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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自下至上的方式进行评分,通过从街道(含区直有关部门)、各考核小组、区安委办和区防火办逐级对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议,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汇总研究形成考核意见上报区政府审定。一是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全部达到良好以上的评定等次,其中石炮台等9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优秀”等次(以第一责任人为主,下同),金厦等8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良好”等次;区安监局等7个区直部门被评为“优秀”等次,区文广新局等8个单位被评为“良好”等次。二是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东方街道等8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优秀”等次,金砂街道等9个街道办事处被评为“良好”等次。
二、工作成效
2012年度,被考核的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能够自觉履行职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隐患整治和事故预防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各自辖区范围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被考核的各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一是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并形成了会议纪要记录存档。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目标任务,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局面;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考核制度的管理,制订了监督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的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加强督查,排除隐患。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定期、不定期地带队检查辖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前后和重要会议召开期间等特殊时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整改、跟踪复查等文书规范、统一。
(三)集中力量,做好整治。去年,根据省、市的工作要求,全区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市中心城区重点场所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百日督查“回头看”专项行动以及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等治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按照上级精神及时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做到有传达、有检查、有整改、有反馈、有总结。同益街道等单位还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订行动方案,通过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大投入,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在原有制定应急预案基础上,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救援保障工作,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不断改进、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组织演练,建立健全了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事故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东方街道、东墩街道设立了社区消防办公室、器材室,购置灭火器、消防水龙、消防绳等;石炮台街道在长厦经联社、石炮台居委建立了两支消防队,配置消防服、消防专用压力泵等。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安全意识。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地传播安全文化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对各级领导、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强化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知识的教育培训,督导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工程建设。去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印发了安全生产月宣传资料,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月6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石炮台街道和同益街道还分别设立咨询台,接受社区居民群众、企业职工等的安全问题咨询。
(六)树立典型,积极创建示范社区、示范街。为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能够全面系统地得到开展,各街道办事处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广”原则,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示范街的创建工作,选取辖区内具有一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基础的一个社区、一条商业街或步行街,作为示范创建单位,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并将创建的示范社区、示范街作为示范典型,广泛开展创建达标活动,逐步推广,带动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金砂街道办事处安排4.5万元专项资金协助金华示范社区开展创建工作建立“一企一档”工作,制订了金华社区居委安全生产、社区消防责任图,并将社区划分为4个责任区,明确巡查人员、重点监控对象、消防器材位置,在新厦路“示范街”建立2块公约广告牌,在沿街各门店张挂安全警示牌等。
三、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资金保障不足。从考核中发现,大多数街道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力度不够,缺乏安监站的安全巡查设备配置。
(二)安全生产文书填写不规范。个别街道的检查人员出具对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文书没有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对发现问题表述不准确具体。
(三)挂牌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街道对重点隐患的挂牌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一企一档”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已建档的企业未能全面反映出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情况,企业工作台帐只能反映企业的基本概况等静态状况,未能体现街道对企业的动态管理。
20*年全市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是:以党的*精神为指针,以落实国务院国发〔20*〕15号文件、省政府豫政〔20*〕52号文件和市政府汴政〔20*〕71号文件为主线,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努力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1.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继续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政府综合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和政务督查内容。适时对各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贯彻国发〔20*〕15号文件、豫政〔20*〕52号文件和汴政〔20*〕71号文件情况进行督查。实行消防工作行政首长问责制,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或两起以上亡人较大火灾事故的,消防工作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落实职能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坚持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每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完善《*市有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分解意见》,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工商、文化、卫生、安监、建设、房管、教育、旅游、质监等行政审批部门要依法将消防行政审批作为重要内容,并落实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3.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程。各社会单位落实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人员100%持证上岗。年内市、县(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到“三会一标”建设标准,派出所列管的重点单位80%达到标准。在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等单位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4.实施“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加强“第四级”消防安全管理,推行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元的“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整合乡镇、办事处消防资源,完善乡镇、办事处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联户联防、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
二、强化火灾事故防控手段,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
5.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适时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省政府、省公安厅“双九条”、“硬七条”和公安部消防局“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澄清火灾隐患总量,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减少火灾隐患存量。尤其是对省防火安全委员会通报的3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确保9月底以前全部整改销案。
6.突出抓好奥运消防安保工作。深入开展以“人人参与消防,共筑平安奥运”为主题的奥运消防宣传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奥运期间全市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7.积极推广消防技术防范措施。在人员密集场所积极推广使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和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等技术防范设施。积极推广应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重点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纳入监控网络。
8.改进消防行政管理。加大消防监督检查频次,落实每日一查、“错时”检查等消防勤务制度。建立消防安全便民服务专线和网上平台,受理火灾隐患和执法监督举报,提供消防安全法律和技术服务。开辟“消防绿色通道”,全面推行消防行政审批即办快结制度,提升执法效率。实施阳光执法,实行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
三、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9.保障消防事业经费投入。全面落实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各县区业务经费增长比例不低于15%。公安合同制消防队、消防文职人员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不低于城市维护费(城乡社区事务费)总额的6-8%。
10.加快消防队站和供水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城镇消防规划及年度计划,年内建成金明区、鼓楼区2个消防站,完成汴西新区战勤保障中队征地工作。市区新增市政消火栓100个,各县新增市政消火栓不少于20个。
11.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年内*县、通许县、兰考县、杞县分别购置一台举高类消防车。市区购置2台高喷车,*县购置一台抢险救援车,尉氏县购置1台10吨水罐车。市区建成空气呼吸器充气室、维修站、监测站,各县消防大队建成空气呼吸器充气室。所有执勤中队建成一个特勤班,按部颁标准配齐特勤器材。
12.提升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依托消防部队,建立*市抢险救援中心。针对高层建筑、超大规模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以及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灾害事故,修订完善各类重大灾害事故数字化应急救援预案,强化专勤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
四、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13.加快地方消防力量建设。年内处于城市消防队保护范围以外的乡镇全部建成多种形式消防队伍,40%的行政村建成义务消防队。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规范化管理,完善保障政策,发挥其应有作用。大力推广“保消合一”、“巡消结合”社会化消防工作模式,年内所有巡防队能有效开展消防巡防工作,所有保安公司提供消防保安服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消防法律和常识,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和谐、促发展的总目标。通过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引导市民学习消防知识,关注消防安全,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太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
三、活动时间
201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环境布置
1.城区主要街道、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横幅。
2.各管理区、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在宣传画廊上布置有关消防安全宣传画和宣传栏目。
(二)宣传活动
1.送消防安全宣传光盘、《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消防安全资料到村、社区、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发动群众、职工、学生组织学习消防安全宣传片和资料。
2.制作消防安全宣传窗、牌到学校、村、社区、企业巡回展出。
3.开展企业出租房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与企业单位出租私房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安全承诺书。
4.对超市、市场、学校、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并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5.在13个警务室设立消防安全咨询点,解决居民消防安全难题,接受群众火灾隐患举报。
6.街道于11月15日召开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大会,11月下旬组织电焊工进行特种作业安全培训。
(三)消防演练
发动学校、幼儿园、市场超市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举行一次以逃生、安全疏散等为主内容的消防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
今年消防安全宣传月时逢党的十隆重召开,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街道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确保活动工作落到实处,迅速掀起新一轮消防安全宣传。
(二)内容丰富,务求实效
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开展符合本地群众品味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组织干部群众参观、体验、传播消防常识,普及消防技能。
今天召开全区社区消防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社区消防和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今后的社区消防建设工作。刚才,消防大队教导员对全区的社区消防工作作了详细部署,区民政局局长就如何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搞好社区消防工作作了发言,两位同志讲得很全面,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社区消防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积极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努力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既是各级人民政府、基层政权组织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承担的职责,也是新形势下消防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要求、新任务。实践证明,加强社区消防工作,强化城市消防安全基础,可以有效提高城市防范火灾的能力,从而确保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社区消防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做好社区消防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社区消防工作取得实效。
《消防法》规定:各级政府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消防法》还规定:社区居委会应当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指导和监督。为此,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各镇、场、办事处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以镇长(主任)为组长,分管消防工作领导、社区居委会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领导、监督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各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机构,按照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具体负责筹划和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工作,要积极做好组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组、制定健全社区消防工作制度、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和保护、建立消防档案等社区消防工作,确保社区消防工作落到实处。民政部门作为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职能部门,要把社区消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工作和社区建设示范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社区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机关、公安消防职能部门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和助手,强化社区消防业务指导,帮助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完善消防安全制度,督促检查社区消防工作,保证社区消防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各物业管理小区要充分发挥对本小区有效的管理优势,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各镇、场、办事处要加强联系和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共同督促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工作,从而确保社区消防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社区消防宣传要以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为重要内容,从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出发,充分发挥居委会和物业管理的优势,建立消防教育阵地。通过设置宣传栏、《社区防火安全公约》和《家庭防火公约》牌,悬挂消防警示标志以及向居民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有更多接受消防教育的机会,从而增强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市民自防自救及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四、突破难点,稳步推进,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阻碍消防社会化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适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还尚未完全形成。现行的消防监督机制,是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形成的,有着很深的计划经济烙印,严重滞后于经济建设,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制约着、阻碍着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发展。消防行政审批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事务包办的产物,实际上是政企不分的一种表现形式。消防监督机构重审批、轻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如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立项、建筑设计、建筑施工、装修设计、装修施工,施工中管理直至工程验收,都要经过层层的消防审批,事实上消防部门已经直接全面参与了企业基本建设和日常管理活动,承担了不应承担的管理责任,包办了应当由企业自己做主的事项,甚至有的图纸设计直接提出,“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意见为准”,“消防产品必须消防部门指定才行”等等不负责任的文字说明。这就制约了企业的自主意识和创造欲望,没有人再愿意浪费时间和精力,探讨如何才能将消防工作做得更好。另一方面,由于体制的原因,消防监督机构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职责范围外的事务性工作中去,不能从深深介入的微观消防监督领域中撤退出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监督职能不能得到有效体现,越俎代庖的现象突出。因此,消防社会化成了一句空洞的口号。
监督执法的法律依据存在较大缺陷。应该说,以《消防法》为主的消防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但目前还存在不少立法的“空白点”,一些必须与《消防法》配套的规章有待制定。对于消防行政处置程序、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施工企业资质管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等问题,目前只有地方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作为执法的依据,因此在实际消防工作中遇到许多具体问题由于没有规定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的相应法律责任,造成部分地区的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不落实。公安部61号令的颁布实施对于强化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和推动消防社会化进程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目前我国始终没有将消防教育作为国民素质教育来抓,公民的消防意识极其淡薄,对消防工作的认识仅限于生产生活中的积累的一点极其有限的经验而已。61号令属于部门规章,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措施。消防法仅仅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行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警告,行政处分并不是消防监督的权限,警告处罚无关痛痒,实施了也不能起什么作用。这些问题都极大地阻碍了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发展。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组织尚不健全。不少重点单位对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已逐渐明确,自我负责的主体意识逐渐养成,但仍有少数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仍存在“消防安全工作是公安消防部门或其主管部门的事情”的错误想法,存在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消防档案建设不规范等问题。还有一些单位没有真正建立起消防安全组织,没有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没有明确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没有明确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程序、内容、职责和奖惩措施。有的单位虽然明确了,但过于笼统、缺乏操作性,生搬硬套其它单位的规章制度,完全不顾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导致消防工作职责不明,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无法落到实处。
如何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式!,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战略部署,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和我国入世后的实际,对现行的消
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认真进行清理,该制定的制定,该完善的完善,该废除的废除,尽快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消防法律体系,使其更具操作性。消防工作直接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是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有力保障,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既不可忽视也不能懈怠。《消防法》第三条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因此,要做好消防工作首先要求各级政府应认真履行《消防法》赋予的各项职责,把确保消防安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改善投资环境,保障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同时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走群防群治之路。
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实现消防安全责任的社会化。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是我国《消防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全面推行消防工作责任制,应当是单位承担的责任,消防部门就不要替其承担。消防部门重点是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将自己从具体的消防检查事务中解脱出来,使消防工作逐步走上转变工作职能、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把握全局能力,建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新的消防监督机制。 1、紧抓重点单位这个龙头,带动整体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单位是社会大家庭的重要一员,要实现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必须先树立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公安部61号令进一步明确了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地位,贯彻落实61号令是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必须狠抓公安部61号令的贯彻落实,建立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评估体系,明确、细化和规范具体责任,将单位消防管理制度纳入日常管理和经营制度之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最终建成“政府统一领导,消防依法监督,群众积极参与,各单位自主负责消防安全”的社会化消防安全机制。 2、大力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提高居民群众的消防素质。消防监督机构应当抓住契机,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基层政权组织的作用,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区消防硬件设施建设,优化居民的消防安全环境,达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要求,最终建立一种新型的社区消防网络管理、消防保障和服务体系。 3、借助社会特殊力量促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在消防工作中,可以引入保险行业对消防安全的本能关注这一积极因素,使之为我所用,为我服务,建立安全和效益互动机制。可以设想:一个单位如果不整改火灾隐患,不落实消防制度,保险公司则拒绝承保;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而发生的火灾,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保险业的强力介入,将发挥较大的建设性作用,有利于推动广大企事业单位尽快树立自主安全意识。
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努力开创消防宣传新局面。 1、以发展的理念指导消防宣传。首先,宣传主题要突出时代特征,紧跟时展的步伐,不断注入新鲜的血液。当前消防工作的重点是社区消防、农村消防、61号令宣贯、公众聚集场所治理、建筑消防设施治理等工作。因此,消防宣传应紧紧围绕住消防工作的重点,开展系统性的宣传,大造声势,在耳濡目染中使群众形成消防的意识,同时也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宣传内容要紧扣客观实际,充分利用重特大恶性火灾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给人的触动最大,更具有教育意义这一特点,以火灾案例和消防常识为教育内容,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达到消防知识的全面推广。再次,消防宣传要有超前意识,要站在时展的高度,着眼于从社会发展的全局,根据消防发展的未来趋势,创造性地开展消防宣传。 2、以创新的理念贯穿消防宣传。一是宣传形式要求新求奇,不断推陈出新,借助当今社会盛行的广告、电信服务、电子图书、多媒体技术、互联网等潜力巨大、具有跨世纪优势的传播技术,创造出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扩大宣传的影响范围和深度。二是宣传要化被动为主动,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不断强化群众的“三种意识”,即主体意识、参与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三是消防部门要积极联合教育、劳动、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等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宣传教育责任,督促各单位主动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3、以务实的理念深化消防宣传。一是消防宣传要讲求实效,通过宣传取得的实际效果,切实通过宣传推动消防社会化进度,逐步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二是消防宣传须深入群众,通过建立消防展馆、开放消防站、设立消防网页等宣传方式,使消防宣传深入到群众中去。三是宣传要建立长效机制,利用规范化的社会各行业在职教育,老人、妇女、儿童、学生的经常性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实现消防教育的连续性、系统性、长期性运作。
一、总体目标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以“四个四”为着力点,即:落实政府职能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责任有效落实,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一是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任期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二是区政府将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区发改、财政、民政、安监、执法、文体、教育、卫生、公安、工商、质监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分析全区消防安全形势,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讨论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消防安全对策、措施。三是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在每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活动。四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迅速提请区政府组织、指挥灭火救援及火灾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召开火灾事故现场会。
2.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各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在行业、系统内部,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例会制度,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逐级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二是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与本辖区、本行业单位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奖优罚劣。三是要确定行业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每年都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活动,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要达到100%。四是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消防行政许可、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公安、安监、教育、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共同解决。五是要严格依法审核重点工程和重要公共建筑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具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3.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一是相关部门在本年度内,要完成全区消防规划编制(包括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通信),并逐步实施。同时抓紧制订突发公共事件消防专项应急预案,建立政府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快速反应系统。二是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努力解决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区政府将依据年初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对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进行表彰。
(二)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基层消防工作机构建设基础。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并督促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础。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导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并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3.夯实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设基础。各街道办事处要督促辖区居民小区、家属院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消防工作;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
4.夯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基础。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依法建立义务和志愿消防队。设有治安巡防队的社区,要建立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加强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治安巡逻的同时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承担扑救初起火灾职能。其他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
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的要求,努力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六有”建设,即:有消防组织机构、有防火公约、有志愿消防队、有宣传阵地、有消防水源和灭火设施、有职责制度。力争在本年度内使全区20%的社区达标。督促全区所有社区基本达到“六有”标准。
(三)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把火灾预防的关口前移到单位内部,不断加强消防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结合一系列消防安全活动的开展,促使本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显著提高。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公安分局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派出所“多警联动”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一是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针对我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主动对我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请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二是年内要启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优活动,制定下发达标活动标准和考核细则,督促各单位自行对照完善,并统一组织验收评定。三是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协调规划、建设等部门共同把关,杜绝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投入使用。四是要严格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落实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和专兼职消防民警,加强对辖区九小场所的监督检查。在消防监督工作中要达到“五化”、“三会”。“五化”即:消防责任明晰化,《标准》悬挂统一化,设施器材管理标识化,消防培训演练制度化,检查巡查经常化;“三会”即:会宣传消防常识、会检查消防安全、会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五是要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派出所的目标责任之中,定期检查,年终考核。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公安分局要大力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强化执法制度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公开透明的消防执法工作机制,确保执法活动履职到位,程序合法,快捷高效。一是规范消防执法例会制度,确保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执法例会。二是要建立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及时对执法档案进行展评,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三是要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裁量网上裁定、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全流程在线管理模式。四是要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五是要加强廉政建设,制定廉洁执法自律标准,分管领导与全体消防干警都要签订廉洁执法承诺书,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集中整改人民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公安分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投入,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在主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依托消防队站,建设向社会开放的消防宣传教育基地。二是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适时举办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班。三是要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工作的中坚力量,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四是要建设面向社会单位和群众的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公安分局要针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一是要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严格执行消防便民利民措施,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二是要成立技术服务队,为辖区单位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三是要全面推进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提高消防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全区所有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自上而下,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公安分局要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三员”作用,指导社会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一至两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同时,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关键词】:城市居民 火灾原因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D035.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市居民社区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发展的产物。当前居民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受到资金与观念的限制,火灾隐患严重,整改难度大。近年来,城市社区火灾呈明显上升趋势,如何加强消防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居民火灾,完善消防设施和技术,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是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做好新时期的消防安全工作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城市居民社区火灾调查
造成城市居民社区火灾多发的主要原因是:(1)建筑物耐火等级低,主要是一些砖木结构建筑和临时性建筑。(2)缺少消防水源,有的是由于年久失修,缺乏管理,缺少取水设施,无法为消防所用。(3)缺少消防通道,由于缺少管理,社区建筑随意性大,居民在消防通道内摆摊设点、堆放废弃物,影响安全疏散和消防车通行。(4)电气火灾隐患严重,社区内电气老化严重,家用电器使用率增多,乱拉电线现象严重,电流超负荷运转,极易引发火灾。(5)非法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现象突出,社区内许多液化气供应站,油墨厂,印刷厂,存在大量易燃易爆化学产品,火灾隐患严重。(6)社区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大多设置在人员密集地,疏散通道不畅,缺少消防设施。(7)消防设施老龄化严重,社区的消防工作比较薄弱,消防工作滞后。
造成居民社区火灾严重后果的主要原因是:(1)火灾隐患严重,建筑物耐火等级低,家庭用火用电等级增多。(2)领导不够重视,很多领导对消防认识不够,在规划大型项目建设时为了节省资金,忽视对消防的投入,导致了一些先天性的、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的问题。(3)居民消防意识淡薄,居民对消防安全的认识不足,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擅自降低材料耐火等级,随意放鞭花爆竹,用火用电不规范,直接导致许多居民住宅火灾的发生。(4)基层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管理不到位。社区消防一直是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缺乏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5)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居民住宅区普遍存在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乏保养等问题。
二.如何防范处置火灾隐患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处置安全隐患,搞好消防规划的制定和实施,领导干部要加强认识,要明确社区消防安全职责,立章建制,使消防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章可循。
建立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安全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原则,要深入落实推进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社会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对各地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组织人员扑灾救火,充分组织各类资源,做好群防群治消防工作。
筹措资金,加大社区消防投入
一是以社区为平台,建立社区消防投入保障基金,二是政府设立消防投入扶持基金,三是社区居民自己投入一部分,四是社区自筹一部分,五是消防器材厂商投入一部分,确保社区消防建设的顺利实施。筹措资金,加大社区消防投入,是从外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硬件设施齐全,以利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在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做到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消防产品和技术
将消防规划纳入城市和社区建设总规划,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住宅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家庭消防器材配备率。同时推广新型消防产品和技术的应用,现代物流网技术,火灾报警远程巡警系统等前沿科技,有利于促进消防技术的提高。只要在家中安装传感器,就能第一时间发现火灾和处理火灾。因此,要加强消防产品和消防技术的应用与推广,以便更好的服务于社区的消防工作。
4.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居民自救自防能力
消防宣传要符合社区火灾的特点,采取有效形式宣传符合居民生活习惯的通俗易懂的消防知识。一是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消防民警、物业管理人员、居委会的消防教育培训。二是加大宣传关于居民住宅火灾的自救自防尝常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学习氛围。三是将消防纳入学生学习内容,提高学生的防灾自救能力。四是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宣传力度,切实保障弱势群体消防安全。通过全民学习,提高消防预防工作,切实提高消防水平,保障人民的切身利益。
5.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巡防,消灭安全隐患
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力量,积极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检,加强监督与防范,使火灾隐患消灭于未然。另一方面,要消除安全隐患,要动员社会组织团体,进行群众自治,把全体人民调动起来,参与到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中,使全社会大至政府小至个人都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要认识到火灾猛于虎,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加强消防安全,从基层做起,从每一个人做起,加强安全检查巡防,消灭火灾隐患。
6. 因地制宜发展消防组织,建设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要建立起以社区为单位,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消防管理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志愿队伍,建立邻里互助,弱势群体互相帮扶组织,同时建立起以消防警察为主,民众参与为辅的消防组织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做好日常防火和灭火准备,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
三、结语
提高火灾调查的安全管理思考,从火灾的表现和原因分析,提出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另一方面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的使用。同时本文还提出城市居民怎样处置安全隐患,预防火灾发生。加强宣传教育,使消防理念深入人心,建立群众消防组织,建设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这是本文的主要观点,希望对火灾调查的安全管理起到作用。
参考文献
[1]石海峰.居民火灾预防工作的主要问题和对策[N]常州大学学报2010年4月第12卷第2期
(二)部门横向监管的标准化。严格推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镇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切实肩负对本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推动本单位有效履行对主管行业的监管责任。2010年内,采取由镇公安消防大队提供技术指导,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方式,在七个主要行业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2010年5月份前,分别由镇公安分局和镇公安消防大队完成宾馆酒店、镇工商分局完成商场、镇安监分局完成劳动密集型工厂、镇卫生部门完成医院、镇文教办完成学校、镇文广中心完成卡拉OK(夜总会)、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和镇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办完成“三小”场所和出租屋的标准化试点样板建立工作;2010年8月份前,完成了试点样板建立的职能部门应确定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单位名单,并对创建单位进行培训,做到培训一个,推广一个,推广一个、达标一个,达标一个、保持一个,确保质量;2010年12月,其他职能部门应参照先行部门的做法,督促主管行业中60%以上的单位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2011年12月份,实现90%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及所有的“三小”场所、出租屋落实标准化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在对行业单位例行监管的同时,应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当作一项常态工作来抓,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每年对本系统主管社会单位推行标准化管理情况至少开展一次检查督导,重点解决消防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违章行为不禁止的问题。
(三)单位日常管理的标准化。各社会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推进要求,按照《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以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部门消防责任人、专(兼)职消防队、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一般员工、电焊工等不同类别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并以内部管理制度形式确定,定岗定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例会、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专(兼)职消防队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各岗位职责,形成网格化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三小”场所、出租屋要坚决执行监管长效机制,要推广省、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加强对该类场所的管理。各社会单位在工作中要对标准化的执行情况开展定期自评,行业协会组织不定期互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综合考评,并公布考评成绩,建立奖惩机制。
四、消防宣传培训长效化
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宣传培训工作的新方法、新渠道,创新思路,逐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类型化人群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习惯养成水平。
(一)巩固拓展消防宣传三大阵地。坚持广度和深度并举,巩固媒体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和3G网络的平台作用,通过开设专栏、推出专题节目、组织深入报道、发送互动公益短信等形式,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进”。突出消防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播放,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委托广告公司制作消防公益广告,2010年制作志愿者、亚运消防保卫、居家防火、消防处罚四个主题的FLASH公益广告,同原有的广告以每天不少于3条次的频率在镇电视台滚动播放;开展户外广告宣传,在镇中心区域地标位置,设立大型消防户外宣传广告位,开展《消防法》宣传和消防部门形象宣传,委托广告公司,利用公共空间的灯箱广告、宣传栏,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违法后果、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拓展流动宣传阵地,与专业机构合作,策划并承办送法下乡消防主题文艺演出、有奖知识问答、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公益活动等多种类型的宣传活动,利用消防宣传大蓬车,组织送戏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活动,在全镇24所中小学和幼儿园、17个村(社区)和大型工厂企业组织消防主题电影播映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潜移默化,寓教于乐。壮大志愿者宣传阵地,团委、妇联、工会、文教办和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应在干部、教师、学生、离退休人员、新莞人等群体中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并统一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志愿者组织架构,完善工作制度,发挥志愿者分布层次广、年龄跨度大、服务形式灵活的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
2、打造“123”消防培训品牌。着眼加大培训力度和覆盖面,引入专业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开展“一责二化三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在形成具有桥头特色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品牌的同时,培育品牌化的专业培训机构,实现双赢。“一责”即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我有责”主题教育。针对现阶段部分单位和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对淡漠的实际,突出政府、职能部门、村(居)、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组织责任和广大市民群众的参与责任,将消防培训纳入政府政策保障体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多个角度入手,加强对多元主体的消防责任意识教育。“二化”即突出消防培训的专业化和市场化。由法定的专业培训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对象进行培训,并不断提升培训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对社会群众,突出财政的指引作用,引入市场机制,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通过优胜劣汰,开展培训。“三落实”是由不同的责任主体完成对不同类别群体的培训:第一个落实是由法定培训机构落实对持证上岗人员的专业培训,即所有需经消防培训后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以年度为单位参加由法定机构开展的培训,及时学习消防新技术、新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中面临的新问题,确保自身掌握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具备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符合工作岗位的需要。培训机构应根据培训情况定期整理档案。第二个落实是由职能部门落实对重点人群的岗位培训:宣传办、文教办、公安分局、安监分局、文广中心等机构和职能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原有培训体系,充分利用自身培训平台,在各类的进修、入职培训、岗位轮训中综合消防安全内容,对政府公职人员进行培训。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工作人员,以每年参训人员不少于50%的比例,由行业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初制定培训方案并核定培训人员名单,采取主管部门组织,场所自行出资,专业机构培训的方式,参加岗位应知应会培训,培训情况由各主管部门在每年的6月和12月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火灾事故中自我防范能力偏弱的在校学生、独居老人和妇女儿童,采取在校学生以学期为周期,由学校统一安排授课并组织疏散演练的方式接受培训;独居老人和妇女儿童则以村(社区)集体经济集中支付的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培训。第三个落实是落实全员常识培训,尤其是对“三小”场所、出租屋人员,村(居)统计本辖区人员总数,以每年参训人员不少于辖区人口总数20%的比例,制定分批培训计划,采取镇财政和村(社区)集体经济共同出资的方式,采购中介机构的培训服务,通过滚动的形式开展人员轮训。
五、灭火救援力量精锐化
坚持战斗力标准,加强镇公安消防大队、镇专职队、社区兼职队的软硬件建设,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能力;不断整合发展全镇消防力量,加强对专职队、兼职队的业务指导,形成以镇公安消防大队为指挥核心,镇专职队为主战力量,社区兼职队为补充力量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全镇消防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英勇顽强的精锐之师。
(一)推动公安现役队伍专业化。镇公安消防大队将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以消防工作社会化和消防监督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着力点,全力提升保障民生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与水平,为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推动镇专职队伍正规化。镇政府需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一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重新选址建设桥头镇专职消防队,并作为桥头消防训练培训基地使用。现有的消防队,可按照二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作为一支分队继续保留。镇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强化其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巡查的职能。到2010年,镇专职消防队应至少完成火场搜救攻坚组的组建;到2011年,镇专职队营房装备达到一普通级消防站标准,队员不少于40人,年龄在35岁以下。到2011年,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专职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企业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建设标准按《广东省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和《桥头镇专职消防队规范化管理汇编》,落实专职消防队的经费,落实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险、医疗和抚恤,切实提高专职队的管理保障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推动社区兼职队伍规范化。2009年,桥头镇各村(社区)参照大朗镇村级消防队伍建设模式和标准,全面建立社区兼职消防队。社区兼职消防队编制6-13人,建立办公室、值班休息室和车库、器材库,配备不少于1台的执勤车辆,并参照大朗镇大井头村消防队的标准配备随车器材。到2011年,社区兼职消防员全部参加由镇公安消防大队组织的轮训,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实现“小火不出村”的目标。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兼职队伍的管理训练,拓展功能,形成符合村(社区)实际需要的工作模式。兼职消防员享受工资、补贴、年终安全奖等待遇,经费由各村或社区统筹。
(四)充实其他灭火救援力量。2010年,全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保安消防员队伍,平均每个单位不少于10人,并经消防培训持证上岗。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防火自救能力,充实基层灭火力量,镇政府还应倡导建立民间志愿消防队。
六、消防装备配置科学化
按照“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先进实用、节能高效”的原则,实现全镇消防装备配置科学化。到2011年,全面满足灭火救援任务的需要。
(一)坚持科学配置消防车辆。按照《城镇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的一级普通消防站的要求,并根据我镇的经济、产业结构和建筑物特点,桥头镇专职消防队在三年内完成各种消防车辆的配备,2010年购置一辆城市多功能主战消防车,加大消防车辆退役和更新力度,对服役期超过10年的消防车辆实行强制性检测,不合格的作退役报废处理。
(二)坚持科学配置消防器材。镇公安消防大队结合专职消防队现有车辆和器材装备配置情况,对照国家《普通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桥头消防大队三年装备规划》,在三年时间里通过逐年对装备建设经费的投入,使器材装备得到更新换代和改良革新,更适应于现代灭火救援的需要,并根据本辖区产业结构的特点,增配特种防护、侦检、堵漏、救生等装备,加大消防器材更新力度,个人防护装备、常规消防器材每年更新率不低于35%,特勤器材每年更新率不低于25%。
(三)完善消防装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装备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有关消防技术装备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各种技术装备采购、管理和考评制度。2010年起桥头镇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装备采购工作,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和省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消防装备实行系统集中采购的通知》(粤财采购[2006]5号)的要求执行。2011年全面完成全镇消防装备力量的整合,将镇专职消防队的装备统一纳入市公安消防局装备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建立装备巡检制度,每季度由市公安消防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巡检,对装备建设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七、保障措施
要充分认识推进桥头镇消防基层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调、落实督导考评、经费供给,保障本规划纲要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统筹本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编制重点工作的专项规划、方案,从解决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并按照方案要求推进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保障方案按时按计划实施。要依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行业的具体实施措施,在有关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工程推进、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有效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尽快扭转火灾形势严峻的被动局面,努力维护好、保障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消防安全工作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消防安全是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基本目标,是“以人为本”科学内涵的重要体现,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消防工作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事关社会安定和谐、广大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路桥“品质之城”建设等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审视、分析我区消防安全现状,仍然存在许多方面的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镇(街道)及区级部门还没有真正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任期目标,没有真正广泛调动工作人员参与消防工作;部分单位消防工作“网格化”监管和推动社会单位“防火墙”工程还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没有真正将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部门联合协作、信息沟通、联合监管机制还不完善。基层消防安全工作仍然比较薄弱,镇(街道)消防机构的缺乏是制约基层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在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主体意识不强,日常安全管理职责不落实,效果不明显;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明显不足。因此,各地各单位要认识到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是建设路桥“品质之城”的客观要求,是落实“民生工程”的内在需要,是改善当前消防安全现状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二、落实责任,全力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夯实社会防控火灾的基础
(一)切实加强镇(街道)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工作站的作用,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严格落实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和驻村干部的消防工作“网格化”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员责任机制,定期检查本“网格”内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各镇(街道)要在行政分工上明确各分管线工作上的消防工作职责,各分管线领导要加强对所分管线和联系村(居、社区)消防工作的领导,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和村(居、社区)负责人抓好消防工作。要加强对各个“网格”监管的督查,对履职不到位而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加强消防工作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抓好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工作。要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路桥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路政发号)文件规定的职能分工,认真履行消防工作“网格化”监管职责,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要认真部署、指导、督促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排查和督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三)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本单位广大员工的“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着力提高社会单位抗御火灾的水平。确保年6月底前,所有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年12月底前,所有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四)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建立消防、治安、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把消防行政许可关,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经消防许可擅自施工、使用、开业等严重消防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坚决遏止火灾隐患的滋生源头。
三、创新机制,积极推进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
为解决我区消防工作“末端责任制”的落实问题,提高我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深化“平安路桥”建设,借鉴温州瑞安成功经验做法,在路南街道、金清镇开展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
(一)机构人员。在各镇(街道)设立消防安全工作站,作为下设事业机构,可与安监站合署办公,由各镇(街道)负责消防工作的领导分管,人员不少于5名,设消防安全工作站站长1名(事业编制),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名。消防安全工作站人员由各镇(街道)按照实际需要进行选配,由所属各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二)工作职责。消防安全工作站代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展日常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是消防工作管理。组织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消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及重点防火期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向所属政府报告消防工作情况;建立各类消防工作档案台账;负责组织消防工作总结、数据统计和材料上报。二是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针对本辖区实际,组织实施火灾预防工作。三是组织协调工作。协调开展消防工作,收集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提请完善辖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组建、领导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加强同安监站、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和合作;协助做好火灾事故调查、事故善后处理、消防违法行为抄告或移交工作。四是开展消防宣传。负责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编印消防安全宣传资料,组织辖区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要把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作为当前加强基层消防基础建设和深化“平安路桥”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镇(街道)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情况于年6月底报区政府。各镇(街道)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报告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办法,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
四、加大投入,大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城乡抗御火灾能力
(一)加快“十二五”期间消防发展规划编制。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我区“十二五”期间消防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统筹推进我区消防事业的发展。年,编制完成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十二五”规划体系。2012年前金清镇、蓬街镇要按照要求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横街镇、新桥镇要在城乡总体规划中落实消防专项规划的内容。
(二)加快路桥中心消防站建设步伐。区消防大队要加快推进路桥中心消防站建设步伐,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地做好中心消防站的建设工作。区财政部门要按照今年区政府建设项目计划全额保障建设经费,区级有关部门和桐屿街道要全力支持路桥中心消防站建设,确保年12月前完成土建工程,2012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
(三)加大市政消火栓和消防通道建设力度。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消防法》和《台州市公共消火栓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年第2次区长办公会议精神,加强城市消防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固定取水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改造工作,年底全部完成全区消防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的新增、改造、维修工程,尤其是要加强新建道路、新建工业园区的消防供水管网和消火栓建设,做到与道路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旧城改造要把打通消防车通道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满足城市消防快速出动和远距离增援的需要,保证灭火操作场地和疏散火场人员、物资通道的畅通。各部门要开展联合行动,定期清理和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各类违章建(构)筑物。规范小区消防通道管理,查处和清理消防车通道上的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等现象。
五、严格要求,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社会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一)加强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建设。我区共有8支政府专职消防队,自年各专职消防队组建以来,担负着各镇(街道)辖区内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救援首发任务,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推动路桥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也存在着车辆器材装备老化、经费保障困难、人员流失严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消防专职队伍的良性发展。各镇(街道)要加大经费投入,努力提高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改善消防队员年龄结构和素质,确保每支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不少于8名;年内各镇(街道)要更新1辆灭火消防车和按要求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装备及个人防护装备,提高各专职消防队的应急处置能力。今年起,各镇(街道)按照消防安全工作站建设要求新建独立营房的,区国土、建设、规划部门要给予支持,所需的建设经费(不含征地费用)由区财政按实际造价的50%给予补助;每年新购置灭火消防车辆50万元以上或一次性购置器材装备30万元以上的,由区财政按照实际购置经费的50%给予补助。
(二)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是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区政府将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政办号)和《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标准》(财行〔〕100号)文件要求,加大经费投入,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提升我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区应急办要加强全区应急救援工作的调研,及时组织、协调好有关应急救援工作,经常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区消防大队要加强有关应急救援项目的训练、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攻坚和处置能力。
(三)强化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各镇(街道)要把农村消防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全区各村(居、社区)都要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消防工作,各行政村、城市社区都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要依托公安派出所、综治办以及治保联防组织等力量,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组织网络。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居、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并加强相关人员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居、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
六、健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目标考评,严格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