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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指的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是指高校固定资产从形成到处置的过程中,由于核算方式和管理手段的原因,造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虚列或少计。核算方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高校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以及高校基建项目等的核算方式,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特殊规定,造成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其取得成本和存续期间的动态价值。管理手段的影响,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入账和处置不及时、不同步,或者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监管不到位,甚至为了某种需要而人为粉饰报表等,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核算方式和管理手段对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的影响,可能是单独的影响,也可能是共同作用的结果,需要具体分析。
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问题分析
核算方式和管理手段两个因素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的影响,贯穿于资产整个存续期间。以下通过典型事件,进行具体分析。(1)高校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影响账面价值的准确、完整。我国高校从1999年开始大规模扩招以来,多家高校因资金不足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按现行的收付实现制,高校利息支出不进行费用化和资本化区分,而是在实际发生时,由学校财务会计直接列作当期事业支出,未按照具体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成本分摊。(2)高校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计提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法反映因自然损耗、技术进步等引起的价值减损,保持不变的账面价值,势必背离其实际价值,导致账实不符,资产价值虚增。固定资产在运行过程中通常会产生有形和无形损耗,高校固定资产也不例外。经过十几年的扩招,高校在校生人数增加,实践教学任务增多,房屋、家具、仪器、设备等资产的使用更加频繁,有形损耗加速。另一方面,高校固定资产中,仪器设备、电子产品众多,其技术含量高、更新换代快,无形损耗愈加突出。这些都导致固定资产实物价值减少迅速,而其账面价值仍然保持为取得时的价值,造成资产价值虚增。(3)现行高校基建会计核算的特殊性,造成资产账面价值少计。高校利用国家拨款和自筹资金进行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时,首先通过“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将全部建设资金一次性转入基建会计,视为支出发生;建设资金在实际支出时,由基建会计进行独立核算。待工程完工决算并交付使用后,才能将工程支出反映到高校会计核算主体的“固定资产”科目,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从建设资金转入基建账户到工程投入使用,建设周期较长,实际支出无法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在高校财务会计主体反映,导致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记录不完整。(4)固定资产入账、销账不及时。高校购置的设备等固定资产,一般是在投入使用并验收合格之后,才通过财务部门支付款项,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自行建造的房屋等固定资产,即使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和移交手续的,也不能作为高校固定资产核算。在实际工作中,款项支付可能会滞后,竣工决算、移交手续也可能会经过较长时间,这就造成账面价值与实物价值变动不同步,出现价值偏差。同样,在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环节,资产管理部门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报废年限有明确要求,且许多都超出了实际可用的年限;实际处置时,审批手续也比较复杂。于是,在高校拿到准许报废某固定资产的文件之前,该固定资产可能早已进入报废状态,甚至在仓库堆积很久。这也造成账面价值失真。(5)管理缺失。高校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大,数量多,高校内部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分工不够明确,人员有限,无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尤其像图书、桌凳等价值较低的大批同类物资,数量多,保存、使用相对分散,容易破损和遗失。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定期盘点不能落实,很容易出现账实不符现象。(6)为了粉饰财务报表,人为造成账面价值失真。高校办学过程中,要接受本科教学评估等各类评估、考核,生均占有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数量也常常被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同时,高校为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高其偿债能力,也要求有较高的固定资产价值总量。在这种背景下,高校在固定资产价值管理方面,力争多增加、少报废,甚至有些固定资产实际已经无法使用,但仍然不予报废,使账面价值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问题解决思路
解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失真问题,需要高校和上级管理部门共同面对实际,完善制度、认真实施。具体可从以下方面着手:(1)引入权责发生制对高校固定资产进行核算。高校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固定资产,将借款费用等初始费用计入取得成本,可以使资产的入账价值更合理、完整;在后续计量中,通过计提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既可以动态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信息,又有利于高校进行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2)改变现行的基建会计独立核算制度,将基建项目纳入事业会计主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统一核算;在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即以暂估价计入固定资产,保证资产入账及时。(3)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高校内部资产管理部门要合理分工,明确职责,确保资产安全;同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高校内部和上级资产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资产入账和报废处置的管理制度,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操作效率,保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随着实物的变化及时调整。(4)高校自身要明确办学方向和办学措施,合理规划,理性融资;各级主管部门也应该修正高校考评标准,合理评价高校的办学水平。通过内外环境的变化,改变高校对固定资产价值总量的依赖状况,消除人为因素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影响。
继绿豆、大蒜等农产品之后,三七、金银花、冬虫夏草、太子参等中药材成为热钱的新宠。今年以来近九成中药材价格的上涨,让“药你苦”一时成为热门词汇,而半年价格涨幅达到500%的太子参更是让人叹绝。
中药材天地网10月报告数据显示,中药材市场价格指数再度高位抬升,由前期的4111.09点上升到4231.06点,上升趋势明显。
在中药行业与投资人士看来,这几年中药事业的发展确实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医改政策对中药事业的支持和宣传,加大了一直处于上涨通道的中药材上涨,吸引了很多游资进入炒作。对于用途最广、涨幅最大的三七,业界流传这样一句话:炒股炒房不如炒三七。
“游资的进入说明,中药行业热起来了――大家意识到,中药材可以拿来炒作,但这种热法,并不是好事,会把整个行业搅乱。”业内人士的担心不无根据。稍有经济学常识的人都会明白,游资赚走的利润,最终会转嫁到企业和消费者身上。
据记者了解,虽然药材价格上涨,但中药价格却很少有暴涨的,“对于百姓日常用药,也就上涨不到百分之十”,比如同仁堂系列中成药只有少部分涨价;但也有人担心,这种状况会使涨价的中成药越来越多。
虽然中药材涨价不排除原料产地受干旱天气的影响,但游资仍然成为推动中药材价格疯涨的那条“鲶鱼”。受中药材原料价格上涨影响,已有企业出现成本倒挂并开始停产利润微薄的“价廉”中药成品,也有的企业开始减产。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分析师郭凡礼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上海等重要的中药材消费市场,离传统药材基地却比较远,不仅对成本上涨不可控,而且物流等成本也较高。“所以减产是很正常的选择,如果药材价格仍然不能上涨,恐怕还会造成假药横行。”
据记者了解:中药材属于农副产品,价格早已放开,所以炒作肯定是存在的。原材料已“价格放开,随行就市”,但产品却要被严格限价,因为普药身份的中成药,尤其是那些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最终要接受国家发改委的政府定价,一放一限之间,让处在夹缝中的中药企业困难重重。
难言涨价
要利润,还是要市场?
涨价让北京华美达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王馨婷感到为难:虽然华美达自己有中药种植基地,但药材涨价了,让种植的农民多少有些期待,同时,他们的单方药金薯叶止血台剂价格本身就偏高,利润却很有限,如果随着药材涨价,药品再涨价,不仅利润难以得到保障,也会让更多消费者望而却步。
对众多中药企业来说,行业拐点开始出现:药企已经悄然进入“成本不断上升,效益水平不断下降”的阶段,在利润和市场的较量下,大部分中药企业选择了保留市场,致使部分中药的利润更是接近于零增长。
面对药材涨价困境,药品涨价似乎顺理成章。比如片仔癀在过去几年内就已经提价5次。但业内人士认为,没有“绝密中药”护身符的企业,恐怕谁也没有这种胆量。公开资料显示,片仔癀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其处方、工艺均属绝密,几乎具有独步天下的垄断优势,片仔癀提高价格市场只能接受。而同仁堂、天士力等众多中药企业的产品,市场上有大批竞争者,涨价相对困难。
记者采访的一位中药企业生产商提到,西药的成本可以一降再降,因为其缘于工业化的生产,有批量的优势。而中药原材料必须通过农业化种植,从保护药效等诸多层次考虑,除非涨价,原材料成本降低的空间很小,这就无形中给中药企业“将”了一军。因此,与与西药相比,中药企业更有涨价的理由。
首先在于它的原材料具有无法替代性。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受重点保护的物种几乎一半是中药原材料,以这些物种为原材料的中药产品都面临寻求替代品的命运,无法寻找替代品的药品就只能消亡。如麝香一直是国家严格监控的药材,目前只有5家企业可以使用作为药品原材料,而一旦麝香被禁用,就只能用人工培育的麝香替代,药效肯定会受影响。再加上近几年,由于粮食价格的提高,再加上中草药种植时间长、成本高,一些药农改种粮食。如白芷、黄芪等中药材,就是因为种植面积小导致产量减少,供不应求。
其次,医改对医疗的普及也给中药大显身手提供了空间:对于很多疑难杂症来说,用中药治疗不仅价格低廉,而且效果很好,也不会产生副作用。尤其是近年来甲流、手足口等时发疫情的治疗,中药功不可没,使得具有清热解毒、抗菌、提高免疫力等功效的金银花、板蓝根等需求量节节攀升。此外,随着公众对中草药保健效果认识的提升,中草药在饮料、食品、洗化等诸多领域的应用愈加广泛,需求量越来越大。而随着中药在国际市场的声名鹊起,面向日本、韩国以及东南亚国家的出口量也越来越多,这些内外因素都导致中药需求量越来越大。
热钱炒作房地产,房价节节攀高;可是原材料涨价这把“双刃剑”让中药生产企业进退维谷。大多数中药企业对药品涨价话题很是谨慎,“以内部消化为主”,不敢轻言涨价。他们都在担心同一个问题,即涨价很有可能导致其在激烈的竞争中失去市场。
记者了解到,这主要和长期以来中医在国内积贫积弱地位密切相关。长久以来,西医大盛而中医萎靡不振,这使本身处于薄利的中药企业也只能以“价廉”来维持相对稳定的市场。虽然近年来中医复兴呼声渐高,但大批忠实消费者没有培养起来之前,很少有中药企业敢于拍胸脯涨价的。在竞争激烈的中药市场,涨价必然要冒痛失市场的风险,更何况国家近几年频发药品降价令,降价已成为主旋律,这让企业对药品涨价尤其谨慎。
从几家具有代表性的中药类上市公司的三季报业绩来看,基本都是稳中有升,但他们却很难笑得出来。东北证券对同仁堂点评道,该公司主导产品是六味地黄丸等传统中药产品,生产厂商众多,竞争激烈,再加上原材料成本压力,估计同仁堂今年较难维持很高的增长。对此,同仁堂证券事务代表李泉琳表示,同仁堂已经明显感觉到药材尤其是名贵药材价格上涨的压力,但一直是内部消化成本,目前尚未明确上调产品价格的信息,今年将主要采取扩大销售、加强原材料储备、发展种植基地等手段缓解压力。
在甲型H1N1中脱颖而出的“金花清感”研制生产厂家北京御生堂对药材涨价也有了很好的防御措施:由于公司旗下有自己的中草药种植基地,在药材大涨的形势下,“种植基地成立公司最赚钱的板块”,御生堂执行董事白建疆谈到,近年公司种植基地的效益都很好,仅以金银花种植为例,每一亩的产值逾万元,今年年初,金银花曾被炒至每斤900多元,虽然现在价格回落至每斤400―500元,但仍为公司带来不俗的盈利。
产生分化
“药你苦”对中药企业的影响首先从一些没有原材料基地、利润微薄
的药品减产或停产开始显现。这从同样生产板蓝根冲剂与感冒退热颗粒,在两个产品上占据北京和上海半壁以上江山的两个企业:同仁堂与雷允上两家企业不同变化可见一斑。
早在今年年初,雷允上就停产了这两款中药饮片,对于雷允上这样的企业来说,上游大涨的成本压力,下游却无法纾解。比如在涨价中遥遥领先、半年价格涨幅高达500%的太子参,目前已达到300元/公斤,而在lO月10目最近的一次调价中,零售价被定为140元/公斤,售价与成本倒挂明显。对于雷允上这样储备不多的企业来说,稀薄的利润很难抵御较大的原材料涨幅;与之相反的是,同仁堂在不久前股价高涨,创下了三年来的新高。而据记者了解,同仁堂大部分药价并未上涨,在一些投资论坛上,很多投资人表示很看好同仁堂的后市,原因之一在于同仁堂有强大的中药材储备和种植基地。
中投顾问的《2010-2015年中国医药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也明确指出,为了减轻因为原材料涨价而带来的成本压力,很多中药生产企业采取到中药材种植地自行收购、或自家直接种植的办法,以降低对药材囤货大户的依赖。
早在2002年,为了解决解决中药原料药价格波动以及保证自己原料药的质量,同仁堂就在全国建立了七大药材种植基地。而这里面与拳头产品六味地黄丸直接相关的就有4个基地,种植和提供的主要有山茱萸、牡丹皮和茯苓等3个原料药材品种。截至目前为止,所生产的药材除供自家制药所需要外,剩下的20%全部转为内销。
在产业链延伸方面做文章的也不乏其人。白建疆透露,除了新药研制和生产、销售,公司还进军上游原材料种植及加工领域,在适当的时候会注入上市公司,而医疗养生的连锁店、中医门诊等都会逐步注入。其“中药材种植――中药研发生产――中医门诊――中医养生”的产业链已初步形成,成为了全面布局中药产业链的典型。
当然,也不乏中药材价格上涨的受益者。康美药业今年三季度净利润增长47%,而销售毛利率同比提高了6个百分点,其中,中药饮片利润率37.20%,同比增长10.58%,成绩大大优于该公司的西药产品。
再如康缘药业旗下热毒宁注射液今年前三季度销售额达3.5亿,销售额较去年翻了一倍多,占了公司临床药品销售总额一半。东方证券分析师李淑花认为,导致康缘药业热毒宁热销的原因有三个,首先是该公司新厂建成,产能瓶颈解决;其次是热毒宁注射液增加流感(高热)适应症;另外热毒宁成为进入医保目录的新药品种。
一位医药证券分析师认为,在这次涨价潮中,如同仁堂、康美这样有自有种植基地或在药材产地有采购优势的企业不仅不会受损,反而因此得利。
“尤其是那些有独家产品的公司,本身议价能力就很强,如果原材料产地又在本地或本身就拥有原材料生产基地,这次涨价就对它有利。”
郭凡礼指出,那些不具有此类优势的企业又是另一番景象,对于储备比较多的大型中药企业来说,丰富的储备可使它们暂时免受上游价格压力,但是长此以往难免不受影响,而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它们非常依赖现实药价。
近年来,植物生长调节剂不断闯入公众视野,因为一些膨大剂、增甜剂等超标使用的现象,让许多人对植物生长调节剂产生了偏见。导致这一尴尬局面的原因,除了部分外行媒体的过度炒作之外,行业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
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常务副会长查显才在会上表示,由于种种原因,植物生长调节剂产业在技术创新、市场规范、科学应用、政策支持、监督管理和宣传报道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这就需要行业共同努力,引导这个产业科学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植物生长调节剂在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北京农业科学院研究员贾春虹指出,目前农户在使用调节剂的过程中存在多种问题,比如不注意时期、剂量浓度不合适、混用不合理等,部分农户甚至以调节剂代替肥料,导致养分不足、植株早衰,影响了产量与品质,甚至产生残留。
一些厂家对技术要求不严,也导致了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良莠不齐。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颜昌绪说:“不少厂家随意添加成分,对农户的技术指导也不到位,部分调节剂一般一季作物按照规定时间只需喷一次,但一些厂家为了推广产品,告诉农户要像叶面肥一样三五天打一次,造成产品滥用乃至残留。”
此外,目前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还面临品种老化的问题。中国农业大学农学系副教授谭伟明指出,销量靠前的35个登记品种均为上世纪90年代前所研发,占调节剂产品总数65%,而且仿制产品多,自主创制品种少。“目前存在的企业研发相对薄弱,知识产权保护差,仿冒代价太低等问题,都制约我国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发展。”
事实上,植物生长调节剂如果能正确使用,其优点和安全性是非常突出的,发展前景也值得期待。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副所长叶纪明介绍说,植物生长调节剂有四大优点,一是应用面广,大部分作物都在使用;二是在应用量少、用量准确的情况下,增产增收、改善品质的作用明显;三是针对性很强;四是在农药中最好的产品,毒性都属于低毒微毒。基于这样的优点,推广和应用的前景很广。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生测室主任张文君也表示,植物生长调节剂98%都是低毒或微毒,其最大的优点是安全性强。他介绍说,截至今年5月,在农业部登记的463个植物生长调节剂制剂产品中,环境友好剂型(包括水剂、可溶性粉剂、可湿性粉剂)占2/3,低毒或微毒制剂产品更是占98%,与杀虫剂、除草剂等其他农药相比,植物生长调节剂毒性要小得多。
[关键词]扩张器;面颊部;大面积瘢痕;延迟;扩张皮瓣
[中图分类号]R6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6455(2007)09-1192-03
Clinical application of delaying of expanded skin flap used in repairing large cheek scar defect
WU Hao-jun,ZHANG Gang,LIANG Jie,HAO Xin-guang
(Department of Plastic Surgery, Affiliated Hospital of Guangdong Medical College, Zhanjiang 524023,Guangdong,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To study the superiority and results of delaying of expanded skin flap used in repairing large cheek scar defect.MethodsOne or several soft tisse expanders were implanted under the hypo of cervical part or preauricula region or frontal region near the scar. the expanded flap delaying operation was performed After the skin flap was expanded. 2~3weeks latter,the flap was transferred to coverthe wound on the recipient area. the wound on the donor site was closed directly.ResultsFrom 2003 to 2006,this technique was used in 17 patients.the flaps were completely survived after operations.ConclusionDelaying of expanded skin flap is a kind of technique with good flap blood supply,large area of flap and suitable flap thickness. it is an effective and practical approach to resconstruct the large cheek scar defect.
Key words: soft tisse expanders; cheek scar; delaying; expanded flap
面颊部是人体外露部位,伤后形成的瘢痕不仅影响美观,严重者可导致颜面器官的畸形。对瘢痕切除后的缺损修复方法较多,如直接缝合、皮片移植、局部皮瓣转移、远位皮瓣移植等,但这些修复方法均存在不同缺点。皮肤扩张术自从在临床广泛应用以来,已成为颜面瘢痕切除后创面修复的首选方法之一。但扩张皮瓣转移后仍有出现血运障碍可能,尤其是皮瓣超长宽比例(≥3:1)或扭转角度过大时,常引起皮瓣远端坏死,需二期修复或致瘢痕形成,影响手术效果。我科自2003年9月至2006年10月采用扩张皮瓣延迟术共17例,术后未见动脉供血和静脉回流障碍,皮瓣成活率100%,在面颊部大面积瘢痕治疗中取得满意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1临床资料
本组患者17例,男性6例,女性11例。年龄最大45岁,最小16岁,平均23岁。均为烧伤后面颊部瘢痕形成,时间为1~14年。瘢痕最小6cm×5cm,最大15cm×12cm。扩张器容量8O~5OOml,扩张器置入位置:颈部、额部、耳前。如面颈部没有足够正常皮肤,可置入肩、前胸部。
2方法
2.1 扩张皮瓣术前设计:设计与估计瘢痕切除后缺损大小、位置及面部皮纹走向和轮廓等有关。如缺损较大,达鼻颊沟,内眦,由于使用耳前,颈部推进皮瓣不易到达,且端点张力过大,易引起下睑、鼻翼、口角变形及伤口边缘皮肤坏死,术后瘢痕较明显,可选择用颈部或额部旋转皮瓣修复。而缺损外侧部由耳前皮瓣推进或额部皮瓣旋转修复。如缺损靠近下颌及耳前,可选择用同侧颈部或额部推进皮瓣。
2.2 手术:手术分二期或三期,I期扩张器置入,扩张皮瓣选择性延迟:根据瘢痕面积的大小、形状及供区的条件,选择适当容量和形状的扩张器。在局部麻醉或全身麻醉下于瘢痕邻近正常区域置入扩张器,切口尽量在原瘢痕缘或日后将形成皮瓣的游离缘。面部扩张器置于SMAS筋膜浅层,颈部置于颈阔肌浅层,额部置于额肌下层。术后10~14天开始注水,每周注水1~2次,直至注水足量,皮瓣充分扩张后休息1周,对超长宽比例(≥3:1)或扭转角度过大的扩张皮瓣行延迟术,依照拟转移扩张皮瓣设计切口(设计时可带皮瓣远端部分未扩张皮肤,适当增加长宽比例),沿设计线切开皮肤,达扩张器包膜浅面,将切口内血管切断,丝线分层缝合,术后9~12天拆线,2~3周行Ⅱ期手术。Ⅱ期扩张器取出、瘢痕切除、局部皮瓣转移:沿延迟切口切开,取出扩张器,掀起皮瓣,纤维囊作不同程度松解或切除,并注意观察皮瓣末端血运,如血运欠佳可原位缝合,行2次延迟。确定皮瓣末端血运良好后,切除面颊部瘢痕,松解矫正下睑、鼻部、口角畸形。缺损应用扩张皮瓣转移修复,分层缝合皮下组织及皮肤。Ⅲ期:行皮瓣断蒂修复术。若无须断蒂,Ⅱ期手术即可完成。
3结果
本组患者17例, 8例同时置入扩张器2个,6例同时置入扩张器3个,3例同时置入扩张器1个,共使用扩张器37个。其中经延迟的扩张皮瓣有21个,长宽比例为3:1~4:1,皮瓣面积平均为17.5cm×5.2cm。术后皮瓣均未见动脉供血和静脉回流障碍,皮瓣成活率100%;皮瓣色泽、质地较好;下睑、鼻部、口角畸形得到明显矫正。
4典型病例
某女,17岁,因左颜面部烧伤后瘢痕形成13年入院。体查:左眉至左下颌,鼻颊沟、鼻唇沟至左耳前3cm见大片不规则瘢痕,约15cm×13cm×0.1cm,瘢痕表面粗糙,色素沉着。分别于左颈、耳前置入800ml,50ml。皮瓣充分扩张,休息1周后,左颈部扩张皮瓣行延迟,并带远端部分未扩张皮肤,皮瓣长宽增加比例达4:1,面积25cm×7cm。术后15天行扩张器取出、瘢痕切除、局部皮瓣转移修复。3周行颈部皮瓣断蒂术,术后皮瓣完全成活,皮瓣色泽、质地较好(如图1~5所示)。
5讨论
面颊部是人体的外露部位,其肤色、毛发的疏密及方向对人的容貌至关重要。面颊部大面积瘢痕对人的外观影响较大,且常引起眼睑、唇、鼻畸形。瘢痕切除后缺损较大,修复较为棘手,尤其缺损到达内眦、鼻颊沟、上唇处。常用的修复方法均有不同的缺点,如皮片移植术后多有皮片挛缩及色素沉着;局部皮瓣转移因受供瓣区限制不能修复较大创面,且造成供区瘢痕;远位及游离皮瓣色泽、质地难以满足外观要求。皮肤软组织扩张术能提供与缺损区色泽、质地及结构相近似的充裕皮肤组织,且扩张后的皮肤微循环增强,增加了扩张皮瓣的存活面积,通过局部皮瓣转移,既可以修复组织缺损又不会增加新的供区瘢痕,成为面颊部瘢痕切除后缺损修复的首选方法之一。
扩张皮瓣转移修复方式主要是推进和旋转,推进皮瓣转移简单,但两侧伸展不够,扩张皮肤使用率低,对缺损修复有限,且端点张力过大,易引起下睑、鼻翼、口角变形及伤口边缘皮肤坏死,术后瘢痕较明显。旋转皮瓣运用较为灵活,可修复远位缺损,且皮瓣远端张力小,不易引起下睑、鼻翼、口角变形,对修复这些部位效果较好。我们在修复面颊部大面积瘢痕切除后缺损常采取扩张皮瓣推进和旋转相结合的方法,即用颈部或额部扩张皮瓣旋转修复面颊缺损内侧部分(鼻颊沟、鼻唇沟、内眦等部位),而缺损外侧部分用额部旋转或耳前、颈部推进皮瓣修复。由于瘢痕切除、松解后,缺损面积较大,需要大型扩张器或多个扩张器才能提供充足的皮源。另外,有时为增大皮瓣面积或因修复需要,皮瓣需超长宽比例设计或增大蒂部扭转角度。因此,常因皮瓣超比例及蒂部转角度过大而导致皮瓣出现血运障碍、坏死,需二期修复或致瘢痕形成,影响美观及手术效果。
笔者对扩张皮瓣采取选择性延迟的方法,使皮瓣能更安全转移,不致发生血运障碍,且可适当应用皮瓣远端部分未扩张皮肤,增加皮瓣长宽比例,增大扩张皮瓣面积,使蒂部旋转转更加灵活,使面颊部瘢痕,尤其面积较大的瘢痕得到更彻底地切除修复。赵书强等[1]研究证实,用阻隔式皮瓣迟延法,皮瓣长度与蒂宽之比达10.5:1,皮瓣宽度与蒂宽之比达6:1,皮瓣最大旋转角度达180°,术后皮瓣1OO%成活。本组延迟的扩张皮瓣有21个,皮瓣长宽比例达3:1~4:1,皮瓣面积平均为17.5cm×5.2cm,转移后均未出现动脉供血和静脉回流障碍,皮瓣均完全成活。
扩张皮瓣延迟后,由于皮瓣两端的血管,神经分支被切断,迫使皮瓣血运仅能从皮瓣蒂部获得,同时,皮瓣内的部分血管失去血管舒缩神经的控制,失去张力,管径扩张,血管压力低,因此易于有正常神经控制、压力较高的血流灌注,使蒂部血管增粗,形成所谓的“人为的轴型皮瓣”。苗卫华等[2]实验证实,皮瓣延迟后皮瓣内部主要表现为真皮下层微血管扩张,但该层血管密度无明显增加。本组在术中尚发现,经延迟的扩张皮瓣内自蒂部发出的真皮下层血管较为粗大,管径平均1.5mm,走向与皮瓣长轴平行,如图3所示。有学者认为,扩张皮瓣和延迟皮瓣虽然都能增加皮瓣的成活长度,但其血流量状态却完全不同,扩张皮肤的血供一般不具备明确的方向性改变,主要表现为血管数量的增加和增粗,以及皮肤血流量的增加[3]。而延迟皮瓣是通过改变皮肤的血流方向和功能性血管的血流量达到增加皮瓣的成活长度的目的,没有新血管的形成和血流量的增加[4]。刘学军等[5]认为,扩张皮肤血流量的增加,主要表现为血管增加和增粗,当扩张皮瓣长宽比例较大,尤其在过度扩张时,扩张皮肤不像延迟皮瓣具有方向性,加上微血管括约肌的功能异常,更容易出现皮瓣远端血供不足,为皮瓣转移带来风险。胡守舵等[6]应用扩张皮瓣修复面颊部缺损,术后出现皮瓣远端血运障碍、感染、下睑外翻等并发症有19%。因此,扩张皮瓣经延迟,使皮瓣内血管排列方向性和血管管径改变,可减少因皮瓣超长宽比例设计或蒂部扭转角度过大、蒂部受压等原因引起的血运障碍,比单纯扩张皮瓣转移更安全。
另外,由于扩张皮瓣延迟后,血运较丰富,在转移时可切除纤维囊及部分皮下脂肪,将皮瓣修薄,仅在蒂部稍厚,呈一定坡度,修复面颊部缺损时,避免了皮瓣过于臃肿的缺点,使效果更加美观。但应注意保护皮瓣内扩张血管(如图3),以免引起血运障碍。
目前,扩张皮瓣延迟已逐渐应用于临床,修复各种大面积缺损,取得满意的效果[7-8],但用于修复面颊部大面积瘢痕切除后缺损的报道较少,笔者认为皮瓣延迟在治疗面颊部大面积瘢痕中有一定的优越性和应用效果,值得临床借鉴。
[参考文献]
[1]赵书强,曹大鑫,尹太庆,等. 阻隔式皮瓣迟延法的实验研究与临床应用[J]. 中华外科杂志,1990,28(8):45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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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友彬,邱玉金,庙胜建,等.扩张皮肤血流量变化特征及其对血供的影响[J].中华医学美学美容杂志,2002,8: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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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分娩;镇痛;认知;调查
很多学者认为,分娩疼痛是有害的[1]。分娩疼痛一直是困扰产妇树立分娩信心、克服焦虑、影响分娩舒适度的一个主要问题;而分娩镇痛的开展却不尽如人意,据调查全国的分娩镇痛率不足1%;这与产妇、家属、社会对分娩镇痛的认知不足有关。我们就张家口地区孕产妇对分娩疼痛及镇痛认知的相关因素做了如下调查分析,为分娩镇痛的开展奠定基础。
1 调查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选择200801—200812月在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分娩的产妇370例,精神正常,无严重合并症,年龄20~38岁,平均26.7岁。
1.2 方法 自行设计“孕产妇对分娩镇痛认知调查表”,由孕产妇本人如实填写调查表。 表1 研究对象一般情况表2 研究对象对分娩及分娩镇痛认知情况
1.3 调查内容 文化程度、职业、家庭年人均收入,孕期检查机构;对分娩态度,对分娩过程了解程度,对分娩疼痛态度,分娩疼痛对孕产妇的影响,对分娩镇痛的了解程度,药物对分娩镇痛有哪些影响。
1.4 数据统计 数据输入SPSS13.0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一般情况见表1。
2.2 孕妇对分娩及分娩镇痛情况见表2。
2.3 调查对象相关因素与分娩及分娩镇痛的关系见表3。表3 研究对象相关因素与分娩及分娩镇痛认知关系的调查结果
3 讨论
3.1 影响孕产妇对分娩认知的因素
本次调查显示,孕产妇的文化程度与分娩认知成正相关,文化程度越高,对分娩的认知率越高;这与文化程度高,接触宣传手册、网络等信息更多有关;其中网络是信息的重要来源,占信息来源的24.59%。职业中干部、职员、知识分子、医务人员对分娩的认识率较高;工人或农民对分娩的认知率最低。普及分娩知识的健康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孕期检查机构中,市级及以上对分娩的认知率明显高于街道、村镇,提示我们积极开展基层、社区分娩知识的健康教育。家庭年平均收入与分娩的认知率也有明显差异,家庭人均收入高,认知率的百分比高于低收入家庭。
3.2 影响孕产妇对分娩镇痛认知的因素
本次调查显示,对分娩镇痛的初步了解仅占25.13%(表1);其中的原因:(1)文化程度、职业、孕期检查机构是影响对分娩镇痛了解的重要原因;本调查也显示,这些因素对分娩镇痛的了解均有显著差异(P
3.3 本调查的局限性
本调查仅在市综合医院进行的。在社会学特征方面,城市的多于农村的,文化素质、经济水平的比例也比农村偏高;孕期保健机构比农村健全,信息来源渠道比农村更多。因此,张家口地区的基层农村对分娩及分娩镇痛的了解率低于本次调查的55.68%和25.13%。倡导孕期保健下乡活动,建立健全社区及农村孕检机构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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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彭检妹,姚丽英.产妇自主选择剖宫产原因调查分析[J].护理学杂志,2003,18(5):333334
首先, 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列报时, 应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 梳理各资产负债项目, 依次将会计核算与所得税计缴有差别的项目列明, 并列示其会计账面价值。企业应注意将会产生会计核算与所得税计缴差别, 但依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项目( 如商誉的初始确认; 投资企业可控制且可预见不会转回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 排除。
如, 某企业上一年度税率15%, 本年度税率调整为30%。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分别为20 万元和11 万元。本年度税法核定的应交所得税为10 万元。年末, 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存在会计核算与所得税计缴差别的项目如下( 见表1) :( 1)建筑物A, 原价502500 元, 会计上预计残值2500 元, 估计使用寿命10 年, 已使用2 年, 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累计折旧10万元, 当年计提减值准备10 万元, 税法规定无残值, 使用寿命5年。( 2) 短期投资中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B, 成本为10000元, 期末公允价值为15000 元,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则股票A 的账面价值为15000 元。( 3) 一项存货C 原值10 万元, 已计提跌价准备4 万元, 账面价值6 万元。( 4) 一项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D, 两年前初始投资成本100 万元, 低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0 万元, 按新会计准则, 初始确认的账面价值为120 万元。两年中企业根据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实现利润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50 万元, 同期分回现金股利3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40 万元。( 5) 一项账面价值为2000 元的待摊杂志费E。( 6) 一项账面价值为10 万元的预提产品保修费用F, 按税法规定在实际支用时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7) 一项账面价值为200 万元的预收房地产业务收入G, 税法规定按预售收入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当期毛利额, 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假定税法核定的可抵扣成本费用总计150 万元。
其次, 列示会计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 但依税法规定可确认计税基础的项目, 并将会计账面价值列示为零。企业有些项目有一个税基, 但没有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为一项资产和负债。如上述企业有一项开办费H, 会计核算上已计入费用, 账面价值为0, 按税法规定在一个较长的期间才允许作为一个抵扣项目, 假定本年末还有未抵扣金额10 万元。
二、确定资产负债的税基
一是资产税基的确定。“资产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 收回资产账面价值时应计税的收入+ 收回资产账面价值时可抵扣的金额”。对收回账面价值应该计缴所得税的资产, 由于限定了以账面价值收回资产, 不包括以高于或低于账面价值的方式收回资产,“收回资产账面价值时应计税的收入”的金额即等于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公式变为“资产计税基础= 收回资产账面价值时可抵扣的金额”, 体现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中“资产的计税基础, 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这一概念。公式的作用在于应用, 从而使概念性很强的税基确定变得简单明了。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收回账面价值过程中不会发生应计税收入的资产, 上述公式依然适用。如企业以账面价值收回应收账款, 税法中应税收入的确定和会计中销售收入的确定同属于发生销售行为的期间, 收回货款不再计缴所得税, 收回资产账面价值时应计税的收入为零, 期间也未发生任何可抵扣所得税的费用, 此时“资产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 反映了国际会计准则中“如果这些经济利益是不可抵扣的, 那么该资产税基即为其账面金额”的规定。事实上, 这类资产账面价值的收回不会产生所得税差异, 已超出了所得税准则的规范范围, 因此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并没有如国际会计准则将其包括在资产计税基础的概念中。
资产收回账面价值的方式有多种, 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 应当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但税基并不会如税率变动频繁, 除非税法改变征税范围, 税基一般是不变的, 即使是未来期间征税范围变动, 也因其是未来的经济事项而不必包含在本期的资产负债表中。因此除发生可预见的征税范围变动外, 可以假定资产以一种最便于理解的方式收回账面价值, 这一方法的应用会使税基的确定更为快捷。具体见表1所示。
( 1) 建筑物A, 如果假定以折旧和使用期满来估计净残值的销售价格方式收回账面价值, 则“收回资产账面价值时应计税的收入”为32000 元, 期间税法上可扣减的金额为30000 元, 计税基础为30000 元( 32000- 32000+30000) 。也可假定企业在当期以账面价值出售资产, 则“应计税的收入”为32000 元, 税法上可扣减的金额为30000 元, 计税基础30000 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B, 假定以账面价值15000 元出售, 应计税的收入为15000 元, 税法上可扣减的金额为10000 元, 计税基础10000 元。( 3) 存货C,假定以账面价值6 万元卖出, 应计税的收入为6 万元, 税法上可扣减的金额为10 万元, 计税基础10 万元。( 4) 长期股权投资D, 假定以账面价值140 万元出售, 应计税的收入为140 万元, 税法上可扣减的金额为100 万元, 计税基础100 万元。( 5) 待摊杂志费E,假定以2000 元的价格转让收取杂志的权利, 应计税的收入为2000 元, 杂志订购成本在支付款项时已经抵扣税款, 此时可扣减的金额为0, 计税基础为0。( 6) 开办费H, 未来可扣减的金额为10 万元, 税基为10 万元。
二是负债税基的确定。具体见表1。“负债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 清偿负债账面价值时应计税的收入- 清偿负债账面价值时可抵扣的金额”。无论清偿负债时是否产生所得税可扣减项, 由于规定了以负债的账面价值清偿债务, 不包括以高于或低于账面价值的方式清偿债务,“清偿负债账面价值时应计税的收入” 的金额即等于0。上述公式变为“负债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 清偿负债账面价值时可抵扣的金额”, 体现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中“负债的计税基础, 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这一概念。只是当负债的清偿不会产生可扣减项目时, 如应付账款的支付, 负
债的税基恰好等于其账面价值, 这一状况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且已被上述公式和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涵盖。公式的提出同样是为了更简便地确定税基。
此外, 国际会计准则还规定“对于预收收入, 产生的负债的税基是其账面金额减去未来期间非应税收入的金额。”对于会计核算和计缴所得税期间没有差异的预收收入, 如以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方式清偿预收账款, 货款在清偿期间确认会计收入和计缴所得税,“未来期间非应税收入的金额”为零, 预收账款的税基为其账面价值, 此时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会计核算没有对所得税造成影响, 同样超出了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规范范围, 因此, 我国会计准则也没有将这一规定包含于负债的计税基础概念中。对于会计核算和计缴所得税期间有差异的预收收入, 如预收房地产业务收入, 也适用上述公式。
假定以一种最便于理解的方式清偿账面价值, 以快捷地确定税基的方法依然适用于负债税基的确定。对于产品保修费用F, 假定因发生产品维修行为将账面价值10 万元全部用完, 期间不会发生应计税的收入, 可抵扣的金额为10 万元, 税基为0。对于预收房地产业务收入G, 假定发生销售退回, 应计税的收入为- 200 万元, 可抵扣的退货成本为- 150 万元, 则税基为150 万元。
三、确定暂时性差异并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暂时性差异, 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分为可使未来期间税金增加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使未来期间税金减少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资产账面价值- 税基) +( 负债税基- 账面价值)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税基- 账面价值) +( 负债账面价值- 税基) ”。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指企业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和未交的所得税。因此而产生的所得税影响可能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也可能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企业应区分“ 计入当期损益”和“计入资本公积”两类进行归集。“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具体见表2 所示。
此外, 还要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可收回性测试。新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 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 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也即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本期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预期可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中的最小值。假定该企业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
四、确定本期所得税费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中, 根据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税基确定的暂时性差异是一个累计数, 由此计算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期末资产负债表中的报出数。利润表中的本期所得税费用必须根据当期应交所得税和期初期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倒挤出来。“本期所得税费用= 本期应交所得税+ 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额- 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额= 本期应交所得税+( 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 ( 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具体见表3 所示。
需要指出的是, 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也就是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为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但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 税率变动并不需要特别处理, 因为在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期初期末数倒挤本期所得税费用时, 这一变化已被考虑进去, 这也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优于损益表债务法之处。
资产负债表日, 该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 所得税90400
递延所得税资产22000
贷: 应交所得税1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2400
参考文献:
[1] Gavin Dumbrell & Rex Walsb, Financial Accounting andFinancial Reporting, National Core Accounting Publications 2006( third editor) Australian.
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收账款应按其实际发生额记账。在企业账簿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反映企业拥有债权的实际金额,而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反映应收账款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即账面余额与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另一方面,债务人也是以实际发生额作为应付款项的入账价值,这样,债权人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与债务人的应付款项的账面金额是一致的,双方能够方便地核对债权债务。在有现金折扣时,销售方也可能是以扣除折扣后的净额作为应收账的入账价值,这时,债权债务双方的入账金额不相同,但这种差异一般只是暂时的,随着款项的支付,或在期末对应账款余额的调整,这种差异很快就会消除。在资产交换业务中取得的应收账款,其会计处理方法也应当与上述应收账款处理的一般原则一致,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处理方法与上述原则存在矛盾。
二、《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换入应收账款会计处理的规定
《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分别对换入应收账款的原账面价值大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原账面价值小于或等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两种不同情况做出了规定。
1、换入应收账款的原账面价值大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或同时换入应收账款和其他多项资产,应当以换入应收账款的原账面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这种处理方法是按应收账款的自身价值作为交易的计价基础,而不是用交换时的取得成本,即换出资产的价值,对换入的应收账款进行计量。由于应收账款属于货币性资产,在和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应以其账面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换入应收账款的原账面价值小于或等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时的处理方法。如果换入应收账款的原账面价值小于或等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这种方法实质上是按非货币易的原则来对换入应收账款进行处理。由于应收账款属于货币性资产,当其与其他资产交换时,不适用非货币易原则,而应当按一般交易原则,以应收账款的价值作为计价基础。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当换入应收账款的原账面价值小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可能出现换入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远远大于企业实际拥有的债权的情况。
例1:甲公司用一批原材料交换乙公司对丙公司的一笔应收账款,乙公司的应收账款账户对丙公司债权的账面余额为100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00万元,甲公司用于交换的原材料市场价格为800万元,账面价值20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及存货减值准备)。则甲方公司换入的该应收账款入账价值应为2000万元,不仅大于其账面价值,而且比其账面余额大1000万元,造成资产虚增。
三、换入应收账款处理方法的改进意见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忽略了应收账款与其他资产的区别。其他资产一般以取得成本作为入账价值,而应收账款反映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其入账价值应当能够反映债权的实际金额,而应收账款的实际金额是由最初的购销合同决定的,不会因债权的转移而变化。
应收账款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之间协议资产转让,除了在转让的同时新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情况以外,债务人对同一债务不因债权人的变化而改变。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不是原债权人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而是其账面余额,两者的差额,即坏账准备,只反映债权人在应收账款上可能发生的损失,并非是债权的真实损失。企业不论以何种资产换入应收账款,也不论只是换入应收账款还同时换入应收账款与其他资产,均只能以该应收账款在原债权人账簿中的账面余额作为入账价值,才能准确地反映企业实际拥有的债权。同时,将原债权人计提的换入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作为新债权人的坏账准备入账。当换入应收账款的原账面价值大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其差额代表企业在交换中的利得。为了防止企业通过期末冲销坏账准备来调整换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导致管理费用减少,从而提高当期利润,应比照《企业会计制度》中对资产利得的处理方法,将其作为资本公积,而不是坏账准备。
例2:例1中,如果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其它资料不变。应作如下的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丙公司1000万元;贷:坏账准备200万元,原材料600万元,资本公积200万元。当换入应收账款的原账面价值小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时,说明企业在交换过程中已经发生实际的损失,按稳健性原则,应将应收账款入账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作为营业外支出在当期予以确认。
根据例1资料,应作如下分录:借:应收账款――丙公司1000万元,营业外支出1200万元;贷:坏账准备200万元,原材料2000万元。当同时换入应收账款及其他资产时,由于应收账款预计价基础,其入账价值是原账面余额、账面余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新债权人的坏账准备入张。这样的会计处理使得应收账款的相关凭证金额一致、账证相符,满足会计上的基本的稽核关系。
【关键词】资产减值;可回收金额;资产组;总部资产;商誉
《企业会计准则8号――-资产减值》(CAS8)规定,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但是在会计实务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在企业经营中,往往需要与其他资产共同作用才能产生现金流量。因此,CAS8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并且规定: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一、资产组的会计认定
1.资产组的认定标准。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在特别情况下,如果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即使部分或所有这些产品都是供内部使用,也应当在满足资产组定义的情况下,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例如,某公司只生产一种产品,在甲、乙两地拥有两家分公司,甲地分公司负责生产零部件,如果甲地零部件存在活跃市场,则应将甲视为一个资产组;如果甲地零部件不存在活跃市场,则应当将甲、乙视为一个资产组。可见,是否存在活跃市场是认定资产组的一条重要标准。
2.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应当与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相一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通常不应当包括已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因为在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通常需要考虑已确认的负债有关的现金流量。企业在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时,有可能涉及部分负债。为了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在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及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应当将已确认的负债金额从中扣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负债相关联,为使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具有可比性,在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时,应当减去负债的账面价值。例如,某矿山生产企业已经为生态恢复费用确认了500万元的预计负债,并且已计入矿山(假设整座矿山视为一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矿山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2010年底,该矿山企业正在对矿山进行减值测试,此时已收到愿以82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矿山的合同(这一价格已经考虑了复原表土覆盖层的生态恢复成本)。矿山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200万元(已扣除生态恢复费用),假定矿山的处置费用为20万元。该例中,公允价值一处置费=820-20=800万;未来现金流量现值=1200-500=700万;账面价值=1000-500=500万。三者均需要扣除负债的金额。
二、包含总部资产的资产组减值处理
企业总部资产包括企业集团或者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资产。有迹象表明某项总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计算确定该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将其与相应的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企业对某一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应当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再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别以下列情况处理。
1.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应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应当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是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例如,某公司下辖A、B两个分公司,假设两个分公司均被认定为资产组。假设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并且能够合理地分摊到各个资产组。A、B分公司资产的使用寿命分别为20年和10年,账面价值分别为150万元和100万元,可收回金额分别为650万元和233万元。假设该公司不存在合并商誉。该例中首先需要将总部资产分摊至各资产组,调整后的各资产组总账面价值=150+2 00=300(万元);总部资产应分摊给A资产组的数额为600 00=450(万元),总部资产应分摊给B资产组的数额为600 00 00=150(万元);分摊后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50+450=600万元,B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00+150=250万元。由于A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650万元)大于账面价值(600万元),未发生减值;B资产组的账面价值(250万元)小于可收回金额(233万元),减值17万元,需要在本资产组和总部资产之间进行分摊,分摊比例为17 50+600)=2%,总部资产分摊减值金额为600%=12万元,B资产组分摊减值金额为250 %=5万元。
2.对于相关总部资产中有部分资产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应当按照下列步骤处理。首先,在不考虑相关总部资产的情况下,估计和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以确定是否对不包括相关总部资产在内的资产组中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如果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比照包含总部资产的资产组计提减值的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其次,认定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组合应当包括所测试的资产组与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其上的部分。最后,比较所认定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并包含总部资产的资产组计提减值的方法计提减值准备。
三、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减值会计处理
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是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例:某公司拥有一条生产线、一项专利技术,账面价值分别为200万元、150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合并商誉50万元。假设该公司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2010年l2月31日进行减值测试时,估计可收回金额为315万元,假定各项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相同且不考虑总部资产。该例中,该公司资产组的账面价值(400万元)大于可收回金额(315万元),发生减值85万元,先冲减商誉50万元,再将剩余减值金额35万元按比例分配给生产线和专利技术。分摊比例为35 00+150)=10%。所以,生产线分摊减值金额为200万元 0%=20万元,专利技术分摊减值金额为150万元 0%=15万元。
参考文献
【关键词】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减值额
新的会计准则把资产组界定为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应当由创造现金流入的相关资产组成。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资产组减值额的确定实际上是比较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但对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涉及总部资产的资产组,其减值额确定与会计处理有其特殊之处。
一、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减值额的确定与会计处理
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资产组(包括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如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额。但资产组如果包含商誉,其减值额的确定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的比重,确定各项资产的减值额。
【例题1】某公司在A、B、C三地拥有三家分公司,其中A公司是上年吸收合并的公司。由于三家分公司均能产生独立于其他分公司的现金流入,所以该公司将这三家分公司确定为三个资产组。2007年12月1日,企业出现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时,A分公司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620万(包含商誉为20万)。该公司计算A分公司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400万。假定A分公司资产组中包括甲设备、乙设备和一项无形资产,其账面价值分别为300万、180万和120万。假定A资产组中各项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相同。要求计算确定各项资产的减值额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本例中,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620万,可收回金额400万,发生减值220万。A资产组中的减值额先冲减商誉20万,余下的200万按比例分配给甲、乙和无形资产。具体分摊过程见表1。
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220
贷:商誉减值准备 2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甲设备100
――乙设备6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0
二、涉及总部资产的资产组减值额的确定及会计处理
企业总部资产包括企业集团及其事业部的办公楼、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资产,其显著特征是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而且其账面价值不能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因此,总部资产通常难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需要结合其他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企业在对某一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再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情况处理:
对于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应当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
对于相关总部资产难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应当按照以下顺序处理:首先,在不考虑相关总部资产的情况下,估计和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其次,认定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该资产组组合应当包括所测试的资产组与可以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该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其上的部分;最后,比较所认定的资产组组合(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可回收金额。
【例2】ABC高科技公司拥有A、B和C三个资产组,在2007年末,这三个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00万元、150万元和200万元。这三个资产组为三条生产线,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分别为10年、20年和2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由于ABC公司的竞争对手通过技术创新推出了更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受到市场欢迎,从而对ABC公司产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此,ABC公司于2007年末对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已知ABC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由总部负责,总部资产包括一栋办公大楼和一个研发中心,其中办公大楼的账面价值150万元,研发中心的账面价值为50万元。办公大楼的账面价值可以在合理和一致的基础上分摊至各资产组,而研发中心的账面价值却难以分摊。对于办公大楼的账面价值,企业根据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剩余使用寿命加权平均计算的账面价值分摊比例进行分摊。假定资产组A、B、C和包括总部资产在内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即ABC公司整体)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分别为199万元、164万元、271万元和720万元。同时假定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难以确定。要求计算确定资产组A、B、C和总部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如果发生了减值,确定相应的减值额。
在对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首先应当认定与其相关的总部资产。ABC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由总部负责,因此相关的总部资产包括办公大楼和研发中心。考虑到办公大楼的账面价值可以分摊,因此首先根据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剩余使用寿命加权平均计算的比例分摊。具体过程见表2。
企业随后确定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并将其与账面价值(包括已分摊的办公大楼的账面价值部分)相比较,以确定相应的减值额。见表3。
将资产减值额在办公大楼和资产组间分配:
资产组B减值额分配给办公大楼的金额=42×(56÷206)
=11(万元)
分配给资产组B本身的金额=42-11=31(万元)
资产组C减值额分配给办公大楼的金额=4×(75÷275)
=1(万元)
分配给资产组C本身的金额=4-1=3(万元)
根据分摊结果,资产组A、B、C和办公大楼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00万元、119万元(150-31)、197万元(200-3)和138万元(150-11-1)。研发中心的账面价值仍为50万元,由此包括研发中心在内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即ABC公司)的账面价值总额为604万元(100+119+197+138+50),但其可收回金额为720万元。因此,企业不必再确认进一步的减值损失(包括研发中心的减值损失)。
因此,ABC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46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B11
―――资产组C 3
―――办公大楼12
【参考文献】
[1] 于晓镭, 李书锋.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指南.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