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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的急救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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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的急救措施

第1篇:化学品的急救措施范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 A

一、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燃烧、爆炸、毒害、腐蚀等性质,以及在生产、贮存、装卸、运输等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任何化学物质。危险化学品分类方式多样,在化工生产中,按照危险特性,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志》(GB13690―92)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可分为类:即爆炸物质、放射性物质、自燃物质和遇湿易燃物质、易燃固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腐蚀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二、危险化学品造成化学事故主要特性

1、易燃易爆性

在常温常压下,若有摩擦、撞击、火源、热源等条件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品可能发生自燃、剧烈燃烧甚至爆炸。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结构和物质组成以及当时的环境条件决定了其燃烧爆炸的能力。

2、毒害性

化学物质分为脂溶性和水溶性两种,无论是哪一种,有毒的化学物质都能渗入机体并影响机体的正常功能。

3、突发性

危险化学品事故经常在很短时间内甚至是瞬间发生,时间短,威力大,没有先兆,猝不及防的事故会加重对人员和财产的伤害。

4、扩散性

有害化学物质溢出之后,会向周围环境中扩散,密度比空气小的可燃性气体在空气中扩散非常迅速,其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随着气流飘荡各处,会使危害蔓延扩大。比空气密度大的物质一般聚集在地表、沟河、角落等地势低洼处,如果长时间积聚不扩散,会存在潜在危险,比如迟发性燃烧、爆炸和人员中毒等。

三、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管理的现状

1、我国危险化学品储运现状分析

中国当前贮存危险化学品库房主要有平房库房存储、储罐式储存、立体库房储存、货场露天存储和货棚存储五种库型,其间平房库房占60%以上的比例,而且我国还规定危险化学品仓储禁止采用楼房库房。目前我国大型国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储运管理水平相对比较高,大多数符合现代化规范,实现了机械化、科学化、自动化作业水平,仓储管理人员的作业素质和责任意识较高,安全作业保证较好。而民营和个体仓储公司一般规划不大,管理水平一般,危险化学品行业人员安全管理意识、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经验较差。这些公司没有重视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库、分区位、分类贮存养护,常会把化学性质不一样、灭火方法不一样的危险化学品堆积同一库房,致使应急管理无法实施,人员的安全责任心无法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实际生产中去,容易导致发生事故。

2、我国危险化学品运输现状分析

我国危险化学品的运送每年重大事端频发,安全管理状况不佳,造成了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严重损失,其间绝大部分是短少资质的个体运送户和非专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送的企业。剖析形成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主要原因:首要驾驶人员违规操作,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掌握较少,对事故的应急处置不当,违背危险化学品运送管理规定,行车过程中乱停乱放、超速、超载行车;其次驾驶人员未经专业安全培训,缺少专业运送常识,预防认识不足,险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差。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与运输的安全管理措施

1、危险化学储存的安全管理措施

1.1危险化学品仓库选址

在挑选危险化学品仓库建造地时,应当在远离城市供水源、人群密集的居民区、城市主要路网和交通干线、江河湖海、农田等地进行选址,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放置在地势低洼处,桶装易燃夜体放在库内,而炸药和爆破物品贮存于专用的地下设备和防爆防热设备仓库以内,依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城市总体规划,挑选距人口密集地较远的空位选址。

1.2危险化学品库内安全管理

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办理部门的具体要求,明确指出了相关企业应当实行挂号和报告的责任,要严格实行出入库准则,健全完善的安全防控规章办理程序,依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特色,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分区贮存,分库贮存,分类贮存与养护的管理准则。在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仓库进出人员,细心核对进出人员和车辆的证件,核查危险化学品品名、标准、用处、包装、标志、数量等信息,在断定无误后做好挂号作业,值班人员做好交接作业。危险化学品出库时,仓库装卸车管理人员要仔细核对危险化学品信息,对营运单位车辆、人员信息要认真检查核对,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车辆的营运资质和车辆信息认真登记,杜绝向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个人及车辆进行危化品的装卸。在应急处置方面,危化品库房应当具备满的消防设施和稳定的配电系统,电源线路严格按照防爆要求设置,禁止仓库周围堆积其他货物或其他物品,保证消防通道的通畅,危化品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储运过程中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温度,对储存场所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隐患。

1.3装卸作业安全管理

在装卸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装卸工作的操作规章制度,要做到文明装卸工作,防止碰击、碰擦、震晃和跑、冒、滴、漏等清况。装卸转移危险化学品宜选在白天进行,在户外应尽量防止日晒。夏天宜在早晚进行,避开高温时段,如必须在夜间进行的危化品装卸车工作,应保证现场足够的照明,在冰雪恶劣气候时,应落实现场的防滑措施。各种装卸工具要注意每年定时检修和年审,保证满足的安全系数,每个器械须事前进行消除发生火花的办法。装卸操作人员应一致规范着装,穿带防护服装防止静电。当危险化学品库房出现紧急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向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并组织现场人员疏散,采取应急措施。相关作业人员应定期对危化品的应急预案进行演练,保证发生事故时人员的应急处置步骤对事故现场的有效控制。对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包装容器要经过无害化处理,不得遗留污染危险。剧毒危险品、放射品、爆炸品等危险品被盗、丢失或误用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避免对社会发生损害。

2、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措施

依据国务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从事专业装运危险化学品的公司、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从事运营,保证运送安全。运送危险化学物品要事前了解货品的性能和消防、环保等应急处理办法,对包装容器、物品和防护设备要仔细检查,禁止危险化学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转。禁止将有理化特性冲突的危险化学品混装在同一辆车运送,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场所时,必须在消声器上安装阻火器后,方能进入。危险化学品运送的车辆,应对槽车罐体及安全附件进行定期的检查,确保完好备用,要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在清洁、消毒时,应主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洁、消毒办法常识,避免污染或引起中毒等事故。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装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警示标志品等。道路运输过程中,驾驶人员不得随意泊车。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各单位应当在上岗前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取证合法经营、各单位定期组织对最新有关危化品运输管理知识的学习,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职业道德、业务常识和操作规程的教育训练。

3、建立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在危险化学用品的管理上应当充分的吸收国外的先进管理方式,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彼此间的沟通和合作。传递和共享各种安全管理信息源,建立监管部门之间的常态合作协调机制,整合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网络。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在危险化学用品管理上的法律,确保从业单位有法可依,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执法必严。制定的法规一定要有长远眼光,法规应当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依据变化应当及时的对法规做出调整。

4、对安全监管进行全程监控

要从法律上强调危险化学用品登记的重要性,利用法律制度强制企业对危险化学用品进行登记,将危险化学用品登记作为企业生产和进入市场的必须条件,生产条件不符的企业无法通过审计审核,相关部门可取消该企业生产、运出、存储危险化学用品的资格。危险化学药品涉及的行业多、环节多、部门多,因此监管过程繁琐,政府部门要对所有的危险化学药品登记,建立危险化学药品数据库,对管辖区域内的危险化学药品的生产、运输、运用、废弃处理等实施实时的监管。

5、建立急救应急体系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当进一步的对预案体系进行完善,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详细的分析,围绕危险化学用品引发的事故建立急救应急体系,并不定期的进行急救演练,全面提高对危险化学用品引发事故的急救水平。国家应当加大在应急救援上的投资,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相关的部门应当相互合作、分工明确、降低内耗。在我国的诸多城市已经成立了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中心,加强了我国在危险化学品引起发事故上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了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水平。

结束语

社会的发展需要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我国当前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有效的管理,才能达到社会稳定发展的要求。虽然目前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但相信随着国家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工作人员的努力,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一定会得到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欢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27:288.

[2]丛尧,刘洪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化工管理,2014,32:76.

第2篇:化学品的急救措施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化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事故应急救援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必须形成统一的指挥,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协同作战,迅速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危险化学品单位情况

目前我镇有加油站一个,液化气配送点X个,农药经营点XX个,烟花爆竹零售门市XX个。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作用和目标

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对象是指突然发生的,具有巨大影响和破坏力,造成火灾、爆炸,导致人民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性事故。本预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指我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四、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以设置及职责

为在发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开展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镇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XX;副总指挥:XX,成员:党政办、安办、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村建站、财政所等单位负责人。

(二)指挥部职责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应急演练。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承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报告(XX);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安办:履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助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开展群众进自救和互助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派出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卫生院: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培训相应医护人员,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5.财政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6.民政办: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及安监、公安部门。

2.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镇、本部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第3篇:化学品的急救措施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使用条件,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各类事故,结合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领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摸清相关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全面辨识使用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档案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2、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强力推动相关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将事故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严格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的布局、储存和使用条件进行规范,提升全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督查管理,充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和联合惩戒机制,压紧压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4、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强化“防事故、保安全”的责任意识,着力管控使用环节安全风险,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倒逼使用单位提升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整治重点

1、加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控。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维护、使用等管理环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污染,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全面管控城镇燃气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燃气经营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特殊场所和岗位,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针对燃气企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及危害,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应急救援队伍。严格事故信息报告,接事故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响应、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重点排查本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具体包括:建筑工地储存量达到或超过1吨临界量的乙炔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30吨临界量的液化石油气。并相应建立本地区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管理,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保障设备、器具完好,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四、时序安排

从2021年2月至2022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底前)。按照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根据任务分工,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开展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2、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通过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动上报、线索跟踪摸排、群众监督举报等方式,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大排查、大摸底。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紧盯所监管地区、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边查边改。

3、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使用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部门联动开展督查检查,“四不两直”开展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4、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总结推广专项治理行动中好的制度措施,梳理典型经验做法,推荐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及时在全街道范围内推广借鉴。要做好全面总结,充分挖掘制度措施、治理方法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并提炼转化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导。由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安全员等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保障全街道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第4篇:化学品的急救措施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

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四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下同)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国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由各该级人民政府确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三)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四)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五)铁路、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航空运输和危险化学品铁路、民航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六)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

(八)邮政部门负责邮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依照本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危险化学品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三)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发现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有关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三)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四)安全评价报告;

(五)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六)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收到申请和提交的文件后,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依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颁发批准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凭批准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第十条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改建、扩建的,必须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经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

国务院质检部门应当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禁止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第十四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第十五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第十七条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十九条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第二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第二十四条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部门接收。公安部门接收的危险化学品和其他有关部门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交由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专业单位处理。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经营

第二十七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第二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第三十条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产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三)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

第三十三条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二)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三)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的式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

第三十六条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质检部门应当对前款规定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第三十八条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员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第三十九条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式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前款规定的外的危险化学品的,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水运企业承运,并按照国务院交通部门的规定办理手续,接受有关交通部门(港口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下同)的监督管理。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必须按照国家关于船舶检验的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十一条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第四十二条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第四十三条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

第四十六条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国务院铁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第四十七条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第四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制定。

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应当向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五十一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第五十二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指挥、领导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一)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三)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四)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第5篇:化学品的急救措施范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库;应急预案;道化学分析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企业加强本质安全、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可提高企业全员参与安全、主动排查隐患、持续改进提高的能力,目前正逐渐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频发,由于应急能力低下、应急救援行动不力、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应急响应不及时等,造成事故损失巨大,对危险化学品库的应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主要包括应急管理体系现状调研、危险性分析、应急预案的架构设计、应急预案的编制等部分。

一、危险化学品库应急管理体系现状调研

确定危险化学品库在企业的地理位置,对危险化学品库周边安全生产环境展开调研。包括两个方面:①危险化学品库周边危险源;②危险影响区域;③周边应急救援物资。周边危险源:市政燃气管道、周边生产车间、交通主干道;危险影响区域:危险化学品库在企业北部,位置较偏僻,且离车间较远,但一旦发生事故,也可能危及其他车间;周边应急物资:通过调查、访问,初步确定危险化学品库周边可用的应急救援物资。

二、危险性分析

道化学评价法是以工艺过程中物料的火灾、爆炸潜在危险性为基础,结合条物料量等因素求取火灾、爆炸指数,进而可求出经济损失的大小,以经济损失评价生产装置的安全性[1] 。

道化学法进行评价的过程是:选取评价单元,确定物质系数(MF),计算一般物质危险系数(F1),特殊物质危险系数(F2),确定物质危险系数(F3= F1* F2),确定火灾、爆炸指数(F&EI)、暴露面积、基本MPPD、最后确定实际的MPPD。

物质系数选取组成成分最大的MF最为混合物的近视值(最大组成浓度≥5%),本处取MF=16。

一般物质危险系数是指在事故损失中的基本影响因素,包括六项内容,根据危险化学品库的具体情况,取值参照道氏火灾爆炸指数法有关系数的选择及确定标准,得F1=1+0.5+0.50+0.30=2.3。

特殊物质危险系数(F2)是影响事故发生概率的基本因素,包括十二项内容,根据危险化学品库的具体条件及道氏火灾爆炸指数法的有关规定:F2= 3.0。物质危险系数F3=F1×F2= 2.3×3.0= 6.9。

火灾、爆炸指数F&EI= F3×MF=110.4,根据表1火灾爆炸指数与危险等级表,其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

暴露区域是指若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设备可能受到破坏的暴露范围。暴露范围是由暴露半径决定的。其计算如下:R=0.256×F&EI=0.256×110.4=28.26m;S=πR2=3.14×28.262=2507.7m2。

危险系数反应单元中物料泄漏或反应能量释放所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的综合效应,根据DF与F3和MF查单元危害系数图,得:DF=0.73。表明危险化学品库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在没有安全补偿措施的情况下,周围2507.7范围内将有72%遭到破坏。

通过上述计算,在不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危险化学品库破坏的范围很大,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安全措施补偿系数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估算恰当的安全措施对降低火灾爆炸事故的作用。

根据危险化学品库的实际情况,填写安全措施补偿系数表,并计算结果为:C=C1C2C3=0.734×0.894×0.549=0.36。

则有:F&EI'= F&EI×C=110.4×0.36=39.744

查表1火灾爆炸指数与危险等级表,采取补偿系数后,危险等级由中等降低为最轻。

对系统采取了安全措施补偿系数后,有效地降低了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等级。因此,在库房固有的危险性无法降低的时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补偿系数。包括:

①物质隔离。应急预案预防与预警(危险源管理)部分提出了要对重要危险源进行管理。在紧急排放泄漏物、准确安装连锁装置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对降低物质隔离补偿系数做了指导性的作用。

②防火措施。应急预案中预防与预警(监测)、应急响应部分对自动监测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等防火措施做出了要求,促使企业降低防火措施补偿系数。

三、应急预案架构

危险化学品库中,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危险性不一,一些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事故,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的要求,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类 [2]。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内容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使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工作原、设计场所的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附则等内容。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明确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结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附件等。

制订危险化学品库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第6篇:化学品的急救措施范文

关键词:化学品 安全 管理 对策措施

化学品种类繁多,据统计,在全球范围内已为人知的化学品就有500~700万种,其中超过10万种化学品进入市场流通,并且每年还有新问世的化学品将近1000多种,这些化学品的年产量已突破4亿吨。在一定程度上,化学品的存在已经成为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方便,但是,在化学品市场上流通着一部分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危险化学品,其中致癌物就有150~200种,这部分化学药品的存在,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危害。

1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1.1 搞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企业自身生存的需要 1998年1月6日,陕西兴平化肥厂二期硝铵装置爆炸,包括中和厂房、造粒塔、皮带运输系统,两个酸罐在内的整个装置全部被炸毁,周围100m内的厂房、建筑物遭到严重破坏,事故造成22人死亡,5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000万元,事故的原因是油和氯进入了硝铵生产系统。2000年7月10日,陕西省渭南市饲料添加剂厂在进料卸车过程中,环氧乙烷发生爆炸燃烧,整个生产车间夷为平地,事故造成2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余万元。2004年4月15日傍晚19时,重庆天原化工厂发生氯气泄漏事件,排污罐发生爆炸;4月16日下午5时57分,重庆天原化工厂有关人员在处置氯气泄漏事故时,液氯贮罐发生爆炸,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15万群众被疏散的严重后果。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事例说明,一旦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储存等环节中出现操作、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就有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每个涉及化学品,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为了企业自身生存发展,都应该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1.2 搞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社会安定的需要 危险化学品从生产到使用,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给社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1994年8月5日,因违规存放化学品,深圳清水河仓库发生火灾并引起爆炸,事故造成包括市公安局两名副局长在内的1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亿元;2000年9月29日,一辆载有5.2t剧毒氰化钠溶液的车在陕西省丹凤县境内铁峪铺镇化庙村翻入312国道丹凤县汉江支流铁峪铺河内,其中5.1t氰化钠溶液溢出。

由于操作失误、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这些安全事故,一方面给家庭、国家带来重大损失,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给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等。

1.3 搞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当前,由于国际化学品贸易的需要,世界各国都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力度,国际组织、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政府代表等积极合作,加强对化学品进行安全管理。由于危险化学品自身的特性,使得对其进行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都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为了确保危险化学品工业的发展,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标准,用于对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我国近年来,也通过实施行政许可等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因而,企业必须要抓好自身的安全管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质量之间的关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才能在国际国内市场中有立足之地,具备竞争力,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2 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

多年来,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实践中发现,以及查阅相关资料证明,工业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机构不健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员工培训教育及职业健康监护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企业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另外,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到使用等环节,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2.1 安全技术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在遵守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要不断地研究和获取新技术、新工艺等,同时通过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和风险,从而确保生产安全。

2.1.1 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研究和获取先进的工艺技术,加强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不断优化工艺指标和流程,完善和提高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技术水平。同时,在原材料的应用上,通过对有毒、高毒、可燃物等进行处理,寻找替代品,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危险化学品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或引发火灾爆炸等。

2.1.2 提高自动化控制水平:企业要结合危险化学品自身的工艺特点、装置规模和可控程度等,设置建立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而对化学品的温度、压力、流量、流速、液位、物料比等指标进行准确控制。或采用智能自动化仪表、紧急停车系统(ESD)、安全仪表系统(SIS)等自动控制系统,不断降低现场人工操作,避免接触,提高企业的安全自动控制水平,确保装置的平稳运行。

2.1.3 提高安全设施水平:根据物料特性、设备性能、工艺指标等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安全阀、防爆膜、压力表、液位计等具备安全功能的附件。同时,相应的设置超限报警装置,对安全联锁、温度、压力、液位等进行管理,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自动泄压、紧急切断、紧急联锁停车等装置,有效提高装置防御异常状况的能力。

2.2 组织管理措施 提高危险化学品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危险化学品加强组织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部门,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组织管理措施还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2.2.1 特性识别:对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进行识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判断分析危险化学品是否具有燃烧、爆炸、有毒、有害或腐蚀性等危险特性,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等,是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2.2.2 建立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原料、中间产品、产品等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同时,对每种危险化学品做到 “一书一签”,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2.2.3 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消除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手段。抓好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安全教育,能够有效地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提高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

2.2.4 健康监护:许多危险化学品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甚至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企业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上岗前体检、在岗定期体检和离岗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保护从业人员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2.5 应急救援措施: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发生概率大,潜在危害严重。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预案的演练,提高员工的防御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2.6 废弃物处理:必须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严格控制,禁止向环境中排放或丢弃。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需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易燃、易爆、有毒和其他危险性的废弃化学物品进行销毁、处理。

3 结束语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标准、方案等,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崔克清.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与管理[M].煤炭工业出版社,2006.1.

[2]孙广川.浅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对策措施[J].内蒙古石油化工,2010(07).

第7篇:化学品的急救措施范文

为保证在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不足10人但社会影响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区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区总工会、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全区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三)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区域的群众。

抢险救灾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消防部队和其他单位的消防队员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订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技术保障组:由区安监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区公安消防大队、区经贸局、区环保分局、区交通分局、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保障服务。

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后勤保障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道路维护、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牵头,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秘书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等情况。搜集整理事故抢险、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资料。

新闻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对外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免费提供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

初步调查,我区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液氨、汽油、苯(粗苯)、乙炔、氧气、乙醇、液氯、甲酸、硝酸、二甲醚、天然气、液化气等。据此确定的主要危险目标是:

(一)液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汽油:辖区内各加油站。

(三)苯(粗苯):市***石化有限公司

(四)乙炔:市***炔气厂、

(五)氧气:***气体厂、***气体经销处

(六)液氯:市造纸化工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七)二甲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八)乙醇:**区永***精厂

(九)甲酸:***化工有限公司

(十)天然气:**燃气公司

(十一)硝酸:光化工厂

(十二)液化气:辖区内各液化气站

(十三)其他危化品重点企业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公安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力量,由消防部门统一调度、指挥。

(二)危化品安全技术不清的,可向国家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等单位寻求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

(三)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应急救援特勤队伍的建设,制订应急救援的战术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指导**区内的专兼职消防队伍进行定期演练。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区安监局和公安、环保、技术监督部门,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半小时内上报区政府。通讯联络方式为: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

区安监局值班室: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分局: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山东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免费提供

(三)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时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民兵预备役支持援助。

(二)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抢救受伤、受害人员。

2、控制危害源。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3、疏散人员。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

4、做好现场清洗,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防止继续对人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四)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进入危险区应以2—3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工程救援队尽可能和事故单位协同作战,与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救援所用的工具应具备防爆功能。

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的多次转院;妥善处理好伤员的污染衣物,防止继发性损害。

4、组织污染区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向上风向(避免横穿危险区域)快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尽快除去污染衣物。

第8篇:化学品的急救措施范文

关键词:PDCA循环;三级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危险化学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PDCA循环是20世纪20年代由美国贝尔实验室的休哈特博士首先开发,后经美国统计学家戴明博士大力倡导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模式,又称为"戴明环"[1]。此模式以其高效性、科学性、时效性而在全球得到大力推广[2]。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PDCA循环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它是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其特点是各级质量管理都有一个PDCA循环,形成一个大环套小环,一环扣一环,互相制约,互为补充的有机整体;在PDCA循环中,一般说,上一级的循环是下一级循环的依据,下一级的循环是上一级循环的落实和具体化;在PDCA循环中,A是一个循环的关键。因为处理阶段就是解决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的阶段。该阶段的重点又在于修订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有腐蚀等危险特性,从它的生产到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发生事故。我国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医疗服务单位还没有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可循。我院2012年顺利通过了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JCI)的认证,设施管理与安全(Facility Management and Safety,FMS)是JCI认证的重要组成部分[3]。2012年卫生部参考JCI评审标准出台了三级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该标准对医院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提出了重点要求。 三级医院等级评审标准6.8.7.3加强危险品管理描述如下:【C】①有危险品安全管理部门、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②作业人员熟悉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经过相应培训,取得相应资质;③有完整的危险品采购、使用、消耗等登记资料,账务相符;④有相应的危险品安全事件处理预案,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及处置程序。【B】①加强危险品监管,重点为易燃、易爆和有毒害物品和放射源等危险品和危险设施;②定期进行巡查,专人负责,有相关记录。【A】主管部门有根据监管情况进行整改的措施并得到落实。我们应用PDCA循环管理模式的"四个阶段,八个步骤"对评审标准进行解读,并逐步实施,成就显著。现介绍如下:

第一阶段 Plan(计划)阶段,包括四个步骤:我们针对【C】条款进行分析,全院医务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认知几乎为零;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是重视不够及缺乏相关知识的培训;为此,我们准备筹建宁河县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体系包括建立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活动方案;制定化学危险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理流程及安全事件处理预案;规定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和监管部门职责;对全院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包括岗前教育和日常培训。初步确立目标全院医务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管理遵从率达90%。

第二阶段 Do(实施)阶段,即实施计划与措施阶段。按照【C】条款要求所建立的体系进行实施:

本院成立以主管副院长为组长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成员包括药剂、检验、护理、总务、设备、院感及保卫等部门主管。管理小组制定了本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管理小组活动方案,要求管理小组每月对全院各科室危险品进行查核,并作记录;每月召开宁河县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会议,反馈查核结果,研究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督导整改情况。

管理小组制定化学危险品采购、储存、使用及处理流程。根据流程要求,检验科负责制定每种化学危险品的物质安全资料表。物质安全资料表包括物质名称、化学属性或组份、危险性类别、理化性质、燃爆特性、毒害特性、储存地点、储运及使用之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方法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等内容。检验科、保卫科负责整理化学物质种类,编写《宁河县医院危险物质清单》。根据《宁河县医院危险物质清单》进行分类,由药剂科、总务科、设备科进行出、入库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涉及多个环节必须从源头抓起。首先对危险化学品的供方进行环保和职业安全评价,符合要求者列为可供应对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以《危险性化学物质采购申请》提出化学品采购申请,经使用部门及采购部门主管批准、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各部门在采购所需化学品时,尽量选用环保型化学品,并通过查询资料或向供方索取化学品安全使用数据说明书,保障操作人员掌握所用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危险化学品入库时,经采购员、仓库保管员检验确认标识、批号、效期等合格才能入库。化学品应专库存放并按《危险化学品混存性能互抵表》分类、分区存放,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严格控制仓库的温、湿度。领用时必须填写《危险性化学物质领用申请》,写明领用用途由使用部门和发放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并按临床科室需求限制领用量。各科室危险化学品要限量储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危险化学品应在可密封的容器中存放,开盖取用后必须把盖盖好。使用时应防止泄漏,在工作完毕或工作人员暂时离开时,要将使用的化学品放入本科的危险品柜中。化学品使用部门应在保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采取节约措施,合理使用化学品资源。定期分析化学品的消耗情况,如发现异常时应会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当危险化学品过期或废弃时,按化学品安全使用数据说明书进行处理。各部门应建立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工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为了保证各部门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预案的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灾、消灾意识。

管理小组规定危险化学品使用部门和监管部门职责。使用部门负责任人必须列出本部门目前拥有的化学危险品的详细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减,并将此清单汇总到检验科、保卫科。我院截至2013年1月统计共有危险化学品共计43种,分布于45个部门。检验科是使用危险化学品种类最多的科室,使用20种。其次为病理科,使用11种.使用量最大的为总务科,锅炉使用的天然气(甲烷)777901立方,液氧70吨,水消毒的次氯酸钠12吨。使用最广泛,分布科室最多的前三种为三氯异腈尿酸,压缩氧,75%酒精。把本部门常用的化学危险品安全使用资料提供给员工,并督促员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遵守正确的使用、储藏和院内运送程序。科室员工必须遵守化学危险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和使用指南,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在每次使用之后做好登记工作;正确使用合理的个人防护设施;完成必要的在职培训,熟知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和有害废物的处理。 危险化学品供给部门采购时必须确认供给单位的资质,尽量用低毒或无毒材料代替有毒材料;为全院各部门采购的化学危险物品提供安全材料数据表;发生化学危险物品重大泄漏、造成大面积污染时,立即联系专业技术部门对环境进行清洗清理,再由环境监测部门对环境进行监测,以确保环境与人员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每月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教育培训,以利于持续改进。

管理小组对全院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包括岗前教育和日常培训。岗前培训主要针对新入职的员工的培训,每年组织一次,主要是安全防护措施培训。

安全技术措施培训:通过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作业场所的危害,防止使用者在正常作业时受到危险化学品的侵害。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体防护和卫生。①替代:控制、预防危险化学品危害的最理想的方法就是在原料的选择上,采取替代的做法,即:用无毒、低毒化学品替代有毒、高毒的化学品,用可燃物替代易燃物等,从而可有效地减少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伤害或引发火灾爆炸的危险。②隔离:在生产过程中采取隔离措施,将操作人员与危险化学品分开,这是控制其危害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最常用的做法,是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或者设置屏障,拉开使用人员与危险源之间的距离。③通风:通风措施可以降低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的浓度,使其浓度低于安全浓度,是保证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可以采取机械和自然通风进行空气置换,保持室内空气流通。④个体防护:个体防护是阻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人体的最后一道屏障。为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要正确选择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⑤卫生: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

组织管理措施培训: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组织管理措施是预防作业场所中化学品危害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一般的安全管理措施外,危险化学品的组织管理措施还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危害识别: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第一步,就是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危害识别。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标识管理。②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是危险化学品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许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知识,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等造成的。因此,消除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从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培训做起。③健康监护:健全的健康监护措施是确保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关键。对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要进行上岗前体检及定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对作业人员安排医务监督。对作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情况要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备案。日常培训由主管查核部门组织,针对每月查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三阶段 Check(检查)阶段。评审标准的【B】条款即为监管和巡查,即实施结果与目标对比。根据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要求,危险化学品管理小组制定危险化学品查核表,并指派检验科和保卫科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查核。查核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申购、领用、储存、使用、销毁等流程。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量、使用量、标识及危险化学品相容性存放问题;同时关注是否每种危险化学品均制定化学品安全信息卡及对危险化学品溢散、泄露后的处理应急知识的掌握。最后,根据查核结果进行汇总、比对,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经过查核,全院医务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管理遵从率达92%,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阶段 Action(措施),包括两个步骤。即【A】条款所示内容:主管部门有根据监管情况进行整改的措施并得到落实。我们对查核结果进行分析,得出宁河县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切实、有效,为此,我院公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化学危险品采购、储存、使用及处理流程》并依次执行,同时制订了年度危险化学品培训、考试方案;通过分析发现,全院职工对危险化学品的标识还存在问题,需要加强培训、督导。在此基础上我院制定了《提高危害物质标识认知率》的质量改善课题,持续改进。

总之,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我国目前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 PDCA循环作为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不仅适用于整个医院,也适应于医院内的科室、班组以至个人。各级部门根据医院的方针目标,都有自己的PDCA循环,层层循环。各级部门的小环都围绕着医院的总目标朝着同一方向转动。通过循环把医院上下的各项工作有机地联系起来,彼此协同,互相促进,保障医院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安全。

参考文献:

[1] 马丽娟,孙菊梅.医学的本质:人文关怀[J].医院管理论坛,2004,6(9):14~16.

第9篇:化学品的急救措施范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人员要求

重庆长寿区关口鑫腾炉料有限公司一个存放化学危险品仓库起火并发生爆炸,巨大的冲击波将屋顶震飞,墙体也震出处处裂口,长寿消防支队的官兵到达现场后,发现浓烟已经冲上仓库房顶,仓库内第三间存放化危品房间也是一片火海,一股股刺鼻的化学品味扑面而来,令人呕吐。仓库内三个房间存放有大量瓶装和箱装氢氟酸、氟化铵、氯化铵、高氯酸、浓硫酸、硝酸钾等90余种化学危险品。“里面全是火焰,这些化危品一旦被引燃,四周将夷为平地”随后赶到的化危专家认为,如果扑救不及时,必定会危及到另外两个房间,引起存放的氯化铵爆炸,将对周围环境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此案例是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仓储问题,作为鑫腾炉料有限公司应该根据化学品的分类和特性,采取合理、科学的储存方式,才能避免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相比较于一般的商品来说需要更为严格和科学的管理措施,以免由于储存方式的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危险化学品即化学品中化学性质活泼,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商品造成损害的物品。按照GB 15603--1995根据危险化学品品种特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必须实施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需要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等。仓储人员必须熟悉化学品的分类和特性,才能采取合理、科学的储存方式。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储存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一、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基本要求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审查批准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储存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对其中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存安排取决于危险化学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储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爆炸物品不准和其它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氧气不得和油脂混合储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

二、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商品数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危险标志。

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应安装防火罩。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三、仓库必备的消防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或专职的消防人员。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根据经营规模的大小设置、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有消防水池、消防管网和消防栓等消防水源设施。大型危险物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消防队,并配有消防车。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放物品和杂物。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有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更新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对于各种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内,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危险化学品,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应设有安全保卫组织。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有专职或义务消防、警卫队伍。无论专职还是义务消防、警卫队伍都应制定灭火预案并经常进行消防演练。

四、仓库人员要求

对于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看管人员,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仓库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化学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作业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各项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与火源。操作易燃液体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大桶不得直接在水泥地面滚动。出入库汽车要戴好防护罩,排气管不得直接对准库房门。桶装各种氧化剂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库房内不准分、改装,开箱、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在库房外进行。如果发生火灾,各种物品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毒性气体和毒害性烟雾。在灭火和抢救时,应站在上风头,佩戴防毒面具或自救式呼吸器。如发现头晕、呕吐、呼吸困难、面色发青等中毒症状,立即离开现场,移到空气新鲜处或做人工呼吸,重者送医院诊治。

综上所述,经营危险品仓储业务的单位,一定要结合实际,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仓储企业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专职安全主任等要落实到人,用制度的形式将这些岗职人员的责任范围明确下来并且要责任明确。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国家的法律要求和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管是管理人员或者现场作业人员,上岗前都必须进行正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有关从业上岗资格证书。使危险品仓储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仅在思想上认识到安全责任的重要性,而且从知识、技能上懂得危险化学品仓储等方面安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规范,应急救援办法。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GB 17915-1999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3]GB17914―1999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