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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范围
全街辖区内的“四小”即“小街、小巷、小区、小院”、主次干道、广场、楼体、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经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时间安排
此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从2014年3月11日开始至2014年10月30日结束。
(一)筹备工作:
1、3月16日—3月25日。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制定方案。
2、3月18日召开全街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与各社区签订责任状。
3、3月20日协调环卫处、全街对辖区内的迎宾小区开展先行整治工作。
(二)开展宣传发动
3月26日—4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社区要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唤醒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卫生舒适观念,自觉保护周边环境。使居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局面。
四、集中整治
4—6月春季集中整治阶段。各社区、台兴村要对越冬垃圾、残雪进行清理、清除,整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等违章行为。彻底清理城区结合部及城市出入口的卫生死角垃圾。
7—8月全街道组织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行动。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巩固阶段成果,结合创建活动,净化、美化、优化公共场所和居住环境,营造以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将环境卫生整治成效作为创建精神文明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促进城区环境卫生面貌的全面改观,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二个。
9—10月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进一步开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区新面貌,形成整治行动的第三个。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是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主体,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标语、横幅、专栏、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开展整治行动宣传,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加强督促检查。由街道综合办牵头,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督促检查。春季城区环境卫生行动结束时,对各社区、台兴村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社区、台兴村要注重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五)认真组织督查。各社区、台兴村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街道将适时组织若干个督查组,分别对各社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社区、村可邀请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对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健康安全和长江水安全为目标,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工业园区环保监管措施,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跻身全国百强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对象:工业园区所有企业(在建、生产);
(二)整治重点:
在建企业:重点整治项目开工建设前环评审批情况、未批先建情况;重点整治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施工建设期间废水、建筑垃圾排放情况;
生产企业:重点整治偷排、直排、漏排、超标排污等违法排放行为;重点整治违规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的行为;重点整治涉重金属企业的违法排放行为;重点整治生产期间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的行为;重点整治环境监控中心的在线监控情况;重点整治企业以试生产为名长期不进行环保验收的行为;重点整治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减排任务落实情况。
(三)整治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11月3日至11月10日)
由县环保局负责,结合工业园区实际情况,根据整治重点,制订具体排查计划,落实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排查计划于2011年11月5日前报送县政府。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0日至12月25日)
全面梳理排查出来的问题,加强力量集中整治。在整治过程中,做到依照法律法规下达整改文书,及时准确记录整治台账,经常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治到位、效果明显。
(三)总结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
开展“回头看”行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建立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接受县政府督查并提交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为加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小平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胜,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阮洋,副县长黄祖缘任副组长,政府办、宣传部、监察局、环保局、工业园管委会、发改委、工信委、规划建设局、水务局、司法局、工商局、安监局、市容执法局、海事部门、供电部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局长龚勇鹏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环保集中整治行动的总调度、总指挥。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明确整治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强化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环保主管部门的职责,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具体内容;发改委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工信委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规划建设局要强化建筑工地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废水乱排、乱倒行为;安监局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供电部门要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工商局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司法局要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
(三)加强宣传报道,发挥舆论作用。环保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定期信息,公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报道专项行动的整治措施、经验做法及先进事例。
(四)加强整治措施,确保处理到位。未批先建项目一律停止建设,责令限期补办审批手续;未执行环保“三同时”的停产整治,依法给予最高限额罚款;未按规定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并给予最高限额罚款;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并处罚款,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限期改正,给予最高限额罚款;对不按照规定处置危险废物的责令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停产整治,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阻碍环境执法和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并处罚款。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密切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生态建设大会精神,坚持以率先科学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城市为目标;以打造生活舒适便捷、环境质量优良、生态景观怡人的市容环境为着力点,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工作力度,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机动车排气污染联防联治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淘汰高污染黄标车,年内力争淘汰高污染黄标车669辆以上;深化油气污染治理,10月底前完成建成区现有19座加油站、28辆油罐车的油气污染治理任务;进一步完善公安交警部门自行履职长效机制,加大黑烟车治理力度,在道路上行驶的黑烟车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普及使用国Ⅲ标准车用燃油,严格执行新车国Ⅳ排放标准,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加快淘汰高污染黄标车
1.参照市区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3月份草拟本辖区高污染黄标车淘汰经济激励政策,尽快提交市长办公会,以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2.按照《2012年全市高污染黄标车淘汰和油气污染治理计划》要求,制定黄标车淘汰工作月度计划,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大黄标车停放地监督抽测频次等措施,促进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确保按时完成淘汰任务。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二)全面开展油气污染综合治理
3.参照市区油气污染治理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3月份草拟本市油气污染治理以奖代补政策,尽快提交市长办公会,以推动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进程。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4.按照《2012年全市高污染黄标车淘汰和油气污染治理计划》要求,制定本辖区油气污染治理月度计划,加快推进油气污染综合治理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5.按照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尽快落实专项资金,争取在年底前配齐油气排放综合检测仪器设备。
责任单位:经费管理站监控中心
6.对未按照国家油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和处理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储油库、加油站,一律不予审批。
责任单位:审批科
(三)加大黑烟车整治力度
7.协调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继续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路查执法工作,加大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上路行驶车辆的查处力度,在建立起公安交警部门自行履职长效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确保此项工作继续保持七区五市领先位置。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8.科学掌握黑烟车构成比例的季节差异,有针对性的在冬季开展黑烟车集中整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工程施工、客货运输等易发冒黑烟车辆。补充完善黑烟车易发多发重点行业和单位车辆动态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加大重点行业和单位车辆停放地现场监督抽测力度,对不达标车辆实施跟踪治理。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9.及时办理市局机动车冒黑烟转办的举报件。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10.协调配合交通部门组织开展对二级以上维修企业超标车辆维修认定工作,并对认定的超标车辆治理企业维修质量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维修服务优质便捷。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四)强化机动车污染源头控制
11.协调公安、工商部门,严格实施汽车国家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禁止低于国Ⅳ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在我市销售、挂牌或由外地转入。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12.协调工商部门定期开展车用燃油质量现场检查,扩大对车用燃油经营单位销售质量抽检范围,加大执法力度。对销售不符合国Ⅲ标准车用燃油的单位依法查处,定期曝光,确保建成区全部销售符合国Ⅲ标准的车用燃油。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五)开展环境友好车队创建
13.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友好车队系列创建活动,在巩固以往创建成果的同时,适当调整环境优秀车队和标兵车队的创建比例,重在抓好“优秀”、“标兵”车队的示范带头作用。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宣传监督科
(六)加强机动车环检机构能力建设
14.在已实现全市环检、安检一站式服务基础上,深化环检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环检机构岗位技术比武和“服务零投诉”等竞赛活动,完善登门检测服务措施,为广大车主提供优质便捷的检车服务。
责任单位:监控中心
(七)加强舆论宣传
15.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宣传“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报道整治行动具体进展和工作成效,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知识下乡”活动,提高公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扎实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利用舆论的监督作用,开辟“曝光台”,对机动车排气污染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通过舆论监督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责任单位:宣传监督科监控中心
(八)强化监督考核
16.制定“整治行动”考核办法,纳入局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对“整治行动”工作进度和目标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确保“整治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准备阶段(2012年3月上旬)
根据本方案要求,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目标责任,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广泛宣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争取社会理解和公众支持。
(二)整治实施阶段(2012年3月上旬-11月中旬)
按照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深入扎实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查找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全面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及时宣传报道“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到“整治行动”工作中来。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2年11月中旬)
总结全年“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确保在各级的验收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辖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世界眼光谋划城市管理,以国际标准提升城市品质,以本土优势彰显城市特色,持之以恒地寻标、对标、达标、夺标,以打造“全国
最洁净城市”为目标,以各专项整治为重点,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固强补弱、创新发展,全面提高辖区居民生活环境卫生质量和城市管理水平,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实现辖区无卫生死角,全面提升居民生活环境水平,加快实现打造全国最洁净城市的目标。
(二)建筑立面和居民楼院整治行动
按照实现“整洁优美、设施齐全、和谐宜居”的要求,重点对居民楼院及建筑立面进行综合整治。行动期间,指挥部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对辖区内拟整治居民楼院进行整治。按照整治标准,实
现整修范围内建筑物外立面外形完好,设施规范,整洁美观,符合街景要求。
(三)市政道路和背街小巷整治行动
根据城市定位,按照统筹兼顾、科学推进、提升水平的思路,遵循整治管理并重、注重改善民生、彰显城市特色的原则,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通过对市政道路及背街小巷进行整治,进一步改善区域
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并通过道路两侧环境卫生、绿化整治,改善周边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及舒适。
(四)园林绿化和市区山头整治行动
通过旧小区绿化、增绿补绿等方式,增加新建改建绿地面积;通过栽植各类乔灌木、立体绿化等方式,提高绿化厚度,增加绿化密度,彰显绿屏效果。继续实施拆违,全面启动山头公园改造,计划在三
年内,配合区相关部门完成辖区内山头整治。切实通过整治行动,使山体绿化、立体绿化等绿化面貌焕然一新,绿化水平明显提升。
(五)拆除违法建筑、整治乱搭乱建工作
结合辖区实际,协调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辖区内违章建筑实施拆除整治工作。对违章建筑进行统计落实,建立排查档案,落实责任,依法查处,防止回潮,坚决杜绝新增现象。确保辖区居民生活环境
的规范、整洁、美观、舒适。
三、整治标准
(一)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一是城区道路达标率不低于90%;居民楼院达标率不低于50%。二是严格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推行生活定时定点和袋装化作业模式,避免收运过程洒漏造成的二次污染问题。三是清除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及周边的各类卫生死角和建筑垃圾,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二)建筑立面和居民楼院整治行动
1、居民楼院整治标准
(1)、达标居民楼院标准:居民楼院及楼道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楼院地面平整,无渣土。楼院、街巷下水道、排
水沟、雨污管网确保畅通,无古力溢满和污水横流现象,无毁坏或缺失。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毁绿种菜等破坏绿地现象。垃圾桶保持外观整洁,密闭整齐摆放,无破损、无垃圾冒溢,周边地面洁净。
合理设置灭鼠屋,平均每幢楼周围至少设置两处。楼座单元口应统一设置信息广告张贴板,社区宣传栏完好。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路灯、楼道灯无破损或安全隐患。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
、家畜等行为,楼院内无宠物粪便。
(2)、示范居民楼院标准:在达标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具备:根据网格化管理要求进行保洁管理,落实保洁责任制度,公布楼院保洁责任人及责任电话,着装统一整洁,挂牌上岗。社区宣传栏版面整洁
,内容及时更新。报箱、奶箱等设施设备整齐,外观整洁。楼院及楼道进行定期清扫保洁,清除楼体小广告和乱涂乱画后须同色覆盖,楼道内墙壁应进行统一修补粉刷。楼院地面无破损,管道井盖与路
面衔接顺畅有序、无缺损。绿地和绿化植物生长良好。绿地完整、洁净,无人行痕迹。绿化植物无病虫害,无死树枯枝。居民楼院实行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化消杀,并有定期消杀记录。室外招牌、广告牌
、霓虹灯保持整洁、美观;路灯、楼道灯等照明设施完好。破损、锈蚀的防盗窗、遮阳蓬(伞)、路灯等及时整修或更换。楼道、扶手、门窗、雨篷等公共设施设备整洁、完好。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
乱放现象。邻里关系和谐,社区无不良社会现象,无市民投诉和新闻曝光。
(3)、实行物业管理居民楼院综合整治标准:实行物业管理居民楼院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服务事
项、服务标准、收费价格明示,有卫生管理、公共设施维修、小区巡查、处理等制度,有专业保安队伍,楼道照明设施完好,公共设施完好,室外共用管线统一入地或入公共管道,无随意改变用途
,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空调室外机设置统一有序,冷凝水集中收集。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2、建筑立面整治标准
一是立面清洗。对于外形完好的马赛克、面砖、玻璃幕等类型的较脏外墙进行清洗,质量较好的粉刷墙面进行清扫。二是立面修缮。对局部墙皮脱落等外墙进行修补,修复材料与原墙面一致,施工达到
色彩与原墙面统一、墙面无破损、脱落、裂痕、污斑;空调室外机移位对正,适当采用护栏或格栅等形式进行遮挡美化,并做好空调室外机冷凝水的有组织排放和室外机架的防锈处理;室外破旧晾衣架
进行更换,做到安装牢固、样式统一;落水管材质、色彩应统一,做到顺直、无破损及缺失现象,固定卡的间距应满足规范要求且安装牢固;破旧防盗网进行更换,做到安装牢固、样式统一,并加设消
防逃生口;外露管线进行遮掩美化,应与外立面整体设计,保证建筑物外观美化。三是立面粉刷。对于建筑色彩和整个路段不协调以及外观陈旧、墙皮破损、脏污严重等情况进行外墙重新粉刷;粉刷材
料做到环保、防腐蚀、防风化及防止光污染;施工做到色彩均匀、涂层耐久、无脱落、起皮。四是门面网点装饰整修。对于整修范围内不协调的门面网点装饰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做到与周围环
境及地域文化相协调,营造丰富多彩的特色街道;装饰材料应环保、防火、防腐蚀及防止光污染;装饰结构与原房屋结构连接可靠紧密;对于原本较为统一的门面牌匾进行破损修复,达到整体完好。五
是屋面改造。对于渗漏屋面统一进行保温、防水处理;屋面形式、材质、色彩应与建筑风格、功能、周边建筑协调。对于屋面形式与整个路段很不协调的平顶建筑进行屋面平改坡。平改坡应满足结构安
全要求,并满足防雷、防火、防水以及太阳能安装要求。
(三)市政道路和背街小巷整治行动
1、车行道及人行道路面平整、洁净、无较大坑洼积水,人行道整齐无破损。
2、道路红线与建筑红线之间的路面实施硬化或绿化,无黄土现象。
3、各类井盖无缺损、破裂、沉陷现象。
4、按设计要求设置方便残疾人活动的无障碍设施(盲道、斜坡),无障碍设施完好。
5、道路两侧花草树木生长良好,无死株、缺株现象,适时修剪整枝,及时保洁。
6、道路全天保洁,清扫的垃圾及时收集和运输,无遗漏。
在全部整治过程中,确保整治一条,达标一条,改变原来道路脏、乱、差的状况,使我辖区整体道路状况焕然一新。
(四)园林绿化和市区山头整治行动
提升城市绿化档次,打造城市绿肺,改造提升城区山头公园景观水平,拆除违法建筑和乱搭乱建,增绿补绿,为市民健身休闲提供更多空间和优美环境。
(五)拆除违法建筑、整治乱搭乱建行动
结合整治行动要求,相关部门联合行动,相互补充、相互协作,确保在工作部署时间节点前完成对违法建筑的统计排查、治理和拆除工作。建立健全居民楼院电子档案,设立定期排查、巡查等长效机制
,对违法建筑要发现一处,整治一处,确保整治行动效果。
四、整治内容及职责划分
(一)环境卫生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提高道路保洁标准
通过增加保洁人数,延长保洁时间、扩大保洁范围(墙到墙)、建立精细化管理台账等措施,提高全辖区道路、广场保洁水平,保证辖区道路达标率不低于90%,广场达标率100%。
2.加强居民楼院整治
根据居民楼院整治行动指挥分部整治方案,保证居民楼院达标率不低于50%。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
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各物业公司、相关各单位。
责任具体划分如下:
1、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背街小巷保洁、垃圾收运、垃圾桶管理和居民楼院整治管理工作。
2、各社区负责辖区内背街小巷保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和动员发动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进行居民楼院整治协调工作。
3、各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的小区道路及绿化保护保洁、垃圾桶保洁管理、垃圾收集工作。
(二)建筑立面和居民楼院整治行动
1、振华路中段两侧楼院、永年路西侧二层楼体环境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永清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局永清路中队、相关社区。
完成时限:永年路西侧二层楼体整治5月30日前完成;
振华路中段两侧楼院整治7月30日前完成。
2、升平苑环境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区建管局、永清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局永清路中队、升平苑社区、物业公司。
完成时限:10月30日前完成整治。
责任具体划分如下:
街道办事处负责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协调落实。
相关社区负责辖区内整治工作前的群众、商户的宣传、动员、协调工作。张贴致居民一封信,做好群众接访工作,协调开工前建筑物上人口开通,确保工程如期进行。整修过程中动员协调居民拆除有碍
观瞻的立面附着物,如:阳台遮阳棚、空调遮雨棚、杂货框等。同时配合建管局做好整修后期的工作。
区城管执法局永清路中队负责整个立面整修行动涉及的违法建筑清理,楼体周边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立面非法附着物清理,视觉污染整治以及门头牌匾协调整治等工作。
物业公司负责整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市政道路和背街小巷整治行动
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自管的背街小巷道路路面、环境卫生及绿化进行整治。
责任具体划分如下:
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自管的背街小巷道路路面、环境卫生及绿化进行整治。
社区、物业公司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道路路面、环境卫生及绿化进行整治。
(四)园林绿化和市区山头整治行动
1、坊子街山(山体部分)整治
充分发掘坊子街山历史文化,将山体公园建设与旧村改造相结合,建设精品工程,敷设园路、建设建筑小品,并进行绿化和亮化。
2、旧小区整治绿化建设
根据居民楼院整治行动指挥分部整治方案,对居民楼院原有绿地进行改造提升,同时对具备绿化条件的位置,通过见缝插绿、垂直绿化等形式,适当增加绿化面积,提升居民居住绿化环境。
责任具体划分如下:
办事处负责与区建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实施进程。
区城管执法局永清路中队负责整治范围内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各相关社区做好居民沟通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五)拆除违法建筑、整治乱搭乱建行动
对辖区内存在的各类违章违法建筑、乱搭乱建、毁绿种菜等现象进行治理。对本辖区内即将进行的居民楼院整治工作范围内的违章违法建筑、乱搭乱建、毁绿种菜等现象进行治理。
责任具体划分如下:
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联系执法部门、各社区、物业公司,全面推动整治工作的进行。
区城管执法局永清路中队负责对违章违法建筑、乱搭乱建、毁绿种菜等现象进行整治。
各社区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居民做好广泛宣传动员工作,做好群众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一、指导思想
年是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工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第三年,也是关键一年。今年环保专项行动总的指导思想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
1、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年开展专项行动以来仍没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2、纠正各级政府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检查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职责,在企业违法排污、违规建设中是否存在和等行为。
3、加大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力度。把城市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作为当地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对各类生产、建设、生活、娱乐及交通噪声进行整治。
4、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三尘一烟”整治大气环境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保质按期完成。
5、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题检查和整治。以河、河和河三个水源地为重点,组织相关部门查清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主要原因,重点排查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废水的各类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确保饮用水安全。
6、对连续两年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达标排放。所有污水处理厂应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对再次出现“十五小”、“新六小”企业和列入国家淘汰产品、工艺、生产能力目录的企业连片反弹的地区,要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行政责任。
7、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违法排污问题。区要把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和餐饮业油烟的整治作为重点;北戴河区重点监控海浴场水质,切断直排入海废水排放,确保暑期海水浴场水质安全;区重点监控几家排放污水大户和重点旅游景区周边大气、噪声污染源,确保达标排放;县要加大“南水北尘”的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县做好自然生态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把污染项目审批关;县以饮用水源保护和甘薯、淀粉加工行业为整治重点;县要加大对采矿、选矿业的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8、对淀粉、酿造、化工、水泥、钢铁、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和重污染区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对按照要求需要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必须强制安装使用,强化环境管理措施。
9、加大对污水直排入海的企业管理,各县区要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必须实现达标排放,确保近海海域海水质量。
三、具体要求
1、市政府已成立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统一指挥、调度。各县、区政府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全面开展整治。
2、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的违法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梳理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一些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中需要解决的重点挂牌督办问题,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3、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坚决遏制有法不依行为。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责令停建或停产,并限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排污企业,责令停产并依法给予处罚。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且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对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行停产;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或关闭,对未按期淘汰的生产线,责令停产或关闭。对“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责令关停。对在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违法建设的项目,责令停建和拆除。对不能正常运行并超标排污的污水处理厂,责令限期治理。
4、要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与国家环保总局与监察部联合开展的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相结合,全面查处一些大案要案。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5、要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区(开发区)要认真研究政府工作和干部任期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制定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纳入政府考核目标。
6、建立与完善公众监督机制,深入开展有奖举报活动,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各县区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动员、宣传并重点曝光一些重点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公布环保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办法,提高群众举报、监督违法排污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7、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联动。各级环保专项领导小组要坚持联席会议的例会制度,在环保专项行动期间的每个阶段开一次工作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各部门遵照执行。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展改革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对涉法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
8、加强信息动态管理和报送工作
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工作,并报送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各县、区每周要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编发工作简报,上报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期上报阶段报告。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
四、环保专项行动的具体目标
重点监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提高到以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达到以上,基层政府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基本得到纠正,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五、各阶段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月日—月日)
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在月日前报告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月日)
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重点污染问题,对年以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确定第一批挂牌督办名单,各县、区不少于个。各县、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于月日前将检查情况和挂牌督办名单报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各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清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公开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数量不少于个。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于月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成督查组,公开查处一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
(四)总结考核阶段(月日—月日)
以市委争当沿边开放升级排头兵的战略部署为指导,以创建“文明诚信之都,国际商旅名城”为目标,以构建诚信经营体系为主线,以提高*商业诚信文明程度为方向,形成“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严厉打击各种侵害俄罗斯游客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规范商业经营秩序,净化旅游购物环境,提高*对俄的竞争力、影响力和吸引力。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打击治理,破获一批侵犯俄罗斯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打掉一批肆意拼缝、敲诈勒索的违法“帮帮干”;查处一批强买强卖、侵犯俄罗斯游客合法利益的经营业户;取缔一批卷汇、骗汇的外汇兑换点。
2、通过综合治理,商业经营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文明诚信经营形成风尚。
3、通过治理建设,我市旅游环境得到彻底净化,俄罗斯游客满意程度全面提升,实现创建“文明诚信之都,国际商旅名城”的目标。
三、重点整治的问题
1、“帮帮干”肆意拼缝,敲诈勒索,扰乱市场秩序问题;
2、经营业户强买强卖,勒宰俄罗斯游客问题;
3、出租车行业拒载、勒宰俄罗斯游客问题;
4、洗浴、酒吧、歌舞厅等场所漫天要价、敲诈勒索俄罗斯游客问题;
5、卷汇、骗汇,扰乱换汇市场秩序问题;
6、沿街兜售,干扰游客购物,扰乱城市管理秩序问题;
7、侮辱、谩骂、刁难、恐吓俄罗斯游客问题;
8、侵害俄罗斯游客合法权益的其它问题。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市委书记
付延成*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绍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永宁*市*局副局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局长
成员:**市外事处处长
卢建民*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钟攀*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学英*市工商局局长
**市旅游局局长
安茂莲*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恺*市交通局局长
魏书志*市物价局局长
张世民*市人民银行行长
赵靖波*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张福民*市口岸委副主任
谢遵成哈铁局*站站长
卢俊成*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代利*市*局副局长
何立民*边检站副站长
崔国友*铁路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李永宁*市*局副局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局长
副主任:卢建民*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吉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代利*市*局副局长
田士民*市*局副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八个专项工作组:
1、*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任务:处理侵犯俄罗斯游客人身安全的各种案件,查处非法“帮帮干”,打击卷汇、骗汇的非法行为,协助工商、旅游、城管等部门规范商业经营秩序。
2、工商管理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规范商业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的素质,严厉打击强买强卖行为,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认真处理俄罗斯游客的维权投诉,组织开展诚信工商业户的评选活动。
3、旅游行业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加强对旅行社经营活动的监管,提高旅行社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对外籍游客安全教育,强化对旅游企业的规范管理,净化旅游市场,协助*机关打击非法“帮帮干”。
4、城管整治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加大对沿街兜售人员的整治力度,发挥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运管整治组
组长:*
成员:运管站全体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整顿出租车行业,加大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力度,打击无牌无照“黑出租车”,严查“宰客”行为,建立出租车从业人员档案,加强夜班司机的管理,绝不允许“三无”人员从事出租车行业。成立出租车行业协会,建立安联组。
6、情况综合组
组长:*
成员:市*局指挥中心相关人员
主要任务:做好整治行动的情况综合、信息反馈,统计报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情况汇总,总结经验,编发简报;围绕整治工作确定的课题进行调研,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7、宣传组:
组长:*
成员:新闻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加大对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宣传报道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市委、市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同时把整治的宣传工作做到俄罗斯各大城市,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8、督查组
组长:*
成员:监察局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加大对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的专项督察力度,对阻碍行动开展或不作为的现象,严肃查处。
五、工作步骤
这次整治行动从8月19日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阶段(8月19日至25日)。各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建立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层层动员部署,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明确重点整治的部位,重点整治的问题,重点整治的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的放矢。
(二)全面集中整治阶段(8月25日至9月25日)。*、旅游、工商、城管、运管等部门协作配合,紧紧围绕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实现确定的整治目标。
(三)巩固整治成果,整章建制阶段(9月25日至10月底)。要在强化巩固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确定一批可能反弹的重点、难点问题,要集中力量强力整改,并强化检查督导;同时,根据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使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打造*文明诚信的旅游环境品牌。
六、主要工作措施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打、防、教、管、建”五字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就是打击各类侵害俄罗斯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防就是防止发生侵害俄罗斯游客合法权益的案件;教就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诚信经营素质;管就是加强对涉外服务行业的管理;建就是建立长效机制。这次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是开辟四个战场。
(一)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俄罗斯游客的违法犯罪活动,开辟打击战场。*机关重点组织开展三个专项行动。
1、开展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打击街头针对俄罗斯人的“两抢一盗”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俄罗斯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2、开展打击非法“帮帮干”专项行动。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掌握哪些是非法的“帮帮干”,哪些是合法的“帮帮干”,打掉一批非法的,规范一批合法的。
3、开展治安大巡防行动。加快数字化防控体系建设的步伐,根据全市社会治安形势,科学划分巡控区域,按照“有警接警,无警巡逻”的要求,对俄罗斯人经常活动的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巡控,有效预防涉外案件的发生。
(二)强化整治重点,开辟整治战场。*、旅游、工商、城管、运管等部门重点开展以下整治行动。
1、旅游部门重点整治违规经营的旅游企业,坚决关停一些违规经营的旅行社,取缔一批“黑导游”;
2、工商部门重点整治强买强卖的工商业户,处理一批强买强卖的违法经营者,要确立一批反面典型;
3、城管部门重点整治沿街兜售人员,要抓获一批兜售人员,处罚一批屡教不改者;
4、运管部门重点整治无牌无照“黑出租车”,严查一批“宰客”行为。
(三)坚持整治和建设相结合,开辟建设战场。加强涉外服务环境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构建*文明诚信体系。
1、加强旅游行业建设。旅游部门要加大《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规范旅游行业经营秩序,提高导游的素质,要推行俄罗斯游客评价卡制度,俄罗斯游客出境前每人都要填写旅行评价卡,把俄罗斯游客满意度作为衡量我市旅游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准。
2、加强工商行业建设。工商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商场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宣传教育,组织市场管理部门分期分批对全市涉外商场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讲形势、讲服务、讲道理、提要求,规范和改进服务态度。要实行从业人员备案制、持证上岗制和优秀业户评选制,对多次举报,信誉不好的从业人员,取消在*从事对外民贸销售员资格,不准许进入市场,对外民贸市场销售的人员要佩带俄文名签,公开实名服务,努力为俄罗斯旅游者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各商场也应该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性教育,把提高服务质量、商品质量,杜绝纠纷做为商场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视信誉如生命。
3、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成立以*“110”为龙头,各成员单位参与的涉外服务联动处置体系。为了方便俄罗斯人报警求助,从现在开始,*“110”受理涉及俄罗斯游客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商业纠纷、维权投诉及其它各种求助、救助问题。*“110”受理后,按照职责分工指令相关单位处置。各相关联动单位要服从指令,全力做好各项处置工作。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在各大商场、宾馆、车站等场所,悬挂俄罗斯游客维权的俄语提示牌,设立举报电话,各单位对俄罗斯人的求助和投诉,要快查、快处,切实维护俄罗斯游客的合法权益。规范“帮帮干”群体,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帮帮干”准入制度,坚决杜绝肆意拼缝,敲诈勒索行为的发生,规范依法文明从业。每半年由外事处牵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各涉外旅行社和俄罗斯游客以及在我市从业的俄罗斯人员的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我市维护和保障俄罗斯游客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每年开展一次诚信业户、诚信营业员评选活动,对被评选为诚信业户的,市政府颁发中俄双语的诚信业户奖牌和奖金,并减免相关费用;对被评选为诚信营业员的,市政府颁发中俄双语的诚信营业员奖章,颁发奖金。每年召开一次诚信业户、诚信营业员表彰大会。
4、建立奖惩机制。对在优化旅游环境工作中,表现突出、甘于奉献、贡献卓著的干部,要给予物质上和政治上的奖励;对涉外案(事)件的办理指定专人负责,无论涉及到哪个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对互相推诿,不负责任、办事拖拉的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扩大声势,营造氛围,开辟宣传战场。坚持内外结合,反面与正面相结合,打好舆论宣传战。
1、印发关于涉外服务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单,悬挂条幅标语,在广场开展涉外服务环境整治启动仪式,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组织广大经业户、营业员和广大市民开展争做“文明市民、诚信市民”万人签名活动。
2、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建立联动机制,开辟涉外服务环境整治专题栏目,对侵害俄罗斯游客合法权益,破坏我市旅游环境,有悖文明诚信经营的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对涉外服务环境整治工作跟踪报道,对好做法、好典型、好成果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3、由市外事处负责联络俄罗斯各大城市的媒体,宣传我市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让俄罗斯人看到我们为维护俄罗斯游客合法权益所做的一切,看到我市优化旅游环境,构建诚信体系所取得的成效。
4、向全国公开有奖征集创建“文明诚信之都”活动标识和宣传语,征集充分体现“文明诚信之都,国际商旅名城,百年口岸、数字城市”内涵的*旅游形象标识和宣传语。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涉外服务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这次整治行动,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作为一场事关*未来的战役来打,要全体动员,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工作,教育广大干部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发扬攻坚克难、连续战斗的精神,全身心投入到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中来,努力完成这次整治行动的任务,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石鼓镇、五里街镇、城镇、东平镇、东关镇辖区及溪流域两侧乡村。
二、整治时间
年11月1日至年11月7日,为期7天。
三、整治内容
1、加强卫生整治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固定广告牌、宣传栏、宣传条幅等媒介,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采取多种形式,促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对整治行动的认识。各相关乡镇要及时召开生活垃圾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参与和投入生活垃圾大整治行动。
2、治理溪流域重点主干流环境卫生。要做好溪流域和城区内沟河等溪流、水沟的清淤和除杂治理工作,严禁居民群众向溪流、水沟倾倒垃圾,确保可视范围内排水畅通、无生活垃圾及漂浮物堆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确保水面无漂浮垃圾,周边无垃圾堆放点和生活污水排污口。
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整治各类集贸市场、车站、公园、广场、餐饮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保持内外干净整洁,无明显废弃物,不留卫生死角。加强溪两岸小餐饮店的厨房垃圾、餐饮污水治理,确保垃圾不乱堆放,污水不直接排入水体。
4、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组织和发动群众结合“家园清洁行动”,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污水,加强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努力实现“村容整洁”,道路路面、路旁清洁整齐,排水沟畅通,垃圾定点堆放、定期清理。
5、治理畜禽养殖环境污染。县城街道两侧民房、各单位宿舍楼、文明安全小区严禁饲养家禽家畜,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家禽家畜进行圈养的,务必及时清理畜圈粪便。
6、整治道路环境卫生。加强城乡主、次干道尤其是“三高速”和省、县、村道的管理,做到可视范围内无堆放生活垃圾、无卫生死角,无白色污染,达到干净整洁标准;清除辖区内的主干道路所有有碍观瞻的堆物堆料。沿路沿街居民区垃圾实行袋装,定点堆放,日产日清。
7、规范工地管理。整治施工工地运输撒漏、扬尘污染、车轮带泥现象,规范所有临街建筑施工工地、道路建设工地和拆迁工地,做到所有工地周边道路无垃圾废弃物、无工程弃土,确保建筑垃圾得到统一收集,妥善处理。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干部职工宿舍生活区、居民小区、住宅楼内外的环境卫生进行治理,尤其把背街小巷、旧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作为重点,清除成堆暴露的垃圾和下水道积水,治理乱倒垃圾、乱扔废弃物、乱贴乱画等不卫生行为,确保环境卫生基本达到“三无一有”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杂草丛生、无卫生死角,有硬化绿化美化。
9、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对乡镇、村(居)主干道路环卫设施破损的要及时更换,对居民区垃圾器械破损的要及时进行修复、更换,加强乡村垃圾收集点建设与管理,杜绝垃圾外溢。
一、工作成效:
各村持续开展整治行动力度不减,根据各村上报的情况统计,此次秋季战役行动中,列屿镇针对卫生死角进行排查整治,坚决做到全覆盖、全清理,确保环境卫生无死角。一是继续对农村各类垃圾进行排查,清除村内残留私搭乱建等临时建筑物和乱贴、乱画,有效解决了垃圾围村、围田、围路、围河问题。二是清除村内道路堆放的砖、砂石以及废弃的建筑材料和杂物,以及主要道路两侧的杂草、杂物乱堆,拆除道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等,达到了道路畅通、整洁、干净。三是开展村容村貌集中整治,对集华路旧农贸市场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实现了道路清畅、秩序井然。四是实行农村环卫保洁承包,对镇区、各村的垃圾进行了统一收集清运。截止目前,全镇清理农村垃圾3220吨,清除村内水域33.4公里,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389吨,清理乱贴乱画314处,基本达到了全镇村庄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道路两侧环境干净。此次行动营造了人人理解、参与的浓厚氛围,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环境卫生整治和保护上来,确保农村环境面貌得到全面提升。
二、做法和措施
(一)强化领导,建立长效机制。我镇迅速组织召开由各村主干及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人居环境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工作会议,下发《关于转发<云霄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云列委[2019]17号)、《关于推进列屿镇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的通知》(云列委[2019]29号)和《关于成立列屿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云列政[2019]31号)文件,安排部署各村改善人居环境工作,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各村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责任主体,各村主干是第一责任人,务必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摆上重要日程,重点推进。要求各村要各自建立了保洁长效机制,彻底改善、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制作宣传标语、展板、发放环境整治倡议书等方式,扎实开展“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家园。”为主题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关注改善人居环境、支持改善人居环境、参与改善人居环境工作。此次行动共悬挂各类标语横幅120条,发放宣传倡资料6008份。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镇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农村环境还需提高。“脏、乱、差”现象还一定存在,多数农村建设规划不尽合理,整体布局散乱,没有综合考虑排水、排污、绿化、草堆杂物堆放、畜禽养殖等农村实际问题,存在抢占、乱占和重复建设现象。
二是村道存在重建轻管。由于维护保养不善,部分乡村道路严重损毁、建筑材料占道,且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备,既影响道路的使用寿命也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三是农村绿化美化标准不高。总体规划比较滞后,有的地方绿化不切实际,有的地方绿化管护不到位,“没有形成“环村有林带,村中有游园,农村像公园,庭院有特点”的特色。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上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我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水平。
(一)思想上再重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按照“三清二改一提升”的目标,加强投入,强化措施,有效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为甚管护长效机制,逐步提高我镇农村村容村貌整治标准和管理水平,进一步美化人居环境。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风暴行动”的部署和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以清洁城乡、做美为目的,以效能风暴行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县委“工业强县、产业富民”两大主体战略,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的工作思路,彻底整治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城乡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形象。
二、整治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整治目标
集中治理市容市貌及城乡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乱搭乱建、乱摆乱占、乱泼乱倒、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设乱挂、乱停乱靠、以及违规施工、道路遗撒、道路两旁“三堆”及“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美化形象。
(二)重点任务
重点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整治行动。
1、整治环境卫生。县执法局及镇、镇、镇、镇、镇、镇、镇等8个建制镇要严格落实“一把扫帚扫到底”和“六净五无”的作业标准,强化动态清扫保洁,确保道路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清运工作,严格按照作业标准进行垃圾收集运输,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扫垃圾箱和果皮箱周围散落垃圾;集中治理主次干道各类餐饮门店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问题,有效清除卫生死角;其他乡镇也要彻底整治政府所在地、集贸市场、辖区内主要道路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2、整治城市立面。一是规范门店招牌。严格落实“一店一牌”的要求,规范门头招牌,做到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提高美化、亮化档次。二是清理拆除非法户外广告。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日常管理,及时排查、消除户外广告设置、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对违法设置、安全性差、有碍观瞻户外广告的清理力度,清理整治一店多牌和店外临时招揽牌,全面清理条幅、气球、布幅等软体广告,坚决杜绝未经审批非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三是治理乱设乱挂、乱贴乱画现象。加大对沿街门店擅自架设杆线吊挂、晾晒影响市容的物品等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继续整治“牛皮癣”、小广告,加大对沿街门店和楼体墙面乱贴乱画的清理整治力度,确保沿街门店和楼体墙面干净、整洁。
3、整治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坚持疏堵结合,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有序”的要求,加大对重点道路、重要路口和主要街道占道经营的管理力度,取缔主次干道、十字路口、广场周围的占道经营行为。强化不间断巡查、定岗值守、集中整治等工作措施,加大对县城和各建制镇主次干道两侧违规设置的摊点、店外店、流动摊点、洗(修)车店等占道经营行为的清理力度,不断优化市容市貌秩序。同时,巩固维护好现有的临时便民市场,达到规范管理、有序经营的要求,促进民生和社会稳定。
4、整治违法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依据法定职责抓好全县违法建设的预防、清理、监控、拆除等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防违控违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治违、防违监控网络。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和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巡查制度、监管制度,建立控违预警机制,将违法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加强联防、联控、联查工作,真正做到早发现、快制止、严处理,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的蔓延势头。
5、整治渣土扬尘污染。加强建筑工地规范管理,切实整治渣土遗撒、二次扬尘污染。建立健全“源头预防、快速反应、督促检查”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渣土处置、运输、消纳的监管。全面落实施工工地遮挡、出入口硬化和散装货物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不扬尘、不泥泞。从严查处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带泥上路以及在拉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等行为,有效治理道路遗撒和二次扬尘污染。
6、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坚持“谁的区域谁负责”,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经常性开展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整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堆杂物、乱拴乱挂等不良行为。各乡镇、各部门继续组织好干部职工实施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下午的“爱国卫生日”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积极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使此项活动家喻户晓,广泛参与。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突出工作重点。
(二)集中整治阶段。在宣传动员、明确任务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迅速见成效。力争在月底要有突破、出亮点。月初要有大改观、整体效果上水平。
(三)检查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查找问题和不足,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综合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县上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风暴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为组长,县执法局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组织、协调、督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执法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切实把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具体体现,作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发放通知、张贴通告、悬挂横幅等载体和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整治活动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重视、理解和支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氛围。同时利用县广播电视台、《宣传》、《新闻网》等媒体加强信息报道,利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展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强化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