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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与资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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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与资源

第1篇:海洋环境与资源范文

关键词:普通生态学;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20X(2016)14-0083-03

普通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与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1]。当今世界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大到广袤的宇宙、深邃的海洋,小到分子基因,处处都有人类的印记,人类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强度影响着地球环境。与此同时,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大气污染、温室效应、海洋垃圾、生物多样性缺失、生态系统功能破坏等一系列生态问题接踵而至[2]。生态学的研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生态学是新兴的、多学科交叉渗透并与人类、生物生存、现代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息息相关的前沿学科,其知识体系涉及现代科学的各个领域,其中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系统、生物种群动态及其调控等理论,在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3]。当前的生态学教学也从自然科学领域拓展到社会科学领域,形成了丰富多样的学科交叉与融合[4]。生态学前沿的飞速发展对生态学课程传统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普通生态学是青岛农业大学(以下简称“我校”)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我们结合社会对专业和人才的实际需求,以培养大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不断更新和完善教学内容,摒弃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探索课程教学改革方向。根据高等学校教学发展的目标与要求,针对当前生态学教学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形势,本文结合学生情况及专业需求,对普通生态学的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和调整,为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开展生态学的教学及专业建设提供参考。

一、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效结合

有效的教学手段是完成教学内容的重要途径。紧跟时代潮流,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要条件,是教育改革的大势所趋[5]。生态学的知识更新迅速,覆盖面广,信息量大,仅仅依赖传统的板书和教材难以及时将最新的信息传递给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利用多媒体课件,引入视频剪辑、图片、照片、动画、纪录片等,充分利用计算机对声音、图像、文字、动画信息进行处理,形成声、像、图、文并茂的形象化教学,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听觉和视觉感受,使教学内容更加直观、清晰,更富有感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在个体生态学部分生物对环境的适应,其中有形态适应、行为适应、生理适应、营养适应等不同方式,以及趋同适应和趋异适应等概念,如果单纯依赖板书和老师讲授,学生难以有直观印象。通过多媒体引入各种美丽的图片,比如有些拟态生物,学生需要仔细观察才能发现图片中或者视频中隐藏在环境中的动物;比如放映同一种鸟儿在不同的生存环境中鸟喙出现分化的照片,来表现趋异适应;通过鲸鱼和各种鱼类图片比对,表现趋同适应;图片欣赏提升感官冲击力,学生能直观理解这些概念和知识点。实践表明,利用剪辑的经典纪录片(如《冰冻星球》《生命》《行星海洋》等)在生态学教学中也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手段。

由于多媒体技术教学手段缺乏灵活性和编辑性等缺点,因此,要求教师做到现代化教学手段与传统教学手段灵活结合,既要强调以老师为重心的“教”,也要注重以学生为中心的“学”,做到师生互动,将课堂授课变成艺术。比如讲到“逻辑斯蒂方程及其应用”的内容,如果直接在PPT上放映逻辑斯蒂方程,学生难以了解该方程是如何得来的。此时结合板书,画一个圆圈代表环境容量,在圆圈里面用点代表生物增加的过程,同时列出指数增长方程及逻辑斯蒂方程的推导过程,通过板书过程的对比,学生能够直观认识方程的由来,理解环境容量对生物种群增长的制约,并区别于指数增长方程。此时,再利用多媒体展示具体的事例,加深学生对问题的直观认识和理解。另外,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与学生互动,提前将下节课程的重要知识点及相关的知识拓展内容上传到网络教学平台,让学生下载提前预习和学习,这将有助于教师利用上课时间将知识点内容进一步深化。总之,无论采取何种教学手段,教师需要意识到现代化教学手段仅是一种工具,而非教学的核心内容,只有学生才是教学的主体,任何教学手段的选择和运用都要做到以学生为中心。

二、创新教学模式

教学模式改革要以科学的研究范式为指导,以最新研究成果为基础,以教育现场综合持久的实践探索为动力[6]。教学模式改革要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突出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7]。生态学是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其中很多的知识点可以和有趣的自然现象相结合,因此授课过程中教师应该摒弃传统的说教式的上课,以学生为主体,针对不同授课内容和知识点的特点,灵活采用案例教学、专题教学、课堂讨论、学生讲课、参与研究、学科渗透交叉等多元化的教学模式。

(1)结合案例教学。例如关于“生态入侵”的内容,事先通过网络平台提前将教材中的知识点和概念等告知学生,学生利用课下时间了解生态入侵的概念,课堂时间以生态入侵为专题,以福建的大米草、美国的亚洲鲤鱼、德国的大闸蟹等具体生物入侵的案例,讲授生态入侵的危害及防治策略,并引出天敌逃逸假说、空余生态位假说等学说的内容和前沿研究,引导学生就生态入侵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生态修复等开展讨论。通过讨论和学习,学生普遍能够从新的视角认识生态入侵,并找到相关解决方案。老师引导讨论,提高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再如讲授“生态系统食物链和食物网”内容时,把我国的“桑基鱼塘”“水产综合养殖技术”等养殖模式与之联系起来,学生就能够明白完善生态系统中的食物网,增加食物链长度等,可实现能量的多级利用,并引导学生思考构建新的养殖模式。

(2)教学与最新研究成果相结合。这就要求课题组积极申报科研项目,用科研成果反馈教学。学生课后也可以参与老师的研究项目,体会书本中的知识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提高学生学习理论知识的热情。例如我们研究鱼―参―藻―贝复合养殖系统,不同生物间的搭配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养殖水体利用率,这部分内容与生态系统能量流动、物质循环、食物网等知识点相关联,帮助学生理解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如何补充人工生态系统缺失生态位,将更多能量向人类有利的方向流动,让学生了解课题组在研究过程中采用的基础理论和技术。

(3)与其他课程和学科交叉渗透。普通生态学面向陆地生态系统的内容多,面向海洋内容少,因此,课程应该和海洋环保技术、养殖生态学等专业课程相互交叉渗透,在讲授陆地生态系统理论的同时,结合海洋生态系统,实现跨学科和跨领域的思维转换。同时,将普通生态学中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点与养殖生态学、海洋环保技术等专业课程的应用结合起来,拓展学生思维宽度。如海洋环保技术中的海洋溢油、污水排放、珊瑚礁破坏、过度捕捞、海洋生物入侵、海水酸化等一系列专题,以及养殖生态学中的环境因子与养殖生物的关系均是生态学基础知识的具体体现,应结合普通生态学的基本理论。另外,邀请专家开展专题报告,将专家报告中的内容与生态学的理论基础相结合。比如邀请中科院海洋所知名专家杨红生研究员做了“美丽海湾的养护与保护:现状与展望”、邀请中国海洋大学的董双林教授做了“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的结与解”等专题报告,其中的生态修复、粮食危机等问题,均与生态学基础知识息息相关,学生理解知识的同时,领略了专家的思想和科研精神。

(4)与微课、翻转课堂相结合。生态学的许多知识点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跳跃性,可以开展碎片式学习和跳跃式学习。因此,普通生态学的授课可以和微课程结合起来,将每个知识点制作成微课,学生可以利用移动终端随时随地学习,从而为课堂讨论和深入研究提供可能。微课又与案例教学、课堂讨论、专题研讨等有机结合,形成翻转课堂。

(5)与实习实践相结合。本课程没有足够学时开设实验,为弥补不足,可以与本科生的实习课程、大学生创新立项、挑战杯、导师制等相结合。例如我校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本科生在第六学期有一个月的实习课程,这段时间组织学生到污水处理厂、海区、水产养殖企业、码头等地方开展资源调查,开展资源状况评估、水质检测、浮游、底栖生物生物量及理化环境因子调查等项目,老师指导实习过程中结合课堂理论知识,并与其他专业课结合,使学生能够融会贯通。我校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蓝鲸导航”导师制,每个本科生跟随一名导师开展实验研究,申报校级立项。例如通过课堂讨论,溢油产生的污染对海洋生物的危害引起了王丽萍同学的关注,她通过课外查阅资料及跟随导师开展研究,组建团队申报了校级大学生创新立项“石油烃胁迫对海参生理响应研究”;王亚茹同学则充分认识到了水产养殖自身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及生态修复的重要性,开展了水产养殖系统有益微生物的筛选并组建团队主持了大学生挑战杯项目“水产养殖益生菌筛选与水质效果测定”。目前,王亚茹的团队已经筛选出5株优质芽孢杆菌并保种,为老师的科研提供了材料。

三、教学考核评价方法

课程教学方式的成功,需要建立相应的课程考核体系,考核应贯穿教学的整个过程[8]。考核体系不仅包括学生对基础知识和理论的掌握, 更要考查学生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生态学教学的目的和教务处教学改革的要求,我们设立了三位一体的评价方式,即平日成绩、考试成绩、考勤成绩相结合。将平日成绩比例提高到30%,包括课堂讨论、科研论文、实习报告,并设立相对应的评价标准。科研论文的评价应包括学生参与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对相关的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对已有知识和资料的运用能力,对科技论文的撰写格式的掌握程度、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等方面,由导师给出意见。在考试成绩中,加大综述题和主观题比例,结合社会热点设置题目,以考查学生运用生态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做好学情分析,了解学生需求

做好学情分析是教学研究的重要生长点,是教学设计的起点。学情分析的目的是“以学定教”,对影响学生学习

过程的有效因素进行分析,侧重于方法论和实践层面[9]。目前在校的大学生以“90后”为主体,由于时代的特征,信息技术发展飞快,学生群体对知识的追求更多趋向趣味化、游戏化、体验式学习,并且学生对手机和网络的利用和依赖更高。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学生以研究型学习为主,学生中“学霸”较多,多以考研为主,目标明确。学生已经学习过生物学课程先修课程,对生态学有初步的了解。在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时代,学生群体更关注实际应用,希望能够学以致用。这个年龄阶段的学生更需要得到关心和关注,因此,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做到以人为本,摒弃老师高高在上的思想,与学生为友,快速记住学生姓名,利用课堂和课下时间主动和学生交流,征求学生对该每堂课的认识和意见。了解学生是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的基础,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和感染学生。

总之,普通生态学的教学不应拘泥于固有的模式一成不变,应该打破传统的教师说教式的知识灌输,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开展灵活多样的教学,以艺术的形式展现科学的自然历史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也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需要不断更新知识,与国际前沿接轨,了解社会热点,在科研领域不断探索,及时将科研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同时,还要在教学方法上不断创新,跟随时代变迁,接受新事物,充分利用网络和多媒体新技术,将新知识以形象化、生动化、趣味化的形式展现出来。

参考文献:

[1]李庆芬,牛翠娟,娄安如,等.基础生态学[M].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2]李振基,陈小麟,郑海雷.生态学[M].北京: 科学出版社,2008.

[3]蔡昆争.普通生态学[J].应用生态学报,2005,(12).

[4]何斌.浅议《生态学》课程教学改革[J].教育教学论坛,2013,(33).

[5]刘纯.完善教学手段做好教研教改工作[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上旬),2015,(10).

[6]王文静.中国教学模式改革的实践探索――“学为导向”综合型课堂教学模式[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

[7]郭玉莲.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探论[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10).

第2篇:海洋环境与资源范文

海洋环境容量的物权化及其权利载体

海洋生态损害求偿的核心在于恢复因溢油等污染事故造成的海洋生态服务功能的退化或丧失。所谓海洋生态服务功能主要是指通过海洋生态系统及其运动变化提供的有助于维持和实现人类生活的所有条件和过程。②我们所熟悉的海洋水体分解、降解、净化和吸收溶水性污染物的现象便是上述功能的具体体现。在自然科学界,承载上述海洋生态服务功能的环境功能体被称为海洋环境容量,这意味着各类以海洋水体为直接侵害对象的海洋生态损害最终在物理层面都表现为对海洋环境容量的损害。因此,构建我国海洋生态价值财产权属体系的关键就在于实现海洋环境容量这一海洋生态功能体的资源化与物权化。(一)海洋环境容量的物权化海洋环境容量,是指为符合国家海水质量标准对维持某一海域特定生态功能所提出的要求,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该海域所允许的污染物最大排放数量。它来源于海水的自净能力,是自净能力综合表现的定量化描述[6]。海洋环境容量从被人类认识之日起便具有自然与社会的双重属性。一方面,它承继了环境容量无形性的特点,是自然地赋存于海水之中的海洋资源,体现着海水净化、稀释污染物的生态功能;另一方面,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环境要素,能够纳入社会生产的循环过程之中满足人们的排污需求,并通过资源配置与交易创造极大的社会财富。因此,当我们以生态理性为基点,去突破传统而保守的物权客体限定标准,以包容的法学逻辑观念和解释论的推演路径去尝试着将环境容量纳入物权客体的范围时,我们发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的海洋环境容量在相当程度上能够满足物权客体的特征,具备物权化的可能。第一,海洋环境容量具有可感知性。尽管海洋环境容量因其无形的物质形态而不易为人们从视觉上直观感知,但其所承载的海洋生态功能却与人类以及各种海洋生物的生存息息相关。当海洋水体发挥溶解、稀释污染物的净化作用时,人们虽无法直接目睹却完全能够对这一生态过程有所感觉。因此,海洋环境容量的可感知性毋庸置疑。第二,海洋环境容量具有相对的可支配性。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具有物理上的独立性是成为物权客体的必要条件[7](P.66-67),即物必须在现实形态上能够与其他物相区分,而海洋环境容量在物理形态上并不具有完全独立性。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独立物的概念正在发生变化,一个物即便不具有物理上的独立性,也可以根据交易上的观念或以法律规定作为标准来确定某物是否具有独立性[8](P.63)。以此标准衡量,海洋环境容量能够通过特定化的方法成为独立物,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人力所支配。一方面,通过科学定量化的方法,海洋环境容量能够以具体数值的形式从海洋水体中分离出来,具有观念上的独立性;另一方面,尽管水体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使得在全球水循环的过程之中,海洋环境容量与其他水环境容量相互交融、难以割裂。但是,由于受风力等外力因素的影响较弱,污染物在水体中的扩散速度慢且扩散程度不完全,导致水体污染更易呈现出局部性和地域性的特征①。因此,人们在水污染控制的问题上更倾向于以相对局限和静止的观念、采用区域化的研究方法,将眼光集中于某一特定水域而非整体水环境,所以当我们将某一海域视为以岸为界的独立水体时,该海域中所包含的海洋环境容量自然作为独立的物质形态存在,而与其他类型的水环境容量相区分。例如,在河流沿岸排放的污染物虽然将随河水的流动而最终归入大海,间接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但是如果将海洋水环境相对静止化和固定化,那么沿河排污就是一种消耗河水环境容量的行为,而非对海洋环境容量的利用。第三,海洋环境容量具有可确定性。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自然科学工作者就已经探索出了与我国环境系统相适应的环境容量确定方法。某一特定地域、特定环境要素对某种污染物质的可利用容量,可依“特定环境要素的体积乘以每立方米污染物的极限密度减去每立方米环境要素自含污染物的平均密度之差”得出[9]。综合考虑海水水体特征、水质目标、污染物特性、污染物排放方式以及污染源的时空分布等因素的影响后,上述方法对于海洋环境容量的测算同样适用。可见,只要通过科学计算,特定时间、特定地域内的环境容量能够以数值的形式确定,海洋环境容量已不再如以往般高深莫测、难以估量[10](P.79)。通过以上对海洋环境容量物权化特征的探讨,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社会生活的日新月异推动物权法突破既有局限,将更多新型的法律客体纳入物权法的研究视野之下,以满足主体的现实需求。在此背景之下,如果以适度开放的宽松标准衡量,那么海洋环境容量符合物权法上关于物的基本属性的要求,具有充当物权客体的资格。(二)海洋排污权及其法域归属海洋环境容量资源化后的权利载体当为海洋排污权。它是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对以海洋环境自净能力为基础而产生的海洋环境容量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亦称为“海洋环境容量使用权”。由定义可知,海洋排污权是以海洋环境容量为客体而形成的财产权利,在性质上应属于准物权。②在符合物权基本属性的前提下,准物权在权利客体、权利构成及权利是否具有公权色彩方面均具有特殊性。作为准物权之一的海洋排污权,也同样具有有别于传统物权的独特属性:首先,海洋排污权的客体具有特殊性。作为海洋排污权客体的海洋环境容量在物理意义上难以与其所栖生的物质载体,即海洋水体相分离,对海洋环境容量的特定性就需要依据弹性标准予以变通解释。由于不同物权对客体的支配内容和支配程度不同,所以对于不同类型的物权,其客体特定性的要求也有宽严之分。有时,我们通过特定的数量、特定的地域或特定的期限等方式也可以使物权人直接支配客体,实现其目的。此时,就可以认定该客体具有特定性[11](P.6)。因此,反思物权客体的特定性等同于同一性的不当理论,采取时空结合观,我们发现海洋环境容量是可以通过空间与期限等条件的设置实现特定化的,因而权利人也就具备直接支配其的可能性。其次,海洋排污权在占有和排他权能方面存在特殊性。一方面,海洋排污权的核心在于利用而非支配,即其存在不以占有海洋环境容量及其物质载体为必要,在行使效果上追求在保持海洋环境质量状况的前提下,实现海洋环境容量资源价值的最大化,因此海洋排污权基本不具有占有权能。首先,海洋排污权的客体是存在于一定海域范围内的海洋环境容量,进而推断出竖立于海洋环境容量之上的所有权为该海域范围内的海洋环境容量所有权。因此,以海洋环境容量为共同客体的海洋环境容量所有权与海洋排污权就是母权与子权的关系。海洋环境容量所有权是国家海洋环境容量资源永久在私法上的体现。一国能够在多大海域面积内拥有海洋环境容量资源的开发利用决定了海洋环境容量所有权的权利边界,从而进一步决定了作为子权利的海洋排污权的权利设定边界。首先,对于领海区域,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的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即自领海基线量起,向外延伸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参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theLawoftheSea)第2、3条)。显然,一国对其所及的领域当然地享有资源开发利用的权利。我国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邻区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海的及于领海上空、领海的海床及底土。”宣布对领海的,那么12海里领海海域水体中所承载的全部海洋环境容量均属于国家的自然资源范畴,应由政府代表国家享有领海范围内的海洋环境容量所有权。其次,对于领海海域以外的海洋环境容量资源,其是否也应当属于一国自然资源的范围之内,需要根据国际法的规则进行确认。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海国对自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即专属经济区范围内的海域拥有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以及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的权利(参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6条);200海里以外的海床上覆水域,则适用公海制度,任何国家不得对此区域宣布权利,开发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上的非生物资源,应缴付费用或实物。由此可见,一国对海洋环境容量资源的边界限定为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沿海国可以根据本国的资源所有权传统,在此范围内形成海洋环境容量的国家所有权或私人所有权。就我国而言,《宪法》第9条明确宣布,我国实行自然资源国家所有的一元化模式,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自然资源所有权。因此,我国专属经济区海域内的全部海洋环境容量资源归国家所有,其他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不能成为海洋环境容量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在此模式下,海洋环境容量所有权可以被定义为国家享有的对海洋环境容量资源进行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私人若使用海洋环境容量必须向政府提出申请,由政府代表国家以行政许可的方式赋予其海洋环境容量使用权,即海洋排污权。同时,针对周边国家的用海行为在我国专属经济区内造成的跨境海洋污染和生态损害,我国即可以国家海洋环境容量所有权受到侵害为由提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从而扭转我国在面对他国跨境海洋污染、船舶运输污染、碰撞与油污损害的求偿问题时的被动地位,使海洋生态价值灭失的损害填补能够在责任追究的过程中得以实现。

海洋排污权与不同权属间的冲突与协调

海洋排污权设立后,由于其自身不具有严格的排他性,加之作为其权利客体的海洋水体同时又承载着多种不同类型的海洋资源性权利,因此海洋排污权之间以及海洋排污权与海洋中所存在的其他用益物权之间便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由于包括海洋排污权在内的各项海洋资源性用益物权同时又是海洋生态损害求偿中不同相继经济损失受害人与纯粹经济损失受害人寻求救济的权利基础,因此探寻解决冲突的协调规则在事实上将为确立上述不同受害人的受偿顺序创造条件。特别是在损失无法全部赔偿的场合,确立该顺序的意义尤为重大。(一)海洋排污权之间的冲突与协调对于以同一海域的海洋环境容量为客体的海洋排污权之间的冲突,可以依据下述方法加以解决:第一,以海洋排污权的目的位序为依据。如果各海洋排污权设定的目的不同,则可以按照一定的目的位序协调海洋排污权之间的冲突,顺位在先的海洋排污权优于顺位在后的海洋排污权行使。这一协调原则的实施须以厘定合理的目的顺位为基础,对此,水权优先权的目的顺位为海洋排污权目的顺位的设定提供了参考。目前,对于水权优先顺位的规定主要存在三种立法模式:其一,我国《水法》第21条规定的“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由此条款可推导出居民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态环境用水、航运用水的水权优先顺序;其二,根据我国台湾地区“水利法”第18条的规定,用水标的之顺序为:家用及公共给水、农业用水、水力用水、工业用水、水运以及其他用途;其三,美国堪萨斯州采用的水权顺位,依次为家庭用水、市政用水、灌溉用水、工业用水、娱乐用水、水力用水。从以上三种水权优先位序的立法模式上,我们大体可以看出水权行使普遍依照民事用水、公共用水优先,工业用水略后的原则①。据此,在不同排污目的的海洋排污权发生效力冲突时,协调解决应当遵循如下顺位规则,即民用家庭海洋排污权、公共海洋排污权、农用海洋排污权、工业海洋排污权、航运海洋排污权以及娱乐休闲海洋排污权。第二,以海洋排污权的设定时间为依据。如果各海洋排污权设定的目的相同,对于处于同一顺位的海洋排污权,其行权冲突的协调就应当按照时间在先的原则,优先保护较早取得海洋排污权的权利主体。这一协调原则的实施必须以事先设定海洋排污权确立的认定时间为基础,对此可以按照登记在先效力优先的权利协调规则,以排污权登记并获得排污许可证的时点为标准,先行登记并取得海洋排污许可的排污权优先于嗣后登记的排污权。(二)海洋排污权与海洋他项用益物权之间的冲突与协调对于海洋排污权与海洋中的他项用益物权之间的冲突,本文认为,应当以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要求为基本原则,遵循生存性利益优先、功能性用海优先的标准进行权利协调。首先,海洋中多项用益物权的行使应当以海洋功能区的划分为基本原则。海洋功能区划是根据海区的地理位置和自然资源、环境状况,结合考虑海洋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划分出的具有特定主导功能、适用不同开发方式并能取得最佳综合效益的区域(参见《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第7.25条),海洋功能区划分的主要作用之一就在于考虑到海洋资源在空间分布及存在形式上的复合性和开放性,协调和解决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矛盾,形成合理有序的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秩序[13](P.90)。对于海水增养殖区域,海洋排污权不得侵害海洋渔业权,对此《海洋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在重要渔业水域不得新建排污口,向海域排放含热废水,应当保证临近的渔业水域的水温符合国家标准(参见《海洋环境保护法》第36条)。而在海洋倾倒区以及海洋油气开发区等海洋排污权的作用区域,渔业权、娱乐用海权等海洋他物权则不能实现。其次,在未划定功能区的海域或功能区划不明确的海域,对于海洋多项用益物权的冲突需要以公平原则进行利益衡量,以确定权利行使的先后位序。一方面,承载生存性利益的海洋他物权应当优先行使。自然资源所能够实现的价值体现为人类的生存性利益和财产性利益,人类生存权意味着在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每个人都有权享有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要的生活水准,以保证基本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得到维持和提高。可见,保证生存性权益是人类的基本要求,是整个社会公平安定的基础。因此,对于人类生存发展所不可或缺的生存性自然资源物权理应优先于财产性自然资源物权得以实现。具体到海洋权利的行使方面,与人类的生存性利益密切相关的民事用海权,包括民用海洋排污权、自用渔业权等优先行使,而以实现财产性利益为目的的工业、商业用海权则略后。另一方面,以功能性资源为客体的海洋他物权应当优先行使。按照所承载的利益不同,全部海洋资源可以做消费性资源和功能性资源的划分。消费性资源,是指对其开发利用将会消耗资源本身或改变资源原有形态的资源类型,如海洋环境容量资源、用于灌溉的海水资源;功能性资源则是指开发利用后不会造成资源固有状态发生改变自然资源,如用于养殖或航运的海水资源。在通常情况下,以功能性资源为客体的海洋他物权应当先于以消费性资源为客体的海洋他物权行使,原因就在于海洋中的功能性资源在开发利用时不会发生资源减少或改变的后果,例如,渔民利用海水进行鱼类养殖,其行为本身不会消耗海洋水体或者显著改变海洋水体的性质,养殖权行使完毕后仍然可以满足海洋排污权的实现,而倘若允许海洋排污权先行使,则会降低海水水质,影响到海水的滋养功能,从而使海水养殖权难以实现。因此,原则上海洋排污权应当略后于以功能性资源为权利客体的海洋他物权。

作者:邓海峰

第3篇:海洋环境与资源范文

关键词:海洋环境;生态保护;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P6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2-0126-02

我国有18 000多千米的大陆海岸线,是中华民族繁荣稳定发展的摇篮;在这富饶的海岸带上,我国国土利用程度最高,经济水平最发达,人口最密集。与此同时,由于海岸带是陆地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结合部,近海岸陆地受海洋生态系统影响较大,部分陆地物种不得不依存于海洋生态系统所存在,因此保证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至关重要,它不仅影响着海洋生态系统自身的生物链,还影响着与其相关的陆地资源,故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实现海洋资源合理利用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海洋资源发展的趋势

陆地资源是目前利用率较高的自然资源,但一些地区受限于地形地势等环境因素的限制,开发成本较高,开发前景不明朗,因此,在注重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同时,把目光关注海洋资源,尽可能让土地资源和海洋资源都能发挥出极大的经济价值。但是,现代海洋资源在开发过程中展现其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可避免地衍生出一系列环境问题。例如,海洋生物多样性与海洋渔业日益发展的矛盾,海洋石油资源开发与海洋环境污染的矛盾,近海岸围海养殖、围填海与海洋生态环境稳定性的矛盾。这些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或多或少的影响着沿海地区和内陆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这就要求实现海洋经济开发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从“先开发后保护”到“开发和保护并举”的发展趋势。

随着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基于海洋产业所衍生的工业链已经成为中国沿海经济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沿海地区逐渐形成了大力发展重点海域,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的海洋经济产业。沿海地区占13%国土总面积却拥有40%的人口,沿海经济占全国GDP中的比重高达60%。因此,在大力开发陆地资源的同时开发海洋资源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经济来源。

二、海域环境状况

20世纪70年代以前,由于海洋开发不明显,我国的海洋环境未受到较大破坏和污染,海洋生态系统较好。70年代末期至90年代,沿海经济迅速腾飞,近海岸地区海洋开发日益频繁,海洋生物链失调,海水污染严重给海洋生态系统带来巨大压力,与此同时,海洋石油工业蓬勃发展,石油泄漏事件偶尔发生,海洋环境问题日益加剧。至20世纪末,我国约有4万平方公里海域污染较重,20万平方公里的近岸海域受到污染,海洋生态系统受到严重破坏,生物多样性不断减少,自然灾害次数增多。因此,我国需要大力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并利用实时人为监控、合理制定区域规划等方法对与海洋资源息息相关的沿海作业进行严格监测监管,把灾害指数尽可能的降到最低,减少经济损失,在不影响海洋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确保海洋资源的可再生循环利用。

最近十年以来,我国海洋环境恶化的势头受到了有效地制约。海洋污染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全国近海岸海域污染程度略有减轻,但是局部海域尤其是重点海域污染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仍不乐观。海洋石油作业区和大部分河口、海湾地区有机物污染、油污染和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局部区域污染对近海岸的鱼虾类的总量和质量影响较大,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沿海地区人民的日常生活,因此,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沿海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是未来十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三、局部海域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

1.海上污染

海洋石油工业操作失误导致石油污染;化学品运输过程中有害物质泄漏;近海岸地区大量违规倾倒废弃物;围海养殖密度过大,造成海洋生物链失调,局部海水含氧量下降,导致海洋环境失衡。

2.近海岸陆源污染

盲目开发近海岸陆地旅游资源,导致局部生态系统失调;内陆地区在主要入海河流大量倾倒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导致出海和海湾地区水体变质,污染严重;盲目引进某些外来物种,使本地物种安全受到侵害。

3.不合理的开发和管理

渔业资源的过分捕捞,超过了其可再生的能力,导致鱼类总量下降;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对沿海地区进行过量围填海,建设大量工业用地或海景房,打破原有的区域生态平衡,破坏海岸带生态环境。

4.全球海洋环境的影响

海水是动态的,不断流动的,某个地区的海洋环境发生变化势必对其他地区或多或少影响着。例如,周边邻国污染物泄露流入我国海域;全球温度的升高,导致南北极冰川融化,海平面升高,影响了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四、海洋污染和防治的采取措施

为了确保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经济相互协调,共同发展,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关键性。因此,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来遏止海洋环境持续恶化的势头。

1.加强沿海地区的法制建设

根据不断出现的实时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继续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弥补在海岸带管理方面的某些空白,只有不断地完善和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制度处理相关问题,才能提高我国海洋保护的依据性和可协调性,为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2.控制陆源污染物和海上污染物的扩散

对工业废水的排废量进行控制,严格审批入海口和排污口;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脱氮、脱磷工艺水平,引进先进仪器,淘汰落后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实现农业的清洁生产,降低农药和化肥的利用率;严格管理海上石油作业的安全性,严格审查携带化学品的过往船只的安全性,尽可能把发生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

3.加强海洋环境监测

全方位海域监测和部分区域监测有效地结合起来,利用人工定点监测和遥感卫星总体监测等方法及时发现污染源或不合理的海洋资源利用项目,做到及时治理,把污染源扼杀在萌芽中,减少经济损失。进一步加大入海排污口、近海旅游度假区和典型海洋生态脆弱区的监测力度。从根本上,处理一切不利于海洋生态环境的状况发生,有效的保护海洋环境。

4.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

合理开发海洋资源,对一些不利于海洋生态系统的项目工程,少开发或不开发,科学的论证海域使用的合理性,从源头上严格审批海洋资源利用的方案,对正在进行的污染和破坏海洋生态系统的项目加大监管力度,从而有效地保护海洋环境。

5.提高公民保护海洋意识

普及海洋知识,举行海洋保护专题讲座,印发海洋保护宣传册,把最切实的海洋环境问题传达给公众,提高公民的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自觉性。从思想上重视就能在行动上制约。

五、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海洋生态系统稳定与否和海洋生物多样性紧密相关,海洋生态环境稳定则生物多样性趋于平衡,反之,则生物多样性减少,目前的由于海洋生态系统不断受到外来人为因素的影响,生态系统的平衡性已被逐渐打破,海洋生物种类也因此逐年减少,其后果直接影响到当代人的利益,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对后代人产生了积累性不良后果。因此,我们当代人应肩负起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证海洋生物可再生循环繁衍的历史使命,遏制住海洋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从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这一前提出发,建立满足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环境,即为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相协调的同时,要特别突出海洋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因此,应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和方案致力于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1.形成严格的捕捞制度

在大力发展渔业及其附属产业的同时,严格控制渔业捕捞强度,做好渔业资源的增殖和养护,对特定鱼类根据其繁殖特性进行分季节分批次的捕捞,禁止非法大规模持续性捕捞,保证渔业资源的可持续性,与此同时,调整和完善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条件,建立渔业资源保护区,确保海洋生物资源平稳,有效的利用。

2.建立海洋管理试验区

以改善海岸带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为目标,可建立海洋管理试验区,在尽可能不影响海洋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布局,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建立一套海洋管理的指标体系,并根据实验区所呈现出来的问题,不断完善海洋管理,同时深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评价和海域监督管理,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3.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

随着海洋经济的大力发展,海洋资源开发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矛盾日益严重,我国已有文昌鱼、斑海豹等多个稀有物种濒临灭绝,因此,应大力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合理规划布局自然保护区,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水平,极大限度确保稀有物种的正常繁殖。

4.防护林建设和赤潮防治的监测

防护林建设不仅在防护海潮效果明显,在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也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赤潮是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海水中某些浮游植物、原生动物等爆发性增殖引起水体变质的灾害,灾害形成时间长,范围广,因此应高度重视避免赤潮灾害的发生,即为建设海域赤潮监测监视预警网络,并对重点海域和赤潮多发海域实施严密的监视监测,减少赤潮灾害所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展望

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我们既要大力开发海洋经济也要加大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实现合理、有条不紊、互不冲突的发展。针对重点海域,要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从先污染再治理转变为先规划再开发,科学的总结历史经验,保证海洋经济开发的可行性,减少海洋环境保护成本。与此同时,我们应制定沿海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相互协调的科学发展方针,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不断深化海洋生态保护的思想意识,走一条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经济发展和谐与稳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郭院.论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理论和实践[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2]王斌.中国海洋环境现状及保护对策[J].环境保护,2006,(20).

第4篇:海洋环境与资源范文

一、大力推进了海洋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步伐,海洋环境监测、预报能力稳步提高

2004年青岛市在海洋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方面主要突出了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了机构建设。为了进一步明确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海洋环境监测和预报的职能,今年,我市在原来海洋环境监测站的基础上成立了青岛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该中心的建立使我市的海洋环境监测、预报职能以及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职能得到进一步明确。二是大力提高了能力建设。为了保证我市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今年,我局在进行了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咨询有关专家,制定了实验室建设方案,对已有实验室进行了改造装修,并将实验室建设面积扩大到400多平方米,目前青岛市的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在技术设备上已建立六个实验室,拥有43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为了提高现有科技人员的工作能力,选派了8名技术人员参加了技术培训,人员培训率达57%。

二、进一步加大了海洋环保经费的投入,确保海洋环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004年青岛市用于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经费累计达到1043.2万元。其中,奥帆赛区的海洋浮标系统建设投入573.2万元,海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投入350万元,海洋环境监测经费投入120万元。海洋浮标系统主要包括三套浮标系统、一套波流测量系统和一套常规单要素监测系统。监测仪器设备上添置了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精密仪器。在监测上主要的投入为:海洋环境监测经费38.5万元,渔业环境监测经费11.5万元,奥帆赛区海洋水文、水质监测预报系统建设可行性研究前期经费35万元,青岛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建区监测、调查经费10万元,海洋环境执法检查和巡视以及“白泥”污染治理前期调研的经费5万元,各区(市)海洋及渔业环境监测经费约20万元。

三、我市开展的环保工作

(一)制定了地方性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制度、规划、标准并做到了严格执行

1、进一步完善了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法规

为保护和改善我市海洋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推动我市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今年我市完善了一系列青岛市地方性海洋环保法制法规。起草并送审了《青岛市无居民海岛利用与保护管理办法(草案)》;按照市政府的立法工作计划,完成了《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和草案的编写工作、完成了《青岛市渔业资源增殖管理办法》、《青岛市胶州湾海域管理规定》的起草工作。

2、以制度和规划来规范和指导海洋环保工作的开展

为了促进我市海洋环保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施行,制定了《海洋与渔业系统实施〈行政许可法〉办法》;结合青岛市海洋环保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了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在青岛市编制的《海洋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委托中国海洋大学拟定了《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方案》。准备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以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海洋生态保护为重点,以海域环境容量控制陆源污染物和海上污染物入海总量为手段,进行《青岛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及海洋环境管理的对策研究,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实现海洋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3、制定了标准并做到了严格执行

为了推广生态养殖,减少因养殖而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2004年青岛市重点制定了《青岛市无公害食品日本对虾生态养殖技术规范》、《青岛市无公害食品刺参池塘养殖技术规范》、《青岛市无公害食品菲律宾蛤仔底播增养殖技术规范》等10个技术标准,并严格执行了已有的现行标准。

(二)认真组织落实海洋环境监测预报、海洋信息、海洋工程、保护区等方面的工作

1、建设了海洋水文、水质监测暨预报系统,准确提供了海洋环境预报信息

为了保证2008年奥帆赛的顺利举办,满足国际帆联关于奥帆赛对海洋水文的专业需求和对水质的要求,青岛市积极组织开展奥帆赛区海洋环境监测预报系统建设工作,完成了海洋水文数据通信系统改造扩容和“波浪骑士”浮标的电池更新改造工作,初步完成了小麦岛海洋环境监测站的技术改造,进行了通讯试验。自2004年8月1日起每天小麦岛监测站的部分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并应奥帆委的要求,在雅典奥运会期间和残奥会期间同步向奥帆委提供小麦岛监测站逐时海洋环境监测信息。

2、海洋环境保护信息工作全面加强

为了提高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对政府、公众等各方面的服务作用,今年海洋环境保护的信息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主要工作有:为了让公众及时了解海水浴场的海洋环境状况,暑期在新闻媒体、浴场显示屏上每天了海水浴场的现场监测数据;向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省海洋与渔业厅等部门报送了12篇海洋环保信息;筹建了青岛市海洋与渔业网海洋环保专栏,专栏内将定期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各类信息,目前该网站已投入试运行,市民可以上网查看;在各类报纸上了20多篇青岛市的海洋环保信息;在中央电视台、青岛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上了青岛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共同开展奥运会帆船赛场海洋环境保护合作安排等内容的大量海洋环保工作信息。

3、强化了对海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随着海洋环保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胶州湾及邻近海岸带功能区划》的实施,青岛对涉海工程项目的管理已逐步完善。今年对7项涉海工程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初审、审批,对在建涉海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检查,开展了施工期监测,实施了对涉海工程的全过程管理。

4、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2004年,青岛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获市政府批准建立,该保护区的建立推动了我市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开展了大公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加强了对保护区海域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保护区的环境和资源。开展对保护区的资源环境调查,在综合调研的基础上开始选划长吻虫珍稀动物保护区和胶州湾特别保护区。

5、海洋标准计量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关于海洋方面的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公布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三)开展海洋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1、进一步强化了海洋执法监督和巡查力度

加强了海上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大海上执法的力度,认真贯彻《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涉海工程项目实行严格控制和监督检查,建立起了海洋与渔业环境监视举报信息网和联动共管机制,重点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及海洋资源的违法行为。我们今年开展了保护海洋国土“蓝箭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地保护了我市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在“海盾2004”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出了多起围填海和海洋污染案件,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开展海域使用、海洋生态保护执法检查,查处沿海一线的乱圈、乱占等违法养殖行为,对与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相抵触和违规破坏海岸自然景观的海水养殖建设项目坚决予以打击,爆破清理了在青岛前海一线非法筑造的3000余平方米鲍(参)池。通过执法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规范了海域使用秩序,树立了海洋执法部门依法管海的权威,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严厉打击了非法采挖海砂行为,保护了我市的海洋资源和海洋生物栖息地。在海砂执法检查中,我们坚持长期检查和阶段性突击检查相结合,专项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做到常抓不懈,从严打击。自开展示范工作以来,共查处了多起船舶非法采砂行为。

2、强化了海洋赤潮防灾减灾工作

我们开展了赤潮防灾减灾和应急监测工作,编制并实施了《青岛市赤潮监控方案》,建立了青岛市赤潮监视信息网,成立了全市海洋赤潮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为避免赤潮对2008年奥帆赛带来不利影响,我市编制并开始实施了《青岛奥帆赛场及邻近海域赤潮防治行动项目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赤潮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反应预案等内容。

3、进一步强化了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工作力度

我市已经建立了青岛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新建了常规、微生物、病毒及生化等实验室,先后开展了近岸海域养殖区的环境监测和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养殖产品药残监测和贝类残毒监控等工作,初步发挥了监测机构为奥帆赛区服务的职能。制定并实施《2004年青岛市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开展了近岸海域海洋环境污染现状与趋势监测,海水浴场泳期环境监测预报、胶州湾底部重点底播养殖功能区等海域海洋环境监测和小麦岛污水处理厂、青岛碱厂、团岛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监视性监测及邻近海域环境状况监测,重点加强对奥运帆船赛区的监测,目前,各项监测已按计划要求完成任务。《2004年青岛市近岸重点海域海洋环境监测评价报告》也已编制完成。

4、如期了青岛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今年上半年,按照国家海洋局的要求,以2003年青岛市海洋环境监测结果为依据,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完成了2003年青岛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编制工作,并进行了,同时将质量公报上报了市政府、国家海洋局等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进一步了解海洋环境质量状况提供了保证。

5、开展监测机构计量认证

青岛市的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在技术设备上已建立了六个实验室,拥有43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其中2名技术人员获得了省技术监督局实验室内审员资质,并组织多人参加了培训;我市的海洋环境监测与预报中心与国家海洋局北海预报中心和北海监测中心采取合作共建的模式,实行边监测边建设边发展的原则,目前主要工作依托北海分局预报中心和监测中心来开展。与省计量认证委员会签订了计量认证咨询合同,由对方指导进行计量认证申请工作,正在积极申请进行我市海洋环境检测、渔业养殖水质的监(检)测和水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监控能力的计量认证资质,

(四)开展海洋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

为了提高全社会海洋与渔业法律意识,保护海洋环境。在“两会”召开之际和“海洋节”开幕前夕,我们通过青岛日报、招商周刊等新闻媒体,以“提高海洋综合管理水平,履行海洋行政管理职能”、“大力发展高效渔业、加快渔业现代化进程”等为标题,分别以6个整版的篇幅进行报道,宣传效果明显。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利用重大节庆活动和深入基层召开环保知识宣讲现场会等广泛宣传环保知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对严重的违规行为予以曝光。我们还多次在开展海洋和渔业环境监测时,邀请记者进行现场采访,向群众直观、详细地介绍监测的方法、过程,以及环境监测对海水养殖的重要作用,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提高了全民海洋与渔业生态环保意识。

(五)积极开拓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领域

1、开展了我市首例海洋生态污染损害整治恢复工程项目

根据历年对胶州湾东岸青岛碱业公司排污口附近海域的监测结果,在征求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咨询委员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治理胶州湾东部海域“白泥”污染的方案》,提出在政府的扶持下,由污染单位进行“白泥”污染治理的建议,力求通过“白泥”污染治理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市实际的海洋生态恢复的路子。目前,市政府正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2、建立了我市范围内的第一个野生动物保护区——文昌鱼自然保护区

自去年开始筹建青岛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以来,我局开展了一系列文昌鱼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工作。委托海洋大学编制了《青岛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论证报告》;组织专家对论证报告进行了评审,并通过了评审;协调了市环保局、市规划局、青岛海事局、部队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并获得了相关单位的支持;将建立该自然保护区的建议提报了市长办公会,并获得了市领导的支持;今年又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需经省政府批准”的要求,将建立该自然保护区的建议提报了省政府及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获得了省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支持。8月10日青岛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建立青岛文昌鱼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为野生动物类型,保护区面积61.81平方公里。文昌鱼保护区的建立标志着该保护区申报工作的完成,建设、管理工作的开始,成为我市范围内(包括陆地)建立的第一个野生动物保护区。

四、我市积极开展开创性工作

1、推进了国家级海洋环境监控区建设

为做好奥帆赛区海洋环境保障工作,青岛市政府和国家海洋局积极磋商,于今年7月8日,在青岛国际新闻中心签署了《共同开展奥运帆船赛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安排》。通过双方的合作,将进一步加大奥帆赛场及附近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监督和整治,为使青岛承办一届最出色的奥帆赛,实现“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总体目标将产生积极作用。这是全国沿海地方政府首次与国家海洋局合作共同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协议签署后,为保证该项合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又会同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就合作具体方案进行了认真地论证,编制并上报了《奥帆赛场及邻近海域国家级海洋环境监控区实施方案》,准备在国家海洋局和青岛市政府同意后,尽早组织实施。

2、在国内首次开展了大面积赤潮的监测、科研及防治项目

为从根本上改善我市前海海域环境质量,杜绝赤潮的发生,根据青岛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我局会同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等科研单位编制和上报了《青岛奥帆赛场及邻近海域赤潮防治行动项目建设方案》,准备在前段赤潮研究和监控的基础上,整合和优化我市赤潮研究、监控资源和力量,联合开展“奥帆赛场及邻近海域赤潮防治行动项目”,该项目目前已经立项。

我们针对目前青岛近海赤潮发生特点和发展趋势,在奥帆赛场及邻近海域布设37个站位,进行了大面积的监测,监测项目包括水环境、沉积物环境、生物环境指标。据此,我们编制了《青岛奥运帆船赛区及邻近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和《浮山湾海洋环境质量状况》专题报告。

另外,我们还强化了海洋赤潮的日常监督监视工作,组织项目承担单位不定期地对奥帆赛区的重点区域实施了不间断的监视和监测,并对近岸海域发生的两起赤潮现象进行了应急跟踪监测监视,对赤潮可能发生的概率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预测。

3、开展青岛奥帆赛区海洋监测预报系统建设项目,建成我国近海岸最先进的海洋环境监测和预报系统

第5篇:海洋环境与资源范文

关键词: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保护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8005602

1引言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拥有1.8万km的大陆海岸线,管辖总面积约300万km2的海域。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扶持下,许多的沿海新区海洋经济迅速发展。但是,海洋经济以及科学技术发展迅速的同时,随之产生的海洋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多。各种污染物的排放以及海洋资源的过度获取已经对海洋中各种功能的运转产生了阻碍,海洋环境岌岌可危,甚至有可能面临失去作用的威胁。因此,应当将海洋环境保护放在重点,从政府、群众、科学研究等方面综合治理海洋环境,以海洋环境的基本规律为基础,为保证海洋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海洋环境问题的方法。

2海洋环境污染的种类

2.1重金属

重金属一般是指密度超过5 g/cm3的化学元素,主要通过天然来源、陆源输入和大气沉降三种途径进入海洋。其中,陆源输入是最主要的途径,通过重工业生产的大量含有重金属物质的废水大量的排入大海,这些重金属物质入海后会不断迁移转化,或者随食物链不断的积累。就拿汞在海洋中的迁移、转化来说,汞经过甲基化产生的高神经毒剂――甲基汞,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20世纪50年代,日本因甲基汞污染而不同程度受害的居民不在少数,这便是著名的“水俣病事件”[1] 。

在我国,海洋重金属污染问题日益严重。2009年,我国局部海域沉积物受到重金属污染,江河污染物入海量1367万t,其中重金属3.8万t。2010年,我国江河污染物入海量超过1760万t,较2009年增加28.7%,其中重金属4.6万t,较2009年增加21.1%,除铅、镉的入海量有小幅减少外,各主要重金属入海量均增加[1]。

2.2农药

我国由于人口众多而耕地有限,为了能够保证粮食能够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需要,除了优化农作物的产量、改善耕地的条件之外,最直接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施用农药与化肥。但是同时,化肥与农药中的部分成分也必定会通过地下水或地表水的形式流向大海,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而这样的后果是严重的,农药、化肥中含有的大量的有机物及营养物质流入大海,使得近岸水体中的浮游生物大量繁殖,从而引发赤潮灾害。赤潮灾害的后果十分严重,不但会影近岸居民获取水生资源,还会造成大量的生物死亡,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每年达几十亿元。而受到赤潮影响的生物若是让人类食用,也会危害人类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2.3有机物质

由于生活污水(如食品残渣、排泄物、洗涤剂等)、农田化肥、工业污水(如食品、酿造工业、造纸工业、化肥工业等)以及海水养殖废水流入海洋,当中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会导致海水富营养化,引发赤潮灾害,这无论是对水质还是生物都将造成无法预计的灾难。

2.4固体废弃物

影响海洋环境的固体污染物主要是工业和城市垃圾、船舶废弃物、工程渣土和疏浚物等[2]。这些固体废弃物会影响沿岸景观的美观,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不仅对人类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对海洋生物也造成了致命的威胁。

3近年中国面临的主要海洋环境问题

3.1化肥与农药污染

农药及其降解产物(如DDT的降解产物DDD、DDE)在海洋环境中所造成的污染,其危害程度因其数量、毒性及化学稳定性的不同而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如有机氯农药(主要是DDT、六六六等),其化学性质不稳定,极易在海洋环境里分解,所以成为了污染海洋环境的主要农药。

即便如此,我国的农药使用也仍旧得不到有效的遏制。比如说在80年代,我国就已经颁布了对于禁止使用一些有机氯农药的法令,但至今,在河口与近岸沉积物中仍然可以检测出这些农药的残留。这些农药的残留经常不经过处理,通过地下水等方式流入海洋,对海洋水质及生物都造成了难以估计的伤害。

3.2放射性污染

放射性污染与其他污染相比,其程度不受外在环境的影响,仅遵循各核素的衰变规律,可在海洋存留相当长的时间,约103~10 4年。因此,一旦其流入海洋,就将会对其造成难以估计的破坏。目前人工放射性物质进入海洋的主要途径为以下4种:①卫星的组件从空间进入海洋;②海上核动力船只;③沿海核动力电厂;④倾倒入海的核废料。

就以核物质为例,现在海域中存在的放射性物质,几乎大部分是由核爆炸试验产生的[3],而这些放射性核物质对于海洋生态环境的危害也同样是不可估量的。根据马树森[4]通过研究鱼类受放射性物质的影响可知,放射性物质会严重影响海洋生物的生存,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同时对人类的健康以及经济的发展也会产生间接的影响。

3.3溢油与泄漏污染

如果说油库起火爆炸的发生极其少见,那么各种船舶失事造成的油料外泄事故就很频繁了。就像1989年青岛市黄岛油库因遭雷击发生的油罐爆炸事故,造成近千吨原油外泄,这些原油附着在海滩、礁石上,无论是对海洋环境还是赖以生存的生物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石油进入海洋后对于海洋环境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于海洋生态而言,溢油会阻碍海洋内的水气交换,使太阳光辐射透入海水的能力减弱,海洋当中的浮游植物光合作用大大减弱,从而造成海洋浮游植物的死亡,影响到整个生态环境的发展;对于沿海活动而言,溢油会严重污染沿岸线资源,影响海洋环境与观光旅游业,同时制约人类社会与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一系列的经济损失[5]。

3.4养殖废水污染

现如今,随着我国对海洋的探索与研究不断的加深,我国的海水养殖已发展壮大。但是在养殖过程中,为了能够提高动植物的抵抗力,某些添加剂(如维生素、杀菌剂等)的添加必不可少,同时投入的大量饵料也不能充分地利用,这些物质会沉积在水中,并且经常不加处理的直接排入大海,对海洋环境的破坏很大。而这些废水中含有的大量有机物质会造成海水的富营养化,造成赤潮现象。

4海洋环境问题的保护对策

4.1政府组织,规划管理

对于海洋环境的治理,政府部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各地的有关部门应认真了解相关管理海域内的环境情况,清楚了解海域内海洋污染物的种类、生态环境的变化以及海洋物种的状况,根据所了解的情况提出具体的规划,及时作出相关对策,更好地解决相应的海洋环境问题。

此外,还要通过立法明确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或者在所有使用者之间达成限制自己使用公共财产行为的协议[6]。只有建立资源性资产管理体制,才能确保国家所有权经济利益得以实现,才能更加有效的进行对海洋环境的相关保护工作,更好的保护海洋环境。

4.2群众参与,群策群力

作为国家的一员,保护海洋环境既是责任,又是义务,因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大力宣传和普及海洋生物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民海洋保护意识,要向自己身边的人多多宣传环保节约知识,营造一个良好的保护环境的风气。

(2)减少海滩餐饮业和水产养殖所产生的的污染,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污水随意排放至河流、湖泊、海洋中,禁止向海洋及沙滩丢弃垃圾。使用无磷洗衣粉,不要将洗衣等生活废水排入阳台雨水管道。

(3)不肆意获取海洋资源,捕杀濒危海洋生物,同时拒绝购买受保护的海洋生物制品。

4.3强化研究,科学治理

为了深入解决我国的海洋h境问题,必须积极开展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工作,以便为保护海洋环境提供科学依据。目前需深入开展的研究领域有:中国近海自净能力和纳污能力的研究;重点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模式研究;中国近海环境质量基准和标准研究;近岸养殖海域污染控制研究机制研究;中国近海污染物生物及生态效应研究;赤潮发生机理及防治技术研究;近岸生境保护、整治与恢复技术研究[7]。

5总结和展望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管辖面积巨大。因此,保护海洋环境是大家共同的责任。由于科学技术以及经济的发展,对于海洋的污染也随之增多,解决海洋问题便摆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上,在全世界人民的研究及努力之下,海洋环境日渐改善。

从研究的角度上来看,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涉及到了社会的各个层面,因此在研究保护海洋环境的对策时,应当把整体性的理念贯彻到底,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方法[8]。

相信在不久的未来,一定能面对一个蔚蓝、生机勃勃的大海,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生生不息的海洋环境。

参考文献:

[1]

夏娜娜,王军,史云娣,等. 海洋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对策研究[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5):343~346.

[2]李明. 海洋污染来源及防治对策[J]. 科技、经济、市场, 2011(8):69~71.

[3]市川龙资. 海洋的放射性污染[J]. 海洋科技资料,1972(2):16~21.

[4]马树森. 海洋放射性污染对鱼类的影响及与人类的关系[J]. 环境科学丛刊,1983,4(5):22~27.

[5]杨昊炜,柴田. 浅谈溢油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危害[J]. 天津航海,2007(4):13~15.

[6]王琪. 海洋环境问题及其政府管理[J]. 青岛海洋大学学报,2002(4):91~96.

第6篇:海洋环境与资源范文

关键词:海洋环境;监测

Abstract: the high quality of the Marine environment is a very precious wealth, it can improve the quality of Marine biological reproduction, also can help human life health. China's Marine monitoring career after about 30 years' development, the initial set up complete Marine monitoring system, monitoring of the increasingly rich content, also adopted the new technology of monitoring,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Marine environment. This paper carefully describes the Marine environment monitoring, and the importance of the current the most widely used monitoring technology was introduced.

Keywords: Marine environment; monitoring

中图分类号:[P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当前各国的海洋技术空前发展,围绕海洋进行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据海洋专家预测,21世纪海洋将成为各国争夺的核心资源,它能帮助各国提高自身的经济、政治及军事地位,因为海洋的总体面积占据了地球表面积的71%,众多矿物能源、海水能源以及生物能源蕴含其中,这些实际上能直接或者间接创造经济效益,而且,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能够帮助减轻陆地资源的重要途径,对人均资源占有量达不到世界人均资源占有量的中国,更要注重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一方面能够最大限度保护海洋环境不被污染,为海洋生物提供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提高其繁殖的质量和数量,而且有利于人类生存环境的优化;另一方面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监测,可以为海洋能源开发提供监测数据等,同时因为我国的海洋灾害高发的地区,因此加强海洋预报预警监测,尽量趋利避害,维护海洋环境,保持生态平衡。

2.海洋环境的监测技术

2.1实时监测岸基海洋环境装置

实时监测岸基海洋环境装置是一种实时采集地区海洋环境预报数据的系统,它的主要作用是:对岸基海洋的环境进行实时监测,有利于人们及时了解岸基海洋的环境状况。应用实例有:1991年美国国家海洋大气局在佛罗里达州坦帕湾安装了物理海洋学实时系统,能够实时获得该海湾的水深、风向、潮汐、潮流以及海面油膜移动等数据和状态,这些监测得来的数据对海上船只航行、海面油污移动或者海难搜救起到重要作用。平均每年给坦帕湾创造了超过200万的经济效益。

2.2海洋污染检测技术

目前,许多先进的海洋国家都是通过海洋调查进行水质、污染物、沉积物以及生物等项目的监测。实施海洋污染监测主要依靠高灵敏度的分析仪器,检测出的污染物能够精确到微克量或微微克量。海洋生物污染监测包含生态系统梯度分析法、指示生物法以及群落结构法等。现阶段,利用这些海洋污染检测法,探清了河口和海洋生物体内所含毒性物质的结构、痕量元素、蛋白质的解毒功能等;另外探测贝类、鱼类缺氧相关的碳循环和营养盐循环等,并根据监测结果建立了以某些贝类生物作为水质达标的标准。

由于近年来,海洋污染越来越严重,所以海洋污染检测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尤其是对沉积物的监测技术,倍受重视。因为沉积物通常是处于海底,其稳定性较好,污染物的含量及成分可以准确地反映出海洋被污染的程度。检测出的数据还可以供海洋质量评价作为参考材料。实际的应用案例有: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研制出深海着陆器采用程控装置,它可自动沉降海底,定期采集水界面的样本与该范围内的沉积物,供实验室进行海底沉积的化学营养物质分析。

2.3卫星遥感技术

随着计算机卫星技术的发展,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海洋环境监测,并取得良好成效。应用的技术配置具体包含有多光谱扫描仪、海洋水色成像仪、沿岸带水色扫描仪和合成孔径雷达等。一般陆地卫星的多光谱扫描仪是用于沿海悬浮泥沙含量和其扩散状态的监测;用于工业排污与生活污水的监侧。应用实例有:在1972~1977年间出现了3次大范围海上溢油问题,采用海洋水色成像仪与沿岸带水色扫描仪用于悬浮物浓度或者海域叶绿素的分析,实现全天24h的海洋油污实时监测,具体监测溢油的分布范围、油膜厚度、移动扩散状况和溢油量等。而合成孔径雷达可以自动生成油污染图像,能对热污染与城市污水排放成图,还能帮助追查突发溢油事件的污染源。

3.4航空油污监测技术

近十年来来,随着石油工业的发展,海上石油运输行业也形成一定规模,由此也引发了石油、原油泄漏等问题,针对这种情况,航空油污监测技术的应用逐渐成熟起来。这项技术具有反应快速等优点,在海洋环境监察及执法取证等方面成效显著。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英、法、美、日、丹麦等国家在固定海域联合投放了大概25~30台型号、功能不一的航空污染监测系统,而且这些国家的海域管理部门都配置了油污监测的实时预报系统,对本国的监测点实施24h不间断的实时监侧,不仅起到有效测量油溢海区的面积、油膜的厚度以及油溢量等,还能精确鉴别污染物种和污染来源,帮助对非法排污者进行有效取证。

4.结语

海洋环境监测技术在全球海洋观测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以上各项海洋环境监测技术的普及应用,其功能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有效地保护了海洋环境。

【参考文献】

[1]辽宁省海洋环境监测总站[J].水产科学. 2011(12)

[2]郝菁.海洋要素垂直剖面测量系统控制电路研究[D].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海洋研究所)2007

[3]韦记朋,黄硕琳.我国海洋环境保护适用预警原则的分析[J].上海海洋大学学报. 2011(04)

第7篇:海洋环境与资源范文

造成海洋旅游资源污染损害因素分析

虽然在海洋旅游资源的污染损害过程中它们产生影响的程度不尽相同,但都使海洋旅游资源的美观度和可再生性受到破坏,不利于海洋旅游的持续发展.在海洋旅游研究中,有学者采用两层次定量评价法[4]对海洋旅游资源污染损害情况进行评价,发现产生污染损害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引起的,更多是人为造成的.新罕布什尔大学的自然资源教授安德鲁•罗森堡(2008)表示,人类不能再独立看待捕捞、沿海湿地流失或污染问题,在很多情况下,人为影响在时间和空间上相互重叠,需要全面控制人为因素的影响来保护海洋环境.由此可见,在海洋旅游资源污染损害的控制过程中,应该重视人为破坏方面的重点治理和预防[5].海洋旅游资源污染损害影响因素,从自然和人为两大因素剖析了造成海洋旅游资源污染损害的主要原因,自然因素在海洋旅游资源污染损害产生过程中有一定的影响,大多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阻止或控制其发生,但人为因素方面可以通过海洋旅游及相关海洋行业采取措施减少对海洋旅游资源产生的破坏,合理科学地利用海洋旅游资源.

海洋旅游资源污染损害控制的相关研究

海水污染、海滩萎缩的现象明显加强.基于当前海洋资源的污染损害情况,学者专家在各自领域内提出角度不同的控制海洋资源污染损害的方法.针对海洋污染损害控制及预防评价的最新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视角进行.从海洋环境评价指体系的角度,王勇智(2010)提出海洋工程海洋环境后评价,开展一次系统的海洋工程海洋环境实际影响评价从而更有针对性提出海洋环境保护措施.在海洋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6],谭映宇(2010)建立了以系统动力学模型、状态评价模型为主的海洋资源-生态-环境承载力复合系统研究方法,实现了区域海洋资源、生态和环境承载力的分析、模拟、预测,对比和决策支持[7].Kuji等人(1999)分析了造成海洋海水污染的原因,包括粪池、污染处理系统泄漏、陆源污染物、邮轮等.Campbell、Ritter和Marsh等人就游船活动对不同地区及海域的环境影响情况作了研究,丰富了人们对游船活动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认识.Monika等(2005)在从事整合海岸带管理可持续性研究项目(ICMS)时,以菲律宾中部米沙郡群岛为例,详细探讨了旅游业的成功与该项目进程可持续性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海洋旅游业水平与地区的遵从性和可进入性指标成正相关关系,而与生活质量指标和活动可持续性指标成负相关关系.[1]基于上述研究发现目前国内学者对海洋污染损害的控制研究集中在环境工程、生态、法律制度等方面,对海洋旅游资源污染损害控制研究很少关注,国外学者虽有涉及海洋旅游环境评价和管理方面,但仍缺乏科学理论的指导和有效的解决措施.

第8篇:海洋环境与资源范文

 

引言

 

通过对我国海洋区域环境的质量状况进行调查可知,海洋环境的污染问题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社会应当重点关注的内容,针对我国海洋环境日益严重的污染问题,相关部门及政府单位理应积极开展相应的污染治理工作,不仅仅对污染情况进行治理还需要对海洋环境内诸多不合理开况进行管理和约束,通过区域化的治理与管控,进一步提升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工作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1.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现状研究

 

20世界末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程度得不断提升,国内主要江河海域都已经被大量污染物所影响,国内重要城市近岸三分之二的重点海域也已经受到营养盐污染[1]。通过国内相关部门的整体调查可知,国内辽河入口、胶州湾、长江入口、大连湾区域、杭州湾、闽江口、珠江口以及乐清湾等海域环境的污染情况较重,且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速率的不断加快,这些重点海域的污染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大部分海湾以及河流口的海域污染情况日益严重。

 

经过海洋污染调查相关部门对我国主要入海口的海域污染情况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入海口海域独特的地理位置,直接导致其将会受到沿江、沿海居民城市生活污水、人畜粪便、造纸工业废物以及食品工业废水等污染物的影响。其中造纸工业废物等富含有机物的污染物对于入海口海域的污染影响较重,是导致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问题持续加重的主要原因[2]。

 

从2004年至2012年我国海洋沉积物质质量检测结果表明,国内大部分海洋区域环境的沉积物质量总体上保持良好,部分海域在持续性的海洋污染治理工作下仍旧保持着较好的生态样貌,但是,仍有部分海域环境及近岸海域遭受着较为严重的沉积物与污染物的影响,一些重要海湾与河口更出现沉积物污染严重的危害性情况。

 

通过对我国近海、近岸以及远海海域的实际情况进行探查可知,海洋沉积物主污染海洋环境的主要危害性因素之一,其中所包括的铅、砷、滴滴涕、汞、铜、镉、、石油类、硫化物、多氯联苯以及有机质等物质都会对海洋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我国锦州湾、珠江口海域以及大连湾,近几年来都出现了严重的沉积物污染情况,并且污染情况仍在持续加重,部分区域内残留的铅、镉、砷、滴滴涕以及大肠菌群更达到较高的层次,严重危害海域附近的生态环境,更会对海域附近居民造成极大的影响[3]。

 

2.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方案研究

 

2.1提高海洋环境的监测水平

 

有关部门及政府监测单位应当积极利用先进的电子信息化技术,在海洋环境探测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利用新型遥感仪器,实现水生探测以及卫星遥感遥测,在传统海洋环境及生态环境的监测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海洋环境的监测水平。

 

针对我国传统的探测方式,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对技术手段进行改进与创新,实现自容式、直读式、拖曳式、坐底式以及船载式的水生探测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探测设备的自动化运行与回收,利用这些先进的自动化监测设备对区域环境内的垂直剖面上的海流分布进行监测,为今后的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持。

 

2.2加强海洋污染治理试验区的建设

 

海洋污染治理试验区的主要目的在于加强重点污染区域的管理与整治工作,对于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具有示范作用,能够充分提升海洋污染治理的复合性与累积效应。针对我国不同海洋污染环境的治理情况,相关部门及政府污染治理单位应当抓住导致污染的主要原因,在不同的海洋环境内积极建设海洋污染治理试验区,通过治理实验以及关键性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加强有关部门对不同污染情况的治理效果,通过对重点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区域环境进行封闭保护,建立海洋污染治理试验区,以此降低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

 

2.3健全海洋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与管理体制

 

自1987年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多个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国务院也相继出台了多项行政法律法规的保护措施,通过对涉海领域进行资源与环境保护,充分提升了我国海洋环境的整体安全性。

 

促进了我国海洋资源与海洋管理工作的综合治理。随着我国海洋开发利用程度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企业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到了很多法律法规所未曾涉及到的问题内容,这就导致我国海洋环境的保护工作的有效性大大降低,很多企业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在海洋环境资料的利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与破坏,严重影响着我国海洋环境的整体平衡,致使沿海居民与重要港口海岸遭受污染问题的影响,严重降低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我国政府单位及相关组织部门应当根据分工对不同类型的污染源进行调查,根据不同区域内的海洋污染情况及企业单位违法开采与生产的情况,实施相应的改革与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国海洋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保证实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进一步提升我国法制工作的实施力度。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海洋污染问题的治理工作是我社会现阶段发展过程中应当关注的重点内容,将海洋开发与环境保护纳入我国法制化的轨道,更是我国政府部门现阶段应当关注的主要内容。

第9篇:海洋环境与资源范文

一、《条例》出台实施的意义

《条例》出台一是激活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极大促进了海洋环境管理事业。《海洋环境保护法》是一部涉及海洋污染控制和海洋生态系统保护等诸多内容的综合性的环境法律。由于这部法律对海洋环境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涉及海洋环境管理的诸多内容,诸如对陆源河口及排污口、海洋石油平台、海洋倾废、海洋工程、海岸工程、船舶及港口等六大主要污染源的控制,对海洋养殖业的合理规范,对珊瑚礁、红树林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等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等等。但多是原则规定,可操作性不是很强,需要较多配套的行政法规对其中涉及的各方面内容予以明确具体的规范。而《条例》是自《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后出台的第一部配套的行政法规。这部法规的制定为具体、有效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创造了良好的开端。二是更进一步实现以法规的强制力推广和强化人们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一个时期以来,海洋工程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无序、不科学建设的问题。最为突出的是乱围填海、炸岛、违法设置排污口等,尤其是用垃圾填海,导致了海洋生态系统破坏严重的隐患,随着污染物在海洋中的不断扩散和污染物化学反应的不断加剧,将严重影响未来我国的海洋环境。《条例》的出台,将有助于依法严格管理和控制不合理的海洋工程项目建设,有利于教育人们热爱海洋,提高全民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三是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和实施海洋可持续发展战略奠定了良好而重要的基础。实践证明,不合理、不科学的海洋工程建设已经给我省的海洋生态环境系统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害和破坏,直接影响着我省海洋经济强省的建设与海洋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条例》的出台,有利于遏制违法的海洋工程建设,养护海洋渔业资源,保障海洋生态系统安全,促进海洋经济与海洋环境相和谐。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实施中应当重视或解决的问题

《条例》共计八章59条,是在认真总结涉海工程环境污染防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从海洋工程污染预防、海洋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污染控制到海洋工程的排污管理、海洋工程造成的污染事故的预警和控制,实行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事前评价(报告书编制内容、单位的相关资质、评价中的部门协作机制、环评权限、重新评价等),事中监视监测,事后监督(后评估、排污费征收、总量控制、三同时制度、排污报告制度、废弃拆除设施的报批制度),责任承担。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了对海洋工程建设、海洋工程运行过程中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监管,加大了对海洋工程运行后排污行为的监管,细化了有关海洋工程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从总体上讲,《条例》有几个方面的突破:一是明确了海洋与海岸工程界定(第三条内容);二是落实了“一条龙”管理原则。实现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的全过程;三是深化了监督检查的权限与范围。从操作层面上讲,将海洋工程环保管理的原则、内容都具体化、程序化了,可操作性很强。第一,关于海洋工程建设前的海洋影响评价制度。在海洋工程建设之前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控制和减轻海洋环境污染。《条例》规定,一是要求海洋工程必须做环境影响评价,并明确规定了评价的原则和要求;二是明确了海洋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核准的权限和期限;三是完善了海洋工程环境报告书重新核准的规定。第二,海洋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它的污染损害的监管措施。加强对海洋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污染损害的监管,是防止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工作的中心环节,因此《条例》做了四项规定。一是明确海洋工程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二是对海洋工程环境的影响实行后评价制度。三是补充了对不同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特别管制措施,比如围填海工程的核准权限与听证要求等。四是明确凡是使用期满需要弃置、拆除或者改作他用的海洋工程要经过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第三,海洋工程运行后对它的排污行为要进行监管。这是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海洋环境中的一个关键,也是规范日常排污行为的需要。因此《条例》做了四方面的规定。一是明确要求海洋工程排污必须进行报告。二是海洋工程排污核定和排污费收支要实行严格的监管。三是对海洋油气勘探开发中的废物加强管理。四是对污染物的排放实行限排和禁排制度。第四,关于海洋工程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为了防止减少海洋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条例》做了三方面的具体规定。一是明确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二是规定了污染事故的报告制度。三是对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此外,《条例》还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进一步深化了行政监督检查权,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化了海洋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手段。为了有效的防止企业污染损害海洋环境,《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民事责任,要求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建设单位必须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以加大违法行为的成本。

但是回过来讲,尽管《条例》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问题做出了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仍有一些不足与应注重之处。如①《条例》中没有明确定义海岸线,而海岸线是划分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的基础,也是明确海洋工程主管部门和海岸工程主管部门职责划分的依据之一。②排污口的设置管理。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排污口应当深海设置、远距离达标排放。这样就涉及到离岸排放的管道,使得排污口的建设既涉及陆源污染控制也涉及海上污染控制,既涉及海岸工程管理的有关问题,也涉及海洋工程管理的有关问题,以及其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诸如海事、军队等的有关管理职责。③围填海、滩涂改造、海上堤坝等工程。这些工程建设一是可能造成对海岛、海岸线的破坏,使海洋生物的栖息环境受到严重的恶化;二是造成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资源的严重损害,最突出的问题是破坏滨海湿地、红树林;三是可能造成对海洋环境或者海洋生态系统的污染。有些地方围填海工程使用的填海物质是工业固体废物或者城市垃圾,使得潜在的污染将会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巨大的破坏。④挖沙、炸岛采石、海上水产加工船等问题。⑤公众参与、听证(对象、程序、内容、意见采信)制度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第十条第二款)。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所使用的调查监测资料应符合国家海洋主管部门的要求(我省海洋环保条例已有明确,要通过海洋计量认证的业务机构所采集的数据)。⑦《条例》实施初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核准的衔接。

三、《条例》实施过程中注意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在贯彻实施好《条例》中,应坚持①求真务实、勇于创新②把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③体现连续性、提倡开创性④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等原则,处理好“三个关系”:

1、注意处理好《条例》和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关系,深化理解,搞好衔接。《条例》是根据1999年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来制定的,对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专门做了一章,海洋工程这个概念在1999年《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之后作为法律的概念提出来的。但是和老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配套条例,比如1990年出台的《海岸工程条例》正在修改尚未公布。因此,这就有可能出现新的海洋工程条例和海岸工程条例之间可能有些条文不一致。而《海洋环境保护法》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比较,有些地方表述也不尽相同,如海岸工程项目的审核,在《海环法》中要有海洋主管部门审核的意见,而在《环评法》中只说了海洋工程项目的环评按《海环法》规定执行,没有提涉到海岸工程环评的程序,等等。因此,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必须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专业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新的法规和旧的法规规定不一致时应该适用新的法规的要求来执行实施。

2、注意处理好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同合作,服务经济。海洋工程污染防治工作涉及的面比较广,影响因素也比较广,涉海管理部门也比较广,有环保、海事、渔业、军队等,这就更需要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陆海联动,军民共管,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3、注意处理好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即管理和服务的关系。《条例》对海洋工程项目环评的许可监督、执法部门赋予了很大的管理执法权,同时也对其的管理执法行为或者说行政行为做了很多规范,如核准内容、核准时间、环保设施验收、污染事故的报告与处理、排污费征收等等,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都为进一步加强对海洋工程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提出了要求。一方面规定了很多行政审批,要加强管理,同时又要求行政实施人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所以,我们各级海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依法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当前需要做的工作

1、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贯彻。一是《条例》与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海洋工程环评技术导则》与有关环评规程、监测规范等。

2、加强配套制度的修改完善与调研建设。如:《浙江省涉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程》、《浙江省海洋工程环保设施验收办法》和《海洋环保听证管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海洋工程设施弃置拆除管理》等。

3、加强海洋工程监控技术设备与人才建设。建设一个环评技术专家库和一支“三同时”监测、验收、监督的专家技术队伍;加大海洋环境监测台站调查监测仪器设备的改造、提升,加快业务技术人才的培养、引进。

五、加强“行政安全”。