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资本市场主要特点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 场外交易市场 股权交易 中美比较 研究
相对于美国而言,中国由于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底蕴相对薄弱。而美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早,场外市场运作相对较成熟,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本文基于中国场外市场的实践,通过较为深入的研究目前国内几个主要场外股权交易市场,选取并对比部分交易市场要素,就中美场外交易市场的现状和特点进行比较,对中国场外市场的运作提出建设性建议。
中国场外交易市场基本状况及特点
(一)场外交易市场的基本类型
目前,中国专业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按主管机构来分主要有二类市场:
一是2006年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建立的报价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该市场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统一管理。2006年开始在北京中关村园区试点,只接受工商注册地在北京中关村园区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截至2012年底,共有110家企业在该市场挂牌,总市值约为280亿元左右。
二是由各地方政府根据本国家区域经济政策指导和地方金融发展需要和创新设立的股权交易所,这类股权交易所大多承接了部分原当地产权交易所的企业和职能。其中,成立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制度最完善的是天津股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天交所)。天交所是天津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对滨海新区配套金融创新支持的精神,由天津产权交易所等机构设立的公司制场外交易所。除在原有产权交易所交易的公司股份以外,天交所主要针对的企业为“两高两非”企业,即高科技和高成长的企业。截至2012年底,共有135家企业在天交所挂牌,总市值180多亿元。除天交所之外,其他直辖市也开始设立专门的股权交易所。
(二)市场结构与监管
中关村报价股份转让系统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监管,协会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审核备案企业以及监管主办券商。主办券商是指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认证的,可以从事报价股份转让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主要参与的义务是:为企业提供股份改制咨询、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企业挂牌备案材料以及企业挂牌后信息披露的督导。挂牌企业除了满足中国各项基本法律以外,还需要满足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范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主板券商采取准入管理,截至2012年底,可以从事报价股份转让业务的券商已达68家。
地方股权交易所是由地方政府、地方金融办监管,挂牌公司一般由在该股权交易所备案的中介机构进行辅导和材料制作,由交易所进行审批备案。参与的中介机构主要为地方交易所认证的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荐机构采取注入制度的形式,主要对机构人员配置有所要求,例如和报价股份转让系统相同,均需要执业律师和会计师的参与。
与场外市场采取的融资模式为定向、私募融资为主不同,深交所上市企业主要融资为公开发行和再融资,投资者可以为机构也可以为个人投资者。虽然由于市场机构不同,数据对比不具绝对的可比性,但是,相比创业板市场,1167亿总融资额、7.6亿单笔融资额、78.53倍市盈率的数据,场外市场融资规模差距甚远。
(三)中国场外交易市场的特点
通过对中国场外交易市场基本状况的分析,可以凝练出中国场外市场目前的主要特点:
一是市场规模小,尚未建立全国性统一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创业板)相比,全国性市场尚未建立,场外市场规模小,场外市场挂牌企业数大概与深圳创业板持平,但是利润规模为其1/6或更少,融资规模为其1/11。但中国年利润在5000万以下的中小企业基本占中国企业数量的99%左右。如果不扩大场外市场规模,改进投融资方式,仅靠创业板市场和现有场外市场很有可能会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真空层级,不利于资本市场发展和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二是各市场按发展规模和历史可以分为二个梯队。一个是中关村报价股份转让系统和天交所,另一个为其他地区股权交易所。三是法律法规有待改善。目前除国家基本的法律法规以外,各场外交易所基本都有自己的挂牌规则和交易规则,但均不能成体系。除报价股份转让和天交所制定了一系列的交易和挂牌规则,其他场外市场基本采用的是当地政府关于非上市公司企业挂牌条例。此外,场外市场的监管和定位也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美国全国性场外市场的发展概况及特点
(一)美国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状况
1.NASDAQ市场。20世纪60年代,为了解决美国地方性场外交易市场混论无序的情况,美国国会督促美国证监会(SEC)进行解决地方交易所市场和建设统一报价平台研究并提出议案。1968年,SEC提出由美国证券业协会(NASD,即美国金融业管理局FINRA的前身)着手建立统一报价平台―美国证券经纪商自动报价平台(NASDAQ),该系统由私人公司Bunker Ramo Corporation开发和运营,直到1976年,NASD才从该公司收购NASDAQ系统,并自行运营。
自20世纪90年代到2006年,作为场外交易所的NASDAQ正式成立为交易所市场,NASDAQ 与NYSE不相上下。在1998年至2001年网络泡沫的前期,NASDAQ甚至一度超越纽交所成为全球交易最活跃的交易所,如图1所示。
2.OTCBB市场。即美国场外公告牌市场。1990年美国证监会颁布了芬尼股票法案,对5美元以下的公司IPO和股份交易作出了限制,其初衷在于对低价IPO欺诈的风险控制。为了满足低价股份的流通需求,NASDAQ于1990年设立了另一套报价系统,即OTCBB市场,以填补NASDAQ市场成长后场外基础报价交易平台的空白。OTCC的交易状况如表1所示。
作为单纯的报价市场,OTCBB与原NASDAQ场外市场不同的是,OTCBB与上市企业不发生业务联系,融资方式有限。OTCBB公司大多通过私募融资的方式吸引股权投资。
OTCBB市场的发展附属于NASDAQ市场,NASDAQ对其的定位也有关系。和NASDAQ市场起源时不一样,OTCBB市场的定位在于弥补场外交易报价平台的缺失,并不是为了提供一个全国性的投融资平台。
3.PINK SHEET市场。即粉单市场。为了解决场外交易股票报价无序的问题,于1913年成立的私人企业美国国家报价局开始通过一种粉色的报纸提供全国万余种股票的报价,粉单由此得名。粉单市场主要是按市场监管和信息披露分级,3个级别分别为:OTCQX、OTCQB和OTCPINK。OTCQX针对的是场外市场中的较大型企业,通过OCTQX系统交易和监控,必须满足OTCQX的信息披露要求。OTCQB主要是针对类似OTCBB市场目标企业,满足向SEC注册和财务披露要求的企业。OTCPINK则为最初级市场,只要满足国际财务规范和OTC市场集团披露要求,就可以进行报价交易。
(二)美国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特点
第一,场外市场作为初级市场,无论交易所市场发展如何,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必不可少的一端,是宏观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2006年前,美国场外市场在挂牌公司总体数量和交易量均和交易所市场不相上下。随着NASDAQ市场转为交易所市场,OTCBB市场和粉单市场开始慢慢的发展,并弥补NASDAQ市场留下的空缺。第二,统一场外交易市场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市场主要以报价系统为载体,以中介机构(做市商)为纽带。第三,监管明确,运营市场化、多元化。粉单市场的运营机构为私营企业OTC Market Group,该企业不受FINRA和SEC的监管。NASDAQ在公司化之前一直由NASD运营和监管,OTCBB市场由NASDAQ拥有。OTCBB和粉单市场并不和企业直接发生业务往来,而NASDAQ市场初期由NASD建立并运营直到公司化,OTCBB也与NASD有着密切联系。
比较结论及建议
(一)比较结论
其一,市场规模和规划方面:中国场外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全国性统一市场,规模较小,融资能力弱,出现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真空市场,不利于资本市场发展和中小企业股权融资。作为初级市场的美国场外市场,无论交易所市场发展如何,都是多层次的资本融资市场,基本上为宏观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有效支持。
其二,交易机制方面:中国场外交易市场由于处于起步阶段,交易机制仍然延续传统柜台模式或主板的竞价模式,并未针对中小、小微企业采取创新的交易机制,并且与创新交易相关的法律也并未建立健全。而美国市场经过长时期的探索,交易规则明确,交易机制清晰,如NASDAQ、OTCBB和PINK SHEET三者的定位均为由做市商为报价核心的报价系统,并非审核,做市商对企业估值和报价交易起到关键作用。
其三,市场融资方面:中国场外交易市场散而小,市场后端建设中制度不健全,交易不活跃,市场筛选功能不强,从而导致前端融资功能弱,投资机构参与欲望低。美国正是由于形成了统一的全国性市场,发挥了中介机构的筛选和定价功能,从后端的制度设计上解决了前段风险投资的顾虑。
其四,市场监管方面:中国目前除国家基本的法律法规外,各场外交易所基本都有自己的挂牌规则和交易规则,但尚未形成体系,场外市场的监管和定位也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美国场外交易市场监管较明确。如美国证监会负责对场外市场进行宏观监管,对场外市场公司进行注册备案和后续监管;NASD负责对其下属的交易商(做市商)进行监管,制定做市商和交易规则,运作市场化、多元化。
(二)建议
第一,场外市场的问题是经济发展的问题,相对美国市场,中国场外市场规模小,形成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真空市场,急需建立全国性场外市场。
第二,加快顶端建设,明确市场框架和监管方式,市场建立的重心应该是报价平台和交易机制,以及如何提升中介机构在场外市场的作用。
第三,后续研究可以更深入市场的微观层面,对交易机制、信息披露、中介机构和私募融资进行分析。
参考文献:
1.巴曙松.关注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渠道[J].中国中小企业,2004(1)
(2)资本市场发展差异。区域资本市场发展差异(如图2所示)。
从四大区域之间来看,股票指标均值依次为:东部35.21%、西部19.35%、中部13.64%、东北12.34%;债券指标均值依次为:东部9.52%、中部1.64%、西部1.45%、东北0.56%。东部省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整体水平遥遥领先,排除北京对东部的影响后,由于北京集聚了大量金融机构总部和央企总部,而股票和债券大多以总公司的名义发行,导致北京股票和债券规模偏大,其中,债券出现了75.05%的离群值。东部股票指标均值为25.46%,债券指标均值为2.24%,仍然居四大区域之首,显示了东部省市较强的直接融资能力,其次是西部,中部和东北的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弱。
从四大区域内部来看,股票指标变异系数依次为:东部1.08、西部0.69、中部0.49、东北0.31;债券指标变异系数依次为:东部2.43、西部0.78、东北0.75、中部0.40,排除北京的影响后,东部股票指标变异系数为0.93,债券指标变异系数为0.81,东部各省市的资本市场发展仍存在最严重的不平衡;西部区内差异次于东部,其中,的债券指标趋于0;东北三省的债券市场较股票市场发展差异明显;中部的区内差异较小。
从全国范围来看,股票指标的变异系数为1.07,债券指标的变异系数为3.31,排除北京的影响后,股票指标的变异系数为0.82,债券指标的变异系数为0.81。整体上看,资本市场发展的规模远不及金融中介发展的规模,而且资本市场发展的地区差异大于金融中介发展差异。
(3)保险市场发展差异(如图3所示)。
从四大区域之间来看,保险深度指标均值依次为:东部3.11%、中部2.95%、东北2.86%、西部2.67%;保险密度指标均值依次为:东部1537.85元/人、东北749.48元/人、中部523.35元/人、西部433.55元/人。东部省市保险市场发展的整体水平领先,中部和东北居中,而西部最弱,排除了对西部的影响后,西部地区保险深度指标均值为2.84%、保险密度指标均值为462.67元/人,与中部和东北仍有差距,表明西部的保险市场欠发展,这也是未来西部金融发展的主要方向。
从四大区域内部来看,保险深度指标变异系数依次为:西部0.37、东部0.35、中部0.13、东北0.08;保险密度指标变异系数依次为:东部0.86、西部0.45、东北0.30、中部0.26。显示了东部与西部保险市场发展的区内差异较大,造成这一问题的关键原因在于北京、上海两地的保险深度分别为5.59%和4.38%,保险密度分别为3521.31元/人和4376.68元/人,大大高于地区均值,而保险深度为0.82%,保险密度为113.24,均为全国最低,拉大了区内差距。
从全国范围来看,保险深度指标的变异系数为0.31,保险密度指标的变异系数为1.07,相对保险深度指标,保险密度指标的地区差异更显着。我国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的平均指标与同年全球新兴市场国家的平均水平相当,但是与同年全球工业化国家平均保险深度8.8%、平均保险密度3655美元相比,较低的保险深度和密度说明了我国保险公司总体保费收入规模偏小。数据来源:《Sigma:2008年度世界保险业》。
2.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整体考察:主成分因子分析
本文采用主成分因子分析的方法对区域金融发展差异作整体上的考察。因子分析是多元统计分析技术的一个分支,其主要目的是浓缩数据。它通过研究众多变量之间的内部依赖关系,探求观测数据的基本结构,并用少数几个假想变量来表示基本的数据结构,这些假想变量被称为“因子”。因子能够反映原来众多观测变量所代表的主要信息,并解释观测变量之间的依存关系。通过因子分析把一组观测变量化为少数几个因子后,可以进一步将原始观测变量的信息转换成这些因子的因子值,利用因子值可以直接对样本进行综合评价和分类。
首先,为了消除原始数据不同量纲的影响,需要对各金融发展指标的原始数据做标准化处理,并用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后续的分析,标准化的方法为:
Zi=xi-σx(2)
其中,xi为指标x的第i个观测值,为指标x的均值,σx为指标x的标准差。并用巴特莱特球度检验,判断数据是否合适做因子分析。巴特莱特球度检验值为116.2097,显着性为0.0000,拒绝指标相关矩阵是单位阵的零假设,显示各指标的观测数据具有共同变异,适合做因子分析。
其次,基于主成分法提取初始因子。按照主成分分析通常遵循的“85原则”,即因子方差累计贡献率超过85%,确定提取的因子个数。主成分提取结果显示只需选取前三个因子即可,其方差累计贡献率为88.5833%。
再次,再用VARIMAX正交旋转法简化因子载荷矩阵,寻求有实际意义的因子解。旋转后,因子1主要与“CREDIT”、“STOCK”、“BOND”、“保险密度”等指标相关,这四个指标的因子载荷分别为:
0.6972、0.9574、0.8390、0.6754,可概括为“金融发展规模总量因子”;因子2主要与“保险密度”、“保险深度”等指标相关,这两个指标的因子载荷分别为0.9319、0.5368,可概括为“保险市场发展因子”;因子3主要与“PRIVATE”指标相关,指标的因子载荷为0.9842,可概括为“金融中介效率因子”。旋转后的因子解反映了中国区域金融发展差异主要体现在“金融发展规模总量”、“保险市场发展水平”和“金融中介效率”三个方面。三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分别为44.4925%、26.1903%和17.9005%。
最后,利用因子得分加权计算出各地区的综合得分并排序。计算公式为:
综合得分=因子1得分×44.4925%88.5833%+因子2得分×26.1903%88.5833%+因子3得分×17.9005%88.5833%
计算结果见表2所示。
三、区域金融的发展特点
通过对区域金融发展从部门到整体的考察,可以判断现阶段中国区域金融发展具有三个主要特点:
1.区域金融发展差异明显且主要表现为金融总量的差异
运用数据地图进一步表示各地区因子综合得分可以更清晰的反映区域金融发展的不平衡。如图4所示,中国区域金融发展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随着西部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这种不平衡现象有所改观、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有所改善,但现阶段差距仍然很大。东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最好,西部次之,中部和东北金融发展较弱。某些地区如北京、上海,金融资源迅速发展与集聚,另一些地区如内蒙古、广西仍然存在金融抑制。正如劳拉詹南在《金融地理学》中所言,尽管金融服务具有很大的流动性,但实际上不同地区的金融景观是完全不同质的,具有极端的异质性和不规则性,即金融服务业是具有明显地理特征的经济活动。
区域金融就是将金融运行和发展置于一定的地理空间加以考察,金融系统作为区域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不仅直接反映经济的区域性特点,而且自身的发展也必然带有所在区域的烙印。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资源分布不均衡和气候环境多样化的国家,金融差异是各种区域差异的集中反映。区域金融差异表现在量与质两个层面上:量的差异包括金融资源与交易数量的差异;质的差异主要是指金融结构不同,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工具、融资方式、融资机制和金融行为的不同特点,以及金融深化程度的不同。从我国区域金融整体发展的现状来看,区域差异主要体现为量的差异,而非质的不同,在主成分因子分析中,金融中介效率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只占17.9005%。
2.政府干预、以银行为基础的金融体系未彻底变革
迄今,中国金融体系功能依然不完善。市场化水平不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结构不平衡,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结构不平衡,许多计划经济时期的行为理念和管理方式尚未立刻改变,这些因素在金融结构上依然发生作用。
近20年来,随着多种信用形式的利用,直接融资的比重逐渐增加,但间接融资的比重仍然占比太大,企业依赖银行信贷资金的局面没有大的改观,全部信贷资金中相当一部分借贷给了那些缺乏效率的国有企业。数据显示,200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业总产值为143950.02亿元,私营企业工业总产值为136340.33亿元,数据来源:《2009中国统计年鉴》但四大区域PRIVATE指标均不足2%,东部最高为1.6%,中部最低为0.74%,私营企业所获得的金融支持力度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符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从直接融资方式的选择来看,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是先债券融资后股权融资,债券是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来源,在我国,不但“股强债弱”的格局表现得十分突出,而且国债和金融债几乎占据了债券发行的全部。由于金融债券主要是政策性金融债,因此我国债券市场主要是为政府提供融资服务,除个别省市以外,大部分地区债券指标不足地区GDP的5%。此外,2004年实施的《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两个或以上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能申请发行公司债(企业债)。这一规定又将大量非股份制的私营企业排除在外。虽然2006年实施的新《公司法》中放宽了对公司债(企业债)发行主体的规定,但私营企业真正能够通过发行债券融资还需要时间。故而,由于北京央企总部集聚,债券的发行也集聚于此,部分偏远地区,如没有债券发行,对比十分鲜明。
3.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关系尚不清楚
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争论自古有之,这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50年代,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至关重要的意义上来说,“熊彼特可能是对的”逐渐成为共识。进入90年代之后,人们开始反思并更加关注金融在经济中扮演的角色,金融市场的发展使得总体金融约束放松,与此同时,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之间的互动关系变得更加复杂。特别在中国,由于区域经济、文化、制度和环境的差异,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之间的关系也存在着混合结果。
数据显示,2008年各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东部20198元,中部13204元,西部12839元、东北13037元;其加权平均增长率分别为:东部11.9%,中部11.7%,西部10.4%,东北11.3%。数据来源:《2008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兼顾各区域金融发展状况,西部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不仅未能实现内在统一和协调,甚至还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冲突。虽然缺乏效率的金融体系可以部分解释这一矛盾的状况,但其背后应该另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在广义的范畴上说,经济发展是对现行经济增长约束放松的一种尝试,金融约束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关注,除此之外,经济增长还受到实体经济的约束。当盈利性投资机会稀缺时,便产生了实体经济约束。以西部为例,从2000—2007年,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国家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力度,这些措施有力地放松了西部地区的金融约束。但由于这些资金大量投入在基础设施建设而并非用于产业结构调整,且这类投资往往期限长、见效慢,客观上造成了西部地区金融发展有悖于经济增长的事实。所以,当“供给导向”的金融发展起支配性作用的时候,金融发展外生于经济增长,两者之间的关系常常是不明确的。在我国,受实体经济约束,部分地区的金融发展还处于这种“供给导向”的阶段。从区域协调的角度讲,这种“供给导向”的金融发展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从部门和整体两个角度考察了中国区域金融发展现状,并由此对区域金融发展特点进行了归纳。研究表明,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金融发展虽保持相对稳定的增长态势,但整体运行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区域金融差异显着体现在金融发展的总量上。由于渐进式改革中许多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互动也具有区域复杂性。基于如何让金融合意地作用于经济,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区域金融发展政策和战略方向的三点建议:
第一,继续推行有差别的区域金融政策,给予内地持续的金融支持。区域经济最大的特征为块状经济,这意味着非连续性和突发性。金融资源的流动若不受到任何限制,资源的优化配置必然导致金融要素向东部沿海进一步集中,使内地特别是西部地区刚开始的金融发展发生逆转,导致国民收入分配的更加不公平。为了保护内地欠发达地区的产业活动,这就要求政府设立适度的“政策壁垒”来约束欠发达地区的金融资源向发达地区流动。在内地与沿海之间实行差别化政策与内地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强同沿海地区的经济联系是不矛盾的。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用意也在于此。此外,对区域内金融发展差异也要给予一定的关注,不能顾此失彼。
【关键词】创业板;二板市场;中外比较
一、创业板市场概述
创业板市场,又称“二板市场”,是一个与主板市场相对的概念,而且都是在主板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和达到相当成熟度之后才出现的。目前,对创业板市场的概念尚没有一个统一规范定义。有人认为创业板是指在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行业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交易市场,是主板市场的一个有效的补充。也有人认为创业板市场就是用金融资本支持创业为主旨的特殊资本市场。有人则更是强调创业板市场主要是针对高科技企业,认为其是为高科技领域中运作良好、成长性高的新兴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场所,也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多学者把创业板市场归纳为以创业性的、中小型和成长性的企业为服务对象,为他们的股权提供公开交易平台、上市或交易标准一般低于传统交易所市场或主板市场的证券市场。总的讲,创业板市场其实就是泛指那些标准低于传统交易所主板市场,主要以初创期、规模小,但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证券市场。
创业板的作用:同主板市场相比较,创业板市场具有面向新兴企业,注重增长潜力和较低上市标准,但严格的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强化保荐人责任,同时引入做市商交易制度等特点。同时创业板市场具有为中小企业持续发展提供融资、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渠道的功能,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等功能。
二、中外二板市场的特点比较
1.美国纳斯达克(NASDAQ)
纳斯达克1971年成立,全称是全美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目前已成为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代名词。纳斯达克是一个完全采用电子交易、为新兴产业提供竞争舞台、自我监管、面向全球的股票市场,是全美也是世界最大的无形交易市场,被人们称为“21世纪的证券市场”,也被看作是未来全球交易市场的雏形。纳斯达克在上市公司数量、成交量(股数)、市场表现、流动性比率(即1%的股价变化所引起的交易量的变动值)、机构持股比率等方面都超过了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堪称全球创业板市场的楷模。
纳斯达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采取做市商交易模式,拥有众多相互竞争的做市商:(2)不同层次的企业进入不同的股票市场(3)采用电子化的自动交易系统(ECNS):纳斯达克没有证券交易大厅,通过高效的电子交易系统,在全世界安装了大量的计算机终端,将分散在各地的做市商连接在一起,可以向世界各地的基金经理、经纪人和交易商传送五千多种证券的全面报价和最新的交易信息,能够实现显示即时行情、订单传送、执行与交易报告系统等功能,堪称电子化的虚拟证券交易大厅。
2.韩国科斯达克(KOSDAQ)
韩国的科斯达克,全称是韩国证券交易商自动报价系统,是由韩国证券交易商协会于1996年7月成立。科斯达克是效仿美国NASDAQ市场设立的,是在已有的场外交易市场上发展起来的。自成立以来发展非常迅速,2000年2月科斯达克的交易额就已经超过韩国证券交易所,到2005年末,科斯达克已拥有上市企业918家,市价总额达700亿美元,市场日平均交易额达到18亿美元,根据世界交易所联盟2008年的统计资料,韩交所创业板市场的成交量及换手率仅次于美国纳斯达克。在创业板市场中,从市值看,科斯达克仅次于美国纳斯达克和伦敦AIM市场位居全球第三;从市场流动性来看,科斯达克在全球创业板市场中位居前列;而以交易总额为标准,科斯达克则是仅次于纳斯达克的世界第2大新市场。
科斯达克的主要特点:(1)单一的竞价交易制度:科斯达克与纳斯达克不同,从一开始科斯达克就采用了竞价交易制度;(2)科斯达克是一个委托交易市场,没有专门的做市商;(3)科斯达克市场的费用相当低,上市费用仅为3.9万元人民币,仅仅是纳斯达克的1/20,而上市公司所应缴纳的年费仅为4500元人民币,是纳斯达克的1/46,这两项标准均是新市场中最低水准;(4)科斯达克采用电子交易及电子公布系统:KETRA是科斯达克采用的效率相当高而且非常安全的电子交易系统,日订购处理量可达五百万件以上,而且所有的买卖交易资料都进行实时备份;科斯达克采用的KEDIS系统是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公布系统,上市企业如果需要公布信息等,可以通过KEDIS迅速而方便的予以公布。
3.深圳创业板
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2009年10月23日,创业板开板仪式在深圳举行,特锐德等首批28家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亮相,市场期盼十年的创业板终于迎来开市钟声。。创业板的开板,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多层次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更意味着资本市场成为创新经济“新引擎”,服务国民经济全局能力必将进一步增强。中国证监会1月1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证监会已受理223家企业创业板发行上市的申请,共有36家创业板企业挂牌上市。截止至2010年5月22日,深圳创业板已经拥有超过80家的创业板企业挂牌上市。
深圳创业板的主要特点:(1)独特的强制退市制度:《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实行严格的强制退市制度,除了主板规定的退市标准以外,还新增了退市标准,包括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被否、净资产为负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一旦触发这两点中的任何一项退市标准,创业板上市公司都将面临着退市命运。从退市力度和速度上看,创业板公司退市后不会再像主板一样,必须先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其中,只有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才可以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触发标准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很有可能启动快速退市程序,并且缩短退市时间,不再长时间停牌;(2)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针对市场上普遍关心的创业板交易制度问题,深交所负责人于2009年9月23日表示,除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外,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适用现有《交易规则》;(3)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当股票上市首日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时,深交所可对其实施临时停牌至14:57。股票临时停牌至或跨越14:57的,深交所于14:57将其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综上所述,可以分析得出中外创业板市场的特点区别:首先,从交易制度来看,纳斯达克采用的是做市商制度,科斯达克和深圳创业板均采用竞价交易制度,竞价交易制度的特点在于证券交易价格由买方和卖方的力量赢直接决定、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对手是其他投资者。其次,从资本额度来看,一定规模的资本额或净有形资产是企业设立的基础和开展业务的必要保障。美国纳斯达克强调有形资产,采用欧洲上市制度的韩国科斯达克也重视对资本额的要求。美国纳斯达克对总市值、公众流通股市值、总资产的要求较高;对做市商和独立董事均有要求,韩国科斯达克则对承销商有做市要求,深圳创业板没有要求;最后,从净利润项目要求来看,深圳创业板的要求最高,纳斯达克要求较低,科斯达克对于高科技风险型公司几乎没有任何净利润方面的要求,国内推出的创业板的门槛要比很多国外创业板高,这主要体现在对净利润的要求上,而其他一些国家(如美国和日本等)的创业板,却没有这么高的门槛,这主要是因为国外市场基本上都拥有较为成熟的做市商制度,能够保证市场拥有充分的流动性,而国内则还不具备建立做市商制度的条件。
三、深圳创业板的不足与对策
由对纳斯达克、科斯达克以及深圳创业板三者间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我国深圳创业板目前所存在的不足,与国际创业板市场所存在的差距,为了保证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平稳运行及其功能的充分发挥,更好更快速的发展壮大,我们要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纳斯达克及科斯达克的经验,在不同阶段以不同市场为模范进行活学活用,顺应全球创业板市场的发展趋势,寻找恰当的发展之路,我认为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引入做市商制度、建立分层次的市场体系,不断调整上市标准、完善创业板监管机制。我国创业板市场刚推出,还很不成熟的情况下,继续沿用竞价驱动制度,积极向韩国科斯达克靠拢,等待市场成熟完善之后,再慢慢引入做市商制度,切不可操之过急,要做到建立分层次的市场体系比较困难,可以从上市标准的改变入手,针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高科技企业设立不同的上市标准,抓住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周期和特点,跟上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步伐,不断的对上市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才能既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又能更好的控制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还需要通过规范市场交易制度促进市场自律,并通过加强监管来促进企业规范,合理的防范创业板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和促进公平交易等。
参考文献
[1]万庄.论创业板市场之于中国经济[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张新文.二板市场[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8.
[3]刘纪鹏.中国二板市场的模式选择[J].中国改革,2000,11.
[4]王东.纳斯达克市场的发展历程[J].中国经贸,2008(8),68-70.
[5]兰翔.新世纪海外创业板市场的变革与分化发展[J].证券市场导报,2008(4),48-54.
[6]李莹.美国新经济的崛起及启示[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88-89.
[7]曾奕.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比较[J].中国经济评论,2005(3),70-62.
[8]王晓津,佘监.海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状况及趋势分析研究[R].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2008.
[9]欣士.纳斯达克:创业板市场的典范[R].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
[10]郭峰,卢春泉,姚铮.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创新[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11]李康.创业板市场的做市商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12]汪贻文.创业板投资全接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
[13]周民源.创业板证券市场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14]张二震.创业板市场与新经济[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一、保险公司对资本的需求与筹资方式的选择
保险公司同其它企业一样,为了保证经营的安全性而需要一定量的资本。保险公司与其它企业所不同的是,它所经营的是风险。因此,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金额越大,其所需的资本金也就越多。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7条也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13条还规定:“保险公司每申请增设一家分公司或省级以上分支机构,应当增加资本金至少人民币五千万元。”由此可见,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必须与其资本保持匹配,并应随着保险公司的发展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而追加其资本。由于一个完整的保险市场中存在着直接保险和再保险市场,因此,往往可以通过再保险市场的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直接保险公司的资本不足。然而,再保险公司同样也要受到政府的监管,也必须符合政府的最低资本要求。因此,保险公司虽然通过再保险安排可以扩大其业务规模,弥补其资本的不足,但必须以再保险市场的资本要求下的承保能力为限。
对于保险公司经营所需资本以及追加资本的筹集渠道,我国《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第7条规定:“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而追加资本则可以通过自我积累、增资扩股、引进外资和发行上市等各种途径。自我积累方式虽然具有成本最小的优势,但是通过自我积累很难在短时期内获取大量的发展所需的资本金;而增资扩股、引进外资也只是权宜之计。相比之下,上市融资虽然具有较高的筹资费用以及支付红利或股息的压力,而且还必须考虑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较高交易成本和双重纳税的税收成本,但是,在我国现有经济体制和市场条件下,保险公司的上市融资不仅可以使保险公司永久性地占有这一部分资金,无须还本,而且还具有其它方式所不具备的优势。
二、保险公司上市是最佳选择
在开放的充分竞争的保险市场环境中,保险公司上市具有较大的制度优势。表现在:
1、可以提高上市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上市保险公司多元化的资本供给机制,既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集中大规模社会资本,改变资本短缺的被动局面,又可以将保险市场的经营风险分散到资本市场、商品市场及至整个市场体系中去,为保险业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准备基础性的制度条件。
2、可以提高上市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目前民族保险业的资本总额只有200亿人民币,而最早进入中国的美国国际集团,其股东权益是271亿美元,至于在中国设立合资保险公司的德国安联和法国安盛公司,其股东权益分别是261亿美元和150亿美元,实力悬殊可见一斑。面临对外开放的巨大压力,股份制保险公司必须知难而上,利用上市方式筹资,可以使上市保险公司迅速增强资本实力,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其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主动迎接“入世”所带来的挑战。
3、可以提高上市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透明度,强化外部监管。保险公司上市后,要受到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如各种投资咨询机构和证券分析员的监督,审计、会计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监督,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等等。在广泛的监督下,任何一个重大失误都会立即导致公司股价下跌,减少公司价值,任何一次违规操作,都会随时有可能被发现和公开,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甚至被驱逐出证券市场。公司必须加强管理,以减少各种浪费和成本,通过科学决策认真分析产品市场,评估投资风险,公司还必须注重财务结构,保持利润稳定增长,保持企业的稳健经营。同时,理性的保险公司也将会更加关注保险监管机构的各项政策规定和调控干预,这将大大提高保险监管机构宏观调控的有效性,促进宏观调控经济手段的运用。上市还有利于保险公司本身商誉的提高,使客户对保险公司的知名度有所认可,有利于上市保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扩展业务范围,取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4、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和企业财产形式,有利于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保险企业上市实现了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分离,产权关系明晰、权责清楚,使企业在市场中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上市保险公司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独立行使各种企业管理权限,排除政府部门不当干预造成的战略失败和滞后效应。大型商业性保险公司的交叉持股结构,有利于抵消经营环境急剧变化而造成的冲击效应;通过兼并、收购、退出等股本变更行为进行金融企业的有效整合,实现低成本的快速扩张,提高企业经营规模和资本运作效率。
三、保险公司上市的现实条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保险公司上市将成为我国保险公司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且就目前的情况看,也已初步具备了上市的条件。
1、宏观环境条件。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得以不断发展,特别是1996年我国经济实现软着陆,低通胀高发展的状况表明我国经济运行势态良好,2000年的GDP首次超过一万亿美元。GDP的稳定增长无疑为保险公司上市融资起到了关键作用。虽然国家并没有明确表示允许保险公司上市,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保险公司上市是与我国的战略转变方向一致的。
2、资本市场条件。虽然我国的资本市场尚处于发展的初期,还存在着市场规模较小、流动性差和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但是,以股票市场为代表的国内证券交易市场自创立运作以来,按照“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出台了《证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得我国的证券市场建设日趋规范。到2001年底我国境内外上市公司市价总值占GDP的比重也超过了45%.保险公司的上市,一方面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从而实现保险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双赢。
3、保险公司自身条件。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而企业自身条件的好坏是公司能否顺利上市的关键。我国产险公司的经营利润一直较好,寿险公司受到降息的影响,盈利状况不甚理想,但是随着保险基金运用渠道的逐步放开,市场占有份额潜力的挖掘,将使拥有大量资金的寿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大大提高。因此,我国保险公司上市的前景看好。
综上所述,我国保险公司不仅具有上市的需求,而且已基本具备了上市的条件。但是,决不能因此而“一哄而上”,保险公司上市必须满足国家《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根据上市程序,国有保险公司应该先进行股份制改造,明晰产权,为上市创造条件;而依据现代公司模式组建的股份制保险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可以先行申请上市。因此,保险公司的上市之路并不平坦。目前,保险公司上市迫切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1、所有者缺位问题。目前,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的选派多为行政任命,与股东几乎没有资本联系。从制度安排上看,由行政安排董事长和总经理,在对行政负责和对投资者负责两者之间往往会产生矛盾。
要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关键在于政府必须按市场规则依法办事,彻底消除官本位思想,消除对企业行政控制的习惯作法,利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企业,使企业按《公司法》规范人事任免行为,使公司法人真正受到法律、市场、资本、绩效以及股东大会的约束,从制度上形成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长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向董事长负责的机制。同时,在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多种渠道充实和不断增强资本实力,改善公司权力结构。权力主体的增加必然产生权力的制约,其他非国有股东可以依法行使权力抵制国有股东的行政干预,从根本上保证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2、组织设计问题。组织设计即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的策划、设置和实施。其内在实质是明确权责,表现形式则是组织机构的设立。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99年5月的大会上通过了“OECD公司治理原则”,成为目前世界上先进管理原则的集中代表,获得一致公认。该原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治理结构框架应保护股东的利益;(2)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所有股东的平等待遇:(3)治理结构框架应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动公司和利益相关者在各方面密切合作:(4)应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的消息;(5)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股东负责。我国的《公司法》与这些原则的要求大致相同。公司的所有权和重大事宜的决定权在股东会,经营权则由董事会和经理实施。董事会的经营活动直接对股东会负责,并受监事会的监督。但是,我国在法人治理结构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我国的公司经理虽然有了一定的权利制约,但人治色彩仍然很重,管理者经常凌驾于公司章程之上,甚至有些公司出现了公司经理架空董事会的局面,严重损害了公司的权力平衡,影响了公司的管理效率。要使保险公司顺利上市,就必须依法制司,在公司章程的制约下,充分发挥管理者的聪明才智。此外,在组织设计上,我国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如下:
一是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多按险种划分部门,同时设有部分职能部门,但是职能部门的设立缺乏计划性和完整性,且与业务部门的关系也不协调。职能部门应为业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业务部门应接受和配合职能部门的决定和计划安排。这两者之间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而是应分别服从各自主管经理的管理,由经理去协调部门之间的矛盾。
二是在公司扩展规模的方式选择上。目前我国公司都是按照行政区域以分公司的形式扩展业务规模。这虽然符合国内保险业务发展的现状和传统的经营模式,但束缚了保险业务发展多元化的需要。因此,可以按照地区经济、人口、社会的统计特征设置分支机构,这也体现出世界金融业发展的潮流。同时,也可建立网络式、扁平式公司结构以适应混业经营的需要。网络式公司结构通过保险公司与其它大型企业(集团)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渗透,可以以更快的速度、更少的耗费、更佳的效果传递信息。扁平式公司结构的主要特点是“一司两制”,即总分公司式和母子公司式同时并行。改革现行的总分公司式管理体制,成立一定数量的全资、合资的子公司,强化总公司的管理职能,弱化省市级分公司的职能,总公司直接管理地市级分公司,地市分公司以下只设展业、办事机构,以减少中间管理层次。新型的母子公司管理模式可以突破任何形式的行业和地域方面的限制,实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综合经营。可以肯定,加入WTO以后我国的保险公司将发展成以保险业为主、跨行业经营、综合性、大型的跨国公司。
3、保险企业市场退出机制的建立。保险公司上市从某种角度讲,不仅意味着机会,还面临着挑战。保险公司既然成为上市公司,在其企业化的动作中,就存在破产的可能。我国《公司法》、《保险法》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虽然对保险公司破产问题有规定,但所做的规定比较笼统,在保险合同转移方面只谈到寿险,并且含有强制意味,缺乏实际操作性。因此,首先应健全保险企业被接管、整顿、终止、兼并、破产及债务处理等方面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增加法规的可操作性:其次,政府部门应转变对市场退出的观念,减轻自身对保险企业破产所负的责任,改变目前对保险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采取保密的做法,实行某种程度的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使投保人和社会各界对保险公司经营的市场监督成为可能,并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再次,建立危机处理机构及其配套机制,准备若干种可选择的操作模式,以便在危机发生时,监管者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挽救和治理:此外,还应建立市场退出后的保障机制。保险企业退出市场后最大的后顾之忧是对广大客户的负债,这也是目前监管部门不敢对保险企业轻言退出的一个原因。因此,对于保险企业的市场退出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的力量,还需要借助官方监管者的力量,做好市场退出后的保障工作,使个别公司因倒闭所造成的影响最小。在具体操作上,可由中国保监会作为保险管理人,各保险公司按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作为援助资金,实行公开兑标的方式,使多家公司参与竞争并找到最优转移方向。
「参考文献
1.黄瑞峰《金融企业上市箭在弦上》金融与保险2001年第8期
2.江生忠、祝向军《保险公司上市问题的理论分析》保险研究2001年第3期
3.余洋《关于股份制保险公司上市的思考》金融时报2000年6月22日
4.鲁蔚《尽快建立保险公司企业市场退出机制》金融时报2000年6月8日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行业高速发展,业务应用创新空前活跃,产业融合步伐显著加快,成为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传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在互联网细分业务市场上,领军企业间的合并频频发生,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带来是否涉嫌垄断市场、排挤竞争和抑制创新等方面的担忧。
当前互联网企业合并的主要特点
近期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合并案例呈现出四大特点。
1. 从业务范围看,以同一个业务细分领域内龙头企业间的横向合并为主,线上线下纵向延伸为辅。2015年初至今,众多互联网业务细分领域纷纷由“群雄逐鹿”走向领军企业“合并同类项”。如交通出行领域,市场份额最大的滴滴公司继2015年2月合并快的打车后,2016年8月又宣布合并优步中国;在线旅游领域,领先者携程网2015年5月合并艺龙网之后,当年10月又合并去哪儿网;网络团购领域,领先者美团网与大众点评网合并;网络婚恋领域,领先者百合网与世纪佳缘网合并。此外,线上线下延伸布局成为新方向,如万达集团全资收购电影门户网站时光网,完善电影生态圈;阿里巴巴重金收购在线视频领军企业优酷土豆集团等,布局传媒娱乐产业,等等。
2. 从参与主体看,以境内非上市企业间合并为主,同时还波及中国境外上市企业。互联网领域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是天使资本、风险资本、产业资本等青睐的热点领域。这一波合并潮中,主力是在境内注册运营但还未上市的企业,如滴滴、美团、蘑菇街等,它们在一轮又一轮的外部融资支持下,通过合并来不断提升用户规模和市场份额。而对于在内运营又通过VIE架构(协议控制)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因受限于中国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外资准入制度要求,则通过境外上市公司之间完成交易。如2014年百度通过注册在英属维京群岛的上市公司,收购了注册在开曼群岛的糯米控股公司;2015年阿里巴巴集团宣布以40亿美元收购优酷土豆,双方均通过注册于开曼群岛的上市公司完成交易。
3. 从企业年龄看,以2005年前后注册成立的互联网企业为主,最近几年成立的新兴企业为辅。从企业成长轨迹看,加入这一波合并浪潮的企业,集中成立于固定互联网主导的2005年前后,这批企业历经十余年厮杀,终于成为各业务细分领域领军者,即便如此,仍处于盈亏边缘,如何持续盈利仍是待解难题。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后,一批新生企业为提升市场份额,尽快突出重围,彼此之间的份额竞争异常激烈。
4. 从合并后运营模式看,以双品牌共存运营居多,但对于新兴领域则快速向单一品牌运营过渡。近期合并案例中,当双方主体规模相当,拥有自己品牌、声誉和客户群体时,合并后抛弃任一方品牌都会引发用户群和市场丢失,所以往往都采取双品牌共存战略,很少采取品牌整合、业务线归并等动作。以58同城和赶集网、携程和去哪儿网、美团和大众点评为例,合并至今,各家的网站、品牌等在市场上仍然相对分立运营。但在最近几年刚兴起的细分领域,参与合并双方的品牌影响力往往并不强,如网约车领域,滴滴与快的在2015年合并后,主推滴滴网约车,快的的品牌影响力则加速消失。
互联网企业合并案激增的主要原因
合并是企业实现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规模扩张和打造竞争优势的有效途径。从上述多起互联网合并案例看,其主要动因包括以下三点。
1. 追求规模经济和网络效应是企业合并的内在动力。互联网企业间的合并可以节省成本,获取规模经济的好处,但影响更大的是互联网业务的网络效应,用户越多的企业对潜在客户的吸引力就越强,“滚雪球”效应使互联网领域极易形成“强者更强、赢者通吃”的局面。从统计数据看,各业务领域中第一名大都占据70%以上市场份额,第二名仅占据20%,剩余10%由多家小企业分食。这一法则已在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等领域得到广泛验证。细分领域领先企业间的强强合并,可以尽快形成“赢者通吃”局面,分享市场主导者的收益。
2. 投资方为规避风险与提升估值推动企业合并。互联网企业都是在风险资本推动下快速发展起来的,2015年下半年以来,资本市场进入寒冬,企业估值显著下降。一些投资者意识到,领先企业间为争夺用户份额,采取大规模补贴烧钱的策略并非长远之计,对于竞争双方的损耗都很大,难以持续。要防止“两败俱伤”,避免耗费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实现投资套现和提高企业估值,推动竞争双方合并走出博弈困境是一条捷径。
3. 实施产业链布局,提高企业竞争力。互联网领域创新活跃,颠覆性技术时常出现,为完善生态版图,巩固领先优势,防备潜在风险,国内领先企业基于其丰富的运作经验及敏锐的市场眼光,纷纷加快行业布局。例如,美团与大众点评合并后,可以提供从食材配送、信息管理、预订点餐、营销到外卖配送的线上线下一条龙服务,打通餐饮产业上下游,实现有效整合。再如阿里巴巴并购UC浏览器、高德地图、优酷土豆等领先企业,打造全产业链生态平台,提前谋取未来竞争的大数据优势。
互联网企业合并的主要影响
领军企业间的合并带来多方面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形成了竞争力强大的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应用领域基本上完全开放,各类资本和人才充分竞争,而网络服务具有虚拟性和易复制性等特点,业务模仿成本极低,经常出现“一哄而上”、产品服务与商业模式同质化严重、企业大面积亏损的状况。前几位领先企业合并后,很容易形成具有强大竞争力的领先企业。一方面提升了规模经济性,如形成对上游企业的谈判优势,降低了服务器带宽接入价格、视频版权价格等;扩大用户规模,摊薄单位用户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另一方面,网络效应导致合并后的企业进一步提升对用户的粘性和吸引力,形成“赢者通吃”的优势。龙头企业在资本市场受到热捧,整合资源的能力不断强化。
2. 削弱细分业务市场的竞争程度。互联网企业由相互竞争走向合并联姻后,减少了竞争者数量,推动细分市场的结构走向寡头竞争乃至市场垄断。对于其他竞争对手而言,受阻于领先者的强网络效应和用户的消费惯性,短期内将处于更加劣势的位置。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细分市场竞争者数量的减少,短期内降低了细分市场的竞争强度,让领先企业拥有更强的议价能力。细分市场竞争程度的下降,可能会降低企业创新的动力,限制消费者的选择空间。特别是,对于客户使用频度高、转移成本高的业务,消费者的利益更容易受到影响。
3. 细分市场形成了一定的支配力量,容易出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现象。如凭借掌控的用户规模和资本优势,复制抄袭对手商业模式、向上下游延伸其平台垄断优势、强制实施捆绑搭售等。在大数据时代,不排除新合并企业基于其拥有的海量、多维度个人数据,定向实施反竞争性歧视行为的可能。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打击了小微企业创新的积极性,而且损害了上下游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这些现象在国内外都时有发生。近年来国外巨头互联网企业如谷歌、微软频频受到反垄断调查,国内互联网企业间也出现过多讼,都与涉嫌滥用市场地位有关。
政策建议
针对互联网企业间合并的监管,要坚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要坚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中国互联网产业持续创新和快速发展。
1.基于互联网的“赢者通吃”、颠覆性创新、动态竞争等产业规律,建议对企业间合并的事前申报原则上予以通过审查。另外,企业合并往往兼具积极和消极影响,孰大孰小也难以客观判定。因此,如果仅从法律角度考虑,互联网企业的合并审查很难形成一致意见。如果考虑互联网产业“赢者通吃”的客观发展规律,我们认为原则上应该通过互联网企业的合并申报。允许企业合并,还有利于节约资源投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再者,细分市场内部竞争虽然减少了,细分市场之间的跨界竞争在互联网行业比较显著,例如BAT三大互联网集团之间都在许多细分市场开展跨界竞争。
2.建议抓紧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管理制度,针对互联网领域适用快速从简原则。按照《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当双方在境内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且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时,应当事先主动申报。考虑到互联网行业具有技术业务创新速度快、合并机会窗口期短、合并发生频率高等特点,建议研究经营者集中审查在互联网领域的便捷适用问题。在相关市场界定方面,鉴于互联网打破了时空局限,经营者实质上参与了全球竞争的特点,建议充分重视地域市场因素;同时考虑到绝大多数互联网企业都搭建了运营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交易匹配服务,建议把相关市场聚焦到平台服务方面。在审查程序方面,鉴于互联网行业瞬息万变,建议开辟绿色便捷通道,大幅简化审查程序,缩短合并申报的审查周期。
3.加强对互联网市场竞争情况的跟踪评估,严厉查处企业合并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或排除市场竞争的行为。互联网企业合并会加快形成占据较高市场份额的大型企业,各国《反垄断法》虽然不反对企业做大做强,但对于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有明确禁止要求,建议把反垄断力量重点向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倾斜。首先,加强互联网业务细分市场竞争状况的跟踪评估,对于恶性竞争行为发案率较高领域,反垄断指南,引导企业主体强化自律,规范自身竞争行为。其次,坚持抓大放小,对合并后的巨头企业,在合并后一定时期内,将其所在业务市场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防范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挤或打压竞争对手,维护竞争活力。再次,针对互联网企业竞争策略丰富,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兼用,且大都采取高技术手段实施的特点,建议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反垄断执法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合作力度,支持第三方建设技术取证手段,共同捍卫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培育新经济营造健康环境。
关键词:会计国际化;国际会计协调;全球会计统一;会计国别化
一、引言
随着资本市场国际化和全球经贸往来的日益发展,会计作为一种国际商业语言,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推进会计和会计标准的国际化,为全球经贸往来和资本流动减少或者消除交流上的障碍或成本,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要求。同样,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和加入WTO,我国近年来也进行了多次较大程度的会计改革,尤其是第三次会计改革,制定实施了《会计制度》,了一系列会计准则,使我国会计标准在会计要素定义,资产、负债和收入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财务报告体系等重大方面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或一致,这对于改善我国投资环境,吸引外商投资,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也正是参与国际会计协调与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
我们认为,各国会计国际化发展是一个大趋势,中国只有积极参与这一进程才能维护自身利益。然而,怎样看待会计国际化的现状和发展呢?有些学者将会计国际化的定义为三种,即沟通、协调和统一。所谓沟通,既相互交流,明白差异之所在;所谓协调,即尽量减少差异,寻求一致;所谓统一,即实行全球会计的一体化、统一化,包括统一的会计账户,统一的会计准则,结构和内容完全相同的会计报表,会计国际化发展的最终目标是会计统一,即实现全球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体系。而笔者认为,谋求全球会计的大统一在可预见的将来还只是一种幻想,会计国际化发展的方向只是会计协调,从而在更广泛的国际交流层面上谋求一致和交流的便利,但各国会计体系的存在是不可改变的客观事实,会计国别化将长期存在。这正如作为一种国际语言越来越多地被人们在交流中接纳和使用,但由于各国的文化和生活环境的需要,在可预见的将来,英语不可能作为世界语而完全替代他国的语言,中国不可能因为使用英语而在有一天会放弃汉语。这是由客观环境和许多综合因素所决定的,会计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在某种意义上可以与此类比。在下面的内容中笔者将就这一论点进行详细分析。
二、国际会计准则在各国的现状
实现会计国际化的关键是要在全球范围内普遍承认和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IA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所应遵循的会计准则(我们这里所指的国际会计准则包括改组前IASC的国际会计准则IAS和改组后IASB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是一个非官方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成立于1973年6月,工作目标之一就是促进国际会计准则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遵循。到为止,IASB已制定并了41项国际会计准则(其中仍然生效的有34项),另外还有一些征求意见稿。
2002年12月,IASB以国际6个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59个国家的职业人员为对象,针对其所在国会计准则与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协调性进行了问卷调查,并以此为基础了一份《一般公认会计准则协调报告》(GAAPONVERGENCE2002),调查结果表明,虽然在59个国家中,已经采纳或有意采纳IFRS、有意与IFRS进行协调的国家占到了95%,但是,完全采纳IFRS作为本国会计准则的国家仅有两个,三个国家明确表示不准备与IFRS进行协调,而且绝大多数国家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很大差异。俄罗斯、匈牙利、波兰、阿根廷等一些转轨国家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之处均在30个以上;像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这样的西方发达国家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之处也在25个以上;即使是世界上会计最发达的四个国家,即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处也在15个以上。在报告中表明,有51%的被调查者认为特定准则的复杂性妨碍了财务报告准则的国际协调,47%认为会计受本国税制的,39%认为与IFRS在重大方面存在异议,35%认为缺少必要的指导,30%认为本国资本市场有限,21%认为投资者对本国会计准则满意,另有18%的被调查者认为存在翻译的困难。因此,我们认为尽管会计协调是大势所趋,但会计准则国际统一化的现状并不乐观。
三、会计国别化在可预见的将来不可改变
(一)会计国际化中面临的障碍
在会计的国际化中,我们注意到了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障碍,笔者认为,这些障碍在可预见的将来不可改变。
1.经济环境的差异。在当今世界上,我们在亚特兰大见到一家英国银行、在巴黎看到可口可乐,或者在扎伊尔发现法国飞机,都不会感到惊讶,这是因为商业活动已经实现了国际化。然而,描绘商业活动的语言———会计却并没有那么容易地跨越国界。不同国家的会计准则和报告惯例各不相同。这是因为会计反映的是它所应用于其中的国民经济及环境,即使在同一地理范围内,这种环境的表现也可能并不相同。例如,某些经济形态主要呈现出农业化的特点,而其余的则可能基于制造业、贸易或服务业;还有,一些经济形态以出口资源(如石油或黄金)为其主要特点,另外为数不少的经济体系是从业中获取其绝大部分经济收入的。在这些形形的经济环境中,存货及自然资源的计量、成本会计和外币转移手段等问题都有着不同的定位、侧重和发展程度。
2.千差万别的或体系。例如,在中央控制经济环境里,国家拥有全部或大部分国民财富,在这种很少或相对很少存在私人财产所有权的情况下,试图规定会计程序的充分揭示以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做法是徒劳无益的。而在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里,会计原则和报告惯例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私营部门中,他们大多由各利益主体达成协议或者共识。在一些家族式公司占主导地位的国家里,财务信息披露惯例通常较那些大型的公众控制公司占优势的国家更不完善。许多国家要求财务报表必须与纳税申报保持一致,这也导致了各国会计惯例的多样性。
3.文化、等其他问题。各个国家会计职业的发展水平和平均受教育程度、观念以及文化上的差异巨大,这导致了会计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会计的不同,这些方面的诸多因素造就了一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会计形态。
一国政府经过不懈的努力或许能够对其基本经济体制以及理论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然而,要将背景和文化传统的影响淡化,或者对政治体制及法律环境实施重大变更则极为困难。事实上,正是历史文化背景以及政治法律制度等这类因素真正阻碍了国际会计协调活动的进程,如果再与国家荣誉或民族感情等问题结合在一起,情况就变得更加微妙复杂。人们发现即使在西方国家内部,试图进一步减少会计理论差异和实务分歧的努力也遭遇到了难以想像的困难。实际上,包括美、英、法、德、日等经济强国在内的大部分国家仍旧以本国所制定的会计准则作为会计工作的依据。正是因为存在一些不可克服的困难,使得建立一套能让各国皆大欢喜并且一直奉行的国际会计准则,在任何时候都不具有令人乐观的可能性。全球会计统一只能是一种幻想。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与IASB(I ASC)共存的局面维持了将近30年,在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虽然FASB开始积极支持IASB制定“全球会计准则”,但是FASB同时认为,即使IASB制定“全球会计准则”取得成功,美国国内的会计准则还是应以一定的方式存在。理由是,首先美国市场正从事着高度专业化、复杂化或独特的交易,他们只能通过国家准则制定机构加以最有效的处理;其次,现行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庞大体系需要不时地加以修订,新改组的IASB不可能将此项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而作为国家准则制定机构的FASB的继续存在,能够确保美国方面的观点在IASB制定准则时得到充分的考虑,并且还能使IASB建立一个与关键机构保持密切联系的渠道。因此,至少在可预见的将来,FASB对国际准则制定的承诺将维持在FASB同时制定国内准则的限度内,力争在会计准则协调的同时维持“国别化”。
(二)对国际化面临的思考
美国既然都如此,那中国呢?“会计是环境的产物”,会计准则的环境适用性非常重要。中国在会计准则国际协调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也是本国的环境问题。较美国不同的是,中国面临的环境更加特殊,更加需要注意考虑“国别化”。国际会计准则主要是以发达的市场国家为基础制定的。我国作为一个经济转轨国家,在市场发育、制度等环境因素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我们注意到了中国存在的一些特殊问题:
1.从市场本身的看,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发育阶段,间的交易行为不太规范,市场竞争不充分,国有企业相互之间的交易比较多,且关联交易较为普遍。我国资本市场起步也比较晚,规模相对较小,作为资本市场主体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比较特殊,既有公众股,还有国有股、法人股。其中国有股和法人股所占的份额较大,而且不能像社会公众股那样在市场上公开进行交易。这些特殊的国情显然会极大的会计的核算和会计体系的建立。
2.从企业监管和业绩评价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进行监管评价的主要指标是利润而不是未来的现金流量,强调的是过去的会计信息。比如,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在最近三年内连续赢利(《公司法》第137条)。受我国企业监管和业绩评价需要的制约,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侧重于规范利润表与国际会计准则关注资产负债表是两种不同的观点,所遵循的会计原则也不一样。
3.从法律制度方面看,我国的法律体系类似于大陆法系,这意味着法律条款规定的必须予以遵循,相应地,我们在会计准则中也要体现涉及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比如,我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益金和公积金,并规定了计提的比例等等,这些法律规定必须写进我们的准则和制度中,通过企业的会计核算在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中予以揭示。
4.从会计信息使用者来看,在中国,国有控股企业居多,国家是企业最大的股东,社会公众等投资者则是一些较为分散的小股东。而西方发达国家的机构投资者则占有绝对优势,由于投资者结构的不同,从而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也就不一样。而且,我国部分企业尚未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会计监管体系也不太健全,会计准则的制定还必须考虑会计准则实施中的一些问题,以确保会计准则的顺利执行。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这些问题的消除或改变都不是一朝一夕甚至不是十年八年的事情,更为重要的是,这些问题即使得到解决,那么还会有新的其他的问题出现。笔者认为,不会有那么一天,中国的会计国情可以等同于世界的会计“国情”,而只需要执行“全球准则”不需要国内做任何事情了。
(三)国别化长期存在是不可改变的
世界各国由于在社会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会计环境大相径庭,这导致了在会计国际化过程中一些不可逾越的障碍。值得注意的是,IASB主席和副主席最近也已经认识到:在不同的环境下应该有不同的会计处理,而在相同的环境下则希望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在不同的国家环境下,会计的国际协调也有所不同。例如就拟议中的中小企业会计问题而言,美国的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问题与俄罗斯的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无论从法律环境还是经营方式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IASB考虑将区分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情况分别处理。可见,IASB在考虑发达国家和成熟市场的同时,也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环境因素,并意识到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的会计环境和发达国家有所不同,会计处理应区别对待。这是IASB在会计国际化进程中正视现实情况的体现之一。面对推行“全球会计”的目标,IASB面临的困难可能比想像得还要困难。各国会计具有自身特色,即会计国别化的现实在可预见的将来不可改变。
在强调会计国别化的同时,需要在这里再补充一点。尽管难以消除世界各国已存在的所有会计差异,但要使用一套能为各国所公认的、专门用于在世界范围内企业的国际比较的国际财务会计准则体系则并非天方夜谭。正如各国产业质量控制标准虽然千差万别,但ISO9001、ISO9002、MRPⅡ和TCO等国际质量认证体系或标准仍被大家乐于接受一样,正如世界各国的语言千差万别,但在国际会议和国际交流名人们也习惯于使用一样,国际会计准则可以只适用于国际贸易以及国际财务比较,而并不强求各国放弃其原先长期使用的本国会计原则和报告惯例。这实质上就是在承认会计国别化的同时追求会计的国际交流和比较,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值得认真考虑的思路。
四、结束语
我们根本不能期望现在或者今后的国际会计准则能够完全适合于中国的国情,解决好中国的问题必须靠中国化的东西。我们再次重申,中国应当积极参与会计国际化的进程,否则会在将来的发展中丧失极大的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在现在或将来完全放弃对本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坚持和对会计事务的管理,渴望只用“全球统一”的会计准则办中国的事在可预见的将来是不可能的。不仅中国,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在承认世界会计事务共性的同时,注重会计事务的国家个性;必须承认由资本的全球流动引发的世界会计信息交流的必要性的同时,注重会计学科很强的社会性和国家性,两方面互不偏废。不能因为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而冲昏了我们的头脑,解决交流问题要提倡国际化,解决国内具体问题仍需要国别化。
:
[1]冯淑萍。关于中国会计国际协调问题的思考[J].商业会计,2003(1)
[2]冯淑萍。关于我国当前环境下会计国际化问题[J].会计,2003(2)
[3]汪祥耀,刘宁军。当前美国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及若干思考[J].会计研究,2003.5
[4]黄世忠,李忠林,邵蓝兰。国际会计准则改革:回顾与展望[J].会计研究,2002.6
[5]陈国辉,方红星。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与国际会计准则[J].辽宁财会,12
[6]章早立。国际会计惯例协调问题[J].中国农业问题,2000.1
[7]吴革。国际会计准则变迁:动、特征及解释[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2.3
[8]李业。半数国家及地区会计法规与《国际会计准则》仍有重大差异[J].中国税务,2002.2
世界的经济发展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是人与物的关系;二是人与人的关系,其中,人与物的关系是影响世界经济的发展根本。人们为了生存必须与物结成某种关系,使物所具有的能量有序地释放出来,这种能量的释放一般要受到活劳动的劳动能力、技能、知识及物质资本的积累、管理、技术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人与人的关系是促进物质或能量释放的外在条件。因为只有人才能积极、主动地让能量有序地释放,从而促进人与物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有序释放能量就是指人要按照自己的意愿,规划、约束物的发展,这就牵扯到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就包含了产品的分配关系和交换关系,怎样才能使产品分配到使用者的手中,发挥其最大的效用,这是人与人关系的核心。现在世界产品分配的规律一个是市场价值规律,另一个是资本规律。市场价值规律就是产品从低价者手中流到高价者手中。资本规律就是在资本市场上人们购买市场预期收益。资本规律受投资偏好、政府决策的引导、传统经验等很多因素影响。这两个规律是促进产品有序化最主要的规律。然而市场价值和价值不是同一概念,价值凝结的是人类一般劳动,而市场价值是以价值为载体,以市场信心为依托的虚拟价值[1]。而且市场也往往受到关税壁垒、进出口限制、进口许可证制、“自动”出口制、出口押金制、最低限价制;以及用于激励出口的出口信贷,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出口补贴,出口退税、商品倾销及汇率干预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市场也是急功近利,拉动国际经济运行不平稳,因此市场不是公平的、可靠的。市场价值把反映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市场价值当成反映人与物之间关系的价值来用,成为发达国家维护不公平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借口。资本规律更是在有风险的情况下做出的决策,很不靠谱。所以世界经济发展越来越不认可这种有序化的物质或能量的流动规律,这种分配规则最终必然被淘汰。由于世界经济运行没有找到合理有序的物质或者能量的流动规律,导致世界经济运行不平稳,时而引发战争,时而引起政治紧张。而脱离战争的维持或政治压迫这两种种维持世界经济秩序的方法,世界就陷入更加混乱的状态。单纯的依靠经济自身的机制调节即:靠相互投资、相互信贷、相互消费拉动世界经济发展,容易引起经济滞胀[2]。因此,世界需要以劳动为基础的价值规律指导,构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新的有序化发展规则。
二、世界经济向全球化、有序化方向发展
1.以市场为主要内容的国际经济旧秩序的传承和发展
(1)合约经济异常活跃。世界经济发展从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前的泡沫经济流动,重新转向以实体经济流动为主。刺激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市场价值及其信心受挫,动力减弱,世界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据测算全球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增长速度由2008年11月的3.7%下降到2010年12月的3.1%[3]。二战后,刚从崇尚武力打击向利用市场价值进行经济侵略的市场经济发展态势受阻。在市场经济下建立的国际经济秩序或者称国际经济合约,被以北约、美国等政治集团打着“正义”的旗号频频践踏。他们寻求在武力震慑下的世界市场经济,欲通过政治压力和市场交换双重规则分配世界资源和市场的新经济格局,以改变世界市场经济一体化对发展中国家利益侵略缓慢的局面,形成快速侵略的通道。企图解决资本主义国家因利用市场掠夺而带来的经济危机。他们认为要让经济平稳发展,必须以他们利益为主导,军事做保障,政治为手段,合约经济为基础来整合世界市场,从而满足某些政治集团一劳永逸的剥削愿望。在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将会在一体化进程中出现明显的合约经济的市场结构:一级市场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完全自由贸易的市场,他们坚决排斥、限制经济利益体外的国家进行自由贸易。二级市场是以北约等资本主义政治集团武力难以征服的发展中国家为主,在贸易摩擦中进行半自由贸易。三级市场是以不发达国家为主,是原材料的提供地和商品的倾销市场。总之,资本主义国家对这些市场的管理,采用一种合同约束。对其内部实现统一国民待遇,对外统一政治、军事壁垒,以保证合约的效率。
(2)世界市场向专业化、科技化、透明化、竞争激烈化、自由化、相对公平化、高效化、实体化、人性化等方向平稳发展。世界市场正呈现以下几方面的具体变化:1)消费者、生产者和市场等市场主体上的变化。消费者的生活以数字化为基础,以个性化的服务为内容。生产者的变化是,行业由垂直型的分工走向水平型分工,沿产品界限进行的分工发展到沿生产要素界限进行分工[4],生产要素的组织性代替生产要素的分散性。生产、服务的专业性很强,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来工作,个人需要掌握的技能种类很少,但生产服务垂直延展的范围更深广。市场的变化是,市场需求不再是统一的标准模式,而是个性化的服务生产模式;服务的半径不再是区域性的,而是面向全球。市场仅是按一定的分类规则而设立的产品交换场所,分层的市场横向联系更加科学规范。“市场无形的手”将清晰可见,一部分调节供求关系的功能将丧失,在同一层级市场的市场功能回归到原始自然的以单位产品凝结的人类一般劳动上来,或者是产品所具有的、释放的社会一般能量上来。整个物流过程是清晰透明的,它是现代物流业以最短的距离与最快的时间优化配送;生产商、生产过程及传递的必然路径都是可知的,商品从市场交换转向网上承担部分交换过程,市场从传统有型市场向无形市场转变。2)市场体系上的变化。未来经济的形式以实体经济、信息经济、资本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技术创新交流等为主导,推动经济不断发展。世界经济运行法则和自然法则是一样的,是优胜劣汰的过程,任何落后的生产组织形式、管理手段及落后的社会生产力都要被淘汰,甚至与其关联的活劳动,就不得不把一部分劳动无偿的被别人占有,直至其被生产力淘汰。3)市场机制上的变化。商品的交换,以单位产品凝结的人类一般劳动为主要尺度,同时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不存在商贩的炒作,买卖双方进行交换产品和服务时,主要是质量的比较和计算机对各种营运成本优化后的价格进行比较。4)市场运行规则方面,以相互之间提供服务为目的,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分工和交换为服务半径,以商品为主的传统经济学与反映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为主的市场经济学是未来经济的理论基础,但以传统经济为主,突出物体的效用。5)在宏观调控体系上,稀缺资源被辅以“以人为本”理念引导下的使用权限,防止投机和市场偏好。稀缺程度不是商家操控和获取暴利的理由,而是依据实际需求的权限及获得成本的大小决定其价格。市场供求趋于平稳,供求不在是市场的主要功能。
(3)自由、便捷、个性化、人性化的经济组织形式引领发展。按照上面五个方面的发展局势,将来世界经济发展要走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商品的聚集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空间进行商品交易,如:在集散港口、物流配送中心、大型商城、超市、农村集贸市场进行交易。第二阶段是人的聚居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点是:特定的人群在特定的空间进行消费。这一阶段随着全球城镇化的发展,将愈来愈明显。因为只有人愈来愈多,才需要更多的服务,服务的成本也就会降低,才能形成有竞争力的市场,更能形成便捷的服务。如果仅对单个人服务,会使服务成本太高而缺乏市场。这种形式也便于专业化、社会化大生产,给更多的人创造就业岗位。当然随着同一地区生活成本的不断提高和生活质量的下降,城市的扩张受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和其他疑难问题影响,大城市发展停滞,甚至必然解体。第三阶段是个性化生产和个性化服务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人们享受到数字化、信息化等现代化的服务业带给自己生活的便利,人与商品在时空上的分离,这种形式更像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产方式。商品就地生产,在数字化的空间里发出邀请要约或者接受要约,寻求生产信息;需求者根据自己的消费偏好接受要约或者发出邀请要约。如服装生产企业,设计出一种新的服装款式,在数字空间广告,消费者表示接受要约,同时传给生产商自己身材的有关数据,生产商完全按照这个人的身材情况生产出独一无二的服装供给该消费者。当然,消费者也可以发出邀请要约,选择生产商来给自己设计、生产服装。未来大部分商品销售和服务不经过有型的市场运营,而是依托现代物流业传递服务和产品。这种模式是一种平衡稳定的生产运营模式。因此,我们的后代很难想象我们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空间去交换产品。
2.以有序化为主要内容的世界新经济秩序
自1996年中国第一家报业集团成立以来,近20年时间里,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成立的报业集团已达43家,这些报业集团无论是从主要报纸的传播力、影响力,还是集团整体的规模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都代表着中国报业发展的最高水平。本文拟以时间为轴,对中国报业集团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作一全景式扫描,在此基础上梳理出五种转型策略,为“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中国报业集团的发展历程
成立报业集团的谋划,始于1994年6月10日至12日原新闻出版总署在杭州召开的全国首次报业集团研讨会,当时《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浙江日报》《南方日报》等10家报社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论证了组建报业集团的必要性、可行性,提出了组建报业集团要具有传媒实力、经济实力、人才实力、技术实力和发行实力等5个基本条件。
经过一年多的酝酿期,1996年1月15日,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获批成为国内首家报业集团。从1996年至2013年,中国报业集团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1996年-2002年:起步期
起步期的主要特点是数量快速增加,报业集团的全国性布局基本形成。
原新闻出版总署在《关于同意建立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的批复》中指出:“适时组建以党报为龙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报业集团,可以带动实现我国报业由规模数量型向优质高效型转移,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移,推进中国报业的繁荣与发展。”由于当时以“充分论证,谨慎试点,逐步推广”为原则,因此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后两年内暂时没有诞生新的报业集团。
随后,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的实践在很多方面取得了成功,其示范效应促使国内各大报社争相申请成立报业集团。1998年,原新闻出版总署先后批准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南方日报社、羊城晚报社组建报业集团,批准文汇报社和新民晚报社合并成立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1999年,批准深圳日报社、辽宁日报社、沈阳日报社、四川日报社、浙江日报社、哈尔滨日报社和大众日报社成立报业集团;2001年及2002年分别有10家和13家报社经原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挂牌成立报业集团。至2002年底,经原总署批准设立报业集团共有39家,按行政级别划分,中央级有2家、省级或直辖市级有24家、市级有13家。
(二)2002年-2005年:拓展期
拓展期的主要特点是深化改革,控制数量,注重质量,重塑市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
在原新闻出版总署的政策指引下,这39家报业集团快速成为中国报业的主导力量。2002年39家报业集团的营业总额为212.37亿元,平均达5.45亿元。至2004年,39家报业集团拥有的报纸数量占全国报纸总量的17%,平均期印数占30%,总印数占41%,总印张占56%。无论是报业集团所属报纸的影响力,还是规模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都代表着当时我国报业发展的最高水平。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任务。2003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作出新的部署,新华日报报业集团、大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深圳报业集团等4家报业集团被列入中央文化体制改革试点集团。以采编系统与经营系统“两分开”为目标的改革逐步在报业集团中推行,旨在明晰产权、转企改制、以资产为纽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改革事宜也提上了日程。
由于2002年原新闻出版总署已提出“今后3年报业集团总量控制在50家左右”,因此从2003年到2005年底,经原总署批准挂牌成立的报业集团只有贵州日报报业集团1家。
2003年以来,原新闻出版总署通过宏观调控、盘活存量出版资源,采取报业集团之间联合办报的方式,先后批准4种报纸进行跨地区联合办报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跨地区、跨媒体发展,取得了重要进展。如光明日报和南方日报两大报业集团合办的《新京报》,以及由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北京青年报社跨地区跨媒体联合创办的《第一财经日报》等。报业集团在经历快速拓展后开始逐渐往提高产业集中度等方向发展。
(三)2005年-2013年:转型期
转型期的特点是报业集团努力应对危机,各显神通,加速分化。
2005年是中国报业一个明显的转折点。当年,全国报业广告增长率开始出现下滑,据中国人民大学传播媒介管理研究所的抽样统计,2005年上半年中国报业集团广告实际收入大都下跌10%~30%,平均跌幅超过15%。也是在这一年,学界和业界关于“报纸衰亡论”“新媒体速胜论”“内容为王论”的争论此起彼伏。
2005年8月,强烈意识到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型传播技术将重塑报纸出版业形态之后,原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在第二届中国报业竞争力年会上首次提出“数字报业”概念,并于次年8月正式启动“数字报业实验室计划”,拉开了敦促中国报业积极开展转型探索的序幕。
国家层面加大了扶持力度。2008年,在“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打造国际一流媒体”“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政策指引下,以人民日报社为代表的“国家队”获得了数亿元的专项扶持;而一些省级党报集团则各自凭借与当地党委政府的紧密联系,通过投资房地产等多元化经营手段壮大经济实力。
市场层面加速拉开差距。各大报业集团在内容生产、品牌运作、多元开拓、投资收购、资本运作等层面纷纷推出改革举措。粤传媒、浙报传媒、新华传媒等一批上市公司所在的报业集团借助资本市场奠定了竞争优势;一些在融资方面未能获得突破的报业集团很快就面临着新兴业务收入增长尚未成气候,而传统收入加速下滑即将打破盈亏平衡的危机。2013年10月,以上海报业集团的成立为标志,报业集团之间的区域整合成为新动向。
我国报业集团的发展现状与转型策略
实践证明,适时组建报业集团,是适应新形势需要、推进新闻事业发展、加强党报舆论阵地建设的正确决策。
(一)报业集团组建以来传播力影响力明显大增
从首家报业集团成立至今近20年的时间里,中国报业集团建设成绩斐然。报业集团改革始终把承担社会责任摆在首位,不仅强化了党对报业集团的领导,巩固了党的舆论宣传阵地,也进一步壮大了报业集团作为文化产业的经济实力,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报业集团成立以来整体上传播力、影响力大增,营业收入增长尤为显著。以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为例,1997年底,集团年总收入达15亿元,至2007年,10年间集团总收入超过30亿元,比1997年净增1倍。2012年,广东仅三家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37.2634亿元,南方报业传媒集团29.6亿元,深圳报业集团18.22亿元)的经营收入总和即达85.08亿元,超过1996年全国报纸广告总收入77.7亿元。
(二)报业集团整体上面临互联网的严峻挑战
但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冲击下,报业集团普遍面临读者流失、广告下滑、盈利降低等严峻挑战。尤其是2012年-2013年期间,全球经济持续不景气,欧美发达国家报业集团倒闭的消息不断传来,中国报业广告市场再次出现萎缩的态势。《传媒蓝皮书·2013年中国传媒发展报告》显示,2012年报纸广告刊例价下降7.5%,创下近30多年来的最大降幅。由中国广告协会报刊分会、央视市场研究(CTR)媒介智讯联合的《2013年度中国报纸广告市场分析报告》显示,2013年报纸广告刊登额下降8.1%,降幅超过了2012年的7.5%,这表明报纸广告的衰退在持续加剧。
与此同时,以腾讯为代表的一批互联网企业近年来飞速发展,侵蚀了传统报业的市场基础,并快速拉开了差距。其中最顶尖的腾讯公司2012年营业收入438.94亿元(日均1.2亿元),同比增长54%;净利润123.32亿元,同比增长24.8%。用国内报业集团来对比,2012年收入最高的是广州日报报业集团37.26亿元,不到腾讯的1/11;利润最高的是山东大众报业集团7.02亿元(含出售广电业务获利约3亿元),不到腾讯的1/17。
(三)报业集团转型的五种策略
报业集团从平面媒体本身的行业竞争为主进入了既与本行业其他报业、又与新兴媒体行业双重竞争的新阶段,压力倍增,在内容生产、运营拓展、体制机制建设等层面纷纷推出改革举措,进行转型探索,归结起来主要是五种策略。
1.深耕主业。坚持内容为王是报业集团发展的核心策略。多数报业集团都把内容建设、把报业主业放在首要地位。在21世纪的前10年,出“厚报”、改“瘦报”、推改版往往成为各大报纸拼内容、比创新、提升传播力的撒手锏。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旗舰媒体、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从2002年至2013年连续10次改版,发行量连续28年、广告收入连续多年居全国省级党报第一位,有效地贯彻了集团党委提出的“深耕主业”的理念。大众报业集团则时刻坚持“围绕主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为主业”的经营思路。
2.多元拓展。在努力提升发行、广告、市场营销收入的同时,报业集团普遍意识到必须改变以广告收入为主的单一赢利模式,寻求多元收入,以抵御经营风险。报业集团的多元拓展主要有相关产业多元化和非相关产业多元化两种方式。但大多数报业集团往往是相关和非相关产业混合式多元化拓展。其中,列入中央试点单位的8家报纸出版单位,普遍剥离了经营性资产,开办、整合、重组了一系列报业经营公司,广泛涉及报社的广告、印刷、发行、物资、物流等主营业务,以及房地产、体育、演出、旅游、咨询顾问、生活服务等非主营业务。如大众报业集团,目前已经形成了报刊、有线电视和新媒体、文化园区、楼宇经济、投融资、印刷、发行物流、会展等产业板块;2012年,集团总资产达到53.73亿元,总收入23.3亿元;利润逐年上升,2012年7.02亿元,2013年增至7.3亿元。
3.品牌经营。传媒经济本质上是影响力经济,报业集团的品牌价值既是支撑其影响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变现成相应经营收入的一大法宝。无论是深耕主业还是多元拓展,往往都伴随着报业集团的品牌经营策略。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是最早把品牌理念引入到传媒业的媒体集团之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该集团实施“龙生龙,凤生凤”的多品牌发展战略,打造了一系列成功的子品牌,如《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21世纪经济报道》等。《南方周末》一纸风行30年,正是因为这一品牌媒体有效地向受众传递了她的品牌属性及其所坚持的价值、拥有的个性和倡导的文化。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注重经营品牌带来的成果是,在2013年公布的第十届“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中,集团旗下《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21世纪经济报道》4份报纸分别以127.15亿元、126.58亿元、96.67亿元、58.86亿元跻身其中,品牌总价值达409.26亿元,相比2012年的317.61亿元,增加了近百亿,蝉联全国平面媒体集团之首。
浙报集团同样重视品牌建设,其将2009年确定为“品牌建设年”,把品牌建设作为集团转型升级和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在组织体系上,浙报集团形成了集团市场与品牌部、子媒体子公司品牌管理部门、品牌管理员这样一个完整的组织架构,并逐步形成品牌管理的工作流程。在成功推行“建设一流传媒集团”品牌战略的基础上,浙报集团于2011年9月成功上市。
4.资本运作。市场经济条件下媒体获取资金、资源的能力直接关系到媒体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筹措资金,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交易、转让、租赁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占有率,是中国报业集团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
资本运作最成功者当属广州日报报业集团。2000年10月,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借壳清远建北;2001年,清远建北(后更名为“粤传媒”,代码002181)转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三板”)挂牌交易;2004年初,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拿到原新闻出版总署准予粤传媒上市的相关批文。2007年11月,粤传媒在深交所中小板正式上市,是首家由三板挂牌公司转中小板的报业股。2011年10月19日,粤传媒重大资产重组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有条件通过。随后,广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经营性资产注入粤传媒,粤传媒的主营业务从印刷和广告转变为广告、印刷、发行、新媒体等,特别是广告业务收入比例将超过印刷业务,成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经营性资产整体上市的资本运作由此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作为粤传媒的实际控制人,该集团进而提出到2015年末实现资产规模超百亿的奋斗目标。
同样在2011年实现了经营性资产整体上市的省级报业集团浙报传媒,其“传媒控制资本、资本壮大传媒”的发展理念为业界称道,在以投资、参股等方式快速拓展新媒体方面也表现突出。它通过收购杭州边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军网络游戏市场。2013年上半年,边锋、浩方并表后实现净利润6202.91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浙报传媒实现营业收入16.10亿元,同比增长53.1%;净利润3.22亿元,同比增长93.1%。
5.融合发展。当以网络媒体为主的新媒体威胁到生存和发展时,报业集团纷纷从各种角度提出全媒体战略,试图“推进传统报业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达到转型升级的目标。
(1)形成融合生产能力。由平面媒体向多种媒体介质并存的全媒体集团转变。如列入试点的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其2008年7月正式启动“全媒体数字采编系统”,记者采集的同一个内容包含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素材,初步实现了一次采集、动态整合、多个渠道、多次的数字化传播,集团由此初步形成了包括纸质报、手机报、多媒体数字报、电子纸移动报、户外视屏等比较完备的全媒体产品方阵。
(2)建立复合传播渠道。由单向传播向全方位互动传播转变。国内各报业集团纷纷把“推进报网融合”作为重要改革目标,利用即时新闻、网络问政、微博、微信等方式,提升互动效果。如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以“融媒战略”为指引,推出了包含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移动媒体、广电媒体、户外LED媒体和电子阅报栏在内的六大生产线,目的是建立覆盖所有介质的传播能力。
(3)提高融合运营实力。一些有远见的报业集团纷纷提出了适合自身发展的数字化战略。比如,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发起“4i”(i-news,i-mook,i-paper,i-street)新媒体战略,浙报集团提出“全媒体、全国化”战略等。
报业集团的发展趋势
2013年10月28日,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和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合并组建上海报业集团。不少学者把此举看作是报业集团的“抱团取暖”,笔者认为这是党报集团提倡本区域内整合,非党报集团允许跨区域整合的先兆。从发展趋势来说,未来报业集团将呈现如下四个趋势:
(一)围绕意识形态属性与商品属性的关系,党报集团和非党报集团进一步分野,党报集团强调其公益性,非党报集团加速转企改制。
(二)围绕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报业集团在文化事业方面坚持政府主导,在文化产业方面坚持市场主导,报业集团通过文化产业共同构建国家文化软实力,肩负国际传播的重任。
(三)围绕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关系,“数字报业”将成为改革主流,报业集团加快向全媒体传媒集团转型。
关键词:债券市场;制度创新;金融监管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11-0003-05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一、背 景
中国等新兴国家债券市场目前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已成为国外研究的热点,Dalla(1995)指出新兴国家债券市场监管框架设计需考虑法律和监管、评级、交易平台和手段、清算结算、会计审计标准、税收安排及外汇管理等七方面。APEC(1999)提出市场结构、交易行为等政策设计合理性关系市场效率。Es-ehweile(2004)认为的监管核心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交易公平透明和防范体系性风险。中国债券市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也引起我国政府和金融理论及实务部门的高度重视,较普遍的意见是制约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场外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场内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分割、监管制度规则的不统一,而分割制度安排下的中国债券市场的市场效率很难充分发挥,尽快统一中国债券市场已经成为当前金融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但对中国债券市场统一的方向,研究者思路不尽相同:大多数提出应建立场外市场为主、场内外市场并存的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李扬、殷剑峰(2006)提出应进一步发挥银行间市场主导地位;李扬、曹红辉(2008)提出应建立统一互联与多层次中国债券市场体系;梅世云(2003)提出中国债券市场应以机构投资者、场外市场和自律监管为主;沈炳熙(2004)分析了市场主要采取场外交易方式理论和现实原因;时文朝(2009)认为已形成的场外市场为主、场内市场为辅的中国债券市场体系符合我国国情。也有研究者认为应合并两个市场,例如欧阳泽华(2008)认为应该建立全新统一债券市场,并建议其统一监管以证监会为主。此外,对统一的路径也有不同建议:冯光华(2008)提出以高信用等级债券跨市场交易流通,交易主体自由选择场所和实时交易转托管三方面实现场内外市场互通互联;张元在中央结算公司编辑的《债券市场前沿问题研究》一书中的论文提出市场前后台分离,前台交易系统多元化、后台结算系统集中化是发展规律,统一两个市场应从市场规则信息揭示等人手;谢庚(2003)认为应在市场主体和交易品种统一互联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托管结算体系;郭田勇(2009)认为市场交易主体、登记结算制度和监管三方面的统一是统一场内外两个市场的条件。
二、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回顾
(一)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三个阶段
改革开放后,中国债券市场经历了场外柜台市场为主,以交易所市场为主和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三个发展阶段。
1.以柜台市场为主阶段(1988-1991年)
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获得通过,自该年起国债恢复发行;1987年3月,国务院颁布《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债券发行开始实行规范化管理。但在1988年以前,我国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债券市场,没有合法、成型的债券交易机制或交易场所,债券发行几乎完全依靠行政摊派方式。1988年,财政部在全国61个城市进行国债流通转让的试点,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办理国债买卖业务,标志着中国债券市场的正式形成。这一时期债券市场的主要特点:一是初级的场外柜台市场模式,具有零售和分散交易的特点,交易场所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柜台为主;二是交易品种以国债的现券买卖为主;三是交易主体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四是发行机制开始市场化进程,1991年财政部首次组织国债发行的承购包销,改变了以往的做法。
2.以交易所市场为主阶段(1992-1996年)
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开始接受实物债券的托管,并在交易所开户后进行记账式债券交易。由于二级托管制度的原因,各地出现了大量的国债买空、卖空、挪券和假回购等违规行为。1995年8月,国家正式停止一切场外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变成中国唯一合法的债券市场。1996年,记账式国债开始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大量发行。随着债券回购交易的展开,以交易所为主体的债券市场体系形成。这一时期债券市场的主要特点:一是债券流通市场形成了以交易所场内交易为主,证券营业网点柜台场外交易为辅的格局。二是交易品种虽仍以国债为主,但在现券买卖的基础上出现了债券期货(后被叫停)和债券回购等新型交易工具。三是交易主体方面,交易所市场以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为主,交易主体的规模及交易规模都比较小,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机构投资者,也缺少对大宗交易的需求。柜台交易市场仍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四是交易方式上,以交易所市场的集中电子竞价、撮合成交方式为主,债券与股票交易使用同一交易平台;所有交易都通过证券公司执行,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有明确的一二级关系;实行匿名报价和全价交易。五是市场监管以证监会为主,还成立了中国国债协会与中国证券业协会两家自律监管机构。六是发行机制方面,1995年,财政部试点国债招标发行获得成功,初步建立了“基数承购、差额招标、竞争定价、余额分销”的市场化发行模式;1994年开始发行的政策性金融债则实行派购发行方式。
3.以场外市场(银行间市场)为主阶段(1997年至今)
1997年上半年,股票市场过热,大量银行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违规进入股市。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商业银行退出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债券市场,托管在交易所的债券全部转到中央结算公司,并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的交易系统进行交易。1997年6月16日,同业拆借中心开始办理银行间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标志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正式运行。2001年开始,银行间市场的债券交易量首度大幅超过交易所市场。次年,人行和财政部联合推出记账式国债柜台业务,从而最终确立了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交易所市场为辅、柜台交易为补充的债券市场模式。这一时期债券市场的主要特点:
一是交易场所方面,银行间市场、交易所、柜台并存,银行间市场占据绝对优势。截至2009年底,银行间市场的债券托管量占债券市场总托管量的91.2%,现券交易量占债券市场现券交易总量的近99%。但三个市场并非处于完全相互割裂的状态,承办记账式国债柜台业务的商业银行连通银行间市场和柜台市场,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连通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2005年以后,几乎所有的记账式国债均采用了跨市场发行的方式。
二是在交易主体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市场准入条件不断放宽,市场投资者数量不断增加,投资者类型不断丰富。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初期,市场交易成员只有16家商业银行总行,且实行较为严格的准入审批制度。1998-2001年,保险公司、农村信用社、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经批准相继入市。2002年4月,人民银行将债券市场准入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2002年10月,人民银行颁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39家商业银行开办债券结算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债券结算的范围由金融机构扩展到非金融机构法人,从而允许企业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在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主体包括除商业银行之外的几乎所有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柜台市场的交易主体仍为个人投资者。
三是交易品种与工具方面,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以来,债券品种日趋丰富,截至2009年底,市场上共有9大类1557只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2009)、央行票据(2003)、政策性金融债、普通金融债、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2008)、企业债、国际开发机构债(2005)、资产支持证券(2005)、中小企业集合票据(2009)等。交易所市场的债券交易品种主要为国债、地方政府债、公司债和可转换债券。柜台市场的债券交易品种为国债和企业债。就交易工具而言,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可分为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等若干分市场;交易所市场则主要为现券买卖和债券回购交易。
四是交易方式上,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询价交易方式为主,点击成交方式为辅,主要通过同业拆借中心的本币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成交,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债券簿记系统进行集中债券托管和结算,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及其他方式进行资金清算。交易所债券市场仍主要采用与股票交易相同的电子撮合交易系统,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进行债券托管和结算,资金清算通过交易所清算中心实行净额清算。2007年10月,上海证交所正式启动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并建立了以做市商制度为核心的竞争性做市机制。2001年以前,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均实行全价交易;2001年7月2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始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2002年初,沪深证券交易所开始实行净价交易。
(二)中国场内和场外债券市场的不同功能与作用
中国场外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管理运行,交易量由1997年的320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17.3万亿元,12年内增长3600倍。2009年成员为2446个,包括中外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农村和城市信用社、金融租赁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和个别大企业。
微观方面,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功能:一是流动性管理的功能。银行间市场7天以下债券回购市场的交易占整个市场的95%以上,市场的买卖价差也非常小,市场所形成的利率日益具备基准利率的特征。二是资产收益及投资功能。金融机构通过债券买卖获利、组合投资取得收益。三是改善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功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国债和金融债券成为中国商业银行改善资产质量的首选产品,债券资产已经成为中国商业银行的二级筹备。四是为金融机构提供风险管理工具。
宏观方面,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作用:一是支持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国家财政政策实施提供市场条件。二是为央行货币政策传导提供了渠道,为公开市场操作提供了平台和市场操作工具。三是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提供金融市场基准利率奠定基础。同时,我国交易所债券市场也承担了债券发行和交易功能,成员是证券行业的交易所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等,由中国证监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都是中国债券市场的组成部分,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量、交易量和债券余额均占全国总量的90%以上,是中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早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时就已经打通,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既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也是交易所债券市场成员,所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已经由共同市场成员产生联系。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主要区别:一是性质和服务对象不同。交易所债券市场直接联系零售市场,广大股民是其主要成员;银行间债券市场是金融批发市场,成员都是机构,具有较股民更强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二是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的主体交易方式不同。长期以来,交易所债券市场主要采取撮合交易;而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采取询价交易方式:成员之间一对一的对话报价功能,面向全市场的公开报价功能和双边报价商使用的双边报价功能。三是债券交易种类、数量不尽相同。四是功能和作用不尽相同。银行间债券市场除具有交易所债券市场所有功能和作用外,还具有传导央行货币政策的功能,这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最重要的不同点。
三、中国债券市场的主要问题、表现和成因
(一)中国债券市场的主要问题和具体表现
中国债券市场目前远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要问题是两个市场监管制度规则标准不集中统一。具体表现为:
管部门按6种不同组合监管:
2.市场交易监管制度规则标准不统一,两个市场不尽相同的交易规则标准有63个。
3.发行监管制度规则标准不尽统一。交易所对债券发行分类管理,即对符合上证所上市条件的公司债券,据其债券资信等级和其他指标差异情况,对其发行上市交易的投资者范围和交易平台实行差异化管理;而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债券发行采取承销团或主承销商方式,不对债券发行分类管理。
4.登记监管制度规则标准不尽统一。交易所市场的债券登记要求:(1)如无特别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设立电子化证券登记簿记系统,实行债券无纸化管理;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的事实依据电子登记簿记系统记录结果确认;(2)债券应当登记在债券持有人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中。但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认可,债券也可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名义持有人应当负责对其客户持有的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余额及其变更情况进行记录。名义持有人应该按本公司的要求向本公司提供其名下的债券权益所有人资料。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登记没有相应要求。
5.托管监管制度规则标准不尽统一。交易所债券市场要求投资者应当委托证券经营机构托管其持有的债券,而银行间债券市场依中国人民银行(2009)第1号令作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承担债券中央登记、一级托管及结算职能,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柜台交易承办银行承担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
国债的二级托管职能。
6.结算信用评级等监管制度规则业务技术标准也不尽相同。
(二)主要问题成因及后果
产生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监管制度规则标准的不集中统一的主要原因:一是历史原因。由于中国的场内外债券市场都是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在改革的探索中分别发展,因而在割裂发展过程中,逐步建立起各自、不同的监管规则标准制度体系。二是市场原因。中国的场内外债券市场的市场性质、成员、交易方式、功能和作用不同,致使需要解决的市场问题不尽相同,进而制定的监管规则标准制度不同。三是管理体制和制度原因。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两个市场发行和市场准入由央行、证监会等5个部委监管,央行依法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监督管理,交易所监管机构是证监会;央行和证监会分别指定相应市场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两个交易所及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等5个市场机构分别承担发行交易托管结算等职能,机构不同致使制定的监管规则、标准、制度不同。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监管制度规则标准的不集中统一,目前已经严重阻碍中国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阻碍市场规模扩大,特别是企业债的发展。一是多头监管造成既有重复监管、也有监管空白,同时审批程序复杂、监管效率较低;二是发行市场与流通市场割裂造成利率关系扭曲,例如,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一二级市场利率经常倒挂,导致交易商协会屡次通过窗口指导和定价联席会议方式干预信用债发行利率;三是损害了债券的流动性,在交易环节,部分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部分债券在交易所市场发行交易,债券一级市场的分割以及二级市场的分割导致参与主体分割,一方面增加了投资者的流动性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提高,投资者要求更高的收益率,提高了债券发行方的融资成本;四是部分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托管,部分债券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托管,阻碍了结算效率的提高。总之,监管制度、规则和标准的不集中统一已经成为目前中国债券市场发展中的主要矛盾,造成市场规模小,流动性严重不足,交易成本上升,结算效率下降,市场资源配置和价格发现机制无法充分发挥,金融体系风险增大。
四、有关中国债券市场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债券市场进一步改革发展的若干基本原则
正如高坚(2009)总结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经验时指出:发展中国债券市场的关键是制度建设,制度建设的前提又是金融体制改革,厉以宁(2009)在为高坚的《中国债券资本市场》所写“序言”中也认为:应着重市场制度建设而不宜单纯考虑二级交换的博弈。而深化中国债券市场改革的难点是:既要解决目前问题,也要防止今后因制度性设计缺陷产生新问题;既要更好发挥两个市场服务企业和金融机构投融资、流动性和风险管理,为财政政策实施提供市场条件,为央行货币政策传导提供平台工具,推进利率市场化,提供基准利率等不同作用的同时,也要服务个人投资者、满足不同市场成员及不同监管部门合理需求,充分发挥债券市场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等功能。所以,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的中国债券市场体系的过程将是探索性改革的渐进过程,需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金融体制、制度机制、机构工具等实施全方位创新。
在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的中国债券市场体系改革进程中,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和国内债券市场发展中的经验教训在各方面给我们以深刻启示,应当作为进一步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改革开放后中国债券市场从无到有,历经柜台、场内和目前场外市场为主的发展阶段,而国际金融市场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债券发行交易95%以上都是在场外市场完成,表明迄今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大方向符合国际债券市场发展规律,也适应我国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中国债券市场今后改革中仍应坚持这个正确方向。二是前后台分离,后台实施集中统一托管以防范风险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国际清算银行和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为此制定了国际结算标准,国内也有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分散的二级托管制度原因致使各地出现大量国债买空、卖空、挪券和假回购等违规行为的反面教训,中国债券市场今后发展应当适应这一客观要求。三是在这场金融风暴的冲击下,国际金融界深刻认识到多头监管的弊端,在金融体系监管方面强化中央银行作用已经成为共识。2009年G20公报提出要重塑监管体系以使得监管当局能够识别和应对宏观风险。2009年5月17日国际清算银行发表报告《央行治理的问题》更明确建议各国央行需要更多权力进行监管,以稳定金融体系。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2009年3月31日公布的改革方案中,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将进行大规模改革,其中多个机构将被裁撤,而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权力将极大加强。根据改革方案,美联储除监管商业银行外,还将有权监管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等其他金融机构。其目的就是要整合强化金融监管,防范可能的金融风险。按照改革方案,日常银行监管事务将由目前的多个机构管理合归为由一个机构负责;基于证券和期货业务的相关性,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将合并;考虑到抵押贷款市场失序,将专设一相关监管机构。在这样的改革方案下,美联储大幅地扩张了权力。中国债券市场今后的集中统一监管也应赋予央行更多权责、克服多头监管弊端。
(二)具体措施建议
1.中国债券市场改革思路是:适应国际金融发展趋势,提升我国国际金融地位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政府推动为主动力、以建立集中统一中国债券市场制度规则标准为突破口,从体制制度及运行操作两个层面,法律和调控监管、交易平台工具、托管结算、评级担保和会计审计税收外汇管理等各方面,对有关金融体制制度机构工具等实施全方位创新,进而建立统一监管体制下,场外市场为主、互通互联的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
2.中国债券市场集中统一路径是:顺应CCP(中央交易对手方)集中清算托管的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建立集中统一的监管制度、规则标准和统一的托管结算机构,形成统一托管、集中结算、自由交易的市场新格局。
3.制定中国债券市场集中统一监管制度、规则标准的近期重点是:完善回购等妨碍债券市场充分连通的有关制度及监管规则标准,完善市场化发行机制、市场约束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4.改革中国债券市场监管体制的建议是:近期,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市场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其协调发展”有关规定,由央行牵头、有关部委参加,成立专职机构,先易后难、推进两个市场在监管规则标准、机构、部分产品和技术系统兼容或连通,促进统一进程;中期,在仍实施分业监管的模式下,实施监管和主管分离的渐进性体制创新,在不改变交易所、结算登记公司等机构原主管关系前提下,央行成立类似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债券市场监管委员会”,负责中国债券市场集中统一监管和规则标准制定;远期,在改革“一行三会”监管体制为“一行一局(或类似机构)”后,即在混业监管的新模式下,央行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实施、中国债券市场等金融市场统一监管及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制定,金融服务局(或类似部门)负责金融机构和市场中介机构监管。
参考文献:
[1]冯光华,中国债券市场发展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2]高坚,中国债券资本市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3]郭田勇,建立统一债券市场的三大条件[OL],中国经济网,2009-3
[4]李扬,曹红辉,亚洲债券市场发展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5]李扬,殷剑峰,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历程、缺陷和改革建议[J],中国经贸导刊,2006-1
[6]梅世云,完善中国债券市场组织体系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J],金融论坛,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