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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回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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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回收

第1篇:资源回收范文

第一条再生资源范围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报废汽车等。

第二条管理对象是从事废旧物资收购企业、网点或个体经营户和进行加工生产的企业。

第三条凡从事废旧物资收购、销售的企业,必须依法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和营业执照。否则不得从事废旧物资收购和销售,并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条县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办公室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回收站点,县城区以500—1000米为服务半径设置,每个乡镇原则上设一个网点,大乡镇可设2—3个网点。城乡收购网点的设置要在适量控制的原则上做到因地制宜。工商部门根据网点规划布局按有关规定核发营业执照。

第五条城乡回收网点按照布局合理、网络通畅、标识醒目、环境洁净、管理规范、交售便利的原则,实行“六统一、三规范”管理。“六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车辆、统一量具、统一发证、统一管理。“三规范”即:规范服务项目、规范服务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第六条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如实登记。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登记资料应保存两年以上。人力车辆收购时须报县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办公室编号登记。

第七条对国家禁止收购的物品不得收购。如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无法证明来源的铁路、石油、电力、通讯、矿山、水利、测量、消防设施及城市专用设施等专业器材;赃物和公安机关协查的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禁物品。

第八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县工信委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并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天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同时抄报行业主管部门。

第条全县经营网点要严格自律、守法经营,对有嫌疑的物品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十条加强再生资源市场的监管力度,县公安、工信委、工商、供销、物资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各司其责,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大执法力度,定期检查,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县供销社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和个体都必须经过县供销社行业管理办公室审定并备案,形成市场准入规则;县工信委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备案登记管理;县公安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县工商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县环保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县建设局、县市容局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第十二条县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履行如下职责:

(一)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

(三)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行业调查,行业信息;

(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回收标准,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2篇:资源回收范文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再生资源的回收经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储存、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报废汽车、废旧电器及电子产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物品的回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公安、工商、城管、环保、城管执法、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商务、公安、工商、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第五条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

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应当接受商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经济、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的产业发展政策,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状况,编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产业布局及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产业布局及发展规划,确定本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点的设置。

第七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设置技术规范,由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其不同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

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攒出售再生资源,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回收经营,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

第九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经认定后由税务机关予以税收优惠。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设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新设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或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产业布局及发展规划、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置技术规范的规定,征求同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后予以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中应当注明是否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第十一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的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领取备案证明。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的,还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公安机关备案。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商管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备案。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将备案情况按月分别上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市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应当符合治安、消防、环保、市容环卫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

第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一)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

(二)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三)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废旧市政公用设施;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

第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时,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清单,并如实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出售单位的名称,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和收购时间。

对收购个人捡拾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当对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和收购时间如实进行登记。

回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市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再生资源收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实时监控。

第十五条再生资源流动回收人员及其运输工具实行统一标识管理,具体办法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城管、城管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应当组织对再生资源回收人员进行培训。再生资源流动回收人员应当参加培训,具备必要的再生资源回收知识。

第十七条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再生资源,应当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其中生产性废旧金属只能出售给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范围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单位需要处理报废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出售给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范围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从事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回收的企业名录,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通过拍卖方式出售再生资源的,拍卖人应当查验竞买人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工商登记或者登记的经营范围与所拍卖的再生资源不符的,不得参加竞买。

第十八条生产企业在生产中需要以再生资源为原料的,应当向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购,不得向未经工商登记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采购或者非法自行收购。

第十九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回收再生资源时,发现有出售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以及来源不明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收购、处置生产性废旧金属或者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第二十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运输或者委托他人运输废旧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当列明运输物品的品种、数量、运输目的地等事项。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运载废旧市政公用设施的车辆、船舶进行查验。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发现违法运输废旧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及时通报所在地公安机关。

第二十一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回收、储存、加工处理再生资源过程中,应当遵守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第二十二条未经工商登记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或者擅自从事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回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个体工商户有严重违法回收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后未按本办法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将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出售给未经工商登记或者核准登记范围不包括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以再生资源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向未经工商登记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采购再生资源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收购时发现有出售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以及来源不明的市政公用设施,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所称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机械制造、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国防及其他生产领域,已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具体名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是指因自然损坏或者人为损坏而产生的市政公用设备、仪器、雕塑、电缆、通信设施及其它物资。

第3篇:资源回收范文

1.1冷却机料层厚度

冷却机的料层厚度是影响余热回收与利用的重要因素。料层厚度是由加热前加入容器中的体积来控制,它对烧结矿冷却介质最终温度和冷却速度有一定的影响。在冷却风速不变的情况下,随着料层厚度的增加,单位时间内烧结矿的质量流量增加,生产效率相应提高,同时出口烟气的平均温度增加。研究表明[14],料层厚度每增加0.1m,出口烟气平均温度升高10℃,且料层冷却的均匀性和温度的稳定性随料层厚度的增加而增加。因此,采用厚料层烧结不仅可以增加烧结矿的机械强度,提高烧结矿的质量,还可以通过料层的自动蓄热功能减少能源的消耗,最关键的是提高了出口烟气的平均温度,提升了余热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然而,料层厚度的增加会导致料层总阻力的增大,工序对设备的技术要求也相应的提高,如鼓风机的供电量增加,烧结冷却机的耐高温、抗腐蚀性能提高。因此,在工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综合实际情况选取适当的料层高度可以更高效的回收与利用烧结余热。目前国内360m2以上烧结机的料层厚度约1300~1500mm[15]。

1.2冷却机进口冷却风温

冷却机进口冷却风温不仅影响烟气温度的波动幅度,而且影响余热的回收与利用。随着入口冷却风温的增加,出口烟气的平均温度增加。研究表明[16]:当入口冷却风温为50℃时,经热交换后的介质温度比常温升高15℃;当入口冷却风温为120℃时,介质温度比常温升高45℃。因此,提高冷却风温能有效的控制并稳定烧结余热的总回收量,还能提高出口烟气的平均温度,有利于余热的回收与利用。现场多采用热风循环的方式提高入口冷却风温,即把经过热交换后的介质通过热废气循环风机强制循环,达到既能减少粉尘排放量又能提高余热回收利用率的双重效果。

1.3发电附属设备

增设发电附属设备,可将高温废气采用动力回收的方式转换成电能,最大限度的利用余热资源,有效提高烧结余热的回收与利用。烧结矿在冷却机上产生大量的高温废气,将这些高温废气经引风机带入锅炉,利用锅炉中的水作为载体进行热交换产生蒸汽,再通过蒸汽推动汽轮机转动从而实现发电机发电[17-18]。发电附属设备工艺流程可分为废气回收与循环系统、锅炉系统和发电系统三个部分。废气回收与循环系统的功能是将冷却机烟罩内的高温烟气由引风机引到余热锅炉内;锅炉系统内的高温废气通过热传递的形式将热量传给水形成蒸汽,是整个工艺的核心部分;发电系统由汽轮机和发电机组成,完成蒸汽热能向电能的转变[19]。锅炉受热面应采用小温差换热原理进行布置,使高温与中、低温废气分布在余热锅炉的不同位置,再对不同温度的废气进行梯级利用。冷却机产生的高温废气进入冷却机余热锅炉上部,再依次通过高压、低压过热器,经放热后产生中温中压、低温低压过热蒸汽;烧结机产生的中温废气被送入热管余热锅炉,产生的低温中压过热蒸汽在补燃室加热后,和冷却机余热锅炉中温中压过热蒸汽一同进入余热锅炉中部,对高压蒸发器进行加热并作为主汽进入汽轮机;另外,低温废气被送入余热锅炉下部,作为补汽进入汽轮机补汽机,与主蒸汽一同推动汽轮机转动,从而实现发电机发电。因此,可通过建立合理的发电附属设备实现高温废气热能向电能的转变,提高烧结余热的回收与利用。

1.4热风烧结

增设热风烧结装置有助于提高余热回收与利用,使烧结工序的节能减排效果更加显著。热风烧结是将集气热风罩和自流式热风管道装置安在烧结机点火器后面,所收集的烧结烟气经保温和除尘后抽入矿料层来进行烧结的工艺[20]。目前,用于热风烧结的废气温度可达300~1000℃。集气热风罩的长度约为烧结机有效长度的三分之一,该风罩不仅能高效回收烧结烟气,而且能合理分配风罩下负压,控制吸入的冷风量来保温废气。应用热风烧结工艺有诸多优点:①可将热风的物理热带入矿料层,通过顶替燃料的燃烧热来减少固体燃料的消耗量,当使用400~600℃热风烧结时,固体燃料可节约5%~10%,总热量消耗减少6%~9%[21];②可提升矿料层上层的烧结温度,增加上层的高温带宽度,克服了普通厚料层烧结工艺中上、下层温差过大,温度分布不均匀的问题;③由于抽入热风烧结,上层矿料受长时间高温作用而冷却时间延长,有利于生成液相并析出结晶较完全的矿物晶体,从而减轻了因急冷产生的内应力,增强了烧结矿的强度;④在减少固体燃料消耗量的同时,烧结气氛受到影响使还原区相相对减少,在保证强度不变的情况下,降低了FeO的含量,达到了改善烧结矿还原性和提高烧结矿品位的效果。综上,采用热风烧结工艺可提高余热回收与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烧结工序的生产率及综合经济效益。

1.5漏风

烧结工序漏风是影响余热回收与利用的主要因素,研究表明,烧结工序的漏风率高达30%~60%[22],因此,如何有效的控制漏风是余热高效回收与利用的重点。烧结工序漏风包括烧结系统漏风和冷却系统漏风两部分。其中,烧结系统漏风主要指烧结台车和烟道缝隙中窜入外界气体,导致烧结烟气温度下降,烟气除尘、脱硫负荷和引风机电耗增加,影响烧结烟气余热的回收与利用;而冷却系统漏风主要是指冷却废气经过冷却机和集气热风罩之间的空隙流到外界,导致气固换热效率降低,冷却废气品位降低,影响冷却废气的回收与利用。由于矿料层越厚,料层总阻力越大,导致烧结风箱的负压增大,漏风率升高,为了降低烧结系统的漏风率,应对烧结机结构进行优化设计。烧结系统漏风位置主要有:烧结台车本体、台车头尾密封与底部间隙、台车侧梁与风箱滑道之间、相邻台车的接触间隙等[23]。改进烧结机的密封结构,将台车与栏板制成复合的迷宫结构,以防止栏板在交变应力的作用下变形而漏风;在烧结机头尾处安装全金属柔磁性密封装置,相比原有的弹簧密封装置能较好的减小密封板和台车底部的间隙;采用无铆接板簧滑道密封改进烧结机滑道系统;同时,精准的安装和定期的维护,可将漏风率降到最低。因此,采用合适的密封材料和合理的密封结构设计是降低漏风率的重要手段。传统的冷却系统是卧式结构,其漏风位置主要有风箱与冷却机之间的缝隙和冷却机与集风罩之间的缝隙两处,这种结构难以避免漏风,也致使冷却废气品位降低影响余热的回收与利用。将冷却机的卧式变为立式,即罐式冷却结构[24],是解决漏风问题,实现余热高效回收利用的新途径。罐式冷却采用密闭的腔室冷却烧结矿,且罐顶设有水封槽密封罐体,可将漏风率降到最低;烧结矿和冷却空气通过逆向换热提高了换热效率,使得冷却废气的温度趋于稳定,提高了冷却废气的品位;同时,罐体采用定位接矿,可降低粉尘的排放,达到环保的效果。因此,采用罐式冷却结构可以从根源上解决冷却系统的漏风问题,同时保证冷却废气的高品位,有利于余热高效的回收利用。

2结论

第4篇:资源回收范文

一、总体思路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依法治理、方便群众、培育市场、规范经营的原则,统筹规划,整合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立以城乡回收网点为基础、以集散交易中心为载体、以综合利用处理为目标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促进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力争用3年~5年时间,使我县90%以上回收从业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回收网点规范经营,90%以上可用废弃物得到回收利用。

二、具体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怀集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本方案实施的检查、监督。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办公室,下称县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按《怀集县再生资源回(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收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落实县经贸、公安、工商、建设、环保、市政、规划等职能部门和县供销社的职责,形成合力,为规范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奠定管理基础。

(二)科学规划网点,规范经营运作。

1、回收网点的设立。回收网点的设立必须符合安全、环保和城市规划要求,又要使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再生资源时得到便捷、公平、安全的服务。对现有证照齐全的回收网点要按上述要求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利用,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为了便于操作,工商部门在核发再生资源回收营业执照时,应先由县管理办公室核准后再发放。

2、培育龙头企业,规范经营管理。由县供销社牵头,吸收社会力量,采取多元投资等形式组建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负责全县再生资源的集中分拣、简单加工和资源分流,并负责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回收业务。

(三)发挥协会作用,加强从业者自律性。由县供销社牵头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由协会按《怀集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从业人员行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回收网点行业标准,统一标识和服务规范;

2、制定流动收购人员管理规定;

3、回收从业人员的培训。

(四)清理整顿,强化监管。县领导小组在落实选点规划的基础上对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整顿。重点整顿无照经营的回收点、没有纳入规范管理的流动收购人员、超经营范围经营的回收网点,以及转借营业执照、一照多点等行为,特别是对生产性废旧金属,要强化监管,以整顿促规范,边整顿边规范。同时,县公安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落实监管措施。

三、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具体实施中,实行分步推进实施办法,即第一步(用1年~2年时间)建立规范的城乡回收网络、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规范再生资源管理,第二步(从第3年起)设立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调查规划阶段(2009年4月~10月)

1、调查、规划阶段(2009年4月~6月)

由县经贸局牵头,会同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对各镇(乡)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政策宣传、检查、发调查规划表进行摸底调查,为选点规划做好准备。

2、选点、准备阶段(2009年7月~8月)

由县管理办公室审定全县收购网点,有关部门制定管理规定,协会制定公约、规定,对回收人员进行培训。

3、落实发证阶段(2009年9月~10月)

由县管理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清理整顿阶段(2009年11月~12月)

第5篇:资源回收范文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在利用、整合和规范现有再生资源渠道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模建设,形成以社区标准化回收亭和规范的回收企业、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为载体、综合利用为目标的“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工作目标:通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用2-3年的时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覆盖全区、多品种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将全区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设立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以上,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化发展。

二、建设标准化基础设施

(一)建设标准化回收亭

1.规模。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交售方便、绿色环保的原则,按照每1500户投放一个的标准,由投资有限公司在我区具体承建、安装标准化回收亭140个(其中街道办事处60个、街道办事处24个、街道办事处18个、辛安街道办事处25个、街道办事处7个、街道办事处6个)。具体投放地点由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初步意见,经各街道办事处、规划、土地、行政执法等部门同意后实施。回收亭经国家验收合格后,每个补贴5000元。根据我区情况,先行在街道办事处和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根据试点效果逐步推进。标准化回收亭建好投入使用后,以文件的形式公布回收亭所处的位置及回收人员名单。回收亭所覆盖区域内取缔一切无照经营和走街串巷回收的经营行为。

完成时间:2012年10月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市政公用局、供电部、投资有限公司

2.标准。回收亭按照七统一标准(统一规划、标识、着装、价格、计量、车辆、管理)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回收车辆,固定回收电话等回收设备。

完成时间:2012年10月

责任单位:投资有限公司

3.从业人员。标准化回收亭从业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犯罪记录,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语言能力,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每一标准化回收亭应配备2-3人,从业人员选择上应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本次规范中未保留的有证照的回收站(点)人员和部分走街串乡的回收人员。投资有限公司将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名单报区发改、公安、行政执法和工商部门备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市政公用局、区工商分局、投资有限公司

4.运营。标准化回收亭设立原则上不得影响交通,考虑到回收物品日清的方便,有关部门应给运输车辆提供必要的方便。对正规回收人员、车辆进入小区回收不得收取费用。回收亭必须安装治安监控探头。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市政公用局

5.后期规划。对以后的旧村改造小区和新建商品楼小区、经济适用房小区、公共租赁房小区等,应在规划时考虑到标准化回收亭的配套建设。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

6.宣传。采用张贴宣传资料和发给市民一封信等做法,加大对建设标准化回收亭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了解建设标准化回收亭的意义和作用,以取得市民的支持。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分拣中心

1.功能。分拣中心是对除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分拣、简单加工、资源分流的固定场所。我区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土地(具体土地的选址,应充分考虑分拣中心所需的运输方便性、规划长远性和环保的有关要求),土地使用手续按照区土地和规划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完成时间:2012年11月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市政公用局、供电部、投资有限公司

2.规模。分拣中心初期形成废金属年回收分拣能力10万吨以上,废纸年回收分拣能力8万吨以上,废塑料年回收分拣能力2万吨以上的规模,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最终形成废金属年回收分拣能力25万吨以上,废纸年回收分拣能力18万吨以上,废塑料年回收分拣能力7万吨以上的规模,年销售收入15-20亿元。分拣中心逐步建立企业信息系统与拟建立的政府信息系统联网,积极推进“在线收废”联网建设。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投资有限公司

3.用地要求。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考虑到我区的土地供应情况,投资有限公司在我区建立分拣中心规划用地为50亩左右的土地3块。由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我区提供的土地建废钢和有色金属分拣中心一个,安排现有回收废钢和有色金属的企业、站、点30个左右进入经营;建废塑料、废纸和废旧容器分拣中心一个,安排现有回收废塑料、废纸和废旧容器的企业、站、点35个左右进入经营;建小型回收企业、站、点集中经营分拣中心一个(解决未进入前两个分拣中心的65个左右小型回收企业、站、点的经营问题)。分拣中心经国家验收合格后,补贴370万元。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

4.进入标准。分拣中心由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由我区现有规模较大的企业进入进行自主经营或与投资有限公司以合作合资等方式经营。进入废钢和有色金属分拣中心以及废塑料、废纸和废旧容器分拣中心企业的标准为:废金属年回收分拣能力1000吨以上,废纸年回收分拣能力1200吨以上,废塑料年回收分拣能力1000吨以上。具体经营管理方面的事宜由投资有限公司和自愿入驻分拣中心的企业协商,区发改局协助投资有限公司做好企业的选择和相关政策的解答。完成时间与建立分拣中心的时间同步。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投资有限公司

5.建设和管理。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由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我区所提供的土地,提出分拣中心设立的可行性报告,报区发改部门审批,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建立分拣中心,并负责具体管理。分拣中心建设分为分拣、加工、管理培训、生活等四个区域,总投资约为2亿元。分拣中心建成后应符合工商、环保、治安、消防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投资有限公司

三、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一)对原有回收企业、站、点的整合

1.按照市和我区有关要求,对目前我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废金属回收经营许可证的185个各类回收企业、站、点进行整合。整合过程中,将目前持有废金属回收经营许可证而没有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有相关证照而没有实际经营场地,经营场地无土地使用手续、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站、点,证照到期后予以注销。

完成时间:2012年10月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商分局

2.整合后保留的企业、站、点实行总量控制,由发改部门按照我区再生资源实际情况公布全区总量数额和各街道办事处的总量数额,超出总数的工商部门不再进行新的注册审批。

完成时间:2012年10月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商分局

3.整合后保留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在分拣中心未建立前,其经营场地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的相关要求。回收废纸、废塑料的如有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应符合其规定的要求。

完成时间:2012年10月

责任单位:区市政公用局、区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

(二)对整合后回收企业、站、点的长效管理

1.为确保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清理整顿后不出现新的非法收购站点的反弹,管委(区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区综合治理体系,由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状,各街道办事处与各村居两委签订责任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区相关部门在清理整顿的同时,将违法占地上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土地部门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管理,解决农村延包地违法出租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市政公用局

3.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以及回收站点、分拣中心的环保、消防审批工作,规范再生资源的回收种类和范围。规范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行为,查处非法收购、倒卖电力、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回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处理。对再生资源回收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加强对回收企业管理人员和回收拆解工人的业务培训,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投资有限公司

四、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1.对回收经营企业,按国家、省、市财政、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区财政、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

2.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分局

3.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项目用地纳入城市规划,并在用地上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

第6篇:资源回收范文

关键词:煤炭;资源;回收率

DOI:10.16640/ki.37-1222/t.2017.14.061

1 概述

济宁三号煤矿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南郊,距市区14km。济宁三号煤矿是一座设计能力5.0Mt/a的特大型现代化矿井,1993年12月19日正式开工建设,2000年12月28日矿井正式投产,井田面积110km2,设计服务年限81年。

七采区位于井田的西南部,采区东西宽2090~3194m,南北长5319m,面积14.21km2。

2 设计储量及开采率

地质资源量为勘探地质报告提供的查明煤炭资源的全部,工业资源储量减去设计计算的断层煤柱、防水煤柱、井田境界煤柱、地面建(构)筑物煤柱等永久煤柱损失量后的资源储量。采区设计可采储量汇总详见表1。

3下煤层共布置16个工作面,按照采煤工作面实际采出量计算,3下煤层采出量为2558.11万t,采区回采率为80.4%;3上煤层共布置36个工作面,采出量为1357.4万t,采区回采率为84.4%。

3 提高资源回收率的措施

3.1 优化设计提高资源回收

(1)优化采场布置,提高资源回收率:

通过对移交生产采区补勘,进一步查明断层发育情况,认真优化采场布局;针对矿井工作面内断层数量较多、落差较大的实际,矿成立了专业化的井下钻研队伍,加强了井下钻探施工力量,最大限度地回收煤炭。

(2)根据矿压显现规律,合理减小沿空煤柱尺寸,提高煤炭回收率。

3.2 合理确定采煤工艺,提高资源回收率

(1)根据煤层厚度变化情况,合理选择采煤配套设备:

根据矿井3下煤层厚度变化较大,根据各采区煤厚的变化情况,在采煤配套设备选型方面采取凡是大于4.0m煤厚的煤层,均采用了综放配套设备。综放面支架选用低位放顶煤支架,放煤效果好;工作面刮板运输机选用带铲煤板的运输机,实现对工作面浮煤的铲装一体化,减少浮煤丢失。七采区北部由于煤层厚度2.4~3.8m左右,则采用了大采高综采配套设备。通过设备的合理选型,大大提高了煤炭的回收率。

(2)加强综放面顶煤回收工作:

在初采期间加大工作面采煤机采高,另外通过加大支撑力,加大对顶煤的破坏;综放面两顺槽每隔一排剪开巷道顶网,促使巷道及工作面端头顶煤跨落;对局部难放的顶煤采取多架同时放煤,放煤工序与割煤、移驾相配合,保证放煤时间,在放煤速度慢时,及时停止割煤与移驾,最大限度回收顶煤;严格按设计停采线进行停采,接近停采线时加大采高,按工作面设备撤除停采要求距离上网,严禁超前上网、超前停采,提高工作面顶煤回收范围。

3.3 加强回采工艺改进与过程管理,提高资源回收

严格控制丢底煤。工作面多断层期间,加大工作面割底量,顺好工作面坡度,减少过断层丢底煤量;采煤机割煤时尽量加大割煤高度,并根据煤层起伏变化情况,顺好底板严格沿煤层底板回采,减少丢底煤量;合理选择采煤方法和割煤步距。对于煤厚大于4m的工作面采用综放开采。割煤步距为0.8m,采用一刀一放。实践证明,在本矿顶板条件下这种割煤步距放煤效果最好;工作面过断层,均采取打眼放炮强行推过措施,虽推进慢,对设备损坏较大,成本增加,安全管理难度增加,但提高了资源回收;针对涌水量较大实际,加大工作面排水系统能力,每个面均按最大涌水量的1.5倍布置,保证了排水及时可靠,也保证了资源的最大化回收;加强放煤和浮煤清理。

3.4 加大地测工作,为设计回采提供准确合理依据

在矿井设计中断层煤柱留设原则是:断层两侧,根据落差大小,按落差和煤柱宽度1:1各留一定煤柱。落差大于等于100m,两侧最大各留100m;落差大于等于50m,两侧最大各留50m;落差大于等于20m而小于50m的,刹嘧畲蟾髁30m;落差大于等于10m而小于20m的,两侧各留20m;落差小于10m的断层不留断层煤柱。在实际生产中加强断层含水喝位置探测,并结合我矿断层面平直、破碎带相对较窄的特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断层煤柱,能回收的尽量回收。

工作面与断层平行布置,断层平面位置摆动对顺槽位置布置和工作面回采影响较大,为尽量减少影响,利用已施工顺槽对其边侧断层进行探测,准确控制边界断层位置,为合理布置顺槽位置和今后开采边角煤提高准确依据。

结合生产接续,加大采区生产补充勘探。为采区划分和合理布置工作面提供详实地质资料,保证了资源的合理开采。

参考文献:

[1]张荣立,何国玮.采矿工程设计手册[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10:3454-3480.

第7篇:资源回收范文

【关键词】 矿井地质工作 资源回收率 资源利用率

矿井地质工作是开展煤矿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地质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矿井煤炭资源的回采率。因此,通过有效加强矿井地质工作,尽可能减少煤炭资源的浪费,能够为我们合理利用煤炭资源提供新的出路和解决方法。而煤矿地质工作具体指的是从煤矿建井到矿井报废整个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针对煤矿地质的勘探工作。近些年来,很多矿井的回收率与回采率都非常低,煤炭资源利用效果差强人意。在煤矿生产上,存在多方面浪费资源的状况,而这不仅有矿井设计较不合理、地质测量不科学、煤炭开采掘进、煤炭储存管理不善等各个方面的原因。然而,浪费资源比重中,最大问题的往往出现开采这一环节,究其原因就是开采所选用的方法不合理。而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就是地质工作开展不顺利。

1 煤炭资源回收率低造成的后果分析

1.1 失煤多,威胁矿井安全

较低的煤炭资源回收率往往会造成丢煤多,煤尘大的现象,从而较容易发生煤尘爆炸,给煤炭企业生产、运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煤炭资源回收率直接导致失煤较多,灰尘满布,因此很容易引发火灾,从而直接影响和威胁到矿井的安全经营。

1.2 回收率低,致使采掘比例严重失调

根据我国,统计部门的调查表明,当前我国有80%的矿井都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回采率。而结合初步计算,每年因回收率较低,直接导致损失的煤炭量高达88万吨之多。而同时回采率越低,也就使得掘进率逐渐增高。使掘进跟不上回采,造成了恶性循环,致使采掘比例严重失调,从而影响到煤炭企业的正常生产。

1.3 增加掘进产量,加剧矿井开采成本支出

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往往需要我们投入大量的资金,来掘进新的巷道,从而确保生产要求。若只采厚煤层而丢掉薄煤层,则造成超尺煤柱或者地质损失过大,从而增加矿井吨煤成本,而这也往往加剧矿井的开采成本。

1.4 开采年限无法达到设计服务年限

煤炭资源回收率直接关系到煤炭企业的开采量,同时也直接影响到煤矿的开采年限。而煤矿在选择设计时,往往会根据煤炭储存量来设计服务年限,但较低的回收率会增加煤矿开采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支出,也就使的只有增加新井建设负担,开采年限无法满足本身设计的服务年限。

2 影响煤炭资源回收率的原因分析

在煤炭开采过程中,造成煤炭资源回采率低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地质探测工作效率不高,这主要指的是地质的煤炭质量,地质探测的成本与煤炭开采的成本呈正比。事实上,井下的煤层结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企业为了降低煤炭成本,提升利润,加快资金的流转速度,就会放弃煤质并不太好的煤层区域,而煤层的厚度则对煤炭资源的回采率和掘进率产生直接影响。其次就是水质方面,防水治水工作难度较大。煤炭开采过程中,所存在的突水隐患,直接威胁到矿井的煤炭开采安全。众所周知,煤矿最常发生的就是瓦斯爆炸,由于瓦斯具有可燃性,爆炸性特点,如果瓦斯安全防范不到位,就极易发生爆炸。

同时很多煤矿所采用的开采方法并不合理,很多煤矿为提高出煤率,往往会采用残柱、落垛等非正规的采煤方法,而这就导致,煤炭的回采率只能达到三分之一左右。因此,合理改进开采技术和巷道布置技术是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的重要保障。同时,当前矿井地质勘测工作与煤炭储量管理不到位也是造成煤炭资源回采率低的重要原因。

3 有效矿井地质工作,提高资源回收率的建议分析

由于煤炭矿井地质薄弱,从而极易造成煤炭资源开采损失过大,从而使资源回收率降低。因此,在煤炭开采过程中,表面上是煤炭开采不当,资源浪费,但实质问题还是因为地质工作不够,不能为开采提高有效的数据参数所直接导致的。因此,有效开展地质工作不仅能够减少煤炭资源的损失,同时还可以使开采过程中因地质原因造成的损失大大降低。所以加强地质工作是提高资源回收率的一个重要前提。

想要有效提高煤炭资源的回收率就需要我们充分重视加强矿井地质工作开展,而这就需要我们借助先进的地质勘探技术和勘探工具,通过技术的革新和发展突破,充分发挥地质勘探工作在煤炭资源回收过程中的作用。人才是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缺乏强有力的人才队伍就不能确保地质勘探工作有序进行,因此,只有培养健全、得力、有知识、有技术、有经验的煤质检测队伍才能确保煤质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人才和技术是当前开展煤质检测和煤炭开采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长期以来,之所以存在问题屡屡发生,但整改成效基本不大的局面,这与监管考评机制的匮乏由很大关系,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约束规范,就容易使得整项工作处于毫无章法、毫无节制的状态,因此要想有效确保煤质工作顺利进行,提升煤炭资源回采率,就必须完善各方权责机制,通过一系列完善的制度最终实现煤质工作顺利推进。

4 结语

在煤矿生产上,存在多方面浪费资源的状况,而这其中,不仅有矿井设计较不合理、地质勘探不到位、地质测量不科学、煤炭开采掘进、煤炭储存管理不善等各个方面的原因。然而,浪费资源比重中,最大问题的往往出现开采这一环节,究其原因就是开采所选用的方法不合理。而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就是地质工作开展不顺利。地质工作的薄弱直接造成了矿井回采率低。因此,想要有效提高资源回收率,就需要我们必须严格重视矿井地质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第8篇:资源回收范文

采取统一标准、分工负责、统一行动、疏堵结合的办法,依法对非法废品收购站进行专项整治,推动我区市容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认真贯彻市区奋战150天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清理整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

二、清理范围及责任单位

清理范围:清理取缔城区三环内所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三环外主要街路、重点景观、铁路沿线、军工、学校、广场、医院、机关、出城口、加油站、液化气站、高压线下等周边200米内回收站点;取缔收赃、销赃的回收站点;清理取缔三环外无照经营、一照多用的回收站点。

牵头部门:区市容环卫局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规划局分局、市工商局分局、市工商局光复路分局、区商务局、市公安局分局、区拆迁大队

三、责任分工

1区奋战15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为责任主体。参加单位有区市容环卫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市规划局分局、市工商局分局、市工商局光复路分局、市公安分局、区拆迁大队。

2区市容环卫局为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

3对废品收购站经营场地内的违章建筑,兰家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辖区内废品收购站全面普查、摸底、申报及清理后的监管工作。协调市规划局分局和区拆迁大队依法进行拆除。

4对三环以内废品收购站进行全部取缔,区工商分局负责对证照进行检查。对三环以外有证照的废品收购站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对违章收购、占道的物品进行罚没、登记、保存。

5区商务局负责宣传教育和法律解释工作。对全区内不符合规定的废品收购站依法进行取缔。

6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市公安局分局负责对整个专项清理整治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特别是取缔阶段要提供有效安全保证,对暴力抗法或妨碍阻挠执行公务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从严处理。

四、清理步骤及时间

1下发通告,宣传教育、自行整改阶段: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劝其自行搬离、撤走。

2强制清理取缔阶段:对未自行撤离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巩固清理成果基础上,巩固成果、组织验收阶段:进一步清理,重点清理取缔存在工作死角的清理后反弹的群众举报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并组织验收。

五、组织机构

成立区清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工作领导小组。为保证整个清理行动顺利进行。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容环卫局,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督导、检查工作。

六、有关要求

1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全力抓好此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清理整顿工作。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区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抓好清理整顿工作的落实,同时各部门要专设一名联络员,定期上报清理结果及存在问题。

第9篇:资源回收范文

关键词:资源化回收 贵金属 电子废弃物

中图分类号:TQ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7(c)-0022-01

从相关数据可知,到了2005年我国的城镇与乡村拥有电视机的比例达到了134.8台/百户与84台/百户,而拥有电脑比例达到41.5台/百户与2.1台/百户,拥有手机比例为30.26部/百人,到现在这些产品几乎都达到了报废状态,由此产生的各种废旧产品严重影响着环境,尤其是所含有大量重金、PBDE及PBB等各种有毒成分,一旦处理不善就会严重污染环境。

1 资源化回收工艺分析

在回收贵金属上大都采用采用了分类,取样,分析,溶解,分离,还原,精炼铸锭几个过程。

其一是分类,取出三份等量的样品,一份作为检验分析,其他两份作为备考。所取的样品要具有一定代表性。对于废液取样,要充分进行搅动或者摇动,如果沉淀比较多,就应该先进行过滤之后再取样送去分析。

其二分析废料;判断贵金属的价值高低,定性分析就是要对废料中所含贵金属元素进行确定,而定量分析就是要确定贵金属元素具有多少量。

其三溶解;这一步非常关键,就是要把废料全部或者部分进行溶解,之后分离其中各种贵金属,从而回收到贵金属。耐蚀性:Ag

在实际运用中,采用无机溶剂溶解相对较多,主要是采用硫酸或者硝酸溶解。从而产生出可溶性硫酸盐与硝酸盐。

其四贵金属分离,常用的方法比较多,有置换法、萃取法、还原沉淀法以及离子交换法。

其五贵金属还原;经过溶剂获取到了含贵金属的溶液,就必须要采取特定还原剂将贵金属还原出来。在溶液中贵金属大多以下面化合物形态存在(见图1)。

其六精炼提纯;通过上的回收就能够获取到单个金属,但是纯度还不能满足所需,所以要进一步进行处理,才能够获取到不同纯度与杂志含量符合要求的贵金属。

2 回收电子废弃物种的贵金属方法

2.1 传统处理方法

(1)机械处理;机械处理技术就是运用电子废弃物的导电性、密度、磁性以及表面特征等各种物理性质存在差异,将电子废弃物中的金属与非金属分离出来,这种技术就是包含了拆解,破碎以及分选等各种处理过程。通过机械处理能够把废电路板中的铝、铁以及贵重金属分离出90%以上。在使用中,机械处理技术能够将电子废弃物种有价金属富集起来,提升其回收率,并且回收处理中所造成的二次污染并不大,成本也比较低,但是对获得贵金属的纯度不高。所以在资源化回收中就把这种技术当成预处理。

(2)火法冶金;从电子废弃物种回收贵金属,最终采用技术就是火法冶金技术,这种技术常常使用在废弃通讯器材之中对贵金属的回收中。在现实中,多采用电弧熔炼法将电子废弃物种贵金属高效回收,回收金达到了99.88%,银达到了99.98%,钯的回收率达到100%。但采用这种方法的步骤比较繁琐、耗时比较长、能耗也比较大,并且电子废弃物中贵金属含量低就不适合使用这种方法提取。

2.2 回收处理新技术

在现实中,电子废弃物的种类繁多,成分较为复杂,而且处理的难度也比较大,所以传统方法极难充分回收贵金属,所以就需要不断引入一些新技术,比如微波热解法、生物处理等,就能够让电子废弃物中贵金属获得高效资源化回收。

(1)生物技术;这种技术是20世纪80年代才被应用到电子废弃物的回收贵重金属中,这种方法就是应用某一种微生物或者代谢产物,就能够和废弃物中金属互相作用,从而产生出还原、氧化以及吸附等各种反应,就能够回收废弃物中有价金属。如今生物技术研究较多就是应用细菌的浸出技术对废弃物中贵金属进行回收,就是用三价铁离子和金属发生氧化反应,从而就将贵金属到了废弃物表面进行回收,而还原二价铁离子通过细菌氧化进行浸取。

(2)其他的一些处理技术;新技术中还有其他一些处理技术,即为微波热解法、螯合树脂吸附法等,微波热解就是把电子废弃物进行粉碎之后进行微波加热就能够分解会发其中有机物,一旦加热到了1400℃上下就能够把其中金银及其他的金属形成了玻璃化物质,然后进行冷却就成了小珠形式进行分离。

3 结语

总而言之,资源化回收电子废弃物中的贵金属逐渐朝着规模化发展。因此必须要在现今回收技术基础上引入新技术,尤其要将重心放在揭示生物吸附机理,拓展出生物吸附的原料与制备措施上。必须要配建立合理的资源化回收机构,完善回收的工艺流程,从根源上降低回收中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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