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家政服务安全协议范文

家政服务安全协议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家政服务安全协议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家政服务安全协议

第1篇:家政服务安全协议范文

保姆聘用合同优秀范本一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家政服务业行业公约》的前提下,为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方自愿签定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服务的内容,或其它新的服务项目一并填在括号内。

1、家务;2、看护婴儿;3、照看孩子;4、照顾老人(男、女);5、照顾老人(不能自理:男、女);6、看护病人(男、女);7、看护病人(半自理:男、女);8、看护病人(不能自理:男、女);9、医院陪住;10、接送学生。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家庭服务员。建有家庭服务员输送基地并保持经常联系,家庭服务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2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300元整。在家庭服务员服务期满,甲方将家庭服务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内的工资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丙方如数把押金送还给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家庭服务员的衣物和预付的工资,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每月收取家政服务务管理费_____元。

4、对新到的家庭服务员和服务员期满回到公司的家庭服务员,公司视情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家庭服务员足额的劳务工资_______元整(具体工资数额在签定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家庭服务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家庭服务员的工资。

2、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家庭服务员的机会。

3、向家庭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家庭服务员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家庭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家庭服务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家庭服务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家庭服务员带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将家庭服务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根据市的有关规定,为家庭服务员办理《暂住证》、《婚育证》等。

7、有权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家庭服务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8、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9、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家庭服务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务员的人员权益。

10、发现家庭服务员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方,并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核实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家政服务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各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丙方报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家政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定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手续费和押金。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和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凭押金收据条结算押金。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丙方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家庭服务员,请在7天内到丙方签定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但发生任何问题,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寻求法律帮助。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方:__________雇员: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保姆聘用合同优秀范本二本协议书由______(雇主姓名,身份证号),______(家政雇工姓名,身份证号)和______(家政公司)订立。

家政公司受雇主委托物色家政雇工一名,现经三方协商,在平等一致基础上,就三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签订本协议书。并明确有下列各项条件:

签署该协议前须首先签署《附录:住宿、家务安排及其他要求》。

雇主责任:

1、保证家政雇工每周一天及国家法定节日休息的权利。如因雇主原因不能安排雇工休息的,双方应按协议中“工作时间”条款执行。无论任何原因,都要保证家政雇工每月实际休息日不少于2天。

2、按每月固定日期准时支付家庭雇工工资。

3、履行附录“住宿、家务安排及其他要求”中确认的内容。

4、不安排家政雇工从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如夜间单独外出、电路修理、攀高、高层外墙工作等。

5、在家庭雇工使用家庭任何设备、设施前,必须予以必要的指导,尤其是高压锅、煤气设施等有危险性的设备及精密、贵重用具等。

6、在雇工上岗前明确家中哪些设施、设备或物品家庭雇工不可使用或接触,妥善保管贵重财物。

7、须清楚,任何需要专业知识才能判断、操作的工作如救治婴幼儿、成人急症,家政人员不承担责任。

8、不得命令家政雇工受雇于他人从事任何其他职务。

家政雇工责任:

1、上岗前须接受过不少于5天的家政服务培训。

2、上岗前提示雇主购买家政综合保险。

3、在服务期间,对雇主家庭人员、财产的安全负有合理的谨慎义务。

4、履行附录“住宿、家务安排及其他要求”中确认的内容。

5、不得受雇于他人从事其他职务。

6、因病或因事请假须及时通知雇主,若请假需离开2天以上应该尽量提前告知。

家政公司责任:

1、必须对家政雇工提供的身份证明、体检报告、培训经验的真实性负责。

2、明确提示雇主为家政雇工购买家政综合保险。

3、在家政雇工上岗前为其提供至少时长5天的家政服务培训。

4、若家政公司愿意提供中介之外的长期服务,雇主愿意为此支付服务费用,则家政公司还应:

a、在协议期限内不限次数为雇主推荐同等级、未预订的待岗家政雇工供选择。

b、每月对在岗家政雇工进行不少于1次的培训,培训时间为家政雇工的休息日。

c、如应该更换家政雇工造成空缺的,协议期应顺延。

工作时间、薪酬、假期及其它费用:

1、家政雇工为雇主提供家政服务自______至______止。其中试用期______天,试用期间薪酬为______。

2、雇主每月需向家政雇工支付人民币____元工资。每月____日固定为支付日,支付工资后雇佣双方应互签凭据留底。

3、雇主须保证家政雇工每周一天及国家法定节日休息的权利,如因雇主原因不能安排休息,经双方协商应予以补假或补薪。雇工若因私人原因向雇主请假,可经双方协商确定假期长短及雇主补偿方案。

4、雇主须保证家政雇工在因病或身体条件无法继续工作的情况下请假的权利。雇工在获得正规医生或医疗机构出示的因伤病无法工作证明的情况下,雇主无权要求家政雇工继续工作。

5、雇主决定雇佣家政公司推荐的家政雇工后,应于签署《家政中介登记表》之日支付家政公司中介费人民币___元。

解除协议:

1、雇主或家政雇工任何一方可给予对方15天的书面通知或支付相等于15天的薪金的代通知金,以解除本协议。

2、雇佣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附录“住宿、家务安排及其他要求”中确认的内容,一方可对另一方写建议修改信,须对方确认签字,累计3次以上便可立即解除本协议。

3、家庭雇工明显疏忽职守,消极怠工,不忠实的行为。

4、雇主未能按协议保障家政雇工的休息、休假;拖欠工资超过2个月,或者2次以上未按固定日期发放工资的;长期给予家政雇工超负荷的工作量;明显伤害家政雇工人身安全、健康、个人隐私及人格。

5、雇主与家政雇工“私下结盟”,恶意伤害家政公司利益。

诚信保证金:

如果家政公司愿意负责中介服务之外的“诚信保证金”监管、仲裁,则:

雇主缴纳500元/年,家庭雇工缴纳200元/年,由具备公信力的机构登记在册,家政公司代为保存。如发生本协议书“解除协议”条款中的2、3、4、5这四条的情况,则对应扣除当事人的“诚信保证金”,以示惩戒。

特别约定:

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三方未能执行本协议约定,三方同意均不追究责任。雇主姓名、日期:家政雇工、日期:家政公司、日期:

附录:住宿、家务安排及其他要求

雇主及家政雇工须在签署协议书前首先确认这份附录,附录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是雇主向家政雇员提供的住宿、生活环境,第二是雇主对家政雇工的具体工作要求。

这份附录须在签署协议书至少一周前送交雇主,使雇主有足够时间明确其提供的工作住宿、生活环境,和其对家政服务的细节以及个性化要求。家政雇工则须依据自己的能力与经验判断能否完成雇主所提的要求。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确认。

一、提供给家政雇工的工作及生活条件与设备

1、住宿条件:______(房间大小/是否与人同住,同住人的性别、年龄)

(雇主应给予雇工合适且有合理隐私的住宿环境,不建议家政佣工与异性成人或青少年同住一室)

2、提供(或不提供)的设施:_____________

3、就餐习惯。雇主与雇工是否同台就餐就事前协商好。

4、雇主与雇工系合同关系,双方共同遵守合约,互相尊重,粗俗、粗鲁以及侮辱性语言和行为均禁止。

二、雇主对家政服务的要求内容:(以下内容只是范例,可根据各自家庭情况酌情拟定)

保姆聘用合同优秀范本三甲方(雇主):

乙方(雇员):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看护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务(室内保洁)。

二、服务时间

1.每天 时 分至 时 分。

2.乙方每月可休息 天,具体休息时间双方临时商定。

三、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为1000元/月,甲方于每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

2.因特殊情况,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则甲方须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小孩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小孩;

4.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6. 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付赔偿责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8.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在途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第2篇:家政服务安全协议范文

现家庭住址:

乙方(受聘方):身份证号码

现家庭住址:

甲方家中老人年事已高,需要家政服务人员提供相关家政服务;乙方自称今年xxxx岁、身体健康,能够照顾甲方老人的生活起居等家政服务各项工作的能力。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涉及家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达成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老人需要乙方提供的家政服务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制作好老人每天三顿饭和与之相关的采买工作;

2、负责居室环境卫生工作;

3、住在老人家中,照顾好老人的饮食和起居及与之相关的服务工作;

4、如果老人生病住院,负责照看和陪护工作。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按月支付给乙方足额劳务工资,试用期半个月,劳务工资按每月xxxx元计发;试用期满后,劳务工资按每月xxxx元计发。每个月安排乙方2个休息日,如果乙方没有按日得以休息,甲方应按日加倍计发劳务工资。

没有特殊情况,甲方不得拖欠或扣发乙方的工资。工资支付时间为每个月底的最后一天。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食宿。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乙方在服务期间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乙方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3、乙方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其家人,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但甲方不承担任何与之相关的费用照顾老人保姆雇佣合同3篇照顾老人保姆雇佣合同3篇。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且排除个人身体原因所致的意外伤害,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适当负担部分医药费用。

4、甲方不得强迫乙方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

5、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同乡或亲友带入家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家中电话拨打长途。

6、甲方老人家中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乙方的人身权益照顾老人保姆雇佣合同3篇文章照顾老人保姆雇佣合同3篇出自,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7、甲方如发现乙方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时,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8、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时、或不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向甲方保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家政服务工作、无不良社会记录。

2、乙方承诺具有照顾老人饮食起居的基本常识和工作经验,能够提供相关家政服务。

3、乙方应当尊重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耐心服务。

4、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有权维护自己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6、乙方应当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7、乙方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或故意损坏甲方家中的物品,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照顾老人保姆雇佣合同3篇合同范本

淘宝精品

8、乙方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不得对外泄露甲方家庭信息等隐私,尊重甲方老人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9、合同期内,乙方如欲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提前5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另行聘请家政服务人员。

四、其他

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合同期限: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联系电话:

第3篇:家政服务安全协议范文

保姆劳动合同模板一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今特聘请乙方到甲方家中做家政服务,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照看孩子,做家务,做饭,做清洁。

2. 甲方按月付给乙方工资,试用期 元(一个月),第二个月工资 元/月。甲方不得苛扣、拖欠乙方工资,乙方不能无故让甲方增加工资。如乙方的工作让甲方满意,乙方工作满一年后,甲方可以适当给乙方奖励。(特别说明:甲方应确保乙方每个月的工资,至于甲方给予的奖励,全由甲方掌握,乙方无权干涉。)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正常食宿,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保证乙方节假日的合理休息。乙方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4.为保证甲方的家庭成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乙方的身份证自愿交由甲方保管,乙方工作期限满后,甲方应主动交还身份证。未经过甲方允许,乙方不能带外人到家中参观、住宿。

5. 乙方要热心工作,勤快,有责任心,有爱心,爱卫生,积极主动多承担事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6.乙方不得擅自外出,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乙方自负责任。

7.乙方需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赛花家政服务公司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如有擅自离岗,甲方有权利扣除乙方当月工资。

8.乙方要全心全意负责好小孩的安全,不得虐待小孩,不得恐吓小孩,对孩子要尽可能有耐心。乙方不得与其他人员(如小区其他保姆、保安等)随意谈论甲方的家庭情况。

9. 乙方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协议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乙方医疗、医药费用。乙方的感冒发烧等疾病需上医院就医,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10.如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在协议期限内中止协议。如有违约,其违约责任应由违约方负责,并作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将负违约责任(将扣除当月工资);如其中一方确有理由要中止协议,则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要妥善解决好相关事宜。

11.如在实际工作中碰到条款中没有谈及的问题,甲乙双方应本着积极解决、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问题。

1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为20xx年 月 日起到20xx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一年,如有必要可以续约。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保姆劳动合同模板二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家政服务业行业公约》的前提下,为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方自愿签定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服务的内容,或其它新的服务项目一并填在括号内()。

1、家务;2、看护婴儿;3、照看孩子;4、照顾老人(男、女);5、照顾老人(不能自理:男、女);6、看护病人(男、女);7、看护病人(半自理:男、女);8、看护病人(不能自理:男、女);9、医院陪住;10、接送学生。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家庭服务员。建有家庭服务员输送基地并保持经常联系,家庭服务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2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300元整。在家庭服务员服务期满,甲方将家庭服务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内的工资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丙方如数把押金送还给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家庭服务员的衣物和预付的工资,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每月收取家政服务务管理费_____元。

4、对新到的家庭服务员和服务员期满回到公司的家庭服务员,公司视情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家庭服务员足额的劳务工资_______元整(具体工资数额在签定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家庭服务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家庭服务员的工资。

2、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家庭服务员的机会。

3、向家庭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家庭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家庭服务员的家政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家庭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它伤害时,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家庭服务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家庭服务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家庭服务员带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将家庭服务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根据市的有关规定,为家庭服务员办理《暂住证》、《婚育证》等。

7、有权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家庭服务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8、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家庭服务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9、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家庭服务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务员的人员权益。

10、发现家庭服务员患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方,并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核实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所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家政服务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各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丙方报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家政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定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家庭服务员使用费、手续费和押金。家庭服务员使用费和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凭押金收据条结算押金。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丙方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家庭服务员,请在7天内到丙方签定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但发生任何问题,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寻求法律帮助。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方:__________雇员: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保姆劳动合同模板三

甲方(雇主):

乙方(雇员):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看护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务(室内保洁)。

二、服务时间

1.每天 时 分至 时 分。

2.乙方每月可休息 天,具体休息时间双方临时商定。

三、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为1000元/月,甲方于每月 日前支付给乙方。

2.因特殊情况,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则甲方须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小孩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小孩;

4.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6. 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付赔偿责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8.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在途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4篇:家政服务安全协议范文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范文一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起

第一条 服务费用

1、乙方家政服务员在岗期间服务费(大写)二十五元人民币/小时 每周一三五下午 正常工作时间4个小时/天

2、支付期限:按 月/ 周向乙方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人员协商约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乙方家政服务员。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事先谈好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义务:

(1)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诚信为本的宗旨完成各项约定家政服务。

第十一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家庭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范文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家政服务公司为消费者提供的全日制、入住式家政服务。

甲方(消费者):

乙方(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

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家政服务员 人,承担甲方的第 项服务:

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家庭护理病人;

6、医院护理病人;7、 其他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向支付乙方的服务费包括:家政服务员工资 元人民币/月和家政公司管理费 元人民币/月,食宿费 元人民币/月,交通费 元人民币/月,共计人民币 元。

支付期限:按月/季/半年/年支付。

支付方式: 。

2、家政服务员上岗试用期为 个工作日,试用期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

3、双方签约时甲方支付乙方信用保证金(大写) 元人民币。信用保证金可用于抵扣甲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服务期满剩余信用保证金应如数退还。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更换和辞退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试用期满若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乙方应于试用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调换家政服务员,调换 名同级别的服务员后均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试用期间服务费按日计算,试用期满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

(2)甲方对家政服务员体检情况有异议的,可有权要求重新体检,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家政服务员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4)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对家政服务员存在管理过失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5)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聘请家政服务员的需求解除。②服务员有盗窃行为或有传染病。③调换服务员期间空岗5个工作日无替换人员到岗工作。④服务员在适应期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⑤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的行为。⑥合同期满。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家庭住址、房屋面积、联系电话、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如变更以上内容请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及劳动,提供劳动条件和服务环境,提供适当和安

全的居住场所,不得歧视或虐待家政服务员,不得安排家政服务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如遇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受到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3)甲方应安排家政服务员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遇国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时,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家政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将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地点工作。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对家政服务员的管理、教育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现金和贵重物品。

(6) 服务期满甲方续用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服务费、信用保证金。

(2)乙方有权代收或催收家政服务员的工资和加班费。

(3)若甲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召回家政服务员。

(4)乙方有权向甲方求证,了解甲方投诉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将转为违约金处理。

①甲方教唆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之乙方。③甲方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④甲方服务地址变更或服务对象发生变更而未通报乙方并取得同意。⑤甲方对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服务员行为。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体检合格并符合《国家劳动部》规定的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应具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2)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岗前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指导,接受投诉并妥善处理。

(3)乙方存在对家政服务人员管理过失的情况下,乙方应协助甲方追究家政服务人员责任。

(4)乙方应帮助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应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认真兑现各项服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另外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事项: 。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家庭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范文三甲方(雇主):黄蔚

1101024 乙方(家政服务员):马玉芳 6103277304181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家政服务内容: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甲方提供婴、幼儿护理和一般家务等服务。

第二条 服务场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9号院或北京市海淀区清河

第三条 服务期限:20xx年4月7日至20xx年11月6日。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 甲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服务费:乙方家政服务员每个月工作时间为26天,工资/26天。当乙方当月工作不是26天时,甲方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乙方工资(85元/天)。

2. 为了鼓励长期合作:如果乙方家政服务员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服务至年11月6日,则甲方将在按月支付工资的基础上,在20xx年11月6日一次性另外支付给乙方家政服务员1800元奖励;如果乙方家政服务员未能服务至20xx年11月6日,则甲方无需另外支付给乙方除工资外的其他费用。

3. 支付期限:甲方须在服务月的次月10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

(1) 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另行约定。

(3)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

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

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

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

(5)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居住条件(应注明是否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联系电话、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内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6)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7) 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或性骚扰乙方家政服务员。

(8)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

(9) 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2. 乙方

(1) 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家政服务费费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家政服务员有权解除合同:

①甲方家庭成员中有恶性传染病人而未如实告知的;

②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

③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④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家政服务员身心行为的;

(3)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提供真实可靠的健康体检证明和身份证明;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北京市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4) 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本着诚信为本的宗旨,兑现各项约定服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家政服务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第5篇:家政服务安全协议范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2008〕134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09〕22号)等精神,进一步促进弱势群体就业、缓解当前就业压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扩大家政服务消费,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76号)要求,结合我省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多方参与的工作原则,结合家政服务市场需求,综合运用家政服务工程促进政策,落实家政服务培训补贴,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作用,广泛调动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培训积极性,逐步形成规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扩大家政服务消费,推动家政拓展就业,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从2009年开始,通过实施技能培训等措施,每年扶持一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逐步建立“财政政策引导、商务整合资源、工会妇联打造平台、社会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使愿意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普遍得到培训,技能水平得到明显提高。2009年扶持6000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

(二)主要任务

1、依托工会妇联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对不具备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将用工需求报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下同)并签订承诺安排就业的相关协议后,委托所在市工会妇联组织进行人员招募,由符合条件的工会妇联培训机构按《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见附件1)组织培训。学员考试合格并经所在市商务、财政、工会、妇联部门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另文,下同)后,由企业按承诺安排就业。

2、支持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自主招收员工,到所在市商务部门登记备案,依托自身资源,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培训。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妇联部门验收后,由企业优先安排就业。

三、培训机构认定

(一)家政服务培训实行定点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按以下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向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工会、妇联部门对培训机构进行审查,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会、省妇联择优分批推荐培训机构。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会、省妇联通过专家评审(或招标)方式在推荐培训机构中确定首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能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定点机构,并做好合理布局。同时报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定点培训机构需具备的条件

1、承担培训任务的工会妇联培训机构:应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家政服务培训体系健全。基本条件是:(1)有法定的办学资质,有1年以上的家政服务培训经验;(2)有3名以上具有专业资格的教师,不少于1000m2的培训场地和培训所需的设备设施,年培训能力在500人以上;(3)有多媒体教学设备、自动化办公设备;(4)能为学员建立详细档案,并能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2、开展自主培训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应具有较强实力,培训体系健全,培训经验丰富。基本条件是:(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自主招收员工;(2)有实施培训师资、场地、设备设施,有不少于1000人次的培训经验;(3)能够为所培训人员安排就业,有全程跟踪家政服务员服务情况的能力;(4)能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建立专门档案。

四、资金支持标准及支持方式

(一)培训补助。家政服务员按照国家培训大纲在指定机构完成培训并就业的,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妇联部门验收合格,给予培训经费全额补助。培训经费标准由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依照我省有关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标准分档确定,报财政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备案后将向社会公布。

(二)资金申报及下达程序

(1)资金的划拨。省财政厅根据各地家政服务培训进度按在财政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备案的补贴标准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市财政局。

(2)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会、妇联培训机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补贴资金申报表、申请者培训资质证明、商务部门备案记录、包含学员个人信息和培训记录的培训档案、验收合格凭证、家政企业与学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申请者银行账户等。

(3)补贴资金的审核及兑付。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对补贴资金申请进行初审后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下达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核及兑付工作。对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接到申请后的6个工作日内与市商务主管部门或申请者沟通答复。

(4)补贴资金清算。2010年2月底前,各市财政局核实汇总本地区2009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省财政厅审核清算。

六、组织机构

成立安徽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省商务厅分管领导任组长,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妇联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名单见附件2)。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

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负责推进“家政服务工程”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七、任务分工

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负责协调和解决家政服务工程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审定家政服务定点培训机构名单,拟定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标准及相关重大事项,组织领导全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工作。

省商务厅:负责制定全省家政服务工程工作方案,加强与各相关方面的沟通与磋商,协调各市商务部门做好家政服务培训的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全省“家政服务工程”工作进度。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家政服务工程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清算及监督管理。

省总工会:根据不具有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由指定的工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督促企业安排就业。

省妇联:发动全省妇联系统可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可开展自主培训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家政服务工程。

八、实施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一是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二是发放宣传单。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发放宣传单,动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

(二)调查摸底阶段。由商务部门牵头,充分发挥财政、工会、妇联等各自优势,7月底前,对全省有法定办学资质的家政培训机构和从事家政服务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进行调查,依托各市家政服务平台,建立家政服务培训师资信息库和劳动用工信息库。

(三)申报认定阶段。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工会、妇联部门对申请家政培训的企业资格进行审查,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会、省妇联分批择优推荐(需报送定点培训机构申请报告、推荐表、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学许可证、各项规章制度、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样本、教师资格证等资料)。7月底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会、省妇联通过专家评审(或招标)方式在推荐企业中确定首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社会认可、能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定点机构,并做好合理布局。同时,报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备案和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培训阶段。请各市于8月15日前将培训计划报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将根据全省培训任务和各地上报的培训计划等确定各地培训任务,并于8月中下旬下达培训任务。请各地按照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下达的培训任务组织本地区的家政服务员培训,要求各市于11月底前完成2009年家政服务培训任务。省财政厅根据各地家政培训进度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市。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元月前组织召开全省组织家政服务业总结大会,总结和宣传工作中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六)监督检查阶段。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会、省妇联将配合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对各市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采取明察或暗访的形式,对定点培训机构每年进行至少一次专项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财政部门将追回或停止拨付补贴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

2、安徽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3、安徽省家政服务定点培训机构推荐表

附件1

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成为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行业之一。为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帮助下岗工人、进城农民工实现就业,提高社会就业率,规范家政服务行为,提高家政服务质量,现结合目前我国家政服务员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大纲。

一、培训任务

家政服务员培训旨在使没有家政服务知识的人通过培训,初步掌握家政服务基本理论知识和服务本领,较快胜任一般家庭的服务工作。

二、培训对象

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家政服务员培训。

三、培训方式与时数

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与自学时数比例见表1。

表1: 家政服务员的培训方式与比例分配

集中培训自 学总学时

理论知识培训学时专业技能培训学时百分比学时百分比

245653.33%7046.67%150

备注:“理论知识培训”主要完成理论知识部分培训的任务;“专项技能培训”主要完成专项职业技术培训的任务。

四、师资队伍

由资深家政专业人士、优秀家政服务员或家政学及其相关专业(如烹饪学、营养学、护理学等专业)讲师以上职称(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

五、考核要求

(一)考核内容和比例

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理论部分25分,采用笔试(选择题、正误题、论述题)方式考核;专业技能部分75分,考核方式按照考核标准设定,由2-3人组成考评小组进行技能操作考试,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总分60分以上,且基础理论成绩不少于15分,专业技能成绩不少于45分为合格。

(二)考核标准

1.家政服务员培训合格考核标准

(1)基础理论考核标准(根据试卷的答题标准给予评分):

掌握家政服务的定义和主要内容;家政服务员的职业操守;了解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常识;掌握相关安全和卫生常识。

(2)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会使用日常礼貌用语;

会制作两种以上主食、五种以上的家常菜;

懂得家庭居室清洁卫生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步骤,能使居室整齐清洁、厨房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会鉴别服装面料,并科学合理地予以分类洗涤(按照衣物特性用洗衣机或手工洗涤)、晾晒、收藏。

会使用一般的家用电器(电视机、电冰箱、电风扇、电饭锅、吸尘器、电热水器)及燃气具(燃气热水器、煤气灶);

懂得常见花卉养护、一般家庭宠物的饲养;

掌握有害生物防治的基本常识(如灭蟑螂、苍蝇、老鼠);

掌握基本的护理产妇、新生儿的技能;

掌握婴幼儿生理心理特点,能安全看护婴幼儿;

能对老年人进行饮食起居护理。

能对病人进行简单的生活护理。

六、培训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一)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1、实用性原则。根据各级家政服务员的实际需要,解决学员应知应会的问题。

2、实效性原则。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能力培养,克服纯学术性教学的倾向。

3、灵活性原则。形式多样,方法灵活,除采用课堂讲授外,可适当采用参观考察、研讨等方式,使学员开阔思路和眼界。

表2 家政服务员岗前培训教学内容纲要、要求及时数

教 学 内 容 纲 要教学要求学

解掌

握应

用综

基础理论知识——集中培训部分

第一章 家政服务概述

一、家政服务行业的定义

二、家政服务分类

三、发展家政服务的意义√ 1

第二章 家政服务员职业操守

一、家政服务员道德修养

二、家政服务员行为准则

三、家政服务员职业心态

四、家庭人际关系基本知识 √4

第三章 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常识

一、民法常识

二、劳动法常识

三、妇女权益保障法常识

四、未成年人保护法常识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常识

五、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六、食品卫生法常识 √6

第四章 安全与卫生知识

一、人身安全与自我保护

二、家庭防火防盗防意外

三、交通安全知识

四、安全用电用气用水知识

五、家政服务员个人卫生

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准则

七、饮食卫生常识 √ 7

基础理论知识——自学部分

1. 家政服务员职业操守

2.《劳动法》、《消费者劳动权益保护法》等√ 30

专项技能——集中培训部分

第五章 礼仪习俗

一、家政服务员仪表仪容

二、家政服务员言谈举止

三、日常生活礼节

四、社会习俗简介 4

第六章 家庭清洁卫生

一、家居常规保洁

1.常规保洁的质量要求

2.家居保洁的流程

二、专项保洁

1.打蜡流程

2.家具保洁

3.厨房保洁

4.卫生间保洁

三、日常消毒

1.餐具消毒

2.居室消毒

3.居室杀虫、灭鼠的流程 √ 8

第七章 家庭烹饪

一、烹饪质量标准

二、一般烹饪流程

三、原料选择与采购

四、日常采买记账

五、刀工和配菜

六、主食制作方法

七、家常菜烹制 √ 12

第八章 衣物洗涤收藏

一、洗涤织物的分类鉴别

二、洗涤的步骤和质量标准

三、洗涤的方法

四、服装的熨烫

五、衣物的收藏

六、高档衣物、皮草修补 √ 8

第九章 家用电器使用常识

一、洗衣机的使用与维护

二、电冰箱的使用与维护

三、电视机的使用与维护

四、空调器的使用与维护

五、其他家用电器的使用 √ 6

第十章 家庭宠物植物养护

一、家庭宠物饲养

二、花卉树木养护

三、家庭插花知识 √ 6

第十一章 家庭护理

一、照料老人

一、婴幼儿护理

二、孕产妇护理

三、病人护理 √22

专项技能——自学部分

烹饪技巧 √ 10

服装织物洗涤收藏 √ 10

一般家用电器的使用 √ 10

家庭宠物植物养护 √ 10

学时总计150

八、其它

本培训大纲由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组织制定

附件2

安徽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光建 省商务厅副厅长

副组长:左 俊 省财政厅副厅长

牛和桂 省总工会巡视员

李素萍 省妇联副巡视员

成 员:鲁 伟 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副处长

杨前炉 省财政厅企业处副处长

卞长虹 省总工会保障部部长

李维玲 省妇联发展部部长

省推进家政服务工程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鲁伟副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安徽省家政服务定点培训机构推荐表

培训机构名称(盖章)

培训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姓名)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

许可证核发部门及时间 许可证编号

许可培训项目

培训场地地址及面积(O)

培训设备设施

年培训能力 已培训人次

教职工总数 其中:专(兼)职教师 其中:管理人员

是否能为培训合格人员安排就业

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工会、妇联推荐意见

月 日

省家政服务工程推进小组审定意见

第6篇:家政服务安全协议范文

关键词:家政服务业 现状 对策

家政服务业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伴随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需求增加,而出现的一个新兴产业。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欠发达地区的贵阳市家政服务产业也应运而生,并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推动欠发达地区家政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

1.贵阳市家政服务产业发展概况

家政服务在我国是一个久远而现代的行业,在不同的年代里一直存在着。但把家政服务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来经营,则是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1983年11月,我国第一家家政服务公司在北京注册成立。随后,家政服务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各国各地相继出现。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全国目前现有家政服务企业50余万家,从业人员达1500多万人。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贵州,2014年,根据贵州省家政服务协会的不完全统计,贵州省各类规模的家政服务企业至少1200家,从业人员约在40万人左右,主要集中在贵阳市、遵义市和六盘水市等中小城市。而在贵阳市,已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营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有420家,相关从业人员约3万余人。

2.贵阳市家政服务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家政服务企业规模小,服务项目尚处于低端化阶段

贵阳市家政服务企业总体上讲,规模小,服务内容低端化。在目前注册的420家家政服务企业中,除了两家家政服务公司员工人数上千人,年营业额达到千万元以外,大多数的家政服务公司均属于中小型企业,平均员工人数在80―100人之间。而在服务项目方面则主要集中在保洁(包括家庭保洁、社区保洁和商场保洁等)、月嫂和育儿嫂、生活照料和病患陪护等低端化的传统意义上的家政服务项目上。

2.2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低,且大多数人员无证上岗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贵阳市家政服务企业员工,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城市里的弱势群体。从员工专业背景来看,一线员工除少部分人员接受过短期的培训外,大多数人员没有接受任何家政培训就直接上岗;从学历结构上来看,员工学历结构普遍偏低。例如,贵阳市某大型家政服务公司,公司从业人员达1200多人,其中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仅为4.6%、中专学历的人数占3.6%、中学学历的占10.8%、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占81%。此外,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

2.3家政服务行业间的竞争仍显混乱

从总体上来看,贵阳市家政服务行业间的竞争仍处于无序竞争状态之中。据贵州省家政服务协会的不完全统计,贵阳市除了有420家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正规家政服务公司外,还有大约400多家非注册的非正规家政服务公司。这些非注册的非正规家政服务公司常采用低于市场的价格、熟人介绍、打小广告等方式进入市场,而与正规的家政服务公司竞争。在这样的家政市场环境里,不仅影响了正规家政服务企业的发展,而且给家政服务消费者埋下了许多不安全的隐患。

2.4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工资偏低,相关权利缺乏保障

据贵阳市家政服务协会2014年提供的资料显示,贵阳市保洁一线员工工资每月1300-1500元,月嫂5000-12000元,幼婴儿看护2000-3000元,住家型保姆3200-4000元,钟点工每天100元。显然,从上述数据来看,除了月嫂工资较高外,从事其他家政业务的员工的工资偏低。同时,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与家政服务企业在劳动关系上松散、不稳定,除少部分特殊岗位外,大部分的从业人员没有与企业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多数人没有购置社会保险。

3.推进贵阳市家政服务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3.1加强政府对家政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使家政服务市场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早在2000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颁布了《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2012年,商务部又颁布了《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文件就家政服务的经营与管理及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标准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对市场监管理力度不够,家政服务市场仍显混乱。因此,加强政府对家政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使家政服务市场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则显得尤其迫切。就目前家政服务市场的现状来看,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家政服务市场的准入审批

政府工商管理部门应从从业资格的认证审定入手,加强对家政服务市场的管理,严格把好家政服务企业市场的准入关。对于不具备开办家政服务条件的申请人,工商部门应该禁止其进入。

(2)做好家政服务项目的价格与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的监管

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应对家政服务公司的服务项目的价格进行监管,根据服务内容,提出最高收费价和最低收费价,同时,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工资亦应提出工资指导价,以保障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与用户的权益。

(3)受理举报投诉

在家政服务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应通过热线电话或书面举报、投诉,处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及客户就服务的质量等问题的纠纷。如果非正式协调不能解决,则按法律程序,上诉到法院,由法院裁决。

(4)加强行政治理与处罚的力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的力度,适时对家政服务市场进行检查。对那些有问题的家政服务企业应督促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营业。而对那些私自设置的非正规家政服务公司则应对其实施处罚,并予以取缔。

3.2重视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前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颁布的《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里对拟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人员就明确规定“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而且对家政职业的特点、职业技能的要求和工作规范等都作了详细的说明。然而,有些家政服务企业对此却认识不足,没有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就直接安排进岗;有些家政服务公司虽然开展了岗前培训,但时间短,培训质量不高;有些甚至是为了骗取政府的培训补贴而从形式上为之。因此,重视岗前培训则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家政服务企业应制定好入职人员的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入职人员实施培训。

第二,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与教学培训机构,应依据行业的标准与市场要求,设计出专业化的培训科目、课程与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等。

第三,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培训的内容、形式和过程及效果进行检查,确保培训的质量。

第四,充分利用高校及相关科研机构的教育资源,参与到家政服务行业的人才培训活动中来,为家政服务行业的人才培训发挥作用。

3.3充分发挥家政服务协会的作用,使家政服务行业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协会是行业性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协会的产生往往是该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物。中国家庭服务协会1994年6月在北京成立。贵阳市家政服务协会成立于2009年11月。

行业协会作为一种行业性组织,它具有多种功能,其中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协调功能和监督功能。即制定并执行行规和各类标准,协调同行之间的经营行为与对本行业产品和服务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严格监督,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然而,就目前地方上的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来说,这方面的功能仍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正如一位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公司经理所说的那样,在现阶段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我们面临许多困境,而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家政服务行业缺乏一个统一的行业规范和标准。也正是由于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及标准的缺失,使它成为导致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混乱的原因之一。

因此,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作为家政服务这一行业的权威组织,应担负起其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统一的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和标准,从而使家政服务行业在运行的过程中有章可行。同时,按照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所制定的行业标准对各个企业的运行过程实施监督,确保家政服务行业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3.4注重开拓家政服务行业新的服务项目,满足市民新的需要

近些年来,贵阳市的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例如,2012年,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为23944.73元,与2011年相比增长了3.45%。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796.26元,与2011年相比增长了12.24%,受物价影响,事实也增长了9.39%,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人均可支配收入。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贵阳市城市居民在家政服务方面的消费投入也在增长,并成为改善消费结构的新动力。据相关部门的测量,2012年,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在服务型方面的支出为328.869%,与2011年相比增长12.81%,占消费支出的比重的27.54%。因此,在家政服务消费层次上,人们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把目前的家政服务项目,如保洁、月嫂和育儿嫂、生活照料和病患陪护等视为基本的家政服务需要的话,那么,知识技能型家政服务需求,如专业护理、营养育儿、家庭教育和家电维修等和专家管理型的家政服务需求,如家庭理财、聚会策划等也正逐渐成为人们在家政服务方面消费的新热点。因此,注重开拓家政服务行业新的服务项目,已成为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的方向。

3.5加强立法研究,确保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客户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有效实现

家政服务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就其目前的现状来讲,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非员工制。目前绝大多数的家政服务企业所采用的管理模式皆为中介制。因此,家政从业人员与家政公司的关系松散,劳动关系基本上是口头协议。第二,家政服务的内容具有“模糊性”。家政服务劳动大多是不能量化的非生产性劳动。因此,其工作的时间、考核的标准、奖励和惩罚都不能以标准化和量化的形式来衡量。第三,家政服务对象的自然性。目前,家政服务对象即雇主主要是自然人(家庭或个人),而非《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正是由于家政服务行业存在如上的特点,导致其游离于现有法律、法规之外。在没有受到现有法律和法规的保护之下,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雇主三者的权利和义都没有等到保障。因此,加强立法研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家政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关系,维护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客户、家政公司及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之间的合法利益,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2011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家政工人保护公约》是国际社会为维护家政工人的权利而作出的重大决定。我们应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尽快完善或出台相关政策,使我国的家政服务企业与世界接轨,并走向法制化发展的道路。

第7篇:家政服务安全协议范文

寂寞单调下的人性需求

“陪床保姆”挺吃香

“‘陪床保姆’这个职业其实早已在北京等地出现,保姆既做家务,也给单身的男主人当‘老伴’,故称为‘陪床保姆’。”

在郑州西区一个大型社区居住的张大爷说,前几年老伴去世后,在郑州做生意的孩子把他从农村老家接到了城里。“房子怪好的,也不愁吃、不愁花,可是一个人住在里面像装进了笼子。”后来,张大爷到家政公司一问,还真找到了“陪床保姆”。张大爷说,他对“陪床保姆”还挺满意的,孩子们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经营一家公司的张先生表示,父亲是某单位退休干部,家里条件不错,他是家里的独子,已经成家。母亲去世后,眼看老父亲日渐衰老和孤寂,他便托人先后给父亲介绍了几个“老伴儿”。可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双方都有顾虑,怕今后因为财产问题给自己和父亲“添麻烦”。后来,听说有“陪床保姆”,他就帮父亲找了一个,“眼下看还不错”。张先生觉得,找个“陪床保姆”,既照顾了老人的生活和健康,也顾全了老人和子女的颜面,而且也不会有任何财产纠纷。据了解,寻找和雇佣“陪床保姆”的雇主主要是独居的男性老人,还有的是子女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孝心。这些老人生活单调、精神空虚,渴盼有人能说说话儿、做个伴儿。“陪床保姆”的出现,正好满足了丧偶老人精神和生理上的需求。

家政公司挖财路

敢把被写进合同

小李是某报线人,他曾去多家家政公司冒充客户找陪床保姆。他说,当时接触了一家家政公司。“我假装成客户,称父亲今年50岁了,要给他找个保姆,当然是能‘做伴’更好。”而对方却问他:“你父亲这么年轻,为什么不直接给他找个老伴?”小李称自己家里很有钱,要给父亲找老伴的话财产分配会很复杂。对方说:“不就是要找‘陪床保姆’吗?”随后,这家家政公司答应帮忙。“既使彼此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对方依然不会直接说有,而是说帮忙联系。”小李说,对方特别警觉,和他们说话要装成什么都不懂,而且一般要用很粗俗的语言,如果太温文尔雅了,会引起对方的怀疑。后来,他给父亲找的“陪床保姆”的事情也有了结果,一些家政公司告诉他已经约好了对象要求见面。

小李说,他见过的这些“陪床保姆”一般都来自农村,也有城市下岗人员,年龄大概在30岁到40多岁。至于工资,有高点的,大概是1800元到2000元;而低的也就是600元左右。小李在前几天就见过一个女的,30岁出头,说是每月要800元,而当小李“提醒”说这比普通保姆干的“活儿”会更多时,那个女的竟说,这个业务她做了很长时间,都知道。其实,这种保姆和普通保姆一样,白天和主人聊天、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等,区别就是可以和男主人“上床”。小李还来到位于郑州市建设西路的一家家政公司。在一间简陋的房间内,家政服务部的负责人毫不避讳地指着一名40多岁的中年妇女说,她就是“陪床保姆”。“有些问题咱需要当面说清楚,不能等出事了再说,那样大家都不好说。”小李说。负责人爽快地说:“对,有些问题必须要说清楚,但保证不会有事,有啥疑问说吧。”小李问:“除了日常的做饭、打扫卫生外,陪床服务包不包括?”家政负责人说:“当然包括了,光陪床不包括,那叫什么陪床?”小李说:“我唯一担心的是,如果发生关系后,女方进行诬告或说非礼不就麻烦了?”负责人说:“哪会出现这种事情!俺做家政讲的是信誉,这些做保姆的都和我们签订有协议,提供陪床服务是她们自愿的,咋会诬告呢?”

这位负责人建议说,可以先签订协议,把需要的内容(包括)都写进去,将来和家政公司直接结账就行了。如果感觉不合适,可以随时进行调换。这时,另一家家政公司给小李打来电话,说是为他找好了“陪床保姆”,要求前去洽谈。小李以到其他地方对比一下为由离开了这家家政公司。旁边当“陪床保姆”的妇女一直没有吭声,但她已经带好了行李。“其他地方感觉不合适再过来啊,可以给你找年轻一点的。”小李离开时,负责人如此叮嘱。

在金水区的一家家政公司,负责人告诉小李:“如需要和男性老人生活在一起,至少也得每月2000元。”“老年人若想再婚完全可以另找老伴结婚啊?”对方不屑一顾地说:“这你就不懂了,找个老伴再婚多麻烦。双方子女不同意,容易发生矛盾。另外,将来老人去世了,分割财产也是个问题啊。所以,现在城里大多数人为了图个方便就给老人找个特殊保姆,外人看是保姆,实际上是老伴。”中午12时许,小李赶到位于大石桥附近的家政公司。在一间简陋的门面房内,负责人指着一名近50岁的妇女说,她就是当“陪床保姆”的。小李看后,称年龄太大了。负责人说,前几天有个女的才30岁左右,但不凑巧的是,人家已经找到活儿了。这名负责人见小李不满意,忙说:“我们是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客户满意就是我们的宗旨。只要遇到合适的,我们会随时和你联系。”负责人还说,来这里当保姆的大多都是自偏远地区来的农村妇女,年龄基本上都在35岁以上,只要给钱,那些保姆干什么都可以,只要一个月包吃包住800元就行。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完全可以根据雇主的要求寻找到“特殊”的保姆,因为这种保姆的工资要比其他保姆高,许多农村妇女都愿意当“陪床保姆”。

“陪床保姆”似家人

老人得伴儿女也乐

何某是陪床保姆,她家原来在陕西汉中市汉阴县的一个相对比较偏远的山村,1999年7月,因丈夫对自己不忠而离婚。为了摆脱当时的境况,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何某便只身来到了西安,走上了打工之路。无奈她经过了许多周折,2004年冬天她终于被一家姓戴的雇主聘用了。雇主是个退休的单身老人,当年64岁,儿女都在国外。何开始每月得到的工资是200元,管吃管住,为了避免不方便的因素,何女士每晚干完家务,很自觉地回到了自己所租住的房间,“当时能找到一份工作,有一顿饱饭吃,我觉得200元已经很满足了,为了能让雇主满意,我尽力做好一切家务。“老戴平时吃完饭就自己出门到环城公园去逛了,我在家里洗洗涮涮,为老戴的下一顿饭做着准备。干了大概不到两周,一天晚上,老戴对我说,租住的房间没有暖气,太冷。反正自己的房子大,如果不嫌弃就让我住在他家另外一个房间里,说实话,当时的确没有多想什么,在老戴的极力劝说下,我就在另外一个房间住了下来,这一住直到今天。”何某如是说。在老戴家做保姆大概两个多月左右,老戴的女儿从国外回来过春节,看到她爸一切都很好,老戴的女儿对何女士感激不尽,为了表达感激之情,老戴的女儿还特意给何买了一套衣服和首饰。何的工资也从原来的每月200元一下子涨到了每月600元,令何某特别过意不去,自己只有靠一双手,不停地干家务来报答主人,偿还这份人情。“老戴一家人对我如此热情,也是出于我将他们家的事当作自己家的事干,从来没有偷懒呀什么的。”春节临近,老戴一家人极力挽留何留下来,一块儿过年,何女士内心也非常清楚,即使回汉中,也没有固定的栖身之地。

“陪床保姆”争议多

法律难有作为

大部分市民认为,“陪床保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人晚年生活的孤独和寂寞,但却有着很多弊端和危害。市民张先生认为,这种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陪床保姆”和老人之间,不是单纯的情感往来,而是一种钱色交易。老人是为了满足生理和心理需求,而“陪床保姆”则纯粹是为了挣钱。此外,如果老人比较有钱,而“陪床保姆”又贪心的话,极容易引发犯罪。市民王先生认为,“陪床保姆”会影响老人和子女的关系。有些子女可能觉得老人需要找个这样的保姆,但这种“孝顺”要不得。长此以往,子女跟老人的关系就会变得更加陌生、疏远。此外,“陪床保姆”不仅涉嫌违法,更容易产生经济纠纷,甚至给家庭带来不安全的隐患。建议一些独身老人应冷静慎重,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高勇建律师说,“陪床保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老人的。从表面上看,这种现象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需求就有市场,属于道德层面上的问题。但“陪床保姆”实际上就是一个长期包养的情人,独居老人和“陪床保姆”已经构成了一种“非法同居”关系,有悖公序良俗。“陪床保姆”的出现,既扰乱了家政保姆市场、败坏了家政保姆的形象,又践踏了社会公德,给社会和家庭增添了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工商部门说,因为家政公司公开介绍的是“保姆”,工商部门根本无法认定他们是超范围经营。而公安部门也认为,这种特殊的非法同居,既难取证又无相应的法律制裁措施,超出了公安部门的职权范围。

去年,有近一成的北京家庭雇佣了保姆,北京家政市场基本处于求大于供的局面。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工商局和商务局制定的《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公布。按照示范文本,雇主在签约时应明确告知并注明是否安排保姆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据了解,在出台这份合同前,有关部门曾举行公开论证会,其中初稿中“男雇主不得与保姆同居一室”的规定引起激烈争论。正方认为,此规定可避免不良雇主对保姆的犯问题;而反方认为,一些独居老人,住的就是一居室,由于行动不便以及在晚上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很多时候需要保姆在同一个房间进行照料。在正式出台的合同范本中,有关雇主是否可与保姆同居一室的条款改为:雇主应如实告知并明确注明是否安排家政服务人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同时,还要如实告知家中是否有恶性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对于此前争议较大的法定假日要给予家政服务人员双薪的规定,在正式合同中改为“在双休日以外的国家法定假日确需家政服务员正常工作的,要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或在征得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并特别强调“应保证家政服务员每月四天的休息时间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食宿”。此外,示范合同还对家政服务的内容、服务地点、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等设计了细致的条款,对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予以明确。据统计,截至去年8月底,北京共有正式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近3000家,从业人员20余万人,其中全日住家型用工模式占一半以上。去年城八区两百四十万户家庭中有逾一成聘用过家政服务员。

“陪床保姆”现象在社会上出现以来,曾引起热议,其内容大多是指责和否定甚至责骂,认为有失社会伦理道德,但从未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注意。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中,对“陪床保姆”给予人性化的宽容,只是规定“雇主应如实告知并明确注明是否安排家政服务人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意思是说,只要顾主明确告知应聘者需要安排家政服务人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而且应聘者也同意,就不算违法。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逼近,老年人问题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社会人均寿命越来越长,也由于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加之年轻人的工作越来越繁忙,而随之带来的孤独的老年人也越来越多,尤其是晚年失去伴侣的老年人更是孤身独影,寂寞难熬。有人说,“陪床保姆”的出现,解决了一部分老人的晚年孤独生活,这是社会的一种进步。随着人们传统观念的进一步改变,北京市的这一政策是对老年人关怀的一个人性化政策。

第8篇:家政服务安全协议范文

从整体发展情况来看,**区家庭服务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全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家庭服务内容的机构合计138家,包括95家法人企业和43家个体工商户。其中:房产中介72家,物业公司17家,保安公司2家,装潢公司2家,无法核实而暂时情况不明的8家,从事其他经营15家,空牌公司4家,目前专业从事家庭服务业且运转正常的只有18家。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我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现状,我们除了对**区**托老院、**区**家政服务公司、**区**镇**母婴服务部、**市**区**镇**老年关爱之家等单位的相关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外,又对**镇、**镇、**镇、**镇、**镇、**镇、**镇、**镇、**镇今年5、6月份新增家庭服务业人员情况进行数据分析,以上9个镇共新增家庭服务人员497人,其中从事家庭保洁、老人照料、母婴护理304人,占61.18%,本文的全部分析均基于对上述对象的调查。

一、对调查情况的统计和分析

1、从事家庭服务人员以女性占多

通过对这304名家庭服务人员开展的调查结果显示,男性家庭服务员43名,女性家庭服务员261名,分别占总人数的14.14%和85.86%,女性占绝大多数。由此可见,在该行业中女性比较受欢迎,并已成为活跃在**家庭服务业领域的主力军。因此,重视对这一人群的研究,尤其是加强女性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对于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本课题把家庭服务业女性从业人员作为研究对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从事家庭服务人员年龄已接近老化

通过对样本的年龄统计,从事家庭服务人员年龄偏大,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者占第一位。一般情况下,从事家庭服务业人员的年龄结构应该呈中间大两头小的特点,而**从事家庭服务业人员的年龄结构去呈逐步上升趋势,如果说从事这一行业中年人居多数,是因为这部分人对传统的家务劳动比较娴熟,经验丰富且年富力强,对承受繁重家务劳动的耐性和稳定性较强,所以能得到用户的欢迎;35岁以下新生代家庭服务业女性从业人员所占比例较少,甚至寥寥无几,这我们能理解,一方面说明了家庭服务业工作强度大、报酬低,年轻人一般不会选择,即使选择,也是从事母婴护理,从**这一年龄段来看,35岁以下的6个人全部从事母婴护理。另一方面说明了我们对年轻女性从事家庭服务业开发不够,对该行业的特点、趋势、前景缺乏研究。而**家庭服务从业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所占比例竟然高于中年人,并且60岁以上人员比例已经达到25.65%,按理说,她们这个年龄正是颐养天年的时候,不再适合从事繁重的家政服务活动,可竟然比重如此偏高,只能说明在**实践经验的丰富与否是决定其职业是否受欢迎的极其重要因素,当然,也不排除一部分中年人对家庭服务业的排斥。

3、家庭服务业的职业工种表现出传统性和低层次性

通过梳理从业业态数据,可以发现,**的家庭服务业门类还是以家庭保洁为主,显示出职业的传统性和低层次性。目前,**区和全国一样,家庭服务业主要有母婴护理、家庭清洁、家庭病患护理、家庭医生、家庭餐饮、家庭教育、家庭园艺、家庭养老服务、家庭装饰维修、家庭儿童接送服务和家庭钟点工等。由图2可以看出,**女性的从业业态主要集中于家庭保洁、洗衣做饭、老年护理、月嫂及婴幼儿抚育等传统业态,而家庭医生、儿童发展与家人关系、食物与营养、饮食与健康、家庭布置、家庭管理等先进业态较为欠缺,而低层次性和狭隘性的业态不仅制约了该行业的发展空间和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而且也阻碍了我们对该行业女性从业人员的人力资源的进一步开发。

4、从事家庭服务业女性学历结构不合理,文化程度偏低

从获得的数据可以看出,绝大部分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文盲、小学、初中、高职、高中、大专以上的比例分别为3%、51%、36%、1%、7%、3%,主要集中于小学和初中学历,学历水平明显偏低,除了**市**区**托老院职工中拥有本科学历3人外,其他单位均没有,因此学历结构明显不平衡。如果和调查的全部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相比,问题更显严重(见图3),女性从业人员小学以下学历所占比例远远超过全部新增从业人员相应比例。同时,具有职校学历的只占1%,这既对我们的职业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又预示我们的职业教育有着充分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经过调查还发现,**女性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主要为女农民工和城市下岗职工,除了上述方面存在的问题之外,还普遍缺乏就业前培训,除了**区**托老院和从事月嫂工作的拥有一定数量的技能等级证书外,其他获得技能等级证书却是凤毛麟角,因此,家庭服务业质量偏低也就在所难免。

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现状分析

1、择业动机和工资

首先,我们考察了部分样本的择业动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基本来自于农村,也有少量城市下岗职工,其执业动机基本是为了满足家庭开支的需要;也有一定数量的“陪读妈妈”,选择家庭服务是为了打发在城里的时光。她们的收入普遍不高,除了从事母婴护理月收入在4000元至8000元不等之外,从事保洁和老人护理收入多集中在1500至3000之间;另外,从事保洁与时日有关,节假日相对较高,平时相对较低;当然具有家政服务从业经验者或者坚持以人为的家庭服务业机构收入一般较高,如**区**托老院职工月收入最高达6000元,最低也在3000元,人均3200元左右。

2、合同和保险

合同是规定家政公司与员工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也是员工权益的重要保障。而调查显示只有少数家政公司与员工签订了规范的合同。客观上由于不少从业人员均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年龄,因此,用人单位一般以协议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社会保障方面,只有极少数公司为职工交纳保险,如**托老院为护工缴纳医疗等保险,而更多的则是从保证保洁人员的安全出发,为他们购买商业险 ( 意外险) ,而剩下的大多都超过退休年龄,除非已参加保险,否则已错过购买保险的时机,从而表现出一定担忧。

3、从业人员的心理状况

通过调查和访谈,从业人员大多表示,从事家庭服务业的目标一是是为了承担家庭开销,二是为自己的养老积蓄资金,三是让自己的儿女或孙子辈能够有更好的教育。因此,她们一般较珍惜现有的职业,希望城市能给她们带来稳定的工作和较高收入。尽管表示在**城区别人对自己的态度一般,感觉城市有些冷漠,但是大多数仍然适应了这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并且对未来也充满期待。

三、**家庭服务业存在的问题

1、缺乏相应的政府支持和法律关注

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如为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省政府出台获证奖补政策,对乡镇成人学校、各培训学校进行培训补贴,此政策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为执行。但此政策只覆盖数年前的相关学校,而近5年内新创办的职业培训学校却不能享受这一政策。**市和**区的相关政策也不同步。如对于职业技能培训,在**可在获证奖补和专项奖励中二选一,而对于第二项奖励在**则不予执行。省、市出台政策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养老,但**所有民办养老机构均享受不到政府资金补贴。如**区**托老院是一家专业关注接收重症、瘫痪、老年痴呆等需要特别护理的人群,做有针对性的康复护理、功能训练以及临终陪护与关怀的民办养老机构,成立4年多来,先后接收近500老人入住,目前在院老人130余人,但资金全部来自自筹,未享受到政府一分钱的资金补贴。家庭服务人员尤其是女性从业者存在一定的工作风险。《劳动法》以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家庭保姆不属于劳动法律的适用范围。因此,家庭服务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只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赔偿的数额和赔偿原则与工伤赔偿有很大的区别。另一方面,雇主在接受家庭服务的过程中也会遭遇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由于从业人员经济状况普遍不佳,很难赔偿雇主损失,由此极易发生劳动纠纷。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规范家庭服务企业、家庭服务人员和雇主三者之间权利义务的可操作的全国性法律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家庭服务人员和消费者或雇主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全面、及时的维护和有效的保障。

2、职业技能较低,培训体系不健全

**家庭服务女性从业人员大多来自下岗职工或农村富余劳动力,无论是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来源地还是在从业背景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层次性,而且低层次从业人员偏多,从事低层次业态者偏多,高层次人才偏少,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家庭服务的需求已不仅仅是传统的家政服务,他们还需要家庭医生、家庭教师、家庭律师等高层次的服务。在满足日常料理家务的同时,对孩子的学习提供辅导,对老人或者病人进行心理疏导。显然,目前**女性从业人员根本无法提供。

另一方面,目前,**区政府相关部门对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以及技能培训尚未建立规范统一的标准。一些已达一定规模如**区**托老院能注意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其他公司即使有多数也只是岗前培训,缺乏有针对性的、有特色的、层次性的人才培养模式,仅仅局限于简单的技能培训。鲜有定期的、持续的培训机制。这样培养出的人才缺乏竞争力,没有特色。众多小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几乎没有对员工开展过培训,致使家庭服务人员缺乏专业训练,多数工作人员仅凭借个人经验开展工作。因此职业的规范性明显不足。

3、缺乏行业标准和有效的监管体系

目前**家庭服务业总体仍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尽管**这一品牌已崭露头角 ,但总体来说,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家庭服务产业尚未形成,组织化程度低,缺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没有行业工作规章和标准,与服务对象之间没有规范的合同文本和约定。大多数家政服务机构在其工作性质上只相当于劳务中介机构,把家政服务员推销出去了事,既谈不上对服务人员的前期考核,更谈不上后期管理。有的服务协议不规范,或不签订协议,导致双方权益保障没有依据,发生纠纷争议难以处理。

总体而言,**家庭服务行业缺乏有效的监督体系,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滞后。整个行业显示出小、散、弱的局面,所能提供的服务产品种类还比较初级,服务的衡量评价标准和风险担保机制尚未建立。

四、发展家庭服务业、维护女性就业人员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政府引导与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规范发展”的原则,明确人社局、民政局等监管部门职责,出台和完善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要求各级政府“大力加强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建设”文件精神,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引导组建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实行行业准入制,制订准入标准和服务协议,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欺诈行为,取缔无证经营组织,确保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服务、协调、维权、规范和指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家庭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工资指导价位等免费服务;把家庭服务女性从业人员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落实培训计划和培训补贴政策。建立多渠道维护从业人员权益机制,切实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尤其是女性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家政服务机构、家庭和家政服务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家政服务员劳动报酬和休息权益,及时妥善处理家庭服务企业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加强对员工制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监查,督促非员工制从业人员参加有关商业保险。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家庭服务业良性发展环境

针对目前**家庭服务业机构以中介服务为主、以小公司为主的特点,积极探索和鼓励发展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推行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对吸纳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家庭服务企业给予社保补贴和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在税收、工商登记、经营管理上给予政策优惠,对规模较大、运作较好的家庭服务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强对家庭服务业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倡导尊重劳动,尊重创业的社会风尚,让社会理解、珍惜、尊重从业人员的劳动,增强家庭服务人员的劳动自信心和自豪感,引导现代消费理念,扩大家庭服务消费群体,鼓励更多的下岗女职工和农村妇女从事家庭服务业。教育女性从业人员勇于挑战旧的传统观念,积极为她们解决后顾之忧,稳定家庭服务业队伍。要大力宣传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表彰一批优秀家庭服务企业和优秀家庭服务人员,向社会大力推介家庭服务规范企业和优秀员工,引导女性劳动者转变择业观念,积极从事家庭服务工作,形成尊重、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3、加强家庭服务女性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

充分考虑**家庭服务就业门槛低、从业人员成分复杂等特点,建立专门针对家庭服务业的就业培训政策,鼓励支持具有培训、就业服务功能且信誉良好的家庭服务机构直接承担培训任务,支持家庭服务机构或养老机构建立家庭服务员培训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派员协助进行过程监管、督查、回访,严把准入关、考核关、鉴定关,提高培训质量。

如前所述,**城区家庭服务女性从业人员基本上都来自于各乡镇,也有来自于区外。她们学历文化层次较低,但有丰富的家庭生活经验,勤劳纯朴,有吃苦精神,对生活环境与工作环境要求不高,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太好,比较适合于传统的家庭服务业态。但她们对现代生活方式的要求和标准知之甚少,缺乏对现代家用电器使用与保养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基本的职业素养。所以,**妇联拟以**职业培训学校为载体,依据女性从业人员年龄、学历、经历等特点,加强对她们的短期职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现代家用电器的基本操作技能、家庭菜点和面点的制作、家庭保洁的基本常识、人与人沟通的技巧和家庭基本礼仪等。为迎合部分人群对高档家庭服务的需求,对于新生代女性农民工以及30多岁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或者城市下岗职工进行较高层次的培训,因为她们大都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有文化素养和创新精神,但缺乏家庭生活经验,所以可以对她们进行稍长时期的培训,培训的内容以家庭护理、康复治疗、母婴护理、健康营养等有一定知识含量的项目为主,以满足不同层次家庭服务的需求。

4、重视社区功能和妇联组织作用的发挥

第9篇:家政服务安全协议范文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年。

二、 由甲、乙、丙三方商定以下乙方到甲方做家政的《上岗协议》内容:

乙方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起,自愿到甲方家工作,工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时间__________ ,是否吃住 ,休息日______,国定假日(可、不可)休息;国定假乙方工作,工资属单薪;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 工资___________及其他 ,乙方确认,签名_____________。甲方确认,签名_____________。丙方确认:签名 。

三、证件:

1)乙方、甲方、丙方均出示的是本人正确身份证和有效证明。并乙方和丙方应将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交于甲方各一份。家政用工合同范文节选!

2)乙方出示有效、真实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内容要有:胸透正常、无心脏病、无高血压、肝功能2对半正常、无各种传染病等。并有甲方保管;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 )义务

自愿签定合同:

乙方愿意到甲方家为其做家政服务;接受丙方为乙方的担保人;自愿签订此合同。

提供有效内容,符合合同的体检证明;

完全依照三方订立的本合同内容的要求进行家政工作。

2、财产和生命安全:

如属乙方不慎毁坏客户物品的,乙方应照价赔偿;乙方自身因没有(或没有要求甲方合理的)采用必要的安全的措施,而造成乙方或甲方生命及财产的损失,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在带小孩的工作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安全,有意或无意造成孩子的伤或亡,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乙方在工作期间,对甲方家庭内的贵重物品,不得擅自触摸,更不得窃为己有。如触犯刑律的,甲方将配合公安局要求国家执法部门立案,并同意甲方对乙方追加2倍经济损失赔偿。产生的后果有乙方负责;

乙方在工作期间内应当注意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的恶性事件的发生,以保护自己和客户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如乙方疏忽或违规操作,而对甲方造成严重后果者,乙方在经济上要予以实际损失额赔偿给甲方,法律上应予以追究。

3、考勤

(1)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违反合同制定的工作纪律,若在工作中,无法适应《上岗协议》签订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二周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换人,如果乙方不提前通知甲方而私自旷工,作矿工处理。

乙方上岗后,在甲方没有提出终止合同的前提下,必须为甲方服务满壹个月后方可起薪;或未满一个月而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起薪。未满一个月的属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予起薪:1)无故擅自终止合同2)无故旷工3)损坏业主物品或给甲方造成损失超过其工资数目。4)上岗期间违反家政服务员的职业道德(合同中约定的)而造成甲方中途解聘的

在工作期间,按合同订立的时间和地点工作,乙方同意:如因乙方原因未经甲方同意,而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内罚款10元;无故15-30分钟罚款30元;无故迟到30-60分钟则罚款50元;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矿工处理:矿工日无工资;另向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五天工资; 4、纪律

(1)乙方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电话、化妆品、衣物、家电用品、食物等属甲方的东西;如有违反,乙方愿意以原物品的2倍赔偿给甲方;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进入或挪动甲方明确规定的地方、物品(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几列乙方不能进入或用 )如有违反,乙方愿甲方扣除当月的5天工资;

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向他人泄露甲方的家庭人事情况、经济状况、家庭矛盾、工作或学习的内容和地址、电话号码、住址、身份及隐私等等的家庭信息;乙方不得搬弄是非。乙方如果有违反,愿意甲方向其追回全额的经济损失和予以1000元的赔偿金额;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间不得带任何人进入甲方的住址和工作、学习的地点乙方如果有违反,愿意甲方向其追回全额的经济损失和予以1000元的赔偿金额;

有义务交清甲方交代的家中经济帐目;

(二)权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二周后,有权要求享受甲方为其所承保的意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和保险额度。

2、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爱护甲方的家庭财产,对贵重易碎、易损物品及危险动作的清洁,应当首先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也有权要求客户提供安全保护措施,方可小心进行清洁工作。国定假期有权向甲方要求休息,但应扣除相应的工资。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乙方双方谈妥的福利(包括: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 、餐用次数 、住宿条件 、提供的生活用品 、国定假期 、探亲时间 工资 等等)。

4、乙方有权在双方约定的发薪时间,向甲方催讨当月的工资。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义务

1、甲方愿意接受乙方为其做家政服务;接受丙方为乙方的担保人。自愿签订此合同。

2、甲方应在乙方工作后二周,对乙方买好意外医疗保险(保额为 人民币)和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 人民币)。并此时,有乙方为该保险的受益人;

甲方在合同期间,乙方除了请假、矿工或损毁甲方物件及合同中约定款项,按合同照扣服务费外,不满意乙方服务可同乙方沟通、协调直至甲方可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合同,但不可克扣乙方的服务费 ,甲方不得以乙方服务不到位为借口克扣甲方服务费,甲方如以此为由而克扣甲方服务费,则属甲方违约。终止合同后的乙方前未拿的服务费,甲方要按实际天数同乙方照算。

甲方有责任对贵重的易碎物品或其他,在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指令乙方进行工作,如属甲方明知有安全隐患,而不提醒或误导乙方,至发生物品或人员伤亡,甲方要承担一半的责任。

甲方有责任对其贵重的财、物实施严格的保管。

甲方必须在每月乙方工作满月后的第 天,给乙方发相约定的薪水。不得拖欠。

定约合同后,甲方要改变原定的《上岗协议内容》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除了要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擅自改变上岗协议内容,而使乙方月内的工时薪水损失,仍有甲方补足;

在乙方家里或乙方本人确实有突发事件发生或必要事件,有义务给乙方准假或同意乙方终止合同;

(二)权利

乙方在工作期间,对甲方家庭内的贵重物品,不得擅自触摸,更不得窃为己有。如触犯刑律的,甲方有权将配合公安局要求国家执法部门立案,并追加实际经济损失的2倍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作内,在地点、时间不变的情况下,指令乙方的工作顺序、要求等方面的安排;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本合同;

在国定假期,符合国家的国定假薪水的前提下,有权同乙方商议加班事宜;

有权了解乙方的家庭人员情况和乙方的社会关系;

有权清查已交给乙方的家中经济帐目;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

1、保证乙方的身份、住址、年龄、身份证号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乙方违约后的甲方一切经济、精神损失;

2、对乙方的来源有对甲方说明、担保的义务,如果今后乙方违约,丙方有义务提供乙方的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地址、现住址、年龄、身份、家属地址、及家属身份等;如果丙方今后不能向甲方提供约定的乙方真实身份信息,丙方将有向甲方赔偿所有乙方违约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精神损失的义务;

七、权利

有权留下甲方的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有权知道甲方给乙方的工资待遇、工作地点、工作时间;

在任何时候能提供乙方的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地址、现住址、年龄、身份、家属地址、及家属身份的前提下,不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和后果负责;

八、三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应遵守本合同订立的内容和要求,如有违反,也应以本合同订立的制约方法进行;

三方如遇到矛盾,应尽力协商和谦让;

如遇在本合同未详尽事宜,三方在予以协商;

三方有纠纷,协商不成,可到甲方的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起诉。

九、此合同系三方自愿订立。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有效。家政用工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 现住地: 现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