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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的定义和特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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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的定义和特点

第1篇:资本市场的定义和特点范文

1.1资本市场的概念与分类

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概念,资本市场着眼于从长期限上对融资活动进行划分,它通常指的是由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融资活动组成的市场。是提供一种有效地将资金从储蓄者(同时又是证券持有者)手中转移到投资者(即企业或政府部门,它们同时又是证券发行者)手中的市场机制。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交易几乎已经覆盖了全部金融市场。

我们可以将资本市场进行分类。从宏观上来分,资本市场可以分为储蓄市场、证券市场(又可分为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长期信贷市场、保险市场、融资租赁市场、债券市场、其他金融衍生品种市场等。其中证券市场与债券市场又形成了资本市场的核心。

1.2资本市场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经济当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1资本市场能够有效地行使资源配置功能

资本市场的首要功能就是资源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一般由四个部门组成,即企业、政府、家庭和国外部门。家庭部门一般来说是收支盈余部门,企业和政府一般是收支差额部门。盈余部门一般要将其剩余资金进行储蓄,而收支差额部门要对盈余部门举债,收支盈余部门将其剩余资金转移到收支差额部门之中去(雷蒙得·W·戈德史密斯,1994)。在现代社会中,要完成这种转化,曾经有过两种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即由计划经济性质决定的中央计划配置方式和由市场经济决定的资本市场配置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的主要配置形式,并且实践证明效率是比较高的。

1.2.2资本市场还起到资本资产风险定价的功能

资本资产风险定价功能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之一,资本市场也正是在这一功能的基础上来指导增量资本资源的积累与存量资本资源的调整。风险定价具体是指对风险资产的价格确定,它所反映的是资本资产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风险之间的一种函数关系,这正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问题。资本市场的风险定价功能在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配置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1.2.3资本市场还为资本资产的流动提供服务

资本市场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提供资本资产的流动。投资者在资本市场购买了金融工具以后,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出售所持有的金融工具,这种出售的可能性或便利性,称为资本市场的流动。流动性越高的资本市场,投资者的积极性就越高。流动性的高低,往往成为检验资本市场效率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

1.3资本市场的主体

资本市场的主体通常被称为市场参与者,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发行和购买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一般包括居民家庭、企业、中央政府及其、地方政府以及境外投资者.境外投资者一般包括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发展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外国公司以及境外个人投资者。

参与资本市场的服务企业分为金融中介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其中金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的所有参与者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他们一般主要提供以下传统金融服务:

1.金融中介功能。发行各种金融工具;

2.客户进行金融资产的交易;

3.自身进行金融资产交易,为其客户设计新类型的金融资产并将其销售给其他资本参与者;

4.投资咨询服务;

5.资产管理服务。

1.4中国的资本市场

1.4.1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

中国的资本市场形成经历了不太长的时间,作为其标志的中国证券市场是从1981年发行国库券开始的。后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标志着证券交易体系开始走向规范。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委员会,相继颁布了一批证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至此,中国资本市场才初具框架。

中国的证券市场体系经过了10年的风雨,在这10年中,中国的资本市场迅猛发展,为中国的改革和开放起到的关键的作用。从证券市场来看,1991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仅有上市公司14家,市价总值109.19亿元。而到了2000年12月,投资者开户数目已经达到5800多万户,境内上市公司有1200多家,累计筹集资金将近5000亿元。另外,中国证券市场股票市值已达到4.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91年的0.5%上升到51%。中国的资本市场已经成为亚洲甚至世界新兴市场中最活跃的市场之一。

1.4.2中国资本市场的不足

与国际上先期工业化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相比较,中国现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与问题。简而言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资本市场总量规模偏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占全社会融资总量的大约1/10,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国家的银行偿贷间接融资与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大约为1:1。

另外,资本市场内在结构不尽合理。例如,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大部分市值是被不能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而占据,国家股、法人股和流通股的比例大约为50%、30%、20%。流动性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大量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大大影响了资本市场的流动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第三,中国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运行秩序不很规范。由于法律环境、制度、及人为因素的影响,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证券市场发展一直处于不很规范的状态,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缺陷导致了诸如虚假财务报表,虚假上市、基金黑幕、大户操纵股价等一系列违规现象出现;由于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上市公司只注重筹资而淡化经营、出现了一批垃圾股。由于市场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致使市场投机气氛强烈,市场价格严重背离公司股票价值的情况比比皆是。

虽然中国资本市场存在以上缺陷,但是这些问题总的来讲是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其他国家在发展初期或多或少都曾经出现过这些问题。中国的资本市场是发展中的资本市场,是新兴的资本市场,其中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充满着活力和生机。

二投资银行理论概述

在全球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当中,投资银行应当是最活跃、发展最迅速的。可以这样讲,没有投资银行的努力和创新就没有国际资本市场今日的繁荣。

2.1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这个名字其实名不副实,它主要从事同证券相关的业务但并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美国著名金融投资专家罗伯特·库恩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趋势曾经对投资银行下过如下四个定义:

(1)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都可以称为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最广义的定义,它不仅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甚至还包括保险公司和不动产公司。

(2)只有经营一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才是投资银行。这是对投资银行的第二广义的定义。因此,证券包销、公司资本金筹措、兼并与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风险投资及证券私募发行等都应当属于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动产经纪、保险、抵押等则不属于投资银行业务。

(3)更狭义的投资银行业务的定义仅包括某些资本市场业务,例如证券包销,兼并收购等,另外的资本市场业务,例如基金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工具的创新等则应该排除在外。

(4)最狭义也是最传统的投资银行的定义仅把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募集资本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当作是投资银行。这一定义排除了当前世界各国投资银行所现实经营着的许多业务,因而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国际投资银行界普遍认为,以上第二个观点最符合美国和现代世界投资银行的现实状况,目前是投资银行的最佳定义。

2.2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简史

在国际投资银行发展历史当中,英国和美国的投资银行发展历程是最具特点的,其他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照和模仿了它们模式,以下是欧美投资银行业发展的简单回顾。

2.2.1欧洲商人银行的发展

投资银行萌芽于欧洲,其雏形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商人银行。早在商业银行发展以前,一些欧洲商人就开始为他们自身和其他商人的短期债务进行融资,这一般是通过承兑贸易商人们的汇票对贸易商进行资金融通。由于这些金融业务是由商人提供的,因而这类银行就被称为商人银行。

欧洲的工业革命,扩大了商人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帮助公司筹集股本金,进行资产管理,协助公司融资,以及投资顾问等。20世纪以后,商人银行业务中的证券承销、证券自营、债券交易等业务的比重有所增大,而商人银行积极参与证券市场业务还是近几十年的事情。在欧洲的商人银行业务中,英国是最发达的,它在世界上的地位仅次于美国,另外德国、瑞士等国的商人银行也比较发达。

2.2.2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历程并不很长,但其发展的速度在全球是首屈一指的,近几十年来,美国的投资银行在全球一直处于霸主地位。研究全球的投资银行业,最重要的就是研究美国的投资银行,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始于19世纪,但它真正连贯的历史应当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开始。

(1)《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前的投资银行。

1929年以前,美国政府规定发行新证券的公司必须有中介人,而银行不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承销,这种业务只能通过银行控股的证券业附属机构来进行。这一时期,所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从事证券(主要是公司债券)业务,这一阶段投资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混业经营,投资银行大多由商业银行所控制。由于混业经营,商业银行频频涉足于证券市场、参与证券投机,当时证券市场出现了大量违法行为例如:虚售(WashSales)、垄断(Corners)、大进大出(Churning)、联手操纵(Pools)等。这一切都为1929---1933的金融和经济危机埋下了祸根。

1929年到1933年爆发了世界历史上空前的经济危机,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值下跌了82.5%,从892亿美元下跌到156亿美元。美国的银行界也受到了巨大冲击,1930-1933年美国共有7763家银行倒闭。

193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被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开始分业经营。许多大银行将两种业务分离开来,成立了专门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例如,摩根银行便分裂为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和J.P摩根。有些银行则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经营方向。例如,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成为专门的商业银行,而所罗门兄弟公司(SolomonBrother)、美里尔·林奇(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等则选择了投资银行业务。

(2)70年资银行业务的拓宽。

在《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颁布以后,美国的投资银行业走上了平稳发展的道路。到1975年,美国政府取消了固定佣金制,各投资银行为竞争需要纷纷向客户提供佣金低廉的经纪人服务,并且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利率期货与期权交易。这些交易工具为投资银行抵御市场不确定性冲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投资银行掌握了回避市场风险的新工具后,将其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如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这种业务使得抵押保证证券市场迅速崛起。

(3)80年代以后美国投资银行发展

80年代美国为了放松对市场和机构的管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如1980年颁布的《存款机构放松管制机构法》以及1989年颁布的《金融机构重组、复兴和强化法》,1983年实施了"证券交易委员会415条款"(SECRule415),这些对投资银行业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使美国投资银行业在80--90年代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产生了大量金融创新产品。8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结束后,美国的利率开始从历史最高水平回落,大量的新发行股票与债券充斥市场,出现了不够投资级的垃圾债券(JunkBond)。大量垃圾债券的发行给投资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商机,并影响了美国投资银行的历程。

随着世界经济和科技的迅猛发展,80年代以后,尤其是到了90年代,国际上投资银行业发生了许多变化。主要是国际型大型投资银行机构规模越来越大、投资银行重组大量出现、高科技发展带来投资银行业务的革命、创新业务大量涌现等等。

2.3投资银行的内部环境

2.3.1投资银行的组织形态

从组织形态上来看,国际投资银行一般由两种形态:一种是合伙人制;另一种是股份公司制。其中绝大多数国际投资银行采用的是后者。

投资银行的合伙人制可以追溯到15世纪欧洲的承兑贸易商号。这些家族经营的企业一代一代的继承,慢慢的由开始的独资性质变为数个继承人按份共有,成为合伙企业形式。早期的投资银行都采用了合伙人制。在世界上,比利时、丹麦等国的投资银行仅限于合伙人制,德国、荷兰的法律虽允许股份制,但其投资银行也只采用合伙人制。在美国的六大投资银行中,只有高盛仍采用合伙人制。到现在高盛已经有将近200个合伙人。

19世纪50年代,欧美各资本主义国家公司立法开始兴起,到20世纪50年代趋于完善。投资银行以合伙人制向股份公司制组织形态过度。现代国际投资银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美林于1971年完成了全部改制过程,1986年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也由合伙人制改为股份制。在新加坡、巴西等国现在只允许投资银行采用股份只形态,合伙制则被禁止。

2.3.2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各国对两者的处理也各不相同。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而德国则采用混业经营模式。

1933年通过的《格林斯一斯蒂格尔法》在法律上确定了美国分业经营的基本模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实行分业管理。保证了美国金融与经济在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持续发展。二战后,美国将其经济与金融体制移植到了日本,1948年日本《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和信托机构不得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这类业务应该由证券公司从事,日本的证券公司其实就是专业投资银行。由于美国投资银行业在全球的霸主地位,许多国家在制定投资银行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上都沿用了美国模式。

混业经营在欧洲国家是比较多的,除德国以外,瑞士、奥地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都采用了混业经营模式,又称全能银行制度(UniversalBankingSystem)。混业经营使得银行能够便利地进入各种金融市场,在这一点上混业有着分业无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混业经营的风险较大,需要更加健全的银行体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的支持。

2.4投资银行业务

2.4.1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

传统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就是投资银行协助企业、公司和个人客户筹集资金,并且帮助客户交易证券。

(1).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是投资银行最原始的业务之一,最早的投资银行的业务收益主要就来自与证券的承销。在承销的过程中,投资银行起了极为关键的媒介作用。投资银行承销的证券范围很广,它不仅承销本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所发行的债券,各种企业所发行的债券和股票,外国政府与外国公司发行的证券,甚至还承销国际金融机构,例如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等发行的证券。证券的承销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投资银行承销证券由四种方式:(1)包销。(2)投标方式。(3)尽力推销。(4)赞助推销。投资银行的承销收益主要来自差价或叫毛利差额(Grossspreed)和佣金(Commission)。

(2).证券交易

投资银行参与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主要有三个原因,同样,他们在二级市场扮演着做市商、经纪商、交易商的角色:

第一,在完成证券承销以后,投资银行有义务为该证券创造一个流动性较强的二级市场,以保持该种证券的流动性和价格稳定。一般在证券上市以后,承销商总是尽量使其市价稳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投资银行在二级市场上的做市商业务。

另外,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促成客户所希望的交易,并据此收取一定的佣金,这就是投资银行的经纪收入。

第三,投资银行本身拥有大量的资产,并接受客户委托管理着大量的资产,只有通过选择、买入和管理证券组合,投资银行才能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这就是自营和资产管理业务。另外,投资银行还在二级市场进行风险套利、无风险套利等业务活动。

(3).兼并收购业务

投资银行所支持的收购兼并活动,在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上都是最富有戏剧性,最引人入胜的。投资银行在收购和兼并的过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它不仅为猎手公司服务,也在为猎物公司服务:

首先,投资银行替猎手公司服务。替其物色收购对象,并加以分析。并且提出收购建议.提出令猎物公司的董事或大股东满意的收购条款和一个令人信服的收购财务计划,帮助猎手公司进行财务安排,以促成交易的完成。

投资银行同样也为猎物公司服务:判断猎手公司的收购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如果对方是敌意收购,则与猎物公司制定出防范被收购的策略,如果判断对方是非敌意收购,那么投资银行便以猎物公司的立场向猎手公司提出收购建议,并向猎物公司提出收购建议是否公平与合理及应否接纳对方建议的意见。

2.4.2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与延伸业务

随着投资银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很难维持投资银行迅猛发展的需要,投资银行作为最活跃的金融部门,从70年代以来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既活跃了资本市场,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也为自己赚了巨额收益。

(1).财务顾问

财务顾问就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提供咨询,策划或运作,一般可分为三类:其一是按照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产品、某种证券或某个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提出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参考资料。其二是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突变,使某些公司、企业遇到困难时,投资银行往往主动地或被邀请向有关公司、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重新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化解这些公司、企业在突变事件中带来的压力与困难。其三是在公司兼并和收购的过程中,投资银行作为,帮助咨询,策划直到参与实际运作。从目前情况看,投资银行在第三类业务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财产权益作借款保证责任的一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讲,项目融资的贷款方主要看融资项目有无偿债能力,评估和保证的范围以项目为限。因此,一旦贷款发生风险,贷款方只能以项目的财产或收益作为追索的对象,不涉及其他财产和收益即要求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东或第三方(包括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等)做出某种保证或承诺,但这种保证和承诺仅仅停留在投资者将不会放弃投资项目,承诺某种支持或保证项目的收益的层次上。贷款方并不要求借款人提供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款保证,更无须出具政府担保。借款方将项目资产和收益均抵押给贷款方。

由于项目融资无金融机构担保,也无政府担保,全靠项目投资者的信用和项目本身的前景,这样,仅从市场角度看起来不错的项目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投资银行的介入将有利于增加项目的可靠性,有利于争取到信用级别较高的投资者参加。运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要订立一套严谨的合同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投资银行有各种专业人才,通晓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各种惯例,能够尽力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使合同得以顺利执行。投资银行还可以运用自己的各种渠道,为项目寻找合适的贷款人,也能为贷款方找到好项目。

(3).基金管理

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操作,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投资工具。投资基金实行的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集资的主要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股票或受益券,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一较大的基金,然后加以投资运作。投资基金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制度。它强调分权,制衡。由于认购和赎回机制不同,投资基金分为封闭式与开放式两大类。投资基金是发达国家投资者常用的投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基金经理人活跃在此领域。

(4).资产证券化

1970年由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担保发行的第一批公开交易的住宅抵押贷款债券可视为资产证券化的先驱。进入90年代以后,资产证券化开始从美国向世界扩张,从国内资金市场向国际资金市场延伸,由在岸市场向离岸市场扩展。所谓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与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筹资步同的新型融资方式。传统的证券融资方式是企业以自身产权为清偿基础,企业对债券本息及股票权益的偿付以公司全部法定财产为界。资产证券化虽然也采取证券的形式,但证券的发行依据不是公司全部法定财产而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某一部分资产,证券权益的偿还不是以公司财产为基础,而是仅以被证券化的资产为限。资产证券的购买者与持有人在证券到期时可获得本金和利息的偿付,证券偿付资金来源于担保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量。如果担保资产违约拒付,资产证券的清偿也仅限于被证券化资产的数额,而金融资产的发起人或购买者无超过该资产限额的清偿义务。

(5).证券网上交易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在线经纪和网上交易给传统的证券市场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证券业面临着巨大的变革与挑战.有报告预测网上证券交易商的资产从1999到2003年将增长7倍以上,从4150亿美元到30000亿美元。许多大型国际投资银行纷纷进入证券网上交易领域,并且出现了专门经营网上交易的经纪商。

(6)风险投资(创业投资)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也称创业投资,是由职业投资人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中的一种股权资本;风险投资是由专业投资机构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注入资本,并运用科学管理方式增加风险资本的附加值。

风险投资公司曾为诸如微软、英特尔、康柏、戴尔、思科、太阳系统、联邦速递等公司提供了最初启动资本,这些公司都已在各自的行业中成为领先者。虽然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只有20年的时间,但国外的投资银行已经把它培育成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因为创业投资的大力帮助,全球的高科技产业以迅猛的速度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亮点。

以上简单介绍了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和部分的创新业务,其实在现代国际资本市场当中,投资银行的金融创新活动已经是日新月异,新的业务品种在不断的涌现,创新业务已经成为投资银行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第2篇:资本市场的定义和特点范文

关键词:会计信息;证券市场;自愿性披露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8-0224-01

1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定义、特点及内容

1.1 自愿性披露的定义及特点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基于公司形象,投资者关系等动机根据自己意愿主动向相关主体或公众披露的强制性信息之外的补充性、说明性和预测性信息。

自愿性信息披露受自由市场经济的影响很大,认为政府不直接干预资本市场,希望利用市场自身力量解决投资者与证券发行人之间的关系,但这种披露制度存在以下问题:(1)投资者利益不能完全得到保护,资本市场上容易产生欺诈现象;(2)会导致资本市场监管软弱无力,市场正常秩序难以保证。

1.2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容

1.2.1 赢利预测性信息

在西方,有关法规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赢利预测外,定期财务报告则无要求。许多公司往往自愿披露赢利预测信息。

1.2.2 价值或现行成本信息

一些国家在物价变动剧烈时曾采用现行成本会计,由于现行成本会计比较复杂,加之近些年来物价变动趋向平静,许多国家将其改为鼓励披露。

1.2.3 社会责任、人力资源和环境保护信息

如职工报告、环境保护等信息有力地减少了外部对企业的误解,改善了企业的公共关系。

1.2.4 背景信息和经营性数据

美国的上市公司目前没有要求报告高层次的经营数据和业绩指标,但有不少企业自愿提供了这方面的信息。

1.2.5 前瞻性信息

包括机会和风险、管理部门的计划、实际经营业绩与以前披露的机会和风险以及管理部门的计划的比较。

2 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

2.1 委托理论

Jensen 和 Meckling(1976)分析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问题。他们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一个人或更多人(委托人)聘用另一个(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包括把若干决策权托付给人”。在委托理论中,企业被看作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综合”。

委托理论假定,公司的价值会由于成本的存在而被永久折损,因此知道利益冲突的投资者将不会愿意忍受由此带来的成本。披露及时、相关、可信的信息会使得投资者以有效的低成本方式评价公司及其经理人员,从而通过降低成本来创造股东价值。但由于外部股东不能直接观察经理的行动,所以他们就愿意与经理签定契约来对经理进行监督,由于监督契约的执行要耗费成本,这些成本不但会降低投资报酬,还有可能降低经理的奖金、分红和其他报酬,因此经理就有使监督成本保持最低的动机。

2.2 竞争性资本市场理论

竞争性资本市场理论认为:一定时期内,资本市场资金量总是有限的,各个公司为了筹集自身所需资金, 必然存在着一定竞争关系。这种竞争关系的存在使公司产生了自愿披露信息的内在动力。因为,在资本市场中,公司要筹资,必然要向投资者公开公司相关信息。公司信息越透明,越公开,公司形象才可能越好,才能取得投资者信任,从而投资者才能产生购买愿望,公司股票才能发行得出去。

2.3 信号理论

对于证券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问题,企业的自愿性披露起到了信号传递作用。根据信息传递理论,好消息的公司将通过传递信号将其与坏消息公司区别开来,市场也会做出积极的反应,好消息公司的股票价格就会上涨,而那些不披露的公司则被认为是坏消息的公司,其股价就会下降。因此,拥有关于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等私人信息的高质量企业的管理当局就有动力进行充分披露,通过这种自愿披露企业真实状况的信息,可以减少投资者对公司前景的不确定性和对公司的误解。投资者通过这些信息,将那些较高质量的企业与低质量企业区分开来,进而愿意以较高的价格来购买其证券,纠正市场对公司股票的错误定价,企业的价值就会得到正确的估计。

3 我国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信息披露机制是强制性披露为主,自愿性披露为辅。在现实中,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不论是内容还是质量,都远远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证券专业人士以及投资者的要求,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只愿意按照证券法规的最低要求披露信息,即使自愿披露也是一带而过,在上市公司年报、中报(包括季报)中有许多是不确定性和容易产生理解偏差的信息。总之,上市公司多数选择定性的、边缘的、的、表面的信息予以披露,而回避那些核心的、关键的、定量的信息,从而极大地削弱了信息的相关性。究其原因,主要有:

3.1 资本市场不发达

我国资本市场仍属于弱式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如:上市公司良莠不齐,整体质量不高,赢利能力较差,投资回报较少,投资者更倾向于短期投资,对公司长远发展方面的信息兴趣不大,因此,上市公司没有自愿披露的意识,认为只要按照证监会的《年度报告准则》规定的事项进行披露就可以了。

3.2 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国有股“一股独大”加上流通上的限制,造就了低效的产权结构。其一,国有股股权主体缺位,以致对全面的信息缺乏要求;另外,社会公众受持股比例的限制以及“搭便车”的心态,即使提出全面披露信息的要求,影响力也十分有限。博弈的结果使上市公司只会选择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披露信息,而尽量避免自愿披露信息。

3.3 其他方面

如对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不力,强制性信息披露尚不能保证充分、可靠的披露,大量企业在进行利润操纵,企业就更不会自愿披露其他信息,尤其是不利的信息了。

我国资本市场还属于弱式有效市场,近期内,应以完善强制性信息披露为主,鼓励公司进行更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并逐渐推进与国际信息披露规则一体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陈艳.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的经济学思考[J].会计研究,2001,(8).

[2]戴新民.现代会计前沿问题[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5).

[3]蒋顺才,刘雪辉,刘迎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第3篇:资本市场的定义和特点范文

[关键词] 公允价值;会计本质;资本市场;决策有用观;估值技术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08-0141-03

[作者简介] 张旺军,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投资理财。(浙江 宁波 315012)

一、公允价值在现代会计准则体系中的应用

从1953年美国AICPA在其ARB第五章在无形资产初始计价中提出公允价值概念,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一直是会计界争论焦点。但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发生了金融机构由于金融工具交易而引发的财务困境未能及时反映。1990年9月SEC主席查理・C・布雷登在美国参议院银行、住宅及都市委员会作证指出:历史成本计量下的财务报告对于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于事无补。由此首次提出引入公允价值作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这一事件的发生拉开了会计计量属性的一场革命,直接导致了公允价值在这一争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FASB从1990年12月到2006年9月和修订的55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中,直接涉及公允价值的就有41份,约占准则总数的75%;2002年,国际会计准则中运用现值和公允价值的比例约占75%,2003-2004年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的准则中有关资产、负债确认与计量的准则直接运用公允价值的比例已超过90%;我国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又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一种会计计量属性,并在17项具体会计准则中运用了公允价值,占会计要素计量准则(共30个)的比例高达57%。

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虽然已经成为了会计实践的事实,代表了会计发展的国际趋势。但对公允价值的讨论并未结束。因为公允价值的运用所颠覆的是传统会计基本理论,对会计的影响是深层次的,它的实践依据仍值得我们去探讨;在会计实践过程中所引发的相关问题,也必须经过深入讨论并改进公允价值的应用。以下将从这两个方面对公允价值进行研究。

二、会计的本质决定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的必然性

公允价值作为会计的计量属性,其在会计理论中从产生到发展必然是由会计的本质所决定。因此,讨论公允价值在会计实践过程的依据,必然离不开对会计本质的讨论。

(一)会计的本质。会计是什么?这是会计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在争论的问题。会计概念在理论界有很多观点,如会计是管理活动、提供信息的工具,甚至是一门艺术。关于会计的职业定位,有管理者、信息提供者、历史记录者等不同观点。这些都是从不同环境、不同视角对会计的不同定义,赋予的不同职能。但有一个职能从未发生变化,也是会计所有职能中最基本职能――反映职能。会计首先是反映性的,是反映企业的经济真实,是可靠记录并报告企业经济活动(主要是活动)的历史。财务会计作为一门学科是历史科学;作为一项实务是一个信息系统,它的任务是为企业提供历史的财务信息(葛家澍,会计研究,2003,3)。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第4号报告关于会计职能表述为:“以货币定量方式提供企业经济资源及其义务的持续性历史,也提供改变那些资源及其义务的经济活动历史”(AICPA1970)。从会计最基本职能分析,会计的本质首先是对企业过去和现在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实事求是反映经济事实是会计的首要职能。

(二)现代经济环境对会计本质的影响。会计作为一门学科或人类一项实践活动,必然要随着环境改变而不断发生变革。现代资本市场中金融工具不断创新、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广泛应用以及现代人类社会对环境的关注等从概念、职能、内容、模式各个方面对会计产生了不同程度影响。

在现代经济环境下,全球化浪潮中的任何一个对全球经济有影响力国家,其资本市场都比较完善和发达。资本市场也趋于全球化,在全球资源配置中已经占据主导地位。受这一环境影响,会计的目标已经由报告受托责任为主转变为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纵观各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无不体现决策有用观这一会计目标。1997年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IASI)“财务报表列报”中关于财务报表的目的规定为“通用财务报表的目的是提供有助于广大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的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财务报表还反映企业管理部门对受托保管工作的结果”。我国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也明确了决策有用观在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导向作用。这一观点也得到了美国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的认同,在其《会计理论》一书中,对财务报表揭示的性质描述为“财务报表上的揭示是为有效市场提供最适当的行动条件,使老练的投资者和财务分析人员能有足够的信息,借以预测未来的股利趋向和未来股利在市场上的协变性。债权人和政府机构还有权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正是基于会计目标的改变,会计反映历史的模式有所改变。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具有不同的适用环境,强调不同的信息需求以及与之适应的计量要求。受托责任观要强调受托责任完成情况,是对过去受托责任完成情况的评价,必然要求有一个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明确辨认的会计环境。在这种环境中,委托方侧重于关注资本保全,以及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等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要求信息具有充分的可靠性。而在资本市场高度发达并在资源配置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会计环境下,决策有用观强调财务报告应特别关注与信息使用者决策相关的信息,要求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具有相关性,即能够对企业未来发展趋势分析提供参考。从受托责任观到决策有用观,会计所反映的信息质量要求的改变,使得会计对同一经济事件所反映的内容有所不同,要求会计反映经济业务的模式应发生改变。

(三)资本市场占据社会资源配置主导地位环境下,会计本质决定了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成为必然。会计作为一个反映经济业务、提供信息的工具,本身不会对经济业务进行任何改变,它只是对经济业务信息进行加工、整理,用自己的方式进行反映,会计目标可以通过会计模式改变来实现。

现代资本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占主导地位环境下,决策有用观要求会计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决策是对未来的决策,对过去只能是评价,而会计的本质决定了会计反映的是历史,是过去。因此,我们只能通过会计所反映的过去信息对未来进行预测,进而进行决策。依据统计原理,通过历史数据对未来进行预测,数据离预测时间点越近,预测数据越准确。所以,在决策有用观下,要求会计信息具有相关性,必须在会计期末,对经济资源等信息用现行价值进行重新估计,以反映经济主体经济资源的最新信息。决策有用观对会计信息的这种需求,促使会计计量中对有利于反映现实和预测未来的计量属性尤其是公允价值的关注。公允价值会计的实践,有助于提供同企业业绩及未来发展状况更相关从而对财务报告使用者更有用的信息。SEC预言,在转向目标导向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过程中,FASB很可能更多依赖于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的准则(SEC,2003)。

资本市场占据社会资源配置主导地位环境下,为资本市场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这一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作为一个反映历史经济信息的工具,必然要将其计量模式由原来的以历史成本为主导逐步改变为以公允价值为主导或两者并重,以反映经济主体最近的会计信息。

三、公允价值计量的难点

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在现行经济环境下,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是至关重要的,但也有其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也是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时会计处理的难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和其他计量属性不同,公允价值没有可验证性。它首先是一种虚拟交易价格,没有实际存在,所以,对其定义更为复杂,而公允价值定义直接关系到其计算过程。因此,要解决用公允价值会计计量,首先要解决的是公允价值的定义。如上所述,公允价值的定义还处于探讨阶段。不仅在IASB和FASB之间不尽一致,即使FASB自身考虑也并不成熟。

IAS32和IAS39中依据会计确认和计量要求,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in an arm ′s length transaction)熟悉情况的自愿当事人(knowledgeable willing parties)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在这一概念中,对公允价值的概念首先局限于“公平交易”中,但什么是公平交易,如何衡量一项交易是否是公平交易,公平交易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在准则中并未能进行说明,也没有给出定义,这增加了会计判断的随意性;“熟悉情况”依据经济学的解释应该是交易双方信息对称,但在实际交易中,这只是一种近乎理想的状态;“自愿当事人”可以理解为双方交易不受其他因素影响,但在实际交易中,双方交易往往受到交易双方的力量对比、双方的关系定位甚至文化、地域等因素影响。因此,这也是一种近乎理想的状态。

FASB在SFACN0.7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自愿双方所进行的现行交易(a current transaction)中,即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能够购买(或发生)一项资产(或负债)或售出(或清偿)一项资产的金额”。在这一定义中,“自愿双方”和上一定义中“自愿当事人”是同一概念,但对自愿进行了解释,即“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而进行的交易,使公允价值在进行计算时对自愿交易有了判断标准;同时,提出“现行交易”概念,使公允价值计量有了量的标准,但也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没有定义现行交易。因此,只是比IASB所给概念更具有可计量性,但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

综合以上两个定义,有一个共同点,都暗含着公允价值是一种以市场输入变量为参照基础的估计价格。但严格意义上说,公允价值不能作为一个单独的与其他计量属性相提并论的一个属性。并且,由于它的抽象性,不适合作为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属性,只能是一种理想中的、不可能达到的观念上的价值。

(二)公允价值的计量。如公允价值概念中所述,公允价值是一个抽象性的概念,是一种理想中的、观念上的价值。因此,公允价值作为独立的一个计量属性,最多所反映的是一种模拟市场的价格,这种模拟市场价格导致公允价值可操作性差。公允价值的确定只能是在尚未交易和非清算的情况下,采用各种估价技术对缺乏有效市场的资产或负债项目的价值进行近似市场定价方式的评估,从而试图得到相对公允、合理的价格,以反映报表截止日各项资产或负债项目的静态价值。

目前,在各国会计准则中,一般将公允价值计量分为三个主要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活跃市场上有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信息时,使用该报价信息所估计的公允价值;第二个层次是在活跃市场上没有相同但有相似的资产或负债的报价,这种相似的报价可用来进行公允价值的估计,但应当调整相同与相似之间的差异;第三个层次是在第一个层次和第二个层次的估计尚不可能时,则应用估值技术方法进行公允价值的估计,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在各个层次中,第二和第三个层次带有明显的估计性质,第一个层次的计量依据最为客观。即使如此,由于会计主体在资产负债表日并没有实际进行交易,第一个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实际上也是估计的结果。因此,公允价值是一种以市场输出变量为参照基础的估计价格。

虽然公允价值是估计价格,其客观性受到挑战,但在现代这个资本市场占据资源分配主导地位的年代,从会计的本质出发,能够保证客观性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已经不能满足会计目标的要求,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相关性的公允价值代替历史成本已经是大势所趋。而相关性是建立在客观性基础上,因此,公允价值计量要保证会计信息相关性要求,必须尽量提高其客观性。从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综合分析,要提高公允价值的客观性,必须做到两个方面:

首先是选择合理的市场输出变量。公允价值是在这一变量基础上进行调整的,因此,这一变量是确定公允价值的基础和方向。在确定这一变量时,应从会计信息披露的目标出发,满足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不能为了客观性要求而牺牲相关性要求。

其次是确定采用的调整方法。对市场变量的调整实质是寻求市场变量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异过程。调整方法的选择决定了会计计量是否可以从市场变量走向公允价值,如果调整方法选择不当,即使市场输出变量选择再正确,也是徒劳的。因此,调整方法和市场输出变量的确定对公允价值计量同等重要。

综上所述,在资本市场占据资源分配主导地位的环境下,会计目标要求提高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会计准则中的地位。但似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未作好充分准备,在公允价值计量甚至概念上,我们还有很大的空间需要提高和研究。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徐跃.会计计量属性的探讨――市场价格、历史成本、现行成本与公允价值[J].会计研究,2006,(9).

[2]葛家澍.财务会计的本质、特点及其边界[J].会计研究,2003,(3)..

[3]王海.公允价值的演进逻辑与经济后果研究[J].会计研究,2007,(8).

[4]路晓燕.公允价值会计的国际应用[J].会计研究,2006,(4).

[5]FASB.2005. Working Draft Statement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No・15X. Fair Value Measurement.October.

[6]FASB.1991.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of Financial Instruments.

第4篇:资本市场的定义和特点范文

寿险业资本市场协调发展

中国寿险业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进步。由于寿险业特点,使越来越庞大的资金需要通过投资来满足长期经营和发展的要求。但是长期以来投资渠道十分狭窄,从某种程度上已经制约了行业的发展。我国寿险业和资本市场应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发展经验,加快解决现存的问题,利用我国寿险业巨大发展潜力,实现寿险业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

一、寿险业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的途径

1.保险资金的总体运用方式

由于保险资金具有承担风险分摊和损失补偿等职能,保险资金具有强烈的投资冲动,这些都是促使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协调与发展的动力。保险资金一般是由资本金、保险基金和商业借款三部分组成。保险资金根据其不同资本来源,具有不同的时间期限结构、变动的收益率结构和不固定的风险结构。在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方面,各国保险公司都要求共同遵守、普遍采用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的资金运用原则;在监管方面,一般是放宽资运金用渠道,设定保险资金投资比例。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核心内容主要有两个:一是用于确定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宽度;二是确定用于保险资金运用的深度,即用来确定保险资金运用的规模和某个保险品种的额度及比例限制。从现实看,受制于各种条件,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和范围较窄,但保险资金运用总量增长较快。

2.投资型保险产品的发展提供融合发展途径

20世纪50年资连结保险产生于欧洲。并于1956年在荷兰率先开办Fraction保险,这开了投资连结保险先河。而此后,英国、德国、美国等也相继开发了类似的险种。这种类似的险种都有一个共同点:保单的保障因素和投资因素是相分离。保障因素以保险精算为基础,它提供合同约定的纯风险下的保障权益;投资因素则根据保险客户的意愿,依据共同基金的原理,由保险公司代为投资运作,同时由保险客户承担投资风险。迄今为止,投资连结保险在各国获得很好的发展,显示了十分广阔的市场空间。近20年来,投资型保险在西方各国得到了迅速发展,在一些投资型保险发达的国家,其保费收入已占到寿险保费收入的30%-55%。在1999年10月23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上海率先推出了投资型保险产品“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之后,我国其他寿险公司纷纷发展投资型保险产品。虽然产品的结构还比较简单,但开辟了中国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融合和发展的新路径。

3.保险证券化提供融合发展途径

保险市场面临着竞争激烈,一方面人们对风险的防范加强,存在着巨大的保险需求,另一方面保险行业也不得不考虑自身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保险公司在承保巨大风险获取丰厚收益的同时,又要面临可能出现的现金流失衡的市场风险。一次大的风险损失可能使保险公司失去偿付能力,传统的再保险人也面临相同的问题,过于狭窄的资本来源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制约了巨灾保险和再保险的发展。因此,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融合起来,即将巨灾风险损失转移到资本市场,这是一个要考虑的新问题。在金融创新的推动下,保险公司巨大风险证券化产生,其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这是保险公司处理自己承保的巨大风险的一种全新的风险管理技术。

保险公司巨灾风险证券化是保险证券化的核心内容之一,保险证券化可以定义为:保险人或再保险人通过资本市场,创造和发行金融工具,并将承保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的一种风险管理技术。巨灾风险的证券化产品一般也称为保险连结证券,它具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巨大风险融资,巨大风险承保的现金流向改变而大小不变,现金流转化为可交易的金融证券,如本金和利息保全的可延期巨大风险债券等;二是保险公司将巨灾风险转移,巨灾风险承保的现金流向和大小都改变,巨灾风险通过可交易的金融证券转嫁到资本市场,如可免除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利息的巨灾债券或者其他金融产品。

二、寿险业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的对策

1.建立健全的保险资金运用体系

保险资金运用体系要求有一套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业务运作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分配激励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其中风险控制体系是保险资金运用体系的核心。在建立风险控制体系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借鉴基金管理公司目前通行的做法。

在保险资金运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需要专门人才。在投资决策阶段,就需要投资专家、会计师、精算师和资产评估师等各类专家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在投资操作阶段,投资专家要根据资产负债匹配原理进行资产分配,根据市场平均回报率来决策投资品种和份额,以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在投资绩效考核阶段,需要由专家制定出考核各类专业人员的合理指标,建立严格的考核体系,不断地对工作人员进行业绩测评。

2.努力探索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的管理模式

比较国外保险投资的组织模式,保险投资的组织模式一般有专业化控股、集中统一、内设投资部和外部委托等四种投资模式。这些管理模式不能一概而论地评价其优劣。国外寿险业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多选择专业化管理模式。而我国寿险公司要根据自己处于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需要,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资金运用模式。但随着保险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竞争程度的提高,选择多样化的管理方式和主体已成为一种趋势。

3.建立健全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险资金进入股票市场,不仅是大型的机构投资者,而且是长期的战略投资者,这就要求我国的上市公司确实存在长期投资价值。而目前我国可长期投资的上市公司确实不多,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大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力度,让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必须解决目前上市公司存在的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小股东权利难以有效保证等等法人治理结构问题。

第5篇:资本市场的定义和特点范文

关键词:内部资本市场;效率;企业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8月25日

一、前言

内部资本市场主要是在缓解信息不对称与融资约束、配置资本和有效监督方面发挥作用。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理论属于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的一部分,自该理论从20世纪七十年代初提出以来,随着研究逐步规范化,目前已经成为研究企业内部资金配置最重要的理论之一。该理论认为,单一企业由于缺少内部资本市场的调节,所以必须通过外部资本市场来进行投融资活动。但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企业又必须承担较高的交易成本并且面临着较大的投资风险,而企业通过内部资本市场进行投融资。

二、国外关于内部资本市场研究综述

(一)内部资本市场效率的理论研究。Shin&Stwz(1998)将内部资本市场定义为:总部在配置内部资本时,给予拥有最好投资机会的部门一定的优先权。国外已有的内部资本市场理论中,有关配置效率方面总结起来主要有有效论、无效论这两种不同观点。

1、内部资本市场有效论。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一般认为,内部资本市场具有外部资本市场所不具有的优势,利用它可以提高企业的价值,Alchian(1969)认为,内部资本市场的关键是它规避了投资项目信息披露以及困扰外部资本市场的激励问题,即与外部资本市场相比企业总部在内部资本市场更具有信息和监督优势,能够更有效率地配置资源。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内部资本市场有效论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信息优势。由于外部资本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导致内部资本市场的产生。外部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表现为投资者在获取企业内部信息时存在障碍和成本过高等现象。Alchian(1969)认为,内部资本市场的关键优势是一种内部集中的融资方式,规避了投资项目信息的披露及困扰外部资本市场的激励问题。Williamson(1975)曾在监督、激励、内部竞争、资本的低成本配置等方面概括了内部资本市场相对于外部资本市场的优势。他认为传统外部资本市场的局限性在于它是一种外部控制工具,在审计方面受到规章上的限制,并且对企业内部的资源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都缺乏参与。

(2)资源配置优势。Williamson(1975)认为,内部资本市场代替外部资本市场的原因之一是在内部资本市场中,企业能更迅速转移和配置资源,Stein(1997)认为公司总部对企业内部各投资机会按回报率进行高低排序,并将有限的资本分配到边际收益最高的部门以实现“优胜者选拔”。Scharfestin和Stein(1994)认为决定内部资本市场资金配置有效率的因素来自于控制权的归属,内部资本市场不同于外部资本市场的关键地方在于内部资本市场总部享有对于整个公司资源完全的控制权,能够在公司内部进行重新的资源配置,而在外部资本市场中,外部资金信贷者不享有对于资源的控制权。

(3)融资优势。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容易产生成本过高或者筹资不足现象,造成投资不足。Lewellen(1971)认为,多个不完全相关的分部(divisions)的共同保险可增加联合企业的借债能力。Inderst & Muller(2001)采用最优合同理论研究了“多钱效应”,这个问题目的在于说明内部资本市场的存在是如何影响企业与外部投资者之间订立的最优合同的性质。内部资本市场的“多钱效应”可以解决或缓解“投资不足”问题。

2、内部资本市场无效论。内部资本市场无效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更多货币效应可能使得多元化公司比单一化经营公司更倾向于增加资本预算,导致过度投资的出现;第二,在既定的投资规模下,内部资本市场在企业不同分部或项目之间配置资金缺失效率。

(1)过度投资问题。由于内部资本市场缓解了融资约束而导致过度投资问题。Jensen(1986)认为,管理者有利用自由现金流进行过度投资的倾向,多元化的联合大企业则增加了管理者更多的以这种方式去运作总资源的便利。Stein(1997)认为,剩余控制权与收益权的分离,使总部具有一种“帝国扩张”的倾向,最终导致总部对企业的过度投资。Shin和Stulz(1998)认为企业在配置内部资金时存在“黏性”。他们发现总部在配置内部资金时,往往会每年按照一个比例来进行配置,只允许各成员企业借入与其成员企业资产或成员企业现金流成比例的投资资金,而不会考虑投资项目的盈利性。

(2)交叉补贴问题。在多部门的企业中,部门之间通过内部资本市场进行着资源的再分配,其产生的后果就是用某些部门的资金补贴了其他部门的资金需求,这种部门之间的资金融通行为被称为内部资本市场中的交叉补贴问题。Shin和Stulz(1998)、Scharfstein(1998)从总体上研究了内部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问题,认为由于企业存在问题和内部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企业总部在资源再配置过程中出现相对好的分部投资不足,Rajan,Servaes和Zingales(2000)认为企业总部对缺乏发展潜力的部门尽享补贴的目的是为了激励部门经理采取行为使得总部价值最大化,但是当各分部勉励不同投资机会时,容易出现“交叉补贴”现象,反而损害公司的整体价值。

(3)公司治理问题。由于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问题,内部资本市场的存在为集团内母子公司间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提供了运作平台。Khanna(2000)指出集团内部形成的要素市场和资本市场为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掏空上市公司提供了机会。Wolfenzon(1999),Claessens,Djankov和Lang(1999),Lins和Servaes(2003)认为在缺少投资者保护的国家,由于外部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到位、控股股东更容易为满足私欲对其控股部门有很强的利益侵占动机,利用金字塔股权结构进行利益输送,侵占中小股东利益。

(二)内部资本市场经验性研究。内部资本市场在实际配置企业内部资金时,究竟是增加了企业价值还是损害了企业价值?国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于这一问题进行了实证检验,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1、内部资本市场增加企业价值的实证研究。有些学者通过实证研究发现,通过内部资本市场进行多元化经营有着较高的市场回报。Matsusaka(1993)分析了1968年、1971年、1974年三年发生兼并的宣布效应,发现多元化收购者获得整的超常收益,通过考察这三年企业股价对于收购的反应发现,当收购不相关业务并保留被收购企业管理层时,收购方获得超常收益;反正则会出现损失。Hubbard & Palia(1999)对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的392个收购企业进行了研究,发现当没有财务约束企业收购有财务约束的企业时,能够获得更高的收购回报。Castaneda(2002)研究表明在1995~2000年墨西哥金融瘫痪前后企业中的内部资本市场实际上是起到金融缓冲器的作用,对于维持经济增长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2、内部资本市场损害企业价值的实证研究。在国外文献中,相当多的实证研究提供证据支持通过内部资本市场进行多元化经营会损害企业价值,具有代表性的实证研究有:Berger&Ofek(1995)用1986~1991年CIS数据中样本进行了研究分析,结论说明,多元化使企业价值比单分部企业企业价值减少13%~15%,当多元化企业各部门有相同的两位数SIC代码时,价值损失更小;多元化企业部门的经营利润率比单分部企业低。Lins & Servaes(2002)通过对1995年7个新兴市场国家的1,195家上市公司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在发展中国家,内部资本市场并未给多元化企业创造价值;发展中国家的多元化企业同样也存在显著的折价现象,而且外部资本市场越是落后,折价程度越高;同时,股权集中度越高,多元化折价越明显。

三、国内关于内部资本市场研究综述

随着我国企业集团的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内部资本市场的存在及其影响。国内学术界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集团的组建与运作、国内企业集团发展中的组织结构、兼并重组、治理机制、大股东及其控制性企业所形成的内部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在已有的研究文献中,有关内部资本市场效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缓解融资约束与效率配置等方面。

(一)从缓解融资约束角度。周业安、韩梅(2003)通过对华联超市借壳上市的案例分析,得出研究结论:通过有效的内部资本市场和外部资本市场的互补,集团总部就可以有充足的资金来为内部各成员的投资机会融资;通过内部资本市场的有效运作可以为各成员达到再融资标准,从而放松了集团总部及其成员公司的股权融资约束。万良勇(2005)对企业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缓解融资约束功能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我国集团控制的上市公司面临着较大的融资约束,认为在中国特殊的治理环境和产权安排下,企业集团内部基本市场并不具备功能实现条件,并且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利益输送问题,无法缓解融资约束。曾亚敏、张俊生(2005)检验了自由现金流假说和内部资本市场假说对中国上市公司收购动因的解释能力,发现收购发起公司收购后的会计业绩和市场业绩变动均与收购前持有的自由现金流显著负相关,而与公司的融资约束程度无关。

邵军(2006)以中国控股公司为样本,验证了在中国特殊的股权结构下,集团内部资本市场的融资约束功能。李焰、张宁(2007)分析了中国企业集团控股股东股权结构与上市公司融资约束水平之间的关系,认为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融资约束水平显著高于非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自然人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比国有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面临更大的融资约束问题。

(二)从资源配置效率角度。邹薇、钱雪松(2005)在一个两层委托模型中引入了企业从外部资本市场的融资成本因素,分析了融资成本的高低对分部经理是否实施寻租行为的影响。关于控股股东利用内部资本市场侵占中小股东利益问题的研究,李增泉、王志伟、孙铮(2004)以中国254家上市公司1998~2001年的关联交易数据为研究样本,发现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额与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之间存在显著的非线性关系。姜付秀和陆正飞(2006)认为,公司内部资本市场能否发挥作用依赖于许多前提条件。在一个发展机会很多的市场条件下,公司内部资本市场对于公司发展的作用是极大的。公司通过多元化形成内部资本市场,降低了公司对融资成本较高的外部资本市场的以来,其业务发展所需的资本保障和资本成本都将远远低于专门为了发展一项业务而成立的专业化公司。柳士强(2006)指出中国正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由于外部资本市场的会计和审计技术还不成熟,项目经理很容易从项目收益中获取私利,所以单个项目就很难吸引最优水平的融资。邵军(2008)以大样本分析了集团公司内部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问题,发现集团公司控制结构和产权属性对于内部资本市场资本配置效率作用影响不同。

黄福广(2002)基于股权结构和控制利益说明了内部资本市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资本资源的使用效率,缓解外部资本市场带来的信贷配给问题。杨锐(1999),洗国明和杨锐(2001)认为内部化理论没有讨论跨国公司在替代市场后其内部市场的形成和发育过程。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完全,严重限制了企业接近市场的机会,提高了市场的交易成本。金融市场的不完全使得通过内部资本市场的内部交易成为企业客服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的正常选择。

四、评述

从以上的综述可以看出,已有研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其研究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类是理论模型研究,如Gertner等(1994),其主要目的是寻找内部资本市场配置企业内部资本有效率或无效率的理论根据;另一类是实证研究,主要通过对某些实际案例进行计量分析来判断内部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即内部资本市场是否把资本配置到最有效率的项目上。这两种方法都说明了内部资本市场有效率与无效率总是相伴而生的。

第二,内部资本市场的有效率与无效率并不是绝对的,它们只是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内部资本市场的一些特性。一般来说,在外部资本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内部资本市场的作用会更大。在未来的研究中,如何让在一个统一的框架下分析内部资本市场的有效率论和低效率论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第三,国内与国外对内部资本市场研究存在区别。国外市场经济环境较成熟,企业组织架构发展更多受到经济因素影响,加上企业集团发展较为完善,为内部资本市场研究提供了较长时间的观察视角,其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得到了保证,而我国相对于国外研究来讲,内部资本市场还处于探索和分析阶段,难以得出普遍性或更有深度的研究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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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erger,p.and E.Ofek,1995,Diversification’s Effect on Firm Value,Journal of Finanicial Economics,Vol.37,No.1,pp.39-65.

[3]Billett,M.T.and Mauer,D.C.,2003,Cross Subsidies,External Financing Constraints,and the Contribution of the Internal Capital Markets to Firm Value,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Vol.16,No.4,pp.1167-1201.

[4]Gonene,H.,O.Berk and E.Karadagli,2004,Corporate Diversification and Internal Capital Markets:Evidence from the Turkish Business Groups,EFMA Basel Meetings Paper.

第6篇:资本市场的定义和特点范文

[关键词] 私募股权基金 特点 有利因素

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简称PE,是指面向特定投资者,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通常市场按投资方式和操作风格将私募股权投资分为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并购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有三个特点:第一,私募股权基金专注于投资那些成长性企业的股权。其所投资的企业的关键不在于规模大小,而在于发展的空间和前景。第二,私募股权基金的整个运作过程都是由专业人员控制的,包括从基金的筹集、投入到参与一定的管理,一直到最后退出的全过程。第三,私募股权基金是企业与资本市场联系的长期稳定通道,对企业股权的投资和退出都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的。

私募股权基金已有5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直到上世纪80年代后才开始发展壮大。目前全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总额达到7380亿美元。每年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额占GDP的比例,美国已达到0.6%,欧洲为0.35%,亚洲为0.2%,而我国目前还不到0.1%。中国目前民间存在着大量的闲置资本,然而遗憾的是,这些闲置资本很难找到很好的增值路径,而中国业绩优秀的企业纷纷前往纳斯达克上市,让境外投资者赚足了优秀中国企业的投资回报。我国工业化中期,正是产业和企业大规模重组的时期,是培育世界领先产业和优强企业最重要的时期,也是对资本需求最为旺盛的时期。缺乏有效的股权融资渠道,已经成为阻碍升级、优势企业做强做大的一大障碍。央行副行长吴晓灵感慨道:中国资本市场不缺乏构成99摄氏度的金融要素,只是缺乏让水沸腾的那l摄氏度,而这l摄氏度就是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虽然以追求资本利得为目标,却在化解银行风险、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有独特优势,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首先,它符合资金需求方减轻对银行高度依赖的需求,获得融资者的支持。目前不少资金密集型企业特别是未上市的企业因为缺乏股权融资的渠道,所以对于银行贷款等债务形成了相当高的依赖性。这种融资结构使得当前不少企业都背上巨额债务,稍微运作不善就有可能陷入资金周转困境。若这些企业能够获得股权投资基金的支持,可以大大削弱该企业对银行贷款资金的依赖性。其次,它符合投资者增加投资渠道需求,获得投资者的支持。目前在我国金融市场上,适合企业和广大居民投资理财的工具和渠道比较少,而企业,特别是银行和保险公司由于存款和保费的剧增,普遍存在资金流动性过剩。企业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专家管理进行股权投资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拓宽投资者的投资渠道,进而丰富投资理财品种,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再次,它符合国家发展战略,获得政府支持。股权投资基金是市场化配置资本资源的方式之一。由于股权投资基金追求投资回报的内在机制,其管理人必须选择前景广阔、效益较高、质地优良的企业进行投资,这就使资本流入好的企业,客观上起到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从整个宏观形势看,当前加快推进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存在若干有利因素。一是储蓄大于投资,需要开拓资本市场疏通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二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正得到显著改善。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推进,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正逐渐形成。市场退出机制和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完善,依靠市场本身化解风险的能力将显著提高,为拓宽资本市场层次奠定了基础。三是随着金融法制的完善,一些制约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法律障碍正得到消除。《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正式明确了境外企业可以通过换股方式收购境内企业,这也为被投资企业境外红筹上市提供了便利,同时大大方便了私募股权投资的境外退出;《公司法》正式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额度的限制;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正式确立了有限合伙的企业形式,这预示了在我国可以设立有限合伙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四是从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看,近几年来,信息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登记、托管、交易、支付清算等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效率和安全性不断提高,完全有能力承担多层次市场对基础设施的要求。

2006年12月30日,中国首支私募股权性质的产业基金――渤海产业基金在天津发起设立,它是中国本土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渤海产业基金的设立,开创了我国直接投融资的新模式和新渠道,对于深化金融改革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的基金运作模式,以出资人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的运作架构,为制定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办法和监管制度积累经验和创造条件;二是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设新的产业基金,有利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扩大直接融资,改善资金使用结构,提高全社会资金使用效率;三是产业基金用于对优质企业的股权投资,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当前,发展私募股权基金的条件基本成熟,发展私募股权基金恰逢其时。既能从实体经济层面,推动那些有发展空间和前景的企业快速成长,增强中国企业的实力,扶持国内产业发展;也能从金融层面,增加有效组合市场各种要素的金融工具,实现国内资金充分利用,以缓解当前流动性过剩的压力。中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无疑将迎来一个新的高速发展期。

参考文献:

[1]叶浩兵:积极发展人民币私幕股权基金.金融投资,2007,11.

第7篇:资本市场的定义和特点范文

关键词 社保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 投资比较

1 社保基金与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现状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下,这些基金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行管理,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

另外,我国还于2000年9月成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该基金系为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而由中央筹集管理的社保资金,并非地方的社保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总则第二条这样定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该基金的监管机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目前公布的全国社保基金2002年年报显示,其年收益为2.75%(高于2001年度的2.25%), 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总额合计

1 241.86亿元,其中股票为12.26亿元,占1.02%。

上述两项基金均是为应对退休人员所设立的保障基金,都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本文的社保基金投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的。

我国的企业年金在2000年以前被称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作为企业自愿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它是职工福利待遇延期支付的一部分。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不同于澳大利亚、瑞士的强制性养老金制度。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管理虽然不由政府直接监管,但它的运作要受到政府的监督与监管。根据《中国企业年金制度与管理规范》报告统计,截至2000年底,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人数为560.33万,企业年金积累基金总量为191.9亿元,人均3 425元。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基金运营管理主要是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 由于投资渠道狭窄,在国家连续降息的情况下,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率很低。2000年中国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率平均只有2.79%,其中行业为3.2%,地方则更低,仅为1.34%。

2 社保基金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相同点

社保基金与企业年金基金都具有投资期限长,投资规模大,预期支付额度比较确定、目前收益率偏低的特点。它们在如下方面是相同的:

2.1 投资面临的风险相同

一般而言,作为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者在任何一种资产中所可能承担的风险主要可以分为坏债风险、利率风险、市场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政治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在这些风险当中,几乎任何一种风险都包含了两个性质不同的部分:一部分是可以分散的非系统风险,即由于某一种资产的个别因素的变动而带来的风险,与整个资本市场不相关,这就是说,一种资产的非系统风险并不会连带地给其他资产也带来风险,所以它就可以通过资产组合的多样化加以消除;另一部分是不可以分散的系统风险,它是由于一般经济环境或整个资本市场的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它不可能通过资产组合的多样化而消除。如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基金在实际给付之前的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都将面临着通货膨胀即购买力的风险,因此如何规避风险、实现对二类基金的保值增殖是基金管理机构所面临的问题。同时为降低国家工资替代率,减轻政府的财政支出压力,提高退休人员的未来生活水平等也使得我们要加紧对基金的投资研究。

2.2 投资需要完善的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是由证券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共同基金等组成。我国的资本市场目前的状况是规模过小、结构不尽合理、而且投资收益偏低。一旦作为机构投资者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大规模进入资本市场后,基金的投资发展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变为互为前提了。一方面当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用于资本市场后,它会改变资本市场中的资产结构,优化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因为是机构投资者,它的目标价值是中长期的。以股市为例,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是一种典型的投资期长,资金规模大的机构投资者,它追求的是持股期间的股息收入,这与从事股票买卖赚取价差的投机者不同。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消除由众多机会投资者短线投资带来的股市频繁波动,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另外这两种基金在投资过程中通常对几种投资工具进行投资组合,有利于金融衍生工具的催生和发展;另一方面,完善的资本市场会提供多种投资工具,完善的资本市场为社保基金和年金基金提供更复杂的资产配置方式和更多样化的风险分散手段,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率。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和资本市场相辅相成的关系已经被英国、美国等国家的实际经验所证实。

2.3 投资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在经历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基金积累制的转变。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实行也不过10多年的时间。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创新,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都需要理论先行。对这两项日益庞大的关乎百姓生活的“养命钱”的投资运营,国家一直持相当谨慎的态度。关于投资工具的选择,投资规模和比例的出发点均遵循“安全第一,兼顾效率”的原则。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到来,我国养老金缺口的日益增大,未来支付压力使得政府会加强对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立法。如2003年1月底,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3年5月1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也相继出台。另外,有关在投资监管、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在逐步酝酿之中。

3 社保基金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不同点

3.1 抗风险能力不同

以上对社保基金的定义我们知道,社保基金保障着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的医疗、失业保险等方面。它的及时给付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因此当社保基金用于投资时,我们在遵循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投资三原则时,我们必须着重考虑安全性即其承担风险的能力。所以对于社保基金的投资政府作出了这样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全部用于职工的养老保险,严禁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节余款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于银行专户,严禁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而对于企业年金基金而言,由于它是职工福利待遇的一部分,退休职工在取得稳定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后,为追求更好的退休待遇,一般能够接受在专家理财的条件下,将企业年金基金投向风险较大的投资领域,以求得未来更高的给付水平。在这里,我们可以这样说,如果社保基金采取的是稳健的投资策略的话,那么企业年金基金则可以采用进取的投资策略。

3.2 投资工具不同

在现阶段,我国的社保基金的投资工具主要限于存入财政专户和购买国家债券,还有极少数投资于股票市场,投资收益率低。目前国家对于企业年金的投资渠道和比例没有明确的规定,同时我们也看到年金基金的收益率也不乐观。因为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的不同,我们可以适度地作出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投资比例的尝试。2003年3月底,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作出决定:今年社保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总资产的25%(可上下浮动5%),这与去年5.1%的股票投资比例相比较而言,社保基金投资股票的力度明显加大。同样企业年金基金也可以在股票投资领域、公司债券、期权投资、风险投资、房地产,国家大型基建项目等方面加大投资比例,毕竟企业年金基金有较高的抗风险能力。与社保基金相比,企业年金基金应该有更为广泛的投资渠道,采取更多的投资工具。

3.3 投资监管主体不同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采用的是由全民事业单位(如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内设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等)进行集中投资运营的形式,也可以说主要是采用了集中性公营和直接投资的方式。形成了以社会保障监管委员会为核心的宏观层次监管;以地方各级劳动社会保障机构为中心的中观层次监管;以社会保障投资主体为微观层次的监管的多层次监管体系。另外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则负责监管全国社保基金。我们认为既然企业年金基金作为企业和职工自愿交纳基金,同时作为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它的投资运营应完全按照市场规则办理,走企业化发展的模式,它的监管应该交由私营部门监管和运营。企业年金基金在国外交给私营部门管理,往往取得较好的收益。

当养老基金被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时,基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往往高于被政府机构管理的基金。原因不难理解:当养老基金在寻求间接入市的管理公司时,那些资金实力雄厚、专业化水平高、有着丰富资金运作经验的公司脱颖而出,能够满足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而大部分由政府管理的养老金由于政府自身运营效率不高、养老金在投资方面受到较多限制、缺乏竞争机制等原因而导致养老金收益率不高甚至出现严重缩水的情形。

参考文献

第8篇:资本市场的定义和特点范文

关键词:理论研究;资金融通;社会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9-0057-03

《金融研究》2004年第9期发表了林宝清教授的《论保险功能说研究的若干逻辑起点问题》(以下简称《论》)。《论》首先从逻辑的角度界定了保险属概念和保险种概念,而基于对保险属概念的理解,以金融学中“资金融通”的定义以及法学中有关公法、私法的划分方式为主要依据,提出了保险不属于金融范畴、保险不具有资金融通功能和保险不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的观点,同时通过对三组概念的区分(属概念与种概念、保险功能与保险公司功能、保险功能的内源说与外源说),试图为保险理论的研究和讨论搭建一个共同的理论逻辑平台。本文针对林教授提出的观点,就保险功能研究的逻辑起点问题提出商榷性意见。

一、关于保险的定义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大量风险的客观存在,影响了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使人类开始理性地认识风险,并采取有效的方法达到控制和降低风险的目的。随着经济发展和理论研究的深入,人们对保险的认识也愈发深刻和完整。

关于保险的定义,实际上并不存在属概念与种概念的混淆。如“保险是对于可以用货币衡量或标定价值的物质财产、经济利益或人的寿命及身体提供保障的一种经济行为”,从保险的对象、保险标的性质、保险的内容以及保险的属性四个方面概括说明保险的本质。其中,“物质财产、经济利益或人的寿命及身体”只是对保险这种无形产品的保障对象加以概括性的描述。这是保险的自身属性,而非所谓的“用保险的种概念给保险下定义”。由于对属概念、种概念内涵的误解而产生的歧见,并不能就此得出保险概念“有悖于形式逻辑”的结论,更不能用这种带有争议性的属、种概念关系完成由“储蓄寿险具有资金融通的功能”,“储蓄寿险是种概念”到“保险不具有资金融通功能”的推理。

需要指出的是,笔者虽然对《论》中“属、种概念的逻辑关系”提法持有怀疑态度,但还是赞同林教授提出的“在保险学的教科书里,要对保险与商业保险分别下定义”的观点。因为,这样处理可以使理论研究更严谨、精确,以防止“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混淆。

二、保险是否具有资金融通的功能

在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中,人们认识到保险(特别是寿险)具有储蓄性及融资性的特点,对保险是否具有资金融通的功能这一问题展开了广泛探讨。

(一)保险从社会成员的角度实现了融资行为

投保人通过购买保险,支付少量的保险费将未来的不确定损失通过风险转移的手段进行保障。由于风险的分散和大量存在,故与其具有利害关系的经济主体愿意付出一定的代价,希望在遭受损失后,获得补偿,降低经济损失。

《论》中提出“保险费是投保人危险管理所必须付出的成本,而不是融资行为”。需要说明的是,保费的确是一种转移风险所必须支付的成本,但是投保人正是通过成本比较,才确认购买保险是值得的,即认为现在所付出的成本小于将来损失的估计。[1]这些个体交纳的保险费汇聚后,建立保险基金,在特定危险发生后对其提供经济保障。投保人正是基于这种机制,将现时闲置的盈余资金投入保险公司,以备未来风险发生时获得更多的资金来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这实质上已经符合了“融资”对盈余方的定义。

即使存在一部分盈余方交付了保费却没有获得资金的返还,仍然可以解释发生了“融资”行为。这相当于他将闲置资金保值增值的同时购买了一份保障,是一种双重目标的融资行为。并且投保人通过支付少量保费,减少了对未来经济损失的预期,进而会转移部分储蓄,用于收益率更高的投资项目。正是因为保险具有提供经济保障的本质,才能吸引投保人分流部分储蓄,一方面用于支付保费,另一方面间接进入资本市场。

(二)从保险人的角度来讲,保险通过融资手段,实现了储蓄向投资的转化

保险人通过收取保费的形式,聚集社会资金形成保险基金,缓解银行资产负债化的压力。其中,一部分资金为了短期偿付的需要,作为责任准备金以储蓄方式沉淀;另一部分资金为了未来支付的需要以及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通过储蓄或投资基本建设、国债、证券及贷款等方式运用,为经济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

我国放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限制以来,保险基金为社会资本市场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提高了直接融资比例,稳定了资本市场的资金流动。传统理论认为,财产保险不具有资金融通的功能。虽然财险多为一年期的短期业务,但在公司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财险公司不断地融入短期资金,可以进行中长期投资,有效地运用了闲置资金,增强了货币的流动性。此外,随着保险公司的上市,保险证券化实现了保险公司在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通过证券化的程序将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上,不但扩大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而且增加了保险业的抗风险能力。[2]即使保险公司的大部分资金表现为银行存款方式,由于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的特点,有助于银行缩小借贷期限的差距;同时通过间接融资,将部分资金通过银行投向资金短缺的企业或个人,完成资金的转移。

保险公司作为微观主体,发挥的作用都是源于保险的基本功能。它是实现保险功能的一种途径,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保险的本质。正如金融的资金融通,也是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微观主体的运行和管理被人认识并理解的。脱离了具体的微观主体,宏观事物的功能是不可能被认知的。因此,从本质来说,正是因为保险具有资金融通的功能,保险公司才可以完成融资活动,故“保险属于金融”等观点并无不妥。

三、保险是否具有社会管理的功能

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并非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直接管理,而是通过经济补偿,减少社会摩擦,减轻政府压力,并促进社会各领域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其社会管理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缓解政府压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作为一种等价交换的商业行为,商业保险可以满足社会成员多层次的保障需求。一方面发挥技术优势,通过合理计算,为不同需求的公民提供经济保障;另一方面通过专业化管理,利用多种投资渠道,实现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因此,商业保险可以弥补社会保险覆盖不均和保障程度较低等缺陷,使居民在养老、医疗等方面获得更好的保障,提高生活质量,减轻政府压力,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二)减少社会摩擦,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保险是一种风险均摊的经济活动,体现了“人人助我,我助人人”的精神。以责任保险为例,保险公司对受害方提供经济补偿,一方面维护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对受害者的人身及财产给予保障,有利于减少社会摩擦,避免司法纠纷,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并对实现社会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

(三)调节资金配置,降低金融机构的运营风险

居民购买保险,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可降低银行借贷风险,有利于解决银行资产负债化的问题。此外,保险公司聚集大量闲散资金,投入资本市场,促进资金流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结构,为金融业的稳步发展提供了健康的环境。

(四)加强信用管理,保证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货币和信用是金融研究中两个最基本的对象,目前,信用问题在我国尤为严重。通过信用保险,约束活动主体间的不诚信行为,有助于提高交易双方信用,确保经济活动顺利进行。此外,构建诚实守信的经济环境,可以刺激经济活动产生,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

由此可见,无论所属立法范畴如何,商业保险都在全面介入政府管理活动中,为推动和谐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况且,法律具有社会管理功能,当然作为法律种概念的私法也不例外。故《论》中有关社会管理功能的观点还需进一步商榷。

四、充分发挥保险的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的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现代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保险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机制还需完善,法律法规还应健全。只有着眼于理论实际,充分发挥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才能使保险业“做大做强”。

(一)寿险公司应提供优质便捷的保单贷款业务

通过盘活保单所有者现金价值,一方面为客户提供便利,实现直接融资,保证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避免保单持有者因资金短缺而退保,降低保险双方损失。它不仅可以吸引更多客户购买高额保单,提高公司融资能力,还能获取贷款利息,提高公司营业外收入。尤其在资本市场收益较好时,提供贷款服务,既保障保单持有者的经济利益,又促进货币流通,维持了资本市场的活跃性。此外,由于寿险保单具有现金价值,保险公司的贷款风险大大降低,这对减轻银行负债压力、优化资源配置也起到推动作用。

(二)大力推广责任险和信用险

目前我国法律制度还不健全,信用建设还较落后。推行强制责任险,特别是雇主责任保险,可以切实解决矿工、农民工等高风险作业人群的人身保障问题,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并减轻政府财政及管理压力。通过推行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信用保险,如房贷险,为信用高的单位提供经济保障,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安定与和谐。

(三)通过政府引导及法律约束,加强政策性保险的实施力度

政府提供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以鼓励保险公司进军农险市场,拓宽政策性农险的覆盖范围并加大实施力度,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市场物价。此外,建立大型商业风险(奥运场馆、地铁、公路等)及巨灾风险的保障措施,提供政策支持,吸引保险公司承保部分责任,并通过共保、再保等途径,转移巨额风险,分担政府责任,维持社会稳定。

(四)进行针对性行业监管,解决市场失灵问题

现阶段,除严查偿付能力外,还应对恶性竞争、中介回佣过高等不良现象加以整治。推行标准化合同,通过规范行业标准,有效抑制恶性竞争加剧,为行业发展指明方向。监管机构应明确成本概念,限制附加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比重,有利于降低中介佣金,保护合同双方合法利益,也为保险业提供健康的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第9篇:资本市场的定义和特点范文

关键词:会计要素;差异比较;分析

一、背景及概况

会计要素是财务活动中进行核算的基础,也是组成财务报表的基本单位。现阶段世界不同国家及地区在会计要素的分类设置方面具有很大的不同,方法和种类多种多样,本文将以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國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ASB)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简称FASB)两个机构为例进行分析。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是一个负责国际会计准则方面工作的独立的私营机构,是一家民间组织而并非政府机构。但是通过其指定的国际会计准则由于具有较强的泛用性及包容性,而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并在财务会计核算领域中予以应用。IASB的主要目标是:第一,“制定强有力的准则以满足国际资本市场与国际工商业界的需求”;第二,“制定并帮助实施会计准则,以满足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对财务报告的需求”;第三,“提高不同国家会计核算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兼容性”。由此可见,IASB是一家以推进会计准则国际化为目标的组织。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是一家主要基于美国经济环境条件制定会计准则的美国机构,其受到了“美国证监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美国有关政府部门认可授权的,在美国国内具有相当权威性的私营机构。FASB虽然是一家美国财务领域民间机构,但其近年来也一直致力于提升自身制定的会计准则在国际上应用的一致性与可比性,因此其制定的会计准则也越来越多的被许多国家作为参考的依据,在国际上的影响也随之逐渐扩大。

2006年,国家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该准则中基本明确了我国在财务会计核算领域中所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并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蓬勃发展,金融领域、资本市场日渐趋于成熟,相应的我国的会计制度及相关理论也在逐步向具有国际化的标准及规定靠拢。由于财务会计的相关理论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企业发展与国际化接轨的重要工具,因此将不同的会计理论体系与我国的会计要素理论进行比较,明确两者的异同,借鉴其精华部分,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理论体系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会计要素的内涵

在上述提到的两大会计准则中,对于会计要素定义或内涵方面的表述具有很多类似之处。从总体上来看,FASB、IASB及我国的《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解释大体相同,但在一些细节及规定明确方面还具有自己的一些特点。

(一)FASB在对会计要素进行描述时其强调的主体为企业运营所涉及到的资源。FASB将这类资源数字化并注重文字的描述来体现其在交易过程中对企业所产生的各种影响。FASB所描述的会计要素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首先是注重数字与文字相结合的方式来共同反映交易事项等企业经济行为;其次,FASB将会计要素所涵盖的内容统一定义为资源,而资源可以被理解为是企业运营所需的个类因素的集合。

(二)IASB对于会计要素的解释相对来说更加明确一些,其以财务报表为基础,将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交易事项及其他与财务相关的事项进行分类归纳,最终形成的具有共性及代表性的各类对企业运营产生财务影响的因素,被统称为会计要素。IASB的描述相对于FASB而言,明晰了会计要素划分的标准,并且具有更强的泛用性。

三、我国与国际会计要素的差异

对于我国的会计要素与国际会计要素的主要差异,将从资产负债表要素及利润表要素两方面进行分析。FASB、IASB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三者在会计要素方面的主要区别及相关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资产负债表要素方面。我国的《会计准则》在资产负债表要素方面与IASB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与FASB相比则具有明显的区别。FASB的资产负债表除了资产、负债及权益外,还追加了业主派得与投资两个要素。这两个要素主要是为了满足美国市场经济环境的需要而设置的,鉴于美国资本市场的成熟与发达程度,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会更多的要求从相关财务报表中获取更全面、更直观的权益类信息,因此这两个要素也便随之产生。但对于美国之外的其他地区而言,其作用具有较强的局限性,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发展情况下,该类要素并不具有代表性,并且还会造成报表使用者的认知误区。

其次,利润表要素方面。FASB在利润表要素设置上相对于IASB更加的细化,并单独设置了关于企业正常营业范畴外所发生的收益及损失有关的会计要素,分别称为“利得”及“损失”。而IASB在这方面则没有单独强调,其利润表要素仅涵盖了两个大方面的概念,即“收益”及“费用”,并且IASB为了能够更好的体现其会计准则的兼容性、泛用性及可比性,这两个要素的概念也更倾向于广义化,将导致企业经济利益增长及减少的因素一并囊括在这两个要素中。而FASB之所以强调营业外的收益与损失,其主要原因也是由美国的市场经济环境及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具体需求决定的。而中国在利润表会计要素的设置方面则介于这两者之间,我国《会计准则》即细化了收入与支出,也在支出中体现了营业外收支,但是并没有将其作为单独的要素来考虑。

IASB、FASB及我国《会计准则》在要素设置的项目、要素涉及内容及广度、要素适用的经济市场环境以及财务报表所要呈现的重点内容的方向与趋势等等,都具有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主要是由准则为了适用不同地区或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及市场发展环境决定的。因此,会计要素设置方面虽然不同,但在判断要素设置是否合理时还应充分结合适用地区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优化我国会计要素设置的架构。

四、会计要素在设置方面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虽然不同的准则下会计要素的设置倾向都会受到多方面原因的影响,但是最主要的影响还是核算对象、核算的主要目标以及会计的基本假设。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及会计核算方法上看,核算对象及会计的基本假设在国际范围内还是具有相当明显的共性的,这也是各国或地区为了逐渐在经济上更好的与国际接轨,形成更加良性的经济往来环境而日趋完善自身财务核算体系的结果。但是目前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层级差距明显,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开放程度也不同,财务活动主要依赖的资本市场也因经济方面的原因体现出不同的成熟度,进而促使了不同地区在核算的主要目标上出现了不同程度上差异。因此,这也是造成各国或地区在会计要素设置方面存在各种细微差异的主要原因。

FASB在会计要素设置上的差异因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FASB更倾向于财务信息对企业及相关信息使用者在决策层面所能起到的作用,换言之在FASB的体系下财务报表最首要的作用是为使用者提供决策依据或具有导向性的协助。因此,FASB的会计要素设置实际上是为了更好的迎合投资者、企业管理者或其他层面的使用者的规划与决策的角度考虑的,这种情况与美国发达的市场经济及成熟的资本市场环境是分不開的。

IASB除了具有FASB对企业决策层面发挥导向作用的因素外,还要求明确财务报表所有者或报表信息提供者应承担的责任。这种层面的规范可以有效的提升财务信息在IASB体系下的质量。同时,IASB更注重准则的兼容性及泛用性,因此其会计要素设置上也更加便于理解和使用,并且对于不同企业的财务信息也可以提供更好的可比性。

我国的《会计准则》事实上整体情况更趋向于IASB的体系架构,这主要是为了更好的满足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以及企业在国际市场环境下经济业务开展的需要。由于IASB在会计要素设置方面所具有的双重责任效力以及更强的兼容性与可比性,因此我国的会计准则中会计要素的设置方法也就更加倾向于IASB的架构体系。

五、对我国会计要素设置的思考

我国的会计要素虽然与上述提及的两大会计体系有一些不同之处,但是在自我完善及借鉴过程中还应充分考虑我国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例如,与FASB相比较,我国与其的主要差异是FASB具有“业主派得”和“业主投资”两项要素,而我国的会计要素中没有这两项,而这两个要素对于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环境来说意义相对不大。因此,我们在优化改进自身会计要素时并不需要完全照搬国外的会计核算体系,应该按照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的市场经济发展战略的方向来决定会计核算体系建设与完善的目标。但是,我国会计准则中确有一些需要改善并与国际接轨的内容,这就需要我们能够站在我国实际情况基础上结合国际上其他先进的核算体系来进行自我完善。例如:IASB在其要素设置中有“损失”与“利得”并且给出了相对完整的定义及适用范畴。而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中虽然也提及了这两个概念,但是却并没有具体的体现在具体的科目或报表中,同时在其涵盖内容方面也与IASB存在差异,并且没有将“利得”与“损失”设置为独立的会计要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收入与费用都定义为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范畴,而利润定义为“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其既涵盖了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还包括了非正常的损益,但非正常的损益并没有涵盖在利润表中的收入及成本费用的范畴之内。所以,我国的会计要素在这方面设置的完善程度上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可以结合现有的实际情况参考IASB的设置方法来进行完善,增加“利得”与“损失”这两个要素,以对整个会计要素体系进行完善。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IASB、FASB和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上都具有不同层面、不同程度上的设置差异,这三者的差异原因体现在很多方面,但是最重要的一点就会计核算的目标不同。会计核算目标的标准主要是由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基本面决定的,而目前我国在会计要素的设置安排上也基本上满足了我国的会计目标要求,但是仍有不足之处。相信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市场经济发展的日趋规范,我国在会计要素设置上定会更加完善。

作者:杨宇(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参考文献: 

[1]徐露萍.关于我国会计要素改进的探讨[J].会计之友,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