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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货物运输;轻泡货物;运费计算;运输决策
[DOI]10.13939/ki.zgsc.2017.06.057
轻泡货物在货物运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物流是企业的“第三利润源泉”,而货物运输则是这个“第三利润源泉”的主要源泉。因此,深入探讨物流运输中的轻泡货物,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 轻泡货物的定义
由于不同的运输方式具有不同的运输特点,同时不同的运输方式又归口于不同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而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因此,对于常见的轻泡货物其定义往往不统一,既失科学又失规范。
众所周知,轻泡货物,也称轻浮货物、体积货物、容积货物、轻泡物、轻货、泡货、抛货。轻泡货物,轻,分量小;泡,虚而松软,不坚硬;轻泡,分量小而轻浮,密度低而体积大,从而占用较大的空间。常见的轻泡货物有棉、麻、草、毛、纸等类的货物,比如棉花、海棉、黄麻、剑麻、中草药材、绒毛、禽鸟羽毛、卫生纸、包装纸箱等,都属于轻泡货物。
为此,可以将轻泡货物定义为:
轻泡货物,物流运输中密度小于规定值的货物。密度,单位体积某种货物的重量。换句话来说,轻泡货物就是物流运输中单位体积内重量小于密度规定值的货物。
相对于轻泡货物的其他货物,一般称为重货物。
在参照国际相关权威组织有关规定以及国际通行惯例的基础上,我国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先后了不同物流运输方式轻泡货物的相关规定。根据轻泡货物的定义,从这些相关规定中就可以解读出相应的密度规定值。
交通部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规定:“轻泡货物每立方米折算重量333千克”,即:公路运输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为333千克/立方米。
铁道部的《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规定:“每立方米重量不足500千克的轻浮货物,按每1立方米体积折合重量500千克计算”,即:铁路运输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为500千克/立方米。
交通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规定:“货物的计费吨分重量吨(W)和体积吨(M)。重量吨为货物的毛重,以1000千克为1计费吨;体积吨为货物‘满尺丈量’的体积,以1立方米为1计费吨。”即:水路运输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为1000千克/立方米。
国家民用航空总局的《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规定:“每公斤货物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的,为轻泡货物。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重。”即:航空运输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为167千克/立方米(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也就是1立方米折合167千克)。
综上所述,可得物流运输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一览表,见表1。
根据轻泡货物的定义,一批货物是否属于轻泡货物,可以通过计算其密度即单位体积内的重量,与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进行比较,从而得出答案。
例1 某批货物,重量1500千克,体积2.35立方米。问该批货物属于轻泡货物吗?
解:
由于该批货物
1500千克/2.35立方米=368.30千克/立方米
因此
在公路运输中,368.30千克/立方米>333千克/立方米,该批货物不属于轻泡货物;
在铁路运输中,368.30千克/立方米
在水路运输中,368.30千克/立方米
在航空运输中,368.30千克/立方米>167千克/立方米,该批货物不属于轻泡货物。
结论:由于不同物流运输方式中的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不同,一批货物在某一运输方式中属于轻泡货物,但在其他运输方式中则不一定也属于轻泡货物。许多货物是无法用肉眼判断出是否属于轻泡货物,必须通过计算才能得出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纵观国际国内物流运输的发展历史,出于种种原因,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总体上呈现出增大的趋势。比如,在公路货物运输上,我国将过去的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300千克/立方米修改为现在的500千克/立方米;在航空货物运输上,国外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为143千克/立方米(轻泡货物以每7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我国为167千克/立方米;在水路货物运输上,西W国家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为883千克/立方米(轻泡货物以每40立方英尺折合1000千克计,而1立方英尺折合0.0283168立方米),我国为1000千克/立方米,但在某些特殊场合则为250千克/立方米(轻泡货物以每1000千克折合4立方米计)。
2 轻泡货物的计费重量
货物的计费重量,顾名思义就是计算货物运输费用所使用的重量。
一般来说,货物运输费用的计算,是以货物的计费重量作为其中一个因子的,即:
货物的运输费用=货物的计费重量×单位重量的运价
作为货物运输的设备,无论是汽车,还是火车、船舶,乃至飞机,其承载货物的重量与空间(体积)都是有限的。假如运价不变,仅以货物称重过磅得出的重量即实际重量作为计费重量,那么就会出现物流企业抢着运输重量大、体积小的重货物,而没人愿意运输重量轻、体积大的轻泡货物。只运“钢铁”,不运“棉花”,小则影响到货物运输设备承载重量与空间(体积)的效益发挥,大则将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和谐平衡发展。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根据轻泡货物的定义,轻泡货物以单位体积折合密度规定值的额定重量计重,即轻泡货物的计费重量为货物体积与密度规定值之积。轻泡货物的计费重量因与体积有关,故称之为体积重量:
体积重量=体积×密度规定值
显然,重货物的计费重量为货物的实际重量,轻泡货物的计费重量为货物的体积重量。
轻泡货物之所以“泡”,是因为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这两者之差就是“泡出来”的重量。实践中,某些物流企业为了给予客户提供优惠服务,或者打折促销,针对轻泡货物推出半泡计费方式(分半泡),即在计收实际重量费用的基础上,对体积重量相对于实际重量“泡出来”的重量(全泡)只计收一半的费用。为此,半泡的计费重量为:
实际重量+(体积重量-实际重量)/2
=(实际重量+体积重量)/2
综上所述,可得《货物的计费重量表》,见表2。
例2 某批货物,重量1500千克,体积10立方米。问该批货物采用水路运输时,计费重量为多少?如果采用航空运输时,计费重量又为多少?
解:该批货物的密度为
1500千克/10立方米=150千克/立方米
既小于水路运输的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1000千克/立方米,又小于航空运输的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167千克/立方米,显然在这两种运输方式中都属于轻泡货物,计费重量均取其体积重量。
采用水路运输时,该批货物的计费重量为
10立方米×1000千克/立方米=10000千克
采用航空运输时,该批货物的计费重量为
10立方米×167千克/立方米=1670千克
结论:同属轻泡货物的一批货物,水路运输的计费重量远远高于航空运输的计费重量,近约6倍之多。
3 轻泡货物的运费计算
轻泡货物就是物流运输中单位体积内重量小于密度规定值的货物。用式子表示则为:
重量/体积
重量
重量
所以,轻泡货物也就是货物的实际重量小于体积重量的货物。反之,重货物就是货物的实际重量大于体积重量的货物。
因此,一批货物只要将其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进行比较,就可以判定出这批货物是否属于轻泡货物,实际重量大的就是重货物,体积重量大的就是轻泡货物。
正因为如此,在实际工作中计算一批货物的运输费用时,首先就是直接确定其计费重量,通俗的方法是:在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中“两者择大”。
例3 一批货物样本由北京空运至日本东京,毛重为25.20千克,长92厘米,宽58厘米,高42厘米,声明价值为100美元/千克。请计算运费。已知运价:M――230美元;N――37.51美元/千克;45――28.13美元/千克。
解:该批货物
实际重量为25.20千克
体积重量为
(92厘米×宽58厘米×高42厘米)×167千克/立方米
=37.43千克
而25.20千克
故取体积重量37.43千克为计费重量
37.43千克计费重量对应的运价为N――37.51美元/千克
基本运费=37.43千克×37.51美元/千克=1404.00美元
明价值费=(货物价值-货物实际重量×20美元/千克)×0.5%
=(25.20千克×100美元/千克-25.20千克×20美元/千克)×0.5%=10.08美元
由于起码运费为M――230美元,小于计算出的基本运费1404.00美元
故货物总运费=1404.00美元+10.08美元=1414.08美元
结论:在实际工作实践中,计算货物的运输费用有时并不直接提到“轻泡货物”一词,但事实上正是计算轻泡货物的运输费用。
例4 某公司进口一批原料,从国外A港口运抵我国沿海B港口,重56000千克,散装运输需占用80立方米的容积,而经过包装后装船只需占用40立方米的容积,基本运费率为40美元/1000千克,特殊燃油附加费为5%,港口拥挤附加费为5%。请分别计算这批原料散装运输和包装运输的运费。
解:这批原料的实际重量为56000千克
(1)散装运输时
体积重量为
80立方米×1000千克/立方米=80000千克
实际重量56000千克
故取体积重量80000千克作为计费重量
运费为
基本运费率×(1+附加费率)×计费重量
=40美元/1000千克×(1+5%+5%)×80000千克
=3520美元
(2)包装运输时
体积重量为
40立方米×1000千克/立方米=40000千克
实际重量56000千克>体积重量40000千克
故取实际重量56000千克作为计费重量
运费为
基本运费率×(1+附加费率)×计费重量
=40美元/1000千克×(1+5%+5%)×56000千克
=2464美元
包装运输的运费比散装运输的运费节省
3520美元-2464美元=1056美元
结论:一批货物散装时属于轻泡货物,而包装后则有可能属于重货物。
值得指出的是,在我国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中,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并非强制性规定,故一些物流企业则从有利于效益的角度制定出本企业的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在刚刚兴起不久、风靡世界的快递业中,相当部分的快递企业,也参照传统航空货物运输的计费方法,对快件的收费在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中“两者择大”,作为计费重量,其中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即1立方米折合167千克,这也正是轻泡货物运输费用的计算方法。
4 轻泡货物的运输策略
在物流运输中,从轻泡货物的定义、轻泡货物的密度规定值,还有货物的计费重量,以及货物运输的实践和案例,可以总结归纳出以下轻泡货物的若干运输策略。
4.1 千方百计努力减少轻泡货物的体积
轻泡货物的计费重量为该货物的体积重量,显然,减少货物的体积就是减少货物的体积重量,从而减少货物的计费重量,最终达到减少货物运输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减少轻泡货物体积的最终标准是:货物的重量与货物的体积之比不小于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因为此时,货物已经从轻泡货物变成了重货物,继续减少货物的体积不仅失去了节省运费的意义,同时也会增加减少货物体积的难度。由于不同物流运输方式的轻泡货物密度规定值不同,甚至差距很大,比如水路运输轻泡货物的密度规定值为1000千克/立方米,而航空运输仅为167千克/立方米,差距近6倍。因此,事先确定物流运输方式后,再进行有目标的减少轻泡货物体积,显得尤为重要。
减少轻泡货物体积的方法,主要是重新包装该货物。值得注意的是,必须事先预算重新包装货物所需要的费用,如果这项费用大于最终因减少计费重量而节约的运输费用,则重新包装也同样就失去了意义。
4.1.1 原料类轻泡货物在紧压包装上下功夫
一般的原料类轻泡货物在运输中的保护要求并不太高,对于这一类货物可以通过紧捆、压缩和抽真空的形式来减少体积,前提是不能影响到货物的使用价值。例如:禽鸟羽绒原料,装入专用密封袋后,进行抽气形成真空处理,体积可以大大减少,并且十分方便搬运、堆码和装卸;剑麻纤维原料,通过打包机的紧捆压缩后,体积可以减少一半左右而变为重货物;类似的还有植物干草秸秆原料等。
4.1.2 成品类轻泡货物在拆零包装上下功夫
成品类轻泡货物大都呈不规则状,如设备、工艺品等,对于这一类货物可以通过拆卸整机、化整为零的形式来减少体积,变整体包装内部空隙多的轻泡货物,为各零部件规则包装的重货物,待运输到目的地后再重新组装成形。
4.2 将轻泡货物与重货物进行组合包装
组合包装,就是通过轻泡货物与重货物一起组织或重新分组进行混合、合并包装,使低密度轻泡货物在高密度重货物的“稀释”作用下,整体成为重货物,从而达到以重货物的形式进行运输。
这种组合包装关键是能够选取到密度较高的货物,同时要考虑组合在一起的轻泡货物和重货物性质接近,防止出F互相影响而降低货物的质量。如羽绒防寒服与牛仔裤、枕芯与床单等,都可以考虑组合在一起进行运输。
4.3 充分利用集装箱科学装载轻泡货物
利用集装箱进行货物运输的优势无须多言,相当部分的轻泡货物也都采用集装箱运输。集装箱装载轻泡货物可以忽略载重而多考虑容积因素。据统计调查资料表明,在常用的集装箱20英尺(1C集装箱容积33立方米、载重17000千克)和40英尺(1AA集装箱容积67立方米、载重26000千克)中,容积利用率平均仅在75%~82%。33立方米的20英尺集装箱,装载的货物不到25立方米,这显然是一个很大的浪费。由于集装箱运输费用的计算是以箱为单位的,提高集装箱货物容积利用率的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充分利用集装箱科学装载轻泡货物,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途径:一是使用规范的包装箱,包装箱的规格尺寸必须与集装箱规格尺寸相匹配,否则很容易造成集装箱的空间剩余而白白浪费;二是设计合理的集装箱装箱堆码方案,不同的装箱堆码方案往往导致不同的装箱后果,同一批货物采用某一个装箱堆码方案也许装不完,而采用另一个装箱堆码方案也许不仅能装完货物,而且可能还剩出多余的空间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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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物流;管理;运输方式;选择物流
顾名思义就是货物的流动。运输是物流的基础,物流的目的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保证货物质量的前提下,高效率、低成本的送往目的地。货物运输在运输方面所能选择的方式有很多,例如,铁路、水路、航空、多式联运等等,各种运输方式也是有利有弊,这就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针对不一样的情况和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是完成国际物流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基础保障。
1铁路运输及其特点与应用
1.1铁路运输的特点
铁路运输是在铁路上利用车辆编成列车载运货物、由火车头牵引的一种特殊的运输方式。铁路运输主要承担的是距离较长、批量较大的货物的运输,其中包括整车运输、零担运输和集装箱的运输。铁路运输主要选用敞车、平板车、凹形车、钳夹车、游车等运输工具。
1.2铁路运输的利弊
1.2.1铁路运输的优点
铁路运输最大的优点在于其运输量大,由于运输量的增大使得其运输成本相较于其他运输方式而言成本更低,铁路运输一般对于货物的包装要求也很低,由于铁路受天气影响很小,可以全天候不分季节的进行运输作业,铁路的铺设等都具有确定性,货物运输的时间、地点以及铁路之间的衔接性也有很大的准确性,安全系数大,风险比其他的运输方式小。
1.2.2铁路运输的缺点
铁路运输由于自身选择路段的确定性,也相应的减少了运输的灵活性,受到铁路网络的影响很大,同时,在铁路运输开始前对于相应运输路段,运输货物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也比较繁杂,为了控制铁路运输的成本,发车的效率比较低,由于铁路运输途径多站,经过每个站台都需要重新的编组,所以运输速度变得相对较慢,周期也比较长(除专列之外)。
1.3铁路运输的应用
针对不同的要求需要不同的运输方式,铁路运输的应用十分广泛。在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项目中,采用的是国际联运的运输方式,以KC31为例,始发站在中国廊坊在运输过程中经过不同的国家,经过大大小小的车站,经过多次编组,最后到达终点站恩巴;不仅仅是在国际运输中,在日常生活中,例如网上购物,在大部分的情况之下也是采用铁路运输的方式。
2道路运输及其特点与应用
2.1道路运输的特点
道路运输主要是指利用各种各样的车辆的载货运输的运输方式,运输数量相对较小,运输距离相对较短,但是灵活度相对于铁路而言更加灵活,可以抵达铁路、水路所无法触及的地方。
2.2道路运输的利弊
2.2.1道路运输的优点
道路运输的方式,主要依赖于道路和车辆,灵活性较高,只要有路就可以抵达大部分的地方,这是其他运输方式无法比拟的地方所在。道路运输可以实现“门对门”的直接运输,中间不需要像铁路运输一样经过大小站台和多次编组,不需要转运。
2.2.2道路运输的缺点
道路运输主要依靠车辆运输,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其载货量相对较小,受天气路况的影响相对较大,由于运输数量小,运输的成本也相应的提高,不适宜长途运输。对于超大的货物来说,需要提前考察路段、涵洞、限高等特殊因素的影响,经过多个城市时需要办理通行证。
2.3道路运输的应用
就公司老挝、缅甸的项目而言,目前公路运输确实是主要的运输方式。国内物流公司将老挝和缅甸项目所需要的货物分别集中在中国云南的磨憨口岸和云南的瑞丽姐告口岸,各段的货运办理好国内出关和境外进关手续后,通过道路运输将项目所需且已经在口岸的物资通过道路顺利运到目的地。
2.4道路运输的注意事项
道路运输的方式受到环境等各方面的影响相对比较小,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所需要考虑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城镇政府为了保护路段的平整度,很多地方都会设置“限高”,不同的区域、省份之间如果车辆通行都是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过路费,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还因所运输的物品不同,对于车辆的折损程度也不尽相同,这些都会导致运输成本的增加,都是需要事先考虑的问题。
3水路运输及其特点与应用
3.1水路运输的特点
水路运输主要是以船舶、货轮等运输工具在海洋、河流、大江等载运货物的运输优势,运输货物的数量与其他同体积的运输工具相比是最大的,大型的船舶可以运输数万吨以上的货物。
3.2水路运输的利弊
3.2.1水路运输的优点
水路运输对比于其他运输方式而言,最大的运输方式在于运输能力和运输成本上,由于水路运输依靠的是现有的河流、海洋等,因此,在前期投入中成本就相对较低,另外,在运输过程中,货轮可以承受的装载数也在数万吨以上,运输能力、运输成本都处于优越地位。
3.2.2水路运输的缺点
水路运输依赖于海洋、河流等,由于这些自然因素的影响确实减少了前期的成本投入,但也恰恰是因为这些原因,水路运输的局限性也大大增加了。水路运输的主要缺点在于运输速度慢,受到港口吞吐货物能力大小的影响以及遇到恶劣天气无法进行货物输送等弊端的影响。
3.3水路运输的应用
在实际的应用中,水路运输主要分为集装箱运输和散杂货船运输两种运输方式。集装箱运输就是指以集装箱这种大型容器为载体,将货物集合组装成集装单元,以便在现代流通领域内运用大型装卸机械和大型载运车辆进行装卸、搬运作业和完成运输任务,从而实现货物“门到门”运输的一种新型、高效率和高效益的运输方式。使用集装箱运输,可以直接从仓库发货,运到收货人的仓库,避免中间货物装卸。散杂货船的运输主要应用大型的设备、散装的货物与材料等短距离的海洋运输。承运超大件的设备,大宗的散装货物和不适用于集装箱的货物,散杂船运输方式所运输的货物不受外形、重量的影响,可以选择较近的港口和适合自身要求的船舶承运。
3.4水路运输的注意事项
在水路运输的过程中,受到的“水汽”因素的影响比较大,也可能会使得所运输的物品受潮,因此,在运输开始之前就应当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对于潮湿度极为敏感的物品来说,就不建议选择水路运输的运输方式。
4航空运输及其特点与应用
4.1航空运输的特点
航空运输是以飞机为主体的载运货物的运输方式。如果采用直升机直达的运输方式则不需要很大的前期资金投入,如果采用民航机运输则除了需要修建跑道外,其他的前期资金投入很少。
4.2航空运输的利弊
4.2.1航空运输的优点
飞机在日常生活中是速度相对较快的运输工具之一,利用飞机为载体进行的货物运输可以提高货物的运输速度,降低货物运输所需要的时间,保证货物的质量,降低货物的损失。
4.2.2航空运输的缺点
在大多数情况下,一般不采用航空运输这一运输方式。飞机运输货物量比较小,并且运输成本也比较高。此外,航空运输对安全性的要求也比较高,对于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磁性以及压力容器等较危险的物品都是不允许托运的,所受到的限制比较多。
4.3航空运输的应用
航空运输的优点是周期性短、时间快,对于一些急需的货物或者是保鲜期较短等类似鲜花、药品的货物而言是最佳的运输方式。比如:在国家大型的工艺建造中紧急需要一些体积小,密度高,价格高这样的器材,或者是药物的运输,使用航空运输的方式是比较合适的。
5多式联运及其特点与应用
5.1多式联运的特点
多式联运是指相关负责人把货物从指定的接货地点发往指定的收货地点的运输过程,采用铁路、道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相互配合的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是一种较高级的、优化的运输方式,可以极大的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由负责人和托运人签订合同,实行一站式服务,全程负责货物运输。
5.2多式联运的利弊
5.2.1多式联运的优点
多式联运是一种以实现货物整体运输的最优化效益为目标的联运组织形式。它通常是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将不同的运输方式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连续的、综合性的一体化货物运输。铁路运输的受天气影响小,适合长距离的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的灵活度高,可以实现“门对门”的运输方式;水路运输的运载量大,成本低;航空运输周期性短,可以实现货物的快速运输。
5.2.2多式联运的缺点
多式联合运输的主要缺点在于各种运输方式选择的复杂性,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充分的前期工作,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保证运输的正常运行。
5.3多式联用的应用
多式联运已经得到国际的认可,并且在国际上也开始投入实施。比如:非洲尼日尔重油发电项目,其中发电设备等物资来自于欧洲,通过国际多式联运的运输方式就可以保证货物在最短时间内保质保量的抵达指定地点。
5.4多式联运的注意事项
多式联运的优点在于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并且保证货物在恰当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这就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具有很好的协调能力,确保各个环节不出现差池,只有这样,物流工作才可以高效顺利的完成。
6结语
综上所述,要做好国际物流管理与多种运输方式的选择和应用工作,就需要工作人员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运输优化方案和应急预险工作。应当全面考虑货物类别、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满足多方面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成本低、效率高、安全系数高的运输方式。
[参考文献]
[1]付晓凤.集装箱多式联运物流安全管理及应急决策支持系统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13.
甲方委托乙方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以下是为大家推荐的商品运输合同材料,提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
商品运输合同材料一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品运输合同材料二
____________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航空货物运输业务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国内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业务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业务范围和职能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地区从事甲方航班的国内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业务。
2.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承揽普通货物和除危险物品以外特种货物的国内航空运输,但必须优先保障甲方的公务货。
3.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填开甲方指定的运输凭证。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预定货物舱位,全面正确的向托运人讲明有关运输条件和要求,计收货物运费、地面运费、货物运输保险费、航空货物声明价值附加费等费用。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将收运的货物连同货运单和各种所需文件送交甲方指定的地点。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规章、班期时刻表和运价通告以及其它必要的资料。上述各种业务资料如有修改、补充或作废,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7.甲乙双方共同履行诚信经营职责,共同维护对方正当利益,未经任何一方授权许可,不得以对方名义或资质从事经营行为,不得公开双方合作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任何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偿经济损失。
8.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规定,遵守航空公司和地面航空站的业务规范;如有一方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航线、舱位及价格
1.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合理安排运力,乙方负责在相应航线上组织航空货物。乙方组织销售货物,填开运单、交运操作,运输收入计入乙方,并统一向甲方结算。
2.甲方同意始发航线确定后,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约定价格结算。具体价格、舱位,甲乙双方以协议附件形式确定。
3.甲方空运价格包含始发地的货站地面运输费等费用。
4.货物退运,已付手续费应退还甲方;运费更改,其手续费多退少补。
第三条财务结算
1.乙方领用新货运凭证时,必须及时与甲方进行结算后方可申请领新的货运凭证。
2.每次结算,乙方须将一式三份的销售日报表,连同货运单财务联、作废票证、当期销售收入汇总表交甲方财务部门。
3.销售日报表中的原件上须加盖人公章或财务章。报表页角的“制表人”等栏须填写全名。
4.乙方在送交销售日报表同时,必须附有与销售收入总额相符的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单回执。
5.乙方必须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结算,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结清运输款,乙方应按所欠运输款金额的0.5%/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有关财务结算和管理方面的未尽事宜,按本协议之附件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条责任和保障
1.乙方应保证货物符合承运条件,按____________机场货站要求交货,以保证甲方航班正常。
2.甲方负责解决始发货站和到达货站的货物收取、安检、地面装卸、发货事宜及费用支付,保证乙方货物按时正常出运和提取。
3.甲方承运货物发生破损、延误等应及时出具相关证明并按规定偿付损失。
4.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可在航班起飞后将所承运的货物清单以传真或e-mail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的查询和对帐工作。
(上述“按规定”包括了按总局规定,不同意修改)
5.由于乙方填开运输凭证差错或执行规章和业务疏忽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对所填开运输凭证上所列相应货物价值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7.其它运输方面的未尽事宜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职责转让
1.乙方在甲方航空货物运输业务时所用名称和活动地区只能是本协议中确定的名称和地区。
2.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和其它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诉讼
关于本协议的范围、含义、解释和执行,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将争议提交给协议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本协议的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协议签订所在地法律法规。
第七条关于附件
本协议之附件一《签署协议所需提供的资料》、附件二《运输凭证管理及使用》、附件三《货物交接》、附件四《安全条款》、附件五《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它有关事项
1.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双方书面确认,并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2.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对方接到通知后并表示无异议的第30天起,本协议即自行失效。
3.在协议终止之前,协议双方都应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上述终止不应解除缔约任何一方在终止之日前根
据本协议规定所产生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4.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如甲乙任何一方欲续签协议,应在本协议到期二个月前向对方提出续签意思表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5.本协议正本壹式陆份,乙方执贰份,甲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航空货运安全责任书》亦作为协议附件,双方各持壹份。
6.本协议在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向________快运航空有限公司________营业部提供担保并承担一切责任,并向我公司提供书面担保。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运输合同材料三
甲 方:
联系电话:
营业地址:
乙 方:深圳市捷美达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
营业地址: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货物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其航空,海运,陆运,快递等运输服务和运费到付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需要国际运输的货物,享用乙方的优质运输服务.
甲方享有获取货物的免费跟踪,查询,索取签收记录(指快递)的权利.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货物丢失,损毁等情况下,甲方在收货时即时提出异议,有提出索赔的权利.
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依照协议收取运费的权利.
乙方有检查货物的合法性及包装的权利.
若甲方称量填写重量有误,乙方有权更正.
甲方的义务:
在发货前以电话或传真 (货物托运书) 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在约定的时间内备好货物及资料.包括:妥善做好货物的内外包装;详细的货物托运书并声明货物价值;以英文正确完整地填妥运单(快递货物);所有非文件类物品,必须以英文填写好商业发票,装箱单;某些特殊物品,须按中国海关和目的地国海关的要求,备妥必要的清关文件.
按协议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甲方无能力或拒绝支付运费,由本协议的甲方的负责人承担所有运费及诉讼费和律师费.本协议甲方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
乙方的义务:
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
及时操作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快递须派送到门,取得签收记录.
接受甲方的电话查询,及时查看电脑系统,并给出货物跟踪信息.
对有问题的快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跟踪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每15天告知甲方运费金额.
禁运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液体,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其它任何危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货物途经国或目的地国家禁止运输或进口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如盗版,侵权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国海关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托运任何禁运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包括运费,退运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没收货物,罚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四,甲乙双方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重点声明:
对于甲方提出的索赔,乙方有义务受理;按照华沙公约,每票货物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0美元.但在甲方运费给付前,乙方对于任何索赔申请可不受理.声称索赔之金额不得与运费抵销.
2,甲方因发现托运的货物有损毁或遗失的情况需要索赔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受理.
3,乙方可以接受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代做货物装箱单,商业发票,但如果因此造成报关,清关上的问题慨由甲方负责.
4,乙方接受甲方每票货物的托运时,如没有委托乙方目的地清关时,乙方对货物在目的地清关不负任何责任.
5,若甲方托运货物需要保险,需要特别声明,并另付费用(货值的千分之二),如货值较大我司建议乙方购买保险.
6,甲方须缴付因清关所造成的仓储费,商检费等海关所收费用.
7,对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啸,罢工等)造成延误的事实,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五,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运费的结算采取月结方式.乙方每月5号前提供上月对账单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帐单后一周内对帐且盖章确认回传,并在当月10号前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收违约金1%(百分之一).
如未到结算期但甲方应付乙方运费金额超过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_________(该限额同样适用于外币折算人民币)则必须马上结清, 甲方在收到帐单后2天内对帐并付款.逾期每日收取违约金1%(百分之一).
付款必须汇入我司指定的帐号或由我司财务部门出具法人证明的指定人员.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垫付款服务,甲方应在乙方垫款日七日内将垫付款付到乙方的帐上.
六,价格变动: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按国家法规对运价进行调整,但应在发货前通知甲方.
七,协议履行: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另一方有权终止关系.但对于甲方,不影响运费的正常支付;对于乙方,有义务受理货物查询跟踪或索赔,直至货物签收或索赔结案.
八,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字日起一年有效.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以继续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商品运输合同材料四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方式
甲方调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将货物集中于出发港,由甲方负责装船(也可以由乙方装船,甲方指导)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日内装完货物。
第三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船之______日起日运至到达港。逾期运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四条卸船时间
船舶到达后,乙方负责卸船。乙方应在______时内卸完货物。因乙方责任迟延卸货的,每迟______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五条运输质量
甲方应当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灭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运输费用
双方约定,乙方按每吨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______元。港口装卸费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元。在卸货后,双方据实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承运人: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关键字】 航空运输 服务贸易 运输联盟 运输自由化
国际空运服务贸易,是指在不同国家之间的空运服务贸易,即一方为另一方提供航空运输及其相关服务,其范围包括国际航空运输与空运辅助服务,一般由各国根据双边航空协议的约定,由各方制定的航空公司进行。而对于国内空运服务贸易,因其涉及“国内载运权”问题,一般各国都严格禁止外国公司和国民的介入。航空运输作为一种服务商品,自WTO成立才开始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中。探讨国际空运的发展进程及今后的发展趋势,将有利于我们了解世界航空运输市场的国际竞争力状况,促进中国航空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
一 国际航空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过程
(一)萌芽阶段:18世纪80年代―20世纪初
飞机最初是用于邮件运送,后来发展为载运旅客和货物,但仅限于特定的短程航线,而且每次载重量仅为一二百公斤。1783年6月5日,在巴黎凡尔赛宫前面的大广场,法国猛戈尔、费埃兄弟俩当众演示用热空气充入球形气囊,飞上高空,是人类历史上有正式记载的世界航空货运的开始。
1903年12月17日,美国赖特兄弟制造的以内燃机为动力的飞机试飞成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架能够载人和货物的飞机,从此以后,世界航空货运也随之飞速发展。
1909年法国最先创办商业航空运输,接着德国、英国、美国等相继兴办这种运输方式。仅仅在1918年全世界就制造了总共3,500架飞机和52,000套飞机发动机,飞机的性能不断改进,航空技术持续快速革新。
(二)发展阶段:20世纪20年代―60年代
民用航空飞机制造业始于1920年,当时德国的航空工程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再用于战争破坏的飞机很快被人用于快速递送邮件,并且迅速发展为经营收入可观的航空货运业。从1919年至1939年,世界各地的航空邮件快递公司的收入超过邮电总额的一半,同时军用飞机制造和应用也很快发展起来。
二战结束后,有很多军用运输机转入民用运输。西方国家都大力发展航空工业,改进航空技术,增添航空设备,开辟国际航线,从而形成了全球性的航空运输网,使航空货运业脱离了过去传统的运输模式,而演变成一种更具有使用价值的运输方式。航空货运作为国际贸易运输的方式之一随之产生与发展起来。
20世纪60年代海上货运的高增长率,诱使许多航空公司开辟了全货运航线加入货运市场的竞争,逐渐使航空货运成为一种独立的业务。在市场经济的驱动下,航空货运作为国际贸易运输的方式之一随之产生与发展起来。20世纪70年代大型宽体货机的问世,标志着航空货运完全结束了从属于客运的地位。
(三)成熟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
20世纪90年代,航空货运业处于由发展向成熟的过渡阶段,国际贸易中适于航空运输的货物大量增加,促进了航空货运量的高速增长。反过来,航空事业的发展又为航空货物运输提供了很多便利条件。国际贸易与空运业务相互促进,航空技术与空运共同发展,使得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形成了当今的庞大规模。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各大航空公司纷纷把货运业务分拆成独立运作的货运航空公司,提供其他配套、增值服务,将航空物流塑造成为利润中心。其中较成功的包括汉莎货运航空、新加坡货运航空、英航货运和日本货运航空等。航空货物运输已经成为国际货运,特别是洲际货运的重要方式,成为现代物流管理者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
二 国际航空运输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一)航空运输联盟化趋势加强
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的进入和退出要受到政府间双边协定的严格限制,多数国家出于本国整体利益的考虑,一向对第三、第四自由权以外的外航运输权持排斥态度,并且还干预本国航空公司的股权结构,硬性规定外资所占的份额比例。航空业仍然是一个受到严格管制的产业,航空公司之间的竞争是在特定的市场环境和产业组织结构中进行的,呈现出网络化竞争的态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成功地进入对方航空市场,很多国家的航空公司开始寻求新的合作形式,如营销合作、候机楼共用、联程订座、航班代码共享等,并初步形成联盟化趋势。航空公司联盟化,既是航空公司之间合作关系发展的新形式,也是推行放松管制政策、促进企业竞争的直接后果和航空运输全球化的必然要求。航空业战略联盟的形式多种多样,从选择航线的代码共享(code sharing)到一体化航空公司的网络化服务体系等等。
世界航空公司联盟经历了探索阶段(1985―1988年)、发展阶段(1989―1995年)和成型阶段(1996年至今),最初主要由欧洲和北美的航空公司发起,1990年以后,亚太地区的航空公司也加入进来,现已进一步扩展到拉美、加勒比地区和非洲,但从目前联盟的航空网络来看,亚洲特别是东北亚和中国大陆部分参加的航空联盟较少,今后有待继续发展。
(二)航空运输自由化趋势
航空运输自由化主要是指改革航空运输的管理体制和方法,从政府对空运企业(国际和国内)航空运输经营活动的全方面管理到更多地依靠市场力量予以调节,给予空运企业更多的经营空间和灵活性。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内航空运输的自由化。即基本取消经济性管制(放松管制)对本国从事航空运输的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对市场准入、价格、航线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管理,企业经营活动基本不受人为限制。二是国际航空运输的自由化。它又可分为三个层次,即:双边自由化、地区或次地区的自由化和全球范围内的自由化。
20世纪70年代,以美国为代表的航空发达国家开始对该产业实行放松管制和自由化的政策,国内航空运输发生了许多积极的变化,对国际航空市场也带来了一定影响。航空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对外推行自由化政策,提出“天空开放”主张,要求在双边或多边航空协定中互相开放对方市场,允许企业的自由进入,目前航空运输自由化的趋势越发明显。
参考文献:
[1] 孙南申.中国对外服务贸易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 出版社,2000.
[2] 郑兴无.WTO航空运输服务贸易自由化与中国民航的改 革[J],中国民航学院学报,2003(4) .
[3] 刘志云.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实践对我国的影响及对策 [J],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报,2002(12).
[4] 刁伟民.中国与东盟航空运输自由化的发展趋势及对策[J],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国际空运运输合同范文一(以下各项务必认真填写,不填写的用斜线划去)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依照国家相关运输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并且双方均同意履行本合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_ __月__ 日止,到期是否续约由双方协商后处理。
二、业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从 至全国的航空货物运输服务,具体航线、航班及价格以合同附件《航空运输价格协议》为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视当日的货量向乙方提前预定所需航班舱位。若存在大批量货物,甲方应尽可能提前一天预报给乙方。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之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和民航总局有关航空的安全要求和不违反国家禁
运物资的有关规定。
3、甲方应正确提供货物件数、重量、收货人名称、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给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舱位;
2、乙方有责任将甲方交予乙方承运的货物安全、准时地按指定航班运往目的地;同时,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乙方应优先保障甲方的货运服务。
3、乙方在接收甲方货物时,应对货物的包装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甲方货物完好交运。
4、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运输信息查询及反馈服务。
5、如遇航班取消、延误等原因造成货物滞留或因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甲方交运货物无法按既定时间送达目的地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进行处理; 如乙方未立即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出现损毁、灭失、盗抢、污染、变质、潮湿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7、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运输过程中货物损毁的相关事故报告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事故证明。
四、违约责任和赔偿
1、乙方没有按照甲方指定航班进行出港上站,则予以一定的处罚,处罚标准为
2、在甲方客户已委托甲方投保的情况下,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负责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正式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免赔额部分由乙方承担。未及时开具相关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若甲方客户未委托甲方对货物投保或保险公司理赔未果,客户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若属航空公司责任,损失由甲承担20%,由乙方承担80%:若属乙方责任,则由乙方全额赔偿损失。
4、在乙方运输期间,货物发生上述事故,无论因何原因,乙方须在7日内向甲方出具事故证明;因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乙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航空证明。
未能在此约定期间提供有效正式证明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5、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第三人,如有违约,甲方可根据损失情况向乙方索赔。乙方应付给甲方或甲方客户的赔款,甲方有权在运费中直接扣除。
6、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所要求舱位每月超过三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每月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甲乙双方协商签署得《航空运输价格协议》收取,如价格发生变动,应该以航空公司的调价额度增减幅度的差价为参考,该价格须有双方盖章确认,并注明执行时间。
2、甲方通过乙方承运的货物,若为乙方正单开出的运单,到达港口提货费用不得超过0.2元/公斤。若为乙方分单开出的运单,到达港口的提货费用不得超过0.3元/公斤,否则,超过费用由乙方支付,且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当月运费中扣除。
3、甲乙双方约定90天为一结算周期。结算之前,由乙方将有关运费统计汇总成立,盖上财务章后给甲方(不包括复印件、传真件等),由双方进行对帐,账目核对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公路内核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周期款项,未及时支付的按应付款项的0.1%/天交纳滞纳金。但因法定节假日或乙方原因造成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合同约定范围内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且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时,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解除。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附件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运输许可证(国内航空货
2、甲乙双方协商签署的《航空运输价格协议》
甲 方: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户:
国际空运运输理合同范文二协议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与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有关海运、空运、海运联运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方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12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电话: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国际空运运输合同范文三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人,进行货物运输。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人,办理有关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责任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事务的进展情况,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
元运输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关键词]铁路运输 交通需求 发展趋势.
引言.
人类文明一路发展至今,伴随着生产力、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生产力和经济的发展又催生了不同地区之间相互沟通交流的需要,交通的需求由此产生。随着十九世纪蒸汽机的发明与完善,困扰陆地交通运输的动力问题得到了革命性的解决,汽车、火车成为了路上交通的新霸主,水路运输亦得到了拓展,内河航运和远洋运输支撑起了大宗货物运输的骨架。工业革命后,技术的发展进步、汽油机、柴油机及石油工业的发展又催生了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等新兴交通方式。逐步构成了现在覆盖海陆空的立体交通格局。
回顾交通方式发展的演变过程不难发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交通的需求不断提高,速度、运量成为新交通方式不断追求的目标。水运特别是远洋运输更加注重效率、超大型原油运输船舶、大型集装箱船舶的发展使水运载运能力和效率大大提升;大型宽体式客机使得航空运输的速度与运距优势更加体现出来,在长途客运和高附加值快捷货物运输方面优势更加确立;陆路运输方面公路、铁路相互竞争态势加剧,公路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灵活性,铁路则在速度、载重量等方面寻求发展,在陆路大宗货物及中长途运输领域巩固优势地位。
步入 21 世纪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工作、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交通需求发展迅猛,产生了大量新的交通运输组织方式,多式联运、专项运输取得了长足发展,以铁路运输为例,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逐步向联合运输方式演变,公路、地方铁路、专用线集运,大能力专用铁路承运、港口疏解的煤炭集运模式成为了西煤东运的主要方式,大秦线年运量突破 4 亿吨,朔黄、候日通道等突破亿吨,在运量大幅增长的背后是煤炭集中、运输、疏解一体化联运组织方式的完善。繁忙干线迅速建成与之平行的高速铁路、客运专线系统,主要干线形成四线客货通道,客运专线发挥了高速度、大能力、高正点率的优势,成为我国铁路收入增长的新动力,短短十几年间使得我国铁路客运水平发生了巨大变化,一跃成为世界高速铁路运营里程、在建里程、技术装备水平最高的客运专线系统,这背后是客货分线、专线专用组织模式的成功应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在总结过去数十年运输发展与社会经济关系的基础上,本文将对未来一段时间内交通运输业尤其是铁路运输的发展趋势做出一定的分析,以利于合理布局运输资源、发展运输产品,促进铁路行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1. 国民经济发展态势及对交通需求的变化.
自 2008 年金融危机发生后,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内依托巨额内部基础建设投资,经济危机冲击影响不显著,而且基础设施的大量投资又促进了大宗货物如煤炭、水泥等的运输需求,借中央政府 4 万亿投资的东风,房地产业等迅速崛起,带动了钢材、水泥、建筑装饰材料等的需求,间接刺激了铁矿石、煤炭、焦炭等物资的运输市场。不过过分依赖投资的经济增长模式在步入 2013 年后开始显出了其弊端:房地产过热,大量空房闲置、高企房价与居民收入脱节、资金大量涌入基础建设,工业生产等投资放缓。受到基础投资减弱的影响,钢铁、煤炭、水泥等基础建设材料市场受到严重冲击,股市也连遭重挫。这种依靠投资维持高速增长的经济增长模式已经遇到了瓶颈,为维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应将资金投入更多的引导向工业生产行业,将由基础建设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转向依托工业生产拉动经济增长,经济增速会适当放缓,这一系列变化会对交通运输行业产生新的影响,下面将从货运及客运两方面进行影响论证。
1.1 货运需求变化.
铁路货运长久以来依托大宗货物运输市场。大宗货物的中长距离运输历来是铁路货运的强项,目前在铁路承运的货物中,能源、冶炼、建材等大宗物资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仅钢煤木油四大类能源、原材料物资就占铁路货运总量的 3/4,其中煤炭运输已经达到铁路货运量的二分之一,全国煤炭产量的六成以上由铁路调运。大宗物资的货运需求将持续旺盛,也为铁路货运的增长提供了充足的货源。大宗货物运输有如下特点:
(1) 运量大、运距长.
一般说来包括在大宗货物运输范畴内的煤炭、钢铁、石油等均是运输需求量大、运距长的货物,这类货物通常生产地与消费地之间相距距离长,跨越不同的地理区域,同时生产量及需求量都较大。
(2) 货源相对稳定.
大宗货物需求长期稳定在一定的浮动范围内,如煤炭生产企业及消费地点在十年范围内的波动及变化并不明显,对于运输计划性很强的铁路运输而言,这种稳定性带来了运输组织上的便利。
(3) 集疏运环节联系紧密.
由于大宗货物自身的特点,单独依靠铁路进行包括集运、疏解在内的整体运输过程困难很大,其中一般需要依托公路、地方铁路、厂企自备线、港口等各个环节进行集疏运的整体协调。
由于铁路货物运输具有运量大、运费低、路网分布广等特点,煤炭、石油、矿石、钢铁等大宗物资运输普遍采用铁路运输 , 过去二十年内因线路能力限制,国铁逐步增开直达列车、取消摘挂及小运转列车,间接放弃了中短途货运市场及小批量的零担货运市场。随着经济发展转型,2013 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7.7%,一季度全社会共完成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为 98.7 亿吨和 41056 亿吨公里,同比增长 8.9% 和6.3%。其中,铁路货运量、周转量下降 1.1%、1.3% 。近期出现铁路运量持续下降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另一方面是由于铁路长期固守大宗货物运输,忽略、放弃了中短途运输及零担货物运输,而这两部分市场被公路运输占据后中小货源的汇集过程也导向了公路运输,同时铁路运输受计划性制约,运输灵活性较差,部分高附加值货物转向航空运输,铁路没有抓住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机遇。未来一段时期内大宗货物运输仍可能处在需求低点,快递物流业需求增长迅猛,货物运输市场对实效及运输准时性的需求将逐步提高。
1.2 客运需求变化.
我国铁路在中长途旅客运输长期占据主导地位,但随着国民生活水平提高,旅客对于出行便捷度及送达速度的要求不断提高,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铁路中短途运输市场受到公路运输的极大冲击,中长途客运市场受到航空发展的挤压。
旅客对出行需求的要求考虑旅行时间、旅行舒适度、旅行时段、旅行成本等四方面:
(1) 旅行时间.
除观光旅行外,通常旅客对于旅行时间的要求越短越好。狭义的旅行时间为乘坐某种交通工具的运行时间,广义的旅行时间包括乘坐交通工具、进站候车 / 候机、不同交通工具之间中转时间。对于高端旅客,对旅行时间的敏感度已经超过对旅行成本的敏感度,乘客要求在经济可承受范围内尽量缩短旅行时间,时间成本将越发高涨。
(2) 旅行舒适度.
乘客对旅行舒适度的需求体现在对出行坐席选择的上,对普速列车而言,中长途旅客越来越多的选择卧铺旅行,大部分客流较好的中长途旅客列车卧铺销售情况远好于硬座,高铁由于旅行时间较短,二等座仍是旅行出行的首选,但已有部分商务旅客选择价格较高的一等、特等坐席,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将促使乘客选择舒适度更好的出行方式及席位。
(3) 旅行时段.
在运输市场发展初期,由于运力资源的限制,旅客对出行时段的选择较少,旅客出行首先要求能走得了,再根据车次、航班的出发时间安排自身行程。运输资源的丰富使得乘客在出行时段上的选择增多,城际客流可能选择早晚出行高峰期出行,以期充分利用一天内的时间,运距稍长的乘客可能选择傍晚出行,清晨到达的“夕发朝至”时间段出行。
(4) 旅行成本.
对收入较低的旅客而言,出行成本对出行决策的影响是排在首位的,国民收入的增长会影响到出行成本对于旅客出行选择的决策影响。随着收入增长,旅行成本对居民出行方式的选择影响度呈逐渐下降的趋势。
2. 铁路运输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2.1 铁路货运发展趋势.
大宗货物发送量的下降以及物流业的持续发展,铁路部门为保持自身市场份额、拓展新的运输市场应做出相应的应对。2013 年 6 月份,铁路总公司推出了以“实货制”为核心的货运体制改革,迈开了货运改革的第一步,标志着铁路货运组织从计划性向市场性的转变。针对运输市场的变化,未来铁路货运组织应朝着巩固重点客户、恢复零担承运、积极开展快捷运输的方向发展。
(1) 巩固重点客户.
对货源长期稳定的重点客户,与其积极沟通,做好运输计划,巩固大客户群体,构建铁路货源的主要框架。
(2) 恢复零担承运.
因为既有线能力长期紧张,铁道部逐渐减少了零担货物的承运,摘挂列车的开行也逐渐取消。随着客运专线的投入使用,既有线能力得到部分释放,而且铁路货物承运量的下降使得线路及站场能力有所虚糜,在这种情况下研究恢复零担货物的承运及摘挂列车的开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货物发送量,扩大货运市场范围。
(3) 积极开展快捷运输.
电子商务及现代物流业的兴起使得物流快递行业有了迅猛的发展,新时期物流快递对运输方式的需求是快速并且尽可能准时,传统货物列车组织方式受到铁路运输计划性、通过能力、站场能力等的限制,很难满足物流快递业的需求,公路运输、航空运输承担了绝大部分快递物流的输送工作,在客运专线成网运营、既有线能力得到释放、线路及装备条件不断强化的情况下,利用高速铁路区间确认列车的开行以及既有线开行特快行包专列承接快递物流业务,能有效利用铁路设备能力,扩大运输服务市场范围,在铁路货运量下降期是对铁路货运市场的扩展与补充。
2.2 铁路客运发展趋势.
未来高速铁路成网运营后,我国将基本形成以高速铁路客运专线为骨干、既有线及高标准客货混跑线路为补充的快速客运网络,旅客对于安全、便捷、快速、正点的需求将促使铁路客运更加面向市场,突出重点,形成品牌。高速铁路面向高层次客流、商务客流,普速列车面对中低层次客流,在合理运行距离内继续推广夕发朝至列车等。综合考虑,新时期内铁路客运发展应朝向品牌化、差异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
(1) 品牌化.
现代经济社会是一个品牌效应愈发明显的社会,作为企业,铁路部门也应树立自身独特的服务品牌,扩大自身品牌影响力,以吸引更多的客流选择铁路作为出行方式。品牌的树立应突出自身特色,明确服务目标及群体。在深度挖掘中国高速铁路(CRH)的品牌效应基础上,积极根据市场需求推出假日列车品牌、夕发朝至品牌等运输品牌,积极拓展以商务客流为主的高铁高端客流群体,采取适当的营销策略,推广品牌影响力,扩大品牌知名度。
(2) 差异化.
针对同一线路上不同等级列车采取差异化运费,旅速高、硬件设施好的列车应与旅速低、硬件设施差的列车采取差异化收费策略,逐步将原有的固定运费率向浮动运费率转变,以便更加合理的利用运输资源,增加运输收入。
(3) 精细化.
努力提高旅客列车正点率,在保证设备运用效率的前提下减轻主要客运站候车人员压力,针对客流量交大的车站逐步有计划的进行改造,明确信息提示牌、问讯处等信息咨询处所及职责;若采取浮动票价制需对现有售票系统进行完善,以便乘客能够明确余票及票价信息,合理安排行程。
铁路客运改革是一个面对市场化的复杂过程,铁路作为一个承担部分公益性运输的企业,过分强调市场化、利益主体虽然有利于自身发展,但会对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在此过程中需针对市场需求及客流构成进行完善的调研分析,合理制定运输策略、完善铁路运输部门与旅客及社会的信息共享平台,使我国的铁路客运网络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其安全、便捷、载运量大的优势,为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添砖加瓦。
3. 总结.
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对运输产品的新需求,在这个过程中铁路部门应明确自我优势及不足,合理制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客运专线、新建线路新增运能及既有线释放运能,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更好的服务国民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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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货损赔偿请求权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货物运输合同
在承运人承运货物过程中,货物难免发生毁损灭失。货物一旦发生毁损灭失,除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以外,承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向承运人主张货损赔偿请求权,由托运人行使更为合理还是由收货人行使更切合实际,或者应当分别不同情况由他们来共同行使,是一个值得探讨的立法问题。
一、关于托运人、收货人货损赔偿请求权相关法律规定的分析
1.关于《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讨论
我国《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应当向托运人还是应当向收货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没有明确指出。不过,货物运输合同属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是托运人和承运人,收货人属于运输合同第三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依照合同法第64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在货物毁损灭失的情况下,承运人作为债务人应当向作为债权人的托运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托运人对承运人享有货损赔偿请求权。与此同时,在合同法上找不到收货人对承运人行使货损赔偿请求权的相关规定,除非托运人将该项权利转让给收货人。
合同法这样规定虽然严格遵守了合同相对性原理,保证了法律关系的顺畅和清晰,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收货人明显不利。因为,在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情况下,如果损失的实际承受人是托运人,托运人自然会竭尽全力为自己行使索赔权,但是,如果损失的实际承受人是收货人时,则无法保证托运人会像对待他自己的损失一样对待收货人的损失。尤其是当托运人既不向承运人主张索赔权也不向收货人转让索赔权时,收货人将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当然,在此种情形下,收货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侵权之债,但是由于收货人举证责任较重等原因往往使收货人很难顺利挽回自己的损失。这样一来,合同法不但不公正地减轻了承运人在合同上的责任,而且也不利于督促承运人勤勉尽责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法律赋予收货人在一定条件下享有货损赔偿请求权,则可以有效缓解收货人的不利处境,并且可以避免托运人代为索赔可能带来的一系列不便。
2.关于《铁路法》及汽车货物运输相关规定的讨论
我国《铁路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铁路运输企业逾期三十日仍未将货物、包裹、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交通部1999年制定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90条也规定,“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及有关方在履行运输合同或处理货运事故时,发生纠纷、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 可见,《铁路法》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既赋予托运人要求承运人因货物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同时也赋予收货人要求承运人因货物灭失承担同样责任的权利。
然而,在现实的货损赔偿过程中,存在保价运输赔偿和普通运输赔偿等赔偿方式。保价运输赔偿由承运人按货物运输目的地价格赔偿,而普通运输赔偿往往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运输合同的约定进行限额赔偿。这样导致的结果是,有时由于市场行情等原因,托运人和收货人互不相让,都要求承运人向自己赔付;有时由于赔偿数额非常有限等因素,托运人和收货人都认为对方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损失,互相推诿,都不积极向承运人主张权利,结果引发了一系列不应有的矛盾和麻烦。《铁路法》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规定托运人和收货人对承运人都分别同时享有货损赔偿请求权,其结果是将本来简单清晰的法律关系人为地复杂化、矛盾化。
法律的目的之一在于简化和解决矛盾,减少和避免不确定状态的出现,让不确定状态尽快回复到确定状态,而不是使问题更加复杂和混乱。《铁路法》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在托运人、收货人货损赔偿请求权分配问题上违反了以上立法原则。《铁路法》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应当对运输合同货损赔偿请求主体及其顺序给予唯一明确合理的指定,从而明晰和简化运输合同法律关系。
3.关于我国《海商法》及水路货物运输相关规定的讨论
我国《海商法》就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作出专门规定。根据《海商法》的相关规定,“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后,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应当签发提单。”“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承运人与提单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确定。”因此,提单构成海上货物运输的合同凭证和物权凭证。货物一旦发生毁损或灭失,由提单持有人依据提单法律关系向承运人行使货损赔偿请求权。由于提单持有人兼具物权人、收货人和合同当事人多重身份,从而实现了物权人、收货人和合同当事人权利的完美统一,最终避免了物权人、收货人和合同当事人之间可能发生的权利的分离与冲突。我国《海商法》这一规定符合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基本规则,在货损赔偿请求权问题上不存在任何的矛盾和混乱。
然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与《海商法》形成鲜明对照。该规则第44条规定,“收货人有权就水路货物运单上所载货物损坏、灭失或者迟延交付所造成的损害向承运人索赔”,这一条以法定形式明确了水路运输收货人对承运人享有货损赔偿请求权。但是由于我国水路货物运单不具有海上提单的效力,因而收货人并不具有优越于托运人提货的权利,因此,在水路运输收货人向承运人主张货损赔偿请求权时,作为合同当事人的托运人完全可以同时提出同样的货损赔偿请求。因此,《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在货损赔偿请求权立法问题上同样存在着矛盾和混乱。
另外,必须指出的是,《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第44条赋予了收货人在收到承运人发出的提货通知之前享有向承运人索赔的权利,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收货人在收到承运人发出的提货通知之前还不享有提货权,何来索赔权?这一规定也与托运人变更收货人的权利(《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第28条)发生矛盾。《铁路法》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4.关于我国《民用航空法》相关规定的讨论
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20条规定,承运人承认货物已经遗失,或者货物在应当到达之日起七日后仍未到达的,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行使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所赋予的权利。从这一条规定来看,收货人是否可以成为运输合同货损赔偿请求主体,要看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具体约定。
这一规定体现了合同相对性原理的基本精神,维护了托运人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有利于合同当事人依据风险承担的实际情况,灵活适当地将货损赔偿请求权分配给托运人与收货人,从而有效避免托运人与收货人在赔偿请求问题上可能出现的不协调,也避免了因代为追索可能带来的不便,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收货人的利益。不过,这一切依赖于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具体约定。《民用航空法》在协调托运人与收货人货损赔偿请求权问题上尽管表现出了灵活性和适应性,但缺乏法律的确定性,因此不能成为立法学习的楷模。
二、关于托运人、收货人货损赔偿请求权的立法思考
托运人、收货人货损赔偿请求权在我国货物运输合同法律上之所以出现不协调,其根本原因在于物权人、收货人和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的不相统一。通过提单制度来避免物权人、收货人和合同当事人之间可能发生的权利的分离与冲突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如果我国法律将国内运输货运单制作成提单形式,并使其具有提单效力,必然会避免目前托运人收货人货损赔偿请求权的混乱尴尬局面,也必然会大大促进商品流通的速度,从而最大限度的发展市场经济。但是,这样做会大大降低我国商品流通秩序的安全性,而且我国目前也缺乏提单制度所必需的市场条件。所以,改变货运单的性质和效力的做法是行不通的。目前法律只能尽最大可能分别不同情况在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将货损赔偿请求权予以合理分配。
法律究竟如何才能将货损赔偿请求权合理分配给托运人和收货人,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应当说最大限度地维护损失实际承受人的利益是确定货损赔偿请求权主体的最高原则。那么,将损失的实际承受人指定为货损赔偿请求权主体应当是法律的最佳选择。这样可以保证货损赔偿请求权主体勤勉自由地行使权利,同时可以使损失的实际承受人直接和最快受到补偿,并且还可以避免由他人代为主张权利可能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和浪费。
一般情况下,损失的实际承受人不是托运人就是收货人,更准确的说应当是货物的所有权人或者风险承担人。通常情况下,货物的所有权人或者风险承担人是同一人。但是,当风险和所有权非同时转移的情况下,损失的实际承受人应当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风险承担人。法律如何在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正确迅速地判定和选择风险承担人是问题的关键。但运输合同本身不能显示货物风险承担人是托运人还是收货人,判定谁是风险承担人依赖于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合同,而该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具有不确定性。
笔者认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其风险是否并何时转移,托运人和收货人在一般情况下是清楚的。因此,法律首先应当信赖双方的诚信,将货损赔偿请求权交由双方诚信对待。同时,也给予双方灵活处理货损赔偿事宜及相关事宜的机会。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不守诚信,或者确实对风险承担问题模糊不清,那么法律应当随机指定,因为两者风险承担的机率在总体上是平等的。这样规定,要比合同法仅确定其中一方为货损赔偿请求权主体的正确率高。
货损赔偿请求权分配问题还必须考虑与之相关的托运人运输合同变更权。立法者应尽可能避免收货人货损赔偿请求权与托运人运输合同变更权发生矛盾。笔者认为,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托运人运输合同变更权终止于货物交付收货人之时是不合理的,这过多地保护了托运人的利益,对于得到提货通知并对之产生信赖而可能因此有所作为的收货人来讲是不公平的。因此,托运人运输合同变更权应终止于承运人发出提货通知之时而不是货物交付完成之时。收货人提货权和货损赔偿请求权则应当开始于承运人发出提货通知之后。
关键词:铁路货运;现代物流;货运;整合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物流服务是企业竞争战略的重要手段,在市场需求的刺激下,我国物流业开始迅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效益良好、成长迅速的物流公司,面对这一市场潜力巨大、高增长率的新兴产业,铁路货运如何整合发展,在物流业中确定优势,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货运站是铁路货物运输生产过程起始和终止的地点,与国民经济各部门直接发生联系,是铁路货物运输营业的依托。这些年来由于公路和航空的快速发展,公路以其“门到门”的方便灵活的运输服务赢得了一定的货运市场;航空以其快速、敏捷的运输优势也在货运市场中赢得一席之地。这些运输方式的发展对铁路货运提出了挑战。在激烈的货运市场竞争中谁能提供更为便捷、优质、高效、低成本的运输服务,谁就能赢得竞争的优势。
1传统的铁路货运站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1货运站点多不利于集中办理,组织配送费时费力
在传统的铁路货运组织形式下,每个货运站都可以办理货运业务,由于每个货运站的条件不同,这就使得货车的停留时间变长,货物的作业效率不高,货物也容易损坏。
1.2单个客户取送货使得总成本较高
在传统的铁路货运组织形式下,都是每个客户自己把货物送到货运站来,铁路才对其进行受货承运处理,等到货物运抵目的站后,客户又需到货运站去取货,由于每个客户单独取货、送货就会导致较高的取送货成本。
1.3货物送达时间较长
每个用户都要自己取送货物。由于客户对货物运输的业务不熟悉,他们在进行取送货物运输时势必会耽误取送货的到达时间,而这种被耽误的时间又被客户计算到了货物的总运达时间之内,这样将不利于铁路运输在时间上和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
1.4不利于开展市场营销活动
由于铁路运输的市场营销一般只是有针对性地对个别客户进行宣传,绝大部分都是坐在货运站里等货上门,铁路没有真正走近客户,与客户的距离太远,不能及时了解客户的信息,铁路货运的信息也很难及时准确的传达给客户。这样将不利于铁路货运营销活动的开展。
鉴于以上传统货运中诸多不利因素,近年来铁路货运方面已采取了许多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不过还有一些不足,本文就某方面提出进一步的解决方案。
2新形势下铁路货运模式的研究
2.1通过货运整合铁路货运
近年来铁路货运逐渐向货运集中化方向发展,把货运业务放在一些货运量大、条件好的车站,而对于一些货运量小的车站就不再办理货运业务。为利用原有资源,可以通过设立货运把原有的仓库,货场利用起来,通过汽车开展配送业务,又可以把货物运到最近的铁路货运办理站。这样不仅满足了铁路货运集中化的发展趋势,也充分利用了公路的灵活方便,使铁路货运开展门到门运输成为可能。通过现代物流把铁路公路有机的整合起来,让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降低物流成本,成为新的利润空间。
2.2发展货运业的必要性和有利条件
2.2.1有利于提高资源营运效益
铁路拥有大量的资源,特别是随着铁路生产布局和任务的调整,一些货场、站舍、支线,材料厂的仓库、装卸机具等有待开发利用。这些资源是发展货物运输业所需要的基本设施,通过运输业的发展,可以充分发挥铁路资源的效益。
2.2.2能够降低交易成本
现代经济生活中商品交易时空日益扩大,交易成本也不断加大,降低交易成本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由于运输企业与众多运输企业联系密切,取得运力供给方面的市场信息比较容易,平均每单位货物负担的信息成本较少;在运输合同的谈判和履行时,企业和运输企业有固定的交易关系,谈判容易进行,合同谈判的成本就容易降低;企业了解供需的市场信息,可以根据运输方式的运力分布情况和货物运输需求的特性为货主选择可行的最佳的运输方式或路径,使合同的履行成功率尽可能降低。从而降低货主和运输企业负担的运输交易成本。
2.2.3货运是铁路新的经济增长点
在一些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货运已经成为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国内广设站点,在国外也有许多机构,有效地组织国内和国际联运,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我国货运的发展还不充分,在铁路只是刚刚起步,远远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展货运既可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又能扩展就业渠道,是铁路实现政企分开、减员增效、扭亏为盈目标的有效措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2.2.4有利于实现专业分工
实行专业化分工是生产社会化的必然。就货运来说,涉及运费、包装、单证、结关、领事要求、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某些运输业务还涉及到了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等,货运可以通过专门机构和通晓这些知识的专门人才,代货主及承运人完成这些复杂的工作。通过广泛的市场网络,掌握市场的需求,建立起货主和运输企业之间的桥梁,实现运输工具间相关作业的紧密衔接,发挥综合运输的整体和规模经营的优势,从而提高运输效率,加速商品流通和运输工具的周转。专业化分工既可以提高效率和质量,又可大大降低消耗,给货主和承运人都带来了利益。
2.2.5有利于提高铁路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发展货运可在各地设立客货营销机构,拓展运输市场,和用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将众多的货主和铁路联系起来,组织大量稳定的货源、客流,提高市场占有率;可提供各种运输服务,集中办理繁杂的运输手续,节约客户的时间,减少客户的消耗,提高运输服务质量;通过在各地建立的客户网和分支机构,把小批量的货物集中为成组货物,可提高运输速度和车辆运用效率。
【关键词】铁路 货运市场 竞争 策略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交通方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货运市场中的竞争愈来愈激烈。运输数量与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运输结构也发生着重大变化。在货物运输市场中,公路、水路和航空运输所占比重迅速增加。铁路的优势地位受到了严重的冲击,货运市场份额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其传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我国铁路货运优势。
1.1 运输准确性与连续性强,铁路运输具有极高的准确性,运行时刻表按分钟编制,受气候影响较小,可以全年正常的连续运行。
I.2 运输量大,安全可靠。铁路运输的运输量比航空运输、公路运输的运输量大得多,在货物运输的安全性方面,又优于海洋运输。
1.3 运输速度快,运输成本低。铁路运输的速度大大的高于海洋运输,也快于公路运输,而其成本低于航空运输和公路运输。
2.我国铁路货运困境揭秘。
2.1 手续过于繁琐。铁路货运计划的受理及承运方式是货主普遍关注的问题。铁路托运货物手续繁杂,多窗口、多层次的受理承运程序,阻碍了铁路货运在市场经济下的发展。长期以来,托运人要在铁路托运货物,需要往返多次办理手续。从报批计划、受理运单、组织进货到配车、装车,周期很长。
2.2 送达时间较长。货物的送达速度及安全性、完整性是货主普遍关注的问题。受到铁路运力的影响,货物在站滞留时间过长。对一些时效性强的货物,会因时间的耽误,给货主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由于铁路货物运输设备不良、装卸人员素质不高和铁路沿线治安问题,货损、货差问题时有发生。
2.3 运价制定欠合理。制约铁路货运进入市场,缺少竞争力的关键问题之一是价格。铁路运价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原货物运价为主体,以市场经济产物配之组成的。这种运价体系不适应当前日趋激烈的竞争形势。铁路运输成本与货物的重量基本成正比,不同种类的货物,若重量相等、运距相同,则运输成本基本相同,运价也应基本相等。而现行的按货种别制定的差别运价中,很大部分货物的运价是以货物本身的价值决定的。
2.4 服务质量偏低。尽管铁路年年抓路风,月月塑形象,但服务质量低劣的问题依然存在。目前,不少干部职工仍然盲目以“铁老大”自居,严重缺乏市场观念和服务意识,等货上门仍然是大部分运输岗位职工一贯的工作方式。
3.走出货运困境。
3.1 货运站业务流程再造。铁路货运营业站是直接面对客户的前台窗口,对其业务流程(包括货运受理业务流程、运到货物交付业务流程、货车配送与挂运业务流程)再造,提高铁路运输效益及竞争能力。
3.1.1 货运受理业务流程再造。目前的现有业务流程基本是串联式的受理过程,客户要在多个部门间多次奔走办理有关手续。由于各部门间缺少相互沟通和信息传递,主要由客户完成信息及相关资料的传送,由于客户对有关受理程序不熟悉及来回奔波花费大量时间,造成了整个流程的不通畅及效率的低下。
针对现有货运受理业务流程存在的问题,可对其进行如下改进:设货运受理人,取消货运外勤人员、内勤人员和计划受理人员。使客户由对多部门变为对货运受理人一人。
通过业务流程的改进,将由各部门串联完成的流程变为由货运受理人一人完成,使整个流程的效率提高,同时降低了管理费用。由货运受理人自行将资料汇总传输,减少了工作部门和人员,也可有效减少资料传输产生的误差。此外,减轻了货主的交易附加成本,提高了货主满意度。取消货运外勤人员、内勤人员和计划受理人员,受理服务的弹性大大增加,企业的竞争能力也会有所增强。
3.1.2 运到货物交付业务流程再造。领取货物的程序仍然是以各部门为出发点的串联式交付过程,缺乏从顾客角度考虑,收货人需在各部门间奔走办理各种手续,完成部分信息与资料的传送,增值服务没有融合在一起。
业务流程的改进及其分析针对现有货物交付业务流程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如下改进:货运站在货物到达经外勤人员核对无误后,交与内勤人员用网上公告、电话、邮寄等多种方式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到货运站将领货凭证交与货运受理人,提出相关要求,由货运受理人办理有关手续,并一次性结算费用。货运受理人根据收货人的要求,安排收货人提走货物或负责将货物送到收货人处。如是长期合作单位,可以签订协议,货物运到后由车站负责送到收货人处,凭交接手续定期进行结算,以降低交易成本。
业务流程改进后,货运受理人负责办理各项手续,包括增值服务手续,提高收货人的满意度和办理效率。
3.1.3 货物车辆配送与挂运业务流程再造。目前,货物车辆配送与挂运的业务流程中,大量的时间花费在申请和等候之中。据统计,目前我国货车的旅行时间中有70%是在车站停留,其中装卸货物时间仅占约35%。
针对现有业务流程存在的问题,可考虑进行如下改进:货运部门应该尽量利用双重作业以减少车辆停时,提高效率。同时货运部门在装车计划批准后,及时通知运转部门所需车辆的数量及车型。运转部门应将准确的站内车数量及所需车情况告知铁路局行车调度,以便及时安排配车。行车调度应将较准确的车辆预计到达时间通知运转部门,使运转部门做好送车准备,同时通知货运外勤人员做好装车准备。车辆到达后,由运转部门及时送达指定地点。货运人员负责组织装卸,并将进度向运转部门汇报,使其能在装车完毕后及时组织车辆挂运。
3.2 开发货运新产品。通过客运专线的建设,在繁忙干线上实行客货分线,货物运输能力和速度将大大提高,我国铁路可以在现有的繁忙干线上大幅度开行“五定班列”、行包专列、集装箱专列、鲜活专列及小编组的直达货物列车等,实施货物列车客车化,提高货物运输服务质量。
3.3 开展集装箱运输。
3.3.1 对铁路集装箱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科学化管理。
3.3.2 建立铁路集装箱货运中心及服务系统,开展门到门的运输。
3.3.3 建立集装箱运输通道,继续加大开行集装箱专列。
3.3.4 组织集装箱运输网络,开展多式联运,从其他运输方式中分享到一定的市场份额。
集装箱运输是一种先进的现代化运输方式,它能够实现“门到门”运输,便于开展多式联运,可加快送达速度,减少营运费用,减少运输环节和运输时间,降低运输成本,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贸易的发展,是发展铁路货运的有效途径。
3.4 发展铁路物流。
3.4.1 改变铁路运输企业内部不符合供应链管理的模式。
3.4.2 要建立与物流业相适应的运输组织体系,以安全、快速、准时、方便为原则,对现有运输组织体系进行优化,由粗放式管理向集约式管理转化。
3.4.3整合现有资源开展综合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
3.4.4 积极建立网络化的物流中心,对各物流中心进行集中和联合,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模式,组成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形成高度集中、协调运转的全国性、规模化物流网络,以适应物流业集中化的要求。
物流业务是降低企业运输生产成本的重要途径之一,正在受到全世界的关注和重视,并以极快的速度发展。铁路货物运输与第三方物流服务业务上有继承性,同时,铁路还具有四通八达的路网,遍布全国的站点和营销、信息网络,完备的仓储、装卸、搬运、配送等设施,为铁路发展现代物流创造了良好基础,为此,我国铁路货物运输应不断开拓货物、配送、交易、包装、加工等物流业务,朝铁路货物运输物流化方向努力,为铁路货物运输创造新的增长点和利润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