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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的前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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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的前提

第1篇:会计监督的前提范文

关键词:企业会计监督 问题 对策

一、当前我国企业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

1、企业会计监管“人治”色彩浓厚,监督机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企业管理主要还是依从于企业决策者的个人行为或领导班子的集体意志决定企业的大事小情;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细致规定,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治理的轨道。从企业会计机构的设置到领导体制,会计监督人员执业缺乏独立性和法治性,在这种情形下,当领导意图与现实情况相悖时,会计内部监督难以有效控制。

2、相当一部分企业会计监督工作处于积弊深重状态

当前企业会计监督工作中存在着责权不明、秩序混乱、多方插手等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导致这种现象的发生,是长期以来日积月累形成的,如果不能及时的清理历史欠债,很可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工作积重难返。一方面由于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缺少内部严格、规范管理,尚未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另一方面,企业会计监督在企业内部不受重视,部分企业未设内部审计机构,有的虽设有机构,但形同虚设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更不能将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贯穿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始终,并且会计信息模糊。缺乏对会计信息质量实行源头控制。

3、企业会计监督长期停滞于事后监督

企业会计监督,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种怪现象:“出事了才有监督,不出事就没有监督”。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力度不够,会计监督活动还停留在事后监督,对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还没有完全展开。不是以预防和监管为主,而是等到问题发生了,才能意识到会计监督的严重性和必要性。

4、企业会计监督的外部环境和氛围的缺失

外部监督主要分为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两部分。政府监督主要包括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对有关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的监督检查。当前政府监督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从目前工作的实际看,有的职能部门监督工作不深入,片面地只从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效益来看企业的效益,对企业的管理流于形式,甚至怕暴露问题影响企业的发展,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也有的执法部门不能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甚至掺杂一些部门利益,该查处的不查处、该处罚的不处罚。由此产生的监督不利,客观上助长了会计工作秩序混乱现象的蔓延。

5、部分会计监督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不具备应有的职业道德、职业自律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部分会计监督人员综合素质较低,所在单位长期缺失对其职业道德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有些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匮乏,不能守法奉公、廉洁自律,对企业经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欺上瞒下,压制不报或不能及时发现,从而无法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另外,有些会计人员道德素质不高,,对经济违法行为听之任之;于会计监督人员自身的原因,而使会计监督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二、加强企业会计监督的必要性

1、会计监督是一个国家和社会良好经济环境的晴雨表

失去诚信的企业环境和商业氛围是可怕的。现代社会的投资环境中,经济建设的法治化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会计监督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是招商引资、兴企兴业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利用会计监督的漏洞进行经济违法活动,是任何一个成熟而健全的市场经济国家所不允许的。

2、强化会计监督是现代企业规范化治理的需要

现代企业的良性发展必须拥有一个健康的肌体,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和会计监督制度是企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现代化、规范化的企业不是由传统的股东、出资人进行管理,而是由企业法人的治理机构进行系统、科学的经营管理,鉴于财务活动和会计信息的综合性和重要性,会计监督自然成为重中之重。

3、会计监督是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合理规避风险的重要保障

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是会计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企业内部,对财产物资的保管应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利用企业内部因分工而产生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对财产物资的收、发、存采取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以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

三、制定和完善我国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对策

1、建章建制,完善科学的现代企业会计监督制度

完善监管机制,因地制宜的建章建制,合理规范,建立会计违法行为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并且充分落实、严格执行。

2、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的建设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一是要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二是要培养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三是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完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评价标准,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是培养和提升会计人员形成良好职业道德品质的重要手段。

3、明确企业会计监督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以往企业会计监督的相关责任人,由于制度不明确,多方插手会计监督事务,出现问题后发生相互推诿的现象,无法明确第一责任人,不能确定谁负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更有甚者,个别企业负责人凭借领导身份,强令会计监督人员违背法律规定和企业的财会纪律,严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需要明确会计监督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纪律责任。一旦出现问题,依照程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不构成犯罪的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追究其纪律责任。应强化企业会计监督人员的监管意识。要增强他们的使命感、责任感,使其认识到维护会计规则的重要性,培养其严于律己的意识。

4、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的外部环境建设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实际上是向社会提出了提高道德觉悟、重视道德修养、净化环境的基本要求,各行各业都应提高职业道德意识,从而营造出建设会计职业道德的和谐环境。在企业内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会计应将外部监督的职能赋予审计部门以及注册会计师等社会力量来进行,会计人员主要是提高内部监督,为本单位内部管理服务。具体讲每个单位的年度会计报告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的检查和鉴证,以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一个企业的良好发展取决于企业内部管理方法和制度,而会计职位又是企业的重要职能职位,因此加强企业会计监督,对于企业的长期经营和发展、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生产经营中,应针对会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找出症结所在,采取相应的有效对策,提高会计的监督和自我监督意识和法制意识,不断加强企业会计监督的力度。只有这样才会让企业有条不紊地发展,不断壮大企业的经济能力和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李莉,周宁.浅析我国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强化措施[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9年25期

[2]刘婕.浅析我国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信息,2009年18期

[3]唐玮.加强企业会计监督,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2期

第2篇:会计监督的前提范文

2001年底,曾经位居全球五百强第7位的美国能源巨擎安然(Enron)公司破产案震惊了全世界,作为其财务审计公司的国际五大会计公司之一的安达信会计公司也因其审计失败而宣告倒闭。这个在当时创下美国破产纪录的会计造假案引起了美国朝野的巨大恐慌,布什政府、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等纷纷发表声明,各界展开了关于会计监督的广泛讨论。然而安然事件余波未平,施乐、世通、莫克等大公司会计造假案又接踵而来,美国会计监督体制的弊端已是一览无遗。为此,政府和行业组织加紧步伐采取改革措施,会计监督模式的改革成为各国探索的焦点。

我国经过了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生活逐步与国际接轨,会计监督体系逐渐建立,有了一定的基础, 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现阶段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主要是因为会计改革一时难以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会计造假时有发生,会计信息失真情况十分严重,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这些问题的发生主要体现为在会计监督职能的弱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会计监督法律及内部约束机制不健全

有些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一方面缺乏各种监督制度,甚至连起码的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也不设置,有时连简单的内部牵制制度也没有,即使有而且较健全,但却不落实、不执行、不考核,形同虚设。另一方面随着计算机在会计领域的广泛运用,作业人员技术要求较高,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难以落实,违纪违规行为更易发生,会计监督难度增加。再者,会计管理混乱,在会计监督过程中有些概念很模糊,比如说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概念模糊,执法机构职责、权限有待明确。很多企业将审计监督等同于会计监督,而事实上审计监督是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它侧重于事后监督,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同一经济事项的监督有着截然不同的效果。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如果有针对性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体系还不健全,也就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

二、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

虽然我国企业外部监督方式很多,包括法律监督、财政监督、工商税务监督、金融监督等,监督体系可谓庞大,但监督效果却不理想。主要表现在执法部门执法不力,对有关责任人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以及个别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偏下,法制观念淡薄,不能认真履行其职责等。其次是社会审计没有起到应有的中介作用,难以发挥其经济警察的作用。

三、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不建全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对本单位,包括会计工作在内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都负有责任。《会计法》和《规范》都规定,单位负责人要对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负有责任。要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监督工作能否按规定进行。只要会计监督真正起到把关守口的作用,财务收支中的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就都会得到有效地制止和纠正。

第3篇:会计监督的前提范文

关键词: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管理水平

会计监督,属于我国财政部门日常工作职责中的重点之一,也是会计制度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会计监督对财政部门的费用预算、支出等多方面实现第三方的监管,从而达到财政工作透明化、公平化、合理化,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在会计监督工作方面还存在着诸多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解决方法,提升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水平。

一、我国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无法从规范化角度完成对会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目前我国各单位财政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法律观念相对不强,易引起会计工作过程中的不规范动作,对财政支出的变化产生着巨大的影响。新《会计法》虽然已经颁布,便仍有为数不少的财政工作人员对法律的相关条文了解不深或理解不够。这就需要对会计监督工作加强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另一方面,我国在对财政支出的法律监管上的政策与规定还不够完善,未能跟随时代的潮流和经济发展的趋势进行变更,使得整体性的管理工作呈现出漏洞与缺失。

(二)财政监督者的责、权、利无法满足平衡对等,造成监督不力,流于形式

我国财政部门多以财务总监的名义向国有企业委派监督人员,理论上而言,这种财务总监应该只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其独立、公正、客观的监督权责,以保证企业会计信息准确、战略分析方向无误、避免失误或随意操纵账目的现象出现,更好地处理企业内部及外部的各类财务会计工作。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财务总监的实际责、权、利并未达到平衡对等,也就是说,财务总监于国有企业中更多地是以一种“执行者”的身份工作,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监管者”。于是,这种所谓的监督已经失去其本质意义,不能够很好地为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服务。

(三)社会监督力度不够,监管质量得不到保障

监督体制,除了有专业的组织机构外,来自于社会各界的监管之声不可或缺。会计信息应该是社会化、规范性的,因此也绝对逃不开社会监督。目前的主要社会监督形式是会计师事务所,他们通过专业的审计、验证、评估、咨询工作完成社会化会计管理的监管。但是社会监督的大多数形式为有偿,而委托单位多数又是审计部门自身,造成监管质量得不到保障,监督力度下降。有时再加上部分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缺失,导致审计报告数据失真、结论偏差较大等问题,严重影响我国会计行业的发展。

(四)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会计工作因繁杂而周而复始,使得工作在一线上的人才无时间和精力得到进一步的专业素质培训和自身能力提升,同时,财政部门忽视对人才队伍的组织培养与建设,造成我国会计工作者整体的职业素质不高,侧面影响着会计监督的总体水平。

二、如何提升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水平

财政部门是我国《会计法》授权的主管部门,它不仅要对会计工作的监管负责,同时应遵循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更好地为我国会计工作服务。

(一)建立和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必要时进一步制定相关法律以使会计管理更具规范性

建议尝试建立起重大会计事项的公共报告制度,即为加强会计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应首先对重大会计事项增加关注度,加大监管力度。要求对于执行可能造成企业财务损失或利润变动较大的财务事项,必须向财政部门申报并备案获得批准,此方法也可使财政部门更加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国财化情况、对地方和国有企业的监管更具有现实意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曾就此项内容做出规定,要求企业承包重大事项必须在会计报表的附注部分加以详细说明,这些重大事项包括:会计政策或估算的变更、重大投资活动的开展、额度较大的资产清理问题、企业破产合并等重大企业变更等。

(二)建立惩罚制度,追究重大会计失误的事故责任人

会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很可能对企业甚至是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但多数情况下,决策或执行的失误并不能从法律上使事件相关人员得到相应的惩处。因此,建立事故责任人制度,当发生重大财政事故时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惩罚,显然更具有警示作用。对随意变更会计工作处理方法、弄虚作假、内部控制制定失调等,都应该被列入到重大会计事故责任认定与惩罚制度中来。

(三)引入网络管理与优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迅速发展,信息化已经明显展现出其在企业财务管理上的优势。财政部门应该在第三方组织监管的同时,建立起网络监管体系,让更多的人、尤其是公共大众参与到会计监督工作中来,使我国会计工作更具有透明化、公正化。

(四)建立起来自于社会监管组织的有效监督制度

首先,应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整体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使他们具有顽强的拒腐抗变能力,从而更加公正的完成审计各类审计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鉴证服务结果。其次,

加大对会计信息监管力度,保证数据的质量与准确性,尽管目前相关制度还未能完善,但仍然要重视对大型国有企业会计报表的审计,必要时候政府可以加大经费供给,以便获得更具有参考价值的财务信息。再者,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监管不容忽视,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业职能的公正性的管理,杜绝一切受企业影响的不实或具有明显偏差的会计审计报告,且审计报告应遵循制度向财政部门一一报送,积极主动地与财政部门配合。

(五)建立起会计资格的综合认定程序

加强对会计岗位准入条件的规范性,认真筛选、依制度开展工作,避免寻私情、弄虚作假、滥竽冲数等行为的发生。对会计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对于提升他们职业素养、推动财务人员更加积极努力地完成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当然更重要的是应教会学生学以致用。同时,会计相关工作人员也应欣然接受来自于财政部门的日常监督,端正思想;对于不负责任、犯下大错的会计人员,在惩罚的基础上加强教育,甚至可以采取吊销从业资格证书的方法,杜绝其再次步入会计行业。

第4篇:会计监督的前提范文

事业单位内控机制不健全,内控制度流于形式。完善的内控制度是实施会计监督的基本前提。会计监督无法得以有效实施的原因在于:一是缺乏完善的内控制度,单位基本制度不健全,各项业务缺乏合理的制约机制。就财务机构而言,一人身兼数岗,不相容岗位没有分离,造成会计监督无法有效开展。二是即使建立了内控制度,执行层面不落实,制度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组织、执行、考核机制,严重制约了会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单位负责人认识存在偏差,制约了职能作用的发挥。《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在会计工作中责任。但是事业单位的管理者的认识往往存在误区,认为会计必须服务于单位、服从于领导,一些管理者往往为了追求考核指标的实现、片面追求短期利益,指使或授权会计人员做假账。这种管理层认识的偏差影响了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会计信息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会计人员素质偏低,不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部分会计人员在法制观念、职业素养、业务水平等方面有待加强。职业判断能力弱,不是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办事,而是根据领导意志行事,缺乏会计处理的原则性。另外,会计知识等更新速度与会计人员自身知识结构、业务水平不相适应,无法有效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就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现状而言,人才因素,尤其是高素质会计人员的缺少已成为制约事业单位发展的瓶颈之一。

会计监督的主要对策

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相结合。会计监督应贯穿于经济事项的全过程。事前监督在于监督会计事项的决策过程、决策依据是否完备,事中监督在于监督会计事项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执行过程是否合规,上述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便于防患于未然;事后监督在于对会计事项全过程全面、真实、准确地检查,有利于提高会计监督的准确性。

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包括单位各项业务的全过程和经济事项的各环节,包含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完善的内部牵制机制、科学的业务执行流程、管理层对会计监督的重视程度。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在建立健全单位会计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努力协调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一致性,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会计部门与业务部门监督相结合。会计部门监督需要会计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好财经法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合理判断会计事项是否合理、合法。通过对会计资料、资产管理、财务收支等业务的监督,强化会计信息质量。

第5篇:会计监督的前提范文

[关键词] 会计信息失真 产权制度 信息不对称

产权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它主要研究产权、激励和经济行为的关系,探讨不同的产权结构对收益―报酬制度以及资源配置的影响。在我国会计学的发展是与产权制度的变迁密切相关的。不同的产权制度对会计信息有不同的要求,会计信息处理过程就是对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和计量的过程。目前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困扰会计界的严重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缺少有效的监督,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方法又可归结为有效的产权制度和激励监督制度。

一、会计信息失真成因的产权经济学分析

根据现代产权理论,会计信息是不同产权主体之间利益分配的反应,产权清晰是会计信息客观反应的基础。法律上对产权的简短定义:“主体拥有的对物和对象的最高的排他的权利。”这里的产权等同于所有权。而经济学对产权的定义外延要宽得多,著名产权经济学家登姆塞茨认为产权就是使自己或他人受损或受益的权利。因而企业的任何一个利害关系人都可能成为企业的产权关系人。产权不明晰是我国企业制度变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是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产权不明晰可分为两个方面:

1.产权缺少明确的归属。产权归属明确是确定会计监督权的前提条件,产权归属也有两层含义:一是产权必须归属于一定的产权主体,二是共有产权必须有有效的。从第一方面看,只有企业的产权归属人才会为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付出成本,因而才有动力去监督企业的会计信息,并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代价。因此,只有明确企业的产权归属,才能明确谁对企业的会计信息拥有监督权。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之所以成为普遍现象,其原因之一是在企业制度转型期的企业产权归属关系界定不明确,导致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受害对象不明确,因而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

从第二方面来看,共有产权由于属多人所有,在产权主体内无法避免个人成果被集体分享,加之交易费用过高,各产权人之间几乎不可能就每一问题达成共同协议,因而必须选出代表以他人产权。由于我国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所以共有产权的问题就显得比较突出,目前所说的国有产权虚置也正是指产权缺少有效。

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就是通过政企分开,使企业应该有的职能逐步建立和完善。但是部分企业改制上市后,只是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形式,而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董事会、经理会、监理会并没有发挥应具有的职能。由于所有者缺位,形成所谓内部人控制的局面。内部人的目的是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往往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背道而驰,而扭曲会计信息正是内部人追求自身效用的一个手段。

2.产权界定不明确。产权界定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在产权明确界定的条件下,产权主体拥有的权利明确,当其产权受到侵害时,产权主体之间便可通过交易达成协议,以确定损害方应为此付出的代价,从而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产权不明确是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理由有二:一是产权界定不明确,将会使部分产权置于公共领域,形成所谓的“公共产品”,为谋求公共产品利益的企业往往扭曲会计信息,例如承包经营,产权界定是基于短期利润指标,承包人就倾向于通过少提或不提折旧,将费用资本化等手段追逐短期利润,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二是产权界定是确定会计信息监督权限的前提,产权与监督权如不对等就无法有效的实施会计监督。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

解决非法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从产权来讲,应当明确关系,划小共有产权的范围,缩减层级,变过去由政府委托管理变为由产权人直接委托人管理,产权人对人有直接任免权利,从而强化产权人的监督作用。此外,在明确产权关系的同时,应建立和完善经理人市场。具体措施如下:

1.建立适合国情的企业产权制度及相应的产权监督系统。根据我国社会的性质,企业的产权结构要强调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国家作为宏观调控者,需代表社会的利益,使企业目标和社会目标协调一致,国家不仅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对企业拥有产权,而且作为社会管理者,也有监督企业会计信息的权利。二是企业职工不仅与企业利害相关,并且所具备的专业化技能是一种人力资本,离开这种人力资本,股东所拥有的实物资本就无法增值,所以,企业职工也应构成企业产权制度的一部分,因此必须强调群众监督的作用。

2.建立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合同安排和政府规章。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通过有效的合同安排使委托人与人的利益一致,或促使人主动提供信息。二是通过政府规章制度强制市场交易者提供信息。

3.完善企业会计监督机制、加强会计监督。要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使会计监督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以审计监督、税务监督、行政监督为主的外部监督体系,尤其要积极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对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实行经常的、独立的外部会计监督。同时要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培养和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这样通过建立科学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为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和真实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

三、结论

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也是近年来经济界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本文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深入分析了会计失真的成因以及提出了治理会计失真的措施,认为由于产权界定不明确和产权缺少明确的归属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另外,信息不对称也是产生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原因。治理会计信息失真要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同时从合同安排和政府规章制度,以及完善企业的会计监督机制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参考文献:

第6篇:会计监督的前提范文

关键词:会计监督;系统;监督权;机制

从一般意义上讲,会计监督是指会计作为一种经济监督形式所具有的职能作用;但广义地说,它还包括对会计监督活动进行再监督的含义,这时的“会计监督”就体现了“监督会计”的另一层含义,即会计监督既指会计作为监督主体所实施的监督活动,也指会计作为被监督对象由其他经济监督形式所实施的监督[1].可见,会计监督系统是具有层次性的。这种层次性还表现在,会计监督有内部会计监督和外部会计监督之分。内部会计监督系统主要是指通过会计、内部审计等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及其所体现的经济活动进行的经济监督;外部会计监督系统主要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中介组织等在得到授权或者受托的情况下,对指定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及其所体现的经济活动进行的经济监督。

会计监督是经济监督系统的组成部分,其本身也是一个监督系统。这里,我们主要分析一下构成这一系统的内外两个层面上的,即内部会计监督系统和外部会计监督系统。

内部会计监督系统是微观层面上的会计监督系统。从目标上看,内部会计监督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保证单位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及其会计核算符合国家、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主体上看,内部会计监督的责任主体不仅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本身,也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等其他机构或人员。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内部会计监督的主要执行主体;从客体上看,内部会计监督的内容主要是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从上看,内部会计监督主要体现为核算监督和制度监督两种手段。从主要意义上讲,核算监督和制度监督共同构成了内部会计监督系统。核算监督主要依赖于会计核算职能的发挥,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核算监督的行为主体,制度监督则主要依赖于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单位负责人是其第一行为与责任主体。内部会计监督系统的主要意义在于能形成单位的“自控”机制,在为单位内部服务的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单位其它利益相关主体的利益。然而,单位内、外部利益主体之间(如经营者与国家、投资者、债权人)是存在利益冲突的,这种“自控”机制会因单位内部人员的合谋而失效,因而需要有高效的“外控”机制来保障。因此,在内部会计监督系统的基础上,还需要外部会计监督系统对经济活动进行再监督。

外部会计监督系统是由独立于被监督单位之外的主体来执行的,它以单位整体作为监督的对象,但主要通过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再监督来实施。外部会计监督系统由会计监督和政府会计监督两部分构成。社会会计监督即指民间审计监督,它是中观层面上的会计监督形式,其主要职责是鉴证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允性。政府会计监督指由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它是宏观层面上的会计监督形式。它要对政府负责,主要包括财政监督、国家审计监督、税务监督、证券监管、银行监督、保险监管等形式。各种政府监督检查部门,所针对的单位、监督检查的目的和重点各不相同,但强调的都是对单位会计活动及会计资料的监督检查,都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从一般意义上讲,民间会计监督与政府会计监督共同构成了外部会计监督系统。社会会计监督主要通过对单位会计信息的鉴证来监督单位的经济活动,以实现为投资者、债权人等社会公众服务的目的;而政府会计监督则主要通过对单位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的核查来监督单位的经济活动,以维护国家利益。

新的会计法就是从系统论的角度对会计监督进行了不同层次的界定,明确了它是由内部会计监督、注册会计师监督和政府会计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而这一体系又是由内部会计监督系统和外部会计监督系统共同构成的。

完善的会计监督系统,必须在有效的运行机制下才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这就需要对会计监督系统存在的前提、产生的根源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作用机制等进行分析。

分析会计监督存在的前提,不能不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角度入手。监督和被监督之间存在共同的利害关系,但更多的情况是双方易于形成利益冲突。利益冲突形成会计监督存在的前提之一。利益冲突的形成原因,从上讲,是由于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企业内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目标取向不同而形成利益冲突。所有者将资本投入到企业,就是要为了使其保值增值,可以综合表述为企业价值最大化。而经营者的目标与所有者是不一致的,经营者可能更为关心自己的薪金、声望、地位等。所有者的资本一旦投入企业,就形成法人财产,经营者可以支配这些财产,经营者在享有经营自主权的同时,关注其自身利益。在一般情况下,为在任期内取得经营业绩,经营者会倾向于采取风险较大的方案甚至是违法经营等短期行为,而不是采取利于企业长远的方案;为提高自身声望与地位,会不计成本追求企业的规模扩张等。这些做法,会在不同程度上损害所有者的利益。正是由于这种利益冲突,需要设计有效的约束机制来保证所有者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实现,会计监督正是在这一需求之下产生的。经营者要以会计资料报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所有者以会计报告来衡量自身目标的实现程度,以会计监督防止利益受损。

监督与被监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是会计监督存在的前提。根据非对称信息理论,市场上买卖双方各自掌握的信息是有差异的,通常供方有较完全的信息,需方有不完全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希望通过输出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使自己获利,而较少信息的一方则通过各种手段去获取信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利用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来达到自利的目的,这就是经济学所关注的“机会主义”和“损人利己”现象。在会计上,有的会计人员及其组织利用这种不对称的信息规律,采取“隐瞒财务信息”、“虚假会计信息”等方式进行作弊。具体表现有三:一是会计人员自身利用信息优势谋取私利。二是会计人员与经理人员采取合谋的手段进行舞弊。上已述及,经理人员关注的是自身的收入、声望和地位等,与所有者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有所不同。在公司制企业中,股东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是通过财务报告来了解企业的。而经理人员直接经营企业,掌握企业全面的信息,他们可以通过隐瞒企业的真实信息来达到自身的目的。三是企业所有者利用信息优势欺骗企业外部相关利益人。尽管企业要通过会计报表向外部披露企业的财务信息,但是企业的真实情况可能只有企业内部人员知道,这使企业有条件提供假会计资料来偷漏税、骗取银行贷款或骗取其他信用等。

因此,必须构筑监督体系来解决由于这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利益冲突,否则企业不可能正常运转下去。而我们这里所讨论的信息主要是指会计信息,那么所实施的也必然是会计监督。不进行会计监督,财务欺诈或会计造假会盛行,使市场交易费用变得无穷大,市场的正常运转;也使人们会逐渐怀疑会计信息的可信度、有用性,最终会影响到企业的存在方式。既然一方要隐瞒信息,另一方要窃取信息,那么双方博弈的“均衡点”应是通过会计监督系统促进会计财务信息公开、公平、公正。

现在再分析会计监督产生的根源。会计监督是一种行为,也是一种权利,如果行为者没有权力,就无法实施监督。会计监督权来自于两权分离后所形成的委托关系。在企业中,存在着多层委托关系,它们之间呈树状结构,一般的企业具有四个层次:所有者(股东)——经理人员,经理人员——中层各职能部门,中层各职能部门——普通员工之间分别存在一个委托关系。在第一层次中,所有者拥有企业财产的终极所有权,他将财产交与经理人员经营管理,当然有权监督经理人员;在第二个层次中经理人员将经营权进一步分解,委托各职能部门行使,当然有权监督各职能部门;第三个层次道理同第二个层次。在企业外部,国家对国有企业拥有所有权,从而拥有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权。在我国,这种监督权是授权财政部门来行使的。同时,国家也授予税务、审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以会计监督权。

监督系统的作用机制是在会计监督的存在前提和产生根源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如上所述,在公司制中,存在着多层关系,维护这种关系,是会计监督系统存在并得以有效运转的根本动机。这不仅需要企业内部建立起有效的会计监督制度,更需要企业会计制度的有效。

经营者对生产经营活动要进行监督。经理层受所有者之托,经营管理企业,在经理层与各职能部门之间,存在这样的矛盾:经理层要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以履行受托责任,而各职能部门可能只关注自身的利益。那么会产生这样的:经营者如何保证自己目标的实现?如何有效激励并制约下级为自己的目标服务?要对经营管理活动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及时了解和有效控制,运用会计监督系统是必不可少的。在购进、销售、生产、支出、损益形成处理、筹资投资等环节的会计监督,实际上就是以经营者为主体所实施的行为。经营者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是通过委托会计人员实现的。通过会计监督,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保证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最终保证经营者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在这一层次,会计人员实施的监督是最基础性的,也是最重要的。但是,在企业的权利制衡结构中,会计人员处于经理阶层与普通员工的中间层次,处于这样一种地位的会计人员如何能实施会计监督呢?上已分析,会计人员的监督权因经理人员经营权的进一步分解而产生。任何层次的监督人都会偷懒,如何保证会计人员会有效运用这一监督权呢?如果没有良好的约束激励机制,会计人员同样可能会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2],即利用职务便利损公肥私。因此在设计会计监督系统时,按互相牵制的原则设置会计岗位,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来防止个别会计人员的离轨行为。同时,经营者对会计人员有效的监督给予物质上奖励或提升的机会来激励监督的积极性。会计人员的直接责任人是经理人员,只要经理人员有足够的利益刺激和恰当的约束机制,这一层监督的运行应当是顺利的。

所有者要通过对经营者业绩的考核与评价实施监督。所有者与经营者由于各自目标不同,会出现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那么就产生了这样的问题:所有者如何保证自己目标的实现?如何有效激励并制约经营者为所有者的目标服务?公司的经营管理层是否尽到责任,这是公司治理结构中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如果不对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评价,我们所说的对经营者的监督就只表现在形式上。在这方面会计可以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可以利用会计信息考核与评估所有者资产是否保值增值,管理人员有无营私舞弊等。所有者正是通过会计监督系统的有效运作,把对经营者的监督落到实处。但是当经理与会计人员出现“合谋”这一较为复杂的情况时,对其实施监督,首先要考虑经理人员的利益激励问题。在传统的独资、合伙企业,由于经理人员集所有权和经营权于一身,拥有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因而经理有足够的刺激去监督会计人员。在公司制企业中,对经理人员实行待遇丰厚的年薪制,或采用股票期权等分配方式,将经营者的利益与所有者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利益一致化,从而提高经理层监督的积极性,解决经理人员与会计人员的“合谋”问题。其次,考虑如何监督经理阶层。尽管通过激励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经理人员与会计人员的“合谋”问题,但因经理人员与会计人员属内部层次,不触及财产权关系,其“合谋”动机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解决问题的一般做法是,建立“三权分立”的法人治理结构,由董事会进行重大问题决策,并借助监事会进行日常监督,另外借助企业外部的会计监督形式予以监控[3].

会计监督作用机制的良好运行,有赖于全方位的保障措施,健全法制是其中之一。对此,我们提出以下意见:首先,应进一步完善《会计法》。新修订的《会计法》较前虽有很大改进,但是仍有一些地方需进一步完善。如会计报表由不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工作的董事长在会计报表上签章并承担责任,同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会计师要在会计报表上签章,而总经理要不要签章并承担责任?监事会是否应该对会计报表履行监督程序并在会计报表上签章并承担责任?在《会计法》中对这些问题应做出明确规定。又如,外部会计监督形式对企业往往会造成重复检查,但却都能查出现新问题,然而没有哪个监督部门做最后结论,并承担责任,企业经营者的会计责任没有被真正解除。因而《会计法》应作出关于会计责任解除的相应规定,即规定除故意欺诈外,会计报表一旦被某个会计监督部门认可,该部门就应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负责,这样可以强化会计监督系统中各个层次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其次,不断健全和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需要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与《会计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或者实施办法,以保证《会计法》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会计监督实施办法、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等规定。同时,要对现行的会计法规、制度进行清理,严格有关会计规章制度的报批和备案制度。特别是要对地区性的会计规章进行全面清理,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不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按法定程序予以废止,部分与《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抵触的,要及时进行修订。

再次,促进《会计法》与相关的衔接。《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具体操作应与相关法律衔接紧密。如由于《会计法》适用于全各单位,对国有单位的违法行为人可以追究其行政处分,而对私营企业主则不易操作。因此,在相关法规中要明确他们的行政责任。又如《会计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对照《刑法》,对会计犯罪行为规定很少,仅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在《刑法》中应增加与《会计法》相应的会计犯罪的内容。

最后,规范《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关系。目前,我国颁发并实施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4],对企业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完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处在并行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要处理好《会计法》、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关系。《会计法》不宜具体,不应过分强调操作性,不应将属于会计准则甚至属于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归人其中。至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二者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界争论的焦点。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组成部分,均属于具有行政法规性的规范性文件[5],两者都是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作出的规定,但由于二者涵盖的业务内容不同、侧重点不同、适用范围不同等,尤其是根据我国具体的会计工作实际,它们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并存,二者不可互代。即使是现在实行了统一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情况依然如此。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M].北京:财政出版社,1999.

[2]财务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3]会计监督实务[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1.

第7篇:会计监督的前提范文

企业清算是指企业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企业的清算,按清算的性质和原因,可以分为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两种类型,清算会计也可以分为普通清算会计和破产清算会计。

清算会计是对被宣告解散企业各项清算业务进行反映和监督,向有关债权人、投资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清算过程和结果等会计信息的一种专门会计。它属于财务会计的范畴,是财务会计的一个分支。但是由于企业进入清算后,会计核算中的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的基本前提发生了变化,因而在会计对象、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原则等方面都有别于正常经营下财务会计核算,成为会计理论的一个特殊领域。清算会计与正常持续营业下的会计存在以下差异:

一、会计主体的区别。企业在正常经营下,会计核算以企业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主体,记录反映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而企业进入清算阶段后,清算组进入并接管企业,此时,会计主体发生了变化,主要以清算组和管理人为会计主体,核算的内容主要以清算业务活动为主,对破产企业的清算过程进行会计处理。

二、停止正常经营的区别。企业进入清算阶段后,虽然必要的合同将继续履行,个别生产经营活动也将继续,但

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基本停止。此时,原来正常经营时的会计假设要素将不存在,企业处于停止正常经营状态。

三、清算期间的区别。企业正常经营下,会计分期假设要求将企业循环不断的经营过程严格划分为年度,季度,月份,据以在一定期间内结算账目,编制会计报表,及时提供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信息资料,会计核算具有持续性和周期性的特征。而清算会计的期间划分没有时间界限,清算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为清算活动开始日至清算程序终结日,它取决于清算程序实施期间的长短,并且其会计核算不存在持续性和周期性,清算期间也因此具有临时性和一次性的特征。

四、会计要素内容有所不同。财务会计的要素内容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用以全面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企业进入清算状态时,清算会计要素在内容上包括五大类,即清算资产、清算债务、清算净权益、清算损失、清算利得。另外,由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获得最大利润已不再是清算期各项经济活动的目标,收入、费用、利润的核算也不像持续经营会计那样为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五、货币计量的区别。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后,币值不变的假设已不再适用。破产企业清算会计要假定破产财产以清算价值计量,在对破产财产估价时,不但要考虑币值变动因素,还要顾及财产清算的价值贬值问题,清算负债无论是否到期,均以现实价值偿债。

六、会计目标的区别。与传统财务会计相比较,清算会计的目标尽管仍然是向企业外部提供信息,但信息的使用者除企业的债权人、投资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外,还包括管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其提供的会计信息内容不是注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主要是清算企业债务偿还和清算财产处理。

七、会计核算对象的区别。清算企业由于终止了正常的经营活动,其会计对象不再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运动,而是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债权的回收、债务的清偿、财产的处理、各项损益和费用的发生以及剩余财产的分配等资金运动。

八、经营的假设不同。传统财务会计以企业连续不断,循环往复的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处理的方法均建立在持续经营前提的基础上。而企业一旦进入清算过程,生产经营活动立即终止,持续经营成为不可能。所以,清算期间的会计核算不能采用建立在持续经营假设下的公认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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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收入费用的记账原则和对应关系不同。在持续经营假设下,除机关事业等少部分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外,其他单位都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账务处理,预提并摊销费用支出,同时收入和费用采取配比原则。清算会计中,由于会计主体变化,会计处理期间没有长短界限,其收支期与归属期成为一致,那么对于清算期内的财产变现,债务清偿,职工安置以及剩余财产的比例分配,清算费用发生和清算损益的确认,以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毫无意义,而改用收付实现制原则,对收入、费用和支出不采取预提和摊销的方法进行账务处理,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另外,清算会计的主要目标是破产财产的变现,破产债务的偿还,无需考核其经营成果,自然不必遵循配比原则。

十、收入核算的内容不同。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企业进入清算阶段后,虽然必要的合同将继续履行,个别生产经营活动也将继续,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基本停止。清算企业会计核算以回收应收预付款项和资产变价出售为主,其收入大部分相当于营业外收入。

十一、成本及费用核算的内容不同。正常生产经营中的费用支出分为:主营业务支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等。企业进入清算阶段后,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基本停止,因此对上述支出不加以区分。

十二、支出核算的内容不同。财务会计严格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界限,目的在于正确核算企业当期损益,而清算会计中,持续经营假设不复存在,那么对清算期内的全部支出进行区别分类已无意义。

十三、资产计价的基础不同。财务会计中,各种资产按其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采用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对企业资产的计量是基于经济业务的实际交易价格或成本,而不考虑未来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期末可按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会计准则对资产账面余额进行调整;对资产的评估可采取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对资产进行估价。而清算会计中,资产的计价不以历史成本为计价依据,更注重的是资产的现时价值或称预计可变现价值进行计量,期末不按资产公允价值对资产账面余额进行调整;对资产的评估采取市场法进行估价,对资产的计价采用清算价格法。

第8篇:会计监督的前提范文

摘 要:会计监督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能,是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探讨企业会计监督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维护我国会计法规的严肃性,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保障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会计监督 内部控制 企业发展

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凭借授权的特殊地位和职权,依照特定主体制定的各种合法制度,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过程及其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综合地、全面地、连续地、及时地监督和督促,以确保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并且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从而达到提高特定主体运营效益的目的。

一、会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为特征的。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由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与企业经营活动及其结果息息相关的企业所有权人、债权人、管理者以及政府等方面的利益有时存在矛盾与冲突。为了经济活动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这些不同的利益集团只能依靠法律、法规和制度约束下的会计信息来协调关系,依靠规范的会计基础工作来表述经济活动,根据会计提供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来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对企业发展做出决策。因此,会计监督就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

2.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监督作为我国经济监督的重要部分,必须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财政经济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中发挥作用。企业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必须置于合法的经济前提之下。会计人员、会计机构作为会计监督的主体,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实施会计监督,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在会计管理过程中,把好“关口”,保证企业的经济活动在合法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3.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需要。政企分开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其前提是政府双重职能的分离,即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职能的分离。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所有企业实施宏观调控和问接管理,以实现社会公平和经济的稳定增长。政府的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职能则是通过;理顺产权关系,行使产权所有者的权力,而企业则按照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权责,认真组织经营,正确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达到对所有者的资本保全、增值的要求。

4.实现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需要。实现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必须将会计工作置于《会计法》的约束下开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监督为会计信息的质量提供了保障,它可以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约束会计人员、会计机构的工作,通过对会计提供的原始凭证的审查,判断该凭证所纪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法通过对记账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进行监督,来保证经济业务分类的正确性;通过对报表的监督,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进而全面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失效是产权制度缺陷的产物

内部会计控制是会计监督工作的起始点,是加强企业会计监督的基础性工作。但目前在我国很多企业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内部会计控制失效的问题,表现为: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概念模糊,以致淡化企业会计监督的事前监督职能;会计人员受个人利益驱动,在工作中造假,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企业负责人,指使会计人员做假账,致使会计信息人为的失真,有意阻碍会计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分析其原因都是与产权制度的缺陷分不开的。

按照现代企业理论,企业是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的“合约”,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作为二要素在本质上处于同等地位。随着社会分工体系的日益发达,社会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人力资本在社会财富创造中将逐渐发挥出决定性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产权制度缺陷主要体现在物力资本所有者拥有剩余索取权,人力资本所有者却未被明确授予这一权利,人力资本没有得到相应的足够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它必然要求从其他方面获得补偿。具体说来,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工作效果不佳的原因表现为三点:一是企业内部治理不善,内部控制制度失调。有的企业缺乏相应的会计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有的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却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二是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会计人员出具的会计信息是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整个过程的,他们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三是企业治理结构不合理。外部治理很不完善,经理人市场缺乏,内部治理中经理人员又具有很大的经营自,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指使会计人员对外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使得会计监督职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产权制度缺陷是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失效的根本原因,如果找不到加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途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失效问题将成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健康发展的羁绊。因此,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失效问题必须进行产权制度变革与创新,特别是通过改革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真正达到产权关系以及产权责任明晰化、人格化、商品化和契约化,即赋予人力资本所有者剩余索取权,以此激励人力资本所有者。

三、建立多层次化的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控制体系

多层次化的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控制体系是一个从上到下的、完整的、具有较严密监督控制特性的系统。通过明确有关人员、有关部门的权、责、利,使得每个群体或个人的行为都处在他人的监督控制之下,使得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控制工作能够有制度上、程序上的保证,避免出现内部会计监督控制的“真空控制”地带或“控制盲点”,而使内部会计监督控制流于形式、难收成效。一般说来,人力资本产权视角下的内部会计监督控制体制可分为三个层次:

1.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主要体现在企业根据内部会计监督控制的要求实行纵向授权制,通过股东大会给董事会授权,通过董事会给总经理授权,进而形成严格的内部监督控制体系。

2.财务总监具体行使内部会计监督控制的权利。财务总监是由企业所有者委派的,是企业所有者利益的维护者,并具体监督和指导着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全过程。这一层次的企业会计内部监督控制是多层次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控制的重点,它是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以及经营者内部进行会计监督控制的一个关键。

第9篇:会计监督的前提范文

1.1收入分类

收入分类包含普通收入,如社保收入、基金收入、预算(包含预算外)收入,等等,均属于政府收入范畴。将收支明确分类:政府在经济收入上的各项来源,合理调整新增收入,有利于财政部门的分析统计。

1.2支出功能分类

支出功能分类包含预算下政府部门的总体支出,将预算外资金包含其中。支出功能分类是按照支出项目所属功能进行分类的,按照支出部门分类的方式,使政府各项职能活动得以直观且集中的反映。

2优化收支分类管理制度的价值

2.1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的准确性

收支分类管理实施为统一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它有利于各部门和各单位将职能状态更为全面、准确地展现出来,使收支分类管理和会计管理信息进一步公开,对于推进政府透明化和公共财政民主化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提升财政预算的准确性、真实性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2.2明确财政预算管理范畴

收支分类管理可以在政府财政上实现结构上的调整,使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得到全方位和具体化的保证,做到对收支两个项目的明确,不但适于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和会计工作的转型需要,也能做到对我国国情深层次的体现和反应。当前,明确政府财政预算的范畴和内容成为政府公开化、系统化建设的前提,收支分类管理可以作为重要的途径,将政府的预算、收支、运行进一步明确,突出政府经济和会计工作的轮廓与范围,提高政府财政对深层次的控制与管理。

2.3避免财政上的信息缺失和失真

财政信息失真是当前政府财政与会计工作中的不足之处,由于在财政信息上存在金额大、专业多、明细复杂等问题,导致财政信息经常出现失真和缺失。收支分类管理可以进一步明确资金的科目,细化资金明细项目,实现政府财政信息的细化和真实化管理,将政府财政和会计工作细节和重点全面反应出来,在提升财政信息真实性的同时,做到对财政会计和财务工作水平与质量的提升。

3进行收支分类规范管理优化的对策和策略

3.1加强收支分类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一,从收支分类管理人员的资质上强化规范与管理,从专业能力和素质上确保收支分类管理的质量,作为一名合格的收支分类管理会计人员,必须不断进行会计专业、收支分类管理实践的学习,通过专业的资格认证和资质考试,通过持续性学习做到对收支分类管理素质和会计业务的不断完善,做到对收支分类管理工作和会计实际操作的有效保障。第二,继续完善以会计职称和审计工作考试为基础的收支分类管理水平认定工作,确保收支分类管理人员和机构具备完整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通过相应水平和技能考试作为实施收支分类管理工作的前提,做到对收支分类管理工作和市场经济会计工作的有效保障。此外,在收支分类管理人员的管理过程中,要建立职业道德的建设和约束机制,使职业道德作为确保收支分类管理质量和会计管理品质的重要前提,让收支分类管理人员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职业道德需要,为收支分类管理的稳定发展,会计管理工作的持续提高打下思想和道德基础。

3.2加强对收支分类管理的监督

收支分类管理过程中监督者和监督工作极其重要,要发挥收支分类管理的系统性优势,进行会计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完善,必须加强全面监督和统筹工作。要建立收支分类管理的监督体系,使收支分类管理的各项业务和各种活动得以顺利而规范地开展,发挥出收支分类管理的专业性、系统性优势,做到对财会管理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还要对收支分类管理的监督做好协调和统筹工作,使收支分类管理工作得到保证,避免收支分类管理中的问题对整个会计管理制度体系产生的影响。在收支分类管理过程中,要积极引进外部力量对会计管理实现外部监督,通过专业组织、第三方等方式,对收支分类管理进行评价,找出会计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整改建议,避免政府和行政部门由于专业缺陷、信息不透明、管理疏漏,造成收支分类管理问题的积累和产生,为构建适合市场经济的收支分类管理体系和完善会计管理制度夯实外部基础。

3.3强化收支分类管理的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收支分类管理开展的前提,也是约束收支分类管理的重要工作,还是政府财政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只有发挥内部审计的价值,收支分类管理的责权利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够得到进一步落实,宏观层面上的控制、管理和约束体系建设才能得到保障。要在大型和重要的政府财政项目上全面落实内部审计工作,强化收支分类管理工作与内部审计工作的进一步整合,以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而全面地监督收支分类管理,做出收支分类管理客观、严谨、专业的评估和监督,树立起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提供内部审计的意见与建议,将收支分类管理工作进行专业性、系统性的优化,提升收支分类管理的成效,让收支分类管理和会计管理制度实现全面地建设和发展。

3.4建立收支分类管理应收应付制原则

当前,会计管理制度建立应该坚持应收应付制原则,在收支分类管理体系的完善过程中,应收应付制原则在财政预算控制和监管中,在资金支出方面可以实现责任与权力的一一对应,有利于收支分类管理效率和质量的提升。应该将应收应付制原则列为收支分类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中,重视外债的借入与回收两项关键环节,建立起应收应付过程中债务收入和债务支出的完整体系,准确、全面、系统地反应应收应付的责任和权利,在准确而全面地反应公共财政债务变动的前提下,使政府和财政支出更加透明,做到对支出项目、统计类别的进一步强化,强化应收应付管理功能,实现对收支分类管理和会计管理制度的创新和改善。

3.5推进收支分类管理的公开化

公开化是现代收支分类管理的前提,只有将公开化作为前提,收支分类管理工作才能得到有效性、持续性的保障。当前,收支分类管理公开化应该以预算管理公开化为基础,推进公共财政的透明化。对收支分类管理清晰化和明细化。在避免收支分类管理和会计工作随意化的同时,降低公共财政的暗箱操作。在公共财政支出环节,收支分类管理要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在提高收支分类管理透明性的前提下,达到对公共会计真实性的有效保障。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