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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畅通“双联”工作机制。上半年,争取市政府召开了归集扩面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就强化“双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动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缴存公积金问题进行了讨论。会后,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浏政办函〔2014〕46号),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真正纳入了公积金体系。经相关单位上报统计,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3611人,已缴存1871人,占51.8%。
2、全力推进非公企业建制。全面落实归集扩面联点专项活动,以活动促进非公企业建制。在缴交养老保险10人以上的企业中选定84家作为中心领导及处室的联点企业,和管理部重点督促建制的企业。通过深入这些企业,全面了解、掌握基本信息,督促催建催缴。全年召开制度推进会2次,发放宣传资料两百多份,下发催建通知216份,整改通知41份;上报中心曝光单位两批5家。在活动中,中心领导彭书记、王主任、高主任和法规处的同志们,跑了60家企业,同时,管理部采取“分片”负责制的办法,发放便民联系卡,全力促进非公企业建制。全年54家非公企业开户缴存公积金,16家企业全员建制。
3、规范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上半年,市财政对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统一规范,人均月缴存额调到700元左右,每月减少缴存额约43万元,但同时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从8%提高至12%,月缴存额普遍提高到人均800元;下半年,通过年审,督促蓝思科技等18家企业上调缴存基数,全年共计有96家单位调整缴存额,新增月缴存额215万元。
1、深入开发企业宣传。今年来,__房地产市场不很乐观,持币观望情绪较重,加上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严格,因此个贷规模呈现萎缩趋势。对此,管理部工作人员不定期走访全市在建在售的30多个楼盘,宣传公积金政策的好处和实惠,对新开楼盘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吸引更多的开发商和客户选择公积金贷款,以此扩大个贷规模。
2、加强风险防控。一是严格规范操作。执行贷款三级审批制度,充分利用征信系统、房源系统信息,杜绝虚假证明材料;严格提取审批把关,特别是对有疑问的、或与现行政策有所冲突的提取对象,及时将资料提交到中心相关领导,征得领导同意,才办理提取手续。二是强化兼职稽核员职能。随时对贷款和提取审批过程是否合规进行抽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合规的审批行为,有效防控风险发生。在中心季度稽核过程中,没有出现大的、或者的重复性问题。三是强化贷后管理。由专人对逾期1个月以上的贷款进行不定期催收,督促担保公司对已代偿但尚未催收到位的逾期贷款进行及时清理,最大限度降低逾期贷款,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12月底代偿前逾期率控制在0.02%以内,代偿后逾期率基本保持为零。
1、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严格按照中心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系列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聚焦“”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确定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实效。立足本职岗位,立行立改,长期
坚持。教育实践活动触及到了党员干部的思想和灵魂,促进了干部职工作风大转变。2、支部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支部建设步伐加快。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召开工作例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专题会,开展党员捐款、联点、进社区等系列活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坚定信念,党员同志们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了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了周五学习制度。以支部为主,组织集中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列书刊、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及时转达省、市、中心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相关文件精神,参加中心政治、业务系列学习和“大讲堂”活动,认真组织学习、讨论、运用中心系列业务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提升。
3、窗口服务进一步提质。今年来,积极投身中心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活动,以文明创建为“指挥棒”,从硬件和软件上提高服务质量。在中心领导的关心支持下,10月下旬服务大厅安装了电子叫号系统,改变了过去办事群众挤在一起、无序混乱的状态,营造了文明有序的办事环境。在软件建设方面,高度重视服务提速提质。一是实行轮岗交叉工作制。窗口工作人员全面熟悉公积金业务的办理程序,真正实现“综合窗口制”,业务审批达到了便利快捷;二是实行规范化服务。以省级文明标兵单位为标准,制定《服务大厅工作手册》,规范大厅服务人员的一言一行,解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现象;三是实行轮流值班引导制度。管理部主任、副主任及后台管理人员,轮流在服务大厅值班,及时引导办事群众、现场解决投诉、回复咨询、维护办事秩序和环境。
4、服务群众的距离进一步缩短。积极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和“最后一步路”的问题。管理部党员和干部职工,每人联系5家企业,向已开户的大型企业、意向建制企业、乡镇开发企业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奉送“便民联系卡”,针对性开展个性化服务;拓宽园区设点办公的范围,除办理日常咨询、提取业务外,拓宽到贷款初审和对园区已建制企业上门开展业务指导;畅通服务渠道,到行政中心上门办理委托划扣业务;贷款发放坚持集中预约、告知到位、当场办结的“__速度”,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在新常态下,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将面临新的挑战。一方面,企业缴存公积金的主动性将进一步加强,但另一方面,经济发展速度放缓,经营效益可能会有所削弱,因此,公积金建制遇到的压力可能性增大,贷款需求也将有所下降。对此,结合__实际,2015年公积金的主要目标是:力争完成归集金额3.8亿元,累计归集金额突破25亿元;新增开户单位30家,新增缴存人数7000人,累计缴存人数突破7.5万人;发放个贷资金1亿元,累计发放贷款突破18.5亿元。
一、提高制度认识。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制度。政府有责任确保制度的落实,使更多的中低收入人群享受到制度的优越。但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存在覆盖面不广、缴存比例偏低、缴存不及时等问题,急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的宣传,将住房公积金政策送进机关、进工厂、进社区,做到家喻户晓;加快推进非公企业建制步伐,全面规范公积金缴存,让制度惠及更多的群众,解决住房问题。
二、加强部门联动。公积金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力量毕竟有限。2015年要将近7000人的非公企业职工纳入公积金体系,完成3.8亿的归集金额,归集扩面任务比较艰巨。将住房公积金扩面缴存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重点行业、到具体单位。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牵头。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群策群力推进公积金扩面缴存的良好局面。
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税费优惠政策为降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成本,省级财政积极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费优惠政策。一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对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三是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对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各类投资主体直接予以财政补助或贷款贴息,运用土地出让金和其他税费优惠政策,引导带动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建的长效机制。据初步统计,2011年开工建设的75962套(间)公共租赁住房中,约有60%由企业自筹资金建设。
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一是制定《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科学规范分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二是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全过程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特别是工程建设的规划和方案的设计、工程的概算等,着重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成本的事前预算控制。三是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工程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定期报表体系,对工程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售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维护和管理,实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财政政策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到公共产品的供给与需求,从目前运行的机制来看,财政政策的扶持仍是解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需求的主要途径。但在财政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资金需求集中释放,财政支持压力较大近年来福建省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资金需求量庞大。从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资金筹措情况看,各级财政切实加大公共预算安排,但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仍存在较大资金缺口。虽然每年中央下达专项补助资金,但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占比较低。据测算,2011年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7万套,按照工程造价2500元/平方米(含征地拆迁、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等)、套型面积60平方米计算,每套成本为15万元计算,建设7万套公租房总投资需要105亿元。而2011年福建省获得中央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14.89亿元,不足实际造价的15%,需要地方资金配套85%以上,地方资金配套困难较大,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主体的地方财政面临较大的支出压力。
(二)房源供给不足,覆盖人群相对较窄发展公共租赁房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所有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又无力按市场价格租赁市场房的所有夹心层家庭的住房困难,但是,现行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离完全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还存在缺口。据测算,2010年底,福建省城镇家庭总户数684.74万户,按照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五分法,即低收入、中等偏下、中等收入、中等偏上、高收入家庭各占20%,全省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按20%计算为137万户,按建设部规定的住房困难群体占20%计算口径,全省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27.4万户。而近年来公共租赁住房,相当部分是在工业园区和开发区配套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总量偏小,截至2012年4月底,全省历年公共租赁住房竣工58257套,可见,公共租赁房供应量明显不足,扩大全省公共租赁房的覆盖面任重而道远。
(三)融资渠道有限,融资效率不高当前,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回收的资金;各类企业、单位投资或参与建设的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的社会资金;社会捐赠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的资金等。在全省各地保障房建设中,不少地方公共租赁房建设还较大程度地局限于政府直接投资,公共租赁房融资方式仍然比较单一。由于缺乏灵活的财政及金融制度支持或商业化运作,这种单一的资金来源方式已经显示出资金规模不够、持续性不足和开工率不高的特点。2010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部委联合出台《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5号)规定,允许从土地出让净收益、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廉租房保障资金10%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但从实际情况看,有些地方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基础建设、拆迁成本等方面,出现土地出让收益低甚至零收入的情况,无法真正落实计提足额的资金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此外,目前公积金增值收益大多以贷款的形式用于公共租赁房建设,但由于公积金每年的结余资金及产生的增值收益会根据房地产成交量的高低而有所不同,因此,土地出让净收益、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不稳定,直接制约了公共租赁房融资效率的提高。
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作为扩内需、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占有重有地位。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改进财政政策扶持方式,增强财政政策支持的带动效应,积极保障和激励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发展。
(一)建立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水平公共租赁住房作为社会公共物品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府统筹安排,通过相应的财力给予保证。目前,针对福建省的公共租赁住房的覆盖面有待扩大、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建议将住房保障支出正式纳入预算体系,建立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实行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列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编制科学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年度预算,建立土地收益专款专用制度,划定一定比例用于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二)明确供应对象,力求公共租赁住房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是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重要保障方式。由于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刚刚起步,短期内不可能满足所有住房困难家庭的需要,因此,按照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规定,建议针对公共租赁住房不同的供应对象,建设四种类型的公共租赁房,以满足不同群体的居住需求。一是由政府或政府下属的国有企业投资建设或收购的公共租赁房。此类公租房面向本地户籍家庭供应,主要针对享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以及已获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配售配租资格的本地户籍家庭。二是由企事业单位或开发区、产业园区自行建设的公共租赁房。此类公租房用于满足本单位或开发区、产业园区内职工的住房需求,凡在本园区内就业的人员(含外来务工人员、刚毕业的大学生等)都可提出申请,各产业园区、国企和单位的准入标准不同,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把握。三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在旧城改造(含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房,用于向拆迁户中住房困难的家庭出租。四是由村集体、企业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采取自建、参股或出租土地等方式参与建设公共租赁房,其产权和收益归全体村民所有,面向在附近工作和居住的所有低收入群体开放,无户籍、就业单位等方面的限制。
(三)探索多方筹集房源,缓解公共租赁住房供需矛盾对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筹集,应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闽政[2011]18号)的规定全面落实,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多方筹集房源,以缓解公共租赁住房供需矛盾。一是政府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要求,在一些已部分开工的商品房或安置房小区中,向开发建设单位订制一批房屋用于公共租赁住房。二是由政府对房地产建设项目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住房,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进行收购。三是由政府面向二手房市场,在中心城区收购或长期租赁符合公共租赁房条件的房源,以满足保障对象多样化的需求,特别是为了方便部分家庭子女就学、老人供养等。四是鼓励社会上任何机构和个人拥有符合标准的自有存量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按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向政府限定的供应对象出租,凡出租的自有住房可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由政府给予一定奖励。
(四)创新融资机制,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资金来源渠道建设和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需要充足的资金作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将是公共租赁住房能否持续有效运行的关键。因此,除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外,还要积极创新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1.以地方政府为依托进行融资。一是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融资。市政债券是有财政收入的城市政府为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用事业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有价债券,由地方财政担保和中央财政支持,用于公共项目建设,免缴所得税,对社会资金有着很强的吸引力。近几年,为了缓解地方政府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短缺的压力,我国开始试行由中央政府代替部分省级政府发行融资债券,但是融资规模比较有限。建议允许省级政府发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债券筹集资金。二是做强省级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整合全省的资源、资产、资金和资本,做强省级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发展。建议借鉴江西省的经验:成立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省级融资平台,以各市县政府提供的相应土地作为抵押,向本省开发银行牵头的银团贷款,再由省级融资平台转借给市县使用。
地方财政收支对商业银行负债、资产和中间业务均具有现实和深远影响。一方面,政府财政收入的组织、支出的方向、可用财力的形成与商业银行存款、结算、信贷、、银行卡等多项业务息息相关;另一方面,政府为保障当地经济持续发展,促进商业银行加大对辖区信贷投放,按照“以贷定存”的原则,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在商业银行的存放与管理,对商业银行业已形成的存量业务和未来的新增份额造成波动。因此,银行应加强对地方财政收支及其政府管理模式的研究,准确把握财政收支变化趋势,捕捉业务良机,抓住重点客户和重大项目开展合作,实现银、政、企多赢局面。
(一)对负债业务的影响
财政资金无论是其收入来源还是实际运用,都离不开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资金归集、划拨或者专户管理、公务卡使用等,均不同程度地在商业银行形成资金结算或资金沉淀,从而对银行负债业务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因为:其一,政府是银行最大的客户,尤其在经济下行期,更凸显其存款的重要性和稳定性;其二,财政性资金涉及范围广,各级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及其重点招投标大户、纳税大户均是银行的公司或个人业务的重要客户群体;其三,国家加大民生工程投入,各类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数额庞大,且呈快速增长态势。1.财政收入对存款的影响财政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债券转贷收入、转移性收入一般直接缴入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国库存款账户①,此部分财政收入基本不会在商业银行产生沉淀,对存款业务影响较小。非税收入也需缴入国库,但由于目前多执行汇缴专户定期上划制度,如安徽省大多执行按旬(月)上划,由于缴纳与上划存在时间差和金额差,汇缴账户中非税收入可以在商业银行产生一定沉淀。但沉淀资金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具有时点余额的不稳定性。
2.政府基金对存款的影响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由于主体不是本级财政部门,实行专户管理,通过设在商业银行的财政专户进行收支管理。此部分财政收入在商业银行形成较为稳定的资金沉淀,且数额巨大,是目前商业银行财政存款的最主要部分。
(1)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举办社会保险事业而筹集的、用于支付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所享受的保险金和津贴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五大类,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占比较大,已达社保存款的90%以上。社保存款对资金安全性有极高的要求,由劳动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2011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5758亿元,比上年增长34%;总支出18877亿元,比上年增长26%;当年收支结余688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9818亿元,是银行存款的重要来源之一。安徽省随着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参保意识的增强,交纳“五险”的人群越来越多。2011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社会保障支出为1997.74元,比上年增长18.2%。从社会保障支出的分项看,个人交纳的养老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人均为729.1元、961.55元,分别增长13.9%、18.7%,占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为36.5%和48.1%(见表3)。同时,新农保、新农合制度的有序推进,进一步扩大了农业人口参保覆盖面。2011年新农保参保人数为2108.6万人,较上年增加1759.2万人;新农合参保人数为4917万人,较上年增加167万人,参合率达到98.9%。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有两个途径:一个途径是社保户直接上缴至财政专户,即个人与企业定期向社会保险部门上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操作。另一个途径为财政转移支付至财政专户,即各级财政将社保资金转移支付,转划至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进行管理与操作。涉及资金账户有:社保资金归集过渡户、财政社保资金专户、社保资金支出户。其资金沉淀流程为:通过社保资金归集户归集参保企业的社保存款,定期清零转入财政厅(局)开设的财政社保资金专户,如需支出从财政专户划转至社保资金支出户(三个月的支出额),三个账户均可产生资金沉淀。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相关医疗机构。医保资金的来源为:一个途径由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个人、单位向当地医保中心直接缴纳医疗保险,另一途径为当地政府注入的财政医疗救助金。涉及资金账户有:社保资金归集过渡户、财政社保资金专户、社保资金支出户。其资金沉淀流程与养老保险基金相同。
(2)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沉淀也不容小视。2011年年末,安徽全省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296.76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683.46亿元,同比增长26.12%,与社会保险基金规模相当。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各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县域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涉及资金账户有:住房公积金归集户、住房公积金专户、住房公积金支出户。资金沉淀流程为:通过商业银行归集企事业单位定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并沉淀于商业银行(不进财政),也可营销公积金中心而争揽同业的存款沉淀。如办理公积金贷款或其他经济适用房等贷款,则需要从专户转入支出户,办理相关业务。
(3)土地出让收入
2009年金融危机后,受扩大投资和拉动内需影响,安徽省土地交易市场发展较快,土地出让收入增长较多,2011年达到峰值1344.9亿元。此后,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虽土地供应有所增加,但成交均价下降较快,增速呈现回落势头。至2012年年末,增速下滑至-14.49%,较2011年下降33.98个百分点(见表4)。安徽省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银行代收制。各地财政、国土部门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收缴。以招拍挂方式上市交易的土地,国土部门原则上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竞得方缴纳的保证金缴入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3.财政支出对存款的影响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原先执行的按预算层次拨款的财政支出方式,是一种多级、多户、多层次的分散支付方式,一般是由财政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单位年度支出总额,按期(季或月)拨付到各部门、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上,由其自主使用。由于拨款时间和资金使用时间不一致,财政支出资金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能形成一定资金沉淀。目前实行的是改革后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财政支出均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由集中支付机关依据批复的部门预算,以财政直接支付①和财政授权支付②的方式,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零余额账户,按实际支出的时间和金额从国库统一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不论是财政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支出资金均先由银行通过零余额账户垫付给收款人,每日营业结束,银行再与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清算,由国库付款到零余额账户。以此来看,在改革后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支出已不可能再为银行带来资金沉淀。那是不是商业银行在这一领域就无所作为呢?其实不然。财政国库管理是通过设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来实现财政资金的集中管理、集中支付。该体系主要涉及5类核心账户,分别为: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特设专户。这5类账户中,除国库单一账户在人行国库外,其它四种账户均在银行,其实质就是“谁、谁受益”。简单来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核心业务是零余额账户,但该业务的目的不是零余额账户,而是以零余额账户为中心的关联业务和上下游客户。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后,谁拥有财政零余额账户,谁就占领了机构业务市场,谁取得财政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谁就取得了该单位的综合金融业务。
(2)教育、社保、医疗、住房支出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各地大力支持教育、医疗优先发展,着力改善社会保障和住房条件,提高财政支出比重。2011年,安徽省财政教育支出564.7亿元,较上年增长46.2%,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为12%;医疗卫生支出275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为8%;住房保障支出160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为6%。而这些支出,除了事业经费直接通过零余额账户拨付外,收费收入通过非税收支渠道返还教育、医院等单位在银行开设的专户,或者缴存社保、住房中心,均可以形成稳定的存款或现金流。
(二)对资产业务的影响
地方财政收支对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银行直接介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对政府支持导向项目授信。这为银行优化授信结构、抢抓业务机遇创造了巨大市场空间。
1.直接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在我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职责主要有两个:一是保证本地公共服务的供给,二是维持本地经济的稳定发展。在大部分情况下第二个目标会压过第一个目标,这就导致地方政府倾向于突破财政约束,扩张本地经济。在经济高涨或正常运行时,考虑到经济过热的风险,中央政府一般会抑制地方政府经济扩张的冲动;但在经济衰退或增速过缓时,中央政府就会放松对地方政府经济扩张冲的抑制,甚至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寻求新的方式扩张本地区经济。近年来,在后一因素的作用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出现了爆炸式增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组建的、主要负责运用财政资金及对外融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法人。受制于当前实际可用财力,政府直接投资支持的重点项目多需要其他社会投资的介入,这就为银行创造了授信业务机会,即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贷款项目可涉及城市水电气热的生产供应、城市交通、环境治理、土地储备、园区开发、保障房建设等各个方面。
2.对政府支持导向项目授信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政府根据发展战略主动调整财政收支。财政收支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的策略意图和发展重点。政府作为特殊的投资主体,其投资对其他社会投资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可通过政策导向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和相关配套项目的建设,为商业银行创造更多的授信业务机会。此外,为实现政府间合作和促进设备、技术、资金输出等目的,政府间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也能为商业银行提供转贷和财务业务的机会。因此,关注财政收支,尤其是关注财政支出和政府支持导向变化,能有效捕捉国家产业政策发展的重点和方向,对商业银行授信具有较强的指引作用,有利于商业银行优化行业授信结构,发掘业务发展机会,提高授信资源利用效率。
(三)对中间业务的影响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财政收支相关部门需在商业银行开立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殊性资金专户等账户,由此带来的各类财政代收代付结算业务、综合服务业务以及个人账户、银行卡等金融服务存在着重要商机。此外,政府财政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归集、现金平台服务,以及直接融资、招投标、政府间贷款、各类委托贷款等,也会产生对银行相应的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截至2011年年末,安徽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41.59亿元,其中当年全省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35.43亿元。上述领域为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创造了广阔舞台。
二、对策建议
依据上述分析,地方政府财政收支过程中,政府掌管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部门规定需要缴存国库但由于有一定的结算周期而尚未缴库的财政资金,需要专户管理的财政专款账户,财政部门能够控制的各类基金账户资金及城投、土储、担保中心等类资金。从安徽省情况看,大多数市级财政性资金存量余额大,占据当地全部银行金融机构对公存款的半数以上。同业中谁拥有此项资源份额多,就会在竞争中占有一定的优势地位,这对全行各项业务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商业银行有必要在科学定位、创新产品、提升服务的同时,狠抓财政性存款,加大对当地实体经济的信贷投入,提高中间业务渗透力度和服务水平。
(一)负债业务方面
1.财政收入角度要重点关注七大领域各行要统筹规划,结合自身优势,找准切入点。重点关注:(1)非税收入柜台代收,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2)国税大厅代收、国税电子办税;(3)地税大厅代收、地税电子办税;(4)社保大厅代收、农村社保代收、失地农民养老金代收;(5)医保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代收;(6)财政及社保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的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协定存款等;(7)土地、社保、医保等相关上下游资金运行情况。对于养老、医疗保险基金。重点做好社保资金归集户、财政社保资金专户以及社保资金支出户的资金归集业务,以增加归集户和财政专户的资金沉淀。因此,各行可以积极与上述管理机构衔接,有的放矢地加大相应资金归集量,争揽三个账户的社保资金。对于住房公积金。该类资金的归集需要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定归集委托协议,才能具备归集公积金的资格。银行需要不断加强与公积金中心的合作和沟通,才能更有利于本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并力争将同业归集的资金划至本行,同时减少公积金中心从本行划款。对于土地出让资金。在衔接土地出让收入存款业务上,一方面应积极做好财政部门和国土部门的工作,积极抢占土地出让收入、保证金存款业务市场份额。另一方面,通过土地出让收入业务的衔接,积极拓展与之相关联的上下游资金,例如:卖地单位、拆迁公司以及买地企业等。同时,应高度关注土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等业务,在增加对公负债的同时带动个人金融业务增长。土地出让支出虽然纳入了预算管理,但实际分配权仍掌握在各个部门手中,如土地出让收入支出项目中,土地开发费用由国土部门安排,城市建设由住房及建设部门安排。因此,应积极衔接相关预算部门,尤其是关注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招商引资企业项目等资金的使用情况。
2.财政支出角度要重点关注下游客户建议按以下四个步骤开展工作:一是通过财政部门积极营销下游客户——各级财政预算单位即行政事业单位,获取财政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二是通过财政部门和财政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营销其工资专户及各类授权分账户的开户;三是通过工资专户,获取庞大的个人优质客户资源,带动储蓄存款、银行卡、个人理财等业务的快速发展;四是通过各类授权分账户中有关工程项目及其他各类专项支出的相关内容,关注并掌握大额资金的流向信息,特别是政府主管的民生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国家扶持的重点项目资金信息,大力营销各类预算外资金特设专户及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账户。通过上述步骤,将财政资金支付的全流程牢牢掌握在本行体系内,以实现本行客户基础的有效扩大和负债业务的持续扩展。
3.相关产品目前,国家政策尚不允许银行以的身份将财政资金在银行间市场直接运用,因此,当前可用于财政资金管理的产品主要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等存款类产品。随着国内利率市场化等金融政策的逐步放开,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未来商业银行可积极开展产品创新,探讨、引入资金拍卖、买入国债、债券回购以及信用拆借等金融服务,在提高财政资金收益水平的基础上,实现银政双赢。
(二)资产业务方面
由于还款来源的特殊性,融资平台贷款隐含着一定的授信风险,特别是以财政收入为主要还款来源的公益性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项目。商业银行通过全面了解政府财政收支情况,科学测算预算结余和可支配财力,运用财政负债边界模型、政府偿债能力指标等工具,可有效分析政府可实现的现金流和偿债能力,准确掌握政府实力,稳妥把控授信风险。目前,各地平台贷款形式众多,除银行贷款外,近两年兴起的企业债、信托、保险债权计划等社会直接融资,余额很大。判断政府的偿债能力,需要分析地方政府债务总量和结构。一般而言,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及提供公共服务需要,通过借款、转贷国债资金、发债、担保、延迟支付等方式产生的各种债务,按性质可分为直接债务、担保债务和政策性挂账债务。通常,商业银行可运用外债财力增长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还贷准备金率、拖欠额变动率等指标来衡量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
目前,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的分析、研究较多,且政策变化较快。2012年11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委联合《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在加强土地储备机构、业务和资金管理的同时,明确列入土地储备机构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对此,商业银行应保持密切关注。同年12月,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对地方政府违规集资,以回购(BT)方式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违规向融资平台注资或担保,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同时,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不得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和进行土地储备融资,不得将土地储备贷款用于城市建设以及其他与土地储备业务无关的项目。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需以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不得通过金融机构中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
据此,商业银行可对符合条件、实力较强的平台所承建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项目积极跟进;对由国家和省(市)级财政提供配套支持、能实现现金流全覆盖的项目择优叙做。当前,适度支持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及保障房的建设,切实帮助政府解决发展中的资金困难,能够改善提升当地投资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可紧密银政合作,对商业银行吸纳政府调控的财政性存款、各类等金融业务,尤其是与各商业银行投放挂钩配置存款资源有较大的促进作用。通过信贷支持政府关注的重点行业、纳税大户、重大项目和当地的中小企业,也能够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带动地方财政收入的快速提升,对财政性存款、结算业务有较强的促进作用。商业银行应兼顾“收益、风险、资本”的平衡,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当地的授信投入。
(三)中间业务方面
1.提供收缴服务。目前,财政部门通过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改变了原有层层汇缴的收缴方式,推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收缴方式,规范非税收入缴纳工作。商业银行通过执收单位在银行开立的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可开展非税收入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业务服务,归集、记录、结算政府非税收入款项。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为纳税人提供国库经收业务,即将纳税人应缴税款从纳税人账户直接转入国库账户。
2.提供支付服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资金不再拨付到预算单位,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要实现财政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中支出,相关部门需在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预算资金的日常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商业银行作为支付行,可通过零余额账户开展对中央预算单位、地方预算单位提供财政授权支付、直接支付服务。对于重大专项资金,商业银行还可通过特设账户提供专项重大资金支付业务。
3.提供现金管理服务。随着银行竞争的日益激烈,政府对其国库资金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政府开始要求银行在保证其资金具备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前提下,协助其积极开展现金管理,有效管理财政部门内部和财政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国库现金流。商业银行可通过各自的现金管理平台,实现对各类财政收入项下不同用途专项资金的收支以及信息的管理和查询服务。如:通过现金管理平台,依托设置虚拟子账户,商业银行可实现对社保基金收入项下医疗保险、失业金等不同用途的各类专项资金收支等信息的管理和查询。
4.提供服务。政府间合作日益加强,外国政府对中国欠发达地区援贷款,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环境治理、交通改善等提供的中长期贷款,需要有我国商业银行提供服务;当地政府招商引资过程中对特定对象的资金扶持,需要银行提供委托贷款服务;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利用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委托贷款等政策性业务,也需要银行代为办理;政府阳光工资、征地拆迁补偿、各类扶贫帮困补助等,亦需要银行代为发放。银行可以利用自身的技术、网络、人才,开发适用、便捷的产品来满足各类服务的要求。
中国9月份当月顺差降至近5个月最低点 海关总署日前的数据显示,中国9月份当月贸易顺差为168.8亿美元,较上月环比下降15.7%,降至5月份以来的最低点。
理财・金融
浦发推出“银元宝”园区合作模式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正式推出了多方平台合作,联动开发批量贷款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创新金融实践――“银元宝”(银园保)合作模式。该模式是由银行-园区-担保公司三方建立的一种风险共担合作模式,核心在于多方风险共担机制,为园区及其区内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JCB牵手携程网共推日本旅游优惠
即日起,前500名中国大陆地区发行的JCB信用卡持卡人(最多包括1名同行人员)拨打携程旅行网预订专线(400―820―3300,800―820―3300),报JCB信用卡卡号预订,或登陆携程旅行网在线预订JCB卡专享赴日旅游产品,并使用JCB信用卡进行全额支付,即可享受1200元/人的价格立减优惠,每单最多2人可享受立减优惠。
中国进出口银行与秘鲁信贷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中国进出口银行日前在利马与秘鲁最大商业银行、秘鲁信贷银行签订了一项加强双边合作的框架协议。
9月份我国新增人民币贷款5955亿元
央行10月13日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9月份我国新增人民币贷款5955亿元,同此多增788亿元。截至9月末,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19%,狭义货币(M1)同比增长20.9%。
理财・基金
信达澳银旗下基金业绩突出
晨星开放式基金排行榜显示,信达澳银精华配置最近两年的回报率在86只同类基金中排名第8。银河证券基金排行榜显示,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过去两年的净值增长率在216只同类基金中排名43,信达澳银稳定价值债券基金的A类和B类份额过去3个月的净值增长率在67只同类基金中分列第8和第9名。
首只金砖四国FOF获批
基金QDII产品的设计更加专注和多样化了,内地首只专注投资金砖四国的FOF--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基金日前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将于近期发行。这是内地首支主动配置型的金砖四国基金。
“指爱180选时夺车大比拼”精彩收官
持续数月的“指爱180收盘价竞猜”日前顺利结束,来自齐鲁证券的一位基民在总决赛阶段突出重围,以5次竞猜收盘价仅0.017的误差绝对值成功夺车。从6月底该活动启动以来,其间吸引了近4万人次参与。华安基金相关人士表示。活动使更多投资者了解了ETF。
2010年上海基金业社会责任活动正式启动
2010年上海基金业社会责任活动于10月10日正式拉开序幕,围绕“品格筑道,和谐隽永”的主题,全面展现上海地区基金公司在推动基金行业和谐发展方面做出的举措。作为活动的启动项目,“中国基金业投资者满意度问卷调查”已正式上线,问卷将通过东方财富网、中国证券网、天天基金网。
兴业可转债再度暂停太额申购
兴业全球基金自10月11日起,暂停接受对兴业转债基金单笔金额3万元以上的申购及转换转人申请。自今年7月6日正式恢复5万元以上的日常申购和转换业务以来,兴业可转债基金受到了投资者的热捧。因此,该公司出于保护持有人利益、控制基金规模的考虑,做出了这项决定。
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基金将发行
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得证监会核准,将于近期发行。该基金一大特色在于产品将以“3年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实施开放式运作。基金设定运作期期末的避险目标为力求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加上当期累计分红金额不低于当期第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富国基金儿女教育俱乐部成立
富国基金“儿女教育俱乐部”正式成立,并且举办了第一次会员活动,特邀业内权威幼教专家朱家雄教授等为广大会员作了有关如何教育学前儿童的巡回公益讲座。活动由富国基金有限公司主办,交大昂立教育集团协办。
理财・房产
广东拟3年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广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解决2007年统计在册的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这是从日前召开的广东省实施《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上海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机构已经下发了《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旅游地产黄山大观受关注
近日,来自安徽风光秀丽的新安江畔的旅游地产项目黄山大观在上海虹桥希尔顿酒店成功地举办了名为“山岳旅游”加“地产价值”投资说明会的活动,与会者众多。据介绍,随着安徽交通条件的改善,位于黄山附近的旅游地产将受到市场追捧。
理财・汽车
中国新车销量逼近美国最高水平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我国的国内汽车销售近1200万辆,同比增长超过39%。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今年中国汽车销售将达到1700万辆。这意味着中国新车销量将达到美国历史上的最高水平。
理财・证券
创业板入股锁定期未变
针对有媒体关于证监会将延长创业板突击入股锁定期的报道,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无论是对中小板的上市锁定期还是创业板锁定期,证监会都没有做任何调整。三季度券商揽入40.4亿元承销费
据WIND和《证券日报》金融机构中心的统计数据,三季度37家券商揽入承销费40.4亿元,与去年三季度23家券商揽入承销费23.1亿元相比,同比大增75%。
建银证券以3.46亿元夺得冠军,中信证券以3.21亿元位居亚军,中金公司以2.72亿元位居季军。
上半年我国证券投资项目现逆差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证券投资净流出73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入202亿美元。
其中,我国对外证券投资净流出72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入77亿美元;境外对我国证券投资净流出0.5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入125亿美元。
理财・外汇
9月末中国外汇储备余额为26483亿美元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26483亿美元,同比增长16.5%。
理财・电力
为建立和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满足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㈠指导思想
以保障城镇居民住房需求为目的,以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城为重要内容,努力建设符合我市实际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㈡主要目标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00套,建设规模4万平方米,投资额3000万元;今后每年以20%的速度增加,到**年基本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2、廉租住房建设。**年启动廉租住房建设工程,计划建设廉租住房37套,1850平方米,今后根据我市实际,每年以20%的速度增加,到**年,共提供200套廉租住房。
二、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措施
㈠停止企业集资建房
今后,一律不再批准企业在原地国有划拨土地上改造房屋、集资建房和开发商品房。企业的危房户、无房户、住房困难户一律按市房管局的统筹安排到集中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小区购买或租房。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涉及建房方面的审批事**,切实规范审批、许可行为,并认真履行在规范建房行为过程中监管职责。
㈡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步伐,严格购房管理
市房管、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要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市区企业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认真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过程的资金、计划、土地供应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优惠政策,促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持续、快速增长。
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从严控制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核购房户的条件,切实做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给符合条件且迫切需要住房的申请人,并强化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和房屋交易行为及小区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管,认真做好办证、按揭贷款等服务工作,真正把惠民的好事做好。
㈢启动我市廉租住房建设
**年底前,启动廉租住房建设,解决城镇居民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争取到**年将全市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畴。为确保廉租住房建设顺利启动,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城镇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状况调查。成立由市房管局牵头,民政、劳动、物价、**城办事处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采取普查、抽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当地住房总量、结构状况、不同类型城镇居民的收入情况、居住状况和住房需求情况,做好城镇居民住房和收入状况的调查工作。
2、逐步建立分类保障的廉租住房制度。对孤、老、病、残及急需救助的“双困”家庭实行实物配租,对一般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实行租赁补贴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物配租的面积2人以下家庭建筑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以下;3人家庭建筑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4人以上家庭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
3、多方筹集廉租住房建设所需资金。廉租住房建设所需资金渠道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等后的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以上,社会捐赠资金等。
市财政局要将廉租住房资金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根据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状况及财政承受能力,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保障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今年计划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其中:市财政安排资金50万元,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5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安排45万元(以市国土资源局上报数据为准)。
4、建立严格的申请、公示、审批、轮候、复核和退出制度。廉租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向市房管局提出申请,由市房管局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市房管局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房管局予以登记;申请家庭户数多于可提供的廉租住房套数时,由市房管局按申请人的困难程度采取轮候的方式确定承租户,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由市房管局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年度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方式、额度等进行调整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市房管局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后,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将承租的廉租住房在规定的期限内退出,逾期不退出的,市房管局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市房管局要强化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的收取和管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廉租住房租金均应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补贴的发放以及廉租住房的建设、维修和物业管理等,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着力从结构上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
一是根据产业发展特点,对现有产业进行认真梳理,提出发展食品加工、工艺美术、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医疗健康、海洋等十大绿色产业。二是突出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和“零地招商”,引进落地了华佳彩、砷化镓、永荣CPL、华峰新材料、英博雪津迁建、和润粮油、云度新能源汽车等一批产业龙头项目,通过做优增量优化结构。三是针对现有产业链中的缺失项目和关键环节,以现有龙头企业为核心,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填平补齐,打造专业园区,促进产业集聚。
二、着力从创新上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一是引导企I向价值链高端提升,加强研发和营销,取得一定成效(如:华峰集团从产品设计、原料选择、生产工艺、机械装备等环节加强技术研发,逐步形成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华峰集团融入高端面料全球供应链,占领了国际高端纺织鞋面料市场主要份额,取得高端面料定价权,是国内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同时获得ADIDAS、NB、NIKE世界前三大著名运动品牌认证的面料供应商)。二是支持企业提升创新水平,从核心技术创新、个性化订制等产品供应模式创新、功能设计创新等方面入手,紧紧抓住空白领域和细分市场,抢占市场制高点(如:海山机械自行研制开发了环保挖掘吸运车和全地形步履式挖掘机,产品不仅打破国外技术垄断,还填补了国内及行业空白。双驰鞋业将“定位”技术开发运用到鞋业制造,实现“智能+穿戴”跨界融合创新)。三是打造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平台。发挥莆商资源优势,策划推进仙作工艺小镇、上塘银饰小镇、城厢油画小镇、大爱健康小镇、雪津啤酒小镇、华林鞋艺小镇等产业特色小镇建设。参照鸳鸯金楼抱团品牌发展模式,推动鞋业、工艺美术、食品等产业打造区域品牌。
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应当遵循“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开公平、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市民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财产认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各区住房保障、民政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审核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配租以及使用管理等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民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和住房状况,合理确定、适时调整保障对象家庭年收入、财产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具体标准,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及国有房产管理等部门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应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配套、方便生活的原则,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近期建设用地和年度建设用地。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和用地审批时单独列出,优先保障。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或在市场上长期租赁及调剂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方式筹集。
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公共租赁住房的配建规模、套型结构、竣工交付时间、收购方式和价格等事项。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按照下列方式供应:
(一)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地;
(二)采取其他方式投资的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
(三)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性质按所在宗地主要用途的供地方式确定。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一般分为45平方米、55平方米和65平方米三种。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装修应符合《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规范规定。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管理以及建设、运营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章 租赁条件和程序
第十三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每个家庭确定一名年满18周岁,在本市五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财产和住房建筑面积应当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一个家庭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家庭收入是指申请之日前连续12个月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家庭财产指的是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存款、机动车辆、有价证券、生产经营性单位股权及其他各类非住宅等财产。
本办法所称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申请家庭成员拥有的私有住房的合计建筑面积除以申请家庭成员人数计算确定。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时间已满3年;
2.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工作、生活;
3.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不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或者属于本市五城区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
4.家庭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申请人属于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
2.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
3.家庭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第十六条 本市五城区范围内部队现役专业士官,在本市登记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引进且经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含硕士)或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的技术人员,以及环卫、公交等行业的住房困难家庭,由政府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予以定向保障。具体的准入条件、审核和分配规程另行制订。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一)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二)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三)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第十八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如实填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日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
3.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
(二)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劳动合同以及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
3.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
4.社会保险缴交凭证等证明材料;
5.属于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
6.其他证明材料。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应证件或证明材料;
2.工作单位提供的受理申请当日前连续12个月的收入证明和有权单位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明;
3.申请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
4.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转正定级的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照材料还须附复印件,原件受理核对后退还。
第十九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在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诚信承诺书以及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查询授权书,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职工统一进行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受理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初审工作。经初审合格的,在申请人居住地社区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查。
第二十条 区住房保障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核查申请家庭的住房和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工作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连同核查的信息一并转请区民政部门进行家庭收入、财产认定。
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请有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财产进行核查,核查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区民政部门根据核查信息,对申请家庭收入、财产进行认定,提出是否符合准入条件的书面意见,并反馈区住房保障部门。
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区民政部门的认定结果和核查信息,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保障准入条件提出复查意见。符合准入条件的,确定配租标准并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各区上报的申请家庭资格复审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经联席会议复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在“中国·福州”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15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书面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接到异议后根据所反映的住房问题进行复查,并将反映的家庭财产、收入问题转区民政局复查,核实结果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经公示无异议或复查后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登记,纳入轮候配租范围,在“中国·福州”门户网予以公布。
第四章 配租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整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住房筹集,以及承租人轮候、配租和使用等运营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三条 经核准获得承租资格的承租人,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转至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轮候配租。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房源数量、轮候配租户数、承租资格核准时间制定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方案并统一组织选房,选房方案向社会公布。
承租人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方案选定承租房号后,领取《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确认书》,并在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发出入住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与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签订《福州市五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汇总选房配租结果,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未按时前往选房或选房后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其配租资格取消,并自选房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二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标准按照申请家庭人口确定为:一人户配租45平方米户(套)型,二人户配租55平方米户(套)型,三人以上(含三人)配租65平方米户(套)型。
第五章 租赁管理
第二十七条 《福州市五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合同有效期一般为3年。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因使用不当、擅自装修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当负责修
复或赔偿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水平以保证正常运营和维修管理为原则,并实行动态调整,具体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财政、国有房产管理、房产登记等部门核定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国家、省级相关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及定价原则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在市本级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承租人,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第三十条 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聘请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服务,物业服务费不得超出政府公布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和其他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对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及其他行为规范的指导、劝告义务,并定期向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公共部分的修缮维护、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和相关管理费用,以及房屋空置期间产生的物业服务等费用由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承担,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第三十二条 承租人租赁期满或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重新签约时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执行,承租人最多只能续签一次租赁合同。
第三十三条 租赁期间因原承租人去世、离异、服刑等原因需要对承租人进行变更的,由承租家庭确定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须为申请家庭成员之一)向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第三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六条 列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从资格登记的次年起每年年末前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建立申报档案。对申报情况不再符合保障标准的家庭,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区民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程序进行审查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汇总上报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
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对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汇总上报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不再符合相应保障条件或因家庭人口结构发生变化需要对保障标准作出调整的,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将核查结果及处理建议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认定。经联席会议认定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保障资格,并由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与其解除租赁合同;经联席会议认定需要调整保障标准的,由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予以调整。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以申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九条 为申请人出具不实证明材料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出具不实证明材料的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四十条 房地产中介机构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接受委托转让、出租或者转租的,由相关部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规划、计划、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产权的总登记,不得办理分户登记,也不能改变房屋用途和上市交易。任何单位不得以出租、出售等名义变相进行实物分房。
第四十三条 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应当按照集约用地原则,统筹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第四十四条 鼓励民营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凡列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的项目,应享受与政府投资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等的政策,可以按规定标准享受中央与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并享受国家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
第四十五条 由工业园区实施管理,向园区企业职工出租的集中建设集体宿舍、公寓等住房,以及民营企业和其他投资机构建设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昨天,新京报记者从三河县相关部门了解到,密涿高速路在三河境内只是很短的一段,由廊坊市公路局进行施工管理,三河县只是协助做线路可研和相关村的土地腾退,目前还只是前期的工作。
TIPS
一、环首都经济圈
“环首都经济圈”是指环绕北京的“河北13+1 县(市)”,以新兴产业为主导的经济圈。具体为涿州市、涞水县、涿鹿县、怀来县、赤城县、丰宁满族自治县、滦平县、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广阳区、安次区、固安县、兴隆县(增补)。
环首都经济圈中的“1圈”指以新兴产业为主导的环首都经济圈;“4区”为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区、科技成果孵化园区、新兴产业示范园区、现代物流园区;“6基地”是养老、健身、休闲度假、观光旅游、有机蔬菜、宜居生活基地。
二、环首都经济圈的建设任务规划体系
环首都经济圈13个县(市、区)高标准做好园区和基地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与北京相关规划的对接,明晰产业承接方向及发展重点。
1、交通体系
以建设快速通道为重点,以同城化为目标,推进13个县(市、区)交通基础设施与北京全面对接。
2、通讯体系
将通讯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加强卫星通信、移动通信、网络通信、固话通信等通信网络设施建设,加快与北京联网、同网改造,实现与北京固话通信无长途、移动通信无漫游。
3、信息体系
加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网络建设,加快构建与北京协调联动的商贸、物流、旅游、金融等信息服务体系,提高信息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区域人力资源供需、技术成果交易、环境监测、治安交通、招商引资等各种公共信息共享。
4、金融体系
推进京冀金融一体化进程,引导鼓励北京的主要金融机构到环首都地区设立网点和分支机构。健全区域票据交换系统,逐步实现区域内支票通用、银行储蓄跨行政区通存通兑。
5、服务保障体系
推进与北京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快环首都县(市、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政策与北京的对接融合,实现互通互认。
三、北京环路
二环路
是北京市第一条环城快速公路,二环路于1992年9月建成通车,是中国第一条全封闭、全立交、没有红绿灯的城市快速环路。全长32.7公里。
三环路
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分别由海淀、西城、朝阳、丰台路段组成,全长48.265公里。
四环路
是北京市城区的一条环城快速路,平均距离北京市中心点约8公里。北京四环路全长65.3公里。
五环路
于2000年11月开工至2003年10月底全部完工,全长98.58公里。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市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解决我镇当前工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围绕“重创新、调结构、强推进、抓保障、促提高”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服务,全面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我镇结合“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全镇形成合力扶工的良好氛围。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服务:
(一)全力以赴抓好工业性投入方面的服务
一是推进工业项目建设。抓好东江电子、中信电器等六个往年项目的续建工程,督促企业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入驻投产;开工建设新供地的路之遥、正泰电器股份技改等五个项目,确保今年完成6亿元工业性投资年度任务。
二是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抓好塘下标准厂房续建工程,协助入驻企业于10月上旬竣工投产;积极办理选址于前*村、*村、*村的工业标准厂房土地农转用报批手续。
三是着力抓好市工业用地招拍挂项目。协助市有关部门抓好高中、万茗、莲池头等村的工业用地项目公开出让,积极办理选址于洪渡桥村、坂塘村、车岙村、金炉村的市工业用地招拍挂项目土地农转用报批。
(二)全力以赴抓好工业投资环境建设
一是加快*大桥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大桥园区供水扩容续建工程,计划7月底完成供水;抓好大桥园区污水管网收集工程,计划12月底完成污水收集工程;抓好大桥园区*段道路工程建设,计划10月底竣工;加强大桥园区环境整治,加快垃圾中转站建设。
二是加快白塔王金炉工业区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为切实解决企业用水难问题,要积极抓好白塔王、金炉工业区供水管网改造建设,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水网改造工程;加强金炉工业区排水及污水收集工程管理,要求在11月底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想方设法抓好工业经济稳定健康运行方面的服务
一是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抓好企业《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贯彻,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积极筹建劳动力市场,为企业招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加大涉工政策的宣传实施力度。积极开展企业管理人员专项培训,营造工业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参保率和征缴率,扩大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三是努力为企业减压减负。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健康运行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四是开展电网攻坚,解决电网性缺电问题。加强有序用电和节约用电管理,努力保障生活、生产用电,加强茗山输变电的政策处理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场施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政企联动、攻坚克难”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领导,镇政府决定建立开展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刘寅豹镇长任组长,周琳彬副镇长、郑加平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经发办、村镇办、统计办、经发所、城管站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郑仁南兼联络员,联系电话*。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调查研究、制定方案。5月初到6月下旬,我镇结合“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分类走访规模企业,深入调查研究,梳理企业急需解决的困难和服务要求,制订我镇实施方案,并开通“服务年活动”专线电话(电话:*),受理企业反映的意见、建议、问题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