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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

第1篇: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文

一、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概念界定

重要性概念在会计审计理论中,指会计报告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严重程度。《独立审计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中指出,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定”。重要性实质上强调了一个“度”,在会计或审计报告中,允许一定程度的不准确或不正确的存在,但是要以这个“度”为界。

重要性原则的运用贯穿于会计审计理论及实务中,但重要性水平则可以是针对会计报表、会计账户、乃至于各项交易,在多数场合是针对和首先针对会计报表的。

审计风险由审计行为带来,指由于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被市项目真实情况不一致而承担审计责任的可能性。审计风险概念的意义不仅在于提请审计人员注重审计质量,承担审计责任,更重要的在于正确评估审计风险、控制审计风险。

二、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内在关系

我国理论界公认的审计风险决策模型为:

审计风险(AR)=固有风险(IR)×控制风险(CR)×检查风险(DR)

它最根本的用途在于根据确定的预期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水平来计算确定检查风险水平。检查风险的价值在于据此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样本规模,把审计计划与审计实施过程有机地联系起来。

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是不可分割使用的两个概念,必须把它们结合起来研究。那么,在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呢?审计报告对被审事项中的重要性错误未予极因,就会导致审计风险。因此,重要性是审计风险控制的核心和重点。审计过程中同样的事项,其重要性程度提高时,审计风险必然降低;反之,审计风险必然提高。因此,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之间是反向对应关系。

重要性理论的目的在于指导审计实践。审计人员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首先要对重要性进行初步的判断。判断要从数量和性质等方面来考虑。从数量角度讲,重要性表现为重要性数量水平,如“税前利润的5%-10%”、“总资产的0.5%一1%”,等等。在此之所以单独称之为“重要性数量水平”,是为了区别于一般论述中的“重要性”、“重要性程度”、“重要性水平”。在审计实务中,“重要性数量水平”的作用在于作为会计报告允许出现差错的最高水平,评价所发现问题的重要性,进而确定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

在实施审计前,审计人员对不同规模企业的重要性都有一个比较一致的认同,即有一个大致相同的重要性数量水平,这个水平应该是相对数。重要性数量水平越大,如从5%提高到10%,则对同一个项目的重要性程度认识就越低,从而审计风险也越大;反之,审计风险就越小。所以,重要性数量水平和审计风险水平成正向对应关系。

审计风险是对审计全过程的评价,由几个因素共同作用而成。审计人员所能控制的只有检查风险要素。所以,控制审计风险的要点在于控制检查风险。根据审计风险决策模型可知,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一定的条件下,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成正比关系。

从而,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成正向对应关系。

对于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的关系我们有理由进一步作如下推断:

1、如果检查风险水平趋向0时;即在审计中几乎不允许遗漏任何错弊,则重要性数量水平也应接近0;

2、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的取值范围均在0一100%之间;

3、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格查风险水平在取值范围内的变化是连续的;

4、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的变化不一定是均匀的。尤其在两者接近100%时,重要性数量水平变化速度应小于检查风险水平的变化速度。因为对任何一个审计项目,从理论上讲、即使审计人员愿意承担极高的审计风险,也不能采用100%的重要性数量水平。换言之,即使检查风险水平为100%,审计人员也不应将重要性数量水平定为100%、容忍所有的错误,而应将重要性数量水平限定在100%以下,对必要的内容进行审查后,方能提出审计报告,结束审计项目。

根据上述推断,试建立如下数学模型:

Z=f(d)=ek/d

其中:Z表示重要性数量水平;k为系数、且必须小于0;d表示检查风险水平。

该指数函数曲线图示如下:

各项数值确定方法如下:

(l)审计风险水平

期望的审计风险水平应该控制在多大范围内才算合理?目前尚未达成统一认识。有人认为,通常情况下,可允许的审计风险不超过5%,可以定为5%时。但在一定条件下,则要把审计风险走得更低。我认为,5%的审计风险水平还是太高。因为它意味着有1/20的引发审计风险的可能性,以我国一个中等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接受20项左右的审计项目为例,则该事务所每年就有一次引发审计风险,遭致审计诉讼的可能性。应该说,比较稳健合理的审计风险水平应该控制在2%以下,一般可定为0.5%-2%范围内。

(2)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水平

确定审计项目的固有风险水平,既要考虑该项目的内容、性质,又要充分考虑该项目所面临的环境。目前作为国民经济主要成分的国有企业尚未走出困境,其内部管理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还未健全,其它企业造假作假现象也很普遍,因此将固有风险水平定为10%-50%,比较符合稳健性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如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水平超过50%时,审计人员应改变审计方式,采用详细审计或拒绝接受审计业务,以使审计风险控制在一定水平之下。检查风险水平必须依据上述3个方面计算确定。结合审计风险决策模型,试列表一如下:

表一:

对上表一说明如下。根据前述所确定的审计风险水平、固有风险水平、控制风险水平的正常取值范围,抽出各自的最高值、中等值和最小值三种特例进行组合,以对应考察检查风险水平的情况。第一种情况,预期审计风险水平最低,但项目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水平也最低,因此可允许的检查风险水平较高;第二种情况,审计风险水平仍为最低,但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处在最高水平,此时,要求审计人员必须谨慎行事,将检查风险水平控制在极低的2%以下;第三种情况,准备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最高,同时又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控制制度,计算出的检查风险水平为200%,超过100%。由于风险水平以100%为上限,放在此改为100%。这种情况意味着审计人员充分信赖被审单位,主观上又准备接受极大的风险,因而检查风险水平就很高;第四种情况,预期审计风险水平最高,但被审项目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水平也很高,因而检查风险水平较低;第五种情况,前三个方面都是中等水平,检查风险水平也为中等。

(3)K值

目前,除澳大利亚外,其他国家无论是会计准则还是审计准则都没有明确规定重要性的量化标准。以下是实务中用来判断重要性的一些指标:(1)税前净利5%-10%;(2)总资产的0.5%一1%;(3)权益的1%(4)总收入的0.5%-1%。

上述项月的重要性数量水平最高为10%,最低为0.5%,和上表一计算得出的检查风险水平对比,计算K的数值如表二:

表二:

(K的计算公式推导如下:对z=ek/d,等式数,得InZ=k/d,因此k=dlnZ)

由上表二可知:k的取值范围大致在A-0.1—2.7之间,最佳取值范围为一0.4一1.4之间。在具体运用中,审计人员可根据使用者对会计审计信息的依赖程度、被审单位陷入财务困境可能性的判断、对审计风险的偏好程度来具体确定k的数值。

三、重要性与检查风险的客观连接点

重要性一般是对会计报表而言的,但完整地讲,重要性应分为以下4个层次:报表总额,如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报表项目金额,如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负担;账户余额,如现金帐户余额、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等;业务发生额,如差旅费等支出类业务的金锁。根据项目内容的不同,重要性所针对的项目有税前利润、总资产、权益、总收入等。根据本文前论,可由审计风险水平计等确定重要性数量水平。但最后计算出的这个重要性数量水平应该首先对应什么性质、哪个层次的项目,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项目不同,评价的结果可能会大相径庭,甚至得出相反的结论。究竟以什么性质的项目作为入手处,我赞成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作为运用重要性数量水平的入手点的观点,理由是:(1)损益表上当期净损益可以从资产负债表上反映出来,也就是资产负债表中事实上已包括了当期的净损益。尤其我国现阶段国企效益状况不佳,成本利润不实现象严重,以资产总额代管税前利润或净利润有其合理性。(2)根据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恒等关系,负债权益共中的错误,又都能反映在资产类总额上。

将重要性数量水平作为评价资产总额的标准,然后将该数量水平按每一项资产项目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的大小为依据进行分配,接下来就进入实质性测试,审查各项目,判断各项目的错误金额。最后加总计算全部错误金额在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将其与总的重要性数量水平进行比较。如前者小于后者,说明该项目审计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否则应修改审计计划和审计风险水平或采取其它的措施。

四、说明

1、以上论述是建立在以下审计假设的基础上

(1)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水平可定量评价假设。如,将可接受审计风险水平定在0.5%-2%,将固有风险、担制风险水平定在10%-50%。

第2篇: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文

使用的审计风险模型是由美国注册师协会1983年提出的,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对于这个审计风险模型,也有过争论,主要集中于检查风险。美国审计准则说明第39号《审计抽样》曾将检查风险分解为性检查风险和详细测试风险,英国审计实务委员会1987年推荐的审计风险模型则在检查风险后加上了“抽样风险”。尽管存在争议,但这一基本模型已被美国的职业团体和学术界所认可。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也采用了这一模型作为审计风险的基本模型。这一模型的特点在于从风险控制程序上分解审计风险,并用连乘形式确定了审计风险在不同阶段的数量关系。它为制度基础审计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同时使得进一步定量评估审计风险成为可能,因而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然而,该审计风险模型存在许多缺陷,主要表现为:

1 审计风险因素不够全面。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考虑的风险只与审计过程和审计顺序有关,即只能从审计主体的审计检查和审计对象的经营、内部控制方面考虑审计风险因素,未充分考虑审计风险产生的其他因素,如报表使用者的诉讼请求因素、宏观环境因素等。

2 无法描述道德风险。审计案件中存在的并非完全是由于技术上或程序上的失误造成的,审计主体的日常行为和工作态度有时也会成为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除了关注审计技术和程序的外,还应关注审计主体的自身行为,由此产生了审计主体的道德问题。但是,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无法描述由于不道德行为所产生的风险,包括:与审计主体串通舞弊;出具不恰当的审计报告;审计主体接受贿赂;审计主体为了利益压低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等。

3 只能定性分析审计风险。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只是定性地分析了客观存在的风险。该模型考虑的风险只是有关审计风险控制的环节,并用公式来描述审计风险的概率,无法直观地进行定量分析,即计量审计风险给审计主体带来的损失金额的可能性。

传统的审计风险理论是建立在两个基本假设的基础上,因而只有对这两个基本假设进行深入的分析,才能全面了解该模型的不足之处。

1 传统审计风险模型的“反映”假设。依据审计风险的含义,审计风险的控制程序将终结于审计意见的发表。但是,在传统审计风险模型中,审计风险的最后一项要素是检查风险。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将检查风险定义为: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交易类别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未能被实质性测试发现的可能性。可以看出,模型实际上将审计风险的控制终结于实质性测试(包括分析性程序)。或者说该模型存在重要的假定是:经过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后所取得的重要信息均将恰当地反映在审计意见中。可以具体表述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管理体制使得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或应当发现的会计报表“错报”信息必然会恰当地反映在最终的审计意见中。这种假设在许多情况下是合适的假设,比如注册会计师在检查前设计审计程序或决定测试范围时就是这样。然而在有些情况下这一假设并不合适。在许多审计失败的例子中,可以看到这样一种现象,许多会计报表的错报在审计检查阶段已经被发现或应该被发现,但审计意见对此没有给予恰当的披露。对这种现象一般的解释是注册会计师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者面对利益诱惑,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没有保持应有的独立性。那么,为什么注册会计师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为什么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不能保持独立性?审计风险模型如何将这些现象纳入解释范围是新的方向。从理论上讲,如果实现完全的“反映”,那么对于审计意见的发表者,在“独立性”偏好与其他偏好之间必须是字典式排序的;同时,注册会计师(包括助理人员)在从审计检查到报告出具的全过程中,全部信息都会无遗漏地得到准确传递。所以“反映”假设来源于两个更基本的假定,分别为:(1)审计意见的发表者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偏好假定;(2)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层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假定。

2 传统审计风险模型的“确认”假设。审计风险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遗憾的是,审计意见的 “恰当”或者“不恰当”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释,尤其是没有得到可操作性的解释。可见,传统审计风险模型忽略了审计意见“不恰当”是如何被发现的这一过程, 或者说这种模型假定“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会以100%的概率和某种形式被确认,而不管这种形式是什么,这一假设称之为“确认”假设。在审计实务中,审计风险表现为“审计失败”的可能性,尽管在审计失败的情形下有关利害方关注的是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本身,但考察报表错报或漏报信息的披露渠道对于正确理解审计风险至关重要。我认为,会计、审计和政府公告、新闻报道一样,目的在于给特定的或非特定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这些不同渠道所提供的信息可以相互补充,以降低财务信息的不确定性。如果制度运行良好,这些渠道所提供的信息之间不会有原则上的冲突,此时信息的使用者将不能判定某种渠道提供的信息是虚假的,也就是说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信息使用者默认各种渠道的信息都是真的。当制度运行不好时,其中的一个或几个环节会出问题,各渠道提供的信息之间会有冲突,此时信息使用者运用自身的综合判断力或者通过特定手段可以鉴别信息的真假。基于上述理解,信息使用者在确认某一渠道的信息恰当与否时,必须考虑两个方面:(1)存在另外的渠道提供与该渠道信息相矛盾的信息;(2)与该渠道相矛盾的信息数量足够多或质量足够好。这就意味着,完整的审计风险控制不应终结于审计意见的发表,而且还要追加社会监督的广阔范围,如被审计单位的事后声明;证券、财政税务或其他政府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单位的检查;职业团体或行业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媒体报道等等。传统审计风险模型未考虑“确认”这一社会环节,或者含混地将这一过程并入“固有风险”从而模糊了固有风险的含义。在“确认”假设下,该模型不能提供一个解释会计师事务所与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特殊关系的合适框架,然而,理解这种特殊关系对于理解审计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二、传统审计风险模型初步拓展

依据上述的批判性分析,我认为应在原模型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形成新的审计风险模型。新的审计风险模型可以用公式表示如下:审计风险=固有风险×会计控制风险 ×审计控制风险×各种替现风险。这里的审计风险仍然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然而,在理解上应当意识到这种意见必须意味着审计报告的错误被另一种方式所纠正了。

固有风险是指交易或事项“可能被不恰当的进行披露”的属性,而会计控制风险相当于原模型中的控制风险,其表示的是内部控制制度未能纠正固有风险的可能性。

审计控制风险与原模型中的检查风险相比意义差别较大,它表示审计过程未能纠正所审报表的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这里所指的“审计过程”不仅包括原来检查风险定义中所指的“实质性测试”和“性程序”,而且包括报告出具的程序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过程。从形式上可以认为“审计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反映风险”。其“反映”指的是审计检查发现了会计报表错报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在审计意见中反映的可能性。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良好和注重职业道德的情况下,可以认为满足了前述“反映”假设,即“反映”风险为零,此时审计控制风险就等于检查风险。

替现风险的提出是舍弃“确认”假设的结果。替现风险指的是审计报告中所含意见的“不恰当”被以其他途径发现和确认的可能性。“替现”过程也就是前述审计意见的不恰当被确认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通过证券监管、财政等国家权力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检查进行,也可以通过新闻媒体、舆论等其他提供有效信息的途径进行。该过程的终点有可能认定审计意见的“不恰当”,其标志可以是司法程序上的认定、行政程序上的认定、行业协会的认定或者特殊情况下舆论的认定。

三、审计风险模型再次拓展及审计风险的定量分析

建立审计风险模型的根本目的在于能直观地反映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审计风险可以通过概率模型和货币模型来描述。前者用来反映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后者用来计量审计主体遭受的损失,即会计师事务所遭受的损失。审计风险可用如下货币模型描述:审计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可能遭受的赔偿损失。依据这一审计模型,不难看出,要计量审计风险关键是如何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可能遭受的法律赔偿损失,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运动过程,是若干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审计风险货币模型用公式表示为:审计风险=KC×P1×P2.式中:C表示审计给审计关系人造成的客观损失;K表示赔偿系数;KC表示会计师事务所赔偿金额;P1表示审计过程给审计关系人造成客观损失的概率;P2表示审计关系人提起诉讼的概率。

第3篇: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重要性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

“重要性”是现代审计理论和实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重要性的概念来自于现代审计方法的运用,在抽样审计时,由于有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审计人员就必须降低由此带来的审计风险或者把审计风险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为此审计人员必须衡量报表使用者心目中差错的重要程度,由此产生了重要性的概念。正确理解重要性的含义,明确区分不同的重要性水平,对合理的确定审计程序,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的质量与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重要性与重要性水平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对重要性的定义是:“如果信息的错报或漏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报表采取的经济决策,信息就有重要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重要的定义是:“一项会计信息的错报或漏报是重要的,指在特定的环境下,一个理性的人依赖信息所做的决策可能因为这一错报或漏报得以变化或修正。”

我国新的审计准则第1221号把重要性解释为:重要性取决于在具体环境下对错报金额和性质的判断,如果一项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做出的经济决策,则该项错报是重大的。

可见重要性实际上是指一种错误的程度,它是一个临界点,即报表中的错报和漏报是否会影响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的临界点。它不仅包含数量上的,还有性质上的。而这个临界点源于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重要性是针对会计报表的使用者而言的,不同的环境下,不同的审计人员对重要性水平的估计是有所差异的。所谓重要性水平就是重要性的具体标准,它是指会计报表中允许错报或漏报的最高限额。在审计实务中主要包括以下三种重要性水平:(1)实际重要性水平(2)计划重要性水平(3)估计重要性水平

这三种水平的内在逻辑关系是:报表使用者总有一个决策点对他来说是重要的,但这个点相对于审计人员又是客观存在的,同时在实务中由于报表使用者的可以接受的重要性标准各不相同,所以这种客观仅是相对的。我们就把这个相对来讲是客观的决策点称为实际的重要性水平。同时在编制审计计划阶段。由于必须确定重要性水平,以便于确定审计程序性质、时间和范围,在审计计划后评价审计结果。所以审计人员必须在计划阶段根据各种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判断,评估出计划的重要性水平。而估计的重要性水平是指评价审计结果时,由于对被审计单位的进一步了解,审计人员会对原有的计划水平进行调整,从而形成估计的重要性水平,作为评价审计结果的依据。由此可见实际的重要性水平相对于审计人员是客观存在的,审计人员只能利用专业判断在不同的审计阶段对这个实际重要性水平进行估计,从而产生了计划重要性水平和估计重要性水平。

(二)审计风险

风险的本质是不确定性,或者说是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我国新的审计准则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审计程序,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根据评估结果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控制检查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认定存在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这种错报的可能性。而检查风险又与控制风险和固定风险的水平有关。一般的我们建立审计风险的模型为:检查风险=审计风险/固定风险X控制风险,可见要降低审计风险,就必须降低检查风险。

在审计实务中审计风险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注册会计师经过专业判断体现在审计工作中的“可接受风险”;二是审计项目所含的实际风险水平,即“实际审计风险”。三是审计项目完成后。注册会计师实际承受的审计风险。

总之,。注册会计师应该运用专业判断对实际的审计风险进行评估,通过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降低检查风险,最终降低审计风险。

(三)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

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呈反向关系

我国新的审计准则1221号第11条把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关系描述为: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应当考虑这种反向关系。在确定审计程序后,如果注册会计师决定接受更低的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将增加。

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如何理解这个关系呢?举例说明一下他们的关系。例如:重要性水平为8000元时的审计风险就比5000元时的审计风险要低。因为如果重要性水平是8000元,则意味着低于5000元错报与漏报不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与判断。注册会计师仅仅需要通过执行有关审计程序查处高于8000元的错报与漏报,如果重要性水平是5000元,则金额在5000元到8000元的错报与漏报仍然会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与判断,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执行审计程序查处高于5000元的错报与漏报。显然,查出所有高于8000元的错报与漏报要比查处所有高于5000元的错报与漏报的风险低。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重要性水平是那种形式的水平呢?许多学者都认为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即他们认为实际的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是呈反向关系的。笔者认为审计重要性水平的表现形式与审计的风险的表现形式有着对应的关系。即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计划或评价审计结果阶段所计划或估计重要性水平越低,那么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就越低,既审计的风险就越高。注册会计师必须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以降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从而降低审计风险。反之,则相反。而最终审计工作完成后所承受的实际审计风险则取决于计划或估计重要性水平与实际重要性的偏离程度,一般有两种结果:一是比实际的重要性是水平计划或估计的高了,则意味着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本身本来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少,审计范围有所减少,从而导致注册会计师很有可能得出错误的审计结论,增加了实际承受的审计风险。二是比实际的重要性水平计划或估计的低了,就意味采取更为谨慎的审计策略,执行更详细的审计程序,从而增加查处错报与漏报的可能性,降低实际承受的审计风险。但这会加大审计成本。所以笔者认为审计准则里的重要性水平指的不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而是计划或估计的重要性水平。而审计风险指的不是最终接受的审计风险。而是由于采用更高或更低的重要性水平,所导致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时不能查出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的大小,即出错的概率。实际上实际的重要性水平与实际的项目审计风险只是能够定性而不能定量的,如果这里重要性水平指的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而审计风险是实际的审计风险,将会使这种关系的描述失去意义。

(2)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相互作用

由于审计工作固有的限制,审计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而重要性水平则是抽样审计理论下的产物。在现代的审计理论与实务中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相互作用表现在:一是重要性水平的确定需要考虑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检查风险高,则重要性水平就会计划或估计的低一些,如果检查风险低,则重要性水平就会高。二是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会影响审计风险。总之在审计的理论与实务中我们要从两方面考虑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一是从重要性的确定角度考虑审计风险,二是从审计风险的角度考虑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只有考虑这两方面才会更加深入的理解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反向关系。从而指导我们审计理论与实务的工作与学习。

第4篇: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风险;审计风险;应用

审计风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在审计理论中,审计风险与审计重要性和审计证据等概念密切相关。在审计实务中,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执行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等阶段必须时时加以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正确理解和把握风险的在审计中的应用,对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促进审计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风险的概念及其审计风险模型

(一)风险的概念

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从这个通常概念上理解,审计风险可以认为是由于从事审计业务而招致损失的可能性。由于这种损失一般来自于诉讼,所以这种风险实际上是指审计的法律责任风险。但产生风险的根本原因在于审计报告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可能不相符合。因此,法律责任风险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已审报表与被审计单位事实情况有重大出入的可能性;二是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对于重大背离情况的敏感程度。

1 已审会计报表与被审计单位事实情况有重大出入的可能性。在这里只关注审计人员把被审计单位本身存在错误的财务报表判断为正确、给予肯定的情况,称为误受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审计风险。本文所讨论的审计风险指的也是这一含义。

2 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对于重大背离情况的敏感程度。敏感程度越高,审计风险越大;反之,敏感程度越低,审计风险越小。使用者敏感程度由于涉及到不同使用者的特殊情况,是个比较复杂的综合,的因素很多。但总的来说,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1)使用者遭受损失的程度;(2)使用者对报表信息的依赖程度;(3)使用者依法自卫的倾向。

(二)审计风险模型

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组成。这三种风险的关系可以用一个模型来表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

上述公式就是通常所说的审计风险模型,它反映了审计风险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但是,在审计实务中,审计风险模型中的审计风险是指期望审计风险(或可接受的审计风险)。

期望审计风险是指在审计完成并发表了无保留意见之后,审计人员所愿意承担的一种主观确定的、会计报表未公允表达的风险。审计人员以它为目标,在以后的审计操作中,据以制定具体的审计策略,尽力把审计风险降低到期望水准。所以在实务中应用时,审计人员首先确定的是期望审计风险,然后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最后确定检查风险,因此,最常用的审计风险模型是:

检查风险=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

二、风险概念在审计中的应用

(一)审计风险在业务承接阶段的应用

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业务时,如果从风险的角度来说,就是既要把握客户潜在的风险,又要确定自己可接受的审计风险。

1 客户潜在的风险。主要是客户有关风险的信息,例如委托的目的、客户的财务情况、客户的品德、客户改聘事务所的原因等,这些因素造成的影响可以归纳为两种:(1)审计失败带来法律诉讼的可能性;(2)所有报表项目固有风险的增加。如果审计人员认为潜在的风险太大,就应当拒绝接受委托,以规避审计的法律责任风险。

2 可接受审计风险水平的确定。可接受审计风险是指审计项目完成后,审计人员或会计师事务所准备承担或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是主观的,没有专门的理论框架或指南为确定它提供依据。但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将其确认在5%,这也是大多数审计人员一般公认的水平。尽管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主观估计的,但这种估计必须是根据客观情况进行的。具体可以从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承受能力、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情况、行业之间的竞争情况等方面考虑。

如果事务所所评定的可接受审计风险水平是较低的,那么事务所就应当不接受委托。因此,可接受审计风险水平可以作为决定审计项目取舍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

(二)审计风险在计划阶段的应用

审计人员在决定接受委托后,需要对审计风险进行初步评估。其目的在于控制各账户余额的审计风险,以便在审计结果时将对财务报表发表整体意见时的审计风险保持在适当水平。

1 固有风险的评估。一方面,固有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审计人员并不可以改变固有风险的实际水平;另一方面,固有风险又是一种难以计量的风险,但可以通过获取有关信息,同时借助审计人员大量的专业判断能力,来评价应接受的固有风险水平。固有风险的评估是审计人员在计划阶段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在编制总体审计计划时,审计人员应当对报表整体的固有风险进行评估;(2)在编制具体审计计划时,审计人员应当考虑固有风险的评估对各重要账户或交易类别的认定所产生的。

2 控制风险的初步评估。审计人员了解内部控制并评估固有风险后,应当对各重要账户或交易类别的相关认定所涉及的控制风险作出初步评估。审计人员通常要在这一阶段为账户余额或交易类别的每项认定确定一个控制风险计划估计水平。由于此时还未进行符合性测试,无法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判断,因此,此水平只是初步或计划的水平,它依据的是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

3 计划检查风险水平的确定。在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已经确定的前提条件下,对固有风险评估和控制风险初步评估后,按照审计风险模型,就可以得到计划检查风险水平。即:

计划的检查风险=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固有风险评估水平×控制风险评估水平)

根据计划检查风险水平就可以为编制审计计划时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提供依据。

(三)审计风险在实施阶段中的

1 控制风险的进一步评估。在对内部控制初步了解后,如果审计人员准备信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接着就应当实施符合性测试程序,以进一步评估控制风险水平。即如果控制风险初步评估为低,审计人员就可以信赖内部控制,那么就要进行符合性测试。如果控制风险初步评估为高水平,则审计人员不能信赖内部控制,就可以不进行符合性测试程序。

控制风险的进一步评估是在符合性测试之后进行的,是以与某认定相关的各内部控制要素里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为基础的。并且要将评估的结果与控制风险的初步评估水平进行比较,如有差异,应根据控制风险进一步的评估结果修正初步评估水平,修订审计计划中的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2 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的修正。审计人员经过符合性测试,对被审项目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可能有了更为准确的估计,如果控制风险进一步评估的水平需要修正,此时就应及时用修正后的控制风险水平来代替控制风险的初步评估水平,从而修正在计划阶段所确定的检查风险水平,然后再用修正的检查风险水平来决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3 控制风险的最终评估。在审计终结前,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实质性测试程序的结果和其他审计证据,对控制风险进行最终评估,并检查其是否与控制风险的初步评估结论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如实质性测试结果表明,控制风险水平高于控制风险的初步评估水平,可能意味着根据对控制风险初步评估结论而设计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不能将检查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此时,审计人员在应当考虑是否要追加相应的审计程序。

4 检查风险的实际水平。检查风险的实际水平与审计人员运用审计程序的有效性有关。与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不同,检查风险的实际水平随审计人员对某项认定执行的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改变而改变。审计人员在实施了实质性测试后,可以确定检查风险的实际水平。这时应当将检查风险的实际水平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进行比较。以判断检查风险的实际水平是否控制在接受的检查风险之内。如果不能将检查风险的实际水平控制在接受的检查风险之内,审计人员有两种选择:一是扩大实质性测试范围;二是考虑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

(四)审计风险在终结阶段的应用

1 终极审计风险的评估。终极审计风险是指审计项目完成后所实际形成或审计人员实际承担的审计风险。在审计结束时,审计人员还应当运用审计风险模型对最终形成的实际审计风险进行估计,并将实际审计风险水平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比较,如果存在前者大于后者的情况,说明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够充分,审计测试的范围有限。为降低责任风险,审计人员要么重新确定审计范围,要么考虑出具审计意见的类型。

2 审计风险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如果经过实施有关实质性测试后,审计人员又不能重新执行新的审计程序,即认为不能将终极审计风险的实际水平控制在接受的审计风险之内,那么就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因为,这说明审计人员因审计范围受到重大限制难以确定有多少重大错报或漏报,无法通过实质性测试予以发现,会计报表的部分或全部认定是否真实、公允也难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以降低诉讼风险。

[1]余玉苗 审计学[M] 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6

第5篇: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

一、审计风险理论的发展

审计发展以来,审计的目标有以下几个阶段的变化趋势:第一阶段:以揭弊查错为主要目标;第二阶段:以鉴证财务报表的真是公允为主要目标;第三阶段:以揭弊查错和鉴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为主要目标;第四阶段:以降低信息风险为主要目标。审计模式和方法的演进经历了四个阶段:账表导向审计,内控导向审计,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和风险导向战略系统审计。

第一阶段:账表导向审计。其审计目标是以揭弊查错为主。账表导向审计存在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40年代的这段时间。美国享有盛名的蒙哥马利的《审计理论与实务》一书,在其1912年,1916年和1932年的版本中都将查错纠弊作为审计的主要目标。账表导向审计发展过程:数据稽核―账簿审计―详细审计―资产负债表审计―全面会计报表审计。

第二阶段:内控导向审计。其审计目标以鉴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为主。内控导向审计又称系统导向审计,存在于20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70年代这一期间。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审计责任得到明确,这种明确的审计责任使审计师充分意识到了审计风险的存在,使独立审计目标向审查财务报表的公允性转换。罗宾斯公司的倒闭,暴露出审计方法和程序方面存在弊端,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思考,认为需要进一步改进审计方法。

第三阶段:传统风险导向审计。从方法论的角度讲,审计师以传统的审计风险模型为基础进行的审计可称为风险导向审计方法,一般称为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其审计目标以鉴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和揭弊查错并重为主。1983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就把审计风险思想写入了审计准则公告第47号,要求审计师在充分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检查风险,最终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同时,还要求将重要性原则与审计风险模型一同运用,以降低审计风险,并明确审计师应当承担的责任。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第53号至第61号审计准则的,表明面对这种风险,审计行业必须改变过去的观点,寻求有效的措施去查错纠弊以满足社会需求。风险基础审计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审计方法,它有助于寻找高风险的审计领域,从而把审计风险降到社会可接受水平。传统风险导向审计主要是通过对财务报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定量评估,从个人确定检查风险,进而确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传统风险导向审计不足之处:审计范围仍未摆脱以会计账表为主要审计对象;审计技术方面风险的分析存在主观性;审计效果面面俱到,难以突出重点,且很难发现上下串通的蓄意造假。

第四阶段:风险导向战略系统审计。其审计目标以降低信息风险为主。这一审计目标以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改进企业报告》为标志,以1996年公布第78号《审计准则公告》为转换完成。

二、审计重要性

审计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中的错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严重程度在一定情况下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由这一概念可以看出,虽然审计财务报表的责任方是注册会计师,但审计重要性的判断是从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使用者的角度来看的。注册会计师判断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错漏报是否具有重要性,是以错漏报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者的影响来判断的。所以注册会计师在判断错漏报的重要性之前,应该先充分了解财务报表使用者,从而评估财务报表使用者对错漏报的容忍程度。判断一项业务重要性与否,应看财务报表中的错漏报对其使用者所做决策的影响程度。若一项错漏报足以改变或影响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所做的决定,则该业务的错漏报是重大的,相反则是不重要的。审计重要性只运用于会计报表审计中,而对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都不适用。政府审计是为了评估被审计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程度,对它而言,不存在重要性的判断,只要是错漏报,不管金额多少,影响程度大小,都是重要的,因为它都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内部审计是为了测试对组织内部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对它而言,不存在重要性的判断。

三、重要性水平

重要性水平是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风险控制时,结合对可接受的审计风险的讨论,而预先设定的可接受的重要性控制指标。

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金额上重大的错报。确定重要性水平,一是为了使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二是为了使审计工作有轻重的放在一些重要性水平高的错报上。注册会计师在确定计划的重要性水平时,需要考虑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审计的目标,财务报表各项目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及其波动幅度下,同时,还应当从性质和数量两方面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一)从性质方面考虑重要性

在某些情况下,有些金额较少的错报可能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从数量方面考虑重要性

1.财务报表整体方面考虑重要性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从而发表审计意见。所以,注册会计师应该从财务报表整体考虑重要性。注册会计师在制定总体审计计划时,应该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考虑多大的错报有可能对财务报表使用者产生重大的影响,这些是注册会计师根据自己的职业能力判断出来的。

2.特定类别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性

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有些特定类别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虽然它的错漏报可能比财务报表整体低,但合理预期可能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漏报,而注册会计师通过一定的审计程序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审计风险的阐述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已经证实的会计报表实际上并未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情况,或以被审计单位或审查范围中显示的特征表明其中存在着重要错误而未被注册会计师察觉的可能性;二是注册会计师认为的错误的会计报表,但实际上风险是公允的。它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审计风错报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

(一)重大错报风险

重大错报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在审计前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重大错报风险与被审计单位的风险相关,且独立存在于财务报表的审计中。在设计审计程序以确定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存在重大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从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认定层次方面考虑重大错报风险。

1.两个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与财务报表整体存在广泛联系,可能影响多项认定。此类风险通常与控制环境有关,但也可能与其他因素有关,如经济萧条。此类风险难以界定于某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具体认定;相反,此类风险增大了任何不同认定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对注册会计师考虑由无比引起的风险特别相关。

2.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固有风险是指在考虑相关的内部控制之前,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某一认定易于发生错报的可能性。

控制风险是指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某一认定发生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重大的,但没有被内部控制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的可能性。控制风险取决于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由于控制的固有局限性,某种程度的控制风险始终存在。

(二)检查风险

检查风险是指如果存在某一错报,该错报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可能是重大的,注册会计师为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而实施程序后没有发现这种错报的风险。检查风险取决于审计程序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由于注册会计师通常并不对所有的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进行检查,以及其他原因,检查风险不可能降为零。其他原因包括注册会计师可能选择了不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过程执行不当,或者错报解读了审计结论。

(三)检查风险与重大错报风险的反向关系

在既定的审计风险水平下,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与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呈反向关系。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高,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低;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越低,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越高。即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

五、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

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这里所说的重要性水平高低指的是金额的大小。

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程序,要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注意错漏报的重要性程度,降低审计风险到可接受的低水平,保障会计报表使用者能更好的利用会计报表作出有用的决策。

参考文献

[1]成焕玲.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及其对策分析[J].新西部,2010(03).

[2]刘全林.浅谈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及防范措施[J].价值工程,2010(07).

第6篇: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 系统结构; 报表层次; 认定层次; 审计风险管理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管理系统结构

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管理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审计风险(质量)受多方面的利益主体关注,应多视角地实施审计风险管理,因而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管理在客观上要求建立一套有机的系统结构。

(一)按审计风险包括的层次划分

审计风险包括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围绕审计总目标(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考虑财务报表层次的审计风险,围绕具体审计目标考虑认定层次的审计风险。两个层次审计风险的个性使得审计风险管理包括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审计风险管理;两个层次审计风险的共性使得存在通用于两个层次的审计风险管理。

1.财务报表层次审计风险管理

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依据该层次可接受的审计风险,确定可接受检查风险,进而确定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应对措施以及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总体方案。注册会计师主要通过以上审计工作实现对财务报表层次审计风险的有效管理。

2.认定层次审计风险管理

在认定层次,注册会计师依据财务报表层次可接受审计风险,以及特定认定的固有风险评估水平和控制风险评估水平,确定该认定可接受检查风险,进而安排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注册会计师主要通过以上工作对认定层次审计风险实施有效管理。

3.通用于两个层次的审计风险管理

两个层次审计风险的共性要求实施相应的通用审计风险管理,从而经济有效地实施审计风险管理。

(二)按审计过程划分

注册会计师审计一般包括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对审计风险的管理必然具体落实在三个审计阶段中。因此,按审计过程划分,包括审计准备阶段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实施阶段审计风险管理和审计报告阶段审计风险管理。

(三)按审计风险管理的方式划分

注册会计师审计必须运用较多的职业判断,从而增加了注册会计师评价审计结果的不确定性,从而使得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管理既要采取结果控制方式,又要强调采取过程控制方式。因此,按管理方式划分,包括审计风险过程管理和审计风险结果管理。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通过严格遵守审计准则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应该实施的审计程序,保持应有的审计职业谨慎,认真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实施审计风险过程管理;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认真建立和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准则,从而强化对审计风险的过程管理。

审计工作成果体现为特定质量的审计信息,对该审计信息可靠性的评价体现为对审计风险管理的结果控制。但是,对审计工作成果的评价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而在审计实务中更强调审计风险的过程控制。

(四)按审计风险管理主体划分

在审计活动中涉及三方面的审计关系人,注册会计师担负着监督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受托经济责任履行状况及维护审计委托人等合法利益的责任。审计主体执行审计工作,实施直接审计风险管理的主体是审计主体。被审计单位的治理层是理论上的审计委托人,其通过选择、保留、解聘甚至法律诉讼审计主体等方式,实施间接审计风险管理;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负有监督责任的政府监管部门,如证监会、财政部门、工商部门等,实施间接审计风险管理;对审计信息关注的其他利益主体,如银行等债权人、证券分析师、被审计单位客户、供应商、员工等,也实施间接审计风险管理。

因此,与审计风险管理主体相对应,包括直接审计风险管理和间接审计风险管理。

二、财务报表层次审计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风险评估及其总体应对措施

在该层次,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注册会计师考虑外部使用者对报表的信赖程度、审计报告出具后被审计单位发生财务困难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正直性的评价等确定可接受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首先识别与评估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而依据上述审计风险模型确定可接受检查风险。可接受检查风险指导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层次应采取的总体应对措施。

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难以限于某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特点,使得此类风险可能对财务报表多项认定产生广泛影响,并相应增加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难度。因此,注册会计师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以及采取的总体应对措施,对拟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总体方案具有重大影响。该影响体现为进一步审计程序的综合性方案或实质性方案。当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属于高水平,此时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总体方案更倾向于实质性方案。

(二)审计重要性水平在财务报表层次的应用

1.对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作出初步判断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初期制定其审计整体策略时,运用职业判断,确定财务报表中存在的被认为是重要的错报合并金额,该金额被定义为重要性的初步判断。其大小将随审计过程中环境的变化而变化。重要性的初步判断是注册会计师认为报表中可能存在错报,而又不影响理性使用者决策的最大金额。对重要性作出初步判断的目的是帮助审计师计划所要收集的恰当证据,如当重要性初步判断的金额较低时,需要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

2.将财务报表层尚未更正错报金额汇总数与报表层重要性初步判断数比较

注册会计师通过在实施阶段实施审计程序,将所有发现的错报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发现的错报包括已识别的具体错报和推断误差。当所有单笔核算误差不超过所涉及财务报表项目(或账项)层次重要性水平,在性质上不重要,并且财务报表层尚未更正错报金额汇总数小于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初步判断数时,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此时应该对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

(三)评价财务报表层次审计结果时的措施

在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计划并收集审计证据后,评价审计结果在财务报表层次的审计风险模型为:已实现的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实际检查风险,可接受的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可接受检查风险。注册会计师依据以上审计风险模型,通过重新评估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改变财务报表层次实际检查风险,将财务报表层次实际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审计风险水平之下。

1.改变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

在更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更深入地了解、测试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基础上,改变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

2.改变实际检查风险

当可接受检查风险相比计划阶段降低时,通过强化财务报表层次整体的总体应对措施,增加进一步审计程序总体方案中实质性程序量,从而降低实际检查风险;当可接受检查风险相比计划阶段升高,注册会计师认为采取的总体应对措施和已执行审计程序充分时,不再增加总体应对措施和实质性程序量。

三、认定层次审计风险管理主要措施

(一)各分块的审计风险管理

在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被分解为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即在通常情况下,控制风险和固有风险按照每一个循环和账户分别确定。通常还须具体到每一个审计目标,但并不针对整个财务报表。因而在同一次审计中,不同循环、账户和目标可能有不同的控制风险和固有风险水平。

因为影响可接受审计风险的因素与整个审计有关,而不是与单个账户有关,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的各个分块通常采用相同的可接受审计风险。可接受审计风险水平一般由注册会计师在计划阶段针对财务报表层设定,进一步被用于每一个循环和账户。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能会对某些账户存在更多的关注,某一账户与其他账户相比采用较低的可接受审计风险。

认定层次的可接受检查风险依据某认定特定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确定,因此可接受检查风险和所需审计证据量随不同循环、不同目标而不同。

(二)分配重要性的初步判断数到财务报表各组成部分

注册会计师按照各个分块收集审计证据,审计的每一个分块的重要性的初步判断能帮助注册会计师确定收集恰当数量和质量的审计证据,因此,把重要性的初步判断金额分配到审计的各个分块是必要的。

复式簿记系统使得大多数损益表错报都会对资产负债表产生相等的影响,因此同时将重要性初步判断分配至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是不适当的,这样将导致重复计算,导致确定的可容忍错报偏低。所以重要性分配一般按照资产负债表账户进行,每个账户余额所分配的重要性初步判断数为可容忍错报。

(三)评价认定层次审计结果时的措施

在注册会计师完成特定认定审计计划并收集审计证据后,评价审计结果时认定层次审计风险模型为:已实现的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已实现的检查风险,可接受的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可接受检查风险。注册会计师依据以上审计风险模型,通过重新评估认定层次的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改变认定层次实际检查风险,将认定层次实际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审计风险水平之下。

1.改变固有风险评估水平

注册会计师根据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确定固有风险评估水平。当随着审计进展发现了新的事实时,可能改变固有风险评估水平。

2.改变控制风险评估水平

如果被审计单位具有有效的控制,则注册会计师能够通过执行更大范围的控制测试改变控制风险评估水平。

3.通过增加实质性程序量降低实际检查风险

当评价审计结果时的可接受检查风险相比计划阶段降低时,审计师通过运用实质性分析程序、实质性细节测试收集审计证据,追加的审计程序和扩大样本量能够降低实际检查风险。当评价审计结果时的可接受检查风险比计划阶段更高时,则说明已经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充分的,注册会计师不再补充执行审计程序,实际审计风险已被控制在可接受审计风险之下。

四、通用于两个层次的审计风险管理主要措施

(一)充分考虑风险计量的局限性

应用审计风险模型的主要局限在于难以对模型组成要素进行准确计量。尽管注册会计师在计划中尽了最大的努力,但是对可接受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或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和由此确定的可接受检查风险的评估仍有高度主观性,最好的计量结果只能接近实际。

根据既定的可接受检查风险水平计量所需证据量同样难以准确计量。企图把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的妥当审计方案是将各种审计程序结合使用,每一种审计程序收集适用于不同审计目标的不同类型审计证据。由于注册会计师计量方法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无法准确量化审计证据的数量,只能主观地评价审计证据量是否足以满足可接受检查风险的需要。

(二)修正风险和证据

审计风险模型主要是计划模型,其评价结果方面的作用有限。如果注册会计师收集了计划所需证据,并且原先高估了重大错报风险(或控制风险和固有风险),或者低估了可接受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就认为对该账户或循环已经收集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如果注册会计师针对所收集的审计证据,认为原先低估了重大错报风险(或控制风险和固有风险),或者高估了可接受审计风险,就必须特别注意审计证据的不充分性。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必须修正对相关风险的初步评估。审计师明知初步评估不恰当却不予更正,就违反了职业谨慎原则。

二是充分考虑审计风险模型的局限性。审计师应当在不应用审计风险模型的情况下,考虑修正特定风险对审计证据需要量的影响。审计研究表明,如果修正特定风险并应用于审计风险模型,以确定修正的可接受检查风险,则存在不能充分增加审计证据的危险。此时,审计师应当撇开审计风险模型,主观评价修正特定风险的影响,恰当地修改审计证据量,即更多地使用审计职业判断。

(三)风险、重要性与审计证据间的密切联系

审计中的重要性和风险密不可分。风险是对不确定性的计量,而重要性则是对影响程度或错报规模的计量。将两者结合起来,实现对特定金额的不确定性评价。举例说明,注册会计师计划收集审计证据,以使没有发现超过可容忍错报10万元的错报只有5%(可接受审计风险)。如果只说明5%的风险而不指出具体的重要性程度,则意味着100元和100万元的错报都是可接受的;只说明10万元的错报而不说具体的风险水平,则意味着1%的风险或80%的风险都是可接受的。

因此,在收集审计证据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必须将重要性与风险结合使用,两者缺一不可、相互补充。

【参考文献】

[1] 王信平.重要性水平与审计报告价值[J].财会月刊,2011(8).

第7篇: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文

一、审计风险与审计抽样风险

审计抽样风险是检查风险和内部控制可靠程度的具体体现,在实质性测试中,审计风险是制定审计抽样风险的依据;在符合性测试中,内部控制健全性程度是确定审计抽样可靠性的依据。

(一)审计风险与检查风险。

确定审计风险的作用在于控制审计结论风险,审计结论风险程度与其可靠程度互为补数(风险程度+可靠程度=1)。确定审计风险,既要考虑审计成本支出的制约,又需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要求。

审计风险由错报和检查两个层次的不同层面的风险组成。错报风险分为固有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环境风险或经营风险,它们是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表编制、业务处理及控制、账务处理及控制过程中形成的,审计人员对其只可评估不能控制,审计人员评估错报风险的作用在于提供审计风险分解的依据。检查风险分为分析性复核风险、测试风险和其它检查风险,它们是审计人员在财务报表分析、业务处理环节测试、账务处理环节测试过程中形成的。确定检查风险的作用在于分解审计风险,保证审计结论达到既定的可靠程度。所以,错报风险评估结果是分解审计风险的基础;审计风险是控制检查风险的依据;检查风险根据审计风险和错报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体现审计风险、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关系的数学表达公式为:

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

检查风险=审计风险/错报风险

(二)检查风险、内部控制可靠程度与审计抽样风险的确定。

确定审计抽样风险程度的依据因其作用不同而不同:在实质性测试中,确定审计抽样风险程度的作用在于分解检查风险;在符合性测试中,确定审计抽样可靠程度的作用在于评价内部控制执行及效果,以评估内部控制的可靠程度。因为检查风险包括分析复核风险和审计抽样风险,审计抽样风险与审计抽样可靠程度互为补数。所以,在实质性测试中,审计抽样风险程度根据检查风险和分析复核风险确定;在符合性测试中,审计抽样可靠程度依据内部控制设置调查结果确定。

在实质性测试中,体现审计抽样风险与检查风险关系的数学表达公式为:

审计抽样风险=检查风险/分析性复核风险

在符合性测试中,体现审计抽样风险与内部控制设置调查结果关系的数学表达公式为:

审计抽样可靠程度=内部控制设置健全程度

二、审计重要性与审计抽样允许误差

审计抽样允许误差是可容忍误差的组成部分,在实质性测试中,审计重要性是确定审计抽样允许误差的依据;而在符合性测试中,内部控制设置健全性程度是确定审计抽样允许误差的主要依据。

(一)审计重要性、内部控制可靠程度与可容忍误差。

确定审计重要性的作用在于确认财务报表的公允性,财务报表公允性反映了其使用者需求信息的准确程度,若经审计未发现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弊而造成其使用者决策失误,审计人员因此将面临着被财务报表使用者诉讼的风险。所以,审计重要性标准值体现为财务报表使用者和相关法律允许存在的最大差错额,即财务报表最大容许差错额。

审计重要性标准在不同的审计阶段因作用不同而不同,其中:在业务及账务处理测试时,审计重要性标准的作用在于衡量业务及账务处理错弊程度,以验证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其标准值是财务报表重要性标准值的分解值或比例值,体现为财务报表公允表达时业务及账户允许存在的最大误差金额。而可容忍误差是测试总体推断结论的预计值。在实质性测试中,可容忍误差体现为财务报表公允表达时业务及账务处理的预计错弊程度,确定可容忍误差的作用在于确定业务及账务处理的抽样允许误差;在符合性测试中,可容忍误差体现为内部控制健全程度下其执行的预计错弊程度,确定可容忍误差的作用在于确定业务及账务处理控制的抽样允许误差。所以,在实质性测试中,重要性标准值覆盖可容忍误差值,可容忍误差值与业务及账户的重要性标准值吻合,并不能超过重要性标准值;在符合性测试中,可容忍误差值根据内部控制设置的调查结果确定。

在实质性测试中,体现审计重要性标准值与可容忍误差值关系的数学公式表达为:审计重要性标准值≤可容忍误差值

(二)可容忍误差与审计抽样允许误差的确定。

确定审计抽样允许误差的依据因可容忍误差确定依据和抽样允许误差作用不同而不同。在实质性测试中,可容忍误差由业务及账务处理测试总体预计误差和审计抽样允许误差组成,而可容忍误差与业务及账户重要性标准值吻合,确定审计抽样允许误差的作用在于分解业务及账户处理测试的可容忍误差;在符合性测试中,可容忍误差由业务及账务处理控制有效性测试总体预计误差和抽样允许误差组成,而可容忍误差根据内部控制设置的调查结果确定,确定审计抽样允许误差的作用在于分解业务及账务控制有效性测试的可容忍误差。所以,在实质性测试中,审计抽样允许误差根据重要性标准值与业务及账务处理测试总体预期误差确定;在符合性测试中,审计抽样允许误差根据内部控制设置调查总体的可容忍误差率与其执行有效性测试总体的预计误差率确定。

在实质性测试中,审计抽样允许误差与测试总体可容忍误差关系、审计重要性限定审计抽样允许误差的数学公式分别表达为:

可容忍误差=测试总体预期误差+计划精确限度

计划精确限度=可容忍误差-测试总体预期误差

=重要性标准-测试总体预期误差

在符合性测试中,体现审计抽样允许误差与测试总体可容忍误差的关系的数学表达公式分别为:

可容忍误差率=审计抽样容许误差率+测试总体预期误差率

抽样允许误差率=测试总体可容忍误差率-测试总体预期误差率

=调查总体可容忍误差率-测试总体预期误差率。

三、推进审计机关审计抽样准则实施的建议

审计署为了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抽样行为,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工作质量,于2003年制定和颁布了审计机关审计抽样准则,并于2004年2月1日开始施行。从目前情况来看,审计人员一般仍停留在根据审计重要性进行审计抽样的阶段,未能根据内部控制测评、审计风险因素,实施审计抽样。为了推进审计机关审计抽样准则的实施,除了加强对审计人员有关审计抽样技能的培训和指导,还应进一步改善审计抽样准则实施的有关条件。

(一)加强其他相关审计准则的实施。

审计重要性判断、审计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测评是确定审计抽样因素的基础,而审计抽样准则的实施以其他相关准则的实施为基础。我国审计机关虽然颁布了与审计抽样相关的准则和办法,如: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内部控制测评准则、分析性复核准则、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等。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对审计抽样准则与相关准则内在关系认识不足,相关准则实施不到位,影响了审计抽样准则的实施效果,具体体现为:样本规模确定只考虑重要性因素,不考虑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因素;缺少审计证据量的考核。因此,必须加强其他相关准则的实施。

(二)确定并公布审计机关有关的审计抽样参数。

审计抽样参数不仅是审计抽样方法运用的基础,而且是审计经验与统计学原理结合的产物。在长期的审计实践中,许多国家的审计机关、民间审计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形成了大体相同的审计抽样参数体系,但因国家经济结构、法律结构、行业性质、审计主体社会作用不同,在参数确定因素、审计风险定性标准值方面又有所不同。我国审计机关处于审计抽样实践的探索阶段,因审计抽样经验不足,虽然形成了一些经验数据,但未能形成体系,影响了审计统计抽样方法及其软件的运用。所以,我国审计机关应参考、比较主要国家审计机关抽样参数确定的做法,总结我国审计机关抽样参数确定的经验,确定自己的审计抽样参数体系,并公布审计机关审计抽样参数。

第8篇: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文

1、独立审计准则在宏观层面审计风险中的定位。

宏观层面的审计风险包括审计工作实际形成的风险水平、独立审计准则所决定的风险水平和社会对审计风险的预期三种。

审计工作实际形成的风险水平是指会计报表及其各项目实际应当具有的重要性水平与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等因素的影响所共同决定的风险水平。独立审计准则所决定的风险水平在一定条件下是一个常量,它是指由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在严格遵照准则进行审计并且与外部大环境没有发生冲突情况下的风险水平。社会对审计风险的预期指公众对审计的需求和公众认为审计所应达到的标准和作用的期望值。

总体来说,在三者的关系中:审计工作实际形成的风险水平最高,独立审计准则所决定的风险水平居中,社会对审计风险的预期最低。

2、独立审计准则在微观层面审计风险中的定位。

微观层面的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微观层面的审计风险是与特定的审计业务相联系的,那么在理想的情况下(也就是在没有与大环境发生冲突,并且由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的情况下),微观层面的审计风险应与指导特定审计业务的独立审计准则所决定的风险水平相一致。

二、决定审计风险水平的主要因素

1、决定宏观层面的审计风险的主要因素。宏观层面的审计风险大小的主要决定因素是指审计人员的执业环境,其中包括审计人员执业环境的外部决定因素和内部决定因素。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程度、外界对审计行业的关注和理解程度等因素是影响宏观层面审计风险的外部决定因素;而审计理论的发展程度、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等则构成了影响宏观层面审计风险的内部决定因素。

审计工作实际形成的风险水平主要由宏观层面审计风险的内部决定因素(包括审计理论的发展程度和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等)所决定的;审计准则决定的风险水平主要由内部决定因素中的审计理论的发展程度所决定;而社会公众预期的风险水平则主要由宏观层面的外部决定因素(包括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程度和外界对审计行业的关注和理解程度等)所决定。

2、决定微观层面的审计风险的主要因素。微观层面审计风险的决定因素主要是指业务项目的难易程度,这里所指的难易程度包括绝对的难易程度和相对的难易程度。绝对的难易程度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包括审计对象的规模、项目地域的分散程度、收费金额时间限制、委托人的可信程度和客户的管理水平等;而相对的难易程度是由人(这里特指审计人员)的因素所决定的,包括审计人员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职业道德(即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和事务所的职业水准等。而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主要由绝对难度中的部分因素决定的,其中,固有风险主要决定于审计对象的规模、项目地域的分散程度和委托人的可信程度;控制风险主要决定于审计对象的规模、项目地域的分散程度、委托人的可信程度和客户的管理水平,而检查风险几乎和所有因素都有关系。

三、审计风险的评估及防范

1、宏观层面审计风险的评估及防范。

宏观审计风险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使审计工作实际形成的风险水平,独立审计准则所决定的风险水平和社会对审计风险的预期这三者趋于相同,即三者交汇于独立审计准则所决定的风险水平。因为出现宏观层面的审计风险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三种不同水平的宏观层面审计风险不可调和的不统一性。三者之间的差距越大,宏观层面的审计风险也就越大。假如三种宏观层面审计风险统一在独立审计准则所决定的风险水平,而且独立审计准则的标准又制定得恰到好处,那么,宏观层面上的审计风险将不再存在。由以上的分析可以了解到,降低和防范宏观层面的审计风险的唯一途径是缩小三种风险水平之间的差距。在这里存在两个差距——一个是审计工作实际形成的风险水平和独立审计准则之间的差距,另一个是独立审计准则和社会对审计风险的预期之间的差距。造成审计工作中实际形成的风险水平与独立审计准则所决定的风险水平之间差距的原因有两个,分别是注册会计师自身素质的不足和职业环境的不完善。其中由于注册会计师自身的素质和现有准则之间的差距经过努力是有可能消除的,但解决由于职业环境不完善所造成的与现有准则之间的差距还是有一定困难的。对于社会公众对审计风险的期望和独立审计准则所决定的风险水平之间的差距,应视情况而定。由于公众对审计工作不了解和误解所造成的差距,除非说服公众,加强宣传力度,否则是无法消灭的。

笔者认为,对于宏观层面审计风险的防范应主要从注册会计师自身素质入手,也就是从执业环境的内部决定因素上找差距。由于宏观风险因素中有一部分是不可避免的,这就对注册会计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避免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一定要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但由于宏观风险的部分不可避免性,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时,在根据准则的有关规定无法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在符合审计准则精神的前提下,提高职业判断能力。所以,只有提高注册会计师素质,使其能做到在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的基础上,提高职业判断能力,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法律诉讼和法律责任,从而降低宏观层面的审计风险。

2、微观层面审计风险的评估及防范。

相对于宏观层面的审计风险,微观层面审计风险的可控性便显现出来。在理想情况下,审计程序应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进行,此时微观层面的审计风险应与独立审计准则所决定的审计风险相一致,所以,当微观层面的审计风险与宏观层面独立审计准则所决定的风险水平不一致时,必然是审计程序偏离了独立审计准则。对于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审计人员在承接业务之前应对其评估,避免承接那些风险与收益不相匹配的业务。而对于已经承接的业务,审计人员对于这两种风险就无能为力了,所能做的就是在对其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便将检查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具体来讲:新晨

(1)固有风险。一般而言,固有风险主要由绝对难度中的一些因素决定。对应前面的微观层面的审计风险的主要决定因素,固有风险主要决定于三个因素:审计对象规模、项目地域的分散程度及委托人的可信程度。

(2)控制风险。控制风险也是主要由业务的绝对难度所决定的。对应前面的微观层面的审计风险的主要决定因素,控制风险主要决定于四个因素:审计对象规模、项目地域的分散程度、委托人的可信程度及客户管理水平。

(3)检查风险。检查风险是注册会计师可以控制的。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检查风险的因素很多,但是如果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且注册会计师具有较好的专业判断能力,则会运用恰当的审计方法,那么,对于重大错误舞弊,是可以发现的。虽然检查风险具有控制性,但检查风险永远不可能降低为零水平。所以,必须要通过恰当的实质性测试将检查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第9篇: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范文

特别是随着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涉及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与西方国家的审计职业界相似,中国的审计职业界也将面临“诉讼爆炸”的挑战。面对这些问题及入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重视和防范审计风险已成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当务之急。

一、研究审计风险的理论基础研究审计风险,其理论基础是如何定义审计风险,不同审计风险定义下,将有不同的审计风险要素。不同的审计风险模型,从而也就有不同的审计风险控制措施。如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给出的定义:“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这一定义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定义基本相同。该定义涉及三个要素,即行为、行为后果、产生后果的原因。定义中的行为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行为的后果是发生了“风险”,产生后果的原因是“发表了不恰当审计意见”。基于这一定义的审计风险模型是: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不难发现,上述审计风险定义及审计风险模型存在许多不足:第一,该定义认为审计风险是注册会计师对于存在重大错误的财务报表未能适当地发表审计意见的风险。它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使财务报表没有重大错误,注册会计师也会因各种原因而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第二,传统审计风险模型仅从审计的过程上把审计风险划分成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三个因素,未能从审计过程之外分析审计风险产生的深层次社会原因。而实际上,审计风险是审计内环境与审计外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第三,传统审计风险定义及审计风险模型不能够解释如下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审计实务界普遍认为,审计风险在明显增加。另一方面,审计理论界普遍认为,审计质量在普遍提高。

还比如,王广明、沈辉在《试论供给导向的风险基础审计》(《会计研究》,#$$)年第)#期)一文中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人员对存在重要错报或漏报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后,由于审计意见是否恰当的不确定导致的承担法律责任(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基于这一定义的审计风险模型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诉讼风险其中的诉讼风险是指“已审会计报表中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交易类别存在审计主体未能察觉的重要错报或漏报,从而导致审计主体主动或被动承担法律责任(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这一定义及该文中对审计风险操作概念的定义均把损失界定为“主动或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损失”,认为“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损失都不具有重要性”,虽然说明了损失“既指由法庭判决被动承担法律责任从而遭受损失,也指审计方主动承担责任而私下和解的损失”,但这样的损失不包括政府监督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的违纪处理给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带来的损失等其他与法律诉讼无关的损失。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律制度环境下,会计师事务所除了因执行验资业务涉及诉讼外,因执行其他审计业务而成为被告的可能性很低,而且在诉讼中主要的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这样导致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很小,即诉讼风险接近于零。但是,有很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了财政部门、证监会或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处罚,也因此在经济和名誉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所以笔者认为在审计风险模型中增加的风险因素应具有稍为广泛的内涵,增加非法律诉讼因素的影响,即承担责任风险,这样才有利于对检查风险的控制和审计质量的提高。关于审计风险的定义还有很多种观点,本文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主体执行审计业务中,由于发表的审计意见恰当与否的不确定,导致其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在这一定义中,风险主体是“审计主体”,即执行审计业务的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原因是“发表的审计意见恰当与否的不确定”;而风险后果也就是“遭受损失”,它包括被法院判决承担的法律责任,仲裁和在庭外和解中形成的赔偿,受到政府监管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的处罚,声誉遭受损害等各种损失。审计风险的存在可能导致审计失败,对审计主体而言,其带来的损失主要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直接损失主要是经济损失,包括诉讼判决、仲裁或协商的赔偿和监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导致的有形资产的减少,支付的诉讼费用,为处理索赔或争执而付出的协商费用等。而间接损失主要是获利能力损失,主要包括事务所被撤销或暂停执业、取消或暂停特许业务资格等处罚,以及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声誉的影响等,虽然不是直接的经济损失,却使事务所的获利能力被强制消灭或降低,在分析审计风险时必须考虑。下文将就基于本文审计风险定义下的审计风险要素、审计风险模型及审计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分析。

二、审计风险要素及模型分析审计风险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不能够准确计量其大小,但审计风险的水平在不同的环境中、在不同的审计项目上是有大小之分的。审计人员可以利用相关信息,根据个人的职业判断对审计风险的大小进行估计。具体工作中利用审计风险模型对终极审计风险进行估测是一种基本的方法,即分别对审计风险要素进行分析,估测其大小,然后利用审计风险模型计算得出终极审计风险的大小。笔者认为,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和承担责任风险等四个要素,其中固有风险是指假定不存在相关内部控制时,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交易类别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可能性;控制风险是指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交易类别产生错报或漏报,而未能被内部控制防止、发现或纠正的可能性;检查风险是指某一账户或交易类别单独或连同其他账户、交易类别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未能被实质性测试发现的可能性;承担责任风险是指审计主体在未能发现重大错报或漏报的条件下,因承担此项责任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关于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在很多论著中都已述及,不再赘述,下面介绍一下承担责任风险。我们知道审计主体承担责任既包括在法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行政、民事或刑事责任,也包括受到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部门和证监会等管理机构的处罚,还包括在协商中答应赔偿等各种情况,而并不仅仅是因诉讼失败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也是承担责任风险与诉讼风险的主要区别所在。由于即使审计主体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不适当,也有可能不被审计报告使用人发现,审计主体出具不适当的审计报告并不一定会转化为现实的损失,或者说带来的承担责任损失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有必要将承担责任风险作为审计风险的一个要素。对承担责任风险的估测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

(一)被审计单位经营失败的可能性钟希余:审计风险模型的重建及其在审计风险控制中的应用虽然经营失败不等于审计失败,但在审计主体存在不当行为情况下,会引起相关管理机构的重视,在调查经营失败的原因的同时,会发现审计失败。因此,如果被审计单位经营风险大、已陷入困境或出现可能导致偿债困难甚至破产的其他情况,则此项目的承担责任风险应评估为高。 (二)审计报告使用人的多少被审计单位的股东、债权人及其他的审计报告使用人数量越多,就有越多的人关注审计意见,同时审计主体的不当行为就越容易被发现和被追究责任。因此,对于上市公司进行审计面临的承担责任风险要大于对非上市公司进行审计。

(三)审计的法律环境与审计相关的法律制度越健全,审计主体的承担责任风险越高,例如自!""#年$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以后的两年间,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例多达%&&余例。而到目前为止,除验资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涉及诉讼的很少,主要是因为相关的法制不健全,法院难以受理此类案件,特别是要求民事赔偿的诉讼。随着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和相应法律制度的健全,审计人员所面临的承担责任风险会越来越大。审计风险是一个系统的概念,是由多种风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审计职业界和审计研究人员都致力于研究审计风险模型,期望能把风险要素归入到一个模型中。前已述及,在不同的审计风险定义下,审计风险模型也有所不同。在多种模型中,最有影响的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年的第$)号审计准则说明书(*+*$),)中提出的审计风险模型: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这一模型已被大多数审计职业团体所接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其颁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中也有“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的阐述,并给出了相应的定义。

上述审计风险模型是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审计风险的定义相适应的,但与本文对审计风险的定义不相适应,在本文提出的审计风险定义基础上的审计风险模型应该是: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承担责任风险这一模型在*+*$),中的模型的基础上增加了承担责任风险这一风险要素,其理由已在前面述及。

三、审计风险的控制前已述及,有必要将承担责任风险作为审计风险的一个要素,在分析审计风险时应该考虑承担责任风险,进行审计风险控制时也应该充分考虑承担责任风险。审计程序包括三个阶段:计划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下文将分析这三个阶段中应该如何结合承担责任风险来进行风险控制。

(一)审计计划阶段!、充分考虑承担责任风险,确定被审计单位。承担责任风险应该成为审计职业界关注的一个基本概念,注册会计师必须慎重选择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应该选择正直的被审计单位,并且要特别注意被审计单位的以下问题:一是管理层的品格和声誉;二是是否陷入财务困境和诉讼纠纷;三是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关系,尤其是在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声誉较好、执业质量高的情况下,做出是否接受委托的决定应更加慎重;四是有无特殊要求,例如完成审计的时间限制等。/、考虑风险因素,确定审计收费标准。审计收费的多少是审计组织与被审计单位共同关心的问题,收费过高,会使一些效益不高的企业很难享受到审计的专门服务;收费过低,又无法吸引高素质的人才从事审计职业,同时也使注册会计师无法承受该职业的商业风险,最终造成审计服务短缺。为此,恰当地与被审计单位商定审计收费的计费依据、计费标准以及付费方式与时间,是审计计划阶段的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内容。(、考虑审计风险,确定审计成员。针对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大小和环境的复杂程度,考虑被审计单位的风险大小,选派合适审计人员,这是有效控制审计风险的手段。审计小组成员应熟悉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的专业知识以及某些特殊行业的特有会计问题。另外,选派注册会计师时需要考虑审计小组的凝聚力、内部氛围以及相互之间的配合与协调,注册会计师的数量以及注册会计师的合理分工搭配。$、考虑审计风险,确定审计的性质、时间和抽样规模。根据检查风险的大小和审计证据之间的关系,可以确定审计的时间和审计抽样的规模。一般认为,审计证据充分,检查风险小,审计时间可短些,抽样规模可小些;反之,则相反。

(二)审计实施阶段!、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独立审计准则是规范审计行为的权威性标准。我国当前审计质量低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审计主体不能严格遵守准则,存在着遗漏重要的审计程序,或“一味地生搬硬套独立审计准则中的条款,机械地‘走程序———收集证据’了事,从表面看独立审计准则中规定的程序都执行了,但实质上执行的程序与审计目标不相关”等许多问题。严格遵守准则的要求执业,需要审计人员从实质上理解和执行准则、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和职业谨慎、充分运用职业判断、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样就可以降低审计风险。而且当审计主体受到不公正的指责和控告时,也可以以此证明自身不存在过失和欺诈行为,免受损失。"、合理确定审计风险控制关键点。审计风险控制关键点是指最容易使会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漏报的交易、事项或迹象。审计风险控制关键点的相关资料应包括名称、表现形式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应实施的审计程序、已有案例、相关的最新法规等项内容。会计师事务所设置审计风险控制关键点,并将相关资料传达到全体审计人员,可以引起审计人员的重视,在实质性测试中予以重点检查甚至进行详查,有助于发现被审计单位的错误或舞弊,降低检查风险。

审计风险控制关键点的设置主要根据事务所自身的审计经验和教训,因为这些审计风险控制关键点符合本事务所和相对应的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另外还应根据媒体介绍的案例,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经过分析、筛选,对审计风险控制关键点进行补充,以吸取同行的教训。审计风险控制关键点的设置不是一劳永逸的,事务所要根据经济形势和审计环境的变化,适时修改和增减已设置的审计风险控制关键点。#、注重审计证据的取得。对客户进行审计查证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取得审计证据的过程,审计时要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取得审计证据上。对什么事情都要言之有“证”,尽量少发表推理性意见,要以取得确凿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依据。$、注重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制作的“原始凭证”。而原始凭证的证明效力如何取决于记录底稿的规范程度和记录内容是否完备。完备的审计工作底稿不仅有利于审计报告的归纳总结,而且有利于发生诉讼时进行辩护。审计人员应避免在审计过程中心里明白,而在事后写报告时又不敢肯定,这样即使勉强地发表了审计意见,也很容易出现承担责任风险。

(三)审计报告阶段!、绝不签发与事实不符的报告。有的客户为达到某种目的,示意甚至威胁、利诱注册会计师,要求出具不符合事实的报告,对这样的要求审计人员应坚决拒绝,而不能见利忘义,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也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语言表达要严谨。审计报告不仅要条理清楚,简练畅达,关键还要措辞准确。对审计无误的事项要准确地表达清楚,对没有审计的事项不要发表意见,对已经查证但依据不足的事项应予以说明。#、对所出具的报告的监督检查。审计报告在报出前,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指定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经验的资深注册会计师对该项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包括委托协议书、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进行复查。对报告中发表的审计意见要逐条和审计证据核对,把握报告发出前的最后一关,杜绝发出有风险的报告。

(四)从事务所全局来对审计风险进行控制的措施!、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业务要由审计人员来操作,风险控制的方法也需要人去实施,如果审计人员的素质不提高,降低审计风险就无从谈起。事务所应从招收员工和职业培训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职业道德水准、专业技术水平和风险意识,使审计人员勤勉尽责,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和超然的独立性执行审计业务,从而降低审计风险。"、参加职业责任保险。独立审计是一个高社会责任和高执业风险的行业,事务所即使足够重视对审计风险的管理,也要承受一部分风险。而且随着与审计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赔偿责任会不断增大,风险事故带来的损失可能是巨大的。事务所只有避免因赔偿和支付罚金能力不足而导致破产,才能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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