理业务的稳健发展,并为将来成立独立的资产管理公司打下基础。
在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之间建立严密的防火墙制度,避免自营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之间的利益输送,以及由此产生的声誉风险对银行的冲击,保证业务合规运营。
运作模式方面
资产池的设立应遵循“分散运作、风险隔离”的原则,即同类型理财产品对应一个资产包,而不同类型理财产品应对应多个资产包,避免不同产品交织在一起出现收益分配不公允的情况,以保证理财产品运作的规范性。
在资产管理部门内部,前、中、台相关人员共同成立投资委员会,具体负责理财资金投资总体策略的拟订以及运作效果评价,前台投资经理在总体策略框架下具体负责安排产品投资运作,避免策略风险。
风险管理方面
构建资产池类理财产品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缓释的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引入经济资本、情景分析、压力测试等风险分析方法,全面详尽地反映资产池理财产品运作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并综合运用限额管理、授权管理、授信管理三大手段密切监控产品运作过程中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对于政策风险,应密切关注监管层面政策变动,同时在相关政策明确之前采取相对规范的运作方式。对于声誉风险,应在做好产品风险等级评估和投资者适合度评估的基础上,做到产品运作信息的公开透明。对于操作风险,应通过成型的流程设计和固定的系统控制加以管理。
产品营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