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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校园旋起一阵风波。酷儿自称为厨神。我非常不服气,站出来向酷儿说:“凭什么你自称为厨神,我要向你挑战!”酷儿答应了我的挑战。
第二天来临了,我与酷儿的比试开始了。第一关比赛的主料是青椒。酷儿拿起菜刀“咔咔咔”青椒切好了,我看地目瞪口呆,台下的观众一直叫“哇”。不过我也不赖,慢慢地把青椒给切的一样大小。比赛时间到,酷儿做的菜叫碧玉妆成一树高,我做的菜叫万条垂下绿丝涛。结果酷儿赢了。我赶紧试了酷儿的菜,鲜嫩,香甜可口。又试了我的菜,哎呀,干巴巴的,难吃死了。我这关认输了。
第二关的主料是玉米。我拿起菜刀“嚓嚓嚓”原本一块硬肉被我切成了肉泥,台下的观众看的两眼发直。酷儿也不爽,拿起油锅烫热油把玉米丢下去,“啪啪”玉米顿时成了一个个爆米花,大家也看得眼直。时间到,我做的菜名叫玉米肉,酷儿的菜叫爆米花。这关我赢了,酷儿不相信,试了我的菜,真是吃了仿佛走进了春天,而吃了自己的菜,觉得好像走进了冬天。
第三关的题目是饭后甜点。我细心地切菠萝,酷儿细心地做蛋糕。时间到,我做的是可口果冻,酷儿做的是柠檬蛋糕。结果我们打成了平手。
以后,我和酷儿开了一家酒店,我们的菜是远近闻名、绝食无双!人称我们为“厨神两朵花”。
2、毛巾2条
3、洗衣肥皂或洗衣粉或洗衣液
4、梳子(女生带的)
5、洗发精、沐浴露或肥皂
6、一定数量的纸巾(那种小的)
7、拖鞋1双、运动鞋或球鞋两双
8、换洗的衣物(初一新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
9、花露水(也可以不带)
10、防晒霜
11、雨伞(小一点的,方便带的)
12、笔、本子
13、喝水的杯子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绿色产品
一、绿色贸易壁垒理论
1、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从广义讲,绿色贸易壁垒指的是一个国家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为理由和目标,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贸易障碍。从狭义上说,绿色贸易壁垒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准入的障碍,是指进口方通过制订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复杂的卫生检疫制度或采用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国商品的进口。
2、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类型
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比较广泛,大致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技术标准是通过立法手段制订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不符合环保技术标准的产品进口,对贸易实施限制。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订的,对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拒在发达国家之外。
(2)绿色环境标志。绿色环境标志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是由一国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用来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人体健康,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其基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从而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的工艺。
(3)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也称环境之友包装或生态包装。绿色包装一般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包装。
(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各种检疫措施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繁琐复杂。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订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
(5)绿色补贴。它是指一种将资源环境费用内在化以降低外部经济效果使成本与效益尽可能在生产和经营者身上得到统一的一种手段。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因此而提高。
3、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实施条件
(1)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
第一,表现内容上具有合理性。贸易保护主义者抓住消费者的心理,以保护人类、动物的生命或保护环境与资源为理由,表面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也迎合了绿色消费的需要,以达到其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
第二,保护对象上具有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广泛的保护倾向,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近年来还从产品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
第三,保护方式上具有隐蔽性。一些国家对某些商品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等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和特殊的标准,检验手续繁琐复杂,而且经常变化,使外国商品难以对付和适应。其目的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而难以对付和适应,但又不易产生贸易摩擦。
第四,制订形式上具有合法性。大多数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则有相应的法律为依据,如1994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简称SPS协议),同时,各国还制订有本国关注的一些法规,如1989年美国实施的609条款。
第五,动态性。发达国家所制订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会随着其贸易伙伴经济和技术水平的进步而调整,从而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出现不断提高的趋势。如近年来,日本对进口大米检验的量化指标已经从1993年的20多项增加到2000年的104项。有些国家规定,当某种具有绿色标志的产品在其市场的占有率超过2096时,该国对其环境标志的要求就会做出提高的调整。
(2)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条件
绿色贸易壁垒这种贸易保护措施,虽然能有效地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具有实施壁垒的条件。到目前为止,实施壁垒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如欧盟、日本、美国,而受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这主要是因为:
①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通过规定高药残标准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如欧盟对氯霉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0.2——0.3ug/kg,这个标准不仅是我国就是欧盟本身也很难达到标准。
②实施绿色贸易壁垒要具有完善的检测体系。仅有高药残标准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先进的检测设备、检测技术以及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具有先进的检测技术、设备可以增加应检农药的种类,以及最大限度的提高限量标准,这样就可以对低检测水平的国家形成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我国己经具备相当的农产品竞争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后,良好的制度条件为我国扩大出口、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然而,“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阳光灿烂,作为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首当其冲,频频受挫。近年来虽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一年比一年高,但农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出口总增长速度,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产品附加值低以外,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是另一大重要原因。
自1996年8月起,欧盟成员国相继停止从我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欧盟法规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997年接受了欧盟兽医代表团的考察。代表团考察报告对我国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欧盟只做出了恢复从我国3家工厂进口兔肉的决定。1998年9月、1999年6月和1999年10月,欧盟兽医代表团先后三次来华考察。2000年5月,欧方公布决议,认可我国山东、上海可以对其出口禽肉,但未批准我国加工厂注册。2001年欧方专家来华考察我国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残留物质监控体系,随后向欧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我国残留监控体系的片面的、不切实际的考察报告,导致我国冻鸡出口下降了41%,保鲜蔬菜和暂时保藏的蔬菜的出口分别下降了20%和29%。
近年来,许多进口国更是加大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测、检疫力度,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2002年日本对我国青岛的肉鸡产品检疫项目增加了10个指标,对蔬菜农药残留化验检测项目,由入世前的4项增加到46项;韩国对我国出口蔬菜的检测仅农药残留的检测指标最高时就达200多项;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测项目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检测增加到62种;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美国以担心输入病虫害为由,自2005年4月1日起,禁止进口中国的人造圣诞树等人工木制装饰品,仅此一项禁令将会影响中国对美国上亿美元的出口。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使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异常严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同时由于各种卫生、农药标准也因耕作方式不当而常常不合格,从而使中国成为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大国。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原因分析
①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我国在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尽管农作物的产量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环保意识淡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致使农业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工农业造成的19各种污染,通过周围的环境(土壤、水等)作用于农作物,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导致“问题蔬菜、问题粮食”的产生。此外,由于食品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设施落后,导致食品后续污染问题严重,造成食品生产前期污染未消除,后续污染依然存在的状况。然而,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推出ISO14000标准认证,其环境管理体系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跳板,但我国企业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反应。
②我国环境标准过低,农业生产企业认证能力薄弱。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在我国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滞后,周期也长,没有严格的标准制约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要进入国外市场,就需要获得国际上公认的和特定进口国家的绿色认证,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造成认证不积极,普遍存在侥幸的心理。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③农产品检疫系统不健全。从中国近年来发生的假大米、有毒奶粉、冠生园劣质月饼事件到最近被查出的“苏丹红一号”等事件,“苏丹红一号”在十年前就已经被禁了,为什么在今天又查出它存在于大量食品中,在其他国家关注食品安全之际,我国的卫生检疫系统却还形同虚设,更为可气的是,还有一部分官员在开绿灯,使中国农产品生产者对其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不高而导致农产品受阻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中国的检疫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④环保法律规范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正是由于我国法律中有关农产品各种标准的规范不健全,才使发达国家常常钻我国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且在事实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际原因分析
①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强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卫生食品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严格,“绿色”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健康的代言。这促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为此,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未达到本国或国际环境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②将同一标准使用在处于经济与科技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同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它们制定了众多的环保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志,是想利用生产和销售绿色产品,发展绿色科技和相关服务,控制未来的世界市场。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极为迫切的经济增长甚至是温饱问题,在环保领域的缺口较大,它们既无雄厚的资金,又无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其环保水平尚处于初始阶段,在短期内缺乏实施同一环境标准的能力。而在两个发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上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导致发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之外,极大的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步伐的加快。
三、我国应对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1、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完善国内环保法规
(1)加大传媒宣传环保的力度。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政府应呼吁提高国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开展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环境意识化为公众自觉的环境行为,因而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使其知晓我国经济的“绿化”是一项公益事业,受益的应是整个国家和每一个公民。同时,政府要注重发挥职能指导作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既可从根本上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又可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之适应全球一体化浪潮,并与国际贸易体系接轨。
(2)制定和完善国内相应的环保法规。在国内立法方面,应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加环保水平的距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在处理贸易与环境争端案件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往往倍受重视。从已处理的贸易与环境争端的一些案例的裁决来看,只要引用的国内环保法律规定准确、有权威性,维护环境利益的一方往往胜诉,而对环境保护不利的一方则往往败诉。因此,必须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
2、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环境
(1)整治农业环境,治理农业污染。主要是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草原牧区、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一是要定点、定期对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开展例行监测;二是开展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三是定期对重要水源进行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
(2)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解决湖泊、大中型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首先要纠正或扭转偏施、重施氮肥的习惯,推广节氮施肥技术。调整肥料结构,实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发展多元高效肥,推广专用复合肥,积极推行有机无机肥配套施肥体系,同时应加强改善生态环境的新技术的研究。其次,要推进有机肥工程,以减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种形式使秸秆还田,集中处理加工畜禽养殖基地的鸡粪、猪粪等使之成为商品有机肥料。结合疏浚河道开发利用丰富的河泥资源,大力开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时实施河湖岸植树,减少水土流失。
(3)加强对农业环境科学的研究。政府应增加农业环保科技的投入加强农业保护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农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科技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环境保护技术模式,引导农业结构合理化,逐步建立起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农业结构体系,努力做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产品无害化。
3、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
(1)制定绿色产业倾斜政策。一是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二是要对绿色产业企业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实行优惠,鼓励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三是要在工商注册上对绿色产业企业给予照顾,并赋予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产业企业以出口经营自。
(2)建立农产品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大量事实表明,绿色贸易壁垒之所以能起到限制与障碍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了解。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组成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可能在哪些国家遇到什么样的绿色壁垒,提出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形成预警机制,以改变目前这种遇到壁垒就无所适从的状况。
4、积极推行IS014000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0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己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把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开发绿色食品
面对绿色贸易壁垒,开发绿色农业、发展绿色食品将有益于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方法:
(1)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国出口的部分绿色农产品多为农户零星生产,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降低产品成本,参与国际竞争。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是必然选择。只有企业联合起来,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实力、实现规模效益,从而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应考虑扶持一批绿色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贸工农一体化和企业集团化效益。可采取“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或者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公司+农场”,实现绿色农产品出口生产的规模化经营。
(2)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具有生产绿色农产品的自然条件、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条件,可以建立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用科技成果优势,实现绿色农业加工增值。
6、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广绿色技术
农业标准化工作就是以农业科技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则,把先进科技成果和绿色技术转化为标准,并加以监测、实施,使业生产、加工、管理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活动。实施农业标准化,既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动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又可以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我国要加强对国际农业标准的研究,而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企业自主研究和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生态技术,并将其大力推广,使绿色技术上升为“农业标准化”中重要一部分的。我国根据农产品国际市场的需要,不断更新农业标准,并使农产品品质标准与安全卫生、分级、包装、运输标准相配套,通过逐步完善,形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从而为我国农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国际贸易理论》,龚关,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5页。
2.《贸易与环境》,赵玉焕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2页。
3.《如何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李志军著,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页。
4.《如何积极应对农业绿色贸易壁垒》,李一南著,中国财政,2006,年9月。
5.《浅析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策》,余鹏著,世界经济情况,2006年7月。
6.《我国出口农产品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刘翠萍著,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6年4月。
7.《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及其突破对策探析》,谭蓉娟著,特区经济,2006年5月。
8.《如何应对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于宝苹著,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6月。
9.《浅谈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顿红著,科教文汇,2007年6月。
10.《绿色贸易壁垒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岳利鸿著,前沿,2007年5月。
关键词:农产品出口 技术贸易壁垒 对策
一、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困境
目前,发达国家仍然在不断升级质量检验标准,检测项目也越来越多。例如,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要求最严格的国家之一,食品标签多达22种,且逐年修订补充。美国要求所有包装食品应有食品标签,膨化食品还要有营养标签,必须标明至少14种营养成分的含量。再如日本,从前设定的进口农产品残留物限量标准是63种2470项,而今年实施的“肯定列表”则新增了51392个限量,涉及264类食品中的734种化学品残留,同时禁止使用15种农药、兽药,这使得农产品检测项目成倍增加。日本是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大市场,占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总量的32%,“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大幅抬高出口技术门槛,直接影响我国近80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额,涉及到6 000多家出口企业。
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对进口农产品形成了通常所说的“绿色壁垒”。绿色壁垒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绿色包装”和标签要求、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及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动物福利问题则尤其为欧盟所重视,例如,鸡场饲养密度一般为12只/m2,欧盟却提出每平方米只能养10只,理由是密度太大,鸡会感到不“舒适”。由此养殖成本增加,形成贸易壁垒。
最典型的就是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这一直是国际争论的焦点。美国由于占据转基因技术的制高点,对转基因食品的推广持积极态度,而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则坚决反对,由此也引发了有关转基因农产品进口管理措施的讨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呈日益升级的趋势。例如,日本自2003年起在全国推行“大米身份认证制度”,即凡进入日本国内市场的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不允许销售。“大米身份认证制度”推行之后,日本各地又对新制度“层层加码”,把认证范围推广到蔬菜,要求市场上销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须有认证标志。对中国蔬菜等农产品来讲,今后进入日本市场将更趋困难。
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直接使中国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据商务部统计,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国外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探析
1.国内自身原因:(1)农产品自身存在质量问题。我国人口众多,人们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农产品的生产及其加工品存在诸多安全隐患。(2)政出多门,监管不力。我国农产品安全管理涉及经贸、工商、卫生、质检等多个部门,由于存在多头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造成权威不足,收效不明显。(3)农产品和食品质量管理,标准化与认证体系建设滞后,食品安全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不接轨,检验技术和检验手段也有待改进。(4)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以小规模个体农户为主体,加工企业规模不大,技术含量不高,竞争实力不强,战略经营的理念和市场营销能力比较薄弱,对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动向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快速多变的国际市场需求。
2.国际方面的原因:(1)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需要。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有一定的成本比较优势,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此外,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各国在关税和市场准入方面也逐步放松,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传统关税门槛因此随之降低,这就为我国扩大农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宽松的环境和条件。(2)消费理念的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改善生活质量,越来越关注保护环境。相应地,人们的消费理念也就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健康型”转变,对营养、健康、卫生、无污染的安全食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绿色消费正成为世界性的消费潮流。(3)国际标准在SPS协议和TBT协议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各成员国都在积极援引WTO协议和国际标准进行贸易交涉。但是,迄今为止,在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发达国占据主导地位。
3.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1)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
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当务之急是要从源头抓起,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强全过程监管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和保证食品安全。绿色食品生产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通过对农产品生态环境和生产过程中投入物的控制来对农产品进行品质管理,能有效地提升农产品品质,成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有效措施。
(2)建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专门机构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有必要设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相应机构。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研究实施重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我国技术性贸易领域多边、双边合作与交流中的重大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承担建立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工作等。这有利于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有利于企业形成合力,联合作战;有利于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加强沟通,在应对技术贸易型壁垒上收到良好效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3)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和完善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应对农产品出口技术性贸易障碍的技术保障。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需要组织专家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修改、完善我国的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标准水平,推动我国食品工业加快发展速度,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4)加大WTO/TBT、SPS人才培养力度 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方方面面,影响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国内外贸易等各个环节的众多企业及中介组织、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自身。所以,要应对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客观上需要有一支熟悉WTO规则,尤其是WTO/TBT、SPS协定、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国际标准、指南、争端的人才梯队。因此,必须依据新的形势,尽快培养相应地专门人才,立足长远,为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夏英祝,祖书君.绿色壁垒和绿色壁垒效应[J].农业经济问题,2004,(1).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 原因分析 出口影响 应对策略
绿色贸易壁垒指一些国家为保护本国的自然环境间接或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一般是进口国为了保护自己国家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而设置的各种保护措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同时也是对进出口贸易产生影响的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
一、我国农产品出口遇到的主要绿色贸易壁垒
目前,就绿色农产品的市场需求额和出口总量而言,欧盟、美国和日本是最大的三大绿色有机农产品的消费市场。这三个地区和国家同时也是我国农产品出口遇到的主要绿色贸易壁垒。
在欧盟,所有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都必须经过权威机构的检验和认证,绿色农产品的生产、认证强调过程的严格控制。对于从非欧盟国家进口的农产品,首先需要所在国经过权威机构的绿色有机认证机构的认证,还需具有欧盟的生产证书。欧盟属发达国家地区,制定标准高于国际标准,这无疑就给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增加了障碍,也是我国现在正面临的来自欧盟的绿色贸易壁垒。
日本对我们来说是巨大的绿色农产品市场。由于日本国土面积有限加之其自然资源的限制,国民对绿色有机食品的需求很大,所以大多数绿色食品都依靠外贸进口。但日本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是极为严格和完善的,我国想要应对这些规定和标准的难度很大,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产品的外贸出口。
美国在1990年颁布了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法案,2000年3月又对此法案做出了修改,主要目的是针对绿色食品的生产,并对生产过程中允许、禁止的物质做了详细规定,对食品的成分含量也做了硬性规定。在这样规定下,我国农产品想进入美国市场就必须改进自己的生产技术水平,但马上达到发达国家的技术水平难度是很大的,这也是贸易壁垒的存在根本。
二、原因分析
随着全球温室效应和环境污染的日益加剧,环境保护问题被推上了新的热潮。人们对环境的保护意识也逐渐提高,不再盲目的追求经济利益,而更看重经济与环境的共同发展。绿色消费就成为了消费者的首选,消费者的理性选择在绿色贸易壁垒的形成过程中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各国面临开放市场、降低关税的局面,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面临挑战和规范。发展中国家以自己廉价的资源和过剩的劳动力将自己的商品打进了国际市场,使得发达国家的外贸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冲击。发达国家为了保护自己国家的利益不得不寻求贸易保护措施,绿色贸易壁垒便应运而生。我国的农产品生产属于密集型产业很容易受到这种贸易壁垒的冲击。
三、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农产品进入市场设置了障碍,限制了我国农产品出口范围。我国的贸易伙伴大多都是WTO“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成员,他们对进口贸易的产品质量尤其是绿色农产品贸易有很高的要求,通过设置复杂、繁琐的贸易壁垒来限制绿色农产品的进口。他们实行的绿色贸易壁垒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我国越来越多的农产品被他们排斥在外,出口市场遭到很大的限制。同时,绿色贸易壁垒造成了出口产品各种附加费用的上升,大大增加了出口产品的成本,从而削弱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使我国农产品在欧盟、美洲及亚洲都遭受了很大的打击。此外,由于发达国家打着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口号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从而造成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不可避免的与这些发达国家或经济团体产生贸易摩擦,影响我国的多边或者双边贸易,妨碍我国外贸事业的发展。
但是,不可否认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科技技术的进步和绿色产品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有利于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为我国企业发展新型绿色产品提供更多机会。在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本国生态环境,实现农产品贸易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四、应对绿色贸易壁垒采取的策略
绿色贸易壁垒作为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严重制约着我国农产品的外贸出口,针对目前主流的绿色贸易壁垒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是非常有必要和棘手的。制定策略不但要从国际形势出发,还要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最终还要落实到企业和公民的头上。主要策略有以下几点:
正确认识绿色贸易壁垒,让绿色贸易深入人心。我们应该意识到绿色贸易壁垒是因保护环境而设立的,总体来说是合情合理的,符合现在的环保主义。我们就顺应其发展趋势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加强环保知识的宣传,向公众提倡绿色生活方式、绿色消费观念,鼓励大众消费绿色产品,使绿色消费观念深入人心。
充分发挥政府机构的职能,设立专门的绿色贸易机构和相关法律法规。如今政府制定标准是控制我国农产品质量最直接有效的手段。由于现在绿色贸易壁垒种类繁多,变化频率也极其迅速,让我们的企业难以应付。想要突破绿色贸易壁垒,我们必须参考相关的国际公约,制定有利本国经济和环保共同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执行标准。还可以设立专门的绿色贸易壁垒机构,时时观测、了解国际绿色贸易壁垒的动态,并及时向公众公布,能够让企业或个人的农产品生产或加工做出及时的调整。而且我们要认真研究贸易伙伴在绿色产品、绿色标志等方面的规定。建立健全农产品认证机制,提高我国环境标准。
借助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方针大力发展绿色农业产品。可持续发展是我国21世纪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方针,绿色农业可借助这一战略方针得到大力发展。可持续发展本来就是为保护环境、保护资源设立的,与绿色农业发展可谓是共同的一类。绿色农业的发展也有可持续发展的影子,两者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这也会使我国的农产品在跨越其它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时候有着极大的帮助。
参考文献:
关键词:绿色壁垒主要形式应对措施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各国贸易空前开放,加上一些贸易条约、协定和贸易组织的影响,贸易中关税壁垒的保护作用逐渐减弱。但近几年,金融危机使得一些国家经济发展受阻,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在传统的关税壁垒起不到较好作用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倾向于采用非关税壁垒来保护本国的生产与经济发展,绿色壁垒是非关税壁垒中一种新兴的、隐蔽的、灵活多变的贸易措施。
一、绿色壁垒的涵义。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曾将“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健康所必须的措施”和“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列为自由贸易原则的一般例外规定。这就意味着有关国家可以以此为由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于是集环境保护与贸易保护于一体的绿色壁垒应运而生,并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保护本国生产与经济发展的有利武器。
绿色壁垒的涵义在理论界有多种界定,但归根结底绿色壁垒具体是指一国以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制定苛刻的环境保护标准来限制国外商品的进口。这里的环境保护标准可以是相关的条例法规,也可以是较高的技术限制,或者是繁琐的海关检验、审批程序等。
二、绿色壁垒的主要形式。
绿色壁垒的形式多种多样,且极富变化性,有关国家可根据本国经济结构、产业特征或是国际经济面临的突发性事件来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绿色壁垒以保护本国贸易。绿色壁垒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绿色关税与市场准入。
这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保护环境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的进口商品征收高额的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产品的进口,甚至对其进行贸易制裁的做法。比如美国就对石油销售征收环境进口附加税,使进口石油比国内同类产品每桶多缴纳几美分的附加税。这种做法对保护国内环境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它使生产商在控制成本的驱使下尽可能地少用进口产品。
2.绿色包装和标签规定。
一些国家对在本国市场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进行规定,包括包装材质、包装方式、包装上的文字说明,另外还有绿色标签条例。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这些规定才能进口,但这些规定无疑会增加进口商品成本,削弱其竞争力。美国从1999年开始禁止中国将未经处理的木质包装输往美国,他们认为未经薰蒸处理的木质包装会将天牛带到美国危害森林。许多国家对包装上的文字说明也有要求,如法国要求进口商品包装的说明文字必须是法文。所谓的绿色标签规定是进口商品的“绿色通行证”,它是一种印刷在商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或标志,是由进口国的相关管理部门按严格环境标准审批并颁发给制造商的,如果进口商品上无此标志则不予进口,如德国的“蓝色天使”、印度的“生态标志制度”等。
3.绿色技术标准。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研发生产方面投入较大,科技水平较高,所以往往会利用自己的优势制定极其苛刻的技术标准,进口商品的生产过程没有达到该标准就会被限制进口或是禁止进口,而这些技术标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较难达到,或者会增加其生产成本,这就给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带来一定的困难。早在1990年美国就利用绿色技术标准与墨西哥产生过贸易纠纷:当年10月,美国政府借口墨西哥在捕捞金枪鱼的过程中没有实行保护海豚的作业规范,下令禁止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事实上,美国这种做法是毫无根据的且有些霸道,如果美国的这种做法能成立的话,那么任何国家就都能随便找一个理由、立一个法限制其他国家商品进口,国际贸易秩序也就乱了套。所以绿色技术标准实际上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一个幌子。
4.绿色卫生检验制度。
近几年来,随着一些全球性疾病的蔓延和贸易战的加剧,许多国家越来越重视进口商品的卫生检验,一些国家借口卫生检验来限制商品的进口。这些国家要求进行检验的商品越来越多,检验标准也越来越严,不仅增加了进口商品的检验成本,而且限制了一些国家的商品进入。比如早期对于农副产品主要是检验六六六、滴滴涕的残留,现在则要求检验放射性污染、多氯联苯和二恶英等,且残留物不得超过百万分之几。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对花生及其制品进行黄曲霉素检验,对化妆品进行铅、砷等元素检验,对玩具、陶瓷制品进行铅、汞含量检验,对肉类进行荷尔蒙技术检验,等等。这几年国际上又发现鸡肉中残留二恶英,再加上疯牛病、禽流感、H1N1病毒的全球性蔓延,因而各国都加强了对进口肉类的检验,甚至禁止进口病源国的肉类。
5.环境成本和绿色补贴制度。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借口保护资源和环境,认为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在成本之内,即环境成本内在化。这对于发展中国家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因为一些中小企业自身无力承担环境治理的费用,于是形成高环境标准产品生产企业的不公平竞争。而一旦发展中国家政府给予这些生产绿色产品的中小企业环境补贴或优惠贷款的话,发达国家则会以此为名对其征收反补贴税。而与此同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又通过跨国公司将一些高污染产品转移至发展中国家进行生产,使发展中国家商品的环境成本提高,削弱发展中国家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三、我国应对绿色壁垒的措施。
从以上几点看来,绿色壁垒一般都是打着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幌子,实施限制进口的贸易壁垒,且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歧视性。它还会抓住消费者的心理,人为引导消费者对技术标准相对较低或生产消费过程不“绿色”的进口产品产生抵触心理,设置进口障碍。尽管绿色壁垒与贸易自由化相冲突,但是其对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所以,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应对绿色壁垒的措施应从实际出发,一方面对以环保为借口侵害我国合法权益的绿色壁垒要坚决反对、努力消除,另一方面要实行绿色战略,开发绿色产品。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1.制定完善的环保法律、法规,秉承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
制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是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手段,也是应对绿色壁垒的有力武器。我国关于环保的国内法虽然对治污有一定的作用,但应对绿色壁垒还远远不够,环保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应仅仅是单纯的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还应该对企业生产全过程甚至消费过程进行监控,促使企业节约资源,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推行清洁生产、绿色消费,使之与国际接轨,更好地推动我国贸易的发展。另外要坚决贯彻“污染补偿支付”和“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谁污染谁买单,使环境成本内在化。此外,我国还要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严格遵守公约,并使国内立法与相关公约互相呼应。
2.灵活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积极应对绿色壁垒。
作为WTO成员国,在面对绿色壁垒损害我国贸易利益的事件时,我国要依据WTO规则与有关方面进行磋商,或向相关组织提出抗辩。这就要求我国能利用WTO的透明度原则积极收集各国的绿色壁垒信息和相关国家对抗绿色壁垒的案例,总结别国经验,一方面为我国应对绿色壁垒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另一方面帮助我国制定有效的绿色措施和制裁手段,善于灵活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绿色壁垒纠纷案,在磋商、调停无效的情况下,我国也可根据WTO有关规定实施贸易报复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国还要培养熟悉WTO机制的专业人才为我国企业服务,改变我国企业过去在国际贸易战中消极、不应诉的被动观念,积极应对绿色壁垒。
3.建立环境标志制度,构筑绿色环境标准。
环境标志已成为商品“走出去”的通行证,我国也应切实考察建立环境标志制度的可行性,尽快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使国内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能得到相关认证,而对进口商品实施该制度既可以进一步保证进口商品的品质,又可以为我国增加相关收入。同时,我国还要用相关法律来保障该制度的实施,以确立其权威性、可靠性,构筑绿色保障体系,保护国内绿色产业。超级秘书网
4.开发绿色产品,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所谓绿色产品是指从生产到使用乃至回收的整个过程都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危害小或无危害,以及可回收利用的产品。我国企业必须实施绿色战略,开发绿色产品,对绿色产品进行专业化研究,使之真正有利于生态环境,注意节约资源,同时考虑回收利用,并要结合国情和消费者承受能力来确定绿色产品的“绿度”,不可盲目追求绿色而使商品成本过高失去市场。
总之,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并集中表现在国际贸易的绿色壁垒中,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必然会受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限制。面对不利局面,我国要积极利用WTO机制中的特殊待遇,努力提高自己的经济水平和技术水平,合理设置自己的绿色保护屏障,以保护和促进我国的贸易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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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贸易壁垒;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进出口食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其应对措施
收录日期:2013年11月15日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深化发展,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的影响日益明显。食品安全方面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直接表现为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凭借其技术、科研、设备设施方面的绝对优势,制定的适用于本国食品安全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卫生检疫规定、包装标签要求等,以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限制或阻止从发展中国家进口食品。在食品安全方面出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成为国际食品贸易的障碍。
一、主要发达国家食品贸易壁垒现状
(一)美国。美国食品技术法规主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美国农业部(USDA)等机构颁布,主要有《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婴儿配方食品法》、《营养标签与教育法》、《美国食品标准法》、《食品质量保护法》等。美国关于食品化学品标准主要是由美国国家科学院药品研究院下属的食品与营养委员会制定的《美国食品化学品法典》(FCC),该法典是FDA以及许多国际食品检验检疫机构用于鉴定食品化学品标准的综合性集成。此外,美国还不断颁布新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例如从1995年到2001年之间,美国先后在水产品、肉类制品、乳制品、果蔬汁中引入HACCP体系,禁止进口未实施HACCP管理的上述食品。近年来,美国在加强本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同时,还开始有意识地对其标准战略进行调整,以期打破欧盟和日本等国家的TBT限制。2000年下半年,美国国家标准协会等出台了《国家标准战略》,明确提出要利用美国标准体系的优势,整合各方面资源,大力推进美国标准的国际化,此举旨在进一步控制国际市场,同时达到突破他国壁垒的目的。
(二)欧盟。欧盟委员会于2000年了《食品安全白皮书》,确立了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基本原则,对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进行了完整的规划,形成了“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2004年欧盟又了4个补充性法规,涵盖了HACCP、可追溯性、饲料和食品控制、动物健康和动物福利以及从第二国进口食品的官方控制等内容。此外,欧盟分别在食品卫生、动物副产品、残留和污染、食品标签、食品添加剂、食品接触材料、转基因食品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要求。欧盟食品技术标准体系逐渐形成了上层为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欧盟指令,下层为包含具体技术内容、厂商可自愿选择的技术标准组成的两层结构标准体系。该体系的建立有效消除了欧盟内部市场的贸易障碍,但对欧盟以外的国家,常常构成贸易障碍。
(三)日本。日本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由基本法律和一系列专业、专门法律法规组成,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基本法是两大基本法律。另外,日本于2006年5月起正式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的肯定列表制度》,主要是为了加强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管理而制定,在该制度下,日本对所有农业化学品(个别豁免物质除外)在所有食品中的残留均制定了严格的限量要求,对于该国认为有科学依据的则制定限量要求,对无科学依据的则采用0.01mg/kg的统一标准。据有关部门统计,日本认为有科学依据的具体限量指标,共有67,140条,其中现行标准10,118条,暂定标准56,752条,其他标准270条。“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无限放大了需要检测和使用苛刻限量标准的化学品种类,全面提高了输日食品、农产品的技术门槛。
二、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出口食品的影响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施从技术标准上限制了我国食品的出口,严格苛刻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使得一些在我国已经达到合格标准的食品无法通过检验而丧失出口的机会从而使我国食品失去了优势,限制了我国食品出口。据统计,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美国FDA共扣留中国出口食品(包括食品接触产品)共计7,045次,欧盟食品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共通报中国出口食品(包括食品接触产品)1,448次,日本扣留中国出口食品(包括食品接触产品)共计937批次,扣留和通报的原因主要是药物残留超标、微生物超标、添加剂滥用、重金属超标、转基因食品及抗生素滥用等。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实施增加了我国食品出口的成本,我国食品企业为了顺利进入发达国家市场,需对采购、生产、仓储、物流等各个环节加大投入进行质量控制,并支付较高的注册认证等费用。此外,技术标准的经常变动,使我国出口企业必须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去适应不断更新的标准和法规,更改工艺流程、更新设备仪器、培训员工等都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影响出口企业的经营效益。
因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歧视性、隐蔽性原因很容易造成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发生贸易摩擦。2000年12月日本政府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大葱、鲜菇、蔺草席等实施设限调查拉开了两国贸易战的序幕,2001年4月日本单方面对上述三项农产品启动了紧急限制进口措施,而我国政府不得不采取应对措施,对日本产的汽车、手机、空调实施了征收100%特别关税,其结果,日本损失8亿美元,我国损失1亿美元。另外,日本还对我国产的鳗鱼、海裙带、鲣鱼、冻肉等设限调查,并宣布停止从中国进口。
三、应对进出口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一)加快食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我国食品技术标准总体水平偏低,存在以下突出问题:标准限量与国际水平相比有明显偏低,标准界限值混乱,指标规定缺乏科学依据;国标行标相重复,甚至相矛盾,缺乏统一性。这就增加了我们出口食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可能性。针对目前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的现状,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在制定标准时尽量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及时跟踪国际标准的变化。另外,还要保持与国际标准的同步与协调,发挥市场机制,以防止因残留超标和不当使用而出口受阻情况的再度发生。
(二)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多样性、灵活性、广泛性、合法性、隐蔽性等特点。为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我国必须建立食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预警机制和长效应急、快速反应机制,针对性地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提高应对技术贸易壁垒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国内监管,严把出口关,保证我国食品安全。对出口食品的把关,不应只局限于对成品的把关,对于生产原料的合格评定,生产中间环节的监管也至关重要。积极推行出口企业和产品的分类管理,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出口产品特性、出口国家地区敏感性、贸易方式等的风险程度加强检验监管,增强检验检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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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绿色产品
一、绿色贸易壁垒理论
1、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从广义讲,绿色贸易壁垒指的是一个国家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为理由和目标,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贸易障碍。从狭义上说,绿色贸易壁垒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准入的障碍,是指进口方通过制订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复杂的卫生检疫制度或采用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国商品的进口。
2、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类型
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比较广泛,大致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技术标准是通过立法手段制订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不符合环保技术标准的产品进口,对贸易实施限制。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订的,对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拒在发达国家之外 。
(2)绿色环境标志。绿色环境标志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是由一国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用来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人体健康,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 小。其基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从而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的工艺。
(3)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也称环境之友包装或生态包装。绿色包装一般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包装。
(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各种检疫措施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繁琐复杂。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订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 。
(5)绿色补贴。它是指一种将资源环境费用内在化以降低外部经济效果使成本与效益尽可能在生产和经营者身上得到统一的一种手段。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因此而提高。
3、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实施条件
(1)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
第一,表现内容上具有合理性。贸易保护主义者抓住消费者的心理,以保护人类、动物的生命或保护环境与资源为理由,表面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也迎合了绿色消费的需要,以达到其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
第二,保护对象上具有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广泛的保护倾向,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近年来还从产品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
第三,保护方式上具有隐蔽性。一些国家对某些商品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等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和特殊的标准,检验手续繁琐复杂,而且经常变化,使外国商品难以对付和适应。其目的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而难以对付和适应,但又不易产生贸易摩擦。
第四,制订形式上具有合法性。大多数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则有相应的法律为依据,如1994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简称SPS协议),同时,各国还制订有本国关注的一些法规,如1989年美国实施的609条款。
第五,动态性。发达国家所制订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会随着其贸易伙伴经济和技术水平的进步而调整,从而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出现不断提高的趋势。如近年来,日本对进口大米检验的量化指标已经从1993年的20多项增加到2000年的104项。有些国家规定,当某种具有绿色标志的产品在其市场的占有率超过2096时,该国对其环境标志的要求就会做出提高的调整。
(2)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条件
绿色贸易壁垒这种贸易保护措施,虽然能有效地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具有实施壁垒的条件。到目前为止,实施壁垒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如欧盟、日本、美国,而受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这主要是因为:
①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通过规定高药残标准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如欧盟对氯霉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0.2——0.3ug/kg,这个标准不仅是我国就是欧盟本身也很难达到标准。
②实施绿色贸易壁垒要具有完善的检测体系。仅有高药残标准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先进的检测设备、检测技术以及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具有先进的检测技术、设备可以增加应检农药的种类,以及最大限度的提高限量标准,这样就可以对低检测水平的国家形成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我国己经具备相当的农产品竞争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后,良好的制度条件为我国扩大出口、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然而,“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阳光灿烂,作为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首当其冲,频频受挫。近年来虽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一年比一年高,但农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出口总增长速度,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产品附加值低以外,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是另一大重要原因 。
自1996年8月起,欧盟成员国相继停止从我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欧盟法规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997年接受了欧盟兽医代表团的考察。代表团考察报告对我国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欧盟只做出了恢复从我国3家工厂进口兔肉的决定。1998年9月、1999年6月和1999年10月,欧盟兽医代表团先后三次来华考察。2000年5月,欧方公布决议,认可我国山东、上海可以对其出口禽肉,但未批准我国加工厂注册。2001年欧方专家来华考察我国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残留物质监控体系,随后向欧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我国残留监控体系的片面的、不切实际的考察报告,导致我国冻鸡出口下降了41%,保鲜蔬菜和暂时保藏的蔬菜的出口分别下降了20%和29%。
近年来,许多进口国更是加大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测、检疫力度,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2002年日本对我国青岛的肉鸡产品检疫项目增加了10个指标,对蔬菜农药残留化验检测项目,由入世前的4项增加到46项;韩国对我国出口蔬菜的检测仅农药残留的检测指标最高时就达200多项;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测项目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检测增加到62种;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美国以担心输入病虫害为由,自2005年4月1日起,禁止进口中国的人造圣诞树等人工木制装饰品,仅此一项禁令将会影响中国对美国上亿美元的出口。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使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异常严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同时由于各种卫生、农药标准也因耕作方式不当而常常不合格,从而使中国成为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大国。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原因分析
①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我国在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尽管农作物的产量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环保意识淡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致使农业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工农业造成的19各种污染,通过周围的环境(土壤、水等)作用于农作物,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导致“问题蔬菜、问题粮食”的产生。此外,由于食品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设施落后,导致食品后续污染问题严重,造成食品生产前期污染未消除,后续污染依然存在的状况。然而,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推出ISO14000标准认证,其环境管理体系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跳板,但我国企业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反应 。
②我国环境标准过低,农业生产企业认证能力薄弱。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在我国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滞后,周期也长,没有严格的标准制约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要进入国外市场,就需要获得国际上公认的和特定进口国家的绿色认证,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造成认证不积极,普遍存在侥幸的心理 。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③农产品检疫系统不健全。从中国近年来发生的假大米、有毒奶粉、冠生园劣质月饼事件到最近被查出的“苏丹红一号”等事件,“苏丹红一号”在十年前就已经被禁了,为什么在今天又查出它存在于大量食品中,在其他国家关注食品安全之际,我国的卫生检疫系统却还形同虚设,更为可气的是,还有一部分官员在开绿灯,使中国农产品生产者对其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不高而导致农产品受阻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中国的检疫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 hi138_Com]
④环保法律规范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正是由于我国法律中有关农产品各种标准的规范不健全,才使发达国家常常钻我国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且在事实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际原因分析
①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强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卫生食品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严格,“绿色”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健康的代言。这促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为此,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未达到本国或国际环境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②将同一标准使用在处于经济与科技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同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它们制定了众多的环保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志,是想利用生产和销售绿色产品,发展绿色科技和相关服务,控制未来的世界市场。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极为迫切的经济增长甚至是温饱问题,在环保领域的缺口较大,它们既无雄厚的资金,又无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其环保水平尚处于初始阶段,在短期内缺乏实施同一环境标准的能力。而在两个发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上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导致发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之外,极大的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步伐的加快。
三、我国应对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1、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完善国内环保法规
(1)加大传媒宣传环保的力度。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政府应呼吁提高国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开展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环境意识化为公众自觉的环境行为,因而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使其知晓我国经济的“绿化”是一项公益事业,受益的应是整个国家和每一个公民。同时,政府要注重发挥职能指导作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既可从根本上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又可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之适应全球一体化浪潮,并与国际贸易体系接轨 。
(2)制定和完善国内相应的环保法规。在国内立法方面,应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加环保水平的距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在处理贸易与环境争端案件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往往倍受重视。从已处理的贸易与环境争端的一些案例的裁决来看,只要引用的国内环保法律规定准确、有权威性,维护环境利益的一方往往胜诉,而对环境保护不利的一方则往往败诉。因此,必须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
2、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环境
(1)整治农业环境,治理农业污染。主要是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草原牧区、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一是要定点、定期对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开展例行监测;二是开展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三是定期对重要水源进行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
(2)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解决湖泊、大中型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首先要纠正或扭转偏施、重施氮肥的习惯,推广节氮施肥技术。调整肥料结构,实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发展多元高效肥,推广专用复合肥,积极推行有机无机肥配套施肥体系,同时应加强改善生态环境的新技术的研究。其次,要推进有机肥工程,以减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种形式使秸秆还田,集中处理加工畜禽养殖基地的鸡粪、猪粪等使之成为商品有机肥料。结合疏浚河道开发利用丰富的河泥资源,大力开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时实施河湖岸植树,减少水土流失 。
(3)加强对农业环境科学的研究。政府应增加农业环保科技的投入加强农业保护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农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科技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环境保护技术模式,引导农业结构合理化,逐步建立起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农业结构体系,努力做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产品无害化。
3、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
(1)制定绿色产业倾斜政策。一是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二是要对绿色产业企业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实行优惠,鼓励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三是要在工商注册上对绿色产业企业给予照顾,并赋予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产业企业以出口经营自主权。
(2)建立农产品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大量事实表明,绿色贸易壁垒之所以能起到限制与障碍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了解。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组成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可能在哪些国家遇到什么样的绿色壁垒,提出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形成预警机制,以改变目前这种遇到壁垒就无所适从的状况 。
4、积极推行IS014000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0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己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把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开发绿色食品
面对绿色贸易壁垒,开发绿色农业、发展绿色食品将有益于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方法:
(1)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国出口的部分绿色农产品多为农户零星生产,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降低产品成本,参与国际竞争。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是必然选择。只有企业联合起来,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实力、实现规模效益,从而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应考虑扶持一批绿色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贸工农一体化和企业集团化效益。可采取“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或者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公司+农场”,实现绿色农产品出口生产的规模化经营。
(2)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具有生产绿色农产品的自然条件、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条件,可以建立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用科技成果优势,实现绿色农业加工增值。
6、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广绿色技术
农业标准化工作就是以农业科技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则,把先进科技成果和绿色技术转化为标准,并加以监测、实施,使业生产、加工、管理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活动。实施农业标准化,既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动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又可以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我国要加强对国际农业标准的研究,而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企业自主研究和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生态技术,并将其大力推广,使绿色技术上升为“农业标准化”中重要一部分的。我国根据农产品国际市场的需要,不断更新农业标准,并使农产品品质标准与安全卫生、分级、包装、运输标准相配套,通过逐步完善,形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从而为我国农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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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典型草原;生产成本;经济效益;畜种结构
温性典型草原广泛分布于呼伦贝尔高平原中西部、锡林郭勒高平原大部、阴山北麓丘陵一线、鄂尔多斯高平原东部和西辽河平原东南部。典型草原是草原带的最基本的类型,也是全国最典型的草原区域。该区域属温带半干旱气候,年总辐射量5 500―6 500MJ/时,年平均气温北部2―12℃,南部6―15℃,年降水量250―450毫米,湿润系数0.3―0.6。本世纪初,内蒙古温性典型草原总面积2 513.2万公顷,占内蒙古草原总面积的33.5%,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2 368.5万公顷。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典型草原总面积减少54.0万公顷,缩减了8.7%。典型草原面积在减少的同时,产草量也在下降。目前,典型草原的生物单产为51.7千克/亩;牧草生长旺季可食草产量31.5千克/亩,枯草期可食草产量21.1千克/亩;全年一羊单位需草地面积28.9亩。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牧草生长旺季和枯草期可食草单产分别降低18.5%和12.1%,表明草地的承载力呈下降趋势。要实现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科学地核算不同畜种和畜产品的经济效益,兼顾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结合当地的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确定合理的畜种结构,优化家畜配置。
一、生产成本的核算
为了准确核算典型草原区不同畜种和畜产品的生产成本,首先需要归集牲畜的饲养费用。草原畜牧业以牧民的家庭经营为主,生产成本和费用数据采集,只有深入到牧户才能完成。因此,在温性典型草原区,根据牧户经营草原面积的大小、草地质量的高低和饲养的主要畜种,选择了50个牧户,对2006―2008年的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三年的跟踪调查,获取了42户累计126份的有效调查问卷。
目前,草原牧区的畜牧业专营户是少数,绝大多数是兼户,即饲养绵羊、山羊、牛、马等畜种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增加了难度。牲畜饲养费用数据采集以后,需要在不同畜种之间进行分配:凡是能够直接计入某个畜种的,就直接计入;属于不同畜种的共同费用,按大畜折算5个羊单位、绵羊和山羊均折算1个羊单位,计算分摊系数,分配共同费用。
我国草原类型多样,为便于对不同草原类型区牲畜饲养成本的比较,也便于不同畜种和畜产品生产成本和效益的比较,使核算结果更加简明,笔者把不同畜种饲养的成本费用核算后,均折算成100头(只)存栏牲畜的饲养费用;然后,以100头(只)存栏牲畜生产的畜产品为饲养费用的分配对象,分别核算它们的成本费用。在此基础上,计算不同牲畜和畜产品的盈利水平和利润率。
2006―2008年,饲草料价格、雇工费、畜产品价格上涨很快,为了克服价格剧烈波动对畜产品成本收益的影响,增强核算结果的代表性,笔者核算出典型草原区42个样本户三年的平均生产成本及经济效益。2006―2008年温性典型草原区每百只存栏牲畜平均饲养费用详见表1。其中,饲草饲料费所占总成本比重最高,改良绵羊和土种绵羊饲草饲料费所占比重高于牛和山羊,为63%~68%;牛和山羊的饲草饲料费占总成本的比重近50%。可见,有效增加饲草料供应,努力降低其费用,是稳定典型草原区畜牧业发展和增加牧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典型草原区实施季节休牧、围封禁牧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的范围大于草甸草原区,饲养方式的转变,使畜牧业经营的物质费用显著增加,从而导致成本上升;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饲草、玉米等价格的上涨,也推升了牲畜的饲养费用。由于肉牛采用半舍饲经营方式,同时,部分牧户购置架子牛进行舍饲育肥,所以,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对养牛业的影响比较小。
二、成本费用的分配
牲畜的饲养费用归集以后,需要在不同畜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在农业会计核算中,常采用比例法进行费用分配。
一是绵羊业主产品成本费用的分配比例。传统的分配比例都是在“绵羊饲养业就是生产羊毛”的指导思想下形成的。根据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细毛羊用于产毛,因此,羊毛和细毛羊增重的成本费用分配比例为7:3;半细毛羊饲养目的是产肉和毛兼用,羊毛和增重的成本费用分配比例为2:8;粗毛羊主要用于产肉,因此,饲养费用全面计入增重,羊毛不再分摊成本。绵羊群的副产品主要有羊奶、羊粪、死亡幼羊的皮张等。
二是绒山羊业主产品成本的分配比例。典型草原区饲养山羊主要是为了获取羊绒。尽管目前山羊绒价格有所降低,由于山羊易饲养,在无灾的情况下不需要补饲,另外,很多牧户对山羊绒价格上涨有预期,所以,牧户山羊的饲养量还很大,期待山羊绒价格的回升。因此,山羊饲养费用在山羊绒和增重的分配比例为7:3; 若山羊绒价格回升,还需要提高山羊绒分摊饲养费用比例。
三是肉牛业主产品成本的分配比例。在我国农区,过去的养牛主要是为了役用,而草原牧区的养牛业,主要是为了获取牛肉。由于养牛业的主产品是牛肉,所以,养牛的饲养费用不再进行分配,直接计入增重。
三、经济效益的核算
根据不同畜种的不同主产品成本费用分配比例,笔者把每百头(只)牲畜当年发生的饲养费用一次性地分摊计入主产品成本,分别核算出2006―2008年温性草甸草原区每头(只)牲畜的成本收益和每50千克主要畜产品的成本收益(详见表2)。
表2显示,2006―2008年典型草原区牧户饲养每百只存栏畜提供的改良绵羊、土种绵羊、山羊和牛等商品畜的平均饲养成本分别为187.20元/只、173.12元/只、135.55元/只和1 621.41元/头,平均获取的盈利分别为209.32元/只、135.71元/只、 126.7元/只、1 819.33元/头。与生产毛(绒)等产品合计,改良绵羊、土种绵羊、山羊和牛的成本收益率分别为116%、77%、62%、116%。可见,温性典型草原区肉牛和肉羊饲养业的收益率比较高,土种绵羊和山羊饲养业的收益率比较低。因此,在温性典型草原区,肉牛业、肉羊业具有较明显的比较优势,应该优先发展,绒山羊业应控制和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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