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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地报告其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状况,严禁弄虚作假。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电信运营业事故包括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一、重大事故是指符合如下条款所列情况之一的事故:
(一)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死亡3人/次以上或重伤5人/次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
(二)一条或多条国际光(电)缆中断事故;
(三)一个或多个卫星转发器通信连续中断超过60分钟;
(四)不同电信运营者的网间通信全阻超过60分钟;
(五)长途通信一个方向全阻超过60分钟;
(六)固定电话通信阻断超过10万户×小时;
(七)移动电话通信阻断超过10万户×小时;
(八)因特网业务中电话拨号业务阻断影响超过1万户×小时,专线业务阻断超过500端口×小时;
(九)党政军重要机关、与国计民生和社会安定直接有关的重要企事业单位及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等相关通信阻断;
(十)其它需及时报告的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符合如下条款所列情况之一的事故:
(一)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死亡1人/次以上、2人/次以下或重伤2人/次以上、4人/次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
(二)一条或多条省际、省内干线光(电)缆中断;
(三)不同电信运营者的网间通信全阻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
(四)长途通信一个方向全阻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
(五)固定电话通信阻断5万户×小时以上、10万户×小时以下;
(六)移动电话通信阻断5万户×小时以上、10万户×小时以下;
(七)因特网业务中电话拨号业务阻断影响5千户×小时以上、1万户×小时以下,专线业务阻断250端口×小时以上、500端口×小时以下;
(八)其它需及时报告的一般事故。
第四条发生事故后,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向省通信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省通信管理局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立即转报信息产业部。
第五条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事故报告分为口头报告、简要书面报告和专题书面报告三种(简要书面报告和专题书面报告的具体格式见本规定附件一、二)。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重大事故发生后的4小时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做出口头报告,24小时之内做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的5日内做出专题书面报告。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一般事故发生后的8小时内向省通信管理局做出口头报告,48小时之内做出简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的10日内做出专题书面报告。
第六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上报的简要书面报告须经本企业主管部门领导或企业主管领导认定,专题书面报告须经本企业主管领导认定。
MGF同志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极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吃苦耐劳、以校为家。
在担任HX中学政教处主任以来,主抓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疾病防控健康教育以及全校卫生等工作。在校长及德育副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在 “服务师生”理念的指导下,围绕学校德育目标,在构建温馨校园、书香学院、品味校园,全面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努力培养举止文明、品德优良、心理健康且富有创新精神一代新人的工作中,付出了自己的心血、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具体工作表现在如下方面:
1、认真贯彻《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常规管理。
2、领导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开展德育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年级组长和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做好与各处室工作的协调。
3、加强学生思想品质和良好习惯教育,检查督促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的落实。领导班主任做好学生操行、《学生手册》、每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学困生转化工作。
4、抓好先进班级、模范班主任、优秀学生的评选和奖励工作。抓好学生干部的培训、学困生转化及时慎重处理各种偶发事件及违纪学生的教育工作。
5、组织全校性大型文体活动,活跃校园气氛;组织参加社会活动;负责规划组织学生军训。负责开展校容校貌校风的建设。
6、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积极协同学校总务处做好学校的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公安、司法、交通、消防等部门派员来校对师生进行法纪教育、交通安全和消防教育。积极联系协助当地派出所或治安队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8、协调帮助学校各部门积极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活动,热情接待家长来访,指导班级开好家长会议,组织班主任做好家访工作。
9、指导年级部抓好本年级学生思想、学习、纪律、卫生的教育工作,组织考核评比工作。
10、搞好政教处内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注意收集和交流德育工作信息。
11、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在语文教学方面刻苦钻研教学艺术,努力提高教育水平。为适应新时期素质教育的要求,认真学习新课标,努力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坚持学习新的教学理念。在教学过程中把学生的“学”放在首位,以学生为主体,大胆创新。除了认真钻研教材外,还耐心的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结合学生的实际备课上课。牢牢遵循学校的校训,教学生“学一点知识,做一个好人”把对学生的品德教育点点滴滴地融入到语文教学中,常以名人、英雄的事迹去感染和熏陶学生。所带班级教学成绩逐年稳步提升。
在担任班主任工作中,一方面,吸取以往教训,总结经验;另一方面,诚恳接受校领导的指导,虚心请教有经验的老师,勤勤恳恳,用“心”耕耘,以责任心和爱心为基石,以细心和耐心求实效。在班级建设中,抓行为规范和文明礼貌,教学生学会做人,形成良好班风,以班干部为骨干,让全班同学共同参与班级管理,完成班级事务。与任课教师、家长密切联系,巧借任课教师和家长的力量,创造教育合力。
因此,所带的班级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好评,也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理解和支持。班级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所带班级师生关系融洽,班级管理井然有序,班级凝聚力较强。
2012年8月调任LH学校副校长,主管学校教学工作,并在校长的领导下制定教学常规,对规范老师的教学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认真努力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更新自己的观念,补缺补差,更虚心听取他人建议,多请教,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水平。今后将一如既往的勤勉工作,为学校教育发展贡献力量。
为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现予以公布。各上市公司应按准则第二号的规定,编制、呈报并摘要刊登年度报告。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说 明
(一)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信息细则》)制订本准则。
(二)凡根据《股票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编制年度报告。
(三)本准则规定的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包括:
1、封面及目录;
2、年度报告正文
(1)公司简介,
(2)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业务报告,
(4)董事会报告,
(5)财务报告,
(6)公司在报告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披露情况要览,
(7)关联企业,
(8)有关本公司的参考信息;
3、备查文件。
(四)公司对本准则列举的各项内容应当进行披露。但是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公司确实不适用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修改,同时予以说明。公司还可根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内容。
已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包括B股和H股)以及其他类型的海外股票及其派生证券的公司,同时应编制年度报告外文译本。公司应努力保证两种文本内容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本上注明:“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或日、法文等)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已在境内和境外两个以上证券市场(含两个,下同)发行了股票和挂牌上市的公司,在编制境内和境外的年度报告时,应尽量做到内容一致。如果境外证券市场所要求的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本准则不同,应遵守报告内容从多不从少,报告编制时间从短不从长,报告要求从严不从宽的原则办理。如境内外年度报告内容有较大差异的,应将另一文本的年度报告列为备查文件。
(五)公司全体董事必须保证年度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正,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责任。向股东提供的年度报告可以刊载宣传本公司业绩的照片、图表等,但内容应与年度报告正文相一致,不得有误导和欺诈行为。
(六)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报告完成后,公司应立即将年度报告十份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其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在召开年度股东会之前至少二十个工作日,公司应将不超过五千字的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由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将年度报告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以供股东和投资公众查阅。
已在境内和境外两个以上证券市场发行了股票和挂牌上市的公司,应在同一时间对境内、外市场公布年度报告。如果国内外市场对编制年度报告的期限要求不同,应以较短的期限为准。
(七)如果公司确有困难,无法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应该在报送年度报告最后期限到期前至少十五个工作日,向其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同时报告证监会。在申请中应说明延期的原因及预计的最后期限。一旦证券交易所予以批准,公司应在指定报刊上公布延期提供年度报告的消息。
(八)公司按以上第(六)条要求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披露年度报告摘要时,其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年度报告正文第(二)节的数据部分,第(三)节第1、2、3、4条的主要内容,第(四)节第1、2、3、4、5条的主要内容,第(五)节、第(七)节和第(八)节。
经交易所同意,公司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布财务报表,其后公布年度报告。
(九)年度报告所用的纸张应有良好的质量,幅面应为209×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
(十)本准则由证监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地方有关规定与本准则规定相抵触的,按本准则执行。
一、封面及目录
年度报告的封面应载明公司的正式名称、“年度报告”字样和报告期年份,并可以载有本公司的外文名称以及公司徽章或其它标记的图案。
目录应在封面内首页上排印。
二、年度报告正文
(一)公司简介
本节简要介绍公司的历史与发展、各项主营业务、突出的特点及规模等,以400字以内为宜,可以刊载于封二或正文中。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本节采用数据列表方式(还可以附有图形表),提供至报告年度末为止的公司前三年(或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净营业收入、税后利润、总资产、股东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每股红利、净资产收益率等。
每股收益=税后利润/普通股份总数(按全面摊薄计算)
每股净资产=股东权益/普通股份总数
每股红利=当年可分配利润/普通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股东权益×100%
已发行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票(如优先股等)的公司,应按国际惯例计算以上指标,并说明计算方法和参照依据。
除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外,公司也可以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或图形表方式,提供与上述会计数据相同期间的业务数据和指标,例如,产品销售量、市场份额、以实物量计算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公司各项主要业务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公司各地区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等等。
数据的排列应该从左到右,左边是报告年度(最近一期)的数据。报告年度的数据也可采用与其他年度数据不同颜色或黑体字印刷。
(三)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业务报告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向股东和其他年度报告的使用人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本节规定的其他内容。
1、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报告人应首先简要回顾公司在执行年度内总的经营情况。然后对公司所处的行业做简要介绍,例如行业的总体情况、相关产业政策、本行业的主要统计数据等。
报告还应介绍公司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如按销售额排列的名次、是否为国家主管部门专业定点生产经营单位等。
凡引用的有关本行业的数据,应注明数据来源。
在介绍了行业的情况之后,报告人应较详细地介绍公司在报告年度的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在报告年度取得的成绩与进展以及对经营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应分别介绍每类产品的生产、销售数量和市场占有率,或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服务项目的收支情况,以及产品改进措施的落实、科研成果的应用效果,技术的改进与提高,人员的增加和专业素质的提高等。
(2)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3)有关公司的其他情况。公司可根据其具体情况补充陈述(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受国家限额控制的资源消耗情况;
②境外市场的发展情况;
③公司外汇平衡情况;
④对公司业务有影响的工业产权及版权的有关情况。
如果公司实行多元化经营,其业务涉及不同行业,则应对占公司主管业务收入10%以上(含)的经营活动及其所在行业分别作出介绍。如果公司在不同地区或国家开展业务,还应该按照不同地区或国家来反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
2、对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的重大差异的说明
如果公司在报告年度之前或之中公布过报告年度全年或六个月以上(含)的盈利预测,而报告年度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对差异产生的原因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与说明,包括产生差异的主要项目和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
本条所说重大差异,是指公司在报告年度内的主营业务利润实际数低于预测数的20%或高于预测数的50%。
3、对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的说明
如果公司在报告年度内募集过资金(包括增资配股),或者虽然报告年度内没有新募集资金,但报告年度之前募集的资金所投入的项目的建设延续到报告年度之内,则应就以下几方面(但不限于此)对资金的运用情况和结果加以说明:
(1)资金的投入情况,是否按计划进度进行,是否控制在原预算金额之内,其他配套资金(如果有的话)是否按计划到位,如有改变,应就其原因及依据进行披露。
(2)项目的建设进展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3)项目的收益是否与预测相符。
4、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规划
本条介绍公司在新的年度中的业务发展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公司在这一年中生产经营的总目标;
(2)为实现这一目标所需采取的措施;
(3)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扩充;
(4)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与实施;
(5)正在建设、开发中的项目的预期进度;
(6)人员数量的增加和素质的提高;
(7)配套资金的筹措等等。
5.其他需要披露的业务情况与事项
本条列示报告人或者公司股票挂牌的证券交易场所认为有必要披露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其他信息。
(四)董事会报告
1、董事会工作报告摘要
本条摘要登载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的工作报告的要点。
2、股票与股东
本条介绍公司在报告年度末股票与股东的有关情况及其在报告年度内的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股票与股本变动情况
①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本项介绍到报告年度末为止的前三年(或自公司成立以来)历次股票发行情况,包括每一次的股票和派生证券的种类(A种股票、B种股票、H种股票、其他种类的海外股票、优先股、认股权证等)、发行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等;
②对报告期内因发行新股票(包括送、配股)、拆细或合股等原因引起本公司股票面值和股份总数的变动,对认股权证的购股情况,可转换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和可转换债转股的情况等应分别说明。
③公司本年内各类发行在外的股票的最高价、最低价、年初交易首日的开盘价和年终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以及全年交易量。
④介绍到报告年度末为止的前三年(或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普通股每股净资产的变化情况。
⑤介绍报告年度内公司回购和注销已发行在外的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⑥内部职工股情况,指专门向内部职工发行的股票、股权证及派生证券。应介绍现存的内部职工股历次发行日期、数量、发行价格、托管起止日期、本年获准公开转让的数量等。
(2)股东情况介绍
①股权结构情况,介绍报告期末的股权结构??即以数量和比例表示的国家、法人、个人等各类股东持有的股份和外国投资人持有的股份。
②股东数量,介绍报告期末的股东总人数、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和内部职工股东人数等。
③主要股东持股情况,要求将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名称、年末持股数量、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的情况如实报告。若持股5%以上的股东少于10人,则应列出至少10名最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以上列出的股东情况中对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股东、非境内公民或外籍股东应予以注明。证监会批准豁免的情况除外。
④内部职工股东(指通过专门向内部职工发行而获得股票的内部职工)数量,年末持股总人数、年度内增加(或减少)的人数。
3、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本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期和专业简历,并陈述报告期内前述人员的变动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末持股数量、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的情况。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以公司支付为限),包括采用货币形式、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工资、奖金、福利、特殊待遇及有价证券等。
年度报告中,应列有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4、重大诉讼事项报告
本条要求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如果有的话)的有关情况,内容要求如下:
(1)对发生在编制本年度中期报告之后、且尚未编入重大事件报告的重大诉讼事项,应陈述该事项中的诉讼提出日期、参与诉讼各方当事人、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姓名或名称、受理法院的名称和所在地、诉讼的原因和依据、对赔偿和处罚的要求、开庭审理日期、判决日期、判决结果、诉讼各方当事人对该结果的意见等;
(2)对已编入本年度中期报告或重大事件报告、但当时尚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事项,应陈述其进展情况或审理结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被司法机关处以拘役以上的刑事处罚或受到刑事起诉后,亦应在本节陈述。
(4)如报告期内无以上情况发生,应明确陈述“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本条所指的重大诉讼事项是:公司以法人的名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其在本公司任职而以个人名义作为当事人所参与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和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法律诉讼事务。
如果公司确知存在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诉讼的可能,也应对此加以说明。
5、年度股东会
本条应公布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并简要介绍准备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包括下列各项:
(1)董事会和监事会向股东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2)年度决算和预算报告;
(3)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方案(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4)新年度发行股票(包括配股)、公司债券和其他股本变动的方案;
(5)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的变动,董事、监事的报酬、福利的变动;
(6)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其他事项。
6、其他报告事项
本条提供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报告,而又未包括在上述各项之中的事项,例如:
(1)注册会计师的变更;
幼儿园是人员集中的场所,有效地保证在园幼儿的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关系到广大师生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及社会稳定。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校园安全事故给师生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及时有效地组织抢救工作,根据区文教局和有关部门的要求,针对本园可能出现的校舍倒塌、火灾、食物中毒、水灾、爆炸等容易造成大面积伤亡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X
副组长:罗海燕
组员: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定现场指挥紧急抢救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组织对伤员的抢救。
3.组织事故区域内的师生进行疏散和转移。
4.组织处理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封闭伙房保存一切食物物品的完好。
6.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二、应急救援程序和救援队伍
(一)、应急救援程序
1.迅速报警。
2.立即组织抢救。
3.消除一般安全隐患。
4.做好善后工作。
(二)、应急救援队伍和分工
1.重特大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应急救援的有关事宜。
2.具体分工
通讯组:负责对外报警、上报信息。
抢救组:负责联系医院,并对伤者进行初步抢救。
保卫组:负责控制事故态势,消除一般隐患事故,同时迅速疏散师生,离开事故现场。
后勤组:负责救援工作的车辆调动,物资、人员经费的投入。
每组安排后勤3-5名救援人员
三、值班、报告制度
(一)办公室设在园办室,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值班电话X。
(二)明确事故抢救电话
医疗急救中心 120
火灾事故
119
爆炸事故
110
交通事故
122
(三)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1.发生任何事故,要按上级规定(2小时以内)向园办室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违者必纠。
2.园办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通知园领导,并迅速通知有关处室人员,同时,按有关规定向区文教局等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四)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幼儿园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园长(110、120、119)—教育局防疫站疾控中心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
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四、应急救援的物资保证
确保必要的物资准备,并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性。
五、救援演练
1.定期进行演练。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源头预防能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级标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人专管,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水利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随时排查,并适时组织集中排查治理,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档案和台帐。排查内容包括:
1、水利工程建设。以重点在建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起重机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落实三同时原则情况;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重点水利设施如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支护、脚手架安拆和油库、炸药库、仓库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在建工程水库、水电站及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
2、水利工程运行。以病险水库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库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3、农村水电站及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以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和用电户为重点,对水电开发、项目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无规划、无审查、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电站分类年检安全管理和 两票三制 执行情况;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制度建设;农村水电企业设备检修、试验和农村水电供电区的安全供电。
4、河道采砂。以违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较大河段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禁采区和可采区的划定,禁采期的规定,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桥梁和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
5、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以野外勘察、测量作业为重点,主要包括: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情况;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合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预案。
五、隐患登记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安全生产专管人员每月要对本股室、本单位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治理情况分别进行登记,逐级汇总。
六、隐患报告制度。对一般隐患要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要区分事故隐患的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彻底进行治理。对较大隐患应向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七、隐患督查检查制度。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应当对本股室(单位)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应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自查、抽查和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和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救援演练情况;职工和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遵章守纪情况;特种作业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隐患排查治理登记、销号的台帐规范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电焊机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一次线绝缘破损,二次线接头过多或搭接在可燃气体管道上,导致人员触电和可燃气体爆炸。
风险点编号
01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
一次线绝缘无破损,二次回路宜直接与被焊工件直接连接或压接。
2.
焊机在有接地装置的焊件上进行操作,应避免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
3.
禁止搭接或利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设备可移动部位,以及PE线作为焊接二次回路。
4.
制定并执行操作规程。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触电、其他爆炸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氩弧焊机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氩弧焊机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一次线绝缘破损,二次线接头过多或搭接在可燃气体官道上,导致人员触电和可燃气体爆炸。
风险点编号
02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5.
一次线绝缘无破损,二次回路宜直接与被焊工件直接连接或压接。
6.
焊机在有接地装置的焊件上进行操作,应避免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
7.
禁止搭接或利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设备可移动部位,以及PE线作为焊接二次回路。
8.
制定并执行操作规程。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触电、其他爆炸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切割机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切割机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消防水泵故障,易发生机械伤害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03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禁止设备之上摆放物品
2.按标准佩戴劳保用品;用专用工具及时清理铁屑。
3.及时清理地面油污、水渍,保持地面卫生。
4.严格按加工工艺参数进行加工。
5.禁止非专业资质人员操作设备
6.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机械伤害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气瓶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气瓶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液氨泄漏,遇明火或静电火花会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04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容器、管道的设计压力应当不小于在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最高的压力与温度组合工况的压力。容器、管道不应超压运行;
2、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等;
3、按操作规程执行。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手持电钻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手持电钻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设备故障,易发生机械伤害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05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做好设备预防性维修;
2、设备护罩、护栏可靠齐备;
3、完善设备急停开关、连锁装置;
4、严格执行维修时的上锁挂牌程序;
5、运行时不得检查擦拭设备;
6、加强安全教育;
7、员工配发相应劳保用品,并经常组织检查员工佩戴情况;
8、危险区张贴警示标志、危害告知牌。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触电、机械伤害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疏散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冲击钻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冲击钻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设备故障,易发生机械伤害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06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做好设备预防性维修;
2、设备护罩、护栏可靠齐备;
3、完善设备急停开关、连锁装置;
4、严格执行维修时的上锁挂牌程序;
5、运行时不得检查擦拭设备;
6、加强安全教育;
7、员工配发相应劳保用品,并经常组织检查员工佩戴情况;
8、危险区张贴警示标志、危害告知牌。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触电、机械伤害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疏散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压缩机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压缩机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压缩机故障,易发生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07
风险等级
四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做好设备预防性维修;
2、设备护罩、护栏可靠齐备;
3、完善设备急停开关、连锁装置;
4、严格执行维修时的上锁挂牌程序;
5、运行时不得检查擦拭设备;
6、加强安全教育;
7、员工配发相应劳保用品,并经常组织检查员工佩戴情况;
8、危险区张贴警示标志、危害告知牌。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触电、机械伤害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贮液器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贮液器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泄露,遇明火或静电火花会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08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定期进行放油操作;
2、定期进行放空气操作;
3、做好设备运行记录;
4、制定并执行操作规程。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泄漏,遇明火或静电火花会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09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容器、管道的设计压力应当不小于在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最高的压力与温度组合工况的压力。容器、管道不应超压运行;
2、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等;
3、按操作规程执行。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叉车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叉车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叉车故障,易发生火灾、触电、车辆伤害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10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叉车充电区域保证通风;
2、发生触电,区域急救人员先断电,呼吸、心跳停止进行心肺复苏;
3、每月对于叉车进行点检,发现异常及时进行维修;
4、对于叉车进行限速行驶的速度为7公里以下,货物超出本身视线,要进行倒车行驶。
5、叉车速度限速5公里;
6、张贴警示标示及操作规程;
7、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火灾、触电、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消防水泵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消防水泵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消防水泵故障,易发生机械伤害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11
风险等级
四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设备维修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挂牌、上锁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机械伤害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变压器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变压器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变压器故障,易发生火灾、触电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12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电容内部有泄压装置,外部断路器保护;
2、配电工每小时巡视一次;
3、上级断路器保护,设备安全门隔离电弧;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监护人监督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倒闸操作制度进行操作;监护人监护,两人同时进行。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火灾、触电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低压配电柜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低压配电柜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配电柜故障,易发生火灾、触电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13
风险等级
四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配电工定期巡视;
2、上级断路器保护,设备安全门隔离电弧;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4、监护人监督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倒闸操作制度进行操作;监护人监护,两人同时进行。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火灾、触电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车间电气线路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车间电气线路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电气线路故障,易发生火灾、触电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14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防爆场所应配用防爆电器;
2、每层厂房应设独立电源箱,使用断路保护器;
3、临时线路应安装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
4、临时用电设备PE(保护接地)连接可靠。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火灾、触电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冷库作业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冷库作业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设备故障,易发生火灾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15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每个冷库设有一个专用安全疏散通道,并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识;
2、每个冷库门安装有蜂鸣报警装置,紧急情况时按响蜂鸣求救,从外部打开冷库门。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火灾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污水处理作业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污水处理作业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1、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产生易燃蒸气,遇明火或静电火花会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2、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产生硫化氢,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风险点编号
16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
2、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
3、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
作业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触电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机械设备维修作业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机械设备维修作业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设备故障,易发生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17
风险等级
四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拆卸前进行检查,穿三防鞋;
2、设备停电,配电柜上锁,悬挂正在维修标示牌,戴防护手套;
3、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触电、机械伤害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冷凝器维修保养作业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冷凝器维修保养作业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设备故障,易机械伤害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18
风险等级
四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控制柜上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合闸”标识;
2、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机械伤害、中毒、高处坠落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泵类维修保养作业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泵类维修保养作业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设备故障,易发生机械伤害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19
风险等级
四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设备维修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挂牌、上锁;
2、控制柜上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合闸”标识。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机械伤害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线路维修作业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线路维修作业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设备故障,易发生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20
风险等级
四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佩戴安全带、安全帽;
2、执行作业票一人作业一人监护,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识牌;
3、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中要求佩戴安全帽;
4、定期检查护目镜的完好性,严格岗位操作规程中要求切割必须佩戴护目镜;
5、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停电作业,禁止带电作业。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动火作业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动火作业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存在易燃物质,遇明火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21
风险等级
四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
依法建立动火作业管理制度;2、在动火作业制度中规定选用有资质的单位、人员;3、动火作业许可部门现场确认是否满足动火条件;4、严格遵守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监护人职责,监护人不能擅自离开作业场所,如监护人必须离开时动火作业停止。监护人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担任;5、作业许可人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进行确认,作业监护人监督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制止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6、作业前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7、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作业部门清理现场易燃易爆物质,作业许可人确认现场可燃物清理干净。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火灾、爆炸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吊装作业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吊装作业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吊装设备或吊装物品坠落,易发生起重伤害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22
风险等级
四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
依法建立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2、识别到新的法规要求及时修订;
3、吊装作业管理制度规定吊装作业必须指定监护人现场监护;4、作业许可时对监护人到岗情况进行检查;
5、吊装作业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隔离,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6、吊装作业必须现场确认满足吊装条件;
7、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选择合适的吊装设备。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起重伤害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有限空间作业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有毒物质进入人体,发生中毒窒息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23
风险等级
四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
依法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2、识别到新的法规要求及时修订;
3、作业许可人现场确认满足作业条件;
4、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指定监护人现场监护,作业许可时对监护人到岗情况进行检查;
5、有限空间管理制度规定下罐检维修必须提前通知中控关闭检修设备;
6、作业人员关闭现场隔离开关并挂牌、上锁;
7、作业许可人对挂牌上锁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中毒窒息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临时用电作业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临时用电作业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设备故障,易发生触电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24
风险等级
四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
依法建立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2、作业许可人现场确认满足作业条件;3、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监护人职责;4、监护人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担任;5、电气改造作业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电由公司电工在临时取电点进行接线避免私拉乱接,作业许可时对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查;
6、作业许可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满足作业条件方可进行临时用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每次作业前由监护人检查漏电保护器确保性能可靠。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触电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动土作业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动土作业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设备故障,易发生机械伤害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25
风险等级
四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
依法建立动土作业管理制度;
2、
识别到新的法规要求及时修订;
3、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规定动土作业前由动力部门对底线能源管线进行确认;
4、作业许可人对动力部门确认情况进行确认。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机械伤害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高处作业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高处作业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设备故障,易发生高处坠落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26
风险等级
四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
依法建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2、作业许可人现场确认满足作业条件;3、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管理制度监护人职责,求监护人不能擅自离开作业场所,如监护人必须离开时高处作业停止;4、监护人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担任;5、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作业许可时对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查;6、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并每月进行检查,监护人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护。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生产车间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生产车间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噪音、机械伤害、高出坠落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27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噪声检测,告知检测结果,超出80分贝作业场所佩戴护耳器;
2、现场张贴“当心噪音”“必须佩带耳塞”标识;
3、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或听力异常者及时调离;
“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噪音伤害、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库房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仓库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外力因素等,导致易燃物质遇明火或静电火花会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28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进库人员进行登记,交出火种;
2、禁止违章吸烟和动火作业;
3、禁止运输用机动车辆进入库房;禁止在库房内停放或修理机动车辆;
4、货物堆放应按照规定存放;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火灾、爆炸、机械伤害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污水处理池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污水处理池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易发生淹溺、中毒窒息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29
风险等级
二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各功能池设置不锈钢护栏1.2m;2、配置救生圈,应急物资柜配置救生衣
、救生杆、救生绳;3、设置“当心溺水”警示标示、两人巡视作业;4、定期巡检验证护栏的安全性;5、行走路径远离护栏;6、各功能池观察口设置不锈钢护栏;7、培训教育硫化氢的危害及特性;8、采用超声波液位传感器自动上传液位,减少员工观察液位次数。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淹溺、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污水处理间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污水处理间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人员硫化氢中毒,易发生中毒窒息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30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
2、作业前,应先通风,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带;
3、进入自然通风换气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采用机械通风。
作业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进行池内气体检测。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触电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2、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抢救,并拨打120、110电话求救;
3、现场发现事故人员立即根据企业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流程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事故报告。
餐厅风险点告知卡
单位名称:****
风险点名称
餐厅
主要危险因素概述
由于人员误操作、设备缺陷、外力因素等导致液化气泄漏,遇明火或静电火花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风险点编号
31
风险等级
三级风险
安全标志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1、设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不得随意乱动;
2、燃气存放处,除负责管理人员外,其他人禁止入内;
3、在使用燃气、关闭燃气阀时,必须严格按照先总阀,后分阀的操作规程进行;
4、工作场所,应定时开启排风设施,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责任部门
主要事故类型
火灾、爆炸等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疏散厂房及周边人群,对事故现场实施隔离和警戒;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一定数量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火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特种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事故伤害程度的分类、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划分。
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是指:
(一)涉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者造成3人以上(含3人)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
(二)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含500人),或者住院观察治疗20人以上(含20人)的事故;
(三)建筑施工大面积坍塌、建筑塔吊倒塌等,对从业人员、居民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条例》规定时限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条例》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其中,造成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2小时内,向市有关部门分别报告;造成1~2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月上报。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其中,各区县可以将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纳入区县政府总值班制度。
五、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察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员担任。
其他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也可以按照分工授权或者委托其他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其他有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
未造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必要时,市、区县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
六、一般情况下,有关部门按照下列分工组织调查:
(一)建设工程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二)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其他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调查。
(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燃气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四)道路管线施工单位发生管线外损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市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五)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轨道交通事故和其他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六)社会机动车辆在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内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七)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八)气球施放过程中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九)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十)从事机场管理、服务、维护、仓储等非航空运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民航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七、事故调查组一般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
八、事故调查组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领导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调查组各小组的职责或者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具体工作。
(二)主持事故调查会议,协调事故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事故调查中的分歧意见作出决策等。
九、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单位及其派出人员分别履行下列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人员: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人员,收集事故有关资料,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批复意见。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派出人员:勘查事故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参与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参与收集事故有关资料,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批复意见。
(三)监察机关及其派出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对责任事故中涉嫌违纪的监察对象依法追究行政纪律责任,对违反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批复的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督促落实批复意见。
(四)公安机关及其派出人员: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人员,确定死亡原因,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立案侦查和采取强制措施,落实批复意见。
(五)工会及其派出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参与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参与收集事故有关资料,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对事故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监督事故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整改措施。
十、由区县政府负责调查的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区县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事故发生单位注册地的区县。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应当派员协助事故调查。
十一、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提出,经负责事故调查的同级政府批准,另行指派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当做好有关移交工作。
十二、有关部门需要依法对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和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报事故调查组。
十三、由区县政府负责调查的一般事故,因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变化导致超出调查处理权限时,应当报请市政府或者授权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十四、事故调查报告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负责撰写,一般包括报告标题、报告正文、附件3个部分。
(一)报告标题: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等级。
(二)报告正文: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现场踏勘及技术鉴定情况、事故原因及性质、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调查组成员签字名单。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技术报告、现场检查笔录、询问(陈述)笔录、事故现场平面图及有关音像资料、直接经济损失计算及统计表,以及需要载明的其它事项。
十五、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字,特殊情况下由他人代签的,应当注明本人同意。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调查处理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签名时作出书面说明。
十六、事故调查报告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同级政府批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察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
十七、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作出处理,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整改。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抓紧整改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对未落实事故处理意见、整改措施的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责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依法处理。
十八、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同级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1、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后方开始经营。
2、卫生许可证(带框)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保持清洁干净。
3、卫生许可证真实有效,不擅自伪造、涂改、倒卖或转让他人,如需使用证照必须经主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批准,说明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办理外出携带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复印、外借。
4、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5、直接为顾客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体检、培训证明上岗,证件、培训证有专人负责集中管理。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考核、卫生及“五病”调离制度
1、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按规定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査和卫生知识培训及考核,合格后方可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其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并向卫生监督部门及时通报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3、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包括调离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4、从事浴足的工作人员,每客浴足前、后其双手应用75%酒精擦拭,防止交又污染及工作人员自身感染。
5、洗浴场所的从业人员应掌握一定鉴别传染性皮肤病、性病的常识,如发现患有传染性皮肤病、性病的就浴顾客,应立即劝阻其就浴。
6、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岗位(责任)区内的卫生工作,随时保持整洁;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三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不准将个人生活用品带入工作场所,不准工作时戴戒指、项链、手链(镯)、耳环等饰物和涂染指甲,不准在工作时吸烟、吃食、随便陶耳陶鼻、随地吐痰。
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的采购、验收
(1)采购公共用品用具,含消毒剂,必须专人负责,并掌握相关卫生知识和采购知识。
(2)采购负责人要对入库的公共用品用具做好验收工作,对进够使用的消毒剂做专门台账,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购买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使用数量和使用日期。
(3)在采购消毒剂时,要向供应方索取厂家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的复印件。相关证件必须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4)采购回的公共用具须经卫生管理部门人员验收后可进行进存储库,以备需用。
2、公共用品用具的储存
(1)公共用品用具的储存应在相应的储藏间存放,储藏间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并运转正常。
(2)布草、拖鞋等应按照卫生要求保洁。放置在密闭的保洁柜内,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保洁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3)消毒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必须符合消毒剂标签标准的规定。消毒剂做到专间存放。
(4)经常清扫,保持储藏间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3、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
(1)顾客用公共浴巾等要在符合要求的消毒服务机构或自备洗涤消毒
间内清洗消毒。消毒后的产品要放在保洁柜内。要按规定的程序分类清理回收,且不能污染清洁物品
(2)客用口杯、茶杯消毒按以下程序操作和备用。程序:除残渣浸泡洗刷清水冲消毒。红外线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人消毒柜;温度保持摄氏100度,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对不宜蒸、煮的茶杯可在洗净后用化学消毒。程序:除残渣浸泡洗刷化学消毒一清水冲。
(3)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4)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说明进行。
(5)公用拖鞋消毒按以下程序操作程序:除污一浸泡洗刷一化学消毒一清水冲
4、口杯、公用拖鞋的保洁
(1)经消毒的茶杯应有专门的保洁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重复污染,并对保洁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2)经消毒的拖鞋应有专门的保洁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重复污染,并对保洁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5、定期每周对更衣柜清洁消毒。
6、清洁消毒后,做好记录。
卫生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1、每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有关卫生工作,认真做好卫生工作考核考评,并有记录。
2、服务人员必须每天定时做好岗位卫生工作,各级卫负责人负责检查,并做好详细检查记录
3、实行卫生工作与职工奖金挂钩制度,对卫生检查中不格者,或造成危害健康事故者扣除当月奖金或年度奖金。
4、对在月、季、年度中未发生责任事故,无检查扣分平时卫生工作认真负责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5、卫生检查内容
(1)服务员上班时是否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2)游泳场馆卫生是否做到卫生间、地面、更衣柜等干净清洁,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
(3)公共用具(浴巾、公共拖鞋等)是否做到一客一换消毒。
(4)清扫工具是否按类分开配套使用,标志是否清楚
(5)脚池、泳池是否定期投放消毒液并进行自测。
(6)自测记录是否公示。
卫生质量检测制度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向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顾客用具用品(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
2、检验检测必须是市卫生行政机关委托或其经计量认证的法定检验单位承担。
3、采样检测时应有卫生主管负责人在场,并在“采样记录”上进行签名,以认可采样的真实性。
4、检验结果出来后,应在公示栏中对顾客公示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中央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必须经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2、空调通风的机房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3、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那为它用。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4、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5、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人新风。
6、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应保持清浩,定期委托专业清洗消毒机构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价。
7、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8、必须建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维护、清洗和消毒档案。
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1、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其它人员也有报告义务。
2、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公共用品用具、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疾病、皮肤病
(3)意外事故导致的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因意外事故所造成顾客消毒剂中毒等。
(4)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3、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场所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4、发生事故后,除了及时抢救病人外,事故报告责任人还必须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隔离现场,并会同卫生部门及时处理。
5、事故处理后,立即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及处理、事故原因及责任、事故教训、今后防范指施,并送至当地卫生执法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
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疫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的危害,建立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制订预案依据
在制订卫生安全事故和传染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依据以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国务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法规和文件。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立足于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及时控制的原则,大力开展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健康教育,积极宣传和普及传染病及健康危害事故预防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分级控制,属地管理。
发生突发卫生事件后,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及时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四、组织管理
(一)成立健康危害事故和传染病疫情突发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督查各部门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及时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宣传制度、卫生管理制度
五、处置
1、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或隔离;
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它紧急应对措施;在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
识。
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六、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秩序。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二)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卫生管理档案制度
1、卫生档案档案的内容:
(1)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或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2)卫生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消毒剂等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4)发生传染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6)设备设施维护与卫生检查记录
(7)每年度检测报告
2、管理要求
(1)各项档案中应有相关人员的工作记录并签名。
(2)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各类档案记录应进行分类;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三年
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接听报修电话或报修单时应礼貌用语,并仔细听取和记录维修地点及内容等情况。
2、维修人员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在征得客人同意或不打扰客人的情况下迅速抢修,修理完毕后,维修人员和服务员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3、如遇设备损坏较严重,应向客人解释,并告知客务中心,由客务中心征得客人同意后停用游泳场所
4、发生大的工程事件(如主水管爆管,加消毒剂仪器坏等),部门经理、主管都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
5、建立各类卫生设施维护保养档案,做到有计划的进行维护。
6、空调出风口滤网每周至少清理一次,游泳设施定期进行彻底清洗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好更换,保证各类卫生设施正常运转。
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
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2.
所有对客服务区域及后台部门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3.场所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游烟。
4.不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不在场所内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