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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安全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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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安全应急预案

第1篇:市政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3月10日下午,受到寒潮的影响,珠海气温骤降到7、8度,海面刮着6、7级大风,下着小雨。珠海南水镇14名蚝民乘着高栏海域海水退潮的机会,驾驶着一艘泡沫蚝排船出海到养蚝场做蚝,蚝排船长约12米,宽3米。海水涨潮后蚝船启程返回南水。晚上10点25分,在途经高栏南水草鞋洲附近水域时,海上风浪很大,蚝船因机械故障失去了动力。眼看着海浪不停地拍打着蚝船,蚝船随时有翻沉的危险。船上一人赶紧拨打110报警。

晚上10点30分,珠海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将报警电话转给珠海市海上搜救中心(下称珠海海事局)。珠海海事局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首先拨打报警人电话了解现场情况和具置。船上蚝民告知不知道蚝船在什么位置,只知道是在南水赤鱼头往井岸方向,距岸较近,蚝船虽然已经抛锚,但是海上风浪很大,船身摇晃很厉害。而更让海事局值班人员吃惊的是蚝船上载着14人,居然没有一件救生衣!蚝民一旦落水,生命堪忧。

海事局马上采取措施,安慰船上蚝民做好自救准备,等待救援;同时,值班人员一边协调渔政、边防、珠海港口海事处及金湾区海上救助协会派出搜救力量搜寻,并通知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请其做好飞机救助的准备;一边将险情上报上级单位,并将报警的手机号码上报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请求协助通过手机讯号定位,以便搜寻。

当时夜色笼罩着海面,能见度很差,高栏附近海面刮着7、8级大风,下着小雨,不时还有中雨,海面浪高2.6米。珠海港口海事处向海事局指挥中心报告,救援船艇已经出发,因风浪太大,无法前往遇险水域;边防支队和渔政的救援船艇也受风浪所阻,无法前往。

海事局马上协调珠海港拖轮公司派出拖轮,准备前往救助。

第2篇:市政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 生物特征识别 数字签名 电子商务 身份安全认证

一、引言

在电子商务应用日益广泛的今天,从某种角度看,身份认证技术可能比信息加密本身更加重要。它是网络安全和信息系统安全的第一道屏障,是在信息安全时代备受关注的一个研究领域。

目前的应用主要是以“用户ID+口令+数字证书”来进行用户的身份认证。从根本上说这种身份认证不能解决访问者的物理身份和电子身份的一致性问题,即无法确认通过身份认证的访问者即获授权者。

启发于人的身体特征具有不可复制的特点,人们开始把目光转向了生物识别技术。人的指纹、虹膜、视网膜等都具有惟一性和稳定性的特征,为实现更安全、方便的用户身份认证提供了有利的物理条件。

用户最关注的问题是因特网的网络安全性和保密性。保障网络中数据传输的安全性通常需要借助信息安全功能来实现。在开放系统中对具有重要价值的信息或私密信息进行通信时,可使用数字签名等密码技术进行加密。

生物识别技术代表着用户身份认证技术的未来,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如果将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和数字签名技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可以提供一种更加安全、便捷的用户身份认证技术。

二、生物特征识别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是通过计算机与光学、声学传感器和生物统计学原理等高科技手段结合,利用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来进行个人身份的鉴定。其核心在于如何获取这些生物特征,并将之转换为数字信息,存储于计算机中,利用可靠的匹配算法来完成验证与识别个人身份的过程。

1.指纹识别――成熟的身份认证技术

在网络环境下的身份认证系统中,应用指纹作为身份确认依据是理想的。

第一,理论上,每个人的指纹是独一无二的。

第二,指纹样本便于获取,易于开发识别系统,实用性强。

第三,指纹识别中使用的模板而是由指纹图中提取的关键特征,使系统对模板库的存储量较小。也可以大大减少网络传输的负担,便于支持网络功能。

第四,指纹识别是生物特征识别中研究最早、技术最成熟、应用最广泛的技术,有着坚实的市场后盾。

指纹识别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可行性。随着固体传感器技术的发展。指纹传感器的价格正逐渐下降,在许多应用中基于指纹的生物认证系统的成本是可以承受的。

指纹识别原理和过程如下:首先,通过指纹读取设备读取到人体指纹图像,并对原始图像进行初步的处理,使之更清晰。然后,指纹辨识算法建立指纹的数字表示――特征数据。特征文件存储从指纹上找到被称为“细节点”(minutiae)的数据点,也就是那些指纹纹路的分叉点或末梢点。这些数据称为模板(至今仍然没有一种模板的标准,也没有一种标准的抽象算法,各厂商自行其是)。最后,通过计算机把两个指纹的模板进行比较,计算出它们的相似程度,得到两个指纹的匹配结果。

2.虹膜和视网膜――更准确、更可靠的身份认证技术

虹膜是一种在眼睛中瞳孔内的织物状各色环状物,每一个虹膜都包含一个独一无二的基于像冠、水晶体、细丝、斑点、结构、凹点、射线、皱纹和条纹等特征的结构。世界上两个指纹相同的几率为1/109,而两个虹膜图像相同的几率是1/1011,虹膜在人的一生中均保持稳定不变。因此,利用虹膜来识别身份能够成为独一无二的标识,其可靠性超过了指纹识别。

从直径11mm的虹膜上,Dr. Daugman的算法用3.4个字节的数据来代表每平方毫米的虹膜信息,一个虹膜约有266个量化特征点,而指纹识别技术只有40多个特征点。266个量化特征点的虹膜识别算法在众多虹膜识别技术资料中都有讲述,在算法和人类眼部特征允许的情况下,Dr. Daugman指出,通过他的算法可获得173个二进制自由度的独立特征点。这在生物识别技术中,所获得特征点的数量是相当大的。

关于虹膜的特征提取方面较有成效的主要有Daugman的利用多分辨率Gabor滤波器提取虹膜纹理的相位信息;Wildes的基于4种不同决策标准的拉普拉斯金字塔提取虹膜纹理特征;Boles和Boashash的基于小波变换过零检测虹膜识别算法以及中科院采用Gabor滤波和aubechies-4小波变换相结合的纹理分析方法。

虹膜技术上有一些地方有待完善;当前的虹膜识别系统只是用统计学原理进行小规模的试验,而没有进行过现实世界的惟一性认证的试验;目前图像获取设备相当昂贵。

视网膜是一些位于眼球后部十分细小的神经(一英寸的1/50),它是人眼感受光线并将信息通过视神经传给大脑的重要器官,用于生物识别的血管分布在神经视网膜周围,即视网膜四层细胞的最远处。

在20世纪30年代,通过研究就得出了人类眼球后部血管分布惟一性的理论,进一步的研究的表明,即使是孪生子,这种血管分布也是具有唯一性的,视网膜的结构形式在人的一生当中都相当稳定。所以,同虹膜识别技术一样,视网膜扫描可能是最可靠、最值得信赖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视网膜扫描设备可以从使用者的视网膜上可以获得400个特征点,创建模板和完成确认。由此可见,视网膜扫描技术的录入设备的认假率低于0.0001%。但拒假率(FAR,指系统不正确地拒绝一个已经获得权限的用户)比较高,相信在进一步的研究中可以大大降低。

因为对视网膜难于采样,也无标准的视网膜样本库供系统软件开发使用,这就导致视网膜识别系统目前阶段难以开发,可行性较低。

与指纹识别技术的主要步骤以及原理相似,虹膜识别与视网膜识别一般包括图像采集、图像处理、特征提取、保存数据、特征值的比对和匹配等过程。

图 生物识别系统原理

综上所述,指纹识别是最容易实现的;而虹膜识别与视网膜识别受到某些限制,目前除了一些高端应用外很难普及应用,但其有着巨大的技术优势和潜在的商业价值,必将是下一代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发展方向。

三、基于生物特征识别和数字签名技术的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系统解决方案

1.方案设计要求

要确保基于指纹特征的用户身份认证系统的整体安全性,必须对基于指纹特征的网络身份认证方案设计一个安全的身份认证协议。良好的身份认证协议应该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1)能够准确识别被认证对象的身份;

(2)能够明确重要事件的责任人,并实现签名,避免事后抵赖;

(3)能够保障数据在存储和传送时的安全。

2.基于生物特征和数字签名技术的电子商务身份安全认证系统结构

基于秘密信息的身份认证协议:保证通信认证可以防止第三方的重放攻击,但由于客户端密钥存储和管理存在问题。基于生物特征的身份认证:能解决口令窥视和密钥管理难等问题,但很难阻止第三方的重放攻击。因而,笔者提出了综合前述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和数字签名后得到的电子商务身份认证系统的解决方案。

在网络环境下(B/S结构),用户(客户端)如果要访问远程服务器所管理的信息资源,在获得相关资源访问权限之前,必须通过生物特征身份认证,所有的信息资源访问权限都在身份认证系统(服务器端)管理之下,未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不能访问信息资源。当模板内置于服务器时,通过客户端的生物特征获取仪器获得用户的生物特征信息,该信息被加上数字签名后传送到服务器,在服务器首先校验签名是否有效,再与预先注册的模板进行比较,并完成身份认证。

3.身份认证步骤与协议

在生物认证系统中,为了保证生物特征值这不被非法用户所获得,采用数字签名技术。我们在此对协议中采用的符号做如下定义:A为用户,AS为认证服务器,KUAS为认证服务器公钥,TAS为认证服务器的时限,NA为A的现时数据,FA为A的生物特征值,IDA为A的标识。还需说明的是这里采用的是单向认证协议。基本协议如下:

(1)A用自己标识的签名向认证服务器AS请求认证。使用签名技术能有效地阻止一个虚假认证服务器对用户A的欺骗性连接。因为只有合法的认证服务器才保存有用户的公钥,从而能验证这个签名来获得IDA来为下面的认证过程来使用。

(2)认证服务器产生时限TAS,现时数据NA,并将自己的公钥KUAS、NA和时限TAS用用户A的公钥KUA加密后返回给客户端的A用户。

(3)客户端A接受到认证服务器公钥、时限和现时数据NA,同时在客户端的生物特征传感器读取用户的生物特征图像,并获得特征FA,把元组{TAS,NA,FA}用认证服务器的公钥KUAS加密后发送给认证服务器。

(4)认证服务器AS通过生物特征信息数据库进行比对,若匹配则A的身份通过认证。

这个方案与现时使用的认证体制基本类似,所以电子商务交易系统不必作重大改变。但因为引入了生物特征识别,安全性可以获得有效的加强。

四、结束语

在信息化日趋成为主流的今天,电子商务的业务已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而飞速发展,与此同时,电子商务的安全性也成为业界的一个热点研究方向。本方案设计将基于生物特征的身份认证技术和数字签名相结合应用于电子商务,加强系统安全性,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实用意义。

参考文献:

[1]DAUGMAN J G. High confidence visual recognition of persons by a test of statistical independence[J]. Tran Pattern Analysis and Machine Intelligence. 1915(11): 1148-116

[2]MA Li, TAN Tieniu, WANG Yunhong. Efficient iris recognition by characterizing key local variations[J]. IEEE Transactions on Image Processing, 2004,13(6)739-750

[3]BOLES W W, BOASHASH B. A human identification technique using images of the iris and wavelet transform[J]. IEEE Transon Signal Processing. 1998,46(4): 1185-1188

[4]WILDS R P. Iris recognition: an emerging biometric technology[A]. Proceedings of the IEEE[C].Sanjuan Puertorico, 1997

[5]孟浩徐翠平:虹膜识别算法的研究[J].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报,2006,27(3): 400-403

[6]祝连庆穆婕马龙:虹膜识别技术的研究[J]. 仪器仪表学报,2006,26(6): 753-755

[7]叶炜李恒华田捷:生物识别技术在网上银行认证安全体系的应用[J].计算机工程,2003, 29(11): 192-194

第3篇:市政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1.2 编制依据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其实施若干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级政府、各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管道燃气因各种原因产生必要组织实施临时管理(接管)的事件。

2.统筹兼顾,协调处置。各级政府部门在市管道燃气临时监管应急程序指导下,密切协调,统筹兼顾,服从调配,形成合力,保障重点。

3.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时做好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保障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1.4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因违法行为、破产,或单方提出解除协议造成的事件。工业企业为生产、生活配套的自用燃气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行需要的用气,不适用本预案,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临时管理、接管规定及形成条件

一、根据《省燃气管理条例》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依照本条例规定重新进行招标等工作,确定新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并组织实施临时管理:

(一)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

(二)转让或者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实施临时管理期间,被收回特许经营许可证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接受临时管理,保障正常供气。

二、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

(一)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二)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三)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提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申请的3个月内作出答复。在主管部门同意解除协议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四、获得特许经营企业依法申请破产的。在未确定新的特许经营企业前,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营与服务。

3 机构组织与职责

3.1 应急领导机构

成立市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市建设局局长、市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发改局、经贸局、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质监局、交通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司法局、物价局、广电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总指挥部设在市政府总值班室。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建设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参与组成。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3.2 工作职责

3.2.1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应急处置的相应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制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工作职责分工:

(1)市建设局:负责事件监控;保证本市居民,重点是市中心城市居民生活用气;负责需要重新招标,确定新的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方案。

(2)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清查企业经营的违法行为。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紧急情况下动用财政资金应急使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资产保护。

(4)市司法局、监察局:负责政府部门需求的司法服务,行政监察或案件案件查处。

(5)市发改局、经贸局:负责因事件造成需要与国家、省、市发改、商务等部门协调调拨燃气解决供应紧缺急需调配。

(6)市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消防大队:负责临时管理(接管)安全生产监管。

(7)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应急的治安保卫、可疑因素的排查和事故防范监控工作,涉及刑事案件处理;负责因管道燃气引起的消防事故救急处理。

(8)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新闻单位:在应急状态下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突发事件、异常情况的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新闻的真实性,防止不实报道和炒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或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事件应急新闻通稿;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正常对待和应对突发事件。

(9)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劳务人员权益保障、工伤劳保理培协调工作;

(10)燃气企业、储配库(站):服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气源调配,保证因临时管理(接管)所需供气。

(11)各乡镇政府负责属地安全保障、事件调查协助工作。

3.2.2 市应急处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事件信息监控、预警监测、情况收集、预警分析和工作报告;

(2)依据应急事件等级,提出预警方案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批;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实施临时管理,保障重点;

(4)提出应急处置意见,供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策;

(5)负责应急事件情况反映,应急解除,并总结应急处置情况,上报、省相关机构。

4.事件分级

依据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因素或其它情况造成后果程度,由低至高启动实施临时管理(接管)应急预案。管道燃气临时管理(接管)应急事件分为三级:Ⅲ级(蓝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表示。

(一)Ⅲ级预警(蓝色):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于初步状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相应预案即可处置的事件。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启动“蓝色”预警: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私自正在与其他企业转让、出租、质押特许经营权的;或者正在转让或者违反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擅自抵押保障供气的设施、设备的;燃气运行存大重大安全隐患,但还未造成事故。

(二)Ⅱ级预警(橙色):指违法事实已形成,事件的处置需向分管副市长报告。《省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情况之一发生时,启动“橙色”预警。

(三)Ⅰ级预警(红色):指违法事实已形成,而且造成燃气供应和重大公用安全的隐患的需向市政府报告。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启动“红色”预警:违法企业经营者逃避事实,转移资产资金,停止经营,相关人员均外逃,公司处于无人经营管理情况状态,燃气供应及安全管理处于紧急状况。

5 应急处置措施

5.1 应急处置原则。

发出蓝、橙、红色应急预警信号后,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自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保持日常通讯畅通。进入紧急状态后,必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处置,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保障重点”的总原则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5.2 应急处置措施。

1.蓝色(Ⅲ级)预警处置措施:市燃气主管部门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1)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介入事件调查;(2)依法责令违法企业整改处理;(3)提出事件处理方案;(4)责令经营企业保障管道燃安全和正常供应。

2.橙色(Ⅱ级)预警处置措施:除采取Ⅲ级预警措施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召开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议,分管副市长批准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工作;(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临时管理(接管)职责方案,并组织实施;(3)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和市、省相关部门机构。

3.红色(I级)预警处置措施:除采取II级、Ⅲ级预警措施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召开市应急领导小组会议,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工作;(2)制订应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和市、省相关部门机构;(3)在上级政府批准下启动重新进行招标各项工作。

6.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根据应急事件等级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市政府决定预警解除,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并通过新闻媒体解除公告。

7 后期处置

(一)总体评价。

1.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应急解除后做出书面报告报市政府。

2.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突发事件原因及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二)调查报告。

1.管道燃气临时管理应急处置事件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2.事件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预防事件再次发生的建议。

(三)法律诉讼。

因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违法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政府财产损失、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应依法对经营企业和违法责任人进行法律诉讼及提出赔偿。

8 应急保障体系

1.安全隐患处置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安全隐患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进行,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出现燃气安全事故时,启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市场供应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市场供应事件按《市城镇燃气供应应急预案》程序进行。

3.应急控制保障体系。当各级预警启动时,应向分管副市长报告,事件的处置在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下进行,启动应急控制保障措施:

4.政府处置保障体系。当必须启动I级预警启动时,事件的处置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并紧急启动政府救援保障措施:

(1)政府相关部门协助临时管理;

(2)重新制定招标方案,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3)重新进行招标,确定新的管道燃气企业;

第4篇:市政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根据省、市枯水期能源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崇州市实际,经崇州市枯水期供用电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我市枯水期电力需求侧管理应急方案实施办法如下:

一、崇州电网电力分配情况

根据成都市关于做好今冬明春供用电工作会议精神,按成都市的电力分配计划,崇州市日电量缺口在100万千瓦时左右;多年以来,由于崇州地区小水火电基础薄弱,主要靠购买大网供电,加之枯水期电网负荷比较特殊,冬季取暖负荷相对比较集中,负荷急剧增加,全市的党、政、军和一些重要单位,对电力供应要求高,加上工业连续生产企业多,可限负荷量较小,错峰、避峰能力差。致使今冬明春枯水期的电力供应形势十分严峻。

二、我市枯水期电力供应保障重点

根据省、市枯水期能源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崇州市委、市政府安排,确定今冬明春枯水期我市电力保障重点为:

(一)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照明用电。

(二)在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照明用电的前提下,保障党政军主要单位、重要设施用电。

(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保证重点优势企业、外资企业、成长型科技企业、出口型企业以及工业集中发展区的用电。

三、我市枯水期电力管理和调度要求

(一)科学调度,有序供电

按照《成都市2007迎峰度冬电力需求侧管理应急预案》和《崇州市2007迎峰度冬电力需求侧管理应急预案》,在总结去年枯水期电力需求侧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市今冬明春枯水期高峰用电的电力供应特点,按照供电缺额值制定需求侧管理应急方案。在系统限电时,尽可能地提前通知限电区域和专线用户,努力减少由于限电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要严格按上级调度分配计划控制好本地负荷。

1、Ⅳ级应急预案:当日电量缺口在20万KWH将限制市政光彩工程用电,启动“四级避峰预案”Ⅳ级应急方案中的电力客户避峰、错峰用电。党政机关,电力企业办公场所及楼堂馆所应节约用电,适当减少照度,冬季空调设置温度不高于18度,并缩短空调开启时间。

2、Ⅲ级应急预案:当日电量缺口在20-40万KWH启动“四级避峰预案”Ⅲ级应急方案中的电力客户避峰、错峰用电,限制市政光彩工程用电的基础上,通知各商业场所,停止商招、店招、光彩工程用电,路灯管理部门采取间隔式、分段式或单边式亮灯等节约用电办法,减少路灯用电负荷。继续执行Ⅳ级应急方案中对各机关大楼及电力企业办公场所及各商场、宾馆、酒店空调等用电的限制措施,娱乐场所禁止在22点前开启空调。

3、Ⅱ级应急预案:当日电量缺口在40-60万KWH启动“四级避峰预案”Ⅱ级应急方案中的电力客户避峰、错峰用电,继续执行限制市政光彩工程用电和业主光彩工程用电,其内容与Ⅲ级预案相同;继续执行对各机关大楼及电力企业办公场所及各商场、宾馆、酒店空调等用电的限制措施,娱乐场所禁止在22点前使用空调;对工业客户实施编组轮流用电生产安排,可采用轮流用电措施。

4、Ⅰ级应急预案:当日电量缺口在60万KWH及以上启动“四级避峰预案”Ⅰ级应急方案中的电力客户避峰、错峰用电,继续执行限制市政光彩工程用电和业主光彩工程用电,其内容与Ⅱ级预案相同;继续执行对各机关大楼及电力企业办公场所及各商场、宾馆、酒店空调等用电的限制措施,其内容与Ⅱ级预案相同;对工业客户编组生产轮流用电的措施力度加大,必要时停止部份非重要工业客户用电;为保证电网和主设备安全,崇州供电局调度部门将按照成都市能源办批准的《崇州地区企业停产限电紧急预案表》,对崇州地区的欠费企业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进行关停,停止供电。新晨

(二)加强管理,合理用电

1、在系统限电时,各用电户必须执行市枯水期供用电督查小组和崇州供电局调度命令限、停负荷,对已安装负控装置的工业企业,必须按崇州供电局调度部门和用电营销科通知的当日预案中规定错峰、避峰负荷进行运行生产。

2、对拒不执行市枯水期供用电督查小组和崇州供电局调度命令限、停负荷的用电户,将采取一警告、二限电、三拉闸的强制措施;对长期拖欠电费催促未缴者停止其生产用电。

3、各工业企业要充分春节期间电力相对富余时机,安排好企业加班生产。

4、光彩工程用电,在枯水期除春节和重大活动期间不进行限制外,其余时间限制使用。

5、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有重大活动的务必提前十天,向崇州市政府供用电领导小组申请,所有会议地点尽量相对集中,以便保证供电。

(三)加强宣传,统一认识。

第5篇:市政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控制农作物生物灾害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行动,避免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有害生物危害和农业生产损失,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协调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稳定和新农村建设。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植物检疫条例》和《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的大面积暴发和流行;危害农作物的检疫性病、虫、植物及农业部、省政府公布的外来有害生物的暴发和流行;其他突发性病虫的暴发和流行,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灾害预防、控制及应急处置行动。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立足预防,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抓早抓实,争取主动,防患于未然,把灾害化解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县(市、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共同处置。

3、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规范有序。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范程序,讲究工作方法,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技术咨询机构组成。

(一)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Ⅱ级以上农作物生物灾害时,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Ⅰ级农作物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负责指挥Ⅱ级农作物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

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市农业局局长

副指挥长:市农业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市农业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市气象局、市邮政局、铁路*货运站、*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

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力量对Ⅱ级以上农作物生物灾害进行应急处置。

(2)向市政府和省农业厅报告有关农作物生物灾害事件和应急处置情况。

(3)负责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制订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行动方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在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行动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农作物生物灾害事件应急处置行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完善本预案。

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农业局:负责制订农作物生物灾害预警、预防、控制和处置的技术方案;组织并检查、督导农作物生物灾害封锁、扑灭和预防控制的实施;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植物检疫疫情实施封锁和解除封锁的建议;按规定确认植物检疫疫情,并向市政府和省农业厅报告;提出灾害应急控制措施的建议;组织对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补偿等费用和灾情损失的评估;做好农药、化肥、种子、药械等储备和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

(2)市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宣传报导口径,正面引导舆论;组织协调农作物灾害及应急处置情况的新闻报道,必要时组织新闻会;协助开展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知识宣传;组织网上舆情收集、研判和网上引导。

(3)市发展改革委: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负责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基础设施的规划和计划安排。

(4)市经贸委: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供应。

(5)市科技局:立项并组织开展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控技术攻关。

(6)市公安局: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相关的突发治安事件,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负责与疫情相关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做好重大植物检疫疫区封锁、配合临时检查站开展相关工作。

(7)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对工作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8)市民政局:负责对因农作物生物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救济。

(9)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所需药剂、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资金和预警、预防、控制扑灭等经费,监管应急处置经费的使用。

(10)市交通局:负责应急防治物资的运输保障,协调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等工作。

(11)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疫区内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工作。

(12)市工商局:负责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活动。

(13)市质监局:负责生产领域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督,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

(14)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短期和中长期气象预报信息,灾害性天气检测服务,提供农作物病虫气象预测。

(15)市邮政局:协助应施检疫植物及其产品运递的检疫检查,防止疫情的传入传出,履行协管职责。

(16)铁路*货运站:协助应施检疫植物及其产品运递的检疫检查,防止疫情的传入传出,履行协管职责。

(17)*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入境植物及植物产品的口岸检疫工作,防止疫情的传入传出;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国外重大植物疫情信息,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二)日常办事机构

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市应急指挥部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事务。必要时,成立协调督查组、物资保障组、控制处理组、宣传信息组等应急处置机构。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制定农作物生物灾害预警、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计划,组建和完善农作物生物灾害的监测和预警系统。

(2)收集、汇总和灾害信息,掌握动态,指导各县(市、区)的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和处置行动。

(3)向成员单位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市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示,通报工作动态。

(4)组织开展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负责农作物生物灾害防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技术咨询机构

市应急指挥部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市农业局负责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气象、生态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职责为:

1、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风险评估意见和预警,为启动本预案提供技术咨询。

2、提供农作物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参谋。

3、提出并实施农作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处置技术的攻关研究。

4、研究分析成灾原因,提出恢复农业生产的建议意见。

(四)县(市、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机构

县(市、区)政府依照本预案组织指挥体系的构成,成立县(市、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分级负责,指挥本地区农作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在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办公室,负责本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参照市应急指挥部专家委员会的组成,结合本地实际,设立县(市、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专家组。

三、灾害分级

根据《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农作物生物灾害的性质、种类、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将灾害分为三级,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Ⅱ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Ⅲ级(较大农作物生物灾害)。

(一)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

1、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省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控制难度较大的;

2、发现从国外、省外传入我省或我省局部已发生的检疫性外来有害生物,经风险分析综合评估风险极大、特别危险的;

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

(二)Ⅱ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

1、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产生危害,成灾面积为我市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控制难度较大的;

2、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在我市跨县级行政区域暴发,经风险分析综合评估风险较大、高度危险的;

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

(三)Ⅲ级(较大农作物生物灾害)

1、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经预测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或已经发生危害,成灾面积为我市一个县(市、区)内该作物播种面积的25%以上,控制难度较大的;

2、市内有一定发生范围的检疫性或外来有害生物,经风险性分析综合评价风险较小、中等危险的;

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较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监测与报告

1、信息收集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收集国内外危害农作物的迁飞性虫害、流行性病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农产品和植物废弃物进口、调入情况,植物物种引进情况和口岸截获有害生物情况等。

2、日常监测

(1)监测机构与网络。以市县两级植物保护(病虫测报)站、植物检疫机构等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危险检疫性病虫监测预警网络。各县(市、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机构,在市农业局统一组织领导下,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危险检疫性病虫的系统监测,分析发生发展态势,重大病虫害中、长期预报和预警。

(2)监测内容。全市监测网络负责对各地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危险检疫性病虫及外来有害生物的发生基数、发生面积、种群消长、迁移、蔓延、扩散等进行实时监测,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市农业局负责对市外及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动态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

3、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作物生物灾害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农作物病虫草害大面积暴发流行、非本地常见植物迅速扩大,以及不明原因发生农作物大面积受害等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机构在作出诊断后2小时内应将结果报告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在4小时内报告市农业局,市农业局按规定上报市政府和省农业厅。

(2)报告内容。农作物生物灾害紧急情况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灾害类型,发生时间与地点,发生数量、面积、范围、症状、危害程度和初步诊断结果,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有效程度,报告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报告人和联系方式。

(二)灾害诊断

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负责组织农作物生物灾害诊断。

1、国家法定检疫范围内的病虫草害,由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按有关的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确认。对怀疑是检疫性有害生物且我市植物检疫机构不能确诊的,按规定送样到“省区域性植物检疫实验室”检验诊断。

2、国家法定检疫范围外的病虫草害、外来有害生物等产生的灾害,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3、对疑为国内新发生的农作物生物灾害,及时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及时向省农业厅报告。

4、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风险评估

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结合消长动态和气候条件,进行风险评估,预测发生的范围及程度。检疫性病虫与外来有害生物按照有关规定,结合疫情可能性、检疫检测难度、控制措施等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监测重点和控制措施。

(四)预警预报

1、农作物病虫害预警预报

各县(市、区)植物保护(病虫测报)站,对监测的农作物病虫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预测,经风险评估有可能造成农作物生物灾害的,由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长中短期预报、预警,为启动和终止相应级别的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提供决策依据。

2、植物疫情预警

各县(市、区)植物检疫机构,对检疫性和外来入侵的有害生物信息进行收集、监测,结合风险评估,发出预警预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经授权的机构统一向社会公众和媒体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相关信息。

(五)预防控制

根据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预警、预报,对有可能造成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积极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正确指导农户开展防灾、减灾,把农作物产量损失控制在最小程度。

五、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农作物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当农作物生物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县(市、区)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并将灾情和先期处置情况立即上报市农业局。

(二)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

1、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行动

(1)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由省农业厅会同市农业局共同确认,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由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部署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防治工作。

(2)市及事发地县(市、区)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农作物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治和救灾工作。

2、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Ⅰ级(特别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后,按照《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浙政办发[2006]37号),实施应急处置。

(三)Ⅱ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

1、Ⅱ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行动

(1)Ⅱ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由市农业局会同灾害发生地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市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灾害发生地县(市、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必须启动,市级有关部门的应急行动方案立即启动。

(2)市应急指挥部负责部署发生地的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治工作,统一指挥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行动,保障防治药品及物质及时到位,并将应急响应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和省农业厅。

(3)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的,由市政府、市农业局分别报请省政府、省农业厅,请求省政府、省农业厅在技术、物资等方面的支援。

2、Ⅱ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Ⅱ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实施后,根据不同的灾害种类,实施相应的处置程序。

(1)重大农作物病虫草害的应急处置程序。

①调查灾情,分析灾情发生原因。在灾区进行灾情调查,认真分析农作物苗情、病虫草害发生情况,结合其发生规律、流行学、当地地理、作物布局、气候特点等因素综合分析发生原因。

②划定灾情发生区域。根据农作物灾情发生程度和危害情况,按照防治侧重点和措施的不同,将发生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和监控防治区。

重点防治区:主要包括灾害重发区、菌源区和流行蔓延区。

一般防治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作物、地理、气象等条件分析确定的病虫草害将要发生的区域。

监控防治区:可能偏重发生的区域和偶发区。

③制定防治措施。受灾县(市、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开展生产自救。

重点防治区采用化学防治为主的应急措施。在防治关键时期,对流行蔓延区的田块实施全面化学防治;对重大病虫草害发生区实施统一防治;对严重危害的田块实行翻耕改种;加强田间水源管理,禁止菌源区的水流到其他田块,减少菌源向无病区的蔓延扩散;切断病虫发生流行的传播途径等。

一般防治区采取可持续控害技术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应急措施。

防治监控区推行可持续控害技术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

(2)检疫性病虫害及外来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程序。

①划定疫区、保护区和疫情发生区。

疫区:指某一检疫性有害生物在局部地区发生的情况下,为防止其向未发生区传播扩散,由事发县(市、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上报市应急指挥部,经市政府上报省政府批准划定,并采取封锁、控制、扑灭措施的区域。

保护区:指某一检疫性有害生物在其他地区已较普遍发生的情况下,对尚无此检疫性有害生物分布的地区,经市政府上报省政府批准指定,并采取保护措施的区域。

疫情发生区:指有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的区域。

②疫区应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加强检疫,强制封锁。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封锁令,公告全社会,在出入疫区交通路口批准设立植物检疫检查站,对疫区采取封锁措施。

疫情铲除和控制。对确认发生疫情的植物进行彻底销毁处理。对染疫的种子、种苗和农产品及其铺垫物、田地、水源等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铺垫物等应予以销毁。

疫区通过连续2年监控未发现新的疫情,经专家现场检查验收,认为可以解除封锁时,事发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本级政府提出可解除封锁的报告,由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提出解除封锁申请,市政府报请省政府解除令。疫区解除封锁后,继续对该区域进行疫情监测,1年后如未发现新的疫情,宣布疫情被扑灭。

③保护区内应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发生动态,建立反应灵敏的植物防疫监测网络。禁止到疫区调运种子、种苗和相关农产品,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和扩散蔓延。对疑似检疫性有害生物予以跟踪调查并建立档案。

④疫情发生区应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严格检疫,防止疫情扩散。对种子、种苗及相关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实施产地检疫,指导繁育种单位或个人按检疫要求建立无疫种苗和农产品,加强源头检疫管理,严禁染疫而又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种苗和农产品调运。

对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每年组织开展疫情普查,掌握疫情发生动态。

落实防疫控疫措施,开展有效防控。强化对种子、种苗的消毒处理,在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的关键时期,组织、指导群众开展防控工作,落实各项检疫防控措施。

3、Ⅱ级(重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终止

农作物生物灾害经过应急处置,灾情得到有效控制,通过评估和专家咨询,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市政府和省农业厅。

(四)Ⅲ级(较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

Ⅲ级(较大农作物生物灾害)由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认,县(市、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启动本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实施Ⅲ级(较大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响应行动。县(市、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部署灾害发生地的农作物生物灾害防治工作,统一指挥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行动。并将灾害情况和应急响应情况上报市农业局。超出县(市、区)政府处置能力的,由县(市、区)政府、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报请市政府、市农业局,在技术、物资等方面提供支持。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整合和充实各级力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物资保障

建立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市及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药、化肥、种子、机具等物资储备和调配,应急处置物资储备要相对充足。储备库应设在交通便利、具有储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

(三)资金保障

市及各县(市、区)财政应当将预防、控制、处置、物资储备所需的各项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提供资金保障和物资保障所需经费。

(四)人力保障

市及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农作物生物灾害的识别、防治、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人才、专家资源库,当灾害发生时,统一调配使用。

(五)宣传演练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农作物生物灾害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防范意识。市及各县(市、区)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参与农作物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人员的防护知识教育,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农作物生物灾害的处置能力。

(六)技术保障

市及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开展农业有害生物的生态学、流行学等技术研究,加强技术攻关,不断完善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技术。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对于突发性农作物生物灾害造成农业减产、绝收的,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出灾后生产计划,帮助受灾地区的农户尽快生产自救,努力减少因灾害造成的损失。经贸、旅游、检验检疫、外经贸等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套的应急行动方案,应对区域性农作物生物灾害发生后对农产品市场供应、旅游业和出口贸易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确保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社会救助

受灾地政府应建立社会救助机制,切实解决好受灾人员的生活。对在灾害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中因公致病、致残或牺牲的,按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优先给予抚恤。对一线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津贴。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及各县(市、区)政府对在预防、控制和处置农作物生物灾害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失职、赎职的,由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并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附则

(一)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本部门应急行动方案。

随着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应急机构的调整,市农业局会同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定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二)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6篇:市政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以党的“十七大”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核心,通过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高安全管理本质水平,全力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把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上新台阶。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继续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它始终贯穿到城管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在开展每一项工作时,都要考虑到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在组织重大活动时,一定要首先认真做好安全评估。在开展工程建设的时候,一定要与监理方和施工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中,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标准,强化安全监管力度。

二、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继续贯彻落实“天天巡查,一周一报,月月通报”的检查办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切实做到对一般安全隐患发现后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力度,严格实行重大隐患逐项整改验收销号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继续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落实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与各单位签订新一轮责任书,层层抓好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的落实。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责任追究。完善考核机制,严格实施考核奖惩。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量化指标,力求考核体系、方式创新,以发挥考核的科学管理作用,调动各单位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推行黄红牌警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伤人事故的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对发生死人事故或较大事故的单位实行红牌警告和责任倒查,其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完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在新形势下取得新突破

我们要不断完善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工作机制,重点完善安全员制度、安全督查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流程。要完善应急预案。对《深圳市城管局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城管局防汛、防风、防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城管局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城管局垃圾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进行修订。各单位也要根据形势发展的最新要求,并结合本身的实际进行修订。

五、突出重点,抓好专项安全工作

进一步抓好防汛工作,认真治理山体滑坡的地质灾害,对易涝路段、易滑坡路段加强检查和加固。进一步加大对道路、桥梁的检查、检测力度,继续狠抓道路桥梁安全管理,确保我局所管理的每一座桥梁的安全。继续狠抓所属物业的消防安全,防止发生各类消防事故。进一步强化对高压容器、填埋场、受纳场、游乐设施的安全防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运行。进一步抓好爱国卫生工作,加强防疫病物资储备,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加强疫情防控,切实提高应对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

六、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增加安全保障力度

在每年度的财政预算中要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做好安全物资储备和安全防护工程、基础设施设备及技术装备建设,消防器材该换的要换,防护栏、防护墙该建的要建,设备该添置的要添置。

七、建设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平台

充分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构筑安全管理电子政务、隐患排查整治、预案及应急管理、量化考核等综合信息平台,并能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市三防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气象中心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进行共享,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准确、快速传递和应急救援能够快速启动。

第7篇:市政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实际演练。坚持规范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加强了《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反恐怖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的制定。目前,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共建立或完善应急预案2356个,并按统一要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演练,今年以来,共举行消防、防洪、防震和防践踏等应急演练900余次,通过实际演练,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自护能力。

二、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取得实效。一是贯彻落实了《关于提供各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农村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整治了没有校车资质车辆作为校车运营现象和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10月份顺利通过了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对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联合检查。二是在市防汛工作部署会议结束后,立即对全市教育系统防汛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开展了以防震、防雷、防汛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所有校舍特别是处于低洼地、水库、塘坝下游、山体附近和矿区沉降区的校舍进行了鉴定排查,根据普查情况,制定规划并进行了整改。三是根据《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号)要求,组织开展了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排排查整改工作,共排查整改了建筑安全隐患68个。

三、加大了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整改工作力度。根据市政府《关于市政府召开安全生产“九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会的通知》(号)要求,共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院校进行了6次自查。同时,加大了抽查力度,绕预案演练、校舍安全、防汛、防火、交通安全、卫生安全等7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全市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了《安全大检查评分标准》,先后4次组成检查组对市直各学校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各县(市)区进行了抽查。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项目、责任人和时限,并委派专人跟踪督办。据不完全统计,共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60个,保障了师生生命财产安全,12月份圆满迎接了省综治委对我市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得到了省综治委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第8篇:市政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应急预案;缺陷;完善

【正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环节。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我国应急预案体系已初步形成。但应急预案的内容尚存在缺陷,预案的制定和修订程序也有待完善。

一、个案分析——2008年1月暴雪灾害天气及有关预案启动运转情况

2008年1月10日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发生自建国以来范围最广、强度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灾害发生最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我国公路、铁路和航空交通运输、电力供应和传输、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17个省(区、市、兵团)不同程度受灾,其中湖南、湖北、贵州、广西、江西、安徽等6省(自治区)受灾最为严重。此次南方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属历史罕见,也对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形成了极大的挑战,各有关部门纷纷开展应急活动。

电力方面,自2008年1月12日起,华中、华东电网多条线路跳闸,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1月23日,国家电网启动了《国家电网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南方电网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抢修受损的电网设施。

通讯方面,1月22日,信息产业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相关通讯部门密切关注雨雪情况及趋势,根据需要及时启动通讯保障应急预案,全力保障通讯畅通。至1月底,各电信、邮政运营部门已全面启动应急预案,打造抗灾通信保障线。中国移动已启动最高等级应急通信方案;中国网通全面启动应急预案;国家邮政局要求各级邮政生产指挥调度部门24小时严密监视邮车运行情况。

气象方面,随着灾情的发展,中国气象局于1月24日组织召开国务院应急办以及铁道、交通、电力、民航、安监、民政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商会,部署了相应的应急响应联动工作安排。1月25日上午,中国气象局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Ⅲ级应急响应命令。27日上午,又上升为Ⅱ级应急响应命令。贵州、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广西、广东等省(区)也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铁路运输方面,由于京广线南段地区地方供电中断和冰冻天气对铁路设备的影响,京广线南段部分旅客列车晚点。1月24日,铁路部门紧急启动预案,加强调度指挥,全力组织晚点列车赶点。

公路运输方面,受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的各地纷纷启动了公路春运应急预案。

民政方面,1月30日,民政部适时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到灾区一线,帮助和指导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可以看到,2008年1月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地区及有关部门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在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信息和应急保障等方面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救灾措施,维护灾区交通、治安秩序,组织恢复电力、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功能,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努力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应对暴雪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发出做好雨雪天气交通保障、保证煤炭生产供应、加强电力需求测管等一系列通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有关预案联动机制要求,交通部、公安部会同有关地区建立了跨区域公路运输保障协调机制。电监会、铁道部会同有关地区建立了铁路运输保障协调机制。财政、民政部门及时下拨救灾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武警、解放军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人力物资装备,充分发挥突击队的作用。

通过这一个案,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所发挥的效用并不理想,应急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临时的协调工作来保障。这就促使我们去分析我国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并进而寻找完善应急预案的途径。

二、我国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分析

截至2006年底,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已制定各类预案约135万多件,各省(区、市)、97.9%的市(地)和92.8%的县(市)均制定了总体预案。中央企业预案制定率达100%,高危行业绝大部分规模以上企业都已制定应急预案。[1]通过对我国现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分析,发现我国应急预案存在以下几个明显的问题:

1.预案体系尚不完整,缺乏必要的预案。

虽然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制定了135万多件应急预案,但事实上应急预案的体系尚不完整。在国务院部门应急预案体系中,有关铁路部门的应急预案共有8项:铁路防洪应急预案;铁路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铁路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铁路交通伤亡事故应急预案;铁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铁路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而2008年1月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就明显暴露出铁路部门缺乏灾害天气应急预案这一事实。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预案制定部门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没有预见,或者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性没有足够的重视。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我们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制度,也没有将风险评估与预案的制定紧密结合。

2.预案的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的应急预案总体而言属于“纲领性”、“宣言性”的文件。通过对我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内容进行分析,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应急预案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等。预案内容简单,篇幅较短,更多的是颇具原则性的语句,没有情景描述,不易操作。而检验一个预案是否可行,最重要的就是看其是否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如果一个预案难以操作或者操作过程不顺畅,那就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也无法达到制订预案的目的。

3.缺乏合作协调。

综观我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内容,可以发现严重缺乏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以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通讯保障为例,由于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各方面的联络,因此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通讯保障显得相当重要。并且,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地震、核事故、气象灾害,通讯设备同时还会遭受破坏。关于通信保障,《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中写道:“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国家核应急预案》写道:“……(2)应急响应时在事故现场的通信需要,由核电厂所在省的核应急组织和核电厂营运单位负责保障。(3)核电厂之外的其他核设施发生核事故以及其他辐射紧急情况时,尽可能利用国家和当地已建成的通信手段进行联络。(4)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根据有关方面提出的要求,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动用国家救灾通信保障系统。”可以看到,预案中的这些表述本身是非常原则的,且无法看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实践中,突发事件发生后,仍然是靠传统的会议方式商讨应对方案,这无疑会大大降低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正如2008年1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中,中国气象局组织召开国务院应急办以及铁道、交通、电力、民航、安监、民政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商会,部署了相应的应急相应联动工作安排。但这种工作机制在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中却没有反映。

4.预案的制定有待完善。

第一,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有待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要求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但对于预案的制定程序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应急预案的制定遵循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途径。一般情况下,国务院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后,省级政府的相应部门制定省一级的部门预案,之后再是市一级相应部门、基层相应部门制定预案。下级机关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多数情况下照搬上级机关制定的预案,没有体现出本级别本地区的特殊性。对于企业单位的预案制定程序,有关行政机关的编制规范或者指南一类的文件中倒是有所涉及,但总体而言较为简单、原则。

第二,缺乏联合制定预案。我国已有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几乎都是某一级政府或者某个部门、企事业单位自行制定的,少有几个关联部门联合制定预案的情况。以2008年1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为例,如果电信、电力、铁路、公路、气象、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应对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可能应急活动会开展得更有效率、更有秩序。

5.预案的修订程序欠缺。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但有关应急预案的修订条件和程序,至今没有专门的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等六部委的《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原则性地规定:“各企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许多应急预案中仅有一句非常原则的规定。由于修订程序的欠缺,加之预案的修订工作尚未引起许多机关的重视,实践中对已经制定的预案进行修订的情况较为少见。

三、英国、美国和加拿大应急预案及其借鉴意义

英国于2004年制定了《国内紧急状态法》(Civil Contingencies Act 2004)。目前已经形成以该法为总纲,以《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和恢复》两个文件为具体指导,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相结合的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应急预案共有三类:总体预案(geneHc plan);专项预案(specific plan)以及单机构、多机构和多层级预案(single— agency,multi— agency and multi— level plan)。[2]美国的应急管理被分为减缓(Mitigation)、准备(Preparedness)、响应(Response)、恢复(Recovery)四个阶段。根据2002年《国土安全法》(Homeland Security Act of 2002)的要求,美国国土安全部于2004年12月了《全国应急响应计划》(National Response Plan,NRP)。2006年《后“卡特里娜”应急管理改革法》(Post Katrina Emergency Management Reform Act of 2006)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之一。联邦政府各部、州政府、各行政机关往往会根据单行法的规定制定针对各特殊地区或者专门事项的应急预案。在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层面,也制定了诸多的应急预案。有的州还了应急预案制定指南、地方政府示范应急预案。[3]

加拿大政府一直重视危机管理工作。加拿大《应急管理与民防法》(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avil Protection Act)于1990年生效,历经数次修改。《应急管理与民防法》中对应急预案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该法要求省、市政府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规定。这些事项包括必要的设备、省或市政府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在突发事件中应急响应的程序和方式。加拿大应急准备中心于2000年了《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的模本。

英国、美国和加拿大均是非常重视危机管理的国家,法律制度较为完善发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为应急活动的核心,自然受到上述国家的重视。三国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其内容方面存在着诸多共同点,值得我们借鉴。

第一,预案制定程序的法定化。英国、美国和加拿大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定中均明确了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以英国为例,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一般包括五个步骤:危险描述;确定目的;确定任务与应对措施;搭建组织机构;确定各项义务。对于每一个步骤,应急预案的制定者应当做什么有详细的要求。尤其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国家均重视危机风险评估程序,有的国家将危机风险评估程序作为制定应急预案的首要步骤,有的国家虽视风险评估为独立的程序,但也是将其作为应急预案制定程序的前提来看待。例如,在英国,《国内紧急状态法》要求各级政府负责对灾害和威胁进行评估。依据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将风险评估结果分为低风险、中度风险、高风险和极高风险四个级别。处置者将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决定是否制定预案。

第二,应急预案的内容尽可能详细,且符合逻辑。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应急预案内容丰富详细,篇幅较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应急预案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对预案的目的、制定过程等内容的简单描述;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活动中的有关组织及其义务,这些机构及其主要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响应活动,包括预案的启动、应急救援活动的开展等;灾后恢复与重建;预案的修订与演练。

第三,重视应急活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应急组织机构是应急活动的主体与灵魂,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非常重视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往往包括现有机构体系中的管理机构和应急管理小组。预案中会非常明确且详细地写明各类组织机构在应急活动中的地位及其义务。此外,预案中会详细地列举应急机构主要工作人员及其详细联系方式。例如,美国《全国应急响应计划》要求预案明确应急管理中联邦政府、各州政府、地方政府、部落、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以及市民的角色与义务。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危机管理办公室的《应急预案指南》中要求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在应急中的各项活动,包括管理部门、新闻部门、军事部门、预算/行政部门等。

第四,注意合作与协调。合作主要是指各部门、各应急主体之间的合作,以及政府与私人部门、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合作既体现在应急预案的制定过程中,也体现在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响应活动、灾后恢复重建阶段。例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危机管理办公室的《应急预案指南》中明确要求预案写入各机构间的合作以保证资源的优先分配、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所谓协调,是指预案之间的协调。一方面注意同一层级不同机构制定的预案之间的协调,另一方面注意不同层级政府和机构之间预案的协调。例如,英国的法律要求每个机关的总体预案应该与其他合作机关制定的预案相协调。

美国的《全国应急响应计划》要求重视联邦应急管理活动之间的协调合作、预案与其他各类预案的关系;提高不同级别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应急管理联络;促进联邦和州、地方政府以及部落之间的相互援助。

第五,重视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应急预案中均有关于应急预案的修订条款。这些国家均把应急预案看作是活的文件,认为由于机构重组、新的风险评估资料、新法的通过、演练的经验以及灾难的发生均可能导致应急预案的修订。法律一般要求应急预案的制定者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预案进行检查。例如,英国的有关规定要求每三个月就应当对预案中的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纠正,并应当阶段性地对预案进行重新审查;如果预案有修订,应当及时公布。

四、完善我国应急预案的建议

应急预案的制定具有重大意义。在制定预案过程中应急活动的一些缺陷会有所暴露,例如通讯不畅、应急救援物资不足、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不充足等;也可以发现尚未意识到的危险情况;还可以提高预案制定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

1.改进应急预案的内容。

我国已有的突发事件预案存在的一个共通性问题即是内容简单,缺乏可操作性,针对性不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8条规定,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如前所述,英国、美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应急预案内容丰富详细,篇幅较长,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借鉴这些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第一,应急预案中应当有对风险的总体描述。例如,制定某一地区的总体预案时,应当对该地区存在的所有风险进行总体描述;制定部门预案时应当对部门预案所针对的某一突发事件的风险进行概括描述。第二,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有情景描述,而不是简单地罗列必要的内容。这就要求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充分吸取经验,充分发挥想象,设想出有可能发生的若干情况。第三,注意不同主体制定的应急预案内容之间的协调。一般而言,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不可能由一个单一的部门单独完成,需要许多部门的配合。因此,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体现出与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内容之间的协调,包括部门预案、专项预案与总体预案之间的协调、上下级政府制定的总体预案之间的协调、上下级政府部门制定的部门预案、专项预案之间的协调,以及同级部门或者单位之间制定的预案之间的协调。第四,明确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活动中的有关组织及其义务,特别是应当列明这些机构及其主要工作人员的详细的联系方式。第五,详细规定预案的修订与演练。应急预案应当详细规定预案修订的条件、程序,应急预案的演练等内容。通过演练使得应急预案获得生命力,通过预案的修订使其获得时效性。

2.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

借鉴国外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笔者认为,我国应急预案制定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基本步骤:[4]

一是成立预案编制小组。这是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实现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时,为各个应急部门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协作与交流机会,有利于统一应急各方的观点和意见。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一般应包括:行政首长或其代表,应急管理部门,消防、公安、环保、卫生、市政、医院、医疗急救、卫生防疫、邮电、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法律顾问、有关企业以及上级政府或应急机构代表和技术专家等。预案编制小组的成员确定后,须确定编制计划,明确任务分工,保证预案编制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是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风险分析是应急预案编制的基础。风险分析的结果不仅有助于确定应急工作重点,提供划分预案编制优先级别的依据,而且也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风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风险评估。

危险识别目的是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因素,分析本地区的地理、气象等自然条件,以及工业和运输、商贸、公共设施等的具体情况,总结本地区历史上曾经发生的重大事故,来识别出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

脆弱性分析要确定的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最容易受到冲击破坏的地区或单位,以及最可能出现波动或激变的环节。脆弱性分析结果应提供下列信息:受事故或灾害严重影响的区域,以及该区域的影响因素(例如地形、交通、风向等);预计位于脆弱带中的人口数量和类型(例如居民、职员、敏感人群——医院、学校、疗养院、托儿所);可能遭受的财产破坏,包括基础设施和运输线路;可能的环境影响;可以标明最需要保护的地区、单位和人群。

风险评估是根据脆弱性分析的结果,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造成破坏(或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导致的实际破坏(或伤害)程度。通常可能会选择对最严重的情况(顶级事件)进行分析。风险分析可以提供下列信息:发生事故和环境异常的可能性,或同时发生多种紧急事故的可能性;对人造成的伤害类型(急性、延时或慢性的)和相关的高危人群;对财产造成的破坏类型(暂时、可修复或永久的);以及对环境造成的破坏类型(可恢复或永久的)。

应急能力评估是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城市和企业应急资源的评估,明确应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应急资源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备)、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能力包括体制和机制运行状况与人员的技术、经验和接受的培训等。应急能力评估还应注意发现应急体系中的缺陷和不足。编制预案时,应当在评价与潜在危险相适应的应急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选择最现实、有效的应急策略。

三是编写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基于重大事故风险的分析结果、参考应急资源需求和现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此外,预案编制时应充分收集和参阅已有的应急预案,包括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所在地区的总体预案等,以最大程度地减小工作量和避免应急预案的重复和交叉,并确保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协调和一致。

四是应急预案评审。为保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包括组织内部评审和专家评审,必要时请上级应急机构进行评审。

五是应急预案的批准和。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批准后进行正式和备案。一般情况下,各级政府部门的专项预案,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由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进行。部门预案和专项预案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由单位领导批准,自行印发,并应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例如,某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中央驻陕企事业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全省区域内各高等学校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须按有关规定报该地震局备案;各设区市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必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该省地震局备案。

3.重视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预案修订的重要性并不亚于预案的制定。由于客观情况经常发生变化,只有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才能更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7条规定,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但对应急预案修订的条件、程序等问题没有再作进一步规定。

一般出现以下情况,应当修订预案:其一,发现了新的风险或者有情况显示一项预案已经过时。其二,从突发事件中获得的经验教训。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会暴露出一些之前没有注意到的风险,或者表明需要更好的应急程序,或者应当将某些组织纳入预案中。其三,应急演练中获得经验教训。从应急演练中获取的经验教训与突发事件雷同。不同之处在于应急演练是人为控制的,特别设计以检验应急预案的程序,并且可以不断重复直到合理的安排产生为止。其四,组织机构及其程序、技术系统发生变动。其五,关键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应急预案或者其附则,必须不断地反映关键工作人员的变动,包括姓名、工作头衔以及联系方式。其六,有关的法律规定被修改,或者制定了新的法律规定,需要修订应急预案。

根据国外的经验,应急预案至少应当每年定期修订一次,如果在这一年中发生了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演练、组织机构变动等情况,还应当及时修订预案。应急预案的修订应当由当初制定的主体负责。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公布。

【注释】

[1]《2006年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载《中国应急管理》2007年第7期。

[2]有关英国应急预案制度的内容,主要参考英国《国内紧急状态法》(2004年)、《国内紧急状态法执行规章草案》(2005年)、《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等法律和规章文件。

[3]有关美国应急预案的内容,主要参考《国土安全法》(2002年)、《后“卡特里娜”应急管理改革法》(2006年)、加利福尼亚州危机管理办公室的《应急预案指南》、《示范性城市预案》等资料。

第9篇:市政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坚持“震情第一”,进一步提升地震灾害监测管理能力

1、合理规划地震前兆台网建设。严格按照地震前兆台网的建设规范,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市地震前兆台网建设总体设计,建好市地震前兆台网。切实推进南渡深井水温、水位台和茅山断裂附近钻井应变、分量应变等新建项目。

2、科学推进数字台网遥测工作。在现在的地震速报基础上,优化操作流程,科学组织实施遥测的技术准备工作,为实现值班人员相应减少、监测管理质量不降的目标打好基础。

3、充分发挥地震监测管理公共安全服务作用。加强市域内震情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震情趋势会商,有情况及时会商,为政府决策提供地震专业技术支撑;严格执行震情监视、短临跟踪和异常落实等工作规范,及时澄清地震谣传消除公众恐慌情绪,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地震专业知识服务;组织开展地震监测管理业务培训,提高地震监测管理能力。

二、坚持科学发展,进一步提升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4、根据《省防震减灾条例》的相关要求,及早开展城市震害预测相关工作的前期准备

5、依法规范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有序地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贯彻落实新修订实施的《防震减灾条例》,年底前出台市规范性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将建设工程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将项目备案纳入“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

6、推进地震安全社区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防灾减灾和民防工作的意见〉》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地震安全社区建设,同时要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坚持标准,因地制宜,合理安排,确保2013年底前完成年度社区建设目标任务。

三、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救援综合实力

7、加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上半年完成市地震局预案修订;编制地震局应急响应流程,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备案、督查、评估和演练制度;贯彻落实《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管理办法》,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收集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推进“三网一员”队伍建设,配齐人员,完善通信网络,组织业务培训,实施动态管理。

8、强化地震应急演练实效。组织地震系统内的应急演练,熟悉预案规范,熟练工作流程,提高地震系统自身的应急响应能力。同时要立足本地实际,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9、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上半年,完成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联网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工作,年底前,建立以省、市联网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联网平台,制定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联网平台管理制度,规范全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联网平台管理。

10、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技术指导,做好本区域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推进工作。

四、坚持面向社会,进一步扩大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

11、抓好《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计划(2011-2013年)》的落实,健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制定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规划、年度宣传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强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为主线,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科技三下乡等重点时段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社区宣传阵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宣传媒体,采用设置宣传展板和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知识竞赛,连载地震科普知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营造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2、深入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工作,要求全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特别是要完成地震应急预案和地震紧急疏散预案的编制。二是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紧急疏散、逃生避险、自救互救为主要内容的防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学生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全面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地震科普知识竞赛、举办地震科普讲座、制作防震黑板报、播放地震科普影视宣传片,在重要纪念日开展防震减灾主题活动。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地震灾情速报员,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五是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开展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的创建。已荣获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要不断充实和完善软硬件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