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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仓库的规范要求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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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仓库的规范要求

第1篇:化学品仓库的规范要求范文

关键词:消防;乙类仓库;危险性分析

DOI:10.16640/ki.37-1222/t.2016.10.005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化工企业的不断扩大发展,化学危险品仓库的规模也越来越大。由于该类仓库是易燃易爆等物质存储的重要场地,理化性质各异,一旦因外界或内在原因激发,可能引起施放毒物、爆炸、燃烧等事故, 甚至会造成恶性灾害事故,如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国际物流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损失惨重,社会影响力巨大。 本文对某化工厂乙类仓库的消防设计对照规范进行了评析。内容包括该建筑的总平面布局、仓库的防火设计、防爆设计等。通过消防设计评析,探讨该类场所的消防设计薄弱环节,并提出合理意见。

2 仓库概况

本文研究的某化工厂乙类仓库是单层建筑,建筑高度7.5m,建筑面积2314m?,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属于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轻钢屋面。此仓库用于存放乙类,2、5、6项物品。分为四个防火分区。

3 乙类仓库危险因素分析

3.1 储存物质的危险性分析

(1)易燃气体。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会生成预混云团,当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遇到明火将会发生爆炸,破坏力巨大。

(2)氧化性气体。如氧气、氟气,有火源的情况下,可燃物会加速燃烧,甚至有些含碳的难燃或不燃固体也会迅速燃烧。

(3)常温下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如硫化铁、褐煤等。此类物品在储存时,要密闭、不接触空气,或者采取通风散热措施,以防积热。

3.2 储存过程的危险性分析

(1)着火源控制不严。危险化学品仓库在维修、搬运、输转等过程中,应严格管制明火,并设法避免因碰撞、坠落等引发的火花。对仓库区动火维修等操作,要进行事前的安全评估,通过后,方可实施。

(2)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混存。如二硫化钠、高碘酸等遇热、还原剂、酸、碱等能分解爆炸。

(3)产品变质。危险化学品作为一种产品,是有保质期的。某些危险化学品因长时间存储未用,逐渐变质,从而发生灾害事故。

(4)仓库养护管理不善。仓库管理人员对库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建筑维修保养不力,巡防不到位,是造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5)包装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在移动、运输过程中,会出现外包装或容器破损,也有本身属于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这些都为灾害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6)违反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没有按规定分类分区存储,混堆混放的现象时常出现;将库房当成加工间,违规拆包打包;货物垒放过高,出现倒塌坠落,从而造成事故。

4 该化工厂乙类仓库消防设计评析

4.1 仓库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该化工厂乙类仓库储存乙类2、5、6项物品,耐火等级为二级,为单层仓库,总建筑面积2314m?,符合规范2800m?的要求。仓库分为四个防火分区,一、三防火分区面积为642m?,二、四防火分区面积为515m?均符合规范规定的单个防火分区面积不超过700m?。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3.3.2中要求的:仓库中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该仓库采用防爆隔墙,耐火极限大于等于4小时,符合规范要求。

4.2 仓库的防火设计

4.2.1 防火间距

该乙类仓库与北侧氨基树脂车间的间距为29.35m,符合规范要求的12m。与南侧装卸区间距为33.5m,与西侧甲类仓库(四)的间距为27.4m,与东侧甲类罐区的间距为37m,均符合规范要求。

4.2.2 消防车道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6.0.6,占地面积大于3000m?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该仓库为乙类仓库,占地面积2314m?>1500m?,故应设置环形车道。该仓库周围已设置环形车道,符合规范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6.0.9,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该仓库南北两侧宽度为10.0m,西侧宽度为6.0m,东侧宽度为8.0m,均符合规范要求的4.0m。

4.3 乙类仓库的防爆设计

该乙类库房为单层建筑,层高7.5m,长度54m,宽度42m。故仓库最大长度为54m,仓库横截面积为315m?,横截面周长为(42+7.5)×2=99m,则该仓库的长径比为:,故将库房分为两个长分别为24m和30m的计算段,其长径比

每段仓库体积:

,,查上表泄压比为0.110 m?/m?,则每段泄压面积为

根据该库房布局可知,每个开间外窗宽度和高度。防爆分区一有10个窗口,防爆分区二有12个窗口,每个窗口开窗面积为:11.7+7=19.7m?,故防爆分区一的泄压窗面积为197m?,防爆分区二的泄压面积为236.4m?。此外,防爆分区一的轻钢屋面面积为1008m?,防爆分区二的轻钢屋面面积为1260m?。均符合泄压面积要求。

5 结论

本文针对某化工厂乙类仓库的实际情况,对其储存物品的危险性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并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对该乙类仓库的总平面布局、防火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车道以及防爆设施等进行了全面评析,发现消防设计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参考文献:

第2篇:化学品仓库的规范要求范文

危化品仓储企业离居民区、公共场所多远,才能达到安全要求?是50 m还是1000 m,甚至更远?各种声音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为此,本刊记者多方求证业内人士,辨析不同标准之间的关注点,以期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标准制定 出发点不同

天津“8・12”事故发生之后,针对危化品仓储企业与居民区、公共建筑间的安全距离的依据,主要聚集在两个标准的讨论上,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距离规定为不小于50 m。甲类厂房是指使用或产生甲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的厂房,甲类物质的火灾危险性等级最高,如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等六类。

GB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中,对大型仓库(>9 000 m2)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的距离,要求至少保持1 000 m。

两者差距悬殊,危化品仓储企业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哪个标准进行设计,才更为科学及可实践?

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万古军表示,这两个标准规定的距离不同,主要是因为标准制定时考虑的重点不同。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主要考虑火灾热辐射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未考虑化学品毒性和爆炸的影响。GB18265―2000《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主要考虑危化品经营和仓储两方面,并未对“防爆炸间距”作出规定。

同理,也有许多标准涉及安全距离的要求,但关注点略有不同。如GB19041―2003《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和SY/T 6781―2010《高含硫化氢天然气净化厂公众安全防护距离》,这两个标准制定的安全防护距离,主要考虑化学物质急性毒性的影响。

SH3093―1999《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主要是为防止石油化工企业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造成污染和危害,从保护人体健康的角度,提出了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主要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提出了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卫生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关注的是正常生产条件、无组织排放物对居住区的影响,与安全距离定义的事故状态有本质的区别。

万古军认为,危化品仓储企业的安全距离,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颁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可接受风险标准》),根据生产储存化学品的具体种类、操作条件及安全防护措施,通过定量计算方法确定。

《可接受风险标准》提出了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概念,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危险源在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时,为避免事故造成防护目标处人员伤亡而设定的安全防护距离。

《可接受风险标准》将危化装置分为涉及爆炸品的、重点监管的和非重点监管3类,分别推荐了相应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爆炸品不需要借助外界提供氧,仅靠自身就可以发生瞬间整体爆炸,对外界造成危害的时间很短,并且爆炸事故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较大。因此选择最为严格的事故后果法,来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周边居民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重点监管的危化装置,在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时,既要考虑科学性又要考虑针对性,推荐选用在发达国家已被广泛应用的定量风险评价法。

非重点监管的危化装置,建议采用简单便捷的危险指数法,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性质、位置、生产类型和周围环境条件,评估和计算危化装置的危险指数,然后通过简单查表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定量分析 动态管理

对于危化品仓储企业与居民区等的安全距离,曾在美国阿莫科石油公司、英国国家石油公司、雪佛龙等多家外企担任过HSE顾问的栾兴华,也认同定量分析以得出安全距离的看法。

栾兴华称,国外对危化品仓储与公共建筑的安全距离,也实行定量风险分析的方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可接受风险标准》,为仓储化工企业量化风险的应用实践,提供了不错的指导思路。“因为化学品的种类有成千上万种,生产、储存、转运等环节是动态变化的,另外,生产企业的配方调整也比较频繁,可能会突破既有的规划及设定,存在距离上的风险。”

同时,他也提出对危化品仓储企业进行动态管理,以确保危化品的储量能够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或者将危化品进行小批量的堆垛储存,以减少对安全距离的要求。

危化品仓储企业几乎很少只存储一类化学品,往往会有许多不同性质的化学品存储在仓库中,各种化学品的最大的存储量如何得知?最好借助信息化的工具。

危化品储存超标有时也是“无奈之举”,合规的仓库实在不够用。栾兴华设想,可以开发一种工具软件,能够计算出在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的前提下,某个仓库各种危险化学品的最大储存量,并根据仓库中化学品数量的变化,计算出其他化学品可以变化的储量。“当然,这需要大量的化学品爆炸的实验数据和模拟计算来做支撑,依托大数据进行分析。”

这种思路也可以应用在仓储企业改扩建之时,根据仓库扩充后的最大储量,反推安全距离的远近。

目前国内对仓储企业的安全距离争议较大,栾兴华认为,有的新建项目的安全距离是合规的,但后来企业为了方便,可能会有局部的修改,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但有时候,就这么一改,可能就改变了场地的物理设计,增大了储存量,距离也就不符合要求了。还有一种情况是,设计单位不得不按照业主的“要求”来设计,找“合适”的标准往上靠。打球,变通形式,“请教专家”,将就较低的标准,“合理”地旁通危险因素。

第3篇:化学品仓库的规范要求范文

论文关键词:发电企业;危化品;存储管理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是一家燃煤发电企业,其正常生产所用的部分物资从属性上说,属于危险化学品(简称危化品)范畴。为加强危化品的安全运输及储存管理,我公司先后制定了《易燃易爆品管理规定》、《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移动式气瓶安全管理规定》、《公司燃油罐区火灾事故处置方案》、《氨站氨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化学危险品仓库火灾事故处置方案》等,通过这些安全管理条例和规定要求从制度上确保了危化品在运输、存储和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环保,建厂十几年来没有发生一例危化品事故。

笔者结合日常物资供应工作实践,谈谈对在用危化品的认识及储存环节如何加强危化品的管理工作。

一、燃煤发电企业的危化品

凡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化品。我公司目前使用的危化品主要有:毒害物品(如液氨、丙酮等)、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烧碱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易燃气体乙炔、氢气、助燃气体氧气等)、易燃液体(如己醇、丙酮、煤油等)。公司对危化品的危险源进行了评估,其中主要有:酸、碱、氨车的接卸,有可能发生酸碱氨的泄漏,造成伤人、水体污染、土地污染;化学试剂有害气体挥发,造成人员中毒;易燃易爆品未隔离遇火种,发生爆炸;油泄漏,造成地面污染、人员滑倒伤人、对皮肤造成伤害;氧气、乙炔使用未按规定摆放、固定、漏气,发生爆炸伤人。针对这些危险源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制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化学工作)、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化学实验室管理办法、化学药品库管理规定、化学主要危险品事故处理预案、公司危险化学品概述与防范及处理措施、化验人员和仓管人员取危化品证上岗等。

二、危化品仓储管理的一般性要求

1.设计及施工

危险品仓库的建筑、设计须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储存室或仓库的构造必须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资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灭火、防护拦坝等安全设施。任何易燃和爆炸性物资的储存都必须与相关法规相适应,不得随便存放。具体实施:对于储存的易燃液体,应建立适当的拦坝,以容纳任何溢出或泄漏;评估仓储物资在正常和异常情况下的兼容性;对于小型仓库的危险物资储存应分间、分类、分堆储存;性质相抵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资要单独储存;所有装有易燃液体的窗口都必须贴上相应的标签或标记;所有易燃、易爆压缩气体必须使用统一的标准气瓶装载,并贴有相应的标签或标记,使用中的压力气体必须做好记录(如压力、数量、存放地点等),用后的空瓶必须送回到专门地点存放,并做好标记;安装在仓库或储存室的通风、照明设备至少每月一次进行定期检查;存放易燃、易爆性物品的所有仓库都应适当加锁,以防止未经许可者进入;危险品仓库的建立必须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获得许可证;对不用的、过期或老化的危险化学品按有关规定妥善封存及处理。

2.仓库的整洁

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保持整洁,仓库内必须有统一的划线保持人行走道的畅通。所有易燃品、化学品、爆炸品必须分类,分间存放,贴有标签并在货架上排列整齐。所有装载危险物质的容器(无论是气态、液态或固态)都应处于完好的密封状态。对于有可能倾倒的气瓶、液罐等物资应采取措施妥善地安放在支架内或搁板上防止意外。如有溢出的物体应立即清除。储存危险品的仓库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装卸危险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和重压。应在大门入口及储存室内显眼处张贴“严禁明火”和“禁止吸烟”等必要的图形标志。及时消除仓库内使用过的旧布和其他可燃物料。在适当的位置标明最大库容量。

3.使用接地

若有需要,仓库应按标准使用接地装置(避雷针),接地电缆和接地状况良好,并经检测符合标准要求。对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和试验,确保其安全性,并做好记录。当将易燃液体从一个容器倒换到另一个容器时,为了防止静电荷的积累,应进行适当的接地连接。接地连接用的导线或电缆、线夹应状态良好,且正确使用。连接用的设备应放在固定的位置,并妥善保管。强调倒换过程中易燃性,安全工作程序的警告标志应张贴在工作现场。

4.容器及包装

进库的所有物资都必须在包装容器或箱上清楚标注。标注必须正确无误,对于特殊的物资除注明常规参数外,还应显示其基本特征和安全注意事项。物资应存放在适合的容器内或包装箱中。入库时应详细核对品名、规格重量、容器包装等,如发现品名、包装不合规格,容器渗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转移到安全地点处理,不得进库。除留足必需的空容器备用或换装的需要外,尽量减少容器的库存量,以降低风险。员工应有适当的培训,以便学习、了解物资标注的含义。

5.hcs大容量储罐

hcs大容量储罐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防爆裂。设计时应考虑在周边增设拦堵坝,以防止泄漏时污染周围环境或河流。正常运行或使用时应有一定的措施确保排放阀全关闭。应有合适的监控手段和设备并制订应急措施(预案)以满足意外危急时的需要。大容器储罐必须按要求加标签。

三、危化品仓储管理的一般工作程序

1.物资需用计划制订

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制订危品厂区运输路线图:其中对大宗用槽车罐车装运的酸(碱、氨)的进厂应专人专车按指定路线带路监督过磅,且设有液氨(酸、碱)车辆交接记录表,包含日期、车牌号码、带车进出厂人员签字及接卸车人员签字、交接时间、车辆的毛重、净重。装卸过程中注意使用ppe防护用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装卸。仓库严格按照公司《油品及化学品管理程序》进行收发料,危险品库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温湿度计,仓管员应每天对通风设施进行巡查,保证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在高温季节应每天检查危险品库室内温度,如危险品库室内温度高于30℃,应立即采取降温措施,并向部门领导汇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危化品仓库全面检查,主要是检查库房的照明、通风、堆放、整洁状况。库内显眼处悬挂有储存危化品的msds(物料安全技术说明书),便于仓储人员或使用人员及时了解物资的属性及采取相对应的防范措施。

2.确定公司区域范围内危化品的存放点

每月对各工作区域的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制订公司所有危化品现有的库存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储存或使用的化学品的名称、化学品类别及危险性分类、化学品数量、存放场所。同时检查各点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3.建立仓储管理系统

将储存场所要求、储存标志、储存安排与储存量、收发储存化学品、储运条件、禁配关系、信息化管理、人员培训与管理、废弃等按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同时利用仓储管理系统制订标准的工作程序。

四、加强危化品仓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基础性安全规定是保证危化品安全存储和公司员工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帽、防护服、防护眼镜和面罩、呼吸防护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相关的岗位及人员必须配备、配齐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标志:放置或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位或岗位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标志或警告牌;标明危险品的名称,注明其危险性质,如“易燃气体、有毒气体、易燃液体、氧化剂、剧、有、腐蚀品”,“防止腐蚀、防止中毒、严禁烟火”等。

排气设施:由于化验或水处理工作中常常产生有毒或易燃的气体,因此凡是有药品存放或使用的地方均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我公司的通风设施一般采用通风柜及排气扇。

冲洗设施:应在大量使用或储放酸、碱、氨等部分或岗位设置喷淋器,以便人体不慎接触药品后的冲洗;应在上述部分设置冲洗水装置(冲洗水阀、水管等),以便在发生药品泄漏或扩散的情况下有足够的冲洗用水。

消防器材:应根据储放或使用药品的化学性质及其危险性放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安全保卫:化验班或仓储班应将腐蚀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锁在专门的药品柜中,按《化学药品库管理规定》进行领用及双钥匙保管;建立完整的化学危险品台账。

应急药品:在储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位或岗位,应配设急救箱,内含急救包、云南白药、红汞、紫药水、碘酊、胶布、美宝烫伤膏、绷带、创口贴、纱布、棉花等药品或用品。

化学药品:在储放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位或岗位,应配备洗眼装置及洗眼液;同时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与性质配置低溶度的碳酸氢钠或硼酸及硫代硫酸钠溶液,作为酸碱烧伤时的应急涂洗之用。

2.不断加强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讲座

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危化品工作的员工要重点进行安全专业培训,这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危化品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措施之一。

3.模拟现场突发事故的紧急救援

以此检验相应人员执行《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的水平,提高员工的应变能力。

第4篇:化学品仓库的规范要求范文

危险品首先是一种商品、一种货物,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的定义,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随着我国物流经济与港口贸易的快速发展,以及石化、危化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港口仓储成为危险品装卸、中转的主要形式,在危险品仓储领域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由于行政因素、历史因素以及管理缺陷,港口仓储尤其是堆场成为危险品物流管理的薄弱环节,极易引发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人身、社会、生态,甚至是政治损失与影响。天津港“8.12”危险品爆炸事故就是由危险品集装箱堆垛燃烧爆炸引起,目前已造成165人死亡,8人失联,直接经济损失700亿元,再一次为我国港口危险品仓储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

2我国港口危险品仓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行政审批多头,安全标准多样

因为危险品仓储的专业性、危险性,国家对危险品仓储的监管力度远远高于其他货物仓储。但总体上,我国危险品仓储监管仍比较混乱,尤其是在港口危险品仓储方面,存在行政管理多头、安全标准多样的问题。

(1)审批多头。为规范危险品管理,国务院在2011年新修订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_步明确了安监、消防、公安、质检、环保、交通、卫生、工商等各行政部门的职责,港口危险品还涉及海事和海关部门,要求共同做好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造成了多头审批、各自为政、层次繁多、程序复杂的审批局面,不仅增加了企业管理成本,也给审批环节留出了寻租空间。以天津港肇事单位瑞海国际(以下简称瑞海)为例,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律)港经证(ZC-543-03)号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都是由天津市交通委(以下简称交委行政审批局审批,而天津市交委的港口审批部门与天津港在2003年以前还是同一家行政单位(天津港务局。由于经营权审批主体和权力的不唯让瑞海钻了政策的空子。

(2)标准多样。多个监管部门的多种规章和标准,不仅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而且留给企业“钻空子”的空间。比如危险品仓储用地,企业虽然按照安监部门的要求间距建设了仓库,可国土资源部门认为该间距会浪费土地资源。在应急演练方面,安监部门要求企业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但是演练中灭火泡沫液无法回收,当地海事部门会因水体污染对应急演练持反对态度。我国行业安全标准由不同的政府部门负责,彼此缺乏统筹和沟通,存在标准重复、标准矛盾的现象。而且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安全标准体系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空白也还很多。

2.2政企不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2003年11月15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港务局实行政企分开,行政职能转交天津市交委,天津港务局转制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据目前公开报道的资料,天津港规建部批复了瑞海的规划建设,而天津港规建部为天津港集团的下属部门,属于企业体系。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审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规章委托的组织,而不是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企业显然属于经营性法人,像天津港这种行政事业单位转制为国企之后,从法律上来讲是不具备行政审批权的,其对瑞海规划建设的审批就属于违法审批。天津市规划、建设和环保等政府部门才拥有对瑞海公司的行政审批权。

2.3企业唯利是图,违规作业

经调查,瑞海的危险品在存放等多个环节,都有违规之处。瑞海仓库存放规划显示,氰化钠可存放量为24t而据媒体报道,爆炸现场被证明有700t氰化钠。2013年5月4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批复中,允许瑞海的区域作业范围是集装箱货场重箱区、面积1.8万m2,用来存放危险品,中转仓库为3117.81m2,允许用来存放烧碱。而熟悉瑞海的工作人物流技术2015年第34卷11月刊(下半月)津市交管局批复的危险品存储位置-集装箱货场重箱区。

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都将受到相应处罚。而调查发现瑞海存储的全是出口的危险品,且集装箱是露天存放的,也没有分类规划危险品存放区域。

根据安监总局下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单一品种存放量不能超过500kg,总质量不能超过2t。而瑞海危险品堆垛之间的距离在0.4m至0.5m,—次装箱的危险品重量在6至30t。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危险品的仓储场所要求大中型仓库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工矿企业等的距离应在1000im以上。瑞海严重违反这条红线,与最近的小区不足600m,且该小区建成在前。

2.4监督部门失管失查,放松或放弃监管

天津市交委作为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负有审批、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

天津市安监局和滨海新区安监局作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险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作为辖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负有审批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

天津新港海关有关责任人员在危险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其违法从事危险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天津港集团)公司作为港区企业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疏于管理,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

2.5基础设施落后,技防水平滞后

以瑞海国际为例,我国港口危险品仓储由于周转时间快、便于装卸等原因,多采取露天堆场和简单仓库,出于成本的考虑,绝大部分没有自动化监测、报警、灭火系统,更不用说建立信息系统。从目前披露的细节来看,瑞海国际爆炸事件在起火阶段是人工报警,而当值班人员发现火情时火势已经蔓延,错过了最佳的处置时机。

另一方面,救援方迟迟得不到危险品的种类、位置、数量等信息,虽然主要是因为企业管理混乱、违规作业,但另一层面也暴露了企业信息系统数据存档与容灾能力的不足,尤其是与海关、安监等监督部分的数据备份与共享没有建立,滞后了救援,也影响了事故调查。

3加强港口危险品仓储管理的主要措施

3.1理顺行政管理渠道,规范安全标准和审批环节

(1)建立全国统一的危险品仓储营运许可制度。审批主体必须是国家行政机构和法律规定的履行审批权力的组织,各审批主体之间审批职能明晰,审批权限唯一。在统一审批条件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安监、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的联合审批。

(2)整体统筹,片区化、集中化。大中城市和人口密集区的港口危险品仓储审批应片区化、集中化,由市政规划部门与港口管理部门根据城市功能区划与港口发展规划整体统筹,最大限度避免低事故伤亡和生态危机。

(3)统一设立监管标准。各管理和监督部门负责出台本部门的建设及监管标准,加强协调与沟通,标准之间不能交叉,不能矛盾。同时,借鉴国际成熟经验,使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详尽,切实规范行业建设、生产、管理、运营的方方面面,做到无死角、全覆盖。

(4)严格准入门槛。建立企业资质审核与考评制度,将企业收入、诚信、纳税、环保、人员素质等纳入审核范围,对于不达标企业不予准入或续签。

3.2政企业分开,绝对杜绝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沿海港多由当地港务局改制而来,原本履行行政管理与审批职能,现在履行企业职能。因改制时间不长以及专业封闭、连带关系复杂等特点,很多港口还保留着部分行政管理与审批职能,政企没有完全分开,这就客观上存在着自我审批、甚至形成“独立王国”的风险。必须坚决剥离港口的行政审批职能,港口内企业的危险品仓储建设审批全部由交委、安监等行政部门审批,港口作为经营性实体和法人只负责管理、经营。

3.3强化企业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是危险品仓储企业的立身之本、经营之道,也是重大社会责任。

(1)建立严格完善的管理制度。为保证危险品仓储的安全,企业需要依据危险品管理的法律和规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所储存的危险品的特性,制定严格的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具体落实到责任人,严格履行登记、备案、报告的法律和行政义务。

(2)严格出入库制度。危险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核查品名、标识,检查包装,清点数目,细致地做好登记,重点危险品要实行双人收发制度。危险品出库时,仓库管理人员除要认真核对品名、标识、数目外,还要认真登记提货人,详细记录危险品的流向。

(3)严格货位和堆垛秩序。危险品的储存方式、数量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选择合适的存放位置,妥善安排相应的通风、遮阳、防水、防湿、温控条件,根据危险品的性质和包装合理确定堆放垛型和垛的大小,要有合理的间距,消防器材和配电箱周围禁止堆货或放置其它物品。

(4)规范装卸作业流程。在保管和装卸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合理选用装卸器具,对包装不符合作业要求的要妥善处理、再行作业。保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危险品品种、数量和相关设施,及时清扫库场,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严格限制闲杂人员进库。

(5)建立应急预案。当危险品库遇到紧急情况时,要有处置预案,包括汇报情况、现场紧急处理、人员疏散、封锁现场、人员分工等。应急处理指挥人员要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3.4明确监管部门职责,提高监管水平

(1)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杜绝交叉、重复,同时完善监管规范,纵向到边、横向到底,扭转执法不严、监督不到位的局面。

(2明确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应该为域内企业负总责,要让地方政府感受到监管责任与压力,担当起维护社会利益和人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

(3)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善于调动社会各方力量,让安全监管更“接地气”

(4)加大企业违规成本。“谁审批、谁负责”由监督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处罚程度要远远大于违规收益,从而使企业不敢违规、不愿违规。

(5)调动企业责任。政府应大力推动和倡导可持续发展战略。牵引社会、企业、自然环境三者互利互促,给予优秀仓储企业、绿色仓储企业政策优惠和财政减免,从而现实企业利益、社会利益、生态利益良性互动,使企业自觉自愿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5引入高新技术,加强技防能力

目前,信息技术尤其是物联网、大数据、云存储技术迅猛发展,可以更好地为危险品仓储的发展保驾护航。

(1)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为危险品货物安装电子标签,存储有危险品的存放位置、库存数量、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时间、危险品化学性质、化学成分、存储方式和要求、安全运输注意事项、突发事件处置方法等,同时通过与企业局域网建联的手持式无线数据读取仪,将危险品性质和紧急事故应对方法等信息传输到企业管理数据库中,管理者对信息进行统计、分类,以便迅速了解该危险品的数量、存放位置、存储状态等信息。通过手持式无线数据读取仪对货物进行扫描,实时查询危险品货物库存情况,通过管理系统和危险品的性质,对其进行分区管理,同时利用手持式无线数据读取仪定期对仓库危险品进行全面盘点,分析和掌握库存危险品动态。

(2)防灾报警系统。通过信息系统了解危险品的生产时间、有效期限、产品标准等信息,一旦发现环境条件不符合安全存放标准,系统会自动报警干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各种温湿度、声光、烟雾、空气成分等传感器,实时掌握库区各种技术参数,一旦有指标超出警戒值,便会自动报警,并实施干预。

关监管部门的信息系统相联并同步更新数据。比如,海关能实时掌握企业的报关数据及出入库数据,消防能实时掌握企业的火情、视频数据,交委实时掌握企业危险品存储和出入库数据,等等。这一方面避免了企业违规报关、违规操作,同时也为应急救援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数据备份是指建立危险品仓储企业“黑匣子”,采取云存储的方式将关键数据实时备份在异地数据库或监督部门数据库,在重大事故发生后仍能记录和还原事故经过及关键企业数据,方便救援和调查。

第5篇:化学品仓库的规范要求范文

    众所周知,剧毒化学品是极其危险的物品,若管理不善,极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东莞市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不设县的地级市,随着科技进步、IT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装饰品的要求越来越讲究,既求质量又求美观,所以东莞市电镀等行业使用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银钾、氰化锌、氰化亚铜等氰化物的企业多达160多家,氰化物市场很大,而且又比较分散。氰化物的自身特点和东莞市氰化物需用量大、使用单位分散这一情况,决定了东莞市剧毒化学品的管理任务既十分重要又十分繁重。因此,我们公司对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经营,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坚持依法经营,严格管理。

    一、市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剧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

    市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一直认真坚持严格依法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1987年以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1987年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后,认真贯彻执行该《条例》和国家及省有关部门根据该《条例》制定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方针以来,东莞市经济迅猛发展,剧毒化学品的需用量不断增多,其经营管理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1997年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物资总公司关于加强我市剧毒化学物品管理的报告的通知》(东府办[1997]42号)中规定,从整顿剧毒化学品市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行为入手,规范了市场秩序。《通知》明确规定,公安部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储存实施监督管理,并核发许可证;市物资总公司属下的化建公司负责统一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从而剧毒化学品市场得到净化;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市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新的《条例》和配套规章,使市场经济条件下剧毒化学品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在严格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法规的同时,省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府、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常对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指导,组织省、市一些重点经营公司交流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经验。省公安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定剧毒化学品实行属地管理、供应,大大加强了市公安局、各分局、派出所的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到严格管理,保证需要,确保安全。

    二、我公司的经营、配送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我公司经营剧毒化学品的指导思想是,既考虑企业效益,更注重社会效益,既要保证生产建设需要,更要确保社会安全。我们的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我公司在市政府、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物资总公司的领导、指导、帮助、支持下,对剧毒化学品的经营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即使在七、八十年代经营其他化工建材物资效益可观而经营剧毒化学品具有一定危险性、需要具备专用流通设施、经营成本较高的情况下,我们也从未放松对剧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

    (二)遵纪守法。我们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经营,一直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特别是在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我市某些单位受利益驱使不按规定经营剧毒化学品的形势下,我们除按正常渠道向有关方面反映非法经营行为的同时,并未单纯为追求经济效益所动,仍然按规定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经营。

    为了准确掌握、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十分注重学习,不断提高剧毒化学品经营管理人员素质。一是组织职工学习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特别是去年国务院以第344号令公布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后,我们考虑到这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重要法规,所以我们对这部《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学习给予了特别的重视;二是学习省、市的有关规定;三是学习有关剧毒化学品运输、储存等知识,尤其是对具体业务人员,坚持进行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准上岗,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在具体经营活动中,坚持执行《条例》和省、市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我们自身进货,坚持向公安部门申报,经批准后从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货;我们销售剧毒化学品,严格凭合法购买证销售,凡没有剧毒化学品购买证的,无论是谁、无论出什么价格,一律不销售。

    我们除自身遵纪守法外,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均按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汇报。

    (三)建章立制。为了严格、准确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把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公司内设立了剧毒化学品营销公司,专门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经营;建立了健全的购买、销售、储存、保管、进出库、运输、押运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完善设施。公司投资建设了规范的剧毒化学品仓库二座,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可储存剧毒化学品100吨;仓库落实了“三防”(人防、技防、犬防)措施;配有通讯设备;购置配送民爆器材和剧毒化学品专用运输车16台;管理部门购置了微机,经营管理数据输入微机,既建立起了用户档案、经营管理档案,又可逐步实行现代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锐意改革,搞好服务。我们在严格依法经营的同时,积极推行现代营销方式,大力开展配送制,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我们的做法是:

    1、开展调查研究。凡经公安部门认可的合法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我们对其均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市剧毒化学品需用企业及其所需品种、数量等基本情况,为合理组织资源、保证供应、开展配送服务业务提供依据。

    2、建立用户档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用户档案。档案中载明用户名称、地点、法人姓名、需用的品种、数量、用途、质量要求、供货时间进度,以及用户确定的联系人和负责人等基本情况。

    3、积极组织货源。根据本市对剧毒化学品的需要,积极联系确定供货渠道,组织货源。一是进货前,先向公安局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证、运输证,经批准后,凭证购买、凭证组织运输。二是坚持向合法的且产品质量好、有信誉的供应商(生产或者经营企业)进货,建立购销关系。

    4、按规定依法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开展配送服务业务。一是严格查验购买者是否是我市合法用户。二是严格查验购买者是否持有公安局核发的购买证。非本市合法用户或者未办理购买证的,一律不向其销售剧毒化学品。三是购买证查验无误后,按购买证所列品种、数量,办理购销手续。四是用户办妥购买手续后,我们公司用专用运输车并配备押运员,将用户购买的剧毒化学品送到用户单位,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只要用户办妥购买手续,他们什么时候需要,我们就什么时候送货,做到不刁难、不拖延、不影响用户使用。五是每次配送均记录在案,详细记载购买单位名称、购买人姓名、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用途等资料,并妥善保管。

    5、搞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我们除了在售前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用户基本情况和剧毒化学品使用特点,售中开展配送服务外,无论用户售前、售中和售后提出什么问题,我们都随时予以受理。凡我们能解决的,认真予以解决;我们不能解决的,向有关方面反映、汇报,求得解决。如用户提出所购剧毒化学品有数量、质量问题,我们及时与其核对或者找供应商协商解决。同时,我们还根据用户档案所载资料,发现个别单位某种剧毒化学品用量减少,就进行认真调查了解,如有私自购买剧毒化学品行为,及时报告公安局严肃处理。

    剧毒化学品实行配送制,即根据用户需要,按时、按质、按品种、按数量将剧毒化学品配送到使用现场,不仅仅是营销方式的改革,使流通走向现代化,而且对于剧毒化学品这一危险物品来讲,还具有确保安全的重要意义,其好处主要有:一是方便用户。用户需要的剧毒化学品,由我公司配送到使用现场,可以免除用户自行采购之辛劳。二是降低用户使用成本。用户自行采购所需的剧毒化学品,需配备采购员、押运员、购置专用运输车辆、建设专用仓库等等,而由我公司配送供应,用户则可以节省这方面的开支。三是确保安全。主要体现在:第一,剧毒化学品统一保管、统一配送供应,大大减少剧毒化学品存放点和接触剧毒化学品人员,可以有效防止流失;第二,我市有160多家剧毒化学品用户,面广、点多、分散,各家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条件不一定完全符合规范,而我公司的仓库是按规范建设的,并按规范进行管理,可以保证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万无一失;第三,我公司的业务人员经过专门培训,了解和掌握剧毒化学品相关知识,可以保证管理、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完全到位。

    (六)接受指导。我们在工作中,始终紧紧依靠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市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指导、支持,经常向他们请示汇报,接受他们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如岗位培训、检查工作、查处违规行为等等。

    三、几点体会

    (一)国务院以第344号令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经贸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一系列配套规章,是我们从事剧毒化学品经营的法律保证。虽然我公司长期以来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经营,始终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但过去的一些法规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不能完全规范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在公布的《条例》和配套规章,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规,则从法律、法规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使我们从事的剧毒化学品经营业务,既可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又能做到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二)市政府和省、市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指导、支持,是我们从事剧毒化学品经营的组织保证。市政府和省、市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严格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十分重视,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支持。他们除了按规定开具使用证、购买证、运输证外,对我们的工作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组织用户和我公司进行经验交流,这不仅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管理水平,而且也密切了危险化学品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和用户、经验企业的关系,加强了相互间的合作与配合。他们严格执法,对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违规者予以严肃处理,从而增强了我们依法经营的信心。

    (三)危险化学品由属地统一管理、供应,实行专营,并大力推行配送制,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第一,本地需要的危险化学品,由本地企业经营,既可使管理部门准确掌握危险化学品的流向,又可堵塞外地和走私物品非法流入;第二,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专营,而非多家经营,便于政府及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企业的指导、监督、检查,也就是说管理部门只要把专营企业管好、管住,危险化学品的市场就可净化,非法经营行为即可杜绝;第三,在专营的基础上推行配送制这一现代营销方式,既方便了用户又确保了安全。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是经营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危险化学品是一种特殊商品,经营这种商品的企业,既要考虑本企业效益,更要考虑社会效益和安全,否则,一旦出了问题,不仅危害社会,而且企业本身也要受到损失。因此,经营企业在核算本企业效益的同时,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这样,才能得到领导部门的支持和用户的信任。我们在经营剧毒化学品中,始终十分注重确保安全和提高服务水平。如我们开展的配送制,既可确保安全又可方便用户,而我们向用户提供配送服务,坚持合理收费、合理盈利,因此,深得领导部门的赞许和用户的欢迎。

    四、几点建议

    (一)国务院第344号令公布后,国家有关部门随之公布和印发了一系列配套规章,使之市场经济体制下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我们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有力法律武器,我们一定认真地、不折不扣地执行。但规定中涉及的管理部门很多,这些部门按各自的职权各管一段,在具体执行中难免出现职能交叉,甚至出现某些矛盾。我们希望国家尽快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确定一协调机构(单位),一旦出现某些矛盾时,由该机构(单位)予以协调。

    (二)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危险化学品属地管理、实行专营、大力推行配送制的经验。我市实行民爆器材和剧毒化学品的专营、推行配送制的做法是成功的,其他地区也总结出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对加强安全管理、方便用户、提高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均为有利。我们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总结推广这一经验,以加强和明确管理部门、经营企业的责任,使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依法走上规范化轨道。

    (三)我市公安部门多年来对民爆器材使用单位的涉爆人员进行培训并核发上岗证的做法,效果很好。建议对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也应进行培训,对培训合格者核发上岗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6篇:化学品仓库的规范要求范文

危险品物流特点

危险品物流有其自身特点,江永铭总经理介绍到:“对危险品物流公司来说,安全是第一位重要的。危险品仓库的特点是面积都很小。我们国家规定,甲类危险品仓库面积不可以超过400平方米,乙类不可以超过1500平方米,危险级别更低的产品,仓库面积可以更大。我们公司只运营甲类危险品的仓储业务,因此我们公司的仓库面积都是在250平方米以下。危险品仓库从外观看非常简单。但是建筑有其自身特点,例如墙体十分坚固,防止爆炸后出现破损,万一发生爆炸,冲击波会冲破屋顶能量,而墙体不会有损失,这样能够最大程度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此外,危险品仓库的地下部分设计要求非常高,也相对复杂,涉及万一发生泄漏,泄漏的液体如何处理,流向哪里等问题。危险品仓库国内一般要求只能有一层,危险品仓库要能很好处理雨水、污水等。有些仓库存储危险品气体,还要求仓库能够仓库有吸毒除尘装置。

公司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培训。各个环节的操作人员都要有相关的资质,都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和危险化学品操作证。所有危险品仓库都需要防爆、防泄漏、防震动(地震)。这些要求构成了危化品货物仓储的保护体系。

对危险品物流运输车辆的要求也一样严格。对牵引车辆马力、行驶速度国家都有规定。行业规定: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高速上最高也不能高于80公里/小时,一般道路不能高于60公里/小时。并且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都要必须装有GPS,且与国家监管部门联网,出现任何违规操作或超速时,都会被即时发现并警告。”

行业发展状况

对于中国危险品物流行业的发展历程,江永铭经理说:“从某方面来说,日陆见证了中国危险品物流市场从无到有的过程。以我们公司的创建及发展为例,外高桥是中国第一家保税区,其早期就人驻了很多外资企业;一些外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都需要一定的危险品材料,没有这些材料,就无法开展生产,故对危险品物流服务有很大需求。例如化学企业、微电子企业等等。但是当时中国国内没有成熟的危险品物流服务企业。对于危险品物流服务缺失的顾虑,曾一度影响了外资企业对于外高桥保税区的投资,成为制约中国第一家保税区发展的瓶颈之一。株式会社日陆当时已是世界知名危险品物流企业,通过中国政府部门(交通部)与日本相关政府部门(海上保安厅)牵线,外高桥保税区引入了日陆这家企业。2002年9月设立上海日陆外联发有限公司,2004年正式运作,主要开展危险品物流仓储服务。2005年又成立了上海日陆北方物流有限公司,这家公司主要负责危险品物流运输业务。如今株式会社日陆又在洋山港设立了公司。”

江永铭总经理骄傲地表示,株式会社日陆(NRS)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上海日陆外联发物流有限公司”,旨在上海建立一个能够安全储存和分拨化学危险品的仓库,以确保保税区危险化学品的顺畅流通。该仓库依靠日陆(NRS)60年的丰富经验和最先进的化学危险品储运的专业技术,同时得到上海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指导,是一个既符合中国法规规定,又达到国际标准的门类齐全的化学危险品的保税仓库。

对于此行业的竞争格局,江经理也有着清晰的认识。他说:

“危险品物流行业进入门槛比较高,有一定的技术壁垒,因此危险品物流行业的市场发展还是比较稳定的。国内的危险品物流行业处于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之前的规则和标准,大部分都是向先进国家学习的,由于日陆在全世界有了60年的运营经验,经验丰富。在这方面,日陆有很大的优势,因此在行业发展初期我们公司是一家独大。随着技术普及技术进步加快,现在国内其他公司发展也很快。如今,随着国内危险品物流企业迅速成长起来,我们和国内一些企业也逐渐建立起合作关系。

日陆的竞争优势

江永铭经理对日陆公司的特点和竞争优势做了详细的介绍,他说:

“日陆的优势体现在设施建设、管理经验、精良的技术设备(ISOTANK等各种危化品装载容器)、和训练有素的员工之上。

从公司的设施建设来说,上海日陆外联发物流有限公司仓库土地面积11867平方米,其中有危险品仓库2栋,办公室2栋。危险品仓库面积284平方米,其中一般危险品仓库2196平方米,温度管理仓库244平方米(温度管理要求夏季15-25度,冬季5-15度);特殊气体仓库406平方米。

危险品仓库和特殊气体仓库配备有:最新式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二氧化碳自动灭火装置、可燃气体探测及报警装置、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有毒气体泄漏中和装置。装卸机械有:电瓶式防爆叉车和柴油叉车等。该仓库除爆炸物质和物品、裂变性的物质以外,可以存放各种类的危险品,包括高压气体。具体来说,该仓库可以保管的危险品种类有:2类(气体),3类(易燃液体),4.1类(易燃固体),4.2类(易自燃物质),4.3类(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5类(氧化剂物质),6类(有毒物质),8类(腐蚀性物质),9类(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

从管理标准来说,日陆公司最大的特点和优势在于,作为国际性的专业危险品物流公司,日陆在全世界66个国家有分支机构。因此,客户大部分都是外资企业。他们对安全的要求很高。他们对所选择的物流服务商的要求也很高,这些企业有自己的安全考核规范,这些规范规定往往比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还要高很多。日陆的优势就是,长期从事此行业,在世界各地都有业务,所以对于各种规范和标准都十分了解,我们都是按照最高和最严格的标准来执行的。这也造成,我们的业务目标只是针对危险品物流行业的高端市场。因为成本高,报价也高。所以正常的危险品物流的报价应该是普通货物物流价格的5倍以上。

在管理上,日陆公司承袭了日本公司严格的安全管理方法,以运输为例,如每次发车前车辆的检查、驾驶员身体状况确认、面对面点呼等是必不可少的。另外,为了限制超速行驶和急刹车等情况的发生,车辆根据情况需要同时安装了行驶记录仪,分别对每位驾驶员进行指导和管理。

危险品的运输要求同时要有驾驶员和押运员,且驾驶员和押运员都需持有从业资格证书,其作业方法和服务态度等均接受过严格的培训。

从行业运营经验来说,日陆公司有60余年的运营经验,对于各种危险品货物物流的处理流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有效操作规范。这是很多其他企业无法短期学习到并超越我们的理由。

管理对于危险品物流企业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想到不一定能够做到,我们致力于通过技术手段和制度手段达成管理目的。

从制度角度讲,我们这类企业的管理某种程度上类似于军事化管理。因为危险品货物如果出了事故,损失和损害是非常大的。很多安全管理的规定,操作流程规定,是十分严格的,甚至看起来有些不近人情,但是必须这样操作,这是安全的保障。

出了事故,应急处理十分重要。我们十分重视这个工作。每周都会做事故预想,定期安排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对于正常的操作流程,我们也长期、经常进行演练,让员工时刻按照正确流程来操作,并且形成习惯。我们希望训练职工的各类操作都能形成正确习惯。

从设备和技术角度来讲,我们对物流设备要求也很高。对于物流设备的采购都有固定的渠道,采购客户都是长期合作的,国外产品居多,就是为了保证品质,保证安全。例如排毒、吸毒、除尘装置等,防爆空调等。危险品物流仓库最重要的还是各种感应探头,我们要存储多少种货物,就要有多少种特定的探头,这些探头的价格都非常昂贵,并且还需要厂商定期维护,以保证感应器始终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我们公司配备的车辆,可以运输危险品货物(易燃性、有毒性、腐蚀性、高压气体等)、一般普通货物、需要温度管控的货物。另外,公司还配有经海关认证的保税运输车辆,公司对车辆保持高密度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使用。在与客户合作方面,公司也尽力满足客户需求。另外,利用ISO罐箱进行从事运输是我们的特点:ISO罐箱可采用船运、铁路、公路等各种运输方式的复杂运输,更适合长距离的运输;因为ISO罐箱四周有框架,即使翻到,也不会像槽罐车那样发生泄漏。

公司对运输车辆建立有完善的跟踪监控管理。车辆装载CPS定位系统,随时可以确认车辆所在位置,国内交通状况、道路运输状况发生问题时,能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客户。我们强调通过大数据管理,大数据包括GPS数据、行车记录仪等各种监控数据。通过各种数据及时反映危险品物流操作是否正常。

作为专业的危险品物流企业,日陆公司开发的各种标准集装罐,已成为公司的拳头产品之一。集装罐适合各种运输方式,能够存储运输的产品类别也非常广泛。现在,我们每个月都会有50-60个罐子的生产订单,我们会把这种设备租赁或销售其他物流企业使用。

从人才培养角度来讲,危险品物流企业中的人才是十分宝贵的,对技术要求比较高,比较严格。首先,我们每年都会在全国比较好的理工大学、海事大学招聘优秀学生,然后还需要通过我们公司严格的培训,才能够上岗操作。这个行业,对于理论基础和实操经验的要求都很高。我们的员工基本都是只进不出。偶尔有离职员工,到了其他公司都很受重视。因为培养一个合格的危险品物流操作的员工是十分难得的,周期长,成本高。”

对行业期待

第7篇:化学品仓库的规范要求范文

各单位:

按照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决根本问题消除根本隐患专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XXX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开展涉爆粉尘专项整治

粉尘颗粒物浓度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排放标准的,应规范设置环保除尘系统,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进行消防审核验收,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对标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按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工序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互联互通、控爆措施、落后工艺、除尘方式、火花探测、粉尘清扫等6项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务实“精准销号”,销号率100%。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加强有限空间作业资质管理、风险辨识管控、安全警示标识、危险作业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严禁盲目施救。

(三)开展燃爆毒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厂房和装置、库房、储罐(区)等场所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未经规划许可批准、违规搭建的用于储存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依法拆除。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危化品作业检维修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应急救援等规定,强化临时作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溯源管理、储存仓库、安全距离、“两重点一重大”、防火防爆防中毒、监测监控、禁配物质混放混存、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中毒事故。

二、活动要求

(一)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各单位根据对应专项,按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表(附件1),对照各类专项检查表(附件2-4)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并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整改措施一览表(附件5)在11月26日下班前报XXXXXX统一汇总。

(二)督查验证(2021年11月27日—30日)。由XXXX将收集的隐患上报表分发给XXXXX各区域督办人员,由督办人员对各自管辖作业区和协力单位进行自查情况实施验证,验证有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

(三)各区域督办人员将验证后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整改措施一览表(附件5)报XXXXX统一汇总后在2021年11月30日报XXXXXXX。

第8篇:化学品仓库的规范要求范文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除患能力;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装置和设施以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

(二)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活动,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整改率达98%以上;重大隐患全部得到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二、排查范围

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对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带仓储经营单位(含加油站),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环节。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以及审查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

2、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符合性;项目的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竣工验收情况。

3、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完善和投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

4、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起重、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和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5、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6、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技术负责人等现场带班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7、企业厂区内外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8、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情况。

9、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是否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和操作规程、工艺技术管理、巡回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10、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取证情况;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11、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可操作性以及演练情况,应急器材配备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环节。

重点是储存有毒(特别是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涉及使用氯、氨等被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企业,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

1、安全监控仪表完善、完好和投用情况;特别高、低液位报警联锁仪表的完好和投用情况;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液体储罐防超温超压、防串料跑料、防雷、防汛、防倒塌措施的落实情况。

3、仪表、安全附件检验情况;是否存在超储现象。

4、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

5、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外部安全距离。

6、消防设施、应急器材的配备和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

重点是供氧站和加油站。

1、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许可经营范围;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符合性;“一书一签”(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及落实情况;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埋地油罐、充装车辆等的设备、仪表、安全附件、报警系统检验情况;防渗漏、防上浮、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装卸软管水压试验情况;毒介质洗消装置配备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站内外安全距离情况。

(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是否到合法的生产企业进货。

2、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产品流向登记。

3、仓库电气、防雷、防静电和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其他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

5、仓库是否超量存储、是否有A级和C级产品混存情况。

6、门市经营部是否存有实物的烟花爆竹情况。

7、是否有值班记录。

(五)烟花爆竹零售企业。

1、是否购销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2、是否违规违法存储烟花爆竹。

3、是否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

4、是否配备消防器材。

5、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六)职业卫生工作。

1、查用人单位是否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专人管理(见文件)。

2、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3、查用人单位是否进行网上申报。

4、查用人单位是否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

5、查用人单位是否进行了职业卫生专项培训,主要负责人及分管人(见培训证书)。

6、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健康体检档案。

7、查用人单位主要作业场所,是否进行了有害、有毒物品公告及警示。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6月20日至7月5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立即对本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二)检查督导阶段(2013年7月5日-2013年8月26日)。我局将对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县安委办将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整改验收阶段(2013年8月26-2013年9月26日)。我局将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并做好市、县相关部门单位对本辖区的巡检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全面总结近年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验,针对当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使各项工作措施更符合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特别要结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以本次隐患排查整治为契机,建立健全制度,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9篇:化学品仓库的规范要求范文

天津市是我国近代重要的化工基地,辖区内化工企业众多,布局分散,政府安全监管难度较大。隐藏在居民区的危化品经营网点一度遍布市区各个角落,违规储存带来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社会的公共安全。因此,天津一商集团投资兴建了天津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简称“危化品市场”),与政府安监部门一道承担起安全职责,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集中进市场统一管理,有效地减少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分散经营的风险隐患。在工信部2011年8月召开的全国两化融合促进安全生产重点项目推进会上,天津危化品市场作为天津市唯一入选的企业,被命名为全国安全生产经营示范企业。

“天津模式”

2006年9月成立的天津危化品市场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由天津市安监局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 旨在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减少和消除危险化学品分散交易造成的安全隐患。按照《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天津市所有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都必须集中在危化品市场进行交易。

作为我国北方化工商品交易第一平台的天津危化品市场,自成立5年来,通过构筑一个中心(物流中心)、一个平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3个市场(实体交易市场)的格局,延伸化工产业发展链条,拓宽多元化配套服务。2011年天津危化品市场实现交易额120多亿元,不仅成为华北地区配套功能最完善、集聚效应最强劲、开发成效最显著的化工专业交易市场,而且其创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模式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称为“天津模式”,在全国范围广泛推广。

天津危化品市场也是目前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交易的唯一合法市场,拥有市区(河北区)、天津港保税区和滨海新区大港3大实体交易市场,总营业面积达到1.2万m2,交易席位528间,交易会员达到500多个。3大实体市场中,市区(河北区)主市场以天津市内6区危化品经营企业为主,入驻商户将近300户;滨海新区大港市场依托大港油田石化基地的优势,入驻商户以大港、津南及周边地区生产、经营企业为主,大约150多户;天津港保税区市场依托保税区进出口的政策优势和便利条件,以国内外进出口化工企业为主,入驻商户约100户。

安全储存和规范配送

天津危化品市场经过5年的不断创新与实践,完善了集中交易、连接产销、安全储存、规范配送、政策咨询、企业规划、媒体推介、法律支持、信息传动、融资服务等10大功能。独创专业化工市场一站式服务模式,受到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察组、国家安监总局、天津市常务副市长杨栋梁等领导的肯定,被称为全国同类市场的典范。

集中交易

天津危化品市场协同天津市安监局,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申请经营资质时就集中到市场内统一经营、监管。集中管理为政府安全监管创造了有利条件,促进危化品企业的经营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链接产销

天津危化品市场通过3大实体市场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把危化品经营企业与渤化集团、化轻公司、泰达蓝盾、科迈化工等国内知名的大型生产企业合作对接,为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搭建了产销桥梁,促进化工行业的安全、合理发展。

安全储存

天津危化品市场经营的产品包括有、腐蚀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危险化学品以及有机无机化工原料、染料、颜料、涂料、胶黏剂、塑料、橡胶原料及辅料、电镀原料及辅料、医药及农用化学品原料、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化学试剂、化学助剂等多种化工商品。针对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要求不同的情况,天津危化品市场整合社会资源,筛选具有危险化学品专业储存资质的全程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和张贵庄储运分公司作为危化品储存仓库,严格按照产品属性分类储存,大大减少了社会危险源。

规范配送

危险化学品不仅要保证储存安全,运输安全也必不可少。天津危化品市场组建具有行业资质的专业运输队伍负责危化品的集中配送,为企业降低运输成本和经营风险。天津危化品市场还建有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专业物流中心,重点完善“安全储存、规范配送”功能,使市场内危险品经营、管理、仓储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实现统一、集中配送,确保危化品的运输安全。

政策咨询

天津危化品市场定期邀请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等管理部门为市场内的经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解答企业在实际中遇到的困惑。为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引导企业走上自我约束、相互监督、携手共进的自律性管理轨道,天津危化品市场于2009年成立了天津市危险化学品流通协会(简称“协会”),入会会员达到100多家企业。协会一方面配合安监等部门解答商户在经营中遇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配送等各项法规、政策及专业问题,另一方面还协助有关部门对经营企业进行资质培训考核等工作。此外,协会定期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国内外化工专业展会、化工新产品推介会、行情信息通报会、监管政策解读会等,每年评选“天津危险化学品流通行业十佳企业”并颁发证书,树立行业典范,对有效提升天津危化品流通行业整体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信息传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