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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文创的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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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文创的概念

第1篇:数字文创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军事职业教育;教学模式;数字化信息资源建设;信息素养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一、新的教学模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战略的提出,军事职业教育传统教育模式受到了颠覆性的改变,涌现出慕课、创客、翻转课堂、混合教学以及虚拟实践等新兴多元化教学模式。

(一)慕课+Spoc+翻转课堂教学模式

慕课是指大规范的在线课程,SPOC是指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即“线上MOOC、线下导师制指导”,也被称为“后MOOC”时代。它将MOOC资源有效利用,取其高效、大数据分析、开放包容、翻转课堂等优势,实现了个性化、定制的教学内容,在小众私密的前提下翻转应用。

MOOC+SPOC+翻转课堂,构建了新的教学模式,给教改提供了新的思路。该模式在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基础上,给了试点教员逐步认识和适应的空间。先学后教,才会让教有针对性。以学定教,才会让教有有效性。在线上,学员利用MOOC的优质课程资源进行自主学习,通过大数据分析功能进行自我评价。教员利用MOOC进行课程管理,及时掌握学员学习动态;在线下,实施翻转课堂教学,针对数据分析反馈的结果,教员需要将教学设计从知识层面向方法层面侧重。在课堂上精讲多练多种形式,比如研讨、辩论、案例、头脑风暴、论文撰写、习题训练、问卷调查等,其主旨就是为学员学习提供科学的方法,推动学员学习专业化,激发兴趣,促进主动参与。同时,采取“线上与线下、过程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模式。这种实体课堂与在线教育的混合教学模式,无疑是对传统的课堂教学和网络教学的创新和发展。

(二)创客教育模式

数字技术与教育的融合,带来的不仅是慕课,还有创客教育。创客一词来源于英文单词“Maker”,是指出于兴趣与爱好,努力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当创客文化与教育相遇,“创客教育”就诞生了。可以说,创客教育是基于学员富有好奇心和创造力的天性,集创新教育、体验教育、项目学习等思想为一体,培养跨学科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一种素质教育。其终极使命是培植以创客精神为实质的众创文化。

创客教育这种教育模式重点在于引导学员更换惯性思维,激发学员的创意。让学员从自身岗位出发,从部队需求出发,从未来战场出发,勇于不断尝试和挑战,使其具有超常的好奇心,对细节有探究式的关注,大胆创意,主动创作,乐于分享。最终提高学员的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创新问题解决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专业技术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等。

(三)虚实结合实验教学模式

虚实结合实验教学模式就是将虚拟仿真与实物实验深度融合,建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进行开放式教学的一种教学模式。重点突出以下4个转变,即从主观命题向随机设定的转变;从单一化向多元化的转变,从实体化向数字化的转变;从理论向理实一体化的转变。

学员首先学习理论知识,夯实基础。其后,利用虚拟仿真系统,在虚拟世界中获得身临其境的感受和体验,根据模拟的未来战场瞬息万变的突发状况,进行对抗竞赛、通关练习,学员在虚拟训练中对知识结构进一步细化,对关键问题、重难点知识深入理解和掌握。在虚拟实践学习中,熟悉装备的使用、操作、维修以及突发状况的处置。

通过部队大型的综合演练和技术能手考核,锁定各专业领域掌握“绝招”“绝活”人员,通过示范引领、技能展示和传帮带等活动,提升学员对装备实操使用、挖潜增效、应急排障的能力,培养出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新的教学模式带来的改变

新的教学模式的运行,使教学资源和课程体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思维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一)给信息资源建设带来的新要求

2000年伊始,“军队院校网络教学应用系统”的推广应用,网络教学以一种全新的形式成为院校教育的一种补充,“军队网络教学平台”的升级,以及全军梦课学习平台的建设及推广,使“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军营成为了可能。

1.在融合开放建设基础上,突出自身特色

随着信息化的飞速发展,数字化资源爆炸式增长,涌现了海量的信息资源。为加快突出姓军为战、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资源建设,要能够运用互联网思维,整合军队院校数字图书馆、精品网络课程、学科信息资源等建设成果,最大程度的实现资源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把有限的财力用到更需要的地方,是建设数字化资源的基本原则。

促进信息化和军事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加强院校与院校、院校与部队、军队与地方的密切合作,多组织、参加不同层面、不同维度的交流探索。拓宽视野,确保数字化资源建设立意高远、理念新颖、务实有效。以建设特色学科、特色专业、特色课程为主,打造一大批“含新量”高的具有较强权威性、专业性和针对性的优质信息资源。

2.以在线课程建设为主,构建数字化课程体系

第2篇:数字文创的概念范文

随着科技的进步,数字技术得到了迅猛发展。1962年,伊凡・沙瑟兰德教授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发表了题为《绘画板》的论文,首次提出“计算机图形学”的概念,确定了计算机图形学作为一个崭新的科学分支的独立地位,可以说这是数字技术应用于艺术设计的起点。20世纪90年代计算机艺术开始在我国得到普及和推广。如今,数字技术已交融于现代艺术设计的各个领域,给艺术设计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

二、数字时代艺术设计的特点

(一)数字化媒体的出现

伴随着娱乐文化、流行文化的发展和新媒体交流的普及,人们开始对交互式、影像化和视觉交流方式进行探索,更多的人开始探索虚拟空间,从中寻找和塑造自我理想的角色和形象。我们已不能再把设计理解为一个狭隘的概念,艺术设计也在渐渐地超越其原先的反响,走向越来越广阔的领域。

数字化媒体的出现,使得社会文化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网络技术、数字艺术设计、数字电影电视、多媒体广告短片等新兴科技在不断地挑战传统艺术设计形式的同时,也在充实传统艺术设计的内涵和外延。多元化的视觉观念也暗示新的视觉传达方式将要打破传统设计门类的界限,让艺术设计成为一种能够融合多种学科的载体。

(二)创新意识的培养

数字艺术设计不但要重视电脑技术的操作,更要重视设计艺术的表现,尤其要重视创新意识的培养。课堂上学生虽然对电脑设计软件操作得很熟练,但是做的作业往往缺乏新的创意,也无法表现出自己的想法,或者根本没有想法。为了改变这种不良现状,教师在教会学生电脑技术的同时应结合专业特点,启发和引导学生如何运用电脑技术去创造符合人们审美要求的新形态。

(三)数字时代艺术设计的非物质化

新的社会形态中,设计艺术的形式内容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数字技术的发展为设计艺术创作提供了新的创作方式和设计语言,人们的一切艺术想象几乎都可以变为现实。这样的背景下,设计艺术的重心已经逐渐脱离物质层面而向精神层面靠拢,设计从静态的、理性的、单一的、物质的创造向动态的、感性的、复合的、非物质的创造转变。艺术的本质体现为自由的创造,非物质设计的发展使得过去功能性较强的设计艺术特质中艺术的成分越来越多,设计内容变得越来越艺术化。全新的技术手段不仅给人们带来了全新的思维空间和视觉空间,也带来了新的感官需求和心理需求。

三、数字时代艺术设计的发展趋势

(一)数字时代把现代艺术设计推上了崭新的发展平台

数字技术以其独特的方式进入到现代艺术设计领域,是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必然。随着计算机软硬件的发展和普及,数字技术已融入到现代艺术设计的各个领域。现代艺术设计与数字技术已密不可分,它不仅融入了传统设计文化和设计思维,而且拓展了艺术设计的视觉语言、表现形式,改变了我们的设计方法、丰富了我们的设计思维,延伸了新时代的艺术设计的价值内涵。

(二)数字时代拓展了现代艺术设计的创意思维和表现手法

设计离不开它所处的时代,如果说工业革命促进了设计的发展,那么数字技术的发展必将促进现代艺术设计发生前所未有的飞跃。数字技术的发展预示着现代设计新纪元的到来。速度、效率、便捷等等都是数字时代带来的优点,设计的创意思维方式,设计的形式语言,设计的执行力度都因数字时代的到来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设计多元化的今天,如何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拓展的空间,引领现代艺术设计的发展,创建融民族特色、人文特点、独居个性特质为一体的设计文化,都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数字时代推动了现代艺术设计的教育改革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这些年来,我国高等艺术设计教育发展迅猛,但教学质量的低劣和就业压力的加大也引起了人们对高等艺术设计教育的普遍担忧。受传统教育模式思想的束缚,教学内容陈旧、方法死板,导致学生毕业后不能直接胜任其岗位的工作、缺乏设计创新能力和设计执行能力等等都值得我们深思。艺术设计教育可谓是任重而道远。我国的现代设计教育在观念及形式表现上都备受东西方文化思潮和艺术风格的影响。

随着经济改革的迅速深入,我们的设计教育必须跟上并超越时代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出更多合格的设计人才以满足市场需求,因此,新型的设计素质教育已经刻不容缓。作为一个学科,我们要在设计教育多元化中构建现代艺术设计人才培养和评价的理论体系。新科技、新思想、新设计意识形态的变化,更需要强化数字时代人才培养的观念意识。

四、结语

21世纪充满着希望和挑战,数字化艺术作为传统设计的延伸和升华,更有赖于数字技术与艺术的结合。创愈是设计的生命、是致胜的法宝,它贯穿于设计艺术的整个领域,不论是传统艺术设计还是现代艺术设计都一样。科技的进步已经缩短了人们交往的距离,跨越了国界的概念,作为正在对社会作出贡献的艺术设计者和艺术设计教育工作者,一定要时时刻刻关注世界上的各种新的设计潮流,以便能够对设计的发展趋势作出正确的理解和判断,及时对世界的这种飞速发展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走在时代的前列,为现代艺术设计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塞尔西.马卡拉.动画设计基础教学[M]. 南宁:广西美术出版社,2009.

[2]钱俊,何炎祥.数字多媒体艺术[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3]李佳一.论数字时代艺术本体的嬗变[J].美与时代(上),2011,(01).

[4]尚雅莉.从信息数字时代看现代艺术设计教学的变化[J].包装世界,2010,(03).

[5]许文娟.数字时代的艺术设计发展[J].科技创新导报,2009,(35).

第3篇:数字文创的概念范文

(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摘 要] 基于证据在程序中的重要地位以及证据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紧密关联,要促进程序法在数字时代的发展,首先要研究的便是数字技术对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证据在内的程序证据制度的影响。使用“计算机证据”、“电子证据”概念并不能科学的归纳出这种证据的内涵,而“数字证据”概念则更符合其之本质特征。在证据类型上,数字证据与书证、视听资料等已有证据类型颇不相同,是一种新的独立的证据类型,并且,在证据规则上,数字证据具有与其数字技术特性相应的新规则。

[关键词] 数字化;数字证据;视听资料;书证 ;数字证据规则

STUDY ON THE DIGITAL EVIDENCE

YU Hai-fang ,JIANG Feng-ge

(Law school of Yantai university, Yantai Shandon, 264005)

Abstract: In order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cedural law, we should study the effects of digital technology on the system of evidence. As for the concept, digital evidence should be adopted , instead of computer evidence or electronic evidence; as for the sort of evidence, digital evidence should be a new sort of evidence through the comparison with documentary evidence and audio-visual reference material. As for the rules, there must be some special rules for digital evidence. When do some research on the new problems as a result of hi-technology, we should connect the technological characters of it and the feature of it.

Key words: digitalization; digital evidence; documentary evidence; audio-visual reference material ;rules of evidence

[中图分类号] D 925.1 [文献标识码] A

具有相辅相承关系的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是人类文明不可分割的整体,自然科学成就以及其所积累起来的大量实证科学知识,为社会科学提供新的思维方式与研究方法,而社会科学不仅要思考具体社会关系中人与人的关系问题,还要回答自然科学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制度层面和道德层面的问题。包括法律在内的社会科学往往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在对自然科学所引导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同时获得了自身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从法律纵向发展历史来看,每次重大技术进步都会在刺激生产力飞跃提升的同时促进法律进步,工业革命时代如此,当前以数字技术为主导技术的信息革命时代也是如此。数字技术推促环境迅速发展、改变,使法律不得不正面回答其所提出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首先进行的一般是实体法的扩展与新创,随之而来的则是程序法的映射修正。但是由于目前研究正处于伊使状态,许多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面对数字技术对法律提出的不同以往的挑战,体现于合同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的一些程序流程中,我国在一些实体法中已开始逐渐进行解决,但在程序法上却仍未开始这方面的尝试。在当前已经出现的大量技术含量极高的案例中,作为程序的核心——证据制度,①不论是民事,还是刑事、行政证据制度在面对新问题时都处于一种尚付阙如的尴尬境地,这种尴尬在目前沸沸扬扬的新浪与搜狐的诉讼之争中又一次被重演。不仅当前制定证据法的学者们所提出数稿中有的根本就没有此方面的规定,即使作为对以往司法实践的总结与最新的证据规则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数字技术引发出现的愈来愈多的问题也依然未给予应有的注意。数字技术引发的种种问题现下可谓已渐有燎原之势,却仍不进行解决,可谓欠缺,因此为避免这种脱节,理应在数字技术环境下对括民事、刑事、行政证据制度进行新的研究。

一、数字证据的可采性与可行性分析

数字技术推动出现的社会经济关系提出新的要求,体现于法律之上,在实体法上表现为,要求重新确认这种新技术指示的新类型社会关系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程序法上表现为,当这种社会关系的当事人因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时,应当存在与之相适应的相关程序,或者对已有程序进行完善,能够满足这种纠纷不同以往而与其技术特征相适应的要求。而在程序法证据制度上的一个基本表现就是,要求数字化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数据资料等能够纳入到证据体系中,得到证据规则的认可,能够被法庭接受成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自20世纪90年代起,EDI数据交换方式以其便捷、高效、准确而备受青睐。一些重要的国际组织针对电子商务等进行大量的立法工作,欧美各国在实体上早已承认以数据电文方式订立合同、申报纳税与以信件、电报、传真等传统方式具有相同效力,在程序法上也作了相应的规定。美国《联邦证据规则》通过重申现行判例和成文法的形式肯定了数据电文无论是人工做成的还是计算机自动录入的,都可作为诉讼证据。英国1968年《民事证据法》规定,在任何民事诉讼程序中,文书内容只要符合法庭规则就可被接受成为证明任何事实的证据,而不论文书的形式如何。[8]在1988年修正《治安与刑事证据法》(The Police and Criminal Evidence Act)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加拿大通过R. v. McMullen (Ont. C.A., 1979)一案确立了新证据在普通法上的相关规则。联合国贸法会在《电子商务示范法》中规定,“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又承认了以数据电文方式订立的合同的有效性,并且认为,在一定情况下数据电文满足了对原件的要求,在诉讼中不得否认其为原件而拒绝接受为证据。这些规定运用功能等同法(functional-equivalent),认为只要与传统方式具有相同的功能,即可认定为具有同等效力。我国也与这一国际立法趋势相靠拢,例如我国新修订的海关法中规定了电子数据报关方式。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在合同法中已承认以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订立的合同的有效性,承认其符合法律对合同书面形式的要求。要使实体法的修改有实际意义,就必须设定相应的程序规则,使在以实体规定为依据在诉讼中寻求救济时具有程序法基础,否则实体法上的修改不啻一纸空文。

虽然数字证据并不单纯只是在电子商务关系中产生,其还可在其他社会关系中产生,①但数字证据问题主要是由于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而提出。由于电子商务交易追求交易的快速便捷、无纸化(paperless trading)流程,在很多交易过程中很少有甚至根本就没有任何纸质文件出现,电子商务交易中所存在的与交易相关的资料可能完全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计算机等存储设备中。一旦产生纠纷,如果在程序法上不承认数字证据的证据力,当事人将没有任何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权利主张,无法得到法律救济,商人对电子交易就难以产生依赖感,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

纵观证据法的发展历程,各种证据类型是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逐渐得到法律承认的,目前作为主要证据形态的纸质文件经历了很长的时间方得到法律认可,视听资料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电子技术在20世纪大行其道,导致证据法上接受了电子资料的证据效力,而数字技术在20世纪末便开始获得了极大进步,对经济与社会有着深远影响,在新世纪之初所取得的发展与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有目共睹。虽然法院尚未正式使用数字技术形成的数字证据,但法院却早已开始使用数字技术方便案件的处理,虽然不能肯定数字技术会否在某一天取代电子技术,但却能肯定数字技术必将抢占电子技术所占据的社会份额,其对社会的影响必将超越电子技术。任何一种技术新出现时都会有其欠缺之处,但正如电子资料最终成为证据法上的证据类型一样,不能因为数字证据在目前所具有的脆弱性等消极因素而拒绝直面技术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对于其之消极方面可以通过立法技术来加以调整,保障其在诉讼中的可采性,从而扬长避短,在程序法上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作用。

并且,承认数字证据在我国法律上也是可行的。在法律上承认数字证据的可行性就在于法律能否将数字证据容纳进去,而与法律的价值理念不相冲突,并可与原有的法律规定相协调,重新建立的规则与原有的体系也并不矛盾。各国在证据立法上有三种模式:一是自由式,原则上不限制所有出示的有关证据;二是开列清单式,明确列举可作为证据的种类,此为我国所采;三是英美判例法证据模式。承认数字证据,在我国诉讼法中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障碍,我国并不存在英美判例法国家由判例中长期以来形成的例如“最佳证据规则”与“传闻规则”的束缚,以至于由于与根本性原则不相符合而使程序法容纳数字证据大费周折。①我国诉讼法对证据采取列举式的规定,只要立法将新的证据类型予以确认,即可使之成为合法的证据,可以在诉讼中有效使用。将原有的一些规则进行重新阐释或者进行规则的另行制定,即可建立起数字证据制度。法律是个不断进化、发展的而不是僵化的封闭体系,在有完善的必要时,或者修改立法,或者在未修改前对这种新证据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进行扩大解释,予以诉讼上的许可也是合理的,既符合立法者意图,也不违反我国程序法的相关规定,所以在我国法律上是可行的。

二、数字证据概念的比较研究

使用精确的概念,进行内涵的准确界定与外延的清晰延展,对于一个科学体系的建立极具方法论意义,并且也符合社会学方法的规则,因此,建立一个体系首先进行的便应是概念的归纳。同时,一个精确的概念必须能够抽象归纳出所有客体的本质共性所在,必须能够把表现相同性质的所有现象全部容纳进去。对数字证据进行概念归纳,基于其之鲜明的技术特征,在归纳时要回归到数字技术层面,在其所使用的数字技术与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的结合中寻找恰当的突破点。

对于所采用的概念,在国际上至今未有定论,如computer evidence(计算机证据)、electronic evidence(电子证据)、digital evidence(数字证据)都有其之使用者。我国采取数字证据概念大多数是IT 业界,法律学者采用的概念主要是:计算机证据与电子证据,进而在这些概念基础上分析证据的性质、效力、类型等。②这些概念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分析存在一些问题,之所以如此,或者是因为单纯注重对社会经济层面的考查却忽略对技术层面的透彻分析,或者是因为虽进行了技术的分析,但却未深入到进行法律归纳所需要的足够程度。因而有必要从与这些概念、定义的多维比较中分析数字证据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一)与计算机证据、电子证据概念相比较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虽各概念所使用的语词虽不同,但在内涵上,计算机证据、电子证据都是针对不同于传统的数字化运算过程中产生的证据,在外延上一般都试图囊括数字化运算中产生的全部信息资料。不过,计算机证据与电子证据这两种概念并不妥贴,不能充分表现该种证据的本质内涵,由此而容易导致概念在外延上不能涵盖该种证据的全部表现。

1、 “计算机证据”概念 有人认为,“计算机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1]采取“计算机证据”概念来表述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证据具有一定合理性,因为计算机及以计算机为主导的网络是数字化运算的主要设备,并且目前数字化信息也大多存储于电磁性介质之中。从数字化所倚靠的设备的角度来归纳此类证据的共性,在外延上能够涵盖绝大多数此类证据。然而,虽然计算机设备是当前数字化处理的主要设备,计算机中存储的资料也是当前此类证据中的主要部分,但是进行数字化运算处理的计算机这一技术设备并不是数字化的唯一设备,例如扫描仪、数码摄像机这些设备均是数字化运算不可或缺的设备,但并不能认为这些也属.于计算机之列。从国外立法来看,没有国家采取computer evidence,采用这种概念的学者在论述中也往往又兼用了其他的概念。

迪尔凯姆认为,研究事物之初,要从事物的外形去观察事物,这样更容易接触事物的本质,但却不可以在研究结束后,仍然用外形观察的结果来解释事物的实质。所以,“计算机证据”概念从事物外形上进行定义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是“计算机证据”概念未能归纳出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可以作为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证据共性,其不仅仅只是能够涵盖当前数字化过程中产生的大多数却不是全部的信息资料,而且在法律上也不能对将来出现的证据类型预留出弹性空间。

2、 “电子证据”概念 目前,采用“电子证据”者甚众,其存在各种各样的定义。有人认为:“电子证据,又称为计算机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 [2]有人认为:“电子证据,是指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 [3] “电子证据是指以储存的电子化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电子物品或电子记录,它包括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 [4] 加拿大明确采取了电子证据概念,在《统一电子证据法》(Uniform Electronic Evidence Act)的定义条款中规定,“电子证据,指任何记录于或产生于计算机或类似设备中的媒介中的资料,其可以为人或计算机或相关设备所读取或接收。”[5]

综合起来,各种电子证据的定义主要有这样两种:第一,狭义上的电子证据,等同于计算机证据概念,即自计算机或计算机外部系统中所得到的电磁记录物,此种内涵过于狭小,不能涵盖数字化过程中生成的全部证据,不如第二种定义合理。第二,广义上的电子证据,包括视听资料与计算机证据两种证据,在内容上包含了第一种定义,并且还包括我国诉讼法中原有的视听资料。但我们认为,这些定义中不仅所使用的“电子”一词不妥,而且所下定义亦为不妥,理由如下:

第一,将电子证据或者计算机证据定性为电磁记录物未免过于狭隘。虽然数字设备的整个运作过程一般由电子技术操控,各个构件以及构件相互之间以电子运动来进行信息传输,但是仍然不可以认为该种证据即为自电子运动过程中得到的资料。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2(5)中规定:“电子(electronic),是指含有电子的、数据的、磁性的、光学的、电磁的或类似性能的相关技术。”扩大解释了电子的语词内涵,使用各种不同的技术载体来表达扩大的电子语义,已经失去了“电子”一词的原义,原本意义上的电子只是其使用的“电子”概念中的一种技术而已,从而能够涵盖大多数此类证据。不过,既然如此,还不如直接使用能够涵盖这些技术特性的“数字”概念,在工具价值方面更有可取之处。加拿大《统一电子证据法》解释中解释之所以采取“电子”,“因为信息为计算机或类似设备所记录或存储”,但这个理由并不充分。并且接下来又承认有些数字信息(digital form)未涵盖于本法,因为有其他的法律进行调整。 第二,电子证据概念不能揭示此类证据的本质特征。电子运动只是数字化运算的手段,而非本质,并且也并不是所有数字设备的运算全都采取电子运动手段。进行数字化运算的计算机设备及其他数字设备的共同之处在于这些设备的运算均采取数字化方式,而非在于均采取电子运动手段。 第三,不论是将视听资料这种已存的证据类型纳于电子证据中,还是将电子证据纳入视听资料中,会致使“电子证据”与我国诉讼法中的“视听资料”相混淆,而此类证据与视听资料证据的本质共性并不相同。视听资料中主要为录音、录像资料,其信息的存储以及传输等也都采取电子运动手段。录音、录像采取模拟信号方式,其波形连续;而在计算机等数字设备中,以不同的二进制数字组合代表不同的脉冲,表达不同信号,信息的存储、传输采取数字信号,其波形离散、不连续。二者的实现、表现、存储、转化都不相同。传统的电话、电视、录音、录像等都采取模拟信号进行通讯,这是视听资料的共性,而计算机与网络信息技术则采取数字化方式通信,这是数字化运算中生成的证据的共性,两者不同,不应混淆。

可见,狭义上的电子证据在外延上只能容纳数字化过程中产生的部分证据,失之过狭;广义上的电子证据确实能够在外延上容纳数字化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证据,但却失之过宽,如将视听资料与计算机证据这两种差别极大的证据容于同一种证据类型中,将不得不针对两种证据进行规则的制定,从而导致同种证据类型的证据规则不相统一,很难建立起一个和谐有致的体系。

(二)数字证据①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我们认为,数字证据就是信息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形式读写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资料。

这里使用的“数字”(digital, digits pl.)与日常用语中的“数字”语义并不相同,虽并不如“电子”更为人们熟悉和容易理解,但重要的是根据科学的需要和借助于专门术语的表达,使用科学的概念来清晰的定义相关事物,况且“数字”概念在现今信息时代也并不是一个新概念,早已为人们广泛接受和使用。现代计算机与数字化理论认为,数是对世界真实和完全的反映,是一种客观实在。人类基因组的破译说明,甚至代表人类文明最高成就的人自身也可以数字化。[6]来势汹涌的全球信息化潮流实际上就是对事物的数字化(digitalization)处理过程,区别于纸质信件、电话、传真等传统信息交流方式,这种采用新的信息处理、存储、传输的数字方式在现代社会包括日常交往与商业贸易中逐步建立了其不可替代的地位。毋庸置疑的是,数字技术还会不断的发展,因此在进行法律调整之时就更不能限定所使用的技术与存储的介质,从而在法律上为技术的发展留存一个宽松的空间。

1、数字证据有其数字技术性。信息数字化处理过程中,数字技术设备以“0”与“1”二进制代码进行数值运算与逻辑运算,所有的输入都转换为机器可直接读写而人并不能直接读写的“0”、“1”代码在数字技术设备中进行运算,然后再将运算结果转换为人可读的输出。数字证据以数字化为基础,以数字化作为区别于其他证据类型的根本特征。数字证据具有依赖性,其生成、存储、输出等都需借助于数字化硬件与软件设备;具有精确性,数字证据能准确的再现事实;具有易篡改性,数字化技术特性决定了数字资料可以方便的进行修正、补充,但这优点在数字资料作为证据使用时成为缺点,使其极易被篡改或被销毁,从而降低了数字证据的可靠性,这个特点也决定了在对数字证据进行规则的制定时应当切实保障其之真实性。SWGDE (Scientific Working Group on Digital Evidence)与 IOCE(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n Digital Evidence)在1999年在伦敦举办的旨在为各国提供数字证据交换规则的会议IHCFC (International Hi-Tech Crime and Forensics Conference ) 上提交了一份名为《数字证据:标准与原则》的报告也对数字证据从技术方面进行了定义,“数字证据是指以数字形式存储或传输的信息或资料。”[7]在接下来的规则中则重点阐述了如何对数字证据的真实性进行保障。

第4篇:数字文创的概念范文

2004年对于创维来说,真是“别有滋味在心头”。从企业经营状况来说,创维几乎迎来了历史上的最好时期,据创维提供的GFK对国内65个城市的统计显示,截至10月份,创维累计销售额排名第一。以7月份启动女子12乐坊为品牌代言人和11月份的“飞龙计划”为标志,创维在品牌建设和品牌扩张上也欲大展宏图,将近年底,却既是意料之外也是事理之中地遭遇黄宏生被拘事件的打击。

从事件本身来看,体现了创维有良好的危机管理意识和能力,但事件对创维品牌的影响与波及仍然是不可避免的。这,也许是个转折,也许是个契机。

崛起于彩电行业的寒冬

2000年创维前任总经理陆强华的出走闹得满城风雨,身为财务总监的杨东文从幕后走到台前,出任创维集团中国区域营销总经理。其时,他面临“三座泰山”,一是整个彩电行业的无序竞争;二是陆强华和黄宏生之间的矛盾;三是创维的营销网络到了风雨飘摇的地步,以至于中国彩电第一军团的老品牌们(长虹、TCL、康佳)还不大情愿将创维视为他们的竞争对手。然而,到了2001年底,局面悄然又必然地发生了变化,创维由第五名上升至第三名。

2001年创维凭借“健康电视”和一股“纯平大风暴”迅速占领全国40%的纯平彩电市场,一举跻身彩电三甲,使创维崛起于“彩电行业的寒冬”。2002年创维再次刮起了“逐行大风暴”,使高端逐行彩电与普通百姓家庭渐行渐近。“健康电视”、“纯平电视”、“逐行电视”三大概念的成功推广,初步成就了创维品牌。

创维彩电的成长,缘起于扎实的市场积累,爆发于准确的产品定位。也就是说,在长虹搞背投、TCL搞HID的时候,创维没有好高鹜远,而是专心致志地做自己的彩电,踩准了市场的“鼓点”。创维的成功再次印证了一个颠扑不破的道理:专注才能成功,也就是格林斯所提出的恪守“刺猬理念”。

但是,创维没有将2001、2002年的成功推广,很好地延续下去。2003年创维的品牌表现几乎没有什么可圈可点之笔。唯一值得说的是,在2003年的“高清之战”中,创维继续坚持了“健康电视”的概念,这是创维电视的独特定位。当时,长虹率先提出数字长虹概念,并以“数字高清”作为整个高端产品线命名从而占领概念高地;康佳则提出“由线到点的视觉革命”的广告口号,率先宣布“高清元年”的来临;专注于高端电视领域的厦华则提出“引领中国数字化革命”作为口号不甘示弱;海信提出“逐行环保,数字高清”口号,以等离子电视作为形象,将触角涉足高清电视领域;TCL则自立门户,以“数字窗”概念整合旗下所有高清产品。在数字高清概念已经传播得如火如荼的背景下,相对落后的创维继续切入健康理念,延续创维的产品风格,形成产品的纵向概念整合,启用“健康高清”作为产品类别的命名,并用“不闪的,才是健康的”作为传播语。

健康概念作为创维的品牌资源,具有较大的品牌价值和市场价值。创维坚持了这一点,但总的来说,创维2001年以来建立的品牌新锐形象在后来没有得到延续,品牌价值没有获得相应的提升。

2004年的第一场雪

2004年以来,创维明显加大了市场推广力度,无论广告宣传还是新闻运作,这反映出创维希望尽快确立行业领军地位的强烈愿望。

从有利于品牌培植、管理、传播而言,2004年对于创维来说,值得关注的事件主要有:7月份请“女子十二乐坊”代言创维、8月份创维与掌控核心技术的跨国巨头爱普生结成战略联盟、11月份启动“飞龙计划”。这几个连续事件总体反映了创维围绕品牌战略所作的一系列努力,即要“确立在数字电视领域的压倒性竞争优势、建立与世界品牌相适应的品牌形象和地位”。

但是,或许上帝再次决定苦黄宏生的心志,降其“痛苦”(黄宏生曾在电视上接受采访时引用苏格拉底的话说“痛苦的是人,快乐的是猪”);也或许是黄宏生自认“痛苦”不够而弄出点事来“苦苦”自己:随着2004年冬天的来临,创维在经历了夏日激情之后却迎来了自己的“冬天”,并且下了“第一场雪”——黄宏生在香港涉嫌盗窃公司资金被香港廉政公署指控。

尽管后来的事态发展表明,这一事件对创维的打击没有严重到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但有两点是勿容置疑的:一是事件使创维数码(行情 论坛)这个上市公司的公信力蒙尘;二是创维品牌遭受到一定打击,消费者对其品牌的信任度有所降低。

事实上,虽然创维的彩电销售额、销售量都已经跃居国内彩电行业前两位,但由于种种原因,创维的品牌知名度与老牌对手长虹、与汤姆逊联姻的新晋巨头TCL相比仍稍嫌逊色。创维品牌一直存在着没有解决的内伤,那就是消费者的信任度、品牌的美誉度始终没有获得相应的提升。乃至作为创维掌门人,黄宏生的社会形象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被媒体贴上了“不容人”的标签,如果因为这个事件再贴上“不诚信”的标签,创维则很难确立高尚的社会形象,从某种角度来说,就是不足以担当该行业的领导品牌。

也许有人认为资本市场的事件,对品牌价值的影响有限。但事件发生后,有许多地方的消费者发出了“创维电视还能不能买”的疑问。美林证券甚至将创维的品牌价值从几十亿元降低为零,其解释包括:一、创维数码过去数年的业绩报告存在不确定因素;二、创维以理想价格短期被收购的机会很小;三、企业品牌形象最易受外界消息影响,消费者的怀疑将会导致销售下降。美林证券的说法至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创维品牌贬值的事实。

2004年的夏日激情和冬天第一场雪构成了创维在2004年度的双重变奏。

品牌价值提升任重道远

一个强势的、领军的品牌既需要品类优势,也需要例证优势。所谓品牌的品类优势,即从品类到品牌的定向联想的强度,比如:提起彩电,人们自然想到长虹;所谓品牌的例证优势,即从品牌到品类的定向联想的强度,比如:提起长虹,人们知道是彩电。从创维品牌的实际表现来看,虽然近年来创维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形象提升都很快,基本上已经确立中国彩电“第一军团”品牌地位。但是,提到国产的家电产业,人们很容易想到长虹、TCL、康佳、海尔等,而创维总有遭受冷落的时候。究其原因,归根结底创维品牌的品类优势还没有建立起来,而品类优势是建立在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等综合因素基础上的。

正因为缺乏品类优势,在人们的印象里,创维似乎离一个领导品牌形象还有很远的距离,还不足以担当中国彩电的领导者。从中国营销传播网的“2004年中国市场家电品牌影响力50强排行榜”来看,创维的品牌影响力排到了第28位,不仅远在海尔、长虹、TCL、康佳等品牌之后,甚至落在夏新、海信、美的、厦华等品牌后面。在与市场交流的时候忽东忽西,忽左忽右。

第5篇:数字文创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泛在学习 学习 创想数学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117(2014)10-0069-02

作为科学之源的数学,如何在这发展迅猛的时空里寻找到儿童喜欢数学、玩转数学、创造数学的兴趣之源,唯有信息技术。作为数学之源的问题,如何能在看似抽象枯燥复杂的数学背后激活合作探究、互动交流、协同发展,唯有信息技术。

1 创筑数学平台,激发儿童想象空间

泛在学习可以使学习者回归“自然的学习环境”,如今的学习过多地限制、狭义了学习的时空。因此,创想数学学习,我们要不断构建学习平台,包括学习元、知识群、知识云、学习工具、学习社区等功能模块,力图激发儿童的数学学习想象空间。

1.1 打造“有限开放、无限发展”的学习平台

我们在网站上开辟了“创想数学”专题学习平台,通过建立一个创想数学主题学习网站,构建虚拟与现实相结合的学习情境,儿童与教师在平台上实现基于丰富资源的交互式学习;“情境创设”、“协商会话”和“信息提供”是建构E学习环境的基本要素。学习平台为学习者提供了界面友好、形象直观的交互式学习环境。

创想学习社区不仅仅为教师收集整理了大量的课件、教学设计、学习材料、示范课录像等教学资源,更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丰富多元的阶梯课程:青苹果课堂、红苹果课堂、金苹果课堂。青苹果课堂旨在帮助学生奠定数学学习基础知识和技能。红苹果课堂满足学生个性化需要的潜能开发式学习,有魅力数学一\二\三、生活数学A\B\C、数学课题甲\乙\丙。金苹果课堂是以立足生命给养的探究创造性学习,开设有创造之窗、时光隧道、生活我秀、魅力无边、我的定律等栏目,让每位学生在探讨与交流的过程中获得直接与间接的数学学习经验。

1.2 构建“智能交互,打破边界”的智慧教室

案例一:走进“创想数学”的智慧教室,这里的学生正在学习“三角形的内角和”的内容。学生惊喜地发现原来自己的学习有着十多种的选择:

可以走进虚拟实验室折一折、剪一剪、拼一拼;

可以在网络环境下用三角板分别量一量N个三角形的内角和;

可以看看微课带给自己的启发;

可以透过网络看看英国的汤姆老师带领大家进行内角和的发现;

更可以深入探究四边形、五边形、六边形、N边形的内角和;

……

创想数学课程学习活动是在数字化学习环境中实施的。即学与教的活动要在数字化环境中进行,不仅在网上实施讲授、演示、自主学习,讨论学习、协商学习、虚拟实验、创作实践等环节。多元化的选择更加符合儿童的学习的个性化和选择性,通过儿童独立自主地发现问题、实验、操作、调查、信息搜集与处理、表达与交流等探索活动。

2 创生课题资源,汇聚问题的家园

问题是数学学习的核心,因此,在创想数学学习平台上,我们着力引领学生去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让儿童在这样的数学课题学习中实现“有创造”的数学学习以及体验数学价值的过程。

2.1 营造“载体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环境

“创想数学”课程结合儿童的心理特点,将数学学习内容加以综合性、多元化、选择性、立体层的调节,呈现形式主要以视频、网络、多媒体、学习软件、微型课程包为主,教学中以文本、图形、图像、动画、声音、视频等多种形式信息化、多层次、异角度地对学习内容进行描绘,增强了学习的情境性、探究性、兴趣性、互动性和选择性。数学学习的内容不再单一,融合了科学、化学等学科要素,教学资源的组织以超链接和非线性方式进行,使得知识信息的组织呈现层次性网络状,让儿童可以眼见其形,耳闻其声、感同身受,调动多种感官、积聚团队共同参与探究活动。

2.2 打开“对话交互、共建共享”的学习时空

儿童的创想数学学习不仅仅注重诸如审美、品质、文化、智慧等外在特征,更注重引领儿童学会自主建构诸如联想、反思、想象、推理、归纳等内在学习能力的提升。

泛在学习环境架起了学习的时空,儿童在环环相扣的问题情境中不断地展开探究、建构知识、形成能力,这样一连串的情境问题把儿童的思维牢牢地锁住,让儿童在问题情境中逐渐养成探究的习惯。创想数学课程学习内容经过数字化处理并成为学习者的学习资源。通过教师开发和儿童创作,把课程学习内容转化为数字化的学习资源,并提供给学习者共享;还可以利用全球共享的数字化资源作为课程教学的素材资源;更可以利用全球共享的数字化资源,与课程内容融合在一起直接作为学习内容,供儿童进行学习、评议、分析和讨论。

3 创维研究过程,踏上探究的旅程

创想数学课程就是要让儿童学会数字化学习,创想数学课程知识学习是儿童利用信息工具进行重构和创造的过程。让儿童对课程学习内容进行重组、创作,使课程学习不仅能使儿童获得知识,而且能够帮助儿童建构知识、建构能力、建构思想。

3.1 形成“主动学习,创想无界”的学习模式

泛在学习环境是一种整合的学习环境,它整合了物理、社会、信息和技术多个层面和维度。创想数学平台的开通,让学生的学习方式不再是一个个体的存在,而是成为了一个“学习元”,即采用动态化、智能化、多元性的资源聚合方式,使学习元可以像一个生命体,在内部“基因”的控制下持续地发展和成长。

泛在学习环境下的专题研究学习,方式灵活,可以让儿童汇总学习资料进行专题汇报交流,于是在我们的创想数学网络平台上增加了一个专栏:你知道吗?让数学与日常生活、数学文化、数学历史等紧密结合,引领学生探索客观世界,寻找客观规律。例如,①手机收费“全球通88系列套餐”选择的分析;②自行车与儿童身高的问题;③小动作大作用――谈改装后抽水马桶的节能;④游园路线;⑤安全疏散模型;⑥大课间儿童行进的最佳路线;⑦峰谷电合算不合算;⑧红绿灯的时间合理吗?等问题应运而生。它不仅包括数学的运算,还包括推理、分析、判断、选择、估算、统计、绘制图表、数据分析、空间与图形、优化方案等诸多方面。泛在学习环境下的创想数学,关注了儿童泛在的学习需求与不同的学习特点,为儿童提供泛在的、适宜的学习支持,增强了儿童的学习体验,激活了儿童内在的潜能,构成了儿童创想化、个性化、实践化的学习模式。

3.2 构建“主题贯穿、立体开放”的课程模型

数学中有探究、数学中有图画、数学中有艺术、数学中有成就、数学中有神奇、数学中有美丽,学习数学也要和其他学科联系起来。通过以泛在计算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支持,以泛在的学习支持满足儿童泛在的学习需求,使儿童随时随地能够以最适合自己的方式,获得学习资源与相关学习支持。在学习平台上生发出了一个个立体、综合、开放的以主题为载体的课程。

在泛在学习环境下,我们的创想数学学习以创想主题为链接的中心点,在儿童经验范围内提供一个组织的主题,让儿童能探索、解释及参与涉及多学科目标的学习活动。主题的选择可以由儿童讨论产生,也可以由教师组织进行。

第6篇:数字文创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 概念整合理论 网络语言 心理空间 意义构建

一、引言

概念整合理论又叫概念融合理论,对网络语言有很强的解释力。通过概念整合理论,可以生动、形象地解释网络语言的许多表情。这种方法还有助于揭示网民的心理活动并反映网民个性。

Fauconnier在第二部专著《思维与语言的映射》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概念整合理论。该理论结合了神经学认知科学、心理学和语言学的研究成果,对人类的思维、行为和语言进行了研究,尤其是对语言的隐喻机制有特殊的研究。

简单来说,概念整合理论主要研究的是认知主体不同的心理空间,这些心理空间在认知过程中被不断激活。同时研究这些不同的心理空间之间的相互联系,并揭示人们如何在不同的心理空间中对各种语言和其他现象进行认知操作。本论文的目的是利用概念整合理论(CIT),探讨网络语言的操作过程。

二、心理空间及概念整合理论

美国语言学家Fauconnier所提出的心理空间理论是认知语言学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心理空间是后台认知,是人们在进行交谈与思考时为了达到局部理解与行动的目的而构建的概念集。这些概念集可以组成一个虚拟的概念框架,帮助人们完成意义构建,实现相互理解、相互通信。在文化语法等背景环境下,人们可以为他们所想的、所说的内容建立一个心理空间,而各个子空间来自于同一个父空间,每个父空间又有很多子空间,所以其整体结构类似于二维晶格结构。处于这种心理空间结构中,人们的思维可以从父空间移动到子空间,反之亦然。

图 概念整合网络(Fauconnier,1997:151)

概念整合是把来自不同认知域的框架结合起来的一系列认知活动。基本的概念整合网络包含四个心理空间(mental spaces):两个输入空间(input spaces)、一个类属空间(generic space)和一个合成空间(blended space)。这四个心理空间之间存在着互相映射的关系,它们通过投射链彼此连接,从而构成了一个概念整合网络(conceptual integration network),这种整合能力主要体现在概念整合网络的第四个空间――合成空间。具体来说,两个输入空间的对应部分通过跨空间的部分映现连接起来,并投射到两者所共享的空间,即类属空间。两个输入空间之间也可以通过各种方法有选择地投射到第四个空间,即合成空间,从而形成两个输入空间所不具备的层创结构(emergent structure),并且可以把这一结构映现回其他空间中。

概念整合包括一系列操作,是探索人类信息的理论框架,也是心理空间网络的动态认知。Fauconnier和Turner表明,在意义的类比、隐喻、反事实、概念结合及语法的理解上,创造性地构建了一个个小部分组成的过程。

三、网络词汇形成的认知分析

概念整合是存在于人脑输入空间系统的普遍认知操作。输入空间包含被网络语言刺激诱发的概念与相关的信息。那么刺激从何而来?据陈光明的研究表明,刺激就是一些“箱”,“箱”包括语言事件和环境背景,以及参与通信的一些背景信息,作用就是刺激输入空间。

笔者认为,一些交流的背景信息对于网络语言的概念整合非常重要,也就是说,“箱”在网络语言的意义构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是假设性关系语言出发点的主要背景,提供了很多必要因素用以激活网络语言构建过程。例如,在网络上,参与者之间的关系会影响他们说话的方式,不同的说话方式将影响符号的用法;不同的语言事件会使参与者选择不同的符号类型。因此,“箱”影响网络语言意义构建的全过程。这些假设关系是概念整合网络心理空间的模型。“箱”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避免因为对背景知识存有经验主义而得出不正确的结论。

概念整合的四个空间假设,两个输入空间分别是表示空间和参考空间。因此,在网络语言的概念整合网络中,表示空间代表了一组符号,参考空间代表这些符号的潜在意义。潜在是指人们思维中某种隐含的语言形式,但与语言表面上的含义不同。语言的潜在含义主要是指一些词的用法和它的引申义。信息的语义部分包含丰富的知识量和庞大的词汇量,堪比百科全书。另外,这两个输入空间由“箱”激活,以人的意识为主导,组成了概念整合。这意味着迈出了研究概念整合视角下网络语言意义的第一步。

例如某一个互联网上的汉语对话。“A:你爱我吗?B:520一生一世。”,网络语言“520”的意义建构中,参与者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恋人,主题是爱,这将触发“5,2,0”进入输入空间I,而与之相似的汉语发音“我爱你”进入输出空间II。信息输入提供了作用于两个输入空间的结果。

在大多数联结模型中,网络随时间改变而改变。在任何时间,网络中的一个单元被激活都旨在用来表示单元某些方面的数值。激活与扩散一直是神经网络模型的特征,这在认知心理学联结模型中非常普遍。在网络语言的激活与扩散过程中,存储在人们记忆中的符号和相关知识(包括人的背景知识、文化和认知模式,以及某些情况下的知识等)所提供的信息相互关联并互动,激活和扩散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完成。

例如在网络语言“520一生一世”中,“520”的数字激活含义是“我爱你”,源于“520”发音类似的汉语“wo ai ni(我爱你)”。在人的知识帮助和认知模式理解下的爱情,也就是恋人坠入爱河时总会彼此承诺的这个事实,然后结合上下文,网络语言的意义构建“520”就完成了。

跨空间映射连接不同输入空间的部件。它们可以是帧与帧和角色之间的连接,也可以是隐喻连接等。跨空间的映射建立在至少两个输入端之间,可以创建或反映给共同输入端,以便产生一个通用的空间。

在这个例子中,“老板这么刻薄,不如我们1775吧?”,数字“1775”为一组符号中的一员,是在输入空间I所表现出来的,而在输入空间II,则存在“造反”的潜在含义。“1775”年美国革命爆发,所以“1775”在输入空间I被代表为美国革命。美国革命帧有不同的角色,如英国,被压迫的美国,以及美国反抗英国的行为等。公司框架有不同的角色,如老板,被压迫的员工,员工反抗老板的行为等。

概念整合中压缩起了重要的作用。以网络语言“0001000”为例,这组数字存储在人类脑海中的符号引用两个不同的帧。每一帧有其自身的角色和价值,就像上述所言,我们已经和他们共享通用的空间,其中包含事件框架(包括某些、文书、条件、序列)。对此,在混合空间可能发生压缩,如下所示:

时间和空间压缩:在输入空间,号码“0”表示“没有”,“1”是指数学中的“一”。而在输入空间II,“一个人感到孤独”被保存在脑海中。两个输入空间的不同事件发生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特别是空间,因此我们压缩它们双双进入混合。

身份压缩:“000”之前和之后存在“1”,数字“1”在被改变的输入空间中的身份来代表“一个人”,其身份和变化被压缩在这个网络语言的意义构建中。

因果压缩:这是发生在混合通用中的压缩,为什么“一个人感到孤独”的结论可以从数字“0001000”中表现?因为在此之前和之后“1”(一个人)有一些“0”(没有)。

完成集成的处理,通过精神刺激的原则和内部逻辑的阐述将含义进行推断并混合。在混合空间,这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并且对每个输入空间的含义有不同的实际应用。因此,经过一系列认知操作,混合空间产生新型的结构。同时,就个人而言,新型的结构将反映沟通意向,被作为一个新的因素储存进“箱”,以丰富的形态进一步整合网络语言的框架。

举例来说,网络语言“:(”由两个标点符号“:”和“(”组成,其存储在输入空间I,而在输入空间II有“人类的哭脸”的含义。跨空间的映射和心理空间的选择性预测,通过自身形象的相似性结合一定的上下文、背景知识、文化和认知模式进行分析推理,最后得出“:(”。这完全是一种新的结构,与任何输入空间中的任何元素都不同,那么这个网络语言将被存入有关“悲伤的脸,有种心痛的感觉,或悲伤等感情”的“箱”中,有助于继续在不同的心理空间中进一步集成。

四、结语

本研究主要从概念整合理论角度进行网络语言的意义建构分析,研究表明,网络语言的意义构建可以通过概念整合理论来解释。这项研究进一步表明,概念整合理论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网络语言作为一种特殊的人类语言现象的内在认知机制。

本研究仅从概念整合理论的角度分析网络语言的形成,还存在以下不足:首先,网络中的手机语言材料是有限的,这样的语料库不够庞大,不够进行更全面的研究。其次,尽管该研究补充了一项新的研究角度,但还是有很多因素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几个关键因素如精神方面、文化方面和个体认知能力,应当在网络语言的动态含义构建过程中进行进一步分析。

参考文献:

[1]Crystal,David.Language and the Internet[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

[2]陈光明.从网络语言缩略语看网络语言的后现代特征[J].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8(2).

第7篇:数字文创的概念范文

“自由”是传统文学与数字媒介的黏合剂与支撑点,网络媒介的自由创作使科学技术与文学艺术相得益彰。网络媒介写作由“词思维”的工具理性替代“字思维”的传统理性,开创了一个“手稿遗失、铅字无凭”的媒介存贮时代,计算机的符码规则解构了汉字的形意结构与书写规范,传统的铅字权威被符码输入所颠覆,网络文化在符号学的视野中并非是一种单纯的文化商品,而是基于产品生产、流通与接受的过程建构的一种文化模型,其结构意义具体表现为创作者与作品、创作者与受众、受众与作品三个维度的关系解析[6]。数字媒介突破了传统的文学范式,使文学体制在动态演绎中不断嬗变与重构。纸质文学被数字化空间的多媒体与超文本所具备的技术工艺进行了“在线手术”,使原本的文学样态与表征机制遭受解构与置换,消解了文学所依存的“语言艺术”阈限,突破了对语言表达的单一依附。文学载体也由语言意义转变数字媒介符号,造成了审美艺术符号通道的“脱胎换骨”;文学形态由“硬载体”转向为“软载体”,即“比特”与“符码”分别置换了“原子”与“物质”,“手中书本”被“网页文本”所替代;文学类型的分化界限也越来越模糊,“接龙体”“对帖体”“分延体”“扮演体”等新文体频频游离于数字化网络空间。而更为突出的则是文学的呈现与阅读方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由“推”(pushing)阅读向“拉”(pulling)阅读转变,由单向阅读向多向开放交流式阅读转变,由迟滞性阅读向快捷性阅读转变等,以致于从时间、空间、媒介三位一体的场阈上拆解了原本固有的藩篱而达到文学传播的无边界延伸。

二、镜像与迁移:网络创作的超位性语境

“超位性”这一概念源于巴赫金对小说文本特性的描述,他认为小说文本中的对话性能够使作者从别人的角度来审视自我,并达到自我超越的自由位置,最终实现主体性的审美再造。“超位性”的网络创作是指写作主体的空间位置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私人性与公共性空间概念,而是超越于公私区别之外重构一个具有精神自由内涵的新空间即“超位”。“超位”写作更加有利于主体与他者的交流及其对“异位”者的接受,更注重深层次意义上的自我体验与反思,进而实现“自我”对于“镜像”定势的超越,由私人空间的“直接自我”重新生成一个多向交互空间的“新我”。

(一)在线空间的超位性建构在赵看来,网络文学创作就是因特网上的“即时创作”,美其名曰“在线创作”[8]。“在线创作”是网络创作主体以新媒介技术为平台而创设的一种崭新的语境———“超位”。这种越位性写作语境通过主体与他人的有效沟通加速了主体的自我价值重构。传统写作主体的空间位置可以分为“开放式写作”与“封闭式写作”两种。开放式写作具有操作空间的公共性,即创作主体与交流的对象在位置上处于双向“闻见”的公共场景中,双方在固有的时空内充分发挥各自的个性潜能,但由于双方身体的直接在场又难免会使主体产生萨特意义上的“物化”焦虑感,很难实现主体精神上的自由提升与审美的再造性升华。而封闭式写作是指写作者避开公共空间处于封闭的空间独自构思创作,这种空间写作更有利于主体写作的想象力与创造性在自我深思中蕴育。正如哈贝马斯所说,私人空间的阅读与写作实际上就是“一个已有的私人对新的私人性的个性体验的自我启蒙与新生的过程”。遗憾的是它缺少言语信息的互动而难以产生思维的拓展与延伸,致使主体性建构很可能趋向拉康的自我“镜像”图式,更有可能产生一种愉悦的但却是基于幻象的自恋体验。“超位”语境中的网络写作依托媒介技术的支撑,突破了传统写作空间位置的各种制约,避免了将主体性构建引向想象性主体的趋势。尽管“超位性”网络写作仍然依存于密闭的物理空间并具有重新“部落化”的倾向,但它以物质性身体的“离席”为前提,使写作主体既能以更为轻松自由的心态与他者交流、接受“异质”,又能规避身体在场的紧张与不安,从而在自由愉悦的双向交流体验中实现自我艺术思维的更新与重构。“网络写作令人兴奋与激动的是阅读对象随时都在关注着你的写作,你所写的每一段文字都可以让客户终端的任何人自由浏览并得进行随机评价,写作与阅读同步完成,可谓美妙之极。”小说《网络上跑过斑点狗》《风中玫瑰》《寻找宝马》等都属于互动创作。这种在线空间营造的“超位性”写作,势必更加有效促进主体自我审美与情感的“超位性”升华。

(二)超位语境的视域性融合在超位语境的空间,创作主体被激发的写作热情祛除了主体实现自我更新的重重压力而表现出游戏性和多元化特质,网络写作的超位性内涵才真正显现出其艺术性与审美性,主体审美性的重塑正是基于“超位”语境的自我内涵提升这一价值意义,文学欣赏中的“视域融合”就是主体在艺术熏陶中自我价值重构过程的具体体现,但这种融合的视域接受数字技术的参与却产生了由欣赏主体向创作主体的全方位迁移。写作主体首先是处于自我的“超视”位置开始写作并期望“他人”的加入。任何主体在写作前期都是社会的某一特定个体,并在社会场域处于特殊的位置而产生唯我独尊的“超知”与“超视”,但这一个体也会被其固定的位置所限制而形成“超视”之外的“盲视”。网络创作的出发点是一种以阅读对象为中心的写作并期待阅读对象的参与。网络写作的中间力量即博客写作就突出了这样一种逻辑思维习惯,即大胆敞开自己的心菲,期望阅读对象的关注与交互。在网络创作过程中,主体不断走向“外位”并始终处于多向分延的状态,试图通过外界的视野和思想来重新体验情感反思生活。欧阳友权指出,网络创作是间性主体的信息交互与情感释放的过程,这一场境极易产生“自我与另我之间的‘对话—沟通’的思维互动,在精神状态上表现为主体自我与另我的主体间性的和睦共处、平等共存”[12]。这种共处与共存势必内化为网络创作主体的自我“超视”与“外位”意识的融合,网络创作主体将“对象”的意识融入自我精神深处的另一位置,并始终处于与“原我”的对话交流空间,最终异化为富有新质的“新我”。而在创作过程中形成的“交互性文本”,不但是“新我”投视的具体物象,还是“新我”获得明确指认的参照样本。这种写作文本显然具有众语喧哗的异质特性,文本表征凸显了“新我”的新颖性与丰富性,网络版《大话西游》《新神雕侠侣》等就包含了很多主体自我意识的因素。依据拉康“投射—返回—认同”的认知结构,网络语境中文本创作的“超视—外位—超越”这一审美性重塑过程也就不难领悟了。

三、祛魅与重构:网络文学的审美性接受

传统文学与现代技术联姻推动了社会文化领域内意识形态的转型,正如麦克卢汉所描述的数字新媒介技术是对社会肌体的整体“大手术”,一部文化传播史就是文学价值思维受传播媒介的变迁而不断延伸的文学发展史。原初语言媒介的传播产生了“熟人社会”与族群部落,开创了歌、舞、乐三位一体的临场文学;纸质媒介的美学思维生成了传统文学的艺术体例,使得文学审美接受的思维逻辑成为民族文化的主流话语;而新媒介技术革命则推进了文学受众的市场社会化细分,形成了阅读对象精神愉悦的快餐式文化消费,造成了文学产品的商业性和权力化。文学如果不能避开新媒介犀利的锋芒,就只能借助这种媒介扮演“消解”和“启蒙”的双重角色。

(一)新媒体艺术与传统文学的精神断脐基于艺术积累的文学经典是由特定的文化审美意义所标示的价值形态,网络的自由性和包容性特征使一向神圣的文学体现了一种游戏精神而使其终极关怀迷失,在文学中淡化历史、消解深度和审美距离,将个人经验化作艺术能指,以写实的琐屑文本剔解终极关怀的人文向度。网络新媒介造就的并非是高雅的精英文化或“纯文学”,而是面向平民的新民间文学与大众文化,网络语言甚至以“火星文字”“少年黑话”“网虫秘笈”等方式间离现实生活,“大众文化是利用现代工业媒介技术大批量复制生产出来的,为追求商业性效益而向公众的群体消费者营销的通俗文化”。汉德林认为,大众文化与社会传统及群众所拥有的日常生活存在着密切的关联,致使其文化生产者与文化产品消费者之间有着更为紧密协调的产出关系。当媒介通过技术对文学经典的祛魅来扬弃、规避和排挤其审美范式、意旨表征与生长空间时,人类理性的精神家园还能依附文学用“经典”来支撑吗?大众文化在一定意义上确实满足了社会公众的感官需求,但它却难以形成“诗意栖居”的精神境界,技术工业抹杀了文化政治的想象空间。批量复制的数字技术消弭了经典文学的恒亘沉积,迁移了公众对艺术精华的审美聚焦,造成了文本诗性的语境错位与原创观念的意义间断,使网络创作异化为“文化生产”,文化符码倾向于图像霸权并通过工业技术仿真使其成为诗学文本天然依存的合理性依据,而且从意识形态上深刻透彻地改造着人类对于自身与世界的态度。

文学审美开始出现由凝神静观向直感、交互性审美的转变。传统经典的文学性因数字媒介的工具性消解而导致文学作品的非艺术性倾向加重。网络媒介对汉字文本的诗学质性施行工具性“祛魅”(Disen-chantment),数字化比特描述产生的具有图像视觉效果的多媒体文本,将文学作品从抽象思维的“语像”(languageiconography)引向直观的“图像”(structuredimage),原初的“语言艺术”置换成图文并茂的“视界文本”,最大众化的“祛魅”工具使传统语境的独特魅力遭到数字媒介的“解魅”,网络信息的“无远弗届”与数字技术的“无所不能”,使电子文本的视觉冲击碾碎了纸质文字所蕴含的文学性。文学艺术被符码技术肆意地割裂了本初的美与审美,数字化的视像文化制衡了文字符号意义的蕴藉体验,改变了语言文学的审美成规,致使原初的语意能指与艺术所指关联的隐蔽和中断,文学诗性的精神之美也由图像界面所替代。基于数字化空间的网络多媒体技术消解了语言文学“精神中的艺术”(瓦西里•康定斯基)与“有意味的形式”(克莱夫•贝尔)的体验化魅力,淡化了传统文学意象所赋于的“境生于象外”(刘禹锡)、“澄怀味象”(宗炳)的丰富想象力,解构了文学所蕴含的“言有尽而意无穷”(严羽)、“余味曲包,深文隐蔚”(刘勰)审美韵味的主体沉浸感和艺术性审美体验。语言艺术的诗学质性被数字“仿像”(sim-mulacrum)的技术处理支解,文学艺术的内蕴支点和文艺学建构的核心命题———“文学性”就这样被“电子幽灵”的“仿像”吞噬了。正如欧阳友权所表述的:“网络的诗学解构了文学的语言逻辑与结构特征以及文字表达的体验性魅力,强调在图像视觉的感官审美所具有的初级阶段的直接体验和非沉浸性反思的身体美学。网络文学诱发了网络工具性技术对诗学精神的异化与解构,导致了现实生活与审美艺术界域的迷离,文学艺术和审美体验的意义被淡化后稀释成为日常生活、知识接受与经验积累。”网络小说《谁动了我的奶酪》《布波族:一个社会新阶级的崛起》《第三种生活》等都被小资一族奉为掌上经典。网络文学的文本“在场”与创作主体“缺场”导致了作者观念的虚位以及文学审美价值承担、社会道德规范承担的缺席。主体承担感的淡化导致文学作品的意义缺失,也就难避会造成文学审美蕴味的离失。

(二)引领网络文学从“高原”走向“高峰”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不断拓展着网络文学的生长空间,我们必须在互联网文学的精英模式、消费模式和主流话语模式的意义中间找到契合点,使中国当代文艺从“高原”走向“高峰”,推出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文艺作品,努力推动网络文艺的繁荣发展。但网络文学的媒介升级速度快于传播内容的艺术创新,造成了文学审美本体的缺席与历史依据性的悬置,数字新媒介空间下网络文学样态的学理思考与发展价值引领是当前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网络文学首先必须坚守文学的艺术阵地,以艺术价值方式来打造人类“诗意栖居”的心灵家园。库兹韦尔说过:“艺术也可以被看作是人类现实生活技术的另一种形式。艺术家与欣赏对象之间的沟通载体不是枯燥无味的数据信息,而是表现为情感体验、思想渴望等心灵深处中不可言喻的精神资源。”中国古典文学作品肩负着“文以载道”的历史重任,承载着丰富的思想内涵和价值深度,而当下中国绝大多数网络文学的精神内核也是东方化的、中国式的,这说明网络作家们试图在古老的文化传承中找到自己的精神源头。文学批评家李维斯认为,文学不仅是一门知识学科,而且还承载着“生活”的价值,更是捍卫人类审美价值追求的集合点,是“人类文明的意识和良心的核心”。传统的文学创作要求文学总是以鲜活的形象和艺术化的语言表达丰富的精神存在和思想内涵,文学审美的价值承担必然居于中心地位。而网络空间的文学创作则体现在工具媒介层面上的技术含量,不能在艺术表达的方式上形成审美创造,这正是数码媒介技术难以承载文学本性与表征艺术审美的关键因素。技术霸权下的网络文学如何规避技术对文学审美的遮蔽,又何以证明自己仍将是一种艺术的存在而不仅仅是技术工具的产品,这不单单是一个艺术范式或工具性技艺问题,在更深的层面上则是一个关涉审美艺术、文学本性的原点赓续问题。其次要重视“新民间文学”的艺术性提升。网络创作以大众化姿态开创了一个“新民间文学”时代,网络也正制造着一些其所特有的新的民间文学形式,一句“神马都是浮云”让人开口闭口都拿它来作“幽默”。但如何将充斥于网络空间的喧燥话语接受审美的筛滤,以实现文学特质的净朗与艺术品位的提升,则关涉网络文学的艺术品格与价值定位。正如日本学者爱今道友信所说:“艺术所表示出来的是用物质无法衡量的神秘的精神。”

第8篇:数字文创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创客运动;创客教学方法;创客教师;学生创客

中图分类号:G40-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454(2017)07-0001-06

一、引言

当今,制造技术和工具的平民化以及在线社区的兴起推动了人类发展史上新一轮的创新和制造革命,使创客运动和创客教育成为可能的3D打印机、智能机器人、微处理器、可穿戴设备、智能手机和新的编程语言等新工具赋予了人们前所未有的创造能力,点燃了公众对创客运动的关注和热情,高等教育机构更是首当其冲,擎起创客运动的大旗,在各种场合以多种形式倡导创客文化,并发起创客活动以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重新谱写21世纪高等教育的职责和使命。然而,人们对创客运动环境下的创造或制造(making)一词的定义及其潜在影响的理解并不一致,往往从广义上把其理解为“修修补补、敲敲打打”(tinkering)的同义词,而与经过深思熟虑的、缜密的教学或研究方法无关,因此,当前急需从概念上澄清制造(making)和创客(maker)等词的涵义,使用人们普遍接受的语言来解释并理解创客,并严密地论述制造和创客在高等教育中的角色、范围和未来。正如Lee Martin(2015)指出创客运动尽管是新的社会现象,但其源起与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密切相关,从教育的角度而言,其渊源更是深厚。

创客运动符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趋势,也符合现代科学所揭示的人类学习的原理和规律,并且创客运动日益引起教师和教育研究者的兴趣,他们认为创客运动所强调的实践学习、创造性问题解决方法孕育着丰富的教学机会,但创客运动代表了对传统高等教育教学和研究方法的变革,甚至颠覆。然而,各个学校还在单打独斗、单兵作战,许多有价值的洞见和思想还没有得以纪录和传播,学术界迄今为止也鲜有对创客教学法的系统描述和研究,幸运的是,全球各地已有中小学和大学行动起来迎接创客运动所带来的挑战。在此背景下,本文尝试对创客教学从方法论上进行溯源,并提出、界定创客教学法,以抛砖引玉。

二、实施创客教学的方法论基础

经验表明,新技术、新Y源和社会环境的变迁是推动教育变革、形成新的课堂形态的重要力量。创客运动中3D打印技术的应用开辟了新的学习空间,学习者可以从创意、设计、制作、展示、参与角度全方位融入学习过程中,从而发展并提高其创新能力、设计能力、实践能力、团队意识和合作能力等。尽管到目前为止,各国教育体系中还没有正式的创客教育课程表或课程大纲,并且创客教育还主要体现在校园创客活动、创客比赛或创客大会上,但是教师以及教育研究者看到了创客文化重塑学习的可能性,因此正试图重新思考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等课程的有效教学模式。支持者认为通过促使学生动手或实践学习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等课程能够让学习更加生动和有趣,也就是说,应用创客教学法能够使上述课程更贴近学生生活和经验。

众所周知,创客运动主要集中在电子、机器人、3D打印以及像视频制作、金属加工、木刻、书法等传统艺术和手工艺活动,强调社会环境下通过实践进行学习,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皮亚杰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connstructivism)、实践学习(experiential learning)、项目学习(project-based learning),更是建造主义学习理论(constructionism)和创客文化奠基人西蒙帕佩特教育思想的体现,即好的教育不是如何让教师教得更好,而是如何提供充分的空间和机会让学习者去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Martinez & Stager,2013)上述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创客教学的理论基础,基于此,下文通过文献研究从创客教学的角度对实践教学法、项目教学法、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和建造主义学习理论分别予以介绍以夯实创客教学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界定并阐述创客教学法。

1.实践教学法

创客运动的深入发展使实践学习法成为教学的焦点,工程、艺术、音乐、戏剧、木刻、缝纫、烹饪等需要学习者使用真实工具和材料的课程和实践学习模式成为教师和学习者推崇的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法也叫“经验学习法”(experiential learning),是一种以学习者为中心的、通过实践与反思相结合来获得知识、技能和态度的学习方式。实践学习法强调个体经验对学习的意义,不是简单地主张要在做(实践)中获得新知识、新能力,而是更关注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反思,强调在掌握技能知识的过程中不仅是能知道、能行动,而且要求能从深刻的反思中获得经验的提升,使学习者通过反思与实践过程获得发展(Patrick Felicia,2011)。所以,实践学习法本质上是“做中学”与 “思考中学”的结合。自从杜威提倡的“在做中学”、“生活即教育”开始,实践学习法历经各种理论流派发展,不过直到20世纪70年代,这一学习理论才在David A. Kolb广泛借鉴并深入研究哲学家、教育家约翰・杜威、实验社会心理学的先驱库尔特・勒温和杰出心理学家让・皮亚杰之后得以系统发展和应用。(Nancy M.Dixon,Doris E. Adams & Richard Cullins,1997)杜威认为“知识不是由读书或人解疑而得来的结论”,“一切知识来自于实践经验”,“学校主要是一种社会组织。教育既然是一种社会过程,学校便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赵祥麟、王承绪,1981)实际上,通过实践进行学习并不是新概念,早在公元前350年,亚里士多德就在其《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写到:“就人类在实践之前必须学习掌握的知识而言,人类往往先通过实践而后学习掌握该知识。”

实践学习的一个经典例子就是学习者通过近距离观察动物园环境下的动物以获取相关动物知识,这和通过阅读有关动物的书本而掌握相关知识截然不同,因此,学习者掌握了第一手知识以做出进一步的发现和实践,极大地促进了学生对现实环境或世界的认知和理解。(P.R.McCarthy& H.M. McCarthy,2006)另一个实践学习的经典例子是学习如何骑自行车,这一例子贴切地说明了David A. Kolb的四步骤实践学习模型,如图1所示。根据这一模型,在“具体实践经验”阶段,W习者实际练习骑自行车,这一阶段奠定了“反思和总结”的基础,他或她有机会思考骑车的动作要领,琢磨如何提高骑车技能,这一阶段属于“概念抽象”阶段,随后的每一次骑车练习都受到前期经验、反思和总结的影响,这属于“积极试验或实践”阶段。

在Kolb看来,知识是个人在具体环境中通过经验或实践而获得,他认为,学习者要想从经验中获取知识必须具备四种能力:第一,学习者必须有主动进行实践的意愿;第二,学习者必须具备反思经验的能力;第三,学习者必须拥有并使用概念化经验的分析能力;第四,学习者必须拥有决策和问题解决能力以应用从实践经验中获取的新知识或新思想。

卡内基梅隆大学研究人员Daragh Byrne和Catherine Davidson(2015)在美国创客学校联盟所的《美国高等教育机构创客运动现状》中援引受调查机构和专家的观点认为,几乎所有的大学都认为创客活动是有价值的、重要的、不同于传统的有效学习模式,是“可重复的、实践性的学习和做事方法”(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真正的、灵活的学习方法”(Sierra学院),能够产生高质量的学习效果并能够培养“实践能力强的问题解决者”(田纳西理工大学)。然而,长期以来,社会、学校和家庭忽视了实践学习或动手学习的价值,而把学生困在教室环境中,把学生视为消极的知识接收容器,迫使学生每日为考试做准备,并以分数为标准测评其知识掌握程度,然而,同样的技术、技能和概念知识可以在创客空间、微观装配实验室、工作室或者机动车维修店里学习、掌握。毋庸置疑,培养创造力的关键在于激励学生使用真实的工具生产、制作有意义的物品或开发、设计有趣的项目。对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科目而言,采取实践学习法无疑是实施创客教育的有效途径,当然艺术创作、历史研究、写作教学等学科也是不同形式的创造实践,理应属于创客教育的范畴。

2.项目教学法(Project-based learning)

项目学习法中的“项目”指以一套独特而相互联系的任务为前提,通过有效利用实物、智力、知识和技能等多种资源,为实现特定目标所做的努力,在项目教学中,学习过程成为一个人人参与的创造实践活动,注重的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完成项目的过程。由此可见,项目学习法中的“项目”是管理学科中的“项目”在教学领域的延伸、发展和具体运用,是以学科概念和原理为中心,以制作作品并将作品推销给客户为目的,在真实世界中借助多种资源开展的探究式学习和实践活动,并在一定时间内解决一系列相互关联着的问题的一种新型的探究性学习模式。

项目学习法强调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协作、探索创新,是对传统死记硬背、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的变革。研究人员认为项目学习法能够促进学生深层学习能力的发展,拓宽其知识面,提升其沟通能力、社交技能和领导力,并能够培养、强化学生的创造、创新以及写作能力。Markham(2011)认为项目学习法有效整合了知识和实践,即学生能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真实环境中的问题,此外,运用项目学习法进行学习的学生能够充分利用数字工具,协作生产高质量实物产品。更重要的是,项目学习法让学生重归教育的中心,而不是课程,这一教学理念符合当前全世界对学生创新能力、创造性、自信心、同理心、学习动机和学习热情的重视和倡导,而这些品种的培养和塑造需要通过课程学习,更需要通过实践得以激发和体现。Blumenfeld(1991)等研究人员认为项目学习法的显著特点和优势是其激励学生通过探究进行学习,在这一理念的引导下,学生通过提出问题、辩论、预测、设计计划或试验、收集并分析资料,得出并传播结论或想法,然后提出新的问题、创造实物或产品。传统的教学理论把知识从具体的生活情境中抽取出来,不利于学习者全面地了解知识的生活原型,一旦面对复杂的现实问题往往束手无策,更不用说创新了。而项目学习法强调学生之间在课堂上或其他学习空间相互协作以解决实际问题,并且问题的成功解决往往需要学生利用跨专业知识和技能,这和创客运动中所体现并强调的不同专业背景的人针对具体项目取长补短、相互协作以创造更多的知识和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用知识创造财富的目标有异曲同工之处。此外,创客项目蕴涵着丰富的知识、技能和学习机会,学生在完成创客项目过程中需要充分施展想象力、创造力,把握学习机会,通过创客项目掌握新知、拓展技能。实践中,上海STEM云中心的创客学习项目“声音不‘见’了”、“发光的单车安全衫”、“神奇的力学导电墨水”、 “植物职能反馈系统”、“水火箭的奥秘初探”、“简易污水过滤系统”、“低温环境下新型建筑材料的探究”、“四旋翼无人机超声波探障技术”等融合了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知识及技能的创客学习项目为学生提供了知识性、趣味性的学习机会,深受各年龄段学习者欢迎。

3.建构主义学习理论(constructivism)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知识和意义的产生是学习者经验和已有概念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一理论对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和科学史等学科产生了持久、广泛、深刻的影响。在广泛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众多专家指出建构主义学习理念和实践比传统教学方法更能够促进学习者的知识掌握和建构,并显著提高其学习成绩。(Hmelo-Silver,Duncan& Chinn,2007;Guthrie et al.,2004;Jong Suk Kim,2005;Do[g][ˇ]ru& Kalender,2007)也因此,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成为近半个世纪以来全球教育教学领域每一次变革运动的驱动力,对众多学习理论和教学实践产生了强大的、不可替代的影响。严格地说,建构主义并不是具体的教学法,具体而言,不论学习者是利用其已有经验理解课堂知识传授还是按照说明建造汽车模型,建构主义学习理论都认为这是学习者从自身经验中建构知识,也就是说,学习不是知识由教师向学生的传递,而是学生建构自己知识的过程。学生不是被动的信息吸收者,而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这种建构不可能由其他人代替。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教师不单是知识的传授者,他应该重视学生自己对各种现象的理解,倾听他们的看法,洞察他们这些想法的由来,以此为根据,引导学生丰富或调整自己的理解。教师还要激励学生结成学习共同体,在教学实践中通过合作、沟通对问题进行探究式学习。另外,由于学习者经验背景的差异,他们对问题的理解常常各异,在学习共同体中,这些差异本身便构成了一种宝贵的学习资源,而教学就是要增进学生之间的合作,使他看到那些与自己不同的观点,从而促进学习的发生。(《教育心理学》冯忠良等著,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尽管不少人常常把其和Seymour Papert吸收皮亚杰的建构主义和实践学习理论后发展的建造主义学习理论(constructionism)混为一谈,但研究人员认为建构主义学习确实和积极学习或实践学习等教学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有共同之处。

4.建造主义学习理论(constructionism)

Seymour Papert的建造主义学习理论(constructionism: learning by making)是创客教学法的理论基础之一。从构词上看,Seymour Papert的建造主义学习(constructionism)和Jean Piaget的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密切相关,这也是Seymour Papert命名其理论为建造W习理论的内在原因,然而,这也导致了建造主义迄今没有得到广泛的承认和接受。建造学习的过程涉及两种类型的建构:首先,学习是积极、主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学习者根据自身的经验积极建构知识,他们不是获得知识,而是创造知识,这点等同于皮亚杰的建构主义学习观,在此基础上,Seymour Papert补充了第二种类型的建构,即学习者在建造对其个人有意义的物品时所进行的学习效果更佳。建造主义学习理论突出强调了学习过程中学习者的创造性、动手能力、探究能力和建构能力,认为学习者通过和同伴共同参与建造过程能够实现最佳学习效果。(Kafai,Peppler&Chapman,2009)

建造主义诞生在个人电脑应用的初期,因此,这一理论的发展主要围绕着电脑、编程以及电脑和现实世界物品之间的关系。数字时代的到来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人们成为信息的生产者,而不再只是信息的消费者,数字工具的应用开启了学生创造力、想象力和自主学习之门,创造了大量的学习机会,从根本上变革了传统的教学模式,因此,创客运动大环境下积极创新并应用符合创客教育特点的教学理论成为教育工作者的首要任务,Seymour Papert的建造主义学习理论也因此成为创客教学的必然选择。(Jonan Donaldson,2014)

建造主义学习理论认为传统的、日复一日的、毫无新意的教学模式越来越令人无法忍受,也就是说,学生被当作斯金纳箱子中的小白鸽通过操作性条件反射进行学习,在这一学习模式下,死记硬背成为测评学习结果的主要手段。具体而言,建造主义理论吸收、融合了皮亚杰的建构主义学习观,即学习者自身是知识的建构者,Papert和Harel (1991) 进一步解释道:“建造主义学习理论也认为无论在任何环境下学习都是‘知识结构的建构过程’,这点和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一致,但不同点在于建造主义学习理论还同时认为学习者是在特定的环境下通过积极参与建造物品的过程进行学习,这一物品建造过程可以是在沙滩上垒城堡、在家制作糕点、搭积木、编程、做诗或构思高深的宇宙理论。”近年来,这一理论极大地推动了基于项目的学习研究和应用电脑进行学习的研究。不过,对于电脑在教学中的作用和角色,历来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催化剂”说,另一种是“媒介”说,然而,按照西蒙・派珀特的观点,电脑与其说是一种到达学习最终目标的“催化剂”,不如说是一种“媒介”,是学习者用来完成学习任务或项目的必备原材料,也是学习者用来制造物品、生成思想的原材料,这一观点契合创客运动环境下电脑作为“媒介”或工具的角色和地位。综合上述分析,可用图2简单表示创客教学法的理论基础。

在上文论述的基础上,笔者尝试从概念上对创客教学法进行界定,即创客教学法是指在创客空间里通过实践教学、项目教学并在同伴互助的基础上进行的社会化学习,这一教学法鼓励学生通过创客项目把创意制造成实际物品,并在此过程中掌握知识、拓展能力。具体地说,创客教学法倡导以兴趣为导向的学习模式,学习者可以按照共同的兴趣爱好结成学习小组,解决感兴趣的问题、任务或挑战。这一学习模式能够充分调动学习者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并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体验快乐、培养合作意识和行为,促进学习者之间的信息交流、知识构建和技能掌握。其次,创客教学法强调学习的经验性和创造性,学习者在问题解决或任务完成过程中相互激励、激发彼此的创意,促进集体知识的发展。第三,创客教学法强调实践学习,鼓励学生进行既有普遍价值又有意义和趣味的项目学习(project-based learning),从而使学生的创造、设计和制造能力在学习过程中得以培养和挖掘。

从学生的角度,具体而言,创客教学法的好处可以体现在如下方面:第一,创客教学法支持以学生为中心合作学习和迭代设计,有助于增强他们应对学习、生活和未来职业发展中的压力和挑战。第二,创客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问题解决和决策制定能力。在把创意制作成物品的过程中,由于在书本中找不到现成答案,学生的问题解决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得到锻炼和发展,并促进了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助互学。此外,以学生为中心的创客教学使课堂充满活力和乐趣,也使学生成为变革传统教学模式的推动者而不再是传统教学模式的变革对象。第三,创客教学法有助于学生掌握复杂的技术知识和应用。学生在教室环境下把创意制作成物品使学生有机会应用各种先进的技术工具,了解并掌握全球技术变革的尖端信息和知识。

对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而言,创客教学法的好处有:首先,创客运动热潮和创客精神激励下的教学环境使教师的职业发展充满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学习和发展机会。其次,通过深入了解创客运动,教师能够掌握更多的技术工具和技能,从而更有效地教导学生克服数字学习环境下的困难和挑战。在很大程度上,从教学的角度而言,创客运动所带来的显著成就和变化是基于项目学习模式的复兴,尤其是对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科目。最后,创客运动使教学管理人员认识到大学要想保持或成为数字时代的领导者必需营造支持创客学习的校园环境和氛围,把创客大会引入到校园文化和生活中,重新设计基于创客空间或微观装配实验室的学习空间,强化教师和学生迎接挑战、追求卓越的创客精神。

三、结束语

创客运动的持续发展带来了新的教学理念和实践,社会、学校和家庭第一次认识到创客精神在教育中的价值和意义,纷纷跳出传统的思维定势,鼓励学生从制作中学习,把思想和创意转化为具体的实物,用亲手实践的发明创造解决现实问题。教学的重点也转向提供并创造真实的跨学科体验,而不再是关上门进行某一知识点的讲解。换言之,创客运动影响的不仅仅是教学方式的变革,还有教学内容的改变。因此,全社会,尤其是学校和教师在完善教育过程的同时,也需要对教育内容进行改进,以适应并最终引领创客运动在教育领域的发展、演化。同时,必须认识到,培养创客本质上并不需要技术创新或者酷炫的技术工具,不管学校是否有创客空间和工具等创客资源,每一个教师都有责任和使命引导、培养并发展学生的创客思维和对创客文化、创客活动的兴趣与热情。此外,进行创客教学时还应遵循下述原则:首先,道德黑客原则,即为创造知识解构或重构现有技术,而不是为私利剽窃、抄袭、盗用现有技术和思想;其次,设计原则,即为解决问题选择并试验多种想法和工具,而不是因循守旧、固执己见;第三,创造原则,即通过创客教学过程实现有效学习、知识掌握和创造。

然而,尽管当前发展并应用创客教学法的环境和条件已经成熟,必要的创客活动工具――从开源代码到3D打印机――都已唾手可得,整个社会和公众对创客文化的支持程度也日益增强,但是,全面接受并在现有正式教育体系中融入创客文化还有待时日,需要人们转变观念,此外,创客教学法的成熟也无法一蹴而就,有待持续探索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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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数字文创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实用性;审美性;挑战性

中图分类号: J 文献标识码: A

艺术的种类不胜枚举,单单就美术设计领域来说就是五花八门,而插画,作为一个特别的艺术形式,一直以它独具的魅力被很多人喜欢,甚至每天都在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相信每个人,在很小的时候就是伴随小人书,插图杂志的阅读而了解文学和常识的,插图和插画,以其极具亲和力的方式被人们所接受和欣赏,不能不说,这门艺术的审美性和实用性是让人接受的主要原因,也正是它的魅力所在。

一、插画艺术的实用性

插画不仅仅提供我们视觉上的愉悦,它更被赋予其他的使命及意义。 在这个读图的信息时代,没有人会拒绝这种直观的图像沟通手段,有了插画,概念不再晦涩,文字不再抽象,在不知不觉中,我们便可轻松地接受它所传达给我们的观念。

艺术是不分国界的,插图自然也是世界都能通用的语言,它的实用性首先表现在商业应用上,从这个角度看,通常分为人物,动物,商品形象。而如今,它的内涵更为广泛,商业性也更鲜明,它贯穿于包括为电影、电视、服装等公司所做的广告画;为月历、唱片、邮票所作的设计;乃至商品说明书、企业样本设计等所有印刷媒体中。

下面列举几项常见的形式:

广告插画:单有文字创意明显还不够,视觉方面的感染力才更胜一筹,广告插画,才能为广告插上真正的翅膀。

出版物插画:不论是与文字为伍,还是自己冲锋陷阵,插图都会使阅读真正变成一种视觉享受。

商业漫画:让原理复杂、概念抽象的产品或服务一目了然。商业漫画能够协助人们更有效、更准确地向目标客户传递信息。

影视及游戏设定:最伟大的作品在诞生初期都是从这里萌芽的,插图设计师用他们的画笔最先勾勒出创意的雏形并引导着后续的创作。

从我个人而言,看《读者》《文摘》等类似的杂志时,那一张张精美的插画不能不说为我解读文字提供了非常好的帮助,因为文学作品中的插图不仅是文学作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有其相对独立的审美价值。它是画家对文学作品所描写的人物、事件、场景等等的视觉形象的再创造。再如电影,一部大片还没有看到,那事先就铺天盖地的电影广告图片往往就给人视觉上的震撼,就会产生一睹为快的冲动。

二、插画艺术的审美性

插画与绘画艺术有着非常亲近的血缘关系,所以,它具备绘画的一切审美特点,然而,插画又因为它的实用性,又具备了其他艺术形式所不具备的形式, 这就导致了插画本身所包含的范围很广,涉及的手法、技巧和领域很多。插画的创作表现可以具象,亦可抽象,创作的自由度极高,当摄影无法拍摄到实体影像时,借助于插画的表现则为最佳时机。

在现代设计领域中,插画可以说是最具有表现空间、最无界限的。以单纯手绘为主的创作方式转变为大量使用电脑处理的数字存储、传输模式,中国当代商业插画已经被悄悄打上了数字化的时代烙印。但有一点值得肯定的是:中国当代商业插画毕竟是大众文化的表现形式,它与大众的艺术审美趣味始终是保持一致的。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审美品位也得到提升,以体验和艺术化为主流的生活方式决定了艺术与技术的结合与互动将成为中国当代商业插画创作的趋势。在现代设计领域中,动漫插画可以说是最具有表现空间、最无界限的。

首先表现在插画技法复杂而多样――无论是传统画笔,还是电脑绘制,插画的绘制都是一个相对比较独立的创作过程,有很强烈的个人情感依归。

有关插画的工作很多种,像儿童的、服装的、书籍的、报纸副刊的、广告的、电脑游戏的,不同性质的工作需要不同性质的插画人员,所需风格及技能也有所差异。就算是专业的杂志插画,每家出版社所喜好的风格也不一定。所以现在的插画也越来越商业化,要求也越来越高,走向了专业化的水平。再也不同于以前,有可能只为表达个人某时某刻的那份想法。

而画好插画,也需要很强的艺术功底,最好是先把基本功先练好,像素描、速写。素描,是训练对光影、构图的了解。而速写则是训练记忆,用简单的笔调快速的绘出影像感觉让手及脑更灵活。然后还应多尝试用不同颜料作画,像水彩、油画、色铅笔、粉彩、等等,找到适合自己上色方式。当然,现在应使用计算机绘图,像Illustrator、photoshop、painter等等绘图软件都应该掌握和了解。

三、插画艺术的挑战性

因为插画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所以,它对插图画家的挑战性也极强,既要有很高的绘画功底,还需要了解大众的审美和实用特点。而随着生活的提高,人们的审美品位也越来越高,对插画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 如果为图形设计师绘制插图或直接为杂志、报纸等媒体配画, 就应该像摄影师一样具有各自的表现题材,掌握不同的绘画风格。

很多优秀的插画画家出于对新形式、新工具的职业敏感和渴望,他们中的很多人开始采用电脑图形设计工具创作插图。电脑图形软件功能使他们的创作才能得到了更大的发挥,无论简洁还是繁复绵密,无论传统媒介效果,比如油画、水彩、版画风格还是数字图形无穷无尽的新变化、新趣味,都可以更方便更快捷地完成。数字摄影是摄影的最新发展。摄影师用数字照相机拍摄对象或通过扫描仪将传统的正片扫描进电脑,然后在电脑屏幕上调整、组合、创作新的视觉形象,最后通过胶片记录仪输出正片或负片。这种新的摄影技术完全改变了摄影的光学成像的创作概念,而以数字图形处理为核心,又称是不用暗房的摄影。它模糊了摄影师、插图画家及图形设计师之间的界限,现今只要有才能,完全可以在同一台电脑上完成这三种工作

人民生活水平和品位的提高,插画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当中,她是很多艺术的浓缩,大量的独立插画画册已经在终端市场中销售,成为了艺术中不容忽视的一部分。

结语

做为一个插画家是幸福的,而同时也是很辛苦的,需要不断挑战和创新。而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能享受到其他艺术领域所享受不到的辛苦和甘甜。但愿插画艺术永远能保持鲜活的艺术品位和生活实用性,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让插画在为打造和谐社会和美好生活的过程中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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