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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培训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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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培训

第1篇:法治教育培训范文

近年来,中职教师培训虽然在整体上对中职教师综合素质的提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培训本身仍然存在着主体参与意识不强、内容动态生成不足、训后跟踪支持不够理想等问题。如何解决以上问题,不断增强中职教师培训的实效,成为我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职学校的努力方向。综观全区、全国,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切实可行的做法。

第一,以需促培,激发教师参与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每一项针对教师的培训活动,都应以教师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此才能较好地解决主体参与意识不强的问题。在培训项目实施之前,区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职学校可通过课堂观察、教师访谈、问卷调查、档案分析、案例研究等方式,全面剖析教师的知识、技能等方面所存在的具体问题,充分发掘教师的显性和潜在需求,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教师培训项目的基本要求,形成系统、有效的培训方案。在实施培训的过程中,还应根据参训者的现场反应,及时调整培训的方式,动态生成培训内容,有效地调动起教师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教师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

第二,多元培训,适应教师个性化学习的特点。教师的学习具有较强的个性特点,培训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满足不同参训个体的学习需求。在现今的多种培训活动中,嵌入式、游历式、菜单式等培训方式被广泛使用,培训效果显著,参训者普遍反映“能切实学到知识和技能”。另外,参与式、实战式、体验式等培训方式,亦可大力提倡。

第三,合作共享,营造教师学习的和谐氛围。教师在知识结构、专业技能、思维方式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这些差异是参训者互相学习的宝贵资源,培训方应引导参训学员通过沟通交流、互动研讨、经验分享、合作学习等方式相互启发,共同提高学科素养与执教水平。因此,区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职学校在组织培训的过程中,应努力为参训者搭建经验交流、共享和合作的平台,构建团结协作的培训文化。如:采用主题论坛、主题沙龙等形式,让教师围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开发、技能竞赛、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题进行交流研讨;采用情境教学的形式,把培训课程直接嵌入到中职学校的课堂中去,就职业教育教学的现场进行观摩和点评;采用任务驱动的小组合作学习形式,让组内教师充分展示经验,相互合作,共同完成一个实践项目或作品;等等。

第2篇:法治教育培训范文

关键词: 士官任职培训 知识论 课程知识结构 教学方法 情景模拟教学法

分析士官任职培训教育现状,既有成绩又有问题。邢振红在2012年出版的专著《士官队伍建设理论与实践》中指出当前士官人才培养中存在“教育内容笼统,缺乏层次性”及“教育方法手段落后,缺乏灵活性”等问题。本文尝试从知识论视角对相关课程知识及教学方法进行系统分析,意在规范教学过程,为提高教学有效性和针对性提供理性借鉴。

一、从知识论视角分析课程知识结构

知识论是研究知识的学问,把知识的本质、内涵、形成条件、分类、结构形式及教育方式等内容作为研究对象。虽然目前学界对知识的定义并未达成一致,但教学中从知识论视角对教学内容进行客观、理性分析研究是非常必要的。知识含义很广泛,内容丰富,是人类认识世界的观念性成果的集合,一般包括日常知识、生产性知识、科学知识、意义知识、信仰及意识形态知识等。本文按照士官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把相关课程知识划分为三种,即学科性知识、常识性知识和实践性知识。这种划分有利于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既考虑需要掌握哪些知识,又根据知识用途考虑将其掌握到什么程度。

(一)学科性知识

学科性知识是构成课程的主要内容,指通过实践的事实积累,加以理论上的提炼和总结,获得对关注对象的认识,以概念、定义、命题、推理形式组织起来的科学论文、研究报告、学术著作等知识形式。这类知识形式往往体现为对研究对象的本质、属性、功能、结构、要素及相互联系的方式等的认识,基本上会有一个较为完整的知识体系和较为稳定的结构。

(二)常识性知识

日常生活类知识被归纳为常识性知识,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经常接触的、经常使用的事物的直观认识与理解的总称,可以理解为学科性知识的前身。常识性知识在实际生活、工作中客观存在,它的内容是分散的,缺乏严谨系统的逻辑,被不断使用或口口相传,并不一定具有正式的、规范的文字表达形式。

(三)实践性知识

实践性知识是关于生活实践中具体事物运作过程、运作方法的知识,如机器操作、工程施工、人员管理、装备维护、事故处理、活动组织等。这些知识往往具有语言表达直接、知识内容清晰、具体步骤明确、操作要求具体的特点。知识内容的结构往往以操作过程或者使用功能为逻辑穿插组织。

二、以课程知识结构分析指导教学方法的选择

从知识论角度来看,不同的知识类型需要通过不同教学方法进行解读和传递。常见教学方法包括理论讲授法、讨论法、直观演示法、练习法、参观教学法、案例分析法等。对于士官任职培训教学来说,教员与其耗尽心力凭空开发更具有想象力的教学方法,不如静下心来认真梳理教学内容,根据知识的不同表现形式选择有效的教学方法。这三种知识类型可以直观对应三种不同的教学方法。

(一)学科性知识对应的教学方法

学科性知识是士官任职培训课程教学的基础,涉及课程研究对象的本质、属性、功能、结构、要素及相互联系内容。这类知识一般对应的教学目标是“识记”,采用理论讲授方法完成,需要教员具备丰富的学科知识功底和理论解读能力,能够通过系统、清晰的课堂理论讲授,为士官学员构建基本课程知识基础。如《军管》(士官)课程教学中,军队基层管理的概念、特点,管理法规,管理原理,管理原则及要求等内容都属于学科性知识的范畴,应通过理论讲授完成。

(二)常识性知识对应的教学方法

常识性知识是士官任职培训课程教学的主要内容。换句话说,既然学科性知识是研究者将自己对事物观察分析研究的结果通过各种学术成果高度提炼、概括的结果,具有高度概括性、抽象性的特点,就意味着它们和士官学员的生活实践及理解能力之间具有相当的差距。因此,教员需要通过自己的解读,分解、重构学科性知识,将其还原为能够被学员理解接受的经验、体会,即常识性知识。这段过程实际上就是所谓的知识心理化过程,就是把知识转化为符合学员心理发展的可理解、可接受的形式的过程。

(三)实践性知识对应的教学方法

实践性知识从知识论角度来说是知识的起点,是士官任职培训课程教学的重点内容,因为它的内容和教学效果直接指向培训对象的岗位任职能力。随着士官任职培训教育教学理念的不断革新发展,教学的实用性和实践性越来越受到重视,“学以致用”日渐成为衡量教学有效性的主要指标。实践性知识教学自然与实践活动紧密相连。其中,操作类实践性知识属于显性知识的范畴,教员可以带领士官学员进行实物操作完成教学过程;而运作类实践性知识则属于隐性知识范畴,只有在一定情境中由士官学员自己完成事物发展的全部过程,知识才能被感知,教学效果才能有所体现。这类知识一般对应的教学目标是“运用”,必须通过情景模拟的教学方法进行培训及后续考核。

士官职业培训对课程教学效果的针对性和实践性提出了很高要求,教员在教学中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对课程知识结构进行认真分析,根据不同知识结构对教学内容进行理性取舍,进而选择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克服主观倾向,提高教学科学性、规范性和针对性,增强培训效果,真正实现“提升岗位任职能力”的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季萍.教什么知识:对教学的知识论基础的认识[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4:88.

[2]邢振红.士官队伍建设理论与实践[M].国防大学出版社,2011.12:86-87.

[3]陈理宣.论知识的结构形式选择与知识的教育形式生成[J].课程・教材・教法,2014.11:47-51.

[4]赵艳红.课程知识的概念性理解[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6:97-100.

[5]杜中一.高等职业教育不能忽视基础理论知识的教育[J].高教高职研究,2010,5:231-232.

第3篇:法治教育培训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强化职工教育培训考核,提升职工教育培训质量,为集团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根据《****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培训考核,系指培训考核组织机构对所属单位培训工作及其流程考评,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非独指培训机构对学员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和学习态度的考核评估(包括考试或考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培训工作的集团公司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协管领导担任。下常设机构考核评估办,设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监管部、生产技术部、审计部、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财务部部长及人力资源部分管培训的副部长任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培训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下属单位按照集团公司组织机构模式成立相应考核机构,负责所属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管理工作。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六条实事求是的原则。教、学、培均要进行考核,通过检查、评比、考试、实际操作、问考、抽考、测评、论文、答辩、体会、总结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全面保证培训效果。

第七条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考核积极推进所属单位培训工作开展,提高培训效果,达到提升职工整体素质的目的。

第八条规范管理的原则。通过考核,使培训工作、培训流程和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章考核方式

第九条考核分半年度考核、年终总评两种形式。

对教师的考核,细化教师教学质量考评体系,完善对教师的考评内容。同时把各级领导干部、班子成员、机关业务骨干授课情况(培训内容、时间、次数)纳入考核;

对学员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坚持由教师和培训管理员双点名的考勤方式,对学员的出勤率进行严格考核。对学员学习成绩的考核,要通过对学员平时学习情况统计、基础理论考试(工作现场抽查、提问)、基本技能实操考核,按照各占10%、30%、60%进行综合计算,进行有效评价真实反映学员学习效果。

第十条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办依据考核内容逐项考评打分。

第十一条考核方式:

(一)查阅各单位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培训制度、培训记录、培训计划、考试题库、统计报表、培训档案等原始资料。

(二)实行抽签问答、抽签笔试、实地考察等考核方式。

第五章考核时间

第十二条本季度考核在下月10日前完成,半年考核在7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考核在下一年度元月20日前完成。

第六章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所属单位(非培训机构)考核内容:

在培训考核上,一级考核一级,即公司对下属单位考核、各单位对区队(车间)考核。考核周期性原则上公司对子各单位3-6个月考核一次;各单位对下属单位1-3个月考核一次、单位对区队(车间)1个月考核一次。把对培训单位、培训教师、参培学员的考核相互捆绑,使所有考核都要有检查、有评比、有对标、有奖惩。

(一)培训工作执行力到位情况

1.全面履行培训职责情况;

2.培训计划申报(含年度计划);

3.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开展情况;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上级或集团公司安排的各类调训的送培完成情况;

6.培训服务协议签订及落实情况;

7.脱产培训人员待遇落实情况;

8.校企联合培养生实习计划执行情况。

(二)内部培训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内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2.内部培训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领导授课制度、调度会汇报制度、培训例会制度和培训信息报送制度等制度执行情况。

(三)年度培训计划实施情况

1.新员工上岗前培训,老员工复训,离岗、转岗人员上岗前培训情况;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

3.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4.其他人员培训情况。

(四)培训经费管理情况

1.职工教育培训费提取情况;

2.按规定程序审批培训费用情况;

3.按规定使用、报销支付培训费用情况;

(五)培训档案管理情况

1.培训实施记录整理情况;

2.受训人员个人档案建立情况;

3.培训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的建立及完成情况。

(六)培训资源投入情况

1.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2.培训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

3.时间(规定培训课时的执行情况);

4.培训信息的完善情况。

(七)培训效果评估

1.培训效果评估制度建设情况;

2.培训效果评估方案及工具的使用情况;

3.培训效果评估组织实施情况。

(八)培训执行率

1.培训次数;

2.培训课时;

3.培训内容;

4.培训方式;

5.未参加培训人员人次与应参加培训人次的比率。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考核内容:

培训机构包括培训中心及各职业技能鉴定站。

(一)培训大纲、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培训大纲、培训计划修改完善的相关情况

1.年度培训大纲的起草与报批;

2.年度培训教学计划的起草与报批;

3.完善年度培训大纲、培训教学计划情况。

(二)课程内容设置、教材选定、教案编写情况

1.课程内容设置情况;

2.教材选定情况;

3.教师教案编写情况。

(三)培训学习记录(课程名称、授课时间、地点、内容,授课人、授课对象、参培人数、到课率、考勤登记、培训考试考核)

1.培训学习记录的质量;

2.及时性。

(四)员工培训学习档案管理

1.培训实施记录整理;

2.受训人员个人档案建立;

3.培训统计台账登账与统计报表的填报情况。

(五)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实际培训项目完成情况与计划培训项目的比率

1.实际培训项目完成个数与计划培训项目完成个数的比率;

2.实际培训项目与计划培训项目的比率(实际完成是原计划项目范围之内,两者的比率);

(六)培训班到课率。每期培训班内每个培训课时实到人数总和与应到人数总和的比率

(七)培训效果

受训人通过培训掌握知识和技能的程度。采用对各单位已培训人员进行随机抽考的办法,以抽考结果为依据,确定培训效果。

1.培训效果评估工作的制度建设情况。

2.培训效果评估方案与工具使用情况;

3.培训效果评估组织实施情况;

4.学员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教学的满意度;

5.学员掌握理论知识的情况。根据培训结业考试(核)、考察分数将成绩分为不合格(60分以下)、基本合格(60—79分)、良好(80—89分)、优秀(90分以上)四个层次;

6.学员掌握操作技能的情况。能运用自如,举一反三为“优秀”;基本上能够运用为“合格”,不能运用为“不合格”。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抽查理论掌握情况,由安全监管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实际技能抽查考核。

(八)培训资源投入情况

1.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2.培训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

3.时间(规定培训课时的执行情况);

4.培训信息的完善情况。

第七章考核评分标准

第十五条所属单位培训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表一)

第八章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季度、半年培训考核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年终培训考核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财务部参与,组成考核小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分专业进行各项考核工作,然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

第九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按照考核分数高低,考核结果运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作为用人导向。

把单位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和单位领导的考核使用结合起来。对单位培训工作抓得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主要领导作重点培养使用;对搞形式主义、马马虎虎,工作进展慢的单位,干部要调整或淘汰。

(二)与奖惩相结合。

按照《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对考核排名在前五名的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予以奖励,对排名在倒数三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与年度评优、单位班子成员培训深造和出国学习考察相结合。

1.集团公司年度评先评优时,对考核排名在前五名的单位优先考虑。

2.集团公司在选送高、中层管理骨干参加省党校、省国资组织的调训时,对考核排名在前五名的单位班子成员优先考虑。

第十章 培训效果评估原则

第十九条多维度、多层次、多方法原则。对培训项目进行效果评估,应根据培训班类型,确定评估层次,选择评估方法,以保证评估结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全面性。

第二十条客观公正原则。效果评估管理人员和培训组织者进行效果调查和统计应客观公正,不得主观影响评估结果。

第二十一条科学规范原则。效果评估管理人员和培训组织者确定评估层次和评估方法要保持规范化和一致性,不得任意减少评估层次和增删评估调查项目。

第十一章培训班分类及培训效果评估层次划分

第二十二条培训班按照培训内容及培训目标可分为观念类培训、知识类培训、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和管理技能类培训等四类。如果培训内容跨多个类别,则根据培训主要目标确定类别。

培训班分类标准如下:

(一)观念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企业文化、企业价值观、企业使命、企业发展战略等内容,属于“情感领域”的培训。旨在引导学员在价值判断、内在思维和精神面貌等方面树立积极的态度,规范和强化员工对职业和企业的认同和承诺,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员工士气。

(二)知识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企业规章制度、产品知识、业务技术知识等完成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相关知识,属于“认知领域的培训”。旨在使学员了解和掌握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

(三)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等通用技术业务技能以及网络运行维护、营销技巧等专业技能,属于“动作技能领域的培训”。旨在使学员熟悉和掌握与技术业务岗位胜任能力密切相关的技能、流程、工具和方法。

(四)管理技能类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预算管理、绩效管理以及员工激励等管理技能,亦属于“动作技能领域的培训”。

旨在提高学员的管理能力,熟练掌握管理工具和办法。

第二十三条培训效果评估根据培训内容、培训目标以及效果评估目的可采用反应层评估、学习层评估、行为层评估或结果层评估等不同的评估层次。

反应层评估:主要了解学员对培训项目的满意度,包括学员对培训班策划、课程设计、培训师授课水平、培训组织者管理水平以及培训设备设施是否满足培训要求等方面的评价。

学习层评估:衡量学员通过培训对所学知识、技能的把握和熟练程度。

行为层评估:评估培训对学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掌握学员从培训项目中所学到的技能和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行为改进的程度。

结果层评估:判断培训对个人和组织绩效改善的贡献率。

此类评估在引入绩效改进的过程监控和对照组试验时,可取得比较准确的评估结果。重点指标有:工作效率、盈利水平以及服务满意度的变动等。

第十二章评估流程

第二十四条制定培训计划时,培训组织者应在培训效果评估管理人员指导下,根据培训的内容、目标以及培训时间等因素确定培训班类型,并据此确定评估层次与评估方法。

第二十五条培训实施后,培训组织者根据确定的培训层次和评估方法,按照规定时间调查和收集培训效果评估数据。培训师、学员以及学员的直线经理和下级应积极配合培训效果评估工作。

第二十六条培训组织者应及时对收集到的评估信息与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应在培训效果调查和收集工作结束后两周内撰写培训效果评估报告。

第二十七条培训组织者在完成撰写评估报告一周内将评估报告提交培训效果评估管理人员,并反馈至相关人员。培训效果评估管理人员应根据评估结果监督相关人员的改进情况。

第二十八条培训评估完成后,培训组织者将培训效果评估的有关资料移交培训档案管理人员。

第十三章评估层次与评估方法的确定

第二十九条培训组织者在培训效果评估管理人员指导下,根据培训班类型,确定相应的评估层次:观念类培训进行反应层和学习层评估;知识类培训进行反应层、学习层和结果层评估;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进行反应层、学习层、行为层和结果层评估;管理技能类培训进行反应层、行为层和结果层评估。

第三十条培训组织者依据评估层次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反应层评估应采用满意度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评估;学习层评估应采用自我报告、笔试或现场测试等方式进行评估;行为层评估应采用直线经理评价、下级评价或自我报告等方式进行评估;结果层评估可采用衡量绩效变化的方式进行评估。

第三十一条培训组织者确定评估层次与方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所有培训均应进行反应层评估,即对学员和培训师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观念类和知识类培训:培训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上的脱产培训和参训人员达到50人以上不脱产培训,必须进行学习层评估。所有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均应进行学习层评估。

培训班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为重点培训,均需进行行为层评估。

(一)培训成本投入较大:培训班人均培训费用2万元以上;(二)培训学员层次较高:集团公司高管以上人员;(三)对集团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培训内容主要为企业文化、企业理念以及集团发展战略等。其他培训由培训组织者根据培训的重要性和培训效果评估基本原则,确定评估层次与评估方法。

第十四章培训评估实施

第一节反应层评估

第三十二条培训班结束时,培训组织者应分别对学员和培训师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第三十三条培训组织者根据学员满意度调查要求,组织学员填写《学员满意度调查问卷(培训效果反应层评估)》(附件),并在满意度调查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撰写《学员满意度调查评估报告(培训效果反应层评估)》(附件)。

第三十四条培训组织者根据《培训师满意度调查要求(培训效果反应层评估)》(附件)组织培训师填写《培训师满意度调查问卷(培训效果反应层评估)》(附件),并在满意度调查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撰写《培训师满意度调查评估报告(培训效果反应层评估)》(附件)。

第二节学习层评估

第三十五条观念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采用学员自我报告的方式。培训组织者应在培训结束后,根据《学员自我报告要求(观念类与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组织学员填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问卷(观念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并在学员报告提交后两周内完成撰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评估报告(观念类与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

第三十六条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应采用学员自我报告或笔试的方法。如采用自我报告评估方法,培训组织者应在培训结束后,根据《学员自我报告要求(观念类与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组织学员填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问卷(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并在学员报告提交后两周内完成撰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评估报告(观念类与知识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如采用笔试评估方法,培训组织者根据《笔试要求(知识类、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组织笔试和进行结果分析,并在笔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撰写《笔试评估报告(知识类、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

第三十七条技术业务技能类学习层评估应采用笔试或现场测试。如采用笔试评估方法,培训组织者应根据《笔试要求(知识类、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组织笔试和进行结果分析,并在笔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撰写《笔试评估报告(知识类、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如采用现场(模拟)测试方法,培训组织者应根据《现场(模拟)测试要求(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组织现场(模拟)测试,并进行结果分析。现场测试应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培训组织者应在现场(模拟)测试后两周内完成撰写《现场(模拟)测试评估报告(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学习层评估)》(附件)。

第三节行为层评估

第三十八条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应采用学员自我报告和直线经理评价的方式。培训组织者应结合实际情况,

在培训结束后一至三个月内实施。培训组织者根据《学员自我报告要求(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组织学员填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问卷(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培训组织者根据《学员直线经理评价要求(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组织学员直线经理填写《学员直线经理评价调查问卷(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

培训组织者在自我报告提交和直线经理评价调查结束后两周内分别完成撰写《学员自我报告调查评估报告(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和《学员直线经理评价调查评估报告(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

第三十九条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应采用学员直线经理评价和学员下级评价的方式。培训组织者需结合实际情况,在培训结束后三到六个月内实施。培训组织者根据《学员直线经理评价与学员下级评价要求(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组织学员直线经理和学员下级分别填写《学员直线经理评价调查问卷(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和《学员下级评价调查问卷(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并在调查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撰写《学员直线经理评价与学员下级评价调查评估报告(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附件)。

第四十条重点培训中,观念类培训行为层评估参照管理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方法,知识类培训行为层评估参照技术业务技能类培训行为层评估方法。

第四节结果层评估

第四十一条结果层评估可采用成本收益分析、个人业绩档案分析等方式进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结果层评估的方法和工具。

第十五章附则

第4篇:法治教育培训范文

摘要: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终身教育

一、国外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的经验及其启示

1.国外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发展经验

国外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发展各有特色。英国是最早提倡终身教育的国家,并不断完善其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德国非常注重员工培训,政府官员、管理人员、企业内部各级人员都要接受成人继续教育,并建立起以动手能力为特色的职业培训体系。美国以社区学院为特色,成为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规模最大的国家。加拿大的教育很注重能力培养,其最突出的是建立起以能力为教学基础的CBE教育思想体系。日本积极推进终身教育,是经济飞速发展的国家。虽然各国职业教育和培训各具特色,但体现着共同的发展趋向。

(1)建立需求导向的培训制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韩国首尔召开了第二届国际技术和职业教育大会,教科文副总干事鲍维尔在主题报告中提出摘要:“技术和职业教育和培训是通向未来的桥梁,但是,必须有一条由技术和职业教育和培训作为导向的就业道路,否则我们就是在制造新新问题。由此可见,我们需要的不仅是重振活力和更加协调的技术和职业教育和培训计划,而且是技术和职业教育和就业结合的新局面——我们需要把技术和职业教育和培训联系起来的新模式,使教育、培训、就业和社会福利几个方面工作在一个国家内、在国际范围内联系起来。”近年来,社会伙伴合作办学已成为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主流模式。社会伙伴合作办学就是政府各级教育部门、就业部门和社会的工业部门、雇主组织和工会组织等通力合作,对于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方向、内容等进行协商,同时就业部门、经济部门、雇主组织等越来越多地参和职业教育的管理和决策。在这个机制中,政府除了从事技术和职业教育的实际办学以外,还要起到组织领导、协调办学、建立质量保障制度等功能。而各种社会组织,非凡是企业在其中的功能主要是提供就业需求的信息,提供有效的实习、培训场所和就业渠道,使学员在学习过程中能够了解和把握企业的动态,提高培训质量,建立需求导向的培训制度。

(2)职业教育和培训终身化。第二届国际技术和职业教育大会会议主题是“终身学习和培训——通向未来的桥梁”,这表明职业教育终身化的趋向已被国际社会所重视,并因其重要的意义而被提倡。目前,世界各国职业教育正逐渐融入终身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不再被看做是终结性教育,过去那种认为只靠一次教育或培训就能享用终身的想法或做法已经过时了。20世纪90年代各发达国家纷纷实施“终身学习”或“继续学习”计划。例如,瑞士的终身职业教育体系,包括更新知识和技能、获得新资格的职业继续培训和高级专业考试,面向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等。英国于1998年提出了建立“产业大学”和“个人学习账户”的设想,以便使人们能够更加方便地接受开放式的远程教育和实施“终身教育”计划。日本提出终身职业练习及终身技能评价是职业教育的根本方向,并努力建设面向21世纪的终身职业能力开发体系。美国早在1971年就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终身化的职业教育——生计教育。生计教育作为一种终身意义的职业教育,它的推行实施得到美国联邦政府及美国职业协会等组织的广泛支持。

(3)职业教育和培训内容的综合素质化。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不同之处在于强调职业技能的培养,以能力为本位。过去的技能主要是指任务能力,即和完成具体任务相对应的具体操作技能。在此基础上,能力标准就是任务技能清单,培训课程就是在此基础上开发的一系列任务技能(或称教学模块),能力评价的依据就是直接观察个体对这一系列具体任务的完成情况。这种任务能力观是传统的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内容设计的理念基础。在现代职业发展的基础上,又产生了新的能力观。一种观点认为,个体的一般素质对于有效的工作表现是至关重要的,一般素质是把握那些特定的、具体的任务技能的基础,也是促进个体能力迁移的基础。一般素质包括相关知识、分析和综合能力、批判思维能力、判定力、创造力等,它们往往能应用于许多不同的工作环境中。在此基础上的职业教育的内容,强调的是一般素质的培养。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应将一般素质和具体的职业岗位或工作情景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的职业教育的内容是将一般素质和任务能力结合起来。最近,德国、澳大利亚提出的关键素质概念,英国的核心能力概念,美国劳工部提出的包括资源合理支配、人际关系处理、信息获取利用、系统分析综合、多种技术运用的五种能力以及技能、思维、品德的三种素质,等等,都是新的能力观的体现。

(4)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国际联合化。全球经济一体化,导致劳动力在国际和国内流动量加大,顺应这一变化趋向,职业教育和培训也开始建立国际化的职教合作网络和运行机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是世界职教领域国际合作的主要组织者,目前已建立的联合国职教信息网络,是连接了128个国家的一个职教实施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要在德国波恩建立一个国际职业技术教育探究中心,提供职教探究和发展信息,培训职教人员。国和国之间的合作也在发展。中德两国政府近20年来进行了下岗妇女再就业、关键素质培训等多项专题项目合作,最近又结合中国政府西部开发战略,实施以西部人力资源开发为目标的综合性职教合作项目。在世界范围内双边以至多边的合作办学或合资办学,成为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的又一新形式。

2.国外职业教育和培训经验的三点启示

(1)职业教育和培训是培养实践应用人才的重要途径。开发人力资源的重点是培养,关键在应用。职业培训从其本身特征看,是由实践上升为理论再指导实践的知识螺旋积累过程,是发现人的潜能的重要途径。在经济建设中真正需要的就是这种理论和实践知识相结合的人才,要培养造就的也是这种不断更新知识和思想理念的专业人才,书本理论知识只是对这种专业人才的一个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重视人才的开发,又要重视人才的应用;既要重视人才的引进,又要重视人才的自身培养;既要重视人才的基础知识,又要重视人才的知识更新。这里说的培养和知识更新的重要途径就是职业培训。

(2)政府部门在职业培训中要站准位置,发挥功能。我国加入WTO后,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政府有关部门除了必须重视职业培训外,还应该摆正位置,发挥积极有效的功能。一是要发挥对职业培训的规范功能;二是要发挥对职业培训内容的指导功能;三是要发挥对培训市场的监管功能;四是要发挥对职业培训的激励功能。

(3)树立终身教育理念,协调好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关系。从教育规律和各层次教育对象的特征分析,基础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环节,是公民必须经历的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是系统学习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书本理论。它以提高公民的学历层次为主要特征,为提高公民素质和就业预备打好基础。职业教育是公民到达就业岗位后的一种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和工作岗位有关的知识、技能,并根据社会科技发展水平,不断更新和把握新知识,从而提高工作的适应性和开拓能力,进一步开发人的潜能。假如说基础教育重视的是提高人的学历文凭的话,那么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就应注重提高人的工作水平,职业培训是终身教育的基本形式。

二、我国职业教育和培训建设的实践和框架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我国就业新问题的挑战,展开了以就业、转业、创业能力建设为本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建设。职业培训教育在适应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现行的职业培训教育无论在体制上,还是其他方面,都存在许多不适应经济发展的新问题。这和“缺乏一个既符合国情市情又符合市场运作规律、适应职业培训需求的体系”有关。

1.职业教育和培训建设中的主要新问题

第一,政府及企业在职业教育、培训中的职能新问题。全社会的职业培训应该有一套完整的法规制度。具体来讲,就是要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收费和培训管理权限等方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统一、规范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培训组织、人员在职业培训方面的权利、义务等具体事项。目前,我国在职能界定方面,一是政府对职业培训应提供何种支持和服务,承担何种责任和义务界定不够明确;二是企业及中介组织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界定不够清楚。

第二,职业培训教育的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摘要:一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市区无论在政策和财政支持、还是在实践方面发展速度较快,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严重滞后。二是企业间发展不平衡。有的企业职业培训有声有色,对企业经营起到极大推动功能,而另外一些企业欠缺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意识。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摘要:48.4%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所在单位没有对技术工人实行中长期培训计划或办法。在问及“您参加工作后获取新知识、新技术主要来源”(多选择题)时,90.2%的被调查者表示是自己在工作中的积累;31.1%的被调查者表示是参加单位的培训;18%的被调查者表示是参加社会有关部门的技术培训。三是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人们在观念上存在重学历教育,轻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情况。

第三,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实用性,不能满足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下岗职工就业的需要。各种培训班名目繁多,费用不少,并且存在形式主义现象,培训效果有待提高。多层次、专业化培训体系有待建立。

第四,培训经费筹措和使用方面的新问题。目前,除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经费由国家全额负担外,其他培训资金均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担负。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经费,调控力度不够、经费投入不足、使用不规范,有些部门把其看做创收手段。在农村缺少政府有效组织的农民教育培训专项经费。

第五,宣传导向和观念方面存在一定新问题。被扭曲的教育价值观和人才观是当前阻碍职教发展的重要因素。现行教育的选拔功能被过分扩大,并且往往只以一种标准分数为依据,从而使教育过程演化成为应试能力竞争。在应试教育的环境中,人的多样性和社会需求的多样性被忽视,教育类型的多样化被异化为等级化,不同教育类型的分流变为选拔和淘汰者的归类,行行出状元的思想被否定,往往认为学业失败的学生才进入职业教育学习,对通过岗位职业培训和自学的人,其工作能力再强,也会因没有文凭而不被重视和重用。职教的发展得不到公正的对待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反映在政策上是待遇过低。

国内外的经验证实,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提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有效手段。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强自我创业、自我发展的能力,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新问题的关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大量高技能人才,而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确实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新问题。一是总量不足;二是流失严重;三是技术结构不合理。以天津为例摘要:截至2003年底,在83.5万技术工人中,技师和高级技师仅占1.27%,高级工占9.83%,中级工占27.3%,初级工占61.6%。呈“金字塔”型,塔基过大,高级技能人才严重不足。发达国家的技术等级结构呈“钻石”型,高级工占35%,中级工占50%,初级工占15%。

2.我国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的框架

(1)将全面开发人力资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任务”,确立第一资源战略和实施能力发展战略。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但不是人力资源强国。劳动力素质偏低,就业、转业和创业能力不强,科技创新能力不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一个瓶颈。同时,和其他国家相比较,人力资源是我国最具比较优势的潜在资源。把潜在优势变为现实优势,将成为我国今后一二十年所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因此,必须确立人力资源“四个第一”的思想,即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第一资源;全面开发人力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任务;全面开发人力资源是实现富民强国的第一国策;全面开发人力资源是各级政府的第一任务。实施能力开发战略,实现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从学历本位向能力本位的转变,以提高全民的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为核心,加强教育和培训的能力建设,使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成为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解决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促进社会安宁的重要手段。

(2)充分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中的指导功能,努力增加职业教育的投入。政府在职业教育中承担的首要责任是政策制定、提供经费、协调关系、制定标准。技术和职业教育的非凡性决定其政策制定和办学必须由政府、产业部门和社会三方面建立新的伙伴关系来实现,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行业为依托,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术为核心。在职业教育中增加公共财政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示范性职业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设,为强化高技能性和实用型人才培养创造条件。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通过减免职业学校学生的学费,使技术和职业教育的对象更广,受教育的机会更大。在职业培训中要抓住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住市场需求信息,引导培训机构的培训方向,即以劳动保障信息平台为依托,通过网络招投标方式确定培训单位,由政府购买培训成果,以确保培训的实效;二是抓住职业技能鉴定和发放资格证书两个环节,确保培训的质量。实现职业培训运作市场化,社会培训资源集约化,培训考核鉴定标准化。

(3)树立学习型社会的理念,推进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整体改革。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除了教育共性之外,具有明显的区别。职业教育是公民到达就业岗位后的一种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和工作岗位有关的知识、技能,并根据社会科技发展水平,不断更新和把握新知识,从而提高工作的适应性和开拓能力,进一步开发人的潜能。职业教育应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综合性。基础教育重视的是提高人的学历文凭,职业培训更注重提高人的工作水平。“职业教育的发展使教育第一价值得到提升”,因为,职业教育是面向全民的教育,用教育的方法使人的生活具有乐趣,职业教育给人们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课程类型,使更多的人找到适合自己学习和发展的空间,从而使整个教育事业关注全民成为可能,关注每一个人,这是以人为本的熟悉基点。

(4)坚持市场导向,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质量。要坚持正确的方向,面向市场,面向企业,面向劳动者,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劳动就业、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满足劳动者终身学习的需要服务。一是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调整和把握培训方向;二是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设置课程。密切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学重点,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三是和用人单位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实行“订单式”定向培训。职业培训机构要向多功能、综合性方向发展,为受训者提供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就业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围绕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支柱产业的发展,制定新的岗位技能标准,加强岗位培训。为培养一支有较高职业技能的劳动后备军,进一步提高新生劳动力的就业培训;围绕经济结构调整,结合我国工业东移、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做好劳动力结构调整和职工转业转岗培训。围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行市场化、社会化再培训机制;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

(5)完善职业培训政策,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一是推行“双证”就业制度,把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紧密结合起来;学历证书加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先培训后就业”,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保证;二是鼓励和支持民办、中外合办职业培训机构,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实现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三是制定完善高技能人才鼓励政策;四是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培训经费应采取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将财政拨付的再就业培训经费落实好,提高再就业培训的实效。

参考文献摘要:

[1毕结礼.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设[M.北京摘要:中国物资出版社,2003.

[2李建中.国际职业教育发展目前状况、趋向及中国职业教育的基本策略[J.外国教育资料,2000(6).

[3韩振轩.劳动和社会保障基层建设和管理实物全书[M.北京摘要:中国人事出版社,2003.

[4于法鸣.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M.北京摘要: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

第5篇:法治教育培训范文

当前,各地各部门把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放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上,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力度,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力推动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发展。天津、江西、山东、广东等省(市)把农民工列入“五五”普法规划重点普法对象。吉林省律师协会成立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此配备4名专职律师,面向广大农民工开展法律咨询与服务工作,深受广大农民工的欢迎。河南省明文规定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标准,保证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2007年5月,江苏省司法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等13个职能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明确全省农民工就业前要接受不少于4学时的法制教育,就业中每年接受不少于4次6学时的法制教育。2007年6月22日,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在徐州举行了首批地市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指导协调省内的徐州与无锡、宿迁与苏州二对地级市的司法行政机关、劳动社会保障机关签订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合作协议》,加强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的联合,建立农民工流动到哪里,法制宣传教育就覆盖到哪里的有效机制,形成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法制宣传教育的同频共振,这标志着江苏省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合作新模式正式运行。江苏省内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这种法制宣传教育对我国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发意义。我国在对农民工教育培训时有关专业技术的内容比较丰富,而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主要就是在农民工上岗前进行的教育培训中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内容相对简单。为此,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有必要丰富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培训内容。

二、对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内容

(一)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意识的教育培训

要守法就得懂法,而懂法就得学法。文化程度的高低,知识的多寡,受教育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人们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人们法律素质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即文化程度越高,其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水平就越高;反之,其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水平就越低。农村成人受教育少、文化程度低,多为小学、初中毕业,再加上无法接受正常的法制教育,各种法制宣传也很难深入他们之中,大多数人不知法为何物,对法律更是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导致他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常常已经触犯了法律,自己还不知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后果,不清楚自己应负的法律责任。法律意识的淡薄导致了当他们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他们会选择“私了”,却不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权益,甚至采取“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旧俗,采取违法犯罪的行为方式处理问题,往往自己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还不知道行为的危害性。农民工对法律是否信仰,法律是否得到农民工的普遍敬重认同,是农民工主观上是否愿意接受法律教育的关键因素。从理论上讲,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对法的一种特殊的主观把握方式和在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法律信仰是无形的,却是在真正地发挥作用的深层次问题,法律不仅是一种制度、一种秩序和一种统治工具,而且更重要的是法律本身隐藏着一种公正的价值,代表了一种理想信念和文化力量。只有外在的法律诉之于人性,符合人的心理或情感,并从内心敬重法律、信仰法律时,法律才会真正发挥作用。[2]一般来说,对法律的认知是对法律信仰和依赖的前提,较高的法律认知水平有利于形成正确的法律信仰和法律依赖感;法律的信仰是法律意识的核心,直接反映公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我国农村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而中国的传统文化则以儒家学说为思想根源,强调人治而轻视法治,漠视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这种农村一直以来以宗法观念为中心,强化“人治”传统,视法律为统治工具,与法治所要求的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权利本位、权力制约和公正、平等等法律理念相违背。特别是现实生活中的“权大于法”的思想根深蒂固,农民工认为法律没有什么作用或者法律不是给他们这些人服务的,形成了“法律无能”的意识。[3]很多农民工觉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维权的手段,特别是涉及“民告官”案件问题上更是望而却步,许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演变成了问题。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北京宣武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调查报告》中显示有50%的农民工认为当前普法工作最重要的是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4]因此,加强法制教育,形成崇尚法治的价值观。农民工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提升,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民工普法教育的首要目标是提升农民工的法律素质,通过普法教育使农民工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法律观念,使农民工学习法律、相信法律,遵守法律,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充分展现新生代农民工勇于用法律维护、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坚强决心。同时,通过普法使农民工懂得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自觉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并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权威。

(二)加强宪法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教育培训

目前,我国《宪法》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十分广泛,其中与农民工有关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3)自由权;(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权;(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国家对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法律要求,是公民必须履行的最低限度的、也是最主要的责任。我国宪法规定的与农民工息息相关的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关注、尊重、平等对待和保护社会中一切成员的人格安全和财产安全,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和国际社会人权理论的重要内容。其中,平等权、劳动及休息权、人身权及通信自由权、获得物质帮助与法律援助的权利,选举与被选举权利,与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平等权问题是宪法的基本问题,平等权是公民的一种基本权利,也是宪法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农民工的平等权是没有宪法障碍的。平等是人类追求的目标,在现代社会,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基本权利,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这一群体的平等权的实现受到许多限制,应然的美好与实然的残酷之间的强烈反差成为触目惊心的现实状况。[5]公民政治参与的一个重要的表现是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十八周岁的农民工,只要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就享有这一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剥夺。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从离开故土的那一刻起,实际上就自愿或被迫放弃了这一权利,不能在暂住地参加选举,更不能被选举,回户籍地参加选举或被选举的可能也因为种种的实际困难而无法实现。人格尊严平等权是人必然享有的,与人在社会中的作用没有必然的联系,与人们对社会的贡献并受到社会普遍尊重和否定无关。然而现实是农民工的人格尊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没有得到尊重和保护,歧视、排斥、侮辱农民工的事例时有发生。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享有的获得社会经济保障的权利,公民的物质帮助权通过社会保险制度体现出来。长期以来农民工的社会保险严重缺失,尽管目前有些改善,但是全国大多数农民工依然游离在社会保险的安全网之外。此外,农民工工种比较差、劳动报酬较低,较少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女性农民工与男性农民工相比较受到歧视现象更为严重,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侵犯了农民工的基本权利。同时,农民工应该正确行使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不容许滥用权利,要自觉履行义务。公民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的立法依据和行为准则。宪法中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也是农民工权利保护的法律渊源。公民权利是人在进入社会状态之后,成为某一个国家的公民所产生的权利要求与主张。公民权利是以主体是否具有某一国家公民资格作为其获得权利的前提,确定公民权利的标准是根据某一个人是否具有该国公民资格。是否具有某一国家的公民资格就成为其权利是否能够受到有效保护的重要前提。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是衡量一切宪法价值包括自由、效率、秩序的基本尺度。宪法包括多种法律价值,如效率、正义、公正、秩序等等。在这些法律价值中,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具有根本的意义。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和效率、正义、公正、秩序等的关系,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效率、正义、公正、秩序等等以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为目的,并以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体现出来。在宪法价值中,效率、正义、公正、秩序等等只有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相联系并为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服务,才具有合理性。[6]公民基本义务,是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是公民对国家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公民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共同反映并决定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构成普通权利义务的基础和原则。

(三)加强刑事实体法中相关犯罪的教育培训

从国家统计局2000年公布的数据看,全国流动人口犯罪占总数的32%之多。这一统计说明,仅占全国人口1/13的流动人口的犯罪总量却占1/3。可见,流动人口犯罪问题已构成对社会的极大威胁,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7]尤其是近几年来更为严重,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沿海省份及大中城市,流动人口犯罪的数量已经大大地超过了本地人口的犯罪数量。农民工犯罪占农民犯罪案件的比例,已经从上世纪80年代的30%多上升到了现在的80%多;在有些地区,2005年农民工犯罪率甚至达到了85.71%,2006年递增到了88.94%。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农民工犯罪发案率,比2001年至2005年间上升了21.7%。[8]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民工的刑法教育。刑法是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刑法同犯罪作斗争,是通过对犯罪者的惩罚来实现的。一个是犯罪,一个是刑罚,构成了刑法的基本内容。犯罪是违犯刑法并依法应给予刑罚惩罚的行为。要理解某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一般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考虑。犯罪构成,是刑法所规定的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和客观要件的总和,它是一个人负担刑事责任的法律根据。各个犯罪都有其具体的构成要件,即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只有同时具备这四个方面的要件,才能构成犯罪,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对农民工进行刑法教育,其首要任务是让农民工知道何为犯罪以及行为人的行为如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相应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分则分为十章,涉及400多个罪名。据调查,在农民工犯罪人员中有78.4%实施的是侵财型犯罪,其中盗窃占62.6%,抢劫占13.3%,诈骗占2.5%。[9]据广州流动人口犯罪研究课题组的调查,广州市流动人口犯罪类型前七名排序为:盗窃23.1%,抢劫21.9%,抢夺17.4%,伤害6.8%,犯罪5.9%,诈骗4.5%,2.2%。而全国流动人口犯罪类型的排序是:盗窃32.3%,抢劫14.5%,8.3%,伤害7.8%,抢夺5.7%,犯罪5.3%,诈骗4.2%。[10]在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侵财型犯罪无论是在规模、增速还是影响力方面都要远远超过暴力型犯罪。农民工具有经济状况的贫困性,这使得获取金钱财物是他们的重要目标。而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农民工囿于自身能力和外部条件的限制,很难通过正常途径获得安身立命的物质条件。在强烈的物质占有欲望的驱使下,他们置国家法律和他人的财产权利不顾,铤而走险,频频实施以占有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如抢劫、抢夺、盗窃、诈骗、聚众哄抢、侵占、敲诈勒索等。同时犯罪分子为顺利实施盗窃和抢劫等犯罪,不论被害人反抗与否,往往采取先发制人的方法,杀害、伤害或暴力控制被害人,使得犯罪的暴力性程度明显增强。在对农民工进行刑法教育时要注意重点突出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者、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罪、妨害公务罪、招摇撞骗罪、赌博罪、聚众斗殴罪等常见罪的介绍和解释。刑罚与犯罪是刑法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犯了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农民工犯罪也不例外。在我国刑法中有五种主刑、三种附加刑。主刑包括管、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刑罚的功能,是指刑罚的制定、裁量和执行对人们可能产生的积极作用。通过刑罚的适用,能够对犯罪人的行为作出否定评价和谴责,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而使其丧失再犯的能力;能够平息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愤怒和仇恨,不至于发生私力报复,从而起到平衡作用;能够威慑普通大众,使其不敢犯罪;能够给公民树立一个守法光荣,犯罪可耻的信念,自觉地遵纪守法,维护法制,坚决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因此在对农民工进行刑法教育时,必须注重对具体刑罚的讲授。

(四)加强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

根据劳动法律的有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必须签订规范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劳动合同。然而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的淡薄,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都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明确的劳动合同。大多数的农民工没有享受到法律规定的休假待遇,有些用人单位甚至为了追求效率,完全不顾劳动法中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强迫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长时间的无偿加班。目前,我国农民工工资待遇相对较低,但是用人单位随意克扣拖欠农民工薪资的现象极为严重,我国农民工的薪资报酬得不到合理保障。为此,必须注重对农民工进行相关劳动法律的教育培训,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具体而言,有关部门要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广大农民工能依法参加劳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针对农民工工资待遇偏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环境较差和工伤事故赔偿等问题,要对其进行《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针对农民工易发劳动纠纷的现状,要对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教育。

(五)适当进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

农民工经常参与各种民事法律活动。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知道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农民工在参与民事活动时,要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内容。一旦农民工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因此,农民工有必要学习民事法律中的相关内容。农民工外出务工后,其在原居住地的权益仍需依法保护,这就需要学习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等。此外为了维护社会经济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有关部门还需要对农民工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婚姻家庭、交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容易引起社会治安问题,帮助他们知道在发生纠纷、矛盾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们心理上产生认为社会对其不公的“被害推定”,进而产生报复社会的行为,应当有重点、有选择地讲授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政策规定、治安户籍管理规定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农民工进行法制教育培训时不应仅仅注重介绍有关实体法的权利义务规定。许多农民工在发生纠纷后,往往是通过传统的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诉或直接通过如爆炸、自残、自杀等非正常方式来谋求问题的解决,而不知道怎样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力救济。因此,在对农民工进行法制教育培训时还应注重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程序化的教育,使农民工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道如何通过有关部门解决纠纷,懂得如何保留证据并运用证据来依法维权。

三、对农民工进行法制教育培训时讲授方式的运用

(一)讲授式教学法的运用

在我国,讲授式教学法仍然是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中主要的教学方法,即采取老师讲学生听这样的讲授方式。如果在没有理解有关原理的情况下,让农民工对有关法律案例做出正确的分析是相当困难的。采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方法,能保证在特定时间内最大限度地向农民工讲授最多的法律知识,可强化学生的接受能力,对于培养学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理论问题确实具有积极的作用。比如对什么是法的理解,它直接关系到法学的研究对象。传统的法的概念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这个概念仅局限于法体现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以及工具两个方面。现在就我国社会主义法的认识在诸多方面达成以下共识:(1)法是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意志的反映;(2)法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根本目的;(3)法要为经济基础服务,因而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4)法是客观规律的文化汇载。这就使得法的内涵更加理性而且被赋予了时代的精神。而对法的这些问题的理解,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优势明显。经过一段时期的学习之后,农民工对法学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都有相当程度的掌握。因此讲授教学法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传统教学法中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学理论教育,是我国法学教学的一大优势,甚至美国法学院的教授也承认中国在这方面做得很好[10]。

(二)案例教学法的运用

第6篇:法治教育培训范文

论文摘要随着新军革的日益深入,军队职业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在我军现代化建设中,大量的新装备要靠士官来操作,这对士官任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士官院校要充分发挥培训主渠道的作用,为了尽快提高士官的操作能力,本文对创新士官任职教育培训机制发表了相关见解。 

 

随着全军人才战略工程的加速推进,担负后勤士官教育任务的院校将成为后勤士官任职教育的主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后勤士官院校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理请思路、明确目标,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和推进后勤士官任职教育的创新与发展。 

一、更新观念,提高对士官任职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一)目标定位 

士官任职教育是培养面向部队一线的专业技术及管理应用型人才;同时,士官任职教育肩负着不断更新、提升士官素质的任务。士官任职教育关注的焦点是尽可能提高毕业学员适应部队发展与技术装备变革的能力,满足部队对士官越来越高的技能要求,为毕业学员将来岗位任职能力的进一步提高提供一个坚实的平台。 

(二)任职定位 

任职教育属于以能力为本的教育,以培养学员部队任职能力为主。面对部队现代化建设需要和不断更新的装备和技术的挑战,培养目标应定位在任职有优势、管理有能力、继续教育有基础、发展有空间的位置上;立足于培养爱岗、敬业、能创新的士官人才。其综合任职能力培养主要体现在实用性、技能性、职业性三个方面。学员应掌握相关岗位的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处理、解决一线问题的能力。 

二、科学规划,建立适应士官第一任职的课程设计 

(一)合理划分课程类别 

课程设计要讲求科学性,形成合理的理论体系。可考虑将设置三类课程。(1)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应用写作等;(2)专业课,主要是满足士官任职需求的专业理论,包括专业理论衍生的二级课目;(3)技能课,主要是对部队列装的装备和任职所需技能的培养。把技能作为一门独立课程,打破了以往技能教学仅为验证理论,为理论教学服务的状况,有利于学员实践能力的形成与提高。 

(二)独立规划技能教学 

要培养实践、动手能力强的学员,必须制订出专门的技能教学实施计划。目前任职教育技能教学与理论教学是合在一起的,技能教学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占据次要地位,这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应根据任职教育不同专业所需的技能,制订出以培养任职能力为目标的技能教学计划,对技能与理论教学的课时比例进行调整,增加技能教学的比例。 

三、开拓创新,建立适应士官任职教育的教学机制 

为了适应未来信息化战争的需要,应该牢牢把握新型士官人才的特点,紧紧围绕部队岗位任职能力要求,综合利用军内外教育资源,合理构建新型士官人才教育培养机制,从以下几个环节抓好落实。 

(一)建设“双师型”教员队伍 

所谓“双师型”教员,既有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素养,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具有教师和技师的双重知识和能力结构的教员。他们既是具有过硬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素养的教师,又是具有精湛实践能力的专业技师。为建好“双师型”教员队伍,应重点培养教员具备下列能力和素质: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并能分解、再现给学员,指导学员进行操作,对学员操作情况进行恰当的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会使用新型装备并能从较高层面进行授课,让学员了解武器装备的性能、特点、使用方法,会独立使用、维修装备。 

(二)培养“双证书”士官人才 

任职教育必须把培养学员动手能力、实践能力放在突出的地位,促进技能的培养。要依照部队职业分类标准及任职岗位需要,满足学员对相关职业证书的需求,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将证书课程考试大纲与专业教学大纲相衔接,改进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技能训练,使学员在获得毕业证的同时,顺利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增强岗位第一任职能力。 

(三)建立“双基地”教学模式 

实习是士官任职教育中一个重要的环节,院校应与部队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学员在院校教学实习基地主要了解各种装备的操作、各种新技术的使用;在部队实习基地主要进行装备故障的维修和技术管理,培养实际操作能力。担任学员实习任务的部队,要为学员实习提供必要的条件,安排相应的实习岗位,做到按专业对口实习,使士官学员尽快熟悉本专业的技能,为上岗操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士官任职教育,在我军院校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军队编制体制的改革,我军技术性岗位和部分基层岗位由军官改为士官担任,士官教育有着广阔的前景和强大的生命力。担任士官培训任务的院校,要根据部队的实际情况和士官的任职需要,创新士官任职教育培训机制,更新培训理念,建立“双师型”队伍,搞好课程设置,建好实习“双基地”,为部队培养出更多懂指挥、善操作、会管理、能创新的合格的士官人才。 

 

参考文献: 

[1]曹鸿茂,孟秀玲,孙海成.中国士官.军事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2]王平主编.后勤士官教育研究与探索.军事经济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 

第7篇:法治教育培训范文

关键词:职业学校;英语教师;培训;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2)05-0076-02

时代的发展要求教师走专业发展的道路。发展是目标,培训是实现这个目标的一个重要途径。教师培训应该从教师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与教师的发展紧密结合,有的放矢,才能取得好的效果。笔者拟从职业学校英语教师在发展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入手,探讨职业学校英语教师培训与发展的策略。

职业学校英语教师专业发展遇到的问题

(一)在教学工作中缺乏成就感

在自身语言知识和语言水平的发展上遭遇挫折 同样是英语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有的从事翻译等英语专业行业,有的在普通中学教英语,有的在职业学校教英语。几年之后,原来英语水平本来相差不大的同学聚到一起,会发现各自的英语水平已出现很大的差别。这中间最郁闷的要算职业学校的英语教师了。职校学生英语大多很差,英语教材难度低,因此教师“英雄无用武之地”。随着时间的流逝,职业学校英语教师以往所学的知识渐渐淡忘,听说读写能力大不如从前,“唉,这么多年白学了!”的想法不时涌上心头。

教学对象的特点增强了英语教师的挫败感 职业学校的大部分学生英语基础薄弱,对英语学习缺乏兴趣。教师精心备好课,兴高采烈地上着课,却常常被一张张表情木然的脸或一双双睡意朦胧的眼睛搅得“心里凉了半截”,“曲高和寡”,只好唱“独角戏”,自问自答。英语教师感到很失落,不知道自己教学为了什么。为了学生日后能用?但是没多少学生日后在工作中要用到英语。为了分数?事实上,一份不能考查出能力高低的试卷只能让我们判断学生勤奋与否。

(二)在个人发展上缺乏方向感

不知道如何定位自己的价值 如果说英语翻译把帮助人们进行语言和文化的沟通作为自己的价值所在,普通中学英语教师把帮助学生在中考、高考中获得理想的分数实现升学梦想作为自己的价值所在,那职业学校的英语教师的价值定位就很困难了。职业学校学生的英语学习目的性不强,教师的教学效果很难体现。因此,职业学校英语教师很容易陷入迷惘和困惑中,不知道怎样才能最充分地体现自身的价值。

不知道如何确定自己的目标 职业学校英语教师不知如何确定自己的教学生涯目标,虽然在兢兢业业地工作着,却只是“埋头干活”,不敢“抬头看路”。尤其现在从上到下都注重抓学生的专业技能,各项奖励措施都向拥有高水平专业技能的专业课教师倾斜,专业课自然更能得到学校和学生的重视。英语教师苦于“前途渺茫”,不知如何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专业持续发展更无从谈起。

职业学校英语教师培训和发展的策略

(一)寻求有助于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方式

有组织的各种培训 各级各类教育系统和单位可以组织英语教师参加各种讲座、研讨会等,为教师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学校可开发校本培训,以教师任职学校为基本培训单位,把培训与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这是教师终身学习的重要形式,也是促进教师从经验中学习、在反思中成长、在研究中提高的主要举措。学校教研组和备课组应定期开展活动,使英语教师能熟悉与本学科教学密切相关的理论和理念,就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和困惑进行讨论和交流,互相听课、评课,相互启发,形成思维碰撞,实现共同进步。

自我培训 在忙碌而琐碎的日常工作中,每位教师都应善于进行自我培训和提高,毕竟统一的培训时间还是相对比较少的。教师可结合自己的特点和工作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和学习。多读书是一种重要途径。也许有教师会说,我大学都已经毕业了,读了这么多年书,终于参加工作了,再也不想看书。其实,读书绝对不只是学生才要做的事。环顾四周,我们会发现很少读书的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教学设计往往陈旧,他们总是在重复自己过去的经验和做法,缺少创新,教与学都缺乏生机。相反,那些一直坚持读书的教师(哪怕所读的不是专业书籍)则视野开阔,思维总是处于活跃状态,能与时代接轨,他们了解学生的心理,课堂形式丰富多彩,能抓住学生的眼和心。因此,应让读书成为习惯,为我们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提供“教育的眼光”和“教育的心情”。积极从事教学科研活动是另一种重要的途径。英语教师不能只满足于完成每天的几节课,而不去考虑如何上好课以及围绕上课展开的教学活动。教师要善疑,善思,善行,把课堂作为教学研究的主阵地。从某种意义上说,教师是幸福的,因为我们有很多创新的机会,有活生生的教育对象共同实践我们的想法。因此,应从日常教学活动中发现值得研究的问题,多做反思性教学,把每一次教学灵感和机智、每一次教学困惑和失败及时记录下来,把培训与具体的教学实践结合起来。

(二)开发促进英语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内容

要促进英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重点在于提高教师的自我效能感。教师的自我效能感是教师对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及影响学生行为和学习成绩的能力方面的一种主观判断和感受。教师只有清醒地认识自己的能力及价值,形成良好的自我效能感,才能在以能力为本位的现代社会立于不败之地。目前职业学校英语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一个问题是缺乏自我效能感,工作满意度低,对工作丧失热情和信心,感到“教师”仅仅是维持生计的职业,而不是事业。因此,职业学校英语教师很容易产生职业倦怠,这对于教师本人和学生而言都是有碍发展的不利状况。提高职业学校英语教师自我效能感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让教师认清自身的价值 一方面,教师不能以“学生水平差”为借口忽略对自身语言修养和知识结构的要求,要注意不断更新知识。如果教师一直停滞不前,不愿学习,满足现状,很有可能在许多方面落后,甚至遭到学生的不断质疑。另一方面,教师要在研究学生的基础上找到适合职业学校学生特点的教学途径和方法,使英语教学不拘泥于表面的语言知识学习,而是深入到语言运用和异国风俗、文化的了解,让自己成为对学生成长有帮助的教师,实现自我价值。职业学校学生缺少的是良好的学习基础和学习习惯,只要引导得当,他们也会乐学好学。将来学生不是要走向研究的道路,不是搞理论学习,他们要学会以一技之长立足于竞争激烈的社会,因此,学生学会做人与做事比学知识本身重要得多。英语教师不能将今天教会学生认识几个单词或明天学生测验考高分作为自己的从教目标,那样最后自己一定会失望的。英语学习的过程比结果更重要,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致力于让学生爱学习,把学习英语当作乐趣,并从中体会到终身学习的重要性。若干年后,学生也许已想不起来学的具体内容,但学英语的快乐感受一定不会忘记。如果能有这样的认识,如果能这样去做,如果能有这样的效果,职业学校英语教师的价值不就充分体现出来了吗?

为教师搭建有利于成长的平台 教师良好的师德和教学技能需要在日复一日的教学工作中积累并升华,否则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想法就会流失在平凡的岁月中。培训的目的是为教师提供良好的技术和精神支持,给予经常的提醒和督促,以便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英语教师的一个困惑是不知道学生将来的工作对学生英语水平提出了怎样的要求,因而导致教学与实践脱节。职业学校学生绝大部分都在本地就业,英语教师如果有机会到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岗位去调研,甚至顶岗实践,了解相关行业对学生英语水平和综合素质所提出的要求,对教师日后调整教学的内容和方法会很有实际指导意义。应营造互助合作、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融洽同事之间、师生之间的关系。和谐的人际关系是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能帮助教师更客观地认识自己,认识他人,从而有效地发挥潜能。

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 教师对所从事工作的幸福感很重要,它能激发教师的潜能,为教师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喜欢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并从中得到收获和乐趣,这是一件让人感到愉快的事情。但是,在教学生涯的各个阶段,无论是年轻教师还是老教师,都有可能出现一些有群体特点的消极情绪,因此,及时有效的疏通非常重要。在培训时可向教师介绍心理健康知识,或开展活动让教师释放心理压力,甚至给机会让教师进行情绪宣泄。归根结底,还是要帮助教师形成职业幸福感。

参考文献:

[1]姜家凤.构建校本培训模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J].中小学教师培训,2004,(3):15-17.

[2]黎奇.校本教研基地建设模式[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08.

[3]金忠明,杜炊利.走出教师职业倦怠的误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27-28.

[4]陈莉,尹妙辉.中学英语教师职业倦怠的成因及对策[J].现代中小学教育,2007,(11).

[5]Elizabeth Holmes.教师的幸福感――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及职业发展[M].闫慧敏,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6.

[6]刘道义.中小学英语教师发展丛书之序[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

[7]周南照,赵丽,任友群.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专业发展:国际视野与本土实践[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第8篇:法治教育培训范文

关键词: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定位实施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secondary education vocational skills training target this remarkable topic positioning,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secondary education, make sure to realize the secondary vocational education skills training goal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easures. Through establishing effective the talent training scheme to realize the training target, enables the student to have the development in the future, for the school to bring social benefits.

Keywords: vocational education training target positioning implementation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中等职业教育的迅速发展,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的定位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由于中职学生的文化内涵、年龄、经历等诸多因素,使其在教育教学管理和实习就业方面与高中或大学学生有着明显的区别,面对年轻、天真、对未来充满希望和渴望的中职学生,我们要设定什么样的培养目标,才能使学生尽快适应社会的需要,从而健康稳步发展。

1 中等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中等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是以满足生产第一线的技术人才需求为目标,主要培养具有实践操作能力的技术应用型人才的一种教育形式。结合我国现阶段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企业人才需求情况来看,中等技能人才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也是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任务。我们的技能培养目标包括: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一定的社会适应能力、胜任某一项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以及未来发展的潜在能力等。

2 存在问题的分析

第一,混淆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专科、本科教育的区别,无中等职业教育特色。长久以来,由于社会上存在重学术轻技术、重学历轻技能的偏见,再加上职业院校普遍办学时间短,办学理念不成熟,实训设施和实训教师不到位,管理不完善,而且生源相对较差。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职业院校不是在学科专业建设和办学特色上下功夫,不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而是灌输专业知识、考试考核上下功夫,导致学生厌学,本来生源有限。在这样的教学体制下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与实践脱节,脱离学校的培养目标,难以适应社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

第二,重视专业技能,而忽略综合技能。认为中等职业教育就是培养技术工人,所以基础课、理论课可有可无,只需让学生掌握某一方面操作技术,通过技能鉴定,然后把他们推向企业即可。这种片面迎合企业现实用人需求,片面追求就业率的做法,短期内看,可能对学校吸引生源、扩大规模、提高效益等都有好处。

3 实现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培养目标的实施办法

1)改革现有专业课程体系模式。中等职业教育,不同于大学普通教育,它具有鲜明的职业性和技能性的特征,是职业教育的基础。它典型的应用性、突出的技能性、较强的实践性,决定了课程设置应始终围绕培养对象的职业能力这一主题,将课程与培养目标以及专业能力有机地结合,不单纯追求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也不能单纯追求现有工作岗位能力培养需求,而是根据培养目标的能力因素和岗位需求,筛选出学科中与培养职业能力直接有关,并且使用频率较高的专业知识内容,配合实践性教育环节,形成一个以综合能力培养为主体,突出技能和岗位要求为目的的课程体系。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是学科专业建设的重中之重,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人才资源是学校的第一资源,建设一支学科专业水平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是办好专业的重要因素。从学科专业建设和结构调整需要出发,有重点、有倾向性地引进急需人才,加大对人才的吸引力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加优越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并使其各尽所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宽严适度、人人奋发向上的人事管理环境,形成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加强在职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岗位培训,使其由单纯的“理论型”或“技能型”教师向“双师型”教师转变。加强教研、科研工作,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3)在教学工作上,侧重综合能力培养。使培养对象具备扎实、够用和适度超前的理论知识,能在一定程度上凭借理论知识独立解决问题,主动适应社会生产方式、方法的变革。重视学生动手能力的提高的同时,注重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即综合能力较强,以保持学生个体发展的后劲。

3.1 专业能力

中职学生毕业要具有胜任某一工作的专业能力。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知识、理论的学习,要进行技能的训练。其最终转化为或体现为专业能力。只有具备胜任某一项工作专业能力的毕业生才有可能是合格的毕业生。当然专业能力强,不一定考试分数就高。当学校的测试体系与未来工作要求相适应时,专业能力与考试分数相关,且成正比例关系;当学校测试体系与未来工作要求脱节或相反时,考试分数则不一定反映专业能力。

3.2 道德约束能力

道德是人们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职业道德。职业通俗地讲是人们谋生的手段。职业道德则是人们谋生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从长远来讲,不道德的行为将给行为人及社会带来不利益。中职学生要想在社会上谋生、立足,就要善于愉悦地接纳道德规范,并按其规定去做,且长期坚持内化为行为指南。这样,才能在所从事的行业中乃至社会上生存立足。

3.3 心理调适能力

做为一个市场经济的竞争主体,必然有成功也有失败,有顺利也要面对挫折。而这些都会引起心理变化。剧烈的变化,可引发心理问题,甚至心理疾病。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程度的加深,心理问题将越来越突出。中职学生应具备一定的心理调适能力,应能够通过自己调适或求助于专业人士,保持心理健康,防止心理疾病的发生。

3.4 公关或人际交往能力

人是社会的人,不可能独自一人生活。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要想生存于世,不可避免地要处理与他人与社会的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加强,生活在“地球村”中的人们之间的交往将更加频繁。在这种交往中,如何展示自己,取得对方信任、理解、支持;如何处理与对方的各种利害冲突,实现双赢;如何回应他人的友好或敌意,这些都要求中职学生要想立足于世,必须具有公关意识,具备公关能力,能很好地与人相处,拓展自己更大的生存空间,争取到有利于自己事业发展的良好人际环境。

3.5 法制观念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法制将越来越完善,在社会中的作用也将日益重要。法制将成为我们行为的强制规则。违反者将受到国家强制力的惩罚。为了防止被惩罚,中职学生必须具有良好的法制观念。而且,中职学生以后也可能到国外发展,将受到所在国法律的约束。中职学生要知道哪些是允许做的,哪些是禁止做的;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要学会在法制框架内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3.6 身体适应工作需要的能力

因专业的不同,对胜任工作所需要的身体(生理)条件有不同的要求。如文字录入员可能要求手指灵活,而厨师则可能需要嗅觉、视觉灵敏。中职学生要通过训练具有相应的胜任某一项工作所需的身体(生理)条件。

3.7 未来发展的潜在能力

中职学校教育与短期培训的相同点在于都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不同之处在于中职学校教育不仅要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使学生就业,而且还要培养学生未来发展的潜在能力,使其以后能发展。未来发展的潜在能力有许多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对行业发展乃至社会发展的预测能力;中职学生毕业后要能够根据行业及社会实际,通过对收集到的各种信息进行分析、整合、判断,对本行业的发展趋向有所预测。因为现在一生从事多种职业已成为普遍现象。这就要求中职毕业生要想得到很好地发展,不仅要对本行业的前景有预测能力,还要对相关行业或可能从事的行业乃至社会的发展做出预测。进而,能够根据行业及社会的发展要求,不断调适自己,以适应社会,立于不败之地。

2)自我提高能力;可以在毕业以后,通过书籍、音像、电视、网络、讲座等多种途径,不断进行提高,使自己的各方面素质不断提升,以适应社会的不断前进发展。不仅有本行业深入钻研的能力,而且要具有跨行业、跨领域发展的潜力,具备相应的基本素质。

3)创新能力精神;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现有基础上,创造出新的适合社会发展的事业。

第9篇:法治教育培训范文

关键词:继续教育;网络分析法;培训质量;

中图分类号:G72 文献标识码:A

一、前沿

继续教育培训产生于19世纪末期,20世纪30年代,美国开始着手实施继续教育工程,通过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其能适应新技术和新产业发展的需要。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继续教育培训在发达国家受到极大关注。20世纪60年代,随着新技术革命的深入发展和终身学习教育思想的广泛传播,有些国家开始利用政府的行政手段强力推进继续教育。当前,国际继续教育培训已经发展成为包括准学历教育、大学后教育以及各类行业、专业培训的大众教育。

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前进步伐使世界各国都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市场经济中的各种技术竞争、创新竞争、产品竞争的实质就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的提升和定位是保障我国经济发展和民族发展的重中之重。继续教育作为教育的延伸必须受到重视,它面向完成了学校教育之后的社会成员,是以更新、重组或扩展知识和技能结构为目的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作为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提高国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迫切需要,是社会成员迎接知识经济,推动社会文化大发展和大繁荣的重要举措。

在我国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者、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受教育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思想素质、专业水准和创新能力。在当前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社会发展可谓日新月异,同时对人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建立终身学习体系、创建学习化社会是当前各国教育、社会发展的一大热点问题之一。原有的知识和技能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实工作的需要,继续教育培训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继续教育培训的改革和发展,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以及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就业和再就业,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需要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能力提高,培训教育在新形势下面临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培训质量问题,培训质量评价是检验继续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查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取得培训反馈信息的重要手段与方法。因此,系统研究影响培训质量的关键因素,建立科学的培训质量评价体系,是教育科学的一项重要工作。文章利用网络分析法 (Analytical Network Process,ANP)全面分析影响培训质量的各个因素,计算了每个因素自身的权重,为教育管理改革提供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新方法。

二、基于ANP法评价的一般流程

1996年,Saaty在ISAHPIV上较为系统地提出了网络分析法(Analytical Network Process,ANP) 的理论与方法。其基本思想是将系统内各元素的关系用类似网络结构表示,ANP理论的核心是充分考虑各层次之间以及同一层各元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对各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并得出最佳决策,是一种帮助组织进行决策的高效实用的计算工具。网络分析法的基本步骤可作如下描述:

第一,明确问题, 将问题分解为各组成元素, 分析判断元素层次是否内部独立或存在依存和反馈。

第二,把这些元素按属性分组, 构建ANP的典型递阶层次结构。

第三,构建ANP超矩阵,计算权重。

三、基于ANP法继续教育培训质量综合评价

(一)影响培训质量的因素

培训质量是继续教育工作全面评估的基础, 又是培训评估工作的核心。提高教学质量必须从学员、教师和学校三者角度出发,深入研究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较好地揭示其内在的联系。

首先,根据学员不同教育和专业背景,针对学员的学习动机、学习过程、学习效果进行全面的评价。包括对学员的学习质量水平做出判断,肯定成绩,找出问题,促进学员对学习过程进行积极的反思。

其次,关注学习过程是继续教育培训的重点和关键。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会采取不同的学习方式,不同的学习方式又会导致不同的学习结果,这可以使考生逐步把握正确的学习方式。让学员树立正确的学习动机,掌握适合于自己的学习策略,从而真正提高学习的质量与效果。提高培训质量,对教师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素养、教师和学员的互动状况及教师授课状况将受到更多的关注。

最后,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要对整个学校教育状况有清醒的定位和价值取向;要深入研究继续教育培训规律,深化培训改革,加强培训管理,突出培训效果的评价方式改革。

因此,继续教育培训只有从多方面出发,才能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基于以上分析,根据网络分析法列出提高继续教育培训质量的三级指标和网络结构。在表2中,将一级指标视为准则,二级指标视为元素组,三级指标视为元素,并分别编号为P、C1、C2、C3、C4、C5、e11、e12、e21、e31……考虑到各元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而其余各元素组及其包含的元素之间相对独立,故根据其内部依存的递阶层次建立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和网络结构 (如图1所示)。根据二级指标建立各自三级指标的相互权重,并判断其一致性。

(二)ANP法继续教育培训质量权重分析

运用网络分析法(ANP)和超级决策软件(Super Decisions)对成人培训质量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及其构成要素进行全面分析,构建继续教育培训综合评价指标(如表1),邀请天津老教授协会具有30年以上教育管理经验的5位教育专家对各个三级指标进行打分,并进行一致性检验;然后根据网络分析法对二级指标权重及三级指标全局权重进行分析,各级指标权重见表2,通过权重分析对继续教育管理提供指导。

(三)ANP法权重分析结果

根据ANP极限矩阵所得到的二级指标权重见表2,其权重顺序为:

第一,生源素质状况(0.2969);

第二,学员学习状况(0.2522);

第三,学校的导向作用(0.2460);

第四,教师业务状况(0.1234);

第五,师资素质状况(0.0815)。

根据三级指标全局权重比较重要的是:

第一,学员的学习动机(0.3407);

第二,教师授课方式(0.122);

第三,教师和学员的互动状况(0.1085);

第四,学员自学能力(0.0896);

第五,教育理念状况(0.089);

第六,学校教学效果考核状况(0.0819);

第七,学员业余学习时间(0.0758);

第八,教师知识更新状况(0.0449)。

从权重角度看,学员素质状况中学习动机最为重要。成人学习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自觉的活动。学习活动进行的程度与效果和成人的自主学习意识与能力有关。成人的内在学习倾向性与学习需求是影响其学习自主性的最基本要素。学员素质状况是支撑学员内在原因,尤其是学员的学习动机更为重要,只有在强烈内在动力的激励下,学习会形成一种强烈的心理需求,有助于成人独立学习,提升学习效能,促进终身学习目标实现。

从权重角度看,教师业务状况中授课方式较为重要。以成人终身学习为目标的继续教育培训,其培训方式与理念都要符合成人学习的特点。为此,教师必须改变自己只重视传授知识的传统角色,而要变成一个更善于促进成人学习的引领者,协助并促进学员发展更加完善的学习能力和特质,使学习者更加有信心和有能力,促使成人学员学习动机能够持续并伴随终身。

从权重角度看,学校的导向作用也特别重要,尤其是教育理念。成人培训的教育理念必须以终身教育为目标,它是提高成人培训质量的基础,建立符合成人学习特点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方法,使学员通过学习促使自身素质和知识结构得到提升,同时也提高学员自身的学习能力。在新的教育理念指导下,教师能发挥在培训中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开发适合学员自身特点的教学方法,最终使成人培训的质量得到提升。

四、结语

ANP法通过对成人培训质量各个因素之间关系进行对比分析,得到各个影响因素的相对权重,根据权重的大小将这一极具主观特点的问题,通过计算加权超矩阵的方法得以量化,以数字这一更为直观的形式展现在决策者的面前,客观真实地评价在成人继续教育中提高培训质量的各个因素,这对促进成人培训的发展,对提高继续教育的培训质量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丁丹,谈传生.新时期高校成人教育模式转型发展探索[J].成人教育,2013,(4).

[2]孙培东.市场化运作:成人教育转型的关键[J].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9,(2).

[3]张兴彬.我国成人教育转型期发展的思考[J].中国成人教育,2006,(8).[4]刘林峰,段淑珍.对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转型问题的探讨[J].继续教育研究,2007,(2).

[5]倪俊峰,李琦.ISAPI和Java技术实现黄页网站的电子地图系统[J].计算机应用研究,2000,(12).

[6]T.L.Saaty.Decision Making with Dependence and Feedback[M].RWS. pubilication, Pittsburgh, PA, 1996.

[7]T.L.Saaty.Inner and outer Dependence in the Analytichierarchy process: The Super matrix and Super hierarchy [A].proceeding of the 2nd ISAHP[C] , Pittsburgh, 1991.

[8]孙宏才,田平.网络层次分析法(ANP)与科学决策[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1.

[9]许树柏.层次分析原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88.

[10]孙宏才.决策科学理论与实践[M].海口:海洋出版社, 2003.

[11]邓运林.成人教学与自我导向学习[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4.

[12]黄富顺.成人心理与学习[M].台北:师大书苑出版,1989.

[13]陈晓颏.影响成人学习者自我导向学习的动机因素研究[D].广州:华南师范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