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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本市场 理财产品 发展脉络 发展趋势
一、资本市场理财产品的发展脉络
资本市场中的一些理财产品是指我国商业银行针对某些特定的客户群开发设计,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科学管理投入到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的特点,商业银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由商业银行自行开发设计并推广;二是属于定制式产品;三是理财产品按照事先的约定,进行投资与管理。在这个过程中,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是受托与被委托,由客户委托银行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而银行只是受客户委托进行理财,而并不是自营业务,所以最后的盈亏均由客户承担。
与基金和保险相比,银行理财产品这一行业起步较晚,从2003年开始,首先是外汇结构性存款,经过一年的发展到2004年已取得重大进步。与此同时人民币理财产品陆续出现,主要是以银行之间的债券市场投资为主。2005年银行的理财产品持续稳定增长,出现本外币连续结构性存款,我国的四大银行走上快速发展之路。2006年到2007年,是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爆发式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发行的理财产品以及募集到的金额都以百分之百以上的幅度快速增长,市场上出现各种项目的融资类产品、投资股票二级市场的相关产品。
据科学统计,到2011年我国的银行理财产品发行的总数量已经达到23889款,比2010年增长75.3%,在这之中人民币理财产品共发行21474款,占总量的90%,比2010年增长了86.6%,银行的理财产品发行速度明显提高,并且是以人民币理财产品为主的增长特点。同时面向的客户也由个人扩大到企业,据统计,到2011年共有85个上市企业了关于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总金额高达304.7亿元,比2010年增加了十几倍。
目前在我国市场上,主要流行的理财产品主要有代客境外理财、人民币理财以及外汇和本外币连接结构性存款者三大类。
(一)代客境外理财(QDLL)
2006年4月,我国出台了《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当年7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就了国内第一种代客境外理财产品,随后大量的QDLL产品就开始涌现在市场上。但是,由于这一理财产品的特点是将资金投入到境外市场,因此产品的收益与全球经济状况密切相关,在2011年国际经济整体萧条的情况下,QDLL产品全年的发行量仅仅30款;由于受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恶化的影响,使投资市场的风险加大,对理财产品的需求量萎缩使股票市场大幅度下跌,QDLL出现负收益现象,给QDLL产品的发展带来严重挑战。
(二)人民币理财产品
2004年9月由光大银行发行的阳光理财B计划成为人民币理财产品正式出现在人们视野的标志,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大银行纷纷开始加紧人民币理财产品的研究开发,从试探阶段过渡到大发展时期。
从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发展来看,前期出现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是针对银行之间的市场债券,具有风险比较小、结构比较简单、收益略高于存款的特点,基本上算是储蓄的替代品。但是,进入2006年后,随着人民币理财产品走向更广阔的市场,因此出现两大投资方向:首先是通过信托计划在资本市场投资,同时也包括投资二级市场以及新股申购型的理财产品;其次是为了满足大型优质企业客户的项目融资需求,通过信托公司给各大企业发放信托贷款。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数据显示,在2007新股申购类的理财产品期望收益达10%,远远高于其他的理财产品,成为人民币理财产品中的绝对主力。
(三)外币及本外币连续结构性存款
2003年5月,中国民生银行推行了一款“安心理财”外汇理财产品。同年7月份,中国工商银行推行了“个人外汇两得存款”。这些外汇理财产品的推出促使外汇结构性存款快速发展起来。
而进入2004年初,随着国家出台《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各大银行更是加大力度,如火如荼地开发研究外汇理财产品,推出自己的外汇理财产品品牌,例如中国农业银行推行的“汇利丰”外汇结构性存款。同时,外汇结构性理财产品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的态势。市场研究显示,2005年跨币种的结构性存款逐渐面向市场,成为连接不同币种之间投资的纽带,在客户进行普通存款的基础上添加了一些衍生产品,与其他理财产品不同的是,它多了一个兑换环节,是外汇结构性存款的发展和延伸。
二、我国资本市场的理财产品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产品种类繁多,但设计缺乏创新
资本市场中的很多理财产品的差异性很小,使各大银行的理财产品定价以及市场定位没有明显的特色,同一质量的产品相互竞争完全体现在价格上。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尚未形成一个专业化的团队体系对理财市场、资本市场、客户产品需求进行深入研究,此外,由于金融产品容易复制的特点,使市场上只要有一家银行推出相关理财产品,其他银行就纷纷效仿,即使名字不尽相同但功能和投资收益都十分相似,严重阻碍了银行自行开发研究的积极性,而对于客户而言,产品显得眼花缭乱而缺乏吸引力。
(二)理财产品信息不对称
一些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尤其是在产品风险上,虽然在产品说明书上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的详细的说明,但是很多银行在编写相关宣传材料时,对于风险提醒却是一提而过。此外,营销人员在销售过程中,过分强调产品的具体收益,而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没有充分提醒,更有甚者连销售人员自身也不明白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国内熟悉国际交易的专业人才短缺
在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形势下,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不是很发达,使我国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将把境外市场作为重点投资方向,而主要投资产品是在衍生工具范畴内,所以要想维护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衍生品交易上的合法权益就必须熟知相关的交易规则,但是我国缺乏相关行业的专业人才,不能灵活运用国际交易规则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造成我国的商业银行不管推出哪种理财产品都只相当于零售终端,只能相对被动地接纳外资银行的报价。
三、发展战略
(一)创新策略
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加快创新型发展,研发理财新业务,尽量避免重复性产品,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大多数金融产品的本质相同,能够真正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不多,所以各大银行应该充分考虑市场上目标客户范围以及他们对理财产品的具体要求,要深入研究各项业务的发展前景,要确定市场定位以及需求规模,制定出适销对路的理财产品,真正保障客户的财产增值。
(二)营销策略
目前市场上,商业银行对客户并没有进行详细的分类,对目标客户的动态管理比较落后,无法将优势资源集中,提供给客户高效、满意的个性化服务。所以,良好的营销策略应该建立在准确的市场分析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销售渠道推广理财产品。此外,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技术的快速发展,从本质上改变了银行业务的服务模式,实现了由分支机构向电子化服务的转型服务模式,为了适应这一变化,提高服务质量,我国商业银行对营业网点的功能以及布局进行改造,扩展电子化服务的渠道,将大部分标准化服务实现由柜台向电子服务上转移,积极构建较为传统的物理网点以及电子银行服务渠道共同发展的营销模式,基本形成以城市中大型理财中心为主体,以中小型的专业网点作为补充,ATM、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共同发展的多方式、多渠道服务方式,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
(三)服务策略
首先是品牌化服务,产品的品牌给予产品许多内涵和外延,从而将不同产品区分开来,尽管金融产品具有易模仿性,但是不同银行多年以来的营销活动或者相关产品的使用价值等已经在众多消费者的心中形成持久的形象,这是很难复制模仿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费者对理财产品的要求不仅仅是它自身的使用价值更在于一种品牌、一种格调、一种文化、一种象征和心理满足,因此理财产品的品牌化服务要更加人文化、情感化、个性化,能够精确体现银行服务的文化内涵,所以商业银行建立起自己独特品牌不仅可以提高产品在同质化低层次中的竞争力,还可以大大提高本银行的知名度。
其次是个性化分层服务,我国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其服务模式应该以个性化服务为中心,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并结合客户对银行利润的贡献度,为不同层次的客户群提供不同的服务,因此银行可以将个人金融服务延伸到保健、退休、旅行、居家生活等领域,满足客户不同年龄阶段的理财需求。在实际推行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客户的评价标准,采取分层服务的形式,根据客户自身的喜好和需要提高高效服务。
(四)人才策略
首先要制定一套完整的、严密的理财人员培训计划,选取一批具有一定金融专业知识、通晓客户心理、懂得营销技巧的优秀员工作为理财产品的推销员,与此同时加强与保险、证券等行业建立系统的横向培训机制;其次在银行内部应采取竞争机制,使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岗位上,新员工可以分配到一线上熟悉银行的相关业务,对于营销业绩优秀、具有丰富产品知识的员工可以竞选理财助理等岗位,以次类推,培养一批优秀的专业人才。
目前我国理财行业中最专业、最权威的认证应当是国际金融理财师(简称CEP),我国金融理财师施行两级制度,分别是金融理财师以及国际金融理财师,专业理财师的认证在我国正在处于初级阶段。因此培养一批专业人才,探索出一条适合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发展道路对于金融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四、资本市场理财产品未来发展趋势
(一)产品数量越来越多,增速逐步放缓
市场研究发现,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资本市场上的理财产品期数与规模将会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但是增速会相对降低。其中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前期基数低,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之下,增长速度较快,但是到一定程度时,高速发展就会难以持续;二是由于理财产品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是与资本市场关系密切,受全球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因此在全球经济放缓的背景下,理财产品的发展速度也会逐步放缓。
(二)创新产品不断研发,投资范围逐渐拓展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理财产品的种类会逐渐增多,产品结构也会日益复杂。银行理财产品的不断研发就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每一款理财产品都是具有独特的创新之处,以2006年出现的“打新股”产品为例,其经过几年发展后,已经出现了“新股随心打”、“新股月月打”、“新股支支打”以及开放式产品等多种形式;从投资的范围上看,投资市场已经扩展到英国、新加坡、香港等地,再通过各种直接和间接的渠道,基本实现了资产的全球化配置。
从产品的结构上看,根据研究分析,2007年发行的3000多只产品大致可以分为8个基本结构以及上百种资产衍生结构。在这些结构性产品中,凡是不确定性事件都可以挂钩,包括商品、汇率、利率、信用、股票等基础资产以及各种衍生品。
(三)风险逐渐提高,实现理性发展
2007年以前,由于良好的国际金融环境以及广大的市场需求,使得理财产品持续稳定发展,但是因为全球的股市调整,使很多理财产品出现了零收益或负收益的现象,这使得客户与银行之间的纠纷逐渐增多,也对理财产品的可持续发展带来很大负面影响。
在风险事件逐渐增多以后,很多投资者开始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和性质进行更为深刻的理解认识。这种趋势也促使各大商业银行进行反思,寻找失误的原因,促进理财产品的不断改进,实现理财产品的理性发展。
(四)理财产品成为常规投资产品
随着经济的发展,银行理财产品逐渐成为商业银行重点发展的战略业务,各大银行中逐渐形成完整的理财产品管理体系,使理财产品的发展走向正规,个别大型商业银行实现了理财产品的连续发行,这使得理财产品能够像保险、基金等投资项目一样,成为用户首先考虑的投资方式之一。
(五)将以短期产品为主,出现基金化趋势
由于我国正在处于加息周期,物价上涨过快,中长期的理财产品受到一定的阻碍。同时,由于客户对于理财产品的灵活性要求日益提高,这使得理财产品逐步实现了不可赎回到可赎回再到每月申购赎回的变化。目前,很多商业银行开始推出随时开放的理财产品,这些短期理财产品的出现,使基金化趋势日益明显。
(六)债券类理财产品将获青睐
随着股市市场的不断变化,投资银行之间的债券市场风险相对较小,很多客户为了保险起见,会使投资投入债券类的理财产品,因此这类产品具有重获青睐的趋势。
五、结语
根据以上分析得知,从2003年到如今,理财产品在资金管理上逐渐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模式已经满足不了广大用户的需求,在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中,风险小、收益稳定的利率、债券等投资品种是最受欢迎的,而全国性股份银行以及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越来越明显,未来银行之间理财产品的竞争将实现数到量的转变。
参考文献
[1]刘倩倩,杨立社.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发展现状研究[J].海南金融,2011,(8).
[2]苏春余.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经济研究导刊,2011,(29).
[3]舒皓,刘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趋势分析[J].中国经贸导刊,2011,(21).
[4]李国峰.我国金融理财的发展趋势与挑战[J].农村金融研究,2011,(8).
【关键词】投资银行 发展现状 发展策略
一、中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现状
投资银行是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是从事证券承销与证券交易、基金管理、企业兼并与重组等业务,是现代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因素。投资银行业的发达与否,影响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经济繁荣程度。投资银行能使市场经济依照效率原则运转,来推进市场经济的繁荣。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投资银行产业逐渐锋芒毕露,在证券市场以及国民经济的战略重组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投资银行虽初见雏形,但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虽表面上看来发展速度迅猛,但并未真正在金融体系中,在市场经济的整体结构中确立自己举足轻重的地位。从国家的政策看,将把证券公司的管理提高几个层次,强调稳健经营,扩大公司规模,狠抓风险管理,证券管理部门应考虑市场发展的需要,扶持大型公司全面发展向国际化迈进。
二、中国投资银行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投资银行资产规模小,发育程度低,缺乏竞争力
尽管近十多年来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迅猛,规模持续不断的扩张,但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投资银行,我国的投资银行规模与其相比差距很大。这种资产规模小的现状,已严重影响到我国投资银行业市场的拓展和业务的壮大。
(二)我国各个投资银行业务范围与品种单一,缺乏特色和创新
现阶段我国投资银行业务范围非常狭窄,主要从事证券承销和证券经纪这两种业务,对国际上的各种创新型金融业务也几乎没有涉足,国内少数大投资银行即使有所接触,但由于经营不规范,实力弱小等因素,影响了自身业务的发展与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法制法规不健全
发展投资银行的法律环境虽然已有一定的体系,但离投资银行产业的现代化要求仍有很大差距,投资银行也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而且明确的市场功能和发展方向的定位也很缺乏。
(四)我国投资银行经营经验不足,缺乏高层次人才
由于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才刚刚起步所以自身经验较为缺乏。投资银行不仅要给客户资金技术支持,更要为客户提供策略意见,解决客户所遇到的经营管理问题和各种金融难题,所以投资银行业对智力要求较高。因此,熟练运用各门专业知识且综合能力强的投资银行专业人才在我国显得较为缺乏。
(五)我国投资银行面临较大的系统风险
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较为短暂,而证券市场作为中国资本市场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发展则更为短暂。由于发展时间的短暂,中国证券市场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制度实施建设。因此,与西方证券市场相比,浮动性较大,且暗藏着很大的系统性风险,同样也面临着极大的金融风险。
三、推动我国投资银行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健全投资银行的市场环境
保障机制的不完善不仅影响着企业的发展进程同时也增加了投行参与资产流动和重组的难度和经营成本。而且企业的干部队伍整合不完善,流动半行政化,企业重组之后企业干部归置等问题,严重影响着重组企业能否安全过渡,因此市场环境的改善和配套改革的进展对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加大资本运作的市场化程度
鉴于中国资本市场对于加快企业改革,推动金融深化,促进投资银行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应在规范的前提下加快资本市场的发展,在继续扩大市场规模的同时提高资本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并在企业上市方面削减政府的干预。
(三)加强投资银行业的内部建设,增强竞争力
我国现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机构大多都存在相同的问题,如资金实力弱,专业人才缺乏,对行业和市场环境的专门研究太少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投资银行的业务发展。因此我国投资银行业应当重视其存在问题并抓住机遇促进自身实力的迅速发展,重视专门技术人才的培养,完善自己的信息网,做好基本研究工作。
(四)加强法律建设
以法律规范投资银行,减少政府干预,加快《证券法》和《公司法》相关法律的出台和有关投资银行的专业性法律的制定,为投资银行的发展壮大提供法律保障。
四、中国投资银行未来发展的新趋势
(一)防范风险,规范发展是我国投资银行建设与发展的主旋律
防范风险是投资银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证券公司应逐步完善经营管理,使其朝着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二)并购重组业务是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重点
兼并重组是综合类证券公司新世纪业务发展的战略选择。并购重组是资本营运的重心,而且这种资源的整合离不开效益的最大化,它深入的体现了投行业务的实质,理应成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发展重点。
(三)投资基金管理应成为我国投资银行发展的主营业务之一
从国际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看,投资基金管理是投行发展的其中一个重要业务。投资银行要想在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中获得傲人成绩,基金的拓展与创新是首先要重视的。
(四)项目融资是我国投资银行急待开辟的业务
不管是积极开展承销业务,还是拓展新的业务范畴,很多客户都要求投资银行提供类似“过桥贷款”类型的融资服务,这就要求资产必须具有一定规模,也要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总之,投资银行在市场经济中逐渐呈现出不容忽视的作用。但在我国,投资银行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理论与实践还不成熟,对于我国投资银行应该怎样发展还没有明确认识。随着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我国投资银行也应一步步改善和提升,去直面新经济和全球化的挑战。
参考文献:
[1]黄凌.中国投资银行业竞争战略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108-134.
[2]王玉霞.中国投资银行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21-30.
【关键词】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对策
一、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相对于与发达国家,我国的高科技企业整体起步较晚、发展水平还不高,还存在比较多的问题需要探讨。
1.从企业规模来看
由于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办没有什么特殊的门槛要求,目前国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较多,但这些企业中大多数的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都相对较弱,研发资金的筹集相对困难,资金筹集渠道比较单一。
2.从信息获取来看
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市场的信息获取的渠道相对较少,市场的覆盖区域相对狭小,信息资源相对匮乏。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小型化和个体化,缺乏规模经济和集群效应,在信息的搜集和获取方面缺乏合作和企业间的共享,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信息获取方面始终扮演着单兵作战的角色,信息的获取无论是从广度还是深度上来说,都比较的狭窄和单薄。
3.从组织管理来看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多数是科技人员出身,他们大多没有受过正规的管理培训与学习,管理的思想和意识相对薄弱,特别不善于战略管理。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较低,组织上呈现非规范性和集中性,十分不利于对创新活动进行科学组织管理。企业管理人员市场意识比较差,不善于运用市场之力为企业运营服务。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资源管理方面还有待于加强,在知识管理和时间管理等方面仍然处于摸索阶段。
4.从创新效果来看
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技术的偏爱和追求完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正是在这种追求完美的过程中,创业者忽视了技术产品的其他诸多工作,把本应在产业化过程中众多更为重要的企业元素、市场元素有意无意地放到了次要位置,没有围绕市场这个指挥棒。企业的创新没有针对性,缺乏连贯性和执行力,科技成果在产业化和商品化中步履维艰,处境尴尬,延误了一次又一次市场机遇。
二、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困境的对策
1、资本市场将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的主要渠道
资金筹集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科技型中小企业也不例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样也有很多中,可以自筹,可以向银行贷款,可以申请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当然也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等等。由于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非常庞大,完全通过自筹解决是不切实际的;银行贷款又往往过于考虑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主要面向还贷能力比较强的大企业,追求短期利润;由于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非常多,依靠申请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具有投资周期长、投资风险大的特点,能满足这种要求的只能是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将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的主要渠道。
资本市场的融资如何进行,换句话说就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决策如何制定是企业必须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也有很多成功的例子,例如: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就曾成功引进日本大冢制药公司投资微创,使上海微创取得了更高的发展平台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更重要的是为将来在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上有可能进行的更大规模的国际化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副总裁张捷对资本市场的融资有他独特的见解:选择战略投资者是不仅可以解决“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战略投资者还能为企业带来其他资源,比如行业背景、市场影响力、营销支撑等。
2、合作研发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捷径
企业的技术创新可以通过自主研发,也可以通过合作研发开展。但是由于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等各方面比较缺乏,难以筹集研发所需要的所有资源。因此必须加强与外界的合作,走合作研发道路,通过合作研究开发达到技术创新的目的。
规模较大、资金较雄厚、技术力量较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采用引进模仿技术创新,引进现今的生产线,能够对引进的技术和产品进行消化吸收,掌握现有的先进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度创新,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同时注意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这样不仅大大节约技术创新时间和经费,还能够保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
缺乏技术创新人员、研发能力不足的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采用委托创新模式,委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承担研发任务,企业通过购买获得技术成果。通过产学研联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使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稳定的技术供给,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速度。
另外,产品及规模均较为接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共同出资组建研究开发中心,共同承担风险,获得收益。合作型技术创新模式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创新有效性和效率的重要手段。
3、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持续创新模式
技术创新是企业的生命力和灵魂,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实现持续创新模式。所谓持续技术创新,即企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问内,持续不断地推出新的技术创新项目,并不断实现创新经济效益的过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创新模式主要由产品家族创新和战略技术创新两种方式组成。产品家族创新模式是指一系列技术相关的产品创新活动;战略技术创新模式是指从一个产品家族创新向另外一个产品家族创新过渡的技术创新模式。这两种技术创新模式交替进行,就形成了持续技术创新模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当中,必须注意技术相关的系列产品的技术创新活动,注意相同的技术在不同的产品上的应用创新,也就是说,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进行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创新活动过程中要考虑技术的使用范围。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进行技术研发是要注意技术的升级换代,及时应用已有的高新技术,积极开展全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关键词: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资源配置
在过去的2009年,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关于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如何发展再度被人们所关注。我国的资本市场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从无到有,见证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与腾飞,并对经济的发展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一个国家资本市场的完善与发展程度,决定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见证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与腾飞。如何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市场经济的科学发展,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资本市场的现状
(一)资本市场规模不断壮大
截至2009末,我国境内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718家,已是1990年的118.7倍。据中国证监会统计,目前沪深两市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有1050家,仅发行B股的24家,同时发行A、B股的86家。境外上市公司(H股)共66家,仅发行H股的39家,同时发行A、H股的27家。境内上市公司市价总值达到45794.37亿元,流通市值为15063.82亿元。全年期货市场交易总量超过13.64亿元,约占全球商品期货成交量的1/3。
(二)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逐步得到发挥
2008年市场融资3396亿元,全年新增上市公司75家,其中中小企业69家,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同时,资本市场有力推动了企业重组和产业结构调整,全年171家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3273亿元,每股收益增加75%。
(三)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实现历史性突破
2004年以前我国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不协调,间接融资比例远高于直接融资。然而在2006年宏观经济续写“中国奇迹”、GDP首次突破20万亿元的情况下,股票融资占全部融资规模的比重达到5.6%,较上年提高2.2%,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由2005年的1:99提高到20:80,实现了跨跃式进步。
(四)主流公司回归A股市场势头强劲
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推进掀起了大蓝筹股的回归浪潮,2008年,交通银行、中国神华等在H股市场上市的优质超级蓝筹股陆续回归A股市场,为A股市场注入了新鲜血液。
(五)资本市场作为经济晴雨表的功能逐渐显现
2007年、2008年股票市值分别占当年GDP的43%和130%,基本反映了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良好势头,资本市场作为经济晴雨表的功能正在逐步增强。
(六)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扩大、对外交流不断加强
截至2008年底,已有52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15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5家证券公司获得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基金行业的竞争格局,提高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影响力。
二、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资本市场的整体规模偏小、有待扩大,直接融资比例较低,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比例失衡,结构有待完善
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市场也有待发展,体现在市场规模较小,品种结构简单,品种创新相对不足,投资者结构需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实力有待提高,金融衍生品市场狭小。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我国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投资者现在还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数量相对来说较少,两者比重相差较大。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主要是以投机为主,其投资行为取决于个人对证券产品的投资偏好,这种投资偏好的市场随机性很强,增加了不稳定性;而机构投资者则更注重对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选择策略投资对象进行理性的价值投资,是稳定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市场上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还比较弱小,难以适应投资的机构化的需要,阻碍了这种稳定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
(二)市场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有效的资本约束机制还未形成,股票发行市场化改革有待深化,股票和企业债券发行仍然采用高度依赖行政审批的核准制和额度制,债券市场发行机制存在诸多缺陷,交易机制有待完善且交易成本较高,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内部相互分割,缺乏必要的套利机制,降低了市场的有效性。登记结算的法规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三)上市公司整体实力有待提高,内部治理和外部约束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存在控股股东损害小股东利益和内部人控制现象;二是决策机制不协调,存在控股股东操纵董事会、干预经理层,直接控制上市公司事务甚至操纵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三是激励机制不到位,职业经理人市场缺失。四是市场筛选机制有待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全流通的格局基本形成,但是市场化的收购兼并机制尚未完善,市场主体的守法和诚信意识淡薄,上市公司收购活动中的违规违法现象屡出不尽。
(四)证券公司综合竞争力较弱
与国际大型金融服务机构相比,中国现有证券公司的规模仍然普遍较小,核心竞争力较低,大部分证券公司经营模式单一,对客户和产品服务缺乏分层和多样化服务。赢利模式同质,行业集中度不够,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大部分证券公司尚未建立股权激励机制,整体创新能力不足。
(五)投资者结构不合理
个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比例偏高,投资者持股时间短,交易较为频繁。机构投资者规模偏小,短期投资特征明显,发展不平衡。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不够丰富,业务创新不足,基金公司股权结构不够合理,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不到位,制约基金业进一步发展,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其他类型机构投资者参与不足,各种类型的集合型投资计划监管规则不统一,非公募型投资基金发展不规范,二级市场非公募基金的发展长期处于灰色地带。
(六)法律诚信环境有待完善,监管有效性和执法效率有待提高
从监管体制看,目前过于依赖行政监管的局面已经明显不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同时,由于缺乏应有的灵活性,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监管工作的效率尚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监管协调机制,执法有效性应进一步完善,当前自律组织功能尚不健全,自律监管过弱,股权文化和诚信环境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建立健全完整的资本市场的对策
(一)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大力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
一是大力发展主板市场。继续吸纳符合条件的优质公司上市,鼓励H股公司和境外公司到A股市场发行上市。2009年,深圳证券市场股票、基金、债券、衍生品累计成交198734亿元,上市公司股票融资1713亿元,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中小企业与自主创新的功能作用初步显现。
二是坚持不懈地发展中小企业板。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快捷融资机制和交易制度,增强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加快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实行更加市场化的发行上市制度,为创新型和高成长性企业提供融资渠道。2009年10月,创业板市场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境内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初步形成,截至年末,共有36家公司在创业板上市,累计筹资204亿元,占全年股票市场筹资总的3.4%。四是稳妥推进场外市场建设。拓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功能,形成统一监管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报价转让平台。五是建立适应不同层次市场的交易制度和转板机制。根据企业和投资者的不同特点实施差异化的交易制度,建立不同层次市场间的转板机制,形成有机联系的市场体系。
(二)政府的政策与决策支持对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起着重要的作用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进程的缓慢与政府对推进决策的滞后关系极大。客观分析造成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滞后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制度环境的特殊性,要求资本市场的发展与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国家对资本市场风险的防控能力相适应;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及其路径选择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而导致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增加了决策过程的复杂程度。从这个角度来看,加快政府对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决策进程的关键,是政府必须站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和长远利益的角度上,有效协调相关方面的利益关系,排除地方竞争对政府决策的影响。
(三)不断建立和完善资本市场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运用行政机制配置资源的格局,建立按市场竞争机制配置社会资源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积极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真正建立起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通过强有力的监督与约束机制提高现有上市公司的质量;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对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控股股东进行责任追究;强化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诚信责任,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强化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制度、股票上市与定价的机制,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四)要建立和健全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要向发达国家学习一些有效的激励机制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如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等等,把经营者的利益与企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使经营者更注重对企业的长远利益的考虑,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五)积极培育资本市场主体,夯实资本市场发展基础
一是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信息披露电子化平台,建立对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退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投资者及债权人的赔偿制度。
二是提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核心竞争力。鼓励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新的盈利模式;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完善兼并收购和退出机制,促进行业整合。
三是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引导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境外资金有序进入资本市场,稳妥发展具有私募性质的投资基金,发展以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为主导的.建立有国际竞争力的证券期货业。进一步放松管制,营造有利于创新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完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治理结构,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拓宽业务范围,推动证券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培养资本市场专业人才。
(六)完善证券市场的规则和资本市场法制建设
1.改革现行的有关企业上市的规定,要最大限度地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防止证券欺诈行为的发生。
2.健全资本市场法规体系,加强诚信建设
按照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总体部署,健全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规体系。要清理阻碍市场发展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政策性文件,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要按照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制定资本市场诚信准则,维护诚信秩序,对严重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的机构和个人坚决实施市场禁入措施。
3.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资本市场监管
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与时俱进的监管理念,建立健全与资本市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整合监管资源,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过硬的监管队伍。通过实施有效的市场监管,努力提高市场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降低市场系统风险,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张留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互动对经济发展的影响[J].郑州大学学报,2005,(5).
[2]谢林涛,徐恒峰.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5,(8).
[关键词]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 证券市场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7-0102-02
我国现行的场外交易市场以新三板为主,券商自建场外并行,各地股权交易所为辅的多层次的结构。随着国家对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的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出台,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的正式下发,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步伐加快。
一、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概念
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的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对于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和激活民间资本,加强对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具有积极作用。与新三板相对,也有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俗称为四板市场。
二、吉林省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一)地方各级产权交易中心
目前我国地方性OTC市场,如天津股权交易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重庆股权交易中心和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等。我国现行的场外交易市场以新三板为主,券商自建场外并行,各地股权交易所为辅的多层次的结构。
在我国尚未出现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的背景下,区域产权交易市场是指地方性或地区性的产权交易市场。其地方性或地区性并非指市场范围仅仅局限于地方或地区,而是主要由地方政府推动建设,首先服务于地方产权交易和经济发展并能兼顾全国投资者的产权交易市场。
2000年对于我国产权交易市场是转折性的一年,可以说是一个契机。很多地方以省为建制恢复、重建了产权交易所,地方政府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相当重视,有些地区直接成立了领导小组,具有创新能力的产权交易市场在各地逐渐发展起来。
随着国家对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的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出台,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的正式下发,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步伐加快。
目前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情况,以新疆为例,新疆股权交易中心自2013年10月正式开市以来,截至2014年5月末,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已达441家、市场市值84.31亿元人民币;在交易中心登记托管的股份公司83家,总股本108.36亿股;引入合格机构投资人126家,合格自然人投资者508户,各类金融机构及专业服务机构35家。无论是数量还是资产规模都无法与主板、创业板相比。也正反映出我国的资本市场结构为顶部大,底部小,并不稳固的“倒金字塔型”,而国外成熟的资本市场结构为“正金字塔型”,我国的场外市场发展还不完善。
(二)吉林省股权交易中心
吉林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交所”)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批准设立的吉林省唯一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的场所。于2011年5月注册设立,由吉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监管。吉交所下设市场业务部、风险监管部、财务部和综合部四个部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是吉林股权交易所的全资控股单位,以吉林股权交易所股东身份全面参与市场管理并开展业务。根据《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参与区域性市场,可仅作为区域性市场会员开展相关业务,也可作为区域性市场的股东参与市场管理并开展业务。明确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地位,为吉交所指明了发展方向。
吉林省建立区域性市场的基本思路是:在中国证监会主导下,由吉林省政府批准建立,吉林省金融办主管,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监管,由地方券商作为主办单位,全面负责区域性市场的搭建工作。目前。吉交所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的要求,建立了统一的交易规则、交易程序、结算办法和监管制度,已通过部级联席会议备案。
三、引入券商参与建设吉林省股权交易市场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
根据《指导意见》,吉林省政府对区域性市场进行批准、监督管理,证券业协会进行自律管理,证监会及吉林证监局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目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为吉林股权交易所的控股股东,与产权交易中心相比,券商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直接监管,证券业协会对其进行自律管理,已经形成较完备的风险防范及控制体系,运作较为规范。券商参与吉林省区域性市场,可有效降低监管难度,提高监管效率,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并降低区域性市场的系统性及经营管理风险。
(二)有利于加快区域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速度
吉林省现有股权交易所依托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建立,与之相比,引入上市券商能在人才资源、资本运作、信息技术等方面为区域性市场提供更为专业的支持,弥补现有股权交易所在专业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不足。此外,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有着持续创新能力,能为区域性市场的发展提供发展和创新的原动力,有利于加快区域性市场的发展速度,不断推动区域性市场做大做强。
(三)提高区域性市场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其他板块衔接的紧密度
证券公司有着较丰富的市场运作经验,能够通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促使中小企业提前熟悉并运用资本市场的相关规则,逐步完善法人治理,加快企业成长,提升企业价值。其承销与保荐业务资格为企业从区域性市场走向主板市场提供便利条件,大大提高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其他板块衔接的紧密度。
(四)有利于拓展业务发展空间
吉林股权交易所作为吉林省区域性市场的唯一平台,面向全省开展业务,如证券公司控股交易所,将为交易所开展业务提供广泛的网点支撑。利用证券公司众多的网点布局为吉林省区域性市场业务拓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促进交易所业务做大做强,繁荣吉林省区域性市场建设。
(五)有利于活跃区域性市场交易
利用知名券商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品牌效应明显,其参与区域性市场,对省内众多的中小微企业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促使其进场挂牌、融资;另一方面,凭借证券公司的客户基础,能够吸引较多的机构及专业个人投资者入场,从而活跃区域性市场交易,促进区域性市场扩容,提升经济效益。
(六)有利于践行吉林省“十二五”规划
吉林省“十二五”规划之一是支持证券公司加快发展,证券公司控股区域性市场,可以发展并延伸投行业务,掌握住本土潜在的上市资源,从而有利于拓展利润发展空间,进一步提高其自身的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进而加快实现吉林省 “十二五”规划目标。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词条.
[2]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发[2012]244号.证券公司场外交易业务规范,2012年12月21日.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
作为全球新兴市场的领跑者,中国经济的发展活力和增长潜力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与日俱增,中国在全球私募股权市场的地位日益重要。从2005年开始,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新募集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呈现出持续强劲增长的态势(包括PE和VC)。2007年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新募集基金58支,比2006年增长41.5%;新募集基金规模为84.31亿美元,比去年增长89.8%。2007年新募集基金数量和规模大幅增长表明,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日趋成熟,投资中国高成长企业的机会增多,创投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者正在积极布局中国市场的投资战略。同期,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数量为298个,比2006年增加7.2%。自2005年开始,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数量平均每年新增21个。2007年可投资于中国私募股权资本总量为280.23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39.8%。
与此同时,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投资规模也持续增长。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和资本市场逐步完善,中国企业的高成长性对股权投资者的吸引力持续增强。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投资规模连续3年增长。2007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案例数量为415个,比2006年增长了14.6%;投资金额为35.89亿美元,比去年增长64.5%。
2007年中国私募股权市场平均单笔投资金额比2006年增长了43.4%,其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在投资领域方面,连锁经营、传媒娱乐、能源和IT等行业平均单笔投资金额大幅增长,平均单笔投资金额均超过1000万美元。二是在投资阶段方面,PE和VC重点投资处于发展期和扩张期企业,其单笔投资金额远大于投资早期企业。
二、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障碍
1.法律法规建设有待加强
虽然《公司法》、《企业法》、《信托法》三大法律已经对私募股权基金方式有了基本法律约束,但至今没有一部法律对私募资金做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各监管部门为了促进本部门所管辖的机构进入PE市场,纷纷出台自己的规章制度,这使得理财市场、QDII监管上的不统一现象,延伸到PE市场。以机构监管为主的分业监管,已成为PE进一步发展的挑战。
2.监管体制有待理顺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的发展属于新生事物,国家尚未有针对性的统一的法律法规,而市场又有大量需求,各监管机构为了促进本部门所管辖的机构进入私募基金市场,根据各自特点和需要,纷纷出台了自己的规章制度,这使得理财市场、QDII监管上的不统一现象延伸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领域。为此,今后需要统一监管机构,统一监管标准。
3.市场退出机制有待畅通
私募股权基金运作的基本特性是“以退为进,为卖而买”,资产的流动性对基金运营至关重要。在国外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企业上市(IPO)、柜台交易、产权交易、并购市场、资产证券化和内部市场等多层次无缝链接的资本市场,为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提供了发达健全的退出渠道,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而国内目前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发育不够,缺乏风险投资基金的有效退出渠道,企业上市门槛难、通道狭窄,产权交易不活跃、其他退出渠道还在起步阶段,制约了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
4.专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要高水平的机构和团队进行专业化管理,才能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赚取较高的回报。但是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既具有专业技术背景又具有较高管理技能的综合性人才十分缺乏,很多目标企业内的中高管理层管理水平不足,市场眼光不够,对企业未来发展缺乏明确定位,从而使得一些小型私募股权基金在投资后无法保证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发展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几点建议
1.加快相关法制建设进程
我国政府应尽快明确私募股权基金的地位和发展思路,在法律和政策层面,明确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者等各方主体的进入门槛,扫清制约私募股权基金健康发展的法律障碍;指定主管部门,明确各部门责任,确立监管原则;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让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有法可依,并在实践中时刻总结经验与教训;适当降低各种形式私募股权基金的税率,鼓励本土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企业与投资人是企业投融资体制与制度创新中的主体,政府监管的目标是减少外部性,保护公共利益,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市场效率,因此在监管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重市场自身的约束,逐步取消行政审批式的市场准入机制。
2.拓宽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渠道,形成顺畅的退出机制
私募股权投资的健康发展要进入良性循环,就必须有畅通的退出渠道,否则就无法获取高增长阶段的高利润。因此要加快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产权交易市场,使各类产权都能够找到交易成本低、流动性高的流通市场。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以及一般产权交易将共同构筑中国的多层次产权交易市场,使得不同质量、规模、风险度的创业企业都能以合适的方式实现产权流通,并为创业企业提供了一个升级或者降级的阶梯,不进则退的机制促使创业企业在竞争中不断完善产权交易体系,为私募股权基金建立顺畅的退出通路。
3.培养专业化的管理队伍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特点决定了对其成功经营需要相关投资知识功底非常扎实的专业人士。如对企业项目的评估,对企业资产负债现金流分析等,如果缺乏专业知识而盲目投资,很可能反而加剧了资本市场的不稳定性。一方面要加大基金管理人员培养力度,建设一批高素质的基金管理团队,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化管理机构,同时积极引进境外优秀基金管理机构参与PE管理,以全面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对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要有严格限制,如将注册资本门槛提高等,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在当前我们较缺乏相关管理经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合资方式学习境外管理人的技术,培育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同时逐步形成职业基金管理人市场,建立行业自律组织。
参考文献:
[1]吴晓灵.发展私募股权基金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中国金融,2007,(11).
1.1资本市场加强与科技创新结合已经初见成效
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实际上是给企业带来了新鲜血液,带动企业更新知识,从而有助于高科技企业快速发展,优化融资结构,实现权益融资与债务融资的合理搭配,为创新者提供更好的回报,才可能吸引大量的社会资本涌入科技创新领域。从我国证券市场成立到现在的发展历史就可以看出,资本市场被赋予了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重任。只有资本市场与科技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并建立适应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市场和产品体系,高科技企业才会得到快速发展的机会,才能突破原有的瓶颈,实现让投资者真正分享中国经济成长成果的目的。二者结合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其中以中关村的例子最为典型。由于我国创业板顺利推出,一批代表创新型企业的群体,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取得了快速发展的机会,同时也带动了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Equity,PE)和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VC)等社会资本向科技型企业集聚。在这之后新三板制度也不断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力度得到大力支持。同时,中国证监会还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调动民间资本和私募的积极性,带动地方投资机构的发展。由于不同类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对资本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因此只有完善资本市场体系,推出丰富的资本市场工具和平台,高科技企业才不会把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PublicOffering,IPO)上市作为进入资本市场的唯一选择。这对探索建立适应当前时代特征的科技创新机制,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势必产生深远影响。
1.2科技与资本市场结合存在的不足
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起步晚,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资本市场与科技的结合,还处于初级阶段,远远不能满足国家自主创新战略以及中小科技企业发展的需求。但是目前市场释放出来的巨大活力,已经激发了全社会的自主创新热情。同时也存在对资本市场的认识不全面等问题,难免出现急功近利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3种情况:一是资本市场本身的原因,例如制度体系不灵活、缺乏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和退出渠道;二是实体经济制度和体制也存在问题,如一些高校所属上市公司决策审批繁琐,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三是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导致其中不少行业仿冒侵权现象突出,像上市公司对产品进行“打假”过程中发现了“好企业日子不好过,侵犯知识产权的小企业日子挺滋润”的怪现象,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少,上市公司优势发挥不出来。对以上情况的分析表明,若想推动上市公司中的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就必须大力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来满足企业在不同阶段对资本的不同需求,使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同时给企业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经济环境,保证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的资金使用量,公司才能突破自主创新瓶颈,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保持上升空间,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成长为世界级的科技企业。
2对科技与资本市场结合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柜台市场 证券公司 证券市场
目前,我国的柜台交易市场主要以新三板为主体,证券公司参与柜台交易市场建设并行,各地股权交易所作为补充的多层次的结构。随着国家对场外交易市场的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出台,监管机构鼓励自愿的,有条件的,证券公司,积极参与柜台交易市场的建设。
1 柜台交易市场概念
柜台交易市场简称OTC(Over-The-Counter)市场,又称店头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指在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场所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和平时所说的主板市场不同,柜台交易市场没有固定的场地,没有规定的成员资格,没有统一的严格的规章制度可循,主要采取报价交易或一对一协商交易方式,交易多样化、个性化的非标准产品。
2 我国柜台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场外市场主要包括两个层次:(1)全国性OTC市场即“新三板”,如2012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武汉东湖和上海张江等4家国家级高新园区;(2)地方性OTC市场,如天津股权交易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重庆股权交易中心和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等。
因为在中国OTC市场起步晚,发展时间短,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目前我国柜台市场规模偏小。截至2014年5月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相关情况显示,2014年1―5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规模达到47.10亿元,分别由30家证券公司推荐的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为788家,总股本是269.36亿股。
3 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定位
按照《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的界定,证券公司柜台交易是指证券公司与特定交易对手方在集中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交易或为投资者在集中交易场外之外进行交易提供服务的行为。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是为柜台交易业务提供服务、区别主板市场的私募市场。通过对柜台交易业务的发展,产品开发和设计,可以提高证券公司为满足客户的流动性和风险管理的目标需求的能力,并且在产品研发的基础上,提高其托管和结算,支付,交易,投资,融资和其他证券公司的基础功能,发展证券市场结构和市场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提高证券公司的资本中介作用,进一步促进证券公司传统交易业务创新和发展,以利于提升证券公司的主要竞争力。
4 证券公司参与柜台交易市场建设的必要性
柜台交易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经济发展筹集大量资金,同时也是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通道,在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同时,带动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更能保障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
4.1 建设背景
2010年,“十二五”规划中就已经明确说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稳步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可见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根基的柜台交易市场,已经在当时就提到监管层的日程上。
2011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明确指出:“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2012年5月,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中,明确允许证券公司探索建立面向适合的客户销售适当的产品的柜台交易市场。为证券公司开展柜台交易业务奠定了政策基础。
2012年12月,中证协了《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文件中不仅明确界定了证券公司柜台交易的产品、进行柜台交易的业务资格及有关要求,而且首批选择了七家证券公司进行业务试点。到目前为止,证券公司的柜台市场基本明确建设方向,成为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的政策保障
此外,证监会领导也在近两年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中,多次提到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立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的必要性。可以看出,柜台交易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基础,将迎来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4.2 建设的必要性
柜台交易市场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塔基”,无论从规范资本市场结构角度,还是从满足资本市场多元化投融资需求角度,建设发展我国柜台交易市场都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1)是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必要基础。从西方国家成熟资本市场结构看,均呈现出“正金字塔”型结构,金字塔顶部是主板的蓝筹市场,底部是发展规模庞大的场外交易市场。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结构呈现“倒金字塔”型,资本市场的结构失衡直接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导致我国直接融资占比不足。因此,我国发展柜台交易市场是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必要选择,是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回归“正金字塔”型的必由之路。
(2)是满足投资者多元化投资需求的必要措施。目前,由于主板市场交易品种有限,无法满足投资者对交易品种及风险的多元化需求。从近两年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市场规模看,投资者对金融产品的需求旺盛,柜台交易市场将重点关注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通过发展柜台交易市场,交易包括债券、理财、基金、信托等各类金融产品,为市场投资者提供各种投资品种和工具,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产品和风险需求,进而有利于资本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
【摘 要】建立顺畅的退出机制是私募股权基金取得成功的基础,本文结合我国目前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机制的现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我国如何完善改进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机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 退出机制
加入WTO是海外私募股权基金进入我国的开端和契机。私募股权基金指以私募方式筹集资金、针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往往是长期投资,流动性比较差。投资者按照其出资份额分享收益、承担风险,最后出售持股获利。投资者的目的就是在合适的时机退出企业获得高额收益,因此退出是他们最关心的环节。近年来中国本土的私募股权基金开始飞速发展,但市场份额和影响力难以与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相抗衡。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私募股权退出机制不完善,本文主要分析中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的退出机制以及这些机制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建议。
一、中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现状
风险投资家在确定需要退出风险资本后,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出方式以获取最大的收益。国际上私募股权的退出方式主要是公开发行、并购回购、交易退出、清算退出。近几年,中国私募股权基金IPO实现的退出明显增多,其他几种方式很少使用。根据清科-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数据库统计,2007年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共发生236笔退出交易,其中以IPO方式退出的案例笔数为179笔。
对退出方式进行统计的结果如下:
由数据可以看到,我国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选择上市退出,这主要由于上市退出回报率最高,其他方式障碍又大。并且中国缺乏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很多企业在国内不能上市就选择绕去境外上市。股改后IPO的重新开闸,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敞开了大门。07年中国股票是大牛市,A股市场上市的吸引力显着加强,国内资本市场开始成为我国创投机构的主要退出渠道,但是随着08年股市暴跌,中国资本市场不再像07年那样受青睐。而且由于IPO的高昂费用,使海外上市退出也遭遇巨大成本,因此给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障碍。
二、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现状的分析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现状与具体的政策和资本市场不发达密切相关,相对于发达国家成熟的资本市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几种退出方式都存在着障碍,以下就是具体分析:
1.公开上市有一定局限性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基本上选择的都是IPO的方式,但是也存在一定障碍。我国资本市场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主板市场对上市公司要求很高,使得高科技风险企业实现IPO上市的机会很小且成本过高。同时我国的中小企业板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二板市场,并不能完成我国证券市场多层次化建设以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使命。以上情况导致大批企业绕道海外市场上市,但是这种退出渠道的费用持续增加并十分昂贵,作为承销商的投资银行一般索取投资总额5%-10%的佣金,这为我国风险投资海外上市又设置了不小的障碍。因此IPO退出收益高但成本也高,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私募股权基金退出。
2.企业兼并与收购体系有待完善
并购建立在股权流动的基础上,需要有股票股权交易市场。而我国在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允许上市流通的是社会公众股而非法人股,多数中国风险投资的成功退出,是通过非上市的股权转让实现的。这样的退出方式会导致整个风险投资业的畸形发展,不利于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的正常发展。
3.回购受到法律法规的制约
对于回购方式来说,新《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很显然,按照这项规定,风险投资人无法要求被投资企业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除非减少其资本。这个法条很明显限制了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对私募股权基金的长期发展不利。
4.交易状况混乱
目前我国产权交易所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尚缺乏法律依据,转让交易上存在着重大障碍。并且我国的场外交易市场极度萎缩,交易混乱,缺乏监管。这又使得交易退出方式在我国不现实,限制了私募股权基金退出。
5.清算或破产缺乏具体的配套法规
清算或破产这一退出方式损失较大,经常是被迫的。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主要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对于其他类型企业不适应。但是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来实施破产,缺乏具体的配套法规,操作起来复杂,且时间较长成本较高。因此总体上来说,我国并没有完善的法律保障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破产清算退出的权益。
三、消除退出障碍的分析及建议
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对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起到一定制约作用,从我国实际情况看,主要的缺陷就是法律不完善、没有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私募在我国还没有得到法律的明确认可,这对私募股权在我国的发展很不利,我国政府应尽快明确私募的法律地位。并且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阻碍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者以股份转让形式退出;新修订的《破产法》也存在不利于私募股权基金破产清算时退出的漏洞;在并购、回购和破产清算的法律法规制定上,应该尽量鼓励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同时使政策带有鼓励本土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倾向。这样才能让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有法可依,并在实践中不断取得进步。
我国的证券市场只有沪、深两个主板市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板。虽然京、津、沪产权交易市场办理一些企业的产权和股权转让业务,但无论从市场规模还是交易体制来看,都算不上是真正的全国性三板市场。单一的资本市场层次严重阻碍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使得我国资本市场和本土私募股权基金处于被动的地位。构建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能够为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构筑融资平台,为私募股权基金建立顺畅的退出通路,显着提升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等.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研究报告.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