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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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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

第1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训室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2.131

[中图分类号]G4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2-0-02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的大安全观已经逐步深入人心,人们对安全的诉求不仅体现在生产活动过程中,还体现在生活和学习领域。高等职业院校作为培养新一代高级技能型人才的基地,在搞好职业教育的同时,也逐渐将安全提上日程,并制定了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将安全事故纳入应急预案体系的相对较少,建立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更是少之又少。

实践训练是高职院校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高职院校学生在实训室进行实践训练过程中使用机器设备、电器类仪器、仪表等都存在安全隐患,近年来也发生了机械伤害、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等。因此,各高职院校必须建立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以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并使设备和设施免遭破坏,从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1 高职院校实训室安全现状分析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法律责任,但多数高职院校普遍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章立制,虽然大部分院校在安全生产方面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在实训安全事故应急方面仍未形成体系。高职院校建有大量的实训室用于学生实践训练,实训室的设备设施与生产经营单位类似,在实践训练过程中难免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和有害因素分析,以明确实训室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并对事故发生的概率和事故严重程度作出评估,从而针对事故隐患提出预防措施,建立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提高实训安全管理水平。以某高职院校为例,实训室危险源辨识清单如表1所示。

2 实训室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2.1 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分级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可知,实训室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由于高职院校实训项目较多,危险有害因素导致的风险类型多,因此,必须建立实训室安全事故综合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事故预警及事故报告、应急响应程序及应急保障等内容;而针对风险较高的事故,要建立实训室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实训室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等内容;而对于具体的实训场所,可根据事故类别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在分析风险的基础上提出应急处置措施,明确注意事项。建立实训室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可在日常实训过程中起到事故预防的作用,使相关工作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可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启动应急预案,起到控制事故的作用,降低事故损失。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分级如图1所示。

2.2 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模型

实训室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需要领导高度重视事故应急预案的重要性,确保在事故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能起到控制事故的目的,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降低财产损失。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必须包括保障机制和运行机制,且在体系运行过程中能持续改进,保证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模型如图2所示。

图2 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模型

2.3 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在应急体系中,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是核心,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对实训室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确定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对应急机构、人员、装备、救援行动及指挥和协调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在应急预案后,应对全体师生进行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找出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若发现与实际不符合的情况,及时修订并完善应急预案。

3 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关键问题

3.1 实训室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应急预案是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实训室危险源辨识是预案编制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如果对实训室危险源辨识不够全面,可能会漏掉事故发生可能性较小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的危险源,尤其是一些特种设备,必须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检验。此外,还要根据GB/T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找出实训室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管理因素和环境因素四方面找出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

3.2 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场所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应急程序和具体措施,明确规定应急响应相关人员的职责,使其在应急预案启动时能够快速作出反应。在制定现场处置方案过程中,必须结合实训室实际情况,邀请实训室管理人员参与编制工作,应急处置方案必须经过应急演练来检验其效果,发现不符合实际情形的,应及时修订,确保万无一失。

3.3 应急演练的开展

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难免会有疏漏之处,可能无法预测事故现场状况,导致实施过程中出F问题,应急演练的开展成为检验应急预案与实际情况符合度的有效手段,只有通过演练才能发现问题,因此全体师生必须重视应急演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师生往往将应急演练作为一种形式,普遍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没有从应急演练总结经验教训,在事故发生时无法保证应急救援行动有效进行。因此,在应急演练之前,必须对演练者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提高其思想认识,并使其真正获得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3.4 应急预案体系的实施

在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运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动及时修订事故应急预案,通过应急演练及应急救援不断完善,持续改进。此外,在应急救援中,根据事故影响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在事故扩大时,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必要时还要与外部应急预案相衔接。

4 结 语

高职院校实训室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建立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可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在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可降低事故损失,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降低设备财产损失。因此,各高职院校应根据院校实际情况,建立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主要参考文献

[1]何理瑞.高职院校工程实训安全现状评价及应急管理探讨[J].实验室研究与探讨,2010(10).

[2]姚朋君,范强锐,史天贵,等.高校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构建[J].实验室研究与探讨,2015(4).

第2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范文

[关键词]石油化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中图分类号:X9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5-0269-01

当前,我国石油化工生产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基于石油化工生产运行中的危机特点,很难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并不可怕,通过构建有效的事故应急机制,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危害。因此,有必要对石油化工事故应急机制构建和应用进行探究。

1 石油化工事故危机特点

1.1 不可预测性

石油化工生产运行中涉及众多设施设备、人为操作和自然环境因素,如设备老化泄漏、人为操作失误、自然环境恶劣等,都可能诱发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而很多事故的发生时间、危害程度等,都不可预测的,加大了事故应急处置难度。

1.2 社会影响性

在当今网络时代,移动通讯技术发展,使信息传输速度加快、渠道增多,化工企业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在短时间内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个别化工企业生产介质有毒有害的特点,极易引发周围和一定区域内恐慌,不利于社会稳定。

1.3 危害巨大性

危害性与事故不可预测性是相辅相成的,因为很难做出相应准备,加之化工企业各类工作介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特性,很容易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1.4 处置紧迫性

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使事故延续时间越长,则引发的危害也就越大,因此,一旦发生就需要即使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尽量降低事故危害,将事故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

2 石油化工事故应急机制的构建

石油化工生产运行特点和事故危机特点,使事故无处不在、无时不可能发生,因此,要强化危机意识,按照最新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调查指南》等行业规范和标准,构建事故应急机制。

2.1 实现事故危机管理制度化

要在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企业管理机制基础上,健全完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对生产运行的计划、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制度化管理,构建涵盖危险源识别、风险点确定、危险分级管控、危险预警监控和事故应急处置等全流程的事故应急机制,形成“事前防范、发生控制、事后弥补”的事故处理体系。特别是要强化应急机制的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等,确保主要领导和基层作业班组、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与,从组织层面加强对事故应急机制的重视,在职工中营造重视事故应急的浓厚氛围;应急机制构建涵盖了预案编制、物资储备、演练培训等众多活动,需要应急资金支持,要从企业发展战略层面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应急机制构建有充足资金。

2.2 有效识别事故风险

风险精准识别是事故应急机制构建的基础,不仅能通过识别危险源实现针对性的事前控制,而且能通过风险确定,针对不同区域、设施和类别风险,采取相应措施。事故风险识别评价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在准备阶段中,要根据生产运行流程和岗位职责分工,建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覆盖化工企业生产运行全流程和各环节的风险评估小组,通过制定风险识别工作方案,对照各环节国家行业标准、其他企业事故信息、生产运行状况等信息,按照事故发生概率、危害等,根据不同作业环节事故潜在危险源,采取安全检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风险矩阵等适用的风险评估方法,为确定具体风险等级奠定基础。在风险评估实施阶段,要根据前期工作和风险评价方法,对照GB6441-86、GB18218-2009、DB37/T 2882-2016等家、行业标准划分危险源级别。要在资料分析基础上,结合事故发生特点和趋势,由高到低划分四个不同等级,具体可由“红橙黄蓝”分别标识。在划定风险级别基础上,通过有针对性的采取监控预警措施,对事故进行动态把握,特别是对危险级别高的两个等级,要落实公司级管控单位和责任人等,落实责任,完善管控措施,将风险维持在可控范围内。上述工作结束后,要编制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报告,为应急机制构建提供参考。

2.3 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要在风险分级管控和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编制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演练和应用,这是事故应急机制构建的主体。一是应急预案的编制。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实效、符合规范、切合实际原则,立足于行业安全规范、生产运行特点进行预案编制,通过预案明确不同岗位应急处置职责,对应急处置基本流程予以确定,并落实好应急措施实施的各项保障。具体可参照风险评估小组人员,组建预案编制小组,适当补充处置事故经验丰富的一线人员参与,在把握企业风险评估、应急储备物资储备情况等基础上编制。对风险级别最高、属于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环节或区域,可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预案,特别要突出特定工作区域、岗位的简明应急操作措施,必要时可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作为附件在预案中予以明确,并在岗位培训中予以宣传和落实,确保事故发生后,相关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能够及时采取正确措施。预案编制中,还要明确重要负责人和联络人的联络方式,确保应急预案可以及时落实到具体人员。二是应急预案的评审。化工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之后,都要进行书面评审,对预案进行全方位论证分析,重点对预案基本内容是否完整、组织领导是否有力、措施针对性是否较强、是否切合实际、与生产运行衔接性是否较强等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形成预案文本和涉及相关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情况调查等资料的评审、论证分析审查意见,对预案予以备案。三是应急预案的实施。企业要结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应急演练和专项培训,确保职工熟练掌握预案实施措施和流程,对实际演练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预案指挥体系是否有力、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救援队伍是否训练有效、物资储备是否足量有用等情况进行评价,对不当之处要进行适当修正,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3 结论

综上所述,化工企业事故危险因素多、危害大,要高度重视化工企业事故危害性,正视事故的不可预测性,积极构建涵盖制度建设、风险识别和分级管控、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等内容的应急机制,确保生产运行安全稳定。

参考文献:

第3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范文

1.1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和有序处理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第52号)、《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工商办字[2005]第86号),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地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流通环节发生的(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分级标准

依照《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第52号),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社会影响,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4.1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国务院启动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的;

(4)超出事发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处置能力的;

(5)国务院授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负责处置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2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为应当由省局负责处置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3II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I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地)级人民政府认为应当由市(地)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负责处置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4IV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IV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区)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区)级人民政府认为应当由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县局)负责处置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总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总局根据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务院、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2)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决策与指导意见。

(3)组织和协调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及时、稳妥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4)负责报送或者按规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1.2成员单位职责

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办公厅、公平交易局、市场规范管理司、企业注册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商标局、广告司、法规司、宣传中心、监察局、信息中心为总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1)消费者权益保护局

研究预防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指导、督促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组织查处大要案件,协调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2)办公厅

将各部门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上级领导机关。

(3)公平交易局

负责组织、指导各地查处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囤积紧俏生产、生活物资,牟取非法收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4)市场规范管理司

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5)企业注册局与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

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企业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并对其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6)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

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并对其违反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7)商标局

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企业有关商标违法问题的依法查处工作。

(8)广告司

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食品违法广告依法责令停止和查处。

(9)法规司

负责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指导各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10)宣传中心

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11)监察局

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指导地方工商行政管理监察机构调查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2)信息中心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网络和技术手段工作,为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的信息传递提供专用信息通道,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各级信息网络畅通稳定。

2.1.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及职责

总局应急指挥部下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和有关司局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司局有关负责同志为副主任。主要职责如下:

(1)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具体工作,并负责日常综合、协调、督办和落实工作。

(2)检查督促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并及时呈报应急指挥部。

(5)负责与全国工商系统和相关部门的联络与协调。

(6)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方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2.1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区)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参照总局的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按照事故级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地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2.2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职责分工,确定其相关内设机构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并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3.应急响应

3.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总局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事发地省局按照相应的预案具体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总局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状况。

Ⅱ级及其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由省局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各省局在省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局、县局开展应急处理工作。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的,及时上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3.1.1Ⅰ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1)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总局应急指挥部及时分析、评估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立即成立应急办公室。

(2)在12小时内召开成员单位参加的总局指挥部会议,迅速制定具体措施,下发至相关省局,指导其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畅通与事故发生地省局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由省局及时监控涉案食品在市场的销售,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涉案企业和相关人员。

(4)立即派出督查组,会同当地政府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开展事故调查,做好市场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

(5)在调查基础上,根据事故原因制定专项检查方案,下发全系统,全面开展市场清查和检查。

(6)总局应急办公室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展、控制等情况实时报告应急指挥部,根据指挥部指令,迅速通报有关省局。

(7)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国务院并报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1.2Ⅱ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1)省局应急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后,省局立即向省政府报告,在省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调度协调,实施应急保障。迅速部署执法行动,责令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涉案的同批次食品下架,停止销售,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立即展开调查,查清来源、销售去向和事故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总局应急指挥部上报。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全面开展市场检查。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对象、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的巡查。依法从重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引发连锁反应,波及其他地区的,紧急通知相关省局并报告总局。采取有效措施,通知消费者停止食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专用电话保证畅通,夜间有专人值守,及时解答咨询,受理和处理申诉、举报。

(2)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急响应

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省局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3)事故可能波及地区应急响应

事故可能波及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严密关注事故发展动态,及时做出预警。全面清理检查市场,查找有无引发事故的该类食品,防止该类食品在市场上流通。

3.1.3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1)市局应急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后,事故发生地市局立即向市(地)级人民政府和省局报告,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省局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向有关部门、毗邻或者可能涉及的市局通报情况。

(2)省局应急响应

加强对市局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落实,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困难。

(3)事故可能波及地区应急响应

事故可能波及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严密关注事故发展动态,及时做出预警。

3.1.4IV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地区的县局立即向县(市)级人民政府和市局报告,在县(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有关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通报。

市局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以及给予有关方面的支持。

3.2先期处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先期妥善处置,控制事态。

3.3应急等级的转换

进入各级应急响应状态后,应急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总局和省局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应急响应的等级。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调整等级,实时调整应急措施。

3.4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者隐患消除后,应急办公室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监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办公室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4.报告、监测与预警

4.1信息报告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电话、传真、行文、网络等多种方式同时报告当地政府、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总局,确保准确、及时,万无一失。并视情况向事故可能波及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

4.1.1报告单位和时限

(1)对本地区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省局要严格按照本预案规定的时限,形成初次报告,及时上报总局。

Ⅰ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省局须在6小时内上报。事故发生地市县工商局逐级上报的同时,可直接上报总局。

Ⅱ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省局须在12小时内上报。

Ⅲ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省局须在24小时内上报。

Ⅳ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省局须在48小时内上报。

(2)事故发生地省局的应急处理情况,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形成阶段报告,上报总局。

Ⅰ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其处理情况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

Ⅱ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其处理情况至少三日一报。

Ⅲ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其处理情况至少一周一报。

Ⅳ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其处理情况至少十日一报。

(3)应急状态解除后,事故发生地省局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形成处理报告,上报总局。

Ⅰ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应急状态解除后三日内上报。

Ⅱ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应急状态解除后一周内上报。

Ⅲ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应急状态解除后十日内上报。

Ⅳ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应急状态解除后二周内上报。

4.1.2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包括事故原因、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处置进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处置建议等。

(3)处理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

4.2信息监测

总局及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密切监测已经确认的有毒有害或者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某种食品是否还在流通环节进行销售。

(1)市场巡查、市场清查、专项执法检查、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等,以及对有问题食品下架、召回、退市、销毁等;

(2)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

(3)有关新闻媒体;

(4)相关部门通报。

4.3信息预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险或者隐患、可能波及的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做出分析预测,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预警信息。

5.后期处置

5.1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本地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总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员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者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工作奖励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贡献的,依据有关政策,及时给予表彰或者其他奖励。

5.3善后总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分析应急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形成善后总结,逐级上报。总结内容包括应急基本情况、组织体系建设、应急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制度完善

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工作漏洞,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相应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故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制度和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应急保障

6.1通讯和信息保障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总局和地方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应24小时开通专线电话、自动传真,以及信息网络专用通道,保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单位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相关人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确保上下通信联系畅通,严禁关机或者无人应答。

6.2人员保障

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要做好值班和备勤工作,总局机关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保证有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

Ⅰ级应急预案启动期间,总局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相关司局的有关人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相关司局处级以上干部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50%以上的干部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

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局长和主管副局长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指派专人负责上报事故发展状况和市场监管的最新情况,接收上级的相关指示。市(地)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70%以上的干部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在2小时内能够集结30人以上,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II级以下应急预案启动期间,事故发生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保证执法力量,处理应急事故;畅通沟通渠道,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脱岗、离队。

6.3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应急指挥部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第4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范文

为提高汽车维修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应对安全事故,妥善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有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初会秩序与工作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能,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公司正常维修工作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本公司维修车辆出现重大维修质量安全事问题,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及以上重大险情。

本预案维修工作与维修车辆是指正常情况下,符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的相关维修工作与车辆。

二、工作机制

在市交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我公司对各部门建立与完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与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与监督;各部门负责建立与拟定本部门维修作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与应急预案,并负责根据应急预案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实施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公司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公司总经理、厂部、维修部、以及零件部的应急组织,各级部门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响应、分级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

(1)各级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厂部与维修部根据市交管部门的应急工作制度及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总经理作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维修部负责维修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机修车间、钣金车间、喷漆车间等由车间主作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本部门维修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部门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与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维修工作重大生产与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各总经理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部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厂部应加强对各部门建立与完善应急组织体系与应急预案工作。

(2)各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厂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下意识教育与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维修部:(含机修、钣金、喷漆)根据行政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与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维修车间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应急准备

(1)厂部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定期研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部门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完善,加强重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维修部应当[定期检查维修车间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3)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根据情况及需要及时通知与配合地主行政主管部门,与交通、公安、卫生、消防、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厂部要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建立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消除隐患。

(5)各部门主管应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以务紧急情况联络。

五、应急响应

1、报告原则

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1)发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交事故情况如实向主管领导或总经理报告。

(2)主管部门或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分管副厂长。

(3)发生严重火灾事故,要及时上报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门。

(4)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门。

3、报告内容

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的内容: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险情或事故发生垢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单位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知部门与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下处理的有关事宜;

4、救援程序:

了生事故的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组织开展救援行动,迅速控制危险源与现场,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同时报告上级部门与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请求救援。

(1)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关预案

(2)行政部接警后,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具体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5、事故处置

相关部门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抢险救援工作。

(1)各有关部门,在总经理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应急指挥命令与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汇同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协助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刺刀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6、信息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与新闻民布,由市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单位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公众警告或者劝告,采取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六、应急终止

(1)厂部应急组织应根据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与结束情况,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七、保障工作

(1)宣传教育

各级主管部门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加预防安全事故的常识与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与应急反应能力。并通过定期组织实战演习,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人员力量保障

厂部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基本有员力量进行检查,组建维修车间、前台接待等固定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重大安全事故 应急工作基本人员技能培训与力量。

设备抢险力量:主要由车间维修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组成,承担事发现场的设备抢险与安全保障工作。

第5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范文

重大事故发生首先波及企业(现场)内部,当事故能量比较大时,就可能影响企业(现场)以外。此时,事故的控制单单靠一个企业来完成就不可能了,需要政府组织整个社会力量来处理。所以应急预案也相应分为企业(现场)应急预案和政府应急预案。现场应急预案由企业负责,场外应急预案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的影响范围、地点及应急方式,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我国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将事故应急预案分成六个级别:

(1)I级(企业级);

(2)I(级(县、市/社区级);(3)III级(地区/市级);

(4)IV级(省级);

(5)V级(区域级);(6)VI级(国家级)。

二、应急预案的文件体系

应急预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应急行动的有效工具。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是包括总预案、程序、说明书、记录的一个四级文件体系。

1.一级文件—总预案

在总预案中作总体上的描述及必要说明。总预案包括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指导思想及适用性、危险分析、应急能力评估、预案的评估与维护等。

2.二级文件—程序

它说明某个行动的目的和范围。程序内容十分具体,比如该做什么、由谁去做、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等等。它的目的是为应急行动提供指南。一般包括基本要素、预防程序、准备程序、基本应急程序、专项应急响应程序。程序的编制力求格式简洁明了,多以文字叙述、流程图表相组合的方式表现。

3.三级文件—说明书

对程序中的特定任务及某些行动细节进行说明,供应急组织内部人员或其他个人使用。

4.四级文件—对应急行动的记录

包括在应急行动期间所做的通信记录、每一步应急行动的记录等。详细的应急记录便于应急事件结束后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三、应急预案的要素

应急救援预案是一个开放、复杂和庞大的系统,应急预案的设计和组织实施应遵循体系要素构成和持续改进的指导思想。应急预案体系可以由6个一级和15个二级要素构成。

1.方针原则2.应急策划

(1)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2)能力与资源;

(3)法律法规要求。

2.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应急设备、设施与物资;

(3)应急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

(4)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建立;

(5)日常公共教育。

3.应急响应

(1)现场指挥与控制;

(2)通告、报警:

(3)事态监测;

(4)保护措施:人员疏散、警戒与治安、抢险抢修、医疗救护与卫生服务、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5)对外进行信息;

(6)资源管理。

4.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5..预案评审与评审改进(或应急预案的维护)其中核心要素也是基本要素为:

(1)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2)能力与资源;

(3)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培训与演练;

(6)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7)保护措施程序:

(8)信息与公众教育;

(9)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10)预案评审与评审改进(或应急预案的维护)。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

1.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原则

(1)应根据本单位危险源的特点编制,要有较强的针对性;

(2)救援措施、避险要领应简洁明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应遵循企业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1)危险源辨识及评价结果;

(2)事故类型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分析;

(3)事故应急救援及紧急避险措施;

(4)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及职责分工;

(5)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装备;

(6)需请求社会救援的事项;

(7)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的考核评价标准;

(8)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3.应急预案制定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应急预案的制定是针对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含信息)、程序和行动计划的文件化过程。预案的制定应按如下程序及要求进行。

(1)危险及其发展过程分析。主要分析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特征、触发条件、触发后事故演变过程等。通过辨识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确定危险(危害)类型。

(2)事故类型与危害分析。事故类型与危害分析是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危害类型进行分析认定,从而科学地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及事故产生危害的大小。根据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危害空间范围不同,需要做应急预案的区域范围分为场内应急和场区周围,引起周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就必须编制场外应急预案。由于场外应急涉及到周围的单位和人群,通常需要政府负责协调。

(3)制定应急措施。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别、事故危害等,研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发生无法直接施救,或可产生较大灾害的事故要给予特别关注,制定紧急疏散等应急措施,防止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可能受到影响的员工和承包方、其他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方根据危险源危险及其发展情况、企业生产工艺情况、地理环境情况等,分别按场内应急和场外应急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是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编制的预案需组织专家评审,并经修改完善后报上级部门审批。在制定计划过程中,应让熟悉设施的工人,包括相应的安全小组共同参与。

(4)根据事故应急措施需要,制定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配置方案。主要包括需配置的抢险器材设备、人员防护装备、通信设备、救护器材设备的种类和数量等。

(5)制定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方案,并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在发生事故时能根据事故状况实施有效的协调指挥;应急救援队伍能够实施有效的应急抢险、排险、救援、救护等工作。

(6)分析确定需社会救援的事项。为了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社会救援支持,应依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危害,分析确定需要社会救援的事项,纳人预案管理。

(7)制定有关人员培训内容和预案演练考核标准。为使应急指挥人员和救援队伍掌握应急指挥与救援要领,危险岗位工作人员掌握事故状态下应急抢险或避险逃生的要领,应研究制定相关培训内容和预案演练考核标准。企业应让熟悉设施的工人参加应急计划的演习和操练,与设施无关的人,如高级应急官员、政府相关人员,也应作为观察员监督整个演练过程。每一次演练后,应核对该计划是否被全面执行,并发现不足和缺陷。企业应在必要的时候修改应急计划,以适应现场设施和危险物的变化。这些修改应通知所有与应急计划有关的人员。

(g)形成预案。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和领导审批后,作为执行性文件在企业内执行。

4.预案措施的落实与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后,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组织预案措施的落实工作。5.预案演练

预案演练是保证一旦发生事故,预案可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演练的主要内容:

(1)事故报告与接报。包括第一时间的事故现场人员或事故发现人员的报告;事故单位接报响应;事故单位向当地政府及其应急保障系统报告,请求外围应急救援支援及其接报响应。

(2)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的现场应急抢险或避险。

(3)事故应急调度指挥部指挥与抢险。包括指挥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预定位置指挥抢险工作;通知各有关应急机构进人应急状态;指挥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排险、疏散、警戒、救护等相关工作。

第6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范文

制定科学、合理、实用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可以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控制和处理污染事故,对于环境保护以及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应急预案管理机构要做到严格把关,督促企业开展评估和备案工作。根据国家及地方的应急预案相关管理要求,我市已逐步开展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评估及备案工作,本文着重分析我市企业应急预案评估及管理工作现状,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1 应急预案编制不规范、不专业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年公布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的规定,应急预案基本要素应包括危险源识别与风险分析、应急组织机构、预防与预警分级、分级响应、现场处置、后期处置、保障与管理[1]。同时,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参加人员的基本要求、预案编制的7 个基本工作程序、以及预案批准后的工作要求[2]。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环保、安全、医疗、消防等各方面专业人员以及专家的密切配合和协作。由于目前多数企业缺乏专业人员以及重视不够等因素,未构建完整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所编制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格式不规范、基本要素不齐全、体系不完整。

2 应急预案专家评审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市企业应急预案专家评审主要委托技术评估机构组织,由于我市经济不发达,应急预案评估起步晚,存在以下问题:(1)评估机构未建立完善专家库,也很少对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2)专家库人数有限,无法做到随机抽取专家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并且存在未严格按程序申请和推荐专家库人员;(3)未严格执行专家库的入选条件,表现为部分专家所从事工作与所评估行业不相关,或者工作经验较少,大部分只有中级职称;(4)专家所从事行业侧重于环保方面,也未与行业协会合作,缺少相关行业的专家。

3 专家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评审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3]。

目前,我国还未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文件,在评审工作中可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文件的要求,要做到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相结合,重点从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以及衔接性七方面进行评审。

我市现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专家评审表不够详细,未区分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综合预案评审和专项预案评审,并且评审表中的项目内容过于笼统和简化,未明确列出编制要求对各项目的详细规定以及预案要达到的标准,导致部分专家不能有针对性的审核预案各指标,评估不全面。另外,目前评审只是进行预案文本评审,不进行操作演练验证,形式单一,应急预案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检验。

4 应急预案修改完善不及时

经过专家评估的应急预案,企业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由于部分企业对评估、备案工作程序存在误解,认为专家评估之后就完成了,没有及时对应急预案修改完善,造成多数企业应急预案迟迟不能完成备案工作,给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带来了不便。

5 管理机构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

目前,我市应急管理机构由于专业人员有限,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仅促使企业完成备案程序,很少做到长期跟踪和监督,因此,不能全面把握企业应急预案是否实施,实施效果如何,是否及时修订更新等情况。

此外,对于企业的应急演练工作较少参与,不能及时为企业应急预案的实施提供指导,使企业不能有效的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不利于企业应急预案的完善。同时,也较少组织应急培训及演练活动,企业往往缺少获取应急方面的实时动态信息的渠道,也无法保证自身应急预案与地方应急预案的协调性和衔接性。

6 结论与建议

针对以上几方面的问题,我市需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应急预案评估、备案工作,提高我市应急预案的管理水平。建议如下:(1)对于没能力完成应急预案编制的企业,要积极推荐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并对编制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提高我市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2)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定期举办应急预案方面的培训和座谈会,加强我市行业间交流活动,建设国家突发环境污染应急事件案例库和应急培训中心,增强企业的环境事故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3)加强与省级评估机构的联系,邀请省级专家指导和培训,提升我市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水平;(4)严格按程序、按要求推荐和吸收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的专家,充实应急预案专家库,并对专家库成员进行监督考核和动态管理;(5)提升我市评估机构的服务水平,在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过程中药积极协助,提供热情优质服务,促进企业顺利完成相关程序;(6)修订现行的应急预案评估表,按照相关指南和要求,区分形式评估和要素评估,制定详细的评估内容和标准;(7)管理部门要做好企业日常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有计划的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活动,核查企业是否根据生产工艺变化、规模变化以及人员变更等情况,对应急预案及时更新和 备案。

参考文献

[1] 国家环保部.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2010]113号.

第7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范文

为认真落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全市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了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培训班,我认为

很有必要,也很及时。首先,请充许我代表市政府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赛运和处长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本次培训一直开到县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是我市近年来举办的规格较高、规模较大、人员齐整的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次专项培训。培训主题重要而集中,内容丰富而实在,机会十分难得,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听讲,仔细消化吸收。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对全市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提几点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应急意识,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是维护食品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保障,是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目前,我国仍处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高发时期,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从实践"*"重要思想,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保障制度,优化事故查处流程,抓好《预案》的落实,切实构建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把《预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领导,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落实《预案》的各项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部门应急预案。同时,要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调配合工作,一旦面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协调、快速、准确、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强学习、强化各项措施,提高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

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研究,熟悉业务,把《预案》的内容吃深吃透,最大限度地利用预案来指导和帮助自身的工作,提高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二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管理系统。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加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监测、分析和评估,同时要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系统,利用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构建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沟通平台,确保信息报告的畅通、及时、准确。三要加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重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应急装备和技术水平,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全民参与。要广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救灾和自救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应急管理的能力和自救的能力。要特别重视城乡基层和各项基础工作,做好社区、农村、学校、医院、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应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五要结合实际,加强培训和演习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应急预案在实践中落实。

同志们,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抓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既是效益工程,也是政治工程,关系百姓,关乎民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践行"*"重要思想的最直接体现,是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为此,我们要勇挑重担,面对新的挑战和考验,坚持负责、务实、科学、创新的精神,逐步完善、规范、科学、有效地推进我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8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范文

为了规范我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现将《**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年**月**日

抄报:区政府办、安全办

**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乡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乡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知识教育。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乡政府统一领导全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辖区内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工作和协同区、市应急委处置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乡政府主要领导为本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乡政府为主,实行地方领导负责制,有关单位及村组应当与当地政府积极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领导、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宪法》;省、市、区制定的相关法规、规章;《黄山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四)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类别: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因违规组织生产、违章作业、安全管理混乱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等灾难性事故。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矿山安全事故、建筑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烟花安全事故、危化安全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等。

1、地质灾害隐患安全事故:我乡属地质灾害多发段,泥石流、滑坡、坍塌等灾害性灾难经常发生,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对人们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建筑安全事故主要指从事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带,设立安全防护网。在安全措施极不完善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工作,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消防安全事故是指人们在生产、工作、生活中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导致火灾或在火灾时产生一定危害后果的各种危害因数;

4、烟花安全事故是指在制造烟花炮竹时违规操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和专业从事人员,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炮竹时未在指定地点和安全措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危化安全事故是指石油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等许多潜在危险因数造成的火灾、爆炸等灾害性事故;

6、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线老化等引起的线路自燃造成的火灾等事故;

7、交通安全事故是指路上行使的车辆和水中穿行的船只在行使时不遵循交通规则造成的事故;

(五)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可以预见或突然发生的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

二、组织管理与职责

(一)为确保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及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保证人的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乡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何后贵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副乡长吴文杰同志为副组长,乡直有关单位负责人、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突发生产事故应急小分队,其职责如下:

1、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负责指导本乡范围内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监测、预警、预防工作和定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织指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紧急时调动应急分队进行紧急性救援工作,解救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财产;协调调集相关单位、村组,完成区人民政府和区安全生产监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设在乡安全生产办公室,承办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常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的命令和决策;在第一时间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3、应急小分队;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实施紧急性救援工作,指挥事故现场人员安全转移,对伤员采取急救措施,尽量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化和严重化。

三、应急方案

(一)基本应急

1、先期处置

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乡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小分队等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的应对措施: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4)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5)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6)及时向区专项应急机构、区应急委和区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区、县的,要同进向相关区、县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第9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估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园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王慧娟(园长)

副组长:王红利(副园长)

组 员:白洁(校车安保督察员)

吴宗发(校车司机)

张艳艳 (随车管理员)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园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校车安保督察员: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随车管理员:测量幼儿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

办公室: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报告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启动本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