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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资源调查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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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资源调查报告

第1篇:林业资源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林地

森林是人类的朋友,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绿色保障,在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等诸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森林不仅能为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不可缺少的木材,在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促进农业稳产增产、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也起着决定性作用。由于人类生活需要加之受经济条件薄弱的限制,使部分人只看到了眼前利益,违反政策法规,毁林开荒、蚕食林地,乱砍滥伐,破坏生态平衡,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本文即以舒兰市第三次森林资源调查为依据,阐述了森林面积减少的原因及给环境带来的恶劣影响。

1.自然概况

舒兰市位于吉林省北部,地理位置:东经126°24′―127°45′,北纬43°57′―44°39′,总面积340820公顷。地势东高西低,东部为山区,西部主要为第二松花江形成的冲击平原。该区域属第二松花江水系,主要河流有呼兰河和细鳞河,向这两条河流汇集的大小河流近百条,主要河流自东向西流向并汇入第二松花江。此外各类中小型水库较为广泛,主要有亮甲山、响水、小城、太平、沙河等水库,年平均降水量700毫米左右。该区域水资源丰富,水流清澈,是重要的水源涵养林区。

2.森林资源调查

舒兰市第三次森林资源调查从2005年4月开始,同年9月结束。采用航空照片调绘与标准地调查同时进行的方法,按《吉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细则》规定的技术标准对舒兰市林业局辖区内的20个林场(林业站)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前后两期调查结果对照见表1。

3.结果分析

由表1调查数据可看出:十年间,该市有林地面积减少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农民毁林开荒,不断蚕食国有林地;二是采矿、修路、旅游景点开发占用了部分林地。而疏林地、灌木林地的减少,除上述原因外,还有因其自然生长郁闭成为有林地而使其面积减少、部分林地经人工改造成为未成林造林地使其面积减少等其他原因。沼泽地减少部分基本被开垦成为水田,把林业用地改变成为非林业用地。增加6701公顷非林业用地均由林业用地转化而来,大部分是农民毁林开荒使农田增加所致。在十年中,林业部门虽然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进行植树造林工作,但由于森林资源破坏比较严重,森林覆盖率仍然下降了2.72个百分点,在调查过程中林地流失现象随处可见,由其带来的不良后果已十分明显。在本次调查中发现因森林资源的破坏而使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能力下降,已直接影响当地农业生产。调查中发现一些小的河流溪水干旱季节已经断流,部分干枯的小水库、山塘已经种上了旱田作物。当地人说,这些小的河流在原先即使再干旱也从未干枯过,山上树木很多并且都是大树,但现在因森林遭到严重破坏,干旱时经常干枯断流,给当地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因水资源短缺,使一些小型水库、山塘因蓄水量不足而不能保证其下游水田灌溉,致使部分宝贵水田改为旱田耕种,这种情况已不鲜见,而因森林遭到严重破坏造成山洪暴发、水土流失现象更是屡见不鲜,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一点人们已认识到了,但为什么还要继续破坏为数已不多的森林呢?除了人们素质较差外,主要还是经济上的原因。除大量林业工人主要靠正常采伐林木维持生活外,当地社会消耗量也是大得惊人。舒兰市辖区内共有15个乡镇,326个村,1084个自然屯,总人口6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约46万人。绝大多数村落和林场交织在一起,形成农林混居之状。这些人简单的生产生活用具和烧柴大多数都是来自于乱砍滥伐。由于他们居住在林区,绝大多数农业人口都靠耕种有限的土地来维持生活,他们依靠进山乱砍滥伐来满足自己一些简单生产、生活用具及烧柴的供给以减少资金的支出,靠蚕食林地、毁林开荒以增加耕地面积来提高收入。加之少数以盈利为目的的盗伐林木行为等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致使有限森林资源遭到不断破坏,使森林面积减少、质量下降,有些破坏严重的森林正常生态效益在短期内已很难恢复,使环境恶化、水文失调,形成或干旱沙化或洪涝成灾的现状。可见,加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林业的重视程度,加大林政工作的管理力度,抑制林地的继续流失已是当务之急,若不采取有力措施,任其继续发展下去,后果难以想象。

我们既然生活在地球上,就有责任关心它、爱护并维护它,即使暂时没有办法使它变得更好,至少也得珍惜现有的环境,更好地利用现有经济和科技条件,创造良好生活环境,保持良好生态平衡,真正做到“青山长在,永续利用”,造福子孙后代。

第2篇:林业资源调查报告范文

为全面摸清全市森林资源家底,掌握资源现状,科学考核全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成效,根据XX文件要求,决定从今年XX月起,在全市开展第七次县级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为确保顺利圆满完成本次调查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的与任务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规划设计、森林分类经营和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等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是林业生态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和公益性工作。搞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对准确掌握全市森林资源状况,建立林业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及时、快捷进行信息交流和科学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具有重大意义。

调查的目的是掌握全市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森林覆盖率指标现状,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为调整我市林业发展方针政策,制定林业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科学指导森林经营提供依据。

调查的任务是查清区域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及其消长变化,客观反映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经营管理状况,综合分析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提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意见,并逐步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科学考核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完成情况提供依据。以本次二类资源数据为基础,组织完成全市“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加快推动各类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

二、调查范围

全面完成XX四县以及XX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任务,总面积约740236公顷。各县(区)区划面积为:XX区1723公顷、XX区1897公顷、XX谱区1204公顷、……

三、技术方法

调查方法采取地面调查为主、地面调查与遥感判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地面调查采用小班调查和固定样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固定样地调查(复查),估算总体蓄积、计算间隔期内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并控制和平差小班蓄积;通过小班区划调查,把森林资源落实到山头地块。遥感判读作为补充调查,利用卫星遥感影像资料,辅助判读森林地类、林种和树种等重要因子,提高小班调查精度。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本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编制“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为切实抓好调查、编限工作,市林业局成立XX局长为组长,XX副局长、XX副调研员为副组长,XX为成员的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政资源管理处,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为副主任,工作人员有XX。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县级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审查调查工作方案,安排筹措调查经费并监督使用,接待上级来人检查,组织专家鉴定调查成果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决策。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制定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外业调查操作细则以及质量管理办法;组织全市调查队伍技术培训,统一标准和工作程序;组织完成全市质量检查和调查成果材料验收;接待上级来人检查;完成全市调查成果材料的编制汇总、印刷、存档和上报等工作。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编制“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工作。

(二)组建调查队伍

本次二类调查由市统一组织管理,以县(区)为单位进行调查。各县(区)应成立外业调查工组和质量检查工组,抽调素质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并参加过森林资源调查、有实践经验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或林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这次调查。每个外业工组,配备2~3名专业技术人员,挑选参加过2006年一类调查或参加过2003年二类调查的骨干任工组长;每个质量检查工组,由调查经验丰富的2~3人组成,组长必须具备林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组织实施调查

本次二类调查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城区)组织实施,提交全面、准确的调查成果。驻县(区)中央、省、市属单位的森林资源调查,由所在县(区)统一领导,单位可自行组织调查,也可以委托当地林业部门组织力量调查,调查经费由驻县(区)单位解决,调查数据按属地原则,归口当地县(区)统计上报。

五、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一)调查工作量

全市国土总面积740236公顷,按平均10公顷区划一个小班、平均每工组日调查70公顷(含小班区划调查和标准地调查)计算,全市共需区划小班74023个,小班调查工作量为10596个工组日;采取系统抽样调查,1×1平方公里布设一个固定样地,全市共需布设7443个样地,按平均每工组日调查2个样地计算,样地调查工作量为3225个工组日;根据省厅质量检查规定,需质检小班2991个,调查工作量为826个工组日;需质检样地986个,调查工作量为治理发愣功个工组日。全市外业调查工作量总计为15257个工组日。

按实际开展调查工作167天(5个半月)计算,全市需组建73个外业调查工组,技术人员219名;组建外业质检工组22个,技术人员66人;组建后勤保障工组15个,后勤人员83人;全市共计需组建110个工组,抽调368名人员参加本次二类调查(全市二类调查工作量、工组、人员统计表详见表一)。

(二)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2009年5月中旬)

包括全市二类调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各调查单位工作方案的制定、审查;地形图以及有关仪器设备、软件的购置等。

2、技术培训(2009年5月下旬)

组织参加全省二类调查工作启动会、技术培训班;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调查任务、时间及有关要求;并举办技术培训班,邀请省厅的专家对各调查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3、区划调查(2009年6月-10月)

调查单位组建的调查工作组,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和规定的要求完成外业调查任务,市、县(区)同步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工作。

4、内业计算汇总(2009年11月-2010年1月)

小班属性逻辑检查,面积计算及平差,样地、小班调查数据及代码表输机,数据处理、统计汇总与分析,成果编制等。

5、成果审定(2010年2月1-15日)

完成各调查单位二类调查成果的审定及补充完善。

6、上报成果(2010年2月16-28日)

完成各种成果编制、印刷及上报。

7、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3月-11月)

完成小班图形矢量化和属性数据挂库,基本完成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8、总结表彰

全市二类调查结束后,市局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本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完成质量好的单位和工作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

六、经费筹措

全市二类调查统计单位为14个,参照上期工作情况,预计调查总工作量为15258个工组日,调查总经费预算为444.3万元。其中:准备阶段经费37.0万元;外业调查经费300.3万元;内业成果汇编经费39.7万元;总结阶段经费67.3万元。各调查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二类调查经费预算,积极争取本地财政资金支持,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经费预算详见表二)

七、质量管理

1、检查验收工作和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2、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质量管理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审”三环节管理。

3、实行技术质量责任制和分级检查验收制度,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在检查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必须限期改正或返工;对弄虚作假、不按技术规定执行的,要坚决惩处并责令全部返工。工作中的违法乱纪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内业数据录入要坚持背靠背方法,进行数据对比,防止出现录入错误。

5、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制订专项检查验收制度和质量检查办法并严格执行。

八、成果提交

提交成果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调查成果需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由林业主管部门行文上报。

1、数据库:以县(调查单位)为单位建立的样地、小班调查因子数据库,乡(镇、场)代码库、村(分场)代码库,小班图形和属性数据库;

2、统计表:按照《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要求编制森林资源统计表(附表1-附表33);

3、报告:包括调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工作总结报告;

第3篇:林业资源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箬竹;资源调查;发展思考;云和县

中图分类号:S79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05-0095-2

阔叶箬竹是多年生禾本科竹亚科箬竹属植物,该属植物呈灌木状或小灌木状,地下茎复轴型,杆箨宿存,杆节生枝1-3枚,枝通常直立,与主杆的直径近相等,叶片大型,宽度在2.5cm以上。据调查,云和县箬竹资源大都阔叶箬竹,且大都为野生,叶片大,长10-30cm 或更长,宽可达5cm,背部灰绿色,具微毛。其叶可用作食品包装物、茶叶、斗笠、船篷衬垫等,还可用来加工制造箬竹酒、饲料、造纸及提取多糖等;箬竹叶、笋及其产品,药用价值高,对癌症特有的恶液质具有防治功效。箬竹作为一种可再生绿色资源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

一、云和县概况

云和县位于浙江省西南部, 瓯江上游, 东邻丽水市莲都区, 南接景宁畲族自治县,西郊龙泉市, 北连松阳县,是“浙江绿谷”的腹地。东经119°18'-119°44', 北纬27°53'-28°19′之间。县境南北长47,东西长38,全县土地总面积991.06 km2。气候属于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7.6℃左右,年平均降雨量1465-1969,因山地相对高度的差异甚大,地形复杂,所以气温、光照、降水量有所不同,局部小气候明显,对于林业生产具备了较好的有利条件。

二、箬竹生产经营现状

(一)箬竹资源分布

调查发现,全县箬竹资源总面积约4400亩,集中分布在安溪乡、崇头镇和云丰乡3个乡镇的8个村,占比达到86%;从地理位置上看,全县箬竹分布海拔基本上都在400m以上,占比达93%,只有很少部分分布在海拨400m以下。调查还发现,箬竹在阔叶林、杉木等采伐后湿润、排水良好的山谷、山麓、山腰地带长势特别旺盛,向周边扩延的速度也很快,但在阔叶林、杉木密集地箬竹的生长就会受抑制。(具体情况见表1和表2)

(二)箬竹的经营现状

1.管理现状。在端午前后,当地农民会自行采摘部分箬叶用作棕叶,如有外商收购,农民也会纷纷上山按照收购要求采摘箬叶和竹杆,进行出售。全县几乎所有箬竹都处于荒芜状态,生产开发可以说完全空白。这种只是索取而没有给予的做法,不利于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应增加效益现状。

2.利用现状。食品包装物:用箬竹叶包粽子是中国人在端午节不可或缺的传统习俗,云和也不免俗。食品蒸煮铺垫物:利用箬竹叶作铺垫经过蒸煮而成的清明果,是云和传统佳节小吃,芳香诱人,风味独特。传统用途:传统上还利用箬竹叶良好的防潮、防风、防腐蚀等特性,编斗笠、编衣等。园林绿化树种:箬竹叶大、植株矮小、常绿、姿态优美,是理想的庭院观赏和园林绿化竹种(可丛植、片植等) 。同时,它还与枪刀竹、水竹、石竹等灌丛植被构建小径竹群系或作为优势种群构建垂直结构完整(灌木层) 的群落体系。另外,箬竹亦适合庭院栽培和盆栽。

3.效益情况。据调查了解,目前粽叶的平均收购价为3元/斤(鲜重),按现今箬竹的经营状况统计,粽叶的产量为400斤/亩,直接收入可达1200元/亩,扣除采摘和晾晒的人工,经营粽叶的纯收益还是相当可观的。以安溪上村为例,全村今年经营粽叶的总收入为6万元,全村600余人口,人均收入达100元。如果全县集中分布的4000余亩箬竹资源全部开发出来,照丰产栽培的产量标准,年产竹叶可达6600t,年产值可达3960万元,其经济效益相当可观,必须高度重视,把箬竹发展成为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发展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分析

1.有利条件。

(1)箬竹作为一种可再生绿色资源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发展箬竹产业是发挥我县山地资源,发展山区经济,增加欠发达乡镇农民收入的途径之一。

(2)我县森林茂密,空气清新、水质清澈、无污染源、生态环境良好,十分适合箬竹生长,且箬叶有特殊的香味,是绝佳的天然粽叶,深受各地喜爱。

(3)我县箬竹多为野生,路途遥远,多为散生,采摘工效低。在生产实践中,广大林农十分迫切需要提高箬叶的产量和质量,以提高经济效益。

(4)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我县山区农民特别是青壮年农民纷纷外出打工、经商,留下相当部分的农民像年长的、体弱的,他们不能或不便外出。为箬竹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劳动力基础。

(5)箬竹的多种用途决定了其广阔的市场,再加上目前箬竹经营开发有限,其市场经常出现供不应求现象,市场前景良好。

2.不利因素。

目前我县箬竹资源多为野生,随着采摘箬叶力度增强,以及林木郁闭度增加,箬竹林出现衰退迹象,箬竹产量和质量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如何开发和利用好现有箬竹资源是我们面临的一大挑战。同时箬竹的高产栽培、连片培育等技术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这些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箬竹的开发利用的进程。

三、发展建议

(一)大力开展箬竹低产林改造和高产栽培技术研究

目前,我县的箬竹资源几乎全是野生的,箬竹林多年无人经营,林相参差不齐,生产力低下,必须对低产箬竹林进行改造。同时还要着手新建高标准的箬竹高产栽培基地,进行高产栽培试验,加强管理,不断增加资源量,逐步形成规模效益。此外,还必须聘请首席林技专家指导林农开展箬竹高产栽培技术,确保技术到位。

(二)及时制定有关资金扶持政策

我县山区农民经济状况不好,而箬竹基地的培育开始时投入会比较大,所以广大农民会千方百计争取政府有关农业扶持资金,帮助其开展箬竹基地的培育。反过来说,资金的有效扶持,必将在一定程度上调动林农开展箬竹低产林改造和箬竹高产栽培技术推广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快培育加工龙头企业

随着箬竹低产林改造和箬竹高产栽培技术的推广,箬竹资源量将大大增加,生产规模也会立即形成,箬叶量必将大大增加,加工、箬竹系列新产品开发的脚步会逐渐逼近。这为当地加工龙头企业的培育奠定了物质基础。从全县的实际出发,将发展1-2个科技型、外向型、规模型、带动型的箬竹生产加工龙头企业,让全县农民群众安安心心发展箬竹生产,并充分调动各类农业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全县关注与支持现代农业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云和县林业局.云和县森林资源调查报告[R].2008,(10).

[2]艾文胜,李昌珠,陈明皋,等.箬竹丰产栽培及高效利用[J].湖南林业科技,2004,31(4):15-17.

第4篇:林业资源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藜蒴;坡位;差异

中图分类号:S792.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03009402

1引言

藜蒴(Castanopsis fissa)别称闽粤栲,常绿乔木,壳斗科栲属,是山地丘陵林地更新的先锋树种,具有喜光、适应性强、繁殖及萌芽力强、耐贫瘠、速生等生长特性;主要分布于江西、广东、福建、湖南等地区;该树种是营造水土保持林与水源涵养林的优势树种,其落叶枯枝分解快,可较好地改良土壤且加工用途较广,也是一种良好的造纸原料树种,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近些年藜蒴的推广种植面积越来越大。

本研究分析了不同坡位条件对藜蒴人工林的生长差异影响,旨在为藜蒴人工林营造林的林地选择和经营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2材料与方法

2.1样地概况

藜蒴人工林营造时间为2009年,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茶阳镇,属于南亚热带季风气候,雨水充足。年平均气温为19.9~21.1 ℃,坡度约35°,土壤以酸红壤为主,土层深度55~110 cm。

2.2试验方法

2013年12月分别在藜蒴人工林上坡、中坡与下坡各设置3个15 m×15 m的样地,并在各个样地内分别进行每木检尺,测量并记录样地内各株藜蒴单株的胸径和树高[9]。

2.3数据计算与处理

选用Excel软件与SPSS20.0统计软件处理数据处理。藜蒴人工林的单株材积计算公式如下:

V=0.601228×10-4×D1.8755×H0.98496

公式中V为单株材积,D、H分别为胸径与树高。

3结果与分析

3.1不同坡位的藜蒴林胸径均值差异分析

由方差分析与多重比较可得:下坡位的藜蒴林胸径均值与中坡位的差异不显著,下坡位与中坡位的藜蒴林胸径均值与上坡位的差异显著。

藜蒴林在不同坡位之间的胸径均值下坡位生长表现最好,中坡位较好,上坡位最差,整体呈现随着坡位的上升而下降的变化规律。胸径均值在下坡位是5.22 cm,在中坡位和上坡位分别是5.05 cm和4.57 cm,与下坡位相比分别减少3.09%和12.29%。

3.2不同坡位的藜蒴林树高均值差异分析

由方差分析与多重比较可得:不同坡位之间的藜蒴林树高均值存在极显著差异(P

藜蒴林在不同坡位之间的树高均值下坡位生长表现最好,中坡位较好,上坡位最差,整体呈现随着坡位的上升而下降的变化规律。树高均值在下坡位是6.22 m,在中坡位和上坡位分别是5.83 m和5.47 m,与下坡位相比分别减少6.31%和12.03%。

3.3不同坡位的藜蒴林单株材积均值差异分析

由方差分析与多重比较可得:不同坡位之间的藜蒴林单株材积均值存在极显著差异(P

藜蒴林在不同坡位的单株材积均值表明:下坡位生长表现最佳,中坡位较好,上坡位最差,整体呈现随着坡位的上升而下降的变化规律。单株材积均值在下坡位是0.0110 m3,在中坡位和上坡位分别是0.0100 m3和0.0082 m3,与下坡位相比分别减少9.32%和25.95%。

林地在下坡位具有较高的土壤肥力,与较好的水分条件,且随着坡位的升高,水分与土壤肥力情况逐渐变差,由于土壤养分及水分从上坡位往下坡位流动并积累,因此下坡位的人工林生长表现较好,林相也较好,但上坡位与下坡位的人工林则长势较差。

2017年2月绿色科技第3期

戴曙光,等:不同坡位藜蒴人工林的生长差异分析资源与产业

4结论与讨论

不同坡位的藜蒴林胸径均值、树高均值和单株材积均值均存在显著差异,总体呈现出下坡位的人工林生长表现最好,中坡位较好,而上坡位最差,胸径均值、树高均值与单株材积均值三个因子皆随坡位的下降而增大。本研究结果与刘帅成等、黄钦忠等相关学者对木荷(Schima superba Gardn. et Champ.)、福建柏(Phoebe bournei(Hemsl.) Yang)在不同坡位的生长表现差异研究结果相一致。由于下坡位积累较多来自于上坡位与中坡位往下流的土壤养分及水分,因此下坡位具有较高的土壤养分及水分含量,因而土壤肥力较强,而中、上坡位的土壤养分及水分含量则较差,因此下坡位的林分总体生长优于中、上坡位。

坡位对人工林的生长具有较大的影响,可为林业行业营造人工用材林与培育生态公益林提供基础参考资料。因此,在人工林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该重视并加大力度开展坡位对各种人工林的生长影响研究,从而获取更多的基A资料。本研究仅从坡位单因素开展其对藜蒴林生长的影响分析,结果比较局限,今后应开展坡向、光照及气候等多种因子对人工林生长的影响研究,从而可为人工林营造过程中林地选择与森林经营管理提供更完善的参考指导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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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邓洁英,林绪平.藜蒴主要病虫害及防治技术探讨[J].广东林业科技,2006(2).

第5篇:林业资源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土地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土地开发;永州涔天河灌溉区

中图分类号:F32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3-0564-03

永州涔天河流域水资源与耕地后备资源丰富,但区域经济落后,生产水平低下,大量土地未能得到充分利用。近年来,随着涔天河水库的扩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条件逐渐成熟,研究区域内的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对湖南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1 耕地后备资源现状分析

永州涔天河位于湘江流域上游,境内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区所属江华县、江永县、道县、宁远县4县,为丘陵地区。本研究中的耕地后备资源是指待开发类的耕地后备资源,即未利用的草地、滩涂、裸土地及其他可开垦为耕地的土地,其单一图斑面积大于0.15 hm2。

1.1 耕地后备资源类型及数量状况

根据2011年湖南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报告,永州市江永县、江华县、道县、宁远县耕地后备资源地类组成以草地为主。耕地后备资源总面积为22 146.34 hm2,其中草地19 110.52 hm2,占总面积的86.29%;滩涂213.46 hm2,占总面积的0.96%;裸土地338.55 hm2,占总面积的1.53%;其他土地2 483.81 hm2,占总面积的11.22%。

1.2 耕地后备资源空间分布状况

从行政单位分布上来看,耕地后备资源主要分布在道县,共计9 802.66 hm2,占总量的44.26%,而江华县分布相对较小,占总量的12.28%。草地的分布同样符合这一规律。裸土地则集中在宁远县,其面积占到总量的48.14%。滩涂除江华县所占比例低外,其余3县分布均匀。其他土地类主要分布在道县、江永县、江华县,宁远县没有该地类的分布。具体分布见表1。

1.3 耕地后备资源质量状况

在质量等级面积分布状况中,研究区域耕地后备资源总体质量不高。据《湖南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2011年),耕地后备资源分为3个质量等级。永州宁远、道县、江永与江华4县绝大部分为二等地和三等地,占到了总量的85.90%,一等地极少,仅占2.12%(表2)。究其原因,主要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现象逐年增多,加之退耕还林和农业结构调整等政策的实施,耕地减少势头难以遏止[1],耕地后备资源不断被开发利用,质量较好、交通便捷的地块更是被优先开发利用,剩下的大多为开发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块。

2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的问题

自永州涔天河灌溉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以来,对新增耕地面积贡献大,缓解了经济建设用地的紧张,但在开发利用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2.1 以优先补充耕地为目标,重数量、轻质量现象普遍

土地后备资源不仅具有宜耕的特性,还有宜园、宜林、生态功能等属性。当前在开发利用时往往强调耕地面积的开垦,对其适宜性评价不够深入,忽视后备资源的其他属[2],有些不宜开发成耕地的土地也对其进行了开发利用[3]。此外,在新增耕地的过程中重数量轻质量,往往开发的数量相等,质量不对等,导致很难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补充耕地的质量难以达到被占用耕地的质量,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中,“占优补劣”现象较为突出。

2.2 水资源丰富,但灌溉水源保障差

研究区的气候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年降雨量约1 500 mm[4],区内又有涔天河水库工程,水资源相对较为丰富,但灌溉水源保证率低。研究区域水源条件对于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有一定程度的限制。永州宁远、道县、江华、江永4县耕地后备资源在200 m范围内水资源有保障,通过必要的工程措施可实现自流灌溉的耕地面积占7.42%;需提水灌溉,工程措施简便,投资较经济的耕地面积占22.75%;而耕地后备资源在200~500 m范围内有灌溉水源,但取水较困难,工程投资成本大的面积却超过了50%,剩下均为面积小于6 670 m2(10亩)的耕地后备资源。

2.3 与林地管理存在矛盾,难以调解

永州涔天河耕地后备资源有相当一部分地类实际上是荒草地或迹地,但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示的却是林地。在开发过程中只要涉及这样的“林地”,林业部门将对其进行警告和处罚,项目因得不到林业部门的许可而中止,严重制约了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工作的正常开展。研究区土地开发利用与林地管理发生矛盾的现象普遍。

2.4 后续监管乏力,存在抛荒现象

在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不少地方仅注重土地开发的前期阶段,即规划设计和具体实施等工作,而后续监管不力,土地利用不科学或管理不完善,造成新的土地撂荒。如补充耕地项目在竣工验收后耕地培肥措施未跟上,导致土壤肥力逐渐下降;有些新造地梯坎保护措施不到位,导致梯坎倒塌、水土严重流失;有些耕地受土壤性状、交通和种植品种的限制,投入大、产出少,农民种植积极性不高;另外,有关部门和乡镇村缺乏后续监管措施,补充耕地失管返荒,这些问题在使耕地面积重新减少的同时,也造成了土地和资金的极大浪费。

3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议措施

3.1 科学评价,合理规划,适度开发

建立宜耕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是目前衡量后备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5]。不能只注重当前的经济效益,应科学规划,将环境指标、生态安全等概念引入宜耕评价指标体系,并将生态适宜性作为指导控制宜耕适宜性评价的重要条件,重视开垦对生态环境的影响[5],对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进行科学适宜性评价[6]。

科学合理做好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规划和设计。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通过水土资源、生态环境基本知识和应用技术培训,提高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与管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应因地制宜、合理规划、适度开发,实现开垦后耕地的可持续利用。

3.2 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体系,实现量与质的统一

树立耕地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的思想,拓宽耕地占补平衡思路[7]。对耕地占补平衡的考核不单纯进行数量平衡的考核,更重要的是要注重质量平衡的考核。耕地是质与量的统一体,对耕地占补平衡的考核实质是对耕地生产能力占补平衡的考核,可采取“以质抵量”来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这一目标。同时要严把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和验收关,确保耕地质量不变劣,生产能力不降低。

3.3 建立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质量标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后,缺乏可操作性强的质量验收,是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难以施行的重要原因,要尽快建立耕地后备资源开发质量标准体系,体现在新开发出来的耕地灌溉水源保证程度;田块内的土体构造标准,包括土层厚度、土壤构型、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等,使其达到理想的宜耕土壤水平;地形标准,包括坡度、海拔等,使新开发耕地过程对生态环境影响小;单位面积耕地的生产能力,主要分为自然生产力与经济生产力两部分。

3.4 发展节水型农业,加强灌溉设施建设

随着近年来节水观念的加强,节水农业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研究区域灌溉水源不能得到保障,应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实现明渠灌溉与管道灌溉相结合,以满足发展资源节约型农业的要求。同时,加强蓄水池等集雨设施、管道的建设,提高使用效率,使天然降雨更多地用作灌溉水源。

3.5 加强沟通,立法解决涉林问题

根据《森林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必须办理征占用手续,林业部门也认为应按建设项目的要求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否则属于非法占用林地。但林地开垦为耕地与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存在很大区别,在具体操作中如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涉及相关费用又如何处理等问题目前尚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给实际工作带来困难。另外,对于林地的认定,国土资源部门是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分类》(试行)执行,但林业部门统计林地并不认可这个标准,这就使两个部门在林地的认定上存在差异,给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造成极大困难。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应在法律条款中予以明确。

3.6 落实种植,强化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后续管理

对新增耕地要保证种植,避免再次抛荒,并将经营承包权流转至种植承包大户,逐步形成规模产业效应,提高生产力。同时,政府需明确各级领导对耕地后备资源管理切实履行的职责[8],制订具体措施,加大后续资金投入力度,并将项目区运营情况与领导年度目标考核挂钩,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确保各项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朱晓芸.低丘缓坡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评价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5.

[2] 王 三.北碚区坡耕地资源及其开发利用途径的研究[D].重庆:西南农业大学,2001.

[3] 龚 健,刘艳芳,黄中华. 我国土地整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3,20(3):28-31.

[4] 陈三新.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湖南卷)[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10.

[5] 周春芳.北京市后备土地资源宜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大学,2004.

[6] 薛 剑.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以河北省为例[D].保定:河北农业大学,2006.

第6篇:林业资源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城市森林 城市生态系统

在目前以国际地圈生物圈计划(igbp)、国际人文因素计划(ihdp)、世界气候研究计划(wcrp)和生物多样性计划(diversites)为核心的全球范围内广泛开展的全球变化研究中,有关碳循环与温室气体的研究是主要焦点之一。

自工业化革命以来,人类对环境的影响已经超过了人类历史上的任何时期,一方面人类的生产活动每年将大量的碳排放到大气中;另一方面,人类对自然界的一些改造活动(如森林砍伐)使得碳排放量增加、吸收能力降低。这两方面的人类活动导致全球大气中co2浓度呈不断升高的趋势,co2质量分数已由工业化前(1750年)的(280±10)μg/g增加至当前的367μg/g。随之而来的是温室效应增强。据ipcc 2001年的第三次评估报告,全球大气的平均温度在过去的100年中上升了约0.6℃,而且在未来几十年内人为的增暖率将保持在每10年增加0.1~0.2℃的幅度。

1 城市森林的内涵

1.1城市森林概念的提出

1962年,美国肯尼迪政府在户外娱乐资源调查报告中,首次使用了“城市森林”(urbanforest)这一名词。1965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的ericjorgensen教授首次完整提出“城市林业”(urban forestry)的概念。美国林业工作者协会对于城市森林的定义为“城市森业是林业的一个专门分支,是一门研究潜在的生理、社会和社会福利学的城市科学,目标是城市树木的栽培和管理,任务是综合设计城市树木和有关植物及培训市民”。中国有关学者将城市周围或附近一定范围内以景观、旅游、运动和野生动物保护为目的的森林称为城市森林。

1.2城市森林的指标

城市森林应有其相应的指标,如果没有指标,城市只有较少树木都可称为城市森林,那么城市森林就失去了其基本内涵。城市森林的指标应包含以下5个方面:

(1)生物量的主体地位。绿地生态系统中5m以上的乔木生物量达到和超过城市绿地总生物总量的50%。

(2)生态效益的主体地位。森林的吸碳制氧、调节气温、净化环境、保持水土等方面功能居主体地位,功能大于或等于城市绿地总功能的50 %。

(3)枝叶覆盖率的优势地位。乔木覆盖面积大于或等于城市绿地总面积的40 %。

(4)景观格局的合理性。景观分布合理,大、中、小型斑块分布均匀,并有绿色廊道连接为一个整体,有利于物种的交流及生物运动。

(5)经营的可持续性。大小森林斑块应保持地面土壤裸露,防止任何形式的人工硬化,保证城市森林的可持续发展。使叶落归根,形成枯落物层,促进物质循环,保持水土,促使林木天然更新。

2 城市森林建设对城市生态系统的影响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森林已成为我国森林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对城市生态系统起到了重要且直接的调节作用。目前,通过在全国12个示范点的城市森林建设,以及对城市森林的建设理论、发展规划、构建模式、树种选择、城市森林功能与效益、评价指标等方面的系统研究,对我国城市森林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示范和推动作用。

城市森林的建设对于城市生态系统的影响要体现在以下5方面:

(1)维持碳氧平衡。研究表明,一个没有受过污染的区域内人均有10m2的森林或25m2的草坪,空气就能保持新鲜。据日本科学家测算,1hm2常绿阔叶林每年可吸收29tco2放出22to2。针叶林为22tco2和16to2,落叶阔叶林为14tco2和10to2。另据管东生等人对广州城市绿地的研究计算,广州城市绿地植物光合作用的固碳量相当于人口呼吸释放碳量的1.7倍,而绿地的放氧量为2242788t/a,相当于城市人口耗氧量的1.9倍。

(2)净化空气,削减噪音。城市森林对粉尘颗粒有着很好的过滤、吸附和阻挡作用,故能减少城市空气的粉尘污染。据测定,在居住区墙面种有五爪金龙的地方与没有绿化的地方相比,室内空气含尘量减少了22%。在用大叶榕树绿化的地段则含尘量减少18.8%。各种植物对于一些如so2、hf、cl2等有毒有害气体都有不同程度的吸收作用。城市中的森林植物带还能消减城市噪声,提供舒适安静的生活环境。绿篱、乔灌草混合结构带可以降低噪音3至5分贝或6至8分贝。

(3)调节城市小气候,消除城市“热岛效应”。由于植物叶子吸收、反射和散射太阳辐射的作用,再加上植物的蒸腾作用能够有效地降低温度、调节湿度,减轻或消除城市“热岛效应”。有研究表明,在片林和林荫道下,夏季能够降低气温3℃左右,缩短高温持续时间3-8小时。

(4)防风固沙,保持水土。城市人为开发建设活动,使城市的风沙和水土流失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深圳、珠海、中山等三个城市,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达845.7km2,直接经济损失达9.5亿元。城市森林的阻挡、截留雨水,减弱风速和根系的固土功能,起到贮水保土的作用。据有关资料,松树树冠可拦截雨水40%,阔叶树可拦截20%。

(5)保护生物多样性。由于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尤其是各种生物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破坏,再加上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全球的生物多样性呈持续性下降趋势。城市在人才、技术、设施和资金等方面都具有优势,有义务也有条件保护生物多样性。由于城市森林范围较广,所以它能够较好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从而真正体现人与自然、人与生物的和谐相处。

3结语

“城市森林”这门学科的出现时间不长,但其发展速度和所受到的重视却是空前的。这说明人类已经意识到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目前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城市森林的发展和建设。波兰的华沙在市郊营造了6.7万hm2的城市森林;阿根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引进我国的泡桐树作为城市绿化树种,建成了长150km、宽115km的环城森林绿带;朝鲜的平壤和我国的香港城市森林面积已分别达到城市总面积的86%和40%。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公布的《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表明,2001年我国城市的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已达到28.15%和23.67%,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83m2。城市森林的这种发展形势无疑是非常积极的,但是它所面临的问题也是较多的。今后如何更好地建设和发展城市森林,仍是需要政府部门和科学工作者共同关心和研究的重点问题。

参考文献:

[1]张志强,孙成权.全球变化研究十年新进展[j].学通报,1999,44 (5):464-477.

[2]聂道平,徐德应,王兵.全球碳循环与森林关系的研究——问题与进展[j].世界林业研究,1997,5:33-40.

[3]阎志平,秦素玲等.城市森林发展的战略研究[j].河南农业大学学报,2005,1:41.

第7篇:林业资源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杉木;用材林;示范区

1 引言

景宁县土地总面积19.4万hm2,林业用地面积16.1万hm2,有林地面积15.9万hm2,森林覆盖率为79%,林木总蓄积757万m3,是“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典型山区县,是浙江省8个重点林业县之一,林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全县有乔木林面积13.4万hm2,其中杉木用材林面积3.6万hm2,占28%,杉木在全县用材树种中占较大比例,是当地林业的主导产业之一。然而,由于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经营粗放,杉木用材林经营效益不是十分理想。为提高杉木用材林的生产经营效益,有必要实施杉木用材林示范区建设,通过示范区的样板作用,带动全县杉木用材林乃至其它用材林的高标准建设,从而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的提高,不断增加林农收入。经规划,示范区选址在东坑镇桃源村和竹埠村、外舍管理区岭北村、九龙乡岭里村和王湾村、沙湾镇严坑村和林坑村等4个乡镇7个村所辖范围,东坑镇和外舍管理区以股份合作造林基地为建设重点,九龙乡和沙湾镇以乡村林场和造林专业大户为重点实施主体。

2 景宁县杉木资源优势分析

2.1 优越的资源条件和区位优势

示范区所辖区域(4个乡镇内的7个村)土地总面积5 683.1hm2,林业用地面积4 661.4hm2,有林地3 951.9hm2,毛竹林242.9hm2,用材林面积3 535.7hm2,其中杉木用材林面积1 414.3hm2。用材林总蓄积量23万m3,年产木材3 288m3,年产毛竹2 940t。山地和杉木用材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雨量充沛,四季分明,立体气候明显,昼夜温差大,立地条件较好,具有发展杉木用材林独特的区位优势。

2.2 政策环境优越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景宁的发展,出台了《关于扶持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文件。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意见,省林业厅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景宁林业的发展,景宁县委县政府结合实际也制定一系列支持发展林业主导产业的政策或办法,有力地推进了林业主导产业向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2.3 较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

有县、乡两级的林业科技服务体系网络,县级以县林业局科技推广中心为主体,乡级以4个乡镇林业工作站为主体,有林业工程技术人员41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8人,初级职称22人。

2.4 产业基础较好

有用材林面积3 535.7hm2,林木总蓄积23万m3,年产木材3 288m3,年产毛竹2 940t,年林业生产产值410万元。示范区内有造林专业大户5户,有2个股份合作实验林场,有木材营销大户6户,有木材加工企业3家。股份合作实验林场是全县用材林造林的样板,具有较大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オ

3 景宁县杉木用材示范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3.1 基础设施有待加强

示范区内林业基础设施虽然在不断改善,但一些关键基础设施还严重缺乏,如林区道路几乎还是空白,急需规划建设。

3.2 生产经营方式和经营理念落后

示范区内用材林生产经营方式粗放,生产方式较原始,生产经营者缺乏集约化、规模化等现代生产经营理念。

3.3 生产组织化水平低

示范区内用材林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家庭为主的小规模生产方式仍是产业经营的主导,缺乏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市场与生产的调控能力还比较弱。基地相对分散,缺乏一批规模化、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核心基地。科技应用能力差,产品的科技含量不高,综合利用水平低,以自产自销为主,产业链偏长,产品附加值不高。

3.4 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林业是相对弱势的产业,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加上示范区的经济尚欠发达、基础薄弱,虽然近年来加大了林业资金投入,但与发展现代林业的实际需求相比,还远远不能满足,资金成为发展现代林业的一大瓶颈,迫切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与资金投入,需要有效吸引民间资本大力投入。

4 景宁县杉木用材林示范基地建设分析

4.1 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4.1.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以林农增收和林业转型升级为目标,立足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区位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在林业主导产业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围绕改善设施、推广科技、健全服务等环节,集中力量建设规划布局合理、生产要素集聚、设施装备先进、主体充满活力、经营机制完善、一二三产业联动、效益良好的现代林业主导产业示范区,使之成为先进科技应用的核心区、生态循环林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引领全县林业又好又快持续发展。

4.1.2 建设目标

以循环经济和生态学原理为指导,结合自然条件和产业现状,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通过改造提升,强化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建设,延伸产业,发展循环经济,把示范区建成体现产业特色的现代林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建成林道路15km,强化用材林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推广和应用,实施抚育管理,建成用材林核心示范基地333.3hm2。通过示范区建设,降低用材林木材生产成本,增加单位面积木材产量,为景宁县用材林建设提供样板,示范辐射面积0.1万hm2,联结林农682户,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

4.2 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4.2.1 基础设施建设

在示范区内用材林相对集中地段,建设一级林区道路15km。要求路基宽度3.5m以上,路面宽度3.0m以上,坡度小于10%,排水沟规格40cm×40cm以上,路面要铺沙石(硬路基除外),每公里林道覆盖用材林面积20hm2以上。

4.2.2 标准化生产

推行用材林分类经营,实行定向培育,通过强化抚育管理,培育中大径材用材林基地333.3hm2。抚育时,要选好恰当时间,一般在6~7月份进行;为促进保留林木生长,应伐去劣株、病虫株、密株、弱小株,保留合理密度,同时还要劈除林内杂灌、杂草,给保留木合理修枝。

4.2.3 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和应用

充分利用县林业局技术推广中心和4个乡镇林业工作站的作用,加强农户培训,实施现场指导,不断提高农民劳动技能,保证示范区基地建设质量。同时,建立科技示范户联系制度,增强示范影响力,强化科技示范带动作用。

4.2.4 产业化经营

推行用材林生产经营股份合作制、合伙制等多形式生产经营,积极发展加工企业,培育木材营销大户,形成市场、企业、基地和林农紧密相连的产业化格局。

4.3 推动示范区建设的措施

4.3.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实施

为保证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现代林业示范区应有的各项功能和样板效应,必须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明确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分阶段推进计划和重点建设环节,充分发挥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能,强化行政和政策的推动作用,以保障项目的实施。

4.3.2 实施考核,强化监管

要对项目实施单位和相关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考核,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通过实施考核,强化项目管理,保证项目按计划目标执行,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4.3.3 制定政策,加大扶持

示范区建设要取得成功,真正成为全县林业主导产业示范区、先进科技转化的核心区、生态循环林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同时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赢,除创新投资主体的经营管理机制、提高经营主体运作能力外,更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包括鼓励支持林权流转,促进用材林主导产业规模经营;根据基地建设需要,景宁县林业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在木材生产计划安排上要优先给生产经营者考虑,保证基地抚育管理的正常实施;银行部门要予以贷款支持,给生产经营者享受惠农贷款政策,保证生产贷款优先照顾等等。

4.3.4 提高科技支撑,加强技术服务

示范区建设成功的关键之一在于应用先进科技成果,而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关键在于科技人才。要充分发挥景宁县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等技术依托单位的作用,加强对示范区林农的技术培训,提高林农的生产技术水平。同时,要利用4个乡镇(管理区)林业工作站的作用,强化对示范区项目实施的指导,保证示范区基地建设质量,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4.3.5 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1)政府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培育农民专业户、营销大户和林业龙头企业,支持市场经营主体的建设,推进主导产业生产经营专业化,不断提高企业林产品吞吐能力,促进林产品销售,拉动主导产业的发展。

(2)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强化农村劳动力培训,努力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业劳动力素质的培养。

(3)深化林权流转制度,有序推进农村森林经营权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要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和规范林权流转机制,妥善处理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加快林权流转。通过政策推动,发挥乡镇(街道)、村的主体作用和农户的积极性,创造林权流转的良好环境,形成产业合理的生产布局,为推进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创造条件。お

参考文献:

景宁县林业局.浙江省景宁县第五次森林资源调查报告.景宁:景宁县林业局,2006.

景宁县林业局.浙江省景宁县“十二五”林业规划.景宁:景宁县林业局,2010.

第8篇:林业资源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 湿地 遥感 黄河三角洲 无棣 时空变化 湿地转移

一、前言

本文结合遥感信息技术的特点,对无棣县湿地资源的分布状况进行宏观的制图,通过对1989~2000年的湿地数据进行分析,揭示不同类型湿地动态变化特征,分析无棣县各湿地类型之间及湿地和其他用地类型之间的转换,对于识别湿地退化规律、完善湿地遥感监测体制,及开展湿地生态恢复等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现状及分析

近20年来,已广泛用于湿地资源调查、识别等研究中。遥感影像种类多,数据复杂,如何克服传统遥感解译方法的不足,深化分类新方法、新技术在湿地定量化研究中的应用,解决多类湿地智能化提取并满足一定的分类精度和效率,是湿地遥感监测研究的关键问题之一。

三、研究区域概况

无棣县位于山东省北部,濒临渤海,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蓝色半岛蓝色经济区综合开发的重点区域。界于北纬37°41′~38°15′,东经117°30′~118°03′之间。县域内有贝壳堤岛与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黄河岛湿地公园等湿地系统,湿地资源丰富。

四、湿地信息提取方法

(一)数据源

空间数据的提取是生成地学信息图谱的基础,即具有一定采样时间间隔的空间数据是土地利用图谱生成的基础。美国陆地卫星Landsat TM 影像具有较高空间分辨率、波谱分辨率以及极为丰富的信息量和较高定位精度,能满足农、林、水、土地等不同专业需求。本研究选取1989年4月、1995年9月和2000年4月的黄河三角洲TM影像为主要信息源提取湿地信息。

(二)图像预理处

1.几何校正。影像投影采用北京54坐

标系。用1∶5万地形图对数字图像做 Image to Map 几何校正,选取了30个地面控制点( GCP) ,在误差小于10m 的条件下,用双线性内插法对图像进行30m重采样。

2.图像裁剪。利用无棣县的裁剪标准影像创建ROI,本研究所用影像中背景值为255且数据为byte类型,故选取1~254为ROI范围,直接 Reconcile ROIs via maps,将ROI导出为evf。利用ROI的矢量图层对研究影像进行掩膜,得到无棣县范围,便于研究和减少计算量。

(三)监督分类法提取湿地信息

1.定义训练样本。首先,根据我们的经验和一些辅助数据的帮助,对Landsat TM标准假彩色合成影像进行初步目视判读(采用4,3,2波段进行假彩色合成)。然后,查看研究区的土地利用图,目的是建立地物影像光谱特征与实际地类之间的对应关系,为准确的湿地信息提取做准备。

2.执行监督分类。获得可分离性良好的训练样本后,分别采用最大似然、神经网络、支持向量机分类执行监督分类。利用地表真实感兴趣区建立混淆矩阵对三种分类结果进行评价,选取精度最高的分类结果进行分类后处理。1989年、1995年、2000年的TM影像的监督分类总体分类精度分别为86.49%、85.88%、87.31%。

(四)分类后处理

为了消除类别噪声的影响,通常需要把每个像素的类别属性与其周围的邻近像素进行比较,若该像素表现出与周围很不一致,则应将其调整到符合一致性的情况。由于它是基于邻近像素特征的比较分析,所以称为“上下文分析”法。我们选用3 ×3 的窗口,用众数函数(Majority), 对分类结果作了分析。

(五)精度评价

精度评价是指比较实地数据与分类结果,以确定分类过程的准确程度的过程。利用地表真实感兴趣区计算混淆矩阵,得到1989年、1995年、2000年的TM影像的综合分类的总体分类精度分别为89.61%、89.98%、89.86%。

五、结果及分析

(一)湿地时空分布变化特征及分析

无棣县各时期的湿地的分布受人类活动的干扰较大;同时由于近海岸沉积作用和河流改道,自然改造作用明显。1989~2000年期间沼泽湿地的分布变化较大,1989~1995年,沼泽湿地的分布呈现向北偏移,1995年之后,部分沼泽湿地被用于城乡建设或转换为人工湿地、农用地,质心向南向东偏移,面积骤减;人工湿地范围逐年扩大,主要表现为盐田和水库的增加。河口泥沙的沉积作用新增了部分滨海湿地,同时每年又有一部分湿地因侵蚀作用转为海域,整体上滨海湿地质心向北偏移。

(二)湿地的数量变化特征及分析

研究表明,研究期内滨海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面积变化较大。河流湿地基数较小,变化也比较微弱。不同时期都有大量滨海湿地被侵蚀变为海域,同时在入海口地区堆积大量泥沙,形成新的陆地,使滨海湿地的数量得到补充,但总体上呈现减少的趋势。滨海湿地的变化主要是沉积、侵蚀综合作用的结果。沼泽湿地在1995年之后退化明显,这与沼泽湿地的破坏和无棣县用地类型的转化息息相关。人工湿地迅速增加,到2000年,人工湿地已经在湿地类型中占很大比重。

六、结语

本文通过遥感方法提取湿地信息,分析了1989~2000年无棣县的湿地分布变化和转换,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并极具现实意义。无棣县湿地格局变化的主要驱动力有海岸侵蚀、河口沉积、河流改道和人类活动的干扰。随着黄河三角洲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为因素的影响成为无棣县湿地退化的决定性因素,追求高经济效益的用地方式成为湿地退化的根本原因。利用遥感信息的快速、定位、宏观、多时相、可比性强、保存性好等特点,开展湿地动态监测研究为国土整治和区域可持续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对于识别湿地退化规律、恢复和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单位为山东卫测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第9篇:林业资源调查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林地的管理和保护,合理利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病虫害除治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第三条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林地管理依法实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林地用途管制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十分珍惜林地,加强林地管理,制止侵占和滥用林地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交通、财政、公安、民政、价格等有关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林地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第二章林地权属管理

第七条林地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八条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含林地承包者,下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权属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权属证书,确认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体登记发证工作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第九条申请林地权属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地权属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三)林地权属证明材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受理申请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第十一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政府指定的固定场所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在公告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异议主张确实合法有效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一)申请登记的林地位置、四至界址明确;

(二)林地权属证明材料完备、合法有效;

(三)林地权属无争议;

(四)附图中标明的界桩、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第十三条林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变更、丧失的,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地权属登记申请表;

(二)林地权属证书;

(三)林地权属依法变更或者丧失的有关证明材料。

林权证有错、漏登记或者遗失、损毁的,应当到原登记机关申请更正或者补办。

第三章林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林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经同级发展改革行政主

管部门衔接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林地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下列破坏林地的行为:

(一)擅自将林地改变为非林地;

(二)擅自在林地上进行采石、采矿、取土、取沙、建房、修筑工程、造坟等活动;

(三)擅自开垦林地种植农作物。坡度二十五度以上的山地已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依法限期退耕还林。确需改变林地性质和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批准手续。

第十六条因特殊需要改变国有林业单位的隶属关系或者变更其所经营林地面积的,须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属于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须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七条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负有保护森林资源的义务。

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林地,不得造成滑坡、塌陷和严重水土流失,不得损毁批准用地范围以外的林地及其附着物。造成植被破坏、生态环境恶化和严重水土流失的,应当负责治理。

第十八条林业生产单位在以林为主的前提下,可以利用林地资源开展综合经营,提高经营效益,增加林地投入。

第十九条林地的开发利用,可以由林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单独进行,也可以由林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同其他单位和个人合资、合作或以其他方式联合进行。联合开发林地的,应当以合同的形式依法确定林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对开发利用林地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环境保护林等公益林的,应当依法给予森林生态效益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鼓励以集约经营方式,发展原料林、用材林等人工商品林基地。人工商品林基地内的林木凭采伐许可证采伐,采伐限额实行单列管理。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严格保护、科学经营、合理开发、有序利用的方针,加强对林地开发利用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第四章林地使用的程序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林地使用分为下列三类:

(一)征收、占用林地,是指因工程建设(含农民自建住房)需要,改变林地性质,将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二)临时占用林地,是指不改变林地性质,占用林地进行勘测、修筑设施、采石、采矿、取沙等活动,占用期限不超过2年。占用期间不得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期满后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

(三)林业生产占用林地,是指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

第二十四条征收、占用林地用于工程建设的,申请人应当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二十五条征收、占用林地的,申请时应当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征收、占用林地申请表;

(二)申请人是单位的,提供成立文件或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三)被征收或者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四)建设项目依法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核)准的,须提交项目批(核)准文件,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还应提交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五)征收、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与被征收或者占用林地者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或者证明;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条临时占用林地的,申请时应当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临时占用林地申请表;

(二)申请人是单位的,提供成立文件或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三)被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四)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五)项目依法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核)准的,须提交项目批(核)准文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七条林业生产占用林地的,申请时应当向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占用林地申请表;

(二)申请人是单位的,提供成立文件或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三)被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四)项目依法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核)准的,须提交项目批(核)准文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八条征收、占用林地达到下列数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应当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一)征收、占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

(三)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

征收或者占用林地面积低于前款规定数量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二十九条临时占用林地的,按照下列批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一)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条林业生产占用林地,属于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以上报或依照审批权限作出决定。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临时占用林地的申请时,对拟批准的申请,应当将有关情况在林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固定场所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在公告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提出异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异议主张确有法定依据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不予批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征收、占用林地审批时的公告程序,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临时占用林地期限届满,无特殊理由不得续期。有特殊情况需要续期的,占用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重新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批准手续。受委托的部门不得再转委托。

第三十四条一个工程项目应当根据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征收、占用林地,不得化整为零。分期建设项目,应当分期申请和审批,不得先征待用或未批先用。

第三十五条经批准使用林地范围的具体划定,必须有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派员到场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批准的数量、范围使用林地。

第三十六条经批准使用的林地需要采伐林木的,由建设单位、个人或受其委托的单位依法向林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纳入当年采伐限额。采伐的林木归原林木所有者。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林地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用林地的,被占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予以拒绝。

第五章林地使用的费用

第三十八条征收、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并向被征收、占用的单位或个人支付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临时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并向被占用的单位或个人支付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第三十九条林地补偿费,按照其被征收、占用前3年当地耕地平均年产值的4至7倍计算。平均年产值的计算方法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差别,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提高当地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标准,但不得降低省定标准。

第四十三条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国家《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缴纳。

第四十四条森林植被恢复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包括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管护等支出,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条征收、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双方对各项补偿(助)费标准以及对需采伐的林木在确认林种、林龄、产材量、年产值等方面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时,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裁决的具体办法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造成林地滑坡、塌陷和严重水土流失的,由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擅自改变国有林业单位隶属关系或者变更其所经营林地面积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五十条擅自移动或破坏林地权属界桩、界标的,由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恢复的,按重新恢复所需的实际费用赔偿损失,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恢复,并按每个界桩、界标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伪造、涂改林权证以及其他有关林地权属图表资料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收缴伪造、涂改的林权证和有关资料,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对违反有关规定,多收、减收、免收、缓收,或者隐瞒、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或同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

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办理林地权属登记或者登记不当而不纠正的;

(二)擅自改变林地类别和性质的;

(三)弄虚作假审批林地使用的;

(四)超越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期限审批林地使用的;

(五)对林地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不予处罚或者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