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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微型金融;小额信贷;理论综述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7-0033-04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结构的变迁,以间接融资方式为主要中介机构的商业银行与以直接融资为特征的资本市场的关系日趋紧密。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在融合的过程中,必然会伴随一系列的风险,既有商业银行在进入资本市场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微观风险,也有资本市场在面对商业银行的融入进程中所面对的宏观风险。认清风险,同时找出一条降低、化解风险的道路,能有效提高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融合。加快金融体系现代化步伐。
一、我国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的现状分析
自从1983年国务院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在我国基本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四大国家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经历了扩大发展、深化改革、改革攻坚等阶段。据统计,在我国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在全部金融资产中的比重超过80%。
对资金有需求的企业通过向商业银行进行借贷来达到间接融资的目的。即使在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企业仍然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间接融资为主要融资渠道。因为相对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方式而言,间接融资具有社会安全性较高、保密性较强、可以及时解决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等优点。但是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制度的逐步健全和融资企业需求的变化,直接融资凭借其筹资规模和风险度不受金融中介机构资产规模及风险管理约束、具有较强的公开性、在市场竞争中优化资源配置等优点,在市场中所占比重呈上升之势。
作为以直接融资为主要特征的资本市场,随着传统业务的进一步优化,相关业务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同时也为商业银行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契机,使其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合作前景更加广阔。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越来越多,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购买和持有各种有价证券来优化其资产结构。使商业银行便于在充分兼顾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争取最大限度的盈利。因此,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进入资本市场,成为资本市场中重要的参与者。截止目前。我国共有14家商业银行在A股市上市,其中7家银行在H股上市。
特别是在由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2009年我国的一系列经济刺激计划和积极地货币政策,使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规模呈现井喷式增长,贷款余额由2009年初的32万亿元猛增到年末的42.56亿元,同比增长32.99%,导致资本充足率下降。这时,商业银行就可以借助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增加其资本充足率。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依托资本市场,完善其自身功能,逐步完成由“信用和支付中介”向“全面金融服务机构”的转变,进而丰富了资金清算结算、金融资源配置、金融风险管理和国民财富管理等方面的功能。
但是。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在组织结构层面进行融合的过程中,势必会给二者带来运行机制的变化,产生新的风险因素。在银证融合的情况下,在金融业传统风险因素之外。还可能由于金融体系内部组织结构和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产生风险分布和作用机制方面的变异。例如,以信用风险为主要风险特征的商业银行,将可能产生其他类型的风险取而代之。此外,资本市场在拥有雄厚资金实力和庞大支付结算网络的商业银行进入后。任何商业银行出现风险,势必会影响到资本市场上银行板块的变化,进而影响到整个资本市场的波动。从下图可看出,沪深300指数变化趋势与银行股指数相似,且略微滞后于银行股指数。
二、商业银行进入资本市场所面临的风险
(一)商业银行上市导致的风险
商业银行上市面临的首要风险就是能否成功上市,即上市失败风险。引发该风险的关键性因素就是IPO定价难题,如何合理确定IPd价格对商业银行具有重要意义。在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下,股票IPO定价主要被两个方面决定,一是股票的内在价值,二是合适的IPO发售机制以充分发掘市场需求。由于计算模型的局限性和上述因素的不确定性,商业银行上市过程中的IPO定价可能存在抑价现象,一旦出现定价不合理,就存在着不能实现新股销售的既定目标,难以满足筹集资的需求,导致发行失败的可能,最终付出高昂的成本。
其次是声誉风险,即在上市过程中,商业银行所出现的意外事件对自身的不利影响。商业银行同其他上市企业一样,将成为投资者所关注的目标,同时外部审计、评级机构的进入。将会使信息披露大大增加,导致原先潜在的问题得以暴露。虽然这些问题的暴露能及时化解商业银行的潜在的风险,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对于投资者而言,问题的暴露必将削弱对该即将上市商业银行的信心,进而影响对其股票价值的评估。最终也波及到上市的成功性。
再次是商业银行是否具有长期的抗压能力,来应对上市过程中所面对的法律风险压力、财务管理压力、公司治理不完善和自身股价不确定波动的压力。上述压力将贯穿于整个上市的过程中,具有持续性,因为商业银行从开始准备上市到最终上市通常要经过数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中,一旦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财务欺诈、股权结构不合理、私自挪用信贷资金造成股价波动等问题,将会受到来自司法、行政监管力量的干涉与惩罚,造成投资者对其综合经营能力的质疑。
最后是商业银行再融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矛盾争端及负面影响。由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仍不发达,尚未建立完善的金融法规和监管机制,不少国有企业上市的目的仅是为了“圈钱”。而非建立一个长期可持续的融资平台。而我国现有银行业正处于迅速扩张阶段,对资本金需求旺盛,融资需求缺口较大,这些现状导致部分投资者会担心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市的目的性,以及相应产生的再融资风险。
(二)商业银行进入股票市场后面临的风险
商业银行成功上市、进入股票市场后,面临的首要风险当属股票市场的风险,主要包括股票资产波动风险、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和间接性融资的违约风险。
股票资产波动风险即商业银行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当商业银行持有股票资产,且当其长期、持续下跌时,商业银行必须要提取足够的资产损失拨备,以覆盖风险。如果持续时间长、金额巨大。商业银行必然会面临连续的经营亏损,与此同时,亏损程度还将会随着股价的下跌而加大,导致恶性循环,形成商业银行的投资风险。
融资融券就像商业活动中的赊买赊卖一样,如果到期时买卖双方能按约定,补足货款或商品,那么这笔交易节约了现金,也促进了商品流通。但如果不
能则信用链条发生断裂,会引起连锁反映。造成市场混乱。目前由于我国股票市场机制尚未完善,投资理念尚未成熟,众多投资者将其视为短暂的投机市场,这就导致融资融券交易风险凸显。
此外,商业银行上市之后,自身原有的潜在风险仍不可忽视。到目前为止,不管商业银行进行怎样的创新改革,其以信用为基础、以经营货币借贷业务为主营业务的格局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尽管伴随着商业银行创新,各类新的风险逐渐显现,但其信用风险仍然是最大风险,需要防控,不可能因为商业银行上市而发生根本性转变。截止2009年末,我国损失类贷款余额627.9亿元,较2008年末上升了58.1亿元。损失类贷款的上升,说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仍有扩大的可能。此外。涉及到资产与债务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处于被动调控的利率风险和商业银行内部的操作风险等同样是商业银行需要长期面临、防控的主要风险。
三、资本市场在接纳商业银行后存在的宏观风险
在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相互融人的过程中,除了要认清商业银行面临的各项微观风险外,更要对资本市场需正视的宏观风险进行分析,只有通过对其进行细致的剖析,才有可能制定出合理的防范对策,防患于未然。
第一是金融体系风险。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同属于金融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的对接融合极有可能引起一个风险共振,也有可能将银行业的风险演化为金融体系风险,进而导致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非系统风险转化为系统性风险,从而加大国民经济的系统性风险。商业银行上市不用于其他行业,它的资本在随股市涨跌而变动的同时,放贷能力也随之改变,进而又作用到股价的变动上,形成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循环体。例如。股市景气,则股价上涨,银行的自由资本增加,放款规模可能扩大,进而影响股价的上涨;相反,如果股市低迷,则银行的自由资本也将缩水,在悲观情绪的影响下,银行的放款将会更谨慎,规模会缩小。这样更将促使股市的萧条。
第二是政策性风险。政策性风险主要来自国家的宏观政策变化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影响,主要分为直接政策风险和间接政策风险。商业银行作为一类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企业。受国家政策性干预较强,特别是我国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资产占比较高(参考表2)。国家一旦对存款利率、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空间、备付率、信贷政策等做出变更,各家商业银行必须接受并执行。此外加之非金融领域的政策调整导致交易生产经营状况出现的劣变,共同作用在商业银行上,必然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资产价值,反映到股票的市值上,最终作用到整个资本市场。
第三是银行危机将对资本市场形成巨大冲击。通常商业银行股票盘子大,金融股所占市场价值比重高,所以商业银行经营的是否稳健,其股票表现是否稳定,将直接关系到股票市场的运行与稳定。例如,深圳发展银行于1998年在A股上市后,曾长期居于A股市场龙头地位;2006年中国银行上市后占据上海市场权重第一的位置。因此,银行一旦发生危机,对资本市场的冲击之大是难以预测的。例如前不久发生在美国银行的次贷危机,在短时间内便引发出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
第四是信贷资金流入资本市场所产生的风险。具体可以解释为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市后,会直接推动资本需求的增强,当其规模大到一定程度后,将助长甚至引发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最终导致较为严重的泡沫现象,危及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甚至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由于金融传统与法律规定的不同,各国对商业银行直接投资股票的限定也不尽相同。在我国。尽管政府及相关金融监管部门长期禁止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股市。但是在市场实践中曾多次出现银行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案件,
四、如何防范、化解商业银行进入资本市场的各项风险
在商业银行逐步进入资本市场并与其融合的过程中,要想防范、化解所面临的微观风险及宏观风险,首先应解决的问题是如何降低商业银行自身所具有的各项潜在风险,与此同时,深化资本市场的改革,梳理健康的投资理念,建立一个健康、长期、可持续的融资平台:其次是研究如何防控二者融合所面临的各项风险。
(一)降低商业银行自身风险
降低商业银行所带有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等潜在风险,在此将其简述为以制度防范为主,技术防范为辅,同时将二者相互结合,互为补充。制度防范的要点在于通过制度创新恢复和加强市场约束、监管约束、银行同业协会约束与银行内部构成的由外到内的风险防范体系。主要工作为:(1)进行产权制度改革;(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3)恢复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技术防范的要点在于与制度防范相结合,通过风险防范手段的改进,建立不完全信息下的风险机制,在具体风险的管理上,应在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风险采取不同的防范策略。
(二)深化资本市场改革
作为现代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资本市场。是促进资本形成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渠道,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必须紧紧抓住机遇,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不断拓展资本市场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形式和途径。毫不动摇地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2010年年初,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提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支持经济发展”。其中在对“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详尽论述中主要包括:加快建设多层次市场体系,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烷善市场化运行机制:健全上市公司并购和退市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透明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引导和规范市场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第一是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完善国内对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融合的相关立法,对商业银行上市行为制定相应的法律约束。此外,政府、金融相关监管机构制定对商业银行进入资本市场详尽的监管细则,同时还要密切联系国内外经济、金融动态及市场发展的趋势,明确重点,及时修改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改进监管的方式方法。
第二是建立通畅的沟通渠道。将政府、各监管部门、商业银行、资本市场彼此之间通过信息交流有机的联动起来。例如,各监管部门可以在及时掌握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后,相互沟通,及时了解各家金融机构面临的问题。对商业银行、资本市场制定统一的政策制度,使各监管部门在独立完成自身监管职能的基础上,对监管交叉区域或“盲区”完成全面监管。
第三是要深入研究分析金融监管方法,推陈出新。基于理论分析,运用计量方法,结合科技手段,创新模型,尽可能计算出贴近实践、可供参考的风险度量值。通过对风险进行合理的量化。使人们可以更直观的认清风险的危害程度,及时有效地制定出应对方案,最终达到减低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周骏张中华宋清华:《商业银行创新与资本市场》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11。
[2]成思危:《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第二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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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信息披露的新古典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假定会计信息是一种商品,它既存在会计信息的需求方(公司、政府、工会、投资者以及债权人),也存在会计信息的供给方(公司)。如果证券市场和经理人市场正常运转,那么,市场力量就会激励信息供给方提供信息直至每一单位会计信息产生的边际成本等于所带来的边际收益(资本成本的降低),此时市场就达到了完全市场竞争均衡状态,从而实现资源配套的帕累托效率(Paretoefficiency)。但这种状态需要以下假设:(1)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会计信息需求者和供给者;(2)会计信息是完全和完美的(Perfect&Complete);(3)市场无交易成本(TransactionCosts);(4)会计信息需求者完全有能力理解信息的实质内涵(Content)并对此有一致性预期(Homogeneousexpectation);(5)参与会计信息市场交易的个人都是理性的,都追求效用最大化。实际上,上述假设就是资本市场有效性应具备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如果有用的信息以不带任何偏见的方式全部在证券价格中得到了反映,那么可以认为市场是有效的(Farna,1970)。威廉。比弗(1973)曾在《WhatshouldBetheFASB'sObjectives?》一文论述了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对财务会计及其报表的若干启示:(1)只要会计政策没有导致现金流量产生有差别的后果,或对所采用特定会计政策所形成的差别予以披露,以及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以至能够在不同的会计政策之间作出抉择的话,公司所采取的会计政策便不会影响证券的市价;(2)有效证券市场是与充分披露的概念紧密相关——实质重于形式;(3)市场有效性意味着公司不必过分考虑无知的投资者,即会计报表信息不必用过于简单的方式表达,以至任何人都能理解;(4)会计报表并不是惟一的财务信息来源,市场竞争机制会促使信息需求者通过其他渠道(如财务分析师、媒体以及公司管理人员的披露等)来搜集信息,从而使信息需求者能够衡量公司的真正财务状况。由此可见,会计信息披露的新古典理论意味着:(1)资本市场具有强大的惩罚和激励机制促使自利的会计信息供求双方尽力披露和搜集信息,任何第三方的(包括政府)干预都是无济于事的,此时会计准则毫无必要;(2)这个理论的假设——完全竞争市场和证券市场的有效性都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理论模式,现实中并不成立,更何况人们都是有限理性的(Boundedrationality)(Simon,1950),信息需求者不可能完全有能力来理解信息的实质内涵;(3)披露有关战略信息及其经济价值可能损害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从而致使信息供给者面临着一种权衡,亦即在提供会计信息帮助证券市场充分发挥资产定价功能与隐瞒会计信息使公司在产品市场的优势最大化之间作出判断选择(Newman&Sansing,1993),进而可能影响该理论下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原则。
二、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理论
会计信息披露的新古典理论认为,信息生产的社会最优数量是使社会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相等的信息数量。然而。会计信息具有公共产品(Publicgoods)的特性,而公共产品具有外部性(Externality)和搭便车(Free-riding)行为。会计信息的这种特性恰好是新古典理论和规范理论最根本的分歧,因为前者会计信息是视作为私人产品,而不是公共产品。
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理论指出,会计信息产生的公共产品、信息不对称以及缺乏一致性等导致了会计信息市场的失灵,从而造成市场力量不能最有效地调节会计信息的供求,因此必须借助第三方(政府)加以干预(准则制定)来实现会计信息披露机制的标准化,以限制资本市场上的垄断和投机行为(瓦茨和齐默尔曼,1999)。此时,为了实现“最优”的政府管制,会计信息生产的准则应达到什么标准又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许多财务会计学家试图借助社会选择理论来解决此问题,例如,查蒙博斯(Chambers,1976)、布若米维奇(Bromwich,1980)和卡星(Cushing,1981)等论证了会计标准化或部分标准化是可行的。然而,(1)上述三种市场失灵都存在一些同样的缺陷。例如,他们假定政府的选择会带来最佳产出,然而他们并未向考察市场结果那样周密地考察这些选择的结果(Verrrcchia,1982),亦即犯了“草总是绿的”的错误(Demetz,1969)。(2)会计准则的制定需要全面衡量成本与效益。准则的成本不仅包括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和实施会计准则以及公司遵守这些准则时所耗费资源的直接成本,而且还包括影响公司的投资、生产以及融资等方面决策所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效益是指在私人市场力量已发挥最大作用的前提下,管制能减少仍然存在的市场失灵,但是目前管制的成本效益性并不能作出明确的论断(司可脱,2000)。(3)准则制定过程是一种“微妙平衡”的政治问题(Zeff,1978),它需要对不同的社会目标和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进行评判和权衡,从而可能影响会计准则应有的“技术性”规范。
三、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证理论
20世纪60年代以来,对有效市场假设所进行的大规模实证性检验促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规范会计理论的合理性。鲍尔和布朗(1968)的开创性研究导致了实证会计理论(PositiveAccountingTheory)特别是实证会计理论研究方法成为上世纪70年代以来会计理论研究的主流。瓦茨和齐默尔曼在实证会计理论领域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于1986年合著的《实证会计理论》一书已成为会计理论的经典之作。
实证会计理论着重于分析公共干预的政治程序和解释会计标准的制定过程。按照公共利益理论,会计准则制定者被假定为大公无私者,它会权衡管制成本与市场运作改善后所带来的社会收益两者间的大小,从而尽量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然而,由于会计准则制定过程的复杂性,立法监督准则制定者的具体操作是很困难的,因而最佳会计准则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这又导致了另一种管制理论——利益集团理论的粉墨登场,并且该理论也可能比公共利益理论更能预测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司可脱,2000)。根据利益集团理论,由于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需要经过有关政治程序,因而各类形形的利益集团就会组成压力集团对准则的制定施加各种影响,以便把结果引导到有利于他们的方向,致使公共干预不能为总体利益而是为强大的利益集团服务。总体利益只不过是那些利益集团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托辞而已(WattsandZimmerman,1979),因而会计准则制定被人们视为是各利益集团冲突博弈的过程,而不是理性算计的过程(司可脱,2000)。显然,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会耗费大量的成本。这种成本不仅包括制定和实施准则的机构运行成本(直接成本)和公司的遵循成本,可能更多的是间接成本——政治成本(PoliticalCost),亦即是一种为了转移财富而进行的竞争所导致公司财富转移的经济后果(Zeff,1978)。例如,美国政府为防止类似1929年经济危机的重演于1933年颁布了《证券法》,实证研究表明这一法规作用甚微,其原因就在于管制成本太高(汤云为、钱逢胜,1997)。因此实证会计理论认为,会计准则制定应尽量发挥市场机制而避免利用公共干预。尽管他们也承认会计信息市场的失灵,但是他们依然强调公共干预的成本会远远超过市场失灵所带来的成本。
实证会计理论以理论为依据广泛运用于会计实务的解释。自从1933年伯利和米恩斯(Berle&Means)合著的《现代公司和私有产权》一书出版以来,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已成为现代股份公司的重要特征,而且公司所有者与公司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Principal-agent)。霍姆斯特朗认为,最有效的激励计划就是让人分担一部分行动后果(如利润分享、剩余利润等)(Holmstrom,1979)。运用到财务会计上就是建立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促使公司经营者提供他们与股东双方可共同观察到的,能传递不包含在回报衡量本身中的有关经营者努力程度的专有信息,并且也能限制经营者通过各种会计政策的选择来操纵上述信息的相关可靠性,从而使股东较容易观察和控制经营者的行为,进而减少两者之间的成本,并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理财目标。
可以说,实证会计理论在对会计信息披露实务的解释方面是卓有成效的。首先,实证会计理论揭示了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生产者的激励机制。规范会计理论(NormativeAccountingTheory)认为,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和获取与理解信息的能力不同,公司经营者会基于自利和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总是倾向于少披露真实会计信息甚至披露虚假、扭曲的会计信息。相反,实证会计理论指出,在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假设下,经理人才市场(Fama,1980)和公司控制市场(Manne,1965)是公司经营者产生充分信息的非契约性动力,从而有利于股东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进而减少两者之间的成本。其次,实证会计理论对于会计准则制定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实证会计理论认为,不管资本市场有效性理论的含义如何,即使会计政策不直接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但是会计政策的选择对于财务会计报告的各种使用者也还是具有经济后果的(EconomicConsequences)(Zeff,1978)。也就是说,会计准则制定不仅要考虑“技术”(如使用何种会计方法能更有利于计量公司的收入与成本),而且也应注意到执行会计准则将会产生的各种经济后果(如财富的再分配、风险程度及其分布以及制定、执行条例和诉讼成本等)。正是如此,会计准则执行所产生的诸种经济后果使得会计准则制定更加复杂化,因为它要求在会计理论领域和政治领域两方面达到“微妙平衡”,从而使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必须允许不同的利益集团参与会计准则制定,并发出征求意见稿(Drafts),让所有的利益集团有机会对拟定的会计准则公开发表不同意见。当然这也使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和会计理论研究更具有挑战性和趣味性。
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
一方面,金融对区域经济的主动性作用越来越明显;另一方面,区域经济的差异直接形成了区域金融活动的差异。在经济货币化金融化的进程中,金融的增长常常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在货币化金融化发展较早的地区,该区域的经济增长就能够获得更大的金融支持,从而发展就更快。因此,在许多情况下,金融相对地处于支配性的地位。区域经济的差异,常常与区域金融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以下从四个方面来论述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
资本积累机制
资本的积累源于储蓄,形成于投资。区域经济发展能否动员足够的储蓄是资本积累的关键。金融体系通过部门扩张降低交易成本,使其能够动员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提高边际储蓄总量;其次,通过金融创新提供流动性强、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金融工具,改善储蓄结构,提高储蓄倾向,这是另一层次的动员储蓄;最后,金融部门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降低流动性资产持有量,增加生产投资的比例。通过金融功能的发挥,将资金有效转化为投资,这一点对促进经济增长起着关键作用。
资金流导向机制
对区域经济增长,除要增加储蓄及投资总量外,还必须保证储蓄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投资结构的协调。投资质量在某种程度上比投资数量更重要,减少低效率的投资和增加新投资在本质上一样重要。金融体系将分散的资金市场融为一体,使资金在整个社会实现重组和分配,同时金融体系利用自身信息优势及监督优势将资金引导向那些预期收益好、发展潜力大的区域、行业和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起到以金融资源来实现区域经济资源优化配置。
区域一体化机制
金融发展对区域产业结构和组织形式的演化具有重要作用。金融发展意味着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多样化,它可以为信用扩张提供完备手段。金融发展促进资本的转移和集中,推动企业集团化、产业区域化发展,加速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区域组织演化,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增长和转型;金融发展还为企业集团提供内部控制手段,推动企业向跨地区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企业发展领域的拓宽和活动领域扩大促进区域融合。
促进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机制
区域经济的持续增长方式的转变,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是关键。技术进步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基础。它不仅与科学研究状况有关,还与科技成果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有关。金融体系的存在和发展在满足融资能力的同时,通过风险分散管理影响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的供给,推动区域产业结构高度化,促进区域经济增长。
我国区域金融的非均衡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基于市场基础、原始积累和区位优势等因素的不同,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迅速扩大,形成了东部、中部、西部、东北等经济带,不同经济带之间的金融发展也存在很大差距。如不采取灵活的区域化金融调控措施消除这种逐渐扩大化的差距,将不利于宏观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非均衡现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发展水平不平衡
据统计,基于不平衡的经济格局,我国目前不同省区货币资金量的分布东、中、西部差异十分明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5月的《2004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提供的数据,2004年末,东、中、西部外币存款余额占本外币存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6.1%、2.2%和1.4%,这突出反映了各地区外向型经济程度的差异。2004年金融机构贷款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东、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占全国贷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61.6%、19.1%和16.0%。总体看,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余额存贷比明显高于东部。
固定资产投资也呈现明显的地区分布。2004年,我国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东部地区的投资总量超过了中西部的总和。从1990年到2003年,东部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万亿元,占全国比例为61.4%,中部和西部分别占全国比例为22%和16.6%。投资的差距对各地经济金融的非均衡发展将产生非常大的直接影响。
区域金融机构发展不均衡
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组成结构相对较为单纯,主要是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交通、民生、光大、华夏等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仅在少数中心城市设有分支机构,除此之外便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及城乡信用社。与之相比,东部地区金融机构组成结构明显丰富,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大部分新兴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及绝大多数外资银行机构都设在东部地区,由此构成东部地区多样化的金融机构体系。
区域间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
金融市场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载体,已经成为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投放货币、传导货币政策的重要渠道,但我国区域间金融市场的发展差距极为悬殊。就货币市场来看,东部地区发展很快,中西部地区在市场规模、交易工具、市场主体等方面都较落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呈现明显的地域性特征。2004年末,东部地区上市公司数约占全国的60%,中西部分别约占20%。东、中、西部地区股票当年筹资额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61%、26%和13%。从保险业的发展来看,2004年东、中、西部保费收入分别占62%、22%和16%。各地区保险密度总体上呈东、中、西递减之势,北京、上海、天津分别以2490元、1763元和791元的保险密度位列全国前3位。
我国区域金融发展非均衡的原因分析
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区域差异
率先改革的东部地区从市场化之初就努力构造金融活动与运行的市场经济基础,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较快,市场发育程度较高,拥有相当程度的创新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企业有很强的拓展融资渠道的意识与能力,加上其自身利用金融资源的成本消化能力不断增强,效率不断提高,从而使该地区形成了较强的资本积聚能力。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市场化程度和投资主体对融资成本的承受能力都比较弱,对金融资源潜在的需求未能转化为现实的需求,金融资源只能产生较低的利用效率。由于东部与中西部区域间存在风险和收益的梯度差距,金融资源为获取较高的收益回报通过各种渠道从中西部市场转移到东部地区。而金融市场上的证券交易所、法人股市场和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东部地区的积聚分布,也为金融资源的流动提供了强大的信息和技术上的支持。
一元化和二元化金融政策环境的矛盾
我国金融体制和政策呈现出明显的金融制度运行环境二元化的特征。其基本格局是:东部地区的金融发展依靠市场的成分较多,地区制定的发展战略往往是开拓型、创新型和开放型的;中西部地区的金融计划成分占主导地位,市场发育程度低,区域政策制订的发展战略往往是平衡型、保守型和封闭型的,其目的在于满足静态的平均化的边际收益。但金融调控则不是根据区域发展的差异因地制宜,而是更多以区域金融运行一体化为前提,强调金融政策的统一性。这种金融政策造成了事实上的政策不公,等同于对中西部这样不发达地区的政策歧视,进而容易诱发地区金融经济利益的摩擦,造成“抽瘦补肥”局面的出现。
金融市场化差异对微观金融主体的刺激不同
新兴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性非银行机构遵循经济理性原则,追求规模经济效应,在配置分支机构时过多积聚在东部地区,一方面促使东部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受到冲击,被迫尽快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同业竞争机制和行业协作机制,并且较早建立的金融市场又形成了金融资产流动的极化效应,凭借这一效应引致大量区域外资金流入;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的金融组织结构单一,大量存在的国有商业银行支持的重点对象往往是效益低下的国有经济,非国有经济处于被忽视的地位。而且银行无论是在资金计划,还是信贷方向上都受到上级行政的过多干预,很难切实顾及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上级行政的宏观调控政策致使其在松与紧的狭小空间内顾此失彼,无法达到应有的经济效果。
区域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
建立统一金融市场构建区域金融体系
针对目前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的差异,有必要建立规范运行、健康发展、统一开放的区域金融市场,消除货币政策传导在各经济区域的阶段性差异,使利率机制在我国东西部地区都能发挥重要作用。在我国东部相对发达地区,对金融服务的要求比较高,应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体系。而在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应大力发展规模不大的中小金融企业,并利用政策性金融手段,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与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同时,要积极努力实现区域金融市场的联合,增加开放性,力争早日形成全国性的统一大市场。
促进区域金融组织机构发展
以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为契机,以市场化原则构建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改变以行政区划编设机构的做法,根据不同地区业务量的多少、地区的大小来确定机构网点的设置。要集中优势在大中城市和发达地区发展壮大势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鼓励新兴商业银行到中西部大中城市设置分支机构。在引进资金的同时,也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先进的管理经验。
建立相适应的区域性商业银行
中西部落后地区银行机构较少、金融工具单调,应实行有差别的金融机构设置条件,适当降低在资本金、营运规模等方面的要求,大力促进中西部地区区域性商业银行的发展,提高金融机构密度与金融效率。
加快区域资本市场建设
调整目前的资本市场主要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的格局,在稳步发展东部资本市场的同时,立足为中西部建设、开发筹资而积极培育中西部资本市场。为此,注重中西部地区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推动国有资本的流动与重组,加快资本经营步伐;推进中西部地区股份制改革进程,以推动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发展,积极筹建和完善不同层级的区域性、地方性的证券交易中心。在股票和债券发行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对发行者在区域分布上适当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逐步扩大中西部地区每年的股票、债券发行量。大力扶持资源型企业上市。积极发展区域性的开发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及中外合资基金等。允许商业银行以不超过一定比例的资产入资基金,拓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投入渠道,增加基金的资金来源。
1.从会计的发展历程看会计功能的膨胀:会计究竟是什么?
从会计雏形原始社会未期的结绳记事到公元11世纪至15世纪以盛唐时期的“公司会计司”、南宋的“审计院”以及“四柱结算法”为标志的中式会计,是古代会计的象征,此时会计告诉人们:收入多少、用了多少、还剩多少。公元13世纪至19世纪,意大利复式簿记历时700年左右的演进,促使了古代会计向近代会计的转变,并最终在20世纪初期完成(郭道扬,2001),复式簿记“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规则,使近代会计在反映经济活动的同时又能发挥监督的功能。20世纪40年代至今,人们步入了市场经济与知识信息经济时代,会计随之向现代会计过渡,期间会计除基本的反映与监督功能外,日益成为经济管理与运行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上面虽只是对会计发展历程的简述,但足以说明会计功能的膨胀过程。
会计功能的膨胀还可从我国会计理论研究侧面窥见一斑。过去20年间的会计理论研究集中在四个方面(王光远、吴联生,2001):①会计是什么,会计学是什么等基本问题(24%);②经济效益会计(60%);③物价变动会计(1%);④股票市场会计(15%)。关于会计是什么,会计界有会计信息系统论、会计管理活动论、会计控制论、会计管理工具论等观点。关于会计能干什么,会计界也有一职能乃至六职能之争,除最基本的反映职能外,还包括核算、监督、控制、参与预测、决策等职能。这些年来,会计界对会计基本论问题的讨论虽然越来越少,却从未达成共识。而且不可否认会计相关人员具有扩大会计功能的潜在动机,会计中心论或大会计的论调正是这一动机的极端表现。如此之趋势使我们不禁担忧:会计究竟是什么?会计能承受起重担吗?2.会计信息在量和质上的膨胀: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奴隶
近年来,以顾客为中心的顾客需求思想在管理的各个领域得到了普遍的贯彻,会计与审计也不例外。作为会计的顾客,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无疑产生了对会计的需求并推动了会计理论与实践的进步,如果说过去的会计是被动地追逐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现在的会计对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把握越来越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这是会计走向成熟的表现,但笔者以为会计界把握使用者信息需求的心态唯恐过之或不及。“不及”,即会计期望差距,是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的预期高于会计本身所能达到的水平引起的差异,它由四部分组成(胡春之,1998):①使用者的不合理期望,受自身技术和经济的制约会计不可能提供的服务;②使用者的合理期望,由于技术上的缺陷会计可以但未能提供的服务;③实际业绩缺乏,由于执行不力造成的会计设计意图的偏离;④感觉但实际不存在的业绩缺乏,使用者对会计的不正确认知所引起的差异。不及实际上是一种正常状态,正是它促使会计不断向信息使用者的预期靠拢,成为会计发展的内在动力,只不过要把握“不及”的度。“过之”,则指会计在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同时提供了大量无效的服务,这绝非耸人听闻,会计界在饱尝信息披露不足的指责后开始有了对信息披露过量的担忧。
21世纪人类步入信息时代,信息在多种传播媒介的推动下呈“爆炸”趋势,现代会计信息也不例外,集中体现在信息数量和信息质量两个方面。信息数量的膨胀表现为:以历史成本为主的历史信息向以公允价值为主的未来信息的转变;表内信息扩张及向表外的延伸,据安永国际会计公司前主席葛罗夫斯的一项调查,美国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信息量自1972年平均每年以3.1%的速度增长,而同期附注增长达7.5%(张美红,1998),如今很多公司财务报告表外信息远远超过了表内信息含量;非财务信息的扩充;分部报告、中期报告等的提供等。信息质量的膨胀表现为:对会计信息质量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以前,人们唯一的要求就是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1966年美国会计学会的(AAA)的《基本会计理论说明书》和1989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确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特性,尽管出发点不同但内容基本一致,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等,此时为了保证信息的有用性甚至可以牺牲信息的可靠度;而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前主席Leritt在《高质量会计准则的重要性》的演讲中进一步提升了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增加了“透明度”这样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更加复杂的特性。
以上论述了会计职能及会计信息的膨胀过程,这种膨胀既有会计发展过程中的合理膨胀,也有会计界基于行业利益的一种自我拔高。前者是会计生存发展之根本,后者将使会计步入困境。
1.会计信息数量和质量越高越好吗?信息成本
会计信息数量和质量的高低应以信息使用者需求来判断,过低将导致会计行业的衰落乃至消亡,过高将使企业不堪重负陷入尴尬。上文已指出了会计信息数量和质量呈膨胀的趋势,其直接的影响是增大了信息成本,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因提供过量信息负担大量的无效成本,会计信息使用者过滤鉴别信息的使用成本也将增大。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说,满足他们需求的信息存在于信息过量的会计报告中,而过量的信息会对他们产生影响,干扰甚至误导他们的决策,更甚之他们根本无法利用。会计信息数量和质量上的膨胀,不符合会计信息的成本效益和有效披露原则,于会计信息供求双方都不利,因此应适当减低会计信息。
2.会计的职能越多越好吗?会计责任
长期以来会计学者一直无意识地对自己从事的事业拔苗助长,仿佛会计的作用越多,会计地位就越高。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笔者认为,可以从会计的孪生兄弟审计责任的演变中找到答案。20世纪60年代,良好的经济形势促使注册会计师行业迅猛发展,同时由于审计失误导致针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公司的诉讼爆炸,引起了社会性的强烈不满。经过反思,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了著名的科恩报告,划时代地将对公众期望的满足变为行业最高行动纲领,从此审计负担起了满足公众期望并维护公众利益的重任。但社会公众并不因此减少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责,法律判例进一步将注册会计师的赔偿范围扩大到客户和狭义的已知受益人之外,社会日益赞同受害方向有能力赔偿的一方提出诉讼而不问错在何方,即“深钱袋”责任。社会公众的判断依据是:既然你这样宣称自己,无论你实际有无能力都应承担后果;既然你收入高,就要成为赔偿对象。尽管不合常理,在美国确有其事。会计与审计略有不同,但面对责任都是一样的。会计是企业内部的服务部门,没有机会直接与社会公众亲密接触,也不象注册会计师行业对外有统一的形象,但并不能成为会计偏安于一隅的借口。现在我们宣扬了会计的崇高地位及光辉形象,有一天信息使用者因使用你的信息遭受损失而要求赔偿,就象使用企业的产品受害而要求赔偿一样,会计又将如何面对。敢于承担满足包括社会公众在内的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是会计作为一项职业应具备的基本道德观念,推卸责任意味着会计存在基础的丧失。会计回归并非推卸责任,而是避免承担自己力不能及的责任及因此而引起的灾难性的后果。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举步维艰正是此理。目前已有经济学者认为会计操作不当是造成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从而使会计成了金融危机的替罪羊。历史表明,保持承诺与实际行动的一致,是人类诚信之根本,也是会计持久发展之根本。笔者认为,当前阶段会计的承诺明显高于其实际能力,应适当界定会计职能,以避免因未守承诺受到惩罚,并最终酿成行业危机。
3.会计的范围越大越好吗?交易费用
企业经营倾向于扩张直到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或在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为止(科斯1994)。说明当企业更有效率时交易将内部化,而当市场更有效率时交易将外部化,这实际上界定了企业的形成和规模。企业范围的扩张,既有诸如协同效应、规模经济等优势也有缺乏灵活性等缺陷,两者的均衡界定了企业的范围。推及会计,笔者认为会计覆盖的范围并非越大越好。会计在技术上努力满足信息使用者需求的过程中花费的加工成本日趋增大,因信息复杂程序和技术性的增强信息使用者使用会计信息的成本也呈上涨趋势,直至会计信息收益不能弥补会计信息成本的程度,此时会计系统不经济,应转向会计外部寻求解决方法。
二、会计外部化
会计职能的扩张及会计信息数量和质量的膨胀,使会计这个庞大的信息系统相对于市场不经济,因此应合理界定会计职能和会计信息的质与量即会计回归;而将那些人为拨高的职能以及会计回归后旁落的功能交由市场操办,此为会计外部化。重新回归后会计无论是技术性还是政治经济后果及对环境的依赖大大降低,更利于会计统一,而那些与上述因素密切相连的会计部分通过外部化予以回避。会计系统从输入最原始的信息到输出成品信息,会计表层信息越少而内涵信息越丰富,会计信息的技术性与繁杂性越高,会计信息的使用成本和加工成本越高,会计信息的差异性也越大,会计对环境的依赖性也越深。笔者认为,无论各国如何千差万别,同一经济业务所传递的原始信息是相同的,在随后的加工传输过程才产生差异,并且这一过程越深入会计信息的差异也就越明显。因而想当然的认为,存在这样一个合理的临界点,临界点以内的信息更有效益,而且信息的差异性低,利于会计的国际化。
会计回归导致会计功能的收缩,被精减的功能将以会计外部化的形式在会计以外实现。会计外部化套用内部控制外部化和交易外部化概念,追求更高的经济效果是它们共同的特点。理论上外部化既包括参与者的外部化,也包括程序与方法的外部化,而会计外部化取后者之意。笔者认为,会计外部化可采用以下三种形式:
1.会计服务模式
现今,会计公司提供的会计服务囊括了现代会计的方方面面。据联合国“主要产品分类”第862项的分类,会计服务包括(刘明辉,2000):会计与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服务、会计帐目审阅服务、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其他会计服务;簿记服务。既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分析与处理服务,也能为会计信息供给者提供信息的加工服务。会计信息供求两方以较小的会计公司的劳务成本为代价,换取信息成本的更大幅度降低,因而更有效率。
另外,会计公司的会计人员更集中,对会计的监控机制更完善,比企业更有能力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准确个性化的会计服务。而且会计服务的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使会计信息成为各符其实的商品,可以杜绝会计信息使用者不计代价地漫天要价随意膨胀自己的预期,而当会计信息是公共产品时,信息使用者可以“搭便车”的方式无代价的获取。
近年伴随会计市场的开放,会计服务国际化日趋明朗。世界五大会计公司总收入以年均两位数的比例增长其中绝大部分来自海外。与五大会计公司相比,我国会计公司的规模与经验差距甚大,仍需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框架下的两份文件《会计服务相互承认协定或安排指南》和《关于会计服务业国内规章方面的守则》的指导下,公平地参加国际会计服务的竞争,这必将促成会计服务的国际化,会计服务国际化既是实现会计外部化的一种手段,也是促使会计国际化的一个方面。
2.大规模按需生产(MassCustomisation,MC)模式
大规模按需生产模式(MC)与通用报告模式(generalpurposereporting,GPR)相对应。GPR是一种大批量生产模式(Massproduction,MP)既大量生产某标准产品,大部分现代会计信息就以这种方式提供。使用者、学者和监管者均对GPR的有用性提出了质疑(肖泽忠,2000):使用者发现财务信息更像为遵循标准和法规而编制的报告而不是用来交流信息的工具;学术界认为GPR存在不可忽视的漏洞,如不反映货币时间价值和公司的社会表现,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个性需求;监督者也担心GPR不能适应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MC模式可大规模地按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组织生产,可使公司运用技术和管理方法实现信息多样化以满足信息使用者个性的需求。MC系统应具备以下要素(肖泽忠,2000):①数据库:用以保存会计原始信息,包括财务与非财务信息,以便使用者按需索取生成不同的数据。数据库有选择地让信息使用者介入,以保证企业对数据库的控制;②模块化的会计程序及报告生成器:企业可按不同的需求,设计不同的会计处理程序并有偿地提供给信息使用者,信息使用者在购得程序软件后只需与企业的数据库相连,就可进行信息的加工与处理。③交互式、按需报告:这是MC的信息交流方式,与GPR相比,利于会计信息供求方面的快速沟通及双向交流,可随时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会计信息。维护、会计程序与报告生成器软件的设计与维护。
在MC模式中,回归后的会计专司两项职责:会计原始信息数据库的其它的工作,都交由信息使用者自己处理。这与合约式集团公司相类似,集团公司专司产品开发与集团运作的协调,而将采购、生产、销售等职能以合约的方式包给相关营运商,会计回归与会计外部化正是从中受到启发。
3.可扩展的企业报告语言(XBRL)模式
二十世纪下半叶的信息技术革命不仅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内容和要求产生影响,同时也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输入、加工、处理、传递与使用,尤其是互联网的普及,使得会计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传递与共享成为可能。美国在这方面就做了有意义的尝试,开发出了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新型财务报告——可扩展的企业报告语言。按XBRL的最初设想,会计信息使用者不仅可从互联网上获取原始信息按需加工及处理信息,还可将差异性的报告信息转变为统一标准的信息或者转变成自己想要的另一种信息(冯淑萍,2001)。
综上,三种模式都共一些特点:①回归的会计只负责会计原始信息的收集和核心会计软件的开发与维护;②旁落的会计职能交由企业外部单位;③会计信息使用者按需“量体裁衣”地加工与处理信息。④需要信息技术的强力支持,互联网和现代传媒技术使会计外部化成为可能;⑤会计信息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及会计信息的有偿使用。
三、关于会计国际化的思索
刘峰教授在《会计准则研究》一书中将会计的国际化归纳为:尽量减少差异、寻求一致;全球会计的统一化。笔者认为,由于会计涉及技术、经济、政治等因素,且与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根本不可能实现会计的大一统,会计国际化应取第一层意思。而会计回归削弱了各种因素的影响,易于在国际的范围寻求大同小异。对于会计国际化,笔者有些不成熟的想法:
1.会计国际化是必然趋势但并非迫在眉睫
一般认为,资本市场和经济的一体化及跨国公司的发展是会计国际化的成因(曲晓辉,2001)。也就是说是上市公司特别是跨国上市公司产生了对国际化会计的需求,目的是减少会计差异引起的交流障碍及资本市场的运行成本的增加。笔者的问题是,上市公司占所有经营组织的多大比例?又能覆盖国家及全球经济的多大比例?据不完全统计,在资本市场最发达的美国上市公司数量上只占10%而对经济的贡献约为80%左右,更不用说资本市场不够发达发展中国家了。会计的国际化意味着广大的非跨国上市公司将承受不必要的改革成本,就算上市公司需跨国筹资,也并非只有一种选择,还有如借壳上市、并购当地上市公司并通过其筹资等。
2.会计国际化呈现小范围一统而大范围大同小异的格局
会计国际化作为一种趋势将是相当漫长的过程,会计可能率先在小范围统一但全球范围仍将大同小异。大家习惯用WTO和欧盟将在2005年前统一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编制报表(冯淑萍,2001)作为会计国际化趋势的一个例证,殊不知欧盟过去几十年的艰辛努力。欧盟会计的统一源自经济的统一,包括货币的统一、法律的一致甚至统一国防等,欧盟今天呈现的小范围一统的局面来自欧盟战略意图的一步步实施。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欧盟具备经济、政治、文化的相似性,如同属大陆法系和英语语言文化、经济发展基本同步等。将中国、新加坡等华语国家的会计统一比将中国与日本的会计统一要容易,因为他们有相同的文化底蕴;同样将中国与印度的会计统一比将中国与美国的会计统一更容易,因为他们的经济基本位处同一层次。因此,可以在同质的范围统一会计标准,而会计的全球统一只能是一种目标。当然,当经济、政治、文化的差异彻底消亡时,会计范围的统一也将成为现实。
3.会计国际化中的利益问题
笔者非常赞同曲晓辉及冯淑萍教授关于会计国际化是利益之争的论断,会计国际化使跨国上市公司受益而非跨国上市公司将为此承担不必要的支出,同样会计国际化将使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受益而使资本市场落后的国家受损。会计国际化实质是各利益集团(国家、企业、行业、职业等)博弈的结果,从美国最初的严正拒绝到现在的有条件参与并力争主导会计国际化进程的转变可知一二。其核心在于:①谁主导国际化的进程;②采用什么样的标准,他们将直接影响各国间的利益均衡。
「摘要会计职能和会计信息的膨胀,使会计不堪重负,会计系统相对市场毫无效率可言。会计应适当回归,提供原始信息和核心的会计程序,而将剩余的功能交由更有效率的市场,如会计服务、按需财务报告和可扩展的企业报告语言去执行。会计回归与会计外部化将使会计与技术、政治经济及环境的依赖减弱。各国会计间的差异缩小,更利于会计国际化。会计国际化是必然趋势,将呈现小范围统一和大范围大同小异的格局。
摘 要 金融体系的两类典型结构:银行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都具有积极作用,在动员储蓄、配置资金和分散风险方面各有优势和劣势,但是一国的金融结构的选择应考虑其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并与其最优产业结构相适应,才能发挥金融体系的有效作用,促进实体经济增长。
关键词 金融结构 经济增长
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影响了全球实体经济增长,可见金融在实体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纵观世界发达国家,以欧、美发达金融市场占主体地位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和以德、日商业银行占主体地位为代表的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都促进了经济增长。但对正处于发展阶段的中国,当前面对的是国内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国外复杂的金融环境,因此发展适合的金融结构对优化我国金融结构,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有重要的政策意义。
一、金融结构简述
(一)金融结构的界定
根据戈德史密斯(1969)发表的《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的定义,所谓金融结构指一国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形式、性质及相对规模,以及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在数量上的关系。金融结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考察,从金融交易的期限长短,可以将金融体系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从金融活动是否需要通过金融中介,可以考察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的比例构成;从金融活动是否受到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可以分为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
(二)银行主导型与金融市场主导型的金融结构
本文探讨从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机构的相对重要性来划分的两种金融结构,即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和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前者指的是金融体系中以银行为主要的资源配置中介,而后者强调的是以股票市场等市场资源配置工具为主导的金融体系。
二、两种金融结构的经济增长效应比较
(一)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
银行作为沟通资金盈余方和资金短缺方的金融中介,是企业进行筹资的一种间接融资渠道,以吸收存款,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再提供信贷投资于实体经济,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
银行在对企业信息的获得,对企业贷款请求的筛选和对企业公司治理的影响上都具有明显优势。由于银行获得的企业信息不用立即公开,且通过与企业的长期合作使信息私有化,从而减少了市场中由于信息的广泛分布存在的“搭便车”现象导致的负向激励,而更好的激励银行去搜索和挖掘企业信息,甄别出有用的信息来指导投资资金的分配,排除了向部分企业的失败项目分配资源的可能,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
金融市场的运行更加依赖于相关法律对投资者的保护程度和法律实施的有效性,在法律制度不健全的发展经济体制中,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具有比较优势,更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从银行业结构来分析,较低的银行集中度使得具有外部融资依赖性的企业获得较快成长,更有利于经济增长。
(二)金融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
金融市场如股票市场等,把资金从储蓄者直接转移到有好的投资机会的借款者手中,是沟通资金盈余方和资金短缺方的一种直接融资渠道,能够动员经济中的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相比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银行等金融中介特别是受政府操纵的国有银行,对企业的影响力较大,对企业发展会带来负面效应,资源配置效率不如市场;且银行具有天生的谨慎倾向性,而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的金融体系更有利于企业创新和成长;金融市场能够提供更为丰富灵活的风险管理工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不同的金融风险产品,具有分散风险的优势,而金融中介只能提供比较基本的风险管理服务;此外,流动性充沛的市场信息搜寻成本较低,促进投资者去搜寻企业经营信息具有较强激励,对企业起到监督、约束作用。
(三)最优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
但无论哪种金融结构,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才是最重要的,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混合增长最大化有依赖于法律、制度、政治等因素。林毅夫等人(2009)认为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具有不同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了具有不同最优产业结构,处在一定发展阶段的经济体应当具有与其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最优产业结构相适应的“最优金融结构”。如果一国的金融结构与其最优产业结构相适应,则会促进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具有自生能力的企业的成长,创造更多的经济剩余,推动资本积累,从而有利于要素禀赋结构、产业结构的提升和经济增长。
三、中国现阶段的选择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增长初期,市场机制、法律制度和证券市场机制等不健全,政府行政力量过大,银行体系的货币创造功能远大于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因此,不能片面地模仿发达经济体的金融结构,防止金融发展方面的“赶超”,不顾本国的经济发展阶段而盲目追求“金融深化”,否则可能产生“金融抑制”现象,应考虑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寻求与我国最优产业结构相适应的,符合实体经济对金融服务需求的金融结构,才能有效地发挥金融体系动员资金、配置资金和降低系统性风险的功能,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因此本文认为现阶段我国仍适宜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结构,努力在提高银行体系运行效率同时,循序渐进发展和改革金融市场,因此需要做的是:
1.坚持银行商业化改革,以“上市促改革”,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提高银行运行效率,根据各地经济增长状况,渐进推进银行业市场结构改革,降低银行业市场集中度。
2.加快证券市场改革,包括加强股票市场制度建设,完善法规,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和退出机制,加强建设政府债券市场和企业债券市场。
3.加大培育机构投资者,壮大养老保险基金和共同基金,放宽保险业保费投资限制。
4.推进利率市场化,逐步加强衍生产品市场如金融和商品期货市场等的建设。
参考文献:
[1]Ross Levine.Finance and Growth:Theory and Evidence.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1050 Massachusetts Avenue,Cambridge.MA 02138.2004.9.
[2]Ergungor,O.E.(2004).Market- vs. Bank-Based Financial Systems:Do Rights and Regulations Really Matter?.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forthcoming.
[3]林毅夫,孙希芳,姜烨.经济发展中的最优金融结构理论初探.经济研究.2009(8).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试题
课程代码:03327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纸”上将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从世界范围看,19世纪80年代初到20世纪20年代末是社会保险制度的
A.产生阶段
B.改革阶段
C.初步发展阶段
D.充分发展阶段
2.社会保险的首要原则是
A.共济性
B.公平性
C.义务性
D.强制性
3.被誉为西方社会“福利橱窗”的国家是
A.英国
B.美国
C.瑞典
D.德国
4.把社会保险基金划分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这是按
A.基金所有权分类
B.筹资模式分类
C.用途及其功能分类
D.营运管理方式分类
5.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模式的确定是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
A.《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C.《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
D.《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6.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主体是
A.社会保险托管机构
B.社会保险投资机构
C.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D.社会保险监管机构
7.我国首次建立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制度的时间是
A.1955年
B.1986年
C.1990年
D.2000年
8.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为
A.一个层次
B.两个层次
C.三个层次
D.四个层次
9.《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国有股减持主要方式是
A.存量发行
B.定量发行
C.增量发行
D.减量发行
10.下列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模式中,兼容近期横向平衡原则和远期纵向平衡原则的是
A.现收现付模式
B.预收预付模式
C.完全积累模式
D.部分积累模式
11.下列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模式中,有较好激励机制的是
A.现收现付模式
B.预收预付模式
C.完全积累模式
D.部分积累模式
12.下列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模式中,受年龄结构影响较大的是
A.现收现付模式
B.预收预付模式
C.完全积累模式
D.部分积累模式
13.当前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为
A.统账结合
B.完全积累
C.现收现付
D.预收预付
14.在我国倡导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支柱模式中,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的目标定位是
A.30%
B.40%
C.60%
D.80%
15.目前,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的问题是
A.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之内
B.将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之内
C.将退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之内
D.将外资企业职工纳入保障范围之内
16.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的提取基数为
A.本单位职-r-_个人收入
B.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C.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D.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17.衡量社会保险水平的主要指标是
A.社会保险收入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B.社会保险支出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C.人均社会保险收入额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D.人均社会保险支出额占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l8.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基础养老金的支付来源是
A.个人账户资金
B.政府转移支出
C.社会保障基金
D.社会统筹基金
19.现行制度下,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的“老人”是指
A.建立新制度以前退休的城镇从业人员
B.建立新制度以前已经工作但不到退休年龄的城镇从业人员
C.建立新制度以后参加工作的城镇从业人员
D.已就业但尚未加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从业人员
20.通过统一的疾病分类定额偿付标准的制定,达到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这种医疗费用支
付方式是
A.按人头付费
B.按项目付费
C.按服务单元付费
D.按病种付费
21.收益稳定、收益率相对较高,风险相对较低且政府往往有优惠政策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工具是
A.银行存款
B.债券
C.股票
D.不动产
22.与资本市场发生直接联系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是指
A.现收现付制基金
B.预收预付制基金
C.社会统筹基金
D.积累型基金
23.我国的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体系分为
A.两个层次
B.三个层次
C.四个层次
D.五个层次
24.我国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劳动保险基金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委托
A.国家财政部代管
B.中国人民银行代管
C.国家劳动部代管
D.国家民政部代管
25.社会保险基金统计报表的标目,一般位于统计报表的
A.左边或上方
B.右边或上方
C.左边或下方
D.右边或下方
26.20世纪60年代以后,将“一次性退休金”制度演变为企业年金制度的国家是
A.美国
B.英国
C.日本
D.法国
27.因“报集团”老金机构事件而导致制定《1995年养老金法》的国家是
A.德国
B.英国
C.瑞典
D.法国
28.如果存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那么就使得监管成为必要,这个观点是依据制度经济学中的
A.边际经济理论
B.公共经济学理论
C.委托理论
D.内在风险性理论
29.在我国主管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的是
A.劳动保障部门
B.财政部门
C.审计部门
D.税务部门
30.从行政监督机构进行非现场检查的角度来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是指
A.基金核算
B.基金管理
C.基金审计
D.指标管理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在“答题纸”上将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31.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框架包括
A.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主体
B.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方式
C.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
D.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E.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32.下列关于我国企业年金说法正确的有
A.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一根支柱
B.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根支柱
C.费用筹集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D.年金的计发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
E.实行完全积累的筹资模式
33.根据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的条件有
A.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B.在职死亡
C.退休后死亡
D.出国定居
E.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34.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意义表现在
A.有利于基金的保值增值
B.可以减轻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负担
C.可以促进民间资本市场的发展
D.可以促进货币市场的发展
E.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35.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是由国家授权专门机构,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所进行的。其监管对象
应包括
A.参保人员
B.经办机构
C.运营机构及其分项基金
D.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E.企业年金基金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工伤保险基金
37.公费医疗制度
38.缴费确定型
39.风险投资
40.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41.简要回答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
42.简述确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43.简述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个人账户的支付项目。
44.简述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工具中投资基金的优点。
45.简要回答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关键词:小额信贷;农村金融;批发基金
一、前言
二元经济结构是我国城乡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典型特征,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城乡经济两级分化凸显,且有逐步扩大的趋势(彭建刚,2011)。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由于农业的弱质性、抵押品缺乏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严重,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尤为重要的是,部分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扮演着抽血机的角色,它们非但不向农村供给更多资金,还将农村地区的存款输往城市,使得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发展的贡献率大于农村金融发展对经济的贡献率(谭燕芝,2009)。
小额信贷是发展农村金融的有效途径,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在农村地区探索建立小额信贷组织,至今已有较大的发展,截至2011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贷款余额3915亿元,全年累计新增贷款1935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获得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由于无法吸收存款,仅靠股本和低于股本50%的银行贷款放贷远远无法满足市场需要。
二、简要文献综述
20世纪80年代之前,学术界主要流行“农业信贷补贴论”,他们认为,农民没有储蓄能力,农村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且由于农业的弱质性,使得商业银行不愿意进入农村市场。因此,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建立非盈利的、政策性的机构对农村进行无偿的注资。在此理论的指导下,很多国家引入补贴性信贷,使农民获得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但是,国内外大量研究表明,该模式并不成功,由于贷款的可替代性,许多贷款被用来从事其他活动。
麦金农和肖在1973年提出了金融深化和金融抑制理论,由于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管制,尤其是利率管制,使得资本市场发生扭曲,产生金融抑制,他们提出,必须放松管制,让市场机制形成均衡利率,从而提供合理的投资率和储蓄率,促进经济的发展。发展商业性小额信贷就必须减少政府干预,逐步放开利率管制。
杜晓山教授是国内小额贷款理论研究的先驱。1993年,他去孟加拉格莱珉银行考察,1994年在格莱珉银行和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他牵头在易县试点“扶贫经济合作社”,希望将尤努斯创建的孟加拉模式引入中国。他较为全面地定义了小额信贷,即在一定区域内,在一定制度的安排下,按照特定目标向特定贫困人口提供贷款资金和综合技术服务的信贷方式。黄蕊(2008.1)认为,商业化是小额信贷的必然趋势,中国开展商业化小额信贷具有广阔的前景。王锦旺、杨兆廷从经营机制上分析了小额信贷公司的创新性,认为其实现了制度创新、投资主体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对象创新;同时,他们也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尤其是风险控制和信贷专业技术方面还要不断加强(《农村经营管理》2009.3)。在小额信贷机构的盈利性和风险性方面,杜晓山教授也做了相关统计,以河北易县为例,扶贫社每年可支持5000户左右,直接受益人口达65000余人,累计发放贷款6000多万元,还贷率达90%多,每年纯利润几万到几十万不等,这位小额信贷的发展提供了可持续的动力。
三、农村地区金融供给状况简述
农村金融分为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主体主要包括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国际组织等。但是这部分资金对于巨大的农村市场而言还是过小,无法满足农户的需求,据统计2008年我国共发放扶贫贴息贷款207.6亿元,覆盖贫困村5万余个,扶持贫困户800余万,但这仍然只占一小部分。而且政策性金融是不盈利的,多由捐赠、财政等负担,不具有可持续性,也无法从根本上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农村商业性金融,尤其是小额信贷近年来在农村地区发展较快,却也面临着大量问题。小额信贷资金供给渠道狭窄,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与农村地区巨大的资金需求形成鲜明对比。小额信贷机构只贷不存,严重影响着其功能的发挥,有的小额信贷公司甚至经常出现无款可待的局面,因此,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供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
第一,商业性金融战略收缩。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由于害怕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商业性金融机构选择进行信贷配给,出现“惜贷”和“拒贷”。同时,大部分机构撤出农村。2009年,原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总结道:我们全国有3.5万个乡镇,其中,2800个没有正规金融机构的网点,8900个只有一个网点。据统计,2009年,县及县以下的地区人均贷款额为7700元,而城市人均贷款额为3.5万元,农户贷款仅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3.6%。
第二,政策性金融缺位。农业由于其弱质性,需要国家适当地扶植。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都具有相关职能,但是由于他们商业化的运作模式,使得政策性金融趋于商业化。同时,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尚不健全,政策性金融作用有限。
第三,合作金融名不副实。合作金融应由社员入股组建而成,由社员民主管理,为社员服务。但实践证明这种模式行不通,产生很多问题。信用社资金供给能力不足,长期经营农村业务,产生了大量坏账,不利于其自身的发展,更遑论进一步支援农村了。
第四,民间融资活跃。大部分民间融资根植于农村,与三农有天然的联系,具有信息优势,同时,由于其灵活的借贷方式使其在农村有很大的市场。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年百村金融调查结果,农户从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资金占样本的62.2%。农村企业也大量从非正规渠道融资,它们采取入股、借贷等方式从民间筹集资金,利息甚高。民间金融在活跃地方经济的同时其高额利息也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四、中国小额信贷发展情况
(一)发展进程
1江西省建立林业贷款担保机制情况
为发展林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快林业投融资本系建设,促进江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以及建立林业担保制度,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需要,江西省就组建江西省森信林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提出了具体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1.1指导思想和原则
1.1.1指导思想。以实现林业经济跨越式发展为目标,以改善林业融资环境为根本,着重解决林业企业和林农贷款难的问题。
1.1.2组建原则。①政府扶持、市场运作。担保公司成立时,用省财政拨付的林业发展专项资金分期投入作为国有控股的注册资本金,同时吸纳部分实力较强的龙头骨干企业(主要是林业专业协会的正、副会长单位)参股。担保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政府机构要避免行政干预,担保公司要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国有资本金在前5年内的增值部分,无偿转增担保公司的风险准备金。②优化服务,便利融资。担保公司成立后,要从减少审核程序、灵活反担保措施、缩短融资时间等方面,努力探索优化企业融资担保服务的新方式与新方法,以最大限度地缓解林业融资的困难。融资担保程序:先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所归口的协会评定信用等级,经审核通过后再提交江西森信担保公司审定。③规范运作,强化监管。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规范担保公司的运作,强化对担保公司的监管,尤其是要督促担保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及风险控制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担保管理,有效防控风险,确保担保公司的健康发展。
1.2担保公司的框架
1.2.1名称:江西省森信林业担保有限公司。
1.2.2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
1.2.3组建董事会单位构成:江西省林业厅、江西康达竹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绿野人造板有限公司、罗宾有限公司、安福县林化有限责任公司。
1.2.4注册资本金:目标1亿元,其中国有资本金4000万元(连续4年,每年注入1000万元),占40%;人股企业资本金6000万元(分3年注入,每年各**0万元),占60%。国有资本金始终为第一大股,单个人股企业资本金按低于国有资木金、高于**万元来掌握。首次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金1000万元,入股企业资本金**万元。以后年度采用增资变更方式。
1.2.5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担保公司设立董事会,注资股东各推选董事1名,董事长由国有控股股东提名,副董事长由第二大股东提名,再交由股东大会批准产生。董事会聘任总经理。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①制订和修改公司章程;②审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③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④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⑤审议批准公司高管人员的聘任与薪酬;⑥审议和决定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1.2.6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担保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部分股东单位、协作银行选派代表组成,监事会主席由江西省林业厅批准产生。
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①监督规范担保资金的运作行为;②监督公司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③监督公司负责人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和履行职责的情况;④审查批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坏帐核销等重大事项;⑤帮助公司进行不良担保业务代偿后的追偿工作;⑥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江西省林业厅赋予的其他监督职责。
1.3组织实施
1.3.1成立领导机构。为保证担保公司的组建及运作能顺利进行,成立江西省林业担保工作领导小组,由江西省林业厅及主要合作银行的领导及相关处室(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森工局),具体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及有关管理工作。
1.3.2设立服务平台。根据合作银行的要求和担保公司的业务需要,可考虑设立一个融资平台,即选定一个或几个有实力的企业来承办统借统还业务。在“江西省林业产业职合会”内成立“林业信用促进会”,发挥协会的作用,实现贷款企业的自我约束和内部监督,开展信用评估和贷款初审等工作[1]。
1.3.3进度安排。8月份,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国有资本金,选定入股企业和确定入股资金,召开筹备会议,向省工商局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9月份,选定开户行,开立临时帐户,收集注册资本金,正式办理验资和工商登记注册等手续。10月份,担保公司开张营业。
2林业产业建设对信贷资金的要求
随着江西省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信贷资金的需求是越来越大,很多林业企业和林业种植大大户都面临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所以解决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信贷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2.1落实各项信贷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性
加大对规模较大、带动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较强的龙头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促进其发展壮大。设立林业产业化担保公司,为林业产业化中的龙头企业、优势型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积极探索落实“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政策和允许林业经营者以活立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的政策。
2.2林业贷款项目的开发手段
林业贷款项目的开发不应仅仅满足于贷款条件的审查,应更注重将传统信贷服务与资本市场的培育结合起来,尝试走上市、相关产业股权转换、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等市场手段进行资本运作,提高企业的筹资能力,同时积极促进企业间的兼并重组。
2.3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金融创新
林权抵押贷款的开展,其解决的不单是林业的融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金融信贷在农村中找到了真正有效的抵押物,实现了林业融资中抵押资产的突破。长期以来,林农和林业企业虽然拥有森林资源资产,但不能把其作为有效的抵押物取得银行贷款,造成急需的生产资金无法解决。林权抵押贷款的开办,将森林资源资产作为贷款抵押资产,延伸了《担保法》抵押资产的范围,使林农和林业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迎刃而解,从而有效解决了林业发展的资金问题,提高了林农生产的积极性,有效增加了林农的收入,同时也使林农真正体验到林权证“责有其利”的作用。林权抵押贷款这符合林业特点的资产抵押贷款运行机制的建立,也为金融部门搭建了一个新的贷款操作平台。
促进了金融与林业产业的协调发展。林权抵押贷款不仅盘活了丰富的森林资源,使林木资产成为“流动的资本”,成为可以随时变现的“绿色银行”,从而有效推进了林权制度改革,打通了林业发展体制瓶颈,使集体林业焕发出了新的活力,而且也拓宽了金融业信贷领域,优化了信贷结构,提高了信贷资产质量。可以说,林权制度改革为林权抵押贷款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而林权抵押贷款又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注入了强大的活力,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3]。
2.4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小额贴息贷款”
推动各地农村信用社会同林业部门在认真总结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创新贷款模式,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切实方便林农。二是探索建立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的风险保证和补偿机制,实行贴息资金专户管理,确保贷款贴息及时拨付到位。三要增加专项贴息资金,以扩大现有小额贴息贷款规模和林农惠及面,发挥林业小额贴息贷款在促进林农脱贫致富中的作用。
2.5为林业中小企业的发展“瓶颈”提供资金支持
通过林业信用平台的构建,使林业中小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了资金困难的局面。企业加工产业的发展,增加了企业自有资本的积累;反过来,企业实力的提升,也增加了他们建原料林基地的自我“造血”功能,使“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大力推广,形成了资源培育—木竹加工—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
2.6信贷资金扶持的原则
一是扶强大原则。重点扶持省级龙头企业和“十百千”工程中的企业,突出企业规模建设,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延长产业链,培植销售收入超亿元龙头企业,促进企业扩张,提高市场竞争力。二是培植成长性原则。优先发展精深林产品加工型企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创品牌,提高科技含量。三是突出特色化和区域化原则。推进品种特色化、生产标准化、基地规模化。四是惠农原则。重点突出龙头企业的带动农户能力,建立和完善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力,增加农民收入。
摘要:对价支付基础、支付标准等是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柱心内容,本文认为对价支付是体现“风险共担”精神的对流通股股东的补偿,支付标准必须遵循理论定价与市场定价相结合原则,以确立一个合理的市场预期,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关键词:股权分置;外部性;流动性溢价;市场预期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06)03-0009-05
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的序幕正式拉开。随着《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8月24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9月4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格式指引》(9月6日)等一系列有关规范、指导性文件的出台,股权分置改革由试点进入到稳步推进的新阶段。然而,对改革的核心内容如“对价”以及“对价率”等问题却一直缺乏完整且普遍认可的理论支撑,本文试图在这方面做一些努力,以期更好地服务于改革。
一、对价支付的理论依据: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成本
股权分置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对价。“对价”一词本是法律用语,其含义是在有偿交易的情形下,一方当事人为了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或者劳务等而向对方所作的等给付。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价用来描述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代价。
关于“对价”的理论依据,目前我国经济学界存在三种不同的解释,即所谓的“补偿论”、“让利论”和“买卖论”。补偿论是指非流通股旺东为获得流通权而必须支付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流通权价值损失的对价,即非流通股股东补偿流通股股东因股改而发生的损失。让利论是指非流通股股东让与流通股股东一部分利益,以获得流通权。买卖论是指非流通股股东必须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以购买其所拥有的流通权价值,该对价并不具备任何弥补流通股股东损失的作用。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流通权属于产权的一部分,是产权中支配权的一种。德姆塞茨、诺思、E・富鲁布顿和s・佩杰威齐等对产权的定义表明:产权(property-rights)就是对财产的一组权利,包括归属权、占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它是人们(主体)围绕或通过财产(客体)而形成的经济权利关系;其直观形式是入对物的关系,实质是产权主体之间的关系。
股票作为一种虚拟资产,其产权直观地表现为股东持有的一组权利,在这组权利中,支配权是一种重要的权利,表现为股东可以自由处置,当然也包括股票的自由流通转让。回首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不难看出,在众多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大体都包含这样类似的内容: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暂不流通,但没有列明非流通股暂不流通的期限,也没有说明在何种条件下、以何种价格和方式流通。据此,市场投资者认为非流通股没有流通权。
非流通股产权残缺性的制度安排对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内生地导致了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吴晓求教授(2004)更是将这种利益冲突精辟地归纳为危害。其他的各种研究也表明,非流通股流通权的获得将实现各方市场参与主体的“共赢”。
关键的问题是:股权分置对于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而言,都是外生制度给定的,制度改变后,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流通权,为什么要支付对价?为什么要由非流通股股东来支付对价?
我国非流通股股东的产权原本是清晰的、排他性的,但由于人们认识的历史局限性,出于对控制权的强烈偏好,人为地将流通权与其它权力分割开来。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使非流通股股东“自愿”放弃了所持股份的流通权,另一方面,却给市场上另一类股东――流通股股东带来了影响。原本要流通的股票不能流通,人为地限制了股票的供给,从而现实性地造成了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类股权而支付了更多的对价,这在金融学上称为“流动性溢价”,在经济学上称为“外部性”。这种多支付的对价一方面说明厂流通股流通权的价值,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这是非流通股股东想恢复这种流通权必须进行支付的一种参照价(对价)。
现在,非流通股股东想恢复这种流通权了,可是流通股股东当年并没有因为多支付价格而拥有非流通股的流通权;当年政府也并没有上收这种权力(因为产权是依附于有形的财产形式之上的),这说明非流通股的流通权原本并未为任何第三方掌握,因而是不能购买的。问题分析到这里,我们不难发现“买卖论”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如何恢复流通权呢?有一个主体――政府,有权力恢复这种流通权――用新的制度安排直接恢复,但这种强制恢复必然会影响现有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为避免损害流通股股东利益,获得流通权的非流通股股东要对其进行补偿,下面我们用一个简单的模型加以说明。
假设非流通股股东只有一个,假设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与股价pL正相关,与其努力程度c负相关(实际上影响股东利益的变量很多,这里只是为了说明方便而从简),其效用函数为UL,(PL,C)。理由是,股价越高,其效用越大,但随着股价的升高,其努力成本也会增加,边际效用会减少。当边际效用为负时,效用递减,即:
在股权分置时代,非流通股只能通过协议转让、市场转让,受其流通性影响,转让价很低,低股价也使其努力成本不会很高,从而存在一个长期的均衡低价PL。
假设同质的流通股股东有n个,影响其效用函数的变量只有一个,即股价ps,效用函数为ui(s),i=0,1,…,n。其效用与股价ps正相关,股价越高,效用越大,呈递增趋势,则,
在非流通股票限制流通的情况下,也会存在一个长期均衡的股价ps。
根据效用函数的定义,非流通股东的效用最大化的pL,值要低于中小投资者效用最大化的Ps值。在股权分置的情况下,由于连接两类股东利益的载体――上市公司是相同的,必然会产生二者利益的冲突。
现在,非流通股股东想恢复流通权,意味着两类不同流通市场的合并,这表明股权分置时期的长期利益冲突会通过这次改革转化为显性化、一次化的利益冲突,流通权的获得会通过新形成的股价对二者的效用函数产生影响,这一过程类似于存在外部性冲突的两个不同性质的企业通过合并将外部性内部化。
我们构建上市公司的总效用函数:
其中,OL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票份额,L为流通
股股东所持的份额,P为获取流通权后的新的股价,E(u)代表企业所有股东的总效用,并隐含了一个前提:在两类股票特质相同的情况下,企业股东效用最大化与企业价值最大化正相关。
对E(u)求最大值:
上式意味着,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后市场将出现一个新的均衡股价P*,该价格与获得流通权前的两个均衡价格相比,会有以下关系:道理很简单:在市场均衡的条件下,具有流通权的股票供给增多,必然会引起股价的下跌,同时由于流通性溢价的存在,新的均衡价格一定会高于不能流通时的协议转让价。流通股股东每股将损失PS,-P*,而非流通股股东每股将获得的收益P*-PL。
就是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给流通股股东造成的外部性。那么,这种外部性如何消除?由谁来支付?根据科斯定理,只要产权明晰,无论由谁来支付对社会福利的影响都是相同的。从西方国家治理外部性的情况来看,有由外部性的承受主体支付、外部忆的施予主体支付、外部性内部化的双方(承续主体)支付、政府征税等形式.不同的支付主体尽管对社会福利的影响是一致的,但对各主体的效用影响却不同。我国考虑到消除外部性的社会成本大小、自愿谈判的有效性和中小股东之间的“搭便车”现象等情况,将消除这种外部性的成本归为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其中隐含的一个逻辑是:这一外部性是由非流通股流通权的复位造成的,本着谁施予谁承担以及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原则,认定非流通股股东应该承担这一改革成本。这实际上说明了我国对解决外部性的选择偏好问题,
由此可见,“让利论”只看到了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这一价值单方面转移的表象,我们完全可以进一步推理:支付对价的目的是非流通股希望获得流通权,这样又回到了“买卖论”的基点:此外,“让利论”还会给人一种假象: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做出一定的牺牲来消除制度的缺陷,市场的完善与进步是由非流通股股东推动的,流通股股东是受益者。这种与事实相悖的逻辑显然没有看到表象下所蕴含的利益驱动,通过支付对价消除外部性,非流通股和流通股都将受益,而非流通股的收益更大。股票流通后,他们能够享受到企业发展所产生的企业价值的增值,这种增值将比通过攫取上市公司财富获取收益要来得更多、更体面、更持久。因此,“让利论”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
外部性的具体值是多少呢,我们前面的分析表明,可以用流动性溢价――流通权价值表示:流通权虽然不能通过购买体现其价格,但并不意味着没有价值,没有相应的市场价格,因为现实中存在一个良好的参照市场,有着很好的成本记录。此外,流通权在本质上是一项风险性资产,其价值取决于标的资产的盈利性、未来的不确定性、市场的风险溢价水平、投资者的信心及其风险厌恶程度、非流通股流通对市场冲击预期等许多因素。这些因素的影响越大,则流通权的价值就应该越高,所支付的对价也应该越高。当然,对价支付的具体数量应由参与主体双方协商(博弈)确定,自然会出现支付数量低于流动性溢价标准的情况,但这并不能动摇流动性溢价的基础。因此,我们认为,相对来说,“补偿论”的基础更为坚实,可以修正为体现“风险共担”精神的“补偿论”。
二、对价支付的标准:流动性溢价
(一)流动性溢价理论简述
流动性是指与一项非货币资产和现金之间相互转换的时间和成本相联系的资产性质,它可用四个维度描述:宽度(买卖价差的幅度)、深度(在给定报价下可以交易的数量)、弹性(委托不平衡的调整速度)和即时性(达成交易所需的时间长度)。
根据Bodie和Merton(1995)[1]的金融功能观,流动性是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它有利于资产价格的发现。而对流动性进行系统研究的是Amihud和Mendelson(1986,以下简称AM)[2],他们认为,买卖差价越大,资产流动性越差,原因是有交易成本的存在。投资者要求流动性差的资产比流动性好的资产提供更高的收益率,从而吸引投资者对该类流动性差的资产的持有。此后,AM(1989)[3]对他们1986的模型进行更加细致的计量分析,结果发现:流动性风险无法分散,并且买卖价差和市场风险系数对股票收益率均有显著影响,即股市存在流动性溢价;在加入残余风险(用股票组合的标准方差)和资产规模等变量后,价差与股票收益率的正相关性不变,流动性与预期收益呈负相关。
在金融市场上,投资者往往遭遇到另一类问题,即某类资产在投资购买后的一段时期内有限制卖出的条件,如股票期权制下的股票。这类股票一般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不允许上市交易,即使在解冻期过后,该类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交易也受到限制。Longstaff(1995)[4]研究了此类资产定价问题。Longstaff感兴趣的是具有流通性限制的资产的相对价格,这种价格称为非流动性折扣,即一个上市公司具有流通性限制的部分股票相对于一般股票的相对折扣。Longstaff的解决思路是:在一个完全的市场中,一个理性的投资者拥有一个在一定年限不能流通的风险资产。如果流通性限制不存在.则他可以在资产的价格上升到顶峰时卖出去,获得最大的收益。那么,流通性的价值就是该资产在该年限内预期达到的最大值时所带来的额外收益的现值。显然,利用套理论和期权定价理论可以推导出具有流动性资产的价格上限。Longstaff的定价模型表明.受限制的时间越长,具有流通性限制的资产的价格越趋近于零,反之,越趋近于全流动资产的价格。Silber(1991)[5]则从与流通性溢价相对应的非流通性折扣的角度进行了有意义的研究。他实证分析了美国股票市场上有限制出售条款的股票(这类股票简称为R144股票)相对于除此之外其它方面特质完全相同的股票价值的差异。研究发现,R144股票的价值平均为全流通股票的65%,即折扣率为35%。也就是说,即使在较短时间内,股票的定价也会在相当程度上受到流通性限制的影响。
在对流动性溢价的原因分析方面,Brennan和Subrahmanyam(1996,简称BS)[6]认为买卖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成本是影响资产流动性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BS将交易成本分解为固定成本(仅随时间而变动的指令处理成本)和可变成本(随时间和交易量而变动的逆向选择成本),发现股票预期收益与其可变成本呈显著的正相关性(和AM理论一致),与买卖价差则呈显著的负相关性(和AM理论不一致)。M.Huang(2003)[7]认为,在交易成本与资产收益之间的文献研究中,实证与理论的差距过大。由于流动性冲击,
当投资者面对一个随机的持有期限时,已经实现的非流动资产的收益依然是有风险的,当人为了未来的收入而申请借款时会面临借款约束,这是决定这类风险所要求的更高溢价的基础。S.Browne et.sl(2003)[8]认为,当更为宽泛地考虑证券的期限、风险厌恶程度、以及此前的证券持有量及其相互关系时,持有诸如年金的投资者越来越要求获得流动性溢价,且溢价对先前持有的证券资产相当敏感。
(二)对价支付中流动性溢价的适用性
首先,从流动性溢价的有关理论我们不难看出,决定流动性溢价的因素是多元的,作用过程是复杂的,因此,要确立合理的对价标准难度不小。
其次,在西方国家,受限股票不仅量极小,而且限制期限相对确定,这类股票流通权恢复后对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而在我国,非流通股股份相当大,有65%的比重,其中国有股在非流通股中又占了70%以上,非流通股的流通必然会造成市场扩容的巨大压力,因此,西方流动性溢价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性有限。
再次,即使采用诸如Longstaff之类的流动性溢价模型,也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Longstaff模型中并未考虑到持有期的股利发放、企业发展等问题。此外,系统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共生性等也不容忽视。
最后,流动性溢价并未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些缺陷,如大股东在对价支付方案通过时的明显优势(对公平原则的损害)、信息不对称问题、其他制度性缺陷问题等。
应该指出,流动性溢价理论的局限性并不会动摇其在确立合理对价率中的基础地位,只不过在运用过程中,我们必须进行必要的修正。
(三)对价支付标准的确立:30%的对价率可行吗?[①]
1.合理支付标准的确立原则:理论定价与市场定价相结合
坚持理论定价与市场定价相结合,其目的是确立一个合理的市场预期,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受损失。理论定价可以为市场树立一个较为合理的参照,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预期产生良性的影响。从理论定价的角度看,对价不仅要考虑到流动性溢价的实际情况,而且企业的控制权溢价和企业未来的管理能力溢价等因素也要权衡考虑。从市场定价看,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博弈最为关键。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几乎所有的对价方案(清华同方等少数几家公司除外)均较为顺利地获得了通过。前不久,中信证券的作弊事件又被曝光,这都反映了中小投资者在投票过程中的弱势地位,公平性不足的投票机制,很难使非流通股股东拿出相对公允的方案。因此我们不仅要考虑理论定价,而且也要在监督、改进表决机制方面下功夫,维护市场定价机制的有效性。
2.最低对价支付率的讨论
由于目前金融理论无法对流通权这种风险资产做出精确合理的定价,加之对价率的最终确定归根结底取决于市场双方的博弈,因此,确定一个精确的、统一的对价率既无可能,也无必要。但为了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应当确定一个底线,即最低对价率,吴晓求教授认为,最低对价率至少应为30%。
根据流动性溢价理论设计对价方案时,要考虑的因素有:非流通股控股权溢价、流通股价格泡沫、非流通股比重、受限的时间长短(即公司上市的时间长短)、资产收益的波动率。为了计算出最低的理论对价率,我们将直接采用汪昌云、汪勇祥(2005)[9]的研究成果。他们根据流动性溢价理论,分别运用Amihud和Mendelson(1986)模型、Longstaff的模型、期权定价模型对非流通股的流动性溢价做了测试。结果表明,当我国股市的平均收益波动率为25%左右、受限时间在3~5年之间、无风险利率为2%左右时,各模型计算的结果有差异,但差异不大,非流通性折扣率大多在50%~70%之间。我们考虑到近几年来股票市值缩水的现实、非流通股流通的时间安排以及模型的实用性等因素,将非流通性折扣定为65%,也就是说,非流通股票的价值相当于流通股价值的65%。此外,从我国目前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资本比率来看,非流通股在总股本中所占的比率为64%,据此,我们可以根据总市值不变和流通股股东在上市公司中权益不受影响的原则进行简单的计算。
假设非流通股股东以送股的形式支付对价,非流通股股本用L表示,流通股股本用s表示,总股本用T表示,获得流通权之前的非流通股价值用P[L]表示,流通股的价值用F[s]表示,用b表示流通股价值为非流通股价值相比的倍数,即p[s]pL=b,用W表示非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重,用r表示对价率,P[o]表示复盘后新的股价。对价支付前后两类股东的权益应当维持不变,我们有下列公式:
非流通性折扣65%的倒数就是流通股价值与非流通股价值相比的倍数,则b=1.54,同时将w=0.64代入上式,得到FO.294,即对价率为29.4%,接近市场形成的30%最低对价率的预期。
当然这种估算是相当粗略的,但至少可以认为,对价率高于30%,说明了投资者要求的风险溢价更高,反之,说明投资者对公司的预期良好,风险补偿的要求低,所以对价率为30%是可行的。
注释:
①对价率这一指标最先是由中国人民大学吴晓求教授提出的,指的是流通股股东从非流通股股东那里直接或间接得到的股份市值与原有股份实质的比例。其计算公式是:对价率=非流通股以对价形式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新增资产价值(股份、现金等)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存量资产(股票)市值×100%。参阅吴晓求《中国资本市场分析要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
参考文献:
[1]Merton,R.C,1995,A Functional Perspective Of FinancialInterrnedialion.Financial Management,24(February):23-41.
[2]Amihud,Y.and H.Mendelson,1986.“Asset Pricing andthe Bid口Ask Spread”[J]Jo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es(17):223-249.
[3]Amihud,Y.and H.Mendelson,1989.“The Effects of Beta,Bid-Ask Spread,Residual Risk and Size on Stock Returns”[J]Journal of Finance(44):479-486.
[4]Longstaff,Francis A,1995,“How Much Can MarketabilityMffect Security Values?”[J] The.Journal of Finance.(50):1767-1774.
[5]Silber,William L,1991,“Discounts on Restricted Stock:TheImpact of IIIiqidity on Stock Prices,”[J]Financial Analysts Journal(7):60-64.
[6]Brennan,M.j.and A.Subrahmanyam,1996,“MarketMicrostructre and Asset Pricing:On the Compensmion tor IIIiqidityin Stock Retums,”[J] Joumal of Financial Economies(41):441-464.
[7]Ming Huang, 2003,“Liquidity Shocks and EquilibriumLiquidity premia”.[J]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109):104-129.
[8]S,Browne,M.A.Milevsky,T.S.Salisbury.2003,”AssetA11.orion and thc Liquidity Premium for Illiquid Annuities”.Working Paper,Columbia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