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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x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本股股长批准;1天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股长请假由主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假期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告并销假。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办公室每月汇总颂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况。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一、签到制度
1、为加强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机关工作人员和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度。
2、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15分钟内到签到处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超过15分钟到岗上班的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5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到岗,提前30分钟离岗的,中途溜号或不签到者为缺勤,无故未上班者为旷工。工作人员出差、开会、请假的应告知办公室。
3、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4、签到记录由办公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值班制度
1、为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机关内部工作的连续性,实行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按规定作息时间以天为单位,每天为一班,节日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人员职责:(1)接待到局机关联系工作人员和来访者,并根据情况介绍给相关股室或领导;(2)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根据领导指示进行办理;负责当天的考勤签到工作;(4)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并做好移交工作;(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按照上班时间提前到岗,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或脱班,因故需要离岗时应自行确定代班人,否则视为旷工。
5、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引见给领导。
6、值班人员要做到举止文明、仪表整齐,并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7、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抓落实。
三、请销假制度
1、领导干部请销假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领导干部离开或因事、因病请假均应填写《领导干部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及时报备。局正职领导请假需经政府分管领导和市长同意后批准;副职领导请假需经局长同意后批准。
2、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填写《干部请假审批单》。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天,超过8天的,从第9天起,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需请长假的,须有定点医院主治医生证明,患急病的必须及时托人联系请假。
3、干部职工一年旷工超过3天,事假累计超过8天,病假累计超过45天的,原则上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申请公休假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但一年病假时间累计超过45天的,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时间原则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
5、干部职工请假超过3天以上,请假期间内的工作,有关股室应作统筹安排后报分管领导,并做好交接工作。
为正确评价我院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我院工作人员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确定、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结合《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四项内容。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敬业精神。
1、对“德”的考核
(1)考核政治思想表现。重点考核能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2)考核遵纪守法表现。重点考核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医院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
(3)考核医德医风表现。重点考核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医院和集体声誉。
(4)考核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重点考核是否热爱集体,善于团结合作,严格要求自己,不计较个人得失。
2、对“能”的考核
(1)考核掌握基础理论的程度。重点考核是否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了解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2)考核业务工作水平。重点考核实际工作,参照服务对象反馈的信息和业务成果,客观评价业务水平。
(3)考核适应能力。重点考核是否有工作经验,能否根据社会及服务对象的变化,主动调整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应变能力,胜任临时任务和特殊工作。
(4)考核管理能力。重点考核是否会制订符合规律、富有创意的工作计划,写出有借鉴意义的工作总结,能否独立开展工作,按程序处理问题,实行科学管理,有组织协调能力。
3、对“勤”的考核
(1)考核工作态度。重点考核是否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勇于承担有难度的任务,工作不分份内份外,任劳任怨。
(2)考核服务态度。重点考核是否有服务意识,主动、热情、耐心开展服务工作,为服务对象着想,处理工作及时果断,办事讲信誉。
(3)考核劳动纪律。重点考核出勤及工作时间的有效利用,是否出勤率高,有事请假,按时上下班,不中途离岗。
4、对“绩”的考核
(1)考核工作数量。重点考核本职工作任务是否饱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配合其他岗位工作的情况。
(2)考核工作质量。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发生。
(3)考核工作效率。重点考核是否提前或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职工作和其他工作,
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好评。
(4)考核工作效益。重点考核工作成果,获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获奖情况。
二、考核等次和基本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59分以下)四个等次。
1、优秀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勇于创新、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成绩突出。(对医疗工作中出现的医疗纠纷、差错的当事人,当年获得的学分不足25分的,参加学院组织的青年外语考试不合格的均不能被评为优秀。)
2、称职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注意劳动安全,无责任事故。
3、基本称职
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基本能够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一般,基本能够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4、不称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不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院规,出现较大失误或责任事故,造成损失,产生不良影响。
(3)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接受工作任务。
(4)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有10天以上旷工记录。
(5)犯有错误受到医院行政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按《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三、考核方法、程序
1、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各科室成立考核小组,按所定比例及要求对其人员进行考核。
2、考核小组将考核的结果报组织人事处。
3、组织人事处将各科呈报考核结果进行认真查对后,提交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最后的等次的确定。
4、组织人事处将考核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分别通知到各科室,由科室反馈到个人,个人在年度考核表上签字。
5、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同志,应在年度考核表上表明态度,并提出书面申请,交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反馈本人。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工作时间不变,下午2时至5时)。
二、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特殊情况,以局机关交通车到达时间为准),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三、劳动考勤实行签到制,签到时间为上午上班15分钟内,下午下班15分钟以前,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签到,主任不在由劳资干事负责签到,员工因公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应提前告之办公室,并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签到说明书》,说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办事地点,由股室负责人签字,报办公室留存。各股室负责人对考勤工作实行监督,每月初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四、上班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旷工一天除扣发当天的工资及补贴(包括津补贴及福利待遇)外,并处以日工资两倍的罚款,以此类推。
五、请事假,应提前一天填报《请假条》,特殊情况,事后应补办《请假条》,事假一天以内报请股室负责人批准,二天以内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报请局长批准,批准后的请假单必须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六、年休假须办理休假手续,各部门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人员休假,休假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外出休假人员,要告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休年休假,必须报请局长批准,休假手续必须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七、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事前必须办理手续,由本人书面申请,经股室负责人审核,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休假,特殊情况,必须先请示同意后才能休假,事后必须补办休假手续,休假手续交办公室登记备案,待遇按国家和市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无论何种休假,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到办公室进行销假,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
九、生病住院人员,必须有县以上医院的住院证明,由股室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疗。特殊情况,先请示同意,后补办手续,工资待遇(此处讲的工资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不包括津补贴等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条例发放: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4、工作人员身患癌症、工伤、重性精神病除外。
十、年终考核时,全年事假累计未超过12天(含12天)的,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奖金及所有福利待遇全额发放;全年事假在12—18天(含18天)的,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奖金及福利待遇按80%发放;全年事假在18—24天(含24天)的,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奖金及全年福利待遇按60%发放;事假在24天(不含24天)以上者,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还要扣发全年奖金及所有福利待遇,并取消参加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十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次年的统一津贴按80%发放;因犯错误受处分期间,按有关规定年度考核不评定等次的,统一津贴按80%发放;受刑事处罚在处罚期间只发放生活费,停发统一津贴。
请 假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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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假 天,请批准。
请假人:
批假人:
年 月 日
未按时签到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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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 年 月 日到 办事,未能按时签到,请核实。
未按时签到人: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请 假 条
:
我因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假 天,请批准。
请假人:
(一)全系统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县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
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不得在上班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二)实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报告制。
因公出差、开会、外出办事等需要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一般人员要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同时要告之办公室。各单位办公室要配备兼职人员做好记录,即《工作人员外出记录登记本》,作为查岗的依据。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不知其人员去向的或所说去向与事实不相符的,视为该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为严肃考勤制度
农委办公室负责对全委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作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查岗由农委纪委、监察室牵头,农委办公室配合。查岗只依《工作人员外出记录登记本》为准。凡没有记录登记,又不在自己办公室的一律视为擅自离岗。《工作人员外出记录登记本》定期公布,接受监督。
(四)对于长期在门市从事带有经营性质的人员
经农委审批同意,每人每年交6000元,作为弥补公益性岗位的经费的缺口。其资金交农委财务科,按年交纳。
(五)有关处理规定
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一次罚款50元,一季度累计超过3次的,通报批评,责令本人写出检查。2、机关集中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或擅自不参加的一次罚款100元。半年内累计超过3次的,通报批评,责令本人写出检查。3、凡农委组织检查的,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累计超过3次(含3次)的,责令写出检查,并通报全系统;超过5次(含5次),报党委决议,予以调离。5、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或连续15天旷工的,按规定予以辞退。6、所罚款项由农委办公室通知,3天内交农委财务科。
二、请销假
(一)干部、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因特殊情况需电话请假的,必须在3天内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未请假),并经领导批准。
凡不请假、超假或请假未批的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100元。
(二)事假的审批
1、主任有事需向县分管领导请假,报办公室备案。2、副主任2天以内事假由主任同意,3天以上的由主任报请县分管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备案。3、科长、副科长2天以内事假由分管副主任批准;事假3天及以上的,由主任批准,报办公室备案。4、工作人员事假1天由科长批准,事假2天由分管副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须主任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三)请病假需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审批权限同事假。
(四)婚假。
按规定婚假3天,如果双方晚婚假期15天(包括双休日、节假日)。假期在当年计划内一次性享受。
(五)产假。
1、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属晚婚晚育的增加晚育假30天。如有特殊情况需医院证明按规定增加产假。2、女方符合晚婚、晚育,男方可享受护理假7-10天。
(六)丧假。
一、新刑诉法涉及渎职侵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修改内容
这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涉及检察机关的有68个条款,具体到渎职侵权职务犯罪侦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犯罪嫌疑人侦查期间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反渎职侵权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其有权委托律师为辩护人。辩护律师凭律师职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即可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侦查人员不能在场。办理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的律师涉嫌伪证,应当由办理该案件的反渎职侵权部门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并及时通知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须经许可的案件范围作了修改
一是删除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的表述;二是对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须经许可的案件严格限制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三类案件。
(三)非法证据排除
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无条件排除,对于物证、书证有条件排除。也就是说,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必须无条件排除。对于收集物证、书证的排除则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物证、书证的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先予以补正或者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合理解释时,才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四)证据种类变化
一是鉴定结论被修改为鉴定意见;二是增加辨认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电子数据为法定证据。
(五)证明标准明确
证明标准明确为:一是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是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是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六)反对强迫自证其罪
即“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就要求反渎职侵权部门办案人员严禁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肉体或者精神折磨,以迫使其违背本人意愿作有罪供述的方法审讯犯罪嫌疑人
(七)行政执法证据可以转化为刑事证据
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行政违法所收集到的行政执法证据可以转化为刑事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八)拘传时间延长
针对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特殊案件,传唤、拘传最长持续时间由原来12小时的延长至24小时。
(九)取保候审增加相关规定
一是增加了可以取保候审的两种具体情形和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应遵守的规定;二是在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之后,针对特定情形适用一些特殊规定,如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等;三是具体规定了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和退还。
(十)监视居住增加相关规定
一是明确了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二是明确了在住所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区别;三是增加了监视居住期间的一些监督方式,如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以及通信监控等;四是修改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等;五是规定了监视居住期限折抵刑期。
(十一)拘留程序
规定了“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以不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其家属。因此,在办理渎职侵权案件中,采取拘留措施的,除无法通知外,必须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不得以有碍侦查为由不予通知,并且在拘留后应当立即送交看守所羁押,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十二)逮捕条件和程序作了较多修改
一是从五个方面细化了有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二是规定了逮捕后的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三是明确了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不得以有碍侦查为由不予通知;四是建立了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十三)规范讯问犯罪嫌疑人地点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
(十四)增加了特殊的人身检查
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十五)增加了技术侦查
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反渎职侵权部门可以采取技术侦查。并且明确规定了对技术侦查的适用范围、适用主体、执行主体、适用期限、保密义务等内容。
(十六)延长了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决定逮捕时间期限
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审查时间由原来十天至十四天延长到现在的十四天至十七天。
(十七)强调辩护律师对侦查程序的参与
在侦查程序中,尤其是侦查终结之前,反渎职侵权部门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侦查终结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二、渎职侵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面临的严峻考验
一、今年做出的主要工作:
修订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于09年4月29下发,制订了《食堂用餐管理规定》在09年4月23日下发、修订了《工作餐管理办法》在09年4月23日下发;
通过了劳动与社会保障监管部门对我公司2008年度的劳动年检,拿到了年检证;
融合《工伤保险条例》、××省出台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重点,结合企业发生事故后的关键处理起草了针对内部的《工伤保险指导文件》,并通过工伤机构认定,下发到相关人员;而且邀请工伤科科长针对公司相关人员做了进一步的培训。
经历了工伤事故申报、工伤鉴定、待遇支付全过程;了解了工伤事故发生后申报办理的流程;
对公司保险一块进行了规范,启用月报管理,每月会同生产区进行数据更新,经核对汇总上交财务;
设计了适合公司统一使用的《离职手续办理表》,已经审批印刷下发使用,减化了繁琐的办理流程,达到了方便、实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广播站设备陆续齐全,广播组成员日趋稳定,广播节目质量比去年上升到一个新台阶;
二、目前存在问题:
招聘方面:
技术管理类人才难招;特殊岗位人才难遇(如:招投标主管);下一步考虑尝试启动专业人才网引进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某些特殊岗位建议从公司内部选择素质相对较高的人员进行培养;
部门在招聘人员时未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进行审批,而是随意的口头或电话通知,同时也未明确招聘的岗位要求、工作内容的描述,导致人力资源招聘过程中不尽完美;
部门人员的岗位调动,与其它部门发生的人员调动不事先知会人力资源中心;
考勤:
考勤系统输出数据单一,只有原始记录,不能计入正常休假、出差、病假、公假放假等信息,部门上交的纸质考勤与考勤机统计的考勤经常存在不一致的现象,每月需要花大量的时间手动输入、核对;得不偿失。只能依靠指纹打卡,经常手脱皮的人员无法打卡。
离职办理:
部门未按照合同要求严格控制离职人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在转正后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的辞职报告,而往往是自行协商一致即时通知人力资源中心办理离职手续,造成人事部门没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招聘人员到位进行工作衔/交接。
合同管理:
多数人员合同到期未进行任何处理,(集团定期处理不符合要求,生产区重视不够,经常不做处理);生产区存在只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合同的现象;存在入职手续办理时收取43元押金,一星期内不适应办理离职手续尚退还35元,一星期后办离职手续即全部不退的现象,而合同中未有规定,此举又是违反合同法的;
制度不完善,人力资源在人员管理上监管困难;
员工手册未建立,对员工的宣传未达到一定的效果,员工的对公司的认可度、归属感较淡;
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未修订/完善;工作内容不明确,造成忙得格外忙,闲得上班甚至玩游戏,公共环境下影响团队建设及员工心理平衡;
缺少激励机制,不能激起员工的工作热情;
岗位说明书及工作流程图资料不齐,下一步工作开展缓慢;
生产一区广播站未好好利用,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对所存在问题的建议处理措施及2012年工作计划
招聘、离职:落实所制订的综合的内容全面的《人事管理制度》,审批下发,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来规范各部门的人员招聘、异动、离职手续办理;监管各部门的考勤;
考勤:下一步考虑是否更换科学的考勤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考勤管理?
合同管理:针对以上现象人力资源中心依据劳动合同法,结合企业现状及查阅相关案例,制订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设计了《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下一步工作准备把以上措施制订成合同管理的制度或规定,形成文件,对集团和两边生产进行统一管理。
制度建设:成立制度建设小组,做出制度建设策划方案,明确制度制订、修订的流程、完成时间、主要负责人等,通过集中研讨、分期修订完善现有尚可用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新增为了适应企业以后发展需增加的制度,反复推敲意见一致后上报集团审批,统一结册、下发、执行。 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工作流程图:部门职责由行政总监做出限期,各部门经理修订完成;各岗位职责、岗位说明书、工作流程图由人力资源中心设定限期,各岗位人员自行起草,各部门负责人统一收集审稿上交人力资源。集团设立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工作流程图统一建设小组,由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初审,人力资源中心会同小组进行复审并终审,上交集团审批,结册、下发、执行。
激励机制:可由集团领导、行政总监随意暗访、调查听取“民声、民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意见收集、统一,起草文件,纳入公司相关制度中执行。
广播站:广播站的一系列文件资料已经发往生产一区,后期将把集团设备赶快配齐后,同李火生到生产一区进行现场调查、共同协商,需要时进行指导。制订方法,争取把一区广播站办成和集团一样的效果。
2012年工作计划: 人员管理:针对新入职的人员:采取培养、管理有机结合——新人入职后,要按《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办理;每一个人都要通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凭《到职通知单》转入部门,由部门安排工作位,部门领导委派指导老师进行指导、部门和人力资源中心进行试用评估考核!针对公司各部门的人员管理,建议在今年集团办和人力资源开展的述职会议基础上,结合既定的激励机制,增加对每个人考核机制,且多关心下属,分月或分季度的进行工作总结考核,时刻与之前对比,重视效率,重视成绩。从工作上看成绩,从生活体现关心。形成一种紧迫向前,扬优汰劣,互相尊重的环境。体现领导的仁、道。
表格管理:对人事方面的表格进行统一收集、分析,保留或精进适用表格,废止不适用的表格,增进适应企业以后发展备用的表格,统一集中成册,编号,下发各职能部门控制使用,以规范人事管理。
附:现有制度分析:
2009年修订并下发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工作餐管理办法》,《食堂用餐管理规定》。
2006版下发的制度有29个,目前制度情况:
现有制度分析/分类
制度名称
废止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电话管理制度》、《微机室管理制度》、《员工准则及实施细则》
不适用制度
《员工证件证书管理制度》、《上岗证管理制度》、《关于增补新员工临时管理办法》、《浴室管理办法》、《印章管理规定》、《员工考核制度》、《宿舍管理制度》
暂未用制度
《活动室、阅览室的管理办法》
修改待审批下发的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
目前运行的制度
《业务员差旅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文件收发管理
需增加的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可修订《文件资料收发规定》),《员工考核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
其它
修订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于09年4月29下发,制订了《食堂用餐管理规定》在09年4月23日下发、修订了《工作餐管理办法》在09年4月23日下发;
通过了劳动与社会保障监管部门对我公司**年度的劳动年检,拿到了年检证;
融合《工伤保险条例》、××省出台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重点,结合企业发生事故后的关键处理起草了针对内部的《工伤保险指导文件》,并通过工伤机构认定,下发到相关人员;而且邀请工伤科科长针对公司相关人员做了进一步的培训。
经历了工伤事故申报、工伤鉴定、待遇支付全过程;了解了工伤事故发生后申报办理的流程;
对公司保险一块进行了规范,启用月报管理,每月会同生产区进行数据更新,经核对汇总上交财务;
设计了适合公司统一使用的《离职手续办理表》,已经审批印刷下发使用,减化了繁琐的办理流程,达到了方便、实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广播站设备陆续齐全,广播组成员日趋稳定,广播节目质量比去年上升到一个新台阶;
二、目前存在问题:
招聘方面:
技术管理类人才难招;特殊岗位人才难遇(如:招投标主管);下一步考虑尝试启动专业人才网引进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某些特殊岗位建议从公司内部选择素质相对较高的人员进行培养;
部门在招聘人员时未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进行审批,而是随意的口头或电话通知,同时也未明确招聘的岗位要求、工作内容的描述,导致人力资源招聘过程中不尽完美;
部门人员的岗位调动,与其它部门发生的人员调动不事先知会人力资源中心;
考勤:
考勤系统输出数据单一,只有原始记录,不能计入正常休假、出差、病假、公假放假等信息,部门上交的纸质考勤与考勤机统计的考勤经常存在不一致的现象,每月需要花大量的时间手动输入、核对;得不偿失。只能依靠指纹打卡,经常手脱皮的人员无法打卡。
离职办理:
部门未按照合同要求严格控制离职人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在转正后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的辞职报告,而往往是自行协商一致即时通知人力资源中心办理离职手续,造成人事部门没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招聘人员到位进行工作衔/交接。
合同管理:
多数人员合同到期未进行任何处理,(集团定期处理不符合要求,生产区重视不够,经常不做处理);生产区存在只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合同的现象;存在入职手续办理时收取43元押金,一星期内不适应办理离职手续尚退还35元,一星期后办离职手续即全部不退的现象,而合同中未有规定,此举又是违反合同法的;
制度不完善,人力资源在人员管理上监管困难;
员工手册未建立,对员工的宣传未达到一定的效果,员工的对公司的认可度、归属感较淡;
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未修订/完善;工作内容不明确,造成忙得格外忙,闲得上班甚至玩游戏,公共环境下影响团队建设及员工心理平衡;
缺少激励机制,不能激起员工的工作热情;
岗位说明书及工作流程图资料不齐,下一步工作开展缓慢;
生产一区广播站未好好利用,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对所存在问题的建议处理措施及**年工作计划
招聘、离职:落实所制订的综合的内容全面的《人事管理制度》,审批下发,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来规范各部门的人员招聘、异动、离职手续办理;监管各部门的考勤;
考勤:下一步考虑是否更换科学的考勤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考勤管理?
合同管理:针对以上现象人力资源中心依据劳动合同法,结合企业现状及查阅相关案例,制订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设计了《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书》、《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下一步工作准备把以上措施制订成合同管理的制度或规定,形成文件,对集团和两边生产进行统一管理。
制度建设:成立制度建设小组,做出制度建设策划方案,明确制度制订、修订的流程、完成时间、主要负责人等,通过集中研讨、分期修订完善现有尚可用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新增为了适应企业以后发展需增加的制度,反复推敲意见一致后上报集团审批,统一结册、下发、执行。
员工手册:向集团明确既定的员工手册的建议/方向,特别考虑的环节,然后由人力资源中心牛淑凡、吴远群、李火生三人设定期限集中完成统一上报、经集团审批、进行下发。
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工作流程图:部门职责由行政总监做出限期,各部门经理修订完成;各岗位职责、岗位说明书、工作流程图由人力资源中心设定限期,各岗位人员自行起草,各部门负责人统一收集审稿上交人力资源。集团设立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工作流程图统一建设小组,由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初审,人力资源中心会同小组进行复审并终审,上交集团审批,结册、下发、执行。
激励机制:可由集团领导、行政总监随意暗访、调查听取“民声、民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意见收集、统一,起草文件,纳入公司相关制度中执行。
广播站:广播站的一系列文件资料已经发往生产一区,后期将把集团设备赶快配齐后,同李火生到生产一区进行现场调查、共同协商,需要时进行指导。制订方法,争取把一区广播站办成和集团一样的效果。
**年工作计划:
保险:结合2009年的保险缴纳费用做出**年的参保人员、人数、缴纳规划;基本达到劳动与社会保障监管部门对我公司2009年的年审,以及基本可以规避或覆盖一些关键工种有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对事故本人或企业造成的损失;预计**年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在原128人基础上可增加30左右,达到160-17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在原158人基础上可增加50,达到237人。
人员管理:针对新入职的人员:采取培养、管理有机结合——新人入职后,要按《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办理;每一个人都要通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凭《到职通知单》转入部门,由部门安排工作位,部门领导委派指导老师进行指导、部门和人力资源中心进行试用评估考核!针对公司各部门的人员管理,建议在今年集团办和人力资源开展的述职会议基础上,结合既定的激励机制,增加对每个人考核机制,且多关心下属,分月或分季度的进行工作总结考核,时刻与之前对比,重视效率,重视成绩。从工作上看成绩,从生活体现关心。形成一种紧迫向前,扬优汰劣,互相尊重的环境。体现领导的仁、道。
表格管理:对人事方面的表格进行统一收集、分析,保留或精进适用表格,废止不适用的表格,增进适应企业以后发展备用的表格,统一集中成册,编号,下发各职能部门控制使用,以规范人事管理。
附:现有制度分析:
2009年修订并下发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工作餐管理办法》,《食堂用餐管理规定》。
**版下发的制度有29个,目前制度情况:
现有制度分析/分类
制度名称
废止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电话管理制度》、《微机室管理制度》、《员工准则及实施细则》
不适用制度
《员工证件证书管理制度》、《上岗证管理制度》、《关于增补新员工临时管理办法》、《浴室管理办法》、《印章管理规定》、《员工考核制度》、《宿舍管理制度》
暂未用制度
《活动室、阅览室的管理办法》
修改待审批下发的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销售管理制度》。
目前运行的制度
《业务员差旅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文件收发管理
需增加的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可修订《文件资料收发规定》),《员工考核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
其它
Q:一位朋友告诉我他们企业建立了年金,说是退休以后的收入也会比较高。请问,年金制度是否也同社保一样,是企业必须负担的责任吗?退休后可获得的那部分,是否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 向先生
A: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不属于国家强制内容,只有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在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备案后,方可实行年金制。《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7 条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第8 条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另外,企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的性质,因此其收入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Q:我新到一家公司上班,一次因为考勤机有故障,所以我是补打的卡,其实我那天是准时上班。但公司说因为我是做人事工作的,下了一个处罚通知,要扣掉我600 元。之后我看了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请问600 元的罚款有没有道理?
温州 秦女士
A:首先要明确单位是因为什么原因对你罚款,是迟到、旷工,还是考勤机的故障问题;其次,在弄清罚款事由后要确认该事由是否存在;最后要看是否有依据,即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有没有相关规定。如果制度中没有相关规定,则不得罚款;如果有规定,还要看该制度是否
合法。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1 条规定了企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的七种情况,第16 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但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同时还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即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Q:我舅舅与出租车公司的合同是今年4 月17 日到期,公司在合同期满之前30 天时问过他是否续约,但他还未来得及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就病倒了,前几天刚接受了开颅手术。他累积工龄超过20 年,在该公司工作两年半。请问这种情况下,医疗期为多久?关于手术等费用,公司也是负责到医疗期满吗?
北京 王小姐
A: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 条的规定,除劳动法第25 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顺延至医疗期期满为止。
关于医疗期期限的问题,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 条的规定,实际工作年限10 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 个月。在医疗期内,单位至少要保证你舅舅的病假工资,其标准为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80%,即580×80%=464 元/ 月。由于用人单位只有义务负责承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医疗费,因此一旦单位不愿与你舅舅续订劳动合同,就只有义务负担医疗期之内的医疗费用。医疗期期满后,你舅舅可以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一定的医疗补助。
Q:我是一名橡胶厂的喷涂工人,每天都要接触二甲苯、丁酮、香蕉水等化工用品,我想咨询的是,我国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都有相关的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发给岗位津贴的规定, 可是没有具体的标准。我在网上查到湖南省有相关的标准,但没有看到福建省的。请问具体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而且工作两年来,厂里从来没有发过相关津贴,如果提请仲裁的话,是不是有一部分已经过仲裁实效了,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福建 小周
1)自2007年以来,焦煤公司所属所有矿井均先后安装使用了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由于项目建设时期由安全监察部门牵头实施,以至于在后期的使用维护阶段公司层面没有明确的系统技术管理部门。另外,各煤矿内部的维护管理部门也不统一,有的由调度室负责,有的由通风区负责,有的由机运队负责,难以进行归口管理。2)公司层面和煤矿层面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不健全、不细化、不具体、不合理。3)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测人数与实际入井人数不相符,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与考勤管理“两张皮”。4)监测分站、读卡器的位置和数量未能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设计和安装,不能满足重要区域人员进出方向判断及人员数量统计的功能要求。5)系统日志、记录、报表设计不合理,填写不完整。井下布置图图例不规范,更新不及时。6)故障识别卡大多未实行闭环管理。故障识别卡的管理流程普遍存在漏洞,管理台账上各种记录设计不科学,填写不规范。7)对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认识不到位,对员工宣教不到位,员工对入井前须验证识别卡有效性的意识淡薄,对故障识别卡不能及时维修、更换,仍携带入井。8)部分系统维护人员没有有效上岗证,无法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体系建设基本内涵
针对各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存在问题,按照集团公司“012345”主动预防型安全管理模式,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要求,焦煤公司通过对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监督管理模式、方式和方法进行综合调研,构建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六部分内容:1)完善系统管理制度,明确系统管理职责。根据焦煤公司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现状,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分别制定公司层面和煤矿层面的系统管理制度,同时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做到有制度可依,各司其责。2)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模板、统一图例和统一制度范本。组织技术人员设计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运维日志、记录模板,制定井下设备布置图绘制规范,编写岗位责任制、技术资料、设备设施、交接班等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并在公司所属各煤矿推广使用,有效规范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运维管理流程和模式。3)组织上岗证培训和技术交流。针对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日常管理中经常遇到的难点和问题,组织系统运维人员和厂家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培训和交流,逐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杂症。对调度室值班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保证熟练操作。与具有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结合,对系统运维人员进行上岗证培训,保证所有系统运维人员持证上岗。4)实行“菜单式”对标检查。按照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对标管理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编制对标检查菜单,使检查者和被检者都能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的要求进行落实整改。5)开发信息系统,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促进管理效果。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部门的技术优势,针对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实际,组织技术人员自主开发信息系统,减少管理难度、复杂度,减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6)加强煤矿自主管理。完善煤矿系统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安装监测分站和读卡器,加强对识别卡的管理,对故障识别卡进行及时维修更换。严格执行识别卡考勤,保证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测人数与实际入井人数一致,杜绝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与考勤管理脱节的“两张皮”现象。
3构建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体系
3.1制定系统管理制度
根据焦煤公司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现状,依据《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豫煤安避险〔2012〕1号)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焦煤公司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办法”,并以公司文件形式正式下发至各煤矿严格执行。同时要求各煤矿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办法,为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使用和运维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3.2明确系统管理职责
在公司层面由分管信息化的部门负责行使对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监督管理、考核、技术指导职能。由各煤矿负责本单位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使用和运维的管理工作。各煤矿针对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必须明确管理部门和矿处级行政责任人,指定系统管理责任人和2名以上专(兼)职技术管理人员。各煤矿生产调度室的调度员负责核对井下人数和监视系统的运行状况。人员定位系统管理部门和矿生产调度室联合值守,建立24h值班制度。
3.3编制统一的运维管理模板、图例和制度范本
依据《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计出一整套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运维管理模版,包含“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日常管理日志”、“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故障登记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管理卡”、“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巡检维护记录”、“井下设备使用前的调试记录”、“人员定位井下分站备用电源测试记录”、“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掘进和回采维护记录”、“设备仪表台账”等16个记录模板。制定井下设备布置图绘制规范,编写岗位责任制、技术资料、设备设施、交接班等管理制度参考范本。提升了系统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
3.4加强上岗证培训,定期举办技术交流会
与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结合,针对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运维人员开展上岗证培训,保证人人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每月组织系统运维管理人员召开交流培训会。培训会采取规程学习、技能培训、运维交流、现场指导以及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使系统运维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标准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系统万无一失。
3.5强力推进“安全工作计划管理”
为保障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体系的顺利实施,强力推进安全工作计划管理。首先,为建立一个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要求各煤矿每月定时上报系统运维管理月度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及时掌控系统运维状况。其次,要求各煤矿定期对系统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系统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最后,要求各煤矿每月定期报送系统的备品备件信息,为后期完善系统做好准备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数据。
3.6大力推行“菜单式”对标检查
为督促各煤矿高标准完成每月的工作计划、高质量做好系统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高效率执行管理制度,每月制定检查菜单,对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运维管理进行对标检查。各煤矿对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菜单”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菜单式”对标检查,跟踪落实隐患的闭合情况,实现系统隐患闭环管理。
3.7实现安全隐患信息移动监控管理
实现安全隐患信息移动监控管理,真正做到“全天候”跟踪管理。自主研发了安全隐患管理信息系统的PC版和移动手机版[4],将监测分站和读卡器的安装位置和数量缺失以及识别卡故障作为隐患管理,录入安全隐患管理信息系统,将隐患放到聚光灯下,督促及时整改,保证系统功能完整。
3.8实现故障短信报警
实现故障短信报警,做到在第一时间发现故障,提高故障处理效率。为了更加及时地发现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故障并快速处理,研发了“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短信平台”,并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5,6]。当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出现人员进入限制区域、监测分站断电、通信线路中断、识别卡电池电量不足、数据无法写入数据库等现象时,系统会自动将故障信息以短信形式推送至维护人员的手机,有效避免了故障处理延迟的现象。人员升井后,能够及时给本人自动推送此次下井时间、上井时间和井下停留时间。目前,该系统已在各煤矿投入运行,效果良好。
3.9加强识别卡和考勤管理
加强识别卡和考勤管理,确保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测人数与实际入井人数一致。煤矿建立识别卡管理和考勤机制,严格执行识别卡的领取、使用、故障处理、消退以及销毁等管理流程,强化闭环管理。调度室负责对每班入井人数进行统计、核对,保证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测人数与实际入井人数一致。加强对员工进行宣教和约束,提高员工验卡入井的意识。有条件的煤矿在井口处安装虹膜考勤机和通道管理系统,并与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深度集成,杜绝识别卡失效(电池没电)入井、一人带多卡入井、代替他人入井等现象。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