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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我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提高农村公路路况质量和路网服务功能,服务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公路管理所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县交通部门的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统一领导、分级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农村公路管理任务。现将2020年度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全镇12个行政村1个社区92个村名小组,共有硬化路83.2公里,未硬化交通优先通达道路200.32公里。
抓阵地,投入资金,突出有力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交公路发〔2017〕39号)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镇政府积极落实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计划,对全镇农村公路因“7.9”、“8.15”、“9.5”强降雨造成的道路坍塌、损毁等路段20公里进行了维修,同时在隐患易发路段组织群众进行了应急演练,加强安全防范,有效推进了村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基本保障,确保能够管。
抓机构,配备人员,突出有人管。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抓总责的工作机制。同时镇上成立了以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领导小组,由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负责具体抓,各村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监督并及时报告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明确1名村干部作为兼职农村公路管理协管员,并配备了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全镇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管理网络,做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管、政策法规有人讲、事故隐患有人查、整改措施有人抓。2020年,全镇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12份,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行驶合同2000余份。
抓培训,提升素质,突出管的细。为提高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突发应急处置等课题,镇上采取以会代训对镇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依法处置道路安全事故的能力,提升业务素养。截至目前,共培训2期38人,在县交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分类建立了农村公路养护台账、农村公路巡查台账和农村公路劝导台账,对辖区范围内的三轮车、摩托车、汽车以及车主信息都进行了登记备案,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基本路况进一步摸底,对辖区隐患路段进行了排查和标识,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公路管理所基础资料。
抓宣传,多措并举,突出管的稳。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利用多种渠道深入村、组、学校配合相关部门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联合交管站、司法所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村民赶集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镇教管中心开设了交通安全课,邀请交警向全镇师生培训了交通安全知识,将交通法制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各村交管室、劝导室利用“大喇叭”和村民举办“红白喜事”的机会,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
抓落实,完善制度,突出管规范。为确保农村公路安全能够管得住,管得好,管出成效,先后制定了《****汛期农村公路保畅应急处置预案》、《****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制度,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预案演练。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巡查定期例会制度,明确农村公路管理职责,采取包片、包路段落实监管责任,细化了工作责任,明确了责任区域,做到农村公路安全监管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确保监管到位。今年以来,共召开相关安排部署会议11次,安排部署农村公路养护专项活动3次,安排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4次,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9处,维修水毁路段32处20公里,设立道路安全警示牌5处。
抓整治,加大劝导,突出管的好。为落实安全管理目标配合交管部门的劝导作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相结合方式,加大对重点路段、路口的交通安全检查,重点对三轮车载客、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驾驶人未戴头盔等方面的进行检查,及时进行劝导,对有违法行为的,及时上报县交通管理部门,并建立工作台帐。同时,加大对全镇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汽车的排查摸底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农村公路线路多、里程长,养护工作量多、难度大,特别是遇到水灾等自然灾害,时有塌方、水毁等发生,养护工作难度加大;二是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重型车驶入农村公路,造成路面损坏严重,加大了农村公路的养护压力,还给行人和车辆出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三是公路沿线的群众,有的公共服务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只图自家晾晒粮食的方便,把公路作为临时打谷晒场,经常把各种堆积物堆放在路边,影响道路畅通及公路养护。四是财政资金困难,投入不足,很多危险路段还没有实施安保工程,村道的路肩完成率偏低。五是部分村没有把村道养护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没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开展雨前查隐患、雨中查排水、雨后查修复“三查”工作,完善汛期应急保通预案,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抢修水毁受损公路;二是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危险有隐患的路段设置安保标志;三是引导宣传教育村民增强爱养公路的意识,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作用,共同做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通过深入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善了我镇农村交通状况和投资环境,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村富美、农民增收。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力度,全力促进我镇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再迈新台阶。
一、深刻汲取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教训
从刚才通报的情况来看,1~3月份,全市事故起数事故起数虽然同比下降近10个百分点,但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均大幅上扬。尤其是连续发生两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相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00%、50%。可以说,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数目触目惊心,需要我们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反思。刚才,有关部门对两起特大事故作了分析,希望各县区、各部门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加强防范工作。从总体形势来看,我认为,造成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压力不断加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路网逐步完善,人流、车流、物流急剧增加,驾驶人数量和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近两年,我市车辆数量每年以5万辆左右的速度迅速攀升,交通事故隐患不断增加。二是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危险路段还大量存在。驾驶人和广大群众安全意识总体不强,大量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的低驾龄人员纷纷上路,疲劳驾驶、超速超载、占道行驶、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据有关部门统计,接近30%的事故由3年以下驾龄驾驶员造成、接近90%的事故属于交通违法肇事。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对驾驶员安全管理、教育不到位;农村地区路况、车况较差,交通失管失控的状态没有根本改变,近年来,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安全性能较差的车辆发生的事故,占总数的1/3以上;交通事故隐患路段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导致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灵璧“1.26”、xx县“3.0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再一次反映出上述问题严重性。三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没有较好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制度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作联运的格局没有真正形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落实不够,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公安交警部门单打独斗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对于当前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要立足于从主观上找原因,从工作举措中找差距,深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从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牢固树立道路交通事故可防可控、防必有效的观念,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二、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和把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时刻绷紧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抓紧制定应对措施,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一要全面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近期,交通、公路、安监等部门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全市事故多发路段、危险地段、骑路逢集等地段,全面进行排查,对缺乏标线、标牌等安全警示标志的路段,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要限定时间,责任到人,尽快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危险路段,在设置必要的交通警示标志的同时,增派人员看守,提醒广大驾驶员谨慎驾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要禁止车辆通行,防止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要根据情势变化,不断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抓好各类预案的实战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二要进一步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和防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力军,要把有限的警力和装备最大限度地投放到路面,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要突出工作重点,依法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严管重罚交通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上,重点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市道路上,要重点查处酒后驾驶、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乡村公路上,要重点查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要针对天气转暖,车辆夜间出行逐渐增多的现象,适当开展路面夜巡夜查,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三要突出抓好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匮乏、车辆安全系数低,农民交通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加之交通安全管理力量严重不足,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当前正处清明前夕,大量群众回乡祭扫,农村道路呈现人流、车流高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警惕,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和特点,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动员一切力量,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农村公路秩序良好、通行安全。要重点加强对农村驾驶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农村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着力推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工作。
四要重点加强运输企业和重点车辆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xx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严把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关、驾驶员安全教育关、车辆技术状况关;要特别重视对客运车辆的监控检查,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通过gps系统,切实加大动态监控力度。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特殊车辆管控工作,对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要逢车必查,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隐患。农机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及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注册登记关,提高上牌率和年检率。
五要切实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和宣传阵地,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深度报道交通事故的原因和教训,营造强大舆论氛围;要利用媒体开辟曝光台,公开曝光超速、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对交通安全不重视的企业。要重点加强对驾驶员特别是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农村群众和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参与人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只有各项制度落实了,各个环节责任到人了,各项防范措施到位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要发挥好道路交通工作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各地要进一步发挥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主动加强沟通,定期通报情况,做到信息共享、设施共用、人员联动。跨部门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树立“以我为主”意识,主动作为,当好主角,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配合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主动配合,积极作为,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近期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认真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蓬安委办发[2013]3号)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采取了有力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立了由乡长夏礼军任组长,安全分管领导杨李任副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以下简称整治小组),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方案。现将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排查整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整治内容
(一)强化路面管控,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1.整治小组与乡安办要投入所有人员,配合交通检查部门,强化路检路查。
2.要对客运车辆、小型面包车、大中型货车等进行重点整治,整治小组与安办人员要对7座以上小型面包车和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六必查”,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3.重点整治的路段:事故多发的县道、乡道、施工改建路段、易发团雾等路段。
4.严禁长途客车载人凌晨2时至5时在我乡境内通行,严禁夜间行驶速度超过日间限速的80%,严禁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
6.整治小组与乡安办、交管办集中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严重超载和小型面包车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
7.要将“酒驾”整治范围向场镇周边和各村延伸,把酒后驾驶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作为整治重点,下大力气解决节日期间农村“酒驾”问题。
(二)加强源头监管,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责任
1.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整治小组与乡安办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依法督促客运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加强驾驶人安全驾驶培训和安全质量管理,着力提高驾驶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配合相关部门针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配合相关部门对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执照的违法驾驶人,要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针对冬季道路运输易受雨雪、大雾、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的特点,要开展客运驾驶人冬季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应急处置能力。行车前,要将每条客运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告知驾驶人。
3.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乡交管办要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面包车、摩托车登记管理,着力提升辖区内大中型客货车、面包车摩托车记录存档信息
(三)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要加大对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进一步加大公路波形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力度,急转弯或易滑路段要设立警示牌。农村道路要同步建设或逐步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暂时难以整治的路段,要设置临时简易防护措施。
2.加大公路养护力度,加强对雨雪道路、危病桥和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治,对损毁的安保设施限时恢复。要加强对边建设边通车的施工路段的现场安全管理,积极协调公安交警,做好施工路段、冰冻雨雪天气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完善施工作业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专人指挥车辆安全有序通行,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整治小组要加大路面执勤管控力度。以事故多发区域和路段为重点,落实专人与各村包路段制度,确保每一路段按规定确定具体巡查责任人,实行分片分段、定点定人的责任制。要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加大对重点车辆检查力度,同时要组织力量在乡、村公路等管理力量薄弱的地方,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违法行为。
2.全面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针对客货车驾驶人在长下坡时空挡行驶等严重违规行为和超速、闲聊、打手机等严重影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警示教育,同时采取暗访、有奖举报等加大查处力度;春节前后,要加强农民工包车和自驾车队返乡回程管理,主动到学校、用工单位开展摸底排查,教育学生和返乡群众不坐超员车和非营运车辆。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小型客车交通安全隐患日益突出,小型客车非法营运现象尤为严重。要制定本辖区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对小型客车、低速箱式货车等车辆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村(社区)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稳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大事来抓,要成立以单位领导、村(社区)书记为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原则,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宣传,严格监督。各单位、村(社区)要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通过广播、宣传栏,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常识,提示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争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为认真贯彻12月16日全省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年3月底,在全区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气象环境下的保畅、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客车源头化管理、农用车违法载人治理等。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超载、超速车辆带病上路和农用车辆载人现象得到禁止;加强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点的安全体系建设;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有所下降,杜绝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
三、任务分工
(一)交警大队、陈阳交警大队:一是全力整治区乡道路行车秩序,集中警力上路,投入现有设施设备,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实施不间断的巡逻管控,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加强与气象、交通运输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恶劣天气下的管控能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二是大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巡逻管控力度,严肃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研究提出治理方案和意见,务求彻底整治。三是集中整顿客运交通安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切实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客运驾驶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要以预防和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突出对长途客运汽车和农村地区短途客运车辆、短途自驾游、学生接送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非法载人的管控,重点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督,狠抓源头管理和执法检查,严格检查运输资格和线路审批、车辆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
(二)区交通局:一是加强辖区农村道路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二是做好雨雪天气情况下辖区地方道路的除雪清障工作。要准备充足的防滑剂和紧急抢修物资和机械设备,确保车辆在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通行。三是加强重点路段的养护管理,特别是咸礼公路、过双公路、五陵塬旅游路、咸户公路等重点道路和重点坡道、桥梁的养护管理。四是加大公路路政管理力度,坚持上路巡查,及时对侵害公路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整治,打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三)区农林局:一是紧紧围绕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把农机安全宣传工作作为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机驾驶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二是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的管理,严禁给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农业机械核发牌证。三是对事故多发区进行重点监控,重点检查无证驾驶、无牌行驶等违章行为,做到重点路段重点查、不安全因素反复查、拼装车辆严肃查。
(四)区安监局:一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定期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治理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二是组织或参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肃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指导有关单位及时汲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副区长董世忠任组长,安监、交通、交警、农林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一、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建立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一)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
评价内容:
1.成立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2.有关部门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3.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工作小组,并配备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4.落实行政村兼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机构分级表(略)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运作机制
评价内容:
1.完善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2.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3.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认真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
4.每月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中的重要问题。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运作机制分级表(略)
(三)建立县、乡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
评价内容:
1.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2.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完善。
3.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
4.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台账。
5.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级表(略)
(四)制定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
评价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及事故成因、规律、特点及趋势分析全面、准确、科学。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明确,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措施有力。
3.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内容全面,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4.工作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并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制定县(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分级表(略)
(五)扶持农村客运发展
评价内容:
1.制定城乡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计划。
2.制定扶持农村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5扶持农村客运发展分级表(略)
(六)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评价内容:
1.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制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
2.每年7月10日前向上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本地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3.每年1月15日前向上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本地上一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4.连续两年突破道路交通安全年度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或超过当年死亡人数控制指标30%以上,以及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一个月内向州(市)人民政府上报检查报告。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6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分级表(略)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七)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评价内容:
1.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有关部门宣传教育职责落实。
2.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以及互联网上固定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并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强化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3.落实交通安全宣传经费。
4.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以上的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7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分级表(略)
(八)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
评价内容:
1.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街道办事处、物业、治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活动机构,专(兼)职交通安全员不少于5人。
2.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并将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张榜上墙。
3.在社区显要位置设立4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
4.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固定场所,有较齐全的交通安全读物。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盘、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张贴宣传图片、举行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组织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知识学习。
6.社区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晓率达到90%。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8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分级表(略)
(九)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
评价内容:
1.成立交通安全组织,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员,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与本单位工作同计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
2.建立本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依法履行对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义务。
3.在本单位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宣传橱窗,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
4.通过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盘、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张贴宣传图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本单位所属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达到95%,驾驶人受教育率达到98%。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9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分级表(略)
(十)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
评价内容:
1.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将中小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学生成绩综合评定范围。
2.长期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3.针对学生特点,通过播放道路交通事故光盘、开设交通安全法制课、举办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和演讲、举行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4.幼儿园要利用幼儿交通安全读物、挂图、招贴画等,做好对学龄前儿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大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达到98%。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0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分级表(略)
(十一)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
评价内容:
1.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健全、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2.公路沿线的每个村寨有2块以上交通安全标牌、板(墙)报,有2条以上永久通安全宣传标语;公路沿线以外的每个村寨有1块以上交通安全标牌、板(墙)报,有1条以上永久通安全宣传标语;村庄周边公路两侧适当位置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警句。
3.结合农村特点,充分运用农村现有资源,采取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每季度组织村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农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达到85%。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1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分级表(略)
(十二)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
评价内容:
1.运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设固定专栏,制作专题节目,曝光典型事例,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2.每年对每个家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数量不少于2份。
3.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进家庭面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2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分级表(略)
(十三)执法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评价内容:
1.定期将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汇集成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提供给当地党委、政府、学校及相关单位。
2.在车管所(站)和驾驶人考试场(站)张贴、悬挂宣传挂图,播放宣传教育片。
3.在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教育片。
4.在有条件的交警执勤岗(点)、交通安全服务检查点,张贴、悬挂宣传挂图或发放宣传材料。
5.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教育计划。
6.及时报道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相关责任追究情况,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客货运企业进行曝光。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3执法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分级表(略)
(十四)交通参与者守法率
评价内容: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程度。
单位:%
指标类型:调查指标
表14交通参与者守法率分级表(略)
三、道路通行管理和执法
(十五)县、乡道路管控能力
评价内容:
1.乡(镇)人民政府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建立驾驶人和车辆管理台账,协助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对农村“五小”车辆及其驾驶人列管率达到80%以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较为完善。
2.强化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勤务制度,在赶集天、民俗活动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等车流、人流集中的时段,组织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运政管理所、农机监理站等人员加强对车辆违法行为的查纠和处罚,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3.乡(镇)人民政府每年与各行政村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各行政村与本村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4.乡(镇)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农机监理站对低速货车、拖拉机实施“户籍化”管理制度。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5县、乡道路管控能力分级表(略)
(十六)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
评价内容:
1.无牌无证率。
2.机动车辆超速率。
3.客运车辆超员率。
4.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率。
5.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率。
单位:%
指标类型:调查指标
表16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分级表(略)
(十七)重点路段管控能力
评价内容:在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交通拥堵路段设置执勤点,严格查纠交通违法行为。
单位:%
指标类型:调查指标
表17重点路段管控能力分级表(略)
(十八)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能力
评价内容:
1.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治超站点,严格查处超限超载车辆。
2.治超站点交通组织科学,无严重交通堵塞现象。
3.公安民警进驻治超站点,各司其职,合作密切。
4.治超经费得到保障和落实。
5.对超载货车驾驶人实行严格记分。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8货车超限超载治理能力分级表(略)
(十九)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评价内容:
1.交通部门按规定受理、审核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
2.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的检验率达到100%。
3.公安部门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的审批率达到100%。
4.公安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超载危险化学品车辆。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19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分级表(略)
(二十)城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情况
评价内容:酒后驾车、机动车不按标志标线规定通行、驾乘两轮摩托车不带头盔、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信号灯、不按标志标线通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所占比例情况。
单位:%
指标类型:调查指标
表20城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情况分级表(略)
(二十一)城区交通监控设备安装情况
评价内容:
1.重点路口安装闯红灯监视设备。
2.重点路口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安装测速设备。
3.测速设备安装路段上设置测速提示标志。
4.安装闯禁行监视设备等交通监控设备。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1城区交通监控设备安装情况分级表(略)
(二十二)城区路网交通流组织情况
评价内容:
1.制定城区路网交通流组织方案。
2.路网交通流量分布均衡。
3.建立静态交通管理制度和机制,停车场站建设和管理到位。
4.统一道路占用和挖掘的审批工作。
5.非法占道得到清理。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2城区路网交通流组织分级表(略)
(二十三)交通信息渠道
评价内容:
1.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定时交通信息。
2.利用可变情报板,实时动态交通信息。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3交通信息渠道分级表(略)
(二十四)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
评价内容:
1.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对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实行“绿色通道”。
2.建立危重伤员医疗专家应急救援预案。
3.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4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分级表(略)
四、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
(二十五)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制度
评价内容:
1.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的同时,进行记分管理。
2.对违法记分满12分的,通知参加教育考试率达到100%。
3.不参加教育考试的,驾驶证停止使用公告率达到100%。
4.将所有违法记分的信息(含异地违法、肇事驾驶人的记分信息)、考试信息录入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5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制度分级表(略)
(二十六)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
评价内容:
1.按规定受理、审核运输企业市场准入申请,严格运输企业准入资格管理。
2.按规定受理、审核运输企业驾驶人等从业人员资格。
3.建立健全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制度。
4.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5.督促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
6.依法查处6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死亡3人以上负主要及以上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6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分级表(略)
(二十七)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和营运车辆管理
评价内容:
1.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从业人员,驾驶人交通违法、肇事和不良嗜好档案齐全完备。
2.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定期检验率达到100%,并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3.运输企业对营运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并有效使用行驶记录仪或GPS车载终端。
4.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20%或1次超员50%以上的客运车辆,运输企业视情节严重情况对驾驶人或车主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7对运输企业驾驶人和营运车辆管理分级表(略)
(二十八)对客运班线夜间通行管理
评价内容:客运企业制定并落实夜间通行管理规定,无在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班线。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8客运班线夜间通行管理分级表(略)
(二十九)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
评价内容:
1.建立校车和学校、幼儿园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实行“户籍化”管理,对校车行驶路线等信息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校车驾驶人管理数据库,定期通报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2.建立学校、幼儿园聘用驾驶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制度,完善校车和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制度。
3.建立校车许可制度,统一校车外观标识,规范车内安全防护设施。
4.校车和承租车辆依法登记注册,定期检验,车况保持完好。
5.校车和承租车辆无超员现象。
6.没有将无牌无证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作为校车的现象。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29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分级表(略)
(三十)交通管理信息共享情况
评价内容:
1.公安部门及时将车辆、驾驶人及交通违法、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通报有关部门。
2.农业(农机)部门建立完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3.公安部门及时将事故多发路段的相关情况通报交通、安全监管部门。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0交通管理信息共享情况分级表(略)
五、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三十一)加强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
评价内容:
1.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列出事故隐患,向社会公布,挂牌整改。
2.每年的公路危险路段整治率达到60%以上。
3.国省道干线上的主要交叉路口、学校周边标志标线设置率达到90%以上。
4.各县(市、区)每年在公路危险路段安装1000米以上的波形防护栏(墙、墩),设置20块以上永久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5.以国道、省道和主干公路为重点,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养护要求,规范设置公路路口,关闭不合理开口,清除不符合公路建设标准的路口建筑物以及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的障碍物,在道路的交叉口、急弯路段设置减速设施。
6.通过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数据,全面、准确地评价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效果。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1加强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分级表(略)
(三十二)城区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情况
评价内容:行政区域内城区主干道、次干道上(双向)平均每公里合理设置交通标志的数量。
单位:块/公里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2城市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情况分级表(略)
(三十三)城区路口灯控设置率
评价内容:建成区内信号灯控交叉口数量占应设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总数的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3城区路口灯控设置率分级表(略)
(三十四)城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
评价内容:
1.交通隔离设施设置规范、合理。
2.行人过街设施设置科学、合理,满足实际需求。
3.学校周边过街设施、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及相关的交通标志设置率为100%。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4城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分级表(略)
六、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三十五)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统计与分析情况
评价内容:
1.对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如实统计、归档汇总,并及时上报。
2.每季度分析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并形成分析报告。
3.每季度向社会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情况,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5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统计与分析情况分级表(略)
(三十六)发生一次死亡3人—4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评价内容:一次死亡3人—4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次数。
单位:次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6发生一次死亡3人—4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情况分级表(略)
(三十七)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评价内容: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次数。
单位:次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7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级表(略)
(三十八)无证驾车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无证驾车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8无证驾车死亡事故次数下降比例分级表(略)
(三十九)涉及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涉及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39涉及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死亡事故次数下降
比例分级表(略)
(四十)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0涉及摩托车的死亡事故次数下降比例分级表(略)
(四十一)涉及拖拉机、货车违法载人的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涉及拖拉机、货车违法载人的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1涉及拖拉机、货车违法载人的死亡事故次数
下降比例分级表(略)
(四十二)超速行驶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超速行驶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2超速行驶死亡事故次数下降比例分级表(略)
(四十三)酒后驾车死亡事故下降比例
评价内容:酒后驾车死亡事故次数比上一年下降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3酒后驾车死亡事故次数下降比例分级表(略)
(四十四)低驾龄驾驶人事故率
评价内容:本行政区域3年以内驾龄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造成的死亡人数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比例。
单位:%
指标类型:核查指标
表44低驾龄驾驶人事故率分级表(略)
(四十五)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
评价内容:行政区域内侦破的致人伤亡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数占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总数的比例。
单位:%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行动,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全面下降,圆满完成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具体目标是:
1、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
2、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超速行驶、酒后驾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数同比减少20%以上。
4、省、市、县督办和各自排查出的危险路段整治率达100%;年底前,通过增加反光锥筒、隔离墩等交通安全辅助设施等措施,确保全县双向六车道以上公路中央隔离和路口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50%,正面相撞和路口事故同比下降。
5、在省道重点路段、城区重点路口安装测速抓拍设备;超速、违法停车和违法占道造成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
二、工作重点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摩托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集中整治机动车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一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进一步治理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时段。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排查整治,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前一阶段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安监、交警、交通、公路等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辖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坡道、弯道、桥梁、隧道、施工路段的排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明确责任单位,督促限期解决问题;加快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对今年确定的督办危险路段,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各级要继续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力度,确保新建、改建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时交付使用。要对辖区主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高标准增设、更新一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省道、县乡道和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二)充分发挥职能,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安监、交警、交通、质监等部门,要联合对辖区所有公路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安全驾驶记录和辖区客运企业、场站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消除一批事故隐患,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交警部门要严格机动车登记、检验、转移、注销,坚决杜绝违规机动车落户、转籍,坚决禁止报废车、非法拼装车和存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严格落实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客运企业及主管部门制度,落实重点车辆“户籍化”管理制度,继续做好重点车辆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工作,确保在用车辆安全状况良好,驾驶人安全守法行车。交通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其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加强新建长途车站出租车停车管理,指定专区停靠待客,不得占用城市公共道路停放,设置客运车辆禁止进入城区的禁令标志,合理引导客运车辆通过博沂线进出车站;不断完善县乡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强交通运输尤其是客运市场的交通安全管理。公路部门要不断完善省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对辖区主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高标准增设、更新一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城管部门要加强静态交通环境的维护与管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取缔违章摊点和马路市场。教育部门要重点加强学校上学、放学时段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在用校车及其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校车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高中学校,要严格按规定落实校车的运营管理,以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对各类校车要严格审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资质,切实掌握在用校车载客人数、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农机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农用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把注册登记关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关,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驾驶人安全驾驶技能达标。
(三)加大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容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类违法行为,尤其是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以及大货车聚众闯卡、非法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按法律规定的上限从严从重处理,该记分的记分,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形成依法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对妨碍公务、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甚至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在执法中要加强科技应用,将现有执法装备全部投入一线,并充分发挥公路监控系统、测速设备、电子警察等科技装备的作用,扩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覆盖面。同时,对全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等执法计量器具进行一次全面鉴定,确保执法设备合法有效。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要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法定程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恶劣天气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秋冬季节雨、雪、雾天气多发的实际,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较大的情况,要以省道、县乡道路和城区道路为重点,通过摆放反光锥筒、警示牌、广播播报路况、增加巡逻密度等方式,提示上路车辆注意减速慢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公路等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采取撒沙等防滑措施。公安、交警、交通、公路、气象、卫生、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情况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并加强相邻区县间的协调配合,做到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穿集中整治行动的始终,努力做到声势大、效果好。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宣传、通信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媒介,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集中治理行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深化社会宣传。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把交通安全的理念引入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家庭。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基地”的作用,按照“四个必看”(专业运输企业驾驶员必看、学校师生必看、机关干部必看、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必看)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交通安全体验、集中学习和观摩活动,尤其是协调有关单位定期组织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进基地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筑牢交通安全和事故预防的思想防线。四是加强单位内部安全教育。各级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和义务,组织发动内部人员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大力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要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契机,按照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的《2009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要求,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以及各有车单位,要认真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实现交通安全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保障。要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居”社会化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县、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联席会议的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集中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具体负责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绝不允许相互推诿、贻误工作。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对行动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整顿驾驶员队伍
(一)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培训的监管
1、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要联合制定机动车驾校考试合格率和驾龄3年以内(含3年,下同)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肇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或交换信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每半年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提供一次驾校考试合格率和驾龄在3年以内的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肇事情况等材料。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每半年要向社会公布一次驾校培训质量排行榜,并对半年考试总合格率低于60%的驾校和连续两次排序最后一名的驾校进行整顿。
2、市农业局要制定拖拉机驾校考试合格率的通报制度,会同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制定拖拉机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处罚或记分处理、肇事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驾驶培训质量排行榜,并对考试合格率低于60%的拖拉机驾校进行整顿。
3、市交通局、农业局农机管理部门对驾校培训情况要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降低培训标准、教学质量低、只收费不培训等问题的驾校进行整顿;对问题严重的,取消培训资格和教练员准教资格。改进驾驶员培训工作,增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实际道路驾驶培训内容,推广学时制和驾驶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严禁随意随地进行驾驶训练,实际道路驾驶训练须在公安交巡警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进行,其他项目的训练须在驾校自有训练场地内进行。
(二)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
1、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农业局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考试员等级管理、考试员考试权限等规定,加强考试监管,规范考试员考试行为,对违反规定或降低考试标准的,应组织整顿,对问题严重的要取消其考试员资格。
2、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要严格按照公安部第71号令规定的车型进行考试,对报考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要增加实际路考内容。要进一步完善计算机考试系统,计算机考试系统及设施应当进行标定,未达标的不能作为考试合格依据。
3、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每半年将驾龄3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驾驶员名单进行汇总通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农业局农机部门要组织进行事故责任倒查与整顿。
4、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对驾校培训和驾管所的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年内事故率超过 10%的,交通、农机部门对驾校进行整顿,驾管所不得评为二等以上;事故率超过20%的,对驾校停业整顿,驾管所评为等外。
(三)发挥保险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1、在全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规定颁布实施后,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同时加大对客运车辆乘客人身伤害商业保险额度。
2、保险、交通运管部门要建立客运经营者、危险品运输经营者承运人责任险投保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整顿路面行车秩序
(一)公安、交通等部门重点治理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1、各级交通、公路、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成立普查组,对一、二级国省道、县道等干线公路的标志、标线设置空缺和合理情况进行普查,并将普查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年内要完善324、104、316国道及省道的限速标志、路口让行标志、标线和减速设施的建设。公安、建设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成立普查组,对城市中心建成区道路的指路、限速、让行及事故多发点段标志进行普查,并将普查情况报告市政府,制定完善规划,年内要完成主、次干道标志、标线的规范设置。
2、各级公安机关要落实每辆交通巡逻车装备一台使用功能完备的测速仪。市公安局要规划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在国省道、县道干线公路及其市际交界处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超速的公路电子监控设施。县(市)公安机关要将县(市)际道路电子卡口监控设施建设列入规划。
3、公安、交通、农机部门要组织开展机动车超速、超载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公安、农机部门要加大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拖拉机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传递制度,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
(二)综合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
1、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法》的规定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整治力度,强化货主和厂矿企业、货场、码头、建设工地等有关单位的责任,制定必要的制约措施,确保源头装载符合要求。落实营业性道路货运车辆日常检验(日趟检)制度。
2、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严格依法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和处罚,并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处罚。
3、市经委、质监局、贸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机动车行业标准,督促我市车辆生产企业对所生产的“大吨小标”车辆产品进行整改。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
交通、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检查并分析我市危险品运输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交通部门要监督危险品运输车辆悬挂符合标准的标志。公安部门划定禁止危险品车辆行驶的区域和线路,严格审批剧毒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质监部门要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罐车进行罐体容器常压检测,并会同公安部门取缔“大罐小车”现象。安监部门要监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福州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危急救援预案》。
(四)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险机制
1、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组织协调,健全紧急抢险机制。卫生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市、县交通事故抢险急救网络,尽快提高医疗机构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及时救死扶伤。
2、卫生、公安部门要会同保险机构加强对交通事故定点医院的管理,建立紧急抢险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伤员死亡。
三、整顿交通运输企业
(一)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1、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成立课题组,研究制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及安全认证办法及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
2、交通部门应加快道路运输业的组织结构、运力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清理车辆挂集经营。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包车客运、超长班线客运的安全监管力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包车运营管理制度和安全行车日志制度。
3、严格客运班线管理,对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夜间客运班线不予审批。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监管,监督运输企业落实客运班车夜间运行的规定。公路部门负责做好三级以下(含三级)公路夜间禁止通行客运车辆标志的设置。
(二)加强对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的安全监督
1、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协商制定对运输企业驾驶员严重违法、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通报办法,组织通报和加强管理。公安部门要定期公布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较多的运输企业名单,推广客运车辆和客运驾驶员户籍化管理的做法,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交通、公安部门要协商制定发动旅客举报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的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对多次交通违法的驾驶员,交通运管部门要责成所在单位予以处理。
3、交通部门要组织引导运输企业对营运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品运输车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或GPS等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4、经委、贸发、质监等部门要督促机动车生产企业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在新生产的旅游客车和车长大于9米的长途客车上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以及在总质量12吨以上的重型货车、3.5吨以上的挂车上设置反光标识。
四、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
(一)经委、贸发、公安、农机、质监部门要对辖区内机动车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检查,对严重违规的企业,建议撤销其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目录。公安、农机部门要严把车辆报牌关。质监部门对已报牌的违规产品要监督企业实施召回,并严格依法查处。
(二)经委、贸发、交通、公安、工商、农机、质监等部门要清理整顿机动车辆的非法改装,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按照无证经营的规定,坚决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超范围擅自改装车辆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公安、交通、农机部门对在用的私自改装的机动车要实行倒查,查找源头,并责成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处理。
(三)质监部门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实施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综合治理和资格管理。组织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按《计量法》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设备定期检验,对违规的检测站要严格依法查处,直至撤销检测资格。检测机构要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实际联网,对上线检测车辆信息实时监督管理。
(四)加强对二手车的流通管理和报废车辆的整顿。经委、贸发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依照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二手车流通、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管理办法,实行资质管理,组织开展清理整顿。要依法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的监管,督促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管理,尽快建立全市报废汽车回收信息网络,并与公安交巡警、公路稽征等部门共享资源;积极牵头并密切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的行为。
(五)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要组织建立完善报废车辆信息库,对达到报废期的车辆,要向社会公布。回收企业要将报废车辆的“五大总成”进行销毁,杜绝重新上路。
五、整顿危险路段
(一)公安部门要根据事故分析排查事故多发点段,供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组织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专家进行论证,确定整改路段和整改方案,由交通、建设部门组织实施。
(二)交通部门要根据交通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总体安排,制定我市国省县道安全保障工程的实施方案。同时要参照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制定解决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问题的方案,努力改变我市农村道路(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的状况。
六、加强责任制?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要结合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做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各县(市)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实施方案,要在7 月15日前报送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各级政府要着手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优先研究制定今后三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工作规划,明确每年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重点解决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特别注重抓好国省道交通干线,县、乡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和客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的管理工作。
(三)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步伐。通过实施城市公交优先政策和公路客运企业对客运班线进行改造及运营班线向乡村延伸等方式,解决非客运车辆载客问题,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方便农民安全出行。
(四)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重要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五)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评价。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评价办法,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应适时组织对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依据。
(六)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检查制度。凡发生一次死亡6-9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县(市)区政府在事故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作出检查报告;凡一年内发生3次-次死亡3-5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县(市)区政府在第3起事故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作出检查报告。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专家,成立调查组,对发生上述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领导、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对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适时组织对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七)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指导和扶持力度,落实办公室人员、经费、办公地点,完善日常工作机制,为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一)各县(市)区政府、市宣传、司法、教育、公安等部门、专业运输企业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教育计划;教育部门要建立大、中、小学交通法律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学课程,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学校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公安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对交通肇事、违法人员的法规教育;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将交通运输企业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安监部门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列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内容。
(二)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通过播放、展示交通安全宣传光盘、挂图教育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公安部门要适时组织对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与表彰。
八、加强执法检查
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公安部决定7月1日至9月30日,在云南等9个省(区、市)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了保证“专项行动”实效,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面临的形势,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整改一批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村地区和客运车辆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遏制。(一)在年初我县确定的4条重点公路上,公路客运车辆超员发生率不超过2%,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2%。(二)在辖区省道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发生率不超过5%。在县乡道路和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发生率不超过8%,客运车辆超员10%以上的发生率不超过5%,驾驶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三)城市道路上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行为基本消除,醉酒后驾驶和在限速40公里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2%。(四)省道、城市道路上车辆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县、乡公路上车辆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五)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注销的公告率达到100%。大型载客汽车注销登记率、监销率达到100%。重、中型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注销登记率达到95%以上,监销率达到100%。(六)营运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定期检验率达到100%,其他载客汽车和中型以上载货汽车达到90%以上,其他汽车及摩托车达到75%以上。(七)对无牌无证机动车专项整治中排查的应当办理注册登记的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的注册登记率达到95%以上,摩托车注册登记率达到90%以上。(八)建立完善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逐车建立公路客运车辆、驾驶人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率达100%。(九)建立乡镇“五小”车辆及其驾驶员管理基础台帐,对农村干部“五小”车辆及其驾驶员的列管率达到95%以上。(十)专项行动期间,县内一次死亡2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
下降5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组织领导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立全县“专项行动”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督导全县专项行动的开展(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小组,确保扎扎实实抓好“专项行动”。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一)组织动员,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营造强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声势1、思想发动,全面部署专项行动。7月1日至7月15日,各乡镇要在站所干部职工中进行广泛的思想动员,使每一位干部职工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2、广泛宣传形成浓厚舆论氛围。7月10日至7月20日,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相关内容,要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组织职工和驾驶人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掀起交通安全宣传新,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3、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安监局要按照《楚雄州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楚公通[2009]79号)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以“关注交通,保护生命”为主题的安全宣传活动。4、县交警大队,团县委要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楚雄州道路交通安全志愿者行动的通知》(楚交发[2009]22号)要求,尽快完成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工作并组织志愿者深入各客货运输企业、农村、学校、社区,特别是公路沿线村庄、城郊结合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5、县交警大队要按照“6·22”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公安、交通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加强培训站校的监督检查,落实好在驾驶培训工作中增加开设“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课程”,提高新增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6、强化“交通安全宣传队”的宣传教育工作。县交警大队、安监、交通、农机部门要加大配合,结合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进行广泛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运用生动的宣传教育材料,深入客运站、客运企业,向司乘人员宣讲交通安全知识,通报辖区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客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公路沿线的村庄、学校和交通安全隐患突
出的乡镇村,针对赶集天等群众集中的时间、地点,向农民群众宣传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危险性,强化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使集镇街天交通安全宣传率达到100%。8月底前,县交警大队要组织辖区客货运输企业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测验。(二)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格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我县的226线、晋云线、妥海线、水弥线等县乡公路及各乡镇的黑点路段将作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乡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州公安局下发的《楚雄州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楚公通[2009]80号)的要求,组织派出所民警全力投入到路面执勤执法中。县交警大队除值班民警外,全部警力要投入到路面执勤执法中。2、交警大队要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对疲劳驾驶的驾驶人责令就地休息。针对雨季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隐患,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通过电子显示牌、电台、电视台等播发气候信息,提高预警能力。针对路基坍塌、山体滑坡等险情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应对能力。3、县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客运车辆超员进行专项整治。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全县各相关部门要统一组织几次影响大、见效果的专项行动,具体时间为:7月30日,8月10日、20日、30日,9月10日、20日。4、加强重点时段的管控:一是乡镇赶集天的巡查。二是收烟季节的载烟车辆的教育管理。三是“火把节”农历“七月十五节”等重大民俗节日的管理。(三)强化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客运安全隐患1、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对辖区所有客货运输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及州公安局的贯彻意见,健全对客货运输企业的档案管理。县交警大队要于7月31日前完成建档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户籍化”管理制度。2、按照与交通部门建立的交通安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将大中型客车驾驶人上半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分情况转递给交通部门和客运企业;对驾驶人准驾资质、车辆安全状况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客运企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严格禁止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满1
2分的驾驶人从事客运。3、对发生超员50%以上的客运企业,县交警大队、交通、安监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车主的责任。4、公布客运企业安全状况。7月31日前,县交警大队要将我县客运企业近3年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汇总。8月5日前,上报州交警支队,对客运企业安全状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四)推进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消除道路安全隐患1、县交通局、交警大队要对今年以前排查出尚未整治的事故多发点段,于7月31日前分级建立公路危险路段基础台帐。详细记录每个危险路段的道路名称、位置、成因及相关图片,全面掌握公路危险路段底数,并研究制定管理措施。2、县交通局要加强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施工养护路段的排查工作。要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不具备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研究提出妥善解决的措施,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制定交通管制措施;对正在施工影响客运车辆安全通行的路段,要及时调整客运线路、发车时间或暂停营运。3、对专项行动期间难以完成整改的危险路段,以及汛期容易发生坍塌、落石、山体滑坡等隐患路段,要增设交通警示标志,并加强巡逻管控,必要时安排人员值守。(五)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工作1、严格执行公告制度。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要严格按规定及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交警大队车管分所要在办证厅向社会公示,督促机动车所人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2、要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关。认真查验车辆,并严格进行网上信息比对,确保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杜绝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机动车入户;要采取主动上门服务、委托交警中队受理等措施,提高农村地区机动车注册登记率,减少无牌无证机动车数量。专项行动期间,交警大队要安排专门人员深入辖区乡镇,为群众办理机动车辆落户手续。3、严把车辆检验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车辆检验工作力度,采取主动上门服务、委托交警中队受理等措施,提高机动车定期检验率。4、按照省公安厅与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公交[2009]111号文件精神,县交警大队、交通运政管理所要切实加强对培训站的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四、实施步骤(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时间:7月1日至15日),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健全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任务,在全民中进行广泛动员部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平安畅通县”动员会,实施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对推进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的意义。昆阳作为平阳县城所在地,交通网络密集,人流、物流、车流活跃,创建任务十分繁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突出抓好四项工作。一、突出抓好宣传工作。我们将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促畅通的总体目标,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拓宽宣传渠道,采取悬挂标语、散发资料、展出展板等形式,作到宣传工作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街上有标语、村居有专栏。创新宣传方式,我们将购买一批交通安全宣传碟片,在乡交车载电视上反复播放。同时,采取现身说法方式,组织人员深入全镇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老人协会,对中小学生、外来人员、老年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使大家对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耳、入心。
二、突出抓好责任制落实。我们将把平安畅通创建作为建设“平安昆阳”的重要内容,切实健全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健全镇、办事处、村三级管理网络,确保层层有分管领导、村村有交通安全员。强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创建任务层层分解、分段包干、责任到人,形成部门互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和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切实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紧急救助能力,做到社会联动,综合治理。
三、突出抓好道路设施建设。我们将以平安畅通县创建为契机,加大投入,进一步强化道路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加快建设交通道路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带,不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市内道路科学规划和城市交通安全规划,在人流、车流主要聚集地段,不间断启用交通红绿灯,完善城市交通安全设施。突出抓好交通黑点整治,加快建设昆阳服饰园区环城路与104国道渠化工程建设,强化农村道路建设,已经竣工的农村“康庄”道路要严格验收,正在建设的“双百”工程要加强监管,避免产生新的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