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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域使用权; 收益现值法; 估价
海洋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提高综合国力和争夺长远战略资源的重要领域。我国是海洋大国,拥有海岸线长达18 000多千米,管辖的海洋面积达354万平方千米,超过我国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同时还分布着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5 000多个。海域使用权是我国丰富而重要的经济资源,海域使用权的开发、流通与资本化对加快我国经济的发展将越来越重要。尽快建立海域使用权的评估标准、估价体系,完善海域使用权的评估理论与方法,对于我国实施海洋开发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海域使用权估价的现状
由于受到综合国力和海洋开发技术能力的影响,我国海洋开发战略近几年才被提上议事日程,我国的海洋资源价值评估研究和实践也还处于起步阶段,海域使用权的估价更存在不少问题、面临许多困难。从理论上看,关于资源评估的理论体系尚不完善,许多具体的理论和方法尚存在分歧。国内对于海洋资源的生态特征、社会特征、经济特征等缺乏系统的研究,导致对海洋资源的价值特征没有深刻的认识,也就难以确定包括海域使用权在内的海洋资源的价值属性和估价标准,直接导致了现实工作中海域使用权的估价缺乏理论基础和理论依据。同时,由于现有的理论基础对于解决海域使用权价值的量化问题显得还很肤浅,不同的海域使用权由于地理分布、自然属性、供求状况以及用途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实际工作中,在采用某一种技术路线对海域使用权估价时,相关技术参数的口径和计算方法难以统一,不同的案例也几乎没有可比性。正是由于人们对于海洋资源的经济价值缺乏正确的认识,导致我国目前仍没有建立起海洋资源价值的评估体系,海域使用权的市场化局面尚未形成,有关海洋资源产权的保护、转让、资本化方面还存在着制度方面的制约,这些问题的存在也必将导致现实经济生活中海洋生态系统的退化和海洋资源价值的损耗。
自2002年1月1日《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以来,国家海洋局组织和开展了海域估价制度研究和试点工作,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省相继涉足到了此业务领域,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诸多困难:一是缺乏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依据的具体规范。房地产评估可依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土地评估有《土地估价规程》,而目前海域使用权的评估却没有针对性的规定;二是关于海域使用权估价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尚不成熟、不完善;三是缺乏具备专业资质的估价机构,目前我国并没有设立专门从事海域使用权估价的专业组织或机构,实际工作中海域使用权的估价,大多借助土地、房地产方面的估价理论和方法,这种做法与海域使用权估价是否完全吻合,值得忧虑;四是用海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资料数据索取困难,在我国,用海行业仍是一个新兴行业,与用海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会计数据和行业资料比较少,现实工作中难以对这些资料进行分类搜集与索取。
二、海域使用权的经济特性
海域使用权是单位或个人以法定方式取得的对国家所有的特定海域的排他性支配权利。这种排他性的支配权包括对特定海域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和一定方式下的处分权利。它是一种自然资源使用权,是从海域所有权上派生出来的一种财产权利,使用权人可以运用这种权利对特定海域的使用价值进行开发、利用和收益。海域使用权与场地使用权具有较多的可比性,应划归无形资产类,具有无形资产的一般经济特性:
(1)无形资产权属的可分性与共享性,同一无形资产只要经过合法的程序可以同时为不同的权利主体共同享用,在其所有者继续使用该无形资产的前提下,仍可进一步分割或转让。
(2)对有形资产的依附性。许多无形资产价值作用的发挥需要借助于有形资产(比如专门的设备、专门的企业等),而且,无形资产价值作用的发挥程度与其所依附的有形资产的质量、规模有密切的联系。
(3)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与其获利能力的弱对应性。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与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并不一定是正比关系。对于相同取得成本的海域使用权来说,由于海域使用权的功能和效用不同,直接导致了海域使用权的获利能力不同。
(4)无形资产价值的市场透明度低。一些知识型、技术型的无形资产往往具有很强的保密性和垄断性,市场交易资料并不多见。现实工作中,我国海域使用权的评估和交易案例也非常少见,相关资料难以查考。
同时,海域使用权还有其自身独有的经济特性:
(1)资源的多样性。特定海域范围内往往蕴藏着多种不同性质的资源,有的可能是矿藏资源,有的可能是海洋生物资源、自然景观资源等。因而特定海域使用权范围内,可能存在着能为人类带来不同效用的多种经济资源。而对于拥有海域使用权的主体来说,其只能按照协定或法定的效用来开发这些经济资源。
(2)海洋环境保护的复杂性。虽然我国海洋资源开发战略起步较晚,但必将借鉴和学习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坚持走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的科学之路。因而,在开发海洋资源或者利用海域使用权获得经济利益时,必须要注重对海洋环境的保护。
(3)海洋资源的政治敏感性较高。由于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高度重视对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对于海洋资源的争夺和海域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如我国的东海海域、南海海域等)可能长期存在,这就造成了海洋资源以及海域使用权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开发和利用这些海洋资源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开发和利用这些海洋资源也需要更高的经济回报。
正是海域使用权的以上这些特点,决定了海域使用权的有用性和稀缺性,也为采取效用价值论对海域使用权进行估价,找到了理论上的依据。
三、收益现值法在海域使用权评估中的应用
收益现值法是资产评估的三大基本方法之一。随着收益现值法评估理论在国内的日臻完善和相关信息资料的日趋丰富,收益现值法在业界正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企业整体价值、大型生产装置等、无形资产等资产的价值评估中。收益现值法是效用价值论的具体方法之一,其基本原理是:对投资人利用海域使用权在未来一定期间获得的各年净收益进行预测,然后计算海域使用权应分成的各年净收益在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之和,该现值之和即为对海域使用权的估价。该方法也可用公式进行表达:
式中:P为各年收益的现值之和;
Ri为第i年的净收益;
K为利润分成率;
r为折现率;
n为年限。
很显然,采用这种方法对海域使用权进行评估时,首先必须确定四个因素(即Ri、K、r、n)的数值。
在预测各年的净收益Ri时,往往可以根据特定主体的会计数据进行计算分析,也可以根据相关行业的会计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如果没有相关、可靠的会计数据,也可以考虑采用投入产出法进行推算,这些方法也是估价师实际工作中经常使用的。当然,采用一定方法预测的各年净收益,可能是一个不变的定量(即年金),也可能是以一定的规律在变化的(如等比数列、等差数列),甚至各年的收益变化没有任何规律,这必将影响P值计算的复杂性,但并不能从理论上否定收益现值法的合理性。另外,实际工作中利用这种方法进行估价时还应注意:一是预测各年净收益时,应是针对单位面积海域使用权进行预测,从而估计单位面积海域使用权的价值,然后计算特定面积海域使用权的总值;二是预测各年净收益时,应充分考虑投资人的投资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尽管是同一海域,这些因素不同,收益能力也会有明显差异;三是应注意不同海域在自然条件如位置、形状、海水深度、水温等方面存在的差异,这些因素往往会对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有直接的影响。
在确定利润分成率K时,可以将海域使用权的取得成本占投入资产总成本的比重作为利润分成率K,即利用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折现率r应该是投资者所期望的最低收益率,其应包括无风险收益率和风险收益率两大部分构成。实际工作中,无风险收益率可依国库券利率而定,注意结合被评估海域使用权的法定使用年限或剩余使用年限而定,遵循利率与期限相匹配的原则,即海域使用权的法定使用年限或剩余使用年限相当长的应尽可能选择长期国债利率,而对于海域使用权的法定使用年限或剩余使用年限较短的,则应选择短期国债利率;风险收益率应根据从事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类似产业或行业的经济数据进行测算。将某一行业(如海水养殖)的平均收益率超过社会平均收益率的部分作为该行业的风险收益率。
在确定使用年限n时,应根据海域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或法定使用年限进行确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域使用权的用途不同,海域使用权最高使用期限的规定也不同,具体情况是:(1)养殖用海15年;(2)拆船用海20年;(3)旅游、娱乐用海25年;(4)盐业、矿业用海30年;(5)公益事业用海40年;(6)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50年。
显然,在确定四个因素(即Ri、K、r、n)的数值时,Ri的确定是重点也是难点,Ri的数值也将直接影响估价的结果。实际工作中,需要专业的估价人员充分依赖职业经验进行合理的判断,以提高有关数据的准确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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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2006年前后中国海洋统计年鉴公布的指标范围和内涵不同,所以数据分析从2006年开始。浙江省海洋生产总值从2006年的1856.5亿元增长到2010年3883.5亿元,经济总量的逐年增长反映了浙江省海洋经济的不断扩大;GOP占全国GOP比例从2006年的8.73%,增长到2010年的9.81%,表明浙江省海洋经济在全国海洋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且作用越来越显著;从GOP占全省GDP的比重中可以看出,由2006年的11.8%上升到2010年的14%,对全省的生产总值贡献越来越突出;在GOP三产比例中,从2006年的7.4∶39.7∶52.9到2010年7.4∶45.4∶47.2,一产保持稳定不变,二产逐步壮大,三产略微下降,但仍高于二产,海洋产业结构向高级化方向发展。2004年是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历程上的一个突破点。2003年8月第三次浙江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目标。浙江依托海洋经济强省、八八战略、港航强省等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推进陆海联动、港口开发开放、产业结构调整、海洋资源综合开发、海洋综合管理和区域海洋创新,浙江海洋经济在发展方式、规模、质量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4]。
研究方法
因子分析是多元统计分析中处理降维的一种统计方法,它是将错综复杂的变量或样品综合为数量较少的几个因子,再现原始变量和因子之间的相互关系,这几个因子能有效地代表数据的基本结构,并反映所需信息的主要特征[5]。本研究运用SPSS软件对选取的经济指标进行因子分析。具体步骤是:选取所需变量,计算变量的相关系数矩阵,提取因子,进行旋转,得出因子得分,计算各地区综合得分并排序,最后利用因子分析结果分析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对建设浙江省海洋经济强省提出相关建议。结合前人研究成果,选取海洋经济发展21项指标,构成评价指标体系,分别是:X1—海洋生产总值(亿元),X2—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GDP比重(%),X3—人均海洋生产总值(元/人),X4—海洋第一产业比重(%),X5—海洋第二产业比重(%),X6—海洋第三产业比重(%),X7—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全国GDP比重(%),X8—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X9—沿海地区财政收支比(%),X10—沿海地区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元),X11—海洋就业人员占地区就业人员比重(%),X12—海洋就业人员占全国海洋就业人员比重(%),X13—沿海地区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万)t,X14—沿海地区城市工业废水达标率(%),X15—沿海地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万)t,X16—沿海地区治理废水竣工项目数(个),X17—沿海地区治理固体废弃物竣工项目数(个),X18—确权海域面积(hm2),X19—海域使用金(万元),X20—沿海地区海洋站(个),X21—海洋执法检查次数(次)。
结果分析
第一主成分特征值6.549,方差百分比31.184%;第二个特征值5.703,方差百分比为27.157%;第三个特征值3.129,方差百分比14.902%;第四个特征值2.606,方差百分比12.412%;第五个特征值1.179,方差百分比5.616%。5个特征值都大于1,方差累积百分比为91.270%,已经对大多数数据给出了充分的概括,所以提取前3个主成分,如表2所示。第一主成分与8个变量有较大相关,第二主成分与7个变量有较大相关,第三主成分与3个变量有较大相关,第四主成分与2个变量有较大相关,第五主成分与1个变量有较大相关,如表3所示,每个因子与原始变量相关系数没有明显差别,需要进行旋转。
使用主成分法提取因子,使用Quartimax法旋转,经5次迭代收敛。主成分1与海洋就业人员占全国海洋就业人员比重(%)关系达到0.924,因子关系较大,海洋生产总值(亿元)、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全国GDP比重(%)、沿海地区治理固体废弃物竣工项目数(个)关系度大于0.85,反映了海洋经济对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表现为沿海地区带来的经济效益,命名为海洋经济效益因子。主成分2与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GDP比重(%)和海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都达到0.97,海洋就业人员占地区就业人员比重(%)达到0.961,与人均海洋生产总值(元/人)、沿海地区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万)t关系度密切,反映了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影响,命名为海洋经济规模因子。主成分3与海洋第一产业比重(%)关系度达到0.895,沿海地区财政收支比(%)和沿海地区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元)关系度在0.85左右,海洋第二产业比重(%)关系度较大,反映海洋经济的产业结构状况,命名为海洋产业结构因子。主成分4与海域使用金(万元)关系密切达到0.861,与海洋执法检查次数(次)达到0.621,与海洋第三产业比重(%)、确权海域面积(hm2)、沿海地区海洋站(个)关系度较大,命名为海洋管理能力因子。主成分5与沿海地区城市工业废水达标率(%)关系达到0.888,沿海地区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万)t、沿海地区治理废水竣工项目数(个)、沿海地区治理固体废弃物竣工项目数(个)关系密切,命名为海洋生态保护因子。根据各个沿海地区因子得分和公因子权重加权求和,得到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强省(市、区)发展强弱得分,综合得分值按降序排列。
浙江省总得分排名第六。可见,浙江省海洋经济总体水平在全国沿海地区中属于中间水平,并不具有较强的海洋经济发展状况。从海洋经济效益排名来看,浙江省位于第四位,比总排名提前两位,说明海洋经济给浙江省带来经济效益乐观,海洋经济已成为浙江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推动全省特别是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6];从海洋经济规模排名看,浙江省的海洋经济规模处于第八位,说明浙江省海洋经济的规模还达不到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所需规模,也还不适应浙江海洋经济的未来发展;在产业结构排名中,浙江省位于第三位,表明浙江省的海洋产业结构较为科学合理,产业结构向高级化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海洋管理能力排名浙江省位于第九位,说明浙江省海洋经济管理还存在疏漏,不够系统完善;在生态保护排名上仍是第九位,趋于劣势,表现出沿海的废水污染、垃圾倾倒缺乏治理措施或管理保护力度欠佳,海洋生物生存环境受到威胁,富营养化趋势仍未缓解,海洋赤潮频发[7]。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建议
浙江省海洋经济持续较快的增长态势,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但从总体上来看,浙江省海洋经济总量较小,比重较低,海洋资源优势还没有很好地转化为海洋产业优势,海洋经济的产业链较短,深加工产品不够,产品附加值不高。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给沿海地区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但由于一定程度的无序开发和局部过度利用,也出现了严重的海洋环境问题。陆域污染物入海总量控制难度大,沿海开发活动增多和涉海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日益增大。海洋科技人才缺乏,创新能力不足是造成浙江省在海洋管理与海洋经济发展方面不适应的主要原因之一。当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根据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建议:
统筹陆海区域协调,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陆海统筹是在陆地与海洋两个不同的地理单元之间建立一种协调的关系和发展模式,要求更注重区域比较优势和资源特色,围绕沿海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建立统一、协调的规划体系和政策体系。统筹海洋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临港产业和园区建设布局、近海开发与远海空间拓展、海洋资源的时序利用以及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充分开发和利用“渔、港、景、油、涂”等优势资源,促进海洋产业协调发展,提升浙江省海洋经济的整体竞争力。优先发展新型环保海洋产业、积极发展生态精品渔业、加快发展滨海旅游休闲业;培育壮大海洋工程装备业、海水利用业、海洋生物医药业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完善创新和人才培养机制,实施“科技兴海”战略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使海洋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首先,构建海洋科技创新研发体系,加强产学研合作。其次,构建海洋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推进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第三,构建海洋科技创新人才体系,提供智力支撑。引导涉海高校整合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水平。
1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
当前,就国内外学者对海洋经济的研究来看,国外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海洋产业投资的模式研究上,自90年代以来国外研究海洋和海岸利用的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海洋产业投资的模式,其中代表性的有SorensenandMaCreary(1990)、Vallenga(1991)、Pi-do(1992)以及Chua(1993)。AdablatroVal-lenga提出了关于海洋资源利用和海洋综合管理的一系列可持续发展模型。波兰著名海洋生态学专家斯蒂芬•伊格纳尔提出了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六项对策。国内学者则较深入地研究了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理论、方法及应用问题。①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张德贤等人(2000)修正了Vallenga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模型,提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从是社会发展、海洋经济、海洋资源、海洋环境和海洋可持续能力五个维度对海洋的可持续进行界定[1];金建君等(2001)根据辽宁海岸带的特点,建立一个分三层的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2];韩增林等(2003)提出了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指标体系采用多层树状的层次结构设置[3];②评价方法与应用:现有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熵值法、因子分析法、灰色关联分析法、系统动力学法等。如李夫星(2013)采用了德尔菲法对环渤海沿海地区津冀鲁辽四省市的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分别进行了定量评价[4];刘明等(2008)采用层次分析法对11个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评价[5];方景清(2009)等综合运用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对天津滨海新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潜力进行了集成测算[6];黄萍等(2008)采用熵值法对江苏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定量评价[7];冯晓波等(2006)、邵桂兰等(2011)、何显锦等(2013)分别采用了主成分分析法[8~10],对11个沿海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的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评价;白福臣(2009)、方欣等(2012)分别运用了灰色关联分析法,对11个沿海地区、浙江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评价[11,12];狄乾斌等(2012)基于社会子系统、海洋经济子系统、海洋资源与环境子系统3个模块,建立了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动力学模型[13]。以上研究侧重于全国、区域及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分析,尚缺乏对环渤海地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较为系统的评价研究。就研究方法而言,因子分析法较难获取指标样本容量和指标量化数据;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在确定权重时,有较大主观性,评价结果缺乏客观性;熵值法对数据的依赖性较强,且对数据序列变化的敏感度较高,可能会导致权重计算结果违背实际判断。鉴于以上研究现状,本文将运用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熵值法,通过集成综合确定指标权重,全面、系统地评价环渤海地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渤海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2.1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涵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新的发展观,是以人类社会与自然和谐及发展为目标,以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为途径,逐步实现一条人口、环境、资源与发展相协调的道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海洋领域的具体体现,它是这样一种发展模式,即:为了满足当代及后代人对海洋产品的需求,人类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物质装备手段,选择适当的海洋开发方式和资源利用模式,在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正确保护下,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过程。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在某时间段内,其中的任意前一时间点上的海洋经济发展水平都落后于后一发展水平。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来看,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涉及海洋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等诸多因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须主观条件、内在动力,即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应包含以上主观因素。因此,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可以定义为:在一定技术条件下,海洋系统内部各要素通过自身的发展和相互间的互动反馈,获得的支撑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整体能力。
2.2渤海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指标体系构建通过对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内涵的分析,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涉及多个海洋系统,具体包括海洋资源供给、海洋经济、海洋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海洋科技等子系统,在对其能力评价指标选取时应综合考虑这些子系统因素。本文根据指标体系构建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原则,参考《2014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3年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以及国内外相关文献[14~21],并根据环渤海地区三省一市海洋发展的实际情况,构建了渤海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具体包括经济发展(A1)、社会民生(A2)、资源支撑(A3)、环境状况(A4)、科技创新(A5)5个子系统,以及14个准则层和35个指标层(见表1)。
2.2.1经济发展系统指环渤海地区利用海洋资源、人力、技术以及资本等经济发展要素,通过合理的海洋经济结构和产业配置,转化为产品和服务的总体能力。本研究从经济增长、结构优化、发展质量、产业发展四大方面来刻画海洋经济发展,经济增长方面选取了海洋生产总值、海洋生产总值占GDP比重、海洋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三个指标,结构优化方面选取了三产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两个指标,发展质量方面选取了海洋劳动生产率、海洋经济密度两个指标,产业发展方面选取了主要海洋产业的实物量指标,包括海水产品产量、港口货物吞吐量、滨海国内旅游人数。海洋经济规模的扩大、结构的优化、发展质量的提高、海洋产业的发展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大的推动力。
2.2.2社会民生系统反映海洋对于环渤海地区社会民生改善的贡献程度,本研究从就业拉动、收入分配、生活质量三方面刻画。就业拉动方面选取了环渤海地区涉海就业人员,收入分配方面选取了城乡居民收入占GDP比重、城乡收入比,生活质量方面选取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渔民人均纯收入、恩格尔系数。随着沿海地区对海洋的开发利用程度的增强,就业拉动力得到增强、收入分配得到优化、生活质量得到提高,海洋在改善沿海地区人民生活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的贡献作用越来越显著,从而保证了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2.3资源支撑系统指环渤海地区海洋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其对沿海区域海洋经济的发展起基础性支撑作用。本研究从空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三方面刻画。空间资源方面选取了人均湿地面积、海水养殖面积、盐田总面积,生物资源方面选取了海水养殖及捕捞量、海洋生物医药业增加值,矿产资源方面选取了海洋油气产量、海滨砂矿开采量。空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的持续开发利用为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源支撑作用。
2.2.4环境状况系统指环渤海地区海洋环境压力,以及各级政府及社会有关各界拥有的治理海洋环境污染从而使海洋环境恢复到一定目标的能力。本研究从环境压力、环境治理两方面刻画。环境压力方面选取了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风暴潮直接经济损失、工业废水直接人海排放量,环境治理方面选取了沿海城市污水处理率、海洋自然保护区面积、污染治理当年竣工项目数。环境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2.2.5科技创新系统指环渤海地区利用科学技术水平提高海洋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海洋环境保护能力等,以此服务于海洋经济更高效的发展。海洋科技发展水平直接体现环渤海地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潜力。本研究从科技投入、科技产出两方面刻画。科技投入方面选取了海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万名涉海就业人员中海洋科技人员数、海洋科研机构数量,科技产出方面选取了海洋专利授权数、海洋科研机构课题投入成果应用与科技服务合计占科研课题总数比重。海洋科技始终影响着海洋经济发展的各个历史进程,并渗透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系统中的各个要素,从而对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3研究方法
环渤海地区海洋经济可持续综合发展指数(CISD,ComprehensiveIndexofSustainableDevelopmen)t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系统总体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本文通过构建此指数来定量评价环渤海地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各指标的特征,运用递阶多层次综合评价法进行计算。
4渤海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的实证分析
4.1指标赋值及无量纲化考虑到数据的可获性及权威性,本文选取2007—2012年环渤海地区三省一市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层数据构建其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数,数据主要来源于各类统计年鉴与统计公报,如《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海洋统计年鉴》《各省、区、市统计年鉴》《中国渔业统计年鉴》《中国海域使用管理公报》《中国海洋灾害公报》《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等。
4.2指标权重确定考虑到渤海海洋经济系统的多目标性、复杂性等特点,以及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应具有的通用性和稳定性,为建立一个较为稳定的指标权重体系,本文选取专家咨询法(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AHP法)、熵值法分别确定指标权重[23~27],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综合确定权重,然后运用简均法进行综合集成,权重结果见表3。由表3结果知,经济发展、社会民生、资源支撑、环境状态、科技创新5个子系统对于目标层的权重依次为26.1%、13.3%、27.4%、15.1%、18.1%。
4.3测算结果及分析根据公式(1),以及上文确定的指标标准化值及权重,计算得到2007—2012年渤海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综合指数和各子系统指数值(见表4),参照表1中的可持续发展状态等级标准,得到渤海海洋经济整体及各子系统可持续发展等级(见表5)。下文从渤海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整体水平、各子系统可持续发展水平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4.3.1渤海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由测算结果知,2007—2012年,渤海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水平呈上升趋势(见图1),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潜力较大。其中,2007—2009年渤海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系统总体效果为不可持续,2010年为弱可持续,2011年为中度可持续,2012年为强可持续。值得注意的是,2008—2009年渤海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数增速度较缓慢,主要是因为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海洋经济发展趋缓。随着2009年“蓝色经济”概念的提出和四万亿投资计划的刺激,2010年渤海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数增速快速回升,2011年之后在世界经济形势衰退和国民经济增速趋缓的影响下,指数增速持续回落。
4.3.2渤海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各子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2007—2012年渤海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子系统包括经济发展子、社会民生、资源支撑、环境状况、科技创新5个子系统,根据5个子系统的指数值变化趋势(见图1),可知:(1)经济发展子系统可持续发展水平呈快速上升趋势,经济发展子指数值从0.13持续平稳上升至1.35,相应的可持续发展等级由2007年的不可持续发展状态过渡到2008年的弱可持续,再由2009年的弱可持续过渡到2010年的中度可持续,2011—2012年指数值均超过了强可持续发展等级0.75的临界值。2007—2012年环渤海地区海洋经济逐步向结构优化、质量效益型提高阶段发展,从经济规模看,环渤海地区海洋生产总值由2007年的8787.8亿元上升至2012年的17925.1亿元,且占环渤海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也不断上升,由34.3%增长到35.8%;从产业结构来看,环渤海地区海洋服务业呈现较快发展,海洋新兴产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从发展质量来看,环渤海地区海洋劳动生产率实现稳定增长;从海洋产业发展看,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快速发展。(2)科技创新子系统可持续发展水平整体上呈较快上升趋势(2008年除外),科技创新子指数值先降后升,2008年为波谷点,相应的可持续发展等级由2007—2008年的不可持续发展状态过渡到2009年的弱可持续发展状态,再过渡到2010年的中度可持续,2011—2012年指数值均超过了强可持续发展等级0.75的临界值。海洋科技创新是转变海洋资源开发方式,促进海洋经济转型升级核心要素和重要支撑力量。2007—2012年环渤海地区海洋科研投入与产出均呈增长态势,且科技产出对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贡献大于海洋科技投入,且海洋专利授权数、海洋科研机构课题数呈现快速增长态势。(3)环境状态子系统可持续发展水平呈稳步上升趋势,环境状态子指数值从0.08持续平稳上升至0.53,相应的可持续发展等级由也由2007—2009年的不可持续发展状态过渡到2010—2011年的弱可持续发展状态,进而再过渡到2012年的中度可持续状态。2012年,渤海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已降低至约47%,第四类和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与2006年同期相比增加了近3倍,达到1.8万平方千米,约占渤海总面积的23%。尽管面临着海水环境质量恶化、风暴潮经济损失等严峻的环境压力,环渤海地区也在加快对海洋环境的治理与保护,沿海城市污水处理率、海洋自然保护区面积在逐年提高,其中,2007—2012年海洋自然保护区面积年均增速达24%。(4)资源支撑子系统可持续发展水平呈缓慢上升趋势,资源支撑子指数值从0.04持续上升至0.48,相应的可持续发展等级也由不可持续发展状态过渡到弱可持续发展状态。由表3中的结果知,渤海海洋资源对其海洋经济可持续能力的贡献最大,所有子系统中,资源支撑权重最大,为27.4%,虽然资源在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但其可持续发展水平却不及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环境状况。其中,传统的空间资源、渔业资源和矿产资源等的开发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海洋生物资源、油气资源的开发处于快速增长。渤海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偏弱,反映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在加大,对海洋经济的承载力在减弱,这与环渤海地区工业化发展模式、海洋资源无序掠夺性的开发是分不开的。(5)社会民生子系统可持续发展水平呈缓慢上升趋势,社会民生子指数值从0.06持续上升至0.32,相应的可持续发展等级也由不可持续发展状态过渡到弱可持续发展状态。反映了海洋对沿海地区就业拉动、收入分配、生活质量等社会民生改善方面的贡献突出。其中,环渤海地区涉海就业人员数量逐年递增,2012年涉海就业人员数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1.5%;环渤海地区渔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达到1.3万元,年均增速为8.1%。
5结论与建议
本文从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环境状态、资源支撑、社会民生五大方面建立了环渤海地区三省一市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指标体系,并运用CISD线性组合模型构建了可持续综合发展指数,对环渤海地区三省一市的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及各子系统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了定量评价。测算结果显示,2007—2012年环渤海地区三省一市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呈上升趋势;经济发展子系统可持续发展水平由不可持续快速上升至强可持续;科技创新子系统可持续发展水平由不可持续快速波折上升至强可持续;环境状态子系统可持续发展水平由不可持续稳步上升至中度可持续;资源支撑子系统可持续发展水平由不可持续缓慢上升至弱可持续;社会民生子系统可持续发展水平由不可持续缓慢上升至弱可持续。综上所述,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子系统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而环境、资源子系统可持续发展偏弱。为促进环渤海地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应统筹兼顾经济、社会民生、资源、环境、科技各子系统的可持续性协调发展,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提升路径和政策支持的切入点:
5.1强化海洋科技创新强化海洋科技发展是提升渤海海洋经济科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现代海洋经济的发展是以海洋科学知识的创新和海洋高新技术的发展为依托,海洋环境的复杂性、多变性和高风险性,决定了海洋开发和海洋经济的发展必须紧紧依靠高新技术的发展。当前渤海海洋经济已经进入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历史阶段,构建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其海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环渤海地区应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海洋产业,形成新兴海洋产业,提高海洋技术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整合科技资源,形成多元化的渤海海洋创新投入体系;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和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和产品,加快实现海洋技术跨越,全面提升环渤海地区的海洋科技综合实力和区域创新能力;集聚创新要素,加强海洋科技园区建设;健全高等院校的海洋专业,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海洋科技创新人才。
5.2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健全海洋环境监测预报系统当前,由于近年来盲目开发和环境污染,渤海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环境负荷已处于过载状态,海洋生态环境已成为制约渤海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将渤海海洋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由损害为主向恢复保护为主转变,提高海洋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对其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环渤海地区应建立污染防治与管理的法规体系,对渤海的综合管理、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资源有偿使用等做出明确规定,使渤海的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加强海洋环境统一监督管理,使各沿海省市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网成为环渤海环境监测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陆域环境监测网共同组成从流域到海洋的有效的环境监测体系;完善海洋环境监测预报系统,对海洋灾害实时评估监测与灾后快速反应,有效地减轻和控制海洋灾害。
5.3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当前,环渤海地区三省一市海洋经济发展仍然没有摆脱以资源环境破坏为代价获取经济增长的传统工业化发展模式,部分资源过度开发,资源已经成为制约其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将渤海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模式从外延式开发为主向内涵式开发与恢复为主转变,对其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尤为重要。应制定统一协调的海洋开发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法规;实行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针,综合有效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提高海洋资源开发的科技含量,不断发现新资源,利用新技术,形成和发展海洋新产业;海洋资源开发应与海洋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建设良性循环的资源经济和海洋生态环境系统。
大连作为沿海城市,三面环海,拥有长达约2211公里的海岸线和170个大小岛屿,具有我国内陆城市无法比拟的海洋资源优势。南部地区的棒棰岛、老虎滩、付家庄、黑石礁一线海岸,经地壳变迁和海水冲刷,形成了绚丽多姿的海蚀地貌,人文海洋旅游资源丰富。大连市在其海洋资源的开发过程中,以阳光、沙滩、海水为依托,形成了独特的海滨景观,开展了多项的海上游玩项目。已开发的海水浴场有60多处,海水浴场海岸线约为111.7公里,占辽宁省70%左右。大连先后被评为浪漫之都、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满足了游客的精神需求和物质需求。来大连的游客大多数都是为“海”而来,围绕“海”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旅游活动。因此海洋旅游在大连占据了绝对的市场,海洋旅游已成为大连旅游经济的支柱性产业。近年来大连游客数量不断增长,三星、四星、五星级酒店也由5年前的30家发展到现在的100多家。但是,随着海洋旅游的兴盛,大连的海洋旅游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海水污染,鱼类稀少,环境破坏等。为了使大连海洋旅游可持续健康发展,大连市要对独特的海洋旅游资源的进行研究,要兼顾经济和环境因素,塑造大连优美的海洋旅游文化。
二、大连发展海洋旅游的优势
(一)独特的海洋资源
大连是全国著名的滨海城市,有发展海洋旅游业的资源优势。大连三面环海,一面环山,具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海滨风光是大连旅游资源的主体,海滩、沙景、山、岛、礁、路等精巧组合,浑然一体,形成了绚丽多姿的滨海旅游奇景,如温柔四射的滨海路、美丽迷人的星海广场、多姿多彩的海之韵广场等。大连的滨海景区多达100余处,景观奇特、精品荟萃。大连地处北温带,冬季气候较为寒冷,因此海洋生物的生长周期较长,味道鲜美,大连的海产品不仅在国内具有较高的美誉,在国际市场中也具有很大的认可度。凭借丰富、独特的海洋资源优势,大连的海洋旅游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二)优越的自然条件和区位环境
大连地处欧亚大陆东岸和辽东半岛的最南端,东临黄海,西临渤海,南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北依辽阔的东北平原,与日本、韩国、朝鲜和俄罗斯相邻,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大连属于暖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年平均气温在10摄氏度左右。大连的城市环境和生活环境也十分优越,是中国最适宜居住的城市之一。大连优越的地理位置、温暖湿润的自然环境和舒适怡人的气候,使得许多珍稀动植物都在大连这块宝地上安家繁衍,因此大连的海洋旅游资源相当丰富。
(三)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
大连市的交通运输设施完善,各种交通工具齐全,已经形成了海陆空相互协调的运输体系,是连接东北、华北和华东等地区的交通枢纽。大连的环境设施完备,环境优美、是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并且大连是中国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城市,用于发展服务外包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完备。此外大连在旅游景点建设上,采取多种形式,增加各个景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大连市的交通、邮电通讯、水、电、气、路等城市基础公共设施完善,保证了大连市人民群众和游客的需要。优美的城市环境、完善的旅游基础设施,使大连成为名副其实的旅游胜地。
(四)较高城市美誉度,客源市场广阔
近年来,大连市的旅游业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大连的旅游品牌脱颖而出。大连在注重城市品牌建设的同时也积极提升城市的旅游形象,在充分考虑历史文脉和地方文化特色的基础上成功塑造了“浪漫之都”旅游形象。大连市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宣传大连的旅游业,例如,大连国际服装节、大连的槐花节、大连国际啤酒节、樱花节、大连国际沙滩文化节、大连国际海鲜节、北海渔民节等。大连每年都吸引着大量的国内外游客前来旅游一睹大连的风采。大连因此享有极高的城市美誉度,在国际上也是小有名气的旅游热点城市。
三、大连发展海洋旅游存在的问题
(一)海洋旅游资源不合理开发,海洋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近几年来国家大力鼓励发展海洋旅游,使得大连不断开发更多的海洋旅游资源。盲目的开发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过度的索取严重破坏了海洋资源的平衡。一些自私破坏的行为在大连屡见不鲜,不仅打破了海洋资源生态系统的平衡,还在一些海域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污染,比如渤海主要经济鱼类由于过度捕捞已濒临绝迹。近几年大连海滨周围重工业及排放的气体和和液体都对海洋水资源造成了恶劣的污染。在旅游旺季的时候,大连的许多海洋旅游景点为了吸引游客,不顾景区的承载能力,使得带来的环境污染远远大于收益。旅游人数的增多也产成了大量的生活垃圾,给景区的环保带来了问题。大连丰富的沿海湿地面积,在最近几年间急剧减少,大连独具的珍稀资源受到严重破坏和流失。
(二)旅游产品趋于大众化,没有特色
近年来随着诸多沿海城市的不断发展,大连海洋旅游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大连海洋旅游产品在内容和形式上缺乏鲜明的特色,与其他同类旅游产品的差异性在逐渐缩小。目前大连已开发的海洋旅游产品中,“海上看大连”专项旅游是大连最为知名的旅游品牌,它主要包括“看海景、购海产、品海味、游海水、娱海乐、行海路” ,但这样的旅游产品还略显粗糙,其开发更多是停留在形式上和表面上,仅能满足大众观光旅游的需要,却无法为旅游者提供个性化和充满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与其他同类旅游产品的差异性在逐渐缩小,这不符合未来旅游发展趋势的要求。
(三)海洋文化内涵不够丰富,缺乏深度挖掘
依山傍海的地理条件赋予了大连天然的海滨特征和浓厚的海洋文化。从目前开发的程度来看,大连有鲜明的海滨特征,但并没有将海洋文化充分渗透到各处海滨景观中。与海相关的景点比比皆是,但规模不大,海洋文化内涵也不够深厚。人们可以欣赏到海的浩瀚、浪的磅礴、滩的宽广,山与海交趣生辉的神韵。然而获得的只是短暂的视觉冲击感,对海洋文化知识的获取和思考等教育功能比较薄弱。大连的地区文化开放性与接纳度十分显著,同时大连有着丰富的海洋文化资源与海洋文化底蕴可是大连的地区文化缺乏本土精神与创新意识。
(四)旅游淡旺季市场差别明显
大连海洋旅游存在着淡旺季问题。旺季主要集中在5到10月,此时海洋气候凉爽,景色宜人。淡季主要由于气候寒冷、冬季旅游项目、旅游活动缺乏等原因,游客数量与旺季出现较大的反差。由于特殊的地理区位,大连尽管与东北其他城市相比,大连的海洋性气候更为明显,天气温和,但海风强劲,冬季较为漫长,因此大连海洋旅游的淡季比较为单调,发展较为迟缓。
五、对策
(一)生态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
大连发展海洋旅游的同事要重视可持续发展,提高海洋文化资源的有效配置,努力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达到和谐统一。与此同时,利用宣传教育与媒体效应来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倡导合理开发海洋文化资源,从而推动海洋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大连市要想使海洋旅游能达到可持续的发展,就要开展自然旅游、绿色旅游和生态旅游。不能为了暂时的利益就破坏海洋及周边的生态环境。开展对生态系统的监控,加强中带渔场的保护,制定严格的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控制景区内的游客数量,采取多种手段和必要的修复措施,逐步恢复已受损或者遭严重破坏的渤海海域以及大连湾等南海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
(二)开发特色海洋旅游产品
必须加大特色产品的开发力度,以新、奇、特来吸引游客,满足现代旅游者追求新鲜和刺激的需求。应充分挖掘大连海洋的文化内涵,设计开发具有特色化,富有文化意蕴的海洋旅游产品,推出能体现大连特色的一系列精品海洋旅游项目,不仅要能够满足内陆游客对海洋旅游产品的观光需要,还要能够在与国内其他滨海城市旅游产品的对比中显现出大连的特色和优势,提高旅游产品的层次,吸引更多的旅游者。创造可供游客亲身参与的场所和道具,使游客可以亲身感受大连渔民曾经有过的生活和场景。凭借丰富的海洋旅游资源,大连可以开发观赏捕鱼、驾驶渔船、休闲垂钓、品尝海鲜、参加捕鱼活动、学习养殖技术等丰富多彩而又颇具特色的海洋渔业旅游产品。
(三)丰富旅游产品文化内涵与科技含量,加快产品创新步伐
大力发展海洋高科技产业,打造强势海洋产业。随着大连海洋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可开展海洋高科技产业专线旅游,相信这必将成为大连海洋旅游的又一亮点。大连海洋旅游必须进一步丰富海洋文化内涵,提高文化品味,使人们在参与的过程中深刻体验海洋文化,增加海洋服务设施、游乐设施的科技含量,给游客以全新的体验。可考虑在极地海洋动物馆或圣亚海洋世界增设海洋科技馆、海洋历史馆、船只模型展示厅向游客提供丰富多彩的海洋科普知识。设置更多游客可参与互动环节,并以特色海洋旅游纪念品为奖品。深入挖掘特色,创新海洋理念,创造鲜活的海洋文化氛围。在海洋旅游开发中,除了注重传统的海滨观光,还应结合海洋渔业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资源,不断开发新产品,以丰富海洋旅游产品的层次和内容。
(广东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湛江524088)
DOI:10.3969/j.issn.1004-6755.2015.03.020
摘要:协调海洋开发与保护,维持海洋生态平衡,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用生态系统方法对海洋活动进行综合管理。本文从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入手,运用生态系统方法构建了生态补偿机制的运行框架,并审视了我国在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措施,为解决海洋生态补偿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导。
关键词 :海洋生态;生态补偿;生态系统
生态补偿是经济发展中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经济手段和制度安排。关于海洋生态补偿的研究,国内外众多学者从生态行政学、外部性理论、海域承载力等角度探讨了海洋生态补偿的必要性;从海洋生态补偿原则、主客体、方式、标准、法律、资金来源等层面探讨了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从海洋生态补偿的实例研究方面,探究了海洋渔业资源、局部海域、海洋自然保护区、填海造陆项目等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和模式。[1]总体而言,我国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尚不健全。原因在于基于海洋生态资源的流动性、连通性、整体性等特点,导致海洋生态价值和补偿标准难以评估和确定;根本原因在于,由于海洋生态资源的外部性特征,人们对海洋生态价值认识不够,加上地方政府的短期利益行为,成为制约我国海洋生态补偿机制难以运行的瓶颈因素。
1概念
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人类与海洋等自然环境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的各方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2]
作为生态补偿的一个具体类别,海洋生态补偿的目的是实现人海和谐、促进经济与海洋的可持续发展;是人们在海洋开发、利用、保护、改善过程中为了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对海洋生态保护作出贡献者和因海洋保护利用而利益受到损害者给予资金、技术和实物上补偿的环境政策。为了调整海洋开发与海洋生态保护的关系,促进海洋资源的集约利用,迫切需要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调整和平衡海洋生态受益者、保护者、破坏者、建设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
2基于生态系统方法的生态补偿机制框架
生态系统方法是一种以科学为基础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全面方式,是一个按照生态学原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生态系统进行思考和制定行动计划的框架,是对包括国际生物多样性、湿地、海洋、水域等保护在内的国际环境保护最具有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方法。在海洋管理领域,美国海洋和大气管理局认为,生态系统方法为海洋和海岸带管理提供了一个综合框架,如图1所示。与传统的基于单个物种或者单一问题的分散管理不同,运用生态系统方法的海洋管理综合考虑了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特别是影响海洋资源利用的人类因素。而我国目前还没有采用生态系统方法来进行海洋管理,使得政府在进行海洋决策时不能充分考虑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海洋生态的实际和潜在影响,因此,在海洋综合管理中运用生态系统方法对海洋活动进行生态补偿,对于维持海洋生态平衡是非常有必要的。
200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为生态系统方法制订了12条基本原则,IUCN生态系统管理委员会根据优先级对这些原则进行了划分,结合生态补偿的实践,生态补偿机制的运行大体可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1)通过实地或书面调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风俗习惯等了解当地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为生态补偿提供数据支持。
(2)进行海洋生态服务功能变化调查,评估海洋生态资源价值的变化量,确定生态补偿范围。综合运用经济学、管理学、生态学方法,建立经济模型,对比历史数据,确定生态服务功能变化的程度,进而运用环境影响价值评价方法,对海洋生态资源价值的变化进行量化,以确定生态补偿的范围和程度。
(3)进行利益相关者分析,确定生态补偿的主体和客体。海洋生态补偿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受特定海洋活动影响的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补偿主体包括破坏生态系统服务的群体和分享因他人的贡献而增加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群体;补偿客体包括原本享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受到损害的群体以及对恢复和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有贡献的群体。
(4)确定补偿方式和补偿模式。补偿方式包括资金、政策、实物补偿;补偿模式包括政府单方面主导生态补偿的实践,通过政府转移支付或政策支持等对海洋生态建设的保护者和贡献者给予补偿并对海洋生态的破坏者收取一定的费用;市场模式是依托市场法则来规范海洋开发利用行为,将生态服务功能或环境保护效益打包推入市场,实现海洋生态资源的价值补偿;政府和市场联合调控。
(5)确定具体的生态补偿实施计划,并对计划实施过程进行适时监测和对实施结果进行评估,以便确定生态补偿的效果是否满足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并达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的目的。
3我国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
3.1生态补偿模式
我国的生态补偿主要是通过政府收取生态效益补偿费或者生态税的方式来建立生态补偿基金,缺乏市场化的补偿模式。由于海洋生态资源环境属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因此导致的环境破坏和资源过度开发现象普遍存在,海洋生态利用上的负外部性已大大超过政府能独立调控的范围。
3.2生态补偿标准确定
我国的生态补偿标准主要通过生态效益的价值计量或核算确定,缺少利益相关者双方的讨价还价。事实上,由于生态补偿标准涉及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背景和人们的意识的方面,单纯采用理论方法计算的生态补偿标准往往难以被接受。
3.3生态补偿资金
不同于国外通过财政援助、开征生态税收、绿色环保税收等方式,中国没有专门的海洋生态税,现行的资源税费并没有将海洋资源纳入保护性开发和利用资源的征收范围,投融资渠道狭窄。
3.4生态补偿法律
我国目前关于海洋生态补偿的实体规定比较分散,存在适用空间有限、内部冲突难以协调、可实施性不强等问题,没有形成系统的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例如《环境保护法》没有涉及生态补偿问题;《海洋环境保护法》作为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虽然对生态补偿有所规定,但缺乏必要的实施细则。部分沿海省份虽有专门立法,但适用范围有限、效力较低、缺乏上位法的指导和约束,不同区域立法之间还存在冲突。
3.5海洋监管体制存在问题
海洋综合管理政出多头,缺乏统一规划指导,造成管理上的混乱,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中央的纵向补偿以及区域间的横向补偿难以开展,严重影响了我国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4完善我国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展望
4.1拓宽财政投资融资渠道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融资体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投融资体制,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努力增加公共财政对生态补偿的投入,又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参与,[3]拓宽生态补偿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的路子,积极探索资源使用权、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的补偿模式,提高治污效率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第一、通过征收海洋资源税的形式来筹集海洋生态补偿资金;第二、设立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专项基金和发行国债,将“海洋资源利用补偿费”的专项资金纳入国家或者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用于保障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第三,依靠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从制度上制定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相关的生态补偿支出项目,用于保护和利用海洋资源;第四、对于有利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为推广优惠信贷,既能刺激借贷人有效使用贷款,也可以提高贷款资金的生态效率。[4]
4.2建立海洋生态价值评价体系
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问题就是建立科学的海洋生态价值评价体系,为确定海洋生态补偿标准和方式提供科学依据。具体而言,应该加强海洋生态资源价值的数量化技术研究,建立专门性的评估机制和评估机构,为生态补偿提供数量化的技术保障。[5]其中,评估机构的设立条件、程序、监管和评估人员的资质、监管以及机构与人员的法律责任,可以通过《海洋生态价值评估办法》予以制度化。其次,建立海洋生态资源存量的调查和统计制度,充分掌握区域海洋生态资源存量的历史变迁和现状变化,确定海洋生态资源存量的合理值,为生态补偿的实施提供数据支持。
4.3完善海洋生态法律机制
完善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构建多层次的海洋生态补偿法律体系,能够为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运行实施提供合法性依据和法律保障。首先,完善海洋生态补偿的实体法。对海洋生态补偿不同层面的立法进行有效整合与梳理,制定立法层次更高的《海洋生态补偿法》,并在环保基本法中明确海洋生态补偿制度,使国家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法制化和规范化。通过《海洋生态补偿法》规定海洋生态补偿的概念、原则、主客体、范围、方式和标准等,使海洋生态补偿制度上升为环境保护法的基本范畴,以满足生态补偿实践的需要。其次,完善海洋生态补偿的程序法。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必须满足行政程序和救济程序。行政程序包括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公告、登记、核算补偿金、公告补偿方案和听证、支付和争议处理;救济程序包括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对于行政补偿金额所产生的行政纠纷应一律遵循“司法终局”的原则,积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诉讼权益。程序正义是保证实体正义、实现法治的必要手段,程序公正具有独立的价值。通过实现生态补偿程序手段和行政救济途径的规定,推动生态补偿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利于实现生态补偿的公正和合理。
4.4完善海洋监管体制
首先,明确海洋行政管理各部门的权力和职责范围,杜绝政出多头造成的混乱。其次,出台具体规定明确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办法、监督办法,保证专款专用,使得海洋生态补偿资金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沿海各省可以设立海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由各级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支付,同时建立明确的处罚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对海洋资源的占用应缴纳补偿费。再次,完善行政管理、海洋监测、行政执法及保护区管理等海洋生态监控综合机制,定期开展近海生态健康和生物多样性状况的定期调查评价,同时建立生态保护监督网络和举报机制,形成点面结合、专业执法的海洋生态保护和监督机制。[6]
事实上,我国的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研究才刚刚起步,远落后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当务之急,我们需要研究确立在国际和国家水平上海洋生态补偿的理论框架,制定在地方水平上开展海洋生态补偿的实践,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完善我国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为我国的海洋开发和环境保护提供政策支持。为此,我们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区域发展为主线,以体制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为动力,因地制宜选择生态补偿模式,不断完善政府对生态补偿的调控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努力实现生态补偿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恢复海洋生态平衡、促进海洋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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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淼,段志霞.关于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探讨[J].中国渔业经济,2008(3):12-15
[5]廖一波,寿鹿,曾江宁,等.我国海洋生态补偿的研究现状和展望[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1(3):47-51
2012年8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努力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决定》以及《广东省发展临海工业实施方案》、《广东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及海洋科技实施方案》、《广东省发展滨海旅游业实施方案》、《广东省集中集约用海实施方案》、《广东省海洋生态保护实施方案》等五个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构建“三区、三圈、三带”海洋综合开发新格局的要求,规划了177个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近1万亿元,争取到2015年广东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5万亿元,2020年达到2.5万亿元,全面实现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目标。
大规模海洋建设项目的规划以及海洋经济建设的全面启动,对广东社会经济发展意义深远。从短期看,当前广东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五个《实施方案》提出的177个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超过1万亿元,无疑突出了重大建设项目对广东“稳增长”的带动作用,对确保广东经济稳定增长、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并且,从资金投入结构看,重大建设项目主要以企业投资和社会资金为主,财政性资金将主要用于公益性基础建设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这显然也反映广东市场经济发展相对比较成熟的特征。
从长期看,近些年广东劳动力和资源成本大幅提升,环境和土地承载能力越来越小,产业转型升级任务繁重,经济发展必须寻找新的出路和增长极。广东海洋资源丰富,向海洋要资源、要环境、要效益无疑是广东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资料显示,广东海岸线长4114公里,占全国大陆海岸线总长1.8万公里的22.9%,位列沿海各省区第一;海域面积41.93万平方公里,是陆域面积的 2.3倍;滩涂、浅海可养殖面积8360平方公里,约占全国的39.7%,居全国首位;海岛1431个,数量居全国第三位;海湾510个,适宜建港口的200多个;探明滨海砂矿4.7亿立方米、近岸海域石油资源97亿吨。毫无疑问,广东发展海洋经济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十分优越。
改变粗放发展方式是关键
从国家战略看,我国已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国家“十二五”规划对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作出了专门部署,国务院明确将广东、山东、浙江三省列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其中,山东为首的环渤海面向东北亚,浙江面向东海,广东面向南海。三省率先布局蓝色经济,显然承担着带动全国海洋经济上新台阶的重任。而广东海洋经济的发展,可以为整个南中国海的稳定提供后方支持。
然而,不能回避的是,尽管广东是海洋大省,但海洋经济发展的质量、结构、科技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综合管理等方面仍不令人满意,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海洋强省。就是与国内浙江、山东等地区相比,广东海洋先进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清洁能源、港航物流服务和海洋勘探开发服务等新兴产业发展仍有差距,海洋经济存在明显的短板。总的看,当前广东海洋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发展方式比较粗放,第三产业发展薄弱,产业结构单一,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待发展,海洋产业结构有待优化,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整体竞争力有待提升。此外,海洋产业的关联度也太低,规划布局特色不突出,地区间错位发展不足,粤东、粤西地区海洋资源优势尚未得到很好发挥,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偏低,海洋调查勘探和开发、海洋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力度不足,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任务艰巨等问题也比较突出。
八个建议
广东海洋经济要实现大发展,重要的是要有改革创新的精神和科学发展的态度,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坚持特色发展,努力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海洋经济新格局,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八个方面使力:
一是要着力扶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目前广东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程度远远不如山东、浙江等沿海省份,原因主要还是重视不够,缺乏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倾斜,缺乏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因此,必须解决人才与高新技术短缺的问题,建立海洋高新技术研发和转化基地。根据《广东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及海洋科技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将累计投资约370亿元用于海洋新兴产业与海洋科技发展重点工程建设,这对广东海洋经济的转型升级将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能真正落实好。
二是要注意适度发展,防止海洋开发一窝蜂上马。要以船舶工业当前的困境作为前车之鉴,防止海洋开发一窝蜂上马,无序开发。从2005年开始,随着大量投资涌入船舶制造业,低端散装货船产能急剧膨胀,大型油轮也在国油国运的政策刺激下大量生产,最终导致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今年上半年,规模以上的船舶制造企业出现了大规模的亏损,亏损金额同比增加了60%以上。此外,广东海洋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加快海洋第二、第三产业发展,但在做大海洋第二产业过程中,要注意大干快上可能会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严峻考验,给海洋经济发展埋下隐忧的问题。
三是产业布局要充分考虑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当前,在人口密集、资源环境承载力弱的珠三角地区仍存在大量化工项目,造成公众环境需求与环境形势矛盾比较突出。政府在开发海洋经济资源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区域环境的承载力,努力促进海洋经济合理布局,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这样才能保证海洋经济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四是要坚持海陆联动。海陆联动包括空间布局的联动,产业的联动,生态环保的联动,可以把海洋经济和内陆经济打通,形成临海主体发展区和内陆联动区之间的同步协调和对接融合,实现一体化发展理念,将有效促进区域协调。
五是要发挥好广东天然的海洋资源优势。与山东、浙江等省份相比较,广东省湾区特征最为明显,沿海有大汕头湾区、大红海湾区、环大亚湾湾区、环珠江口湾区、大广海湾区、大海陵湾区等六大湾区,打“湾区”牌有利于打破行政区划的壁垒,促进资源优化和统筹,形成产业聚集。“湾区”概念有利于整合岸线资源,并对其中的各个部分进行独特的发展定位。如“环珠江口湾区”整合了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珠海五个市的相关岸线资源,大力发展港口物流业、现代航运服务业、海洋装备制造业、临港工业,建成国际航运中心和全国最重要的海洋产业集聚区。
广东海洋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面向南海,南海开发的最大特征就是深海开发。为此,必须发展在3000米以上深海开发的高科技产业,并带动形成一系列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海水淡化、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通过深海开发,集聚国内外海洋科技方面的高端研究的资源,使广东成为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
六要大力提升海洋科技和教育的支撑能力。科技实力和新兴产业发展非一日之功,必须紧密结合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将科技和教育作为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海洋科技的重点攻关,大力发展海洋教育事业,打造一支与产业发展相协调的海洋人才队伍。
我们在调研的同时,一方面通过查阅国内外前沿文献等方法对南澳岛的海洋资源利用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方法,以提高当地渔民的生态保育意识,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极大的破坏。另一方面我们会通过咨询专家,采纳他们有建设性的建议,在渔民中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尽可能地减少渔民违法、违规的捕捞方式,让保护好海洋资源的知识普及到每个渔民家庭。
2.南澳海洋捕捞概况[1]
出海的成本比往年高出许多,但由于近几年海洋生物逐渐地减少。原本每天出海,满载而归的热闹景象已成为南澳渔民的回忆。再加上近几年”单拖作业”盛行,加上炸、电、潜捕等违法、违规的捕捞方法,加剧了海洋资源的枯竭,减少了当地的生物多样性。捕捞业急剧萧条,渔民的生计已受到严重的威胁,导致很多渔民不得不改行换业。
其中主岛南澳岛面积106.14平方公里,南澳作为广东省唯一的海岛县。海岸线76.77公里,人口7.2万,目前仍以海洋渔业为主要产业。该县拥有海域4,600平方公里,海洋捕捞业发达,为全国水产百强县[1]渔业向来就是南澳人民的生计之业,全岛大概有一万人口以渔业为业。千百年来当地人民已养成了靠海吃海的讨海”模式。
3.调研采访过程
年7月19日我们于南澳县后宅镇后江渡口采访了渔民。渔民给我们介绍了南澳捕捞的相关情况。整理归纳如下:
3.1捕捞概况
南澳渔民以捕捞鱿鱼为主,也有捕捞石斑鱼和龙虾。该渔民采用的捕鱼工具为海山制造,渔船吨位在37-38吨之间,渔船编号由渔政局统一编号,到派出所办证。捕捞工具主要有鱼钩钓和单层网。冬天撒网捕各种鱼夏天用钩捕鱿鱼。政府禁止采用炸、电、潜捕等违法、违规的捕捞方法,同时,禁渔期禁止使用三层网,防止鱼苗等被捕。
3.2捕捞工具
调鱿鱼的鱼钩最早采用日本产的,后来采用台湾产的,现在主要从内陆购买。由于鱼钩有荧光,利用鱿鱼的趋光性,无需鱼饵既可捕捞鱿鱼,并可多次使用,有很大的经济有效。荧光在白天也能发挥效果,故白天也能吊到鱿鱼。由于鱼类对反差较大的物体比较敏感,因此,在一些渔具的设计中,往往采用与海水颜色较接近的网线。如拖网一般使用绿色网线,刺网以及钓具用线一般都使用透明色。在钓具作业中,通常使用拟饵可以明显提高捕获效果。另外,利用海洋生物的生,利用其游泳的特征、集游等行为特征,布置拖网、围网、地钓具、耙刺等捕捞工具。
3.3收成情况
每次都不一定相同,少则几十公斤,多则上百公斤不等。而从农历一月份到现在七月份,半年左右的时间,每人平均能赚一两万,少的也有七八千,而一条船常雇五六人。今年捕的鱿鱼比前几年好,鱼类的品种基本维持不变。五月到八月份是打捞最好的时段,而七月份最佳,销售情况:主要返乡卖给鱼贩或运到内陆卖给鱼贩,转运至内陆的鱼贩要加收5%的税。
3.4船只的动力情况
船只以柴油作为动力能源,耗油情况主要取决于船只大小。360匹马力的船只7天约用1千多升油。现在政府会补贴油差价,补贴数目依据船只的马力而定,而补贴金主要分给船长及长工,临时工则没有。
3.5船上生活
出海前,要备用食物,食物包括蔬菜,猪肉,水果,米、以及饮用水等生活使用品。分配人员负责炊事工作。而船上的垃圾直接扔进海中,因为没有接到相关管理局的禁止通知。在捕捞方面,一般抛下鱼钩后,一般两小时后起钩,偶尔抛下鱼钩后如果没有收获则换地方
3.6海洋生态情况
随着我国海洋捕捞业渔获量的增长,捕捞能力也显著膨胀,渔船捕捞能力过剩以及有效管理的缺失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我国沿岸及近海主要鱼类种群枯竭。传统经济鱼类在中国海洋生态系统营养结构中处于关键的位置,关键物种数量锐减必然会影响到整个海洋生态系统中其他种类的组织结构。据渔民所了解,在近些年来,不可否认一些非法的捕捞行为影响了海洋资源的平衡,但鱼类的品种基本维持不变,具有相对稳定性。此外,最近海洋很少发生赤潮现象。
4.当地捕捞业存在的问题
经采访总结,我们归纳出渔业捕捞现状存在以下问题:
4.1劳动者受教育程度不高,总体素质依然较低。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虽然九年制义务教育进一步普及,成人教育广泛开展都有效地提高了人口的文化素质,但从事渔业捕捞的人员总体受教育水平依然较低,特别是高学历人员更少从事渔业捕捞生产,捕捞人员受教育程度多半是高中以下。
4.2年龄日趋老化,传统渔民后继无人。
从年龄结构分布来看,捕捞劳动力整体年龄偏大,而传统渔民的年龄更偏大。呈现出年龄结构老化、传统渔民后继无人的状况。导致这种情况存在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渔业生产大部分船只经济效益低、社会效益不高,劳动力价值较低,生产作业环境不如陆地,外来年轻人员不愿意从事捕捞业生产。再加上传统渔民子女不愿意从事如此高投入、高风险、生产环境差的捕捞业生产,传统渔民生产人员越来越少。
4.3外来人员所占比重高,部分人员无证上岗生产,缺乏安全生产意识。
非传统渔民即外来人员从事捕捞行业的人数占较高比例。据了解,非传统渔民无证人员约占30%左右,这些人员没有足够的安全生产意识,没有完全掌握安全生产技术,更不用说规避相应的岗位操作风险,往往发生事故的就是这些非传统渔民。
4.4传统渔民参股多,雇工人员参股少。
从调查数据来看,传统渔民参股人数占捕捞传统渔民人数的近一半,而非传统渔民参股人数占捕捞非传统渔民人数的比例小。传统渔民中未参股人员享受不到国家渔业柴油补助政策的好处,再加上受到外来人员的冲击,未参股的传统渔民工资待遇也受到影响,这些使渔业生产管理更加困难。
4.5渔民社会化保障体系有待建立。
据了解,南澳统一的渔民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建立。所有传统渔民退休人员无退休金。只能依靠先前的积蓄或者转移行业维生。
4.5海洋生态保护意识不强。
渔民由于受教育程度上的限制,生态保护意识弱。捕捞过程中,若没有相关部门的明文规定,渔民往往会因一时的方便,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做出对海洋生态不利的行为,甚至,会因一时的冲动,只着眼于眼前利益,过度捕捞,或捕捞国家保护的海洋生物。
5.建议
查阅相关资料,我们整理出对这些问题的有效应对策和建议
5.1加大岗前培训,提高实际操作技术[2]。
要加大培训力度,将岗前培训列入渔民下海的必要前提,以政策法规进行硬性规定。岗前培训内容要实用,既要有实用技术、劳动技能,又要有政策法规等内容。可通过集中培训、定向培训、委托代培、上门培训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在培训经费上各级政府可根据实际培训的次数进行补贴。同时要规范渔业用工制度,渔政部门要加强渔业安全管理,开展无证上岗船员的查处。切实提高渔民的生产技能,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弱势群体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此外,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意识。
5.2建立渔民社会化保障体系[3]。
建议政府将渔民的社保问题纳入重要的议程,作为为民办实事来抓。建议对进入渔业生产的人员采取与企业的方式一样,为船上渔民按月缴纳社保,并且可以跨省流转,政府再相应补助一些。其次村级公司也为所属传统渔民补助一些,这样才能有效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让渔民老有所养,切实解决渔民后顾之忧。
5.3深化渔区村级集体改革[4]。
渔村集体经济发展使渔民得到了实惠,传统渔民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员越来越少,村级集体资产后继无人,现有渔民有要求进行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的想法,有关部门思想上未解放,怕做的不够好,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建议政府引起重视,加强宣传,解放思想,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政策,集中人员和精力,做好股份制改革工作,使渔民放心,社会稳定。
恢复与发展阶段(1949―1965)
浙江先后成立盐务管理局和水产局,对海洋渔业和盐业制定了“先恢复,后发展”的指导原则。通过创新和实践“硬脚制”、生产互助组等多种合作体制,推行渔船动力化和机帆船作业,拓展作业渔场等手段,使得浙江海洋渔业在全国确立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渔业总产量占全国的1/4,上调国家的商品鱼占全国总量的50%以上,均居全国首位。
曲折前行阶段(1966―1977)
“”期间,海洋渔业资源遭受较大破坏。浙江传统的有利于水产资源繁殖保护的流、钓作业被废弃,高强度机帆船捕捞使捕捞能力超过了资源再生能力,水产品全额收购制度制约了渔区经济的发展。然而,这一期间浙江省成立了嵊山渔场指挥部,加强渔业生产中供、销、补给等环节的协调,解决渔事纠纷;进一步完成了东海渔业资源调查和渔区划分,为之后海洋渔业的科学管理和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探索与创新阶段(1978―1992)
浙江海洋经济的体制探索和发展创新加速推进,海洋渔业率先在以“单船核算”、股份合作制为特征的生产经营体制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海洋盐业实施了以滩组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和食盐专营管理体制创新;海运业打破“三统”模式,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存的新格局。此外,海洋渔业、海洋盐业和海运业三大传统海洋产业持续增长,海洋经济逐步拓展到石化、电力、船舶、海洋医药等临港工业和以海洋旅游为代表的海洋第三产业等领域,浙江现代海洋经济的产业结构体系逐步建立。
蓝色崛起阶段(1993―2002)
浙江虽然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有了“大念山海经”的设想,但直到1993年“海洋经济大省”建设目标的提出,才真正意义上确立了海洋开发战略。特别是随着《浙江省海洋开发规划纲要(1993―2010年)》的实施,海洋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这一时期,浙江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东海油气田开发、海洋渔业结构调整为契机,立足海洋资源优势,实现了临港工业和海洋新兴产业的快速崛起。浙江港航向专业化、集群化、规模化方向发展,10年间海上运力平均增长约15%;临港石化、海洋与船舶工程、海洋生物制药等产业逐步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海洋渔业稳步发展,远洋捕捞位列全国首位,海水养殖在“246”工程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基地”;海洋旅游业异军突起,成为全省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
优化与升级阶段(2003―2009)
这一时期以2003年8月第三次浙江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战略目标为重要时间节点。浙江依托海洋经济强省、八八战略、港航强省等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推进陆海联动、港口开发开放、产业结构调整、海洋资源综合开发、海洋综合管理和区域海洋创新,浙江海洋经济在发展方式、规模、质量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海洋产业发展上,浙江在全国率先实施渔民转产转业战略,坚持压缩近海捕捞、发展远洋捕捞、主攻海水养殖的方针,大力调整海洋渔业结构,浙江省海水捕养产量比从2003年的76∶24调整为2008年的74∶26;临港石化工业、船舶修造业、临港能源工业和港口海运业等海洋优势产业在快速增长的同时逐步实现战略转型,其总体产业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海洋旅游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空间布局逐步优化;海水淡化、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和海洋新能源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也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
未来5年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目标
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明显增强
海洋经济总量大幅提高,在全国海洋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对陆域经济的辐射带动力显著增强。到2013年,示范区海洋生产总值达52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4.5%,占全国海洋经济比重达13%;到2015年,示范区海洋生产总值接近70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6%,占全国海洋经济比重达15%。
海洋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港口物流、滨海旅游、现代渔业、海洋装备制造、船舶工业、海水综合利用等产业优势更加明显,港航服务、海洋金融信息、海洋科教、海洋生物医药、深海资源勘探开发等产业迅猛发展,海洋产业结构更为合理。到2013年,示范区海洋三次产业比为7∶41∶52,海洋新兴产业占海洋经济比重达28%;到2015年,示范区海洋三次产业比为6∶41∶53,海洋新兴产业占海洋经济比重达30%。
港口航运能力明显提高
宁波―舟山港作为我国大宗商品国际物流重要基地的地位基本确立,浙北嘉兴港和浙南温州―台州港协调发展,海陆联运、水水中转能力明显提高,海陆联动的集疏运网络日益完善。到2013年,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8.4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500万标箱,原油及成品油、铁矿石、煤炭、粮食吞吐量分别为1.6亿吨、1.6亿吨、1.4亿吨和1400万吨;到2015年,沿海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9.2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1750万标箱,原油及成品油、铁矿石、煤炭、粮食吞吐量分别为1.8亿吨、1.7亿吨、1.5亿吨和2000万吨。
海洋科教水平明显提升
涉海院校和学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海洋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建成一批海洋科研、海洋教育、海洋文化基地,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建成。到2013年,示范区内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2.3%,科技贡献率达65%以上;到2015年,示范区内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2.5%以上,科技贡献率达70%以上。
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陆源污染物入海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逐步健全,海洋资源得到科学开发和利用,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生态功能不断改善。到2013年,清洁海域面积达12%;到2015年,清洁海域面积达15%以上。
相关链接
发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简介
美国海洋经济发展尤其注重海洋技术的开发和研究。据相关报道,美国政府现有研究与开发实验室700多个,聘雇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占全美国的3/5,政府每年的投资达到270亿美元。政府针对不同的海洋发展项目重点有针对性地投资建设了一批科学研究机构,并根据不同区域的海洋资源为依托兴办了不同形式的海洋科技园区,如在密西西比河口区和夏威夷开办的两个海洋科技园。
日本海洋经济发展特点:(1)以大型港口城市为依托,以海洋技术进步、海洋产业高度化为先导,以拓宽经济腹地范围为基础,形成了关东广域地区集群、近畿地区集群等9个地区集群。日本提出了“海洋开发区都市构想”、“知识集群创成事业”,由产业集群发展到地方集群,以海洋相关技术为先导,集中地方优势,开展适合本地特点的海洋开发;(2)海洋相关经济活动急剧扩大,形成了包括科技、教育、环保、公共服务等的海洋经济发展支撑体系。
英国的经验是:在行政上对海洋资源实施行政许可证的管理模式,对于任何形式的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都需要同时取得政府发放的允许开发许可证和作为产权所有者发放的有偿租赁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开发项目及期限进行。
【关键词】 江苏 海洋经济 低碳 产业集群
一、发展海洋低碳经济的重要背景
自上世纪中叶以来,由于全球陆地资源大量消耗带来的诸多问题,使世界各国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越来越受到关注。国际社会普遍认为,21世纪应该是“海洋世纪”,因此,海洋经济发展也就成为世界性的重要议题。地球上海洋面积占71%,陆地面积占29%,过去由于人类对海洋资源认识有限,世界经济的主体是陆地经济,但随着人类自身扩张和工业化规模的扩大,现在已面临陆地资源枯竭、生存环境恶化的严重威胁。未来人类生存资源的供给正趋向海洋,海洋经济成为世界经济主体将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从当代科学发展的预测来看,地球上绝大部分资源蕴藏在海洋,海洋经济将是未来最具开发潜力的经济领域。
然而,纵观近半个多世纪来世界海洋经济的发展历程,海洋资源粗放开发、肆意挥霍浪费现象严重,沿海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和污染,海洋经济发展基本处于被动状态。即使发达的西方国家,对海洋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做得也仍然不够。因此,一些科学家担心用过去开发陆地资源的思维和模式开发海洋资源,势必会造成更大的生态问题。2009年12月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就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生存、社会发展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再一次敲响警钟。现在,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在海洋经济发展中倡导低碳经济,是一个引领新时期海洋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它既是对传统海洋经济发展模式的科学矫正,又代表着新兴海洋产业低碳化发展的方向,完全符合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
据科学资料显示,海洋不仅具有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广阔空间,而且是未来发展低碳经济的资源宝库。自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来,“碳汇”一词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简单地讲,碳汇就是植被、海洋和土壤对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吸收、贮存及大气的光化学清除机制。海洋拥有丰富的蓝色碳汇功能,它吸收贮存二氧化碳的容量惊人。据联合国有关组织的报告估计,地球上超过一半(55%)的生物碳或绿色碳捕获是由海洋生物(包括浮游生物、细菌、海草、盐沼植物和红树林)完成的,而并非是在陆地。海洋中还蕴藏着巨大的可再生能源,只要得到充分开发,就可满足全球的能源需求。海洋能源存在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海浪、潮汐、洋流、海风、海水温度差和盐度差等,但到目前为止人类对这些能源的认识和利用仍处于起步阶段。如果在科学技术上对海洋可再生能源全面开发利用有重大突破,那将大大降低全球化石能源的消耗量,这对于减少碳排放、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将是无可估量的,甚至可以影响到以石油为核心的世界能源政治的格局变化。
我国既是大陆国家,又是海洋国家,在海洋上有着广泛的战略利益。发展海洋低碳经济是顺应新世纪全球海洋大开发潮流的客观需要。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比较缓慢,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大约滞后10―15年。2008年2月,我国正式《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总的指导思想是:海洋事业要加强对海洋经济发展的调控、指导和服务,提高海洋经济增长质量,壮大海洋经济规模,优化海洋产业布局,加快海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海洋循环经济,提高海洋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目前,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模式仍然属于高能耗、高污染和低效益的粗放扩张型经济增长方式,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掠夺式经营等问题依然存在。虽然20年来我国海洋经济创造了年均增长率超过20%的奇迹,但却付出了海洋资源破坏、环境恶化的沉重代价。而海洋经济是高度依赖海洋资源、环境的特殊经济体系,这种特征也就决定了今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走低碳环保之路。
二、江苏发展海洋低碳经济是必由之路
2009年江苏沿海开发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2010年国家又将苏北地区全部纳入长三角发展规划,这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后对东部沿海地区发展战略升级的重大举措。江苏是人口和经济大省,尽管目前GDP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资源紧缺、能源紧张、高碳排放将是长期制约江苏发展的三大因素。从长远看,江苏要想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及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增强资源自给能力和发展低碳经济,将是推动江苏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两大车轮”,缺一不可。现在江苏的陆域经济虽然繁荣,以苏南为典范的一些区域已率先进入小康社会,但毋庸讳言其经济发展仍然建立在高能耗、高成本、高排放的基础之上,资源和能源大部分依赖外援,尤其在碳排放指标方面,很难做到碳汇平衡。据有关资料显示,江苏碳排放总量从1990年到2006年增长了2.37倍,17年间年均增长速度为5.55%,其中苏南地区碳排放比重占60%。研究表明,能源消耗是江苏省碳排放的主体,苏南、苏中地区能源消耗带来的碳排放,就占碳排放总量的90%。2007年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8.24亿吨二氧化碳,人均排放2.95吨碳,几乎等于国际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因此,用国际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的发展理念,来审视以人均GDP为核心指标的小康水平,已不足以说明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内涵,只有使各产业都基本做到低能耗、低成本、低排放,资源循环利用,碳汇自主平衡,生态环境友好,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江苏缺少能源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使得经济发展面临更多来自低碳的压力。江苏煤碳占到整个能源消费的70%,这必然导致较高的碳排放强度。现在国内外低碳经济背景已对江苏发展形成倒逼机制,节能、降耗、低碳、环保发展势在必行。因此,江苏在沿海开发中,发展海洋低碳经济是必由之路。
第一,江苏海洋经济崛起后来居上,必须高起点超越已往常规模式,走新兴产业低碳化发展之路。在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发展中,江苏段沿海确实处于落后状态,无论港口产业、沿海城市经济,都与沿海开放的重要地位不相符,更与近邻山东、浙江沿海的发展态势无法相比。其实这一现象早已影响到了我国沿海整体宏观战略和中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现在,应该把江苏沿海开发及时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这不仅有利于长三角经济的升级,而且有利于带动中西部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是对江苏经济发展布局的重大调整。
江苏沿海近千公里的海岸线基本保存了良好的原生态环境,这在人口密集、各种产业聚集的长三角地区显得尤为珍贵。本区北起绣针河口、南抵长江口,拥有优良的港口、广袤的滩涂、湿地和海域,其间形成了国际性的自然生态保护区,沿海农渔资源极为丰富。在新世纪低碳经济背景下,江苏沿海良好的生态环境具备了比其他沿海地区发展海洋低碳经济更好的基础条件。如海洋清洁能源产业、海洋碳汇科技产业、低碳港口服务产业、沿海生态休闲产业、海洋绿色养殖产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海洋装备制造产业等,都是能发挥本地区优势而区别于其他沿海地区的特色产业。因此,江苏海洋经济必须高起点超越已往常规模式,走新兴产业低碳化发展之路。这完全符合江苏未来经济创新发展的战略。
第二,大力发展海洋清洁能源产业,永久性提供可再生能源,将是江苏从长远解决能源问题的根本途径。众所周知,江苏是能源消耗大省,又是能源资源小省,是典型的能源输入型地区。以江苏目前的能源供给现状来支撑江苏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存在高成本、高排放、高污染的现象,经济发展风险较大。尽管现在千方百计采取节能减排的措施,但终究是治标不治本,可持续发展的能源基础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因此,抓住江苏的创新能源问题,基本就抓住了江苏经济发展的第一命脉,它也是江苏未来低碳经济的核心要素。那么,大力发展海洋清洁能源产业,永久性提供可再生能源,将是江苏从长远解决能源问题的根本途径。
在江苏沿海开发和发展低碳经济中,大力发展海洋清洁能源产业无疑是第一战略选择。它是引领江苏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龙头产业,对调整江苏产业结构、经济结构具有方向性的领导作用。一是发展海洋能源可开辟江苏解决能源自给的创新之路,以逐渐摆脱长期依赖省外能源输入的被动局面;二是海洋清洁能源可大大降低碳排放,使江苏低碳经济发展真正建立在低碳能源的可靠基础上,以减轻未来经济发展的节能、降耗、减排压力;三是使江苏的潜在能源资源得到开发,从而开辟更加广阔的前景;四是从根本上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目前,世界上海洋能源利用正处于技术创新研发中,波浪能、潮汐能、海流能、温差能、盐差能、海洋生物能和海洋地热能等利用,都取得了小范围的试验应用成果,而只有海岸(滩)风能发电借助陆域风能发电技术的成熟转移,得到了长足发展,形成了规模化的海上风电产业。如丹麦、瑞典、荷兰和英国已有成功应用的实践,德国、日本、爱尔兰、比利时和中国等也都紧随其后拉开了海上风电场建设的序幕。我国东部沿海的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可开发风能资源约达7.5亿千瓦。尤其是江苏沿海滩涂狭长,辐射沙洲风能资源优良,是建设大型海上风电场的理想海域。江苏也是我国较早利用风能的地区之一,2006年江苏如东15万千瓦风电场首批风电机组正式并网发电。此后江苏如东、响水、滨海、射阳等地又陆续启动了一批新的风电建设项目,2009年一些国电企业也积极参与了沿海风电资源开发,但现在仍属于起步阶段。由于沿海陆域风电场因受风力稳定性、空间占用、视觉影响等限制,发展规模不可能太大,中国工程院专家指出,江苏风能发电的巨大潜力在海上,海上风能是江苏新能源利用的重要方向,江苏近海蕴藏的可开发风能资源达到1800万千瓦,是陆域可开发风能资源的3―5倍。因此,江苏新能源创新发展,应以海上风能发电场建设为主导,以波浪能、潮汐能、海流能、温差能、盐差能、海洋生物能和海洋地热能等利用研发为储备,并重发展陆上清洁能源,逐渐形成多元化的清洁能源系统格局,从而替代高碳化石能源,实现能源自给的目标。
第三,大力发展海洋碳汇科技产业,永久性吸收转化陆域过剩碳排放,是江苏未来真正实现全省碳汇平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大战略抉择。碳汇就是植被、海洋和土壤对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吸收、贮存及大气的光化学清除机制。海洋碳汇就是海洋吸收二氧化碳的作用机理。海洋可吸收大气中40%的二氧化碳,而有机碳93%产自海洋,海洋是地球气候的调节器。资料显示,浮游生物、细菌、海草、盐沼植物和红树林等海洋生物,可以将二氧化碳吸收、存储并转化为海洋沉积物。尽管它们的数量只占到陆地生物量的0.05%,但地球上55%的生物碳或绿色碳捕获都是由它们完成的。据科研结果显示,现在我国临近的海域每年可从大气中吸收二氧化碳,渤海为284万吨,黄海约900万吨,东海约2500万吨,南海可达到2亿吨左右。那么,如果我国大力发展海洋碳汇科技产业,大大增加近海蓝色碳汇,就可永久性吸收转化陆域过剩碳排放,这对沿海区域发展低碳经济意义重大。
江苏人口多而集中,经济规模较大,碳排放总量高,碳汇不足将是一个长期需要破解的难题。在低碳背景下,尽管江苏陆域经济发展采取了一系列高科技节能、降耗、减排等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目前要做到陆域经济碳汇自主平衡,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大力发展海洋碳汇科技产业,永久性吸收转化陆域过剩碳排放,是江苏未来真正实现全省碳汇平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大战略抉择。从世界海洋经济发展趋势来看,海洋碳汇科技产业前景广阔,它包括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碳汇渔业、海滨湿地整治、海底森林修复、海水综合利用等方面,通过生物碳汇扩增、吸收转化二氧化碳,不仅技术可行、成本低,还可产生多种效益。如中国工程院唐启升院士提出的以海水养殖业为主体的碳汇渔业,就是非常适合江苏近海特点的可大规模发展的生物碳汇产业。它是通过渔业生产活动促进水生物吸收水体中的二氧化碳,并通过收获把这些碳汇移出水体的过程和机制,也被称为可移出的碳汇,这样就提高了水体吸收大气二氧化碳的能力,起到了循环降低大气二氧化碳浓度的效果。海洋碳汇渔业不仅包括藻类和贝类等养殖生物通过光合作用和大量滤食浮游植物从海水中吸收碳元素的过程和生产活动,还包括以浮游生物和贝类、藻类为食的鱼类、头足类、甲壳类和棘皮动物等,生物资源种类通过食物网机制和生长活动所使用的碳,其固碳数量惊人。资料显示,在1999―2008年间,我国海水贝藻养殖相当于从水体中移出二氧化碳4415万吨,对减少大气二氧化碳的贡献相当于造林500万公顷以上,直接节省造林价值近400亿元。研究表明,海洋大型藻类养殖水域面积的净固碳能力分别是森林和草原的10倍和20倍。因此,发展碳汇渔业是一项一举多赢的事业,它不仅为百姓提供了更多的优质蛋白,保障食物安全,同时对减排二氧化碳和缓解水域富营养化具有重要贡献。
第四,江苏海洋低碳经济的产业选择。在低碳背景下的江苏沿海开发,发展海洋低碳经济无疑占有重要地位。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发展海洋低碳经济的核心问题就是主导产业选择。因此,深入研究和科学构建江苏海洋低碳经济的主导产业集群,对正确把握海洋低碳经济发展方向、高起点规划产业发展战略,实现江苏海洋经济崛起后来居上至关重要。海洋资源优势是确立主导产业的基础,依托涉海发展是确立主导产业的原则,可科学划分宏观产业功能区。江苏海洋低碳经济主导产业集群的发展应该要更好、更多地利用海洋资源,产业要高效、集约、环保、循环发展,要制定高起点、高标准的配套产业政策。江苏海洋经济主导产业集群的选择:一是海洋清洁能源产业集群――永久性提供可再生清洁能源;二是海洋碳汇科技产业集群――永久性吸收转化二氧化碳;三是低碳港口服务产业集群――创建低碳港口、物流、临港工业等服务体系;四是沿海生态休闲产业集群――创建长三角最大低碳生态休闲示范区;五是海洋绿色养殖产业集群――健康养殖、绿色加工;六是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科技利用海洋资源,提供健康药品;七是海洋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低碳、高技术增强海洋作业能力。
(注:本课题是江苏省海洋经济研究中心2010第一号重点课题,编号:HK201001。)
【参考文献】
[1] 徐从才、石齐、胡荣华:江苏产业发展报告2009[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2] 孙加韬:中国海洋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探讨[J].现代经济探讨,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