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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治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有效提高食药监局队伍的执行力和综合素质。
(二)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年度目标管理,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提高执行力。
(四)推行一线工作法,强化服务基层意识,提升服务基层水平。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实施步骤
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共分制定和审核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总结整改3个步骤:
第一步:制定和审核实施方案(3月底以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方案及配套措施,并报人事局。
第二步:组织实施(4月-11月)。按照制定的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方案,逐项开展工作。
第三步:总结整改(12月)对行政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客观考评、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网管中心。
三、具体措施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
1.加强学习、培训。明确培训的目的、任务,结合实际建立年度培训专题计划(附表1),报州食药监局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报市人事局备案。
2.建立健全培训相关机制。一是做好登记、备案:要对培训主题、目的、时间、地点、形式、人员等情况进行登记,建立人员培训档案;二是强化监督、抽查:明确责任部门和监督部门,严格按照培训计划推进实施,适时开展培训抽查;三是做好经费保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培训工作的实施,实行专款专用。年终形成培训总结,报市人事局备案。
3.着力完善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包括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自学、网络办公学习园地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在内的干部学习制度,突出抓好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
4.强化集中培训。建立制度,定期开展党课宣讲和举办各类讲座、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等活动。集中培训不得少于3个专题,每个专题不少于3个学时,全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0个学时。
5.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有计划、分批次、分级别、分专题地选送干部进行理论、专业知识培训,开展工作交流。
6.组织机关干部广泛开展以“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为主题的读书活动,制定活动方案,组织读书评比和征文活动。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5月上旬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和条件。对具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应当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市局纪检监察负责人对在办理行政审批项目过程中“吃、拿、卡、要”,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违反行政审批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的行政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2.规范行政处罚行为。4月底前,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编制目录,重点确定行政处罚事项,将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违反行为、处罚种类、幅度等)编制成目录。
3.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
(三)实行重点工作目标管理
1.确定重点管理目标。从工作中确定一项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形成实施目标管理的重点工作选报表(附表3)报市人事局。
2.实施目标倒逼管理。按照工作目标进度表,通过流程再造、时间分解控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人,以督察倒逼落实以社会倒逼部门,以实现全过程倒逼管理。
3.进行目标成果督察。再重点工作推进中,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工作,分别于6月底和12月10日前向人事局报送自查报告
(四)推行一线工作法
1.调研在一线落实。结合领导班子分工,建立领导联系基层科室制度。市局领导要经常与分管科室沟通联系,了解情况、征集意见建议,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2.工作在一线办理。围绕本部门全年重点工作制定一线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 统计(附表5),报市人事局及州局办公室备案;明确一线事项责任部门、办理形式、办理时限、标准或要求,按计划实施。
3.问题在一线解决。对确定的一线工作要通过挂牌督办、现场办公等形式,切实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形成自查报告,报市人事局及州局办公室备案。
4.创新在一线体现。工作思路的创新,工作方法的创新将进一步提高一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要求各个科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五)推进电子政务
1.搭建电子政务平台。配合州局开通州市两级门户网站,实现州、县(市)局电子政务互联互通。
2.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运用电子公文交换和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运用,配合法规部门推进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
3.建立健全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的网站、电话、政务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
一、工作任务
认真实施《规范》,全面推进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新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认真做好药品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使药品质量管理全面达到《规范》要求。
二、实施步骤
针对药品使用单位数量多、分步广、条件差异大的特点,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到2011年3月底前,进行工作方案部署,广泛宣传发动,使各级各类药品使用单位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和标准,做好思想和组织准备。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上半年,重点辅导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药房、药库达到《规范》要求。2011年底前,重点辅导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的药房达到《规范》要求,具备条件的其他社区医疗机构也要力争达到《规范》要求;至2012年底前,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等其他各类药品使用单位的药房全部达到《规范》要求。
各类药品使用单位对照《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强化硬件建设,完善管理软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改进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自查认为达到《标准》后,申请检查确认;
三是检查确认阶段:2011年四季度和2012年四季度分期进行检查确认。并根据药品使用单位的申请情况,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检查确认工作将严格标准,严格纪律,确保质量。在实施期间,对违反《省药品使用条例》规定的行为,仍使用其相应的处罚条款。
2012年12月31日后,凡是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将依据《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提请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许可证。
三、几点要求
一是要增强法制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及《规范》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药事部门有关人员的培训,使其能正确理解和掌握《标准》,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实施《规范》的自觉性。
二是严格把握标准,确保检查质量。要按照《规范》和本通知的要求,严格掌握《标准》,扎实有效的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针对不同等级和类别的药品使用单位,将采取“规范药房”、“规范药库”、“放心药房”等不同的形式和措施,督促药品使用单位认真实施《规范》,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管理。重点规范药品采购渠道,改善药品储存条件,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解决药学技术人员缺位等问题。
三是做到“三结合”,即与医疗机构日常监管相结合,做好日常监督检查记录;与医疗机构制剂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大对制剂违法案件的查处;与诚信建设相结合,建立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诚信档案。
关键词: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县域经济;工作思路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15-09-1
1 药品流通工作
一是摸清情况,加大指导力度,大力发展先进营销模式。镇赉县药品流通数量正在逐年增加,在多年来的工作中,我们摸索着工作,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与企业沟通情况。对全县的药品流通行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掌握了基本情况,完成了相关信息的收集;2013年根据省商务厅的要求,市场秩序科对全县150多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并将相关数据汇总报送至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对本地区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布局、经营状况、行业组织化程度、物流配送能力和水平,以及群众购药需求等多方面情况做了调研。
二是落实行业统计,建立业务信息报送制度。统计工作是决策的前提和依据,市场运行数据和企业基础数据是行业管理的基础。今年,我们先后向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下发了两次《关于开展全县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重点药品经营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向我局报送统计表,为行业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根据我县药品经营业企业报来的数据,截至目前,共有10家药品经营企业被省商务厅选中,已填入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统计管理系统,并加入了吉林省药品协会。
三是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2013年,商务部出台了《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等五个药品流通行业标准,为了贯彻好这五项目标准,我科组织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召开了全县药品流通企业培训会,并建立了我县药品流通工作管理群,宣传五项标准,为规范企业诚信经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县政府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我局成立了规范的管理小组针对性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负责对商务系统打击侵权假冒监管工作。夯实基础工作,按时上报信息、报表、材料,通过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为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认真履责,加强监管。按上级商务部门的要求,出台了《镇赉县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从2013年开始,每季度组织一次联席工作会议,并下发每个季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安排,组织全县相关部门对全县商场、超市、市场等地进行了监管。截至目前,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0多起。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10万余元,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3 单用途信用卡管理工作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贯彻好此项工作。我们始终把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宣传贯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制定了本地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和全县商业企业召开培训会,认真学习了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做到内容熟悉,掌握宣传贯彻工作的主动权,极营造宣传贯彻的良好氛围;二是利用镇赉电视台为主要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三是通过下发《关于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通告》,把三项制度的内容传达到每个商贸流通企业,提升企业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三项制度宣传贯彻的落实。
二是执行管理办法,做好监督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和备案管理工作,对各大超市、商场、宾馆、美容健身、洗浴中心等重点发卡企业进行检查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行为。把预付卡“三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强单用途发卡企业的监管,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业务的备案工作,实现对重点发卡企业的业务数据统计、预警分析的信息化管理,推动单用途预付卡市场的健康发展。
牵头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切实规范零售行业市场秩序工作。为了规范市场秩序,规范零供交易关系,促进零售业健康发展,创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2013年10月,我局联合公安、工商、税务、质监、物价等部门印发了《镇赉县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以约谈会形式与全县大型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沟通,通过约谈会了解企业零供关系和存在的问题。会后,企业及时提交了书面自查报告,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通过这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促进我市零售业健康发展。
4 药品管理工作新思路
一是加大诚信宣传教育,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把药品流通行业纳入商务信用建设的范畴,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推动药品流通行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按照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制度健全、诚恳规范服务、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等六个方面的创建要求,组织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整改、提高,评选出一批诚实守信经营的示范店,树立行业诚信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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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西市街道办事处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各种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充分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工作,我街食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定,群众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街道重点工作来抓。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稳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履行政府“抓手”职能,发挥部门间“桥梁”作用,积极介入,主动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形成全办上下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领导,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能顺利进行。办事处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导组,由办事处主任王其银担任主任。明确责任,监管有力,认真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准备工作。明确要求各社区切实履行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为有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全年组织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2次,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
二、认真组织协调,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进一步净化我办食品市场,积极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两会、“五一”黄金周、“中高考”、 “中秋十一”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了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小摊小贩的专项整治活动,并积极开展对辖区食品市场、学校周边的儿童食品等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的排查,确保了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三、创新工作方式,狠抓食品安全区工作
区政府明确要求各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确定一位负责人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同时,对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作出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创建食品药品安全街道工作方案》和《网格化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流程》。切实做到了有分工、有合作、有检查,强化了食药安全工作的领导。我们根据食药安全监管“首责管理、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由街道与社区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各社区也相应落实专人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层层落实了食药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到位、目标明确、任务落实。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充分发挥8个社区食药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作用,主要负责对本辖区无证加工经营、乱设摊销售食品、无证食堂等情况的监管及家庭办小饭馆的信息采集、登记、指导等工作。做到每月一次上报信息,每季度一次工作例会,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报告,掌握动态情况,及时研究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区、街、社区三级联动的食品药品监管模式。
四、树立大力宣传理念,抓好宣传信息工作
宣传教育培训也是一种监管。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居民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权、知情权,增强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一是利用好传统宣传阵地搞宣传,通过宣传栏、板报、标语、条幅、分发宣传单资料等多种形式,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等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校园等“六进”活动。要求辖区每个小区要有一名食品药品安全互动协管员、一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栏、一幅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画。二是利用新型媒体搞宣传。街道利用党建先锋平台,连载食品安全活动信息和食品安全知识,使更多群众的关注,进一步扩大宣传面。三是举办培训讲座搞宣传。在社区举办知识培训,发放关于食品安全知识和科普知识的书籍,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扩大宣传效果覆盖面。
五、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培训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一个原则,即取缔马路市场、培育集贸市场、扩大专业市场、搞活城乡流通;做到六个结合,即统一领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市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市城区内所有马路市场。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已建成的市场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对社会反响大、市场间距短、经营管理混乱、造成交通堵塞的马路市场予以坚决取缔。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全市的良好形象。
(二)具体目标
1.依法取缔。对全市马路市场坚决予以取缔,有市场场地的引导进入市场。
2.划行归市。引导城区各类商品划行归市、入场交易,从根本上解决无固定交易场地、占道严重、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
3.规范经营。对城区内马路市场按照“定点、定时、定品种,有人管”的要求开展整治。
(1)限定时间。根据各个市场经营特点,避开交通高峰时段,确定经营时间,原则上早市结束时间不得迟于8:00,夜市经营时间不得早于17:30,严禁全天占用道路,包括节假日。
(2)限定经营品种。坚决取缔活禽宰杀销售、现场炒菜供应等摊位。
(3)引导规范。早市及各占道经营摊点进入滨河综合市场及市区内各类便民服务市场。
(4)落实专人规范管理。配备保洁人员;建立管理组织,配备管理人员,严格监管越位设摊,督促摊主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必要时铺设防污垫;营业结束后清理所有商品及物件。
四、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到2014年年底结束,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2日到12月15日),对重点问题,宣传教育要到位,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要到位;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和业主进行宣传,努力形成“严格市容环境管理,人人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良好氛围。同时,对需要疏导的马路市场确定疏导区域,做好疏导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照整治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调查摸底,对马路市场(摊点群)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造册,根据存在问题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解决方(预)案;对“钉子户”情况要及时掌握,先期介入。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6日到12月20日),召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公告,制定并印发《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整治重点区域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市政府通告、整治内容和要求。市政府要从相关部门中抽调人员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统一协调下具体负责开展集中整治,对各马路市场开展巡查,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规范管理阶段(12月21日到12月25日)。各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市场管理、取缔马路市场的规章制度,理顺市场建设管理机构,制定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25日到12月31日)。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避免农产品交易旺季出现反弹,将各项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基本建成确定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达到彻底根治马路市场的目的。整治工作结束后,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之后,向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总结,组织全面考核。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组长,市工商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局、药城(市场)管理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具体责任,组织专人做好工作。各部门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从维护全市对外形象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每周通报全市市场整治情况信息;在集中整治期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开设专栏,及时报道整治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让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各部门要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治期间,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市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促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四)加强协作配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切实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市工商局负责对市场主办方的监督指导,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市公安局负责马路市场取缔工作的执法保障,严厉查处抗拒执法、攻击管理人员的行为。交警大队负责整治公路沿线市场车辆乱停乱放,严肃查处“三无”车辆,负责搬迁过程中交通指挥,根据需要施划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停车秩序。城管大队负责城区内马路市场清理工作。药城(市场)管理局负责各市场的选址、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此次专项整顿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优化经营环境。工商、市场管理部门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采取减免税费等措施,降低摊位租金费用,提供优质服务,降低入市门槛,扩大招商引资,吸引业户进入市场经营。市场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市场设施完善、秩序良好,让他们进得来、留得住。
关键词:医保;医院;患者;管理;三方共赢
医疗保险制度是职工和居民享受基本医疗的有力保障,作为医保管理机构、参保人、医疗机构三方利益交汇点的医院,如何搞好医保管理工作就成了医院管理的重中之重。笔者所在医院作为重庆西部地区唯一的三甲医院,积极采用精细化管理措施,使得住院医保患者报销比例明显提高、次均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医保管理机构、定点医院、参保人三方共赢的局面。
1 建立了完善、有效的医保管理组织
建立了院长任组长,主管医疗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医务科、医保办、药剂科、信息科、护理部、设备科、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等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重大事件由院长直接管理,其它事件由分管院长负责,医保办负责具体事务落实,临床科室指定一名兼职医保员参与医保管理工作,其它科室协作。
2 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学习
2.1向患者及家属宣传医保政策 医保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消化医保相关政策,将医保政策制成各种宣传资料,对住院医保患者及家属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讲解。对前来咨询医保政策的患者及家属,耐心细致地讲解医保政策和规定,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尽量减少和消除他们对医保政策的误解和抵触情绪。
2.2对医疗人员进行医保政策指导 利用信息系统随时关注临床医技人员的诊疗行为,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医保相关政策的宣传指导。
2.3全院集中培训医保政策 医保办每年组织3次以上的全院相关人员集中培训,并针对重要问题出题考试,强化他们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同时根据科室出现的问题,深入科室督促、指导、解惑释疑。
3 建立科学、全面的医保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
3.1签订责任书 以医保协议为依据,结合各临床科室具体情况及科室学科建设的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并与科室主任签订责任书,以规范临床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及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
3.2动态监控 医保办工作人员分别对临床科室是否贯彻落实了"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实行网上动态监管。
3.3信息反馈及缺陷整改 对临床科室出现的问题,医保办工作人员及时与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联系,指出科室出现的具体问题,并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确认,协商改进办法,并限期整改。
3.4周报制度 针对科室出现的问题,一般情况每2w报医务部主任及分管院长,并在院周会上面对全院中层干部公布各科情况,起到了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作用。
3.5多科室联动病历点评制度 针对个别医师不按协议规定用药或诊疗的行为,由分管院长组织,药剂科、财务科、医务部、医保办、涉及科室主任参与进行病历讨论,做出处理意见。对多次违反医保协议的医师,不仅要给予经济处罚,还要暂停处方权并在全院通报。
3.6严格药品异动管理 组建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出台了《合理用药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处罚暂行规定(试行)》、《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办法》、《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医嘱和处方点评程序和流程》、《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书》。引进目前全国领先的临床安全合理用药决策支持系统软件,轻松规范临床合理用药。针对临床科室药品异动情况,及时与药剂科联系,并报告院长。药剂科对使用排名前10位的药品进行调控,对销售量大的药品生产厂家(供货商)给予黄牌警告;对超适应症用药(包括辅药品),且患者投诉多的药品,采取"休克法",停止采购计划。由医务部组织对药品使用超常的医生,根据合理用药质询制度进行质询。奖惩制度遵循弱化经济处罚,强化行政处罚的原则。对个别违反管理制度的医生实行个别谈话,院内公示、直至暂停处方权。
3.7采取有力措施,减少医师出错机会 为减少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出错机会,医保办根据医保协议撰写了"门诊特病注意事项"、"医保政策临床医师工作手册"、整理了"限制性药品目录",纸质版发放给各临床医师,电子版放在医院相关网络内,以便医师们随时查阅,门诊特病患者用医保卡或身份证挂号,通过网络提醒医生患者就诊信息,医师针对患者特病类型规范诊疗及用药。
3.8不定期下科室督查 医保办工作人员不定期下科室督查临床科室执行医保协议情况。通过督查,防止科室有变通、分解或串换目录的现象发生。
3.9严格患者身份核定及知情同意 患者入院后医保办即要求其复印身份证、医保卡交科室保存,并要求医生、主管护士确认患者身份并签字,防止了冒名顶替住院事件的发生;根据患者情况,确需使用自费药品、检查及医用耗材的也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既减少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又减少了医患纠纷案件的发生。
3.10医保考核指标执行情况月报制 医保办每月初将临床各科室完成医保考核指标情况进行分析,将各科室指标完成情况及医保办分析报告交医务部主任、分管院长、院长,分管院长或医务部主任在科主任会上宣布,同时在医院简报上公布,起到了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作用。做得差的科室常常会主动给医保办联系,商讨改进办法。
3.11积极主动与医保管理部门协调沟通 针对临床医疗服务中的具体情况及在执行医保政策过程中的实际案例,提出完善和改进医保工作的合理化建议,与医保管理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医保管理部门的支持。
4 指标对照及效果评价
作为渝西片区唯一的一家三甲医院,2012年积极采用以上精细化管理措施,使医院医保各项指标完成较好,医保报销比例明显提高,次均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全自费指标降到一个较低的比例,现将2011年与2012年相关指标对照如下。
4.1报销比例明显提升 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从2011年的50.41%上升68.62%,上升了18.21个百分点。其中患者周某达到了最高报销比例:91.94%,切实减轻了患者负担。
4.2次均费用增长速度放缓 2012年较2011年只上升了2.6%,与往年平均增长5%的速度相比较,增速有明显下降。
4.3平均住院床日明显下降 2012年平均住院床日10.25d,较2011年的11.7d,减少1.45床日。按年住院患者3.4万人次计算,床位费以每日35元计算,患者共减少床位费支付640900元,医保基金少支付床位费97 6140元。
4.4住院患者全自费负担费用明显降低 全自费指标从2011年的20.8%下降到2012年的6.65%,下降了14.15个百分点。
4.5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2012年医院抗菌药物药占比13.75%,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率﹤30%。
5 总结
医院对医保住院患者管理,由于组织领导坚强、宣传到位、措施得力、奖惩逗硬,取得较好的成效。实现了医疗保险基金节约,住院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得以提升,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大大提高,真正达到了医保管理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三方共赢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宋海洋. 医保办公室在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中的作用[J]. 劳动保障世界, 2009, (7); 93-9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四、资金来源
实施“计划”所需资金,其中营养餐学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及水、电、燃料费用待全面实施后由区财政统一协调解决;学校食堂建设由区教体局商财政局科学制定学校食堂改造建设规划,并统筹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优先建设,通过三年基本完成全区食堂改造建设任务。
五、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核定实施对象。区教体局负责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的动态监控,严防套取、骗取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制定营养食谱。由食药局牵头,教体局配合,组织营养专家制定营养配餐标准和操作指南。食谱制定要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并保证学生每周食用一定数量的牛奶和鸡蛋。
(三)招标采购。营养餐所需牛奶、鸡蛋、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由实施学校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各供货企业,均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食品原料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招标采购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教体、卫生、食药、质检、物价、监察等部门参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价格公正合理。
(四)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防霉变、腐烂、污染和生虫不洁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卫生习惯。凡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行试尝制度和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确保食堂供餐安全。
(五)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教体局配合,制定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组织培训。由区教体局牵头,人社、扶贫、卫生、食药等部门配合,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食药、宣传、教体等部门配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实施学校要建立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计划”实施的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教体、财政、食药、发改、监察、农业、卫生、审计、工商、宣传、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营养办)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计划”实行“三长负责制”,即部局长、镇(办)长、校长是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教体局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牵头负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配合财政局做好“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局长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负责“计划”各项经费的筹措和按时拨付工作;负责“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牵头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发改局长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农业局长负责组织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工商局长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日常监管;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每月检查供应商库存条件至少一次,对食品材料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安排工商所定期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防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进入校园;根据本部门工作相应职责制定“计划”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履行自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供餐食品进行抽检,对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对“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报告,为处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卫生局长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协助教体、劳动部门培训从业人员,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会同教体部门与学校和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负责制定营养食谱;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监察局长负责对有关部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计划”实施过程中群众对违规、违纪人员及事件的举报和反映;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人员责任,促使“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审计局长负责对“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公安局长负责配送车辆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建立配送绿色通道,确保食品材料安全及时送达;负责实施过程中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人社局长负责配合教育、食药、卫生部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免费对实施“计划”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镇(办)长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成立本辖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定期研究辖区内“计划”实施的相关问题;整合辖区内各部门工作职能,定期检查各校的具体实施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化解辖区内“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监管工作。中心校长负责制定辖区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对辖区学校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每周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计划”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计划”实施的绩效考核方案,调动教师参与、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积极性。各实施学校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的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管理措施,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食堂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品采购、接收、储藏、出库、加工、试尝、留样、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食堂卫生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安全运行;做好周食谱公示工作;组织和管理学生安全、文明就餐;负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学校食堂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为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以实施“计划”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中小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长。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原材料采购、配送及食堂加工、学生食用全过程的监督,做到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办牵头,监察、审计、教体、财政、卫生、食药等部门组成监管工作组,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由纪检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实施“计划”监管小组,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五)实行目标考核。“计划”实施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区政府对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进行目标考核,教育局对实施学校校长进行目标考核。
七、责任追究
(一)工作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计划”实施过程中,引发或造成不良的后果,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质量责任追究。凡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蛋奶粮油及原辅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取消供货商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今年以来,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证了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多措并举,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一是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根据年初计划,年内对全县涉药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截至5月底,已监督检查涉药单位480家,占全县涉药单位(710家)的67.6%。查处涉药涉械案件326起。二是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先后开展了医疗器械、、药品广告、兴奋剂药品、医疗机构制剂、药品分类管理、疫苗流通管理、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共查处不合格医疗器械5816件,违法经营的第二类2100片,向工商部门移交违规的药品广告18种,下架兴奋剂药品累计316种,对违反gsp规定的20家药店、违反疫苗管理规定的5家防保站依法进行了处理。三是积极推行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首先在2家县级医院、19家乡镇医院、46家城区卫生室、诊所开展,我局派出人员深入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督导。目前这67家医疗机构自查工作基本完成,正在申请检查确认。四是认真开展做好药品安全风险因素分级管理工作。执法人员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对经检查的480个涉药单位填写了《__药品安全风险因素分级管理信息登记表》,详实填写涉药单位的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地记录对各单位监督检查情况、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为分级管理提供可靠依据。五是实行药品日常监管的“网格化”管理。制定了《关于实行食品药品日常监管“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全县涉药单位实行划区分片管理,以“网格”为单位,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形成了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监管的工作机制。六是认真做好抗震救灾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我局主动与邮政、民政等部门协调,凡经邮政部门向灾区邮寄的药品和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赠的药品均需经我局监督检查,确定合格后方可邮寄或发送,以确保灾区人民用药安全。七是加大药品抽验力度。目前已抽验药品73批次,完成计划的50.1%,药品抽验不合格批次为43批,不合格率达到42%。
二、突出重点,全力做好奥运食品和兴奋剂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奥运食品暨兴奋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奥运食品和兴奋剂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奥运食品治理工作。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全县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暨兴奋剂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5月15日,召开了全县奥运食品和兴奋剂治理工作调度会,总结前段工作,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精密部署,同时决定开展为期20天的集中整治活动。截至5月底,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财贸等部门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及其他相关单位共1865处,查处案件126起,没收不合格食品价值计19.2万元,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188份。三是加强兴奋剂药品治理工作。我局采取以会代训、广泛宣传、企业自查、拉网式检查、网格化管理等方式强化兴奋剂药品管理。通过在县电视台、《新__》开辟专栏、向药品经营企业发放宣传册、张贴警示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及药品经营人员对加强兴奋剂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4月2日,召开了所有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他们进行兴奋剂治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学习培训。4月2日至4月10日,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自查,对照手册目录,将目录中所列含兴奋剂药品未注明“运动员慎用的”一律下架,一律不得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单位药店可经营胰岛素),必须做到凭原处方销售含兴奋剂的处方药。自4月10日开始,我局稽查人员对所有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严格按兴奋剂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行监管。5月1日后,对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执法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实行一对一帮促和监督管理。截止目前,在兴奋剂治理工作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
00余人次,平均对每家药品经营企业检查12次,下架药品累计316种。经过努力,目前,我县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无违法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现象,未标注“运动员慎用”的含兴奋剂药品一律停止销售。含兴奋剂药品全部实行专柜管理,并严格实行含兴奋剂药品处方药凭原处方销售,驻店药师签字,药品购销记录齐全。三、实事做实,进一步完善“两网”建设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府下发了《__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和《__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和食品药品安全助理员的通知》两个文件,成立了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12乡镇和开发区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选配了食品药品安全助理员。截至3月底,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全部设立了固定的办公场所,选配了1名食品药品安全助理员,配备了办公桌、文件橱、电话等办公设施,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达到了“六有”、“五上墙”、“四到位”的建设标准。即有人员、有场所、有办公设施、有机构牌子、有规章制度、有工作职责;工作记录、培训记录、会议记录、举报记录、村信息员名单全部上墙;人员安排到位、制度执行到位、职责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到位。二是调整充实了乡镇协管员和村级信息员队伍。我们在全县每个乡镇聘任协管员3人,成员由乡镇卫生院长、工商所长、派出所长担任,全县共聘用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39人。同时,对全县990个村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进行调整充实,并全部进行了培训,颁发了培训证书。目前,全县有村级信息员990名,实现了县管乡、乡管村的分级管理体制,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体系。三是组建完成了乡镇药品配送中心。我局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心药库的规范化建设,将其药库设为乡镇药品配送中心,截至目前,在全县12个乡镇和开发区组建了13处乡镇药品配送中心。同时,积极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和个人在乡镇和乡村开办药品零售药店,截至目前,全县乡镇药店数量已达到12家。全县初步建立起了渠道畅通、供给有力、质量可靠、便民利民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四是加强协调,积极推进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店纳入“新农合”定点报销范围。3月份,我局将农村药店纳入“新农合”定点报销范围这项工作向分管副县长进行了专题汇报,并与县卫生局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现已就报销办法、费用结算等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我局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正在拟定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农村药店的资质条件,争取在12月底前将至少3家农村药店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四、加大力度,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经多方联络,于3月份促成北京四环科宝有限公司与我县博诚制药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成立北京四环科宝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由北京四环制药控股90%,计划投资3000万元,一期投资1000万元,已到位600万元,其余资金预计年内到位。公司保留原生产品种6个,新上两个品种,其中治疗心脑血管病药物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已报批生产,另一治疗糖尿病的药物复方咯列吡嗪胶囊已做好报批准备工作,还有4个品种正在调研中。该公司还计划修建一个原料药生产车间。此项目的成功引进必将促进我县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狠抓党风廉政,深入推进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我局制定出台了《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局党组同全体党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其他通知签订了《转变作风廉洁勤政责任书》,进一步扩大了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我们还成立了由纪检组长任组长的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督导工作小组,将督导检查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制定了“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在“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中,每个人都写出了30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20__字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每个人都查摆了问题,写出了剖析材料,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方向。我局通过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投诉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开展问卷调查及走访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摆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通过
“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改进了机关作风,改善了机关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树立了良好形象。三是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进一步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顺利通过了省、市级文明单位的复查。在当前的抗震救灾中,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踊跃捐款,表现出了良好的思想品格和高尚的精神追求。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全力抓好奥运食品和兴奋剂药品专项治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加强与邮政、民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对邮往或向灾区捐赠的药品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不出问题。
三、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完成对涉药单位的全面检查,开展好各项专项检查。
四、完成县、乡医院和城区诊所、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全面完成药品安全风险因素分级管理工作。
六、进一步完善药品日常监管“网格化”管理。
七、加大与卫生部门协调力度。年底前,把符合条件的3家药店纳入“新农合”定点报销范围。
八、加强药品抽验工作,全面完成抽验计划,力争不合格率达到40%以上。
九、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十、积极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县医药有限公司督导检查力度,使其尽快通过gsp复查验收。
十一、加强对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的帮促指导,促进药品生产企业的发展。
一、总体目标
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提高标准、严格准入、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使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杜绝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重大案件。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严厉打击仿冒药品,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三)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的主办者,严格落实药品广告主、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新开办药品企业。严格规范非药品物流企业储存配送药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中成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药品安全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制售假劣药品的黑窝点,确保辖区内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
(二)建立完善联合工作机制。县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重大案件。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打击违法药品广告的工作机制,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依法查处虚假药品信息行为。
(三)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引导、规范创制新药,鼓励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和药品连锁经营,鼓励药品企业同行业兼并重组,促进药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鼓励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企业开办标准,严格控制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数量,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零售药店。
(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要根据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统一部署,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流通、配备、使用和定价报销各环节的监管。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保证我县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县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零售价格的指导和监管。县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五)强化药品生产、流通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高风险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严格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严厉查处“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委托非药品物流企业储存配送药品的行为,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监督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
(六)强化药品技术监督。要加大药品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资金投入,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抽验机制,加快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实验室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不断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七)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县卫生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知识宣传与培训,推进临床药师制实施,规范用药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要监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储存和质量管理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县里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相关会议对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上旬-6月上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照任务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找准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际效果,为迎接上级的检查评估做好准备。
(三)督查验收阶段(6月中旬-6月下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6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认真准备相关档案资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好迎查现场。届时,县政府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为切实加强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
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县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整治方案,县工商部门负责牵头制定违法药品广告整治方案,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专项整治中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