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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区分院、林业局政法委的安排和部署,全区检察机关从今年五月份开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念,提高执法能力,促进影响我院检察事业发展和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干警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林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院党组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现将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全院共有干警19名,活动参与率达到100%。在学习培训阶段,院党组组织全体党员认真通读中央政法委编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学习同志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讲话;学习、同志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地委政法委副书记朱洪祥、地委政法委书记郝敬江同志在全区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干警积极参加省院、分院和林业局组织的培训活动。按中央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方式,组织全体干警分五个专题进行大学习、大讨论。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整个学习培训阶段的始终。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版权所有
我院党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在分院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活动的开展,并做了周密安排和部署,随即抽调人员组成“十八站林区人民检察院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学习培训阶段全院干警认真参加每一项活动,把每一项活动的开展都作为提高自己政治素质、法律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执法能力素质的一次机会,真正做到了“内化于心、外鉴于行”,达到了省院提出的“六个进一步”。
在开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专项讨论中,每名干警均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在五次专题讨论中都做了专题发言。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院领导亲自抓日常工作、亲自撰写理论文章、亲自记学习笔记、亲自总结心得体会,并把“三个到位”和“四个带头”的每一项工作认真落实到位。
二、认真学习,初见成效。
年,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区法宣办的工作要求,通过深入细致、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提高青少年学法用法意识和用法保护自己和他人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不断拓展普法宣传的成效,为教育事业的和谐、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一、加强法制理论学习,提升教育系统教职工素质
通过开展法律法规的培训、讲座和学习活动,进一步形成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升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养。
1、党委中心组学法。深入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活动,做到每季不少于一次,09年学习的主要内容为《宪法》、《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局带头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2、机关干部的法制教育。机关干部的法制教育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年内组织两次专题法制教育辅导讲座;认真完成“市干部在线学习城”公务员法制教育培训课程;新增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执法人员培训班,已有执法证的人员继续参加区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再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3、各学校、直属单位法制学习。继续举办校长书记法制教育培训班;充实、完善教师法制培训教材内容。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水平;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案例分析会、写心得体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教师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教师依法治教意识。
二、建立项目引领机制,有序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设立法制宣传年度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内容、制定项目进度表,有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1、法律知识渗透学科项目。继续推广和巩固法制教育向学科教学渗透模式,举办法律知识渗透学科课堂教学大点评活动,在全区教师中开展法制教育学科渗透教学研讨和学习活动,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法律素质,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巩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向学科教学渗透”工作成果。具体安排为,3月份,以《区法制教育学科渗透优秀教案选》印发为契机,举办《区法制教育学科渗透优秀教案选》首发式暨法制教学课堂大点评启动仪式,4至11月开展评比活动,12月总结、表彰和展示。
2、社区学校法制教师、教材、课程落实项目。为全区各社区学校配备2—3名兼职法制教师,确定法制课程教学计划、充实调整法制教材,建立终身法制教育体系,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学法氛围。
三、开展形式多样活动,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模式
以课堂教学、校内外实践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丰富法制教育模式,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1、立足课堂教学活动。各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的思想,根据在校学生的不同年龄段和接受事物的能力程度,通过思想品德课、班会课、午会课等,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积极开展校内、外法制教育活动。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栏、学校广播、学校网站、中团队活动等阵地,以区法制宣传月、“6.26”禁毒日、“11.9”消防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采取灵活多效的方法和形式,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市禁毒网上知识竞赛、区“合理消费,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摄影比赛和法制宣传教育成果征文活动,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提高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3、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继续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为中小学校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开展校外法制实践活动,使抽象的法制教育具体化、形象化,有效地防止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四、试点预防犯罪工作,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内涵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县委系列贯彻落实意见,以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为主线,以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为抓手,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强化全民法治观念,培育公民法治信仰,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适应新常态,争取新作为,全面开创法治质监新局面。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系列贯彻落实意见。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和传播渠道,深入学习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系列贯彻落实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对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和部署要求上来。深入学习宣传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对照“六五”普法规划的任务要求,认真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质监文化建设。根据“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认真组织自查,确保规划全面落实。
3.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市局举办的“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大力加强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普及,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组织开展“3.15”、“安全生产月”、“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4.积极参与“七五”普法规划调研。紧紧围绕法治质监的新要求,坚持问题思维和问题导向,参与市局组织的执法调研,对执法活动中反映的共性问题、瓶颈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为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打好基础。
5.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根据地方质监工作实际,以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全市质监系统法制、执法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开展质监法制服务宣传、调研、法律咨询等活动。
6.完善普法各项工作制度。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改进普法方式方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普法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完善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提升法治能力的关键,促进自学,推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7.深入贯彻法治质监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法治质监制度。积极参加市局组织开展的法制课题研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制度体系,探索重大决策后评估机制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质监法制监督机制。
8.深化部门行业法治创建工作。结合质监部门工作实际,将“法治单位”创建与“法治质监”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紧紧围绕地方政府中心工作,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部门工作职能,扎实有效的开展执法打假和产品质量的专项治理工作,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9、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结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考核标准,建立科学的法治质监建设指标和考核体系,把法治质监建设考核工作作为总结经验、整改问题的重要抓手,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班子、内设机构和相关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10.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制度。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执法办案质量;建立行政处罚案件指定管辖制度,确保正确、及时受理行政处罚案件。研究和探索综合执法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进一步贯彻落实质监系统办案程序和案件审理的规定,强化执法机构的执法责任和风险意识。
11.积极开展有效实施“两法衔接”和公平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法治理论与执法实务研究。按照上级部门“两法衔接”有关文件精神,
与检察、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交流,建立和完善“两法衔接”平台的工作机制。12.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目前在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和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沟通,对假冒伪劣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做到应公开、全公开。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对执法办案程序和实体,做到真公开、全公开。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规避执法风险和投诉举报处置风险。
13.推进__举报处置指挥系统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__举报处置工作规范的标准,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素质,更好服务消费者。严格产品质量的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程序。
14.加强法制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组织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参加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15.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卷宗的规范整理工作。重点根据《__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及20__年市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现状,严格规范和整改。
16.强化执法管理,建立行政执法管理标准化体系。积极参与市局执法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全程监管。完善执法文书票据化管理,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执法管理考核体系,形成执法管理长效机制。
17.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组建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质监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和法律支持的作用。
*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对于进一步振兴我国的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也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为认真学习和贯彻江总书记重要谈话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依法治省决定和司法部、教育部、中央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司发通[*)036号),就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盲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依法治国,关键在法治,基础是教育。法制教育是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法制教育在促进学生形成良好行为习惯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的成败,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必须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教育发展和教育事业的整体布局中,并切实予以加强。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治思想,传播法律知识,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推进依法治教,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经过三个五年普法,我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事业取得较大成就,但在新形势下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削弱思想品德和政治法纪教育工作,有的学生法制观念仍然比较淡薄,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法制教育时间、课时落实不够,针对性、系统性不够强;师资缺乏系统培训,没有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各级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和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出发,抓住机遇,真抓实干。要改变法制教育零打碎敲的局面,整体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全体学生和教师整体法律素质,使我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二)探索有效途径,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
抓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首先必须强化教师法律素质。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计划,并和普法办共同对各级学校领导和政治教师进行分期分级法制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建立健全学校普法教育讲师团。各级各类学校都要组织教师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并把此作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省教委和省司法厅要组织力量编写中小学教师的法制教育培训教材。力争从20*年起,中小学法制课教师实行持证上岗,上岗证书由省教委和省司法厅统一制发。
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功能。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法制教育计划,在小学、初中、高中的思想品德、公民、政治课中加大法制教育份量,在其他学科教学中也要渗透法制教育,切实解决法制教育进课堂问题。教育内容要密切结合青少年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的需要,适合其年龄、心理特点、知识结构和认知水平。既要避免抽象,又能使学生懂得基本法律知识和基本法律原理。
不断探索法制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要把课堂教育与多种形式的教育结合起来,通过举办法制文艺晚会、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和“学生带法回家”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要把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把反面典型教育与正面教育、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自学与学校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重视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在法制实践中受教育。要继续通过团队活动、校外活动,“青年志愿者”、“大中学生社会实践”、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形式,指导、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制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要加强对学生组织和学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指导,使青少年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继续重视家庭和社会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通过配备法制副校长、聘请法制辅导员、建立法制学校、家长学校、警校共建、社区法制教育中心、结对帮教,开展社区教育等载体和制度,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法制教育网络,引导青少年学生增强法制观念。
(三)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工作,促进学校依法管理
大力宣传宪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规、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教育教学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依法治校领导机构,制定规划,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规范学生行为和教育管理行为的规章制度和配套措施。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带头学法用法,做到为人师表。加大依法治校考核力度,使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力度。要针对当前存在的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突出问题,一个一个加以解决。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如何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要回顾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突出“六个重点”、坚持“六个到位”,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经过五年的努力,我普法教育不断向广度扩展,向深度迈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水平不断提高;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理念不断提升;公民遵循法纪、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不断深化;全社会公民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行为不断规范,为全面建设和谐前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拓展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一是法律进乡村。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农村大集,先后50多次深入到各地宣传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政策。同时把法律宣传与“三下乡”、“科普宣传日”、“科普宣传周”、“平安宣传日”等百姓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有机结合,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几年来,发放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50余万张,普法知识手册10万本,普法宣传扑克4万副,挂历5000本,宣传挂图5万余张。
二是法律进社区。完善社区管理,在公交站点,社区广场建立宣传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在各建设20余条法制宣传一条街。利用专业法律颁布纪念日和特定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期,都通过在社区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和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公布法律服务电话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三是法律进学校。建立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全各中心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合理安排法制课,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法院、公安、消防、司法等部门走进校园向中小学生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对学生的教育,达到了“一人学法、全家懂法、社会受益”的良好效果。几年来,开展了300余次法制进校园活动。
四是法律进企业。在委、政府指导下,内各企业立足于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企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健全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的法律学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能力和职工法律素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厂务公开,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是法律进机关(单位)。建立健全了学法制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单位)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使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切实增强了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五五”普法期间,指定全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内容涵盖了四十余部法律法规。
(二)突出“六个重点”,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学法考试登记制度等十多项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同时,委、政府通过举办高端讲坛、邀请教授讲学等形式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前、法治前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是重点抓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把法律学习宣传贯穿于落实到科学发展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作用,把普法工作融入到党校教学培训当中。年至今在委党校开设“乡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班”等多期培训班,完成了对《宪法》、《刑法》、《公务员法》、《公务员行政处罚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40余部法律法规的讲授。普法办各成员单位也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一些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分别举办不同类型的法律业务培训班,大大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依法服务社会水平。
三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任前学法考法工作。大力推行拟任命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年政府提请任命的23名组成人员、检察院提请任命的11名检察官接受了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全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重点抓好普法教材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为确保学法用法工作落到实处,普法办公室共征订并发放《“五五”干部普法教材》3.2万册、法律宣传资料30多万份、法律书籍1万余册。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盟年度学法集中考试4万余人次,参考率达95%以上。
五是重点抓好特殊时期法律宣传工作。在成立六十周年之际,开展了迎大庆,保稳定百日法律宣传活动;在北京奥运会开幕之际,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广泛开展了奥运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在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之际,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大赛、文艺法制演出等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六是重点抓好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力推行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按照《年法治前创建规划》,全力打造法治前。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了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扩大民主监督范围。
(三)坚持“六个到位”,保障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委、政府成立了以委书记为组长、长为副组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动员部署到位。按照“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委、政府及时召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会,并结合我实际,出台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制定了年度计划,确保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有序、深入开展。
三是经费保障到位。五年中,财政安排了40余万元专项普法经费,用于开展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是责任落实到位。“五五”普法以来,委、政府在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的同时,又纳入到全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工作和各部门、各单位实绩考核目标之中,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是队伍建设到位。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抽调能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线。特别是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优势,聘任大学生村官担任“五五”普法宣传员,收到了良好效果。同时,依法治办加大了对普法宣传员队伍的培训力度,多次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是制度建立到位。全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了各类学法用法、工作激励、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
我“五五”普法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还不大,个别地方、部门、单位不够重视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解决。
二、明确目标任务,把“六五”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五”普法期间,我普法工作要围绕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面开展法治教育,着力增强广大公民的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六五”普法期间,我要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努力使全公民特别是公务员队伍的执法理念端正,执法能力增强,执法行为规范,改革方向明确,队伍建设加强。
(二)广泛学习宣传宪法,着力提高全公民的法律素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在学习宣传宪法的同时,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坚持实施全民普法,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对象是指一切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六五”普法的重点是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牧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实现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要根据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实际,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突出抓好依法专项治理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要全面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努力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大力建设平安乡镇,积极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校园、法治企业,以典型引路,推动全局。
(五)创新法制教育形式,进一步营造法治文化氛围。要采取各种形式,综合利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宣传教育资源,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新闻媒体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要积极开展法制文艺创作,以各种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日、宣传周、法律实施纪念日、重大节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六五”普法顺利开展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上下共同努力。各地、各部门一定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精心组织、强化落实,确保普法依法治理规划顺利实施。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分解细化到精神文明、党建工作、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体系中,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党政领导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抓紧启动工作。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我“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要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纵向工作指导网络和横向工作协调网络,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贯彻实施营造氛围。要加强对工作经费、机构的保障,确保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各项职能正常发挥。依法治办公室要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促进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结合我系统实际,现就__年教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1.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要按照《__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的安排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年初按照职责要求对本科室的行政执法工作作出安排,年终对本科室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总结,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收集行政执法工作档案,整理归档备查。
2.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民办教育机构审批等工作。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促进民办教育机构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设置、招生广告审批、财务监督、督导评估等制度,清理整顿民办学校招生广告。
3.落实教体系统内部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和检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职能科室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台帐记录,对学法、行政行为、执法监督等情况都要按规定记录归档。
4. 建立健全政策与法规学习制度。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平台,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局领导班子、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做到学法培训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__年学法重点内容应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及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5.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年审工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资料、组织培训等形式,加大教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局机关新增人员和未领证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认真做好教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和申领《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主体合格,持证上岗。
6.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县政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工作,力求规范化,争取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按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和备案等工作。
8.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执教制度。各职能科室及校(园)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使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断得到优化,服务质量不断得到提升,积极推进依法执教工作的进程,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局纪检监察科。
9.完善教育行政救济渠道,做好行政应诉专项工作。顺应经济社会发展与公民权益保障大势,完善教育申诉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校内申诉与行政申诉两条救济渠道的环节与路径、处理时限,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聘用和咨询机制,为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利用多方资源,为教育行政执法和解决校园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援助。做好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应对工作,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10.加强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工作。依法实施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等具体行政行为。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11.进一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畅通群众获取信息的途径。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机关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提高行政透明度,加大教体系统有关招生、收费、学校安全、素质教育等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12.加强对教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教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略
领导小组
[论文摘要]德国、美国职业教育对两国的发展有重大的贡献,职业教育立法是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文章在研究两国职业教育立法的差异与共性基础上,总结借鉴其经验,为完善我国的职业教育立法提出参考建议。
德、美两国的职业教育发展历史就是一部职业教育法律发展史。两国都在职业教育领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同时获得了丰硕的法制成果。对德、美两国的职业教育法进行比较,并探讨借鉴其做法对促进我国职业教育法制发展是有重大意义的。
一、德美两国的职业教育立法概况
1.德国的主要职业教育立法。德国众多的职业教育法产生于不同的年代,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对职业教育进行保障推进。1869年的《企业章程》,明确企业培训的权利、义务;1969年的《联邦职业教育法》,是职业教育的基本法,首次在联邦的范围内为各州的职业教育确立了广泛而统一的法律基础;1965年的《手工业条例》,规范手工业行业的职业培训;1972年《企业基本法》,规范企业的职业教育;1960年《青年劳动保护法》,规定青年享有接受职业培训权利、完成法律规定的职业教育义务;1972年《工商企业实训教师资格条例》,对企业实训教师资格作了明确规定;1981年的《职业教育促进法》,保证了职业教育在质量和数量的稳定、待续发展,旨在提高就业率、优化就业结构和促使国民经济高速增长;2005年对1965年《职业教育法》进行修订,与1981年《职业教育促进法》合并。
2.美国的主要职业教育立法。美国作为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在职业教育方面有许多的成文规定。1862年《莫雷尔法案》中联邦以拨地支持农工教育;1917年的《史密斯—休士法》,将职业教育扩展到工、商、家政等领域,奠定美国职业教育制度的基础。1962年的《人力开发和训练法》,规定为失业人员和在业的无技术的工人训练提供资助。1963年的《职业教育法》,强调职业教育面向各个群体、打破职业界限,极大地增加了接受职业教育人员的数量,促进美国形成了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1974年的《生计教育法》,要求学校教育应与受教育者未来所从事的职业联系起来;1984年的《卡尔·波金斯法案》,加强了对困难群体的职业教育。1994年的《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强调为成人教育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改进成人的劳动技能。
二、德美两国职业教育立法的比较
在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因两国的法律文化传统、政治经济发展状况、职业教育任务不同,使得两者在共同的法治目标追求下展现了不同的立法状况。
1.影响职业教育的力量不同,但都高度重视法律的调控。职业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调动各种社会力量,调节各方面关系,两个资本主义法治国家做了相同的选择,即法律为主要的调控手段。从两国职业教育法律调整的主体来看,所针对的主体有所不同。进入德国职业教育法律视野的除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等之外,一个很重要的主体是企业,倡导和规范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正是因此德国以“双轨制”为核心的职业教育体制才得以形成。而美国职业教育法调整主体更多表现在联邦政府与各州、职业教育学校和社区学院及普通高中都在其列,形成联邦政府引导、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分级负责、重在地方的管理、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办学的多维交叉的职业教育体系和多元管理体制。虽然参与职业教育的力量不同,作用的发挥各有千秋,但其辉煌的职业教育成就的取得与国家通过法律进行宏观调控,表达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是紧密相连的。我们可以看到关乎职业教育的基本问题在联邦一级法律中都得到了规范。
2.职业法律体系的构建方式不同,但法律体系完善。因不同的法律传统,德国在职业教育的法律制定中充分表现了大陆法系的特色,构建了以《联邦职业教育法》为基本法,以《企业基本法》《青年劳动保护法》等职业教育法律,《职业培训条例》《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等规章和各州的职业教育法组成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该体系层次完整,联邦与各州立法相协调,结构严整,内容完备,表现出德国立法严谨的体系追求。美国的职业教育立法则具有典型的实用主义色彩,一事一议,就不同的现实问题作不同的法律规定,以法律调整社会发展需求与职业教育的矛盾或以发展职业教育解决社会矛盾。如1944年《退伍军人权利法案》既解决战后退役军人的安置问题又促进就业。美国已经颁布的职业教育法律以联邦法律为导引,各州法律相充实,在历史发展中逐渐构成了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但从两国的立法来看,都形成了相当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使得职业教育管理和发展有法可依。
3.职业教育法制的发展轨迹不同,但注重适应社会发展而不断改革。美国职业教育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多变。“二战”后为了适应了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解决就业、社会福利、种族歧视等社会问题,每隔几年就有一部职教法案出台。如在1968年和1976年两次修订《职业教育法》,1974年重新确定职业教育的目的和任务制定了《生计教育法》。德国职业教育法律的发展表现出稳扎稳打的态势,一个方面一个方面地来完善以推进发展,法律的前瞻性、适用性较强,基本较少作法律修订。两国职业教育法制的发展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着,但并不影响两国法律发展对社会发展需求的回应,“变”是其共性。美国的职业教育法律发展是一个“变中求稳”的过程,表现为前后法案的继承性很强,后法多是前法案的修改或补充,法案的内容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德国的职业教育法律是“稳中渐变”的过程,以不断丰富法律的内容,提高法律的调控力来推进职业教育,适应社会和劳动者发展的要求。
4.职业教育法律内容不同,但注重保障法律落实。两国的职业教育法律内容丰富,涉及多方的权利义务。两国职业教育情况的不同使其内容有很大差异,但在落实上都有非常周延的法律规定。如教育效果的考核、经费的保障。按法律规定德国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对职业培训的质量检验要全面负责,其检验指标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培训人员的检验,通过考试来实现;另一方面是检验企业对受训人员的满意程度,通过对企业的调查来获得。关于经费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德国无论是接受培训者,还是提供培训的机构、学校都可以从政府得到各种各样的补贴和资助,其中中央基金由国家统一分配和发放。而美国1963年《职业教育法》及1968年、1972年修订案,大幅度增加对职业教育拨款。1990年美国职业教育法规定,联邦政府每年向各州提供16亿美元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有效的法律措施保障了职业教育的质量,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
三、德美职业教育立法对我国职业教育立法的启示
1.重视职业教育,以法治教,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职业教育观念。对一项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一个根本的表征就在于在社会制度构结中是否给予足够的体现,特别是法律制度的构建。正是由于德国将职业培训作为青年走上职业生涯必须经历的法定环节并给以法律的保护,正是由于美国的终生职业培训的法律规定,使得人们对职业教育没有任何偏见和鄙薄;正是两国的职业教育立法和法律的实施,支持和保障了职业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借助法律所具有的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调整职业教育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明确各参与职业教育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其合法权益。同时以国家强制力的手段保证其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才能健康发展,为社会发展服务,也才能使得人们对职业教育有高度的认可和信赖。这样职业教育也才能获得在社会发展中应有的地位,这是我们必须认识到的。
2.加强职业教育立法,形成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我国历史上《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及《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就职业教育有所规定,但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1996年5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标志着职业教育有了自身的专项法律,迄今已有十多年,由于缺乏足够的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致使这部职业教育基本法贯彻执行起来效力大打折扣。后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试行按新的治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及《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和各地方制定的职业教育发展法规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但总体来看职业教育法存在法律阶位低、单项法不配套、数量少、操作性不强、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起到作用的多是政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权威不足,结构不够严谨。借鉴德、美经验,我国应逐渐形成以《职业教育法》为基础,以职业教育投入法、农业职业教育法、企业培训法、就业与职业培训法、职业资格准入等若干法规为主干,辅以职业教育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构成结构合理、内容完备、协调统一的职业教育法规体系,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奠定法律基础。
3.职业教育立法要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与时俱进。职业教育是与社会经济发展联系最为紧密的一种教育类型,职业教育法应及时反映社会发展的最新需求。我国的职业教育立法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现实和职业教育改革的需要,为此应及时地对职业教育法进行废、立、改。在发展中逐渐完善教育法律体系,调整职业教育中各方关系,解决社会矛盾,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竞争力。
4.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权利义务落实到位,注重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立法。保证落实权利义务到位是法律的生命力所在,也是衡量法律质量的尺度。我们要大力提高职业教育立法质量,使职业教育法律结构合理,语言简洁、规范,含义准确,权利义务明确,违规责任与后果确定,增强职业教育法律的操作性。
发展职业教育的根本在于具备充足的财力保障。一直以来我国政府对职业教育的财力支持不是很充分、规范,在多数情况下,职业学校要自收自支。我们现行的收费政策,无疑影响了职业教育的生源,也制约了高水平劳动者的培养。因此必须把职业教育资金问题作为立法的重点,使资金筹措的途径、支出的数额和比例、使用的监督等问题的解决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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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独立学院;专职教师;聘任制度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9-0137-02
1999年1月1日公布实施的《高等教育法》第48条规定:“高等学校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高等学校的教师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由高等学校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
1 独立学院教师聘用制度的实施状况
1.1 独立学院教师职务的设置
我国独立学院教师职务的设置分为4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要取得职务应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
(3)具备相应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4)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助教与讲师要系统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自愿承担少许科研工作量;副教授和教授除了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外,还应当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科学研究经验,教学成绩显著,论文或著作达到较高水平或者有突出的教学、科学研究成果。
1.2 独立学院教师的聘用
学院各系部向人事部门申报用人计划,人事部门根据计划,分析具体情况报学院董事会商议,最终决定录用人数。之后人事部通过网络、报纸向外招聘信息,负责参加人才招聘会或通过网络接收简历。最后根据需要,筛选出符合招聘要求的简历,约定时间单位与毕业生见面、双向选择。
独立学院的专职教师主要来源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或是紧俏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对待应聘的毕业生,独立学院的做法一般是这样的:首先由系和学校人事部门通过面试对应聘者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家庭等方面的一些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对应聘者条较满意,则约定应聘者到校试教;试教时,系部领导及相关教学督导和人事部门负责人员到场听课。应聘者一般要经过两次试讲:一是自选课程讲授,二是指定课程讲授,时间均控制在二十分钟左右。听课人员分别对应聘者上课的表现做出评点,然后由在场的听课人员讨论并不记名投票表决是否聘用。如果同意聘用,本系的意见报学院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审核后报院长,院长办公会议同意后,由人事办理聘用手续,聘期有短期和长期的,一般是一年一签或是三年一签。毕业生进校当了助教以后,就沿着讲师、副教授、教授的阶梯晋升,一般可以一直工作到退休,对于少数不能履行教师职责或不安心工作的教师,学校可以根据合同规定辞退教师。
1.3 独立学院教师的考核
独立学院每年要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包括自评、学院考核和学生评教三部分。考核的内容是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作出的成绩。政治思想主要包括政治态度和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主要是指教师所任职务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工作态度指教师在履行教育教责中所具备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成绩主要指教师在本职岗位从事教学和科研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及作出的贡献,主要包括工作量、教学效果、科研成绩、成果等。考核之后,根据优劣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这项工作一般是各系组织进行:先由教师作出总结,填写有关表格(包括上课门数、课时、科研等,自评占考核成绩的50%;再由系部领导和督导根据平时的表现考核,成绩占30%;最后与学生评教成绩20%相加,汇总成绩后各系按比例优秀的不超过10%进行评定后报送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收到后进行整理、归纳、存档。独立学院教师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的聘用联系紧密,教师考核必须达到称职,否则很有可能被学校辞退,因此相对于公立高校在考核教师时有“走过场”的现象,独立学院的考核对教师来说有一定影响。
2 独立学院实施教师聘任制存在的问题
独立学院在我国还是一种新事物,独立学院人事管理者经验缺乏,再加之一些外部因素的影响,在实施教师聘任制时还存在一些问题:
2.1 管理者素质偏低
当前有些人事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侵犯教师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有些制度不能很好地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与工资挂钩,动则就是扣工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工作不能安心,造成人员流失现象严重。还有些管理者观念还停留在企业人事管理阶段,用管理企业员工的一套约束教师,服务意识淡漠,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不听取教师的意见,强制推行一些制度,教师对此产生抵触情绪,久而久之势必对独立学院发展不利。
2.2 绩效考评体系不完善
独立学院成立之初在绩效评价上基本沿用公办高校的一些做法,这与独立学院的民办机制不相适应。
2.2.1 考核指标有些脱离实际
独立学院大多为教学型大学,考核教师教学的质量是重中之重,假如仿照教学研究型高校的考核制度,严格考核教师的科研工作量,这势必脱离独立学院的实际,因为独立学院成立不过几年,教师本来教学任务繁重,而且大多是助教职称,科研能力相对较差,如果要求教师每年必须在公开刊物,显然考核目标难以实现,该项指标的考核作用有限。
2.2.2 指标体系可操作性不强
考核指标过于复杂,在相对较紧的考核时间和较多参评者的情况下,会加大统计难度;考核指标过于简单,又可能造成评审工作的片面性,得出的统计数据不够真实。因此,如何使考核指标在保证全面性的同时又兼具与可操作性,本身对指标制定者来说是个难题。某些独立学院在设计考核指标时,考虑到自评、学生评教和教师互评,然而在三项评价之间如何划分得分所占的比例,使得分不失偏颇、又反映真实教学情况,管理者感觉很难操作。2.3 激励不足
2.3.1 薪酬不高
薪酬是对教师工作付出的回报,其“外在价值”主要体现为可量化的货币价值。目前独立学院的福利待遇对教师来说没有吸引力,基本工资参照公办高校的发放方式,福利待遇跟不上公办院校,有些院校不按国家规定给教师缴纳社会保险金,假如教师退休,养老金将远远低于公办高校教师的退休金,社会保障不足,对维持教师队伍的稳定产生负面影响。还有些院校为了避税,将工资额度划分的很低,福利待遇比例划分的颇高,从长远看对退休教师也有不利。
2.3.2 培训制度不健全
教师培训不仅是独立学院拥有高素质人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也是教师发展职业能力,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现在一些独立学院也意识到培训是激励教师成长的重要方式,开始逐步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内容也日益完善,但由于有关培训对象、内容以及考核方面的制度不健全,使得培训的激励作用不能充分的发挥出来。比如在培训前没有分配好培训机会,有些教师工作了三四年没有一次培训机会,有些教师一年内参加多次培训。培训完后,由于没有考核的约束,培训效果有可能大大削弱。还有的院校没有与教师签订进修合同,教师学成后直接跳槽,造成人才流失。
2.3.3 情感激励不足
在许多独立学院,虽然提出了情感留人,但是学校领导与教职工的情感交流很少,教职工觉得自身没有受到重视,自我价值不受认同,容易产生负面情绪,这也是许多教师离开独立学院的一个原因。教师上课任务繁重,教师之间的交往频率低、范围窄,有的只与所在教研室有互动,平时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少,没有提供促进教师间改善关系的机会,这样就难以为教师心情舒畅地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势必影响他们积极性的发挥。
3 构建独立学院聘任制度的建议
针对独立学院聘任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改善独立学院聘任的现状,首先要提高管理者素质,其次要从绩效评价体系、激励机制、薪酬体系等方面入手进行改革。
3.1 提高管理者素质
独立学院管理者要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管理”的意识,深入领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及法规、政策的精神,认真贯彻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自己的管理及服务职责,依法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同时用法律来约束教师的不当行为,提高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
另外独立学院管理者要增强自身业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学习,提高自身适应变革的能力;增强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教师教师建立和谐的同事关系,全面配合和协调好教师的工作;科学管理,建立合法可行的制度条例,以制度推进管理,提高管理效益。
3.2 建立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
绩效考核是教职工在全部职业生涯中都要接触到的问题。教职工在独立学院工作,希望自己的工作成绩得到学院的承认,得到应有的待遇,希望通过个人努力取得事业上的进步,同时也希望能得到上级对自己努力方向的指点。因此,绩效考核要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的反映事实,着重考核工作,其他与工作无关的因素不要带入到考核当中。
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定量考核是以统计数据为基础,把统计数据作为主要考核信息,建立考核数学模型,以数学手段,求得考核结果,并以数量表示出来。在独立学院教师考核中融入合理的定量激励目标,并在教师职务聘任、培养培训、工资资金等管理环节中充分运用定量考核结果,就能使教师保持工作的积极性。定性考核是利用专家的知识和经验对考核对象做出判断和评价,主观因素占主导地位,判断结果往往是模糊的,很难精确做出判定的结果。由于模糊数学的发展,专家的这种评价思维过程得以定量化,使得定性考核技术的科学性更强,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
3.3 构建激励机制
独立学院的专职教师和行政人员大多是30岁左右的年轻人,对“公平”的要求十分强烈,每个个体都希望自己的工作能得到社会的认可,领导的肯定,希望能得到公正的评价。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在晋升、福利待遇、评奖评优等方面优胜劣汰,鼓励优者上,能者进。同时要尊重教师,以人为本,既关心教师的政治进步,也关心教师的生活改善;既要不断增加教师的物质待遇,也要通过各种活动增强教师的归属感和对学校的认同感。
独立学院的办学者和师资管理部门要在教师培训过程中起到发动、维持和深化的作用,尤其是对校本师资培训和自学性的教师培训。对于培训的全过程和培训结果进行追踪评估和适时反馈,以保证独立学院教师培训的连贯性和效用,而避免其流于形式,这是独立学院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指标之一。需要强调的是,教师的教育培训并非是可有可无的,它是提升独立学院办学质量的必由之路。独立学院要在管理理念上对此有正确的认识,并将其纳入正常的工作轨道,以保证独立学院健康、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2020年底前,建立本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1年底前,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各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培树一批典型单位,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年,打造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卫健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逐步推进消防物联
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全县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依照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