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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改进建立了两种专属、灵敏、简便的HPLC-UV法,测定人血浆中罗红霉素,并应用于罗红霉素缓释颗粒人体药物动力学研究。
【关键词】 罗红霉素 缓释制剂 药物动力学 高效液相色谱法
1 人血浆样品中罗红霉素分析方法
1.1 色谱条件:色谱柱:Diamonsil C18柱(150?4.6mm I.D., 5μm,北京迪马公司)。流动相:乙腈-甲醇-50mmol/L磷酸水液(氨水调pH7.0)(30:35:60,v/v);流速:1.4mL/min;检测波长;220nm;柱温:室温。
1.2 血浆样品的处理:取血浆样品1mL置具塞玻璃试管中,依次加入甲醇100μL、内标液100μL(40μg/mL克拉霉素)、1mol/L氢氧化钠溶液100μL,涡旋混合30s,混匀后加入3 mL乙醚,涡旋振荡1min,离心10min(3000r/min),吸取有机层,置40℃水浴中,氮气吹干,残渣加入100μL流动相溶解,取上清液20μL进行HPLC-UV分析。
2 分析方法的确证
2.1 专属性试验:分别取6名受试者的空白血浆1mL,除不加内标外,按"血浆样品的处理"项下依法操作,进样20μL,得色谱图,如图A;将一定浓度(4μg/mL)的罗红霉素标准溶液加入空白血浆,加内标同法操作,得色谱图,如图B,取健康受试者给药4h后收集的血浆样品,同法操作,得色谱图,如图C。结果表明,罗红霉素与内标和血浆中内源性杂质分离良好,内源性物质不干扰待测物和内标的测定。
2.2 标准曲线的建立:取人空白血浆1mL,加入罗红霉素系列标准溶液100μL,配制相当于浓度为0.25、0.5、1、2、4、8、16、32μg/mL的血浆样品,按"血浆样品的处理"项下操作,测定。以血浆中罗红霉素的浓度为横坐标,以罗红霉素与内标的峰面积比为纵坐标,用加权(1/C2)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计算,求得直线的回归方程。分析方法建立阶段罗红霉素标准曲线参数见表1,典型标准曲线见图.根据标准曲线,罗红霉素的线性范围为0.25~32μg/mL,定量下限为0.25μg/mL。
2.3 方法的准确度与精密度:取入空白血浆1mL,按"标准曲线的建立"项下操作,制备罗红霉素低、中、高三个浓度(分别为0.5、4、24μg/mL)的质量控制样品(QC),每一浓度进行5个样本分析,连续重复三个分析批(三天),并与标准曲线同批测定,以当日的标准曲线计算QC样品的测得浓度,与配制的浓度对照,对QC样品的结果进行方法分析,求得本法的准确度与精密度,数据见表实验数据表明,测定人血浆中罗红霉素的分析方法符合有关的国际规范要求。
Fig Chromatograms of sa blank plasma sample (A); a blank plasma sample spiked with roxithromycin (4μg/mL) and clarithromycin (4μg/mL) (B); and a plasma sample 4 hours after oral dose of roxithromycin sustained-release (C)Peak1:roxithromycin; Peak2:internal standard (clarithromycin)
Y=01.120?10-1X-1.588?10-2 R=0.9986Fig Standard curves of roxithromycin in human plasma determined by HPLC-UV method (validation 1)
Table 1 Precision and accuracy of the HPLC-UV method to determine roxithromycin in human plasmaRun Added(μg/mL)
RunAdded(μg/mL)
2.4 提取回收率:取人空白血浆1.0mL,按"标准曲线的建立"项上操作,制备罗红霉素低、中、高三个浓度(分别为0.5、4、24μg/mL)的质量控制样品(QC),每一浓度进行5个样本分析。同时另取人空白血浆1.0mL,除不加系列标准溶液和内标外,按"血浆样品的处理"项下的方法制备上清液,向获得的上清液中加入内标溶液和相应浓度的系列标准溶液各100μL,涡流混合,40℃氮气流下吹干,残渣用100μL流动相溶解,取20μL进样分析,获得相应的峰面积(三次测定的平均值)。以每一浓度两种处理方法的峰面积比值计算回收率,在0.5、4、24μg/mL三个浓度下的血浆样品提取回收率分别为72.8%、75.4%和73.3%。内标克拉霉素(40μg/mL)的血浆样品提取回收率为82.5%。
结 论
本文改进了测定人血浆中罗红霉素HPLC-UV法,专属性好,灵敏度较高,操作简便、快速,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了罗红霉素缓释颗粒人体药物动力学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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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不仅表现在知识面广的层次,更为深刻的是表现在对问题的处理能力,既对问题的意识、思考、分析和批判等,一句话,就是能力。因此,素质教育就不仅仅是掌握几门知识、技艺,更为深刻的是有没有处理问题的能力。由此,可以说逻辑学与素质教育应该是最为密切的。但是,事实上,我们比数学方法更早的培养逻辑思维能力的是语言,从学舌起就进行这种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相对于数学,这种思维能力更为抽象,只是我们日用而不知。我们知道,数学学得好的逻辑学也容易学得好,相反,则不易。在教学中也明显体会到这点,可能正是这点认识,让我们的专业培养方案对逻辑学的偏重不一样,而与专业对逻辑学的要求有偏差。
逻辑学比数学更抽象,这点可能超出日常常识,通过分析就可以明白。逻辑学也用符号来表示,逻辑符号有一定意义,因此,逻辑学抽象的难度是既要理解符号的意义,又要在此基础上理解符号之间的运算,并且这种运算规则所包含的意义也要理解。数学与逻辑学的对比关系,我们还可以从我们的日程生活来理解,我们日常生活使用的都是文字符号,而不是数学符号,因此,逻辑学与我们日常生活更为相关。正因为如此,我们进入大学开始接触逻辑学就不感到陌生。也正是如此,我们的逻辑学教学也以以语言为主的传统逻辑为主要内容,而这一点已不足满足现代高等教育的培养的要求了。
传统逻辑是现在高校逻辑教学的主要内容,也是作为培养逻辑思维能力的基础,这一情况也体现在目前的逻辑学教学实践中。但现代形式逻辑发展以来,其所具有的基础性、应用性和培养能力远远超于传统形式逻辑。就其基础性而言,现代逻辑是对传统逻辑的扬弃,其基础性远比传统逻辑更为广泛。作为现代科学的基础意义更为深刻,而传统逻辑远不能作为现代科学的基础。就其应用性而言,现代逻辑不仅可以作为日程生活中的思维工具,具有传统逻辑的作用,更是作为解决传统逻辑所不能解决问题的思维工具。就其对人的思维能力培养而言,现代科学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发展对思维能力的需求早已经超出传统逻辑所能提供的要求了。而现代逻辑是与现代科学发展相适应的基础。因此,现代逻辑更好地适应现代科学发展对素质的扩展要求。
正是如此,逻辑学与素质教育的关系不仅停留在对传统逻辑的要求上,而是两者相向发展的需要。现代逻辑的性质、意义和作用可以做为适应现代科学发展需要的素质要求,成为素质教育中的核心课程。因此,有学者建议把传统逻辑教育改为逻辑思维训练,而现代逻辑作为延伸的内容教育,根据各专业的要求开设不同的内容,不能只停留在传统逻辑上,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逻辑学的基础性学科的意义和作用,体现逻辑学的对素质培养的地位。
二、逻辑学课程教学展望
高校文科非哲学专业在逻辑学课程教学中一直以来存在诸多问题。这些诸多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认识观念上的,一是教学体系上的。其实这两个方面是前后相继、互为表渗的。认识观念上表现为对逻辑学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观念上不与重视,从开课专业、开课课时就可以反映这一问题。教学体系上的问题,承继上一个问题,对逻辑学的发展给与的关注不够,跟不上国内外的逻辑学研究。相应在教学内容、体系上就表现为仍然以传统的形式逻辑为教学的主要内容,而现代逻辑则很少作为教学的内容或者根本就不列入教学内容。因此,现在仍然有不包含现代逻辑内容的逻辑学教材。
逻辑学课程教学的现状让人堪忧,尤其是在地方性大学,其师资和观念更是受到限制。这种状况的原因有几方面:一是教育的大背景;一是对逻辑学作用的认识;一是对逻辑学的发展的认识。
逻辑学的作用和目的,可以引用王路先生的观点高度概括:一是通过学习逻辑,掌握一些专门的技术和方法,从而使我们能够应用这些技术和方法解决一些具体的问题;一是通过学习逻辑,培养一种逻辑的眼界和意识,从而使这种逻辑眼界和意识成为我们知识结构中的构成要素,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潜移默化地起作用;第三则是通过学习逻辑知识形成一种逻辑观念。三个目的中最为重要的是树立逻辑观念,任何的学习都是为了树立某种观念、具备相应的素质,从而为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指导。我们现在的逻辑学教育现状还停留在第一个目的上,第二和第三个目的根本都还没有意识到。可以看出,相对第一个目的,第二、第三个目的更具深层意味,也最能体现逻辑学的意义,当然也最难达到。达到后两者,可以说逻辑学就融入你的知识结构中、成为你的素质的一部分,成为你处理问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发现问题的一种能力。大学的教育除了培养一定的专门技能外,更为重要的是培养人的思考的能力,而这也是国民素质的一种强的体现。
为此,不少从事多年逻辑学教学的人士不遗余力地提倡逻辑学教学改革,并提出自己的见解。有代表性的如袁正校先生。袁正校先生不仅编写了比较经典的教材,更是发表自己的观点,如在《关于现代逻辑学教学中的若干问题的思考》一文中提出:坚定不移地走逻辑教学现代化之路;树立正确的逻辑教学观,促进逻辑教学的改革;构造简明易学的逻辑教学系统,普及现代逻辑的基本知识。
结合自己的逻辑学教学经验和体会,当前迫切的任务是形成一套完善的逻辑学教学体系,这一完善的逻辑学教学体系包括适应各不同专业的逻辑学教学内容、经典的逻辑学教材,相对完备的逻辑学师资,以及逻辑学教学的方法和手段等。目前,这一体系的核心或当前的紧迫任务是确立经典的逻辑学教材,并且得到推广、普及。现有的逻辑学教学困境和混乱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教材不统一。逻辑学应该如高等数学一样,有自己的经典统一的教材,这是逻辑学课程本身的性质决定的,但是由于传统和观念的影响,这一问题至今仍然存在,并且制约了逻辑学教学的发展。目前国内的逻辑学教材基本落后,仍然是传统的那一套,好像逻辑学只要知道概念的含义、几个基本的逻辑规律以及一些基本的推理就可以了,就可以提高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了。
这些年教学大纲对于逻辑知识没有作明确要求,《考试说明》也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在近几年的高考试题中却出现了逻辑学方面的题型,主要在病句题、文本类阅读题中出现。如病句题中的歧义、前后矛盾和概念交叉等,文本类阅读题中对概念的理解、偷换概念等;在主观题中主要以语言表达题的形式出现,具体涉及逻辑学中概念、命题、推理和逻辑规律等知识点。
二、能力考查
考查学生概念的辨析、推理运用的一般方法,以及思辨能力和实际语言运用能力。
三、知识点梳理
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Ⅳ“梳理探究”部分有“逻辑与语文学习”一节,主要是引导学生了解与掌握逻辑学中概念、命题、推理和逻辑规律的一般知识,培养学生思维的缜密性,以及准确、严密、清晰地表达自己思想的语言能力。具体涉及以下知识点:
(一)概念。1. 概念的定义。2.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3. 概念间的五大关系:①全同关系;②包含关系;③交叉关系;④矛盾关系;⑤反对关系。
(二)命题。1. 命题的定义;2. 命题的多义性(歧义句);3. 命题的隐含义。
(三)推理。1. 推理的定义;2. 三段论推理;3. 二难推理。
(四)逻辑规律。1. 同一律;2. 矛盾律;3. 排中律。
四、高考真题解析
1. 下定义:考查逻辑学中概念的界定
下定义是揭示概念所反映的事物本质属性总和的逻辑方法。下定义能准确揭示事物的本质,使读者对被说明对象有个明确的了解。这一考点常常和信息筛选或者句子重组等结合起来综合考查。
【高考真题】(2009年福建卷)从下列材料中选取必要的信息,为“心理咨询”下定义。
①心理咨询是给咨询对象以帮助、启发和教育的活动。
②这种活动必须运用心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来妥善处理各种心理问题。
③这种活动通过言语、文字或其他信息传播媒介来达到咨询目的。
【试题解析】此题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句子重组,它涉及逻辑学中给概念下定义的知识。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和范围的思维形式,它的构成有两大要素:内涵和外延。内涵是概念对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外延是概念对思维对象所属范围的反映。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构成概念的两个最基本的逻辑特征,二者是相互依存的。给概念下定义要包含两部分:种差(概念的本质属性即内涵)和属(概念的范围即外延)。解答本题,首先确定“心理咨询”这一概念的外延,它是一种心理活动,因此①句告诉了我们“心理咨询”这一概念的外延,我们可以把它作为答案的总框架,即“心理咨询是……活动”。②③两句则是交代“心理咨询”这一概念的本质属性,调整相关词语的顺序,再把它们填充到所设定的框架中即可。
【参考答案】心理咨询是运用心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方法,通过言语、文字或其他信息传播媒介,给咨询对象以帮助、启发和教育的活动。(或:运用心理学的理论、知识和方法,通过言语、文字或其他信息传播媒介,给咨询对象以帮助、启发和教育的活动叫做心理咨询。)
2. 释词:考查逻辑学中命题的陈述
对词语的解释实际上是考查逻辑学中命题的陈述,命题的陈述须揭示陈述事物的客观性质和状况。与下定义相比,释词则趋于通俗平实地解释概念,分析事物的性状,阐释事物的机理。
【高考真题】(2009年安徽卷)下面是甲、乙两位同学关于“自主学习”的问答。请仿照乙同学对“能学”所作解释的句子形式,在横线上填入恰当的解释文字。
甲同学:你能告诉我“自主学习”有哪些要点吗?
乙同学:好的。我认为自主学习有四个要点,就是能学、想学、会学、坚持学。“能学”是指学习者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并且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想学”是指___;“会学”是指___;“坚持学”是指___。
【试题解析】本题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词语解释,解答本题,必须运用逻辑学中的命题知识。命题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的语言形式,是断定或陈述事物情况的思维单位。要想对“想学”“会学”“坚持学”这三个词语进行解释,必须对它们作出客观准确的判断,对其所代表的具体学习状态进行全面而又规范的陈述,否则是揭示不出这些命题的本质内涵的。
【参考答案】想学:学习者主观上有学习的动机,并且愿意付诸行动。会学:学习者具备一定的学习方法,并且会不断总结学习经验。坚持学:学习者有较强的学习意志,并且能够持之以恒。
3. 言外之意:考查逻辑学中命题的隐含义
一句话除了字面意义之外,还有类似于戏剧“潜台词”的言外之意,逻辑学上叫“预设义”或“隐含义”。理解语言的“预设义”或“隐含义”也是高考考查的一个热点。
【高考真题】(2008年安徽卷)“言外之意”指话里暗含着的、没有直接说出的意思。请阅读下列语段,将言外之意写在横线上。
(1)一位不知名的画家向著名画家门采尔诉苦说:“为什么我画一幅画只需要一天工夫,而卖掉它却要等上整整一年呢?”门采尔很严肃地说:“倒过来试试吧,亲爱的!”
门采尔的言外之意是:__________
(2)钢琴之王李斯特到克里姆林宫去演奏。演奏开始了,沙皇还在和别人说话。于是,李斯特停止了演奏。沙皇问他为什么不演奏了,李斯特欠了欠身子说:“陛下说话,我理应恭听。”
李斯特的言外之意是:___________
【试题解析】此题考查逻辑学中命题的隐含义。所谓的“言外之意”,也就是语言的潜台词,指深藏在话语中的真正含意。这种含意不直接说出来,而是通过语言间接、含蓄地表达出来。人们经常用“潜台词”表达自己内心不便明说的想法,或表达讽刺意味,或表达一种幽默而又富含机智的哲思。题目中门采尔的话实际上是巧用逆向思维,委婉地表达出文艺创作上必须遵循的一条真理,促人深思;李斯特则含沙射影,既不失礼貌而又含蓄得体地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参考答案】(1)示例一:你在创作上花的时间太少。/示例二:时间应花在创作上,而不应放在卖画上。(2)示例一:你不注意听我演奏,这是对我的不尊重。/示例二:我为你演奏,您应该倾听。
4. 情景解答:考查逻辑学中的同一律
思维过程有一些最基本的逻辑规律,主要有“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它们是人类长期思维实践的正确反映,在一些特定的语境中巧妙地正用或者反用这些规律,常常起到独特的表达效果。
【高考真题】(2008年山东卷)阅读下面材料,根据语境在横线上补写恰当的语句。要求:语意连贯,表达得体,不超过30字。
一位诗人在某学校给学生作有关诗歌创作的学术报告,准备朗诵一首诗时,发现诗作放在了学生的课桌上,于是走下讲台去拿。他在上阶梯教室的台阶时,不小心摔倒了,学生们顿时愣住了,目光一下子都集中到了他身上。
诗人站起来稳住身体,指着台阶对学生们说:“_______”这一机智而又富于哲理的话语,不仅为诗人解除了尴尬,而且赢得了热烈的掌声。
作为大学逻辑学教师,我们的首要任务是从事逻辑学的教学,并且以科学研究来促进逻辑学的教学改革,提高逻辑学的教学质量,提升逻辑学的教学水平。20多年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高等学校中逻辑教学现代化的步子越来越大,步伐越来越快,逻辑教材的建设成就斐然,逻辑教学的改革成果丰硕。其中,王路著的《逻辑基础》[1]和宋文坚主编的《新逻辑教程》[2]和《逻辑学》[3]、中国人民大学逻辑教研室编写的《逻辑学》[4]、中山大学逻辑教研室编写的《逻辑学》[5]以及梁庆寅主编的《传统和现代逻辑概论》[6],何向东主编的《逻辑学教程》[7],黄华新、胡龙彪编著的《逻辑学教程》[8]以及其它许多教材,在逻辑教学内容和体系的改革方面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宋文坚教授在《逻辑学的传入和研究》中认为:这些教材“总的特点是:教学体系的框架是按逻辑演算的讲述体系构建起来的;以讲经典逻辑为主,较全面完整地介绍了两个演算,或公理系统,或自然演算,介绍了它们的元逻辑问题,注重阐释现代逻辑的各个基本概念,力图让学生学习逻辑学的新观念。……这些书一般都保留了传统形式逻辑的某些有实际应用的内容,如直言命题的推理,对当关系等”[9]。
在逻辑教学初步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在这些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中,我们到底有哪些成功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有哪些问题需要反思和改进?这就是本文中讨论的主题。
1坚定不移地走逻辑教学现代化之路
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针对我国逻辑教学和研究水平远远落后于国际水平的实际状况,特别是我国大学逻辑教学中所用的逻辑教材内容比较贫乏、陈旧的状况所提出的“形式逻辑要现代化”的口号,主张逻辑教学和研究要现代化,要大量吸收数理逻辑的成果,编写现代化的逻辑教科书。然而,对于这个反映时代要求的口号,逻辑学界不少人并不是完全赞同的。在什么是逻辑教学和研究现代化,如何实现逻辑教学和研究现代化等等问题上,逻辑学界曾经展开了3次较大的争论。在许多次逻辑学讨论会上,双方展开激烈争辩的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令人难以忘怀。
经过多次激烈的争论,在逻辑教学是否应当现代化的问题上,逻辑学界基本取得了共识,这就是在中国的高等教育中,逻辑教学也要与国际接轨,坚定不移地走逻辑教学现代化之路。上述这些教材,就是中国的逻辑教学与国际初步接轨的一批成果中的典型代表。由于使用了这些教材,在中国的逻辑教学中,特别是大多数高校哲学系的逻辑教学中,现代逻辑已经成为学生的必修课,也已经和正在成为许多高校非哲学专业的文科学生的公共基础课或者公共选修课。现代逻辑正在大踏步地走进我国高等学校课堂,逐渐成为逻辑教学的主流。因此,张家龙先生认为我国的逻辑教学已经初步实现了现代化,这是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
正是基于我国的逻辑教学已经初步实现了现代化这一基本事实,张家龙会长发出了这样的号召:“我们不能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我们要继续前进,在21世纪经过几十年奋斗,中国逻辑学者完全有能力全面实现我国逻辑教学与研究的现代化、与国际逻辑教学和研究水平全面接轨。”
2树立正确的逻辑教学观,促进逻辑教学的改革
王路教授在《逻辑基础》一书的“序”中谈到学习逻辑可以有许多目的。他把这些目的大体上分为3类:一类是通过学习逻辑,掌握一些专门的技术和方法,从而使我们能够应用这些技术和方法解决一些具体的问题;另一类是是通过学习逻辑,培养一种逻辑的眼界和意识,从而使这种逻辑的眼界和意识成为我们知识结构中的构成要素,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潜移默化地起作用;第三类则是通过有关的逻辑知识树立逻辑的观念。“就这三个目的而言,最重要的是逻辑的观念。因为逻辑的技术方法,逻辑的眼界和意识都是围绕逻辑的观念展开的。”[1]
那么,在逻辑教学,特别是现代逻辑教学中,我们应当用什么样的逻辑的观念去指导逻辑学的教学改革呢?
在《逻辑的观念》一书以及一系列的论文中,通过对历史上亚里士多德逻辑和现代逻辑的详尽考察,王路教授认为,从逻辑的内在机制看,逻辑是研究必然性推理即研究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必然地得出”的关系的:“从亚里士多德到现代逻辑,始终贯穿了一条基本的精神,这就是‘必然地得出’。”[10]王路详尽地讨论了亚里士多德和现代逻辑对于“什么是必然地得出”和“如何才能必然地得出”的问题的解答,树立了一种逻辑的观念,一种对逻辑科学或者逻辑学科的内在机制和根本性质的观念。并且,他反复强调现代逻辑通过构造形式语言和逻辑演算,得到具体的可以操作的方法,以保证我们可以达到“必然地得出”。李小五教授在《什么是逻辑》中指出:“逻辑就是对形式正确的推理关系进行可靠且完全刻画的形式推演系统。”[11]并且,他给逻辑下了这么一个形式定义:“我们称L是一个C--逻辑当且仅当L是一个三元组<Form(L),|=C,├L>使得下面的(1)~(5)成立:(1)Form(L)是语言的公式类:(2)|=C是语义推论关系;(3)├L是语法推论关系;(4)(可靠性)├LΑ|=C;(5)(完全性)|=CΑ├L。”[11]王路和李小五对逻辑(严格地说是演绎逻辑)这门学科或者科学的观念虽然引起了中国逻辑学界一些人的质疑或批评,甚至被扣上“小逻辑观”的帽子。①然而,我认为,这些观念从不同的方面抓住了逻辑这门学科的本质。王路用“必然性”来概括逻辑推理的性质无疑是正确的,李小五从形式语言的语法和语义方面对“必然性”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展开。在我参与编著的《逻辑学教程》[7]中,我认为,逻辑这门学科或科学,特别是其最成熟的一阶逻辑,是研究关于某些逻辑词,例如联结词和量词的推理和论文论证中的推出关系或者推理的形式规律即逻辑规律的。从本源上讲,所谓规律,就是事物之间内在的、稳定的、必然的关系。推出关系或者逻辑规律就是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内在的、稳定的、必然的联系。对于一定范围内的逻辑规律,我们可以在形式语言L中通过定义有前提的形式推演,从形式语言L的句法(语法)方面来刻画这种推出关系(├L),还可以从形式语言L的语义(解释)方面刻画它(|=C),并且证明语法推出关系和语义推出关系的重合性,从而以一系列可操作的规则来保证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这种推出关系的,保证“必然地得出”。以推理的规则来定义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语法推出关系,以模型中的指派和赋值来确立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语义推出关系,并且讨论系统的完全性和可靠性,以明确逻辑的出发点是语义推出关系,逻辑的表现形态是语法推出关系,这就非常自然地刻画了逻辑是研究有效推理的规则的这个思想。而逻辑是研究有效推理的规则的这个根本观念,确实是国际上许多逻辑学家的共识。②
3构造简明易学的逻辑教学系统,普及现代逻辑的基本知识
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马钦荣教授认为:“有一种现象值得深思,逻辑学界对于传统逻辑的教学议论很多,否定的也不少,但传统逻辑作为课程却大行其道;对现代逻辑赞扬的人多,但开课的学校不多。这里有队伍的问题,也有课程的开发与建设的问题。我们需要有可教可学、有特色、上水平的现代逻辑教材和一批胜任的教师,这是应当引起重视并扎扎实实去做的工作。”[14]。马钦荣教授在这里所谈到的这种现象后面的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怎么建设现代逻辑的教学队伍?特别是怎么建设可教可学、有特色、上水平的现代逻辑教材?这些问题,的确是事关逻辑教学改革成败的关键问题。
1999年6月,在纪念《普通逻辑》出版20周年座谈会上,对于怎样进一步改革我国高校的逻辑教学和逻辑教材,苏天辅先生提出了“普通逻辑数理逻辑化”和“数理逻辑普通逻辑化”2条指导性意见[15]。根据我的理解,所谓“普通逻辑数理逻辑化”,是指在高校讲授的逻辑基础知识的导论课程即“普通逻辑”中以数理逻辑为主要内容,走逻辑教学现代化之路;而“数理逻辑普通逻辑化”,是指必须将数理逻辑这门学科的基础知识,主要是一阶逻辑的基本内容,按照教学规律,特别是学生的认知规律,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方式表述出来,使之符合导论课的性质和要求。因此,数理逻辑普通逻辑化就是建设教师好教、学生易学的逻辑教材的原则和方法。
那么,怎么才能建设好教易学的现代逻辑教材,实现“普通逻辑数理逻辑化”和“数理逻辑普通逻辑化”,在中国的高校中普及和推广现代逻辑呢?这是每一个关心中国逻辑教学现代化的人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结合20多年中国逻辑教学现代化的历程,并且对逻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客观的、深入的分析和评价,我们不难找出正确的答案。
在研究各种逻辑词的推理规律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采取不同的研究方法。例如,可以通过公理方法从一个公理(或者公理模式)集合和一个推理规则集合来建立逻辑演算;还可以运用自然推理方法从一个推理规则集合出发来构造逻辑的形式系统,把关于某些逻辑词的推出关系纳入这个系统;还可以通过表列(语义图)方法运用一个规则集合来逐个构造某个公式或公式集的反驳,以研究这个公式或公式集是否存在推出关系;还可以通过范式方法来研究一个公式或公式集合的各种性质,特别是该公式或该公式集合的所有逻辑后承,等等。
从理论上讲,在逻辑系统中,例如在命题逻辑中,对于包括否定词、合取词、析取词、蕴涵词和等值词为研究对象的一个形式语言中,这些研究方法得到的推出关系的集合可以是相同的或者等价的。但是,在建立关于某些逻辑词的全体推出关系形成的集合的推演过程中,不同的研究方法具有相当不同的特点,例如,推演的出发点不同,推演的复杂程度不同,特别在是否有明确的推演目标,是否有明确的推演步骤等方面,这些方法是大异其趣的。
就逻辑学的研究方式而言,运用公理方法构建逻辑的形式系统,研究一类类的逻辑词的推理规律,是从现代逻辑创立以来直到今天最常见的研究方式。在历史上,一阶逻辑的形式系统最早是由弗雷格用公理方法建立起来的。其后,罗素、希尔伯特以及海廷所构造的逻辑主义、形式主义和直觉主义的逻辑系统都是公理系统。逻辑的公理系统无疑具有种种优点,特别是在研究某些逻辑词特有的推出规律时,公理系统是十分严谨的,而且在讨论系统的元逻辑性质方面,公理系统更表现出了种种优点。至今,尽管已经发展出了其它构建逻辑系统的方式,然而,公理方法仍然是人们构建种种逻辑的形式系统时最常用的方法,公理系统对逻辑研究的作用是任何人都不可否认的。
但是,在逻辑教学中,我们是不是一定要采用公理方法来构建逻辑的教学系统呢?用公理方法构建的逻辑系统,对于文科学生是否是好教易学的教学系统呢?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公理系统的特征出发进行分析。从公理系统推演出定理的复杂程度和推演的目标、推演技巧方面来看,要求没有受到公理方法训练的学生,尤其是文科学生以逻辑的公理系统为学习对象,是有相当的难度的。逻辑的公理系统是以推导逻辑定理为己任的。由于公理(或公理模式)和/或推导规则的数目不同,从公理推出定理的技术复杂程度也是不相同的。虽然可以采用演绎定理等方式来简化逻辑定理的推演,但是,从技术上讲,公理系统的推演还是比较复杂的。就推演目标而言,从公理推出定理的过程往往是探索性的、试错性的,我们往往没有能行的方式进行定理的推演,特别是用代入规则推演时这个问题就更为突出;就逻辑的核心任务———对推出关系的刻画而言,公理和定理是以逻辑定理或者逻辑真这种不自然的方式刻画前提和结论之间的推出关系的。因此,以公理方法构建的逻辑系统被称为“不自然的逻辑”。①
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的高校中普及和推广现代逻辑时,一些教材,特别是翻译过来的教材采用公理系统作为逻辑学的教学系统。由于对公理系统复杂的逻辑定理的推演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许多人对现代逻辑的教学和研究不是采取积极探索而是采取了消极后退的方针,并且产生了对现代逻辑的种种误解和非难,特别是认为现代逻辑不适合中国国情、对人们的思维实践没有什么作用等等。这些误解和非难,就其实质来讲,是不正确的。但是,就教学对象讲,在以大学文科学生,特别是非哲学专业的大学一年级本科生为教学对象时,以公理系统作为基础构建的教学系统似乎并不是最好的选择,这就是马钦荣教授谈到的“逻辑学界对于传统逻辑的教学议论很多,否定的也不少,但传统逻辑作为课程却大行其道;对现代逻辑赞扬的人多,但开课的学校不多”这种现象的深层次的原因。
作为逻辑学的教学系统中,在一阶逻辑,特别是其基础的命题逻辑部分,当然还可以采用范式方法或者表列(语义图)方法判定任一公式A是不是某个有穷公式集的重言后承或者某个公式是否常真式等。然而,以范式方法求取一个公式集合的所有的结论时,常常要使用交换律、分配律、吸收律、幂等律、归约律等逻辑规律进行等值替换,推演过程并不直观、明显。表列(语义图)方法是按一组可行的规则构造一个树形图,以判定某个公式是不是某个有穷公式集的重言后承或者某个公式是不是重言式。跟公理方法和范式方法相比,表列方法无疑具有推演目标明确、推演方法机械和推演步骤简洁、比真值表快速有效等等优点。可是,在实际思维中,人们一般不会通过划真值表、求取范式、构造反驳等等方法来判定前提和结论之间是否有逻辑推论关系的。因此,我们可以在理论研究或者在有逻辑知识的人们中间以这些方法讨论推理的规律,但是,我们不能指望以这些方法来指导人们在日常实际思维中进行具体的推理和论证。
20世纪30年代,自根芩和其他逻辑学家提出了完全以推理规则集合代替公理来建立逻辑的形式系统以来,构造自然推理系统或者自然演算成为构造逻辑演算的另一种选择。跟用公理和定理表示前提和结论之间的推出关系或推理规律相比,以推理规则来表示前提和结论之间的推出关系或推理规律更接近人们的实际思维过程,因此,逻辑学家以不同的方式构建了许多自然推理系统,自然推理系统得到巨大的发展。在自然推理系统中,我们可以从证明论的角度,以推理规则从符号与符号的关系方面建立语法推论关系,而且,我们还可以从模型论的角度,根据指派、赋值讨论公式和公式集的可满足性、有效性,特别是前提集和结论的语义推论关系,并在讨论语法推论关系和语义推论关系的基础上研究系统的种种元逻辑性质如可靠性、完全性等等性质。而且,自然推理系统恢复了逻辑推论关系在逻辑学中的崇高地位,不再把逻辑真作为逻辑学的核心概念,而是把逻辑真看成前提为空的推论关系的一种特殊情况,一种不自然的逻辑推论关系。由于自然演算所具有的种种优点,在构造逻辑的教学系统时,采用这种方法所构造的逻辑系统是适合教学要求,符合教学规律的。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为了培养现代逻辑方面的教学和研究人员,教育部委托南京大学开办了数理逻辑学习班。在这个学习班上使用了美国著名逻辑学家苏佩斯的《逻辑导论》[17]作为教材。该教材以自然推论方法来建立一阶逻辑的知识系统,不但逻辑知识讲述得非常清楚、明白,而且,还以许多事例来说明逻辑原理的广泛应用,因此是一本非常优秀的教材。但是,该教材是以重言式作为命题逻辑的推出规则的,从证明论的角度讲,以这种方式处理语法推论关系是不够妥当的。而且,该教材没有讨论一阶逻辑的元逻辑性质,这不能说不是一个令人遗憾的问题。其后,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另一位美国著名逻辑学家科庇的教科书《符号逻辑》[18]。这本教材介绍了一阶逻辑的自然演绎系统,也构建了一阶逻辑的公理系统。在讨论自然推理时,该书以真值表为基础,引入了命题逻辑的若干推理规则,详细研究了关于联结词的演绎方法,并且在此基础上介绍了量化理论、关系逻辑,以及命题逻辑和一阶函项演算的公理系统以及它们的元逻辑性质,内容丰富,论述清晰。这2部国际一流的逻辑教材和其它翻译出版的教材,对我国逻辑教材的改革,产生了深刻而且广泛的影响。例如,从人大版的《逻辑学》和以及其它优秀教材如毕富生的《数理逻辑》[19]中,可以看得到这些国外教材的影响。
从传统形式逻辑传入我国开始,我国逻辑教材经历了翻译介绍、消化吸收、自主创新的发展过程。当然,现代逻辑教材的发展也经历了这个过程。上述以现代逻辑为主的教材中,许多教材已经发展到了结合中国大学生,特别是文科大学生的特点讲述现代逻辑的知识,达到了自主创新的阶段。其中,王路的《逻辑基础》特别突出。在《逻辑基础》中,王路以非形式的方法讨论了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其论述之清楚、事例之生动、方法之详尽、思路之清晰,在众多逻辑教材中可谓独树一帜。即使是自学者,只要用心一些,也可以轻松地跟随作者一起在一阶逻辑形式证明的大海中遨游。逻辑教材,特别是符号逻辑教材能够写到这个地步,的确是非常难得的了。这本教材,是对逻辑教材创新发展的一个典范,值得所有在大学教授现代逻辑的教师学习和借鉴。
根据我们的教学经验,在以大学文科学生为对象的逻辑教材中,以什么方式讲述现代逻辑的基础知识,培养学生什么样的眼界和意识,特别是树立什么样的逻辑观念,是关系到逻辑教学是否有成效的大问题,也是关系逻辑教学改革是否成功的大问题。王路的教材,虽然没有构建一阶逻辑的形式系统,更没有讨论系统的元逻辑性质,但是,他却通过与人们直观更为接近的方式,分析命题和推理的构成成分,运用有效推理的规则,去分析和解决人们实际思维中的关于联结词和量词的推理和证明的问题,并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学生逻辑的意识和眼界,树立正确的逻辑的观念。因此,王路把逻辑理论和逻辑的应用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以培养学生的逻辑的观念作为逻辑教学的根本目的。逻辑的具体的推演技术和方法可以上升为学生自觉的习惯,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推演技术和方法所养成的逻辑的意识和眼界可以内化为学生的素质。学生有了这种素质,也就培养了逻辑精神。而有了逻辑精神,那么,在求知求真的过程中他们就会思索前提和结论、论据和论题之间的联系是否是必然的,是否具有推出关系,是否符合逻辑规律,逻辑的观念从而就根深蒂固地扎进学生的思想深处,成为他们的根深蒂固的思维习惯。
王路在《逻辑基础》中提出了教材的2个使用目的:“一是搞好课堂教学,使之好教、好学、好用;二是便于自学,使之好读、好理解、好掌握。”[1]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落实这6个“好”,特别是不构建逻辑系统,只给出从前提推出结论的推理规则,让学生通过运用推理规则去进行形式证明,从而极大地简化了一阶逻辑的复杂程度。这些措施,真正体现了“数理逻辑普通逻辑化”的原则和方法。笔者认为,王路在《逻辑基础》中所做的有益的探索,就是试图让中国的逻辑教学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达到又一个新的境界的探索。
4培养逻辑精神,突出逻辑学的社会功能就其来源来说,逻辑学来源于哲学论证、法庭辩论、数学推理等等人类的实践活动,是为人类求知求真的服务的工具。逻辑学,包括现代逻辑,也是来源于人类的实践活动,它也应当能够指导人类的实践活动,服务于人类的实践活动。更为重要的是,在逻辑学应用于人类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可以培养学生的逻辑意识或者逻辑精神,树立逻辑的观念。
实践性教学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实践性教学是为巩固、加深和扩展逻辑理论和逻辑应用的知识,通过各种方式使学生在思维实践中运用所学到的逻辑知识去分析问题、讨论问题、解决问题的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式,主要由学生自主进行。通过这种教学方式,可以使学生深刻体会到逻辑学求知求真的精神实质,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这种教学方式,可以有如下种种表现形式。
通过组织或参与组织学生运用讲演会或论辩会的形式进行的教学活动。教师让学生自主策划讲演或论辩的题目,设计逻辑框架,寻找论据对论题进行论证、反驳和辩护,对论证进行分析、评估,教师只在必要时加以指导。这种实践性教学方式,非常有利于培养学生在实践中把逻辑知识创造性地进行应用的能力,非常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素质,树立逻辑的观念,培养求知求真的逻辑精神。
进行案例教学,也是进行实践性教学的有效方式。通过来自社会生活,主要是来自报刊杂志和互联网上的实际事例中包含的逻辑问题的分析,可以使学生深刻体会逻辑学的作用,充分理解逻辑学的社会功能。
实践性教学还可以采用让学生探讨在各门学科中是怎样根据基本概念、基本原理通过推理、论证把这些学科组织成为严密、系统的知识体系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让学生交流如何运用所学到的关于概念、命题、推理和论证的知识,撰写科研论文的体会和经验的方式进行。
一、实例共同点在逻辑意义上的表征
显然,实例的使用均是以思维为基础的。思维是人类认识的理性部分,以抽象、概括的形式反映世界。从反复的实践感知中,认识主体经过理性确认:如果停电,那么,就看不成电视了;如果要过河,使用船只不失为一种选择。这种理性的确认以抽象、概括的一般形式反映、判断一致背景下的基本事实走向,给未来以预测性、解释性的规定与前瞻,也就构成了思维的要素。
分析这两个实例,它们都使用了包含于自身的语言中介。语言的使用是两者的共性,并分别外显为一定的结构,如实例中都以“如果……那么……”构成假设形式结构。语言的形式结构也即思维的形式结构,因为思维借助于语言才成其为思维,但思维是语言结构在认识主体大脑中的内化与运用。当这种内化与运用的互动生成为本质的联系,思维的规律,即逻辑也就获得了角色的意义。而逻辑学正是通过研究语言的形式结构来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进而研究思维的规律。所以,对实例的研究也就进入了逻辑与逻辑学的视野。
实例都是思维活动,都具有一定的形式结构,都是对思维规律的应用。不仅如此,实例进一步的共同点又在其它方面得以体现。
思维的形式结构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组成。逻辑常项是思维形式结构中的不变部分,它决定思维的逻辑内容。逻辑变项是思维形式结构中的可变部分,它容纳思维的具体内容。在此意义上,实例中都具有相同的逻辑常项,即:“如果……那么……”;都具有前件与后件,即:“p”和“q”,实例中的前后件各是“今晚停电”(p)与“电视就看不成了”(q)和“要过河”(p)与“就要先备好船”(q)。换言之,常项相同,具有前件和后件是实例的相同点。这样,对实例的分析,焦点就集中在前后件的不同点上。
二、对实例前后件分析得出认知逻辑与决策逻辑的不同点
从文字的意义角度出发,不难发现实例1与实例2的区别,但这不同点还只表现在前后件的内容不同上,而前件与后件的不同点应从多个方面去分析。
1.前后件的逻辑关系不同。逻辑关系又称逻辑事理关系,通常指存在于复句的分句间的种种事理关系。分句各自表述一件事,其间的逻辑事理关系即是指,一件事对另一件事来说是什么,或者说,两件事处在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之中。
实例1 中,“今晚停电”显然是“电视就看不成了”的原因,而“电视就看不成了”又无疑是“今晚停电”的结果。所以在实例1中前件和后件的关系是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实例2中“要过河”是目的指向,而“就要先备好船”则是“要过河”的手段,前件和后件的关系显然不同于实例1 中的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在这里,前件和后件的关系表现为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此外,实例的前后件在内在逻辑顺序上也存在明显差异。这里,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考察。“停电”和“电视看不成”之间的相应逻辑顺序应是“停电”在先,“电视看不成”在后。对于实例2 来说,“要过河”虽处于前件的位置,但却是最终的目的。换言之,“要过河”既是初始问题,又是最终目的。这样,对行为方案的追求,即“就要先备好船”就成了初始问题与最终目的的逻辑中间环节。要言之,在逻辑顺序上,实例2的后件实质上处于前件以自身为两极的承转地位。因此,可以认为:实例1的前后件在逻辑关系上表现为自然地顺承,而实例2 却表现为承转中的归依。
2.基于前件基础上的后件,其必然度不同。对于实例1来说,“今晚停电”则必有 “电视就看不成了”的结果,也即如果有p必有q, p是q的充分条件。充分条件下的前后件关系表现为:前件真后件也真,如“今晚停电”真则“电视就看不成了”真;前件假后件也假, 如事实上今晚不停电,电视也能看成;前件假而后件真,也就是说事实上没停电,而由于别的原因没看上电视,这个判断也是真的。只有当前件真而后件假,即只有当事实上停了电而电视仍能看,这个判断才是假的。逻辑学称这种判断为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对于实例2来说,根据一般的常识,过桥并非只有用船才能完成。当思考怎样过河的问题时,思维分析、过滤的方法系统是多元组成的。选择用船这一方法,固然较为理想,但并不一定是惟一的选择。同实例1 相比较,实例2 中由“p”得出的“q”并不是惟一手段,至少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一步选择,反过来,在实例1中,有“p”必有“q”,后者成了前者的必然,根本不存在第二种可能。
3.以后件假为预设,实例1和2中前件的反应不同。实例1中,假如看成了电视,那么,必是在有电的前提下实现的。由此,可以推论出,对于诸如实例1的思维来说,当否定后件的时候,前件也必然得到否定,即:qp,后件和前件的否定成正相关。实例2中,如果没有备好船,是否可以通过其它方式过河虽是个变数,但至少尚有诸如架桥等方式可供选择,这里试图说明即使没有备好船,也不一定过不了河,即:qp不是绝对成立的,或者说非q可能p,即:(q∧p),解释为:可能非q但却可以p,所以,在p的情况下,可能有多个q的相关形式,比如:a、b、c、d、e……,也即pq∨a∨b∨c∨d∨e……
实际上,当实例2将备好船作为过河的手段时,已是一个选择手段的过程的基本结束。为了过河,将备好船、架桥等作为过河的可选方案纳入手段系统予以考量,经过调查、研究、对比、分析等完成确定决策目标选定决策方案评选决策方案的逻辑程序,最终确定备好船为可行性手段。对于实例1,如果停电,则看不看电视便不存在选择与否的意义。如若停电,则看电视断然不会变成现实,如果说有一种选择的话,那必是不看电视,除此,也别无选择,因而也就构不成选择的过程。同实际作用联系起来考虑,选择过程的具有显然要比缺失更有意义。
4.前后件统一层面上思维特点的表征不同。实例1 以停电和看电视为认知对象,在对停电与否和能否看电视的认知和判断中,认知和判断主体并未进行诸如假使停电了,还可以采取什么其它方式去替代电等思维,而这正是认知基础上更进一层的思维体现,这在实例2中得到充分说明。实例2 在认知了过河及有关方式后,并未停步,而是在此基础上,对未来予以关注,进行预测、判断和抉择,确定未来将要实现的目标,这时,因为它不只是反映了客观,而且是创造性地反映了客观,所以,具有了创造思维的成分。
如果称实例1的思维为认知思维,那么,实例2的思维便是在认知思维基础上的创造思维,加之对可能性手段进行了积极选择,故又可称之为决策逻辑。因为,决策既是“识别并解决问题以及利用机会的过程。”对以上某些侧面的分析,多少可以总结为:实例1的逻辑是认知性的,实例2的逻辑是决策性的。进一步归纳,认知性的逻辑可称之为认知逻辑,决策性的逻辑可称之为决策逻辑。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利用了可能的机会去解决问题。在此本质的表层,实例分别采取了适合自我的逻辑思维形式,以不同的语言形式达至思维目的,只不过认知逻辑在认识了客观之后,并未穷极对问题的解决,而把决策逻辑推向前台。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逻辑学》,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1。
[2]张定京:《哈萨克语假设因果逻辑关系子范畴》,《语言与翻译》,1999.3。
[3]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逻辑学》,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1。
【摘要】广播电视大众传播平台上,主持人的即兴口语表达的质量和品位良莠不齐。信息和逻辑是即兴口语表达中的本质要素。信息是表达的主体,是内容;逻辑是信息流动的秩序和方式。只有充足的信息而没有清晰的逻辑思维,主持人的口语表达也不会有实质性的飞跃和突破。本文基于普通逻辑学视角,探讨逻辑思维在主持人即兴口语表达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主持人 逻辑思维 口语表达
一、逻辑思维在主持人即兴口语表达中的作用
广播电视是视听艺术,主持人是通过口头语言即有声语言来进行传播的。口语表达是主持人从内部语言到外部语言的生发过程,它基本没有文字稿件作为依据,它具有如下特点:现想现说,语音稍纵即逝,语言灵活多样,语音和态势语有特殊功效。其中现想现说是口语表达的重要特征。书面表达可以从容思考、不断修改,但是主持人的口语表达“受语言环境的严格限制,在与特定听众对象的现场交流中,不断产生新刺激、反刺激,不断产生新想法、新的话题。为此,要不断调整思路,组织语言。” ①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即兴口语表达的质量和品位的提升,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主持人思维品质的提升。
如何提高主持人的思维品质?在主持人所能把控的节目信息质量和信息数量相同的情况下,决定该主持人思维品质的重要因素就变成了其思维的形式结构———逻辑。所以即兴口语表达中,逻辑清晰才能思维顺畅,思维顺畅才能言而有序,言而有序才能妙语生花。
二、主持人即兴口语表达中的逻辑思维运用策略
在广播电视节目中,经常会听到类似逻辑推理的判断,但是其前提是否真实?结论是否真实?推理是否得当?本文通过选取若干主持人的即兴口语表达为样本,从归纳推理、演绎推理、类比推理和充足理由律这个逻辑学基本规律对主持人常用的逻辑学规律进行分析(本文所用语料分析样本,采自第六届CCTV 电视节目主持人大赛)。
1、归纳推理及主持人的运用策略
归纳推理是由个别性的知识作为前提,推出具有一般性的知识作为结论的一种推理形式。前提与结论中主项的关系是种属关系,推理过程是由种到属的认识过程,即由个别或特殊到一般的过程。
归纳推理在广播电视口语表达中运用得较为常见,其作用就是通过个别来推测一般情况,给予某种现象以普遍意义。因此,口语传播中归纳推理出现的位置一般位于主持人该段落口语表达的后半段,总结、升华主题的部分。
主持人在口语表达中运用最多的是不完全归纳。具体来说,简单枚举归纳推理运用的更加普遍,但是随着大数据新闻的兴起,统计归纳推理在节目中的运用也逐渐增多。但是由于主持人的素质、意识等问题,其运用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状况却良莠不齐。
案例:
……但是呢您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没有,就是在2004 年,也就是说在16 岁那年的时候我已经戴上了三四百度的小眼镜,这也说明一个问题就是我国的青少年在身体形态发育水平的同时呢,某些体质的指标却在下降,比如说视力。比如接下来我们看这样一张图,刚才呢我戴着眼镜不是一个个例,可以看到在7 到12 岁的青少年中调查呢,有40%,四成,是属于视力不良……
———李耀阳《个性空间》2011.11.24上面的这则新闻评论应该是典型的的数据新闻评论,主持人想结合自身的发育水平和体质指标状况和普遍调查统计结果说明一个问题———我国的青少年在身体形态发育水平提高的同时,某些体质指标却在下降,比如说视力。主持人准备的论据不可谓不充足,有个案有普遍性的数据统计,是一个由个别到普遍的归纳推理过程。但似乎结论下得有点早,如果他举出普遍调查统计结果,然后得出结论,就是一个更为严谨的口语表达。
2、演绎推理及主持人的运用策略
与归纳推理相反,演绎推理则是由一般性的前提推导到个别性的结论。在演绎推理中有一类直言间接推理,即三段论推理,主持人在评说新闻事件时会经常用到,是一种常见的演绎推理。所谓直言三段论就是借助一个共同概念,把两个直言判断连结起来,从而得出结论的演绎推理。直言三段论有两个重要特征:由一般性前提导出个别性结论;以及结论的必然性。
由于广播电视节目强调典型人物、事件,其叙述结构一般是由一个或几个典型人物或事件的时空排列。所以主持人在运用演绎推理的时候,一般位于节目开始,由一般性的事物定位到某个人物或某件事情上具体展开。还有一种情况主持人在节目开始时也经常涉及。前面说过,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命题到个别性命题的推导,但是再一般的命题都会有特殊情况独立其外,而恰恰是这种“独立其外”的特殊情况往往成为主持人运用语言的一个闪光点。虽然这种情况并不满足直言三段论结论的特征,毕竟也是从一般到特殊的阐述,所以笔者也把它放到这里一块来说明。
案例:
各位好,这里是《特别现场》,我是屠化。今年啊,我国的很多地方土豆都是大丰收了,但是销售却成为了一个难题。陕西省旬邑县马兰村也是这样的一个土豆种植村,他们是如何解决这个难题的?今天我们请到了村委会的副主任,被人们称作土豆主任的杨福礼先生,掌声欢迎。
———屠化《特别现场》2011.10.23
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提取到演绎推理直言三段论的三个命题:由于我国很多地方土豆大丰收但是土豆销售是个难题、陕西省旬邑县马兰村是土豆种植村,所以马兰村的土豆销售也成为一个难题。从而引出马兰村是怎么解决这个难题的话题。
3、类比推理及主持人的运用策略
类比推理是由两个事物的某些属性的相同,推论它们在另一属性上也可能相同的一种间接推理。当然,类比推理的结论是或然的,因为推理的根据不充分,有待于进一步的验证。
在广播电视即兴口语表达中,特别是在新闻评论类的口语表达中,交代信息、说清原委是口语承载的重要功能,而在这个过程中,类比推理就被经常用到。“先言他物”既是语用学的一种修辞手法,同时也是逻辑学中的一种类比推理的手段,这样往往能够增强“所咏之词”的说服力和明晰度。
案例:
今天晚上我们来说的一个话题是选择的智慧……那我非常喜欢他(李开复)在创新工场之前说的话,“我更喜欢从无到有的创造过程,而不是经营一个巨无霸。”……他的选择是创造。我更喜欢,多好的四个字啊,但是想一想,我在我们又有多少人,是根据“我更喜欢”去做选择的呢?我想大家还记得第一轮环节当中出现过的钱素春女士……她告诉我说退休之后有的人喜欢去旅游,有的人喜欢买东西,而我就喜欢帮助别人。其实她也从我最喜欢里收货了她最珍视的快乐,我们说,跟随我心,根据我最喜欢去选择,生活给予你的往往比你想象的要更多……
———董丽萍《个性空间》2011.10.24
主持人的这段话其实也大致含有两个类比推理:由a 到b 的推理,由a 到c的推理。以此来说明我们应该怎么样做出一种智慧的选择,也是比较具有鼓动性的。
a.李开复结束了20 年的职业经理人生涯,放弃其他,以“我更喜欢”为动机选择重新创业。
b.钱素春女士退休之后,放弃旅游、买东西等方式,以“我更喜欢”为动机选择帮助别人。
c.我们是否会放弃原先的东西、不想要的东西,以“我更喜欢”为动机选择自己的新生活?
4、充足理由律及主持人的运用策略普通逻辑学有四个基本规律:同一律,不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前三条规律保证了概念的正确性,而充足理由律则保证了论证的正确性。广播电视口语表达中,前后判断之间论证的正确性显得良莠不齐。所以笔者把充足理由律单列出来加以说明。所谓充足理由律,就是指在思维论证过程中,要确定一个判断是真的,必须有充足理由。如果没有充足理由,那就没有论证性。
我们说,正确的思维必须首先是一个有论证性的思维,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然而在广播电视这个大众传播平台上,主持人在进行即兴口语创作的时候,很多时候会妄下结论。这既是主持人逻辑思维和严谨意识的缺失,也是一种对广播电视受众不负责的工作态度。
案例:
……从1994 年到现在,北大保安队里呢,先后有超过300 位保安像张国强这样,通过自学努力考取大专、本科、研究生,甚至还有人是双学历……其实呢,不光在北大,在清华、人大众多的学校里面都曾经成就过这样的保安求学传奇。
当众多的高校陷入高考生源战的时候,也有一些高校却超越出单纯的雇佣关系,对保安表达出开放、包容、分享的人文关照……现代意义的大学精神我相信在那一刻,得到了让我们自豪的丰富。
———刘范美《个性空间》2011.10.25
结合语境我们可以看出,主持人刘范美想表达的意思是,通过北大、清华、人大众多的学校成就保安求学传奇这件事,说明这些大学超出雇佣关系对保安表达出人文关照,进而说明现代意义的大学精神得到了丰富。也就是说在她的逻辑关系中,上一段是说明下一段的理由。这是站不住脚的。因为高校录取保安不是因为他们保安这个身份,而是因为他们通过了必须的考核程序。至于现代意义的大学精神就更无从谈起。所以这不符合充足理由律。
通过上述对普通逻辑学归纳推理、演绎推理、类比推理和充分理由律等逻辑规律的梳理和相关具体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主持人在即兴口语表达中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逻辑方面的问题。因此,广播电视主持人学习一些普通逻辑学知识,会对我们的即兴口语表达大有裨益。
参考文献
①张颂主编:《中国播音学》[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3:307
关键词:形式逻辑;系统;企业组织结构;分类
目前,在国内出版的管理学相关著作中,通常把企业组织结构形式划分为直线型、职能型、矩阵型和事业部型,等等。这种分类方式存在着普遍性的逻辑错误。本文即针对这个问题,探讨分类的前提及分类时应该遵守的逻辑规律,目的在于揭示进行逻辑学教育的重要性,从而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1对事物进行分类的前提
对事物进行研究的前提,就是明确对象。确定研究对象时所应用的基本方法和所遵循的基本思维规律就是“一分为三”。确定研究对象的过程,也就是把世界“一分为三”的过程。现代系统论认为构成宇宙的物质的基本存在方式就是系统。所谓系统,就是相互作用着的若干要素的复合体。
如果以系统来划分空间,宇宙可以在任何一个层次上分割为3部分:系统、系统的内部要素以及系统的外部环境(系统、要素、环境)。宇宙中每一个层次的系统都可以作为研究和思维的对象。针对某个企业而言,可将宇宙分为:企业内的要素、企业本身(以系统整体存在)、企业环境(企业系统边界外的部分)。企业的要素在这里指的是针对企业整体的下一级组织,可能是职能部门或事业部或项目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系统是以层次性体现出来的,分类即用某个标准,对企业这个系统向内进行的划分,逻辑上只能是一个层次、一个层次地逐步进行。显然,在思维中产生对象的过程就是把时空“一分为三”的过程。
2分类时应该遵守的4个逻辑原则
2.1每次分类的标准要同一
对某个事物进行分类时,每次分类的标准(根据)只能是1个,不能是2个或2个以上。否则,就犯“分类标准不同一”的逻辑错误。如把“文学”分为“古代文学、外国文学、民间文学”,就同时采用了3个不同的分类标准对“文学”进行分类。针对“企业组织结构”,假如按照“企业对管理工作的高度授权是基于项目、产品或区域的选择”的标准,企业组织结构可分为:项目型和职能型,或产品事业部型和职能型,或区域事业部型和职能型。
2.2分类后各子项外延之和必须等于母项外延
分类后的各子项外延之和与母项的外延必须相等,否则,就犯“多出子项”或“子项未尽”的逻辑错误。“多出子项”指分类后的子项外延之和大于母项外延。如把“高校教学人员”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见习助教、研究生”,就多出子项“研究生”。研究生虽然有时也承担部分教学任务,但他们是学生,不是教学人员。“子项未尽”就是分类后的子项外延之和小于母项外延。如把“生物”分为“动物和植物”,漏掉了“微生物”。针对“企业组织结构”,假如按照命令传输是否是线性的标准,结果只有两类:直线型和非直线型。而非直线型往往以矩阵型组织为主。
2.3分类后的子项之间互不相容
违反这条原则,就会犯“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例如,有辅导员把“班级里的学生”分为“三好学生、积极分子和后进生”,就犯了“子项相容”的错误。“积极分子”与“三好学生”是交叉关系,与“后进学生”也是交叉关系。“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通常是由分类标准不惟一引起的。如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直线式、职能式、矩阵式”3种类型,即犯此错误。因为同时采用了2个分类标准,导致了“直线式”和“职能式”有交叉的共同部分——直线职能式。
2.4分类应当按层次逐级进行,不能越级
事物以系统方式存在,概念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具有层次性,其上有属概念,其下有种概念。分类就是把一个属概念分成几个并列的种概念,如果需要,可以将种概念再分为次一级的种概念,这样逐次进行。如果在分类时混淆了属种层次,就会犯“越级分类”的逻辑错误。例如,汉语“词”可先根据能否充当句子成分这一标准,分为“实词和虚词”,然后可再把“实词”分为“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等等,把“虚词”分为“介词、连词、助词等等”,如果需要,还可继续分下去。但是,如果越过“实词和虚词”的层次,将不同层次的概念并列,如把“实词”与“介词、连词、助词”等等并列,就属于“越级分类”。
3企业组织结构分类中存在的逻辑问题
3.1企业组织结构的定义
什么叫组织结构?可定义如下:组织结构指组织中对人的责任、权力和利益的安排所表现出来的结构特征。其表现为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设置、部门之间的指令关系的界定等等。责任,即职责,就是分内应做的事;权力,指个人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利益,即回报,是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总称。
实现组织目标是进行组织结构设计的目的。因此,企业组织结构可定义为:指企业中对人的责任、权力和利益的安排所表现出来的结构特征。
3.2相关著作和教材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时存在的主要逻辑问题
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并不复杂,然而目前在许多的管理学教材和相关专著中,往往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明确的几种类型,这是很不恰当的。把企业组织结构描述成几种固定的类型,会导致学习者思维的僵化,非常不利于培养学习者的独立思考能力。事实上,对相关基础概念进行准确的界定,是对事物进行深人研究的前提和基础。相关文献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时,存在2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疏于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精确而严谨的定义;二是在分类时,不遵守逻辑原则,导致出现逻辑错误,表现如下。
3.2.1分类标准不同一
管理学教材中,在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时,存在许多逻辑问题,却鲜有人论述。例如,文献[3]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直线型组织、职能型组织、直线职能型组织、事业部制组织、矩阵制组织、委员会制和网络组织;文献[4]则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制、控股型和网络型。文献[5]则用组织部门化的概念取代组织结构的概念,也指出了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形成不同的部门化形式。把组织结构分为:职能部门化、产品和服务部门化、区域部门化、顾客部门化、流程部门化、矩阵型结构、动态网络型结构。文献[6]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职能型组织、项目型组织和矩阵型组织。
文献[3]和文献[4]的不足之处在于:对组织结构进行分类时,同一层采用的分类标准不惟一。文献[5]的不足则在于:没有给出依据某一个标准划分后的全部分类结果。比如说,按照产品管理职能是否部门化的标准,对此标准进行肯定的回答,表现为职能部门化,却没有指出否定情况下,表现为什么。文献[5]中,其他几种类型的划分也都存在分类结果不完整的问题。文献[6]中,出现了3种平行的组织结构分类结果,却用了3个标准来划分。
3.2.2分类后各子项外延之和不等于母项外延
在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时,文献[3]~文献[6]中,都存在分类子项外延之和与母项不合的问题。仅仅采用列举法,把企业组织结构分为6种、7种乃至更多,种概念之和总是小于属概念。原因在于没有理解正概念和负概念的含义,导致分类后的子项外延之和小于母项外延,逻辑上出现漏洞。
3.2.3分类后的子项相互包容
文献[3]~文献[6l在对企业组织结构分类时,同样也犯了种概念子项相容的错误。例如,直线型组织、职能型组织、直线职能型组织、事业部制组织是不能并列的,因为组织是分工的产物,直线型和直线职能型有互相重叠的部分,即子项是相容的。
3.2.4跨越层次进行分类
概念是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思维的基本单元和形式。事物以系统形态存在,具有等级与突现、通讯与控制的特征。因此,概念亦以系统的形式存在,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分类中的属概念和种概念之间的关系,即属种关系,就是概念的层次性的体现。所谓跨越层次分类,指的是将不同层次的分类结果,表述在同一个层次内,如文献[5]中所指出的第四种类型“顾客部门化”。“企业”与“部门”之间表现为属种关系,“顾客部门化”实质上是对企业内的一个部门即市场经理部(种概念)的分类,根本不是对企业(属概念)的分类,原本属于种概念的分类结果,却和属概念的分类结果并列,出现“越级分类”。
4针对“企业组织结构”3种较为常用的分类标准及分类结果
4.1第1种分类
a.分类标准:企业中命令传输是否线性(即每个组织单元是否只向一个上级负责,一个上级对下级直接行使管理和监督的权力)。
b.分类结果:A直线型组织;B非直线型组织(包括矩阵型组织)。
矩阵型组织作为非直线型组织的主要代表。所谓矩阵型组织结构,它是由纵横两套系统交叉形成的复合结构组织:纵向的是职能结构;横向的是为完成某项专门任务(以项目为代表,如新产品开发)。而根据对职能部门与项目部门的指令权的分配比率,一个矩阵型的组织又可分为3种类型:弱矩阵型(项目部门指令权低)、平衡矩阵型(职能部门与项目部门平分指令权)和强矩阵型(项目部门指令权高)。
4.2第2种分类
a.分类标准:企业是否基于特定的项目、产品或区域,对管理工作高度授权。
b.分类结果:A项目型或事业部型(包括产品事业部型、区域事业部型);B职能型组织。若基于项目(具有特定目标的一次性活动)而高度授权,则为项目型。对于事业部型组织,若管理工作的高度授权是基于某个特定的产品,则为产品事业部型;若授权是基于特定的地域,则为区域事业部型。职能型指企业的管理工作由各个职能部门分别承担一部分,不再高度授权于特定的项目、产品或区域。
4.3第3种分类
a.分类标准:按管理层次(管理级层)的数量多少。
b.分类结果:A扁平型组织(管理级层少);B金字塔型(管理级层多);C过渡型(管理级层介于前两者之间)。
现实中往往运用2种或以上的标准,从不同角度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例如,直线职能式组织,就是从2个角度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分类的结果。也可以逐层分类,例如,将职能型组织或事业部型组织。再按管理层次(管理级层)的数量多少,细分为6种更加具体的组织结构类型。同理,以职能型企业组织的某个职能部门——营销部为对象,按照营销管理是否基于地域而高度授权的标准,则可将营销部分类为:区域事业部型(表现为各区域营销方案自主安排)和职能型(全部营销管理工作由下属各个职能部门分担,表现为各区域营销方案致)。
另外,动态地考察某个企业的组织结构会发现,其本身也在不断变化。不同时间点,同一个企业的组织结构的类型可能完全不同。一个非常典型的职能型组织,在某段时间,因为特定的任务或项目要完成,则会产生项目部门,此时就形成了矩阵型组织。若企业中的各种项目活动交错产生,则项目存在期间,企业的组织结构表现为矩阵型;企业内的项目结束后,则可能恢复为职能型组织。
一、财务会计
财务是指一个行业、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为履行职责而产生的资金运转;财这个字有实物资产、货币资金占有之含义,务这个字有打理、料理之意。因此,财务是指经济活动所进行的打理进程。这种核算进程如果随着资金运动而进一步推进,换句话说,财务会计也就是有关资金运动各阶段的核算。不但需要核算各阶段的会计要素,还需要核算各阶段之间的比例联系,能够归结为资金筹备、运用、消耗、分配、收入几个进程。在我国,着名的会计学家葛家澍教授所定义的财务会计定义极具代表性,在企业或其他主体范畴内,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一个旨在向企业或主体外部提供以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体系,这个体系把已达成或已产生的交易和事项中的财务数据作为输入,依据公认企业会计准则或会计原则的规范需要,使用一些一般所接受的会计惯例,采取计量、确认和记录等程序进行加工,将数据转变为合乎其他目标和有利于决策的有用信息。
二、企业会计
企业是指以赢利为目的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企业会计是对企业动态的体现和静态的体现。根照葛家澍教授所表述的内容也符合企业会计一词的表达。有关教育网站在线讲解企业会计学时也指出,是研究怎样对企业经济活动实行综合核算和监督的知识系统,它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相结合的工业、商业等企业生产营运活动,对于企业会计核算和监督的特征、企业资本、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成本和费用、销售收入、成本、税金和利润的帐务处理、成本和盈利计算、核算程序以及会计报表结构、编制和分析采取了系统、全面的阐述。可见,企业会计是有关会计要素的核算。
三、两者含义的对比
(一)二者关系的逻辑学分析
从逻辑学角度对两者的关系加以分析,企业会计等同于财务会计,显然,企业就应该等同于财务。明显可以看出逻辑上非常矛盾。如果依据葛家澍教授所表述的来理解财务会计的实体承担者,对企业来说,财务会计就涵盖了企业会计。如果作为一个广义含义,财务会计除了涵盖企业会计之外,还应该涵盖如个人、军事组织、家庭、政治组织等活动的信息输出和会计核算。由此可以看出,企业会计和财务会计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的。
(二)二者区别分析和相互联系
1、二者的互相区别:财务这词侧重于资金流向,并强调资金占有形态的有机联系,从而会使会计信息运用者对营运各阶段的效益比较重视。如会计学原理中供应过程核算、资金筹集核算、销售过程、生产过程核算、利润和利润分配的核算。而这些核算的创建是以企业要素资产前提。
2、二者之间的互相联系:企业会计和财务会计均体现了企业营运活动的动态进程和会计要素的内容。企业会计从会计要素的角度核算了资产价值,而财务会计从企业理财角度介绍了会计核算的进程。企业一词侧重于企业的企业作用、要素资产和现实表现。企业会计强调会计要素以及要素资产的保值增值。这要素资产核算是离不开企业营运的动态进程,如针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出现了存货计价。财务会计体现的应是框架形式的经济活动,因为财务会计学也能够涵盖企业在内的个人资金和全部组织运动。因此,财务会计输出的信息对实体的非盈利性和实体的盈利性都可以加以强调。
(三)企业会计体现其实质内容
企业一词具有主体盈利性的特点。依照上面所分析的,会计要素产生了相应变化。相关学者提出,目前公开出版的财务会计学改为企业会计学更为适合,这样课程内容表述的更加无误精准。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并没有财务会计一词,那时称为工业会计,在当时财务核算的内容的确存在,因此,后更改为财务会计。资金平衡在1994年会计制度改革以后改为资产负债,特别是财务管理课程增加了专项资金改革、财务范畴和国拨流动资金的内容。相关学者提出,财务会计与会计原理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目前会计学原理成为财务会计更改后的学术名称。资金运动作为财务会计学的构成体系的主旨,强调全部经济实体核算共性。
(四)企业会计重视所有者权益核算
[关键词]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会计目标
会计理论结构是构成会计理论诸要素及其联系的组合,它是一个逻辑系统。选择不同的逻辑起点往往会形成不同的理论结构。会计理论结构正确与否及其对会计实践指导作用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逻辑起点选择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一、有关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的几种主要观点及其评价
目前,中外会计学界对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有四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1.以会计假设为逻辑起点构建会计理论结构。会计假设最早由美国著名会计学家W.A.佩顿于1922年在《会计理论》一书提出,直到50年代末才引起美国会计界的高度重视。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会计假设是会计人员对那些未经确切认识或无法直接论证的现象,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趋势做出的合乎事理的推断。会计假设是进行演绎的先决条件。
以会计假设作为会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的观点主要受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会计假设是前提条件,不是推理的逻辑起点。会计假设本身是发展变化的,其发展变化除了受会计环境变化的影响外,还受会计本质、会计目标的制约。因此,会计假设只能是论证会计理论的基石,将它作为逻辑论证的起点,显得有些牵强附会。
2.以会计本质为逻辑起点构建会计理论结构。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会计研究首先要解决会计的本质问题,会计理论首先要回答会计是什么的问题,即会计的本质,这是对会计的根本认识。
理论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的正确反映,然而把会计本质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则有很大的局限性。
首先,从逻辑学角度看,会计本质是不具备作为逻辑起点的基本特征,逻辑起点是由抽象到具体的出发点,这里的抽象是思维中的抽象,具体是思维中的具体。思维中的具体揭示了客观事物深层次的本质,思维的具体结果只能是末尾,不能作为逻辑的起点。会计本质是揭示会计深层次的规律,但不能成为逻辑起点。其次,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看,会计本质属于纯理性的范畴,以此作为逻辑起点易使会计理论脱离实际,使其失去与外部经济环境的密切联系;再次,科学和完整的会计理论结构应该是结构严密,各组成要素相互连贯,浑然一体的。在这个结构中,要求具备一个具有一定内聚力和向心力的逻辑起点,而把会计本质作为逻辑起点则易造成会计理论内部结构的离散与脱节。
事实上,会计本质是会计理论的核心,是理论反映的内在必然联系,对会计本质的研究,应贯穿于会计理论研究的始终,揭示会计本质是会计理论研究的目的和任务。正因为会计理论是会计本质的反映,因而各组成要素应充分体现其反映的本质,并由这些要素推导出会计的全部命题。
3.以会计环境作为逻辑起点构建会计理论结构。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会计环境是会计内环境与会计外环境的总和,内环境决定了会计的本质,从而决定了会计的职能;外环境决定了会计目标,从而决定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进一步影响着会计程序和会计方法。
以会计环境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无处不在,每个系统都要受到更大系统的制约。对每个系统而言,由于处在其他系统的包围之中,就形成了系统的环境。会计系统是社会经济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的运行在很大程度上要受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因此,应把会计理论研究的视野扩展到会计系统以外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环境中去。然而,把会计放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环境中去,并不意味着会计环境是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因为环境是指存在于系统之外的对研究系统有影响作用的一切系统的总和。研究会计离不开会计环境,但是,会计环境并不是会计本身,它并不是构成会计理论结构的要素。
4.以会计目标为逻辑起点构建会计理论结构。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任何研究领域的起点都是提出研究的界限和确定它的目标。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是以目标作为研究起点,用于指导所有项目的研究,并作为整个概念结构的基础。笔者赞同这种观点。
二、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
会计目标应该成为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其理由如下:
1.从逻辑的角度看,会计目标具备作为逻辑起点的基本特征:首先,会计目标的确定并不是主观臆造的,它反映了会计发展过程中内在的必然联系。会计目标的提出,反映了会计本质,并促进会计本质和职能的发展。其次,会计目标作为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决定和制约着会计假设、会计概念和会计准则。会计假设在于对会计系统的外部环境作出判断,但外部环境要通过会计目标作用于会计系统,同时会计系统又通过会计目标去适应外部环境,即会计目标制约着会计假设。会计准则是人们为了保证会计目标实现而制定的用来指导和制约会计主体行为的规范。因此,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的直接存在物,任何脱离会计目标而建立的会计理论结构及其要素都是科学的。再次,会计目标必须通过外部环境予以规定和说明,是会计发展的历史起点。最后,会计目标包含了会计活动的“基因”,是会计活动中一切矛盾的“焦点”,是会计系统运行的导向机制,是会计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2.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目标对于系统是至关重要的,按一定目标运行是一切系统所具备的基本特征。对会计系统来说,目标表明人们为什么要设计这一系统,目标是人工系统存在的前提,是决定系统其他要素的基础。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系统应使用的方法和程序,是引导和制约会计行为的决定性因素,尤其在缺乏明确可供遵循的会计准则时,会计目标就成为会计行为的判别标准。同时,会计受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很大,会计目标直接反映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总之,目标对于系统的重要性决定了以会计目标作为逻辑起点的客观必然性,以此为逻辑起点构建会计理论系统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稳定的和有序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